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23 16:13:0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貼息申報材料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為加強和規范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集中使用效益,促進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收繳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津政發[2004]7號)和《財政部環保總局關于印發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10年)的通知》(財建[*]318號),結合國家和天津市環境保護政策、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重點及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南。
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應按照預算資金管理辦法,遵循誠實申報、公正受理、擇優支持、量入為出、??顚S玫脑瓌t。
二、支持對象
(一)基本條件
申報*-2010年度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應坐落在天津市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繳納排污費,無違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行為。
2、項目應符合《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收繳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津政發[2004]7號)中關于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支出范圍的有關規定。
3、項目有利于區域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具有較好的環境效益。
4、項目應符合國家及天津市產業政策和環境政策,前期工作基礎較好。
5、項目已編制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完成了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除外)。
6、項目已具備開工條件,計劃建設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
7、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不支持以下項目
(1)屬于新建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項目);
(2)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3)綠化、環境衛生項目;
(4)已開工建設(僅限于申報撥款補助)的項目;
(5)以前年度中央或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已經支持過的項目;
(6)不符合國家和天津市產業政策和環境政策的落后生產工藝及產品的項目。
(二)重點項目
*-2010年度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1、污染防治項目
(1)以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以及控制化學耗氧量排放總量為主的水環境污染防治項目;
(2)以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主的大氣環境污染防治項目;
(3)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項目;
(4)輻射環境污染防治項目;
(5)土壤污染防治項目。
2、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小康環保行動項目。
3、經國家或天津市有關機構認定或審定的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推廣應用及有助于推動循環經濟、資源節約的示范項目。
4、市級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
5、國務院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對符合上述范圍的濱海新區項目優先給予支持。
三、支持方式
(一)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支持方式分為撥款補助、貸款貼息兩種。
(二)申報市財政撥款補助(以下簡稱撥款補助)的項目,一般采取市財政撥款、區縣財政配套與項目單位自籌相結合的方式。市財政撥款比例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三)申報撥款補助的項目(裝機容量在30萬千瓦以上<含30萬千瓦>的電力企業申報脫硫項目除外)必須首先獲得與申報撥款補助金額同比例的區縣級財政配套資金支持。
(四)申報市財政貸款貼息(以下簡稱貸款貼息)的項目,貼息期限為上一年度1月1日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貼息利率不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借款基準利率。
四、項目申報
(一)申報程序
申報撥款補助和貸款貼息的項目,除裝機容量在30萬千瓦以上(含30萬千瓦)電力企業的脫硫項目直接向市財政局、環保局申請外,其他項目由區縣財政局、環保局或申報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查后,匯總向市財政局、環保局提出申請(詳見《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手冊》)。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區縣財政局、環保局或申報單位的主管部門向市財政局、環保局報送的資金申請正式文件、《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撥款補助項目申報匯總表》、《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貸款貼息項目申報匯總表》及每個項目的申報材料(詳見《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手冊》)。
市級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申報材料包括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和項目建設方案。
五、項目評審和實施
(一)評審程序
1、形式審查:項目的形式審查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審核項目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等。
2、項目評審: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由市財政局、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可行性進行評審,按項目的輕重緩急及專家評審結果對項目排序。對擬支持的項目統一納入項目庫管理。
(二)項目下達
對納入項目庫管理的項目,市財政局、環保局根據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收支預算,按季度下達項目資金計劃。
(三)簽訂合同
根據已經下達的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計劃,市環保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撥款補助項目合同》或《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貸款貼息項目協議》。
(四)撥付資金
1、申報撥款補助的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規定,在有關商業銀行開立項目專戶,對項目資金實行單獨核算、??顚S?。
詳見《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手冊》中“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撥款補助項目資金使用流程”。
市財政局根據項目資金計劃撥付資金。
2、申報貸款貼息的項目,市財政局、環保局依據項目承擔單位提供的有資質單位出具的項目審計報告、項目承擔單位實際使用貸款額度及其計息方式,直接將資金劃入項目承擔單位指定的帳戶。
(五)項目實施
1、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經制度的規定,科學、合理地安排和使用項目資金。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家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
2、項目建設期間,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撥款補助項目合同》或《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貸款貼息項目協議》完成項目,如需變更項目建設內容、工期、調整項目預算,應當提前向市環保局提出書面申請,待批準后方可變更或調整。
3、各級財政部門或環保部門應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項目實行跟蹤管理。
(六)項目驗收
1、項目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市財政局、環保局的要求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項目審計。
2、項目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在三個月內完成驗收,驗收后將項目驗收報告提交市財政局、環保局。
污染防治項目承擔單位應委托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對既定的環境指標進行監測。
3、凡未及時驗收或未通過驗收的項目,市財政局、環保局將視情況予以通報;對情節嚴重的,取消該項目承擔單位今后五年內申報使用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資格。
六、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申請條件
由國務院部委認定或批準為國家級研發機構。
(二)扶持標準
1、凡對被認定為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等研發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300萬元。
2、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得到上級資金資助,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資金200萬元;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以下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資金;同一機構同時獲得國家財政資助和市級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匹配。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國務院部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鼓勵發展外資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1、注冊資金在5000萬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強等外資企業直接設立的研發機構;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3、由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300—500萬元人民幣。
2、對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100萬元人民幣。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鼓勵培育?。ㄊ校┘壯邪l機構
(一)申請條件
由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1、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2、對新落戶本區的國內省(市)級研發機構,參照本市技術中心補貼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相應扶持。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積極扶持區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企業通過區科委、區經委等部門按相關認定標準每年12月份組織的專家評審,被認定為區級企業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區科委、區經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鼓勵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
(一)申請條件
申報的課題(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含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創新基金等)項目以及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計劃(含市科教興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重大科技攻關、重點科技攻關、科技小巨人工程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火炬計劃、創新資金、農業成果轉化等)項目立項或資助的。
(二)扶持標準
1、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上級部門立項資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據上級財政實際到帳金額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同步匹配。
2、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3、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市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5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項目合同書(或證書)、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六、鼓勵加強技術研發
(一)申請條件
1、項目單位有承擔項目的資金、技術力量及設施設備;
2、項目單位應有專利、版權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在項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二)扶持標準
1、重大項目:符合區主導產業(含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專業領域)的自主創新項目。項目經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8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80萬元的資助;對項目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80—100萬元資助;超過以上標準的特別重大項目,需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2、技術創新項目:推動我區以企業為主體、對提高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的競爭能力、促進我區產業領域技術創新有重大推動作用的研發項目或產學研合作項目。對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7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20萬元;對專家綜合評分在6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8-12萬元。
3、科學研究項目: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事業進步開展的研究課題,主要包括農業科技攻關、農業技術研究、公共衛生、信息技術、環境保護、水環境治理等研究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4、決策咨詢項目(軟課題):根據區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情況,結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國際大都市新城建設的重點、難點和緊迫問題,開展調研與咨詢研究的重大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項目計劃任務書、有關項目查新報告、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版權證書、著作權證書)等;已經完成的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項目資助資金分兩次撥付,在下達項目時先撥付80%,項目到期時,企業提交驗收申請,區科委組織專家驗收合格后,撥付其余資金;如項目成果被認定為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可免于驗收。上年度應完成而未完成項目或未通過驗收的單位,下一年度申報不予受理。
七、鼓勵共享儀器設施設備
(一)申請條件
1、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屬于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
2、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是企業開展該項技術創新的必要設施,購置原值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企業確實未購置。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研發和測試等發生費用總額的50%,每個項目最多可資助10萬元,同一企業一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區內企業與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簽訂的使用儀器設備的協議書或合同、儀器設備原值證明,以及發生相關費用的憑證復印件;如使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的儀器設備,還需提供成員單位加盟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證明和該儀器設備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編號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八、資助企業設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請條件
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在該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標準
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工作站建設進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設中期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業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2)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建立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復印件。
2、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中期
(1)企業博士后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識產權相關證明復印件。
九、資助進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請條件
1、博士后進入本區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經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相關登記手續進入實踐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立項。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科研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部門立項的相關證明(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登記手續的博士后出具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項目立項書)復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員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十、鼓勵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
(一)申請條件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2、經區有關部門認定為區科技小巨人企業(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和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按市相關要求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對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區兩級科技小巨人企業評定相關證明和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一、資助專利申請的費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對每項發明專利資助2500元,實用新型專利資助800元,外觀設計專利資助400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2、市專利機構開具的費發票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二、資助申請國外發明專利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其他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或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
(二)扶持標準
1、每獲得一個國家專利申請的,受理后資助1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門申請發明專利的,受理后資助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000元。
3、每項發明專利最多資助3個國家或組織的申請。
(三)申報材料
1、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外專利機構出具的國外或港澳發明專利申請費用結算賬單和發票復印件;
2、國外專利部門申請受理或授權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中文譯件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三、獎勵發明專利授權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經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每獲得一項發明專利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授權的專利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四、資助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一)申請條件
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50%的匹配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五、資助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區內企業。
(二)扶持標準
獲得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萬、8萬、6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六、資助企業制定和實施專利戰略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企業專利戰略制定試點項目的承擔單位。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市財政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100%匹配。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七、鼓勵制定國家技術標準
(一)申請條件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含國際標準、行業標準)經批準并。
(二)扶持標準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后,區財政專項資金對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經批準并的國家技術標準文本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八、鼓勵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登記
(一)申請條件
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企業被認定為軟件企業或產品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二)扶持標準
1、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軟件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1萬元。
2、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九、鼓勵加快自主品牌建設
(一)申請條件
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
(二)扶持標準
1、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30~60萬元。
2、對獲得“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10~30萬元。
3、同年獲得同一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按就高原則補貼;同年獲得兩個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其中一項減半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品牌獲獎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獎勵發明專利轉讓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主體必須是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業;
2、授權的發明專利已轉讓。
(二)扶持標準
1、對在區外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對在區內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5-3%。其中,轉讓金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給予3%的資助;在500—1000萬元之間的項目給予2-3%的資助;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1.5-2%的資助;此項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登記簿副本、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轉讓合同及該項納稅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二十一、獎勵發明專利實施
(一)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必須是對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實施產業化企業。
(二)扶持標準
1、企業實施經轉讓的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企業已支付轉讓金的1.5-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企業實施自有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實際產生的經濟效益一次性獎勵10-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發明專利當年年費發票、專利證書復印件;
2、專利轉讓合同以及經稅務部門認可的新產品銷售清單、納稅核定單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二、鼓勵高端制造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經認定,屬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顯示等高端制造業領域內的重點企業,且企業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較大貢獻,或者列入市、區重點推進的重大產業新建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企業新建產業投資項目,根據項目前期建設投資情況,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特別重大的新建產業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項目投資100%的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3年。
4、以上貼息均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簡介和實際發生額相關證明復印件。
二十三、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1、符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2008)》(滬府辦發〔2008〕41號)前十類;
2、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實際貢獻。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自主申報扶持項目(交通補貼、房租補貼、人才補貼),經有關部門聯合評審后,確定年度扶持的企業(項目)數量,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每個項目20—50萬元的。超過50萬元的項目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企業的書面介紹及相關項目發生費用證明復印件。
二十四、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載體建設
(一)申請條件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和創意產業園區稱號的園區;
2、列入區“三點一線”發展架構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點);
3、區政府同意設立的其他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
(二)扶持標準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生產業功能區稱號的園區,根據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請條件的功能區(集聚區、園區),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規劃制作費用最高不超過總額的50%、金額不超過80萬元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申請配套資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撥付集聚區(功能區)引導資金相關證明復印件;
2、申請集聚區(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規劃制作、咨詢論證、平臺建設扶持的,需提供有關集聚區設立的證明以及相關經費投入的證明復印件。
二十五、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一)
(一)申請條件
1、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外資地區總部;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市對外資總部扶持標準(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務委等八部門關于<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若干實施意見的通知》),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市本級財政扶持資金100%的匹配。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外資地區總部的相關證明及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六、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二)
(一)申請條件
1、內資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是指在本區設立的以投資或授權形式,對多個區域內的企業、機構行使管理、采購、營銷、結算、投資決策和研發服務職能。其中地區總部在管理區域內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5個。
2、內資企業總部總資產達到20億或凈資產達到6億元;地區總部注冊資金5000萬元以上且資助期內年均營業額在5億元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對外資地區總部扶持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資助。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申報企業書面材料(公司概況、業務范圍、銷售收入及納稅等情況介紹);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3、申報企業近期(1年以內)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復印件;
4、申報企業投資或者授權管理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驗資報告,主要投資者委托申報企業進行授權管理的委托書復印件。
二十七、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一)
(一)申請條件
1、年綜合能耗在5000-10000噸標準煤的企業和部分年綜合能耗在2000-5000噸標準煤的能耗超標企業;
2、項目實施單位必需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在審計項目完成通過驗收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八、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二)
(一)申請條件
1、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200噸(含200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技改項目;
2、項目實施單位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1、根據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所取得的實際節能量(年節約每噸標準煤獎勵300元),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獲得市主管部門節能技改獎勵的項目,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根據市有關要求配套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九、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三)
(一)申請條件
1、企業年耗能在500噸標準煤以上;
2、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備一定的節能管理或工程經驗。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訓費用標準補貼給企業。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培訓節能工程師發生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鼓勵產業結構調整騰出空間發展優勢產業
(一)申請條件
1、列入年度市重點推進的簽約項目;
2、列入年度區推進的簽約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于列入市重點推進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市核撥的專項扶持資金給予1:1匹配;
2、區推進項目參照當年度市專項扶持資金標準給予專項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調整方案;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區統計局蓋章)復印件;
4、列入區推進項目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一、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一)申請條件
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經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業債券融資
(一)申請條件
1、成功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的企業;
2、已列入區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備選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發行準備階段,并已支付有關發行費用。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所承擔的擔保費、評級費、審計費予以50%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相關證明復印件;
2、區有關部門出具債券融資備選企業相關證明復印件;
3、企業與中介機構簽署的有關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三、鼓勵企業上市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區中小企業上市培育企業,進入上市階段的;
2、引進成功上市或借殼上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且已在證監局輔導備案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0萬元;對已通過證監局輔導驗收,且申報材料經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再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2、對擬上市企業因上市原因而籌措的銀行貸款的擬上市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3、對實行借“殼”上市并將其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遷至本區內的公司,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輔導備案公告復印件;
3、證監會正式受理、證券交易所上市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企業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創新創業(一)
(一)申請條件
1、以從事高新技術的開發、生產與經營為主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為35周歲以下的創業青年。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YBC—紫竹專項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項目給予相應支持(由YBC—紫竹專項基金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和運作)。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證復印件;
2、“YBC”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十五、支持留學生創新創業(二)
(一)申請條件
1、留學回國人員回國未滿5年,且在本區注冊興辦研發型、實體型企業未滿3年,從事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開發;
2、申報主體是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所資助款項用于企業科研項目的孵化和產業化。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工商執照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留學人員身份、戶籍、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三十六、鼓勵引進創業風險投資
(一)申請條件
創業投資企業對注冊納稅在本區企業或企業自主創新項目進行風險投資,資金實際到位。
(二)扶持標準
1、對成功引進世界著名投資公司風險投資的項目,引導基金可按其實際到位資金跟進投資;
2、引導基金還可以通過參股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
3、對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本區企業的,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實際到位資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數給予補貼,其中對區內投資公司投資給予100%的貼息,對區外投資公司投資給予50%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三)申報材料
1、創業投資機構與區內企業簽訂風險投資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以及風險投資機構實際到位資金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七、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一)
(一)申請條件
科技中介機構為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科技項目開展技術擴散(如技術產權交易所、技術市場等)、成果轉化(如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實有效的專業化服務。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區內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20%的獎勵;
2、對注冊納稅在區外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10%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科技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區內企事業單位簽訂的科技中介服務項目合同書、中介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八、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科技中介機構為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包括技術擴散、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創新決策與管理咨詢等)的業務收入占其年度業務總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標準
科技中介機構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自用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區財政專項資金當年度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核算。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為本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的項目合同書以及相關服務費用憑證復印件;
3、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九、加強孵化器建設(一)
(一)申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間,并配備通訊、網絡與辦公等方面的共享設施;
2、管理規范,可為企業提供商務、資金、信息、咨詢、市場、技術開發與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務;
3、在該機構提供的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對孵化器建立專業技術實驗室、技術測試等共性技術平臺、為入孵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專項技術服務等,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項目總費用10%—30%的支持,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對孵化器構建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務發生的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20%的相應補貼,同一項目每年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及其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四十、加強孵化器建設(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企業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下,營業時間不滿3年。
(二)扶持標準
企業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當年度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50%的房租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及當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四十一、獎勵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
(一)申請條件
科技項目獲得國家級、市級科學技術獎。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上級獎勵金額給予100%的匹配獎勵。
2、對經營地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對地方的貢獻情況給予50%的匹配獎勵。
3、對獲得國家級、市級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上級獎勵金額分別給予10%的匹配獎勵。
(三)申報材料
1、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獲獎批文或獲獎證書、上級資金撥款憑證復印件。
四十二、獎勵區科技成果獎
(一)申請條件
項目經區科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按有關要求評定為區科技成果獎一、二和三等獎。
(二)扶持標準
1、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3萬元。
2、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二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2萬元。
3、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三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1萬元。
(三)申報材料
區科學技術成果獎獲獎憑證復印件。
四十三、資助兩院(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購房
(一)申請條件
在本區企業簽約服務兩年以上。
(二)扶持標準
院士在本區購買自住商品房,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房款總額的20%,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院士與本區企業簽訂的工作協議復印件;
2、院士的專家證明復印件;
3、院士購房合同(房產證)與購房發票復印件。
四十四、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就讀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監護人為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
2、監護人持本市戶口(含藍印戶口,下同)或市居住證。
3、符合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
(二)相關標準
1、受惠對象享有本區同齡戶籍學生同等優惠待遇。
2、選擇本區民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推薦,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解決。
3、選擇本區公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學或根據家長要求,提供適當的公辦學校給予選擇。
4、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在校期間的評優、獎勵等與其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報材料
1、入讀小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預防接種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入讀中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畢業生材料(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小學畢業證書)、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3、轉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學籍檔案(轉學證明、學籍卡、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四十五、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醫療衛生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一年以上。
(二)服務方式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適宜的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服務咨詢和特定項目的體檢,提供常備、常用藥物的使用指導及個性化的就醫指導及疾病的預防和管理。
2、區域醫療中心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提供專家級的“健康衛士”服務,區內二級甲等醫院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與研發機構高級人才結對,根據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及其直系家屬的需要及時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指導和服務。
3、研發機構的高級人才直系家屬到醫院就診,醫院給予優先掛號、優先檢查、優先化驗、優先收費、優先配藥、優先住院的“六優先”服務。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六、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家屬就業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受聘于本區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親屬;
2、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在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并有就業愿望。
(二)服務方式
1、對有市場就業能力的優先積極推薦實現就業。
2、對就業條件差難以通過市場就業,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需要接受就業援助的本市戶籍人員進行托底安置。
3、對需要了解各項勞動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安排專人進行職業指導。
4、需要參加政府補貼培訓的提供指導并對本市戶籍人員辦理職業培訓帳戶卡。
5、個人想創業的提供專家咨詢、輔導。
6、其它就業服務方面的按有關規定提供幫助。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七、加強政府采購支持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國家政府采購目錄;
2、已被授予“中國名牌產品”、“名牌產品”稱號;
3、列入《市專利新產品認定目錄》名單;
4、已被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重點新產品;
5、企業已實施的被市有關部門確定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主要產品;
6、已被國家或市重大工程項目中采購使用的企業產品。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區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列入自主創新產品采購計劃,加強自主創新產品采購管理。
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產品,區招管辦通過組織產品推介、優先采購、合同優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產品被市有關方面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八、附則
(一)申報對象
本操作辦法適用于注冊和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區
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或個人。
(二)操作流程
1、申報對象在區政府網站或區科技網(下載表格,按本操作辦法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2、區科委在區證照辦理中心服務窗口統一接收各項申請材料;
3、區科委根據各項目操作辦法的主管部門分工情況,分別送達主管部門在區證照辦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門同時做好受理登記。未在區證照辦理中心設窗口的主管單位,需指定人員到區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記;
3、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把符合條件的單位名單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標準函送區財政局;
4、區財政局按相關要求做好資金劃撥,每月將《區科技政策扶持獎勵申請表》及對應的專項資金撥款單反饋給區證照辦理中心的區科委服務窗口。
(三)受理時間
1、項目常年受理。對申報材料齊全且無需評審的項目,各主管部門需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批準的決定,并及時回復申請單位或個人,需專家評審的項目由各主管部門根據評審周期組織專家評審,在評審后(需公示的項目在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批準的決定,并及時回復申請單位或個人;
一、基本條件
申請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項目單位,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項目單位為依法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經營地址在**市行政區域范圍,不分所有制性質;
(二)項目單位財務管理規范,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經營業績良好;
(三)項目確屬20**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扶持范圍,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
二、引導資金的導向和要求
市級服務業引導資金,主要用于對我市服務業發展中的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新興行業以及處于發展起步階段但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比較明顯的服務業項目的補助、貸款貼息或獎勵,以鼓勵和引導企業和社會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服務業的投入。20**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體現下列導向和要求:
(一)促進現代物流、綜合技術服務等生產業發展。
(二)大力推進功能創新、交易方式先進和專業性強的大中型批發市場建設,增強市場輻射力,進一步做大做強專業市場。
(三)加強流通業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傳統商業,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特別是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
(四)鼓勵創造服務業自主品牌,推進和培育服務業品牌建設。
三、引導資金使用范圍
(一)商業基礎設施及大中型市場建設。商業基礎設施建設指為提升城市商業內涵,構建多層次、多功能的商業流通格局,進行商業特色街及商業中心區的改造、建設項目。申報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
大中型市場建設指大中型專業市場、農村專業市場和市區農貿市場建設。市場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城市和縣(區)、鄉鎮建設規劃要求。其中:大中型專業市場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農村專業市場項目總投資在2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農貿市場建設指市場的新建、遷建以及“農改超”項目建設,項目總投資在300萬元以上,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
(二)物流配送。指具備運輸、儲存保管、包裝、裝卸搬運等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項目及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正在建設的物流園區、配送中心、倉儲加工基地、物流信息網絡平臺等。申報物流配送建設項目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
(三)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指涉及“菜藍子”工程及“綠色食品”供應,與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及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聯系緊密、社會影響較大的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申報項目總投資在3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已建成的連鎖網點達5個以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是指鼓勵有實力的連鎖企業參與社區商業建設,到城市社區設立超市、便利店、餐飲店、洗衣店等各類便民、利民的網點,并逐步搭載便民服務功能,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個性化的消費需求。申報項目已建成的連鎖網點需達5個以上,20**年新增網點2個以上。
(四)綜合技術服務。指為生產服務的生產(技術)中心、技術交易中心、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及技術推廣、技術咨詢等科技服務機構。申報綜合技術服務項目單位20**年技術服務收入在80萬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長20%以上。
(五)服務品牌建設。20**年新認定的服務業國家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安徽省著名商標、安徽省名牌產品。
四、項目申報審批程序、要求及資金拔付
(一)20**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分貼息、補助和獎勵三種方式,其中: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服務品牌建設。
(二)申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的項目單位于20**年1月底,將下列材料一式二份報送**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三產辦和**市財政局經濟建設處,逾期申報不予受理。(聯系電話:3538420、3532**8)
1、申報項目單位基本情況文字材料(企業基本概況;申報引導資金項目建設情況;項目建成后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情況;20**年項目單位繳納稅收、銀行貸款、資產負債情況;企業發展規劃)。申報貼息、投資補助、獎勵哪一類扶持應在申報材料中注明。
2、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年項目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原件。
4、申報項目開工建設的有關許可文件;項目總投資及20**年當年完成投資的相關證明材料。
5、申報貼息項目需提供貸款協議(合同)、貸款入賬憑證及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際支付利息憑證復印件;申報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項目需提供連鎖網點的有關證明材料;申報服務品牌建設項目獎勵需提供有關部門批準文件。
6、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行業重點支持、優先發展項目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三)已連續三年享受過市三產引導資金扶持的項目,不再申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若干意見》(正*)92號)和全國商務工作會議精神,鼓勵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更新改造和研究開發,增強產品國際競爭力,推動優化出口商品結構,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根據《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外經貿部、財政部令二OO二年第26號)和《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管理辦法》(外經貿計財發正2002]527號)(以下統稱《管理辦法》)規定,現將做好*年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術更新改造貸款貼息和研究開發資助項目(以下簡稱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組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原則和申報重點
組織項目應圍繞當前實施科技興貿工作要求,突出重點、規范管理,講求質量,注重效果。發揮政策引導和重點支持作用,以創新為重點,在電子信息、軟件、生物、醫藥、精細化工、新材料領域,支持、推動一批自主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國際競爭力強、國際市場需求大的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的宰施。通過中央和地方共同扶持,重大項目、重點企業示范帶動,不斷夯實自主創新出口基礎,進一步促進產品結構優化升級,實現外貿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
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實施項目的產品列入《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年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
(二)技改項目在:*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間完成,并通過立項部門及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驗收。研發項目具備中試水平,預計一至二年內可形成批量化生產,達到驗收要求;
(三)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程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與財政廳(局)(以下簡稱地方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地方高新技術出9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的組織、審核、匯總和上報等工作。中央管理企業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的組織和申報工作由商務部和財政部負責。
各地方主管部門匯總材料、中央管理企業申報材料請于*年7月20日前報送商務部和財政部。
三、申報材料
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請報告;
(二)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請書(附件1);
(三)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報附表(附件2);
(四)項目實施(可行性)報告,原則上應參照高新技術出口產品項目實施(可行性)報告樣本(附件3)編寫,研發項目還應提供專家論證意見;
(五)技改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六)承貸銀行出具的項目貸款合同、借據和利息結算清單以及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審計報告(僅限技改項目);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八)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的企業會計報表(須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
(九)與項目有關的其他必要材料:
l、企業出:報關單、海關統計證明及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出口證明材料;
2、項目技術或產品知識產權歸屬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研發項目還應出具由省級管理機構出具的技術查新報告:
3、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他參考材料,包括列入國家或省級計劃的有關批準文件、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省級以上獎勵證明、產品照片等。
企業申請材料請用A4紙打印,按順序裝訂,于左側裝訂成冊。對于上述(二)、(三)、(四)項所列材料,還應同時報送電子文檔。不符合材料報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各地方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向商務部和財政部匯總上報項目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報的工作、報告,應包括組織審核的情況和專家意見、申報企業及項目的基本介紹等內容;
(二)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4);
(三)企業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僅送商務部)。
各地方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應將企業電子文檔進行整理匯總,連同上述(一)、(二)項所列材料以光盤形式提交。
四、其它事項
(一)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應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完善規范的事前計劃、過程監督、事后檢查的工作制度,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申報項目的審核,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和監督檢查。
(二)凡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與產業發展規劃的項目,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對生態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實施周期過長或者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低水平重復和一般加工工業的項目,不予受理。對于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應當取消申報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根據預算安排和上年度技改、研發項目立項情況,各地還要對項目申報實行總量控制,原則上項目申報數不應超過本地區上年度核準支持項目數的120%。
一、做好為企業科技計劃服務工作。
在省級各類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上,20*年,我們將努力組織申20*年度省級各類計劃項目超百項,申請經費超4000萬元。申報項目總數和質量均超過去年。在項目的組織上,我們要從申報指南入手,充分研究我市實際情況和企業項目特點,積極組織相關單位技術培訓輔導,把好申報材料關,確保各類項目按序時進度及時上報。在項目組織推薦申報過程中,我們力從技術含量、市場容量等方面著眼,力求選準選好項目,保證項目的競爭力和發展前景。在幫助企業篩選項目、組織材料上積極參與,爭取申報質量有明顯提高。在市級項目的組織上,今年,我們認真幫助有關企業申報市級三項經費項目,爭取在立項數基本持平的基礎上,立項質量明顯提高。對組織申報省級項目的企業給予一定經費配套支持。
二、做為為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及企業的申報培育工作。
我們要將省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及火炬計劃項目的申報作為培育高新技術產業的重要抓手,積極開拓項目源,跑基層,排項目,通過篩選和分析,幫助企業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并進行全程跟蹤服務。20*年爭取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20家以上,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超過80家,省級高新技術產品50家以上。我們將認真組織開展火炬計劃貸款貼息項目的申報工作。在項目組織過程中,我們嚴格按照火炬計劃貼息項目申報要求,對全市可申報企業的項目進行認真疏理,對達到驗收要求的項目,積極幫助企業完成驗收工作。在申報貼息項目中,我們根據相關原則進行認真的篩選,幫助企業完善材料,擇優上報火炬計劃貸款貼息項目。
三、大力扶持民營科技企業。對發展民營科技企業,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有效措施,主動從多方面加以支持,真正做到不唯成分唯發展,不唯比例唯貢獻,不唯大小唯服務,為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積極鼓勵科研機構通過改制轉為民營科技企業,支持市內外科技人員在鹽領辦創辦各類民營科技企業,幫助現有的民營科技企業參加各類技貿活動,加強同高校院所的合作,在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廣等科技計劃項目的立項上加以傾斜,積極幫助他們申報國家和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推進民營科技企業加大對高新技術的引進吸收,強化專利的申報實施,開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努力培植新的經濟增長點,使民營科技企業真正成為我市經濟發展和技術創新的生力軍。
四、為企業做好政策服務工作。
20*年,國家、省、市相繼召開了科技創新大會,出臺了許多文件及政策,20*年,我們將政策落實作為服務企業的重要內容,積極為企業辦理有關優惠政策落實工作,幫助企業獲得最大的政策優惠。20*年,我們幫31家科技型企業落實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政策,目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正在實審之中,我們將繼續跟蹤落實。20*年,我們將繼續抓好企業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工程中心研發人員工資可按實扣除、高新企業獎勵等政策的落實。
五、積極幫助企業尋求科技信息,促進企業不斷創新。多方面、多渠道收集科技信息,篩選適用技術加以整理、存檔。對企業遇到的技術難題,熱心相助,幫助企業聯系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找技術,求人才,協同攻關,推進院企合作。通過努力,使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有了明顯提高,市場競爭力大大增強。
為進一步規范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效益,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改善服務業發展環境,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加大對服務業的投入,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產業結構的要求,在試行《*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試行辦法》(滬府〔20*〕1號)的基礎上,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資金來源)
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是由地方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專項用于全市服務業發展的補資金。市級財政預算每年安排2億元,獲得市級引導資金支持的區(縣)應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資金。
第三條(使用范圍)
引導資金主要用于服務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關鍵領域、重點區域和新興行業,促進服務業的國際化、市場化、社會化和規?;l展。主要用于如下方面:
(一)鼓勵本市企業申請國家各類服務業引導資金,并提供配套資金。
(二)支持符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的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包括航運服務、信息服務、現代物流、專業服務、文化服務、會展、旅游、現代商貿、教育培訓、醫療服務、創意產業等,對該領域中發揮引領作用的重點項目給予適當補貼或貸款貼息。
(三)支持服務貿易發展,對重點企業給予績效支持、貸款貼息、保險費用補貼、認證補貼及境外推廣費用補貼等;支持服務外包業務發展。對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的具體支持方式,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四)鼓勵制造業企業發展生產業,對其重點項目給予適當補貼或貸款貼息。
(五)支持能提供信息、技術、人才、貿易、資金等服務支撐、完善服務業整體發展環境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其重點項目給予適當補貼或貸款貼息。
(六)支持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各類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對其核心區域功能、建筑及立體交通組織的前期規劃論證給予適當補貼。
(七)經市政府批準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項。
第四條(支持方式和額度)
市級引導資金的支持,采用無償資助或貸款貼息方式(二者選一)。
采用無償資助方式支持的,單個項目資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或總費用的20%,金額不超過300萬元。采用貸款貼息方式支持的,根據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法定基準利率確定。每個項目的貼息期限最高不超過2年,貼息額度不超過400萬元。
第五條(申報和審批程序)
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等部門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引導資金的申報受理、評估管理、審核批復、監督稽查等工作。評審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
市屬企業和單位可直接向市行業主管部門申報,其他企業和單位可向其稅務注冊地的所在區縣有關部門申報。申請引導資金的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區縣有關部門根據引導資金使用方向和重點支持領域,編寫引導資金年度申請報告,于每年4月底前,送交評審小組辦公室。已經安排政府資金補貼或支持的項目不予受理。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區縣有關部門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對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區縣有關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評審小組負責組織專家組進行專家評審,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對經評審小組審核同意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下達引導資金投資計劃至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區縣。
第六條(申請提交的材料)
申請引導資金的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區縣有關部門,需要提交引導資金年度申請報告,主要包括:擬重點推進的項目對優化結構、提升能級、增加稅收和擴大就業等作用分析;擬重點推進的公共服務平臺、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舉辦各類活動對完善服務業發展環境、加速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其中,區縣申請報告中要承諾區縣財政對申請市級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以不低于1∶1的比例給予配套。同時,需要提供以下附件:
(一)引導資金申請匯總表,主要包括:資金的主要用途、總投資額、申請引導資金數額及其他資金來源等。
(二)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表,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基本情況及性質、項目的必要性、項目外部條件落實情況、項目建設內容及目標、項目方案及可行性分析、計劃進度(必須是在建或年內開工項目)、社會效益定性指標、項目資金情況等。其中,須明確申請的引導資金主要用途構成,主要包括:設備購置安裝、軟件開發、系統集成、人員培訓、技術轉讓、設計咨詢、建設期利息等。
(三)申報單位須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以及項目自籌資金出資證明等。
(四)使用引導資金的重點項目必須附有關批準文件,即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企業投資項目的核準(備案)的批準文件以及規劃、土地、環保等部門意見。
(五)申請貼息的項目須出具項目單位與有關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協議或合同。規劃類支持項目須提供相關支付憑證或有關合同、協議。
(六)成果或證書等其他相關文件。
第七條(使用監督和評估管理)
市財政局對經評審小組審核同意的項目,按照財政資金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撥付資金。
凡使用引導資金的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區縣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負責檢查服務業發展規劃的落實情況以及推進具體項目的實施、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如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向評審小組反饋。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會同市審計局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引導資金的使用情況和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審計和稽察。
第一條為貫徹區政府《印發*市*區創建廣東省玩具禮品產業集群升級示范區工作意見的通知》(汕澄府[*]15號)的有關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區文化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促進玩具禮品產業的優化升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專項資金來源。從2008年至2010年共三年,區財政每年在預算資金中安排600萬元(三年共1800萬元)設立動漫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其中30%為無償資金,70%為有償資金。
第三條動漫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對象: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與動漫文化公司合作開發玩具動漫作品、購買版權進行玩具生產或自主創作玩具動漫作品的企業。
第四條區經貿局會同財政局對專項資金實行管理。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第二章資金使用范圍和扶持方式
第五條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
(一)與動漫文化公司合作開發玩具動漫作品,可申請補助;向銀行申請貸款用于動漫文化開支的玩具生產企業,可在貸款日起一年內申請專項資金貸款貼息補助。
(二)向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漫公司購買版權進行玩具生產的企業,可申請資金補助。
(三)由企業自行創作的動漫作品,在省級以上電視臺播出的,根據實際播出時間給予適當補助。
(四)從事玩具動漫作品創作或生產過程缺乏短期流動資金的企業,可申請短期免息借款。
第六條專項資金采取短期借款、定額貼息和補助三種扶持方式。短期借款為有償資金,定額貼息和補助為無償資金。有償資金使用期限一般為6個月,最長不得超過1年。
短期借款是根據項目預計投入情況,申請給予一定數額的短期流動資金借款。
定額貼息是根據項目貸款(指用于開發動漫作品而向金融機構的貸款)實際發生額給予一定數額的貼息。
補助是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資金補助。
第七條定額貼息所指貸款適用于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國有控股股份制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部門的貸款。
第三章職責分工
第八條區經貿局根據區委、區政府發展動漫文化產業的目標、部署和要求,確定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方向和工作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并會同區財政局對項目進行審核,聯合下達《*市*區財政扶持動漫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具體項目名稱)計劃》;會同區財政局對專項資金支持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追蹤管理,并向區政府匯報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使用效果。
鎮(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企業申報。對企業申報的條件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核實,并協助區經貿局、財政局對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進行跟蹤和檢查。
第九條區財政局根據企業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會同區經貿局審定下達專項資金使用計劃,辦理專項資金撥付手續,并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追蹤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十條專項資金使用單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本單位(企業)項目的具體實施,對項目申報資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資金使用、項目建設負總責。
第四章申報條件和工作程序
第十一條申報條件
凡申報專項資金使用計劃的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同時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同時所開發的玩具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通過產品質量認證。
第十二條工作程序
(一)區經貿局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發展玩具動漫文化產業的工作部署,會同區財政局制定支持玩具動漫文化創作的原則和要求,由鎮(街道)經發辦組織企業申報。
(二)鎮(街道)經發辦按照區經貿局和財政局的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項目(按項目類型分別填寫相關的申請資料),并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后上報區經貿局和財政局。
(三)區經貿局會同財政局對各鎮(街道)及區直單位上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報區政府審批同意后,聯合確定“*市*區財政扶持動漫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
(四)根據區政府批復的資金項目,區財政局會同經貿局聯合下達《*市*區財政扶持動漫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具體項目名稱)計劃》。
第五章使用和管理監督
第十三條項目承擔單位憑區財政局和經貿局聯合下達的專項資金使用計劃通知,與區經貿局銜接落實專項資金,辦理相應手續。區經貿局根據資金使用計劃和相應手續,按項目實施的進度,將補助金或借款直接撥付項目承擔單位。承擔單位未按申報項目計劃實施的,區經貿局不予撥款。
第十四條項目承擔單位收到定額貼息或補助金后,應按國家有關財務制度進行處理。
第*條對使用有償資金的項目承擔單位,由項目單位與區經貿局辦理借款手續,經貿局按約定時間安排借款。借款期滿,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償還借款。
第十六條建立檢查制度。區經貿局會同財政局負責對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被檢查的企業應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做好相關工作,提供相應的文件和資料,不得阻礙檢查工作的正常進行。區審計局應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第六章變更和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