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16 11:58:0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經濟責任審計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對任期內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計
由于煤炭生產企業的經營規模一般都比較大,資產規模達到幾個億、幾十億甚至是上百億,要想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這么大規模的審計任務,在用以前的審計模式已經不適應審計的需要,這就要求我們審計人員要充分利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型,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風險作出充分的評估,并對經營期間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合法性、真實性等進行審計,可以通過查看財務賬冊、憑證、報表、資產管理臺賬以及盤點記錄等紙質資料進行審查,還可以通過現場查看、函證等方式證實其存在性,并檢查資產質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嚴重損失、重大潛虧或者資產流失等問題,并對是否實現了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資產的使用效率等進行分析。
(二)對煤炭開采回收情況進行審計
煤炭是一次性開采不可再生的資源,其開采情況嚴重受到井下地質條件的影響和制約,地質條件好的地方煤炭開采比較的容易,地質條件復雜、斷層多、煤層淺、矸石含量高等地方,開采難度就比較大,還有就是當前煤炭銷售形勢供不應求,銷售價格也比較高,給企業帶來的利潤也比較大,有的煤礦生產企業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和個人政績,在生產過程中進行盲目的開采,或者是只開采生產條件好、煤質好、發熱量高的煤炭,而對地質條件差、開采難度大、需要進行處理才能能開采的地方舍棄不采,甚至是對可經過洗選加工就能夠挑選出來的煤炭不加工洗選直接與煤矸石一起排掉,造成了極大的浪費和損失。
(三)對人才培養情況進行審計
我們都知道,現在企業之間的競爭實質上是對人才的競爭,人才是企業的生命力,是企業的第一生產力,對人才的培養情況能反映出企業生產的機械化、現代化程度的高低。因此,我們也要將對人才的培養情況納入任期經營責任審計的范圍。我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開展審計工作:審查煤礦每年對教育經的投入情況,是否能夠滿足職工教育培訓的需要;查閱每年引進優秀人才情況以及每年技術人員尤其是關鍵技術人員或領導層人員離職情況;檢查對科研人員隊伍的建設和取得的成果;檢查礦井職工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情況;查閱煤礦為了調動職工生產的積極性所制定和采取的激勵政策等。
(四)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執行,是不斷提高煤礦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徑,也是降低煤礦風險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也要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內部控制環境,即評價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和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在內的內部控制環境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影響;風險評估,即分析企業風險控制目的設置的合理性,評價開展風險評估范疇的全面性、風險評估結果的有效性和風險應對策略的科學性;控制活動,即評價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置的內部控制措施的科學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
二、目前存在的問題
由于煤礦所在行業的特殊性,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到較強的專業技術知識,比如安全生產評估,我們在這方面的專業審計人員相對缺少。有些煤礦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相對滯后。在有些煤礦,該單位的行政負責人在調離了該工作崗位之后,組織人事部門才委托審計部門對其進行審計,與先審計后離任的要求不相適應,也大大降低了審計的效果。部分單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的內容相對滯后,跟不上煤炭企業的經濟發展需要。
三、結束語
1.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操作流程尚待規范,審計評價標準不統一。目前,新疆農村信用社僅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信用合作社離任離崗審計辦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尚未形成一系列的管理辦法、操作流程等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程序、方法和評價標準無統一標準,審計人員操作時無統一標準的操作流程、經營指標評價體系,發現問題缺少可靠的審計依據,審計評價口徑不一致等問題,不利于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領導干部功過是非。
2.審計技術方法簡單,科技支撐力量薄弱。目前新疆農村信用社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仍停留在現場檢查、手工操作、人為判斷的階段,人力、財力、時間耗費較大,工作效率低,審計工作質量不高。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已遠遠不適應當今快速發展的業務規模和現代化經營管理的需要。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杜絕與防治一些違法違紀問題的重要手段之一。筆者認為,農村信用社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亟待改進和加強,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與服務職能,健全、加強領導干部管理機制,確保農村信用社可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
二、經濟責任審計亟需改進和加強
1.完善經濟責任計劃管理制度,有計劃、有部署的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農村信用社必須根據經營管理發展的需要,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做出系統規劃,形成經濟責任計劃管理制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一般為年度計劃,是通過文字報告、報表等形式來編制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明確年度工作重點和目標,合理統籌安排全年的經濟責任審計任務,保證審計工作質量。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管理制度就可以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做到層次分明,任務明確,審計工作有條不紊開展。
2.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對審計人員的系統培訓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來進行:一是對參加相關業務部門舉辦的各項業務培訓,加強對業務基礎知識和新業務知識的學習;二是審計部門加強內部審計專業知識的培訓,可以采取審計業務規范培訓、專題研究、經驗交流等方式;三是對參加內審協會舉辦各種審計培訓,通過后續教育,更新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拓寬思路,培養創新能力,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四是建立起專家咨詢渠道和專家咨詢機制,對專業性強、需要進行專家咨詢的事項,建立專業機構的聯系,及時地得到高質量的咨詢建議或專家建議,以保證審計事項判斷的準確性。
3.審計監督關口前移,開展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適當開展事前經濟責任審計,在高管人員任職前對農村信用社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做好摸清家底工作,以保證經濟責任確認的合理性、有效性。在高管人員在任期間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事中經濟責任審計,對其履職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
4.規范操作審計程序,堅持“有離必審,先審后離”的原則。在經濟審計工作中,必須堅持“先審后離”的原則,將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與評價功能。
5.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規范審計操作流程。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責任制和質量控制制度,落實審計人員的工作責任,從工作底稿到審計報告,從審計方案到檔案歸理,從責任界定的準確性到提出建議的合理性等多方面綜合考核、評價審計人員的工作質量與審計內控執行情況,以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質量;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制度,審計部門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必須及時報送相關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充分利用審計成果,把審計結果作為選聘和調整干部的考察內容,紀檢部門要根據審計結果對違紀政紀、貪污受賄以及徇私枉法的犯罪分子堅決予以處理,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決定及時整改;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操作程序,審計人員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審計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6.積極探索和運用科學的審計方法,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科技含量。應組織科技人員開發一整套科學、合理的適合農村信用社審計系統,將一系列內控制度、指標評價體系用科學科技的手段設計成程序,接入綜合門柜業務系統,從業務系統中直接提取數據進行經營指標的分析和風險預警分析,減少審計差錯和漏失,提高指標分析的真實性、準確性;充分利用全疆聯網的非現場預警監控系統,遠程監控,及時預警提示農村信用社的違規操作,從操作風險中反映出領導干部的業務管理和內控管理情況;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要發揮事后監督系統的作用,網絡事后監督系統能實現對綜合門柜業務系統中的每筆業務進行全程監督和跟蹤,對大額可疑的交易重點關注,查找原因,及時查堵違規違紀的問題,實時監督領導干部依法合規經營的情況。
1.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先離任后審計”模式存在的弊端。這一“先離后審”模式是目前大部分高校采用的,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這種模式存在兩個方面的弊端,其一是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高校領導干部考核之間相互脫節的現實情況,這也直接導致審計人員在經濟責任的審計過程中搜集證據、核實材料等各個環節都存在一定的障礙,不利于得出真實全面的審計結論。其二是在落實審計結論與審計整改階段,“先離后審”模式導致高校領導在已經實現交替的情況下,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被審計人員已無法再代表原單位接受審計處理,新任領導會認為所需審計整改問題是前任的責任,對審計結論不能真正予以重視,無法積極整改,導致經濟責任審計流于形式,從而難以起到監督與考核高校領導干部的真正作用。
2.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利用系數不高。經濟責任審計的力度取決于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程度,目前,有兩方面的情況制約著經濟責任審計起到更為重要的作用,其一是審計公告制度尚不完善,是否向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存在任意,不具備強制約束力。其二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仍未真正納入高校領導干部考核事項,其審計結果報告未被納入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檔案。以上兩方面大大影響到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程度。
3.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與范圍、評價和責任界定標準不統一。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各高校自主辦學權利在逐步加強,辦學經費籌措渠道在日益擴大,教育資源配置形式也在不斷增多,經費支出項目繁雜,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寬,甚至涉及到辦學效益、科技成果轉讓、校辦產業等情況。現行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法規對審計評價的原則及標準缺乏相應的法律條文的支撐,各種審計規范單純適用于對項目及單位整體的審計調查,但在經濟責任審計是偏重于對人,因此在某些方面無法相適應。在責任界定方面,目前的審計項目界定標準無法做到精確劃分集體與個人、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的責任,同時,在審計評價標準方面,目前仍缺乏定量分析依據,未能形成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客觀評價標準,造成對高校領導干部決策程序、決策失誤不能進行科學評估,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效果。
4.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急需進一步提高。在高校中對其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政策性與專業性很強,同時也是責任重大、高風險性的一項審計工作,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與業務素質緊密影響到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隨著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加強,目前確實存在審計人員素質無法適應新形勢的現實問題,必須盡快采取有效措施改變這一不利局面,以確保經濟責任審計這一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提高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力度的措施和建議
1.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加強重視程度。首先,要在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法規上加強建設,使其審計工作在執行過程中有法可依,只有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正常軌道,才能真正樹立經濟責任審計的權威性,才能從根本上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其次,通過制作審計網站、組織干部不定期學習等措施加大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宣傳力度,使學校教職工與學校領導都能充分了解審計部門的工作,從而形成高度重視與積極合作的良好氛圍,只有得到高校領導和教職工更多的關注與了解,才能于激發高校領導干部的責任感,被審計單位才可能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
2.進一步完善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公告制度,逐漸杜絕“先離任后審計”的現象。近幾年來,在國家審計署的大力推行下,審計公告制度取得了較大的進展。公告制度要求領導干部述職報告內容公開、經濟責任審計程序、內容與結果全部公開。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公告制度,一方面有利于高校領導及相關人員及時了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內容及程序,在日常工作中可以盡量做到主動防范問題的出現;另一方面,審計公告制度對于審計人員自身來講,也是一個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接受社會群眾監督的過程。對高校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要逐漸杜絕“先離任后審計”的現象,在對高校領導的考核、獎罰與任免中,要把經濟責任結果作為重要依據。經濟責任審計要有計劃性,應在領導干部調任或離任前幾個月進行,在任期內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避免將問題遺留到下一任而導致整改質量的低下。
3.提高審計成果運用效率,加強審計監督的作用。在高校中對領導干部實施全面地經濟責任審計,其目的就是通過審計監督為評價高校領導干部提供可靠依據,為此,必須充分重視審計結論,有效提高審計成果的利用效率。首先,必須逐步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歸入被審計人員檔案之中,在高校領導干部的管理考核使用中,要把經濟責任審計結論作為一項重要的依據。其二,在對高校領導干部的任用中,要確實堅持先審后用、審用結合、先審后離的原則。重視領導干部在工作中的實際成果,經濟責任審計為任人唯賢的干部政策提供必要依據。其三,對審計建議的落實和信息反饋情況要給予足夠的重視,使審計意見和建議對被審的高校領導干部確實能起到幫助與促進的作用。通過審計整改過程,查找產生問題的根源進而加強學校內部經濟管理,積極防范各種可能出現的經濟風險,有效提高教育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高校領導干部廉政建設。
4.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改進審計方法,不斷提高審計質量。隨著高校審計工作的不斷發展,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責任的加大、任務的加重,審計方法也需積極創新。首先,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有計劃性,清晰各審計程序的重點內容,既要重視被審人員任期述職報告,更要根據實際需要聽取教職工意見,采取查閱分析會計資料、內查外調等多種形式,確保審計結果的真實合理性。其次,要不斷完善審計手段,重視定量分析依據。在審計抽樣中,采用科學手段盡量減少誤差,并確保不要遺漏重要事項。
5.推進高校審計隊伍建設,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業務素質。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能否順利進行、能否取得良好效果,關鍵取決于審計人員的素質,高質量的經濟責任審計需要合格的高素質的審計人員。首先,審計人員要政策性強,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能夠認真遵守廉政規定和職業操守,堅持審計工作原則。其次,審計人員要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結構,通過專業培訓及后續教育,業務交流等多種形式拓展知識空間,只有成為多通的復合型審計人才,才能在具體的經濟責任審計中,面對紛繁的各類資料,準確而完整地找出問題,作出正確客觀的審計評價。
綜上所述,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對國內高等教育的發展影響重大,對高校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是寓監督、檢查于服務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順應我國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倡廉形勢的需要,對高校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加強學校領導干部的管理、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問卷調查;統計分析
[中圖分類號]F239.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2670(2010)02―0009―05
作者簡介:劉愛東,女,山東高唐人,中南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湖南省審計學會副會長,中國會計學會和中國審計學會個人會員。主要從事會計與財務理論、現代審計理論與方法、反傾銷會計等領域的研究。主持完成和正在主持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省部級及橫向科研課題30余項,其中10項分別獲省部級獎;撰寫并公開出版教材、專著8部,在《會計研究》、《金融研究》、《審計研究》、《國際貿易問題》等國內外知名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100余篇。
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監督制度,歷經十幾年的發展,不僅為加強黨政領導干部監督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幫助政府、企事業等單位優化管理,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拓展了審計理論研究的創新路徑。為對這一具有時代特征審計模式的運行有―個基本了解,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課題組在對長沙、衡陽、永州、岳陽等地經濟責任審計現狀進行實地調研的同時,設計了一套由32題組成的調查問卷,進行了問卷調查(發放、回收問卷18l份,其中有效問卷180份)。通過對調查問卷進行數據處理、統計分析,我們發現了一些十分有價值和值得思考的問題,這正是本文研究的意義所在。
一、經濟責任審計人力資源狀況的調查與統計分析
經濟責任審計人力資源總體狀況,我們選擇了被調查對象的所在單位、年齡結構、學歷構成及經濟責任審計的依據(即相關法規、制度等)指標反映。圖1為調查問卷所訪對象的工作單位分布系列。
圖1的統計結果顯示,國家審計機關83人(占46.11%),地方各級政府部門16人(占8.89%),大中型國有企業72人(占40%),學校/事業單位9人(占5%)。被調查對象基本覆蓋了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各類型代表,包括省、地、市縣各審計主管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主管領導,計劃、法制、經濟責任審計處、室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一線人員,被審計單位(對象)的代表,以及其他相關單位的人員。經濟責任審計主體(即審計機關)和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或內容(即經濟責任審計所監督的“人”與“事”的有機結合?!叭恕报D―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事”――經濟責任審計所監督的“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分別為46.11%和53.89%,這就為后續調查研究的客觀性、可采性、有用性提供了保證。
表1和表2分別反映了調查問卷所訪對象的年齡結構及學歷構成。
從表1年齡結構看,無論是所訪對象的總體,還是被訪的審計機關,年齡在45歲以下的占了70%以上,這從某一側面說明經濟責任審計這支隊伍年輕化的基本狀況,預示著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前景。表2的學歷構成顯示,被訪者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占95%以上,且本科學歷為主體(分別占58%和67%),而研究生層次的人才相對偏少(分別僅占3%和4%)。這說明經濟責任審計這支隊伍知識化總體狀況相對不錯,但需要關注高學歷層次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優化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
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依據(即經濟責任審計依據的相關法規、制度等),是伴隨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的。從1999年6月中辦、國辦下發的“兩個暫行規定”(標志著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正式確立),中央五部委不斷出臺的指導性意見,各省、市、地區根據自身情況相應出臺的相關暫行辦法、指導性文件等,到2006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法律形式對經濟責任審計的明確規定,進一步強化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依據。作為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及其相關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依據的相關法規、制度等知曉理解、研究狀況,不僅直接影響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也反映了經濟責任審計人力資源的質量。為此,我們圍繞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原則及對2006年我國新修訂《審計法》學習、研讀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問卷的統計結果如表3-5所示。
從表3-5調查問卷的統計結果看,盡管在具體調查內容或回答選項上有一定差異,但回答不了解、不清楚所占的比例都比較小(分別為0.45%、2.78%和6.67%)。對新修訂《審計法》關于審計機關職責的相應調整內容,回答不清楚的比例略高(為6.67%)的原因,我們認為可能是被訪審計機關以外的人員或由于新修訂《審計法》實施時間不長的原因所致。這除了啟示我們進一步強化經濟責任審計依據的相關法規、制度等的學習外,也實地測試出了經濟責任審計人員具有較好的政策水平。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定位、內容的調查與統計分析
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審計模式,其定位和內容直接影響著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和效果。審計目標決定了審計內容。由于不同類型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目標不同,故相應審計內容的側重點也不同。為此,我們從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目標與側重點的定位、劃分的責任類型、黨政領導干部及大中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等不同類型經濟責任審計應重點進行審計監督的內容等方面進行了調查。調查問卷的統計結果如表6~11所示。
表6、表7的統計結果說明,為廉政建設服務、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為組織部門考核、選拔任用干部提供參考,應當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目標與側重點(占了57.00%);同時,在進行經濟責任的界定和確認時,應重點劃分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為首選。表8、表9說明,黨政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應注重“以黨政領導干部管轄的政府性資金運作為主線,圍繞科學發展觀與績效觀展開審計”(占52.12%);而“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被審計責任人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的情況”次之(分別占25.87%和20.85%),回答“不清楚”的只有3人次(1.16%)。對于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具體內容,52.78%的選擇“經濟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預算執行情況、重大經濟決策情況、國有資產管理與使用、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遵守財經法規和廉潔自律等”以及“檢查與評價領導干部履行“四權一規定”情況,即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經濟執行權、經濟監督權和遵守廉政規定”等為其主要具體內容。我們認為,這一統計結果是比較符合目前我國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客觀情況的。
表10、表11是關于大中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和大、中專院校校長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內容的統計結果。其中,大中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具體內容應當是“對所在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分析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國家財經法紀的情況”占46.67%,只有3.89%選擇“被審計責任人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的情況”;選擇“以上均是”為48.89%,而只有1人不清楚。
我們認為,表10、表11的統計結果,基本反映了大中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和大、中專院校校長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屬性和相應審計的主要具體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范和實踐運作要求具有一致性。
三、關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運行狀況的調查與統計分析
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種保證受托經濟責任有效履行的手段、促進受托經濟責任得以落實的控制機制,自產生以來,是在不斷創新、完善中求發展的。為客觀認識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運行狀況,探尋經濟責任審計效率實現的對策及其未來發展的新趨勢,我們就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整體評價、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地方政府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程度及與審計部門的協調情況、影響我國審計發展的主要因素和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效率實現的對策等問題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問卷的統計結果如表12~19。
表12―15分別從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整體狀況(良好和一般占了約75%)、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好、較好和一般占了近72%)、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程度(非常重視和比較重視達55%)和經濟責任審計部門與其他政府部門的協調情況(選擇很好、較好和一般的比例為91%以上)等視角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給與了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但回答存在問題、不理想或不夠重視的也占了相當的比例,應當引起高度關注和思考。
表16―19所調查問題的統計結果,可能會對我們有一些啟示。比如,我們發現,在“影響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主要因素”中,“審計管理體制”為首選(45.57%);“經濟責任審計實際運行中最難辦的問題”是“缺乏合理評價指標,難以做出客觀評價”(58.44%);“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審計監督時間窗口”選擇“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的高達86.67%;而“實用、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49.54%)也成為“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效率實現的對策”的首選。
四、結論與思考
(一)結論
綜上各部分問卷調查結果的統計及分析,主要結論如下:
1 調查對象(或樣本選擇)為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和各類被審計、監督的對象,其比例分別為46,11%和53.89%,這是本次問卷調查客觀性、可采性、有用性的基本條件。
2 經濟責任審計人力資源配置具有年輕化、知識化、較好政策水平等總體優勢,但需要關注高學歷層次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優化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
3 經濟責任審計的定位和內容直接影響著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和效果,不同類型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目標不同,相應審計內容的側重點也不同。問卷調查的統計結果,基本驗證了不同類型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屬性差異和相應審計的主要具體內容的不同。
4 從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整體狀況、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程度和經濟責任審計機關與政府等部門的協調情況等視角的問卷調查統計結果顯示,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運行狀況良好。但“審計管理體制”、“實用、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等被認為是影響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主要因素和經濟責任審計實際運行中最難辦的問題,應當引起高度關注和思考。
(二)思考
鑒于上述統計分析主要結論中,“審計管理體制”、“實用、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等被認為是影響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主要因素和經濟責任審計實際運行中最難辦的問題,限于篇幅,我們僅就這兩方面的問題思考如下:
1 關于國家審計管理體制的思考
現行國家審計管理體制始建于80年代初,屬行政型、雙重領導體制,各級審計機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審計業務以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為主。這種體制確立的初衷是為了從領導體制上保證依法審計和獨立審計兩項原則的貫徹執行。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暴露出許多缺陷。由于審計機關定位于政府的職能部門,并隸屬于政府部門管理,審計工作被界定為上級對下級的行政約束,政府對經濟運行的管理權和監督權,經濟監督和行政監督,經濟監督權與處理處罰權集于一身,形成自我監督、“自我約束”的局面,制約了審計的監督職能,限制了國家審計的權力,使之一定程度上帶有內部監督的性質。這種審計體制的弊端之一就是弱化了審計主體的獨立性,審計機關對同級政府的經濟活動難以發揮監督和制約作用,審計目標和任務在很大程度上受最高行政權力機構意志的左右,審計發揮作用的程度取決于領導者素質和重視程度,在一些重大審計事項上難以保持審計獨立性,無法突破地方政府保護的屏障。同時地方審計機關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其負責人的任免、調動、獎懲等都決定于本級人民政府,因此,審計機關往往不得不做出偏向同級政府的選擇,以權壓審的現象時有出現,審計結果極易被變通,成為地方政府的維權工具。
目前我國學術界對審計管理體制改革之路的選擇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1)對我國現行審計體制采取漸進的改良策略,進行結構性調整,向政府和人大同時報告工作(尹平,2001);(2)為強化人大立法監督和國家審計監督,國家審計組織應由行政型模式向立法型模式轉變(楊肅昌,2002);(3)將我國國家審計適時地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轉變,設立即“一府三院”,實行立法型審計體制下的省以下審計機關的垂直管理(項俊波,2001)。課題組認為國家的審計模式應該與本國的國情相適應,同時又要大膽吸收借鑒他國的先進經驗,第3種觀點比較符合事物發展的規律。主張以立法型管理模式作為理想目標,循序漸進,審勢度時,從審計工作各方面著手準備,為最終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審計環境。同時,打破“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實行省以下審計機關的垂直管理”,審計署與地方審計機關分別專門負責中央與地方的財政資金的監督,強化審計監督力度,避免出現審計“盲區”;省級審計機關接受審計署業務領導,有利于對中央、地方兩級財政資金的監督,也有利于審計系統加強業務建設。
今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堅持以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積極發揮領導小組對普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作用,配備兼職法宣干部和通訊員,負責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確保了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一是認真制定工作計劃。主要是制定了全年審計項目計劃、年度依法行政計劃、審計業務學習計劃、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等工作計劃,各項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獎懲,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自查、年度有總結。二是認真開展審計項目。主要開展本級預算執行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基本建設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審計項目33個,為促進提高經濟效益、反腐倡廉、節約財政資金等發揮了審計應有的作用,提高了審計公信力。三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強化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審計能力。四是健全內部規范,強化內部管理,提高制度執行力度,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五是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主要措施
(一)全局人員學法工作常抓不懈,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黨組中心組學習有計劃有步驟。局領導非常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到領導帶頭,學法先行,精心部署、嚴格要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指導辦公室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明確領導及審計人員的學法用法內容,認真參加局每周五的學習會,解讀《國家審計準則》、《市審計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認真參加《國家審計準則》知識測試,并多次在會上就依法審計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全局審計干部學法用法堅持不懈。局里為每個審計干部訂閱了《中國審計》、《審計》、《中國審計報》和《中國財經審計法規選編》等各種法規資料;堅持周五學習制度,積極參加審計署視頻培訓和市審計局舉辦的專題講座,采用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審計法律法規與其他行政法規學習相結合、學習與知識測試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增強審計人員法制意識和法律素養,提高審計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切實做到依法審計,實現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宗旨。
(二)堅持全方位、多層次的法制宣傳方式,提高法制宣傳效果
一是通過局域網及時法律、法規、規章等學習課件,提高局內信息傳遞效率;開展專題講座、集中培訓、觀看警示教育片、專業法律知識測試、撰寫體會心得等活動,增加宣傳多樣性,并在區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上解讀《市審計條例》;積極參加全國憲法宣傳日主題活動,撰寫《推進審計法治建設,完善審計法制體系》等3篇審計法制論文。二是通過報刊、網站、電視等媒介,進行專題解讀、公告、新聞采集等形式,擴大宣傳范圍,促使社會各界對國家審計的理解、認識、參與和支持;同時,為區紀委機關全體干部和街鎮紀檢干部講解“國家審計基本情況及街鎮審計發現的問題”,為區編辦組織的全區事業單位法人培訓班講解“國家審計基本情況及事業單位審計發現的問題”,為依法審計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三是與宣傳區委區政府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近年來審計工作取得的成效、發揮的作用等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審計專報、專題講解、邀請調研等方式,提高宣傳效果,爭取黨委政府對審計工作重視和支持。四是把全區各委辦局財務審計部門、街鎮內審機構作為審計法制宣傳切入口,通過內審人員分組季度例會形式進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宣傳,聘用內審人員參與國家審計項目,推動內審人員業務水平提高及對國家審計的認識,今年開展的區綠化市容局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全區30%的內審人員參與了項目。
(三)健全內部規范,強化內部管理
圍繞依法審計,保證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多年來,我局持續抓緊內部規范建設,隨著新《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市審計條例》的出臺,我局開展多形式相結合的內部管理方式,不斷加強規章制度建設,提高制度執行力。一是制度與規范性格式文本相結合,建立健全內部規范。今年我局建立了《審計文件材料立卷歸檔操作規程》、《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制度》、《財務管理規定》、《保密工作暫行規定》等一系列審計業務管理、行政管理制度,并針對現有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重新梳理并逐步完善,同時局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部門預算執行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著手制定專項審計(調查)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和審計項目工作流程。二是項目質量檢查與優秀項目評選相結合,加強內部監督。組織開展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通過對去年完成的每個審計項目的審計程序、計劃、過程等六方面內容的檢查,及時發現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問題進行了落實整改,有力促進了審計質量的進一步提升。在內部審核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評選結果反映了參評項目在依法審計、規范審計行為、創新審計技術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明顯進步,在市局2012年度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中,我局報送的區科委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區水務局工程項目實施情況審計調查項目分獲三等獎和優秀獎。
(四)逐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五聯合”機制
根據兩辦“規定”和我區《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暫行辦法》要求,今年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就聯合進點、聯合公示、聯合力量、聯合過程和聯合反饋“五聯合”工作機制作了進一步深化,明確了聯合反饋的操作流程和具體細則,探討經濟責任審計信息共享及整改檢查等事項,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送達部門、聯合反饋帶隊領導、聯合反饋的時間、操作流程、通知方式及被審計單位參會人員范圍等事項。(四)加大審計公開力度,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一是審計公開常態化。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工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整改情況報告均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二是逐步深化審計公開。今年我局確定適時公開部分審計項目結果報告,2012年6月25日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關于本區2009-2010年度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同時根據公開效果來確定下一步審計公開力度。(五)加強職業道德檢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結合市審計機關第26次職業道德檢查月活動,由局紀檢、監察和機關黨支部共同組成檢查組,通過發函、走訪等形式檢查審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檢查結果未發現一例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今年我局在開展廉政教育和落實檢查工作的同時,由局長與科室長簽訂了《科室廉政責任書》,明確科長為科室的廉政第一責任人,再由科長和科員簽訂《廉政承諾書》,明確科員對科長負責,實現廉政責任層層落實。
存在的問題
一是審計署8號令的執行上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審計工作底稿還存在要素不齊全、填列內容不規范,審計組對委托審計的控制情況還不太理想等問題。二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的全面徹底完成尚待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未能有效建立。對某些問題的整改由于涉及多個單位和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等原因,整改的難度及所需時間長,致使有些整改工作無法在審計規定的時間內徹底完成;由于審計整改的時間限制,有些問題只能是承諾性整改,真正看待是否整改尚需采取措施予以跟進,由于審計部門審計任務日益繁重與審計力量的不足矛盾日漸突出,審計跟蹤整改存在困難,需要相關部門后續監督工作的跟進。
關鍵詞:商業銀行;高管舞弊;審計監督;股票期權激勵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7)08-0050-02
一、商業銀行高管舞弊的特點與成因
從涉案主體角度看,商業銀行舞弊一般包括雇員舞弊和管理當局舞弊兩類。本文主要討論商業銀行管理當局中的高級管理人員(下文簡稱高管,主要包括各級銀行的正副行長和行長助理,以及財務、人事等重要部門的主管人員)舞弊問題。由于銀行高管擁有對巨額銀行資金進行調配的權利,其舞弊行為更多地表現為,是一種典型的“設租”、“尋租”的過程,諸如在發放貸款中收受賄賂,在購置銀行設備中拿回扣,低價處理不良資產變現等等。
商業銀行高管舞弊的原因可以從激勵不足和約束乏力兩個方面考察,其主要體現如下:
一是內部審計監控體系的構造不合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被嚴重削弱。我國商業銀行在內部審計組織架構上不合理,銀行分支機構層次多,鏈條長,很多分支行行長既是人,也是委托人,本身承擔有一定的機構管理職能。如此縱深的機構層次使一級審計體制很難與其配套。例如,工商銀行目前建立的“內部審計局+內部控制合規部”體制就類似于一個兩級法人制度下的內部審計組織制度。對總行來講,內部審計局是垂直獨立的,歸董事會領導;對一級分行來講,內部控制合規部是垂直的,歸分行行長領導。再如,中國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的審計部門隸屬于總行的內部控制委員會,其工作職責向行長負責,但同時其工作人員的福利安排人事調度由所在行決定,于是存在“雙重領導”的問題,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被嚴重削弱。
二是注冊會計師難以保持獨立性,經濟責任審計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導致外部監督失效。注冊會計師對商業銀行的審計是一種外部監督,但銀行業內部治理結構的不合理所導致的“經理中心主義”,會使審計委托關系失衡,注冊會計師趨向于遷就被審單位甚至與之合謀,難以保持獨立性,進而導致外部監督失效。與此類似,由于諸多因素的影響,針對領導干部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通常是“先離任,后審計”,無法發揮經濟責任審計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三是委托關系中信息不對稱與利益目標不一致。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間信息不對稱,人努力程度的大小、秉賦、能力等是“私人信息”,委托人事先并不知道,這就使得高管人員的利己動機有可能行為化。所有者與經營管理者的利益目標不完全一致,在激勵機制弱化的條件下會產生委托人與人目標、動機不一致的矛盾。所有者的目標是銀行價值最大化,而管理者的目標是追求經營效用的最大化。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高層管理者的收入水平較低、結構單一,與經營業績沒有多少相關度,銀行價值的提升并不直接與其努力程度相掛鉤,高管的努力得不到充分的補償。因此,高管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追求在職消費、權利等貨幣收益,舞弊現象隨之產生。
四是高管行為短期化,忠誠感缺失。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薪酬制度、激勵補償方式無法與商業銀行自身的戰略目標相匹配,長期激勵嚴重不足,是造成商業銀行高層管理人員產生短期化行為的主要原因。高管層在涉及商業銀行發展、經營和分配等重大問題時,往往出現短期化行為,過度發放信貸,過分的在職消費以及工資、獎金等收入增長過快,侵蝕銀行利潤等。“59歲”現象的普遍存在,是管理層短期自利行為的悲劇,更是缺少長期激勵的悲劇。
二、加大審計監督力度以約束高管越軌行為
一是改造內部審計流程,樹立內部審計部門的權威性和獨立性。內部審計部門的有效運行是確保風險事件的相關信息被傳遞至適當管理層,從而獲得商業銀行整體風險容忍度的保證。商業銀行可實行全行內部審計部門的垂直領導,各級內部審計部門的人事、工資直接由上級內部審計部門進行管理,徹底分離于各級支行的管理,形成貫穿于全行的獨立的內部審計線,以重塑內部審計的流程,提高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獨立性。
二是建立健全審計委員會制度,實行合理的審計委托關系。為了增強實質上的約束力,可以在上市的商業銀行組織結構中取消監事會,在董事會下直接設立主要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由審計委員會履行選擇、聘用和解聘外部審計師的職能,并有權與外部審計師討論審計計劃和審計結果以及有關內部控制等事項,這樣可以增強外部審計的獨立性,降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檢查風險。目前,深圳發展銀行已有了初步的嘗試,即把審計委員會提到行長之上、董事會之下,從公司治理結構方面來彌補內部控制的不足,最終達到有效監督的目的。
三是加大經濟責任審計的強度和密度,貫徹實行“問責制”。鑒于“先離任,后審計”的弊端,以及高管掌握的巨額資金調度權這種現實,對商業銀行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可參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加大審計的強度和密度。對商業銀行領導干部進行“任中”審計,及時觀測領導干部的“動向”,改變“領導攜款潛逃,劣跡敗露”然后再進行審計的被動局面。同時,商業銀行應建立嚴格的問責制,重點查處決策責任大、導致損失金額大的不良貸款責任人。案件發生上追兩級領導的責任,同時對經營管理和內部審計稽核這兩條線上實施雙線問責,以此防范商業銀行高管舞弊。
三、實施股票期權激勵以促使高管行為長期化
改善對商業銀行高管的激勵機制同樣重要,可選擇的舉措甚至更多,相比之下,推行股票期權激勵制度最為可取,更能實現“促使銀行高管層形成長期的‘瞄準線’,為銀行的長遠發展持續做出貢獻”的目的。
這里所謂股票期權激勵,是指商業銀行高管人員享有在與銀行資產所有者約定的期限內,以預先協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銀行股票的權利,其實質是讓銀行高管分享部分利潤的索取權,使銀行業績成為其收入函數中一個重要的變量,從而將銀行管理者與投資者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有效解決高管行為短期化問題。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構建行之有效的商業銀行股票期權激勵制度主要應著眼于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是建立獨立而權威的薪酬委員會。股東大會是實施股票期權激勵的最高權力機構,薪酬委員會經股東大會批準后成立,主要由股東和獨立董事及相關中介機構權威人士組成。職責主要是對股票期權授予對象及資格進行認定、確定激勵基金的數量或提取比例,并具體負責股票期權激勵日常事務的處理。
二是確定核實的股票期權授予價格與數量。期權價格以授予日上市銀行股票的收盤價或前lO日平均收盤價為基礎授予,一般低于市場價格。高管人員不必立即出資購買,但到規定期限后,須按期初規定的價格購買。若其經營的效益好,股價上漲,就可以得到巨額的利益回報;若管理不善,導致本銀行的股價下跌,當低于期初規定的價格時,亦必須掏錢購買,對其來說是一種損失。授予數量主要依據上市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個人在銀行中所起作用大小與經營業績而定。
三是保證股票期權長期持有。股票期權激勵實施方式應采取強制性長期持股方式,即強制要求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用其收入購買銀行股票并長期持有,強制要求所持股票只有在持股人離任或退休后方可出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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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一步統一認識,扎實有效開展內審工作
加強管理,提高效益是內審工作的重點,要始終把內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促進發展、促進管理、促進提高效益上。目前,全區各部門單位內部審計發展還不平衡,大部分部門單位重視發揮內審機構的作用,內審人員積極探索“管理和效益”審計方法和經驗,不斷拓展內審工作領域,取得了較好效果,但也有一些部門和單位對此認識不夠,內審作用發揮不夠理想,開展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項目所占比例還比較低,有些單位基本上沒開展,這應引起足夠重視。各內審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圍繞本部門本單位經濟工作重心、圍繞領導和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安排審計項目,制定工作計劃,要在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重點搞好績效審計,基本建設項目審計,內控制度評價和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通過經濟效益和內控制度評價,找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堵塞“跑冒滴漏”;加強內部制約機制,減少損失浪費,促進增收節支;要把所屬單位的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通過審計,客觀評價內管干部業績。要進一步堅定信心,積極探索,勇于實踐,從簡單的項目做起,積累經驗,總結提高,不斷完善。具體要求: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確保全年任務的完成。
二、開展理論研討和經驗交流,探索管理審計的新模式和新方法
要適應現代內部審計發展的需要,深入搞好調查研究,總結推進內部審計實現全面轉型與發展過程中的新經驗和新路子,探索開展以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審計新模式、新方法。要進一步重視和加強審計理論研究,采取以會代訓、現場交流等形式,組織內審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活動,及時總結、提煉好的經驗和做法。要注重內審信息的編寫和宣傳,及時反映內審工作動態,宣傳內審工作成績,擴大內審工作的影響。
三、加強內審人員的業務培訓,強化內部審計隊伍建設
按照國家、省、市內審協會提出的專業勝任能力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一般性教育培訓與高層次教育培訓并重的原則,進一步加大內部審計準則、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以及職業道德規范的學習教育力度,提高職業化教育的針對性、效果性和規范性水平。具體要求:根據省、市內審協會年培訓計劃,結合實際,科學安排,抓好內審人員后續教育的落實。
四、搞好部門聯動,加大創新力度
做好內審工作,離不開各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多部門聯動。要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協會這一行業協會特點和優勢,圍繞大局、服務大局,組織相關部門內審機構針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在調查研究、理論探討等方面開展有益工作,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一些建設性意見、建議,加強和促進各部門配合聯動能力。要充分體現內部審計新理念,以新的理念為指導,改革傳統審計模式,創新審計路子。引導內審機構及人員努力實現六個轉變:一是審計職能從單純監督向監督與服務并重轉變;二是審計方式由事后監督向全過程監督轉變;三是審計目標從查錯糾弊向內部控制與風險評估轉變;四是審計對象從財務活動向業務活動、管理活動和支持保障活動轉變;五是審計內容從注重結果評價向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并重轉變;六是審計手段從傳統手工操作向信息化、自動化轉變。
五、抓好“評先樹優”活動,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以典型引路,是指導內部審計工作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去年,全區有5個內審機構和13名內審人員分別被省、市評為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今后,我們要進一步開展“評先樹優”活動,善于挖掘好經驗、好典型,采取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內審“雙先”、“雙優”的事跡和經驗,本著總結、借鑒、探索、創新相結合原則,通過宣傳典型經驗,借鑒成功做法,指導和推動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加強內部審計基礎管理工作
內審基礎管理工作關系著內部審計事業的發展?;A管理工作做起來很繁瑣,往往容易被忽視,在這方面,我們還比較薄弱,特別是數據統計及上報方面,還存在上報不及時、數據不準確的情況,另外在報送工作信息及編寫業務論文方面對照先進還有一定的差距,今后,全區內審機構及會員單位應進一步規范基礎性工作,及時準確上報總結及相關報表,編寫工作信息及業務論文,真正反映出內審工作的實際情況,為及時掌握內部審計動態,分析內部審計情況,研究內部審計發展方向,提供科學依據。
七、圍繞服務,進一步發揮內審協會的職能作用
內審協會是行業自律性組織,做好服務工作是其根本宗旨,全心全意為廣大會員服務是協會生存和發展的根本所在,要樹立“服務為本,會員為重”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全區工作中心、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敝行娜蝿眨M一步發揮協會的職能作用。要增強凝聚力,按照協會的章程和要求,積極主動地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指導和協調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內審機構和內審制度建設;要強化服務意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在學習培訓、制度建設、經驗交流和推廣等方面滿足內審機構和內審人員的需求,把內審協會真正辦成“內審人員之家”,切實加強協會自身建設,落實服務措施,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要立足科學發展的新實踐,牢固樹立發展意識、創新意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振奮精神,扎實工作,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