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仲裁》雜志內容豐富、思想健康,2006年創刊,目前以半年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該雜志專注于民商事理論與實踐問題的學術探討,涵蓋了仲裁實務、理論探索、司法支持與審查、案例評析以及精彩裁判文書等多方面內容。它不僅為學者提供了發表研究成果的平臺,也為法律從業者、企業管理人員及關注仲裁領域的各界人士提供了寶貴的參考資料。
自創刊以來,《武漢仲裁雜志》始終堅持傳播新的仲裁理念,交流新的仲裁經驗,通過理論研究解決仲裁實踐中的問題,并提倡和尊重有見地的觀點和爭鳴。它旨在推動中國乃至國際上關于仲裁及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為仲裁法律制度的宣傳、推行和研究提供了一個專業的平臺。
總的來說,《武漢仲裁雜志》以其高質量的內容、嚴謹的態度,在推動中國乃至全球仲裁事業發展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它不僅是法學界、仲裁實務界以及相關領域研究人員的重要交流平臺,也是了解中國仲裁制度發展動態的一個窗口。
仲裁法律修改、仲裁實務、理論探索、資料選登
①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②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應該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寫什么,后寫什么,應有邏輯順序;句子之間要上下連貫,互相呼應;句型應力求簡單,少用或不用長句。
③本刊采用雙向匿名審稿制度。來稿必復,編輯部將在收到來稿后三個月內安排匿名審稿。逾三個月未收到錄用通知者,可自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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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一種文獻在同一文中被反復引用者,用同一序號標示,需表明引文具體出處,可在序號后加圓括號注明頁碼。參考文獻格式請參照《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
⑥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務職稱,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研究方向等。作者簡介用腳注,宋體小五號字。
⑦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縮寫,盡董不出現結構式和數學式等;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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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修改或刪節,但對內容的實質性修改將征得作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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