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文稿應具嚴謹的科學性,并有一定先進性和實用性。內容重點突出,文字務必簡練、準確、通順,字跡清楚。
②參考文獻:按引文在文章中出現順序,用[ ]將編碼置于引文右上角,并按以下格式匯于文末。
③基于委托課題形成的論文,需征得課題委托方同意公開發表。杜絕為規避重復率檢查采取變相抄襲行為。因抄襲等原因引發知識產權糾紛,作者將負全責,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
④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2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⑤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一般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英文縮略語、字符和代號,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題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獨立成篇;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
⑥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⑦正文各層次內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同級標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不加標點。如:正文一級標題序號用1,二級用1.1,三級用1.1.1,均左頂格書寫,后空一格寫標題。
⑧圖表:論文中每幅圖表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⑨作者簡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號(“〔〕”)內,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與職稱、學歷或學位、主要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等。
⑩收稿后對稿件進行審核,1周內將出審稿結果,對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評審結果將返回作者進行修改,并按要求修改之后再出版。
內蒙古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