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學研究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②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以角碼標出。
③凡投寄本刊的稿件請勿一稿多投,若三個月內未收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④本刊用通行簡體字排印。有特殊符號或少數民族文字及民族古文字的,請隨稿寄上輸入軟件。本刊對擬用文章有刪改權,如不同意,請在來稿中注明。
⑤頁下注釋的格式基本與參考文獻格式一致,但需注意的是外文注釋中的作者姓名遵照外國人名的書寫順序。
⑥文章題名要求簡明、具體、新穎,中文題名不得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并有英文翻譯。
⑦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 )、性別、職稱或學位、主要從事專業及郵箱等,在首頁以頁下注形式寫明。
⑧文章(包括正文、圖、表、注釋)中出現的英文(包括名詞、作者姓名、其他)請翻譯成中文,采用中英文對照形式,英文放在括號當中。如果只是在括弧中出現,可以不翻譯成中文。
⑨正文中標題編排格式為:二級標題用“一”或“一、……”(居中、宋體四號);三級標題用“(一)”(首行縮進兩格、宋體五號加粗);四級標題用“1.……”(宋體五號)。
⑩論文摘要: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警學研究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