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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科學技術成果轉化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村經濟發展
中圖分類號:F320.2文獻標識碼:A
為依靠科技創新發展農業和糧食生產,加快農業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從2001年起,國家設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從2001年至2008年期間,中央財政累計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投入22.5億元,引導地方投入財政和社會資金140億元,共立項3784項。據科技部2008年統計,八年來我國共累計支持了3700多項成果轉化,開發各類動植物新品種8560個,新產品4846個;植物新品種推廣面積3.08億畝,建立中試線2730條,舉辦培訓班6萬多期,累計培訓農民1200萬人次,帶動了5200多萬農民增收,產生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一般來說,科技成果轉化是由知識性商品轉化為供市場銷售的物性商品的全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即科技成果的產生、轉移和使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一般的科技成果轉化相比,具有轉化周期長,轉化過程復雜且存在選擇性,轉化速度由市場需求決定等獨特的特征。加快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是推進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業生產率和農產品競爭力的強有力手段,討論研究如何通過加快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對于提高農業經濟發展水平和產值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
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關系
農村經濟一直是我國的薄弱環節,但發展農村經濟意義重大,其要點在于一方面可增強農業自身投入,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促進農業增產增收;另一方面可為工業生產提供大量優質原料和受過初步訓練的勞動力。農村經濟的發展及農民購買力的增強為城市提供廣大的工業品市場,促進農村二、三產業發展,健全了農村產業體系,同時加快了農業生產同市場經濟需求接軌,幫助廣大農民擺脫貧困,改善生活質量。要發展農業經濟,必須弄清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其內在的聯系:
當前,各國都把科學技術進步促進農業生產發展作為解決農業問題的普遍戰略。因此,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心均傾向于鼓勵農業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推廣應用,實現科學技術和經濟的緊密結合,加快科學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不斷提高農村經濟的整體素質和農村社會勞動生產率,盡可能地利用和依靠市場競爭壓力來促進農業科學技術的創新。
(二)實現農村經濟發展也是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目標
為保證目標的實現,首先,科技成果轉化要符合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1.以市場為導向。2.優化配置生產要素。3.農業生產具有較高的專業化、集約化和企業化水平。4.建立新型農業產業化機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其次,實現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促進科技、教育與經濟的緊密結合。要樹立科技、教育優先,科技成果轉化優先的觀念,引入競爭機制,保護知識產權,實現技術產品和信息商品化、產業化。大力推進城鄉結合、科技與經濟結合、開放與開發結合、農工商科貿一體化的經營體制,有效地吸引農村稀缺資源,與農村優勢資源配置起來,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
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問題及對策
(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存在的問題
1.農業生產涉及面廣、分散、受自然因素影響大,成果應用轉化的地區適應性很差,影響覆蓋率也降低轉化率;農業科技成果研究周期長,推廣轉化過程亦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具有不穩定性和風險性,科技成果轉化率高低受非科技因素影響大;農業科技成果應用的分散性導致推廣難、成本高,影響了成果的采用率和覆蓋率。
2.法律保障體系不健全,加之農民的法律意識淡薄,致使在農村市場出現大量的假冒、劣質農業科技成果,這就使得本來信息就不夠靈通的農民心存余悸,不敢輕易接受農業科技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
3.缺乏與市場經濟相匹配的農業科技成果推廣體系,推廣服務的內容常常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不能滿足農民生產經營的多樣性和開放性需求,導致科研、生產脫節,產品不能暢銷對路。同時農村基層推廣力量十分薄弱,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撐和有效的行政監管。這些突出問題直接制約了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二)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幾點對策
1.實現農業生產現代化的基礎和條件,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動力和源泉。一是要充分尊重自然、經濟規律、及科技發展、農業發展規律,抓好抓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二是必須樹立科技、經濟一體化的新觀念,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努力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農業科技自身發展規律及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新型科技體制。三是要整合現有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資源,建立統一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形成一套完整的農業科技成果推廣運行服務機制。四是建立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機制。制定合理的分配制度,肯定農業科技創造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促進農業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
關鍵詞:專利權;高校專利;轉化;高校與企業;協同創新
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科學技術對促進經濟與社會進步的影響愈加明顯。高校作為技術創新的搖籃,對技術的保護意識逐漸增強,將技術創新以專利的形式予以保護成為高校的普遍做法。在獲得專利授權后,如何充分利用,實現專利成果轉化,成為擺在我們面前新的課題。
一、高校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現狀
1、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快速增長
近年來我國高校對專利技術研發重要性的認識逐漸加深,不斷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高校技術創新成果顯著,高校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快速增長,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的《100所高校專利申請量和專利授權量》①、《2010-2011年度高校獲發明專利授權量前50名》顯示②,統計中排名前50位的高校專利申請量及授權量在二十五年間均呈現不同程度的增長。根據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高校專利技術轉化成功模式及相關政策研究”項目組提供的數據,“1985年至2010年期間,我國高校累計申請專利319595件,年平均增長19.8%,累計專利授權總量為150029件,年平均增長26.0%?!雹垡陨隙囗棓祿砻?,近年來我國高校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均呈快速增長勢態。
2、專利技術維持年限短
隨著對專利技術研發認識的加深,投入力量的加大,高校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在快速增長,但與此同時,授權專利也暴露出壽命偏短的問題,且近來來自高校專利成果呈現維持年限愈加縮短的趨勢。2011年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發明專利數量排行前20位的高校專利平均年齡約為4.9年,即使專利平均年齡最高的中山大學,也僅為7.19年,該項數據與國外相關數據相比,相差懸殊。④
3、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率低
盡管近年來高校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快速增長,但由于專利維持年限短、轉化率低,其轉讓及授權所帶來的實質受益卻并未相應增加。我國高校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率普遍偏低,已有數據顯示,當前國內高校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率尚不足10%,⑤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發達國家的專利技術轉化率普遍在50%以上⑥,美國、日本的專利技術轉化率更是高達70%。高校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率偏低已經嚴重阻礙高校的技術創新,成為制約了高校發展的一大毒瘤。
二、 高校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率低的原因分析
我國高校專利申請量與授權量高,但專利壽命短,轉化率低的現狀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而導致的,包括政策法規不完善、宏觀調控不力、資金問題、利益分配不合理、專利成果不適應市場等⑦,本文將以高校與企業協同創新為視角,進行原因分析。
1、高校專利轉化相關政策不完善
美國于1980年頒布專利修正法案《拜杜法案》,該法案的實施對高校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產生了強大的推動力?!栋荻欧ò浮焚x予了大學保留政府資助產生的大學發明所有權的權利,但保留權利的大學同時負有申請專利、聲明受資助、報告實施情況等義務,同時,法案對發明產生收益的分配進行了硬性規定,從而保證了發明人的利益也確保及大學科研發展的可持續性。此外,政府保留介入權,在規定的條件下可以要求大學許可第三方實施發明,或直接許可第三方實施發明,以促進發明的商業化、產業化。《拜杜法案》的實施,對美國高校的專利申請及技術轉化產生了深遠影響。法案實施前,由于政府資助大學研發的專利技術成果所有權歸政府,私人企業為相關專利成果的商品化投資不受專利制度保護,因而私人企業不愿進行此類投資。正如前文所述,《拜杜法案》的核心與精髓在于對個人權利的肯定與保護,其明確了發明者所在的研究機構對政府資助產生科研成果的所有權,同時要求將所得收益的一定份額給發明人以獎勵。在法案頒布的20年間,來自大學的專利申請量數以十倍的增長,數十萬人的就業問題得以解決,可以說,《拜杜法案》將政府資助完成的發明從黑暗引向光明,對美國專利事業的飛躍式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力。
我國到目前為止,尚未制定鼓勵高校專利創造與轉化的專門性法律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進行了相關規定,但內容籠統概括,對高校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缺乏實際指導意義,此外多通過部門規章或部門聯合規章等方式進行規制,且相關規定陳舊落后,對高校在技術轉化中的定位并不清晰。1999年3月由科技部、教育部、人事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七部門聯合了《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規定》, 該規定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針對性地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及其科技人員進行高新技術研發,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并進一步規定對科技成果轉化執行稅收優惠政策,保障高新技術企業經營自,為促進技術成果轉化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必須明確的是,通過協同創新促進專利技術成果轉化不單單是高校的責任、企業的責任,政策規制及政府調控在此過程中也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要促進高校專利技術成果轉化,必須首先規制科技成果的研制到轉化的整個過程,而不論轉化是由高?;虺晒瓿扇藙撧k高新技術企業自行實現還是直接借助其他平臺進行的。
2、專利技術成果不適應市場需求
我國高校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率低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專利技術的實用性較差,在選題及技術研發過程中均未與企業進行有效溝通,專利成果不能適應市場的需求。教育部門在對高校的考評中,往往以專利數量作為認定科研水平的重要依據,而不論專利的質量及其可現實程度如何,高校為實現學校利益,會制定相關課題、專利規劃,進而把壓力轉嫁于科研人員??蒲腥藛T承受巨大的科研壓力,卻沒有相關的利益激勵措施,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因而大多停留在完成任務能交差即可的狀態,并不關注專利技術的后期轉化,也未就專利技術的生產與企業進行有效溝通。
具體看來,高校專利成果與市場的脫節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受高??荚u機制的限制,科研人員在選題時未與相關企業有效溝通,僅關注結項要求的可實現程度,而不關注技術成果在實踐中的轉化及市場前景,因而,大部分科研成果在選題上即與市場脫節。另一方面,高校的多數課題滿足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并在國家相關部門立項,并不要求最終投入生產,科研人員在進行研究的過程中注重相關技術理論層面的分析,追求技術水平,忽略了科技成果的現實價值,重專利而輕轉化。⑧
3、缺乏高校與企業的溝通渠道
高校與企業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渠道,導致高校的專利成果或者由于與市場脫節,不能轉化利用,或者由于找不到合作企業,沒有轉化平臺。就高校方面,我國大部分高校內部并沒有專門負責與企業溝通的部門,有的高校設有相關部門,但其結構設置簡單,人員不足,人員素質相對偏低,未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科研人員在選擇研發技術時,未能與企業進行有效互動,形成技術成果后,也沒有與企業合作轉化的機會,自身又不具備相應的專利成果轉化能力,嚴重制約了高校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就企業方面,我國多數企業僅關注眼前利益即當前生產管理狀況,而不重視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即技術自主研發,更未認識到與高校聯姻,加強合作對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性。即使有部分企業認識到增強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性,也沒有與高校溝通合作的途徑,不能高校與企業的協同創新。
專利中介機構作為高校與企業聯系的紐帶,是雙方溝通的中間環節,在促進專利技術的研發與轉化中發揮的作用不可小覷。目前,國內專利中介機構發展緩慢,仍處于起步階段⑨,尚未形成自己的資源網絡,不能發揮其優勢,實現其應有的職能。在制度層面,有效規制專利中介結構的規定尚未出臺,行政機關管理無專門法律可依;在其自身建設層面,專利中介機構的團隊組成人員素質較低,對專業相關知識掌握有限,影響高校與企業間的高效溝通;在市場運作層面,專利中介機構大多是年輕的機構,經驗不足,市場運作能力不強。以上諸多因素共同作用,制約了專利中介機構的職能發揮。
三、 加快協同創新步伐,促進高校專利技術成果轉化
1、 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政府管理職能
要加快企業與高校協同創新步伐,以促進高校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首先必須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政府的管理職能。就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方面,可以借鑒國外已有經驗,如美國的《拜杜法案》,明確高校專利技術成果的歸屬,以此促進技術創新,鼓勵企業與高校合作,完成技術成果轉化。另外,需明確專利受益的分配,實現利益在企業、發明人、高校間的有效配置,同時限制高校專利受益的利用,將專利受益再次投入到教學與技術研發中,以促進技術創新的可持續發展。就加強政府管理方面,為營造良好的高校與企業協同創新環境,政府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制度建設,進行有效引導,推動專利技術轉化。⑩首先,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政策,如鼓勵高校企業協同創新,在二者合作專利申請時減免專利申請費等相關費用,對通過與高校協同創新提高自身專利技術水平的企業按比例減免稅費等。其次,通過媒體等多種形式積極宣傳,促進合作。政府應強化企業創新意識,發揮主動作用,積極引導企業與高校合作,并在專利技術研發及成果轉化過程中積極發揮引導作用,真正實現高校與企業的協同創新。第三,優化協同創新環境,整合產業信息資源。政府加強投入,支持相關產業的基礎設置建設,優化協同創新的環境。相關政府部門在可操作的程度上整合本領域內的技術信息,實現行業間的多家企業、多所高校的對話,互相促進,共同發展。
2、 增強專利技術成果對市場的適應性
要改變專利技術成果與市場相脫節的現狀,增強專利成果對市場的適應性,必須從專利研發的起點著手:一方面,要完善國家立項項目的考評標準,加大監管力度,尤其重視相關科研成果在應用過程中的可操作性。項目的結項要求是工作人員行為的指向標,完善項目考評標準,相關部門在項目進行過程中的發揮監管作用,能夠有效促進科研人員與企業合作研發技術,并將技術應用到生產中去,進而實現專利技術的轉化。另一方面,要改變專利數量影響高??荚u的現狀,重新構建針對高校的考評體系,強化專利質量的影響力。由此高校在科研規劃安排中會充分考慮專利轉化的重要性,放棄之前只重專利數量,而無視質量的做法,更多的關注技術成果的實際可操作性。采取以上措施,科研人員根據校方規劃進行技術研究的過程中,會更加重視技術對市場的適應性,并積極考慮與相關企業合作,使專利成果能夠最終投入生產。
3、 拓寬高校與企業的溝通渠道
通過高校與企業的協同創新,完成高校專利成果的轉化,前提條件是高校與企業間能夠進行充分地、有效地溝通。高校自身應加強專門從事相關工作的針對性部門建設,合理配置工作人員,與此相對應,企業也應對相關部門進行合理設置,高校與企業都有專門性的工作部門及高素質的工作人員,才能使二者間實現有效對話成為可能。
此外,也應重視中介機構在此過程中發揮的紐帶作用。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中,中介機構是聯系高校與企業的橋梁,在專利成果的轉化和技術擴散中意義重大。提高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需從專利轉化管理體制、機構制度建設、團隊組成、市場運作等多方面努力。首先,完善專利轉化管理體制建設。如本文4.1中所述,在政策制度層面需健全現有法律法規,對專利中介機構的性質、功能、責任進行規定,與現有規定形成體系,在管理層面需充分發揮政府職能,積極主動促進高校與企業間的協作,實現中介機構在此過程中的服務職能。其次,就中介機構的團隊而言,應實現專業化。專利中介機構是聯系高校與企業的紐帶,是高校專利成果轉化的橋梁,其團隊組成人員應具有專業性,也只有能夠理解專利技術的人員,才能在高校與企業的合作中發揮積極地促進作用,更好的服務于專利成果的轉化。最后,中介機構應提高其市場運作能力。專利中介機構的職能是促進高校與企業的合作,實現專利成果的產業化,在此過程中,中介機構的市場至關重要,決定著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的成敗。
雖然當前我國高校的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都在穩定提高,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其專利壽命短、轉化率低的問題,并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針對性的治理。立法機關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促進高校專利轉化的相關法律法規,行政機關在管理的過程中也應充分發揮其引導作用。高校與企業作為專利轉化的主體,應采取積極主動的態度,有效利用專利中介機構的紐帶作用,加強溝通,以促進專利與市場的適應性。通過鼓勵高校與企業協同創新的方式,促進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并最終實現專利技術的市場價值。(作者單位: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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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①來源于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網站http:///cn/dxph/cgzl/2009/06/1238460787797490.htm
②來源于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網站http:///cn/zscq/2012/02/1331845499325112.htm
③課題組.我國高校專利技術轉化現狀問題及發展研究[J].中國高教研究.2011(12).34-37.
④課題組.我國高校專利技術轉化現狀問題及發展研究[J].中國高教研究.2011(12).34-37.
⑤張平,黃賢濤.高校專利技術轉化問題研究[J].中國高校技術與產業化.2011(4).26-28.
⑥黃華,馬敏.加強政產學研合作,促進高校專利成果轉化[J].農業圖書情報學刊.2010(06).203-206.
⑦趙惠芳,徐晟.促進高校技術成果轉化的幾點思考[J].中國創業投資與高科技.2005(02).41-42.
⑧金萍,高校專利轉化生產之途徑和方法的實證研究[J].教育教學論壇.2013(07).4-6.
[關鍵詞] DIM法 高校 企業 成果轉化
一、導言
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對我國科技實力的提升和構建創新型經濟模式有重要意義。美國經濟學家埃岡?紐伯格和威廉?達菲提出了DIM法,即決策過程包括三個組成部分:決策結構、信息結構和動力結構。決策結構:決策權是能夠做出為自己目的服務的決策性決定的可能性;信息結構:是由信息流的方向、信息的集中和決策的協調三部分構成;動力結構:實質是當事人能夠借以貫徹自己決策的機制,即能使其他當事人服從自己愿望的方法。只有這三個部分協調運行有機地統一起來,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地位和其良好的運行需要各方面有機協調才能達到預期效果,這與經濟體制的比較分析決策有異曲同工之處。因此我們借用DIM方法對我國高校成果轉化能力進行分析。
二、DIM分析
1.決策結構分析。在成果轉化決策結構中高校和企業是兩個最主要的決策者,共同決定了科技成果轉化能否順利實現和轉化效果。首先,我國高??萍汲晒D化能力薄弱,實現成果轉化與產業化不到十分之一??蒲谐晒膶彶?、立項局限于理論性的探討與現實應用脫節嚴重。在管理工作上也沒有獨立的機構協調運作。第二,企業方面,許多中小型企業科學技術需求強烈,又苦于自身科研創新能力不足。大型企業的決策者對技術開發風險估計過高,研究投入不足,導致產品更新換代速度慢,競爭力貧弱。從產權角度來看高??萍汲晒D化主要有兩種途徑:科技成果轉移和校辦企業。第一,高??萍汲晒D移是最為普遍的形式。但科研成果產生于小單位的實驗室理想狀態,與產業化仍有很大距離。需要企業進行二次開發、小規模試產等才能實現產業化。雖然開發決策過程中可根據未來期望收益和成本進行風險決策,但這種理性風險決策更多受企業家的知識結構、人格特征,以及社會文化心理因素影響。第二,高校自辦企業。優勢在于學??梢岳酶咝瀯轂槭袌鐾茝V打下基礎,在二次開發和產業化發展方面也有先天優勢,還能節約交易成本。但企業經營需要企業家,這類人卻極少存在于學校當中。學校在管理、運營和營銷等方面會變得捉襟見肘。學校官僚作風容易轉播到企業讓新生企業未老先衰。
2.信息結構分析。信息結構是由信息流的方向、信息的集中和協調三部分構成。包括收集、傳導、處理、儲存、取出和分析經濟數據的機制和渠道。決策者不可能完全了解面臨的行動選擇。因些,信息結構就要最大限度給各方決策者提供信息。校企雙方在科技成果轉化所需信息上存在著不對稱。一方面,高校對企業的需求不了解,選擇科技研究項目時并不能和企業的真實需求接軌。一些學校尋找合作企業時也多是通過關系與企業接洽,很難完全匹配。另一方面,企業需要的東西不能反映到高校課題研究中去。當科技成果存在轉化的可能性時,轉化的復雜過程中校企業雙方的共同知識很少,這樣的博弈過程中極易造成科技成果轉化的失敗。
校企雙方信息缺乏,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起著協調的作用。這類中介機構主要從事收集、處理、傳導科技成果的供求信息,為高校和企業合作提供便利。與國外相比,我國中介機構的建設還遠遠不能滿足需要。首先,中介機構數量有限、功能單調,在高校、企業和政府三者之間不能有效地協調。而且沒有足夠的動力機制促進中介機構有效運作。糾紛發生時,中介服務機構的權益也無法保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科技成果轉化。
3.動力結構分析。高校成果轉化動力結構中最主要的內容是激勵部分。成果轉化過程中個人在貢獻的同時也要有自身需求的滿足;學校希望成果轉化能夠換回利益;而企業追求的是技術成果產業化后獲得的利潤。當激勵機制對三方的不同需求得到滿足后,才能保證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順利實現。研發階段,企業急需的項目在高校沒有生存空間。企業也很少資助高校的項目研究,這與西方國家企業大力資助高??蒲袑Ρ弱r明。其中項目審查立項與市場結合的激勵機制缺位是主要原因。轉化階段,風險投資服務機構和金融服務機構等是資金的主要來源。轉化的風險性、復雜性和長期性使其不敢輕易提供擔?;蛸Y金。同時高校和企業不履約、專利被侵權和利益分配沖突的情況時有發生,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雙方獲得的收益。而且知識產權保護在法律體系、科技轉化模式、管理體制和思想觀念等方面仍不完善。最近我國修改了《專利法》,顯示了保護知識產權的決心。但積習已久要與西方國家接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成果轉化后,利益分配問題也是激勵機制的重要部分。專利和成果轉移的所得歸校方或國家所有。如果不考慮研究人員等各方面利益,很難起到有效的激勵作用。
三、提高成果轉化能力的對策
對高校而言,第一,要加快科研項目選擇體系的改革,充分了解企業需要,使項目選擇與產業化應用緊密結合。第二,“酒香也怕巷子深”,高校應給企業提供幫助解決技術難道,向企業推銷自己的科學技術成果。第三,大學自建的科技園模式是一條提高成果轉化效率的途徑。第四,高校要考慮到有關人員對成果轉化的貢獻,保證他們的經濟利益和其他利益,切實地推動激勵機制的建設。第五,科技成果轉化有許多路子可走如:高校用技術入股,高校也可自建中介服務機構,提升成果轉化速度。
企業方面,第一,大型科技企業要轉變思想,重視科學技術提高生產力的作用。中小科技企業沒有資金、技術等方面的實力,應積極拓寬科學技術來源渠道。第二,有實力的企業要加大對高校研究的支持力度,在項目研究到產業化各階段與高校展開合作,提升企業接受科技成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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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成果管理 獎勵申報 成果轉化
中圖分類號:G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6(c)-0242-01
科技成果是科技工作者智慧與汗水的結晶,是體現一個科研單位科研任務完成質量及科技創新的重要指標,同時也是新項目立項申請的技術基礎??萍汲晒纳陥蠛酮剟顚ぐl科研工作者的創新熱情,促進拔尖人才的脫穎而出和選拔優秀人才、打造知名專家、培養創新團隊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激勵和引導企業自主創新,推動產學研聯合攻關,發揮了積極作用??萍汲晒u價、科技獎勵申報的管理工作做得如何,在直接影響著成果的獲獎等級,甚至影響到成果的獲獎率。如何使科技工作者的創造性勞動得到充分肯定,使他們的研究成果得到相應的獎勵,提高成果獲獎率,是科技成果管理人員應該研究和探討的問題。筆者結合近年來的工作實踐,從掌握政策動向,拓寬報獎渠道,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成果獲獎率,完善保障機制及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就如何促進科技成果管理工作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1 掌握政策動向,拓寬報獎渠道
科技成果管理的法律法規是科技成果管理的依據和前提,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提供各種有力的支撐條件??萍汲晒?、鑒定和獎勵的本質是社會對科技成果的承認,也是對科技工作者能力、水平的承認??萍汲晒剟顭o疑具有鼓勵科技人員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動科技工作者勇于創新的作用。對科技成果獎勵的管理,就是要體現上述科技獎勵的原則、功能、方針和政策,以使科技成果獎勵充分發揮激勵作用。隨著科技創新地位的日益凸顯,為了更好地鼓勵科技工作者進行科學研究,國家及各省科技獎勵政策都在完善,科技獎勵、評審辦法、鑒定細則等在不斷修訂。例如:2009年3月,國防科工局對《國防科學技術成果鑒定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2010年7月,工信部的新版《國防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開始實施;2009年,國家能源局了《國家能源局科學技術成果鑒定管理辦法》及《國家能源科學技術進步獎勵管理辦法》,并于2010年開始組織國家重大能源成果的鑒定及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對于科技成果管理人員來說,首先應該及時學習并掌握這些相關的政策,并根據這些管理條例及時調整自己的管理工作,將最新的政策及時通報給科技工作者,結合本單位科研成果的具體情況指導并幫助他們進行科技成果獎勵的申報,積極拓寬報獎渠道,借助不同科技成果鑒定和獎勵申報的平臺,進行科研成果的推廣,擴大產品的影響力與競爭力,為促進市場轉化打下基礎。
2 優化工作流程,提高科技成果獲獎率
提高科技成果管理的成效,提高科技成果獲獎率,就應優化工作流程,及時總結歸納管理上的經驗和教訓,建立科學、規范的工作模式,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2.1 積極做好科技成果申報的策劃工作
在科研項目立項或簽訂合同時,就應對整個項目全周期的成果進行報獎策劃,避免被動申報和倉促申報,特別是重大科研項目更要提前進行成果樹的梳理,理清成果的層次和脈絡。在做好研究的過程中,應注意資料積累和收集整理工作,包括與成果相關的數據、影像資料等,同時中注意成果專利的申請、知識產權的保護、應用證明的出具等對成果的申報有利的支撐材料。有的成果雖然不錯,但在報獎時因準備工作不充分,申報材料粗糙,系統性和針對性不強,或創新點及先進性不突出,或層次不分明等種種問題的出現,直接影響成果的評審和獲獎結果。同時要選擇恰當的報獎時機,避免報獎無序、沖突或因小失大,同類技術成果應均衡申報,以避免在同一年度一批同類成果同時申報,導致自我撞車、自我競爭的局面出現。
2.2 嚴把鑒定及報獎材料關
科技成果鑒定和報獎材料是專家評價成果的重要依據,材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成果水平的體現[1]。在成果管理的過程中,要力爭做到把握好申報過程的每一環節。為申報項目的通過率,不僅組織專家要對技術內容進行審查,還要根據報獎軟件的填寫說明和形式審查要求,對各項申報材料進行細致的形式審查,做好報獎過程中質量控制的第一關。
3 完善成果管理的保障機制
成果的申報是一項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從鑒定到報獎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報獎周期長,申報材料格式要求高,不少科研人員認為費勁申報后還不一定能評上獎,導致科技人員報獎的積極性不高,或申報過程中敷衍了事。因此,要建立科學的考評制度,充分發揮激勵與約束作用,完善推進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保障機制。一方面可配套相應的獎勵政策,從精神和物質兩方面進行激勵,以提高科技人員科技創新的熱情和申報成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將研究成果及對成果的推廣、應用及申報獎勵等作為對科技人員進行績效定量考核指標之一,發揮其約束作用,讓科技人員感到危機與壓力,增強科研活動的競爭活力,這也是提高科技成果管理的有效措施。
4 加強科技成果轉化
作為國有科研院所,長期以來形成了一大批的科研成果,這些科研成果一般具有明確的工程應用背景,成果轉化屬于政府主導型或研究單位供給型,研發什么、誰來投資、誰來評價、誰來應用等一系列問題,都預先做好了安排。但是,在研究過程中形成的技術能力、取得的其他應用性成果,以及成果的二次轉化應用等等,其開發與應用往往被束之高閣,面對市場需求“無動于衷”,多年無法產生經濟效益,造成成果“等待”轉化、能力“等待”開發的現象。知識創新沒有在市場經濟活動產生它本應該發揮的功效、創造出它本應該有的效益。因此,在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形成的技術能力的基礎上,利用好科技成果管理體系和平臺,轉換管理模式,確立市場意識,加強效益觀念、專利意識,注重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把科研成果通向市場應用的路徑問題解決好,是科研事業單位市場化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總之,科技成果管理是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要靠長期的、多方面的工作積累。科技成果的獲得既需要科學研究者的創造性研究活動,也要有科學管理策略的引導。一項高水平、高效益的科技成果,如果專利沒有申請、成果沒有及時鑒定、成果推廣應用后的證明材料沒有及時索取,如果報獎前的準備工作中任何一個環節的失誤,都會給申報帶來損失。因此,作為成果管理人員一定要在思想上認識到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政策吃透,要把科技成果申報工作抓緊、抓實,才能真正做到報獎時從容不迫、得心應手,才能真正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關鍵詞:納米技術;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技術聯盟
0 引言
我國納米科技的研發始于20世紀80年代,據有關機構統計,2006年以來我國納米科技在基礎研究方面數量和論文引用次數都只僅次于美國,排名全球第二:但在應用研究方面,滿足國家重大需求的導向性的應用研究能力不足,研究水平中等;在可轉移技術研究方面,能力較差,很多納米產品只存在實驗室里,同國際最新進展相比,我國納米科技的產業化應用水平仍然處于初始發展階段。
而在當前形勢下,納米技術產業化對于保持我國納米科技在基礎研究方面已有的優勢地位,以及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提供科技支撐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而納米技術的跨學科性、實驗和技術上的局限性、技術的成熟度不夠、研究成本高周期長等問題,這使得納米技術僅靠一個產業部門或者研究機構將無法加快推動納米技術產業化進程。所以,迫切需要總結和吸收同外先進的納米技術產業化經驗,完善和優化我國納米技術產業化模式。
1 納米技術成果轉化的特殊性
1.1 科技成果轉化的一般模式
科技成果轉化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其主體是企業、高校和研究機構,但政府在其中的規劃和組織行為,如科技、產業政策法規,都對轉化有不可忽視的重大影響,實際中政府的角色特殊而復雜、科技成果轉化的客體為科技成果,在我國科技成果一般分為基礎理論研究成果、應用技術成果和軟科學成果三大類。
科技成果轉化一般可分為以下5個步驟:①技術構思;②獲得樣品(模型);③小試(將選定的實驗品樣機研發成產品樣機、樣品);④中試;⑤規模生產及產業化。
日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機制主要有以下幾種:第一,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的法規建設;第二,建立成果轉化專門機構;第三,建立科技園和孵化器,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既是技術創新的主要承擔者,也是技術尤其是高新技術轉移和擴散的主要承載者,而催生高新技術企業發育生長的科技工業園和企業孵化器就是技術轉移和成果產業化的重要平臺;第四,技術許可,大學和研究機構作為專利技術和成果的擁有者,常常通過專利許可和技術轉讓的方式完成科技成果轉化;第五,發揮風險投資的獨特作用??傊?,科技成果轉化需要得到市場、政府、中介的共同支撐,見圖1。
1.2 納米技術成果轉化的特點
比起一般的科技成果轉化,納米科技成果轉化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納米技術應用范圍廣。納米技術是指在納米水平上對物質和材料進行研究處理的工作,也就足用單個分子或原子制造新型材料或微型器件的科學技術。納米技術事實上它不隸屬于任何一個學科,而是一個交叉性的,涉及到物理、化學、生物、醫學、微電子等等。交叉了不同領域,就會滲透到方方面面,將來也會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說納米技術將來的應用是非常非常廣的,可以應用在材料領域、新能源領域、信息技術領域、生物醫藥領域、環保領域等等。
第二,納米技術的創新源頭主要是高校和科研機構。大部分企業為生產型企業,缺乏持續創新和應用開發能力,只接受非常熟練的技術,盡管作為高科技企業,理應以技術創新為要務,但是在納米領域,各企業卻均表現的力不從心。
第三,納米技術研發方向不明確。由于科研機構和高校以科研為主導方向,不直接面對市場,國內很多科研機構和高校只是根據科研發展制定了相應的研究規劃。而納米科技是新領域,目前全世界對它的前景和風險還缺乏足夠的認識;納米科技又是各學科的交叉領域,必須在各學科中找到合適的切入點,研發方向成為科研機構和高校從事納米技術研究中一個關鍵問題。
第四,納米技術應用中有很強的規模經濟效應。納米技術成果轉化過程中,企業效益好壞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其生產規模,因此生產的總成本絕大部分必須一次性投入,并要在成果應用階段后追加投資擴大規模,這樣對資金的一次性需求和連續需求都比較大。
第五,納米技術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同時產生。不同于一般的科技成果,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是嚴格區別開來的,而對于納米技術,納米技術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是同時產生,納米的研究成果是一種產品,如納米陶瓷、納米染料、納米T恤等,那么納米技術研究機構是納米技術成果的生產基地。
2 產學研合作缺失成為我國納米技術產業化的主要障礙
我國納米技術應用成果處于初期階段,產業化效果不理想,成果轉化率低。如果將納米產品的成熟程度按中試、批量生產和規?;a劃分,其分布明顯呈劇烈遞減態勢。研究開發和規?;a的距離較大,大約只有5%的實驗室成成果最終能轉化為規?;a。
在納米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技術與市場之間的脫節,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方面,納米技術屬于高新技術,因此回報周期長,按照國際慣例,一個納米技術企業從建立到突破需要8年時間。而投資者的意圖有時不在于項目,而在于籌資,回報周期越短就越促使他們的投資行為。此外,我國許多企業還是生產型企業,缺乏持續的創新和應用開發能力,所以只能接受非常成熟的技術,即中試的放大,其技術選擇的接口是產業化鏈條中比較靠后的階段,又由于沒有雄厚的資金作為支持,這使得國內很多企業不愿意投資到納米產業中。
另一方面,科研機構往往無力完成從實驗室成果到產業化這一過程中的許多復雜的工程化、系統化工作,往往急功近利,實驗室成果一一出來,就匆忙“交貨”,使得我國納米技術的技術成熟度比較低,非常不成熟的實驗室技術遠離市場需求,轉化時也沒有從市場的角度提出改進的建議,科研機構無法潛心于后續的應用開發和技術支持,技術選擇的接口又十分靠前。兩者接口的差異,使得納米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受到嚴重影響。
而需求動力和產品訂制是納米技術成果轉化的兩大動力。需求動力影響納米技術的擴散和成果轉化的實施,而產品訂制則影響著納米技術成果轉化的速度和規模。如果實驗室的納米產品無法滿足市場需求,研究前期也沒有企業愿意產品訂制,納米技術必然不能成功轉移,納米產業化也無從談起。
3 國外納米技術產業化模式的經驗借鑒
3.1 美國加州納米技術研究院運營模式
美國加州納米技術研究院簡稱CNSI,創建于
2000年12月,是美國加州政府為迎接新技術革命,進一步保持加州在科技和經濟上的領先地位而成立的科技創新機構。經過幾年的發展,CNSI已經成為美國科研經費最充足、與產業界結合最為緊密的現金技術創新中心之一,無論在學術上還是在技術成果轉化以及在納米技術產業化上都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這些成果主要依賴于其成熟的運營模式。
3.1.1 CNSI運營模式概況
CNSI是在加州政府、產業界、投資界和專業服務機構的共同支持建立起來的,它以世界名校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和加州大學圣芭芭拉分校(UCSB)為技術支撐,通過組建產業聯盟和投資聯盟,構建了科研平臺、成果轉化與教育交流平臺和投資產業化平臺,其運營模式如圖2。
如圖所示,CNSI運營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打破了原來的純研究模式,使得科學研究可以針對產業需求進行,建立了科研、成果轉化與產業投資有機結合的良好機制,科學研究與市場、科學研究與產業、科學研究與投資有機緊密結合,從而有利于實現科技成果的快速轉化及產業化。
3.1.2 CNSI運營模式成功的關鍵要素
如圖3所示,本文認為CNSI的運營成功的關鍵之處在于產業界和投資界的早期介入,其組建的產業聯盟超過了14家世界知名企業加盟,既有像默克(Mer-ck)、安靜(Amgen)和凱龍(Chiron)這樣的世界級制藥介業,也有像英特爾(Interl)、惠普、IBM等信息產業的巨頭。其組件的投資聯盟吸引了17家世界知名的投資公司,如美國JP摩根公司、美國伊士曼基金等。
對于科研平臺,產業界早期介入到研究的選題和立項過程中,這使得納米技術科學研究導向性更強,納米技術的研究本身具有方不小確定的特點,產業界的提早介入就為其提供了方向,而且研究的課題又符合市場需求,為之后成果快速轉化準備了條件。而在CNSI成果轉化與教育交流平臺的作用下,對其進行知識產權轉移和培育、投資產業化,外對技術轉移&企業孵化等提供各項服務,科研項目與產業能夠迅速結合,研究成果能夠迅速轉化。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平臺對科研成果產業化所產生的收益按照市場機制部分返回研究平臺,用于支持科學研究的順利開展。
3.2 日本產業技術綜合研究院運營模式
日本產業技術綜合研究院是日本最大的國家級公共研究機構,其研究領域非常廣泛,涵蓋了計量、地質勘探、電子技術、材料技術、生物技術、環境保護、納米技術在內的許多領域。對于納米技術,主要是采用與企業合作的方式,國家只是部分投入資金,這樣,機構的研究方向與企業的需要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盡可能快地將科學技術轉化為生產力,從而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日本綜合研究院能夠順利成功開展的關鍵原因在于有一個完善的科研評估體系,如圖4所示。
如上圖所示,經濟產業省設立的評價委員會由專家、學者、產業界的中立人士組成,分兩個層次對獨立行政法人進行評價。第一層是評價產業經濟部下屬的所有獨立行政法人的本身運營效果,經濟產業省根據評價結果決定研究實驗室是撤并或續存。第二層是專門對綜合研究院的業務情況進行的評價,評價結果將反映在下一年度計劃、下一個中期目標、中期計劃、領導和職員的待遇等方面。此外,綜合研究院請外部和本機構的人員對研究院內部的中心和部門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對研究院的發展和研究人員的薪水、職位進行調整。
該評估體系的作用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
第一,對研究實驗室的申請進行評估。在綜合研究院工作的所有研究人員都可以提出意見,申請成立研究實驗室,只有經過評價中心的評價后,通過審議認可的項目可以得到資金和設備的投入。由于評委一般為該領域的專家,構成方式也不拘泥于機構內部,因此,所進行的評價也較為公平、公正。
第二,對研究實驗室的存續進行評估。為了保證中心在課題研究和運營管理上的有效性,綜合研究院每年都要請專人對中心的各項工作情況進行評價,對其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核,進行必要的控制,一旦發現項目沒有任何進展或與原來的研究目標有偏離或已經不適合國際發展的趨勢,研究中心就會立即被取消。一般來說研究實驗室的設立時間一般為一年,最長可達3年,如果有效果,可以上升、擴建成為研究中心。但無論研究是否完成,研究中心成立7年就會解散,這也保證了研究項目的時效性。
第二,對于研究人員進行評估。通過對領導和員工進行評估,來決定其待遇和職位。但由于研究前沿課題本身具有一定風險性,所以綜合研究院只是對研究中心的負責人和研究人員采取降薪方法作為懲罰,剩余的資金則投向其他研究項目。
通過有效的評估體系,對機構的管理和研究工作的效能進行及時評價,保障有效運行,保持科研人員的研究積極性,更好地為產業發展和科技進步提供技術支撐,并且來保證科技成果的實時性,時效性,滿足市場的需求,從而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轉化。
3.3 經驗總結
通過對CNSI和日本綜合研究院的分析可以總結以下4點經驗。
①與企業的合作很重要,這種研究機構與企業之間的聯系有助于對新技術的預先識別、增強意識、提供測試設備和培訓計劃,從而可以顯著地加速納米技術產業化的過程。
②推動納米技術產業化,首先要發掘市場需求,在有限的資金和設施條件下選好研究目標,納米技術的發展一定要從科研源頭上加以調控,科研項目選題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形成產業化為根本目標,強調市場服務意識。
③科學評估,適時調整。對于不適合市場需求的,要及時中止。利益均衡,多方合作是產業化不斷發展的保證。
④納米技術具有多學科交叉的特性,因此需要加強各領域科研人員之間的協作。
總體而言,從國外的經驗可以看出,納米技術產業化的關鍵在于基礎研究要面向市場,而滿足市場需求的關鍵在于加強和企業的合作,而且要有一個完善的科研評估體系作為支撐。
4 建立納米技術產業聯盟,加快納米技術產業化進程
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國產業化存在的最大的問題是技術和市場的脫節,而國外納米技術產業化成功的原因就在于技術和市場的充分結合,進一步說,我國之所以技術和市場脫離的根結就在于研究機構與企業沒有進行密切的合作。
本文認為雖然在現階段,要求企業具備與專業科研機構相當的技術實力是不現實的,但是建立企業與科研機構之間的緊密聯系卻是必要的,因此本文提出應盡快建立納米技術產業聯盟,具體措施包括以下6個方面。
第一,我們應該學習美國模式,與企業密切合作,將產業界和投資界盡早的吸納到納米技術研究中。與企業的密切合作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專門聘請產業界的專家做顧問,對科研項目做必要的市場分析,這使得科學研究能夠針對市場的需求,做到有的放矢,實現了科研與市場的有機結合;其次,根據企業需求開展研究,解決企業實際問
題,并和企業合作研究,共同享有研究成果,提供先進的開放實驗室,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根據美國加州納米技術研究院規章制度,CNSI與企業合作方式主要是通過會員制的方法,從而賦予其一定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權利如下:獲得核心設施;允許進人互動空間,包括劇場、大廳、會議室等;對于與CNSI相關的研究獲得資會支持;允許參加CNSI的有關活動,包括研討會,座談會和會議,得到人員配備的支持,并對會員進行廣告宣傳,得到CNSI的培訓資助計劃等。通過這些權利來吸引企業的加入,使得CNSl與企業之間形成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發展納米技術。這樣的會員制的方式也值得我們學習。
第二,我們應該學習日本模式,建立一個完善的評估體系,來檢驗成果是否符合市場需求,是否具有市場前景,而不只是領導拍腦袋決定納米技術的發展方向,并對科研人員進行績效評價,這樣有利于提高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有利于國家的資金得到最大化的利用,有利于納米的基礎研究符合市場需求,有利于納米技術的產業化。
第三,組建技術聯盟網絡,正如美國為了加快大學、國家實驗室等研究機構的科研成果向企業界轉移,建立了全國性的技術轉讓網絡,包括國家技術轉移中心(NTTC)、聯邦實驗室技術轉讓聯合體(FLC)和國家技術信息中心(NTIS)。
第四,引進技術聯盟風險投資基金。納米技術產業足一個回報周期比較長的產業,因此納米技術產業化必須有充足的風險資本的支持。風險投資對成果轉化、技術轉移,進而對納米技術企業的孕育和成長都將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
英文名稱:East 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主管單位: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主辦單位: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讓服務中心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上海市
語
種:中文
開
本:大16開
國際刊號:1006-8465
國內刊號:31-1709/N
郵發代號:4-433
發行范圍:國內外統一發行
創刊時間:1983
期刊收錄: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榮譽:
聯系方式
期刊簡介
為了獎勵在本市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速本市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促進科教興市,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獎項設立)
市人民政府統一設立“*市科學技術獎”。
第三條(獎勵原則)
科學技術獎勵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評獎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委員會設置與職能)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以下簡稱獎勵委員會),負責對*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審定*市科學技術獎的獲獎個人和組織(以下統稱獲獎對象)。
獎勵委員會組成人選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五條(行政部門與獎勵辦公室)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市科學技術獎勵的組織管理工作。
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辦公室)為獎勵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市科學技術獎勵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獎勵類別和等級)
*市科學技術獎包括五個類別:
(一)科技功臣獎;
(二)自然科學獎;
(三)技術發明獎;
(四)科技進步獎;
(五)國際科技合作獎。
科技功臣獎每兩年評審一次,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2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際科技合作獎每年評審一次。
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各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
第七條(科技功臣獎評定條件)
科技功臣獎授予下列科學技術工作者:
(一)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著貢獻的;
(二)在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第八條(自然科學獎評定條件)
自然科學獎授予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公民或者組織。
第九條(技術發明獎評定條件)
技術發明獎授予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的公民或者組織。
第十條(科技進步獎評定條件)
科技進步獎授予在應用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項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下列公民或者組織:
(一)在實施技術開發類項目中,完成重大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或者高技術產業化的;
(二)在實施社會公益類項目中,長期從事科學技術基礎性、公共性、普及性工作,并經實踐檢驗和應用推廣,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
(三)在實施重大工程類項目中,完成重大技術創新,保障重大工程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者國內領先水平的;
(四)在科技管理、決策的軟科學項目中取得突出成就,并對政府決策和社會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
前款第(三)項涉及的科技進步獎僅授予組織。
第十一條(國際科技合作獎評定條件)
國際科技合作獎授予對本市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下列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一)同本市的公民或者組織合作研究、開發,取得重大科學技術成果的;
(二)向本市的公民或者組織傳授先進科學技術、培養人才,成效特別顯著的;
(三)為促進本市與外國的國際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做出重要貢獻的。
第十二條(推薦單位和個人)
*市科學技術獎的候選個人、組織(以下統稱候選對象)由下列單位或者專家推薦:
(一)各區、縣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各委、辦、局;
(三)經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具備推薦資格的其他單位和專家。
第十三條(申報程序)
推薦單位和專家在推薦*市科學技術獎候選對象時,應當填寫統一格式的推薦書,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價材料,推薦上報獎勵辦公室。
第十四條(獎勵辦公室初審)
獎勵辦公室負責對推薦的*市科學技術獎候選對象進行初步審核,符合條件的,按學科、專業進行分類。
第十五條(專業評審組評審)
獎勵辦公室根據初審分類結果,分別組織不同的專業評審組對候選對象進行評審。專業評審組提出獎項等級,并形成專業評審組評審意見。
第十六條(初評結果公布及異議處理)
經專業評審形成評審意見后,由獎勵辦公室通過媒體公布初評結果,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受理有關異議事項。必要時可以采用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
有關異議的處理應當在受理期結束后30日內,將處理結果答復提出異議的個人或者組織。
第十七條(復核和審定)
獎勵辦公室應當在初評結果公布及異議處理程序結束后,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復核。
復核程序結束后,獎勵辦公室應當將初審情況、專業評審組評審意見、初評結果公布及異議處理情況、復核結果向獎勵委員會報告,由獎勵委員會對獲獎對象、等級進行審定。
第十八條(頒獎與公布)
獎勵委員會審定獲獎對象、等級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市人民政府對獲獎的公民、組織頒發證書和獎金,并在《*市人民政府公報》上公布獲獎名單。
第十九條(獎勵經費)
*市科學技術獎的獎金數額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市科學技術獎的獎勵經費由市財政列支。
第二十條(申請人非法行為處理)
申請人以剽竊、假冒、侵占他人的發現、發明或者其他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市科學技術獎的,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依法撤銷獎勵,追回獎金。
第二十一條(推薦單位非法行為處理)
推薦單位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市科學技術獎的,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暫?;蛘呷∠渫扑]資格;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成其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二條(評審人員非法行為處理)
對在*市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的專家和工作人員,取消其參加評審活動的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對情節嚴重的工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三條(生效日期和廢止事項)
*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
(2001年3月22日*市人民政府根據2007年1月1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67號《*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的決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獎勵在本市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速本市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促進科教興市,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獎項設立)
市人民政府統一設立“*市科學技術獎”。
第三條(獎勵原則)
科學技術獎勵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評獎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委員會設置與職能)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以下簡稱獎勵委員會),負責對*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審定*市科學技術獎的獲獎個人和組織(以下統稱獲獎對象)。
獎勵委員會組成人選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五條(行政部門與獎勵辦公室)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市科學技術獎勵的組織管理工作。
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辦公室)為獎勵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市科學技術獎勵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獎勵類別和等級)
*市科學技術獎包括五個類別:
(一)科技功臣獎;
(二)自然科學獎;
(三)技術發明獎;
(四)科技進步獎;
(五)國際科技合作獎。
科技功臣獎每兩年評審一次,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2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際科技合作獎每年評審一次。
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各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
第七條(科技功臣獎評定條件)
科技功臣獎授予下列科學技術工作者:
(一)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著貢獻的;
(二)在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第八條(自然科學獎評定條件)
自然科學獎授予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公民或者組織。
第九條(技術發明獎評定條件)
技術發明獎授予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的公民或者組織。
第十條(科技進步獎評定條件)
科技進步獎授予在應用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項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下列公民或者組織:
(一)在實施技術開發類項目中,完成重大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或者高技術產業化的;
(二)在實施社會公益類項目中,長期從事科學技術基礎性、公共性、普及性工作,并經實踐檢驗和應用推廣,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
(三)在實施重大工程類項目中,完成重大技術創新,保障重大工程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者國內領先水平的;
(四)在科技管理、決策的軟科學項目中取得突出成就,并對政府決策和社會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
前款第(三)項涉及的科技進步獎僅授予組織。
第十一條(國際科技合作獎評定條件)
國際科技合作獎授予對本市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下列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一)同本市的公民或者組織合作研究、開發,取得重大科學技術成果的;
(二)向本市的公民或者組織傳授先進科學技術、培養人才,成效特別顯著的;
(三)為促進本市與外國的國際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做出重要貢獻的。
第十二條(推薦單位和個人)
*市科學技術獎的候選個人、組織(以下統稱候選對象)由下列單位或者專家推薦:
(一)各區、縣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各委、辦、局;
(三)經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具備推薦資格的其他單位和專家。
第十三條(申報程序)
推薦單位和專家在推薦*市科學技術獎候選對象時,應當填寫統一格式的推薦書,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價材料,推薦上報獎勵辦公室。
第十四條(獎勵辦公室初審)
獎勵辦公室負責對推薦的*市科學技術獎候選對象進行初步審核,符合條件的,按學科、專業進行分類。
第十五條(專業評審組評審)
獎勵辦公室根據初審分類結果,分別組織不同的專業評審組對候選對象進行評審。專業評審組提出獎項等級,并形成專業評審組評審意見。
第十六條(初評結果公布及異議處理)
經專業評審形成評審意見后,由獎勵辦公室通過媒體公布初評結果,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受理有關異議事項。必要時可以采用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
有關異議的處理應當在受理期結束后30日內,將處理結果答復提出異議的個人或者組織。
第十七條(復核和審定)
獎勵辦公室應當在初評結果公布及異議處理程序結束后,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復核。
復核程序結束后,獎勵辦公室應當將初審情況、專業評審組評審意見、初評結果公布及異議處理情況、復核結果向獎勵委員會報告,由獎勵委員會對獲獎對象、等級進行審定。
第十八條(頒獎與公布)
獎勵委員會審定獲獎對象、等級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市人民政府對獲獎的公民、組織頒發證書和獎金,并在《*市人民政府公報》上公布獲獎名單。
第十九條(獎勵經費)
*市科學技術獎的獎金數額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市科學技術獎的獎勵經費由市財政列支。
第二十條(申請人非法行為處理)
申請人以剽竊、假冒、侵占他人的發現、發明或者其他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市科學技術獎的,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依法撤銷獎勵,追回獎金。
第二十一條(推薦單位非法行為處理)
推薦單位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市科學技術獎的,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暫?;蛘呷∠渫扑]資格;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成其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二條(評審人員非法行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