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10 18:37:2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國有資產管理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改革的必要性近年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各地為適應論文國有資源和資產使用制度改革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的需要,積極探索國有資源和資產開發、管理、使用的有效形式,不斷加強和規范國有資源和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國有資源和資產的范圍不夠明確,對其有償使用的性質認識不清,加上管理體制不順、管理制度不健全、征管措施不力,致使縣國有資源和資產有償使用的范圍還比較小,市場化配置率還比較低,國有資源和資產的浪費現象在一些領域還比較嚴重,有償使用收入流失隱患較多,收入部門化、福利化的現象在一些地方還比較突出。有很多縣城自然資源豐富,城市公共資源和國有資產規模也比較大,但人均資源水平比較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有的行政事業單位產權意識比較淡薄,造成內部產權關系不清;有的單位存在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思想,資產購置和處置的隨意性較大,資產購置重復,苦樂不均的現象仍然存在;有的單位資產帳務設置不健全,帳外資產存量大,家底不清,缺乏規范管理;有的單位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工作管理無序,經營不善;資產布局分散,使用效益低下。因此,改革國有資源和資產管理體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國有資源和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全面推進國有資源和資產有度開發、有序利用、有償使用,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促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舉措。建立和改善國有資源和資產監督、管理和運行機制,不僅是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的需要,也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用市場手段,配置和優化資源,實現公平、公正和效率優先原則的需要,同時,也是提高政府辦事效率,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有效手段。規范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對于穩固政權基礎,公平財政分配,推進財政改革,凈化市場秩序,提高政府公共資源使用效益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改革的框架(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提高效益、優化配置、集約管理、強化監督、責權利相結合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國有資源和資產管理、運營、監督機制,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二)總體思路本著“決策、執行、監督”相對獨立、相互制約的原則,逐步建立程序科學、運作規范、監管嚴格的政府投融資管理體制;有效整合政府資源,著力打造運轉高效的投融資平臺,形成“借、用、還”良性循環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逐步增強政府投融資實力;健全責、權、利相統一的管理制度,強化統一管理,降低政府債務占財政收入比重,防范國有收益流失和財政風險;最終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格局,推動全縣經濟和各項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三)基本原則1、立足現實、改革創新原則。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投融資體制、財政體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從我縣實際出發,妥善處理老債務,積極探索新思路,創造有特色的政府資源、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管理模式。2、完善機制、規范運作原則。健全政府資源、資產和投融資管理體制,形成決策、執行、監督制衡機制,建立政府資源、資產和投融資統一管理機構,合理界定決策層、執行層和監督層的職責,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加強對國有資源、資產和投融資的監督和控制,規范管理,建立健全責、權、利相統一的管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3、優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則。整合政府可用于投資的貨幣資金、存量資產和無形資產等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規范政府投資行為,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籌集建設資金。4、統借統還,風險控制原則。規范政府性融資行為,對利用集中管理的資源、資產和政府信譽取得的建設性資金,實行統借統還,合理控制借款規模;建立穩定的還貸機制,保證政府性資金投入安全有效,防范財政、金融風險,維護政府信譽。
三、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一)建立資源和資產統一管理運營機構,健全集中調配機制政府統一管理、集中調配國有資源和資產、政府投融資管理的執行層。依據國資委決議在縣財政(國資)部門具體指導下運營。(二)以集中管理國有資源和資產為依托,構筑政府投融資平臺按資產剝離、資本劃轉的形式,依法注冊,具體運營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源和資產。把“死資產”變為活資本,市場化運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滿足政府規劃項目的資金需求。(三)建立政府投融資審批制度,健全決策機制成立縣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縣財政局、發改局、審計局、監察局等部門和融資平臺主縣行政事業單位徑。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對“重點稽查”的理解和操作還存在一些誤區和不安之處。首先過分強調稅務稽查的特殊性,忽略了稅收管理各環節的有機聯系。如選案、檢查、審理、執行等未能與其他職能部門協調配合,稽查選案仍存在人為操作的因素(CTAIS系統數據缺乏,選案范圍認定設置不到位),在案件的稽查過程中缺少有效的制約機制,稽查的質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在實際工作中把重點稽查簡單地理解為檢查的頻率越高、次數越多越好,導致多次檢查、重復檢查。再次,在案件的處理方面存在著重稽查、輕處罰,以補代罰的傾向,這不僅使稅務稽查走了過場,也容易使相關的納稅人產生僥幸的心理,給稅務機關依法治稅留下后患。以上問題從根本上影響和制約了稅務稽查效率和威力的有效發揮。在這方面國外的做法和經驗能給我們有益的啟示。3、強化稅收管理功能。由于實行新的征管模式,納稅人自行申報,取消了傳統的專管員管戶制度,一些地方的稅務機關在全力抓好“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同時,對管理存在片面的理解,在實際運作中存在管理弱化的傾向,忽略了稅務機關對稅源的有效監控和對納稅人的正常管理,造成不應有的漏征漏管。這與征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相悖的。因此,在實行“集中申報、重點稽查”的同時,應積極探索強化稅收管理職能的途徑和辦法,進一步強化稅收的管理功能,確定相關的崗位和人員對稅源進行典型抽樣調查,了解和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實行有效的稅源監控,促進納稅人如實申報,有效減少漏征漏管,防止稅款流失,以提高稅收管理的質量。4、完善機構運行管理機制。用科學嚴密的管理機制激發稅務干部的工作熱情、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是稅收征管改革有序運行、順利發展的有力保證。因此深化征管改革必須以人為本,搞好運行機制。要完善用人機制,結合稅務機構改革,科學設計崗位,明確各自職責,實行競爭上崗,能者上庸者下,最有效地使用人才資源;要完善監督機制,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堅持檢查考核,實行有效監督,開展經常的思想教育特別是廉政教育,防止以稅謀私等違紀問題的發生;要完善激勵和制約機制,把工作政績與干部的管理使用和獎懲結合起來,以更好地調動稅務干部的工作積極性;要完善培訓機制,根據征管改革的需要,有針對性地搞好干部培訓,特別是計算機應用的培訓,定出較高的標準,追求培訓的效益,不合格的不能上崗,使稅務干部基本上都能適應稅收管理現代化的要求,保證科學的征管程序得以順暢運行。要負責人為委員,作為政府統一管理、集中調配和投融資管理的決策層
四、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改革意義(一)促進了觀念的根本性轉變,打破了行政事業國有資產部門格局,有效地解決了國有產權虛置問題一些部門單位一直把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視為自有資產,以為資產產權屬部門所有,單位負責人說了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產權所有部門化,部門利益個人化,資產購置盲目化,資產處置隨意化”傾向。推行改革之后,通過廣泛宣傳發動,以及對行政事業國有資產實行集中管理,重新確立了行政事業國有資產“政府所有、部門使用、收支統管”的管理原則,較好地實現了產權歸位,轉變了傳統觀念,統一了思想認識。(二)摸清了資產“家底”,實現了資產的集約化管理,提高了資產使用的規范性和效益性改革以前,由于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產權不清,政府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資產,“家底”不清。實施改革之后,不僅核實了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具體數目,還根據現政府的授權,由縣財政局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實行了集約式管理,使政府對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宏觀調控與優化配置等職能得到充分發揮,為高效使用和合理調劑資產奠定了基礎。通過資產權屬證明集中到財政部門管理之后,避免了部門單位隨意抵押貸款、對外投資及低價處置國有資產等現象,規范了資產處置行為,有利于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三)規范了經營性資產運作,杜絕了“暗箱操作”,增加了非稅收入對經營性資產委托國有資產管理實行集約管理,采取市場化運作的辦法,將經營性資產運作行為置于陽光監督之下,實現了資產收益的最大化。對資產經營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和部門預算管理之后,還有利于鏟除行政事業單位滋生腐敗的土壤,解決部門單位之間苦樂不均的問題,端正黨風政風。(四)推進了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拓展了改革內涵,延伸了改革觸角通過將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與財政部門預算改革相結合,有利于解決行政事業單位盲目購置資產問題,對提高預算編制特別是固定資產購置預算的準確度具有重大意義;通過將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改革與收支兩條線改革相結合,有利于堵塞收支兩條線管理漏洞,推動收支兩條線工作向縱深發展;通過將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與政府采購改革相結合,有利于增強政府采購工作的針對性,擴大政府采購規模,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水平。將經營性資產收益及相關支出納入完全部門預算管理,實現國庫集中收付,使部門預算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完全”。(五)提高了財政管理水平,實現了財政管理由單純的資金管理向資金、資產和財務管理并重過去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管理“重錢輕物”、“重使用輕效益”。推行行政事業國有資產集中管理之后,財政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的資產使用和管理制度,嚴把資產入口關和出口關,加強對資產動態管理,促進單位內部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實現財政資金管理與資產管理的有機結合,拓展了財政管理的深度和廣度。
煙草行業作為壟斷行業,是國家第一納稅大戶,隨著煙草人的不斷努力,煙草企業規模不斷擴大,國有資產規模增長迅速。在煙草企業國有資產規模擴大的過程中,煙草企業在國有資產管理上一些問題凸顯出來,如下就針對煙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思想上對國有資產管理認識不夠深刻
目前,我國煙草企業不論在收入和還是資產規模上都增長較快,一些管理者思想上對國有資產管理重視程度尚需加強,在建立資產管理制度上仍不健全,漏洞較多。此外,部分管理者對國有資產管理意識不強,管理方式雖然取得較大進步,但仍相對滯后,一定程度上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帶來了不利影響。
(二)資產產權不清,使用效率低
一些煙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購進一些固定資產,在取得資產后,由于產權意識不強,并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權證,造成資產產權不清;另外在一些重大工程項目中有的煙草企業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證情況下直接開工建設,然而在辦理權證時由于基建等相關資料不完整、不合規導致辦理難度較大甚至會交納大額的滯納金,從而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此外,在購進固定資產后,由于長期受“重購置、輕管理”思想的影響,利用率較低,部分固定資產閑置或者過早淘汰,從原因看,煙葉生產的季節性導致資產使用的周期性閑置,一些固定資產維修不及時引起資產故障導致資產閑置;另外由于目前產品更新換代周期縮短,煙草企業為了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盲目新添新設備,一些“舊設備”過早閑置,缺乏新舊設備銜接管理的計劃性。
(三)資產管理責任不清
煙草企業在國有資產管理上并未明確劃分責任歸屬問題,各個部門資產管理界限模糊,責任分工不明確,沒有把資產管理責任細分至每位員工身上。由于管理者對國有資產管理松懈,導致下屬員工對資產管理的責任意識不強,當國有資產遭受損失或流失時,無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責任不清增加了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性。
(四)國有資產處置尚需規范
由于煙草企業領導思想上對國有資產管理十分重視,但在資產管理制度建設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如資產處置決策不規范,相關的處置流程并不健全。在處置后續工作上款項回收不及時,資產處置透明性不強,存在暗箱操作問題,加劇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五)國有資產核算存在賬實不符問題
國有資產信息化管理是提高資產管理的有效手段,但目前煙草企業國有資產信息化應用水平參差不齊,具體的管理軟件并不統一,未能與財務系統軟件進行有效對接,引起了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與財務核算所需數據的脫節,往往產生實物部門入賬而財務部門未入賬的問題,導致賬實不符,資產數據的失真。
二、煙草行業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措施
國有資產是煙草企業發展的根基,針對煙草企業存在的問題,結合新會計準則提出如下建議:
(一)增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識
煙草企業應積極響應國家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意見,加強對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視,應以國有資產完整及保值增值為原則,管理者應以身作則,樹立員工主人公意識,增強國有資產管理重要性的宣傳,增強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從上之下形成良好的資產管理風氣,應將資產管理融入到企業文化中,切實加強資產管理調研,加強與其他煙草企業關于資產管理經驗的交流;另外不斷完善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從制度上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提供保障。此外,要落實國有資產管理責任機制,明確不同管理者在資產管理中的職責,增強外部條件對員工的約束。
(二)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
煙草企業應增強對資產從購進到處置全過程管理,加強資產購進環節的審批,建立固定資產購置審批機制,同時發揮預算管理委員會等機構的作用,對所購資產的收益性、使用年限、成本進行科學論證,確保資產購進的效用最大性,通過審批杜絕盲目購買固定資產現象的發生。在資產規模上,應以投入產出比為衡量標準,在扣除稅收基礎上,通過測算投入產出比控制企業資產總量的增長。對目前已購置的資產,管理者應及時轉變“重構建、輕維護”的思想,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維護和保養,延長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對于效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更新改造,若已達到報廢年限及時購進新的資產,保持生產經營的持續性,實現現有資產效率最大化。此外,應建立國有資產調配制度,對本系統內國有資產數量和規模進行摸底調查,實現下屬單位或部門間資產的有效流動,對于閑置的資產應通過對外出租等形式增加收益,避免資產閑置。
(三)明晰產權,加強產權登記管理
結合目前煙草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不明問題,煙草企業應根據產權不明的類型進行區分,對不同類型的產權問題分階段實施整改措施,如對購置固定資產不及時進行產權登記問題,煙草企業應加強購置資產登記管理,完善新資產建設、購置手續,制定產權登記流程,對相關操作人員開展產權知識培訓,建立相應的獎罰機制,加強考核監督,確保購置資產的產權明晰。而在大型工程建設方面,煙草企業應事前做好產權登記工作,針對工程建設所需的各類材料及時與對方溝通,并建立產權糾紛應急處理機制,從而減少因產權問題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四)加強國有資產處置規范管理
煙草企業應嚴格遵守國有資產處置審批制度,完善資產處置決策流程,根據新會計準則對待售固定資產進行界定,如待售固定資產必須滿足決議+協議及轉讓必須在一年內完成的條件,對處置的資產應進行評估、備案及公開處置,提高處置資產的透明性,資產必須經企業高層一致通過后方可處置,堅決杜絕隨意處置資產問題的發生。此外,要加強國有資產處置預案的分析,財務部門做好處置資產臺賬及預案工作,同時要加強對國有資產處置環節的監督,發揮內部審計作用,會合外部審計、紀檢、財政及輿論形成有效的監督體系,實現每筆資產處置都在陽光下操作。
(五)加大固定資產清盤力度,加快建立信息化國有資產管理系統
知識經濟時代信息化大大提高了企業整體運營效率。煙草企業應不斷加快信息化建設,加大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技術開發的資金投入,逐漸建立資產實物管理與財務系統相結合的有效信息化系統,在系統中應明確不同部門的功能和職責。在固定資產清查方面,財務科應聯合綜合科,制定資產清查方案,遵循完整、真實、全面的原則,實地盤點實物,實物管理部門應及時做好資產登記工作;在實物盤點的基礎上,將實物信息上傳到公司財務系統,建立資產數據庫;財務部門應根據實物管理部門系統中的信息及時對資產進行入賬,資產變動應及時在系統中反映出來,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確保賬實相符,保證了資產的完整性。
(六)提高財務人員固定資產核算能力
新會計準則中關于固定資產方面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煙草企業應及時組織單位財務人員外出開展新準則培訓學習工作,了解固定資產新變化內容,應重點關注與本單位相關的固定資產核算內容的變化,如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涉及處置條件、計量原則、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列報和披露等。對于待售固定資產轉變為非待售資產時,財務人員應結合舊準則了解資產計量原則以及資產出售與收回金額差額處置問題。此外,財務人員應結合新會計準則內容及時調整國有資產核算方式,新增或減少相關會計科目,確保資產核算的正確性。
三、結束語
[關鍵詞] 外資并購監管反壟斷立法
當前,源于美國次貸危機的全球金融風暴成為全世界普遍關注的話題。然而,在這樣一個全球經濟衰退、股市市值嚴重縮水以及資本市場面臨嚴峻考驗的大背景下,新一輪的公司并購浪潮卻悄然而至。老子曰:“禍兮福所依,福兮禍所伏”。金融危機給各國經濟帶來挑戰的同時,也相應導致了公司并購成本的大幅降低,給公司并購尤其是跨國并購帶來了千載難逢的良機。對于在此次金融危機中表現獨樹一幟的中國來講,面對這樣一種機遇和挑戰并存的特殊時期,思考和研究外資并購的相關問題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一、外資并購監管概述
1.監管的含義
監管理論來自于經濟學,主要包含監督與管理兩大內容。按照《元照英美法詞典》的解釋,“監督”指一般性照看、主管或檢查?!肮芾怼敝复_定、決定或控制;依一定規則、方法或確立的模式進行調整;依規則或限制進行指導;受管理性原則或法律的管轄。參考前述定義,外資并購監管則可以概括為,國家有關職能機構,為了一定目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等,利用各種手段對外資并購國內企業的行為進行主動干預和控制的法律行為。對外資并購進行監管,其實質是對外國投資者以并購方式向東道國直接投資的一種限制,根本目的在于使外資與東道國經濟之間達到最佳的協調,最大限度地促進東道國經濟的發展,限制外資并購的負面效應,以維護東道國的經濟安全,保護該國的民族工業,發展民族經濟。
2.監管的作用
外資并購屬于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的一種具體形式,這種投資活動在為東道國帶來一定的資金與先進技術的同時,也可能給東道國的市場競爭與消費者福利等方面帶來消極影響。為避免和消除這種消極影響,東道國政府必然會對這種投資行為進行一定的干預和控制。對外資并購進行監管,其作用具體體現在:
(1)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外資并購會引起東道國市場份額的變化,打破原有的市場均衡格局,對市場競爭結構產生影響。為保證長期獲得高額利潤,并購方往往會通過構筑市場進入壁壘,排斥競爭者,甚至會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打擊東道國企業,使東道國企業陷入困境甚至破產倒閉。為避免和消除競爭中的低效率與無效率,東道國政府必然會對此進行干預。
(2)維護消費者利益。根據威廉姆斯模型,并購方無論在并購前是否存在市場勢力,一旦并購后取得市場支配地位,都將會導致消費者福利的減少,而消費者減少的福利則轉化成了并購方的經濟利潤。因此,東道國政府會采取各種措施,減少本國消費者福利向跨國并購企業轉移。
(3)保證國家經濟安全。如果放任外資對一些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經濟命脈的產業隨意進行并購,則必然會影響東道國的國家經濟安全,一旦這些產業被外資所控制,等于把本國經濟發展的主動權拱手相讓。這顯然是東道國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
(4)實現國家宏觀調控。東道國引資的初衷與跨國公司投資的目的并不一致。并購方追求的就是利潤最大化,其根本不會考慮并購將對東道國的產業結構與發展產生何種影響。因此東道國政府有必要對外資并購行為進行適度監管和合理規范,盡可能實現并購雙方利益的均衡,從而確保外資并購符合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
二、我國外資并購監管的基本架構
1.監管的主體
外資并購的監管主體,是指對外資并購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構。主要包括國務院及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即“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二級監管,國務院各職能部門在權責范圍內進行審批”。具體包括:國家商務部及地方外經貿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產業準入的審查和外資并購的反壟斷審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負責對涉嫌壟斷的外資并購行為進行審批,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登記管理,同時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外資并購中的項目并購,并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負責審批外資并購中的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的事宜。其他還包括諸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及地方各級稅務機關、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
2.監管的內容
(1)主體監管。指的是依據一定的標準,判斷外資并購中的外國投資者是否具備相應的法律身份和并購行為能力。
(2)準入監管。是指東道國政府對于外國投資者進入該國某些經營領域或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施加的控制。為了防止本國經濟受外國控制,世界各國均從立法上明確監管部門有權依法對一些涉及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領域和行業進行特別監管,以禁止或限制外資并購這些行業的企業,我國主要依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的相關規定進行外資并購的準入監管。
(3)出資監管。為防止外國投資者進行投機性或欺詐性并購,出資監管主要體現在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三個方面。外國投資者可以用其合法擁有的人民幣或外匯出資,也可以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作為并購對價。對出資比例的監管實質上是對企業控制權的監管,在宏觀上體現了我國對境內外國投資的政策導向,在出資下限方面,《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以下簡稱《并購規定》)允許外方出資比例低于25%,但需在其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上加注“外資比例低于25%”的字樣;在出資上限方面,對于鼓勵、允許類的外商投資項目,法律目前沒有最高出資比例限制,對于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我國根據行業不同作出了不同規定。在出資期限方面,《并購規定》第16條也明確了外國投資者支付對價的時間限制。
(4)反壟斷監管。外資并購在引進國外先進科技和管理經驗、整合市場資源、促進企業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與產業結構調整、發揮規模經濟效益、解決國有企業的現實困難等諸多方面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但同時,隨著并購規模和市場份額的不斷擴大,可能導致市場力量過度集中,產生了壟斷的危險,從而威脅到我國的幼稚工業和原有市場競爭秩序。因此有必要對外資并購進行反壟斷監管。我國目前主要依據《反壟斷法》對外資并購進行反壟斷監管,以促進和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三、完善外資并購監管制度的法律思考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建立健全外資并購監管的法律規范,是法治政府規范市場的必然選擇。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不斷提速和市場準入條件的進一步放寬,外資并購呈現出規?;内厔?我國政府開始重視對外資并購的監管立法,但與外資并購的快速發展相比,現行監管制度仍存在法律位階不高,操作性不強,各規范之間不相銜接等問題,需要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
1.提高立法層次
《并購規定》雖然起到了外資并購基本法的作用,但其較低的立法層次仍難以擔當起統帥各相關法律的作用,此外,《并購規定》一旦與其他立法沖突,則會排除其適用的可能性,加之規章的不穩定性,可能導致外資并購風險增加,而失去外商投資。因此,針對我國外資并購活動迅猛發展以及相關立法散亂的現實, 在《并購規定》的基礎上,制定法律位階更高的《外資并購法》,對外資并購的含義,外資并購的主體,外資并購的產業導向,外資并購的方式,外資并購的待遇,外資并購的審查,外資并購的法律適用與法律責任等重大問題作出全面和原則性的規定,從而為外資并購行為提供權威和可行的規范,也為制定其他相應的配套法規提供依據。同時也要充分考慮該法與現有公司法、證券法、國有資產保護法、稅法等法律之間的協調配合,避免法律沖突和重復立法。
2.有效運用產業政策
產業政策是直接體現國家宏觀調控意圖的宏觀經濟政策,外資并購中國企業必須符合我國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運用產業政策對外資并購進行引導是各國政府的通行做法。如前所述,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的外資并購產業政策,在外資并購準入監管方面沿用的是與新建投資(或稱綠地投資)同樣的產業政策。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有些產業雖然允許外資進行綠地投資,與國內企業公平競爭,但對于外資并購的方式,卻應加強規制,以保護國內企業和我國的經濟安全。反之,有些產業出于吸引外國資金和技術的考慮,可以允許外資進行并購,但由于國內市場飽和、生產力布局等原因,卻不鼓勵外商綠地投資。因此,外資并購的產業政策有必要進一步修正和完善。對此,可以借鑒國際上其他國家的經驗,制定單獨的外資并購產業政策,或者在現有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增加專門適用于外資并購的內容,明確外商可以參與并購的產業領域,防止外資并購造成對我國經濟安全和市場結構的不利影響。
3.強化國有資產保護
當前市場結構中,與外資并購資本的進入相對應的主要是國有資本的退出。進一步強化國有資產的保護,防止其不當流失,是完善外資并購監管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2009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針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中的突出問題,明確了監管的基本原則,健全了監管的體制機制,對關系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規定了嚴格的監管程序和要求。但該法仍過于原則和線條化,存在著操作性不強的缺陷,給監管部門對國家出資企業的監管帶來困難。
4.優化反壟斷體系
作為一部具有導向性意義的法律,《反壟斷法》的抽象性和原則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反壟斷體系的有效和優化,不可避免地將依賴于完備的配套法規和措施。加快制定《反壟斷法》的實施細則,明確外資并購審查的實體和程序標準,補充豁免制度,細化聽證等制度,對于加快建立和維護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最大限度地保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同時,在《反壟斷法》的原則指導下,出臺相配套的《并購指南》,就可以以指南的方式明確并購規制的執法標準和分析框架,綜合考慮并購對相關市場所可能產生的反競爭效果,以及具有抵消反競爭效果的購買力、效率、破產企業抗辯、維持有效競爭的進入等因素,最終決定一項并購是否嚴重損害有效競爭。雖然指南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但通過指南,行為主體可以預測到什么樣的外資并購可能會受到反壟斷機構的干預,加之指南所確定的標準比較具體,因而更具有實踐意義?!恫①徶改稀房梢詷O大地提高外資并購反壟斷執行的透明度,幫助執法部門和參與并購的主體了解并購政策。監管部門也可以根據每起并購行為的特定事實和情況合理、靈活地運用指南的標準。此外,當國家的整體戰略和經濟目標發生變化時,也可以通過不斷更新并購指南,有效指導執法機關和并購參與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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