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著時所參考的文獻書目,一般集中列表于文末;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一般排印在該頁地腳。參考文獻序號用方括號標注,而注釋用數字加圓圈標注(如①、②…)。
一、注釋
注釋是著作權法術語,指對文字作品中的字、詞、句進行解釋。目的是為了讓別人和自己很容易看懂。為了讓別人一看就知道這段代碼是做什么用的對書籍或文章的語匯、內容、背景、引文作介紹、評議的文字。包含的內容很廣。諸凡字詞音義、時間地點、人物事跡、典故出處、時代背景都是注釋對象。有腳注、篇末注、夾注等形式。古籍注釋列在正文之中,有雙行夾注和夾注?,F代書籍注釋列于正文當頁之下,稱腳注,亦稱本面注;列于文章之后或列于書籍之后者稱尾注,或篇末注。
二、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是著作權法術語,指撰寫或編輯論著而引用的有關圖書資料稱之為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是出版物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引用前人或他人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都要在文中出現的地方標明,并在文末或書末列出,這項工作叫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