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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2-23 09:24:5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擔保公司的反擔保措施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擔保公司;中小企業;改進服務
自2012年開始,受國內整體經濟形勢下滑趨勢的影響,很多中小企業的經營都面臨了較大的困難,企業的資金流相當緊張,其對擔保公司的要求越來越高。在此情況下,我國一些擔保公司出現了業務量下降、客戶流失等現象。我僅就個人理解對此提出幾點建議,以優化擔保公司服務、留住優質客戶。
一、降低申保企業的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
多數企業都急需用錢,應在能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盡量縮短企業獲得貸款的時間,優化流程改進服務。如:
1、 采用續保綠色通道。多數擔保公司對所有的客戶基本采用一樣的業務流程,而且因控制風險考慮往往流程越來越繁瑣,這就導致一些和擔保公司合作多年的客戶認為其速度越來越慢而退出和擔保公司的合作。個人建議可為一些優質客戶(可由公司限定滿足一定條件的客戶)開通續保綠色通道,企業還款后能在最短的時間得到續保資金,這也要求擔保公司各個部門提高工作效率及積極性。
2、 階梯式收取費用。許多企業通過與擔保公司的長期合作已不斷發展壯大,并具備充足的條件可以和銀行直接合作,這樣的情況下,因為企業要考慮融資成本,多數會離開擔保公司。所以,個人建議可采用階梯式收費,就是分合作時間、合作信用等對客戶分級別,不同的級別按不同的費率去收取費用。
二、擔保公司可新設信息部
以本人對一些擔保公司的調查,多數項目經理和業務經理均反映有些項目需要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等政府部門的配合,但實際中難以協調。擔保公司可考慮増設信息部,派專門人員長期與這些政府部門溝通、來往、磋商。如若遇到棘手的項目就可通過信息部來獲取一些信息,提高項目經理的進度及準確度。當然,這需要一定的投入,也是個長期的過程。
三、擔保公司內部可采取角色互換制
讓財務部、辦公室、法務部各部門員工角色互換,輪流隨業務部項目經理、業務經理調查企業、辦理反擔保及內部手續,與項目經理同時對此項目負責簽字,全面體會整個項目的完成流程,從第三人實際角度思考并提交怎樣提高項目經理、業務經理業務水平、優化操作流程及自己所處崗位怎樣服務企業的報告及心得。這樣,可以使公司每一個員工都親身接觸企業、融入到項目中去。真正了解企業、理解企業,才能更好的服務于企業。
四、擔保公司應不斷創新企業反擔保方式
中小企業靈活多變的經營決定了其對金融產品的多樣化需求,目前,金融產品的創新更多地依賴于銀行。作為擔保機構,應該多從企業反擔保條件的創新方面做出創造性的設計,譬如:
1、 除傳統的不動產和固定資產抵押外,應積極在企業流動資產中尋找合格的抵押物。如應收賬款質押、存貨抵押或倉單質押等。
2、 由于無形資產存在變現難度大、可控性不高等原因,所以目前其在多數擔保公司中一般為一種補充性的反擔保措施。其實,擔保機構應該積極與相關政府部門溝通,并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深入調查,力求可以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無形資產抵質押,使無形資產逐步成為一種可供選擇的主干性反擔保措施。
五、風險可控前提下盡量簡化反擔保措施
多數擔保公司都存在內部業務開發與風險把控的矛盾。在目前經濟大環境不景氣的情況下風險把控的嚴格性是勢必所趨的,這也就造成了擔保公司業務部發展新客戶與風險部控制風險的不平衡性,從而對申保企業其反擔保的要求甚嚴。一個企業主要靠的是經營和現金流及個人償還意愿,反擔保只是在最沒辦法的時刻對擔保公司風險的一種保障,個人認為若某企業現金流足以償還公司擔保額度,便可以考慮受理。所以,個人建議此類項目的擔保部分(多為新增客戶),可依據近年來所處行業發展情況,以及提供的反擔保措施及實際控制人個人償還能力及意愿,視情況給予其擔保額度,不應一味壓低。
六、不斷完善公司內部管理
通過對一些擔保公司的實際調查發現,許多擔保公司的制度正處在一個不斷發展完善的階段,這一趨勢無疑是一個好的現象,但這一階段也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需引起擔保公司的關注。譬如:
1、 項目經理不應頻繁變更。一些合作多年的客戶,老項目經理比較熟悉,客戶也已適應,新更換的人員畢竟需要一定的適應期,尤其是現階段經濟形勢不好,一些客戶本來在原項目經理手里是可以新增一定的擔保額度促進企業發展的,但是變更人員后由于對企業認識不同,反而對額度壓制,不利于企業發展。尤其是一些合作三年以上的客戶,信用良好、發展穩定,額度可以增的卻增不上去,就會造成客戶流失。個人建議現階段對客戶不應頻繁更換項目經理,一些老客戶該增額度的可以由原項目經理繼續操作,提高速度。
2、 目前多數擔保公司各崗位審核主以評審會審批結論為第一依據,規定嚴格遵守但靈活性尚欠,個人認為可否依據審批結論的同時,對特殊項目及時與上層領導溝通(獲取特批)或在項目經理認可其風險性已覆蓋的同時給予其方便性,達到雙贏的局面。使得在保企業對擔保公司管理經營化效率得到認可。
七、加強同一地區擔保公司間的合作
目前,多發生擔保公司間的客戶爭奪。個人粗淺的認為,在目前再擔保公司尚未全面推廣的地區,擔保公司之間可以建立聯合擔保合作機制,實現資源共享、能力互補,雙方相互推薦有融資需求的中小企業,在各方的擔保能力范圍內聯合為客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以上是基于本人對一些擔保企業的調查及對其項目經理所提意見的整理得到的,可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希望對那些有相同問題存在的擔保公司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作者單位: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參考文獻
關鍵詞;擔保公司;擔保創新;風險控制;問題及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6.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0-0-02
中小微企業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非常巨大的作用,中小微企業占中國企業數量的90%以上,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在全部就業人數的80%左右,然而融資難是阻礙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首要因素。擔保公司為我國為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成為中小微企業在經濟下行的時期扮演雪中送炭的角色。
截至2012年末,與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業務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計15414家,融資性擔保貸款余額14596億元,較年初增長12.3%。全國融資性擔保行業共有法人機構8590家,同比增加188家,增長2.2%,其中國有控股1907家,占比22.2%,民營及外資控股6683家,占比77.8%,整體實力穩步增強。
一、擔保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
擔保公司的發展穩步增長,但目前擔保公司的經營狀況并不樂觀。擔保公司每筆年收取擔保費率普遍在1-3%之間,除去按國家規定提取風險準備金、日常經營成本、稅費支出,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余額起碼要大于注冊資本金的3倍以上才能實現盈利。就目前重慶市上半年運行情況看,擔保責任余額平均放大倍數為3.3倍,也就是說,目前重慶市的擔保公司經營利潤剛好處于盈虧平衡位置,沒有什么經營積累。尤其是對規模較小的擔保公司來說,如果沒有其他獲利渠道的話就是極難生存的。然而擔保行業是一個風險較大的行業,一旦發生風險,一筆損失就是數百萬元,較之收取的僅幾萬元的擔保費,則得不償失,擔保公司將會虧損嚴重。所以,擔保公司要想生存發展,首先努力做大融資規模。
二、加強融資產品的研發與創新
(一)“商會聯合擔?!狈绞?。由商會、擔保公司、擔保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與合作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客戶范圍限商會會員。若擔保貸款違約,由擔保公司、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負責賠償及對客戶的追償。擔保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往往成員多,抱團提供擔保,整體經濟實力強,抗風險能力強,商會對本商會成員都非常了解,這樣既擴大了銀行授信額度,增加了擔保公司的經營規模,又解決了因客戶不了解、調查失誤等貸款違約的問題,還解決了商會成員因實力弱或抵押物不足等融資難問題。
(二)“客戶上下游貸”方式。就是將對優質客戶進行綜合授信,將該客戶的上、下游企業也納入擔保貸款的范圍,既擴大了貸款擔保額,也由于對優質客戶的了解,減少了風險。
(三)“品牌貸”方式。是以品牌知名度高低和具有知名品牌商品唯一權或經銷權客戶為信貸關系發展目標,采取信用+擔保為手段的擔保模式,支持優質企業的快速發展。
(四)“商貿流通類企業分期上賬”方式。根據客戶的行業特征和經營特點,如商貿流通類企業,冬季的資金需求較大,春夏時回款較多,我們就采取靈活的分批上賬、分期還款等策略,降低客戶融資成本和到期一次性還款的壓力。
(五)增加物業通、商戶通等特色融資擔保,努力發展投標擔保、履約擔保、訴訟財產擔保、應收賬款保理等多品種擔保業務,實現增收。另外,擔保公司想要獲利,嚴格控制風險非常重要。
三、擔保公司自身的風險把控
擔保公司為了更好地發展,必須建立完善的職能部門,制定全面的規章制度,合規穩健經營,嚴格防范風險,創新反擔保方式。
(一)擔保公司應建立業務部、風控部、法務部、審貸委員會、財務部、行管部及總經辦等職能部門,各施其職,各盡其責。制定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擔保業務內部審察審批流程制度、審貸委員會審核辦法,擔保公司內部監管控制制度等。擔保公司須狠抓擔保業務的風險管理,加強貸前調查、審批及貸后管理。擔保業務實行A、B角雙人調查方式,對客戶單位定期五級分類,動態關注借款人經營、管理、財務及資金流向等重大預警信號,以便根據合同約定及時采取提前收貸、追加擔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貸款風險。擔保公司還應按國家規定提取不低于擔保責任余額的1%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及按擔保費的50%提取保險責任準備金,進而有效抵御風險。
(二)“信用擔保”及“抵押擔?!狈绞綖閭鹘y的反擔保方式。純信用反擔保存在貸款資金缺口,一旦發生風險,擔保公司則存在賠付風險。抵押物反擔保固然較好,能夠抵減代償損失。但對于中小微企業來說,往往缺乏足值的抵押物,過份依賴抵押物會影響擔保業務的開展,所以擔保公司應積極創新反擔保方式。
1.“客戶互?!狈绞健P∥⑵髽I一般存在經營規模小,賬務處理不正規,缺少抵押物,往往不能直接獲取銀行貸款,需要通過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才能取得融資。擔保公司為兩戶或多戶這種類型的小微企業提供擔保,讓這些小微企業之間提供互保為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從而有效降低了擔保公司的代償風險。
2.擔保公司還可采用應收賬款質押、倉單質押、股權質押、核心企業擔保、個人擔保等一種或多種反擔保方式,力爭在抵、質押不足額的情況下,追加第三方核心企業或個人提供反擔保,從而實現擔保風險全覆蓋,有效減少擔保公司的賠付風險。
四、社會力量的監管從而有效降低擔保公司風險。
(一)各地金融監管部門應加強本地擔保公司的監管工作,優勝劣汰有利長遠發展。目前擔保公司還存在“小、亂、多”等諸多問題,加劇了擔保市場的無序及過度競爭。對于那些長期無業務或打著擔保的幌子做其他業務,應堅決清理出去。定期及不定期對擔保公司進行審計檢查工作,規范擔保公司的業務操作,防止將資本金進行短期拆借、防止擔保公司抽逃注冊資本或進行高風險投資,這樣會使用擔保公司資本金成為風險資產,進而影響擔保公司及時代償的能力。
(二)國家制定行業規章制度。“2010年七部委聯合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重慶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擔保公司的健康發展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五、擔保公司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銀行對民營擔保公司放大倍數的限制制約了擔保公司的發展。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廣州和北京爆發華鼎和中擔事件后,大部分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逐漸壓縮了與民營擔保的合作,普遍規定民營擔保公司擔保貸款授信額度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3倍,然而國家規定允許擔保行業的放大倍數為10倍。對于擔保行業,杠桿率到3的時候才處于盈虧平衡點。甚至一些銀行直接下文,把民營的擔保公司從銀行合作的名單中剔除。這種做法,也正誤傷那些正規經營、真正希望為中小微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的擔保公司,阻礙了占擔保行業70%多分額的民營擔保公司的發展。
(二)國家對擔保公司只允許凈資產20%對外投資額的限制,其余資金只能放在公司賬上,從而降低了擔保公司的獲利能力。投資者對擔保公司投資的經濟增加值遠低于其他行業,從而不利于擔保公司的發展壯大。
(三)國家對擔保行業財政補助或者稅收減免往往會有收取擔保費用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即3%左右、必須是公司名義進行的擔保貸款等諸多限制。其實擔保公司一年收取客戶擔保費4%,相對于小額貸款公司月利率2%左右(24%/年)或者擔保公司承擔的風險來說也是微不足道的。
六、政策建議
(一)建議國家通過宏觀調控政策,規范銀行廢除對民營擔保公司只能3倍放大比例的限制,可擴大至10倍以內。擔保公司目前還缺乏與銀行的談判實力,因此需要通過法規的形式做出相應規定,才能改變目前合作銀行對民營擔保公司不公正的現象。
(二)適當擴大20%可投資金比例或創新擔保公司的其他增收方式。單憑1%-3%的擔保費收入,如無其他的收入來源,就目前重慶市上半年整個行業運行情況看,也就是剛好處于不虧損狀況,無法完成擔保公司的積累和壯大。
(三)國家立法建立融資擔保公司與貸款合作銀行風險分擔機制。建議銀行與擔保公司風險分擔比例為3:7或2:8。在現有銀擔合作中,絕大部分情況下擔保公司承擔了100%的責任,這種風險分擔機制使得部分銀行沒有認真履行貸款審查及管理義務,貸款出現損失后,自已不承擔任何責任。然而,銀行收取了客戶7%-10%左右的利息,擔保公司僅收取1%-3%的擔保費,銀行是主要的獲利者,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國家加大對擔保公司的扶持政策。融資性擔保公司利潤較低,但對于支持中小微企業的發展作用重大。國家工信部對擔保公司的政補助政策及國家稅務總局營業稅和所得稅減免等優惠政策,可適當放寬限制條件,讓更多的擔保公司能享受到該優惠策,鼓勵融資性擔保公司做大做強,使公司的數量、規模與市場需求相匹配。
(五)建立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機制。我國大多數擔保公司還處于早期的發展階段,只靠較低的保費收入很難彌補可能發生的代償或賠付。我們可以學習其他中小企業發展機制成熟的國家,在一定范圍內擔保公司代償后可直接向政府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申請補償,或由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履行對擔保公司的再擔保功能。
目前,擔保規模穩步增長,為實現擔保公司發展壯大,擔保公司除自身努力開拓業務,嚴控擔保風險外,還需要加強國家相關部門監管及制定更多扶持政策,讓擔保公司在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做出更多、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2011年公司改制后,在董事長王四光的帶領下,積極開展為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解決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幾年來,累計為1184戶貸款擔保108693萬元,在保余額42873萬元。為企業擔保后,企業新增加就業崗位3280個,新增加利稅1890萬元,為縣域經濟的快發展、大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助推作用。
根據撫松中小企業數量多、分布面廣的特點,特別是有些企業起步晚,自有資金少,抗風險能力弱,可提供反擔保抵押優質資產少,自身的財務不健全,在銀行的信用記錄缺乏等問題。公司采取財務核查,上門調研,多方咨詢等措施詳細了解企業情況,靈活多樣地落實擔保措施,積極促成企業與銀行部門的溝通。通過不懈努力,使大部分發展前景好、綜合效益優的企業順利取得了擔保貸款,解決了企業發展中的資金緊張難題,使企業得到快速、健康發展。
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的擔保能力,進一步選擇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拓寬業務渠道,完善資產登記。針對目前項目來源一般是通過企業申請和銀行推薦,許多企業對擔保公司還不夠了解的情況,王四光制定措施,積極宣傳推介擔保公司的業務品種,開發優質客戶。同時不斷探索各種切實可行而銀行又不能受理的反擔保措施,拓寬公司的生存空間。例如:以經營權、收益權、無形資產、股權、應收賬款等作反擔保,使企業有更多的選擇余地,讓更多發展前景好的企業獲得擔保貸款支持。并通過撫松縣產業園區進一步支持有帶動作用的產業群體,選擇有產品市場、有還款來源、信譽較高、主動交稅、能安排就業的一些成長型企業,及時為這些企業探索開發新的業務品種。
王四光把社會公益慈善事業、關心和幫扶社會弱勢群體作為企業發展的動力和目標。幾年來先后為200名貧困學生捐款,圓了諸多貧困學生的大學之夢。
【關鍵詞】 擔保公司 管理風險 信用風險 操作風險風險控制
對國內眾多良莠不齊的擔保公司而言,從2012年初至今的這一段時間公司經營十分艱難。受各種大環境影響,擔保公司業務量急劇下滑,擔保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存在風險分析
(一)管理風險分析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管理風險主要指由于股東設置、法人治理、人力資源與部門設置出現的不合理情況而導致的公司經營風險。
1、股東行業集中度高,持續出資能力有限
目前擔保公司股東行業較多集中于房地產行業。股東行業集中會導致擔保公司業務的行業集中度偏高,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此外,股東公司股東本身持續出資能力不強,使得銀行與擔保公司的合作意愿不強,擔保放大倍數偏低,這嚴重影響了擔保公司的資本充足率,擠占了擔保公司可用于代償的資金,為擔保公司的經營埋下隱患。
2、法人治理層次不清晰,治理模式還有待完善
一部分擔保公司股權過于集中,且由大股東控制;其次,部分行使表決權的股東缺乏相關經濟金融專業背景和金融行業從業經驗,并不具備識別與管理擔保客戶風險的能力,具有較高的風險隱患。
(二)信用風險分析
信用風險主要由以下兩個風險點組成:
1、擔保公司放款門檻太低,缺乏客戶評價依據
擔保公司的放款過程門檻較為寬松,大部分擔保公司只是機械性地依靠抵押物與質押物來判斷是否應該進行放款。其次,大部分擔保公司為未能達到擔保門檻的企業進行擔保,這些企業大多數存在經營問題,潛在風險較高,而一旦這些企業資金出現斷裂,擔保公司就會形成代償。
2、擔保額度及期限設定存在風險
擔保公司囿于資本規模限制,對企業提供的額度不能夠充分滿足某些優質客戶發展的融資需要;同時也存在擔保額度超限問題,最終導致過度授信的情況。
對于擔保期限選擇方面,擔保公司給予客戶的期限缺乏靈活性,這可能會導致客戶在正常經營周期下不能按時歸還貸款,不得已通過其他高成本渠道進行融資還款的風險或者客戶將待歸還的款項挪作他用,導致到期無法歸還的情況。
(三)操作風險分析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流程三大環節中都會或多或少出現相關的操作風險。
1、保前調查有所局限,缺乏規范
由于目前擔保公司調查人員綜合素質有限,因此保前調查流程規范性較差,難以保證抵質押等風險措施的有效性。主要表現在由借款企業關聯關系調查缺失、由財務信息缺失、由借款企業負責及抵押情況調查缺失帶來的風險。
2、審保分離執行較差,保審會未能起到良好作用
多數擔保公司審保未能做到審保分離,大部分部門的職責僅由少數人負責,缺乏制衡約束機制。而擔保公司保審會的運作缺乏規范,股東代表占比較大,但是這些股東代表卻缺乏風險識別能力,存在一定的決策風險。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控制措施
融資性擔保公司主要可通過以下幾點措施多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
(一)、管理風險防范措施
擔保公司自身的管理風險相對于上述風險,可控性最強,但是危害性最大。為了控制這些風險,有以下幾點可遵循。
1、完善擔保風險的內部控制機制
首先,要建立一套相應的規章制度,且該制度要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其次,各個職能部門之間要能夠互相制衡和制約,形成協作的機制;此外,還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獎懲機制,這將有效避免員工的道德風險和委托風險。總之,建立擔保公司內部控制機制是保證擔保公司健康發展的重要的一環。
2、建立風險的補償機制
擔保公司可以效仿銀行,采取風險準備金制度。具體來說,為了應對壞賬以及代償風險,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抽取準備金,擔保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適當擴大準備金的數額,這樣才能更好地增加抵御風險的能力。
(二)、信用風險防范措施
1、加強擔保業務全過程監控
要加強擔保業務全過程的質量監控,一定要重視“三查”,即調查、審查和稽查,應當利用“三查”的過程盡可能地發現風險點,找出業務潛在風險,并主動預測風險的發展方向,及時調整自身戰略,制定可接受風險的臨界值,把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內。
2、建立反擔保機制
擔保公司要和被擔保企業建立起反擔保的機制。所謂反擔保,就是被擔保企業需要把它的廠房、設備、土地使用權甚至是法人代表的個人財產都作為抵押物或者質押物給到擔保公司這一方,這樣當代償發生時,擔保公司可以通過處置以上財產,來挽回一定的資金損失,從而降低信用風險。
總之,目前我國擔保公司面臨的困境主要來自于其不成熟體系下的各項風險,因而擔保公司必須在了解風險的情況下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和化解能力,從而進一步促進擔保行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孫煒、張宏宇、楊宏遠.融資性擔保公司潛在風險剖析――以四川省融資性擔保公司信用評級試點為例,《西南金融》,2014年04期
【關鍵詞】融資性擔保公司 風險管理 對策
自1993年第一家全國性專業擔保機構成立以來,我國融資擔保行業發展迅猛。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融資性擔保公司7898家,全行業實收資本9255億元,然而,平均注冊資本僅為1.17億元,注冊資本在10億元以上的機構只有75家,融資擔保機構的資本實力和信用能力嚴重不足,因而,融資擔保行業的風險管理對于整個行業的發展都至關重要。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面臨的風險
融資性擔保公司通過承擔風險、控制風險,大面積地收取少量擔保費,來覆蓋可能發生的小面積的代償風險,以獲取利潤。它的出現最開始是源于大多數需要借款的中小企業或是不滿足商業銀行的授信標準,或是商業銀行的授信流程對其而言過于復雜和拖沓,其借款或急需借款的需求得不到滿足。融資性擔保公司以其有別于銀行較為死板的授信標準,對滿足其要求的企業進行信用補充,作為擔保并承諾被擔保人不能按期還款的情況下對債權人履行還款義務,以幫助中小企業從銀行取得貸款。因此,融資性擔保公司所參與的信用業務主要是商業銀行不愿涉及的風險較大的部分,它代替商業銀行承擔了風險,為中小企業和商業銀行之間建立起信用的橋梁,從而引導銀行資金順利流向中小企業。但是,風險本身并不能因此消除,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只是由銀行轉嫁到了融資性擔保公司,而融資性擔保公司需要靠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尤其是有別于銀行或者說優于銀行的風險識別能力才能減小自身的風險,才能夠獲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融資性擔保公司所面臨的擔保風險是指在執行擔保業務的過程中,由于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使擔保業務發生虧損的可能性。根據新巴塞爾協議對風險的劃分,可分為如下幾種:
(一)信用風險
當被擔保企業由于營運能力有限、資本結構不合理或現金流斷裂等問題難以履行合約責任,或因企業實際控制人道德素養問題不愿履行責任時,擔保公司就將履行代償義務,代替被擔保企業還款,從而造成公司自身損失的風險。
(二)市場風險
伴隨著經濟周期的變化,融資擔保業務面臨的市場利率、貨幣供應、國際熱錢流動等都會影響到銀行給予的授信額度,影響擔保項目的投資收益率。同時,經濟周期變化所導致經濟基本面走壞時很可能導致多數企業處于經營困境,從而極大地增加違約的數量和可能性。而融資擔保集中于某一行業時尤其受到行業不景氣的沖擊。譬如煤炭行業由于經濟冬天的來臨,全行業虧損,其本身資產體量又非常大,涉及的擔保資金相當大,一旦危機爆發,將使整個地區的金融穩定受到沖擊。
(三)操作風險
融資性擔保公司在業務發展過程中,都會有做大做強的沖動。為了拓展客戶規模,為了做夠合作銀行的授信額度以期拿到更高的授信額度,業務部都會不遺余力的去開拓新的業務。而優質客戶的數量是有限的,同時由于逆向選擇,在積極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更可能接到劣等客戶的擔保項目,使得風險增大。在擔保業務運作中,若是沒有專業的評估體系和風險判斷,沒有合理的公司治理和具有較高金融素養和職業素養的從業人員,沒有按照指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三查”不實,判斷不準,決策失誤,擔保項目便可能面臨失敗。
(四)其他風險
融資性擔保公司還會面臨來自政策、法律等其他方面的風險。
如多部委2010年3月聯合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成立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查批準,由監管部門頒發經營許可證,并憑該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以獲取經營資格。新規定使得過去沒有拿到特有牌照,而實際進行融資擔保業務的擔保企業面臨政策上的壓力。
事實上,擔保行業可分為融資擔保和非融資擔保?!度谫Y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也明確區別了融資擔保與非融資擔保。按照現有的法規條文劃分,融資性擔保公司成立需要去省級政府確定的監管部門申請經營許可證并由金融辦進行年審,其經營范圍包含多項擔保業務。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只須依據《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即可成立,其經營范圍不包括貸款擔保。在此之前發生的大量擔保公司跑路的大多數是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它們多是由民間資本組成,很多行為不符合現在的法律規范法規,比如涉足房地產等禁入行業,違規開展貸款擔保業務,甚至涉嫌非法集資,存在“掛羊頭賣狗肉”的狀況。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同時規定,監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于人民幣500萬元。目前許多地方已經將最低注冊資本金提高到了1億人民幣。這就使得原有的部分中小擔保機構由于難以募集到足夠的資本金以滿足最低資本要求而面臨洗牌。
又如,當被擔保人逾期債權被轉移給擔保公司后,由擔保公司去向被擔保人追償,如果企業實際控制人逃避債務,轉移公司財產,致使破產后沒有足夠財產加以執行,而向法院申請執行個人財產時可能會產生法律爭議。擔保人將抵押品重復反擔保后,擔保公司在與同業者同時追償時又會出現順位認定糾紛。而且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這些問題既會產生時間成本和訴訟成本,也會受到我國對于融資擔保行業并不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掣肘,公司的業務成本都會顯著上升。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存在的風險管理問題
在存在各種風險因素的情況下,融資性擔保公司自身存在的風險管理缺陷將使公司面臨的潛在風險極大地暴露出來,從而使公司遭遇虧損。
(一)對公司戰略目標及經濟趨勢認識不清
眾多融資性擔保公司在公司戰略目標上都有共同的特點:急于擴大規模,用較短的時候獲取最大的收益。這樣的特點就使得公司擔保的項目多卻不優,形成代償率過高、入不敷出的窘況。產生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公司決策者急于求成,另一方面也是公司的風險管理措施跟不上規模的擴大。同時,公司決策者缺乏對宏觀經濟環境變化趨勢的前瞻性判斷,對信貸規模與經濟形勢之間的相關性也缺乏足夠的了解。
(二)超額擔保
由《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可知,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資產的10倍。同時銀監會也要求與擔保機構合作的商業銀行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具體授信額度的擔保放大倍數。但由于第三方監管不足,公司自身風險意識薄弱,銀行在流動性充沛時放款沖動強烈,這些因素均可能導致實際擔保責任余額超過公司自身資本十倍甚至數十倍。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就很可能導致公司凈資產不足支付代償款,致使公司破產。
(三)保前審查不嚴,保后監管缺失
被擔保人向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貸款擔保,說明其自身不能滿足銀行的貸款要求,所以融資性擔保公司在簽約擔保前,必須在仔細確認被擔保人已有的信用資料的前提下,進一步深入企業內部全面核查。然而,現實中,很多融資性擔保公司往往輕視了資格審查和擔??尚行匝芯?,實際操作人員或是對企業運營不甚了解,抑或礙于朋友情面,或收受回扣,不恰當的擔保了該項目,給公司帶來潛在風險。
而一些公司在擔保業務實現后,疏于對被擔保公司發展狀況的關注和跟蹤。一旦被擔保對象經營等方面出現問題,還款風險初現矛頭時,不能第一時間排除或降低風險。
(四)缺乏健全的反擔保措施
對于部分授信額度較大,或者被擔保對象資信較低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應要求被擔保對象提供反擔保措施。但在現實中,擔保公司對反擔保措施管理不到位、要求不嚴格,在反擔保抵押物出現問題時,表現十分無力。如擔保前對抵押品的估值過高或是被擔保對象違約發生代償后要求抵押品時才發現抵押品已被法院查封、凍結、扣押。
(五)內部管理制度建設不完善
部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意識薄弱,業務流程不規范,決策機制不健全,風險計量不科學,財務管理混亂,風險識別評估失效,內部控制和獎懲機制失效,企業文化培育缺失等等。內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必然導致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失去主方向,也就難免出現風險和問題。
三、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管理對策
針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可能存在的風險管理的問題,應積極研究風險和問題的特點,建立適合公司自身發展的風險管理策略,提高業務效率和規模,降低風險損失和代償率。
(一)制定與自身匹配的風險管理戰略
要制定與自身匹配的風險管理戰略,就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外對內都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對外,公司決策層要能較為準確把握外部環境的變化,如宏觀經濟周期,國家政策法律的變動,講究順大勢而為,且要有較強的應對力。對內,公司決策層應充分評析自身,如對注冊資本,流動性,擔保責任余額,代償損失率,各類不同信用等級的客戶比例等情況清晰掌握實時分析,對公司的組織結構,人員構成,不斷調整和優化,使公司戰略清晰,戰術得當。
(二)落實風險準備金
商業銀行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具體授信額度的擔保放大倍數。但或由于銀行間溝通不足,或由于實際操作問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余額與凈資產的比例可能會超過《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限定。實際操作中,除了民生銀行及少數銀行要求2%到5%的風險準備金外,大部分商業銀行沒有此項要求,只是根據擔保機構歷來信用狀況進行授信額度的確定,如信用良好則追加授信額度。但歷史不會重復,過去的良好信用不能代表將來的零風險。對于融資性擔保公司自身而言,如果某筆擔保業務發生違約,公司需承擔代償責任,就可以動用風險準備金來承擔相應的責任,以防止公司資金周轉和財務出現困難。因此,風險準備金的落實將大大增強國家對于擔保放大倍數以及信用債權的總量確定,增強全行業的風險控制力,有助于金融系統的長期穩定。
(三)充分利用征信系統
融資性擔保機構在拿到牌照的情況下,能夠向中央人民銀行建立的征信系統提供征信信息。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包括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如今,針對部分企業辦理多個營業執照或破產前資產被轉移,破產后無可執行的情況,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單單將違約信息上傳企業征信系統,更是上傳到個人征信系統。當企業實際控制人在融資性擔保業務違約,逾期無故不繳納欠款時,融資性擔保機構會將企業實際控制人的違約信息錄入個人征信系統。而個人征信系統的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老賴”們以后的貸款,授信,出行甚至子女升學帶來麻煩。
2015年1月5日,芝麻信用等8家機構成為首批試點,獲準開展個人征信業務準備工作。新的個人征信市場主體的引入,全面的征信系統的建立,融資性擔保公司充分利用征信系統上傳下載信用信息,將有效的防范道德風險,極大降低代償率。
(四)重視保后監管
保前科學準確地進行風險識別和判斷固然能減少風險,但卻不能將所有的風險消除。保后監管同樣十分重要,如果放任不管,任由風險滋生,同樣會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而在保后對企業經營狀況、財務變化、反擔保狀況跟蹤檢查,一旦發現不良現象可以及時提示風險,做好應對準備,也可以協助企業發現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減小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五)追償手段有效得當
當損失已經發生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盡可能挽回損失。首先可以與被擔保人聯系,判斷其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同時對其企業可執行的動產不動產進行詳細調查,如果還款能力不是短暫缺失或者還款意愿不強,可立即向法院申請財產保護。如果遇到公司資產已被轉移,應向法院申請對公司實際控制人的個人財產予以凍結和執行。整個追償流程需要融資性擔保公司具有法律方面的專業的人才,以在追償過程中最大可能獲得第一順位的賠償或是避免手段不當而使自身承擔法律責任。
(六)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制定各種必要的規章制度,明確各級職責,建立科學合理的標準化業務流程,加強對各崗位的考核,建立起相互制約,獎懲分明的內部運行機制,全面落實各級人員的經濟責任制。建設全員風險管理文化,積極開展全員風險防范教育,樹立員工時時警惕風險,時時面對風險的理念,提升員工在與被擔??蛻艚佑|時的風險敏感度,培養全員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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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融資性擔保公司,發展,誤區,可操作性建議
中圖分類號 F8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13)01-0169-04
一、引言
大力發展融資性擔保公司是世界各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行做法,是政府變行政干預為政策引導的有效方式,是重塑銀企關系,強化信用觀念,化解金融風險和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重要手段。自1993年11月中國第一家全國性專業信用擔保機構——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成立以來,中國擔保行業在推動國家經濟發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促進中小企業成長、增加政府稅收、關注弱勢群體、扶持“三農”等眾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已成為中國市場經濟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近幾年我國融資性擔保公司發展迅速,截至2010年末,全國融資性擔保公司共計6030家,擔保資金總額4506億元,全行業資產總額5923億元,在保余額總計1.15萬億元,占2010年末貸款余額的2.26%。
波瀾在2008年底意外出現,由金融危機后的政策變化掀起。這年10月底,為了緩解全球金融危機給中小企業帶來的融資困境,中央財政增撥10億元,主要采取無償資助方式,用于彌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代償損失。兩個月后,工業和信息化部又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省發展擔保業以支持中小企業。這紙紅頭文件成為擔保行業的“重大利好”,各省相繼對融資擔保開閘。伴隨著自2003年以來房地產市場連續5年的高歌猛進,大量資金經由擔保公司擔保流入房地產行業,而受金融海嘯與樓市調控所累,地產業驟冷,殃及擔保業。在盲目膨脹、惡意競爭和滾雪球般的欲望中,融資性擔保公司在越來越激烈的競爭中無法避免地走了樣,擔保公司的利潤來源,從收2%-3%的擔保費,變成了收“存款”與“借款”之間的利差。隨著資金鏈越來越緊,經濟失血加劇,利差的空間越來越大。擔保公司的“攬儲”也因此愈加瘋狂。2010年以來,中國經濟在狂飆突進多年后,增速突然放緩。在穩健的貨幣政策下,全國各地的資金鏈都開始緊繃,浙江、廣東、福建、河南、內蒙等地民間金融都不斷爆發出資金鏈危機。
為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融資性擔保行為,2010年3月8日,由銀監會牽頭,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工業與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七部委共同制定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融資性擔保公司曾經承載著民間金融“開門”的希望,卻在3年突然繁榮后成為資金鏈上的一捆“地雷”,究其原因,有政策監管方面的問題,有行業風險方面的問題,更有融資性擔保公司自身經營方面的問題。本文主要針對融資性擔保公司自身經營層面問題及對策加以分析探討。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經營誤區
(一)虛假注資
根據銀監會《關于銀行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風險提示的通知》,明確規定擔保機構與銀行合作的條件是注冊資本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且必須是實繳資本。同時還要嚴格考核擔保機構的經營狀況和管理層的綜合能力,特別是審查擔保機構的資產負債等財務狀況,防止因擔保機構資本金不實、結構不合理或將資本金違規投入資本市場等對銀行信貸資金造成風險。但是有的擔保公司營業執照上核定的注冊資金和實有資金差別較大,注冊資本沒有足額及時到位和虛假出資現象較為普遍,且相當比例的注冊資金都是拆借的,注冊完成后就抽出還給出資人,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擔保公司的實際擔保能力和賠付能力。一旦出現大的資金收不回來時,擔保公司根本無力支付出資人或理財客戶。
(二)超額擔保
根據銀監會《關于銀行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風險提示的通知》,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具體授信的擔保放大倍數。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資產的10倍。但是由于目前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不到位,有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多家銀行合作,并對多個借款人進行信用擔保,加上彼此之間信息不對稱,只有融資性擔保公司自己才知道是否超出本身資本金能夠擔保的額度,往往擔保金額是自有資金的數十倍甚至上百倍,遠遠超出法律規定的擔保額度,一旦有一筆大的貸款收不回就面臨資金鏈斷裂。
(三)風險補償、分擔機制不健全
主要表現為:其一是融資性擔保公司承擔擔保責任后,只能依靠它的業務經營收入來彌補虧損。政府僅僅依靠減免稅收來刺激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而擔保產生的風險卻沒有完善的配套補償和分攤措施。其二是融資性擔保公司沒有依照法律規定,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準備金,用于賠付。其三是融資性擔保公司通過反擔保的方式來轉移或化解代償風險,但實際情況是提供反擔保的公司本身的經濟實力不強或反抵押的財產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問題,在融資性擔保公司代償之后,無法向反擔保人追償。
(四)擔保公司“異化”現象嚴重
按照《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經營的擔保業務包括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和自有資金進行投資業務等。由于上述業務大多涉及銀行融資擔保,其開展情況取決于擔保機構的規模、實力和資信等級,而在現實中,絕大多數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都無法滿足銀行所設定的授信標準,而不得不違規從事民間借貸和民間理財產品。其主要表現在:(1)是非法集資,即擔保公司讓客戶把錢款直接劃轉至公司賬戶或者公司某個員工賬戶,待籌足一定金額后再轉賬給融資客戶。(2)是非法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從中賺取息差。(3)是發放高利貸,放貸利率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至少4倍以上。(4)直接拿出資人的資金去炒地皮、炒房地產,或進入股票和基金市場等。以上現象已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極大地損害了融資性擔保行業整體形象,甚至危及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
(五)缺乏合格的專業人才
融資性擔保業務專業性強,涉及范圍廣,對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知識技能有著較高的要求。作為一名合格的從業人員,在具備財務、法律、金融、擔保、風險控制、管理等專業知識和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的同時,還要對被擔保企業的行業發展狀況,市場情況有著準確的把握和了解。但是大多數融資性擔保公司相關人員專業知識和經驗匱乏。很多擔保公司的從業人員組成是由投資者聘請1-2名從事過金融或企業管理工作的人員擔任業務骨干,再招聘幾名非專業人員,這種從業人員素質顯然無法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
(六)擔保項目審查與控制不力
被擔保人向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貸款擔保,說明該企業的自身貸款條件達不到銀行的貸款要求,要么是企業缺乏信譽,要么是不能提供有效的抵質押物,這時融資性擔保公司本應該在詳細了解被擔保人所提供的擔保資料的同時,還應該積極深入被擔保企業內部全面核查資料的真實情況。然而,融資性擔保公司往往輕視擔保前的資格審查和可行性研究,為了朋友情面或眼前利益而盲目擔保該項目,終因被擔保人的誠信度不高、償債意愿不強、公司經營困難、股權結構不合理、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混亂等給融資性擔保公司帶來潛在風險。
(七)管理制度建設薄弱
部分融資性擔保公司存在管理意識薄弱,業務流程不完善,決策機制不健全,內部管理不規范,風險計量不科學,缺乏必要的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缺乏有效的風險識別、評估和防控制度、擔保貸款的審批制度、擔保貸款的催收制度、內部責任追究制度、業務人員繼續教育制度等。沒有管理制度的引領,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就沒有主方向,風險和問題的出現就在所難免。
三、規范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的可操作性建議
(一)合法經營是立企之本
融資性擔保公司在業務經營和內部管理中要遵循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準則的規定,并與其保持一致。融資性擔保公司只有合法經營才能使其自身避免法律、法規和監管層面的風險;融資性擔保公司只有合規經營才能使投資人的利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融資性擔保公司內部的風險控制只有按照規定的程序操作,才能減少擔保風險的發生;融資性擔保公司合法經營還能避免重大社會風險的發生。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對象為不特定的投資人,而且人數眾多,涉及的資金量巨大。如果融資性擔保公司違規經營,就可能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也必將給這個新興行業帶來負面影響。
(二)創建強有力的公司團隊
擔保公司的團隊主要由高管團隊、業務團隊和后勤團隊組成。高管團隊是擔保公司能否成功的決定性因素,團隊成員需要具有豐富的擔保實務經驗和擔保業務相關知識,具有很強的創新精神并引領整個公司的發展,時刻與業務團隊保持信息對稱,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作出各項決策。業務人員除了需要具備法律、財務、金融、經濟管理等各方面知識和實踐經驗外,還需要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較強的執行力。而后勤團隊是公司業務的保障,需要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超強的執行力,它是維護公司形象,宣揚企業文化的主要力量,直接影響到整個公司的工作效率。
(三)實行擔保項目評審委員會制度
融資性擔保公司內部可設立擔保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是所有擔保項目的最后審查決策機構。擔保項目上報評審委員會審批時,評審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各評審委員召開審查會議,對項目進行審查,并進行表決,過2/3同意的項目才可以通過審批。實行評審委員會制度能夠更加全面客觀地評價擔保項目,提出項目的風險點,找出如何規避風險,彌補了單一評審時的信息不對稱造成逆向選擇風險。同時建立評審錯誤追究機制,力爭使評審會成員各盡其職、堅持原則,以降低擔保風險的發生。
(四)健全再擔保和反擔保機制
逐步建立全國和省級再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由政府出資組建,資金來源為目前發放給擔保機構的補貼資金,不以盈利為目的。再擔保機構通過與擔保機構開展授信再擔保、增信再擔保和異地互保再擔保等再擔保業務,增強各類擔保機構的融資擔保能力,有效分散擔保風險。融資性擔保公司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蛱峁┓磽N?。在設定反擔保物時,應首先以存單及其他有價證券作為質押。然后再以企業的廠房、機器設備作為抵押。質押必須有交換價值,并且具有可讓與性。
(五)完善公司治理相關制度
建立符合審慎經營原則的擔保評估制度、事后追償和處置制度、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并制定嚴格規范的業務操作規程,加強對擔保項目的風險評估和管理,用制度來防范風險。融資性擔保業經營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風險、承擔的是責任,作為新興行業,融資性擔保公司在合法、規范、誠信經營的基礎上再努力完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就能有效避免風險的發生。
(六)計提項目擔保準備金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一風險很大的經營群體,每一項擔保業務都面臨著風險,主要集中于被擔保企業的經營風險、信用風險等所造成的違約風險,一旦風險發生,融資性擔保公司就要承擔擔保責任。建議融資性擔保公司在財務管理制度中推行計提項目擔保準備金,每開展一筆擔保業務,計提擔保總額10%的項目擔保準備金,如果某筆擔保業務違約需承擔責任,就可以動用計提的項目擔保準備金來承擔相應的責任,以防止企業資金困難和財務拮據。
(七)建立融資擔保項目風險預警系統
融資擔保公司應建立自己的風險預警系統,由項目評審、風險控制等相關部門根據項目擔保流程把保前、保后所有風險因素納入風險預警系統進行分析管理。擔保前主要收集被擔保企業信用、主營業務發展及競爭力、資產負債率、企業管理能力和人員素質以及其他潛在風險,這些將直接影響對擔保項目審批。擔保后主要收集被擔保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管理、還款能力等,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監管和預警,有效地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或消滅在萌芽狀態。
(八)追償手段要得力
若某個擔保項目出了問題,其第一任務就是如何迅速有效地止損,并馬上啟動追償程序。首先對被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的個人或公司的資產進行詳細的調查,找到一個訴訟成本和收益的平衡點,如果確實有可供執行的動產、不動產,就可立即向法院提起申請予以財產保全。如果面臨的是一家“空殼”公司,反擔保人不見蹤影或是名下根本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就需要委托專人對以下項目進行更深層次的調查。(1)調查被擔保公司股東是否有虛假出資、抽逃資本金的行為,如果存在,融資性擔保公司就可要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2)被擔保公司注冊時是否是在中介公司的參與下共同完成的“空殼”化注冊,如果是就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在被擔保公司注冊資金范圍,對被擔保公司債務承擔責任。(3)調查提供反擔保的個人是否有無償或低價轉讓個人動產、不動產、股權、債權的行為,如果有,那么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行使撤銷權。(4)如果反擔保人有應收未收債權,融資性擔保公司就可以行使代位權;(5)可以調查提供反擔保的個人或被擔保公司是否有未回收的債權、收益等。
(九)積極引進“五位一體”運行機制
“五位一體”運行機制是重慶三峽擔保集團與國家開發銀行合作創立的擔保運作機制,將貸款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地方政府、中介機構和貸款企業稱為“五位”,各方之間形成項目互推、貸后共管、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共同體,建立一個各方合作的信用體系。其核心是五方聯動,確保擔保項目從推薦到審批,再到保后管理的全過程貫穿著完備的風險管理技術?!拔逦灰惑w”機制重在利用政府的組織優勢、貸款銀行的資金管理優勢和中介機構豐富的專業知識優勢來控制和化解風險,從而促進貸款企業的信用建設更上臺階。
(十)探索“擔保轉股權”共贏模式
融資性擔保公司可嘗試將擔保資金或擔保費轉為受保企業的股權進行投資,享受優質企業發展帶來的更高收益。該模式體現了融資性擔保公司在中小企業最困難時給予支持,待企業成長壯大后能分享客戶發展帶來的收益,使發展模式更具可持續性。但此模式如果單獨使用風險很大,就必須具備較強的綜合管理能力。
(十一)創新金融產品類擔保
國家“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積極發展債券市場,穩步發展場外交易和期貨市場。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融資的概念和模式將由間接融資為主逐步過渡到直接融資為主。近年來,央行的金融統計口徑也由單一的銀行貸款變成了社會融資總量,包含委托貸款、信托貸款、企業債券、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基金投資、商業票據等。融資性擔保公司通過金融創新打通資金供需渠道,改變單純依靠銀行貸款間接融資的傳統方式,提高社會直接融資比重,“中小企業集合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信托、基金等直接融資金融產品類擔保業務”將成為大型優質擔保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具有極大的發展潛力。
特種權利質押的內涵
質押是對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的使用權予以限定,并作為履約擔保措施的一種法律行為。質押有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對該動產予以處置、變賣或拍賣該動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而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依據法律規定而取得的用于質押的各類權利作為債權擔保。
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明確列舉了可以設定的權利質押種類,但并未限制、禁止或排除以特種權利設定質押的經濟行為,所以特種權利符合權利質押的基本條件。擔保法第75條規定的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之條款,也體現了法無禁止即許可的司法自治理念;可以說,特種權利與擔保法所規定的權利質押基本原則和理念是相一致的。
特種權利包括:專利權、專有技術、礦業權、音像版權著作收益權、捕撈權、開采權、林業權、排污權,經營租賃權(如專業市場的柜臺租賃使用權、土地租賃經營權、海域江河湖面租賃經營等),特種經營專屬權(如品牌商、汽車銷售4S店等),商譽商標使用專營權(如麥當勞、北京東來順、肯德基、香港小草瘦身等),交通、橋梁、有線電視等收費權以及其他特種權益。特種權利就是不具有具體實物形態而僅依存于未來及現存的可以計量的特種收益流和價值源,予以抽象地固化和具象折現。而特種權利質押就是將其未來的收益和現存的價值予以資本化,并作為擔保載體的一種新型融資方式。
應該說,特種權利質押貸款授信是世界各國商業銀行尚未完全解凍的信貸難題,而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卻是一種創新式的融資方式。特種權利作為無形資產首次得到我國商業銀行直接認可的是交通銀行北京分行;該行推出的“展業通”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授信首先突破了這個,即允許將小企業名下所擁有的、合法有效的特種權利設定質押而予以信貸支持。這表明,特種權利的商業價值首次被市場認可,并被有機地融入到具體信貸實踐中,這是一項金融創新,也是一場與時俱進的金融革命。
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實施的“展業通”(即特種權利質押融資)授信業務,其具體設定的條件是:第一,注冊于北京轄區、信用良好、總資產在4000萬元以內,且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以內的各類小型、微型企業,都可以申請這項業務。第二,借款企業可憑借其擁有的有效期不少于8年的發明專利權、有效期不少于4年的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使用期至少在兩年以上、有盈利能力的商標專用權,依據銀行聘請的專業評估機構對特種權利的評估價值折扣后設定質押,并從銀行取得限定范圍內的貸款授信額度,用于滿足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需要。第三,銀行一般采用綜合授信方式,發明專利權的授信額不超過評估值的25%,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授信額不超過評估值的15%,商標專用權的授信額不超過評估值的30%,最高貸款授信金額為1000萬元,最長期限可達3年。例如交通銀行對北京某生物醫藥技術有限公司的發明專利權經過評估價值為600萬元,因而銀行授予了15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依據央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
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的業務流程與案例分析
特種權利質押授信的業務流程
我們知道,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是指借款人(或被擔保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擁有的可以依法轉讓、處置和出質的各項特種權利,作為質押標的提供給擔保公司設定反擔保措施;并由擔保公司提供信用保證,從商業銀行取得貸款授信的一種融資方式。而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的具體業務流程是:
―借款人分別向擔保公司和商業銀行申請授信擔保和銀行授信。
―擔保公司和商業銀行同時對借款人進行盡職調查、盡職審查和盡職審批。
―擔保公司對出質人(借款人和出質人一般為同一主體)的出質標的進行評估、公證登記,并簽訂遠期拍賣合同、處置協議等。
―銀行和擔保公司通過審查后,擔保公司出具《擔保意向函》;同時設定特種權利質押反擔保措施,必要時補充其他有效反擔保措施;并與出質人雙方簽訂《特種權利質押合同》和其他抵質押合同等。特種權利質押合同一般應單獨訂立,并作為保證合同中的反擔保措施特別約定條款。
―授信銀行與借款人和擔保公司分別簽署《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后,按其信貸業務流程結合擔保業務流程開始具體辦理貸款授信事宜。
―貸款授信如果逾期由擔保公司代償后,擔保公司對特種權利等反擔保措施進行有效處置,通過拍賣變現、轉讓變現、權屬變更和債轉股持續經營等實現資產保全或足額清償;確保擔保公司的持續發展與綜合經營收益。
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的應用案例分析
項目說明:某市區域內肯特基甲店和乙店系自然人張剛與美方合作經營式連鎖餐飲店,2009年10月欲擴大投資開設一個新家分店(丙店)。丙店房產系租賃,協議租期10年,年租金200萬元;當年欲投資設備、裝修費、其他周轉金等總預算1000萬元,籌建、裝修工期7個月。中方投資者已向美方一次性支付了專屬經營權使用費300萬元,且自有經營資金400萬元亦全部到位;該連鎖餐飲店提出貸款申請,欲通過擔保授信取得銀行貸款600萬元;擔保機構和銀行分別開始實施授信審查程序并進行額度和期限設計。
財務分析審查與分析:兩店匯總的財務報表其累計營業收入三年平均為5150萬元;而稅務報表其累計營業收入三年平均為3240萬元;通過隨機間隔抽查本年度內部的經營單據和經營流水臺賬,依據每天推斷全月,再匡算出本年度的累計經營收入額為5860萬元。這時,我們基本確認兩個餐飲店每年的營業收入為5300萬元左右。具體分析可分為以下三步:
第一步,分析考察兩個餐飲店的累計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三年平均為3480萬元;而稅務報表其累計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三年平均為3170萬元。這時,基本確認其每年的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為3300萬元左右。因為所有企業的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等支出一般都能按實列支或反映,這是企業的通行做法;并在信貸實際工作中得到了佐證。
第二步,分析考察兩個餐飲店的稅收、利息、攤銷折舊額。稅收:該企業提供了稅務機關的核定征收憑據,綜合稅收全年核定為192萬元;利息:該餐飲店沒有任何貸款;攤銷折舊額:通過計算復核全年為125萬元。
第三步,核定增量資金額:
增量資金額=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利息額-稅金+折舊、攤銷費
增量資金=5300-3300-0-192+125=1933萬元
可以說,第一還款來源保證充分。但由于三個餐飲店的經營場所均為租賃,沒有抵押物、質押物;所以銀行嚴格依據內控標準,并要求擔保公司提供信用保證后才予以貸款授信。此時,由于第一還款來源充分,擔保公司決定予以擔保授信并出具了《擔保意向函》。
反擔保措施設定:由該連鎖餐飲的甲、乙、丙店的商標、商譽及專屬經營權設定質押;該特種權利經華夏資產評估機構結合已支付的專屬經營權使用費、經營期限、經營面積和實際收益等綜合因素進行了評估,時點評估值為1580萬元。擔保公司與三個餐飲店分別就其專屬經營權質押簽訂了《特種權利質押合同》、《遠期拍賣合同》和處置協議,美方公司出函予以確認;并進行了必要的司法公證。為了彌補可能的追償瑕疵,餐飲店的實際控制人又提供了一套個人房產,評估價值160萬元附加設定抵押;同時簽署了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