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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3-25 15: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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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建筑施工企業是指承接房屋、土木、橋梁、鐵路、公路等工程建設的企業,其特點是建設工程周期長、資金量龐大、資金流出快流入慢等,這些特點往往導致企業面臨巨大的資金壓力。所得稅是占比比較大的成本,企業需要找到合理的減稅增效的方式減少成本,減輕企業的資金壓力。納稅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對納稅主體的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等進行合理規劃。納稅籌劃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利用法律的漏洞和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籌劃,使不違法的條件下使企業所需繳納的所得稅得到減免,其目的是降低企業稅收的負擔。合理的所得稅納稅籌劃可以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通過納稅籌劃,企業可以延期繳納稅費,保證企業資金流動的靈活性,也可以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能力和理財能力,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二、建筑施工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建筑施工企業的收入確認以收到的錢為依據的,在新會計準則規定中,收入確認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個是所有權已經轉移或者各事項已經全部完成,二是收到的全部資金都已經確定。但是在實際中,因為建筑施工的特性,收入的確定往往被滯后,造成企業的收入確定不真實或不準確,甚至有一些企業為了達到業績,按照自己的需要進行確認而不是根據實際確認。所以,建筑施工企業在所得稅的籌劃中存在收入確認不合理的現象。在稅法規定中,企業所得稅可以按照實際的利潤總額計算,對有困難的企業,可以依據上一年的數據,按月或者季度進行或者由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可行性辦法進行預繳。但是很多企業的財務人員為了圖方便,簡單地對按照實際利潤總額進行預算,不考慮企業的整體狀況,導致了預繳制度得不到充分利用。此外,建筑施工企業在所得稅籌劃中,還存在固定資產累計折舊不合理、存貨計價方式不合理等問題,這些問題都直接導致了所得稅籌劃的不合理,無形中給企業加重了成本負擔。
三、建筑施工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與減稅增效
(一)避稅原則
企業避稅一定要合法,遵循合法的原則才能保障企業的利益,保障企業的長久發展。企業避稅還要保證其合理性,納稅籌劃會受到國家相關政策的影響,納稅籌劃存在一定的風險性,所以,企業應該根據政策的變化對納稅籌劃進行實時調整以保證籌劃的合理性,使企業達到收支平衡,合理的納稅籌劃可以平衡各項節稅的比例,可以給公司帶來利益,反之,不合理的避稅可能使納稅企業走到法律邊緣,觸碰法律底線。我國稅法和相關政策還在不斷完善,企業可以抓住時效性、全局性、謹慎性等三個原則來籌劃納稅,及時了解國家稅法以及相關政策,熟悉是否有優惠政策,把企業的整體以及企業可能面臨的風險都考慮進去,盡可能地規避風險。企業可以根據稅收籌劃對收入的納稅年度進行確定,以有效延遲納稅期限,減輕企業納稅負擔,但要注意千萬不能跨越法律的邊緣。
(二)避稅籌劃
1、對施工企業固定資產進行籌劃固定資產在企業的總資產中占了很大的比例,所以對固定資產進行籌劃也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工作中的重點。折舊方式是固定資產籌劃的主要方式之一,加速折舊法、產量法、年限平均法又是主要的折舊方式,不同的折舊方式分攤到各期的資產成本也不同。2、對企業的收入進行合理地籌劃建筑施工的收入確定既然是以收入數據為依據的,那企業可以從收入入手,可以根據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進度對收入進行分期確認,如此一來企業便可分期進行稅務繳納甚至可以延期繳納。另外,企業可以通過國債等方式增加收入,這部分收入屬于免稅收入。另外,企業應設置合理的會計科目,財務人員,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范圍對會計科目進行設置[3]??茖W、合理的會計科目設置可以給企業帶來便利,避免收入和支出的失衡,減輕企業的負擔。3、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的所得稅,國家一般會有扣除項目以及抵減等減收稅費的政策,建筑施工企可以抓住這一點進行籌劃,比如,企業可以設立分公司來減輕稅收負擔利用分公司在創立初期的虧損來抵減總公司的利潤總額。企業還可以積極建立高新技術等可享受財政補貼的創新性企業。施工企業充分利用國家稅收的優惠政策,就可以減免一部分稅費。
關鍵詞:建筑安裝;稅務籌劃;實務
稅務籌劃作為現代企業的重要財務管理活動,在建筑安裝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建筑安裝企業管理活動的核心是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通過籌資、資金管理等活動來提高企業財務運行的質量和效率,進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稅務籌劃是一門集稅收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一體的綜合學科,它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管在某些場合與政府政策有些不一致,但其是在法的合理性上對建筑安裝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財務活動進行科學性的籌劃,以讓企業盡量少交稅,減輕企業稅負,為企業節約資金,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本文主要立足于建筑安裝企業的稅務環境,通過多視角挖掘建筑安裝企業各財務活動過程中的稅務籌劃空間及關注點,旨在為建筑安裝企業提供有效、具有實踐意義的稅務籌劃思路。
一、企業稅務籌劃的內涵
稅務籌劃是指在不違法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在納稅之前,企業為減輕稅負,實現企業財務目標而進行的對一系列財務活動的謀劃和安排。根據相關學者對稅務籌劃的劃分,稅務籌劃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將收入從一種形式轉換為另一種形式;將收入從一個口袋轉入另一個口袋;將收入從一個納稅期間轉移到另一個納稅期間。而對于上述三種類型的稅務籌劃,最終歸結于稅務籌劃基本方法在具體形式下的運用,而在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稅務優惠籌劃,即利用國家相關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操作,這種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納稅人節約成本,同時也對國家有利,具有零風險的特點。二是稅務彈性籌劃,稅務籌劃的基本便是利用稅率的彈性和征收征管執法中的彈性,具體可在稅率、稅額幅度、優惠幅度等上進行操作。三是臨界點籌劃,我國企業普遍利用相關臨界點,如稅率分級、優惠分等進行稅務籌劃,如稅率跳躍臨界點規避籌劃。
建筑安裝企業主要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和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其基本任務是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類任務,按照合同規定,按時按量的提供建筑物或者相關設施,并獲取應有的利潤。建筑安裝企業的經營特點主要包括:施工周期長,項目多,工程設計收入與施工收入經常捆綁在一起。實際業務中,建筑安裝企業主要會涉及到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務問題,建筑安裝企業應在綜合考慮自身行業特點的基礎上,積極進行財務管理活動等方面的稅務籌劃,以最大限度節稅增收,實現企業資金最佳分配原則,全面提高企業整體經濟效益。
二、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的必要性
首先,稅務籌劃有助于降低建筑安裝企業的稅負。建筑施工企業作為房地產業的一個重要市場主體,追求自身經濟利潤最大化是其最終目標,即實現企業總收入與總成本差額的最大化,這也就必然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將減輕稅負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目標。建筑安裝企業主要從事土木工程、機電安裝等施工生產的企業,其工作內容可分為建筑、安裝、修繕和裝飾等任務,在這一系列的過程中,建筑安裝企業需要承擔較大的稅負,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城市建設維護稅等等,在當前嚴格的宏觀調控措施下,建筑安裝企業通過科學、合理、合法的稅務籌劃,有助于通過合理選擇納稅時間或適用的稅率幫助企業降低稅負,提高資金利用率,進而提高企業的獲利能力和投資回報率。
其次,改善企業財務管理,提高會計核算質量。建筑安裝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涉及范圍較廣,通過合理的稅務籌劃有利于整個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合法、合理,有利于其做出正確的經營決策,同時有利于改善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提高企業納稅意識和財務管理水平,即稅務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企業稅負,改善企業資金流,實現企業財務戰略管理目標。另外,建筑安裝企業為實現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通常會聘請外部專業人才來對企業的財會活動進行合理的規范,對當前管理過于分散的建筑安裝企業來說,有助于提高企業整體會計核算質量,有利于建筑安裝企業加強自身財務核算管理活動。
再次,有助于增強建筑安裝企業合法納稅意識,增強稅收零風險。稅務籌劃與偷稅、漏稅存在本質的區別,偷稅、漏稅是在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為企業節約經營成本,而稅務籌劃是利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行業政策來為企業減輕稅負,進而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合理合法的稅務籌劃是建筑安裝企業實現稅收零風險的基礎,一方面有助于增強建筑安裝企業合法納稅意識,另一方面則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名譽和商譽,為企業樹立優秀的形象,創立自己的品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的可行性
首先,當前稅務籌劃的法制環境良好。完善的稅收政策有利于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開展。對建筑安裝行業來說,不同地區和不同的施工項目,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等均有不同的規定,總體來看,建筑安裝行業的相關稅收環境已日趨完善。一方面完善的稅收環境有效遏制了企業的偷稅、漏稅行為,另一方面隨著建筑安裝業各種稅種的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的明確,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對稅率高低的規定來實現經濟導向作用,即稅收法律的詳盡化為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行的契機,使得建筑安裝企業的稅務籌劃變得有章可循,大大降低了企業稅務籌劃活動執行過程中的阻力。
其次,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空間大。由于建筑安裝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具有范圍廣、投資大、周期長等特點,企業具有很多機會通過對自身行為的調整來避開稅收方面的限制,達到國家鼓勵的標準。一方面,建筑安裝企業可以利用周期長的特點,分析不同的稅務籌劃效果,合理分配自身資金,選擇最好的稅務籌劃方案,或是利用自身業務范圍涉及廣,經營活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等特點,可以利用不同地區的稅收差異,做好稅務籌劃安排,或是利用行業內清晰的政策導向,對自身業務活動做適當調整,以減輕企業稅負;另一方面,建筑安裝企業可以利用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之間的差異,選擇最佳的稅務籌劃方案,節約企業稅收成本。
三、建筑安裝企業稅務籌劃實務
(一)營業稅納稅籌劃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建設方提供的材料需計入營業稅征收范圍,而建設方提供設備則應剔除在建筑安裝企業的征稅范圍外。以A公司為例,A公司能夠自產設備,因此自產的工程用設備繳納增值稅后,無需繳納安裝工程的營業稅費,這樣籌劃時避免了設備產值的重復納稅,同時由于A公司具備自產貨物能力,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調整貨物與勞務的價款,更能進一步減輕稅負。例如A公司獲得一份設備安裝合同,總價為1200萬元,其中設備價值為800萬元,安裝價格為400萬元,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我公司應繳納增值稅=[800/(1+17%)×17%]=116.24萬元,應繳納營業稅=400×3%=12萬元,合計增值稅與營業稅總額=116.24+12=128.24萬元。如果不是自產設備用于安裝,則應繳納增值稅=[800/(1+17%)×17%]=116.24萬元,應繳納營業稅=1200×3%=36萬元,合計增值稅與營業稅總額=116.24+36=152.24萬元。第一種情況相對于第二種情況所減少的營業稅金額應為自產設備價值不用重復繳納營業稅部分,800*3%=24萬元,即第一種情況比第二種情況節省營業稅24萬元。同時,對于設備不是自產的情況,建筑安裝企業的稅務籌劃通常分為兩種:一是成立設備銷售公司,通過銷售公司將設備等賣給對方,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提供安裝服務,同時繳納營業稅,這種情況下稅務籌劃的具體做法與有自產設備的籌劃一樣,但如果自購設備進行安裝,這樣既抵扣不了進項稅,同時也需要征收設備安裝稅。二是讓對方自購設備,企業只負責提供安裝服務,這樣企業只需繳納營業稅,就不需要再繳納設備部分的營業稅了。
(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由于建筑安裝企業存在經營范圍廣的特點,在實際操作中,建筑安裝企業普遍存在對于已代征的企業所得稅是否納入計稅,以及稅企爭議和地方稅源的爭奪等問題,建筑安裝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和營業稅納稅地點的不一致給企業的稅收繳納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外市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無法及時掌握納稅人的企業基本信息以及所得稅繳納情況,這便為外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了種種就地代征或預征企業所得稅的理由。因此,建筑安裝企業在營業稅納稅地點所在地外的地方施工時,應向其主管主管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證明》,并請稅局出具經營管理所得由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征收所得稅相關證明?;虬磭惡痆2010]156號文件,預征0.2%企業所得稅,做好與項目地地方稅務局的溝通,避免了重復計算企業所得稅。
(三)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
建筑安裝企業具有施工周期長的特點,且受季節影響較大,其職工的工資發放與一般單位不一樣,比如有的單位淡季往往只是發放生活補貼而不發放工資,即建筑安裝企業員工的淡季的職工薪酬并未達到法定的稅收扣除標準。同時,隨著工程的竣工,員工績效獎金就會被納入當月工資,總體來看,員工工資在不同的季度里失衡現象比較大。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年終獎金可采用月獎按比例控制發放的方法,此時的節稅效果最佳,這是因為一方面將部分獎金每月作為月獎發放可以降低年終獎適用稅率,且比全年一次性發放更能降低企業稅負,另一方面,部分獎金作為月獎發放可以平衡職工工資,避免獎金多發的季度里增加職工的個人所得稅或是在淡季企業員工只能拿生活補貼的窘境,實現企業和員工的雙贏。
總之,科學的稅務籌劃,對于降低企業的財稅風險,提高建筑安裝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乃至促進整個建筑安裝業的發展都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稅務籌劃方案更具科學性、規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為現代建筑安裝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參考文獻:
1.張劍.建筑安裝企業涉稅風險探討[J].企業研究,2012(4).
關鍵詞:建筑企業;稅務籌劃;財務管理;淺析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稅收籌劃的概念及意義
1.1 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務籌劃是指在不違法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在納稅之前,企業為減輕稅負,實現企業財務目標而進行的對一系列財務活動的謀劃和安排。根據相關學者對稅務籌劃的劃分,稅務籌劃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將收入從一種形式轉換為另一種形式;將收入從一個口袋轉入另一個口袋;將收入從一個納稅期間轉移到另一個納稅期間。而對于上述三種類型的稅務籌劃,最終歸結于稅務籌劃基本方法在具體形式下的運用,而在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稅務優惠籌劃,即利用國家相關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操作,這種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納稅人節約成本,同時也對國家有利,具有零風險的特點。二是稅務彈性籌劃,稅務籌劃的基本便是利用稅率的彈性和征收征管執法中的彈性,具體可在稅率、稅額幅度、優惠幅度等上進行操作。三是臨界點籌劃,我國企業普遍利用相關臨界點,如稅率分級、優惠分等進行稅務籌劃,如稅率跳躍臨界點規避籌劃。
建筑企業主要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和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其基本任務是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類任務,按照合同規定,按時按量的提供建筑物或者相關設施,并獲取應有的利潤。建筑企業的經營特點主要包括:施工周期長,項目多,工程設計收入與施工收入經常捆綁在一起。實際業務中,建筑企業主要會涉及到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務問題,建筑企業應在綜合考慮自身行業特點的基礎上,積極進行財務管理活動等方面的稅務籌劃,以最大限度節稅增收,實現企業資金最佳分配原則,全面提高企業整體經濟效益。
1.2 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
1.2.1合法性
稅收籌劃是合法的,是符合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導向的,措施是科學的,必須在此前提下對經營、投資、理財精心安排,才能達到節稅目的。稅收籌劃體現了國家的產業政策和地區政策,是國家所倡導的,予以支持的;而偷逃稅則是利用非法手段,欺詐地逃避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的行為。是國家堅決予以打擊和嚴懲的。
1.2.2事前籌劃性
稅收籌劃是通過避免應稅行為的發生或事前以輕稅行為來代替重稅行為,以達到減少稅款支出或綜合凈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具有前瞻性。在現實經濟中它表現為對納稅義務滯后性的把握,因為企業只能在交易行為發生之后才能承擔納稅義務,比如增值稅、所得稅等。
1.2.3最大限度地減輕稅收負擔
通常有三種方式: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低企業納稅義務;將高納稅義務轉化為低納稅義務,充分區分稅率選擇不同的利害;遞延納稅期,獲取國家的“無息貸款”。
1.2.4使得企業取得節稅利益
同時進一步增強其納稅意識,有助于抑制偷稅和避稅,具有“雙贏性”。
2 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的可行性
2.1 當前稅務籌劃的法制環境良好。完善的稅收政策有利于建筑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開展。對建筑安裝行業來說,不同地區和不同的施工項目,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等均有不同的規定,總體來看,建筑安裝行業的相關稅收環境已日趨完善。一方面完善的稅收環境有效遏制了企業的偷稅、漏稅行為,另一方面隨著建筑安裝業各種稅種的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的明確,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對稅率高低的規定來實現經濟導向作用,即稅收法律的詳盡化為建筑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行的契機,使得建筑企業的稅務籌劃變得有章可循,大大降低了企業稅務籌劃活動執行過程中的阻力。
2.2 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空間大。由于建筑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具有范圍廣、投資大、周期長等特點,企業具有很多機會通過對自身行為的調整來避開稅收方面的限制,達到國家鼓勵的標準。一方面,建筑企業可以利用周期長的特點,分析不同的稅務籌劃效果,合理分配自身資金,選擇最好的稅務籌劃方案,或是利用自身業務范圍涉及廣,經營活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等特點,可以利用不同地區的稅收差異,做好稅務籌劃安排,或是利用行業內清晰的政策導向,對自身業務活動做適當調整,以減輕企業稅負;另一方面,建筑企業可以利用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之間的差異,選擇最佳的稅務籌劃方案,節約企業稅收成本。
3 稅務籌劃工作
3.1 營業稅納稅籌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文件規定,總包方不再是分包方建筑業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總包方和分包方應分別自行于勞務發生地申報繳納稅款,但總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申報納稅。 建筑工程實行總分包的,總包方可扣除分包款后以差額為營業額繳納建筑業營業稅。根據這項條例,項目施工可以進行差額納稅,以甲公司為例:甲公司為總包方,承包一項1000萬的工程,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分包合同,將其分項工程300萬分包給乙公司,若不按差額納稅,甲公司應繳納營業稅:10000000*3%=300000元,如進行差額納稅,乙公司先繳納營業稅3000000*3%=90000元,然后甲公司可以拿這90000元的完稅憑證抵扣自己的營業稅,實際申報時繳納營業稅(10000000-3000000)*3%=210000,甲公司實際節約營業稅90000元。
3.2 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由于建筑企業存在經營范圍廣的特點,在實際操作中,建筑企業普遍存在對于已代征的企業所得稅是否納入計稅,以及稅企爭議和地方稅源的爭奪等問題,建筑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和營業稅納稅地點的不一致給企業的稅收繳納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外市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無法及時掌握納稅人的企業基本信息以及所得稅繳納情況,這便為外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了種種就地代征或預征企業所得稅的理由。因此,建筑企業在營業稅納稅地點所在地外的地方施工時,應向其主管主管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證明》,并請稅局出具經營管理所得由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征收所得稅相關證明。或按國稅函[2010]156號文件,預征0.2%企業所得稅,做好與項目地地方稅務局的溝通,避免了重復計算企業所得稅。
3.3 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
建筑企業具有施工周期長的特點,且受季節影響較大,其職工的工資發放與一般單位不一樣,比如有的單位淡季往往只是發放生活補貼而不發放工資,即建筑企業員工的淡季的職工薪酬并未達到法定的稅收扣除標準。同時,隨著工程的竣工,員工績效獎金就會被納入當月工資,總體來看,員工工資在不同的季度里失衡現象比較大。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年終獎金可采用月獎按比例控制發放的方法,此時的節稅效果最佳,這是因為一方面將部分獎金每月作為月獎發放可以降低年終獎適用稅率,且比全年一次性發放更能降低企業稅負,另一方面,部分獎金作為月獎發放可以平衡職工工資,避免獎金多發的季度里增加職工的個人所得稅或是在淡季企業員工只能拿生活補貼的窘境,實現企業和員工的雙贏。
科學的稅務籌劃,對于降低企業的財稅風險,提高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乃至促進整個建筑安裝業的發展都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稅務籌劃方案更具科學性、規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為現代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參考文獻:
關鍵詞:房地產開發 企業內部 納稅籌劃 實踐
納稅籌劃最早是在英國被提出的,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理降低稅收負擔和稅收風險的一種經濟行為,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在既定的稅制框架內,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戰略模式、經營活動、投資行為等理財涉稅事項進行事先規劃和安排,以達到節稅、遞延納稅或降低納稅風險為目標的一系列籌劃活動。隨著國內市場經濟不斷發展規范化與法制化,公民依法納稅的意識逐步提高,納稅籌劃概念也逐漸被大家認識與關注,因為納稅籌劃關系到其自身經濟利益。國內房地產行業的不斷發展,同時也受到了國家相關宏觀政策的調控影響,其涉及的稅種較多,金額較大。下文將就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內水籌劃展開簡單討論。
一、納稅籌劃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必要性
(一)隨著金融危機的發展,開始影響我國的實體經濟,尤其是房地產等資金密集型行業,同時國家加大了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力度,并且銀行也開始對房地產行業的貸款進行控制,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降低成本就成為各個房地產企業比較關心的問題,合理的稅務籌劃可以降低企業成本和提高企業競爭力。同時由于近年來房地產行業內的投資增長較快,企業之間的競爭壓力也在不斷加劇,導致了行業內的利潤呈現出逐步下跌的情況。這種現狀為納稅籌劃空間的提高有著重要的影響。
(二)房地產開發的成本主要包括土地費用、工程施工成本、基礎設施以及公共的配套設施費用等等。通常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費也被看作是房地產開發的成本之一,且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正常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占了房地產開發成本中的很大比例。所以,稅費對于房地產開發商與投資商的經濟利益有著重要的影響。而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可以避免納稅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濟收益帶來一些嚴重影響,正在受到開發商與投資商的高度關注。
(三)房地產行業內所涉及的稅種較多。近幾年來我國房地產行業迅猛發展,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之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也成為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我國現行的稅法體系由各單行稅法構成。其中,實體稅法是現行稅法體系的組成部分,目前的實體稅法由22個稅種構成,在這22個稅種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契稅和印花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個人所得稅等11個,占到了我國稅種的50%。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實踐的基本方法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方法很多,比如說免稅法、減稅法、扣除法等等。以下是最為常見的幾種:
(一)采用扣除法
扣除法的適用范圍較廣,按照稅法上的相關標準,幾乎所有納稅人都可以采用這個方法。扣除法由于稅法中相應的扣除規定復雜,因此這個籌劃技術比較復雜。這種方法主要是通過增加納稅的扣除額來直接減少應繳的稅款,還可以是調整各個應稅期的扣除額分布來節減稅額的。通過這個籌劃方法不僅可以減少應稅基數絕對額,同時還可以增加本期可扣除金額,已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運用扣除法主要是從土地增值稅中的扣除項目金額,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清算。除另有規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及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稅金,須提供合法有效憑證;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的,不予扣除。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的憑證或資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實的,地方稅務機關可參照當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建安造價定額資料,結合房屋結構、用途、區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項開發成本的單位面積金額標準,并據以計算扣除。具體核定方法由省稅務機關確定。
(二)采用延期納稅法
延期那稅法的適用范圍也比較廣泛,全國很多企業在使用這個納稅籌劃方法。延期納稅法主要將納稅人的納稅時間延期從而從中得到一定收益的一種納稅籌劃方法。這個方法并沒有減少應繳稅款,而是通過延緩納稅時間,從中取得資金時間運用價值。這個方法的影響因素很多,計算很復雜,要綜合考慮當期以及后期的納稅所得。
房地產企業可以運用這個方法,獲得貨幣的時間價值,這樣稅費變成了從政府獲得的免息資金。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運用這個資金為企業生產運營服務,從而獲得一定收益。
(三)采用稅率差異法
稅率差異法主要是指利用稅率的差異從而直接減少稅收的一種方法。由于實行比例稅率的稅種往往有多個比例稅率,通過納稅籌劃的方法,可以找到最佳的稅負點,這對于實行累進稅率的部分稅種,就能夠通過這個方法來減少稅負。這個方法盡管計算較為復雜,但是稅率差異存在很普遍,所以適用較廣。
三、國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納稅籌劃實踐現狀分析
盡管現階段國內的稅收環境已經逐漸改善,有很多專業的中介機構正在介入到房地產行業的納稅籌劃活動中,但是目前的納稅籌劃實踐活動還有很多不足,其現狀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很多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于納稅籌劃的意識不強
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外資房地產企業相比較內資房地產的開發企業其納稅籌劃意識較強,因為國外的納稅籌劃發展時間較長。其二,民營房地產的開發企業相比較國有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籌劃意識強,因為其中的經濟收益歸屬問題。
(二)國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的稅務業務需要不斷提高
我國的稅務業務還處在初級發展極端。很多企業還沒有將納稅籌劃放到業務范圍內,另外,國內的很多稅務人員專業素質不高,或者理論知識過硬,實踐操作能力較弱,不能順應納稅人的籌劃要求。
(三)國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不斷加強相關稅法宣傳與不斷完善稅收法制建設
我國現階段的稅法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很多法律漏洞,國家每年都會進行相應的調整與補充。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納稅人相關納稅籌劃工作。而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由于近年來國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宏觀調控的力度的加強,在稅收政策方面的補充和調整比較頻繁,企業很難準確的了解到稅法的調整和改動,這種情況下,將會使房地產開發商無法及時的進行相應的納稅統籌工作,也有可能導致開發企業的統籌計劃失效,無法順利進行等。
(四)我國現行稅制存在局限性
通常體現為如下幾點:(1)我國現階段稅收法律制度主要實行以流轉稅之類的間接稅種為重點的復合稅,可房地產開發業涉稅比例占最大是流轉稅里面的營業稅,所以其納稅籌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局限。(2)因為我國現行實施的所得稅跟財產稅整體體系較為簡單,總的稅收體制不夠完善,這就使得我國房地產對企業納稅籌劃的探究局限于客觀現實。
(五)房地產開發業還需進一步改善其稅收征管質量
不足之處體現為如下幾點:(1)我國現行的稅收法規、政策完善得還不夠,與發達國家存在的差距較大。(2)由于稅收征收部分管理人員素質不高,征管意識薄弱,技術能力較差,使得征納關系發生異化,而房地產開發業大部分肯定不會將較多精力花費在納稅籌劃工作上。這樣的話,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納稅籌劃應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發展步伐。
四、結論
國內的房地產行業發展勢頭極其迅猛,促進了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發展,同時納稅籌劃意識也不斷受到房地產開發企業領導層的高度重視。現階段納稅籌劃已經逐步成為大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以及咨詢等專業機構重要的業務之一。由于目前國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納稅籌劃實踐還處在初期發展嘗試階段,因此,納稅籌劃活動還是通過注冊稅務師或會計師等開展的。
參考文獻:
[1] 王愛英,肖梅崚,童曉茜. 談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籌劃研究現狀[J]. 華章, 2009,(13)
[2] 王愛英. 論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籌劃技巧[J]. 現代商貿工業, 2009,(08)
摘要:目標企業的選擇是企業并購的起點,在對目標企業進行選擇時,結合現行的稅收政策進行有效的納稅籌劃,不僅可以降低并購成本,而且對企業并購的后續工作有很大的幫助。本文從并購目標企業所在行業選擇、所在地域選擇、所處經營狀況選擇等方面對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選擇的納稅籌劃進行探討。
關鍵詞:企業并購;所得稅;納稅籌劃;目標企業
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引起了新一輪企業并購的熱潮,2008年至今,國內并購重組迭起,不少企業選擇收購海外品牌。2008年1月1日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正式實施,以及2009年5月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聯合的《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都對企業并購中納稅籌劃的格局有深遠的影響。因此,在新形勢下研究如何做好企業并購中納稅籌劃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價值。目標企業的選擇是企業并購的起點,因此企業如何選擇目標企業作為并購對象,是企業并購要解決的首要問題。在對目標企業進行選擇時,結合現行的稅收政策進行有效的納稅籌劃,不僅可以降低并購成本,而且對企業并購的后續工作有很大的幫助。本文結合現行稅收政策,從并購目標企業所在行業選擇、所在地域選擇、所處經營狀況選擇等方面對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選擇的納稅籌劃進行探討。
1企業并購與納稅籌劃相關理論
企業并購(mergersandacquisitions)是兼并(Mergers)與收購(Acquisitions)的合稱,在西方,兩者慣于聯用為一個專業術語—MergerandAcquisition,可縮寫為“M&A”在我國稱為并購。企業并購通常指一家企業以現金、債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等通過各種手段來取得對另一家或幾家獨立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和全部或部分資產所有權的產權交易行為。
納稅籌劃,即納稅人在既定的稅法和稅制框架內,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前預測和規劃,使企業稅負減輕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各項稅收法規逐步趨于完善。納稅人往往面臨納稅方案的選擇,不同的方案稅負輕重程度不同,而稅收負擔的輕重往往關系到納稅人實得利益的多寡。節稅是激發并購產生的一個重要動因,而稅收籌劃又是企業并購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對于在并購決策中達到預期目標起著重要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并購中的稅收籌劃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2企業并購中對目標企業選擇的納稅籌劃研究
2.1目標企業所在行業選擇的納稅籌劃根據目標企業所處行業不同可分為橫向并購、縱向并購和混合并購。橫向并購可以達到消除競爭、擴大市場份額、增加壟斷實力、形成規模效應的目標,但從稅收角度看,由于并購后企業的經營行業不變,橫向并購一般不改變并購企業的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的多少??v向并購是指企業若選擇與企業的供應廠商或客戶等上下游企業合并,以達到加強各生產環節的配合進行協作化生產的目的。對并購企業來說,由于原來向供應商購貨或向客戶銷貨變成企業內部購銷行為,其增值稅納稅環節減少。另外由于目標企業的產品與并購企業的產品不同,縱向并購還可能會改變其納稅主體屬性,改變其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并購企業若選擇與自己沒有任何聯系的行業中的企業作為目標企業,則是混合合并。這種并購將視目標企業所在行業的情況,對并購企業的納稅主體屬性、納稅稅種、納稅環節產生影響。
新企業所得稅法的重大變化之一就是重視行業優惠,實施條例對行業優惠的范圍等做了進一步明確:①明確了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征和減半征收的具體范圍。②明確了企業從事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電力、水利等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③明確了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④明確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以及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等[1]。所以,企業在選擇并購的目標企業,應充分重視行業優惠因素,在最大范圍內選擇并購這種類型的企業可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
例1:A公司的核心產品為某品牌中藥洗發水,現有機會合并從事中藥種植的B企業或從事香料作物種植的C企業,假設兩家企業資產、負債情況相當,平均每年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均為600萬元,A企業現有財力只能合并其中的一家,請問合并哪家更為合適?
分析:由題意,B、C兩家企業的合并成本相當。且B、C兩家企業均為A企業的上游企業,合并行為均屬于縱向并購,可達到減少增值稅納稅環節的目的。另外根據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事中藥材種植免征企業所得稅;企業從事花卉、茶及其它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所以,若兼并B企業每年享受所得稅優惠為:600×25%=150萬元,若兼并C企業每年享受所得稅優惠為:600×25%×50%=75萬元。顯然合并B企業更有利。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5]36號)的規定,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興辦的經濟實體(以下除外: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商貿企業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企業),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①安置原企業富余人員30%以上的;②利用原企業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或關閉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③獨立核算、產權清晰并逐步實行產權主體多元化。所以,根據以上法規規定,企業可以選擇并購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出的企業,安置該企業的富余人員和接受資產,就可以享受到免除3年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2.2目標企業所在地區選擇的納稅籌劃稅收優惠政策在地區之間的差異,決定了在并購不同地區相同性質和經營狀況的目標企業時,可獲得不同的收益。新企業所得稅法雖然相對淡化了地區性優惠,但突出了對西部大開發和民族自治地區的稅收優惠。國家對西部地區和民族自治地區的優惠政策有: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在西部地區新辦的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上述項目收人占企業總收人70%以上的,自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民族自治地方的內資企業可以定期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等[2]。由于存在地區之間的差異,并購企業可選擇在這些特殊地區的企業作為并購對象,從而降低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使并購后的納稅主體能夠享受到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稅收收益。
2.3目標企業經營狀況選擇的納稅籌劃企業并購時如果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能承繼目標企業經營的虧損,將目標企業經營中符合彌補年限的虧損合并到并購后的企業,通過盈利與虧損的相互抵消,可以達到節約所得稅的目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5月8日新的《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以下簡稱《通知》)中重新規定了新時期對于企業并購中相關虧損企業所得稅事項的處理。根據規定企業重組的稅務處理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特殊性稅務處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稅政策。若企業合并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規定,并且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合并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并,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①合并企業接受被合并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合并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②被合并企業合并前的相關所得稅事項由合并企業承繼。③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④被合并企業股東取得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確定。[3]
例2:長江(集團)股份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來持續盈利,股價穩中有升,預計未來兩年內盈利率將持續增加。2009年6月為了擴大經營,長江公司決定合并同行業的向東公司,合并后不改變向東公司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假設向東公司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均為1000萬元(其中實收資本300萬元、資本公積200萬元、盈余公積500萬元)。向東公司有500萬的虧損尚未彌補,其稅前彌補期限為四年。長江公司管理層通過分析,決定全部用股權支付合并款項,并同時向向東公司股東約定合并后的12個月內不轉讓所取得的股權。(假設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為4%)
分析:長江公司的合并符合企業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規定,根據《通知》規定,可由長江公司彌補的虧損限額為1000×4%=400萬元,由此長江公司可節省所得稅400×25%=100萬元。對于向東公司的股東來說,由于長江公司發展勢頭良好,預計在12個月后出售股權不會造成損失,而且可以延緩納稅。
1稅收籌劃的意義及特點
1.1稅收籌劃的意義
筆者認為稅收籌劃的意義在于企業或者股份制企業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通過對自身經濟活動的行為中所創造的利潤所需要繳納的稅額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一切合法的減少納稅額。從而將企業的利潤實現最大,成本降到最低。
1.2稅收籌劃的特點
第一,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企業的稅收籌劃必須以合法性為前提,企業作為納稅人,應當依照國家的相關法律在選擇納稅方案時做出最有利于自身發展的選擇。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具有服從配合國家稅法的意義。
第二,稅收籌劃具有事前籌劃性。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設計和安排時需要進行稅收籌劃。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由于特定經濟事項的發生使企業負有納稅義務,比如產品勞務銷售,貨物運輸后需繳納增值稅等,這便說明納稅義務的發生具有滯后性。但是稅收籌劃卻不同,他可以事先進行籌劃,這樣可以避免在實際經濟利益發生后所需繳納不必要的多余稅款。
第三,稅收籌劃具有明確的目的性。企業采取稅收籌劃目的是為了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一般情況下,通過兩種方式來實現:第一種是稅負最低,即企業在選擇納稅方案時選擇稅收負擔最低的策略;第二種是延緩納稅的時間,即當企業所選擇的方案在繳納的稅款基本相同的情況下,盡可能晚的去繳納稅款。
2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及涉及的稅種
2.1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第一,房地產企業稅收比例高。我國目前的稅收體系中,房地產企業需要繳納的稅款種類比較多且復雜,在短時間內,納稅人要想促使我國的稅收體制發生改變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企業要想減輕自己的經濟負擔,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避稅,減少稅收成本,進行稅收籌劃。這樣才能使房地產企業在不斷變化與競爭的市場大環境中求得生存。
第二,房地產企業競爭壓力大。因為房地產業在我國的起步比較晚,發展還不充分,這就導致了企業的稅收政策在選擇上具有局限性,但是因為體制上的不完善,企業在稅收籌劃措施的實施上也提供了一定的發揮空間,所以如果企業在實施稅收政策時能夠合理地利用這些空間,企業整體的稅收籌劃水平就會獲得很大程度的提高。
第三,我國稅收環境不斷改善。隨著稅收體制在我國的逐步發展,我國正走向一個嶄新的稅收環境,從而也促進了企業稅收在減免、緩交時更加合理化與合法化,各種主觀因素對納稅征收的不良影響也逐步降低了,一個健康的納稅環境也為我國目前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提供了良好的發揮空間。
2.2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種
第一,前期準備階段的稅種。房地產企業在前期準備階段的稅收繳納主要以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為主,耕地占用稅的繳納是用來保護耕地,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避免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占用土地資源,減少國家的耕地面積。耕地占用稅實行差別定額稅率,是一種一次性定額征收的稅種。如果房地產開發商將農民的耕地占用,就必須要在土地管理部門對其行為進行批準同意,占用耕地之日起的30日之內繳納耕地占用稅。主要類型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房屋贈予、房屋交換五項內容。由于我國的經濟發展具有不平衡性,結合各個地方的實際情況,我國實行了不同的契稅稅率,一般實行3%~5%的幅度稅率。
第二,房地產開發階段涉及的稅種。房地產企業按照自身營業額的3%進行繳納建筑營業額;在簽訂了實施建設施工合同以后需要繳納合同金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同時還要根據施工所占地域的大小來繳納城鎮土地稅。
第三,房地產銷售階段涉及的稅種。一是營業稅。營業稅是提供應稅勞務,是對無形資產的和銷售稅的轉讓。在營業稅的發展階段主要是指以“建設”稅按照建設單位,在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的營業額,征收范圍包括建筑、安裝、維修、裝飾及其他工程業務。二是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對建筑結構和獲得的單位和個人,在收集房地產價值轉移稅。房地產企業主要以開發土地、建設施工、銷售樓盤作為自己的經濟活動來贏利。土地增值稅的超額累進稅率,不得超過與50%部分扣除項目金額的比值,稅率為30%,速算扣除系數為0。三是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以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稅征收的對象。房地產企業轉讓或出租房地產取得的凈收入,必須納入企業的總利潤和繳納企業所得稅。一般采用25%的比例稅率。
3某房地產公司主要稅種的籌劃方案
3.1營業稅的籌劃
營業稅的關鍵在于營業額。實行稅收籌劃對于營業稅來說不是最優選擇,減少的稅收成本較少。但是營業稅在確定應稅營業額上變化的幅度卻比較大,但是這樣的彈性卻為納稅人的納稅籌劃提供了更大的發揮余地。營業額越大,就越需要通過稅收籌劃來減少營業稅納稅額,因此營業額的稅收籌劃方案還需要根據營業額的大小來制定,其目的最終是為了讓企業的營業稅稅收成本降低,從而給企業增加利潤。
3.1.1避高就低,降低稅負
本項目中,住宅按毛坯房銷售,而商鋪和車庫按裝修后的成品房出售。這里就需要籌劃由房地產企業完成的這部分裝修費用。規劃方法將房子裝修,裝修和設備安裝費單獨的合同,公司簽署了在商店和車庫銷售合同是根據毛坯房的價格計算,5%的營業稅計算,裝飾分公司和客戶房地產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所以房子裝修應繳納3%的營業稅。房地產公司有商店,其占地45920平方米,除此之外還有6000平方米的停車場。原本打算商店在6000元/平方米的平均銷售價格,按照2000元/平方米的均價車庫銷售,裝修費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標準,商鋪,車庫300元標準每平方米。如果根據毛坯房銷售合同的標準組件,應繳納的營業稅如下:
商鋪銷售應繳納營業稅:459205×500×0.05=1262.8萬元
車庫銷售應繳納營業稅:6000×1700×0.05=51萬元
裝修應繳納營業稅:(45920×500+6000×300)×0.03=74.28萬元
這樣籌劃可以節約營業稅1437.6萬元-1388.08萬元=49.52萬元
3.1.2把價外費用剝離出去
該項目在住宅銷售的房地產公司,收集水、電、煤氣安裝費,維修基金設施費。通過業務的合理分離,分離費用規劃方法,同時在住宅銷售的房地產公司,所有收費由物業公司物業管理公司開具發票,收費,這費用是房地產物業出售。根據國家營業稅稅法相關政策,物業管理部門征收了業主們的水、電、暖、氣等相關費用,但是房地產公司并沒有進行對業主們收費,所以不需要繳納營業稅,不屬于法律范圍內。這一項可節約營業稅(300+3000)×480×0.05=7.92萬元,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0.62萬元。
3.2企業所得稅收籌劃
據查閱資料了解,我國在2008年實施了《企業所得稅法》,將企業的年度工資在稅前就扣除,也取消了工資稅,一些工資和福利都會大幅度地減少稅收,這意味著中國房地產企業的工資稅前扣除,這有可能擴展需要展示的更多工資支出。在這些項目的計算中如果把超支的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工資的形式進行結算,那么超支的部分就可以在稅前給予全額扣除。企業在自身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涉及的業務招待費不得超過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是企業的一筆大支出,需要企業進行合理的安排與籌劃,企業在業務招待費方面應給予高度重視,在實際的經營活動中也可以在業務招待費與業務宣傳費的部分內容方面進行相互之間的替換。因此,房地產公司應該對企業的宣傳費、廣告費和招待費進行相應的規劃與控制,雖然不是主要成本支出,但也不能小視。
4結論
從2003年我國把房地產作為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以來,我國房價可謂是一路飆升。然而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一系列現實社會問題也逐漸顯現。為了有效抑制房價迅猛上漲,促進我國房地產市場的走向可持續發展道路,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調控政策,如“國六條”、“新國八條”、“新國五條”等。要想在日趨復雜的背景下求得生存和發展,房地產企業無疑必須降低開發成本。由于房地產企業稅收存在涉稅多、稅負重的特點,可進行籌劃的空間相對比較大,所以通過稅收籌劃來降低成本是房地產企業謀求發展得必然選擇。
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1)房地產企業面臨資金鏈緊縮:當前我國的房地產信貸政策出現緊縮現象,資金回籠變緩,全國各地的房企資金鏈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所以降低開發成本,節約資金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十分重要。
(2)房地產企業經營成本幾乎達到極限:隨著建筑材料的價格上漲、工人工資的上調以及土地轉讓費的提高等經營成本的提高,使得從經營成本入手來降低成本變得難度加大。
(3)房地產企業涉稅多、稅負重: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取得土地開始到最后的銷售,整個過程都會涉及到稅收。而且在整個過程中涉及的稅種多,稅負也相當重。例如土地增值稅的稅率高達30%-60%。但這同時也為納稅籌劃帶來了可操作的空間。
(4)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行性:對于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種,國家都有相應的優惠政策。房地產企業有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可以為企業降低納稅成本,同時還可實現國家宏觀調控,可謂一舉兩得。
三、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因素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需時刻注意環境變化,因為稅收籌劃必然受到各種政策、法律法規等各種環境變化的影響,新會計準則中對我國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產生影響的主要涉及兩點:存貨和投資性房地產。
(1)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對存貨的發出計價方式的規定中不再有后進先出法,只能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而原來的后進先出法在目前我國通貨膨脹的背景下可以抵扣、減免一定的稅收。因此,如果房地產企業不對此采取措施,必然使其負稅加重。另外,房地產企業的經營周期一般都比較長,取消了后進先出法,必將會對企業的當期損益造成影響,進而影響到利潤。
(2)新會計準則中,增加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該準則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概念進行了界定,而且規定了房地產企業如何對資產分類。另外,準則還增加了“公允價值”這種計量模式,對如何確認、計量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若是合理運用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便可為公司減輕稅負。
四、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2000年一直到現在,房地產一直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在國家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房地產企業也獲得了很多利潤。由于房地產投資金額大加之發展迅速,很多企業發展并不成熟,他們往往企圖通過偷漏稅的辦法來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但是2002年我國就開始把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稽查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使得房地產企業面臨著日益復雜的稅收環境。通過偷漏稅的現象不僅存在很大風險,還阻礙了稅收籌劃的進程。
(1)企業稅收籌劃意識不強。我國《憲法》第五十六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蓖瑫r,我國稅法也規定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但是房地產企業由于稅負重、納稅多,其認為通過稅收籌劃減輕負稅的效果不明顯,所以常常通過偷稅漏稅的方式來減稅?;诖?很多企業出現了內外兩套賬的現象,對內的是反映企業真實情況的賬,對外則是用來應付稅務機關的假賬。這種做法無疑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風險,一旦被查處,除了繳納罰款,還會影響企業的信譽,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稅收籌劃反而是一個合理減輕稅負的方式。
(2)企業稅收籌劃組織不健全。企業內部稅收籌劃組織不健全也是房地產稅收籌劃的重要影響因素。由于稅收籌劃具有較強的專業性,他要求工作人員不僅掌握會計知識,還要熟悉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相對繁多復雜的情況下,納稅籌劃工作更是復雜。通過調查當前房地產企業內部組織機構,發現房地產企業很少設置專門的稅務部門,一般都不進行納稅籌劃,即使開展納稅籌劃工作也是由財務部門來完成。如此重要復雜的納稅籌劃工作如果完全依賴與稅務工作不太一致的財務部門來做的話,恐怕難以達到應有的效果。
(3) 企業各部門之間合作困難。企業各部門之間合作困難,阻礙了稅收籌劃的順利進行。房地產企業在建設的整個過程都會涉及到稅收而且建造的過程中有很多部門參與,財務部門并不能控制整個過程。要使得每個部門都積極配合并非易事,從而使得稅收籌劃的工作執行起來會很困難。財務部門除了制定合理的稅收籌劃計劃,還要與各部門之間進行溝通交流,從而使得各個部門的工作能夠在不違背稅收籌劃計劃的前提下執行。然而其他部門由于稅收知識的缺乏和利益的問題,都會使得稅收籌劃工作的進行。
五、 加強我國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舉措
(1) 增強企業稅收籌劃意識。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得背景下,我國有關稅收法律制度也逐漸趨于完善。企業想要通過偷稅漏稅的方式來減輕稅負、降低企業成本已經不再現實。所以,企業要想真正通過節稅降低成本必須進行稅收籌劃。我認為在我國應該出臺相關政策,或者利用媒體的作用鼓勵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工作。也可以通過宣傳一些企業稅收籌劃成功的例子來引起企業的足夠重視,使得他們積極主動的進行稅收籌劃,為企業降低成本,從而促進房地產行業
的可持續發展。 (2) 建立健全的稅收籌劃組織。面對當前房地產行業嚴峻的形式,如果想要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建立健全的組織機構很重要。所以,房地產企業應該設立專門的組織機構進行稅收籌劃。在此,我認為房地產企業可以獨立于財務部門設立稅收籌劃部門,并且配備專業人員負責。這要求該部門職工不僅要有財務知識,還要掌握稅收工作,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以期保證稅收部門的專業度和稅收籌劃工作的成功。
(3) 促進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如果一個好的籌劃計劃得不到順利的實施,其最后也是失敗的。因此,在整個稅收籌劃的過程當中,除了要保證稅收組織的建立和人員的配備外,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協調也相當重要。我認為企業應該在企業內部普及稅收相關知識,讓每個員工意識到稅收籌劃對公司發展的意義,以及清楚各部門具體應該做些什么。另外,制定相[文秘站:]關激勵制度,鼓勵各部門積極配合,以確保工作的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