一、獨立撰寫
首先,我們要明白什么是獨立撰寫?即獨立撰寫十萬字以上專著,就是一個人寫一本十萬字以上的專著,且專著的字數要在十萬字以上。一本著作如果有主編、副主編、編委等,表示該書的并非一人獨立完成,則不能稱之為獨著。
一般一本著作可以是獨著也可以是多個作者合著,貢獻最大的那個作者就是是第一作者。在創新性作品如科研論文、專利、調研報告等等的署名中,對于多個作者共同完成的情況,對作品貢獻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
二、獨著
獨著,因為著,有了不同的含義。著的本義是明顯,顯著;突出。編著,著述,著書立說,有發表出來的意思。這本書是某人獨著,就是這本書是他自己寫的,并出版發行發表出來了。一個只是寫了,一個是寫了并且出版出來發表了。
三、獨立撰寫與獨著
在晉升職稱或者評獎評優時有業績方面的要求,其中有的顯示要求申報人獨立撰寫,有的是需要獨著,那么獨立撰寫和獨著一個意思嗎?其實兩者就是一個意思,獨著就是論文或者是著作只有一個作者,這本著作或者論文是申報人獨立撰寫的。
其實兩者就是一個意思,獨著就是論文或者是著作只有一個作者,這本著作或者論文是申報人獨立撰寫的,在評定職稱時,作者一定要按照職稱文件要求準備相應的材料,看是要求獨立撰寫,或者是獨著,還是主要編著者,同時需要注意出版社的選擇,以及字數的要求,還有書號的要求,保證書號的正規合法。
如今版權意識普及,很多自己寫了書的作者,都將書籍注冊版權,獲得著作權,并發表或者出版,以公諸于大眾。評職稱單位也通常會要求有著作發行,以代表在該崗位的成就和個人能力,評分也比高,所以, 出書的人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