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融媒體時代,各種期刊紛紛觸媒—或借助微博,或通過微信,推廣雜志,打響品牌戰。如何激發讀者的閱讀興趣,保護好作者原創的積極性,是擺在每一個辦刊人面前的新課題。以科技期刊為例,面對普羅大眾急需科學素養的社會現狀,科技期刊宜引進新生力量,將“高大上”的深奧科技論文變身為“小清新”,才能讓科學素養滋潤讀者。同時,開通“贊賞”“喜歡作者”等功能,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真正體現出來。既增加了閱讀量,又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如何才能讓期刊從“知識分子”變成“資識分子”?江蘇社科期刊界的同仁作了很好的嘗試。有的利用自身優勢,開大會、新聞,為自身和企事業單位在社會上造勢。有的利用新媒體進行運營—如開通微信公眾號,追蹤社會熱點,把“吸睛”作為重要手段,吸引讀者關注,搞粉絲經濟??萍碱悓W術期刊也可以進行這樣的嘗試。擴大專業期刊、學術期刊的閱讀,是國民素質提升的必由之路。與其讓青年沉迷網絡游戲,不如讓他們跟著《中國國家地理》等雜志走出家門、感知真實的世界;與其讓學生玩“榮耀”,不如讓他們跟著學術大咖,走進科學的迷宮,讓其在高科技的情境中觸摸未來的世界。
1科技類學術期刊傳播中存在的問題
2018年又有數十家報刊宣布休刊。在紙媒傳播日益衰微的當下,微信公眾號傳播似乎成為各家科技期刊“自救”的標準動作。這是因為:科技期刊新的傳播體系已初步建立,但還遠談不上完善—因為其電子文本在知網、維普、萬方期刊數據庫上“登臺亮相”的同時,其自身傳播的話語權日益旁落,被“一網打盡”的風險正在逼近?,F在超星推出的“學習通”也風頭強勁,它綜合了微信、知網的各大優點,成為廣大高校學生的最愛。在學術論文傳播的背后,其知識產權的隱形屬性正在日益凸現。無論是中美貿易戰中,美國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批評;還是中國知網憑借其壟斷地位向讀者和高校野蠻收費,年收益達60%的新聞;以及令人側目的“咪蒙”公眾號事件,都讓我們看到了微信傳播后的“文字收益”,即論文中隱藏的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一篇討論“極化碼(polarcodes)”的普通論文,引發華為公司的靈感,從而讓土耳其科學家埃爾達爾?阿里坎教授從幕后走到前臺—華為總裁親自給他頒獎??梢妭ゴ蟮墓?,從來都是十分重視知識產權的。而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國人難以想像—微軟擬采用一張業余攝影者的作品,花重金買下版權后,把它作為WINDOWS視窗的桌面圖片,一張美圖愉悅了所有WINDOWS用戶的心情。正是對知識產權無與倫比的重視,吸引了全世界的優秀科技人才,從而奠定了西方發達國家在科技上難以撼動的地位。因此,無論是從科技期刊本身的發展,還是從世界發展的形勢來看,科技期刊的傳播已步入“蝶變期”—科技期刊微信傳播似乎在走向商業化的過程中,越走越遠;而其學術的小眾性似乎又限制普通公眾對原文的閱讀??萍计诳绻朐谖⑿艂鞑ミ^程中占得一席之地,就必須正視論文的知識產權的問題。只有把作者、編輯、平臺(公眾號)的權益作很好的切分,科技期刊的微信傳播才能行穩致遠,有所突破。
2科技期刊微信傳播中論文的知識產權必須在制止侵權中凸顯
微信的公眾號甫一登場,便引得眾人的關注,這與其背后的團隊運營是分不開的。既然是運營,則是市場化操作—離不開“經濟收益”這一概念。如《野史秘聞》《影視資源搶先播》《冷笑話精選》《TED正能量關注》《職場那些事兒》……吸引了一大批粉絲。由此帶來的“粉絲經濟”可以“吸金”無數。而微信公眾號發展初期無原則地大量轉發,出現了“1人原創,99人抄襲”[1]的怪狀。如漫畫作者“喃東尼”創作的“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的漫畫紅遍全國,然而轉發無數,卻鮮有人支付相關的費用,起點為500元的授權轉發費用,只有不到十個公眾號進行了支付,讓畫了一年這兩只笨企鵝的作者大呼“崩潰了”[2]。好在微信之父張小龍也是“碼農”出身,他對包括版權在內的知識產權非常重視。如他喜歡許巍《藍蓮花》的音樂,就買下版權,把它掛在自己開發的QQ郵箱的入口:沒有什么能夠阻擋,你對自由的向往。天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無牽掛……因此微信公眾號馬上就在開發平臺中添加了“原創聲明”。一旦發生剽竊行為,馬上可以采取措施制止。但這僅僅是第一步,違法成本的低廉,非法和轉發的巨大利益,使包括科技論文在內的真正原創的文章屢被侵權。在媒體和法學界等各方呼吁下,基于全球最大的中文法律知識數據集成平臺(法信)、全球最大的移動互聯即時通信綜合應用系統(微信)的“法信微訴平臺”,于2017年11月7日正式上線。據報道,只要借助微信小程序就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在線訴訟服務”+“遠程審判”。當事人只要在手機或IPAD等終端上“點一點、按一按”,就可以足不出戶,甚至都不用下載APP,就可以隨時隨地、“全天24小時”向侵權方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3]。由此可知,科技期刊的微信傳播,也必須在明晰各方權益的基礎上,才能調動各方的積極性,做優做精,在高端可以在小眾范圍內進行精準傳播;在中低端可以與科技知識的普及結合起來,消除愚昧與偏見,讓科學知識廣泛傳播。
3科技期刊微信公眾號推廣涉及的知識產權的利益方
從科技期刊微信公眾號的構架,我們可以大致了解到從信息的獲取、加工到推送到用戶的過程。以2015年6月開通微信公眾平臺的《蘇州市職業大學學報》為例,微信平臺的使用者及“粉絲”主要分為三類:論文的創作者—論文的加工者(編輯,含網絡編輯)—論文的閱讀者。一般認為,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而不限于著作權。因此,我們這里用“知識產權”而不用“著作權”,主要就是為了強調知識的財產性,即它能給社會、給讀者帶來資訊,讓人受益的一面;同時它也因此享有與專利權、商標權一樣的經濟性收益—而這一點往往是為人們所忽視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因此,科技論文也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論文作者作為傳播對象的主體,其對論文的著作權和知識產權的占有,是毋容置疑的。所謂知識產權,即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西方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主要體現在《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等法律條款上。由此,它使歐美日等發達國家賴以高居產業鏈高端,壟斷了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先進技術,攫取著高額利潤。如今,中國經濟要實現轉型升級,必須尊重人才,尤其是對科技人才,因而也必須重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因則,必須站在時展的眼光,把對作者知識產權的重視落實到行動上來。而對論文進行過編輯、付出辛勤勞動的責任編輯、對論文進行網絡技術加工(如美化、優化)的美編和網編,同樣也享有對論文在二次加工過程中的相關權益。眾所周知,2015年,如果不是《詩刊》編輯的創造性勞動,把余秀華年輕時站在油菜花田的照片作壓題圖,并配發專家的高度評價,一位腦癱女詩人的作品恐怕也不可能因為微信朋友圈的轉發,而在短短數十天之內紅遍全國。而如今,每篇網絡紅文的出現,后面莫不有一支精于此道的運營團隊,其中不乏專業性的營銷人才,而這些人才也往往出自編輯團隊。因此,編輯勞動在微信傳播中也功不可沒。而比較難以界定的則是朋友圈的“粉絲”。他們既是傳統意義上的受眾(傳播對象),同時又以自媒體人的身份進行“義務”地分享或隨機地轉發—這一行為,實際上就是將作品進行再“復制”和“傳播”,充當了傳統意義上的“讀者”“印刷工”和“郵遞員”三種角色。按理說,粉絲的轉發,在微信傳播中起著相當關鍵的作用,理應對原作的知識產權享有一定的權益。但是,從傳播學的角度來看,他往往還是以讀者的身份出現在微信傳播鏈中的。因此,可以認為,“粉絲”對論文的知識產權不享受相關權益。當然,從圖1中可以看出,微信提供的平臺,在微信傳播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它提供機器設備、后臺人員的維護等無形的服務,使微信的公眾號得以成為傳播信息的工具。因此,一旦產生收益,微信平臺肯定也是要分享利益的。目前,騰訊公司對科技期刊微信公眾號基本收取數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管理費,這也可以視為它對知識產權的分享。
4科技期刊微信公眾號中作者、編輯的知識產權應如何凸顯
4.1科技期刊可以聯合起來,向非法侵權的論文數據庫索取編輯費和作者的稿酬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期刊在電子化、信息化路上的突飛猛進,以愛思唯爾、斯普林格、中國知網為代表的電子信息巨頭,壟斷了對論文電子版本的存取權限。這些巨頭在以極其低廉的價格獲得科技期刊的電子文本后,幾乎壟斷了它對科技論文電子文本的處置權。一些國外科技期刊更是兩頭收錢—一些所謂的SCI之類的期刊,在發表中國、墨西哥等國作者的論文時,往往要收取高達數千美元的審稿費、版面費,同時它又以極其高昂的價格,把這些論文打包“賣”給各大高校、研究機構的圖書館。這種憑借電子版權橫行天下的做法,引起公眾的強烈憤怒,最近科研界都在瘋傳一篇文章《無數科研人仍在無償為這個行業打工:加州大學為何拒絕續訂知名期刊》。該文聲稱:世界上最大的研究機構之一—加州大學2019年2月在官方網站發表聲明,宣布將停止向愛思唯爾繼續支付數百萬美元的期刊訂閱費,雙方的合作關系陷入僵局[4]。而據業內人士分析,中國知網雖然不是“兩頭收錢”,但其坐地起價,年年都向高校、科研機構、圖書館漲價5%~10%的行為,讓很多用戶也非常反感。目前,更為惡劣的是以百度文庫為首的一些非法信息資源庫公然侵權,既不向科技期刊的編輯部支付費用,也無視作者對作品享有的知識產權(含著作權、版權等),公然盜版,有的非法網站在網上或隱匿論文作者及單位,或將中國知網上的論文截圖在網絡上非法傳播。因此,各科技期刊可以通過科技期刊協會聯合起來,向百度文庫、豆丁等非法侵權的論文資源庫提出明確要求,比如發律師函,聲明科技期刊論文作者的知識產權和編輯勞動必須得到尊重,其財產性收益必須得到落實。
4.2科技期刊微信公眾號運營中的論文知識產權的凸顯
隨著智能終端的興起,手機、IPAD的普及以及臉書、推特、微信等應用軟件的廣泛使用,移動互聯網已無所不在。這也給學術傳播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性。微信公眾號、自媒體等為代表的新媒體,使科技類文章的傳播變得更加迅速。而且在小圈子的范圍內,更易于實現科技知識傳播的“互動性”[5]。2015年初微信公眾號開通了“原創認證”,使原創文章的“贊賞”和“留言”一樣成為可能,在“作者—讀者”進行良性互動的同時,宣告了微信“付費閱讀”時代的來臨—微信也可以通過不做廣告而獲得收益。筆者以“微信”+“贊賞”作為“篇名”的“關鍵詞”在中國知網上進行了搜索,截至2019年2月底,共發現共有13篇文章,其中尚未有談及學術期刊打賞的論文。有人指出:文章要在微信公眾號上獲得“打賞”或“贊賞”必須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龐大的粉絲群體,成千上萬的粉絲,方有可能“引爆”成為“網絡紅文”。二是內容要有推送價值,方能吸引人。比如引發全國人民眾怒的《疫苗之王》,即是“獸爺”在微信平臺上的一篇戳中全國人民痛點的紅文。而打賞也能更好地獎勵作者有更多的時間進行原創性的寫作,同時也能提高國民付費閱讀的素養[6]。
4.3科技論文的微信傳播最好要通過“二次開發”來凸顯其知識產權
學術論文作為專業知識在微信上的傳播,其“互動性”的范圍很小,主要為編輯、審稿人、專業人員。如果要將專業性極強的科技論文變成“小清新”,變得“萌萌噠”,就必須要有“二次開發”。這種“二次開發”可以是改寫,即將論文中的內容加以提煉,寫成科普性質的文章。一些自媒體的公眾號也作科普宣傳,如《槽邊往事》的《電梯問題解謎》,但其實這只是和《我是這樣治好幽門螺旋桿菌的》文章一樣,只是篇科學生活指南類的文章,和科技二字沾了點邊而已。要把科技論文改寫成這樣的“指南”和“科普”,除了作者、專業編輯之外,其他人很難勝任。當然,如果讓團隊進行運營,則必須征得作者的授權,且明確編輯享有改編的權利,即改編后的文章,其知識產權由作者和編輯分享—此類文章一旦成為網絡紅文,按付費閱讀的游戲規則,“贊賞”和“付費轉發”的酬勞,將可以由作者與微信平臺的相關編輯、紙質期刊的責任編輯等分享?!吨袊ㄖ浪返瓤萍计诳?,正嘗試在運營過程中通過品牌推廣來確立其在行業的學術地位,進而以其專業指導地位與企業合作,通過贊助、會議、品牌推廣等一系列的活動,將微信公眾號作為雜志的新媒體展示平臺,凸顯科技期刊的品牌影響力。即依托科技期刊的實力,搭建相關的微信平臺,利用微信公眾號進行梯級營銷。通過商業化運作,以優稿優酬、年度論文評比等方式,鼓勵作者寫出高質量的文章。與此同時,通過《防水工程師》這樣面向專業讀者的微信公眾號,將專業的防水知識予以更廣泛地傳播,幫助粉絲直接將論文中的專業知識應用到了建筑工程之中,可謂是真正將“知識分子”變成了“資識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