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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非正式金融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論文摘要:討論了我國非正式金融存在的根源及其主要形式,研究分析了非正式金融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支持,提出了完善非正式金融對民營企業融資支持的相關對策。
一、非正式金融存在的根源
金融有正式金融和非正式金融之分。金融體系通常包括兩部分:①正式的,被登記、被管制和被記錄的部分,簡稱正式部分:②非正式,末被登記的,末被管制的和未被記錄的部分,簡稱為非正式部分。金融體系中的正式部分被稱為正式金融,它包括正式金融中介體(如銀行、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和正式金融市場(如同業拆借市場、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所等),正式金融處在官方的控制之下。金融體系中的非正式部分稱為非正式金融,它包括非正式金融中介體和非正式金融市場。非正式金融中介體或稱民間金融機構,如貨幣貸款人、貨幣經紀人和私人儲蓄協會等,非正式金融市場又被稱為場外市場、平行市場、地下市場、黑市、被分割的市場或無組織的市場[1]。
我國在出現了儲蓄大于投資因而貨幣資本并不短缺的情況下,之所以還存在著體制外資本市場,主要是因為政府壟斷了體制內金融資源的控制權,而政府在分配金融資源的過程中又存在著嚴重的所有制偏見。信貸額度一般都分配給了政府優先考慮的大型項目或國有企業,在市場化進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諸多中小民營企業和鄉鎮企業很難從有組織的政府正式資本市場中獲得體制內的資本,因此,依靠有組織的銀行信貸和股票發行,這些企業是不可能抓住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的。在正式融資中,除了所有制偏見外,還存在著規模歧視。在政府正式的融資安排中,大部分都分配給了規模較大的企業,中小民營企業是難以從政府正式金融中得到金融支持的[2]。
金融管制的必然結果是非正式金融的形成,當前我國金融領域的主要矛盾就是社會對金融的市場需求與政府對金融行政干預之間的矛盾。一方面,政府面對我國新舊體制磨擦中的失業和通貨膨脹不得不加強金融調控,但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緩慢以及傳統的金融管理體制使政府不得不采用金融管制的方式解決失業和通貨膨脹問題。另一方面,政府又是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推進者,如果不放棄對金融的管制那么市場化改革就不可能進行到底,如果放棄金融管制,就可能因嚴重的失業或通貨膨脹導致經濟的震蕩和社會的不穩定,進而葬送市場化的改革。
從某種程度上說,非正式金融能夠提供一種信號,表明正式金融的功能是否健全以及何處不健全,并且可以從某地非正式金融的發展程度、活躍程度判斷該地正式金融功能的缺失程度。
盡管金融市場不健全和金融管制是非正式金融的主要根源,但是在金融市場健全以后以及金融管制解除以后非正式金融仍然可能存在,這是由正式金融與非正式金融的某些差別所決定的。在金融市場高度發達、金融業高度開放的美國,非正式金融仍然在整個國家的金融體系中起著重要作用。
二、非正式金融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國非正式金融的形式主要有:
(1)銀行間不規范拆借。包括拆借資金用途不符合規定,如拆借來的資金不是用于補充短期頭寸之不足,而是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甚至用于炒股票、炒房地產;拆借期限及拆借利率不符合規定;收取拆借手續費不符合規定,如亂定標準,甚至索賄受賄等等[3]。
(2)將低利率貸款以高利率貸出。一些能夠獲得低利率貸款的部門或企業將貸款以更高的利率再貸放出去,從而賺取利差。這些部門或企業以借貸之名行放貸之實,因而被稱為“假貸款”。
(3)民間金融。包括通過民間金融中介類型的組織的民間融資,如“銀中”、“錢背”,聚會(浙江有些地方稱“臺會”),甚至規模更大的地下錢莊;也包括保障性質的互濟互助,如救災互助儲金會;還包括商業性質的資金融通,如民間直接借貸,農村互助合作基金會和金融服務社[3]。
(4)以高利率為誘餌的非法集資、金融詐騙。
(5)以大量現金進行交易,如地下經濟交易等等。
因此,非正式金融既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既可能是民間金融機構的行為,也可能是正式金融機構的行為。
三、非正式金融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支持
①中小民營企業的部分資金來源依賴于非正式金融 在扭曲的金融體系下,潛在借款人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同時,潛在儲蓄者發現銀行對其存款不感興趣或者對存款支付的名義利率很低,在這種情況下,潛在借款人和潛在儲蓄者就會主動尋求其他渠道來滿足各自的需要,一條渠道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另一渠道就是本文所關注的非正式金融。即使在金融受到嚴重抑制的國家,市場力量也不會消失,它只是移至它能生存的地方——未被管制的市場。從銀行獲得的資金通常又在末被管制的市場上以高得多的利率貸放出去。對許多企業,特別是那些得不到政府優惠政策的中小民營企業來說,所需要的資金中至少有一部分必須依賴于末被管制的市場,并且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它們以未被管制的市場利率而不是以受到控制的銀行利率為決策的依據。這也是那些得到銀行貸款的當事人為何遲遲不愿償還這些貸款的原因,銀行問題貸款的積累不利于正式金融對非正式金融的替代過程。
②非正式金融在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中發揮著正式金融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一些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撒哈拉南部非洲國家,正式銀行部門為投資項目提供的資金很少,在許多發展中國家,非正式金融部門發展勢頭一向良好,有時在滿足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融資需要方面甚至勝過正式金融部門。我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銀行對它們的內部情況不甚了解,加之這些企業一般不是政府的優先發展對象,所以它們很難通過正規渠道(如從銀行那里)獲得貸款,而它們為了生存和發展,有時又不得不從外部籌集一部分資金,在這種情況下,非正式金融無疑成了它們的救命草。
③非正式金融對我國農村中小民營企業發展中有著特殊的作用我國的農村正式金融的發展嚴重滯后于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業和農產的信貸資金需求不能從正式金融那里得到滿足,另外,農民手中的閑置資金又找不到很好的出路。這為非正式金融活動在我國農村的日益活躍提供了基礎,非正式金融在我國農村的表現形式主要有農村合作基金會、高利貸、民間直接融資和扶貧小額信貸等[5]。
非正式金融在我國農村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非正式金融天然地具有市場親和力,其存在和發展彌補了正式金融的不足;二是非正式金融的存在和適度發展對正式金融施加了一定的壓力,這種壓力有助于正式金融挖掘內部潛力,改善金融服務,爭取從非正式金融那里奪回一部分客戶,同時,正式金融的這種自覺行為也有助于非正式金融把較高的名義利率降下來以使增強自身的部分力,非正式金融和正式之間的這種良性互動關系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信息發育是至關重要的;三是非正式金融的存在和發展屬民間自發性的制度創新,這種創新經過政府的引導,對我國金融制度的積極演講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當然,非正式金融在我國農村中的作用是階段性的,即使政府不干預,正式金融也會隨著經濟和金融的發展,自然地逐漸取代非正式金融,非正式金融的相對地位會不斷下降到可以忽略不計的程度。
四、促進非正式金融對民營企業融資支持的對策分析
(1)建立和發展我國非正式金融服務體系
非正式金融并不是正式金融的一個補充,它是與正式金融相并存的融資制度安排。即使正式金融相當發達,正式金融也不能完全排斥非正式金融而獨立存在。非正式金融解決了民營企業難以從正式金融獲得資金的缺口,支持了民營企業的發展。但是,如果非正式金融過于分散無組織也會降低其應有效率,所以,在西方發達國家已建立了各種各樣的非正式金融服務體系,這些服務體系旨在為非正式金融的投資者和企業家提供資金供給和需求方面的信息,為投融資雙方牽線搭橋,降低雙方各自的搜尋成本,從而提高非正式金融的效率。我國政府也應采取相應的措施,不是抑制而是支持非正式金融的發展,建立社區性的非正式金融的服務體系,以降低投資者的信息搜尋成本和逆向選擇,促進非正式金融及民營企業的發展。
(2)推動非正式金融的制度變遷
在我國漸進式的改革過程中,適度的金融管制是不可避免的。而從深層次看,體制性非正式金融的形成也是我國漸進式改革的必然產物,在一定意義上講,非正式金融部門是與其他行業市場化部門(如非公有制經濟部門)對資金的需求分不開的[2]。在我國市場化改革的過程中,國民經濟中的許多問題都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到金融上來了,政府在金融改革問題上采取較慎重的政策是正確的。在我國其他部門,尤其是國有企業的改革還未到位的情況下,過快地放開金融部門的步伐可能會導致金融危機。但是不深化金融體制的改革又會轉過來強化其它部門對舊體制的依賴。深化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應該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是處理好宏觀金融調控與金融管制的關系。不能把金融管制與宏觀金融調控混同起來,金融管制是以犧牲金融改革,金融發展和金融深化為代價的,而有效的宏觀金融調控是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是處理好國有商業銀行與非國有商業銀行的關系。應該大力發展非國有商業銀行,尤其要以股份制的形式大力發展我國新型的商業銀行。
三是處理好正式金融與非正式金融的關系。在我國非正式金融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經濟發展中的非正式金融,一種是體制性非正式金融。前者是由經濟發展水平和交易費用因素決定的,而后者是由體制和政策等因素所決定的。應該進行制度和體制創新,逐步地把非正式金融納入到正式金融中來,這實際上是金融深化的過程。包括為各種非正式融資提供合法的載體(如發展非國有商業銀行),進行法制的、規范化的管理,任何強化行政干預的措施只能加劇金融管制,從而只能使非正式金融部門的規模越來越大。
(3)促進符合中小民營企業融資特性的民營金融機構的發展
改革以后,我國農村金融體制已初步形成了政策金融與商業金融的分離,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并存的金融組織體系。但是由于向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信息成本和監督成本較高,加上固有的所有制歧視,國有商業銀行不愿向民營企業貸款。同時,由于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業務逐漸向大中城市收縮,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鄉鎮乃至縣市的分支機構紛紛撤離,國有商業銀行已進一步遠離了農村中小民營企業。至于農村信用合作社理應成為鄉鎮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但是由于管理體制和自身經營等方面的原因,其作用難以發揮。因此,應該是在不斷完善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充分發揮其農村金融主導力量的同時,積極探索建立新的區域性民營金融機構,為農村民間投融資創造合法的渠道,并以此引導農村非正式金融的健康發展。
加入WTO后,金融業逐漸對外開放。首先可考慮將現有的農村非正式民間金融機構納入國家正式金融體系之中,使其具有合法性。在法律上或制度上保護這些民間金融機構的財產權利和正當的經營活動,以減少它們經營上制度的不確定性,進行公開的而不是隱蔽性的地下業務活動。同時,依法對其進行規范和監管;其次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可以組建新的區域性的有農民、農村經濟組織和鄉鎮企業參加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合作制的金融機構。一方面,由于農民或鄉鎮企業真正成了這些金融機構的所有者、股東或老板,有利于產權明晰和治理結構的完善,也有利于增強和鄉鎮企業的親和力;另一方面,區域性的金融機構能較容易和充分地了解本地區鄉鎮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信用水平,易于解決“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等問題,從而有利于降低貸款風險、降低信息成本和監督成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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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金融成長,國際貿易中心
荷蘭是歷史上第一個資產階級政權國家,構建了第一個現代意義的金融體系,加快了其國際貿易中心地位的確立。本文以荷蘭金融與產業成長歷史為線索,分析荷蘭成為超級大國的基礎和根本原因所在,從而揭示金融成長如何保證和加快產業成長,為我國發展提供借鑒。
一、農業商品化、工場手工業規?;c商人資本
(一)農業商品化與“商品農”
荷蘭獨立后農業生產率迅速提高,導致農業的分工和專業化以及商品化,各地因地制宜發展專業化農業生產,農產品的商品率相當高國際貿易論文,成為歐洲國家糧食的重要供給國。荷蘭弗里斯蘭的哈姆馬農產品的商品率甚至達到92.3%,1572年由于弗里斯蘭經歷戰爭商品率下降。
在沿海地帶漁業成為重要產業,與當時其他國家不同,荷蘭的三大漁業(鯡魚、鯨魚和鱈魚業)不僅僅限于捕撈,而且還進行加工、包裝或提煉,漁業成了一種工業。荷蘭省北部島嶼以及荷恩與阿姆斯特丹之間地帶17世紀上半葉從事海上漁業加工的鄉村男勞力占其總數的50%[1]。1562—1657年出口到波羅的海的鯡魚中75%是荷蘭運輸,1661—1720仍占60%,此后比重大幅度下降,1730—1740,荷蘭一國要占歐洲全部鯡魚年產量的1/2以上。
農產品、畜產品和漁業從生產、加工到銷售已形成大規模商品生產,高產量、高商品率和眾多的從業人員說明荷蘭的農業已突破傳統生產方式,農業已形成一種產業,支撐著荷蘭經濟強國的基礎。德·弗雷斯(1971)[2]總結認為,荷蘭鄉村經濟轉變的主要特征是資本主義性質的“商品農”的形成中國知網論文數據庫。作為前向聯系,農產品的商品化維系著為之服務的運輸和市場網絡。憑借繁密順暢的流通渠道,鄉村農產品貿易不僅遍及國內,而且擴大到國際,成為荷蘭龐大商業帝國機器運轉的“基本劑”。作為后向聯系國際貿易論文,農業生產的商品化刺激了人們對于土地開發的投資興趣,推動了作為農業生產資料的肥料和飼料的貿易擴大,促進了鄉村手工業的興起和教育的興辦。直至整個18世紀,荷蘭農業始終在歐洲保持了最先進的生產水平。
(二)工業與金融業的形成
紡織業特別是呢絨工業是荷蘭的第一支柱產業,已形成生產的大眾化,而且紡織業的結構調整(如新呢絨生產取代舊呢絨生產)使荷蘭保持著持續的優勢。至17世紀,來登成為歐洲最大的毛紡織中心。
國內工業中居突出地位的是造船業。在17世紀初期造船業已成為荷蘭居第二位的支柱產業。政府興建的國內四通八達的運河和造船業的大型化、機械化使荷蘭水上運輸趨向經濟化——運輸成本低廉化。造船業既為荷蘭的海外貿易提供了重要的物質保證,又為荷蘭國內經濟飛躍提供了基礎,促進了荷蘭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形成和發展,同時推動了海上貿易在全球范圍的興起。
(三)商人資本與農業、工業成長
在農業、工業和工場手工業成長過程中,商人資本起著重要作用。在經濟發展起始階段,由于經濟規模較小,商人資本和產業資本采用正式或非正式合作方式,通常融為一體。當荷蘭農業商品化、工場手工業規?;杆贁U大時,產業成長的預期收益吸引更多商人資本流向農業和工業,由于商人資本具有雄厚的資金、專業的商業技能,從而逐漸控制了生產和銷售的全部過程;同時,與商人資本早期實行合伙制的原有生產者逐漸喪失生產資料國際貿易論文,淪為工資勞動者。產業資本的增加進一步加強了農業產業化和工業的發展,即產業成長。在這一過程中,逐漸形成專門從事農業、制造業的產業部門和專門為產業融資服務的金融部門。
二、現代金融制度的建立與國際貿易中心的確立
(一)現代銀行制度與對外貿易
農業商品化和工場手工業規模擴大以及造船業的經濟化促進了荷蘭的對外貿易,對外貿易的迅速擴大內在地要求金融機構為之提供便利的國際貿易支付體系。在威尼斯銀行業模式基礎上建立的金融機構框架已不能使支付體系順暢、有效。此時,1609年建立的阿姆斯特丹銀行進行了一個劃時代的改革——銀行券代替硬幣,同時要求進出口商在該行開立賬戶,600弗羅林以上的支付必須使用匯票?!般y行券的發行與流通是金融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也是金融對經濟推動作用產生一個飛躍的轉折點,最初發行是為了節約金屬鑄幣和在支付體系內提高效率,但卻為后來信用貨幣制度的建立做了重要嘗試,開辟了通過創造廉價貨幣以促進經濟發展的道路中國知網論文數據庫。”[1]阿姆斯特丹銀行的業務創新對荷蘭經濟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首先,提高了支付效率,這是其最初的目的,而且事實也達到了預期目標。更為重要的是支付的便利吸引了更多的其他國家的商人在阿姆斯特丹銀行結算,既帶來了資金,也使阿姆斯特丹由一般的商品集散地演變為國際貿易中心。第二,信用工具的產生大大滿足了產業成長所需資金。農業商品化和工場手工業規模的擴大,使得僅依靠內源融資不能滿足產業成長的需要國際貿易論文,傳統的銀行借貸既受資金來源約束,也有籌資成本過高的影響。信用工具的產生使得貨幣乘數作用出現,從而為產業成長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對外貿易迅速成長為荷蘭的支柱產業。第三,降低了籌資成本。銀行業務的創新大大便利了資金的借貸,也促進了銀行業的競爭,大量銀行聚集在阿姆斯特丹,使得銀行的借貸利率比歐洲其他國家要低幾倍,低利率貸款為產業擴大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了有力支持。正如馬克思所言:“在荷蘭,商業信用和貨幣經營已隨著商業和工場手工業的發展而發展,而且在發展過程中,生息資本已從屬于產業資本和商業資本。這一點已經表現在利息率的低微上”[2]。
(二)證券市場與貿易壟斷
海外貿易的迅速成長激發荷蘭人紛紛組織貿易公司,同時帶動了銀行業和保險業的擴大,產業成長(海外貿易)大于金融成長,資金需求成為瓶頸;同時荷蘭在早期實行的合伙制貿易方式問題凸顯:這種具有短期行為特征的貿易方式與荷蘭迅速壯大的海外貿易不相匹配。為解決長期資金問題,1606年荷屬東印度公司成立之時即發行了世界上第一張股票,這張股票讓荷蘭經歷了整整一個世紀的輝煌。該公司采用股份制向全社會募集資金,有的股東只有幾十個荷蘭盾,表明股份制在荷蘭已成為普及的籌資和投資方式。1608年國際貿易論文,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建立,成為歷史上第一個正式的股票交易所。盡管只有聯合西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的股票在此交易,另外還有政府發行的各種類型的債券(更多股票和證券交易在非正式市場交易),這個市場卻擁有成熟的交易技術,包括期權和期貨合約的使用。阿姆斯特丹是當時歐洲的商業中心,與此相匹配,該交易市場成為國際股票市場的中心?!?7世紀荷蘭資本積累比歐洲各國的資本總和還要多,對外投資比英國多15倍。投資于歐洲、東印度和美洲的外國債券的資金超過3.4億荷蘭盾。英國國債的很大一部分由荷蘭人持有,每年有上千萬荷蘭盾的利息收入[3]中國知網論文數據庫。更為重要的是17世紀中葉的“金融革命”——各省從向商人—銀行家借款轉為直接向富人出售國庫券。阿姆斯特丹成為當時歐洲最著名的短期和長期信貸供應者,成為一個規??涨暗膰H金融市場。
證券市場的迅速發展為對外貿易提供了豐富的資金,也解決了企業所需的長期資金問題;同時,證券市場的大眾化使得金融成長快于產業成長,從而保證和加快了現代商業(海外貿易)的成長。.
股份制幫助荷屬東印度公司打敗英屬東印度公司,奠定了其貿易壟斷地位;證券交易所和阿姆斯特丹銀行的建立為對外貿易提供了雄厚的資本和便利的支付體系;資金的自由流動使阿姆斯特丹成為資金的集散地:一方面,現代金融制度的建立和金融工具的創新使國際資金大量流向阿姆斯特丹,另一方面,發達的金融體系又為荷蘭和其他國家提供了廉價而便利的資金來源。金融成長把廣大居民購買力的利益和產業成長(海外貿易)直接結合起來,促進了荷蘭國際貿易中心地位的確立。荷蘭成為國際貿易中心的同時國際貿易論文,也成為國際金融中心。至此,現代金融制度已成功幫助荷蘭確立了國際貿易中心,金融成長和產業成長進入成熟期。
三、資本自由流動與產業衰落
海外貿易匯集的大量財富和諸多物產,源源不斷流入荷蘭,進而轉化為巨額商業利潤和資本,至17世紀中期,荷蘭已成為世界商業霸主。然而,曾促使阿姆斯特丹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資金自由流動,出現國內資本脫離產業轉向借貸資本,貸款回收的困難和泡沫經濟的破滅,動搖著其金融體系的穩定。
首先,轉口貿易的興盛改變了商人資本的性質。商人資本原為獲取商業利潤而參與并逐漸控制國內產業生產,當轉口貿易變得更為有利時,商人資本便傾向于進口而非制造,資本則由產業資本轉向商業資本,顯然阻礙了國內產業進一步成長。由于轉口貿易的特殊作用,以阿姆斯特丹為首的商業城市,期望靠轉口貿易擴大財富國際貿易論文,無視國內工業成長的根本利益,激勵政府實行低關稅,對國內工業放棄保護,也就意味著對國內產業成長的阻礙:海外貿易脫離國內產業成長,失去交換的基礎;放棄國內工業保護,也就意味著商品生產國商品競爭力的提升和直接貿易的興起,荷蘭的轉口貿易失去依托。商業資本在荷蘭商品經濟發展中不是逐步讓位于工業資本,而是使工業資本越來越屈從于自己,這一演變趨勢與西方近代資本結構演變的總趨勢恰好相反[4]。
其次,金融成長脫離國內產業成長,失去基礎和載體。金融業在促進海外貿易迅速成長的同時,荷蘭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然而至17世紀后期,荷蘭資本更多用于對外借貸而非國內產業投資。荷蘭金融業的高度發達具體表現在利息率的低微上,而同期其他國家的利息率則是荷蘭的幾倍。由此不僅導致商人資本從產業資本轉向借貸資本,而且促使商人(尤其是大商人)在國內低息借貸,國外高息放貸,進一步加劇國內產業資本和商業資本的減少。
第三,銀行壞賬形成金融危機中國知網論文數據庫。到18世紀末期國際貿易論文,荷蘭資本主義在很大程度上已由商業資本主義演變為借貸資本主義。對外大量放款為荷蘭贏得了金融資本家的美譽,然而對外放款的對象:一是外國政府、君主,一方面增強了外國的軍事和工業實力,另一方面戰爭使得大量貸款成為壞帳,嚴重影響著荷蘭的金融業;二是對外金融投機,到17世紀下半葉,其影響超過對外貿易。1758年,荷蘭商人購買的英格蘭銀行、英國東印度公司和南海公司股票占這些股票總額的1/3[5]。南海“泡沫事件”導致投資者損失慘重。壞賬的形成和商人資本的損失大大降低了荷蘭的金融競爭力。各種投機活動導致一系列銀行破產倒閉,引發1763年的金融危機。
四、啟示
1.產業成長是現代金融體系形成與成長的基礎
農業、工場手工業、海外貿易等產業的興起增加了融資需求,銀行券、匯票、期權、期貨、國庫券等金融工具創新蓬勃發展,證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銀行、非正式交易市場等現代金融體系產生,產業成長引致金融成長;另一方面,金融成長又為農業、工場手工業、海外貿易等產業提供充足的資金,進一步促進產業成長,在這一過程中金融業本身得以成長。
2.現代金融體系保證和加快了海外貿易的成長
阿姆斯特丹銀行建立的支付制度第一次顯示了現代金融制度的威力,促使阿姆斯特丹迅速成為國際貿易中心;荷屬東印度公司發行的股票既保證了企業長期生存,又促使荷蘭海外貿易迅速獲得壟斷地位;資金的自由流動促使阿姆斯特丹成為國際資金的集散地。因此,銀行券、國庫券、股票等金融工具的創新、銀行制度和證券市場等金融制度創新既保證和加快了國際貿易中心的確立國際貿易論文,又促進了金融業自身的成長,使荷蘭保持了一個多世紀的世界霸權。根據馬克思的說法,荷蘭是“標準的資本主義國家”[3],或如亨利?塞所言荷蘭是“商業和金融資本主義的象征” [4]。
3.金融成長與產業成長必須保持合理關系
金融成長以產業成長為基礎?!坝艚鹣闶录憋@示了泡沫經濟的危害,此后歷史上多次的泡沫經濟與此都有相似之處——金融成長脫離產業成長必然帶來泡沫的破滅;“南海事件”表明資本自由流動的負面效應,美國歷史上也多次發生外國投資者遭受巨大損失的金融危機。因此,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成長超過產業成長所需以及資本自由流動帶來的危害已引起各國關注,尤其是擁有外國巨額證券資產時更應引起重視,國家金融安全成為政府的職能之一。
作者:史恩義 男,1967年8月生,山西襄汾縣人 工作單位:山西財經大學國際貿易學院
職稱:副教授
研究方向:國際經濟與投資
學位:經濟學博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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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內容摘要: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金融制度的移植從來就沒有停止過,但這些金融制度移植過來后多數水土不服,效果不佳。因此,如何根據國情,在現有的約束條件下進行金融制度移植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創新,是我國金融改革得以順利進行的關鍵。
金融制度的移植與創新
健全的金融制度是一國經濟發展的基本前提,而作為一個必須隨貨幣資金流動客觀需要不斷變化的動態系統,金融制度健全與否又取決于其能否針對金融發展而及時、準確地作出適應性的更替,因而,金融制度總是處于不斷的變遷之中。一般來說,金融制度的變遷過程大致通過兩種途徑來實現:一是金融制度移植,二是金融制度創新。
我們可以把金融制度移植理解為某一國家或地區的金融制度中的一部分移植到其他國家或地區,使其成為接受國或地區的金融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對于什么是金融制度創新,有不同的理解。本人認為,金融制度創新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狹義上講,只有從無到有地形成某項全新的金融制度,才能稱之為金融制度創新,但這種情況很難出現;從廣義上講,只要是對原有的或從國外移植來的金融制度作局部調整或某些更新,以適應變化了的實際情況,就可以認定為金融制度創新。本文所探討的是廣義上的金融制度創新。
之所以要進行制度的移植,是因為制度的移植對于移植國家來說有很多的好處。它可以大大降低制度創新和制度變遷的成本,W·拉坦說,制度創新的引入,不管它是通過擴散過程,還是通過社會、經濟與政治程序所進行的制度轉化,它們都會進一步降低制度變遷的成本?!八街梢怨ビ瘛?,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當中,有必要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及一些被市場經濟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這其中就包括金融制度在內。
但是,單純的制度移植只能是“拋卻自家無盡藏,沿門持缽效貧兒”,無異于舍本逐末,其后果可能使自己的發展永遠受制于別人。只有在自我創新的前提下進行制度移植,才能做到揚長避短,優勢互補,相得益彰。
金融制度移植的約束條件
我們不能簡單地理解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是某種金融制度取代另一種金融制度,制度的移植還存在著兩種不同制度是否相容的問題。對于“移植”的部分,必須經過一些相應的變更,以使外來制度本土化才能實施,也就是說金融制度的移植并非是無條件的,在移植的過程中會存在許多約束條件,若對這些約束條件視而不見,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有可能失敗。
文化因素。文化是一種非正式約束,而我們所移植的金融制度屬于正式約束,它與一國的價值觀念、風俗習慣、民族精神等有著廣泛的聯系。薩維尼認為,一國的民族精神決定一國的法律制度。顯而易見,民族精神這一文化因素對一國的法律制度的影響是不應被低估的,正式規則中包含了大量的隱性的非正式規則。新制度經濟學也認為,正式規則只有在社會認可,即與非正式規則相容的情況下,才能發揮作用。因此,別國的某項金融制度若與本國的文化存在重大沖突,那么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會失去效果或產生移植不適應癥。這就要求我們在引入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制度時,既要對來源國的金融制度的文化背景作深入細致的了解,又要對準備移植的金融制度與本國文化的適應性作科學的、真實的評估,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理性選擇。
經濟因素。經濟因素對金融制度的移植,其影響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各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一國金融制度體系的結構。二是市場經濟發育程度的不同。西方國家市場經濟已經高度發達,而我國的市場體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因此,當前我國在融入WTO的過程中,金融制度層面上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難,這主要是因為我國原有的金融制度在許多方面帶有計劃經濟的痕跡,這與WTO的許多規則存在一定的沖突。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并非是WTO規則這一正式制度的制定者,使我國入世在事實上就成為強制性變遷的金融正式制度的執行者,而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走的卻是一條漸進式的道路,因此,從西方移植過來的金融制度就有一個在我國改造的過程。這也是我國當前許多金融制度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原因。
政治因素。政治因素主要指國體、政體和政治權力的配置方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大部分是通過市場來進行的,但政府對資源的配置仍然起一定作用。在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啟動力量直接來源于政治權力的主要載體——國家,而不是像西方國家那樣,由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啟動力量來自市場本身。由于我國的金融制度變遷是一種強制性制度變遷,金融制度供給和需求的主體都是政府,這就決定了在我國金融制度的制定過程中,政府帶有決定性的影響。
我國金融制度移植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金融制度的移植在我國很活躍,這與我國融入WTO后金融業開放程度不斷提高,而原有的金融制度不再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有關。但是,由于我們在金融制度的移植過程中,缺乏成熟的經驗支持,存在不少的問題,極大地影響了金融制度移植實效的發揮。這主要表現在:
對金融制度移植的性質、特點和規律把握不是很準。表現在對移植的理解就是“拿來主義”,對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制度與本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環境是否相容,沒有進行深入的對比分析和全面了解,以至于移植來的金融制度在運行一段時間之后實效不大或出現負效應。如在我國設立大區行制度就是從美國移植而來的,當時我們只考慮到為了增強央行的獨立性,減少地方政府對央行各分支機構執行貨幣政策及銀行監管方面的干預這一因素,而沒有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與美國有很大的差別,中國的大區行并不具備美國地方聯儲較強的研究能力和政策制定、執行能力。因而這一制度移植進來之后,原有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而且還產生了新的問題,由于省會中心支行的地位降低,影響力較小,發揮的作用越來越有限,使得中央政府近來又不得不重新考慮將大區行的制度進行改革。實際上,在中國目前的政治體制下,央行分支機構工作的開展是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與配合的,大區行的改革思路是正確的,但在做法上有些超前了。
表面文章做得多,沒有抓住本質性的東西。一些金融制度的移植基本上只是引進了一張皮而已,對于深層次的內容卻沒有深入領會。如銀行服務業收費制度的推出就是如此,華廈銀行南京分行的一位副行長說得非常好:收費服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沒有過硬的特色服務,一旦某銀行收費了,就等于拱手把自己的客戶讓給了別人。一些銀行在引入這項制度時,只看到了服務收費的重要性和合理性,卻忽視了在收費的同時是以提高服務質量為前提的,結果導致這項制度在國內推出后遇到了很大民眾及某些行業的抵制。
金融制度移植,實質上是一個外來的金融制度本土化的過程。因此,我們在對待金融制度移植這個問題上,一方面要從本國實際情況出發,對要進行移植的金融制度進行篩選揚棄,擇優汰劣,尋求最適合我國目前金融業發展現實狀況的金融制度作為移植的對象,并結合內外環境約束加以改造和具體化;另一方面,要辯證地否定本國原有金融制度上不合理的地方,保留其合理成份,在此基礎上走向融合創新,最終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制度體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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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籍慶利、田永豐,制度變遷中的創新精神探析[J],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2000(2)
關鍵詞:供求均衡;河南省農村金融;體制改革
本論文為校級科研項目:“供求均衡視角下河南省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研究”(項目編號:2016-PK-30)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7年2月28日
一、國內外研究現狀
(一)國外研究現狀。近年來,國外學者們從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非正式金融組織、農村金融產權制度及農村金融管理體制等方面對農村金融體系進行了大量研究。Wyn Grant和Anje Mae Namara(1996)以英國和愛爾蘭地區農戶的外源資金供應者為研究對象,通過實地走訪金融機構的方式,針對農村信貸金融機構商業化發展前景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探究,得出創新型金融產品和借款機會會得到農戶充分利用的結論。Hans D.Seibel(2001)認為農村金融市場在規模、延展性、持續性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提出非正式金融組織正規化的觀點。Neil Argcnt(2000)通過大量研究,得出現代股份合作制將會逐漸取代互助合作制的農村金融機構產權制度的結論。
(二)國內研究現狀。國內學者對于農村金融的研究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農村金融市場供求方面:葉興慶(1998)認為供給型金融抑制是我國農村金融抑制的主要表現形式,原因在于農戶在向正規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借款數量受限;農村非正規金融研究及利率確定方面:江春(l998)認為民間信貸利率的高低由借貸者關系、淡旺季節、資金供求狀況、期限長短決定;農村金融體制研究方面:何廣文(2006)指出農村金融主體產權改革不全面是導致信貸利率不能真實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主要原因。
二、河南省農村金融需求、供給現狀
(一)河南省農村金融需求現狀。河南省農村金融需求主體因受省內種種原因的影響,而表現出和其他地區農村金融需求主體不同的特點:第一,農戶資金需求量小且地區間差異大。河南省農戶的經營模式大多規模較小,因而所需貸款額度較小。而且,河南省不同地^農戶的生產生活狀況差異較大、經濟發展水平高低不同,進而地區間農戶對資金的需求量差別也較大;第二,農戶資金需求以非農生產和生活為主。相關資料顯示:河南省農戶在取得金融機構貸款后,他們首先把所貸款項投入非農生產,其次是生活用途,最后才是農業生產,其中民間私人借貸資金中87%的比例用于非農生產和生活用途;第三,農戶資金需求主要依賴非正規金融。據有關調查顯示:河南省農民在融資時,86%選擇向親人朋友借貸,28%選擇信用社和農業銀行;7%選擇其他正規金融機構。
(二)河南省農村金融供給現狀。有關數據顯示:河南省在2014年的時候小型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已達5,270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達250個;整個省在農業方面的貸款在2015年達4,567億元,占全部貸款的90%。這些數據說明具有合作性、商業性、政策性的農村金融體系在河南省已初步建立。盡管如此,在供給方面,河南省農村金融仍然存在很多問題:第一,國家所有的商業銀行資金供給量減少。1990年開始,隨著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速度加快,部分中國農業銀行也大規模地撤離農村地區,這無疑增大了農村資金供給的壓力;第二,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夠完善。因農村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職能存在交叉,再加上農村金融業務單一、功能不全的特點,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發揮作用,導致大量的農村儲蓄資金用于非農業生產和經營,甚至轉向城市;第三,農村合作金融競爭意識增強。在將盈利作為首要目標時,合作互助的性質驟變;服務范圍、業務對象逐漸變化,貨幣流向經營效益好、風險低的農村企業,而對農戶的資金支持大大削弱。
三、河南省農村金融供求存在的問題
(一)貸款需求總量多,供給總量少。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農村經濟以及農業均呈現快速發展態勢,然而農村金融機構在資金供給量方面并不能滿足農戶日益對資金的需求。同時,由于儲蓄存款在農村轉化為投資的能力不充分,農村金融供給增長空間進一步受到抑制。盡管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方面起著中流砥柱的作用,但由于其受種種因素限制而在金融市場上表現出競爭力不足的態勢,很難有足夠的資金供給農村金融需求。
(二)信貸主體單一化,需求主體多樣化。普通農民、農村企業、養殖農戶、農產品加工廠、銷售小商品的個體戶等都是農村信貸資金需求者,他們是具有多元化、多樣化發展的農村信貸需求主體。然而,農村金融機構在資金供給方面總是要求資金使用在其規定的范圍內。例如,農村信用社在向農村企業提供貸款時,它不會考慮農村企業多樣化、個性化需求,因為它不僅對貸款用途進行了明確規定而且主要提供小額信用貸款和抵押類貸款。
(三)不匹配的信貸資金限額。大額度貸款資金足夠,小額度貸款資金不足是農村信貸資金主要特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大都實力雄厚、資信良好,盡管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資金需求屬于大額商業性農業貸款,因其借款風險比較小,所以資金需求容易得到滿足。但是,廣大農戶以及農村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卻不易得到滿足,主要原因是:生產經營風險大、貸款需求額度小、辦理手續繁瑣。2011年,作為中小額借款發放率最高的農村信用社,6,000元額度以下的貸款次數占所有貸款次數的27%,12,000元額度以下貸款資金僅占總的農貸金額的20%。
四、優化河南省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對策
(一)完善發展農村金融機構的支農功能。完善河南省農村金融機構的支農功能可以從以下三點著手:第一,農業發展銀行要改善資金來源和業務結構,進一步加大支農力度;第二,農村信用社要不斷優化其治理結構,增強其服務職能;第三,引導縣以下的郵政儲蓄資金回歸農村,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
(二)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合理引導非正式金融組織。河南省農村金融改革勢在必行,我們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探究:第一,完善政策性金融機構在補償方面的制度創新,引導政策性金融機構增大對農村地區的資金投入;第二,深化河南省農業貸款收益補償制度,完善利率管理制度改革。例如,為了提高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村經濟發放貸款的熱情,在利率管制方面,可以制定一些特殊的優惠政策甚至取消。
(三)強化農村金融產品創新。農村金融機構要不斷開發新的信貸產品及新的服務方式才可以滿足農村金融的多樣化需求。農村金融產品要根據不同需求主體的差異性,開發適合需求主體的金融產品,既要確保它的可操作性,又要確保農村金融服務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最終實現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目標。
(四)治理農村信用環境,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政府、銀行以及企業之間的關系等共同構成了農村的信用環境,只有各個組成部分協調發展才能讓農村資金供求發展呈現最佳狀態。首先,地方政府必須加強農村信用法制建設,大力整治信貸投資外部環境,嚴肅追究惡意違約者的法律責任,提倡誠實守信,創造既安全又守信用的良好農村金融氛圍,以全新的信用面貌引進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為農村發展提供資金;其次,不斷完善農村誠信體系建設;最后,組織好農村企業與農村金融機構的接洽,構建企業和銀行可以自由地相互選擇的信用貸款平臺。
(五)引導農業保險健康發展。農業保險的健康發展可以大大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政府應結合社會各方的投資,設立既符合河南省農業經濟發展狀況,又與保險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業保險機構。農業保險機構在自主經營、自擔風險的原則下采取農戶、農村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同出資及政府補貼的形式投保。對農業保險機構的發展采用鼓勵的方式,鼓勵其多元化經營,鼓勵其投資主體不斷擴大化,鼓勵其引進外資等。
河南省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巨大工程,我們要在市場化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方向的引導下,根據河南省農村金融需求特點創新農村金融體制,實現河南省r村金融又好又快地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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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 陳沁
芝加哥大學 宋錚
“城市化將如何應對老齡化?――從中國城鄉人口流動到養老基金平衡的視角”
《金融研究》2013年第6期
農村人口城市化能否在緩解城市老齡化壓力上起到重要作用?區別2010年第六次普查人口與2010年“自然人”(在沒有城鄉遷移假設下的推測人口數據),以此為依據計算這十年城鄉遷移人口,得以算出農村人口分年齡、性別的遷移率。作者發現農村人口在15歲-49歲具有較高遷移率,而其他年齡階段的遷移率較低。
在計算人口城市化對中國城鄉人口規模和年齡結構的影響后,作者發現:納入遷移人口后,城鎮人口的贍養率增速顯著下降。2040年-2060年,農村人口移民使城鎮人口的贍養率比沒有移民流入的情況降低了0.3左右,這意味著對于每三名工作年齡人口,他們需要贍養的退休年齡人口將減少一人。中國的老齡化趨勢將在農村人口城市化的作用下被有效緩解與推遲。
模擬了城鄉人口遷移對城鎮養老保險收支的影響后,作者發現人口遷移對中國維持穩定的社會保障系統有重要意義。2040年-2060年,有城鄉遷移的養老金依賴率比沒有城鄉遷移的情況要低約0.3左右。而城鄉遷移人口將使快速增加的養老金債務規模變得相對平穩,并將沒有遷移情況下收支最不平衡年份的收支平衡度提高約36%。這為中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平穩度過老齡化沖擊提供了有利條件。
作者進一步發現,生育率提高在短期內效果不明顯,但能在長期內緩解老齡化并改善養老金收支。無論是否有城鄉遷移,推遲退休年齡都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養老金收支的不平衡程度。由于勞動年齡人口的繳費窗口擴大,遷移人口對養老基金收支的作用將更加明顯。在有城鄉遷移的模式下,若將退休年齡在2040年推遲至65歲,養老金收支不抵時間將被推遲到2050年,債務差距將始終保持在30%以下,大大好于不推遲退休年齡的模擬情況。 制度 城鎮化影響勞動收入不平等的變化
清華大學 高鴻鷹、武康平
“城鎮化與勞動收入不平等:
一個動態分析”
《經濟研究》工作論文第WP612號
城鎮化諸相關因素影響了勞動收入不平等的變化。1.城鎮正式部門的擴張極大推動了勞動收入不平等的變化。如果僅考慮城鎮化因素,勞動收入不平等的上升率不可能高于城鎮正式部門的擴張率;2.城鎮正式部門擴張,推動勞動收入不平等的上升率逐漸降低,并決定了勞動收入呈倒U型的變化趨勢;3.城鎮正式和非正式部門的勞動收入、農業人均產出和產品相對價格、城鄉遷移成本等都影響勞動收入不平等的動態。
城鎮化路徑選擇需要市場機制與政策干預的有機結合:市場機制有利于城鎮化相關部門的微觀協調,并最終消除勞動收入不平等,但市場機制卻難以避免收入不平等階段性地過度擴大。同時,城鎮化進程中各種市場失靈也需要適度的政策干預。政策干預有利于避免勞動收入不平等的階段性過度擴大,但不當干預會扭曲相關利益主體之間的微觀協調,從而扭曲甚至阻礙城鎮化進程。 觀點 作弊的大學生更可能
選擇公共服務領域的工作
哈佛大學 Rema Hanna
賓夕法尼亞大學 Shing-Yi Wang
“不誠實以及選擇進入公共服務領域”
NBER工作論文第19649號
本文提出了一個重要問題,即政府部門在篩選應聘者時,應該看重他們的能力,還是他們的品行?
在實驗環境中就一個簡單任務(擲色子)作弊的大學生,他們更可能顯示出對進入公共服務領域的偏好。更為重要的是,會在擲色子中作弊可以預測現實中政府工作人員的腐敗行為。
管理專業存在的最大問題是重理論、輕實踐,培養出的學生理論知識較扎實,但對現場實際了解甚少,畢業后實際知識與操作能力往往需從頭學起,難以盡快勝任現場工作。同時,由于經費少、實習時間短,沒能從根本上解決教與學兩個方面“空對空”的問題。管理科學屬于“軟科學”,傳統的觀點認為,軟科學教育需要聯系實際時,通過教師提供案例或輔之以學生實習即可,不需要建立實驗室。本論文由整理提供教學方法上的不足與教學觀念中存在的這些謬誤客觀上導致了工商管理類專業教學效果不佳。企業需要的是懂理論、通實踐和能操作的復合性經營管理人才,這一需要呼喚管理專業人才的培養方式必須加以調整。管理學科是實踐性極強的專業,同樣具有利用自然科學及現代技術進行觀察、檢驗、研究、設計等方面的功能和屬性。許多重要的管理理論和技術來源于生產現場,管理工作的績效更是展現并落實在現場,因此,管理者必須具有很強的實踐能力,善于對生產系統的各組成要素及相互關系進行周密的觀察和實驗分析,為優化設計提供依據和參數,提出改進措施,選擇最優方案,促進系統有效運行?,F代信息技術的發展為把企業和市場搬到實驗室提供了技術支持,因此,教學方式調整的重點應當是建立和完善以企業實際為特征的實驗教學。
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高校對工商管理學科教學模式進行了一系列重大變革。以哈佛商學院為代表的美歐大學商學院,強調案例教學與實驗教學的結合,而不僅僅是我國通常認為的案例教學。實際上,管理學科的實驗教學在國外許多院校早已倍受重視,已有相當規模并建成了管理學科實驗室。麻省理工學院、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斯坦福大學、密西根大學、威斯康星大學等院校早已開設了有關管理專業的系列實驗,在實驗中進行案例教學,使學生了解未來工作環境的實際需要,在實驗及案例中使所學的知識融會貫通,逐漸增長實際工作的才干。筆者認為,工商管理類專業的實驗教學具有以下作用:①提供感性材料,使理論聯系實際。②加深和鞏固管理理論與方法。③加強能力培養,使學生成為“多面手”。④從整體上使管理學科所有課程的教學水平上一個大的臺階。實驗教學可以應用于工商管理類專業的一些主要核心課程,其應用范圍很廣。從目前來看,可以建立六大實驗教學系統。
一、商務技巧開發訓練系統
該系統包括:①決策過程與策略規劃能力訓練子系統。通過學生對各類決策者角色的扮演,體驗不同決策環境與任務下的決策過程的特點及方法,培養學生進行各類管理決策的能力。②商務談判與推銷技巧模擬演練子系統。通過在不同環境下個體談判和團體談判情景與過程模擬演練,使學生熟悉商務談判的特點,培養駕馭談判過程靈活應變的能力;通過對某種產品與服務推銷過程的模擬,使學生體會推銷過程中情緒與態度、時間與空間、方法與技能等方面的重要性,培養在推銷工作中的獨立性、自信心、創造力。③人際溝通與沖突訓練子系統。通過正式溝通情景模擬,使學生熟悉組織內部法定信息傳遞渠道以及傳遞過程中的規范,掌握提高正式溝通效率的方法,促進正確合理的工作導向型行為的形成;通過非正式溝通情景模擬,使學生熟悉明示和暗示信息的作用,以及時間與空間距離在非正式溝通中的重要性,掌握提高非正式溝通效率的要訣;對溝通中遇到的沖突問題(包括人際沖突、團體沖突、組織沖突)過程的模擬,使學生了解各類沖突發生的原因、動力、表現形式、演變過程和可能的各種結果,掌握和了解應對各類沖突的方法以及沖突過程中第三方的作用與調解仲裁各類沖突的技能。④會議模擬系統。通過在不同會場環境下對各類會議(決策會議、執行會議、研討會議、磋商會議)的準備、組織、實施和總結等全過程,使學生掌握舉行各類會議的基本知識與技能,尤其是在組織會議過程中,組織者、參與者雙方工作導向型行為和關系導向型行為的正確把握與應用。⑤公關交際禮儀與形態語言訓練子系統。通過公關場景的模擬,使學生掌握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不同交往目的下的言行舉止及儀表形態的要求;模擬演練各種公關專向活動的組織技能。⑥頭腦風暴及個人和團隊創意激發子系統。通過各種個人和團隊創造技法的運用,提高學生在產品開發、市場開拓、廣告、公關、危機管理、人力資源開發等各類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創造性和創新管理技能。
二、企業運作模擬系統
該系統包括兩大部分:①企業實際運作模擬演示系統。由企業計劃管理子系統、企業制造子系統、營銷管理子系統、資薪管理子系統、人力資源管理子系統、財務管理子系統、物料管理子系統、技術管理子系統等構成。系統的運行以網絡管理系統(如MRPII)為技術支撐,能夠演示某個企業的實際運行狀況,便于學生了解企業、認識企業。②企業實際運作模擬決策系統。同樣由企業計劃管理子系統等子系統所構成。不同的是,它可以提供若干個決策環境,用戶在實驗中可以通過扮演企業主要決策崗位中的不同角色,模擬運作一個企業,制定滿意決策。
三、市場運作模擬仿真系統
該系統包括:①市場實際運作模擬演示子系統。由需求、供給和價格機制等方面的變量集所構成,能夠直觀形象地模擬演示一個市場的運作情況以及各主體的行為方式,主要功能是讓學生了解與認識市場;②商戰模擬決策子系統。模擬多個競爭主體,每個決策主體賦予一系列的決策變量,每個決策變量都影響其經營績效,可以訓練用戶在市場中的綜合決策能力。③證券市場交易模擬子系統。包括公共信息接收子系統和交易模擬子系統。其基本功能如下:行情顯示功能,通過大型電子顯示屏,可動態顯示任一時刻的各種證券和商品交易的價格和成交量,為投資者(學生)提供交易信息;委托交易和申報、電腦自動配對成交功能,通過設置委托柜臺,接受投資者的買進和賣出委托,通過設置申報柜臺,將委托單輸入交易電腦主機;盈虧計算與成績評定功能,自動記錄每位投資者的交易資料,計算其投資盈余,自動生成每位投資者的投資績效并轉換成百分制的成績單。④金融市場投資分析子系統。包括錢龍股票、期貨靜態及動態技術分析軟件;用友財務分析軟件。該子系統具有以下功能:信息庫功能,各上市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及各金融產品交易的歷史資料的存儲、顯示和打印;技術分析功能,借助信息庫資料,運用配備的分析軟件包使學生學會各種技術分析和上市公司財務分析。超級秘書網
四、管理崗位操作模擬系統
該系統包括:①管理崗位模擬演示系統。主要功能是讓學生了解有關管理崗位的基本要求及運作過程。②管理崗位運作模擬系統。主要功能是讓學生在某個管理崗位中進入角色,進行實際操作,并通過業績評價系統衡量和改進其管理行為,學到多種崗位技能。五、EDI模擬系統該系統用于模擬外貿業務的各個環節,使實際業務的諸多環節集中在實驗室內完成。包括:①外貿業務交易磋商模擬子系統。它包括了外貿業務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各種業務聯系方法及技巧(發盤、接受、商檢、發貨、保險、運輸、索賠、理賠等),通過設計若干業務內容,采用案例庫的形式進行模擬操作,訓練學生的外貿業務聯系技巧,提高函電交際能力。②合同簽訂模擬子系統。通過設置各種標準格式合同,進行合同簽訂,讓學生掌握合同的類型和格式,學會合同的起草和簽訂。③外貿制單模擬子系統。包括從外貿業務員的角度準備制單和從銀行的國際結算角度審核各種單據,使學生既能適應外貿工作,也能適應銀行的國際結算業務。④外貿運輸模擬子系統。掌握海運、陸運和空運中各國、各公司之間的運輸單據。
關鍵詞:民間借貸;風險;法律規制
中圖分類號:DF438-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8-5831(2013)01-0032-06
金融危機后中國無論是大型企業還是小型企業都出現了嚴重的經營困難,尤以小企業為甚。其中以融資困難最為突出。經濟危機使銀行保持著高度的警惕性,為了防止不良資產的上升,銀行樂意支持國有大型企業的發展,而中小企業很難在銀行中籌集到資金。雖然政府為幫助緩解中小企業資金短缺頻頻出臺相關的政策措施,但對于這些企業來說也都是杯水車薪,成效甚微。資金短缺仍是阻礙多數企業發展創新的難題。
為了解決融資困難,隨著經濟的日益發展,跨區域發展的民間借貸受到了中小企業融資垂青。由此民間借貸規模越來越大,它不僅挽救了多數企業的生命,而且為企業提供了發展創新的契機。但長久以來,中國并沒有對民間借貸形成統一的、明確的管理規范,更沒有對民間借貸給予法律上的合理定位,因而,難以避免出現了一些負面影響,比如溫州中小企業老板“跑路”事件。鑒于此,中國必須加快建設民間借貸相關法律制度,積極地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防范民間借貸引發的各種類型的風險。
一、民間借貸的內涵及其新特點
(一)民間借貸的內涵
民間借貸屬于民間信用形式,國外學者大多是以相對于正規金融機構來界定民間借貸的內涵,他們以是否處于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的監管范圍之內或者是以相關的資金融通活動有無經過正規金融體系為標準來定義民間借貸的內涵,非正規金融,指未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查批準的,并且不受監督管理的、活躍于金融法規邊緣的資金融通活動[1]。在國外,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有貨幣借貸、民間互助會、信用合作社。在國內,學界相關研究多稱之為“地下金融”、“體制外金融”、“民間金融”、“非正式金融”等;國內學者多從企業的融資活動是否得到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認可和正規金融機構的批準的角度來定義民間借貸。如張寧認為:“民間借貸即非正式金融是指未得到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正式形式認可或直接認可的金融活動?!盵2]
對于民間借貸,學界有以下三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凡是從非正式的金融機構進行的融資行為都屬于民間借貸;第二種觀點認為民間借貸是民間信用,但并非民間信用的全部,民間信用還包括要回、標會、太會以及民間組織之間發行股票、債券甚至辦理錢莊等;第三種觀點從廣義和狹義的角度區分民間借貸。廣義上,民間借貸不僅包括企業之間的借貸,還包括私人之間、企業與私人之間的借貸行為;狹義上,民間借貸僅僅指民間的私人與私人之間的借貸活動參見:王春宇《民間借貸發展研究》(《哈爾濱商業大學2010年博士論文集》,第2頁);詳見:《全國民間借貸利率學術討論會綜述》(《金融與經濟》1986年)。。筆者同意最后一種觀點。筆者將民間借貸定義為,根據國內外學者的研究將民間借貸界定為不受金融監管機構監管,發生在企業之間、私人之間以及企業與私人之間,并且借款人到期償還出借人本金與利息或者僅償還本金的行為。筆者主要從廣義上來研究民間借貸的相關風險問題。
(二)民間借貸的新特點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私有制的產生,社會貧富差距進一步增大,民間借貸應運而生。但經濟條件的不同,使民間借貸產生的風險也各具特色。
1.民間借貸較之以往規模有所擴大
現今民間借貸大規模有兩方面的特點:一是單筆借款金額增大。在20世紀80、90年代,民間借貸以生活借貸為主,主要是為了緩解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難,此時民間借貸的單筆資金量低,隨著生產的發展,民間借貸朝著生產性借貸的方向發展,單筆資金量不斷增高,單筆借貸規模也相應擴大。二是從總體上看,民間借貸資金總額增大。“據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估算,2003年全國民間借貸總規??蛇_7 405~8 164億元。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結果顯示,當年全國民間融資規模達9 500億元。中信證券研究報告認為,中國民間借貸市場總規模超過4萬億元,約為銀行表內貸款規模的10%~20%?!眳⒁姡憾瓊ァ秷蟾娣Q中國民間借貸總規模超4萬億 潛在風險大》(《中國青年報》,2012年1月)。 如瀏陽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糾紛案訴訟標的擴大,2011年案件標的達1.1 億元,為2005年的12.1倍。一批債務人單個案額均逾3 000萬元參見:唐志強《民間借貸如何走向陽光地帶》(《中國審計報》,2012年4月)。 。
2.民間借貸已呈現出跨區域發展的態勢
傳統型的民間借貸,其形式不過是親友之間“一對一”形式的借貸,這種借貸方式主要是依靠親友之間的相互信賴。在發達地區,民間借貸較之于欠發達地區更加繁榮。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民間借貸突破了親緣地緣關系限制,它不再拘泥于親人之間的借入借出,而是通過他人介紹或者專門的中介組織牽線搭橋發生的跨行業跨區域的借貸關系,民間借貸也開始由經濟發達地區向落后地區發展。
3.參與民間借貸的主體范圍增大
由于民間資本積累越來越多,有關專門從事借貸活動的放債人和中介組織如雨后春筍般相繼涌現出來。有的為獲得介紹費,為借貸雙方創造借貸契機;有的則在向借貸方借取資金的同時又把借來的錢轉貸于他人或者企事業單位以賺取利差。這樣,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銀行、地下錢莊、金融中介公司等各機構混合發展,呈現出“全民借貸”的發展形勢。
4.借貸資金的使用多樣化
傳統的民間借貸的資金大多數用于解決日常生活資金的周轉需求。但從目前情況看,民間借貸資金更多的是解決企業自身出現的經營危機。民間借貸資金的用途范圍擴大,從解決生活困難發展到解決企業發展的瓶頸。資本積累的規模越來越大,商業競爭也愈演愈烈。由于制造業所帶來的利潤越來越低,而民間借貸的高利率卻能帶來高額利潤,于是一部分民間借貸資金便從實體經濟領域轉入投資領域。還有一部分民間借貸資金僅僅是用來單純的“炒錢”參見:趙洋《民間借貸資金流向哪里》(《金融時報》,2011年10月)。 。
另外,經研究發現,民間借貸的公開化程度也在不斷地提高。
二、民間借貸的風險分析
鑒于民間借貸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著重大的影響,筆者認為,為了防范其對社會產生不利影響,有必要對民間借貸在交易活動中的風險予以分析,以便對民間借貸的行為進行合理的規制。
(一)民間借貸風險的種類
由于民間借貸規模的增長、范圍的擴大、資金用途的多元化以及借貸主體的變化,民間借貸也出現了不同的風險類型。關于民間借貸的風險類型,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主體風險
第一,關于放債人。傳統的民間借貸具有“草根性”,是一種依賴于信用的帶有親緣地緣關系的借貸方式。這種借貸方式建立在借貸雙方相互彼此了解的基礎上,因此信息比較透明,且放債人對借款人所借款項的用途能夠進行有效的監督,風險相對較小。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民間借貸突破了親緣地緣關系限制,演變為跨行業跨區域的借貸。作為貸方的一方越來越多地形成了一條貸方鏈條,從而使處于鏈條尾段的放債人與借款人無信息上的聯系,對于借款人的資信能力、還款能力知之甚少,甚至是一無所知,從而使民間借貸跳出了既有的運行軌道,使放債人擴大了放債范圍,這就凸顯了信息的不對稱問題,進而使放債風險上升。一些從正規金融渠道融不到資金的借債人,由于處于企業的初創時期或成長時期,其自有資金不足,其相關的項目前景難預測,風險也相應地難以把握,而放債人由于信息渠道狹窄得不到借債人充分的信息,甚至無法得到真實的信息,從而承擔較大的風險[3]。
第二,關于借債人。由于信息不對稱,也容易導致借債人過度地負債。民間借貸相對于從正規金融借貸其自由度較高,借貸所辦理的手續簡單,速度快,借債人能在較短的時間內拿到數額較大的資金,而且審批的程序較為寬松,因此往往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導致一個借款人向多個貸款人負債。借款人過度負債,進而造成資不抵債,無法還清到期債款,使債權人面臨風險[3]。另外,在現實中還會存在借債人利用他人的身份證或者使用假身份證借款的情形或者借據落款由他人代簽的借款情形。這都會給債權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2.用途風險
由于沒有相應的對借款用途的監管,部分借款人惡意借款惡意借款指借款人籌集資金所指向的對象為非法用途的借貸關系。 。中國相關法律與司法解釋都認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為了從事有損社會公共利益的非法活動,那么他們之間的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往往有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從事非法活動,特別是用于非法的黃賭毒的借款,由于放債人沒有得到相應的信息,那么一旦借款人運用借來的款項用于非法活動,借貸人對于如何證明自己事先“不明知”的問題很難予以說明,如果證明不了,國家法律則對借貸關系不予以保護,那么借貸人就只能自己承擔風險。
3.借據風險
中國有著相互幫助的優良傳統,身份制度在民間尤為盛行,民間借貸行為多產生在熟人范圍之內。民間借貸活動建立在當事人雙方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并且具有一定的人身化,維系雙方合約關系的不是相互之間的法律觀念,而是倫理、道德觀念,所以雙方之間很少要求有規范的契約合同。借貸雙方唯一的借款憑證就是不具有規范性的借據,有的甚至連借據都沒有,僅憑雙方的口頭約定,這樣在產生糾紛時很難實現借貸行為的目的。另外隨著借貸范圍的擴大,企業之間為了規避法律也不采用正式的契約合同,借貸關系越來越復雜,數目越來越大,單純的打借條不僅會阻礙正常的借貸行為的順利實現,還會造成借據無法成為法院判案的證據而失去勝訴的可能性2001年4月,某村張某拿一張內容為:“收到張某人民幣5元整,年利率10%。李某”,落款時間為2000年5月6日的紙條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定被告償還借款5萬元及利息5 000元。最后法院判定,該紙條因相關要素不齊全,并不能斷定為欠款憑證,原告敗訴。 。然而當債務人惡意借款、借款后失去了還貸能力或由于其他的原因逃避債務時,受害者將很難取證,從而使糾紛無法得到公正解決。
4.擔保風險
經濟危機之下,銀行信貸額度從緊,企業要想從銀行獲得貸款需滿足較高的條件,因此大多數企業只能把目光投向民間借貸。而商業性擔保公司為了求得企業的生存發展便轉移業務,不得不采取以吸引普通民眾為中小企業投資的辦法來維系企業的生存。另外,由于民間借貸費率高額,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諸多民眾為了賺取高昂利潤,往往不顧其中的借貸風險而進行投資,與此同時一些擔保機構更是鼓吹投資回報率,故意規避擔保風險引誘投資者,使得許多普通大眾盲目參與投資借貸活動,使其承擔較高的風險[4]。
部分擔保公司為了籌集資金以高息吸引投資者,若到融資人期無法償還貸款,由于合同內容的不合法性,投資人就將承擔不完全受法律保護的巨大風險。
5.利率風險
現今,民間借貸之所以發展如此迅速,原因之一就是其高利率高回報率。投資者為了追求高回報,冒著巨大的風險投資民間借貸,以求“錢生錢”。近年,央行多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銀行信貸額度下降,使民間借貸看到了新的發展契機――“量價齊升”。就溫州而言,2011年溫州借貸利率水平超過了歷史最高數值,一般月息為3分到6分,有的甚至達到了1角至1角5分。而當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的利率是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4倍,超過的部分法律不予以保護。如此民間借貸一旦發生糾紛,這種高利息的民間借貸很難得到法律的完全保護,那么投資者就得承擔巨大的風險。
(二)民間借貸的風險成因
1.企業自身的缺陷
一些中小企業,其管理水平落后,產品科技含量低,經營能力低下,盈利能力差,相對應的還款能力差。這些不符合國家當前產業政策的因素,制約著銀行貸款的成功率和貸款規模。原本應該產業升級改造或者關閉的企業,因民間借貸,為其繼續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會,這種發展弱化了企業自身經濟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等調控動能,經濟發展出現盲目性和非理性的傾向。民間借貸的高利率,使那些為了追求利益的投資者對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視而不見,盲目對中小企業進行放貸。借款人正是抓住出借人的逐利心里,而將經營風險轉嫁于出借人身上,如果企業通過民間借貸所借的款項很難在到期時償還給出借人,那么投資者就會承擔巨大的風險。
2.相關法律法規的不足
從中國現行立法看關于民間借貸的法律條文僅散見于《民法通則》等法律和司法解釋之中《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1999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1次會議通過,199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但是從目前的情況看,這些法律根本不能解決復雜的民間借貸問題。
第一,從私法的角度看,法律沒有必要限制依據當事人雙方意思自治而產生的民間借貸。但是,由于法律規范之間可能會存在這樣那樣的沖突,所以對于相同的行為可能依據不同的法律進行評價而得到不同的結果《憲法》認可運用自有資金放貸是市場主體的合法財產權利,同時民間借貸行為也符合《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但是按照《貸款通則》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取締辦法》就有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金融業務活動而遭取締。并且在實踐中,不同的國家機關對于同一案件引用不同的規定,判斷標準不一致,也有可能作出截然相反的處理。參見:張立先《我國民間借貸的法律風險及防范路徑研究》(《金融發展研究》,2009年第1期)。 ,以至于作為依據私法自治產生的民間借貸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否定評價。
第二,從公法的角度看,民間借貸被認定為非法其標準是模糊不清的,很難從已有法律的層面上清楚地認定其為非法行為或者為合法行為?,F行法律對于“什么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什么是合法的民間借貸”,沒有作出明確的界定[5]。正是因為法律對民間借貸態度的不明確性,導致在實踐中很難正確把握到底何者為正當合法的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借貸因此而存在法律制度方面的風險。
3.金融監管不健全
國務院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規定民間借貸的監管主體是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主,地方政府為輔。后來于2003年實施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又規定由銀監會負責履行對民間借貸的監督管理職責參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4條規定。 。這就導致了央行與銀監會在對民間金融組織進行監管的過程中產生沖突,監管主體職責范圍不明晰,進而出現各個監管主體在履行職責中互相推諉亦或是爭相監管的局面。
另外,中國金融監管制度起步晚,而民間借貸處于正規的金融機構之外,相關金融監管機構憑借現有的監管手段,難以獲得有關民間借貸真實有效的信息。為了維護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只能以事后加強管理的方法來達到監管目的[6]。政府對民間借貸的嚴格管制使得民間借貸不僅得不到健康的發展,而且還受到極大地抑制,名不正言不順,進而可能滋生民間借貸畸形。
三、民間借貸風險的法律規制
民間借貸是一把雙刃劍,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在對待民間借貸的問題上,不能一味地持反對態度抑制其發展,應該進行合理地引導,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規范化發展。鑒于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修改、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
由于上述民間借貸產生的風險,因此修改、制定相關的法律,加強民間借貸的制度性建設,對于民間借貸具有重要的意義。
1.準確合理地界定中國的民間借貸
合理地界定民間借貸對其規范化發展意義重大。因此,如何給民間借貸一個科學合理的定位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中國應當吸取國外先進的立法經驗,制定規范民間借貸的基本法律,使民間借貸走出“灰暗地帶”,如制定《放貸人條例》,規定作為放貸人應當具備的條件[7]。以《放貸人條例》來保護資金所有者放貸的權利,尊重投資者對其財富使用的權利,確保民間借貸的合法地位,發揮民間借貸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特別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創新的作用。
其次,修改《刑法》條文中有關金融犯罪的條款,正確區分合法的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不同之處。中國《刑法》對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并未規定其具體的構成要件,并且對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概念也未作明確的界定,因此在實踐中,往往將民間借貸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予以認定,這將抑制其發展甚至會使民間借貸畸形發展,使法律欠缺了其應有的可預測性。完善《刑法》關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條款勢在必行。另外,《刑法》第179條規定的擅自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罪與《證券法》也不一致?!缎谭ā芬幎ㄎ唇浿鞴懿块T批準,擅自發行股票、公司債券,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犯罪。而《證券法》規定公開發行的證券經過有關部門核準即可而并非批準。因此,要區分不同的情形對擅自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的行為進行規范,對于公開發行的,規定其必須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核準;對非公開發行的行為,由于不涉及不特定人的公共利益,不應當一概地采用刑事責任進行規制,這也與 2005 年修訂的《證券法》第10條《證券法》第 10 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1)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2)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規定相協調。
最后,法律也應當明確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罪的區別。明確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判斷標準,正當地區分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行為對于減少犯罪,保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范社會主義管理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
2.確立借貸雙方的資格
相關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如《合同法》已經明確認可私人之間、企業或其他組織和私人之間的借貸,但是法律仍然禁止企業間的借貸行為。在法律上,企業具有獨立的人格,尊重其自由運用財產的權利和尊重自然人自由運用其財產的權利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因此,筆者認為,應當在《貸款人條例》上賦予企業間自由融資通融的權利。為了防范企業之間借貸帶來的風險,可以要求企業之間的借貸以信托的方式進行,并可授權國務院制定相關的行政法規[8]。
3.實行市場化利率
近年來,民間借貸利率居高不下。盡管如此,筆者認為民間借貸合法與否也不應當以利率的高或者低作為判斷標準,而應當在民間借貸中貫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則即民間借貸利率以當事人的自主約定為主。筆者認為,民間借貸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而產生的,所以應盡快創造條件取消對民間借貸利率的上限控制,實現利率市場化。但所謂的利率市場化也不是說民間借貸的利率沒有限制地高,國家對利率放開管制后,會呈現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利率標準,并且利率標準隨著經濟的發展上下波動,因此不會出現太大的反差。但是民間高利借貸首先是一種金融服務,有可能帶來一些負面社會后果,所以應當在實行市場化利率的同時,加快制定一系列的社會政策機制和法律機制作為市場化利率的配套措施。
4.規范借款合同及民間擔保
通過《合同法》第210條規定可知,民間借貸合同屬于實踐性合同,書面形式并非其唯一的表現形式,因此一旦借貸雙方發生糾紛,不但雙方舉證困難,而且法院也將無法查明事實,從而不利于保護借貸雙方的利益,無法實現借貸所要達到的目的。為了防止糾紛的發生,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應當用法律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作出合理的干涉,規定借貸雙方須簽訂書面協議,以便發生糾紛時有據可查。
對于民間借貸的擔保,在吸收借鑒外國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現階段的國情,制定專門的規范民間融資的擔保法規,規范擔保行為,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的法律體系,規范民間借貸的擔保業務,降低擔保風險。
(二)完善法律監管
民間借貸的有序健康發展離不開國家相關部門的監督。為保證民間借貸活動的穩健進行,需要對其資金運轉進行必要的監管。監管主體上,應由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共同行使對民間借貸的監督權。監管手段上,改進和完善監管手段,健全內部審計監督機制,聘任具備相關金融知識的專家,設立危機評估機構,配合監管主體,監測民間借貸引發的各種風險,并以此來研究應對風險的各項措施。建立市場化的民間借貸機構的退出機制,制定退出標準,完善退出審批程序,進而加強民間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以此使普通的借款人也能夠了解民間金融機構存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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