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國標準刊號(ISSN部分)條碼》《出版物條碼管理辦法》《期刊出版形式規范》等有關出版方面的國家標準和規范,對現行期刊使用條碼進行了分析。結果在抽查的233種期刊中,有176種期刊沒有規范使用條碼,占期刊總數的75.54%。為徹底改變期刊不能規范使用條碼的現狀,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國家標準的宣傳,期刊出版單位應加強對國家標準的學習,國家條碼中心應簡化條碼的制作程序,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期刊使用條碼的檢查。
為了推動中國標準刊號條碼標識在我國的普及與應用,加快與國際間的接軌,國家技術監督局于1997年5月26日了《中國標準刊號(ISSN部分)條碼》(GB/T16827-1997)。該標準規定了期刊條碼的代碼結構、條碼符號技術要求和印刷位置。為了規范出版物條碼管理,新聞出版總署于2000年3月29日頒布了《出版物條碼管理辦法》。2007年4月12日,新聞出版總署的《期刊出版形式規范》對期刊規范使用條碼做了相應規定。筆者一直關注期刊對條碼的使用,2001年曾撰文《科技期刊條碼亟待規范》,就科技期刊條碼使用情況提出了7個問題。時隔16年,再回頭看看期刊對條碼的使用情況,如條碼編碼不正確、條碼印刷位置混亂等問題依然存在,現就期刊條碼使用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對策予以探討。
一、期刊條碼使用遵循的規范
(一)期刊條碼的主代碼
《中國標準刊號(ISSN部分)條碼》規定,期刊條碼的主代碼由前綴碼、數據碼、年份碼和校驗碼4個部分組成。期刊條碼的具體結構是:(a)前綴碼是國際物品編碼協會指定給具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期刊的前綴碼977。(b)數據碼是ISSN國際標準刊號除校驗碼之外的7位數字。(c)年份碼是期刊出版年的最末2位數字。(d)校驗碼是由前面的12位數字按《商品條碼零售商品編碼與條碼表示》附錄B規定的方法計算得出。
(二)期刊條碼的附加碼
《中國標準刊號(ISSN部分)條碼》規定,期刊條碼附加碼為2位數字,表示期刊的當期出版的周、旬或月份的序數。附加碼用于識別刊期和出版時間。月刊附加碼用出版月的序數01,02,……,12;雙月刊附加碼用出版月的序數01,03,……,11或02,04,……,12;季刊附加碼用出版月的序數01,04,07,10或02,05,08,11或03,06,09,12。
(三)期刊條碼的印刷位置
《中國標準刊號(ISSN部分)條碼》規定,期刊條碼印刷的優選位置為期刊封一的左下角,也可以根據需要印刷在封四的右下角。條碼符號條的方向與裝訂線平行或垂直。條碼印刷在封一,距裝訂線7±3mm,距底部10±4mm;條碼印刷在封四,距裝訂線10±4mm,距底部7±3mm。
二、期刊條碼存在的問題
筆者對2017年出版且具有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的期刊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期刊涉及學術性期刊、技術性期刊、科普性期刊、情報性期刊、檢索性期刊、娛樂性期刊、行業性期刊等,共抽查233種期刊,其中57種期刊按照國家標準《中國標準刊號(ISSN部分)條碼》規范使用條碼,只占期刊總數的24.46%;176種期刊沒有規范使用條碼,占期刊總數的75.54%;有5種期刊沒有使用條碼,占抽查期刊數的2.15%。
(一)期刊條碼年份碼錯誤
在抽查的233種期刊中,有110種期刊主代碼中年份碼有誤,占抽查期刊數的47.21%。由此可見,期刊主代碼中年份碼錯誤為期刊錯誤使用條碼的主要問題。期刊主代碼年份碼錯誤主要是將年份碼設定為“00”或首次申請條碼的年份一直沒變。
(二)期刊條碼附加碼的錯誤使用
在抽查的233種期刊中,有5種期刊條碼的附加碼有誤,占抽查期刊數的2.15%,期刊條碼附加碼沒有按照國家標準對期刊的當期出版的周、旬或月份的序數編制。
(三)期刊條碼印刷位置錯誤
在抽查的233種期刊中,有118種期刊條碼的位置不在國家標準規定的位置,占抽查期刊數的50.64%。通過抽查發現,大部分期刊沒有將條碼印刷在國家標準規定的位置,有的期刊雖然將條碼印在封一左下角或封四右下角,但其距離裝訂線和底部的尺寸誤差也較大。位置的不統一,嚴重影響了掃描器對條碼的識別速度。
三、期刊條碼規范使用的改進對策
從上面的問題可以看出,出現期刊不能規范使用條碼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主管部門對有關國家標準的宣傳力度不夠,一些期刊出版單位不清楚相關國家標準,導致期刊條碼使用不規范;二是有的出版單位雖然熟悉相關國家標準,但由于期刊主管部門對期刊使用條碼沒有強制性要求,導致期刊出版單位對條碼的使用不重視,年復一年使用過期條碼;三是出版單位不知道規范使用條碼的意義,不知道條碼在期刊零售結算、分揀、計數、借閱等方面的作用。期刊不能規范使用條碼,使條碼成為期刊的“擺設”,不能真正發揮條碼的作用。
為使期刊規范使用條碼,筆者認為應著重解決下面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國家有關部門加強對國家標準的宣傳。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在對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時增加對有關國家標準的培訓計劃,并對有關國家標準的內容進行解讀,讓標準的執行者了解、接受、執行國家標準。第二,期刊出版單位加強對國家標準的學習。期刊出版單位應該經常性地組織編輯人員認真學習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熟悉掌握《中國標準刊號(ISSN部分)條碼》《出版物條碼管理辦法》《期刊出版形式規范》等內容,并嚴格執行內容要求。另外,在中國知網的網站設置了“標準”欄目,期刊出版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主下載相關標準,供編輯人員學習使用。第三,國家條碼中心簡化條碼的制作程序。建議國家條碼中心指定條碼制作軟件,科學引導期刊出版單位按照要求自主制作期刊條碼,以便期刊出版單位及時更新條碼信息,提高期刊條碼信息的準確性。第四,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加強對期刊使用條碼的檢查。建議在期刊年度核驗時加強對期刊形式審查,查看管理的期刊對條碼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只要把期刊條碼是否規范使用列入期刊年度核驗內容,期刊條碼規范使用問題就很容易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