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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1-09 11:16:3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商品經濟與市場經濟的區別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堅信,市場經濟和商品經濟雖有聯系,但它們二者之間有著質的區別:
市場經濟反映的是社會的經濟本質,它與生產資料私有制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如資本主義經濟就是市場經濟;而商品經濟則是以交換為目的的經濟形式,它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經濟時代,如簡單商品經濟和發達商品經濟,它可以存在于截然不同的經濟制度下,如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如此等等。后來,隨著觀念的轉變和認識的深化,人們逐漸放棄了傳統的觀點,認為市場經濟并不反映社會的本質屬性,資本主義可以搞市場經濟,社會主義同樣也可以搞市場經濟,市場經濟是中國走向繁榮富強的必由之路;而且認識到,市場經濟與商品經濟不同,它是國際通用的經濟學術語。但是,在觀念更新的同時,人們又苦苦地追尋著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之間的某種區別,苦苦追尋著嶄新的市場經濟理論與傳統經濟理論的某種聯系,他們引經據典,留戀著自己過去的某些研究成果。他們在原有理論的基礎__七,提出了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只有到了商品經濟高度發達,高度社會化時才成為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和商品經濟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前者是經濟運行的內容,而后者則是經濟運行形式,即內容和形式的關系,等等。我們的觀點是:
第一,商品經濟就是市場經濟。商品經濟是以交換為目的的經濟,在這里交換的客體是各種各樣的商品,交換的目的或者是為了使用價值以滿換主體的某一方面的需要,或者是為了價值形式本身,即增加了的價值額。在貨幣產生以后,貨幣代表著商品價值,一般等價物,除了在極端落后和封閉的地區進行物物交換(W一W)以外,任何交換都是貨幣為媒介的交換(W一G一W);更重要的是,任何交換都是在市場上進行的。因為,市場不單純是商品交換的場所這一空間概念,市場也是商品交換關系的總和,是聯結商品的買者和賣者,生產者和消費者場來解決,等等,這些都需要由宏觀經濟管理來進行矯正云(l)建立公平的市場環境,制定嚴格的市場競爭規則,這是市場機制得以正常運行的基本經濟前提;(2)政府著力于解決外部不經濟間題,迫使市場參與主體在追求最大限度利潤的同時也照顧到社會利益;(3)確定社會發展廣目標,使經濟長期穩定增長,同時嚴格控制貨幣發行量,有效地運用財政、稅收、利率、信貸等經濟杠桿調節市場經濟活動;(4)搞好國防建設、塞礎教育、生態平衡等,以保證社會穩定,環境優化,以及全民素質的不斷提高;實現社會公平和收入均等化,建立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福利制度。
第二,宏觀管理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要求,也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社會化大生產要求各部門、各行業、各地區以及再生產各環節經常保持平衡,而單純地依靠市場的作用是無法做到的;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也要求加強宏觀管理,這是因為,社會主義經濟的主導成分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它在現階段主要采取國家所有制形式。這里的“國家”,實際上指的是政府(包括各級地方政府),這樣國家所有制實際上就變成了政府所有制.由此,這時的政府就具有了雙重的身份:一方面,它是經濟調控和宏觀經濟管理的主體;另一方面,它又是經濟活動的主體,直接參與市場經濟活動.這就決定社會主義國家的宏觀經濟管理不只是浮在經濟活動的表面,它已經深入到經濟活動的內部?!@種管理在促使整個經濟協調運行的同時,也要維護生產資料公有產權,維護社會主義制度本身。
三、深化改革是市場經濟體制形成的前提和保障
我國經濟改革的目標取向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改革伊始,我們雖然未明確提出這一目標,但實際上也是在進行市場取向的改革。改革一開始,我們便放開部分計劃管制的,范圍,使一部分商品進入市場自由交換和自由定價,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v觀14年改革,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不管那時我們承認市場經濟與否,但我們所走的道路就是逐步縮小計劃調節的范圍,從而擴大市場交換的范圍,使市場機制更加充分有效地發揮作用。但是,向市場經濟過渡,確立一種嶄新的經濟體制畢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經過長期艱苦的努力才能形成。這樣現階段就正處在新舊體制的轉軌時期,經濟運行的特征是新舊兩種體制同時并存,一方面是日漸消亡的舊體制,另一方面則是富有旺盛生命力的市場經濟新體制。兩種經濟體制的同時并存和起作用,使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關系變得更加紛繁復雜.由于舊的集中命令型經濟體制還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臺,它還在不斷地滲透到市場經濟活動和各種市場關系中,再加上向市場經濟過渡所需要的一些基礎保障設施不健全,因而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了種種矛盾和摩擦,諸如通貨膨漲嚴重、經濟秩序紊亂、權力與貨幣交換等現象,如何看待這些問題,以及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是我們目前所面臨的重大抉擇之一。
第一,首先應當明確各種間題的存在決不是搞市場經濟造成的.當前各種向題的存在,究其原因有二:其一是由于舊體制運行的慣性,使現實經濟運行往往偏離正常的軌道。如在舊體制中,政府對于經濟活動實行指令性控制,后來,通過簡政放權和縮減指令性計劃,政府在經濟生活中的權限大大縮小,這時政府對于經濟活動主要施以指導性計劃調節。但是,由于指導性計劃涵義不清,而且缺乏具體實施辦法,在實際執行中,“指導”變成了各級政府部門干預市贊場經營的借口。由于政府(人格化為各級政府官員)的某些行為不規范,在經濟調節中出現隨意性,用不負責任的長官意志代替市場經濟規律的作用。由此看來,舊體制雖然打破了,但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新體制還很脆弱,舊體制的慣性,舊的習慣勢力隨時都威脅甚至絞殺著新體制;其二,在新體制形成的過程中沒有形成各種配套機制和各種保障措施,致使市場機制難以正常運軌。市場機制本身是一種“殘酷”的機制,它優勝劣汰,通過保證最有效率的生產者來保證社權會經濟活動,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和福利制度,就不能把我國經濟的主體國有大中型企業推向市場參與竟爭。而我國目前之所以出現各種社會經濟病癥,其深刻原因就在于各種措施不配套導致市場法則無法貫徹。由此可見,由于市場中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規則,那么,各種利益,各種勢力的碰撞和摩擦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第二,既然存在各種矛盾和問題的癥結在于兩種體制和兩種規則同時起作用,那么解決問題的辦法就只能是迅速地實現單一經濟體制和經濟運行規則。在這里,如果實行體制復歸,恢復到以前的集中計劃型體制,那是沒有出路的,這樣,我們就只有向前走,就是徹底地變舊體制為新體制,運用各種行之有效的辦法促使舊體制迅速死亡,并使之徹底退出歷史舞臺,從而過渡到單一的市場經濟新體制中。關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專家、學者們一致認為有四大支柱:(l)自主的企業制度,徹底割斷與政府的行政隸屬關系;(2)完善的市場體系,包括商品市場和要素市場;(3)有效的宏觀調控機制,包括科學的調控體系和靈活的調控手段;(4)開放的經濟聯系方式,發展統一的國內市場,適應國際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擴大國際經濟合作與交流。
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關鍵問題,一是徹底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理順產權關系,劃清產權界限;二是培育生產要素市場,完善商品市場,理順價格關系,三是深化分配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四是加快政府職能轉換。
第四、思想障礙是向市場經濟過渡的深層障礙
市場經濟是一種社會經濟的組織形式和組織制度。但我們認為,更為重要的是,市場經濟還是一種人類長期以來形成的獨特的文化觀念和歷史傳統,它有共同的價值觀念、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它要求人們突破傳統的思維方式和樹立一種嶄新的哲學觀念。
市場經濟不是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只有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國才能繁榮富強,中國的經濟也才能有活力.這一點已成為人們的共識。故此,經濟界才放開膽子大搞市場經濟,理論界才放開膽子大談市場經濟。但這決不意味著,人們在一夜之間就放棄他們格守多年的信條而改信市場經濟。事實上,由于習慣勢力的作祟,有相當多的人雖然公開不反對搞市場經濟;但是,他們帶著有色眼鏡,用傳統的不合時宜的觀點來衡量市場經濟現象,用嫉妒和猜疑的眼光打量著周圍所發生的事情,這是阻礙向市場經濟過渡的一股逆流。它大體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在經濟活動的執行管理部門中有一部分人,傳統的經濟理論對他們影響至深,他們習慣于計劃經濟下的某些做法,包括下達指示、命令、規定硬性任務等等,并對此駕輕就熟,因而在廢除舊體制和建立新體制的過程中,他們仍然沿用行政的辦法來管理經濟。試分析一下近年來我國經濟生活中的“白條”現象吧。迄今,人們在分析“白條”現象時,都認為,“白條”的產生系由于收購副產品時資金短缺以及國家當年撥付的農副產品收購資金被一些久嘴挪用、擠占所致。然而,我們卻認為,“白條”的產生有兩個探層背景:其一,是忽視市場經濟規律所致。就是說,在市場經濟下,交換的雙方都必須承認并尊重對方的所有權,按等價的原則進行交換,而打“白條”正是對于廣大農民的產品所有權進而是對其財產所有權的蔑視和對市場經濟原則的踐踏。其二,在我國長期以來存在著“官貴民賤”的封建遺毒,因而在與農民交換中,不以平等(經濟上和政治上)作為雙方交換的基礎,而是在交換中滲進許多超經濟的因素。這樣,“白條”的產生就成為不可避免的了。所以,要消滅“白條”,除了要剔除一系列制度和體制上積弊,實現制度和體制上的創新以外,還要使市場經濟的平等原則、所有權制度深入人心。
第二種情況,在經濟學界,有相當多的人長期以來學習和接受傳統的經濟理論,而對新的市場經濟形勢,他們無所適從,無力或者從情感上不愿意吸收當今經濟發展的新成果和放棄自己的陳舊理論,不愿意承認自己所學的知識過時了。制度主義大師加爾布雷恩教授有一段絕妙的分析:經濟學家們之所以不愿意放棄陳舊的理論,這是因為知識分子之擁有知識恰如手工業者之擁有技巧和企業家擁有機器一樣,他們都以此為憑借,都怕它過時。但手工業者的技巧和企業家的機器都是有形的和客觀的,而知識分子的知識是看不見的和摸不著的,所以,他們更容易否認自己所學知識的過時。正因為這樣,許多以傳統經濟理論所著名的經濟學工作者面對新形勢憤世嫉俗,懷古傷今,經常自覺不自覺地貶斥和低毀市場經濟,把許多社會不良現象統統歸罪于市場經濟,而這部分人本身又是很有影響力的。
所以,在向市場經濟的過渡中,必須徹底地更新我們的觀念,最最重要的是用新的思維方式和新的價值觀念去培養適合于市場經濟需要的一代新人,這是市場經濟最終確立并且深入人心的關鍵一步。
一、經濟犯罪及其特征。1、經濟犯罪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而是經濟和犯罪這兩個概念的相加與組合。經濟犯罪指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的,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讓利法規定為犯罪,并且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2、特征:(1)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2)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3)被刑法規定為犯罪或者違反了刑法規定的行為。(4)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二、市場經濟及其法制特征。特征:(1)是權利經濟。(2)市場經濟是自主經濟。(3)是契約經濟。(4)是競爭經濟。(5)是法制經濟。三、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的危害。1、侵犯經濟活動主體的合法權益。2、擾亂市場競爭的有序、正常運行。3、妨礙國家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措施的落實。4、破壞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外部環境。四、抑制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危害的途徑。1、嚴格執法是抑制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危害的根本保證。2、完善刑事立法是抑制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危害的基本前提。3、增強公民法律意識,養活經濟犯罪,是抑制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危害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經濟犯罪、市場經濟、法制、刑罰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空前活躍。但與此同時,由于歷史的現實的各種原因,也由于商品經濟本身的各種負面效應,經濟領域的犯罪現象也不斷出現,這極大的阻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并直接或間接的引發了很多經濟犯罪,嚴重的妨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如何有效的預防和控制經濟犯罪也因此成為當前的突出問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是在這種經濟體制尚未完全確立或不完善的情況下,經濟犯罪總是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思考探索經濟犯罪,市場經濟二者之間的關系,作為一名法學本科生,對于正確地理解和把握刑法的有關規定,有著積極的意義。
一、經濟犯罪及其特征和特點
絕大多數的犯罪行為,歸根到底都與經濟有關,但是人們通常并不把這些犯罪都稱之為經濟犯罪。一般情況下,人們只是把某些與經濟活動有關聯和具有財產內容的犯罪行為稱之為經濟犯罪。從嚴格意義上講,經濟犯罪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而是經濟和犯罪這兩個概念的相加與組合,是在犯罪這一整體范疇中從經濟這一角度或者層面對犯罪中部分范圍的界定。而犯罪一般被認為是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違反刑法規定,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經濟犯罪中的“經濟”一詞本身是一個多義詞,在這里應該理解為,經濟活動或者財產。因此經濟犯罪就應該定義為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的、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被刑法規定為犯罪、并且應該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梢娍闯鼋洕缸锏倪@一定義,3、具有以下四個層面的涵義:一是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的行為。只有這樣的行為才可能是經濟犯罪,沒有這一特征的犯罪,只能是其它犯罪;二是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經濟犯罪直接危害著社會經濟秩序和其它秩序,并且這種危害性達到了一定程度,否則不是經濟犯罪;三是被刑法規定為犯罪或者違反了刑法規定的行為。這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所決定了的,刑法沒有規定為犯罪的不為犯罪,只有被規定為犯罪的才可能是經濟犯罪;四是應該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任何違法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犯罪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當然要受到刑罰的處罰。這四層涵義密切相聯,共成一體,構成經濟犯罪的一般特征。經濟犯罪與其它犯罪的最大的區別是經濟犯罪的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這一區別也是經濟犯罪的獨有特征。另外,我們從經濟犯罪的這一特征入手,可以將經濟犯罪分為兩個類別,一是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有關的經濟犯罪,它直接破壞著經濟秩序,可稱之為經濟活動犯罪;另一類是具有財產內容的犯罪,它破壞著經濟秩序,同時也破壞著其它秩序,比如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可稱之為財產犯罪。
經濟犯罪嚴重的擾亂了市場經濟的秩序,我國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換過程中,經濟犯罪浮動呈現上升趨勢,有其以下特點:1、經濟犯罪發案率居高不下,犯罪金額越來越大。近年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大案要案不斷出現,犯罪金額在幾十萬元以上,甚至數百、上千萬元的大案時有發生。2、職務經濟犯罪以及非職務人員與經濟領域工作人員相勾結的共同犯罪呈上升趨勢。犯罪分子利用從事政府的公務或在經濟領域工作的職務之便實施經濟犯罪,其犯罪手段具有相當隱藏性,社會危害也較其他犯罪更為嚴重。3、單位犯罪已成為當前經濟犯罪的顯著特征。這類犯罪后果嚴重,查處十分困難,經濟犯法案范圍的加大,犯罪主體身份的復雜化,犯罪手段的智能化、隱藏性等特點,導致了司法機關對經濟犯罪的查處阻礙重重,十分艱難。
二、市場經濟及其法制特征
黨的十四大把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確定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際上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創始,應該是黨的的召開。市場經濟起源于商品經濟,但又不同于商品經濟。一般地講,商品經濟相對于自然經濟而言,而市場經濟則是相對于計劃經濟來說的。商品經濟是直接以交換為目的的經濟形式,有簡單商品經濟、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之分。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商品經濟具有普遍意義。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以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經濟體制。它是商品經濟市場化、社會化和制度化,或者說它是商品經濟的高級形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優勝劣汰規律得到充分的反映和體現;主體平等,交換自由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原則。利益驅動市場的運行,競爭①決定著資源的配置,市場價格連接著生產者和消費者,這些是市場經濟運行的一般規則。市場經濟經歷了近代市場經濟和現代市場經濟兩個階段。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中,無論是市場機制或是國家的宏觀調控,都達到更高的層次。因而要有良好的公共權力體系予以間接干預,就是說要由過去“看不見的手”過渡到現在“看得見的手”。而間接干預的最佳形式和最基本、最主要形式,就是具有普遍性、規范性和強制性的法律。從西方法制史上可以看出,法律產生于商品交換,并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市場經濟的發達而興旺。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新發展,它吸收現代市場經濟的精華,并把它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緊密結合在一起。它同其它現代市場經濟一樣,實質上法制經濟,這是因為:1、市場經濟是權利經濟。既要求法律確認權利,保障權利,以要求法律規定權利主體的資格和范圍;更要求法律規定人們行使權力的方法、原則和保障權利的程序。2、市場經濟是自主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經濟無論是公有制企業或是私有制企業,無論是合資企業還是獨資企業,有享有獨立的產權,獨立的經濟利益和獨立的經濟意志,并享有按照自身利益,根據市場供求作出生產和經營的決策權,同時,對經營結果承擔風險和責任。那么,怎樣來維護市場經濟下的經濟主體的獨立產權,獨立的經濟利益和獨立的經濟意志呢?只有法律才能擔當起這種職責。3、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一切交換活動乃至分配活動,幾乎都是通過契約來實現的。契約本身具有法律的約束力,也需法律確認和保障。4、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有市場經濟就有競爭,有競爭就要有維護自由、公平競爭的規則,并由它來規范各種交換和競爭行為。這些規則就是法律。5、市場經濟是開放經濟。市場經濟作為發達商品經濟的實現形式,必然要求開放方式,而且開放的范圍和規模將會越來越大。市場經濟反對地區分割和部門封鎖,一方面要求產品和生產要素能夠自由流通,另一方面要求基本政令統一。因此要求加強涉外經濟立法。6、市場經濟是主體地位平等意志自由的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入市場的主體無論規模大小,都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同時都根據價值規律的要求,商品在等價基礎上進行交換,即不能原價收購,也不能聯手抬價,更不能壟斷價格。此外,市場主體可以自愿選擇交易對象和交易方式,不能強買強賣,更不允許欺行霸市。為確保這種地位平等和意志自由,就必須有法律。從以上這些方面可以看出市場經濟的法制特征。但是,既便確立了完備的與市場經濟相適宜的法律,仍會出現不遵守法律即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嚴重的違反這些法律的行為就是經濟犯罪行為。
三、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的危害
按照我們對經濟犯罪所概括的定義,我國刑法分則中規定了經濟犯罪,主要是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其中包括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對公司、企業和管理秩序罪、破壞金融秩序罪、金融詐騙罪、危害稅收征管罪、侵犯知識產權罪、擾亂市場秩序罪,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和第八章規定的貪污賄賂罪。所有構成這些犯罪的行為,說到底,對市場經濟都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只不過,有的犯罪行為直接危害市場經濟秩序,有的間接危害市場經濟秩序。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看,經濟犯罪對其危害,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1:侵犯經濟活動主體的合法權益,我國刑法分則中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不僅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害,而且侵害了生產、銷售合格商品和生產者、銷售者的合法權益;金融詐騙罪同時侵害著作為市場經濟活動主體的金融機構和提供資金的公眾的合法權益;侵犯知識產權罪規定了侵犯他人依法持有的商標權②、專利權③、著作權④和其它相關權利的犯罪;侵犯財產罪,則是規定了侵犯公司財產的犯罪構成。所有的這幾類犯罪都使作為經濟活動的主體的合法權益,在不同環節受到了這些經濟犯罪行為的不同方式的侵害。2、擾亂市場競爭的有序、正常運行。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第八節規定了擾亂市場秩序罪,這些犯罪是直接地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構成這些犯罪的行為嚴重擾亂著市場競爭的有序、正常運行。
另外,走私罪作為一類犯罪,其所走私貨物進入市場后,勢必會擾亂市場的正常運作,甚至還會給市場經濟帶來較長時期的負面影響。3、妨礙國家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措施的落實。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規定了一系列妨害國家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的犯罪,這些犯罪都直接地妨害了國家對市場經濟活動主體的管理。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一節,規定了一系列破壞金融秩序的犯罪。金融管理,從根本上來說,是國家從人民幣總量、利息角度調控市場經濟的有效措施。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當然妨礙著國家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稅收征管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保障,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的措施。實施危害稅收征管罪的行為同樣地妨害了國家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4、破壞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外部環境。我國刑法專章規定了貪污賄賂罪,其中規定了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單位、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等十二種犯罪。這些犯罪不一定直接危害市場經濟秩序,但是它對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外部環境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以上概括的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的危害,是從一個角度或者一個層面來講的,事實上一個或者一類經濟犯罪行為對市場經濟危害往往是多方面的。我們看到了對市場經濟的危害,就必須運用刑罰對經濟犯罪給予懲治。
關鍵詞 經濟學;消費者行為;資源配置;外部性
西方經濟學研究的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與基本問題,具有理論性強、實用性強、學術觀點多、內容變動快等特點。其中有許多的基本概念很相似,易出現混淆,所以正確理解和認識這些概念的內含與特征。對全面分析和考察現代市場經濟運行規律及實施有效的經濟政策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商品效用與商品使用價值異同點
在消費者行為的研究中很重要的是要把商品效用與商品使用價值這兩個概念闡述清楚,使人們能夠注意到它們的區別。
1 商品效用的含義
商品效用是指商品滿足人的欲望和需要的能力和程度。商品的效用從消費者的主體看,它是消費者消費商品時對自己某種需要滿足程度的感覺,是消費者的一種主觀感覺,這種心理的感覺,說明了商品效用的大小沒有客觀標準,完全取決于消費者在消費某種商品時的主觀感覺;從消費者的客體上看,他是商品滿足消費者某種需要的能力,也就是指滿足消費者某種需要的物質屬性。
2 商品使用價值的含義
商品使用價值是指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使用價值是一切商品都具有的共同屬性之一,它是由物品本身的物理和化學性質所決定的,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們的感受為轉移的。
3,商品效用與商品使用價值的聯系
商品效用的物質屬性是客觀實在性。離開了客觀的存在形式,也就無所謂商品效用。商品效用之所以由其物質存在形式的屬性限制著,是因為物質屬性中的某些能滿足人的欲望。人的某些欲望也只能用某些特定的物質屬性才能滿足。只要這個效用(特別是提供給他人的效用)是確實存在的。這個物質屬性也就是表現在商品使用價值自然屬性上。那么引起真正的滿足的客觀(事)物的消費就也是確實存在的。至于這些客觀物是有形狀的物還是無形狀的事則無關緊要。
4 商品效用與商品使用價值的區別
商品使用價值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兩種屬性。馬克思指出“物的有用性使物成為使用價值。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勢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物質內容。在我們所要考察的社會形式中,使用價值同時又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也就是說,在商品生產社會中,使用價值既有自然屬性也有社會屬性。就使用價值的自然屬性來看,它具有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效用,從而構成財富的物質內容,是一個永恒的范疇,不因任何社會形式的變更而消失:就使用價值社會屬性來看,它具有用于交換的效用,“它直接是表現一定的經濟關系即交換價值的物質基礎……從而是交換手段”,是一個歷史范疇,只與商品經濟共始終,將隨著商品經濟的消亡而消失。馬克思說:“如果說商品的‘價值’只是一切社會形式內在都存在的東西的一定歷史形式。那末,以商品的‘使用價值’為特征的‘社會使用價值’也是這樣?!薄耙虼耍褂脙r值――作為‘商品’的使用價值――本身具有特殊的歷史性質。”商品使用價值與商品效用及一般勞動產品的價值是有區別的。商品使用價值必須同時具備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商品使用價值的社會屬性即用于交換的效用,是商品效用所沒有的。正是由于這一區別,在沒有商品交換的社會里,商品使用價值不會出現,但商品效用確實可以存在的。
因此。只闡述自然屬性的商品時,是可以用商品效用一詞的,但在闡述具有自然屬性也有社會屬性的雙重屬性商品概念及相關場合時,則是不能以商品效用代替商品使用價值的。
二、會計成本和機會成本的主要區別
1 會計成本是企業的實際支出。是為獲得某個目的物而實際付出的代價,它可以用貨幣計量;機會成本不是企業的實際支出,機會成本的目的物是某個特定物品的特定選擇。做出這種選擇不得不放棄的其他獲得收入的機會,因而難以精確計量。
2 會計成本能夠在會計賬簿上反映出來的顯性成本。機會成本是比較意義觀念的成本。在會計賬簿上反映不出來的隱性成本。
三、經濟利潤與會計利潤的比較
企業利潤是企業的總收益減去總成本。總收益是由廠商的銷售收入來衡量的,即價格乘以銷售量表示,總成本中既有會計成本也有機會成本,那么,企業利潤就包括了會計利潤和經濟利潤。
1 會計利潤含義
會計利潤是企業將一定時期內實現的收益與所發生的實際耗費的差額。計算公式:
會讓利潤=總收益一會計成本=總收益一顯性成本
2 經濟利潤含義
經濟利潤是企業將一定時期收益與顯性成本和隱含成本的差額。計算公式:
經濟利潤=銷售收益-會計成本-機會成本
3 會計利潤與經濟利潤的關系
會計利潤與經濟利潤的聯系:會計利潤只考慮了企業表面發生的成本費用,沒有考慮隱性的成本,也沒有考慮期末的資產升值或貶值。從經濟性上考慮會計利潤與經濟利潤的聯系是,經濟利潤等于會計利潤減去機會成本。即為:經濟利潤=會計利潤一機會成本
會計利潤與經濟利潤的區別是:會計利潤是依據會計學原理,會計利潤是事后核算,經濟利潤依據經濟學原理,經濟利潤是一種事前預測,滿足企業經營管理和預測決策的需要。
在正常情況下,機會成本大于零,所以,會計利潤大于經濟利潤。企業的利潤最大化不是會計利潤最大化,而是經濟利潤最大化。
四、物價指數與物價水平的區別
物價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商品價格水平變動情況的統計指標,它是一個相對數,而物價水平是個絕對數。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價值真諦 物的依賴性 人的獨立性
當前,我國已經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始終充滿著強大的生機與活力,使改革開放成為中國的基本國策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使中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并使中國發展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讓中國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經濟的本質、魅力和價值真諦究竟何在?現實中的人們大多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其實,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馬克思的經典闡述中找到答案。
一、“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決定了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征
市場經濟的自由是一種選擇的自由。生產者可以自主決定生產什么,生產多少,怎樣生產;銷售者可以自主決定把商品賣給誰,以什么價格賣;購買者可以自主決定購買誰的商品以及購買的價格、數量。但這種選擇的自由是人的獨立性的體現并以經濟主體的獨立為前提條件,沒有得到法律切實保障的獨立的地位和產權(包括法人財產權),是不能實現選擇的自由的。
市場經濟的平等特征是人的獨立性的引伸。因為獨立,就意味著不存在誰服從誰的從屬關系,這正是經濟主體地位平等的本義。平等也是人的獨立性的要求,沒有市場主體的地位平等,就會出現一方強制另一方,另一方的獨立性就將喪失。
人既然擺脫了人的依賴關系和對單位的依附關系,獲得了相對的獨立自由,并與經濟主體處于平等的地位,那么他們的聯系就只有靠他們的共同意愿、允諾和遵守的信用來維持。共同意愿的形式化就是契約。契約本身就意味著雙方地位的獨立平等,沒有一方強制另一方,而是共同意愿的達成。
市場經濟主體擺脫了血緣宗法關系和行政隸屬關系的束縛,獲得了相對獨立的地位和自主經營的權力。為了保障經濟主體獨立的經濟利益不受侵犯,保持主體權力與義務的均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人人都須接受同一的法律標準的約束,以法制治理社會,管理經濟。這就是法治。
經濟主體的利益獨立,必然使生產者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展開激烈競爭。獨立的經濟主體對機會平等和擴大選擇權的追求,必然沖破各種形式的地區封鎖、部門分割和非關稅壁壘,打破資源的制約和市場相對狹小的限制,不斷擴大市場的開放度,使社會分工和協作在世界范圍內展開。
二、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源于“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
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包括其核心機制即資本——勞動間的對立統一機制,又包括供求、價格、競爭等外部機制。資本和勞動的緊密結合根源于二者對物的共同的依賴性,即它們都是通過商品、貨幣、價值、剩余價值、交換價值等來表現、實現和確證的;它們之間的相互制約根源于二者利益的相對獨立型,即勞動收入——資本增殖額之間的矛盾。商品的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以及供給者需求者內部的競爭引起的供求與價格的波動及其相互作用,源于市場主體追求自身利益的行為,競爭是各個經濟主體互相排斥地對自身利益的追求過程,它來源于主體利益的分離性和機會(利益)的有限性,這是因為主體沒有獨立的經濟利益,沒有自主選擇的權力,競爭就無從發生。而沒有競爭,供求與價格的相互作用就會停止,價格規律不能實現,市場效率就無從談起。價格的變化是買賣雙方利益的變化,主體沒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意愿與權力,對價格的變化就不會有靈敏的反應,價格上升不會增加供給,價格下降也不會增加需求,價格對供求的調節作用,價格引導資源合理配置的功能也將喪失,市場將停止運作。
三、“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從根本上揭示了商品經濟同自然經濟、產品經濟的區別
“人的依賴關系”階段是人的發展的最早的階段。人的發展是與兩種不同的“依賴”緊緊的聯系在一起的:其一,就人與自然的關系來說,表現出人對自然的動物般的依賴;其二,就人與人的關系來說,表現出個人對共同體的絕對依賴?!叭说囊蕾囮P系”決定了經濟主體沒有獨立自主的地位,人們之間的勞動交換或者是不以貨幣為媒介的物物交換,或者是依靠超經濟強制或欺騙維持的不等價的勞動交換。人所借以發展自身的經濟形式只能是自然經濟的生產形式。而在人的發展的“自由個性”階段,人不但擺脫了對人的依賴,而且擺脫了對物的依賴,“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產品因其極大豐富而像空氣和陽光那樣失去了交換價值,個別勞動已直接是社會勞動,無需進行勞動交換。人所借以發展自身的經濟形式無疑是借助于產品經濟的生產形式來實現和保證的。惟獨在人的發展的“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階段,社會生產力有了極大的發展,人擺脫了對人的依賴,生產者有了獨立的產權,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但社會生產力還沒有充分發展,生產者只有依賴于“物”,即必須借助于商品、貨幣、價值、交換價值、剩余價值等才能不斷地促進社會再生產,并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人所借以發展自身的經濟形式除了商品經濟以外,別無它途。
“‘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市場經濟的效率之源,是市場經濟能夠成為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強大杠桿的內在秘密?!薄耙晕锏囊蕾囆詾榛A的人的獨立性”,說明了市場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市場經濟的存在和發展服從和服務于它?!笆袌鼋洕l展的根本歷史作用就在于促進人的獨立性的生成”,為人向“自由個性”階段的發展創造充分的條件。我國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順應了人類社會和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規律。因此,“‘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市場經濟的本質”,是我國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真正原因,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價值真諦和終極價值。
目前,從我國經濟、社會和人的發展實際來看,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遠未健全和完善,它還只是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應有的價值還遠未展現出來,并且由于各種難以預料的主觀、客觀、歷史、現實、內在、外在等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它的價值的實踐與實現將是一個長期的甚至是曲折的過程。但無論如何,歷史終將證明,它將不斷地、頑強地為自己開辟更廣闊的空間,從而最終實現自身的價值真諦。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9.104.
單純地劃清這三個部門法的界限是毫無意義的,倒有畫地為牢之嫌。社會是不斷向前發展的。200年前的商法有沒有現在這么豐富?200年前甚至還沒有經濟法呢!我們通過對民法、商法和經濟法三者關系的梳理,為的是更好地認識它們的品質或是精神,因為精神是永恒的。
通說認為民法源于古羅馬的市民法。2古代諸國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抑商傾向(所以通常以為我國才存在抑商傳統的觀點其實是錯誤的)。當時農業受到重視,是古羅馬公民經營的行業,3所以古羅馬的市民法乃是一部農民法。盡管民法對私權領域中的人身關系均有調整,但民事權利的設定與保護就其基本目的或功能而言,并非像我國流行理論中提到的那樣是對商品經濟關系予以調整,而是對私權的保護,是實現私權的手段。4民事權利中人身權利的設定和保護是首要的,第一位的,財產權是第二位的,人身權高于財產權。
進入公元10世紀,歐洲的一些莊園主手上已經聚集了一定的資本,而趨利性是資本的天性。這就促使了社會的分工和工廠手工業的發展。商業的繁榮造就了商人階級。此乃商法誕生的兩個前提條件。當商業革命迅猛發展之時,舊有的法律制度已經不能適應它的需要。正如伯爾曼所說:5無論是重新發現的羅馬市民法,還是僅僅殘存的羅馬習慣法,都不足以應付在11世紀晚期和12世紀出現的各種商業問題。有學者將主要原因歸結為以下兩個方面:6 1、羅馬法的一些制度束縛了商業的發展。2、羅馬法缺乏解決新興商業關系的現成制度。
法國學者費爾南。布羅代爾把并存于同一經濟形態下的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和簡單商品經濟形象地比喻成經濟的“高級齒輪”和“低級齒輪”。商法和民法共同調整商品經濟關系,但二者在調整商品經濟關系的范圍上各有側重。民法反映了簡單商品經濟的規律和要求,而商法則反映了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的規律和要求。從這個角度來看,根本就不存在民法吸收商法或商法吸收民法的問題。
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一種方式,在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都占據著統治地位。然而,隨著壟斷、社會不平等和外部性等內生于自由競爭市場卻又是市場自身無法解決的問題的產生,人們認識到市場也會失靈。7民商法關注的是個體的效益,盡管為適應需要也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擴張,但由于其基本內核的自我約束,無法進行太大的突破。個體極度擴張的積累打破了經濟運行的平衡,進而威脅到社會整體利益,這種情況反過來又制約了個體效益的實現,以至于再也不能無視社會整體利益的存在與重要性。國家開始轉變自己守夜人的角色,對經濟格局作出統籌安排,對國民經濟運行進行調控,對經濟機制的有害因素進行排除。以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為內在價值的經濟法在一戰后得到迅速發展和完善,實為當代法學領域內的活躍分子。
有學者以商法的公法化趨勢為理由主張商法應當歸入經濟法。我們認為兩者仍有實質區別。在經濟法中,政府干預的目的是社會對交易主體自身按效率原則進行交易喪失信心而強化政府力量。而商法中政府干預的目的是為了強化商事主體自身力量,最終還是為了靠市場進行資源配置而排除政府公權力的任意介入。
綜上,我們看到了民法 商法 經濟法這樣一個發展的序列性。簡單地說,古代奴隸社會時期,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羅馬法應運而生。近代資本主義自由競爭時期,商品經濟得到突飛猛進地發展,民法不適應需要,于是便產生了商法。市場經濟自發調節導致了嚴重的經濟危機,于是又產生了經濟法??梢姡魏我粋€法律部門都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為了滿足物質的生活關系的需要。說到底就是馬克思關于法律與經濟兩者關系的經典理論。這樣的法律自其誕生之日起就具備了一種內在的生長性。在當今社會,正因為菜市場里的討價還價和證券市場里的股票交易是同時并存的,民法和商法就有其各自發揮作用的空間。而如有些學者所言,8私利既是導致時常高效率也是導致市場失靈的原因,所以市場經濟的發展同樣少不了商法和經濟法的平衡。為什么我們國家目前的許多商事法律更多的只是停留在本本上而沒有能落到實處,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像證券市場和破產這樣的商事制度都是自上而下推行的。類似的制度當然就缺少之前提到的內在生長性,不能落地生根。所以,當務之急不是盲目地移植西方的先進制度,而應該花更多的精力在推廣商法的精神上。當然這些都是題外話了,有機會另外撰文予以闡述。
對于民法、商法和經濟法的相互關系,筆者個人以為本文所運用的歷史路徑是個比較好的突破口。若能比較全面地把握三者產生的歷史條件背后所隱藏的制度信息,應該能帶動一系列理論問題的思考。希望本文能給同學們研習商法和經濟法帶來一點啟發。行文若有不當之處,敬請指教。
參考文獻:
[1] 顧功耘主編:《經濟法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頁。
[2] 王有志、石少俠:《民商法關系論》,載于《中國商法年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6頁
[3] [日]野津務:《商法總則》,有斐閣1934年版,第119頁。
[4] 馮果、卞翔平:《論私法的二元結構于商法的相對獨立》,載于《中國商法年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24頁。
[5] [美]伯爾曼:《法律與革命-西方法律傳統的形成》,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年版,第414頁。
[6] 前揭書2,第88—90頁。
關鍵詞:經濟犯罪;人性基礎;社會基礎
引言
犯罪作為一種視為野蠻的現象,恰恰出現在人類步入文明的進程之后,并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卻沒有變得更加吻于社會,它所帶給社會的煩擾也沒有伴隨社會的發展而漸漸減輕。甚至有人無可奈何地稱犯罪是文明社會的必然副產品。經濟犯罪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已是長期的和無法回避的事實,并嚴重地危害著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
一、經濟犯罪存在的人性基礎
在經濟犯罪中,無論是自然人實施的犯罪還是由單位實施的犯罪,經濟犯罪自我控制能力最終取決于具有生命意義的自然人主體的自控能力,所以探討經濟犯罪的基礎就不能不探討與之密切聯系的自然人犯罪的人性基礎。
在人類歷史上,對犯罪根源的解釋首先足從對人性的關注開始的。因為無論在哪個文化背景之中,犯罪首先是由于人的行為所帶來的危害和不安而受到注目的。犯罪最直觀的表現就是人的惡行,以及這種惡行所表現的人的相對穩定從而看起來加同與生俱來的頑固惡性。所以,人性之善惡在中國與西方的古代思想家那時都被用以解釋犯罪的根源。[1]
對于人之所以會犯罪,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在一個人的品行中,具有“較善”和“較惡”兩個部分,如果較善的部分能控制較惡的部分而占優勢,就要受到贊揚;反之,就要受到責備。如果一個人對其惡性放松控制,其獸性就會活躍起來。這時就必須使用法律的力量,禁止人們不得放望。人性之惡是古代思想名探究犯罪的永恒根源而最早認定的答案之一,是基于對人在群體生活中所表現的行為特性所觀察和總結而得出的結論。然而,這一結論本身是抽象的、思辯的。惡是倫理評價的結果,惡的屬性是對人的品行做出評價而后天加諸于抽象的人性的,而要證別惡來源于人性本身極其困難。人性善惡論雖然似乎難以取得叫確服人的定淪,卻在后世形成了久遠的影響。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儒法思想對人性善惡的判斷的深遠影響是比較明顯的。
犯罪生物學理淪嘗試著從生物學的觀點加以解釋犯罪。龍勃羅梭認為犯罪人就生物學上的觀點,均有熱點話題其生理上的特征。換言之,犯罪人從其表面上,可以明確地辨認出來,岡而提出“天生犯罪人說”,并促使犯罪學的研究集中在犯罪人的遺傳方面,企圖證明所有真正昀犯罪人均具有人類學上的及心理學上的特征,從而可以與普通人相區別。犯罪生物學的另一理論乃是認為每個人都具有“犯罪傾向”。這一立論,在晚近的“犯罪黑數”的研究中獲得證明,因為犯罪是分散于社會各個階層,每個階層都有其特有的犯罪形態,既沒有人類學上的犯罪形態,也沒有犯罪階級存在。因此,龍勃羅梭的“天生犯罪人說”,雖然根本無法獲得證明,但卻為其他學者所接受。龍勃羅梭的弟子菲利師承老師的學說,又有著新的變化:“犯罪是由人類學因素、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種社會現象?!薄叭酥猿蔀樽锓?,并不是因為他要犯罪,而是由于他處于一定的物質和社會條件之下,罪惡的種子得以在這種條件下發芽、生長?!睙o論他怎樣強調社會和環境的作用,他都不能否認動物性這顆“種子”的決定作用。[2]動物性是人類理性的對立物。理性是指人類區別于其他動物而獨有的理智,它可以包括對事物內在本質的認識能力,判斷推理能力,對非理性沖動的控制能力等等。動物性則指人類非理性特性,即人類與其他動物共有的,源于動物低級本能的一些特性,它可以包括游移的情緒、無名的激情、動物的、獸性、殘忍、嗜血等等。人類的動物性,而不是理性,是犯罪的本質,是犯罪在現實中區別與一般不法的根據,是整個刑法體系存在的基礎和制定的根基。 “自從有了人類社會,便有了刑法”,刑法是出現最早的法律形式,而且是人類初期最為繁榮昌盛的法律形式。人類是脆弱的,人類的理性、道德和智慧經常被動物性粉碎。因為人類的理性與動物性無法斷然割裂,人類的理性是在動物性的基礎上孕育成長起來的。人類失去了肉體,精神也便無從寄托。所以當動物性基礎受到削弱和威脅時,人類的理性會受到更大的削弱和威脅,這時人類的動物性本能便會得到更充分的表現。相反,“倉廩實而知禮節”,當動物性基礎得以很好的鞏固,理性的枝葉也更茂盛,人類低級的動物性也便得以被遮掩。因此現實社會中的諸多因素,如物質匱乏、經濟蕭條、天災戰亂都可以使人群理性減弱,動物性增強。人類理性的這種波浪起伏,又都在刑法上有著極精確地反映?!爸氐渲蝸y世”、“盛世用寬刑”都極好地證明著刑法的存在對動物性的依賴和對理性的排斥。
二、經濟犯罪存在的社會基礎
犯罪雖然是一種個人的行為,或是變態(非常態)行為,可是它卻與社會的結構與社會功能的運作方式,有極密切的關系。因此,犯罪的質與量也就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而有所變動。我們觀察整部熱點話題犯罪的歷史,即可發現,每一種社會結構,都會衍生與該社會結構有關的犯罪形態,每當社會結構有所變動時,假如不是產生一些新興形態的犯罪,就是促使一些傳統形態的犯罪發生質變的現象。[3]
犯罪源于社會矛盾是基本的犯罪規律。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矛盾是產生犯罪的根本原因。生產力和經濟模式變化,是社會前進的根本動力和首要標志,同時也會引起危害行為的種類、數量上的變化,而且行為的法律評價也取決于社會發展水平,它是確立行為犯罪化、非犯罪化的最終依據。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可以正確地解釋犯罪現象的時代性,即犯罪現象隨著社會生產力發展步伐而發生的變化。目前,多種經濟形式、多種分配方式在積極推動我國生產力發展及經濟、社會進步的同時,還必然在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領域產生許多矛盾以及與社會主義發展方向相悖的消極因素。這些矛盾和消極因素勢必對個人犯罪意識、犯罪動機的形成和犯罪行為的發生產生作用和影響,是我國存在犯罪問題的基本社會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矛盾的社會是不存在的,沒有犯罪的社會也是不存在的。
工業社會的經濟結構中,存在太多足以誘發經濟犯罪的因素,而且經濟活動中又處處存在著從事經濟違反行為的可能性。工商企業社會是個“唯利是圖”的社會,追求高利潤不但幾乎是所有經濟活動的主要目的,而且也是人生的主要目的。國外法學雖有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區別、但在表述法人犯罪概念時,幾乎都把法人犯罪的根源歸結為謀取利益而實施的犯罪行為。這種生產經營目的遂成為各競爭主體突破競爭的“公平”和法規界限的強大內趨力。經濟活動的合法與非法、罪與非罪的確定也小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如果限制太嚴,可能在遏制經濟犯罪的同叫也挫傷了參與市場競爭者主動從事經濟活動的創造性、積極性;而放得太寬,則可能在刺激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助長了違法犯罪活動的滋生,從面最終危害國計民生,破壞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這種利弊交織的“兩難局面”是經濟犯罪所獨有的基本特點,傳統的財產犯罪(偷、搶、騙)并不具有。由此也就要求立法者在圈界經濟犯罪時必須要有新的、對策性的反應。后果制約行為,是行為科學的一個基本原則。由于經濟犯罪同經濟活動具有內在的密切聯系,使得宏觀上對經濟犯罪采取對策時必須協調以下兩種利益既要維護經濟秩序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又要保持白領階層從事經濟活動的積極性。西方刑法對經濟犯罪處理上比較慎重,原因大概源于此。
市場經濟要求商品的所有者即市場主體具有平等性、獨立性、自由性,而不再是自然經濟或計劃經濟下的國家或某些個體的依附者。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由平等自愿訂立的契約所規定。正如梅因所說,這是一個“由身份到契約”的變革;而且商品經濟的出現,互利、等價等契約觀念的發達帶來了利益觀念的巨大變化,市場鼓勵市場主體追求個體物質利益,并受到國家在法律上的承認和尊重。社會從一元的國家、集體利益的狀態而走向利益和利益主體多元化的狀態就成為必然。毋庸置疑,這是社會的進步,但與此同時,在物質財富并非絕對豐富的條件下,這又不可避免地導致個體利益、局部利益與國家利益、整體利益的碰撞和沖突。在現實中就出現了市場主體利用市場賦予的、法律認可的自主性、自由性在市場運行中獲取不法經濟利益,并同時也給社會中的其他個體帶來某種利益。但是由于社會利益及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導致了價值評價標準的多元化,市場主體與作為具體利益受益者的社會大眾群體不再始終如一地視國家法律評價標準為確認個體倫理評價標準的指南,追求個體利益一躍而成其首要目標,法律之惡與道德之惡之間出現了裂痕。當個體面對具體的、現實的利益時,他就可能為自己的利益而沖破法律之網。所以,“人們經常自覺地同時扮演著立法的擁護者和執法的違犯者的角色。”利益的沖突、價值標準的相異性,正是法律之惡和道德之惡相互錯位的深刻根源。
從產生經濟不法行為的社會物質根源上考察,我們或許得出以下的結論:在市場經濟(商品經濟)形態下,危害市場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法行為是無法完全消除的,它與當代商品經濟形影相隨,是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中難以避免的代價,唯一可行的辦法是通過種種制度與非制度的控制手段將其約束在一定范圍之內,減少其危害厲果,使這一代價盡可能降低。刑法僅僅是控制手段之一,而不是手段的全部。
三、結語
中國目前正處于由計劃商品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社會結構轉型時期,與此相適應,不但經濟犯罪形勢嚴峻,并且經濟犯罪的態勢也具有明顯的與社會經濟結構緊密相連的特點,其中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與市場經濟消極因素相關的經濟犯罪的數量呈增長趨勢,而且體制的空檔也促發了一些經濟犯罪;二是與市場經濟尚未發育成熟相關,職務犯罪主要是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貪污受賄等腐敗性犯罪呈增長趨勢。計劃經濟是集權經濟,而市場經濟尚未完全到位,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權力對社會資源的配置仍發揮著作用,這就為以權易錢、錢權交換的“權力尋租”現象提供了現實條件,造成少數掌權者見錢忘義、違法犯罪。由于經濟犯罪本身的獨特性及轉型期的社會現實,我們必須理性地調整經濟犯罪的刑事政策。針對經濟犯罪與市場經濟的天然共生性,針對經濟犯罪主體的貪利心理的特點,要認識到刑罰威懾力的有限性,要在嚴密法網的基礎上,要將現行刑法“自由刑與財產刑并罰”的重心偏向財產刑的合理運用,適度把握自由刑,以加大財產刑和資格刑的適用,并加大綜合治理力度,以期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參考文獻:
[1](法)E.迪爾凱姆:社會學方法的準則[M],北京:商務印書館,19 95.
[2]許發民,于志剛:論犯罪的價值及其刑事政策意義[J],中國人民人學學報1 999.
商號是工商業主體的標記,屬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是廣泛的,也是變動不居和不斷擴大的。比如,計算機軟件、域名等,就都是知識產權保護對象家族的新成員。作為財產權,根據財產價值的來源不同,知識產權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創造性智力成果權,比如:對技術發明、外觀設計、文學藝術作品的權利。另一類是工商業標記權,比如:商標、產地名稱、地理標記、商號等。創造性智力成果權的價值直接來源于對創造性智力成果的商業性利用,比如:技術發明被用于生產產品,可以獲得超額利潤;文學藝術作品的復制發行,可以給作者帶來財產收益。工商業標記所顯示的財產性,其價值量并不是源于標記的商業性利用,而是來自市場對它們所標記的特定產品、服務或營業主體的評價。人們對產品、服務和商業主體的市場評價反映或折射到它們各自所使用的標記上,這種信譽作為一項財產,儲存到標記上,該標記就成了產品、服務或營業主體市場價值的符號。我們知道,價值符號不是價值或財產本身,它們和所反映的價值及價值量之間,只是“標”與“本”的關系。就如紙幣本身不是財產,只是一個價值符號或價值證明。商號之所以成為人們重視和保護的對象,就因為它代表著一項重要的財產。
一、商號與商標。作為工商業標記,商標和商號的本質和基本功能是一致的。都是區別不同事物的符號。同屬于識別符號系統。所不同的是各自標記的事物有所區別。首先。商標是區別商品和服務的。商號則是區別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即工商業主體的標記。由于商號與商標有很近的親緣關系。以至于它們可以互相轉化、兼行并用。很多有名的商標也作商號使用。也有很多商號注冊為商標。尤其是名氣大的商號或商標這種作法更為普遍。像我國的“同仁堂”、“兩面針”、“聯想”、“春蘭”、“海爾”,外國的“可口可樂”、“麥當勞”、“豐田”、“SONY”等。既是商標,又是商號。其次。按照現行制度。商號和注冊商標的專有權的法律效力之范圍不同。商標一旦獲準注冊。其效力及于全國。馳名商標甚至可以獲得更廣泛的和更寬松的保護。商號的專有權則是相對的。一般商號的專有權只在其依法登記的行政區域內就其登記的行業內有效。超出上述限定。商號專有權無效。所以才出現了重慶市有“嘉陵”商號1133家?!伴L安”商號 67家這種令人啼笑皆非的局面。這既淡化了知名企業的影響力。也使該標記的區別功能大打折扣。再次。商號與商標同作為商業標記。獲準進入市場使用的法律條件不同。商標。只起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作用。其基本功能不因注冊與否而受影響。所以。只要符合法律。不注冊的商標同樣可以合法地使用。商號則不然。作為營業主體滴號所彰顯的是工商業主體的法律主體地位是否合法。尤其是對其法律責任能力的政府生管部門的認定。為了市場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應當對商業主體的資格與能力給予法律上的認可。商號須經主管部門登記注冊才能使用,才能享有相應的權利。
二、商號和現行制度中的企業名稱。商號,又稱字號,是商事主體的文字表現形式,為該商事主體所專有,既是區別于其他企業的標記,又是企業的一項重要財產。企業名稱,按照現行企業注冊登記制度,除了商號以外,還包括行政區劃、行業特點和組織形式等要素。其中,商號才是企業真正的標記,它是商品經濟的需要和市場的產物。其余三個因素則往往是在一定行政區劃內與其他眾多的企業所共同使用的東西,它們既不為其中任何一個企業所擁有,也不為這些相關的企業所共有。而且,這些東西既不具有人與權的特征,也沒有財產權的屬性。主要是出于以往多年來行政區劃或條塊分割的便利,出于計劃經濟的需要,從計劃管理的思維模式出發,人為劃分市場的結果,因而實際上是政府主管部門強加在企業商號之上的外來的附加標志。企業名稱的構成和管理模式在計劃經濟時期既反映出政企不分的行政權力烙印,也顯示了濃重的等級觀念。這種等級觀念和制度,也是導致不正當競爭的根源之一。商號制度,則沒有這種弊端。
三、商號管理體制應當服從市場需要,與國際通行作法一致。首先,很有必要統一稱謂?!吧烫枴备拍詈椭贫龋巧唐方粨Q和市場的產物,是經濟規律要求的必然結果,是客觀的。只要發展市場經濟,就離不開,也無法拒絕。長期以來我們習慣的?!捌髽I名稱”的概念,不可否認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是主觀的結果,是反經濟規律的。在潛意識中,往往容易把“商號”與過去的私營經濟聯系起來,因而在實踐中出現觀念與現實的仲突。一方面把企業名稱規定為四個要素,同時又強調保護企業名稱。實際上除去商號之外的那三部分井不屬于企業,談不上保護,因而要保護的仍然只是“商號”。所以,本文建議放棄使用。企業名稱的稱謂,按照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作法,使用單一的“商號”稱謂,建立符合實際的統一的商號制度。這樣,既合乎市場經濟規律,也與國際作法相一致。
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要求游戲規則的統一。要求我們面向實際,更新觀念,站在服從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基礎上看待現存的各項規章制度。改革,就是舍棄那些不符合市場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企業名稱制度,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