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08 08:29:3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醫療保障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農村;醫療保障;合作醫療
目前,農民增收困難伴隨著一系列負面影響,尤其是醫療保障方面顯得更加突出,一些地方出現了農民看病難,看不起病,甚至因病而陷入絕境的現象。本文擬從農村居民醫療保障的興衰、原因及政策性建議三個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期對目前現狀的改善有些幫助。
1農村合作醫療的興衰
建國后,中國政府十分重視農村衛生工作,農村逐步建立了三級(縣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室)衛生服務網絡,基本解決了農村“缺醫少藥”問題。另外,從50年代中期開始,部分農村開展了合作醫療。合作醫療指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共同籌資,為農村居民提供疾病治療和預防的一種社區型醫療保障制度。合作醫療和三級衛生服務網絡相互配合,在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條件下,基本上解決了農民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問題。中國人口的預期壽命由建國前的35歲迅速上升到1996年的71歲,①這一巨大成就的取得,為占總人口80%的農村居民提供健康保障的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功不可沒。然而,從80年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以來,農村醫療保障發生了嚴重的衰退。隨著集體經濟的削弱,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生了大幅度的滑坡,到1996年,全國農村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口由1976年的90%銳減到5%左右。②絕大部分農民失去了醫療保障,退回到家庭保障。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村級衛生所、室或不復存在,或者轉化為私人診所。
2合作醫療衰退的原因
合作醫療大幅度滑坡以及恢復起來相當困難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弱化。時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公社、生產隊)不僅僅是經濟組織,它們還擁有各項政治、社會、文化權力,直接掌握和控制農村的各項資源的分配,集體經濟組織的強大控制力量是組織,推動和資金支持合作醫療發展的十分重要的條件。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后,農民經營自越來越大,原來的集體經濟組織在農業生產、資源分配上的權力大大弱化。組織能力的弱化和只擁有十分有限的資源,挨家挨戶收費又比較困難,使得集體經濟組織難以一如既往地組織和支持合作醫療。
3農村醫療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3.1合作醫療的衰退和農村基層衛生服務機構的消亡或市場化,導致農民醫療費用的急速攀升,大大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能力。從1990年至1999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由686.31元增至2210.34元,增長了3.20倍;而同期每人次均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分別增長了6.20倍、5.10倍,醫療費用的增長大大超過農民收入的增長。在農村最貧困的農戶(占4%)中,有一半屬于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
3.2政府投入不足。1998年政府投入的衛生費用為587.20元,其中用于農村的92.50億元。僅占政府投入的15.90%。政府投入不足不僅導致農村基層醫療服務機構的市場化和服務提供不足,由此增加了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而且也限制了公共預防保健機構的能力。因為投入不足,使衛生防疫站、保健站等機構把主要精力用于門診、住院等有償服務的開展,預防保健服務有所削弱。
4發展農村醫療保障的建議
4.1真正增加政府對農村的衛生投入,加強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醫療醫務人員的培訓,提高衛生服務質量。
4.2加強農村公共預防保健工作。公共預防保健具有投入低、效益高的優點。必須改變目前基層政府忽視預防保健的現狀,要明確公共預防保健是政府的職能,政府應該加強這方面的財力、人力投入。尤其是在一些傳染病、慢性非傳染病、地方病等方面,預防保健尤其重要。4.3繼續發展和完善合作醫療。①地方政府,基層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組織和資金支持的責任。沒有基層政府出面組織,合作醫療就會失去組織基礎;政府的適當(根據財政支付能力)資金支持能夠對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產生很大的引導和激勵作用。②強化管理,規范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和監督。一方面要杜絕基金的被挪用,另一方面要維護基金使用的公開、公平和公正,避免出現干部與群眾之間在交納費用、享受待遇等方面的不平等。③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降低藥品價格,合理確定補償(報銷)比例,保證合作醫療基金的收支平衡。④目前許多國有上市企業減持國有股,所得部分資金應用于合作醫療基金,因為過去靠工農產品的價格剪刀差使國企,尤其是大型國有企業才得以很快發展起來,在這過程中,農民是作了很大犧牲的。
4.4積極探索其他形式的農村醫療保障形式。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在合作醫療迅速衰退的同時,部分農村地區也出現了其他形式的醫療保障。1998年,除合作醫療外,享受其它形式的醫療保障農村人口占6.06%,約500萬人。實踐證明,農村醫療保障不必堅持“一種模式”,而應多種模式并存,畢竟中國地理廣闊,各地農村情況大不一樣。各地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因地制宜,確定適合本地農民需要的醫療保障形式。力求切合當地實際情況,也要符合農民的承受能力,并使農民得到有效的醫療保障服務。如對于經濟比較發達的城郊農村,可以將農村的醫療保障納入城市醫療保險體系,取消城鄉之間的界限,這樣可以拓寬醫療保障基金的來源,擴大醫療保障的覆蓋面,降低運營的費用。
參考文獻
[1]中國統計年鑒:2000[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870).
1材料與方法
1.1調查對象和方法自2010年開始天津市正式建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該制度在推動參保人群市級全覆蓋,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有巨大推動作用,特別是天津市關于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管理一直走在全國前列,但與城鎮職工醫療醫療保障水平相比,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存在明顯差距。醫療保險實際補償比指標主要指患者醫療保險基金報銷額度與患者全部醫療服務費用之比,是區別于政策報銷比,切實衡量患者實際醫療保障程度的重要指標,該指標受到越來越多專家學者的關注[7]。實際補償比按照患者就診類別不同又分為門特實際補償比和住院實際補償比[8-9]。本研究在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天津市醫療保險研究會幫助下,采用分層抽樣方式,按照參保年份、參保類別、門特和住院類型三個變量收集天津市2012-2013年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保糖尿病患者醫療費用發生金額、自費金額、基金支出、住院基金支出、門特基金支出等數據,對兩種不同醫療保險制度下參保患者醫療保障水平和分布形態進行比較研究。其中2012年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兩個參保群體分別提取6558條和6597條記錄;2013年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兩個參保群體分別提取6568條和6657條記錄。門特和住院類別基本按3∶1提取。主要考核項目包括以下三部分內容:①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颊哚t療費用比較;②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颊唛T特基金實際補償比分布形態分析;③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颊咦”;饘嶋H補償比分布形態分析。
1.2統計分析對所搜集到的數據通過Excel2007和SPSS17.0建立數據庫,按照參保年份、參保類別和就醫類型分類,同時進行頻數統計和頻數分布比較研究,得出相關結論。
2結果與分析
2.1不同參保群體醫療費用比較分析表1是不同參保類別和不同年份糖尿病患者就醫時平均醫療費用項目。糖尿病患者醫療費用微觀數據分析顯示:不同年度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參?;颊哚t療費用變化不大,但這兩年城鎮職工參?;颊哔M用遠高于城鄉居民參?;颊哔M用水平。如城鎮職工年度平均醫療費用比城鄉居民患者大約高1萬元左右;城鎮職工每年藥品費用比城鄉及居民高約9400元左右;但城鎮職工醫療費用政策內自付比例比城鄉居民大約低30個百分點。
2.2不同參保群體門特基金實際補償比分布形態比較由圖1可知,分布形態方面,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門特基金頻數分布均呈左偏分布,說明大部分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門特基金實際補償比集中,且處于較高水平;但仍可以明顯看出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門特基金平均實際補償比城鄉居民高約30個百分點。2013年和2012年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門特基金實際補償比頻分布形態在2年期間變化不大。2013年和2012年城鄉居民參?;颊唛T基金實際補償比頻數分布圖顯示:約50%參?;颊唛T特基金實際補償比在45%~55%之間;18.77%的糖尿病患者門特基金實際補償比均低于40%;4%左右的尿病患者門特基金實際補償比高于60%;2013年和2012年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門特基金實際補償比分布圖顯示: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門特基金實際補償比頻數分布圖呈嚴重左偏分布,其中約74.5%患者門特基金實際補償比在75%~90%之間,遠高于城鄉居民保障水平;同時只有15%的糖尿病患者門特基金實際補償比均低于40%。為進一步顯示兩個參保群體門特醫療保障水平,我們對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門特醫保基金實際補償比求均值可知,這兩年城鄉居民糖尿病患者實際補償比(44%)遠低于城鎮職工患者水平(75%)。
2.3不同參保群體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分布形態分析由圖2可知,分布形態方面,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住院基金頻數分布均呈左偏分布,而城鄉居民糖尿病患者住院基金頻數分布類似于正態分布,說明大部分城鎮職工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較高,而城鄉居民糖尿病患者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分布更加均勻;同時城鎮職工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比城鄉居民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大約高26個百分點。由圖2可知,通過對城鄉居民糖尿病患者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頻數分析可以發現,2013年有61.56%患者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在35%~55%之間,相對于2012年的61.43%高出0.13個百分點;同時7.24%的糖尿病患者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均低于30%,該指標較2012年的7.39%低0.15個百分點,說明2013年城鄉居民糖尿病患者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較2012年有一定提升;通過對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頻數分析可以發現,2013年73%的住院患者基金實際補償比處于65%~90%之間;只有9.4%以上住院患者基金實際補償低于55%,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住院基金實際補償比高于城鄉居民保障水平。為進一步顯示兩個參保群體住院醫療保障水平,我們對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門特醫保基金實際補償比求均值可知,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住院基金平均實際補償比(71%)顯著高于城鄉居民住院基金平均補償比(45%)。
3討論與建議
本研究利用天津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糖尿病患者醫療費用支出和醫保基金實際補償比數據資料,對醫療保險城鄉統籌背景下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進行研究。研究發現城鎮職工糖尿病患者平均每人年醫療費用明顯高于城鄉居民參保群體醫療費用水平,同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實際補償比遠高于城鄉居民糖尿病患者保障水平。城鄉醫療保險保障水平差異主要來源于我國長期二元醫保制度發展,特別是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和發展階段特別明顯。在城鄉統籌醫療保險制度背景下,為提高城鄉居民糖尿病患者醫療保障水平,消除城鄉醫療保險差異,切實保障不同參保群體醫療保險利益,我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3.1整合醫療保險政策標準,打破參保群體間福利分層在參保者繳費與補償標準相統一原則指導下,結合區域經濟發展水平,適度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水平;統一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如統一定點醫療機構、統一醫保“三目”目錄,統一醫療費用報銷標準;允許參保者自由選擇繳費類型,打破傳統固有的醫療保險福利分層[10-11]。
3.2淡化醫療保險政策報銷比,采用實際補償比作為考核指標采用科學、合理研究方法確定醫療保險實際補償比影響因素及影響程度,降低患者醫療保險實際補償比提高的不利影響;同時將實際補償比作為醫保制度改善程度的測量指標[12],加大實際補償比考核力度指導醫保制度公平、可持續發展。
3.3加強農村基本醫療服務系統建設,縮小城鄉醫療服務差距加強農村衛生機構建設和醫保定點服務機構建設,從衛生醫療服務機構、醫療信息系統、醫藥供應系統等多角度全面提升農村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是提高農村居民醫療保障水平的根本[13]。
關鍵詞: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構建;路徑
Abstract:Theestablishment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sanimportantmeasuretoachieveuniversalhealthinsuranceandsocietyharmonization.Takingthebackground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astheentrypoint,andonthebasisofsurveyingandanalyzingthecurrentproblems,theauthorputsforwardtheroutechoiceinconstructingandperfecting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nthenewperiod.
Keywords:urbanresident;medicalsecurity;construction;route
一、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難,看病貴”是當今最受關注,也是最棘手、最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牽涉多個領域,構成因素糾葛復雜。雖然對其改革路向眾說紛紜,但一致的觀點認為,醫療保障體系是解決此問題的關鍵所在,形成一個覆蓋面廣的醫療保障體系是解開看病貴難題的第一把鑰匙。
經過長期的探索,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目前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已從城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及退休人員逐步擴展到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截至2007年底,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7983萬人,其中參保農民工人數為3131萬人①。一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醫療保障能力和職工的健康水平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各項工作的扎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制度框架及運行機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國開展新農合的縣(市、區)達到2448個,占全國總縣(市、區)的85.53%,參加合作醫療人口7.3億,占全國農業人口的85.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總額為220億元,累計受益2.6億人次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現象的發生,對統籌城鄉發展、促進農村穩定、保障廣大農民權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從總體來講,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經日臻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順利實施。但是也應該看到,包括中小學生在內的城鎮其他非從業居民尚未被納入社會醫療保險范圍。隨著社會轉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風險的困擾和經濟體制改革過程帶來的分配不均等,廣大城鎮居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國務院專門頒布了《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就開展試點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主要政策及組織實施辦法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截至2007年底,我國共有城鎮人口5.94億,占全國總人口的44.9%,其中就業人口2.94億,非就業人口3億。城鎮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約2.21億人(其中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有4068萬人),占全體城鎮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萬人①。盡管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我們也清楚地看到,許多城鎮居民仍然徘徊在醫療保障體制之外。因此,構建健全完善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在實踐中推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的健康發展,就成了當前的應勢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現實問題。
二、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在實現全民醫保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受到了廣大群眾的肯定和歡迎。但也應該看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畢竟還處于試點時期,難免會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在實踐當中不斷加以完善。
1.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的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作為一項惠民工程,許多群眾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都持歡迎的態度,但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許多試點地區并沒有實現全覆蓋,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之外。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許多已經參保的居民對城鎮居民醫保的真正內涵和一些具體細節也缺乏了解。部分群眾對報銷補償費用期望過高,對設立的起付線不了解,對醫療費分段計算補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對報銷程序還不是完全清楚。這就有待于各試點地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把工作做實、做細,使廣大群眾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基礎上,積極踴躍地支持和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工作。
2.統籌層次低,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在局部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一般為縣、市級統籌。統籌層次低,不僅不利于進一步分散風險,也不利于資金在全國范圍內調劑和發揮更大的互助共濟作用。從保障水平來看,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許多試點地區還是以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為主,最高報銷上限也有待進一步提高。今后,各試點地區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加大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財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門診大病風險的同時,要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探索統籌解決城鎮居民門診費用問題的辦法。
3.監督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健全
從試點地區的情況來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監督和管理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個別定點醫療機構仍有開大處方、開用藥目錄之外的藥和不合理的大型檢查等情況,導致部分群眾獲得的補償金額降低,也導致了參保居民對醫保制度的誤解和不信任。個別定點醫療機構把門診病人轉化為住院病人,誘導病人過度消費醫療資源,造成參保居民住院費用增長。有的醫院審查不嚴,個別患者冒名頂替套取資金,嚴重侵害了參保居民的權益。在醫療保險基金的給付方面,也沒有建立包括基金運行分析制度、運行情況通報制度和常規基金運行監督檢查制度在內的基金的收支監測預測預警系統,還沒有形成包括組織監督、民主監督、制度監督、行政監督、業務監督、審計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在內的內外部雙重監督體制[1]。
4.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完善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近年來,各地醫療保障服務體系無論是在硬件建設和軟件建設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也應該看到,這與廣大城鎮居民的醫療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許多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醫療人員的業務素質還頗有微詞;就醫環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鎮社區醫療服務機構還很薄弱,亟待加強。
當然,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今后,要加進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務體系,為廣大群眾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務。
三、新時期健全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路徑選擇
被譽為“國民保健服務之父”的貝弗里奇曾經說過:病人因沒錢而拒絕醫療,這是任何文明社會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個公民病有所醫,享受基本的醫療保障是每一個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總體來看,我國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應該認識到,這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工作,是一項復雜系統的工程,需要我們以民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實踐當中不斷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健康、有序發展。1.加快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立法工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完備的法律框架
近年來,盡管我國城鎮居民的醫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視,但畢竟還處于試點階段,許多措施和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開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會保障法是關系國家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就沒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會保障制度。筆者認為,我國應制定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法》,并以此為依據制定相應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實施辦法,規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將之嚴格納入到我國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之中,明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體系
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構建與完善顯得尤為重要。在政策設計上必須考慮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籌集多渠道、費用繳納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樣化、保險服務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籌集機制
首先要完善籌集機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應堅持“低繳費、廣覆蓋”的原則,在繳費能力與醫療待遇之間找到個平衡點。在實踐當中,一方面應加大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宣傳的力度,提高廣大居民參保繳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穩定的配套資金保障體制,將各級配套補助資金固定下來,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財政支持。同時,中央、省級要加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城鎮居民的財政補助力度,以實際行動促進和保證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其次要積極拓寬籌集渠道。在將政府財政撥款和救助以及城鎮居民繳費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的同時,應不斷在實踐中拓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積極引導社區經濟、企業、慈善機構、外資機構及個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斷充實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體制
應建立健全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嚴謹長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進高效的管理網絡,構成科學簡約、調控靈敏的醫療保障管理體系,以實現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調控靈敏、服務周到的管理目標。在組織管理方面,受經濟條件限制,我國廣大縣級城市可以借鑒河南舞鋼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借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個現實性的制度體系進行監督和管理。較大的城市和條件具備的地區,應該建立起相對獨立的、專門的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同時加強對制度運行的社會監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范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2]。
(3)規范運行機制
首先要合理確定參保范圍,明確保障重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主要是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中的廣大城鎮居民。在保障的重點方面,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應因地制宜,確定不同層次和級別的保障標準。其次要科學制定費用支付標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科學合理的醫療費用支付方式,以確保支付待遇與繳費水平相適應,做到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穩運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學的醫療保障評價系統。針對醫療保障的運行特點確定一套全面、科學的評價指標,對參保情況、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醫療機構的服務、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等進行深度研究和評價,以便為制度的進一步實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鎮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要按照管理社會化、服務人性化的原則,建立功能齊全、結構合理、運轉有效、簡捷方便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3]。積極發揮社區醫療保障制度平臺的作用,依托社區平臺,建立醫保機構同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聯系制度,為廣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要加快社區醫療體制的創新,形成社區醫療服務、專業醫療服務和綜合性醫療服務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協作的醫療服務網絡[4]。通過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調整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的結構、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要想健康發展,在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政策的同時,還要積極推動醫療衛生、藥品流動體制改革。這三個方面同時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更關系到今后我國衛生事業的長遠發展,它們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缺一不可。在醫療服務市場上,要把供需雙方由“信息不對稱”變為“信息對稱”,增強患者對醫療服務質量與數量進行事先判斷的能力,提高其選擇的主動性;通過建立醫藥專營制度,逐步實行醫、藥經營分離,減少藥品流通環節;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打破醫藥不分的壟斷體制,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水平。
5.建立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加強衛生扶貧工作
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制度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踐當中,要把對城鎮特別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作為促進城鎮居民衛生保健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把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合理結合起來。在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專項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基金,交由當地民政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過成立基金會,由專門機構負責進行運營。通過此項基金,對符合醫療救助的對象進行適當救助,以使比較困難的城鎮居民獲得基本的醫療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繳費參保、減免醫療費用、建立社會福利醫院及實行定額補助等辦法解決。同時,要根據醫療救助對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辦法[5]??傊?,要把醫療救助計劃與整個醫療保障體系有機結合起來,防止城鎮困難居民群體因病返困、因病致窮,避免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促進社會的和諧、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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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鄉統籌;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
0引言
目前,我國城鄉醫療保障體系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主要覆蓋城鎮各類用人單位;二是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各類城鎮居民。三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主要覆蓋對象是農民。
1現存三種模式差異比較
1.1面對人群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主要面向城鎮各類企業。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以外的本縣城鎮戶籍居民,包括未滿十八周歲的居民(未成年人),中小學生、未享受公費醫療的大中專及技工、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等?!靶罗r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主要面向的是農民。
1.2繳費來源不同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總體上低于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政府給予適當補貼;新農合基金統籌方式為:參合農民個人繳費,省、市、縣三級財政補助,中央財政補助。
1.3醫療保險待遇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由于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準總體上略低于職工醫保。新農合的醫療待遇最低,報銷的范圍也最小。
1.4繳費要求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當年購買,次年生效享受報銷待遇,其最低檔費用為20元/年/人。
2現階段農民工醫療保障實施狀況
2.1農民工是我國二元結構的夾縫中產生的一種特殊階層農民工生活在城市中,但其戶口卻是農村的。他們在城市中屬于被邊緣化的一類群體,享受不到城鎮企業職工的醫療待遇。很多農民工外出打工以后“新農合”又不能為其提供有效率的醫療保障。在他們受到病痛侵擾時,多是拖延病情而不及時就醫,所以“新農合”對他們來說名存實亡。
2.2現階段所能覆蓋到農民工的各項醫療保障政策太少,滿意度太低一些農民工不參加“新農合”主要是基于“新農合”的保障水平低,更重要的是農民工在城市工作,而且一般都為青壯年得病率低,所以不愿意投保,即使愿意投保,得了病還得回農村報銷,參加和理賠程序太繁瑣等。
3農民工投保意愿調查
調查發現,由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在執行上是相互獨立的,很多農民工外出打工以后無法享受原籍地的合作醫療,所以合作醫療對他們來說名存實亡,而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又覆蓋不到他們。所以52.8%農民工希望一種確實可以保障他們利益的醫療保障模式,這種模式應該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醫療保險模式。另外,現有的保障范圍太小,并不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利益,大多數農民工希望保障范圍擴大,調查顯示,49.10%的單位認為對農民工應該大小病都保,所以在制度建設上,可以考慮擴大農民工的醫療保障覆蓋范圍,提高保障水平,保證農民工對基本醫療的可及性。
4基于城鄉統籌下的模式選擇
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四種模式供農民工這個群體參加醫療保險。
第一種模式是單獨為農民工設立一種醫療保險模式,設立單獨的賬戶,由專門的組織負責管理,單獨保障農民工的切實利益。由我國發展目標是和諧發展城鄉,可知這種單獨為農民工設立的模式是與現實目標相違背的,所以不能采取。
第二種模式是讓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把農民工的醫療保險問題與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一視同仁。但是農民工的特征是流動性大,流動于不同城市間,在不同地區參保只能保證當期,所以只保住院的醫療保障制度對大多數青壯年農民工來說,醫療保險沒有吸引力。
第三種模式是讓農民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把農民工的醫療保險加入到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范圍內,保障農民工的利益。根據農民工的流動性大的特征,可以得出這種模式也是不適合農民工的。
第四種模式是,建立一種全面統籌的,把現有的三種醫療保險模式相結合的一種醫療保險模式,實現城鄉醫療保險模式的有機統籌發展,保障農民工的切身利益。
統籌城鄉發展,為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改變二元經濟結構指明了方向。城鄉統籌促進和諧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是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共同發展,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在城鄉統籌背景下,我國應該選擇能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使農民工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引導農民有序外出就業的模式。這種模式在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的銜接以及城鄉居民合作醫保、城鎮職工醫保的轉化中實現三大系統間關系互動和演化均衡。根據分析得出,這種模式應該是第四種模式,即把現有的三種醫療保障模式相結合的一種模式,這是最適合我國現階段發展需要的,它保證了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超級秘書網:
參考文獻:
[1]侯文若.社會保險[M].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6版.
關鍵詞: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制度設計,籌資模式
一、中國農村醫療衛生狀況現狀分析
我國目前進入了老齡化時期,65歲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過7%,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1.43億,占總人口的11%,21世紀中國老齡化有加劇的趨勢。我國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國家,中國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令人堪憂,三級醫療網絡瀕臨解體,鄉鎮衛生院1/3基本癱瘓,1/3僅能維持生計,1/3能夠發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5),農民抵御重大疾病災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嚴格的城鄉戶籍制度造成了我國分明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國家對城鄉間醫療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鄉居民面對的是統一的藥品定價和醫療服務費用,造成了在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有研究表明,醫療消費在中國農村有著奢侈品的性質,農民對醫療存在著潛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約,醫療需求的滿足尚處于從屬的地位(衛龍寶,2005)。有以問卷形式對中國內地六省310個村莊進行了直接入戶方式的調查訪問,結果顯示,有79.7%的調查對象反映,他們所在村莊存在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岳書銘,2005)。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的結果顯示,在中國農村的貧困戶中,因病致貧的戶數占了很大的比例,該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別為21.61%和33.4%(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2004)。更有學者認為,在中國的不同地區,疾病導致了20%~70%的貧困(Jiang,2004)。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醫療制度能夠提高整個社會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和公平性,這一點已經得到研究證實。合作醫療能為大多數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與自費看病相比,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在花費相同成本的條件下能享受更多的醫療衛生服務。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對中國10個貧困縣進行的調查,合作醫療覆蓋的低收入人群比沒有參加合作醫療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醫療衛生服務利用率,他們的經濟負擔(個人在醫療方面的支出占其總收入的比重)也相對低。這表明合作醫療提高了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和資金籌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另外,以歷史的觀點考察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演進,發現合作醫療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并且執行層有歷史經驗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總結經驗,少走彎路。根據[2003]3號文件《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的規定,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保大病即在農民患大病的時候給予醫療費用保障,防止農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貧困,有利于實現衛生資源在不同收入水平農戶之間的合理分配。這種觀點認為,農村民眾更加關注醫療合作制度對大病的保障程度。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會的綜合績效和社會整體福利,同時也是農民當前所需要的。關于保大病還是保小病這一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有所爭議,筆者認為這一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議
下面分析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會總體福利效益。構建簡單評價社會總體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維坐標體系,分別以X軸表示參合的居民人數,Y軸表示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Z軸表示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與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的曲線積分表示社會用于醫療保障的全部資金;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的曲線積分表示Q(社會總體福利效益);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軸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中,把從消費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的一個額外的數量中所獲得的額外的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定義為邊際效用,假設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0時,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0;根據邊際效用遞減的原則,確定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之間的函數關系Z=Yb,其中(0b,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A/B)b,社會總體福利效益為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上的積分,Q1(社會總體福利效益)=AbB1-b.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醫療保障的覆蓋面為患大病或住院的參合居民a×B,其中a為患大病或住院的參合居民人數與全體參合居民人數的比值(0Q2.結論為實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比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更能夠提高社會總體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機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過小、制度缺乏可持續性。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設立了嚴格的起付線,只有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治療費用才能納入補償范圍。而1993年和1998年兩次全國衛生服務調查顯示,中國農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劉軍民,2005)。這么低的受益面顯然無法激勵農民積極參加,而且這種設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們獲取以預防、初級保健為重點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在自愿參加的條件下,即使參加以后也會有人不斷退出,最后造成制度無法持續。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同時真正影響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許多農村居民因無錢醫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據我國實際國情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充分考慮我國不同地區農民收入水平的差異,采取不同的醫療制度安排,在經濟發達地區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實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確保把農村居民中無力支付合作醫療費用的低收入者納入到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當中。
四、籌資措施
從2006年開始,國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中央財政的補助標準由目前每人每年從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財政也相應增加10元,這樣政府給每位農民補助提高到40元,而農民繳費標準不變。然而,即使政府給每位農民補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滿足農村居民醫療保健的費用支出,全國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醫療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發達地區120~270元,經濟欠發達地區100~119元,經濟貧困地區60~99元(王向東,2004)。農村醫療費用仍然存在較大缺口,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成為目前的一個焦點,農村醫療保障費用的籌措成為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發展的瓶頸。
從歷史上看,中國農業對工業貢獻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市,表現為勞動積累和資本積累,以及城市擴張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市理應成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擔者。自從全民所有制企業更名為國有企業后,農民對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積累貢獻被淡化,在國有企業改制的過程中呼吁保護工人權益的同時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農民成分。由于國家具有強制力和財政資源的支配權力,所以以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為行為主體的工業反哺農業行為的政府反哺,應當是工業反哺農業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學者研究了政府反哺實現機制和社會化反哺實現機制,認為工業反哺農業應當視為農業對工業的早期投資所形成的歷史投資的一種“期權收益”和工商業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給農業的生態建設基金(朱四海,2005)。農業應當獲得對工業的歷史投資所形成的期權收益以及農民應當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利潤分紅,同時農業應當為提供生態產出而獲得工商業提供的生態投入及生態建設的基金。
農業為工商業提供生態產出,工商業為農業提供生態投入,生態消費者支付生態生產成本,這就是工業化背景下分攤生態責任的基本邏輯、基本思路。當今社會,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態環境有不斷惡化的趨勢。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成本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的惡化主要是由于工業化的進程造成的。工業對農業有負的外在性。工業發展過程中伴隨著自然資源耗費、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等種種后果。農業在承受工業發展帶來的生態惡化惡果的同時卻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補償。單純對生態環境的作用而言,農業對工業具有正的外在性,農民在進行農業生產的同時,不僅在從事生產實際的農業產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農村和城鎮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態環境。生態環境具有明顯的非排他性,農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創造的良好生態環境的同時并不能阻止城鎮居民享受,因而農民無法向城鎮居民收取應該得到的生態建設資金,城鎮居民無償地享受了由農村居民生產的良好生態環境。所以應該由國家強制執行這一操作,以實現工商業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的生態建設基金。這樣不僅可以為農村保障制度進程的推進籌集到所缺乏的資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國經濟發展的社會總成本,有效解決外在性導致的無效率。當工業對農業存在負的外在性時,工業的邊際社會成本大于行業邊際生產成本,差額就是邊際外部成本。工業為了實現行業利潤最大化需要行業平均價格等于行業邊際生產成本,而有效的生產應該是行業平均價格等于邊際社會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會生產的無效率,增加了社會總成本。同樣道理,農業對工業的正的外在性也會造成社會生產的無效率,增加社會總成本。所以發展農業必須從過去單純注重其經濟意義向經濟意義和生態意義并重的方向轉變,工商業必須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生態建設基金。
社會化反哺機制是對政府反哺機制的補充。社會化反哺就是發揮政府以外制度力量的作用,培育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主體,提供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供給,以滿足不同層次的反哺需求,實現反哺目標,并對政府反哺進行補充和完善。
關鍵詞:黑龍江??;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
中圖分類號:F2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7)08-0088-02
引言
隨著黑龍江省滑雪運動的快速發展,滑雪運動員受到重視,其醫療保障工作也日益凸顯出重要性,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工作成為滑雪運動發展關鍵。當前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工作發展還不足,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研究仍然缺乏科學完整的體系。本文運用文獻資料法和問卷調查法,對于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的現狀進行了梳理,為未來我國運動員醫療保障研究提供理論基礎。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一)研究對象
1.研究對象
本文以黑龍江省雪上運動隊滑雪運動員2016年醫療保障情況作為研究對象。
2.研究對象的構成
黑龍江省雪上運動隊共有隊員120名,其中只有80名運動員有雪上運動隊編制。有男性隊員68名,女性隊員52名。按運動項目劃分,有越野滑雪運動員13名、高山滑雪運動員21名、跳臺滑雪運動員25名、速度滑雪運動員29名、自由滑雪運動員19名、滑板滑雪運動員13名。
(二)研究方法
1.文獻資料法
通過互聯網檢索,圖書館借閱等方法,閱讀大量有關于滑雪運動員和運動員醫療保障的文章、書籍,包括論文、期刊、新聞、政府文件等。以醫療保險、滑雪運動員為關鍵詞,利用知網和萬方等數據庫查詢系統和圖書館查閱相關資料。這些文獻資料為論文研究提供了理論依據和實例材料。
2.問卷調查法
問卷調查內容。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情況調查問卷涉及熱蒞括:滑雪運動員性別、年齡、從事運動項目;滑雪運動員傷病類型及發生傷病次數、醫療保險參與情況、傷病成功賠付經歷等。
問卷發放回收情況。本次問卷調查在黑龍江省雪上運動隊進行。全隊共120名運動員,發放問卷120份,回收問卷118份,回收率98%,且全部為有效問卷。此次調查問卷發放和回收情況符合論文進行客觀分析和研究的要求。
二、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基本現狀
(一)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醫療概況
2016年,黑龍江省雪上運動隊用于醫療事業支出的資金共計41.25萬元,其中,29.13萬元用于滑雪運動員傷病治療,12.12萬元用于傷殘運動員的撫恤。
從調查來看,未發生傷病的滑雪運動員僅占全體運動員的14%,共有15名滑雪運動員。其中有103名滑雪運動員的傷病經歷有一到三次,更甚者有11名滑雪運動員受傷次數達到4次或已經超過4次,這個比例高達9%。
(二)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實施情況
工傷保險方面。黑龍江省雪上運動隊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落實運動員社會保險待遇,隊內正式運動員在2010年加入工傷保險。目前,黑龍江省雪上運動隊為80名正式隊員繳納工傷保險,40名集訓滑雪隊員因沒有正式編制,也沒有工資收入,所以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參與工傷保險的滑雪運動員在訓練或者比賽過程中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和罹患專業病的,通過工傷等級鑒定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相應待遇。
商業保險方面。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只有在參加全運會、錦標賽等重大比賽時,賽事組委會才會為參賽的滑雪運動員購買具有商業性質的醫療保險或者意外傷害險。除賽事險之外,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沒有商業保險。一方面,雪上運動隊和省體育局沒有為滑雪運動員購買商業保險;另一方面,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也沒有個人購買商業保險的行為,運動員的商業保險購買率為零。
優秀運動員傷殘互助保險方面。黑龍江省滑雪運動隊內發生過意外傷病的37名運動員成功申請了傷殘互助保險的賠付,傷殘評定等級多為十一級、十二級,得到1 000元或者3 000元的補助。部分滑雪運動員為了進一步治療,申請第二次互助保險時,沒有通過互助保險基金的審核,影響了受傷滑雪運動員的治療。運動員互助保險的低賠付率、第二次賠付申請困難這兩個方面,成為影響滑雪運動員對現行保障體系較低滿意度的主要影響因素。
三、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的影響因素
(一)滑雪運動員參保積極性不高
從制度角度來講,現階段實施的各項目優秀運動員醫療、傷殘保障都是由國家統一管理,所需經費主要由政府財政撥款。運動隊和優秀運動員本人基本沒有承擔相應的義務,這使滑雪運動員形成了依賴思想,使滑雪運動員的保險意識匱乏,認為醫療保障工作是政府的事情,讓國家為自己的保險買單。事故一旦發生,滑雪運動員們首先想到的是根據國家保障政策來賠償或補償,很難會想到通過保險來降低傷病風險,也就不會為自己加一份醫療保障。
從經濟條件來講,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的基本收入普遍偏低,大多數運動員月收入在2 000元左右,而無編制的參訓運動員則只能按照運動員級別領取60―80元不等的生活補貼?;┻\動員在這種收入水平下,很難有積極性參加各種保險。
從主觀認識上來講,滑雪運動員依然對醫療保障沒有一個準確的認識。雖然俱樂部、運動隊為隊員購買了保險,但是實際訪談表明,運動員們自身對保險的條例也不是很清楚。大部分運動員們對醫療保障的功能認識不到位,對運動風險都抱有一種僥幸的態度,自身也就沒有購買保險的主動性了。
(二)法律意識與制度缺乏
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文化水平較低,沒有良好的法律意識,不知道享受醫療保障屬于自己應有的權利,這使得滑雪運動員不會主動通過法律途徑來滿足自己的醫療訴求,不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動員對關系到自身利益的法律沒有展現出迫切需求,政府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進程也就不會提上議程了。
在現行法律法規中,只有《國家對運動員傷殘保險事故程度分級標準定義細則》和《國家隊運動員傷殘保險試行辦法》這兩部有關滑雪運動員醫療保障保險的法規,在《體育法》和《保險法中》只有部分條款涉及到運動員醫療保障且缺乏針對性。黑龍江省也沒有針對運動員頒布地方性行政法規,國內更沒有完整全面專業的法律來強制滑雪運動員投保且必須買保險。沒有法律制度的規范導致我國體育保險市場發展緩慢,專業運動員發生意外損傷事故時找不到確切的法律條文作為理賠依據,滑雪運動員也就難以得到較好的醫療保障。
(三)商業保險發展不足
黑龍江省商業體育保險業有巨大的發展潛力,但現實情況是商業保險公司將高山滑雪、滑冰等項目列為高風險運動項目,保險公司考慮到賠付概率和支付成本等問題很難為滑雪運動員推出專項的保險產品,或者在保險合同中增加附帶條款,通過各種形式、方法將保險公司賠付率降到最低。
商業體育保險市場為專業運動員推出的保險有競技保險、體育保險、運動員傷殘保險、運動員人身傷害保險、運動員醫療保險等保險。但保險公司推出的體育保險大多存在詳細條款不夠全面,許多潛發病或者傷病并發癥等不在保險范圍內。而滑雪運動員有膝關節磨損、半月板勞損等慢性傷病時,考慮到購買商業保險后卻不能得到賠付的情況,黑龍江省滑雪運動員沒有購買商業保險。從保險公司推出險種來看,競技運動高風險性必然導致出險率高,所以保險公司很難針對滑雪運動員推出保U產品,大多保險公司只針對普通民眾推出體育意外傷害險,這使得黑龍江滑雪運動員難以在保險公司購買到滿意的商業保險。
四、結論與建議
(一)加大宣傳,提高參保意識
一般地,滑雪運動員都知道競技運動存在的風險,但積極投保的滑雪運動員卻不多,原因在于滑雪運動員對運動風險和醫療保障沒有全面準確的認識。相反,西方國家運動員有強烈的保險意識,積極主動為自己購買保險。因此,提高參與醫療保障意識勢在必行。政府、商業保險公司應對滑雪運動員做保險知識、體育意外風險、醫療保障等方面知識的普及,使滑雪運動員、教練員和運動主管單位樹立風險意識,正確看待醫療保障花費,使他們真正投入和參與到體育保險市場,成為體育保險市場的主體。同時,保險公司和保險機構也應加大商業體育保險、醫療保險的宣傳力度,講解購買商業保險的優點,使滑雪運動員認識到購買商業保險的重要性,讓其自愿購買保險[1]。
(二)完善法律體系,加大監督力度
法律是社會有序發展的保障,也是社會發展的基礎。體育領域的法律建設既能保證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亦能保障滑雪運動員的人身權益;既能完善法律體系,也能保障滑雪運動員的基本人權。國家或者黑龍江省級政府應單獨頒布有關運動員醫療保障的法律,明確規定所有運動隊、體育俱樂部、體育賽事舉辦方和政府在體育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強制要求運動員進行比賽和訓練時都有購買保險。
(三)發展商業保險,完善保險市場
在競技體育領域內中,商業保險是競技體育事業發展的“穩定器”和“助動器”[2],具有保障運動隊的穩定和提高建隊質量的重要作用。目前國內運動員保險市場產品單一,多為團體險和賽事險,運動員多樣化的醫療保障需求無法得到滿足。保險公司應該根據滑雪運動員的特性和運動員醫療保障需求,推出符合滑雪運動員利益的保險產品。針對滑雪運動員可以推出人身意外傷害險、傷殘險、身體部位損壞險等險種。
黑龍江省體育局及黑龍江省雪上運動隊應在保險監督委員會和體育總局的雙重監管下,積極參與保險市場,主動用下撥基金購買商業保險。發展黑龍江省體育保險市場中介服務機構,完善黑龍江省體育保險市場。在體育保險體系中建立符合滑雪運動員需求,設計收費合理、保障齊全的產品。
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全民醫療保障,醫療改革,城鄉一體化
一、珠海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發展歷程
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是指在將城市和農村作為統一的整體進行制度設計安排,通過提供保險、救助等形式向全體公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一項醫療保障制度。由于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我國現行醫療保障制度也呈現出二元化、碎片化的特征,在城市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農村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再加上不完善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基本上實現了“全民享有醫保”這個基本目標,但二元醫療保障體制的弊端已成為制約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瓶頸,構建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實現全體居民公平、有效的享受醫療保障已成為了當務之急。
珠海由于改革開放,已由一座海濱小縣城發展為如今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珠海在改革發展過中沒有像深圳一樣大量引進外來人口醫療改革,再加上珠海政府對珠海的城市形象定位,珠海一直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及較少的人口總量。珠海沒有體制包袱、人口少、經濟發展相對均衡,被選為醫療體制改革的試點城市之一。珠海于1998年啟動醫療保險改革,經歷十幾年的發展,珠海醫改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觀其發展歷史,我們可以將其概述了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初步建立了職工醫療保險制度
1998年,珠海作為醫療改革試點城市為響應國家號召,實施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確定了醫療保險繳費由國家、單位及職工個人三方共同承擔,以及基本醫療費由個人、社保醫療統籌基金共同分擔的新型醫療保險方式。2000年,珠海作為貫徹醫改試點城市,率先把外來工大病統籌納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制定了外來工大病醫療保險辦法。同時還把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及下崗特困工也納入了醫療范疇。
(二)第二階段:建立了新型農村醫療保險制度
2003年,珠海正式啟動了新型農村醫療保險,截止到2007年全市新農合參保率為93%,形成了嚴密的農村醫療保障網,讓廣大的農民享受到醫療保障的福利核心期刊。該制度在2008年隨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出臺而被正式廢除。
(三)第三階段:建立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2006年,珠海率先出臺了未成年醫療保險辦法,打破戶籍限制,外來人口的子女與本市未成年享有同等醫療待遇。
2007年12月推出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外來工大病醫療保險和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之外的城鄉居民全部納入醫療保險范疇,以家庭為單位繳費和政府補貼的方式建立醫保統籌基金,對住院醫療以及部分門診病種(目前為32種)進行醫療保障。基金的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400元醫療改革,其中參保人繳費250元,財政補貼150元。參保人住院核準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10萬元。[1]根據持續繳費時間確定的參保人醫保待遇限額。
2007年12月5日珠海市政府又《關于建立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推進健康城市工程的實施意見》,正式啟動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而后相繼頒布了《珠海市推行“小病治療免費”實施試點方案》、《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及《珠海市實施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等三個配套文件。標志著珠海進入了“大病統籌救助,中病醫療保險,小病治療免費”的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新時期。
二、珠海市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的現狀
(一) 珠海市醫療保障概述
珠海市人口(包括外來人口)總計145萬,其中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已達120萬人,其中基本職工醫療保險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率均達95%以上。全民醫保目標在珠海得到了實現。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推行“大病統籌救助、中病進入保險、小病治療免費”的全民醫保的三角架構模式,涵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基本醫療救助制度。目前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還針對外來務工人員與未成年設立了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保險制度、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此外還推出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更多的困難群體。形成了“四基本一救助”模式。
1、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四基本”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繳費及待遇標準如下列表所示:
表1:珠海市各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
險種
繳費方式
繳費比例
備注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按月(每人)
按繳費基數:
單位6%,個人2%
參加門診統籌:
統籌基金50元+個人賬戶50元
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
按月(每人)
按繳費基數:
單位2%,個人不繳費
參加門診統籌:
統籌基金安排100元,個人不繳費
城鄉居民醫療
按年(以家庭為單位)
一般居民:參保人每人每年250元,政府補貼150元
參加門診統籌:
統籌基金50元+財政補貼25元+個人繳費25元
“特殊人群”:參保人每人每年25元,政府補貼375元
參加門診統籌:
個人不繳費,由財政補貼
未成年人醫療保險
按年(每人)
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大學生):每人每年60元
參加門診統籌:
統籌基金50元+財政補貼25元+個人繳費25元
備注:社保年度是指當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
特殊人群:指享受低保待遇居民、重度殘疾居民、農民和被征地農民
(四)建立多層次的全民的醫療保障制度
“全民醫保”目標在珠海已成為了現實。構建了“小病治療免費,中病醫療保險,大病統籌救助”的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均達到95%以上,各級財政對城鄉居民醫保的補助水平也由現在的每人每年175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85元),提高為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并著重解決靈活就業人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人員及大學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醫療救助覆蓋了困難家庭和個人,免費為公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民眾編織了一張嚴密的醫療保障安全網。
(五)構建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體系
珠海醫改最大的亮點在于整合了城鎮居民醫保與農村醫保兩大醫保體系,消除“二元體制”,實現城鄉醫保統籌,構建了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體系核心期刊。珠海市新醫改把城鎮居民、農民和被征地農民一并納入保障范圍醫療改革,統一標準繳費,享受同等待遇,獲得相同的財政補貼,消除了農村與城鎮的差別。全面構建起統籌城鄉、公平高效的醫療保障體系,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
四、對珠海醫保模式的思考
為了鞏固和完善珠海城鄉一體化全民醫保改革的成果,結合醫保改革的實施現狀,對現行的珠海醫保改革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大對社區診所資源的投資力度
對社區診所的醫療設備、人員引進方面給予補貼與支持,推行“全科醫生”制度,形成在基層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醫療衛生隊伍。通過提高基層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吸引群眾,分擔公立醫院的資源負擔,完善醫療資源配置效率。
(二)加強疾病的預防與保健工作
民眾普遍有“重治輕防”的錯誤觀念,政府在積極推進醫療改革的同時,應更多關注疾病的防控。通過加大對各種疾病預防重要性的宣傳,普及疾病防治知識,對本區域內的人口做好疾病防范和監控工作,降低疾病發病率,有效節約醫療資源。
(三)完善醫保誠信監督機制
首先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醫保觀,通過信息化建設對參保人的就醫行為進行實時監控與誠信記錄,有效避免參保人的道德風險。其次,健全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控體系建設,完善對醫療機構的誠信等級評價制度,規范定點醫院與定點藥店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間通過推行科學的醫療費用結算方法,采取多樣化、立體化的費用結算醫療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違規行為。再次,通過對公立醫院的配套改革,有效減少醫院和醫生由于利益需求而產生的道德風險。最后,改革藥品流通機制減少藥價虛高現象,加強藥物監管,減少藥品的濫用及提高用藥安全性。
珠海在根據自身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的同時,借鑒了國內外醫療改革的成功經驗,通過加大政府轉移支付,發展基層醫療衛生事業,擴大保障面和提高保障待遇,消除城鄉差距,實現了城鄉一體化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也給全國范圍內的醫療保障事業改革發展提供了有效經驗。
參考文獻:
[1]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實施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
[2]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3]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推行“小病治療免費”實施試點方案》
[4]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推進健康城市工程的實施意見》
[5]劉嵐.醫療保障制度模式與改革方向[M].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07.4
[6]珠海市率先啟動城鄉一體化全民醫保制度.中央衛生部辦公廳網站,2009(11).
[7]新華社.珠海市政府正式啟動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