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學術期刊的審稿程序越來越受到讀者和作者的關注,已經成為學術期刊界熱議的話題。采用三審程序、同行評審還是匿名評審,與學術期刊本身的性質和定位有密切關系。學術期刊在我國是較為稀缺的資源,這就決定它只能刊發具有一定品質的作品。這類作品需要具備以下一個或幾個要件:首先,文章是反映本領域本學科前沿問題或者熱點問題的研究;其次,文章是對重大主題、具有重大價值或有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研究;再次,文章是厚積薄發的精品研究之作;最后,文章具有國際化的研究方法,并在問題意識和主題內容上能與國際學術界對話。上乘之作須具有一定的學術視野和學術貢獻,能對本領域內以往的學術研究有所超越,這種超越可以是問題意識的超越,也可以是研究方法的超越,也可以是論證的超越,甚至是文獻資料的超越。
因此,學術期刊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從大量的投稿作品中遴選符合刊物要求的優秀作品。
目前,我國學術研究的從業者眾多,學術職業的競爭和壓力日益加大,學術期刊完成這一任務就變得更為迫切。程序正義是保障現代社會各個領域運行的最高法則,因此羅爾斯和哈貝馬斯等現代思想家在探討高度分化的現代社會時,都寄希望于通過程序機制和交往理性來解決社會不同群體之間的價值歧異和利益沖突。
而在法律規則和制度安排上,程序的意義更為突出。美國聯邦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指出:正是程序決定了法治與恣意的人治之間的基本區別,由此可見,要想防止權力腐敗和濫用就必須遵從程序。也就是說,要想實現目的公正性,就需要首先確保程序的公正性。從國際和國內經驗看,學術期刊都是通過設計嚴格的、固定的審稿和用稿程序,以限制各個環節的主體的恣意,確保論文遴選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