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史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特定的內容,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②參考文獻應在文中引用處依次標注,文后參考文獻表著錄項目應齊全、格式應規范(可參考我刊或其他刊物)。
③稿件請附3-6個能反映論文主題的中英文對照的關鍵詞。
④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⑤來稿須文字通順,重點突出,層次清楚。需附結構式中、英文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建筑史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