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期刊在當前的學術評價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審稿人是學術期刊質量把控的重要環節,對于提高學術期刊質量、維護學術公平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審稿制度存在著期刊與審稿人關系松散、審稿人審稿效率難以保證、匿名審稿存在妄加評議等問題,有學者提出應該建立職業審稿人制度,職業審稿人更加熟悉期刊的審稿標準,能提供更高質量的審稿意見,提高審稿效率。有很多期刊都公開選聘審稿人,這便是審稿人職業化的一種努力。事實上,審稿人職業化并不符合學術規律,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任何職業性的審稿人都將面臨來自于作者和學術前沿的挑戰。審稿質量是審稿人制度是否合理的外在表現。有部分學者認為,影響審稿人審稿質量的因素主要是稿件本身質量、期刊或欄目的知名度、稿件與審稿人專業的接近程度、審稿人素質、審稿心理等,提出加強初審、控制專家審稿數量、細化審稿需求、建立審稿質量評價機制、維護與審稿人的關系、堅持審稿回避原則等措施。這些措施的提出是基于具體的操作層面,是微觀視角下的問題研究,解決對策也根據期刊的立足和定位有所差別,很難有統一的標準,應用性大都存在局限。因此,需要在宏觀視角下對審稿人制度進行反思,構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學術審稿人制度,對于中國學術期刊“走出去”具有重大意義。審稿人的功能主要在于通過自己的學術經驗和對學科發展、問題意識的把握,形成對稿件取舍的判斷,并盡量排除人情關系和不必要的主觀因素,提出對來稿修改完善的意見和建議。如何規范審稿人制度,使審稿人在審稿工作中,不僅僅獲得50~200元左右的經濟收入,還能對審稿人進行學術交流、學術科研、學術職稱評審、課題立項結項等方面有所助益,提高審稿人在學術共同體中的地位;使期刊編輯能夠快速、精確派審稿件,讓審稿人能夠集中精力審閱自己最擅長領域的學術成果;使作者的成果能夠得到正確客觀評價,加快學術前沿成果的發表,并減少重復發表。本文對這些方面進行了探索。
1審稿人制度存在的問題
在學術期刊編輯工作中,審稿人拒審現象普遍存在。拒審的主要原因有:①研究領域不符;②沒有審稿時間;③身體有恙;④不接受審稿工作。這些拒審原因中,研究領域不符與沒有審稿時間有時只是固定審稿人不愿意審稿的托詞,而非固定審稿人則基本不會有此問題,因為既然編輯將稿件派送于該專家,一定是通過仔細搜索查找到的,對該專家的研究領域有所了解。當前中國的學術論文審稿工作,除了部分模型設計與計算、文獻關鍵論證查證外,大都能夠在數個小時之內完成,但并不是篇篇學術論文都有振奮人心的創新成果,因此,對于類似這種情況的論文審理專家可能更愿意把時間花在更有價值的其他方面。表面上看,審稿人拒審是專家個人的事,倘若站在編輯的視角,則會發現這是整個學術共同體建構中對審稿人制度認知和關切的缺位。第一,審稿人制度在學術共同體中的缺位。學術共同體作為專業的學術群體,對共同體內學者們的吸引、評價和推介的首要標準仍然是學術成果,加之學術團隊的資源、學術傳承等共同構成學術共同體的方方面面。在學術共同體之中,并不關注審稿人為學術成果發表做出的貢獻,學者們對于自己的審稿經歷,也往往只限于熟人之間的交流。第二,審稿人制度在學術評價中的缺位。在當前的學術評價體系之下,學術成果的地位無可取代,但忽視學術成果發表前的評價。學術評價對于審稿人貢獻的忽視,導致學者們注重學術生產、盲目追逐期刊影響因子等,并不關注審稿人。審稿人在學術成果評價中也沒有足夠的空間表達自己的觀點,尤其在匿名評審制度之下,審稿人甚至要主動隱藏自己的身份信息,這被認為是貼切、公正、客觀地評閱稿件和確保審稿質量的重要制度保障。第三,審稿人制度在學術科研中的缺位。在期刊論文、會議論文集、學位論文等學術成果的發表和評價中,專家外審是重要的一環,審稿人對學術人才的發掘和學術研究方向的指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然而,審稿人的工作僅存在于學術科研的背后,既不能以此為自己發論文、評職稱等帶來直接的利益,又不能公開探討,對自身的學術科研影響力也難以產生直接的影響或推動。在當前的審稿人制度下,諸多學者并不積極響應審稿工作,甚至有些外審專家會對審稿工作產生惰性,部分審稿人對論文的審閱流于形式,不少評審意見是論文讀后心得或總結,質量和數量明顯不足。當審稿意見不夠客觀全面時,為了保證論文的質量,期刊編輯需要重新尋找專家和派送論文,一方面拖延了用稿時間,另一方面增加了編輯的工作量。因此,建立合適的審稿人制度,對提高學術期刊論文質量、推動學術共同體健康發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審稿人制度改進對策
對審稿人制度的關切,使學術界和期刊界提出了許多改進策略,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審稿人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完善。2013年,新西蘭的AndrewPreston等人創建了Publons,至今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同行評議信息平臺??蒲腥藛T在Publons注冊賬號后,補充或上傳自己的審稿領域或期刊編委會的任職信息;系統里有全球知名學者專門針對初次審稿的學者開發的同行評議技能培訓課程,科研人員完成學習即可以獲得Publons官方授予的審稿人資格證書;Publons能夠生成個人審稿報告、提供各種學術證明,幫助學者們證明自己為學術界做的貢獻,成為包括哈佛大學在內的眾多科研單位對科研人員進行工作評價或職位晉升的評價指標之一。Publons這種模式為我們從宏觀上進行審稿人制度改進提供了借鑒?;诖?,本文提出以下改進策略。
2.1建立共享的審稿人平臺
近年來,為了打破中國知網、維普、萬方、超星等商業數據庫的壟斷,國家期刊庫、中國社科院中國社會科學評價中心等相繼面向社會免費提供學術文獻。大多數的學術期刊都建立了官方網站,利用三才、瑪格泰克、勤云、騰云等采編系統進行在線辦公。在多種多樣的編輯辦公與出版傳播平臺中,技術因素基本可以突破和實現,但人為因素是建立共享的審稿人平臺最大的障礙。因此,需要借鑒國際上已經存在的Publons等審稿人共享方式,轉變審稿人是期刊私有資源的傳統觀念,整合國內相關學術資源,建立共享的審稿人平臺。
(1)整合審稿人資源。突破技術壁壘,將數據庫、采編系統中的專家信息進行整合。當前,騰云采編系統借助于中國知網的數據庫平臺優勢,已經整合了眾多專家資源,但缺乏專家的聯系方式;三才系統則由各個編輯部自己建設數據庫,不提供任何專家信息。學術期刊在數據庫平臺和采編系統中整合審稿人資源需要做到3方面:第一,建立審稿人申報入口,讓具有一定學術水平和能力的專家、學者都可以主動申請成為學術期刊審稿人;第二,審稿人在同一個數據庫平臺或采編系統中只需注冊一個賬號,便可以對該平臺或系統內所有期刊進行審稿工作,同時可以查找審稿記錄、統計審稿情況;第三,學術期刊通過數據庫平臺或采編系統就能將論文派送給合適的審稿人,無需多方打探專家信息,出現重復或錯誤發送審稿信息。
(2)建立審稿人數據庫。學者們的學術成果一旦公開發表,便會在各大數據庫留下記錄。學術期刊應該利用技術手段,提取其中的關鍵詞,經學者們確認后在系統自動生成審稿范圍和領域,并進行歸類,形成涵蓋大部分學者的審稿人數據庫。對審稿人數據庫進行一體化設計和管理,減少審稿人在不同系統之間重復注冊、不斷更新等麻煩,便于專家和編輯進行精確對接。
2.2公開審稿人信息
有的學術期刊通過在期刊扉頁列出審稿人姓名、評選優秀審稿人、向審稿人致謝、給審稿人頒發證書等方式公開審稿人信息,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審稿人的積極性。但這樣的做法也有一些不足,例如審稿人的審稿數量不同、質量有別,在同一平臺上展示,往往會存在不夠公正之處。然而,大部分的學術期刊并沒有公開審稿人信息,對審稿人與相關制度的關切程度不夠。審稿人信息的公開,不能盲目或無原則,對于退稿或評價不高的審稿意見應慎重公開或予以保密。公開的審稿人信息還應該基于作者、學術期刊、專家等各方的綜合考量,采取適宜的公開制度。
(1)全面公開信息。全面公開主要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指全面公開已的審稿人信息,具體的審稿意見也能夠在期刊或者相關的信息平臺上展現出來。這樣的好處是能夠體現出匿名評審制度中審稿專家對于所審稿件的質量負責,也能夠經得起大眾或者其他專家的推敲,督促審稿人認真細致地完成審稿工作。第二層含義指根據需要對產生重大學術影響力或者有重大貢獻的學術成果審稿人信息進行公開,同時公開審稿內容,可以展現審稿人的學術素養,同時審稿人也能因為審閱出優異的稿件感到榮耀。
(2)部分公開信息。部分公開主要是站在審稿人的立場上,公開審稿人近年來的審稿數量、退稿率、審稿領域、拒審論文數量等,但并不公開具體的審稿論文名稱、審稿期刊名稱等信息。部分公開信息,既能展現審稿人在學術共同體之中的參與度和做出的貢獻,也能為學術期刊編輯向該審稿人派審論文時提供參考。
2.3完善審稿人獎勵制度
現有審稿人的獎勵制度主要是發放審稿費、向審稿人致謝、頒發審稿證書等。根據各刊辦刊經費的不同發放金額不同的審稿費,并不能與審稿人付出的勞動相匹配;審稿人致謝是審稿人信息公開化的一種,但并不能精確說明審稿人付出的時間和精力;頒發審稿證書能夠為審稿人在參與職稱評審或學術交流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事實上產生的積極作用并不明顯。隨著中國話語在世界舞臺上的增多,審稿人制度的改進成為中國學術與世界對話的重要方面。
(1)頒發證書。向審稿人頒發證書是公開審稿人信息的重要方法,也是證明審稿人工作的主要材料。因此,每個學術期刊都應該向審稿人發放證書,這樣才能將這一制度固定下來,便于學者之間進行比較評價,更為未來的職稱評審、項目申報等加入審稿人貢獻奠定基礎。
(2)追加獎勵。在學術期刊稿酬的發放中,存在大量的獎勵制度,例如,一篇論文被三大文摘轉載后,期刊便會對該作者進行獎勵。對于審稿人,期刊同樣應該建立后評估制度,根據稿件發表之后的學術影響,如被引用量、下載量、學術評價情況等評估結果,進行再獎勵,這將鼓勵審稿人更好地把握論文審閱尺度,增加投入到審稿工作中的時間和精力,幫助學術期刊發表更高質量的論文。近年來,學術界正在著力推行代表作制度,減少CSSCI或核心期刊等以刊評文的弊端。代表作制度是對審稿人制度的直接補充。代表作制度預示著將審稿人的范圍擴大,作者的成果能夠經得起期刊審稿人以外的其他專家、學者的審查評閱,能經得起全方位的推敲。但是,代表人制度也存在短板,難免會受到學術關系、人情等影響,相對于同行評議來說,客觀和全面的審稿人制度更值得推廣。
3結語
當學術期刊的編輯們將目光聚焦于所負責期刊的作者和專家群體的時候,高水平與負責任的審稿人是他們做好工作的強大保障。因此,將審稿人群體視為自身的私有財產藏起來、保護好,是大部分學術期刊對本刊審稿人的基本態度。這對學術期刊的共同發展是極其不利的,難以為中國在世界舞臺上爭得學術話語權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對于審稿人來說,付出與回報呈正比,能進一步激發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部分的審稿人并不會把自己歸為某一個學術期刊的私有財產,但會受到學術期刊辦刊水平的影響,與普通期刊相比,為CSSCI或者核心期刊審稿會給他們帶來更高的成就感,這無形中將學術評價置身于不平等的地位。因此,讓審稿人在學術共同體與學術評價中占有一席之地,是審稿人制度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審稿人制度的變革也將隨著學術期刊的改革和學術評價的完善而不斷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