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7 07:34:4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派出所亮點匯報材料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各司其職、全民參與”的工作原則,以規范秩序、完善設施、建立長效機制為重點,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交通問題為主要內容,以提升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為根本目標,全面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動,創建交通便利、出行安全、秩序井然的城鄉交通秩序,加快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譜寫美麗新篇章。
二、工作目標
針對影響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和墟鎮交通擁堵等突出問題,以合理組織交通、完善交通設施、規范通行秩序為重點,以“整治推動綜合整治”為工作方式,治亂象、理秩序、順民意、促發展,突出打好規范交通秩序、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改善道路通行條件和提高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四大硬仗,改善我鎮重點道路的交通秩序,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
三、組織領導
為做好全鎮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我鎮成立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材料的收集、上報。各村、各單位要相應成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建立和落實工作責任制,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整治內容
根據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的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開展以下“三大硬仗”九項工作。
(一)打好規范交通秩序硬仗。
1、整治非法運營行為。(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交警中隊、城監中隊)
在主要路段重點查處拼裝、報廢二、三輪摩托車上路行駛,機動車亂停亂放、亂掉頭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通過整治以上交通違法行為,讓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重點整治墟鎮地區主要道路、集貿市場、旅游景點等地區,開展針對非法運營車輛和擾亂市場經營秩序行為的治理活動。重點打擊:墟鎮上的機動車輛的亂停、亂放、亂掉頭和營運三輪摩托車的亂停、亂放、亂掉頭行為。
2、嚴查貨車超限超載。(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交警中隊)
在省線黃屯路段,以超限超載運輸河沙、碎石等易漏物的2軸、3軸、4軸工程運輸車輛為重點治理對象;以河沙、碎石場為重點治理源頭,深入開展查處超限超載專項行動,堅決遏制超限超載現象;特別是要進一步鞏固治理運輸河沙嚴重超載的突出問題成果。
3、嚴查公路重點道路交通違法。(責任單位:派出所)
以省線黃屯路為重點,強化路面勤務,提高見警率,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嚴查大型客貨車占道行駛、違法停車,以及行人、自行車、摩托車等突出違法行為;嚴查省道和墟鎮地區駕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違法載客等交通亂象;嚴查非法改裝車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保證墟鎮地區、重點道路、重點路口、重點部位有人管、管得住,形成威懾力,道路交通秩序逐漸好轉,交通事故死亡數明顯減少。
4、規范城市建成區、旅游景區、服務區停車秩序。(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城監中隊)
加強墟鎮地區和旅游景區停車場、服務區車輛通行秩序、停車秩序的管理,完善停車場、停車泊位設施,規范停車秩序,取締亂設停車位、亂收停車費行為,加強指揮疏導,糾正、教育和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確保停車場和服務區內車輛通行及停車規范、有序。
(二)打好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硬仗
5、規范城市道路交通行為。(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交警中隊)
派出所負責大力整治墟鎮地區車輛亂停亂放、隨意掉頭和變更車道、不按規定讓行;公交車不進站停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交通信號通行;行人不走人行橫道等易引發交通事故和擁堵的重點違法行為。
鎮政府牽頭,屬地公安派出所、城管、駐地交警開展各鎮轄區交通秩序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摩托車違法載人、報廢車、無牌無證駕駛、未按期進行年檢、超載超員超速、酒后駕駛、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帽等違法行為,切實形成高壓嚴管態勢。力爭通過整治行動,充分遏制農村道路的交通違法行為,消除道路安全隱患。
6、加強對高峰時段重點道路的管控。(責任單位:交警中隊)
加強墟鎮地區交通高峰期交通指揮疏導,不斷改進和優化交通組織,管控施工路段,發揮新開通道路分流交通的作用。
7、加強對學校周邊、商業路段、集貿市場、大型活動場所周邊的交通管理。(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城監中隊)
充分發揮助學崗的作用,在學生上下學的高峰時段,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規范停車;特別是中心學校、中學、茶根小學、安良小學等公路沿線學校的通行秩序管理。同時加強對商業路段和集貿市場的交通管理,防止因人員密集、停車混亂引起的道路堵塞。對節假日期間大型活動場所周邊的管控工作提前做好預案,充分研定交通通行和車輛停放措施,現場要及時引導人流和車流,確保暢通。
8、推進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的自行協商,快速處理。(責任單位:派出所)
進一步廣泛宣傳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處理流程,引導當事人現場及時取證并撤離現場。同時加強對公安交通民警的教育培訓,提高民警對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能力,防止因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擁堵。公安交警牽頭協調保險公司,組建快速處理理賠窗口。
(三)打好文明交通宣傳硬仗
9、各部門聯動,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牽頭單位:鎮黨政辦;責任單位:派出所、城監中隊、團鎮委、工商所)
鎮黨政辦要制定文明交通專題宣傳工作計劃,組織開辟專題專欄、橫幅、標語等。廣泛宣傳文明交通常識和整治工作動態。營造濃厚社會輿論氛圍。
中心學校要組織中小學校在整治期間每個月開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題班會,并配合開展宣傳活動。
工商所要密切協調、配合公安部門設置戶外文明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公告牌和橫幅。張貼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圖畫片,在全社會營造踐行交通文明,告別交通陋習的濃厚氛圍。
團鎮委要組織成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隊伍,經常性地上街開展文明出行勸導活動。還可聘請熱心公益、社會形象好的人士擔任交通安全宣傳員,參與交通公益安全宣傳活動。
五、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負責,部門指導”的原則,定領導、定任務、定進度、扎實開展整治工作。
(一)城監中隊、派出所要組織開展機動車亂停亂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對不按規定行使等交通違法行為,坐到發現一起,糾違一起,對違停車輛采取貼單、拖移等措施,提高影響力,確保有效震懾違停交通違法行為。
(二)城監中隊加強亂設攤治理,與派出所聯手開展機動車違法停車占道設攤治理。
(三)交警中隊加強對公交車、出租車、營運三輪摩托車的管理,與交警協同作戰,治理公交車和出租車隨意調頭、慢行、隨意停車攬客及不按規定??楷F象。
(四)交警中隊負責加大公路巡查力度,派出所加強道路隱患的排查力度。加大對全鎮范圍路段的巡查,發現破損、翻漿、塌陷等路面病害時,及時維修,并對交通標志作進一步完善。搞好管轄范圍內道路兩側行道樹的綠化和補植,不出現綠化盲點現象,道路兩側無亂堆亂放。合理調配清掃保潔時間,不斷加大清掃保潔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大力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即是打造“暢通”實現綠色崛起的迫切需要,也是我鎮實施城鄉發展一體化戰略、統籌城鄉建設的迫切要求。為保證這一工作的順利開展和落實,各村、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既要按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實,主動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況,共同采取措施,加強管理,力爭形成齊抓共管、綜合管理、標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修改后刑訴法設置了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制度,這是我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立了附條件不制度,對加強新時期未成年司法保護具有積極意義。當務之急,要從司法實踐角度充分理解、分析、構建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制度。
關鍵詞:修改后刑訴法;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制度;程序構建
修改后刑訴法亮點之一是設置了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制度。該制度的設置,是對近幾年來附條件不實踐工作的總結和肯定,更是我國當代刑事制度的一個突破性立法,一定程度上彌補我國現行不制度的不足。筆者主要從基層檢察機關貫徹實施該制度的角度,結合工作實踐談一些粗淺的想法。
一、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制度概述
(一)制度內涵
附條件不制度,是指檢察機關對移送審查犯罪嫌疑人,根據其犯罪行為和人身危險性,認為不更有利于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在作出不決定的同時附加一定條件,當被不人滿足這些條件并履行完畢時,不決定即生效,追訴活動便到此終止的一種刑事不制度。[1]
(二)修改后刑訴法具體內容
修改后刑訴法用三個條文的內容規定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制度,包括適用條件、救濟程序、考察主體、考驗期限、考察內容、撤銷條件和最終決定等方面。這是中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立附條件不制度,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在未成年人保護和立法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1、適用條件和救濟程序
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人民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薄皩Ω綏l件不的決定,公安機關要求復議、提請復核或者被害人申訴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薄拔闯赡攴缸锵右扇思捌浞ǘㄈ藢θ嗣駲z察院決定附條件不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的決定?!?/p>
根據本條規定,適用附條件不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一是適用主體是未成年人,指作案時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二是適用罪名必須為刑法第四至第六章規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利罪、侵犯財產罪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規定的罪名,除外罪名不得適用,且犯罪事實清楚、主要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并符合條件。三是未成年人所犯罪行可能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最高刑。因為我國刑法中法定最高刑為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只有2個罪名,如果只能適用于這2個罪名,該制度的設置就沒有意義。四是要求犯罪嫌疑人要有悔罪表現,這個條件是適用該制度最關鍵的要素,表明該制度設置的根本目的――尋找最佳方式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筆者認為,考察未成年人是否具有悔罪表現,主要考察犯罪后行為人的主觀態度和客觀表現,一般表現為自動投案、認罪態度好、向被害人賠禮道歉和積極賠償等方面。
此外,本法條還規定了兩個程序,一是前置程序,指人民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二是救濟程序,指對附條件不的決定,公安機關要求復議、提請復核或者被害人申訴的,適用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附條件不制度不僅要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益,而且要充分尊重、保護被害人權益,在有被害人權益受到侵害的刑事案件中,要促成犯罪嫌疑人通過真誠悔罪得到被害人諒解,達成雙方和解,使被害人的合理要求得到實現,才能保證附條件不程序的正常進行和效果。
2、考察制度
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在附條件不的考驗期內,由人民檢察院對被附條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監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強管教,配合人民檢察院做好監督考察工作?!薄案綏l件不的考驗期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從人民檢察院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之日起計算?!薄氨桓綏l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四)按照考察機關的要求接受矯治和教育。”
本法條規定3個內容,一是規定考察主體為人民檢察院,監護人為輔助主體,配合人民檢察院做好監督考察工作;二是規定考驗期,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三是規定考察內容,考察犯罪嫌疑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情況,日常活動及接受矯治和教育等情況。
考察制度是附條件不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區別與相對不訴制度的特色部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考察內容、考察結果是作為最終決定是否的重要參考。
3、撤銷條件和最終決定
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被附條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驗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撤銷附條件不的決定,提起公訴:(一)實施新的犯罪或者發現決定附條件不以前還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訴的;(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者考察機關有關附條件不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被附條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驗期內沒有上述情形,考驗期滿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的決定?!?/p>
本法條明確規定考察機關對被考察人在考驗期內的考察結果,作為決定是否的重要標準。被考察人在考驗期內“實施新的犯罪”,表明毫無悔改之心;“發現決定附條件不以前還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訴”,表明被考察人不符合附條件不的條件;“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者考察機關有關附條件不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表明被考察人不服從幫教管理,不履行約束性義務。被考察人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理當撤銷附條件不,依法提出公訴。
(三)立法硬傷
修改后刑訴法對于附條件不制度的規定有一個致命的硬傷,即沒有規定“附條件”的內容。“條件”一詞來源于民法,是指“當事人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之事實,作為決定法律行為效力的附款”。[2]也就是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必須履行完畢約束性的義務(附加條件)才能最終被不。修改后刑訴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驗期內應當遵守的四項規定,是考察內容,也可以默認為針對犯罪嫌疑人的約束性條件,即“附條件”的內容,但是這些規定本身也不具體,更不能涵蓋“附條件”的全面內容。
依據我國司法實際情況,參考我國臺灣地區暫緩考驗期義務的相關立法,檢察機關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驗期內設定以下附加義務:一是悔罪保證,可以采用書面悔過書形式,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口頭保證,辦案人員記錄后交由簽名確認;二是取得被害人諒解,通過向被害人道歉、積極賠償等方式促成雙方和解;三是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監督管理規定;四是在規范范圍內居住、活動,按時報告活動情況;五是自愿接受矯治、教育;六是檢察機關認為被考察人應當遵守的其他義務等。
二、 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制度給檢察工作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一)機遇
附條件不制度本質上是檢察官的自由裁量權與不訴權的有機結合,賦予檢察機關在處理未成年人案件上更大的自由裁量權,檢察機關對主觀惡性不大且涉嫌罪行較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據其悔改、賠償及考察監督等情況,作出或不的決定,更有效地履行檢察機關教育、感化、幫教未成年人的職責。同時,該制度能有效實現審前程序分流,減輕檢察官出庭公訴的壓力,又可集中司法資源辦理重大復雜的案件,從而大大提高訴訟效率、降低訴訟成本。
(二)挑戰
1、較為原則的法律規定提高審查難度。修改后刑訴法對附條件不適用條件的規定略顯簡單,尚缺乏一定的操作性。比如對于附條件不的先決條件――“有悔罪表現”的規定,略顯籠統而抽象。法律沒有進一步明確規定,司法解釋、司法實踐中也沒有一個具體的參考細則,勢必給審查認定工作帶來難度,各地司法實踐認定“悔罪表現”標準不一,有可能出現法律適用混亂等問題。
2、監督機制不完善帶來的監督難題。修改后刑訴法規定附條件不的決定機關是檢察機關,實施監督考察的也是檢察機關,考驗期滿根據考察結果作出最終決定的還是檢察機關,這將陷入“誰來監督監督者”的困境?!皺嗔Σ槐槐O督必然產生腐敗”。如何在行使權力的同時限制權力濫用,使附條件不制度不偏離設立的初衷,是擺在檢察機關面前的一道難題。
3、大量的考察工作帶來的工作壓力。修改后刑訴法明確規定檢察機關是監督考察的主體,同時負有矯治和教育的義務。檢察機關進行考察、矯治、教育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將加劇原本“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時由于缺乏專業幫教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幫教工作,勢必影響幫教的效果,不利于挽救、教育未成年人。
三、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制度的程序構建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一個好的法律制度,必須依靠嚴格的程序設計和實施才能實現制度的價值。為更好地實施該項制度,基層檢察機關應加快建立并完善相關的實施細則,并在實踐中不斷的修正和完善,做到依法嚴格適用,防止出現濫用權力,破壞罪刑法定原則的情況出現。
(一)成立專門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獨立機構。各基層檢察院根據自身情況,原則上應設立獨立機構,與公訴、偵監等審查部門平行,職責獨立;條件不具備的,可以在公訴部門內設立專門辦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二級機構。專門辦案機構承辦人負責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支持公訴、法律監督、教育矯正等工作,實行“捕、訴、監、防”一體化,落實全程、全面、有針對性的未成年幫教工作。承辦人要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具有一定心理學、教育學等專業知識的檢察人員擔任。
(二)建立嚴格辦案審查機制,主要包含四個程序,即附條件不的提出、審查辦理、送達、最終決定等。
1、提出。承辦人受理案件后,首先審查該案是否符合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的適用范圍,重點審查是否有“悔罪表現”是否有幫教條件,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雙方可以適用未成年附條件不程序及其法律后果等內容。附條件不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雙方律師及家屬的任意一方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檢察機關審查后提出。檢察機關在決定適用附條件不程序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
2、審查辦理流程。與辦理相對不訴案件的流程基本一致,即由承辦人審查后提出擬作附條件不的意見,召開分管領導參加的科室集體研究會,形成集體意見后,提交檢委會研究決定。
3、送達。檢察機關在作出附條件不決定后,應當在三日內將《附條件不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所在學?;蛘呱鐓^,并告知其有權對處理決定提出異議和提出方式。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不同意附條件不決定的,由承辦人逐級匯報檢察長,由檢委會撤銷原決定,提起公訴。
4、最終決定。考驗期屆滿前7日內,由考察組根據被考察人在考驗期間的幫教考察材料,提出綜合評估意見,形成綜合考察報告,由案件承辦人按照辦案流程逐級匯報檢察長,由檢察委員會作出最終決定。如果發現被考察人在考驗期間有修改后刑訴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由檢委會決定撤銷附條件不,提起公訴。
(三)建立以檢察機關為主導的考察幫教機制。檢察機關應作為考察幫教活動的監督者,而非直接實施幫教考察,將附條件不考察對象納入社區矯正范疇。
1、考察主體。由檢察機關組織司法行政機關、轄區派出所、社區或所在學校進行考察,考察單位各司其職,分工配合。案件承辦人根據個案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教考察計劃,協調組織各單位進行考察,并實施監督;被考察人所在地的司法所負責接收被考察人、登記詳細信息,配合其他單位進行日?;顒涌疾欤慌沙鏊攸c負責對被考察人遵規守法情況的考察;社區或學校主要負責矯治、教育等幫教工作。
2、考察方式。案件承辦人分別與被考察人及其監護人,學校、社區等幫教機關簽訂幫教考察協議,建立考察檔案。司法所與派出所、學?;蛏鐓^通過定期走訪、個別談話、組織座談會等形式開展幫教考察工作,并做好相應筆錄存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監護人每月主動向司法所匯報思想、行為狀況。
3、考察結果運用。每季度或者考驗期屆滿時,由案件承辦人聯合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走訪被考察人所在的學校、社區,與被考察人談心等多種途經,了解、核實其在考驗期間的表現,形成綜合考察報告,上報檢委會研究,決定是否做出不處理。
(四) 建立社會調查評估制度。檢察機關委托司法行政機關對擬作附條件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品行表現、家庭概況、學習生活工作情況等方面進行調查,綜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惡性程度、人身危險性、幫教條件,為檢察機關作出附條件不提供依據。具體由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司法所聯合社區或者村委會,聯系、走訪學校的老師及同學、鄰居及親戚,了解被調查未成年人一貫品行表現、生活成長背景,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情況,制作成書面社會調查報告,提交檢察機關。
(五)完善內外監督制約制度
1、檢察機關自身的監督。附條件不的案件決定前,須提交本院檢務督察辦進行審查監督,作出決定后要將案卷材料及處理意見報上級檢察機關備案審查。上級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附條件不決定不當的,應當撤銷下級檢察機關原決定,要求其依法提起公訴。
2、被害人的救濟與制約。檢察機關應當將附條件不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對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附條件不決定書后七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對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訴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3、公安機關的監督制約。公安機關認為檢察機關作出的未成年附條件不決定有錯誤的,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檢察機關提請復核。
未成年犯罪附條件不制度的設置,既體現了我國刑事法律對未成年犯罪處理的特殊關切,也反映了刑事法律在社會多元訴求下的完善,是司法柔情和文明的有力彰顯。[3]作為一項新生制度,它的生命在于不斷實踐,要把根深深扎在基層實踐這片肥沃的土壤,才能最終結出制度創新的豐碩果實,展現制度創新的強大生命力。
注釋:
[1]劉方,《未成年人附條件不程序的適用》,《人民檢察》2012年8月第16期,第34-37頁。
[2]梁慧星:《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01頁。
[3]張敬博,《關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新動向》,人民檢察,2012年6月,第11期,第49-51頁。
參考文獻:
[1]孫謙、童建明:《新刑事訴訟法理解與適用》,中國檢察出版社。
[2]劉方,《未成年人附條件不程序的適用》,《人民檢察》2012年8月第16期,第34-37頁。
[3]張敬博,《關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新動向》,《人民檢察》,2012年6月第11期,第49-51頁。
一、政務信息對工作的重要性
大家都很清楚,在當今信息爆炸時代,我們如果不會或不善于利用、占有信息,那就不可能很好的開展工作,取得事半功倍成效;就時常會在工作、生活中處于被動,更別說順應時展潮流,標新立異,勇立風口浪尖。信息對生活、工作、學習的影響日益加大,人們對信息重要性也逐步加深,通過信息來快速了解/!/情況,掌握正確方向,做到有備無患,作出科學決策,取得成功,信息已經成為我們的良師益友。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則更需具備信息意識和信息能力,要能夠駕輕就熟地運用信息,來達到自己的目標。多年來,市委、市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門的領導對政務信息工作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工作一直是列入到各部門、單位的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評指標;尤其是近年來,隨著電子政務的普及,各級黨委、政府各工作部門全面建立了方便快捷、安全通暢的公務信息網絡,促使工作效率顯著提升,工作強度和行政成本逐年下降,親民為民、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全面展現。
目前,各級黨委、政府各工作部門都能夠在工作中充分有效地利用信息尤其是政務信息來指導、推進各項工作。在此方面,從省到市各級領導起了一個很好地表率帶頭作用。各級領導經常過問政務信息工作,把信息作為自己迅速了解上下情、正確掌握上級和本地、本部門動向的主要渠道之一;領導通過對重要信息批示,能迅速將其意見落到實處,達到完成工作任務目的。象市委辦公室編刊的《每日匯報》,每天上午一上班就分送到各位市委常委等領導的辦公案頭,使各位領導可在每天第一時間用花最短時間瀏覽一遍全市、本省以及國內外重要事項信息動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及其他常委還會針對有關信息做出重要批示和意見,從而使信息反映的問題及時得到妥善解決,甚至一些久拖不決的問題就憑一條信息而得以圓滿解決。這就給我們一個啟示,如果我們能經常將本單位在工作中的典型做法與經驗、取得的重大工作成效、遇到的難點、熱點問題以及好的措施、箴言等及時以信息方式報送,信息送到領導閱知后,相當于是分別向所有領導們作了一次集體匯報,而這是多么的不容易。信息,在這里就起到了一個順暢的溝通管道,使基層單位的動態及重要情況能夠及時反映到上面,使上級領導迅速掌握和了解情況,作出正確的批示。市直有個單位,多次想就本單位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向市委有關領導匯報,但領導工作繁忙總是很難找到機會匯報,后來該單位將此情況采取以信息形式報送給《每日匯報》,第二天一早有關領導看到后立即在該信息上作了重要批示,結果事情很快妥善解決。由此看來,信息工作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總之不能小覷,它不是可有可無、可做可不做;信息工作做得好,對于我們推動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準確把握工作的正確方向,及時糾正偏差,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要做好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我們唯有善于掌握信息、利用信息,使信息迸發出神奇力量。
二、我委政務信息工作的現狀
作為發展改革部門,隨著近年來職能的不斷拓展,承擔的工作任務越來越重,工作標準越來越高,工作節奏越來越快,爭項目、爭資金、爭政策、做規劃、出思路、強調控、勤服務已經成為全體發改系統同志的共識和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來,由于發改同志的共同努力,市發改委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為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構建和諧__作出了積極貢獻,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發改委的充分肯定。盡管工作繁重,市發改委黨組對政務信息工作仍然給予了高度關注,充分重視,全委上下齊動,獎罰分明,政務信息工作力度不斷加大,既務實也務虛,促使委政務信息工作連續多年取得了顯著成績,眾多信息和文章得到了上級部門和領導的高度重視,連續多年成為市里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多人次獲得了優秀信息員的榮譽稱號。信息工作取得的成績不僅優化了委政風行風建設,且有力推動了委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績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一是領導的高度重視,經常過問信息工作,并建立獎懲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順暢機制;二是中層以上干部的親歷親為,辦公室以及其他科室負責人對待信息工作率先垂范,表率作用好;三是大家掌握了一定的寫作技巧,對信息寫作運用自如,選題準,時效好;四是單位的大環境好,也是最重要一點,那就是單位職能充分發揮,工作成效大,干部職工心齊氣順,有一個和諧順暢的工作環境。
但自20__年以來,隨著信息網絡化的普及,政務信息工作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和新情況,主要有:一是難度加大。表現在一方面信息量成幾何基數迅猛增多、接收信息渠道廣泛、方式越來越便利、速度越來越快,另一方面有價值、時效快、可供選擇的政務信息反而越來越少、渠道越來越窄。二是信息滯后。就是報送的信息總是慢一拍,甚至慢幾拍。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們過于依賴加工、轉報上面的信息加之網絡、電視信息的快捷、手機信息的隨意隨時再加上有時我們信息寫作或報送不及時等所然。三是質量不高。主要存在選題不準、文字不夠精練、常規表層性的多,深層次的少等。四是重視不夠。部分同志認為如今已進入信息網絡時代,信息無處不在、信手拈來,信息寫不寫、報不報無所謂,再加上工作繁忙,每天工作從早忙到晚連軸轉,哪里有時間、精力采寫信息。此外,主觀上也從心底里認為信息無所謂,只要把具體工作做好就什么都好了,因而有的幾個月沒有報送一條(篇)信息;有的遇到很重要工作和事件也不及時采編信息上報等等。諸如此類,從而嚴重制約了我委政務信息工作的順利開展,導致委政務信息工作呈現下滑局面。
三、做好信息工作的方法與措施
1、堅定信心。
信息工作,有的同志總認為是小事一樁,做得好不好無所謂
,對單位工作影響不大;有的認為如今是網絡時代,信息無處不有,隨手拈來,等我們上報信息,已是昨日黃花。其實不然。要知道信息是領導耳目的延伸,面對魚目混珠核爆式的信息量,如何迅速、有效選擇為我所用的信息也是蠻困難的,況且領導時間寶貴,沒有時間和精力去尋找有用信息。因此,我們應該為領導所想、急領導所急,及時有效的篩選出有用信息,及時提供給領導決策參考。這樣可以使領導遇事胸有成竹,信息滿滿,及時做出正確的決策。信息還可以從一個側面基本上反映出一個單位整體工作情況,使上級領導通過信息對某個單位有一個直觀的第一映象和基本了解。當然,在信息高度發達情況下,我們開展信息工作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難,經受著巨大考驗;但另一方面,我們更應看到,有壓力才會有動力,盡管信息鋪天蓋地而來,但真正為領導看重、對工作有用的信息并不多。要在鋪天蓋地信息中選篩信息,深挖提煉、條目清晰地整理出來信息供領導參考,這不僅需要高度的責任心,更需要毅力。信心和能力、技巧;再則,還需要我們具有一定的寫作水平和方法。而且信息被采用后并被領導閱讀后所產生的效能,是不可低估的。
只要我們勇于面對現實,端正態度,堅定信心,充分認識信息的重要性,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從行動上積極運作,通過采取各項措施,不斷提高信息寫作技巧,善于發揮主觀能動性,勇于挖掘、發現、歸納信息再加上全新的寫法和快速的報送,就一定能夠報送出高質量、有見地的信息而被領導賞識,就能夠把我委的信息工作推向一個新水平。
2、基本要求
一是要有強烈的信息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做有心人。信息工作是領導決策的基礎和依據,也是我委宏觀決策、思路規劃、爭資跑項等工作中非常重要、突出的一個環節。表現在:1)政務信息工作貫穿于領導決策的全過程,工作做得再好,不向上報,也會大打折扣;2)做好政務信息工作是領導及時掌握情況作出正確決策的前提和需要;3)做好政務信息工作是溝通各級各部門情況的需要;4)做好政務信息工作能有力地促進委中心工作,同時對我們寫作能力、思維能力也是一個很好的鍛煉與提高機會。二是要熟悉政治經濟工作的基本情況和規律,廣泛射獵各方面知識。三是要對本單位職能、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非常熟悉和了解。四是要把握政務信息工作的基本規律,了解上級對信息的需求,所謂投其所好,特別要注意掌握領導目前在思考什么、關注什么,希望看到什么,從而準確地辨別與判斷,想領導所想,急領導所急,這樣信息的命中率就較高;而不要坐等信息,盲目報信息,不得要領,使信息工作處于兩難境地。
3、基本技巧
政務信息最起碼要有使有價值,能具有典型或普遍意義。一條信息的價值,首先要是領導決策的需要,其次要對工作有指導、警醒和借鑒,第三對工作有以點帶面推動作用。具體有以下要求:
一有新意。能反映新情況,新問題,新動向,新舉措,新做法。
二有特色。要有別于其他地方、單位的工作經驗和績效,即要有個性,共性是普遍,特殊才是你的亮點、你的特色。
三有實在的東西。⒈真實準確,⒉內容實在,不能編造。
四有時效。也就是要快,方體現信息的價值,不然人云亦云,事過境遷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
注意的問題:
一要防止說空話。開頭的小前言和最后的結尾盡量不要,信息從頭至尾要讓人看不到有多余的字。信息與新聞稿件最大不同點就在于信息只要“主枝干”,不用前因后果更不要發揮展開。
請看兩例:⒈上半年市發改委爭取項目資金再創新高。共爭取國家和省各類無償資金3.37億元,同比增長5.3%;爭取各類項目135個,同比增加56個,項目資金爭取再創歷史同期最好水平。⒉28日零時許,萬載縣潭埠鎮池溪村山林發生火災,在組織撲火過程中有4名鎮干部不幸犧牲,目前山火已撲滅。
二要防止報流水帳的東西,如會議信息,具體的出席人員、講話人員一般不寫,它不同新聞報道;信息要分析和綜合提煉,就會議提出的相關重大決策或措施等,比如5大工作措施等精干的寫出來,信息關鍵要看是否有舉措性的東西。
三是防止面面俱到,大而全。簡明扼要非常重要,一條信息只說一件事一個問題。四是防止把信息寫成其它文種,寫成新聞報道也不行。信息不需要包裝,不要繞圈子,越簡潔、越明白越好。抓住重點,關注熱點,剖析難點,捕捉亮點,對我們選擇信息內容很有價值。
4、選題范疇
如何選好題很重要,既要有針對性,更好符合當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熱點,寫出來的信息具有指導性、宏觀性和啟迪性。就發改委而言,一要圍繞發展和改革中心工作來選題。主要是工作的進展、取得的突出成效,創新的思路和做法以及遇到的重大問題、難點和急需領導協調解決的事情等等。二要圍繞政策性問題選題。及時將上級發改委最新提出來的政策規章措施,對指導全市當前工作有普遍的指導意義,進行及時匯總提煉歸納成信息。三要圍繞難點熱點問題選題。這些是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寫好了有價值,也容易采用,但要注意掌握分寸、火候。四是問題信息即負面信息,這類信息報送要極為慎重。五是言論信息,反映有關領導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意見。此外,還必須主意上級在某個時段集中大力宣傳某個方面內容,我們就集中發該方面信息,可謂投其所好,方能“一箭中的”。
5、寫法舉例
⑴標題要鮮明準確、簡要醒目,使人一看就引起注意和興趣。如:《萬安縣三管齊下加強漁政管理》、《吉水縣民營經濟發展呈現五大亮點》、《今年我市爭取國家以工代賑資金突破5000萬元》、《國家對農村衛生事業建設做出5項新規定》等。
⑵正文要突出最想要說的事,文字結構要嚴謹有序,開門見山,避免套話廢話。如,《永豐縣鄉村公路建設進展順利》:該縣今年以來采取爭取立項籌一點、銀行貸款借一點、縣里財政貼一點、項目鄉鎮出一點等辦法,共投入5000萬元用于改善鄉村公路通車狀況;到今年4月,全縣21個鄉鎮通水泥(油)路率達90.5%,硬化里程從20__年的41公里上升到142公里,硬化率從7%提高到20%。
⑶特殊情況可以交待必要的背景和情況,使人了解信息的價值,但切不可濫用,絕大部分信息不用這樣“戴帽穿鞋”。特例才用,如,《扶貧貸款將實行新辦法》:國務院扶貧辦黨組成員、計財司司長張磊日前在遂川縣調研時強調,扶貧貸款將由過去
農業銀行一家發放貸款改為多家商業銀行發放,由中央財政統一赫補貼息資金改為由縣級財政直接核補給發放扶貧貸款的金融機構或使用貸款的貧困農戶。目前,此項工作正在遂川等全國23個縣市試點。最后,再舉2個修改例子。
原稿1:
我市享受西部政策延伸縣初見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20__年,市發改委把西部政策延伸縣的爭取工作作為頭等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全委上下齊心協力,全力以赴,認真對待。一是成立專門班子,落實專人負責。在獲知國家出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有關政策的信息后,我們立即采取措施,超前進行謀劃并明確了責任領導、責任目標,對爭取工作實行全程跟蹤。二是周密組織,精心操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市委黨史辦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委及時向省和國家發改委呈報了爭取西部政策的申報材料,向國家發改委提供了認定革命老區最原始、最權威、最有力的證據,為我市爭取有更多的縣比照享受西部政策起到了關鍵作用。三是積極跑省進京,全力爭取上級支持。我委先后6次赴國家發改委就西部政策延伸縣的爭取工作進行匯報、銜接、溝通,上至國家發改委分管領導,下至業務處室經辦人,最終贏得了國家發改委從上至下的理解和支持。通過精心組織、全力以赴、鍥而不舍的工作,我市有11個縣市進入西部政策延伸縣,占全省41個西部政策延伸縣的27%,成為中部六省比照享受西部政策最多的設區市。
今年以來,我委圍繞西部開發優惠政策延伸,積極做好項目資金和工作對接,全力爭取國家支持,目前已初見成效:一是全國農村初中校舍(學生宿舍、學生食堂、廁所、浴室)改造項目。我市享受西部開發優惠政策的11個縣(市)全部列入項目范圍,占全市縣市數的84.6%,占全省50個農村初中校舍改造縣的22%,爭取項目資金1.193億元,占全省5.5億元農村初中改造資金的21.7%。項目從今年起實施,至20__年結束,項目資金全部由國家發改委解決,無須地方配套。這批資金投入后,將使我市農村初中學生生活用房基本達到國家標準,消除大通鋪和校外租房現象。二是鄉鎮綜合文化站試點項目。我市有六個享受西部開發優惠政策縣列為項目建設試點縣,是全省試點縣最多的設區市之一。在資金安排標準上,國貧縣每個鄉鎮綜合文化站補助20萬元、西部政策縣每個鄉鎮綜合文化站補助16萬元。三是基層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我市11個享受西部政策縣的項目在平均造價的基礎上,按上浮5-9%的比例提高國家補助標準。
隨著西部開發優惠政策延伸實施辦法即將出臺,國家將進一步加大對西部開發政策延伸縣的支持力度,為了切實用好用活用足這一政策,我委將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和工作對接,全力爭取更多的項目和資金,造福于老區人民。
采用稿:
我市享受西部政策延伸縣11個縣(市)項目資金和工作對接初見成效
11個縣(市)已列入全國農村初中校舍(學生宿舍、學生食堂、廁所、浴室)改造項目,可爭取項目資金1.193億元;有6個縣列為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試點縣,每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可獲補助16萬元;11個縣(市)基層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在平均造價的基礎上,按上浮5-9%的比例提高國家補助標準。
此稿作為新聞稿件可以這樣寫,但作為信息稿件就不能這樣寫,必須大量刪減和調整歸納。修改后從原稿950余字縮減為160字,標題和內容更突出取得的實際效果,用數字與事實說明爭取西部政策的實惠。
原稿2
我市兩個高技術項目確定為省政府扶持的高新產業重大項目
省政府以贛府發[20__]7號文下發了“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整合財政資金扶持高新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投資資金支持優秀的高新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并形成常效扶持機制,以推動江西高技術產業發展。今年江西拿出一億元資金,重點扶持全省23個重大高新項目。由市發改委申報的新豐生物科技(__)發展有限公司(市高新區)“生物膠產業化”項目和江西大圣塑料光纖有限公司(井岡山市)“通信級低損耗塑料光纖產業化”項目分別獲得500萬元和350萬元資金支持。新豐生物科技公司項目總投資4.8億元,今年8月可進行試生產,項目建成后,年可創銷收約為5.75億元,利稅約1.5億元。大圣光纖項目總投資0.6億元,現已動工并將爭取今年12月投產,項目建成后,年可創銷收2.5億元,利稅2億元。
修改稿:我市兩個高技術項目獲得省政府高新產業項目資金扶持
日前,由市發改委申報的新豐生物科技(__)發展有限公司“生物膠產業化”項目和江西大圣塑料光纖有限公司“通信級低損耗塑料光纖產業化”項目分別獲得500萬元和350萬元的資金扶持。據悉,今年全省共拿出1億元資金,重點扶持全省23個重大高新產業項目。
6、報送程序
信息報送過去都是采用紙質方式,速度慢且互動性差。隨著我市黨政信息網絡的建立,電子辦公業已在全市各級黨委、政府部門推行。因此,因勢利導,我委信息報送從20__年也逐步開始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送,既快捷方便又安全可靠,效果還是比較好。為確保我委信息及時準確有效地報送,不出問題,讓領導放心,大家滿意,政務信息報送應堅持以下幾個程序:
1、信息采編完后,由科室直接送呈委分管領導審定,重要信息還必須經委主要領導審閱;
2、委領導簽發后交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并即刻發送(同時發送委網站);
3、信息刊發后由辦公室做好登記并保存刊登信息(文章)的相關刊物以備年度統計獎勵。
7、幾個關系
*鄉位于朝陽東部的城鄉結合部,為適應農村城市化進程和要求,1993年7月成立地區辦事處,行使農村和城市雙重管理職能。全地區行政轄區面積15.33平方公里,轄區內有中央市屬單位14個,下轄村民委員會5個,社區居委會24個,各類鄉屬企業、公司共計26個,直屬單位8個。
由于地處城鄉結合部,轄區及周邊交通暢通便捷,十分有利于人口流動;近年來,本地區農村城市化進程迅猛,區域經濟快速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發展方興未艾,特別是近年來大規模征地開發、各類建設工地繁多和以各類大型建材、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餐飲、門店為主的第三產業的活躍,形成了對各種勞動力的巨大需求;再加上區域內及周邊大量廉價農民房的存在等等,吸引了大量外來流動人口到我地區務工、經商、暫住。據地區公安戶籍部門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我地區現有總人口97,872人。其中本市常住人口61,220人(戶籍人口32,363人,人在戶不在35,031人,戶在人不在6174人),本地育齡婦女13,146人;外來流動人口30,478人,已占地區人口總數的31%,其中外來成年育齡婦女7749人,已占本地區成年育齡婦女總數的59%;地區人口密度達3993人/KM2。由此可見,我地區不論從人口總量來看,還是分別從本市常住人口數量和外來流動人口數量來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任務繁重、挑戰嚴峻。
“九.五”中后期以來,面對嚴峻的挑戰和一個不是十分堅固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基礎,地區工委和辦事處領導班子提出了:在一個較短的時期內,振興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實現地區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和任務。經過千方百計、堅持不懈、上下同心的艱苦努力,到“九.五”末我地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開始進入平穩發展的新階段。特別是近三年來,隨著農村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地區工委和辦事處領導站在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以優化發展環境、創造新優勢,為區域經濟發展中心任務服務為目標,準確把握現階段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形勢、任務和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適時提出了以爭優創先為標的、以改革創新為武器、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建全制度為基礎、以宣傳服務為先導、以綜合治理為保障、以群眾參與和群眾滿意為標準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思路。在流動人口問題上,確立了以下工作指導思想:要懂得人口流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歷史必然性和必要性,正確認識和評價流動人口正反兩方面的作用,因勢利導、興利除弊,將流動人口作為促進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財富、資源和市場,根據地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需要以及流動人口的需求,加以管理和服務。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上的原則是:認真落實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法定職責,將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齊抓共管,兩者都要抓、管理和服務兩手都要硬、都要有效。
幾年來,地區各級按照以上工作目標、思路、指導思想和原則,在辦事處領導的正確領導和區計生委的關心指導下,聯系實際,扎實工作,初步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上探索出了一套基本切合我地區實際的工作機制和辦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連續兩年被市、區評為計劃生育先進單位、流動人口管理先進單位。曾多次接受市、區計生委領導的檢查與指導,并得到充分肯定。下面就*地區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上的具體做法向各位領導、各位同行匯報如下:
二、具體做法
(一)領導重視,確保投入,健全機制,保障有力
為實現在一個較短時期內振興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目標,力求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工作的“雙飛躍”,地區領導對相關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從自身做起,做到了統籌領導、支持即時、確保投入、責任明確“四到位”。
一是正視不足找問題,統籌規劃常商議。新一屆地區領導班子敢于正視存在不足和問題,從主觀上找原因,從方法、方式上尋求突破點,把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工作中加以統籌規劃,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
二是工作支持即時,經費、人員保障到位。一方面支持計生辦在各級深入開展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地區上下各級在流動人口工作上統一了認識。對制約和阻遏工作向前推進和發展的重視戶籍人口、輕流動人口,重行政干預、輕依法行政,重管理、輕服務,強調客觀困難、忽視主觀努力等過時思想和認識進行了破除;另一方面確保工作資金和人力投入到位。幾年來,全地區對流動人口工作的投入逐年遞增,僅去年一年為流動人口投入經費幾百萬元;保證工作人員的隊伍的穩定和壯大。除要求各村、社區居委會、中市單位、派出所等都有一名流動人口專管員和一名協管員外,全地區又設7個流動人口管理站,另聘協管員30余名,協助派出所工作民警,負責對地區外來人口進行管理。僅地區計生辦就聘用了兩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管員。
三是為流動人口計生工作提供組織制度保障。建立了規范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責任制,明確由地區一名黨委副書記和一名副主任親自主抓,明確了機關科室和村、居委會、中市單位的工作職責,確立了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工作原則,制定了《*地區計劃生育管理規定》、《*地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規定》。
幾年的實踐使我們認識到,領導班子在流動人口工作上的高瞻遠矚和在具體工作上的“四到位”是確保我地區流動人口整體工作和人口計生工作目標和任務在短時期得以振興,“雙飛躍”目標得以實現,工作水平得以不斷提升的關鍵保證。
(二)結合實際,摸清底數,健全制度,為實現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現居住地管理服務任務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要實現工作目標,必須首先對行政管理服務對象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按照上級領導確定的工作目標、任務、標準和要求,健全相關專業管理服務制度,不斷夯實、規范、完善開展工作的基礎。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調查摸底制度化、經?;?,對地區流動人口的整體狀況和計生管理服務主要對象的相關數據和變動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以確保工作有的放矢。為此,我們調動一切力量,發揮專管員、協管員、協會會員、優秀積極分子的作用在全地區進行了全面徹底的清理排查,并根據掌握的信息,根據工作需要對相關變動情況進行動態調查。計生辦和外來人口辦公室設計制定了9中表格,按外來人口的分類、行業、居住點、工作地點等明確劃分,力求流動人口數據準確真實。
二是根據市區政府確定的工作目標、任務、標準和要求,健全了一系列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現居住地工作的基礎性制度,并將與時俱進、發展創新的思路貫穿于制度和機制創建的全過程,使機械的制度在人的創新和發展中可以不斷適應情況的變化,煥發出常新的生命與活力。幾年來我們建立健全了近十項基礎性工作制度:
1、協管員工作制度。一是各級堅持聘用流動人口計生專兼職協管員。二是抓好協管員培訓,以確保工作的需要。全地區現有各級專兼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管員45名。
2、《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以下簡稱《婚育證明》)辦理、查驗登記、限期辦理制度。
3、建立流動人口計生合同制度,落實“通過本地人管好外地人”的原則。一是與相關單位(法人)、個人簽訂三種流動人口計生責任書,明確雙方的責任。二是狠抓合同責任的落實。
4、基層外管站協防協助制度。一是要求在我地區暫住、務工、經營活動的流動人口,先到所在社區或村外來人口管理站進行登記,登記須出示身份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證件,寫清籍貫、來京目的及暫住地點,辦理出租房屋的相關手續,嚴把“入口關”。二是以登記為基礎依據,及時與相關單位、雇主、房主簽訂計劃生育工作綜合治理承包責任書等;三是基層外管站協管員要承擔通知屬地有關流動人口和相關當事人,按照規定時間到地區計生辦進行驗證,或參加學習培訓等職責。
5、建立孕情保健檢查制度,形成了“大孕檢”服務工作模式。具體作法:一是將自己的組織網絡優勢與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中心的技術、人員、設備優勢相結合,組織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進行孕情檢查;二是將以人為本、優質服務、關心關愛育齡婦女的理念貫穿于孕檢工作全過程,在孕檢工作中融入避孕節育健康咨詢、發放藥具、法規宣傳和情感交流等多項工作,形成了“大孕檢”服務工作模式,融洽了雙方關系;三是采取多種手段督促漏檢者到區生殖健康技術服務中心補檢??和流動人口育齡群眾的身心健康不受侵害。地區孕檢工作效率逐年提高,目前已達到80%以上。
6、聯合檢查執法制度。一是檢查執法經常化;二是檢查執法針對性強,目標明確。針對薄弱環節和工作重點、難點進行;三是強調文明執法、正確執法、按程序執法,確保執法行為公正合法;四是協調公安、外管、綜合治理等部門,采取聯合執法的形式,以確保了執法工作收到實效。
7、雙向管理工作制度(略)。
8、微機管理與基礎帳冊相結合的流動人口登記統計制度。一是按照市計生委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礎資料三級規范的要求,建立和規范各項統計基礎資料。二是分省建立了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數據庫,方便了相關數據資料的統計和分析,為領導決策服務。
9、基礎工作制度。一是做好轄區流動人口藥具規劃,設立避孕藥具免費發放機,滿足流動人口的需求;二是建立《生育服務聯系單》制度,方便有生育規劃者生育前在京的就醫保健。
10、檢查考核工作制度。將外來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地區計生工作考評之中,實行領導(企業法人)責任制。每年同戶籍人口工作同驗收、同考核、同獎罰。
(三)因地制宜,規范管理
基礎管理與實現工作目標的關鍵就是抓落實;抓落實關鍵在于找到切實可行的途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我們因地制宜,決定實行分類管理的辦法,把流動人口現住地管理落實到實處。
一是以現居住地為主,落實對出租房屋的管理。在村、居委會推行現居住地管理,將外來人口視同戶籍人口一樣管理,做到同樣建卡、建帳,同時走訪宣傳,同時上門服務,同樣納入指標考核。與出租房主簽訂責任書,督促房主履行協助計劃生育管理的法定責任。如:*村古典家具一條街,過去有許多房主只顧出租房屋,而外來人口只要價格合適,無論什么樣的人就可以租賃,問題不斷的發生,通過宣傳教育,地區、村兩級因地制宜,及時拿出有效的措施,規范了管理,現在*村古典家具一條街井然有序,人們的思想觀念發生了巨大轉變,為計劃生育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全地區出租房屋2766戶,出租房屋11149間,居住的1萬余名外來人口已納入正規管理。
二是以經營地為主,落實對市場、店鋪的管理。針對我地區*市場、半壁店市場、白云市場、興隆建材家俱城等,我們采取了地區黨政領導與單位公司法人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地區計生辦負責對單位和公司計生工作進行經常性指導、檢查,并納入年度考核;市場與各店鋪逐級簽訂責任書,市場有一名專職計生干部對市場日常管理與指導,負責檢查、督辦《婚育證明》:對未持證者,及時發放限期辦理《婚育證明》通知書;對市場成年育齡人員登記造冊、建卡;采取集中組織或分別監督的辦法,讓市場已婚育齡婦女落實孕情檢查。經過層層抓落實,這塊工作基本落到了實處。
三是以用工單位為主,實行“誰用工、誰受益、誰負責”。由于我地區各中市單位、區屬單位和本地區內各專業公司招用著大量的外地工,人員結構比較混雜,我們本著“誰用工、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地區辦事處分別與這些單位簽訂外來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責任書,并納入計劃生育年終考核之中,其中計生辦工作人員定期到各單位檢查、督促、指導。如:去年非典時期,在各單位工作人員少的情況下,地區辦事處從村居抽調100名工作責任心強,善于開展工作的人員到各單位配合工作,其中有40人是我們的計劃生育干部,不僅做到了對疫情的控制,而且對孕情進行了排查,這樣既明確了管理責任又規范了各單位的工作。
(四)依托協會優勢,深化宣傳服務,創造和諧的工作氛圍,不斷擴大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服務的組織基礎和群眾基礎,不斷融洽雙方關系
勇于探索,創新務實,依托協會優勢,深入開展生育文化宣傳是我們*地區工作的一個亮點。為使活動更具有針對性、實效性,我們把以人為本、優質服務,“關愛健康、關心計劃生育、關注困難和需求、關懷流動人口、優化發展環境”等理念引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把管理、宣傳和服務有機的結合起來。
一是在2002年成立地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的基礎上,5個村委會和4個中市單位分別成立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分會,會員達1243名,其中黨團員占20%,充分發揮流動人口會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二是通過協會為流動人口舉辦法律法規培訓班,利用我地區“人口培訓學校”和各單位多功能學習活動室,請市區計生委領導、專家教授指導、咨詢、講課,各單位還定期為流動人口舉辦生殖健康、避孕節育培訓班,用播放光盤和流動人口現身說法進行宣傳教育,促進了外來朋友各方面素質的提高。
三是利用各村的良好條件,組織外來流動人口開展形式多樣、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如:北花園村組織的流動人口協會書畫比賽,有20余名外來流動人員參加了比賽,其2人作品獲得了3等獎;*村每周舉辦一次我愛家鄉流動人口歌詠比賽和組織市場流動人口開展沙弧球、臺球、舞蹈等健身活動,增強了外來朋友的身心健康。
四是地區辦事處及時和各工地單位聯系,先后在田華建筑五公司、白云市場等為流動人口舉辦了“關愛健康、相信科學”男性健康知識活動,為千余名流動人員送去了生殖健康用品、計生宣傳材料和毛巾等小禮品,溫暖了外來朋友的心。
五是關注流動人口的困難和需求,真心實意地為他們的生產、生活辦實事。如地區計生辦常年關心流動人口子女的就學問題。去年9月1日,在地區工委和辦事處領導的支持下,幫助200多名流動人口的子女重新走進了學校,并為孩子們購買了必備的學習用品。每逢重大節日,計生辦都對流動人口進行走訪慰問,并對困難的流動人口育齡婦女進行特殊幫助。今年春節前,安徽一名育齡婦女要回老家過年,由于某單位拖欠她的工資,她及時找到了流動人口協會,經過協會和勞動科協調,把拖欠的工資及時的發給了她,該育齡婦女這樣說:成立流動人口協會就是好,為我們辦實事。
(五)實行綜合治理,推動工作向前發展
流動人口管理涉及到計生、綜治、勞動、派出所等多個部門,為確保工作實效,我們建立了綜合治理、綜合協調機制。主要工作內容:
一是抓好流動人口婚姻證明關,對涉及各部門的必須密切配合,對手續不全或無手續者立即促辦,并下發通知單,回原籍辦理辦齊各種手續。
二是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難點、重點問題進行協商,找到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以排除各種負面因素的影響,推動工作向前發展。
關鍵詞:廉租房退出;授益行政行為;信賴利益;撤回
2013年4月,南京市房改辦會同該市公房管理中心、馬群派出所、百水芊城物業管理及小區居委會,對廉租房實物配租百水芊城小區一套房源進行清退。收回房子的原因是這套廉租房的承租人及共同申請人都已死亡。這是自2002年實施廉租房保障政策以來,南京收回的第3套廉租房。驚異之余,我們不得不冷靜思考,為什么廉租房的收回如此困難?據南京市房改辦相關負責人坦言,盡管目前對廉租房供給設定6道嚴格的審查程序,但因審查涉及房產、民政等多個職能部門及街道、小區,加之街道尚未與市、區房保部門形成統一的住房保障網絡,其所承擔的受理、審查、動態管理及年審有時難免流于形式。因此,可能還難以完全杜絕“渾水摸魚”者,尤其是一些原來低收入者,在成為中高收入者后,仍“裝窮”繼續享受廉租房福利。
廉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種,是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但是由于地域、環境、人文差異等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廉租房制度還不是很完善。應該看到,廉租房是一種有限社會公共資源,必須分配給最需要的家庭,因此廉租房的退出機制尤顯重要。若退出制度缺失,不僅難以收回政府的巨大投資,讓少部分人獨享社會利益,也浪費了社會資源,不利于廉租房的良性循環運作。面對以上現狀,筆者將從制度層面分析產生這一困難的原因,并擬從一個新的角度提供可行的解決方案。
一、廉租房“退出難”的制度分析
2005年9月2日南京市了《南京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2008年6月27日印發了《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兩部實施細則主要涉及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標準、對象、條件以及申請程序、資金來源等各項內容,成為目前南京市廉租房準入、退出的直接法律依據。從實施細則、實際操作情況以及我們對南京地區保障房的調查情況來看,導致廉租房“退出難”現象的因素有很多,具體而言:
1.立法認定退出對象模糊
根據南京市政府2008年印發的《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第26條規定“因家庭收入、居住條件等情況發生變化,已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市房保辦應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資格,收回承租的實物配租住房、保障性購房補貼或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然而,一個家庭的收入情況在不斷變化,廉租房業主是持續幾個年度審查超出申請標準還是只要生活剛剛起色超過標準時就應當退出廉租房體系?此外廉租房住戶人均收入超過標準多少就必須退出,該細則都沒有具體規定,目前也缺乏相關的解釋。難以合理處理家庭收入的偶然性和穩定性,這導致行政機關在審查確定業主是否已經不符合保障房的申請條件時困難重重。
2.審查退出難以實行
(1)審查退出程序不合理。根據實施細則規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按年度向所在街道辦事處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同時由市發改、建設、財政、規劃、國土、民政、稅務、物價、市政公用、監察和金融11個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廉租住房保障的有關工作。然而行政機關將審查的啟動權交予業主,會有多少業主愿意主動如實申報呢?顯然難以取得預期的審查效果,加之各部門之間沒有形成統一的住房保障網絡體系,其所承擔的受理、審查、動態管理及年審必然流于形式,難以具體操作。在我們對南京政府部門的走訪中,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缺乏具體的審查退出機制,實際操作中主要靠群眾監督舉報,政府的監管工作基于客觀原因還沒有辦法做到位。
(2)政府部門執行力度不夠。我們對南京幾個保障房小區發放了近1000份調查問卷,從整理的數據來看,近80%的保障房業主認為政府并沒有做到規定的每年審查一次(見下表)。行政部門的不作為導致審查退出機制落實不到位,也就不難想象會出現“退出難”的問題了。
3.缺乏完善的保障機制
目前全國各地的保障房分配采取分級分配,家庭最為貧困的可以申請廉租房,“夾心層”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新就業的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然而,面對社會上的高房價,如果一戶家庭被取消廉租房保障資格的時候很難買得起商品房,被取消資格的家庭最終還是回到了原點,這導致保障房的保障目的不能體現。那么能否直接將不同層級的保障房銜接,下一級保障房業主在被取消資格的時候能否視情況直接申請上一級保障房或者由政府直接分配其上一級保障房,目前各地都沒有相關規定。
二、其他國家及地區經驗
1.香港地區保障房退出機制
香港地區對于保障房實行的是1996年確立的公屋輪候制度,由于滿足申請保障房條件的人很多,需要在公屋輪候冊登記,并接受嚴格的家庭收入和資產審查,符合條件者在公屋登記簿上登記并等待分配房屋。其次香港房屋管理委員每年都會結合登記簿對原本符合條件者進行嚴格審查,這樣首先在準入方面就減少了渾水摸魚者,同時降低了因不合法的申請而退出的概率。事實上,香港地區在退出機制方面最大的亮點就是有明確嚴格的調整保障房準入與退出的法律法規,同時有嚴厲的處罰機制來制止違法違規的現象。根據香港有關法律規定,只要不申報收入或者不再符合公屋居住的條件就必須在一年內退出公屋且在這一年內的房租恢復市場價格。如若查出申請者對自己有關申請信息進行虛報和偽造,就要承擔最高6個月的監禁且附加罰款20000港元。另外公屋管理辦法對公屋的使用、財產申報年限、方式、公屋的退出條件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在執行方面,設立被香港政府賦予監督檢察權的特遣隊,一旦被發現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予以嚴厲處罰,加大了對應該退出而不退出者的震懾力。
筆者認為,香港地區關于保障房的運行體系有許多方面值得學習借鑒,大陸地區對保障房的申請、使用、審核等方面各主管部門職責混亂,沒有形成高效的協作體系,難免會出現相會推諉的現象,而香港地區則設立專門的特遣隊負責保障房的審核退出。大陸地區從立法上必須明確負責保障房各個環節的權力部門,這樣才能有效地遏制權利濫用和不實權利的存在,其次應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違法成本低于廉租房的可期待利益只會使違法者更多。
2.英國關于保障房的退出機制
1980年,英國政府推出了保障住房私有化為核心的住房政策即賦予居民“購買權”,地方政府可以允許租住保障房滿3年的申請者,且給予30%~70%的折扣,但畢竟存在不能一次性付清的群體,政府便提出了“分享式產權計劃”。
結合我國國情,可以賦予不符合住房條件的公民以選擇權,若由于各種原因不想退出保障房可以購買這套房屋,這種不強行退出機制就可以讓政府回籠廉租房的建設資金,使用不再符合住房條件又不愿搬出房屋者購買的資金再興建保障房,解決其他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的住房問題,而且興建新的住房也有利于城市的規劃推動經濟的發展。
3.新加坡保障房的退出制度
新加坡從60年代起,開始實行福利住房政策。新加坡的福利住房政策主要包括了“五年建屋計劃”和“居者有其屋政策”。意在使每一位公民都能住上與其自身條件相適應的房屋。且新加坡有一套完整細致的住房體系標準,即什么層次的收入對應什么條件的住房,更甚至住房面積和結構都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規定,這樣就更完善了不同條件公民居住不同類型房屋的宗旨。由于制度的銜接比較緊密,就算不符合此種類型住房標準也很容易就可以居住另一種房屋中,避免了夾心層的效果,也減少出現退出難的問題。
我國制定相關法律時可以借鑒像新加坡的經驗,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對經濟適用房、廉住房、公租房的申請人的個人信息和條件做出具體詳細的規定,這樣會大大減少含糊不清蒙混過關的人數,同時各類保障房的申請條件要盡量做到無縫銜接,使得廉租房業主退出時沒有后顧之憂,也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
三、廉租房審查退出設計的新思路
廉租房制度作為我國社會保障及其重要的一環,其審核退出制度的完善與否決定了廉租房制度能否高效運作,保障民生的目的能否實現。因此,構建完善一個切實符合現行保障房制度的審核退出機制迫在眉睫,只有這樣,才能減少公共資源的浪費,實現社會保障的良性運作。以下筆者將從廉租房退出的法律性質入手,規范廉租房撤回的行為性質、行使時間和期限、程序等方面,借鑒國外經驗和我國傳統行政法上授益行政行為理論,構建我國廉租房審查退出制度的新藍圖。
1.理論前提
公民在符合廉租房的申請條件時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部門對于公民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如若符合條件就予以許可。這是行政許可的典型模式。而行政許可是一種典型的授益行政行為——行政主體為行政相對人設定權益或免除其義務的行政行為,因此行政機關為公民設定的廉租房權益的行為即屬于授益行政行為,廉租房的審查退出即屬于授益行政行為撤回的情形。
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行政機關必然要對已生效的授益行政行為進行監督,并在特定的情形下對授益行政行為予以維持、撤銷或撤回。一方面對符合申請規定,程序合法,實體公正的予以維持,另一方面,理論上通說認為,行政行為的失效主要包括三種情況,即內容已實現和期限屆滿;無效、撤銷和撤回;其他(主要指由于義務無法履行而消滅、因目標物滅失而消滅、因相對人死亡而消滅、因權利主體放棄權利而消滅、因人違反而消滅)。對已經生效的行政行為,因發現有違法或者不當情形時,行政機關有權撤銷,而對于已經合法成立的授益行政行為,因其出現某種法定情形時(比如情勢變更),就有可能存在撤回的情況。
2.具體制度設計
(1)明確廉租房撤回權的行使屬職權行為。縱觀我國的行政立法,授益行政行為的撤回權絕大部分被認定為是一種依職權的行政行為。但從南京市的實施細則來看,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按年度向所在街道辦事處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行政機關將廉租房的審核主動權交由業主行使,其預期效果難以實現。其次即使這些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時匯報了情況,其可信度又有多大?長此以往,一味依靠新建安居性住房保障民生的“房等人”的政策,而忽視后期的審查退出監督程序,必然漸漸偏離了國家建設廉租房的初衷,造成公共資源浪費。當然,如果廉租房申請人在申請到廉租房后改變意愿不想取得或者后期主動要求收回的,這是廉租房申請人申請權的必然延伸,行政機關應當作出撤回的決定,但是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少之又少。
筆者認為廉租房的撤回權應當重拾其行政許可的本質,廉租房的撤回權應當與一般行政許可的撤回權性質相同,即均屬于依職權的具體行政行為。房改辦等明確規定的責任部門應當依照職權主動審查廉租保障家庭的經濟狀況、人口情況和住房變動等情況,使廉租房真正擔負起社會底層人民生活保障的責任。
(2)確定廉租房撤回的行使時間和期限。對于廉租房的審核退出來說,什么時機退出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廉租房業主是持續幾個年度審查超出申請標準還是只要生活剛剛起色超過標準時就應當退出廉租房體系?在我們看來,一個家庭的收入在不斷變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應該合理的處理好家庭收入的偶然性和穩定性,即為審查廉租房業主的收入提供一個緩沖期,筆者認為一到兩年較為合適,只有業主在這個緩沖期內家庭人均月收入全部或者80%以上的時間超出申請條件,才可以認定該業主已經不符合廉租房的保障條件。
對授益行政行為撤回權設定合理的期限有利于法律安定性的實現,有利于保護公民信賴利益,有利于行政機關依法積極行使職權。在廉租房審查退出的權利行使上更為必要,如前所述,行政部門的不作為導致審查退出機制落實不到位,設立撤回權的期限可以促進行政機關積極履行職責,必要時可對違反法律規定的相關行政不作為機關予以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我國對此仍未規定,國外撤回權的期限規定也不盡相同。根據《聯邦德國行政程序法》第49條規定,撤回授益行政行為同撤銷違法行政行為的期限相同,均是從得知時刻起一年。根據臺灣地區的《行政程序法》第124條規定,授益行政行為滿足第123條廢止條件的,“應從廢止原因發生后兩年內為之”。從以上規定來看,兩者在時間和起算點上有差異,但我們可以以更好保護公民利益的角度以及探視民法上關于撤銷權的規定為起點,規定“從廉租房撤回原因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回權”。
(3)完善廉租房撤回的行使程序。廉租房的撤回程序在我國法律中并沒有明確規定,以南京為例,其實施細則僅籠統規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按年度向所在街道辦事處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對于存在七種情形的廉租房住戶應當取消其廉租房保障資格,以及“確定取消保障資格的決定,應及時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退回住房。逾期不退回的,市房保辦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實施細則無具體的程序規定,尤其是在公眾參與原則上并沒有涉及。
“只有公正的程序才能充分體現法律的正義?!彪m然程序的正義并不完美,只能提供底線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但沒有程序正義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那就是罪惡。程序的正義只有通過某種正當的程序才能實現,古老的英國崇尚自然正義,程序的正義主要通過公正的判例來實現;隨著保護人權運動的深入,美國通過聯邦最高法院的一些著名案例,逐步確立了美國正當程序的基本內容;而在我國主要是通過行政公開、公眾參與和公務回避來實現。
首先,對行政機關而言,針對目前缺乏完善的行為準則的情況,應當堅持“高效便民”的原則,補充完善可行的實施細則,使得做出行政行為時有明確的裁量機制以及良好的自我約束機制,依照法定程序辦事。
其次,從保障權利人角度,筆者認為在廉租房撤回程序中完善以下程序是十分必要的:①完善廉租房審查退出的公開程序。針對有具體當事人的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必然會告知當事人履行退出廉租房的義務。比如南京市的實施細則規定房改辦只要確定取消保障房的資格,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書面通知的內容包括哪些呢?該細則尚無規定。根據一般的行政法原理,該細則應當明確告知如下內容:一是廉租房收回的原因和依據;二是廉租房收回的申訴救濟方式;三是廉租房收回的時間;四是不履行該規定的法律后果。②設置廉租房審查退出的聽證程序?!奥犠C”一詞最早可追溯于英國1215年的大中有關公民的“法律保護權”的觀念和制度。1946年美國制定《聯邦行政程序法》,第一次規定聽證程序為行政程序的核心,后為各國所借鑒。我國在《行政處罰法》和《行政許可法》規定了相關聽證程序,那么將聽證程序運用到廉租房的審查退出上,也是應當的。行政機關作出收回廉租房決定是侵益性的,因此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由聽證程序參加人就有關問題相互進行陳述、辯論和反駁,從而查明事實以判斷是否應當取消廉租房業主的住戶資格。
(4)規范廉租房撤回的權利行使形式。從行政法的性質來看,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管理社會時,行政行為的意思表示必須借助于一定的載體才能為相對人所知曉,這種載體就是行政行為的形式。法律從嚴格執法和保護相對人的角度出發,往往對行政行為的形式作出嚴格的規定,要求行政行為必須具備某種書面形式或必須是特定意義的符號,比如交警開出的書面形式的罰單。授益行政行為的撤回權行使一般應采書面形式,一方面對授益行政行為的撤回增加了行政相對人的負擔,屬于負擔行政行為,采取書面形式有利于相對人救濟權利的行使;另一方面廉租房的審查退出關系到社會穩定,民生保障的公民基本問題,一旦不能妥善處理,勢必“后患”無窮。因此,廉租房的審查退出應嚴格審查采取書面審查為宜,即使當時不能做出書面決定,也應在事后及時補充。
(5)明確廉租房退出的權利行使后果。廉租房退出的法律后果主要有兩種:一是對于違法和不當撤回的法律后果;二是對于合法撤回的法律后果。無論是行政機關違法不當的撤回還是合法的撤回都會對相對人產生信賴利益,公民都可能“會產生持續、穩定地享受授益決定的預期,并且會根據這些預期來安排自己的生活”,即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建立起一種信賴利益。正如法國行政法學“制度理論”奠基人莫里斯·奧里烏所言,“在一個中央集權的國家里,如法國,公共事業的持續性、規律性具有極強的特點。因為公共事業一旦在一個家(下轉第53頁)(上接第24頁)建立,并有規律地運行了一段時間后,居民們就養成了依靠這些服務的習慣。由于習慣,所有這些公共事業就成為居民的一種日常需要,成為公民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由此‘最大的災難似乎莫過于公共事業的停頓或終止’?!蹦敲催@種信賴利益是否都要予以保護呢?
通說認為,相對人產生的信賴利益是否值得保護應該視情況而定。信賴利益之所以需要保護就在于合法正當的信賴利益是應該給予維持,不能輕易變更的,信賴利益保護是否必要關鍵看行政受益人是否對授益行政行為的撤回有“預知可能性”。倘若行政受益人能夠預知,則不應享受信賴利益保護;反之則應當獲得。
結合南京市的具體做法,對原授益行政行為在后期審查時不符合條件的情形,申請人對授益行政行為撤回的情形明知的,其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是出于不確定的狀態,在不滿足條件時就應該無償撤回,即該種信賴利益不受保護。此外,借鑒民法上有關理論,我們可以認定行政機關與行政受益人之間簽訂了一個“附解除條件合同”,而廉租房受益人在與行政機關“簽訂”合同時,就已經明知自己享有一段時間住房的權利,同時負有不符合廉租房申請條件時搬離的義務,受益人在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情況下,合同應當解除。這也就是學理上的附負擔的授益行政行為,本質上是一種授益行政行為,只是在授予相對人權利和利益的同時以附款的形式設定義務,如許可外國人在我國境內居留,但規定不得在國內打工。其次,筆者認為對于那些在保障房退出環節中拒不配合,抗拒行政機關執法,還應該制定相應的具體懲罰措施,嚴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住房關系到廣大百姓的安居樂業,是人民群眾最迫切、最關心、最現實的需要。近年來,隨著住房價格不斷攀升,居民的住房壓力越來越大。黨的十七大報告將“住房保障”寫入其中,充分體現了對民生的關注和對民意的尊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不但解決了中低收入群體的居住需求,也為抑制過快上漲的房價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廉租房能否實現保障民生的目標,分配與審查是兩個重要的環節,審查退出機制尤為重要,唯有嚴格控制廉租房的準入和退出制度,才能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必將有利于建設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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