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史研究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文題一般不宜超過30個字,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內容。避免用副標題。文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
②所有論文都應有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8個關鍵詞,并附英文翻譯。
③來稿須附所有作者的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E-mail、聯系電話。
④正文中所有字符均使用中文、英文或其他插入的文本符號,禁止使用小圖片代替有關符號。
⑤編輯部對擬用稿件將在收到來稿后一個月內向作者發出稿件錄用通知,作者逾期未收到通知,可自行處理。編輯部對來稿有修改權,不同意修改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
民族史研究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