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與文物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稿件要具有原創性,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襲、剽竊或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凡引用他人觀點、方案、資料、數據等,無論曾否發表,無論是紙質或電子版,均應詳加注釋。
②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準確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③參考文獻僅列出最主要和正式發表的,按文中出現的次序編號引錄,并在文章相應位置以上角標標明。
④內容摘要:反映研究對象和范圍、采用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得出的核心結論,體現論文的創新性和學術影響,旨在提高論文的引用量與轉載量。一般以400-500字為宜。
⑤作者姓名、單位、職務、職稱及詳細聯系方式(地址、郵編、手機等)。署名作者不超過2人。
⑥基金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上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本刊將優先處理與刊登。
⑦引言,說明課題的研究背景,引述該領域的國內外研究進展,說明本文選題意義和創新點;內容不應與摘要和結論雷同,不能出現圖表。
⑧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⑨統計處理結果用P<0.05、P<0.01表示,于表(圖)下注明。若有手繪圖,請用繪圖墨水在繪圖紙上繪制,設計要美觀,線條應光滑,尺寸為長14 cm,寬250px。
⑩將他人的科研成果或論文全部或部分原樣照抄,并以自己的名義發表的欺詐行為。不僅包括對他人作品字句、內容的直接使用,也包括對他人學術論著的思想、觀點、結構、體系等元素作為自己論著的基本元素加以使用并發表的行為。通常表現為不注明學術思想、學術觀點的出處來源而隨意使用。
近代中國與文物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