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01 04:03:2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礦業投資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1地質、礦產潛力與礦產工業
愛爾蘭地質與成礦環境多樣。分布的巖石年齡從元古宙到現代都有出現,以古生代碳酸鹽類巖石居多,無太古宙巖石出露。根據愛爾蘭地質調查局資料,愛爾蘭已發現的礦產資源主要有鉛、鋅、銀、石膏、金、煤炭、銅、重晶石等,其中,優勢礦產為鉛和鋅等,其探明儲量在歐洲國家中占有重要地位。愛爾蘭的鉛鋅礦資源主要分布在該國的中東部地區,形成于古生代沉積盆地中,其中,最主要的含礦盆地是中愛爾蘭盆地(CentralIrelandBasin),在芒斯特盆地(MunsterBasin)中也有高品位鉛鋅礦產出。在這些盆地中,有3種類型的鉛鋅礦化:層控型、密西西比河谷型和脈型,其中最重要的礦化類型是產出在納文群(NavanGroup)和沃爾索特(Waulsortian)灰巖中的層控型(部分呈層狀),也稱愛爾蘭型礦床。多年來,愛爾蘭一直是歐洲重要的鉛鋅礦生產國。2012年,其鋅精礦產量約占全歐洲(包括俄羅斯)鋅礦山產量的32%,是世界第10大鋅精礦生產國,產量占世界總產量的2.5%。愛爾蘭也是歐洲重要的鉛精礦生產國,產量占歐洲包括俄羅斯鉛礦山產量的12%,是世界第12大鉛精礦生產國,占世界總產量的1%。
2主要礦業管理機構
愛爾蘭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下設的勘探和采礦局(ExplorationandMiningDivision)(EMD)是愛爾蘭礦產工業的主要管理機構,其職能是:①管理和許可礦產資源的勘探和開發;②促進礦產勘探投資;③在礦產勘探和開發領域,制定礦產政策;④作為礦產所有者,代表和保護國家利益。愛爾蘭勘探和采礦局由行政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對礦業所有相關管理問題具有全面支持服務功能,包括以下方面:①立法條款;②有關所有勘探許可證地理區域的參考信息;③對在愛爾蘭所開展勘探和采礦活動的各個方面,進行一般性評估;④有關環境敏感區信息;⑤以數字形式,公布自2000年1月1日以來的勘探公司報告;⑥公布勘探公司提交的航空地球物理調查資料;⑦有關在愛爾蘭的咨詢師和承包商的信息;⑧接觸對愛爾蘭不熟悉的公司,或有興趣成立合資企業的公司等。在愛爾蘭,礦產資源或為國家所有,或為私人所有,或是兩者的結合。在各種礦產中,國家擁有的礦產約占60%。大體上說,國家擁有的礦產主要包括金屬礦產、工業礦物和能源礦產;砂、石、粘土等大宗性非金屬礦產則主要屬于私人。法律規定,無論礦產所有權如何,開發礦產的權力都在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部長手中,但礦產開發者要對礦產所有者進行補償。在愛爾蘭進行礦業開發活動,除要獲得采礦許可證外,還需要獲得兩種其他類型的許可證。一是《規劃和開發法》(PlanningandDevelopementActs)之下的規劃許可證;另一是《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Acts,1992to2007》之下的一體化污染預防和控制許可證(Integrated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Licence,IPPClicence)。申請這兩種許可證時,都必須要有環境影響評估(EIS)。
3礦業權設置
根據愛爾蘭《礦產開發法1940~1999》,愛爾蘭的礦業權主要分為兩種類型:①勘探許可證;②采礦許可證/采礦租約。愛爾蘭礦業權的獲得一般通過申請方式。但在某些情況下,申請也會出現競爭性狀況。競爭性區域是最新放棄的區域或已提供但被拒絕的區域。
3.1勘探許可證
勘探許可證持有者有權在許可證指明的區域內開展所指明礦產的勘探活動,包括土地準入等??刹沙龊侠頂盗康牡V產進行分析、化驗和試驗,但開采、出售或其他處置勘探許可證土地上的礦產是違法的。勘探許可證的申請需向愛爾蘭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勘探和采礦局(EMD)提交。申請須采用規定的格式,并提供:①技術能力和財務能力的證據;②為什么尋找這些礦產的理由和這些礦產的適當勘探計劃;③最低投入要求的承諾;④適當的以防第三方訴訟或環境損害而投的保險證據??碧皆S可證申請在“先來先處理”基礎上進行辦理(競爭的許可證除外)。如果申請成功,申請者將收到一封通知書,陳述勘探許可證的條件和期限。在許可證最后授予前,擬授予的許可證必須在當地報紙上登出廣告。相關人可在21天內提交正面或負面意見。如果沒有嚴重的妨礙,EMD將發放許可證。在一般情況下,勘探許可證可在申請的4個月內發放。勘探許可證一般涵蓋面積約35平方公里,有效期一般6年,可續期。續期時,一般要求工作量和花費投入要不斷增加。每兩年要提交工作報告,并保持機密6年或直到許可證放棄。區域航空調查是例外。其數據在4年后公開,除非地面仍然為該委托調查的公司持有。所提交的工作報告一般要伴有機密工作總結表(ConfidentialWorkSummaryForm)和資質說明表(StatementofQualificationForm)。在許可證期滿前,如果持有者希望延長期限,應提交勘探許可證續期申請表;如果持有者不打算續期,則必須要提交勘探許可證終止/放棄表。在愛爾蘭,授予勘探許可證的區域有3種類型:①普通開放區;②鼓勵開放區;③競爭性區域。普通開放區是劃定的許可證區域,可在任何時候申請礦產勘查許可證,其原則遵循“先來者,先服務”。對于鼓勵開放區,許可證申請費和工作投入要求降低,目的是鼓勵對新區的勘探活動。對競爭性區域,評估申請的考慮因素,不是根據“先來者,先服務”原則,而是著重考慮勘探項目計劃的進取性和質量、申請者的職業記錄和資金可得性等。
3.2開發許可證
開發許可證持有者有權開發采礦許可證/租約所指明的礦產,并進行所采礦石的相關處理活動,包括粉碎、選礦等。對于賤金屬礦床,開發許可證申請應包含以下內容:①要租約的礦產、土地所有權關系和區域,包括礦產所有關系(是國家所有還是私人所有及權利關系搜尋的細節)、在申請區域內土地所有關系的信息(特別是有哪些土地處于公司控制中,哪些土地已被租約等分離(隔離))、相關成員(在采礦租約/許可證中常規定,只有在申請者擁有的土地上或擁有土地所有者的事先書面協議,方可允許進行露頭采礦);②礦產,包括礦產儲量的數量和品位以及其計算的細節資料;③開發計劃和可行性研究,包括采礦和處理方法(包括開發和生產安排、雇員數目和設備等)、估計的資本和運作成本(包括總估計資本成本和每年的運作成本)、營銷計劃(包括要出售的產品、目標市場、預期價格、銷售合同細節等)、資本來源、運作最初3年的財務預期,包括現金流和盈虧賬目;④礦山關閉計劃,包括場地的復墾等;⑤規劃許可,包括在采礦運作期間所有將被使用或占有土地的規劃許可或已進行申請的證書;⑥完稅清單證書。對于賤金屬以外的其他礦產,開發許可證申請應包含以下內容:①要租約的區域,包括儲量/資源、礦產所有權信息以及權利搜尋的細節、在申請區域內土地所有權信息,包括哪些土地處于公司控制中,哪些土地已被租約等分離(隔離);②礦產,包括礦產儲量的數量和品位以及其計算的細節資料;③開發計劃和可行性研究,包括采礦和處理方法(包括開發和生產安排、雇員數目和設備等)、估計的資本和運作成本(包括總估計資本成本和每年的運作成本)、營銷計劃(包括要出售的產品、目標市場、預期價格、銷售合同細節等)、資本來源、運作最初3年的財務預期,包括現金流和盈虧賬目;④礦山關閉計劃,包括場地的復墾等;⑤規劃許可,包括在采礦運作期間所有將被使用或占有土地的規劃許可或已進行申請的證書;⑥完稅清單證書。國家采礦許可證/租約的授予一般在個案基礎上進行,相關授予條件多通過談判解決。根據愛爾蘭勘探與采礦局的規定,對于國家所有的礦產,采礦租約的授予一般在18個月;對于私人所有的礦產,采礦許可證的授予時間略長。愛爾蘭各礦業權基本特征如表2所示。
4礦業稅費
在愛爾蘭礦業投資時,相關稅收包括公司稅、權利金、增值稅、關稅、二氧化碳稅等。
4.1公司稅
根據愛爾蘭勘探與采礦局2011年發表的財務框架(fiscalframework),一般企業的公司稅是12.5%。對礦山企業,公司稅稅率是25%??捎懈鞣N補貼和扣除(包括資本補貼)等。
4.2權利金
在愛爾蘭,沒有權利金的具體規定,一般權利金收取比例按個案處理,由單個協議規定(尤其對新租約),即由談判決定。目前對賤金屬來說,權利金率是凈收入的百分之幾。有一個每年最低支付額,稱為“死租金”(“DeadRent”),其并入權利金中。如是工業礦物,權利金從量計算,一般是每噸0.5~1歐元。
4.3增值稅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愛爾蘭政府對應稅企業在愛爾蘭所提供的所有商品與服務的價值,征收增值稅(VAT)。增值稅標準稅率是21%,對某些商品和服務,稅率是9%和13.5%。
4.4二氧化碳稅
對化石燃燒,每噸收取15歐元的二氧化碳稅。
5主要礦業投資政策與管理政策
5.1礦業投資政策
愛爾蘭政府奉行鼓勵和支持礦業發展的政策,支持向國內的礦業投資。對外國的礦業投資沒有限制,礦業利潤可自由匯出。2007年12月2日,愛爾蘭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長埃蒙賴安(T.D.EamonRyan)宣布,禁止在愛爾蘭勘探鈾礦。
5.2礦產勘探政策
在愛爾蘭勘探礦產資源,必須要持有愛爾蘭勘探許可證。對于礦產勘探工作,愛爾蘭政府設有明確的最低工作投入要求。根據規定,對于普通開放區(或曰標準區),第一個兩年,最低花費為10000歐元;第二個兩年,最低花費為15000歐元;第三個兩年,最低花費為20000歐元。對于鼓勵開放區,第一個兩年,最低花費為2500歐元;第二個兩年,最低花費為5000歐元;第三個兩年,最低花費為10000歐元??碧皆S可證持有者應向EMD提交最低工作計劃,細節需要EMD同意。勘探工作必須每兩年提交一次報告??碧焦颈仨氁3炙型诰蚬ぷ骰蚺c地下水試驗工作的適當記錄,包括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官員和地方官員檢查時的投訴登記。在完成相關工作后,應向部和相關地方政府提交一份總結報告,包括相關的數據。勘探許可證持有者應尊重土地所有者有關準入土地的希望,在進入土地前應獲得相關地主的允許,并應在環境保護上承擔責任。雖然根據地方政府的《規劃和開發法1963~1993》,勘探活動可免于管控,但被許可人應按EMD的良好環境實踐指南行事,在打鉆時應提前兩周通知,進行槽探時要獲得EMD批準,槽探后應立即復墾等。
5.3礦產開發政策
在愛爾蘭,要開展采礦活動必須要獲得采礦許可證,可以是《礦產開發法1940》之下的國家采礦租約(StateMiningLease),也可以是《礦產開發法1979》之下、專門針對私人所有礦產的國家采礦許可證(StateMiningLicence)。無論如何,開發私人所有礦產,必須要給予補償。補償數額或由協議規定,也可通過《礦產開發法1979》所規定的仲裁程序決定。根據《礦產開發法1940》,采礦租約在個案基礎上談判獲得?;疽笫牵孩賵猿肿罴褜嵺`;②確保礦產充分提?。虎鄯乐沟孛嫦鲁粒ǔ料荩?;④適當復墾采礦區;⑤支付權利金等。
5.4環境保護
對于礦山開發,愛爾蘭實行嚴格的環境保護政策和可持續發展理念。愛爾蘭政府要求,在礦山投入生產前,經營者必須要獲得一張一體化污染預防和管控許可證。相關礦山環境保護涉及向空氣和水體的廢物排放、噪音包括振動、廢物儲存與處理等。要獲得一體化污染預防和管控許可證,必須要開展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必須要由開發商自行準備。環境影響評估必須含有項目可能影響的分析,包括對人、動物、植物、土壤、水、土地景觀、文化遺產等的影響。5.5礦山安全愛爾蘭政府重視礦山安全。在礦山安全方面,愛爾蘭政府的基本措施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①不斷完善和細化有關礦山安全方面的法律規定;②明確礦山所有者責任和義務;③明確礦山管理者責任和義務;④明確礦山管理者資質;⑤明確礦山每日的運作條件;⑥確立礦山安全檢查機制和制度等。
6結語
關鍵詞:礦業權;實物期權;二叉樹模型;價值評估
1. 礦業權的內涵
礦業權概念的由來可追溯到古羅馬時期,其理論內涵伴隨著人類開發、利用礦產資源能力的提高而不斷豐富。時至今日,關于礦業權內涵的爭論仍是經濟學界的熱門話題。主流的觀點為,礦業權即探礦權和采礦權的合稱。探礦權是指在依法界定的勘探范圍內,勘察礦產資源并優先取得勘探區礦產資源開采權的權利。采礦權人依法享有開采和處分礦產資源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在法律的約束下有償轉讓礦業權是礦業權市場形成與發展的根基。
2. 礦業權價值的實物期權特性
礦業權的價值取決于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量及時間價值。礦業活動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主要體現在宏觀環境、預計儲量、礦種質量、開發成本、受益年限等方面。這些因素使未來流入的經濟利益無法有效量化,增加了礦業權價值評估的不確定性。在實踐中,礦業活動投資人可以通過靈活的管理活動選擇更加有利的發展方向,影響它所產生的現金流,以適應市場的變化和突發狀況。投資于礦業活動經??梢栽黾油顿Y人的選擇權,這種未來可以采取某種行動的權利而非義務是有價值的,它們被稱為實物期權。而這一未來選擇權也正是礦業權價值的核心所在。帶有實物期權性質的礦業權項目的現金流特征可以用下圖表示。(見圖1)
只要未來是不確定的,投資者就會利用擁有的實物期權增加價值,而不是被動的執行既定方案。完全忽視礦業權項目本身的實物期權特性,是傳統折現現金流量法在價值評估中的局限性。
3. 礦業權價值評估二叉樹模型分析
3.1 二叉樹模型綜述
二叉樹模型是期權定價理論中的經典模型之一,是由Cox,Ross和Robinstein提出來的。二叉樹模型用大量離散的小幅度二值運動來模擬連續的資產價格,建立相應的資產價值樹形圖。在得到每個結點資產價值的基礎上,從樹形結構的末端T時刻開始往回倒推,從而得出期權的定價。因而可以利用二叉樹模型對礦業權的價值進行評估。
利用二叉樹模型評估礦業權的價值可遵循以下步驟:首先是確定上行乘數和下行乘數u=1+上千百分比=eσ,d=1-下降百分比=1÷u其中e為自然常數,約等于2.7183,σ為標的資產連續復利收益率的標準差,t為以年表示的時段長度;然后構造現金流量二叉樹和項目價值二叉樹(見圖2);接著是確定上行概率和下行概率,根據風險中性原理期望收益率R=(u-1)p+(d-1)(1-p)求得上行概率p=(R-d+1)/u-d,下行概率=1-p,進而得出上行現金流量=u×p,下行現金流量=d×(1-p);最后通過逆推的方法求出起初礦業權的價值。
3.2二叉樹模型的應用
在對礦業權項目進行評估時,往往需要量化其中蘊含的放棄期權。作為一項看跌期權,其標的資產價值是項目的繼續經營價值,而執行價格是項目的清算價值,這里的清算價值不僅指礦區設備殘值的變現收入,還包括礦區有關資產的重組以及礦業項目價值的重新挖掘。以下將通過我國某公司投資云母氧化鐵礦的實例系統闡述帶有放棄期權性質的礦業權價值評估過程。
2011年3月,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同意子公司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人民幣1000萬元建設自產鏡鐵礦產品深加工云母氧化鐵的項目。項目可行性分析稱,如果項目順利達產,預計可實現年產云母氧化鐵4.8萬噸,初步預計該礦只有五年的開采量。目前市場上云母氧化鐵礦產品的平均單價2360元/噸,假設該價格每年的上漲幅度在3%左右,但是很不穩定,其標準差為15%,因此,銷售收入應當采用含有風險的必要報酬率10%作為折現率。若預計投產第一年的變動成本支出為2300萬元,每年以3.5%的幅度增長,但不穩定,適用10%的折現率。每噸云母氧化鐵礦的固定成本支出合計每年1800元。由于固定成本相對穩定,可以使用五年期國債票面利率5.75%作為折現率。假定1-5年后礦山的殘值分別為530萬元,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和200萬元。
放棄期權的分析程序如下:
a. 計算項目的凈現值
計算標的資產的價值是實物期權分析的第一步,也就是未考慮期權的項目價值。用折現現金流量法計算的凈現值為-108.02萬元。(見表1)
如果不考慮該礦業權項目中蘊含的實物期權,這時項目凈現值小于0,是個不可取的項目。
b. 構造二叉樹
(1)確定上行乘數和下行乘數。由于礦產品加權平均單價的標準差為15%,所以:
(2)構造銷售收入二叉樹。按照計劃產量和當前價格計算,銷售收入為:
銷售收入=4.8×2360=11328(萬元)
目前還沒有開發,下個生產年度才可能有銷售收入:
第一年的上行收入=11328×1.1618=13160.87(萬元)
第一年的下行收入=11328×0.8607=9750.01(萬元) 以下各年的二叉樹以此類推。
(3)構造營業現金流量二叉樹。由于固定成本為每年8640萬元,銷售收入各結點減去8640萬元,再在此基礎上減去每年的變動成本支出,可以得出營業現金流量二叉樹。
(4)確定上行概率和下行概率:
期望收益率=上行百分比×上行概率+(-下行百分比)×(1-上行概率)
5.75%=(1.1618-1)×上行概率+(0.8607-1)×(1-上行概率)
上行概率=0.653603
下行概率=1-上行概率=1-0.653603=0.346397
(5) 確定未調整的項目價值。首先,確定第5年各節點未經調整的項目價值。由于項目在第五年年末終止,無論哪一條路徑,最終的清算價值均為200萬元。然后,確定第四年年末的項目價值,順序為先上后下。
第四年年末項目價值
=[p×(第五年上行現金流量+第五年上行期末價值)+(第五年下行營業現金+第五年下行期末價值)×(1-p)]÷(1+r)
=[0.653603×(12699+200)+(6484+200)×0.346397] ÷(1+5.75%)=10161.65 (萬元)
其他各節點以此類推。
(6) 確定調整的項目價值。
自上而下檢查各節點項目價值是否低于同期清算價值。低于清算價值,則表明清算比繼續經營更加有利,因此該項目應該放棄,將清算價值填入“修正項目價值”二叉樹相應節點。完成以上節點的調整之后,重新按照第五步的方法計算各節點的項目價值。計算的順序仍然遵循從后往前,從上往下,依次進行。最后得出0時點的項目現值為9884.01萬元。
注:為簡化計算,假設項目建設期間的變動成本與投產第一年相同,即2300萬元。
c.確定最佳放棄策略
通過以上計算得出在考慮期權的基礎上項目的現值為9884.01萬元,初始投資為1000萬元,因此:
調整后NPV=9884.01-1000=8884.01萬元
未調整NPV=-108.02萬元
期權的價值=調整后NPV-調整前NPV=8884.01-(-108.02)=8992.03萬元
綜上所述,在考慮放棄期權后,該礦業權的價值相當可觀,公司應該進行該云母氧化鐵投資項目。但是,如果未來價格下行使得繼續經營價值小于清算價值,則應當放棄該項目,進行清算。
4. 二叉樹模型在礦業權估值中的優越性
目前對實物期權進行估值運用最為廣泛的模型為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它由布萊克與斯科爾斯在20世紀70年代提出。該模型認為,只有股價的當前值與未來的預測有關,變量過去的歷史和演變方式與未來的預測無關。運用該模型對礦業權價值進行評估,面臨著變量選取難度較大、風險度量不夠精確等突出問題。
與Black-Scholes模型以及傳統的折現現金流量法相比,二叉樹模型在對礦業權價值進行評估時具有不可比擬的優越性。
(1). 二叉樹模型可以更加直觀地揭示礦業權項目風險。二叉樹模型的樹形組合結構可以有效地對礦業權面臨的各種風險因素進行單獨度量和分析,從而理清它們對礦業權價值的交叉影響,使管理者可以機動靈活地采取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
(2). 二叉樹模型可以更好的反映市場環境和經濟變動對礦業權價值的影響。用二叉樹模型直觀地表現了各單位時間內市場環境和各參數的變化。另外,二叉樹模型在構造礦業權價值樹形結構圖時,可以根據金融市場的利率變化靈活地改變各個時間段內復制組合所采用的無風險利率,使計算出的礦業權價值更加接近于其真實價值。
(3). 二叉樹模型在外觀上采用樹形的結構,在給人帶來良好視覺效果的同時,使模型使用者在分析各個節點的礦業權價值時更加游刃有余。
5. 結論
礦業權項目本質是一種風險投資,其本身蘊含著實物期權的特性。二叉樹模型通過樹形結構的建立得出了一種評估礦業權價值的科學方法。在礦業權項目風險度量、靈活性等方面二叉樹模型具有其他期權估值模型所不可比擬的優勢。在礦業權投資活動中正確應用二叉樹模型進行估值,可以有效地控制風險和度量收益,提高投資活動的效率,促進礦業權市場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Frederiek Copleston, S.J.A, History of Philosophy[J],Volume1;Greak and Rome ,Garden City, NY:Image books,1985,22-24
[2] 中國礦業聯合會.什么是礦業權,具體包括哪些內容[J].北京:中國礦業,2010
[3] 李松青.基于實物期權的礦業權價值評估研究[D].中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6
[4] 劉志新.期權投資學[M].北京:航空工業出版社,2001:158-160,171-175
[5] YEO K T,QIU Fa Sheng. The value of management flexibility: a real option approach to investment evaluation[J].Int J Proj manage,2003,21(4):243-250.
[6]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財務成本管理[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0
[7] Rubinstein, The valuation of uncertain income streams and the Pricing of options[N],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1976,7(2):407-425
[8] 張怡和尹蔚昕.用二叉樹方法為期權模型定價[J].經營管理者,2011
[9] 郭長亮.基于實物期權的高新技術企業價值評估研究[D].江蘇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10] 滕泰等. 暴漲-暴跌模型VS正確的投資理念[R].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
論文摘要:介紹煤炭 企業 信息化的 發展 背景,列出整個信息系統的主要部分;探討煤礦企業信息化如何開展信息化實施的重點、企業信息化集成工作如何規劃,如何開展。
1前言
近幾年來,圍繞煤礦如何實現信息化提出過一些新的想法,其中數字化礦山最為常見。但在如何現數字化礦山這個問題上,很多廠家或集成商提出過自己的一套理論與實施方法,雖然出發點不同,也各有利弊,但總的觀念是一樣的:盡量與生產過程結合,與設備管理相結合。在這種背景下,錫林浩特礦業公司的信息化規劃確定了方向。
2錫林浩特礦業公司的信息化規劃
錫林浩特礦業公司的信息化規則從項目籌備初期就著手進行,在進行信息規劃的過程中,得到了公司領導的高度支持,專門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也得到了公司各部門的充分配合,提供了各種各樣的思路與想法。信息系統是一整套管理方法的數字化體現,因此,必須充分做好規劃,充分考慮到系統的擴展性與兼容性,這樣才能滿足將來公司發展的需求。礦業公司的信息化規劃涵蓋生產、經營、管理的所有主要環節,并確定了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基本思路,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進行數字化礦山的建設,在2010年初步形成數字化礦山基本模型。
在進行信息化規劃的過程中,我們始終把握住幾個基本原則:
(1)以業務需求為驅動,以信息技術為手段;
(2)與生產過程與管理過程緊密相關;
(3)注重集成性,避免出現信息孤島。
3實施重點
信息化應該如何進行,不但是露天煤礦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也是我國信息化進程中面臨的一個普遍問題。特別是在生產型企業中,脫離生產的信息化往往被看作是錦上添花,沒有進入到公司的核心業務中去。新成立的 工業 與信息化部,可以看作是國家認為信息產業部的社會普遍服務和市場化轉型已經基本完成。下一步的信息化推廣方向將更多地向生產領域融合。而信息系統的實施因為可能涉及到公司管理的變革,更需要將實施的重點放在信息技術之外的管理環節上。
(1)流程再造、規范管理。信息化實施的首要工作是規范管理過程與工作標準。因此,系統實施的第一步是對業務模式與流程進行梳理,對不盡合理的流程與模式進行再造,只有建立起了真正適用、精簡合理的業務流程,才有可能使管理制度與工作標準落到實處,而只有公司的管理落到實處了,信息化的實施才能成功。
在錫林浩特礦業公司信息化的實施過程中,重新梳理整理了物資管理業務流程30多余條,設備管理流程20余條,并對公司日常管理的其它業務流程重新整理,形成 電子 流程,公司的收文、發文、簽報、任務通知、工作聯絡等均實現了網上辦公,簡化流程的過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
(2)高度集成、資源共享。系統實施要避免出現信息孤島,各個業務系統之間必須留有相應的接口,以實現業務數據在各個信息系統的共享。在礦業公司的信息化集成過程中,實現了財務與物資管理系統的集成,物資管理系統中的入庫、出庫、付款申請可以及時同步到財務系統中,自動形成庫存及成本;而財務管理系統中的實際付款信息也可以自動回傳到物資管理系統中的合同模塊,實現對合同付款的有效管理?;ü芾硐到y中的概預算管理數據也實現了財務系統的集成,實現了基建期概預算管理、合同管理、投資完成的同時,具備了快速竣工結算功能。而卡車調度系統與設備管理系統的集成,則可以把調度系統的故障自動傳到設備管理系統形成故障工單,為設備的精細化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礦業公司的信息化集成,不但表現為集中存儲、數據共享這樣的層面上,還表現為更深層次的應用。系統集成采用了先進的ldap認證,并采用oracleoid技術實現了單點登陸,只需要通過登陸門戶系統之后,就可以輕松的訪問其它的業務系統。在實現單點登陸的基礎上,系統還實現了待辦事項的集成,通過門戶系統與其它業務系統的集成,將各應用系t統待處理業務集成到門戶系統中進行處理,通過及時地對待處理業務進行提醒,減少了流程流轉的時間,并減少管理人員的工作量。
(3)創新管理、決策支持。信息化的過程就是流程再造的過程,就是管理變革的過程。在礦業公司的實施過程中,針對煤炭生產管理的實際情況,在多個環節提出了創新性的解決方案。財務系統中的日利潤模型采用了實際成本加計提的方式;gps卡車調度系統創造了新的自動卸載模型;設備管理中引入了工單的先進管理模式,并實現了與gps卡車調度系統的接口,使設備故障有了記錄可供追溯,管理人員可對頻發故障進行統計與分析,為設備管理提供了決策依據。
在整個信息化集成體系中,oracle的biee工具成為重要的報表分析平臺,它的跨異質異地數據庫的強大功能,良好的數據展現方式,成為我公司數據展現和決策支持的重要平臺。通過合理的建模與展現,與公司管理相關的生產數據、經營數據、設備數據、物資數據等均實現了無縫的集成(見圖1),公司管理決策層只需要登陸到biee系統中,就可以及時了解到企業管理各方面的數據,而這些數據都是自動從業務系統提取出來,不需要人工干擾的準確的管理數據,極大的提高了決策分析的效率與速度。
4主要實施內容
礦業公司信息化內容包括了 企業 管理的大部分內容,分批次先后建設了oa辦公系統、無線集群系統、ccs基建管理系統、 工業 電視監控系統、surpac生產計劃管理系統、清華紫光檔案管理系統、網上招投標系統、四位一體人力資源管理系統、eam資產管理系統、fmis財務管理系統、gps卡車調度系統等。oa辦公系統實現了便箋、收發文、工作流轉、工作安排等協同辦公功能;無線集群系統是生產調度的通訊工具,是生產指揮、統一協調的重要系統;ccs系統實現了基建期與投資有關的財務管理、進度管理;工業電視監控系統是安全生產與安防保衛工作的有力助手,分布于公司各處的監控對于減少現場管理人員、事前發現和事后追溯有重要意義;surpac實現了計劃、地質、建模等與生產管理密切相關的管理功能;清華紫光檔案管理實現了檔案臺帳、檔案分組、 電子 檔案、檔案借閱管理等功能;網上招投標系統使主要的采購工作通過網上來進行,降低了物資成本、提高了采購透明度;四位一體人力資源管理實現了人事管理、工資管理等;eam資產管理系統實現了包括物資計劃、匯總利庫、物資采購、合同和物資出入庫管理,設備管理模塊實現了設備臺帳、頻發故障、油脂化驗、單機成本核算等;fmis財務管理實現了總帳、應收、應付、固定資產等相關功能;gps卡車調度系統是生產調度指揮的重要信息系統,實現了自動調度,自動統計產量、運距、提升高度、設備實動率、可用率等生產指標。
[關鍵詞] 國有地勘單位;礦業權;企業化探礦權經營
[中圖分類號] F206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009-6043(2017)04-0116-02
正是因為黑龍江省的礦業權市場發育相對滯后,也就給國有地勘單位經營礦業權帶來了巨大的難度。因此,要想更好響應國家政策改革的號召,國有地勘單位就必須活用政策,牢牢的抓住機遇。黑龍江省第六地質勘察院始終堅定不移的抓住礦權經營不放松,結合國家給予的相關優惠政策,開展以礦權為股本的資本運營,為企業化轉制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一、國有地勘單位實現企業化轉制的歷史必然性和在轉軌時期肩負改革發展任務的雙重性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地質勘查是國民經濟建設的先行性、基礎性工作,服務于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仍然擔負著重要的任務”。這是對地質勘查工作在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務的高度概括。所謂“先行性”表明地勘行業發展要領先于國民經濟和社會其他各行業的發展;所謂“基礎性”表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離不開地勘工作的服務與支持。這種時間排序上的“先行性”、空間定位上“基礎性”和貫穿“全過程”的關聯性也就決定了地勘隊伍所承擔任務的極其重要性。
地勘單位肩負改革發展的重任,要求地勘隊伍必須在服務于國民經濟建設,大力發展地勘經濟的同時,積極為自身轉企創造條件,加快改革步伐,最終實現企業化經營。當前,地勘單位全部家底是在地質勘查工作形成的地質成果資料,而地質成果資料附加在自然界的礦a資源中形成的權益經法定程序批準又取得礦業權。所以,地勘單位進行所謂企業化經營,從經營起點或經營內容上說,也就是對礦業權的取得、占有和有效經營。
二、的勞動價值論是地勘單位礦業權市場主體資格成立的理論根據
勞動創造價值,具體勞動創造商品的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創造商品的交換價值,這是勞動價值理論的基本原理。地質工作者進行地質勘查找礦,其具體勞動創造出現實的各類地質技術成果,其抽象勞動創造出地質成果資料的交換價值(或表現為礦業權價款)。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地質工作者的勞動成果必然體現勞動的兩重性,既創造使用價值,又創造交換價值。這也就從根源上決定了國有地勘單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礦業權經營主體地位的必然確立。
多年來,全國的國土資源部門和地勘單位如何經營礦業權和礦業權市場的構建進行的深入探討收效很大,但也經歷了一個理論困惑期,主要是混淆礦產資源和礦業權的關系;懷疑礦業權作為法人財產的經濟法律定性;否認地勘單位的礦業權經營市場主題定位。因而,以勞動價值理論為指導,對地勘單位礦業權市場主體定位的理論根據進行深入研究與探討,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建立和完善礦業權市場化機制是國有地勘單位實現企業化定位的客觀先決條件
目前,國有地勘單位逐步實現企業化經營的任務還沒有完成,而實現企業化是有前提和條件的。所以,[1999]37號文件指出“中央和地方都要對地質勘查單位管理體制改革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地勘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時,允許其將部分或全部價款轉增國家資本金”。[2003]76號文件又進一步強調“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的探礦權、采礦權,符合規定并經批準,其價款的部分或全部轉增為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國家資本金”。這為地勘單位依法經營礦業權提供了政策依據。
筆者認為,在確立地勘單位礦業權市場主體地位的同時,必須建立完善礦業權流轉的市場化機制,這是地勘單位完成企業化轉制的客觀前提和先決條件,兩者是因果關系。
從因果決定論的先后時序出發,推動地勘隊伍改革與發展的關鍵在于如何建立和完善礦業權市場化機制,而不是盲目急進地在條件尚不成熟的時候,靠行政手段制定轉企改制的日程表,否則,地勘隊伍在轉軌時期所肩負的雙重任務一個也完成不好,將對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損失。
四、國有地勘單位探礦權經營做法
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勘查許可證的實際規定范圍之內從事勘察產權資源的權利。可以說探礦權不僅是地勘單位的法人財產權,更是地勘單位實施企業化經濟的生命線所在。
事實上,現如今的地勘單位尚處于獲取礦業權的邊緣化地位,在探礦權經營上仍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如:探礦權的實際數量在不斷的減少。尤其是經過近十年的運作,許多地勘單位往往將一些找礦成果較好的探礦權進行了轉讓,而那些找礦結果不理想的則直接被注銷,也就造成了自主礦業權所剩無幾,且絕大多數留下的還都是那些難度較大,風險較高的二、三類探礦權;國有地勘單位的實際資本積累較少,無法承擔失敗風險。近些年來國有地勘單位已經為國家找到了大批的礦產地,但是并沒有分到應有的紅利,也就造成了國有地勘單位資本積累較少,經濟基礎仍較為薄弱,也就無法承擔勘查失敗的風險。雖然個別地勘單位通過自有探礦權的轉讓獲得了一定的收益,但是獲得資本金以后絕大多數地勘單位都用于基礎建設之上。因此,從經濟實力上進行分析,國有地勘單位仍不具備獨立運作探礦權,承受勘查失敗的風險,仍處于打工地位。目前仍有許多國有地勘單位,其主營業務仍是承擔政府、企業的地質勘查項目,而并沒有成為探礦權經營市場的主體。尤其是財政項目又屬于一種基礎性的,公益性的地質項目,也就造成了地勘單位在財政項目的資金使用上并沒有自主使用權利,一些項目費用并不能進行結余留用,勘查單位對勘查結果也沒有分配、共享權利,并不占探礦權權益,只是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即便是開展商業性質的地勘項目,國有地勘單位與礦山企業也僅僅處于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說到底仍然改變不了為別人打工的命運;勘察形式嚴峻,生存危機突出。受到全球經濟危機的影響,我國經濟發展也由過去的高速發展逐步走入了新常態,礦產勘察明顯減少的同時,也對地質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可以說這種不容樂觀的發展形勢在短時間內是難以扭轉的。這也就造成了國有地勘單位即無處可以打工,又沒有探礦權動作,那些以找礦為主的地勘單位勢必會面臨嚴峻的生存危機,國有地勘單位改革舉步維艱。從現如今國家改革的發展動態來看,國有地勘單位分離成公益性事業單位、商業性地勘企業的趨勢早已不可逆轉。而改革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的國有地勘單位也只能占現如今國有地勘單位較小的一部分,絕大多數的國有地勘單位仍然要轉型為企業走入市場之中。然而想要進入市場最為基本的條件就是必須要擁有成熟的礦業權市場,而這正是現如今薄弱環節,也就致使了許多國有地勘單位改革難度較大,企業化運行困難。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筆者認為國有地勘單位應該切實落實探礦權收益政策。也就是積極的貫徹并且落實2010年《國土資源部關于構建地質找礦新機制的若干意見》指出的,關于國有地勘單位可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以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地質找礦風險投資,分享找礦收益,從而進一步增強國有地勘單位的經濟實力。同時,還應該積極的爭取政府財政項目,并以地質找V為核心向著服務于資源、服務于環境不斷轉變。最為重要的還是要獲得探礦權,形成自己的優質產品,從而實現國有地勘單位經濟的良性循環發展。目前礦業經濟形勢下行,從二級市場獲取探礦權的成本較低,從這一方面講,也是地勘單位進入探礦權市場的有利時機。
綜上所述,黑龍江省第六地質勘察院在省國土資源廳和省地勘局的領導下,以“兩個文件”作為指導,牢牢的抓緊礦業經營不放松。一方面指派專業人員對文件政策、法律法規等相關材料進行研究,以便為經營探礦權提供法律與政策性的依據,并選派專業人員參加國家舉辦的探礦權經營培訓班,吸取先進經驗。另一方面,把握市場動向與政策性變化,對礦權進行登記保護與延續。積極地與地方政府進行聯系與疏通,在取得政府認同與許可的基礎上,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立項研究。同時,抓住商機,利用已經掌握的礦權進行招商引資、股本運作,與國內大企業集團聯系組織礦山勘查、開發、建設工作。截止到現今,地勘六院已經在實施“礦權強院”方面打開了對外開放的嶄新局面。
[參 考 文 獻]
[1]王文.我國地質工作現狀評價與發展展望[C].資源?環境?產業――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2003年學術年會論文集,2003
[2]王志剛.地勘單位企業化與支柱產業、主導產業建設[C].資源?環境?產業――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2003年學術年會論文集,2003
[3]李建華.地質工作體制及商業性礦產勘查體制改革研究[D].北京:中國地質大學,2007
[4]毛小兵.論我國礦業企業集團的礦產資源戰略[D].中南大學,2006
[5]余浩科.地質調查發展戰略研究[D].北京:中國地質大學,2008
關鍵詞:產融結合,企業
產業資本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后,企業家能否恰當地將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進行結合,并有效地運用資本市場所提供的各種資源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戰略決策。這對企業的持續發展和健康成長,以及中國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次調查了解了企業的產融結合情況,即持有金融機構股份、設立財務公司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況。
1、產業資本向金融資本的滲透已經初具規模
調查結果顯示,總體來看,當前的企業產融結合發展已經初具規模,在參加調查的樣本企業中論文范文論文格式范文,有20.4%的企業持有各類金融機構股份[1],27.8%的企業有自己的財務公司。有5.8%的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調查表明,各類型企業已成為我國股票市場的主要機構投資者之一(見表15)。
2、大型企業的產融結合程度明顯高于中小企業
從不同規???,大型企業的產融結合程度要明顯地高于中小型企業,有30.7%的大型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而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分別為21.9%和17.6%;有32.2%的大型企業有自己的財務公司,而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分別為31.7%和23.9%;有25.8%的大型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而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的這一比例分別為5.4%和2.6%(見表15)。
3、國有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積極性更高,民營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的積極性更高
從不同經濟類型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在產融結合方面各有側重。在持有金融機構股份方面,民營企業的積極性更高,20.7%的非國有獨資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要高于國有獨資企業(15.5%);21.4%的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要高于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17.5%)。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方面,國有企業的積極性更高,15.4%的國有獨資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論文范文論文格式范文,要高于非國有獨資企業(5.0%);12.9%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要高于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4.1%)。在是否擁有自己的財務公司方面,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差別不是很大(見表15)。
表15企業產融結合情況分析(%)
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的情況
企業擁有自己財務公司的情況
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
總體
20.4
27.8
5.8
東部地區企業
21.3
26.8
6.5
中部地區企業
20.9
31.5
4.0
西部地區企業
20.6
25.5
6.4
東北地區企業
10.4
30.9
3.8
大型企業
30.7
32.2
25.8
中型企業
21.9
31.7
5.4
小型企業
17.6
23.9
2.6
國有獨資企業
15.5
27.2
15.4
vs 非國有獨資企業
20.7
27.7
5.0
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
17.5
25.0
12.9
vs 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
21.4
28.3
4.1
農林牧漁業
23.7
26.1
4.4
采礦業
29.8
29.8
12.5
制造業
20.8
28.0
5.3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17.1
27.9
10.8
建筑業
21.0
26.9
5.9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12.9
34.4
10.5
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
12.8
15.4
3.9
批發和零售業
15.4
28.2
8.0
住宿和餐飲業
28.9
31.6
5.7
房地產業
31.3
22.7
5.5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7.4
關鍵詞:礦產資源 資產屬性 資產化管理
中圖分類號:F06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6-077-02
礦產資源是地球演化過程中經過地質作用形成的,是天然產出于地表或地殼中的原生富集物。由于其天然產出性導致長期以來礦產資源所有者和開發企業均沒有對其價值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與報告,由于礦產資源資產信息的缺失,政府主管部門和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的利益相關主體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可能會作出一些錯誤的決策。從企業角度來說,無法確認收入與費用的發生,在企業的相關財務報表上無法體現,造成了企業財務信息披露的不完整,違背了會計的真實性與客觀性原則。從經濟學角度來說,資源的減少得不到確認損害了社會福利。
長期以來,學者們對礦產資源的資產屬性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如陳雙世從我國礦產資源形勢出發,探討了礦業權的資本化經營;王昌銳就礦產資源資產屬性與礦產資源的確認進行了討論;李巖論述了礦業權的資產屬性以及礦業權資產評估的方法及注意事項;袁懷雨、劉保順、李克慶提出了礦產資源盡快由數量性礦產資源管理向資源性資產管理的轉變,并進行了深入的討論;馬毅敏等人對在礦山企業中礦產資源的屬性進行了研究;夏佐鐸提出了礦業權是一種特殊的權益性資產,首次提出了礦業權評估體系;高志敏、王良健針對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現狀,提出了建立礦產資源資產化管理的改革思路,推動有償獲得礦業權的“單軌制”;許抄軍、羅能生等人也對我國礦產資源產權研究及發展方向進行了研究,等等。
上述文獻從不同角度說明了礦產資源資產屬性確定的必要性,但大都是從宏觀上進行了說明,并未對礦產資源的資產屬性進行進一步深入細致的討論,如究竟應將礦產資源劃歸哪種資產、劃歸以后的各方利益如何得以保障等問題進行深入討論。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從礦產資源涉及到的三權(即所有權、探礦權與采礦權)出發,對礦產資源的資產屬性進行了討論、各方利益的實現以及資產化實現途徑等方面進行了探討。
一、礦產資源資產屬性確定的相關理論
礦業權是指賦予礦業權人對礦產資源進行勘查、開發和采礦等的一系列活動的權利。礦業權主要包括探礦權和采礦權。但實際來看,礦產資源要涉及到三項權利的實現,即國家所有權、探礦權與采礦權。礦產資源實際上是國家(所有權)、企業(采礦權)、勘探方(探礦權)三方的利益博弈。
在我國,憲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也明確規定: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在礦法中也分別對探礦權和采礦權進行了定義,即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取得勘查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稱為探礦權人。采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礦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所開采的礦產品的權利。取得采礦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稱為采礦權人。
在我國現階段,探礦權與采礦權是相分離的,尚未一體化,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為礦產資源的資產化經營帶來了困難。
會計上,所謂資產,(會計上定義為)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并能為企業提供未來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資產按存在的形態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有形資產是指那些具有實體形態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等。無形資產是指那些特定主體控制的不具有獨立實體,而對生產經營較長期持續發揮作用并具有獲利能力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二、礦產資源的資產屬性的確定方法
從會計上資產的定義上看,礦業權肯定是資產,是一種有形的資產,因為礦產資源不同于專利權、著作權等,它是實實在在的,是一種經濟資源,因為它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但屬于資產的哪一種,值得我們做深入的討論。我們認為,礦產資源的資產屬性應分別就不同類型的企業進行不同確認,因為我們國家現階段,探礦權與采礦權尚未完全一體化,因此分兩種情況進行討論,即探礦權與采礦權分離的情況與探礦權與采礦權一體化的情況。
1.探礦權與采礦權分離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存在兩方,即甲方(探礦方)、乙方(采礦方),有甲方負責尋礦,然后以一定的評估價格出售給乙方,我們分別就兩方的礦業資源的資產屬性進行討論。
甲方在礦業開采中扮演的是負責探礦的權利,對于其而言,礦產資源只是一種流動資產,因為甲方控制時間短,隨著開礦權的轉移,甲方已失去對該項資源的控制,因此不能歸為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等,因此將其列為流動資產更為合適。
乙方利用獲得的采礦權對礦產資源開采,獲取一定利益,礦產資源在其資產總額中占有很大比例,其主要從事的是礦產資源的銷售,而礦產資源是有形的,因此不將其列為無形資產,而應將其視為固定資產管理。
2.探礦權與采礦權一體化的情況。此情況較前一種情況簡單,對于探采一體化的企業來說,其探礦的目的是為了采礦,其主要的經營業務仍是采礦,仍是對礦產資源這一有形資產的作用,其勞動凝結在了礦產資源上,而且礦產資源在公司資產中仍然占有很大比例,因此將其視為固定資產處理。
綜上所述,對礦產資源的資產劃分應區別對待,不能一概而論,將其直接劃歸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來處理,這樣不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也不符合會計上對各項資產的確認,將會對日后會計上的處理帶來麻煩。
三、礦產資源涉及到的三方(兩方)的利益實現與會計處理
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涉及到的主要三項權,所有權、探礦權和采礦權,因此可能涉及到最多三方的利益分配,當探礦權和采礦權分離的時候為三方,即國家、探礦方與采礦方;當探礦權和采礦權一體化的時候為兩方,即國家和企業。筆者就三方利益分配及會計確認、計量等進行進一步的探討。
首先對于國家而言,其擁有的是法定的礦產資源所有權,所有者權益如何體現?礦法中規定,國家通過征收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來實現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收益。其次,對于探礦方來說,其主要支出是勘探費用,當然探礦具有很大的風險性,在轉讓采礦權中獲得收入;開礦方則通過開采礦產,獲得礦產銷售收入。
在會計上,當探礦方和采礦方分離時,探礦方將礦產資源開采權轉讓獲得的收入,計入流動資產轉讓所得,因為探礦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從轉讓中獲得的收入中,出彌補勘探所必須的費用,可按照提取資產減值準備的方法,提取探礦風險基金,作為后續探礦的風險基金;開礦方在將礦產資源計入固定資產,隨著礦產資源的不斷開采,其儲量也隨之而減少,在開礦的同時,可按照會計上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方法,計提礦產資源折舊和礦產資源減值準備,用來購買新的采礦權。在探礦權和采礦權一體的時候,由于將礦產資源列為固定資產,因此只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和減值準備(比例可適當調整),用來滿足企業的進一步探礦。按照會計法企業可選擇適合自身的方法進行折舊和提取減值準備,可根據探礦風險和市場對資源的需求狀況確定合理的方法。
四、礦產資源的資產化管理的措施
礦產資源的資產化管理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但現階段由于各種原因,礦產資源資產化管理的推進與普及仍然面臨很大困難,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為礦產資源資產化管理創造條件。
1.完善礦產資源管理體制。目前,礦產資源管理制度還是沿襲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做法,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主要體現在:礦業權出讓的高度集權;審批程序復雜,周期長,環節多等;收取的費用種類多,且存在交叉;探礦權與采礦權脫節;地方政府對礦業市場的干預嚴重等。應該簡化審批程序,將礦業權轉讓交由市場來調節;進一步實現探采一體化,統一合理科學設定費稅等。
2.對礦法進行修訂。現階段我國礦法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特別是一些條款具有模棱兩可性,如探礦權與采礦權的分離,在礦法中規定,探礦人有權優先獲得采礦權,但優先又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往往取決于當地主管部門,不利于激勵探礦部門的積極性,應該在借鑒國外礦業國家礦法的優點,來完善我國的礦業法規,使得其更有利于實現礦產資源的資產化管理。
3.加強對礦業企業中礦產資源的會計立法工作。在我國現階段,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要求企業將礦產資源作為何種資產計入企業資產目錄,對礦產資源的計量、確認以及評估等仍需要學者們進行進一步深入研究,以便在未來能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將其規定下來,更好地促進企業的礦產資源資產化管理。
4.建立礦產資源價值評估體系,全面推行有償使用礦產資源。由于歷史原因,我國礦產資源市場實行的是“雙軌制”,一部分企業的礦產資源是由企業無償獲得,另一部分企業則要花錢購買。全面準備評估礦產資源的價值是其中的一個難點。而這也是礦產資源資產化管理的一個難點,只有確定了礦產資源的價值,才能進行資產化管理。目前來說,礦產資源價值的評估方法,大都采用收益現值法,由于礦產資源資產的特殊性、礦產資源市場價格的波動性、開采技術以及國家政策等多因素的影響,如何建立真實反映礦產資源價值的數學模型顯得尤為重要,仍需學者們做進一步研究,以便能有效合理科學地評價礦產資源資產的價值。
5.進一步發揮政府的職能作用。我國現階段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的礦產資源資產化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從已有的法律法規來看,已不能滿足礦業權市場的發展要求,需要盡快建立統一的“游戲規則”,來保證礦業市場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上進行,才能為礦產資源的資產化運作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
五、結論
本文針對礦產資源資產化這一問題深入進行了討論,從探礦權與采礦權的角度對礦產資源的資產化進行了探討,對礦產資源屬于何種資產進行了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我國現階段礦產資源資產化管理的措施,希望能對礦產資源資產化管理起到一個積極的作用。
[本論文受2010年黑龍江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項目:《法律視角下的黑龍江省煤炭城市環境保護問題研究》支持]
參考文獻:
1.陳雙世.礦業權的資產化經營與資源的可持續發展[J].中國有色冶金,2004(4)
2.王昌銳.論礦產資源資產的會計確認、計量與報告[J].中國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4)
3.袁懷雨,劉保順,李克慶.盡快實現向資產性礦產資源管理體制的轉變[J].中國礦業,2003(3)
4.馬毅敏,連民杰.礦業權資產管理初探[J].礦業工程,2004(1)
5.夏佐鐸.礦產資源資產評估體系研究[J].科技進步與對策,2004 (11)
6.高志敏,王良健.我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資產化改革思路[J].中國礦業,2007(2)
7.許抄軍,羅能生,王良健.我國礦產資源產權研究綜述及發展方向[J].中國礦業,2007(1)
關鍵詞:探礦權 出資 困境 思路
一、探礦權理論概述
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是礦業權的一種。礦業權包括對礦產資源的探礦權和采礦權,涵蓋了對礦產資源的勘查和開采的權利。國家對礦產資源勘查實行統一規劃。探礦權作為行政許可權的一類,是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國家建立了有形的礦業權流轉市場,包括出讓市場(一級市場)和轉讓市場(二級市場),出讓方式包括協議出讓、掛牌出讓、拍賣、招標出讓等方式。轉讓方式包括作價出資、出售、贈與和繼承、合作、抵押、出租等。其中,探礦權的作價出資是所有人將礦業權進行價格評估后,將礦業權作為用益物權出資并取得股權,并按股權比例或約定比例分享收益或分擔經營虧損。探礦權和土地使用權一樣作為一項用益物權可以在二級市場合理流轉。將礦業權作價出資后,接受方在國家規定的有效期內享有該探礦權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
二、國有探礦權出資研究
(一)國有探礦權出資的現實需求
探礦權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探礦權使用權人享有對該區塊內礦產資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政府代表國家擁有探礦權的初衷在于通過國有地質勘查資金投入,通過基礎性、公益性勘查和風險勘查,縮小勘查范圍,明確找礦靶區,降低社會資本勘查風險,進而帶動社會資金的勘查投入。
礦產勘查是一個高風險、高投入的行業,隨著一部分礦產品價格逐年下跌,礦產資源補償費改稅、采礦權探礦權價款收入納入財政一般預算的同時,一方面中央和各級地方勘查資金大幅減少,使得國有勘查投入的資金來源呈斷崖式下跌,另一方面礦業企業因沒有足夠的財力去支撐這種高風險的勘查投入,也會給企業發展帶來致命沖擊。
國家可以通過出讓、劃撥、授權經營、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將土地使用權配置給企業。而對于礦業權而言,并沒有劃撥、授權經營或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企業在沒有資金和專業能力尋求優質找礦資源的情況下,就需借助國家在公益性勘查工作中圈定的找礦靶區或有利工作區域的優質探礦權,而這些礦權的取得的前提是通過招拍掛等方式,給國家交納一定金額的采礦探礦權價款后方可,這對企業的資本實力和運營資金有很高的要求。礦業企業如果自己沒有擁有優質礦權,企業的發展就會受到限制,客觀上有對國有探礦權注資有現實需求。
(二)國有探礦權出資的可能性
2007年6月,我國通過了《物權法》,將經行政許可取得的探礦權采礦權、土地使用權,在民事基本法中明確地確立為用益物權。我認為,國有探礦權作為一項權利,價值能夠被確定,符合作為出資物的客觀條件。其次,國有探礦權能夠通過一定的經營手段而獲得增值利潤,作為出資行為的標的物,能夠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具有商業價值和創造更多財富的可能。再次,探礦權可以依法轉讓?!吨腥A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六條規定“除按下列規定可以轉讓外,探礦權、采礦權不得轉讓……”可見,礦產資源法對探礦權的轉讓事宜是做出明確規定的,而估價便是轉讓的前提之一。礦業權的價值能夠被評估和轉讓,探礦權可以作為資產合理入賬,是礦業權能夠在法律監管內合法轉讓的前提。
三、國有探礦權出資的現實困境
礦業權作價出資入股在發達國家和我國香港及臺灣地區已經有比較成熟的運作模式,是礦業權流轉制度中經常使用的出資方式。但是在我內陸地區,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在沒有以招拍掛等形式公開出讓前由于探礦權價款政府并沒有收到,而是以作價出資入股的形式投入到企業中,在現實操作中還存在一些困境。
根據國務院令第242號《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五條:轉讓探礦權應具備下列條件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探礦權使用費、探礦權價款”,國有探礦權是公益性地勘投入前通過申請取得,在取得一定找礦成果后通過招拍掛等公開方式交易而發生轉讓時政府收取探礦權價款。由于政府用地質勘查資金勘查投入而取得的國有探礦權并未實際交付價款,從而出現問題一:該探礦權價款并不實際交付的情況下有關法律并沒有明確依據確定是否可以作價出資?產生的增值及原始投資的累計收益或虧損如何分配?問題二:假設該項國有探礦權必需經一級市場按法律程序足額交付探礦權價款后再作價出資入股,形成完整意義上的探礦權出資,但這部分巨額價款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源。
探礦權作價出資需要對探礦權的價值進行評估。礦業權的估價程序較為復雜,需要由礦產主管部門指定專門的具有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采取專業方法評估,估價人員應當具備足夠的礦業權評估的經驗和專業技能。在礦業權作價出資尚未形成一定規模時,國內礦業權評估法律機制尚不完善,評估價值直接關系到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價值鑒定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隱患。在對礦業權進行評估時,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無法預知,埋藏在地下的資源無法進行全部確定,有一定的主觀判斷來完成多項指標的評估。但主觀因素的過多參與會造成評估人員利用這一特性而虛造評估報告的現象,不利于公共資源安全性的保護
四、國有探礦權出資模式的思路――以服務企業為本,優化國有探礦權資源分配,完善評估機制,促進礦業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政府工作的本質在于服務企業,支持企業發展,不與企業爭利。為盤活資本、服務礦業企業,國有探礦權出資應當成為優化資源分配的有效手段,有效帶動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針對前面分析的國有探礦權出資的現實困境中的問題一,根據2004年國土資源部修訂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轉增國家資本管理辦法》第三條“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國有企業)以及國有地勘單位在申請出讓或國有企業擬轉讓由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的探礦權采礦權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將應繳納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部分或全部轉增國家資本金(國家基金)”,提出將政府持有的探礦權也納入上述辦法的申請人范圍的解決思路,或者增加國有礦業權授權經營出資方式和相應出資程序方面的明細規定的建議,政府層面相應完善配套修訂辦法。這一思路旨在將國有探礦權出資入股時,由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的礦業權的,也可視為國家資本金,政府將國有優質探礦權注資到大企業中,企業通過無形資產抵押形式取得商業銀行貸款,從而帶給企業較充足的流動資金以開展礦產勘查,形成企業、銀行、政府三方共贏的局面。
針對問題二,建議設立商業地勘基金,原始資本一部分來源于政府手中持有的國家出資形成優質礦權,另一部分為國家現金出資,政府通過實施地質勘查項目的進行項目和資金的雙向監管,以各類礦產和經濟專家團隊合作的方式服務企業。商業地質勘查基金通過企業模式運營,改變以前國有地勘基金重帶動、輕收益的投資理念,以取得基金收益為導向,實現商業地勘基金帶動礦業企業發展和社會資本的地質勘查投入,促進企業找礦能力的提高,實現商業地質勘查基金的良性循環。
完善評估機制。建立標準化的評估模式和方法,建立全國通用的評估體系。評估體系的建立要通過專業團隊的協作完成,由國家相關部門牽頭,形成評估體系建立研究小組。通過現代科學技術和已經形成的經驗完成評估體系相關參數設置和評估流程規定。在評估程序上,也應明確評估體系的參數使用范圍和流程方法,減少評估機構和人員的自由裁量權,降低主觀人為因素對評估結果的影響程度。
與此同時,加強評估管理,完善事后事項管理辦法。對于存在的違規評估行為,要嚴厲處分。明確處分辦法,規范評估人員的評估行為。通過行政手段有效杜絕濫用礦業權的不確定性而虛假評估的行為,防患國有資產流失,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
參考文獻:
[1]閭璽.論礦業權作價出資的現實困境及出路[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2]康紀田.中國現代礦業制度研究――基于《礦產資源法》修改的框架性建議[J].時代法學.2014 年2月
[3]康紀田.透視礦業權的虛無性[J].海峽法學.2015 年6月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國務院.199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