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09 10:44:0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礦業市場發展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長期以來,我國礦業權的取得是采取行政授予的方式,無償取得礦業權,主要礦業由國家壟斷經營、無償開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先后建立了礦產資源有償開采制度和礦業權有償取得、依法流轉制度,提高了市場有效配置礦產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而在礦業市場中礦業權的出讓和轉讓活動是最基本的內容,礦業權是礦業市場中最活躍、最核心的組成,它在市場上的流轉和增值,推動了整個礦業市場的發展和繁榮,因此大力培育和顯化礦業權市場顯得日益重要和緊迫。首先,礦業權市場建設是我國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礦業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其次,是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發展、建立新型資源管理觀和國土資源參與宏觀調控的現實選擇。第三,是使礦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有效途徑,也是實現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的特殊要求。
一、貴州省礦業權市場建設的基本概況
貴州是礦產資源大省。礦產資源種類繁多、分布比較廣泛、儲量豐富,在已探明儲量的76個礦種中,有40種保有量居全國首列,其儲量潛在經濟價值3萬多億元,全國排名第九,尤以鋁、煤、磷最具優勢,礦業經濟總產值對GDP的貢獻高達50%,經濟發展對礦產資源的依賴較強,豐富的礦產資源為貴州省經濟社會快速健康持續發展發揮了巨大資源支撐和保障作用。
近年來,貴州省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礦業權市場建設,積極探索規范礦業權出讓、轉讓、加速礦業資本市場建設的新模式和推動礦產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綜合利用,成效顯現。
1、出讓市場平臺已基本建立,尚處于初步發展階段
貴州省礦業權市場建設大致分兩個階段:2003―2005年為探索階段,2006年以來為快速推進階段。先后出臺《關于印發貴州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采礦權暫行規定的通知》、《關于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的意見》、《關于規范地(州、市)、縣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報請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審批的若干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工作推進我省礦業權市場建設的通知》、《關于貫徹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成立貴州省礦權儲備交易局,為礦業權招拍掛出讓制度的實施,搭建了礦業權出讓、轉讓平臺,積極穩妥全面地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工作,一級市場平臺已基本建立,但尚處于初步發展階段(見表1、表2、表3)。
2、轉讓市場平臺處于起步階段,正大力推進
轉讓市場建設處于起步階段,正在大力推進。自礦權儲備交易局成立后,一方面為礦業權一級市場進行有效礦業權儲備;另一方面大力推進礦業權二級市場建設。先后出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礦業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黔府發[2009]1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貴州省礦業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關于礦業權轉讓有關稅費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穩步推進轉讓市場平臺建設。已出讓探礦權12宗、采礦權5宗,出讓價款達4.34億元。
總之,貴州省礦業權市場建設的基本概況是以資源合理開發、高效利用為目的,必要宏觀調控為手段,按照“三分一統”(分類管理、分級管理、分出讓方式管理、全國統一配號)的原則進行的礦業權出讓市場已基本建立,但尚處于初步發展階段;轉讓市場平臺建設處于起步階段、有形礦權交易市場已初步建立,成效較為顯著。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出讓市場對資源優化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
從一級市場的探礦權出讓情況看,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比例較低,僅占出讓總數的1.6%;從采礦權出讓情況看,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比例雖高,占出讓總數的近80%,但主要集中在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出讓的砂石、粘土等簡單礦種,而省國土資源廳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采礦權比例卻較低,只占出讓采礦權總數的9%。
貴州省一級出讓市場招拍掛方式出讓礦權比例較低,嚴重弱化了對礦產資源優化配置的作用,造成大礦小開、資源開采浪費、綜合利用率較低、小礦林立并加重地方保護主義,致使一級市場對礦產資源優化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沒有得到充分體現,有待進一步發揮作用。
2、二級市場雖初步建立,但亟待規范,礦業資本市場投融資不發育,缺乏對二級市場有效支撐
貴州省礦業資本市場沒有充分發育,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尚缺乏可供礦業企業投融資平臺,而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資源價格持續上揚,各類資本魚貫涌入礦業開發領域,催生礦業投資熱,但卻沒有解決困擾資本市場上礦業發展的“向地下資源要資本”的良性開發機制問題。一是在勘探領域:勘探開發機制較弱,缺乏面向資源、以資源為本的資本良性循環機制。由于礦業資本市場不發育,缺乏風險投資的融資平臺,企業探礦融資相對困難,而探礦成本過高,導致民營投資勘探只能采取“以采代探”的方式,小礦林立,探礦采礦效率不高,資源浪費和安全環保問題突出。二是在開采領域:礦業企業缺乏通過勘探增加儲量,進而增加企業資產總值,給予企業融資擴股能力,更加合理開發資源的良性開采機制,導致一些礦業權人為了追求短期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置社會效益于不顧,以犧牲環境為代價,采用殺雞取卵、涸澤而漁掠奪性、破壞式的方式開發礦產資源,破壞生態環境,引發諸多的礦政、礦群矛盾,也大大降低了資源綜合利用率。
礦業權轉讓市場雖初步建立,但是亟待規范。一些相關規定不嚴謹,致使非法交易現象嚴重。一是《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對探礦權、采礦權的轉讓條件作了限制性規定,但轉讓條件很籠統抽象,相關規定不嚴謹,不便于操作,例如:礦業權轉讓的必須變更,但礦業權變更的不一定是轉讓,使礦業權的一些轉讓情形可通過變更方式規避。造成事實上礦產資源法“禁止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的規定幾乎是形同虛設。于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對礦產資源的剛性需求,礦產資源價格長期高位運行,受利益驅使,導致礦業權人非法規避、隱形交易、非法轉讓炒賣礦權現象嚴重。二是礦業權中介服務機構有待進一步發展。目前尚缺乏綜合性的中介機構,專業性中介組織的建設也有待完善,社會化的礦業權中間機構很不發達,嚴重制約礦業權交易市場的發展。
3、礦業權市場監測監管服務功能有待強化
礦業權市場監測監管服務功能是確保礦業權市場有序、有效供給和市場良性發展的重要抓手,但是總體監管乏力、監測服務功能沒有充分發揮,需要進一步強化。一是“家底”不清,礦業權出讓申請在先和招拍掛“雙軌制”的客觀存在,使某些統計指標和數據不能真實反映礦業權的市場供需形勢,監測相應失衡,并由此產生研判錯位。二是礦業權發證和監管部門權限脫節,上級發證機關與下級監管機關不能有效銜接,監管體制缺位。
三、啟示和建議
1、規范、優化礦業權出讓市場,提高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
規范、優化礦業權出讓市場,在礦業權出讓特別是探礦權出讓中既要遵循地質找礦的客觀規律,又要通過市場機制有效配置礦權,同時強化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有效規避礦業經濟泡沫,促進經濟健康發展。貴州省要因地因時制宜,合理減少按申請在先方式出讓探礦權類礦產,或適當按招標方式出讓;而對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礦產地,實行以招拍掛方式出讓采礦權,不允許以行政審批或協議出讓方式配置采礦權。
2、積極培育、顯化礦業權二級市場
積極培育、顯化礦業權二級市場建設,構建統一競爭開放有序的交易平臺和完善的市場監管機制。一是促進礦業權合理、合法、有序流轉,通過完善的市場平臺實現轉讓,規范礦業權轉讓行為,既保證國家資源性資產權益,又維護礦業權人的根本權益,并促進礦產資源優化配置。二是降低交易風險,提高可交易礦權的合法性,通過最大限度的信息披露和共享,規范信息內容、渠道、時間、指定媒體等,減少信息不對稱的潛在風險,并將礦業權轉讓環節科學合理劃分為預審、交易和變更三個階段,保證可交易礦業權的合法性。三是有效指導、監控礦業權評估、儲量評審等礦業權中介技術服務機構,制定統一的評估行業規范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以誠實守信為核心的中介服務體系。四是努力探索礦業資本及礦業權金融衍生品市場,隨著資源全球化配置顯化,礦產資源資產資本“三位一體”管理趨勢明朗,礦業權的資產、資本、金融衍生功能也已初顯端倪。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推進,順應新型資源管理觀和國土資源參與宏觀調控的現實選擇,要努力探索礦業資本和礦業權金融衍生品市場建設。
3、推進礦業資本市場建設,積極探索風險勘查新機制
推進礦業資本市場建設,適時推出風險勘查資本市場機制,適當鼓勵礦業企業完善“向地下資源要資本”的機制,提高企業發現資源的能力,運用市場機制通過認可地下資源的價值,提高企業發現新資源的積極性,形成通過勘探增加儲量,進而增加企業資產總值,給予企業融資擴股能力,所獲資金投入勘探領域,通過資源增加而增加企業融資能力,并獲得新的資本,發現更多資源的資本良性循環,既能提高資源發現速度和利用效率,也可以在保護環境的條件下合理開發資源。
4、完善礦業權市場制度建設、強化市場有效監管
必須逐步建立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及其他配套政策,才能保護市場參與各方的利益,使探礦、采礦、用礦單位和投資機構之間能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中進行交易和合作。一是完善礦業權出讓、轉讓、交易、監管等相關法律制度,并與土地、煤炭、森林、草原、水利、環保、安監等相關法律法規充分銜接,使權責利相統一,構建出讓有序、轉讓合理、交易規范、監管有效的礦業權市場制度。二是清理陳舊法律法規,及時修訂和規范。對于沿用以前的行為規范,國土部應該盡快清理及時修訂,設置規程規范時,應有所依據,根據實際情況。實際操作中,根據實際區域、環境,制定相應細則,按實際情況加以規定,統一進行修訂后。三是強化市場有效監管。監測和合理分析國內外經濟運行形勢,科學預測和展望,并積極構建礦產資源監測預警機制和系統,并充分利用全國礦業權核查成果,作為基礎信息平臺,實現部、省、市、縣四級聯網,對礦業權市場實施有效監測監管和信息服務;合理調整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職能,做到權責統一;加強基層礦政隊伍建設,提高政治水平和業務素質;加強市場風險防范,建立有效的市場風險防范機制。
【參考文獻】
[1] 貴州省礦權儲備交易局:礦業權市場建設及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項目管理文件選編[Z].2009(12).
[2] 何藝林:打造礦業權轉讓的統一平臺[DB/OL].國土資源網,2010-06-02.
關鍵字:礦業權;市場;發展現狀;前景
Abstract: Now,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mining right has gradually come into the economy in the market. China's mining right market develop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e problem also causes the attention of people. For our country mining right market at present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the future prospect has become a focus of the people discuss. Based on the status and prospects of mining right market in an analysis discussed, the mining right market now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makes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Mining right; Market;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Prospects
中圖分類號: F407.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礦業權是指對礦產資源使用的權利,主要包括采礦權和探礦權。采礦權指的是在依法取得了采礦許可證的范圍里面,開采礦產資源并獲得采礦產品的權利;探礦權指的是在依法取得了勘查許可證的范圍里面,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礦業權是以礦產資源為基礎,以市場作為向導,根據市場規則,把資源轉化成資本的一種新價值的財產權。
一、我國礦業權市場的發展現狀
1、管理制度不健全
近些年來,在我國礦業市場上非法的采礦行為是屢禁不止,一些非法的礦業權轉讓活動甚至攪亂了采礦權的一級市場。個別的一些采礦業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意識欠缺,非法采礦的活動屢禁不止,還有買方壟斷的現象出現,這不僅影響了正常的礦業生產秩序,甚至還擾亂了礦業權的市場。在礦業權市場的管理上面,有著比較多的制度不健全的問題存在,有些礦業權市場的管理是十分不規范的。
2、礦產開發規范化滯后
目前我國的礦山很多都是已經采了很多年的老礦山了,其資源儲量已經不多了,在這種缺乏必要的地質工作和開采計劃的情況下,礦業權的發展已經是舉步維艱了;另外現在的小規模的零星開采的人很多,他們的開采率較小,資源利用率很低,這些無序的采礦狀態造成了管理的混亂和資源的極大浪費,這對礦業的發展來說,無疑是一個極大的阻礙。
3、市場運營與監督管理脫節
礦業的市場運營和管理脫節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在礦業權管理上,已經由以前通過行政審批后發證,改成了投向市場并公開地出讓,這樣一來引起了一些管理者采用錯誤的方法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第二,目前的一些礦業企業的管理者在拿到采礦權后,往往就忽視了開采的計劃過程,其檢查監督的工作都很滯后。
二、礦業權和礦業權市場的特殊性
1、礦業權的資源產權性
根據市場體系的劃分,礦業權人在合法的取得了礦業權后,就具有了對相應的礦產資源的使用、占有、依法處分以及收益等等權利。因此,礦業權是屬于產權市場的,但是,它卻有著它的獨特的性質。因為礦產資源跟其他資源是不同的,礦產資源是一種耗竭型的資源,它是不可再生的。例如土地資源在使用和開發中,可能回因為不同的用途引起土質和地形地貌有所改變,但是不會因此出現土地使用權年限出現變化,同一塊土地的使用權可以有很多次的轉讓。而礦產資源則跟土地資源有很大的不同,在礦產資源的開采使用的過程中,礦權人所擁有的礦產資源實際上是在不斷的耗費的,他的采礦權也會有終結的時候。采礦的許可證的有效期是有具體的規定的,例如一般小型礦山的采礦許可有效期是10年,中型礦山的采礦許可有效期是20年,大型以上的礦山一般是30年。
2、礦業權市場的關聯性
在整個的礦業權市場中,各級市場是有著不同程度上的關聯的。其中影響最大的是礦產品市場,礦產品市場的供需情況,能夠直接地制約著礦業的發展。礦業權市場是以礦產品市場為依托和基礎,存在著共興亡的關系。市場經濟的運行,其實就是資本運行,礦業權交易一般都是需要有資本的投入作為前提的,這就說明了礦業權市場對資本市場有著不可忽視的依賴性??梢?,礦業權市場的發展程度,主要是有整個大的市場環境所決定的,它不是獨立存在的。
3、礦業權交易的有限性
由以上兩個礦業權市場的特殊性,我們可知礦業權的交易是具有有限性的,它跟其他的市場是不具有可比性的。其有限性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礦業權有形市場具有有限性。雖然礦業權市場是處于一級市場,但是國家對其采取了壟斷政策,這樣一來,礦業權的交易沒有什么必要在有形市場中運行了,這種交易往往就只是一種礦產資源管理與礦業權申請人的管理手段;第二,礦業權的交易總量是有限的。根據現狀,我們對未來的礦業權市場的發展的客觀期望值是不能太大的,我們要以使得礦業權的流轉順暢為目的。
三、對礦業權市場的前景分析以及未來發展的對策研究
1、合理分配礦產資源
在礦業權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中,其與礦產資源的合理分配規劃是有著密切的關系的。想要建立礦業權市場,我們必須要有合理可操作的科學的礦產資源規劃過程,因為礦產資源規劃在礦產開發中是起著“調節閥”、“關口”和“龍頭”的作用的;同時,礦產資源規劃是需要通過一個良好的礦業權市場來進行有效的實施的。由此可見,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市場的建設是相互促進,不可分離的。
2、維護依法辦礦權益,加大依法礦管力度
在礦業權市場的建設過程中,我們要做到充分合理地使用法律的行政處罰權力,加強執法監督和打擊違法開采的力度,杜絕無證勘查、無證開采的想象發生,營造出良好的市場范圍。我們還要做到與時俱進,恰當地處理好經濟的發展和自然資源的協調發展,處理好局部與全部的、當前和長遠、執法與服務的關系。要做好各項在礦業權建設過程中問題出現的預防工作,還要及早發現各種有關礦產資源違法的行為,及時地掌握礦產資源的利用情況。
3、完善和健全礦業權流轉制度
我國的礦業權市場如今還處在初級階段,其礦業權流轉制度還不健全,社會上對礦業權的熟知程度也不夠高,這就造成了礦業權違法案件時有發生。對待這一現象,我們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有序有償,供需平衡”的原則來優化礦業權市場體系。
總而言之,由于長期的受到經濟體制的束縛,社會對礦業權財產屬性熟知程度不高,礦業權人對礦業權市場化運營觀念也比較薄弱,特別是個別的礦山企業與其礦管人員法制觀念非常淡薄。這在無形之中就造成了礦產資源的所有權的錯位,礦業權的亂位,管理權的越位等等現象,嚴重制約了全國礦業權市場健康快速的發展。通過本文的研究,我們可以以此為基礎,對我國的礦業權市場做出相關的改良措施,從而給我國的礦業權市場帶來更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劉驪光;淺議礦業權交易市場體系[J];礦產保護與利用;2003年05期
[2]高志敏;王良健;;我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資產化改革思路[J];中國礦業;2007年02期
關鍵詞:煤炭資源礦業權;政府權能;市場交易體系
引言:煤炭資源礦業權不是天然可以進行市場交易的,相關交易制度的建立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行政主導到市場主導的發展歷程[1]。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出臺之前,我國礦產資源由國家獨享所有權及其相關權能,煤礦企業沒有獨立經營權,煤炭資源禁止流通,更不可倒賣。《礦產資源法》出臺之后,國家開始承認煤礦企業的主體資格與法律地位,并通過許可證形式將煤炭資源產權無償授予煤礦利用。1996 年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確立了探礦權和采礦權有償取得的制度,煤炭資源礦業權允許有限制地轉讓,煤炭資源產權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初步建立。隨后的1998年、2000年、2003年分別出臺相應的規定與辦法,依次提出了礦業權可以通過招標投票、拍賣及掛牌的方式進行出讓。2006年頒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對招標、拍賣、掛牌等出讓方式的適用范圍和程序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明確規定了探礦權采礦權要采取分類出讓的原則。2007 年《物權法》將礦業權定義為用益物權,肯定了礦業權的私法屬性,從法律層面承認了依靠礦業權取得經濟效益的合法性。2008 年《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頒布,對礦業權評估業進行規范。2010 年國土資源部發出的《關于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確定全國范圍內礦業權交易機構的成立,推進全國礦業權統一平臺建設。2011年、2012年又相繼出臺《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關于嚴格控制和規范礦業權協議出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嚴格控制和規范礦業權協議出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促進了我國礦業權市場交易不斷向規范化方向發展。
一、煤炭資源礦業權市場交易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行政權能界定不清。煤炭資源礦業權市場包括礦業權出讓市場與轉讓市場。在礦業權出讓與轉讓市場中,政府的行政職能存在界定不清的現象。在出讓市場中,政府與礦業權人之間既是一種上下級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同時又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關系,而這兩種關系中往往又以前一種關系為主導,因而有礙于礦業權市場的良性發展,造成對礦業權市場管理中的缺位、越位與錯位現象同時產生。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建立以營利為目的公司,直接參與礦業權經營,阻止社會資金的進入,導致不公平競爭現象的產生;有的違規操作,將礦業權出讓給指定企業。在礦業權轉讓市場中,政府部門習慣用行政手段來調整民事法律關系,導致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變成一紙空文,政府部門隨意讓礦企“關、停、并、轉”,甚至無正當理由強行收回礦業權 [2]。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建設不健全。目前中國省、市兩級礦業權有形市場全面建立,31個省級礦業權交易機構如期建成并運行,265個地級市州礦業權交易機構基本建成。但由于我國礦業權市場還處于建設初期,各項配套制度還不健全,礦業權信息系統還不完善,礦業權評估中介機構還不成熟,職能發揮有待進一步加強。礦業權轉讓信息的公開基本都限定在省或市級的礦業權交易機構內,礦業權轉讓信息公開度不夠。礦業權網上交易平臺雖有搭建,但實際運營程度不高甚至基本停滯。如國土資源部與天津市共建的天津國際礦業權交易所,自2013 年底開始,其礦業權轉讓項目掛牌只有不到 30 宗。從現有交易規則來看,礦業權電子交易主要針對招拍掛形式,尚未涉及轉讓、申請在先、協議出讓等形式。因此,需要進一步探討礦業權網上出讓的適用范圍。
(三)礦業權價值評估方法存在局限性。2011年1月起開始執行《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同年12月31號國土資源部《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并于2012年3月執行,這些準則規則的制定,對各種評估方法的使用范圍、應用程序及應注意的問題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說明,一定程序上對礦業權的市場價值評估起到了較為統一的規范,有利于礦業權的市場轉讓。但是,對于各類評估方法來講,本身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收益法中的貼現現金流量法是一種較為常用的煤炭資源礦業權評估方法,該方法將與礦業權有關的未來現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現率進行折現得到礦業權的評估價值。該方法需要主觀判斷兩個要素:未來年現金流量和折現率。當經濟劇烈波動時對未來現金流的測算可靠度會降低,對折現率的選取也較為困難。市場法采用市場途徑進行礦業權評估。以可比銷售法為例,其運用基礎是要有一個較為發達、穩定和相對完善的交易市場,這些對于當前的中國來講還有較長的路要走。另外,對于三大類評估方法來講,除市場類方法體現了買賣雙方的相對平等競價地位外,成本類方法和收益類方法得到的評估結果都是資產對于賣方的價值,沒有充分體現評估的客觀公正性和科學性的原則。
二、解決煤炭資源礦業權市場交易問題的對策
(一)清晰界定政府礦業權管理權能。首先,政府應在礦業權管理方面樹立為民服務的意識與理念。政府應從過去“管理”的角色逐步過渡到“服務”的角色上來。政府應為礦業權交易提供盡可能好的環境與交易平臺,讓每一個參與礦業權交易的對象都能充分了解相關政策與相關交易信息,以達成各交易方參與交易的目標。其次,要劃清政府與市場的權限。在礦業市場管理中政府的職責主要是配合市場機制進行宏觀調控,保證礦業權交易的公平、公開與公正,而不應當插手礦業權交易中的具體事務。再次,要劃清各級政府在礦業權管理上的權限。在礦業權管理中,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職責應當劃分明確,同級政府之間、不同職能部門之間以及同部門內部間也應界定清楚,以避免管理真空或產生爭權奪利行為。
(二)完善礦業權市場交易體系。各級政府應該切實貫徹
《關于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進一步加快有形市場建設的步伐,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網絡。政府在礦業權市場交易中要維護好正常的市場秩序,促使交易向公開化、公平化方向發展。在建設有形市場的同時要注意無形市場的配套建設,盡快完善礦業權電子交易市場,促進礦業權交易的程序化、公開化與規范化。其次,要培育礦業權交易中介機構?,F在我國礦業權市場的中介機構與礦業權市場的發展不相適應,礦業權評估等中介機構少,服務行為不夠規范,評估方法不科學。隨著國土資源部《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的實行,礦業權交易將向有形市場和中介服務相結合的方向發展,礦業權中介服務部門將大有可為。
(三)健全礦業權市場監督機制。礦業權交易市場的有序運行依賴于健全的市場監督機制。監督主體主要包括政府、政府授權的機構及依法設立的行業性自律組織。這些組織機構依照礦業權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度,對礦業權市場交易活動進行監督指導,促進交易活動有序進行,以保障礦業權人的合法利益。礦業權市場監督體系是一個從上到下,從內到外的體系,既包括行政監督,又包括市場主體之間的監督,還包括市場主體內部間的監督,通過它可以達到各方權力的相互制衡,最終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的礦業權市場環境。
三、結論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煤炭資源礦業權市場交易制度也逐步建立起來。對于當前礦業權交易過程中存在的諸如政府行政權能界定不清,交易平臺不健全及評估方法的局限,我們需要且行且改,不斷規范行政權力,培育健全的市場交易體系,建立相應的市場監督體制,以確保我國煤炭資源礦業權市場交易的公平、公開與公正的有序良性進行。
參考文獻:
關鍵詞:礦業權 市場 產權 煤炭
一、我國礦業權市場的發端
所謂礦產資源,是指由地質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的,呈固態、液態、氣態富集于地表或地殼中的礦物聚集體。從用途、物理、化學性質的角度,將礦產資源分為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水氣礦產四大類。礦產資源制度包括兩個基本制度:一是礦產資源的所有制度;二是礦產資源產權制度。礦產資源所有制度,主要解決礦產資源的歸屬問題,是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組成部分;礦產資源產權制度所涉及的,是礦產資源如何開發和有效利用的問題,它決定著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各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利、責任和利益關系。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通過市場機制來運作礦產資源產權,實行礦產資源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模式,其核心是礦業權制度。我國實行的是礦產資源國家所有的模式,所有權主體唯一,不存在直接流轉問題,但為了解決礦產資源所有權的法律和經濟實現,促進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配置,我國逐漸建立了允許礦業權轉讓流通的礦業權市場。礦產資源所有者通過設立礦業權,將礦產資源的勘查和開采權出讓給其它經濟主體,形成礦權的一級市場。大多數國家礦權的一級出讓市場是由國家壟斷的,國家出讓礦權是有償的。礦權出讓主要有非市場化及市場化兩種方法。前者包括“早申請者優先”原則及“工作規劃交易”制度,后者包括現金紅利權利金交易及租讓制度。國家對礦權的二級流轉市場實行監督管理。在我國礦業權區分為探礦權和采礦權。
二、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從國外的礦產資源制度和礦業經濟發展經驗來看,完善的礦業權制度和礦業權合理流動是礦產資源開發和礦業經濟高效有序發展的核心。而我國《礦產資源法》在1996年修改以前,是禁止礦業權的轉讓的。即使在修改后建立了礦業權流轉制度,其轉讓也是有條件限制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制度及我國權利層次和權利結構的復雜決定了我國的礦業權制度在設立和運行中的復雜狀況。
目前以煤炭為例,礦業資源配置缺乏公平與效率標準,難以保證市場化的實現。
(一)國家煤炭資源所有權收益流失。煤礦在并購、分立、重組改制中,煤炭礦業權沒有納入或沒有完全納入資產管理中。有的采礦權人不負擔實際開采而發生的任何投資(包括稅費),只是將其開采營業的法律名義出借給承包人,分享固定收益。這種行為,實質上是一種私自轉讓采礦權的行為。由于不滿足采礦權轉讓的實質條件或雖滿足但不履行轉讓審批,脫離了國家對礦業權轉讓的監督管理。在屬于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場合,必然涉及國有資產流失。
(二)管理機制滯后,礦業權出讓信息不透明。國有煤礦占有優勢資源而非國有煤礦開采劣勢資源。國有煤礦的煤炭資源“得來全不費工夫”,有的企業占著資源沒有資金開發,就搞所謂的資源戰略儲備。而非國有煤礦雖有資金卻沒有資源開發,使其煤炭資源儲采比過低。有的外資和中外合資煤礦企業也占有資源區核心塊段,內資非國有煤礦卻難以進入。這不僅加劇了不同所有制煤礦之間的資源矛盾,增加了資源糾紛,而且為國有煤礦煤炭資源的權利尋租提供了土壤和氣候,導致腐敗、官煤勾結、礦難頻發。近幾年的礦難動輒傷亡百人,以至于人們將開采出來的煤稱為“血煤”。僅以2004年為例,煤礦事故14702起,死亡6027人;金屬礦事故2248起,死亡2699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2500億元。
(三)資源浪費嚴重,采礦秩序混亂。我國煤炭資源平均回采率在40%左右,比世界其他主要產煤國約低25個百分點。一方面是“承包者”各自為政,追求眼前利益,掠奪式開采、采富棄貧,嚴重破壞了資源與環境;另一方面是國有煤礦資源由于是行政分配而來,缺乏保護性開采的壓力。
三、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礦業是一種高利潤、高風險的特殊行業,屬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我國在探索性制度安排中由于對礦業權商品特性、價值屬性認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會分配的嚴重不公,而且使國民經濟運行在某些方面呈現不協調現象,這對構建和諧社會也是不利的。因此,要建立國家管理的適合礦業這種特殊行業要求的有調節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并適當借鑒發達國家礦業管理體制的有益經驗。
針對愈來愈失去控制的局勢,國家于2004年在山西啟動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標志著資源(尤其是礦產資源)產權改革在中國正式啟幕,從而邁出了中國礦業權市場化的重要一步。
新設立的煤炭資源礦業權,均以市場競爭方式有償轉讓。合理分配和使用礦業權出讓收益,形成企業節約和合理開發并重的煤炭資源利用機制。在“試點方案”中還指出,要建立與資源利用水平掛鉤的浮動費率制度,根據不同回采率實行不同費率,并實行累進制。這一系列政策法規反映到成本核算方面,主要體現在資源成本、環境成本、安全成本、勞動力成本和可持續發展成本五大方面。完善這些成本核算是推動我國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下一步,煤炭的深加工和利用有更大的發展空間,資源節約型產業和參與國際競爭的優勢能源產業將成為“十一五”規劃中的投資亮點。
規劃還強調,加強政府引導,打破區域界限、行業界限,發展煤、電、化、路、港一體化的大企業集團;打破所有制界限,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集團,實行股權多元化。同時將重點支持大型煤炭企業兼并整合中小型煤礦,引導形成6~8個億噸級大集團和8~10個5000萬噸級大企業。2006年,繼神華集團之后,大同煤礦集團煤炭產銷量也已超過一億噸。整合是行業的大勢所趨,將極大地提高其行業競爭力,改善市場環境,提升企業素質。
2007年1月,中國(太原)煤炭交易市場批準成立,目的是為煤炭的和諧流通、價格傳導、信息集散和風險調控提供渠道。這對推動全國統一煤炭市場的形成,形成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交易環境有重要意義。同時也將為其他礦產資源的市場化建設提供寶貴經驗。
四、需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礦業權的產權界定。市場運行的前提是產權的分解和界定,產權的界定既是效益分配的基礎,也是改變“資源無價”和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關鍵。關于政府在市場中的作用也應予以探討。我國目前一級市場是市場不足、礦權主體不到位情況下的一種政府替代。
(二)礦業權價值評估以及礦業稅制改革。這涉及到規范市場,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礦業權中各權利主體的權益,同時也關系到礦業的發展和充分利用“二種資源二個市場”的問題,因此應當進行深入研究,使之盡快地規范化。
[關鍵詞]礦業權流轉;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D92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27-0165-01
1 我國礦業權流轉法律制度現狀
礦業權流轉是指在礦業權市場中,不同的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相互讓渡探礦權與采礦權的礦業權交易活動。礦業權流轉包括探礦權和采礦權的初次轉讓和再次流通。
1986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1996年修訂的《礦產資源法》,正式提出了礦業權流轉的概念。這部法律雖然在礦業權流轉的法律制度的規定上還不是很全面,還有待完善,畢竟邁出了一大步已經并且取得了巨大進展。隨后,作為補充,國務院及有關部門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規章,以改善中國的礦業權流轉法律制度。這些法規、規章主要有:《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這些規定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構建了我國礦業權流轉制度的框架。
中國目前的礦業法律制度,基本上已經形成系統。我國礦業法律規范了我國礦業市場,結束了原來礦業市場無法可依的落后局面。與此同時,由于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發展,中國的礦業權流轉法律制度也表現出了缺陷和不足,規范礦業權市場的法律規范缺失,礦業權流轉制度的立法滯后,礦業權市場發展緩慢。
2 我國現行礦業權流轉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2.1 礦業權轉讓的法律不夠規范
我國的礦業權流轉法律制度在立法上無法跟上當前的礦業權轉讓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成熟的這個大的趨勢。因此,礦業權依法轉讓,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上下各級法律沖突。例如,中國的《礦產資源法》規定:禁止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與之相沖突的是《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卻允許礦業權的轉讓,礦業權的轉讓方式包括礦業權的出售、作價出資、合作、出租、抵押、贈予、繼承、交換等形式。
2000年國土資源部頒布施行《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兜V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中的規定,有時礦業權和采礦權的概念界定模糊,很多時候人們理解不了礦業權轉讓,同時也給下級部門操作帶來了困難。例如,第四條:礦業權承租人給礦業權出租人付租金的形式,出租人把礦業權出租給承租人。這里是用“礦業權”。《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第五十條規定:“國家出資勘察形成的礦產地的采礦權的,應按照采礦權轉讓的規定進行評估、確認?!边@里又用的是“采礦權”。《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探礦權的轉讓可不可以用于此規定。
2.2 礦業權價值評估法律規范缺失
礦業權價值評估在礦業權流轉過程中占有重要作用,礦業權價值評估為礦業權流轉提供參考價值,有利于礦業權的順利轉讓,促進礦業權市場的健康發展。礦業權價值評估是礦業權流轉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礦業權流轉最為關鍵的一個環節。對礦業權價值評估的規定,現行的法律法規還存在許多問題。例如,同樣勘察程度的礦產地,探礦權評估與采礦權評估的結果大相徑庭;同一的礦業權,由于評估機構的不同或同一評估機構采用的評估方法不同,評估結果也不同。礦業權市場交易價值遠遠高于礦業權的評估價值,形成了礦業權評估的隨意性,而使礦業權價值評估不具有實際意義。
2.3 缺乏礦業權流轉信息相關規定
中國現在是不是應該建立一個礦業權流轉信息交易平臺,解決礦業權交易信息流轉困難這一問題?由于國家礦業權流轉信息的相關法律的缺失,礦業權流轉信息交流不暢,省內的礦業權流轉信息不能傳到了省外的想要投資的礦業權人的耳朵里,導致省內礦業權人很難知道誰愿意投資,省外的礦業權人也難以得到準確的礦業權轉讓的信息,很難選擇合適的投資項目。至于礦業權轉讓時,如果只采取招標、拍賣和出售的方式,只能由少數投資者得知信息,只知道礦業權拍賣的價格,不能真實反映礦業權流轉的價值。
3 完善我國礦業權流轉法律制度的對策
3.1 解決礦業權流轉不同法律部門的沖突
部門規章對礦業權流轉的規定存在超越了法律的現象,這是礦業權流轉法律的沖突問題?!兜V產資源法》中嚴禁非法占用、挪用礦產資源,嚴禁不經法律許可開發土地,違法者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還要接受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等更重懲罰措施。當今,《礦業權轉換管理措施》規定了礦業權的出售方式:投資、合作、租賃、抵押、贈與、繼承、交換、轉移。雖然這些轉讓方法,違背了《礦產資源法》的要求,與《礦產資源法》相沖突,但這些方法可以滿足目前礦業權流轉市場的需求,促進礦業權市場的發展。我國應該廢除《礦產資源法》的有關法律,進行修改或廢除諸如“禁止將探礦權和采礦權倒賣牟利”這類與市場經濟相違背的條款。這樣,一方面解決了不同法律部門之間的沖突這個問題,另一方面也使得《礦產資源法》充分適應市場經濟,有利于我國礦業經濟的發展。
3.2 建立礦業權價值評估體系
國土資源部出臺《礦業權評估指南》是我國關于礦業權評估的唯一法律規定。對指導和規范礦業權市場有巨大的作用。但是,該指南不具有法律屬性,同時也存在很多有缺陷的做法和制度。所以,管理此行業的政府機構應根據《礦業權估計指示》為指導精神,盡快頒布《礦業權評估措施》。同時明確規定違反法律規定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賦予技術規則以法律權威。
3.3 建設礦業權流轉信息貿易平臺
建立一個貿易平臺,使得信息的傳播更加迅速,這進一步使得礦業權市場得到建立和完善。貿易平臺可以是多元、多維、多層次的。國家土地資源廳要興建一個大型的礦業權流轉信息貿易平臺,在全國范圍內的各級別市場和全國各地的市場信息都可以很容易在此取得;每個省市自治區創建一個省級礦業權流轉信息交易大廳,提供本地的各種具體的礦業權流轉消息和記錄。在貿易方法上,貿易平臺可以是現實中的場景,也可以是虛擬的互聯網。在現實中的貿易平臺最便捷的就是可以在這里辦理礦業權流轉交易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這種方式有效地減輕了政府負擔;當然這里也會第一時間關于礦業權流轉的信息。同時,政府可以通過網絡礦業權流轉的信息,大家可以在家里查詢到礦業權流轉的信息。投資者可以在這里找到礦業權投資項目,礦業權也可以在這里尋找到買受人。礦業權信息交易大廳的建立充分發揮了市場對于礦業權市場的調節作用。
參考文獻:
[1]萬俊.構建礦業權與土地物權的沖突解決機制[J].云南地理環境研究,2005,17(6):17-21.
礦業全球化是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世界礦業發展的重要因素。礦業全球化的實質就是以國家支持為手段,以跨國公司為載體,在全球范圍內進行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以獲取最佳的資源和最高的回報。礦業全球化主要表現為:礦業資金跨國流動,礦產資源跨國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礦業公司跨國兼并和跨國上市,大型礦產勘查和開發項目多國多家公司聯合投資,以及礦業信息、知識、技術和管理國際共享等。礦業全球化的結果是:跨國公司進一步在全球范圍內尋找、勘查和開發目標;礦產資源在全球范圍內再分配;國際礦業重心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發達國家和跨國礦業公司對世界礦業和礦產資源控制程度進一步提高;礦業公司間競爭更加激烈,全球范圍內,以礦業公司相互兼并和私有化等為標志的礦業結構調整繼續向縱深發展。
目前全球礦業大格局已基本形成,即以大型跨國礦業公司為主體在資源國勘查和開發礦產資源,在全球營銷礦產品。主要表現在:
1.跨國礦業公司對全球礦產資源高度控制。當前,占世界人口不到1/4 的發達國家,消耗了全球3/4 強的礦產資源。發達國家大多數礦產品的人均消費量是發展中資源國的幾倍到10 幾倍。離開發展中資源國豐富、廉價的礦產資源供應,西方大國的經濟發展就不可能持續。目前發展中國家仍是發達國家的資源供應基地。這一切都是在礦業全球化的旗幟下靠跨國礦業公司的全球經營來實現的。
2.跨國礦業公司對資源國資源的控制主要通過資本和技術的控制來實現。美、加、澳、英等工業化國家的礦業公司及這些國家的礦業配套市場,歷經了一個多世紀的發展,而很多發展中國家的礦業沒有真正市場化,在全球化來臨和市場經濟來臨時,在競爭中處于劣勢,這就使美、加、澳等工業化國家的礦業公司,在新的全球化機遇來臨時,借助于信息化時代所帶來的一切優勢,得以迅速地擴張。跨國礦業公司根據政治、經濟、法律、人文、地理等多方面的因素在全球配置資源。資本和資源潛力主宰著整個礦業跨國經營的分布格局,即礦業跨國經營是從資本豐富的國家或者說是從可以便利取得資本的國家流向資本相對貧乏但礦產資源相對豐富的國家。
3.資源豐富的發展中國家是全球礦業勘查開發的熱點地區。世界礦業全球化、私有化以及礦業并購活躍等使礦產勘查開發的地區結構不斷發生變化,加之發達國家環保、資源稅等成本的不斷增加使全球礦業重心正逐漸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西方礦業公司在資源豐富的發展中國家的礦業投資一直占有較高比例。
礦業全球化的迅速發展使得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礦業及其企業,無論其是否選擇跨國經營之路,都將會遇到毫不留情的來自各國的競爭者,都自覺不自覺、主動或被動地參與到世界礦產資源的競爭當中。只有抓住機遇,主動出擊,才能在世界礦業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
二、 我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方面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和人口數量的持續增加,對資源的需求勢必越來越多。面對這樣的形勢,我們必須站在全球一體化的高度,來重新制訂自己的資源戰略。一方面我們國內的資源很難滿足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人口壓力、可利用資源量、資源體制機制的束縛都成為制約我們立足國內發展資源產業滿足經濟發展需要的瓶頸),另一方面國際礦業公司正在大舉進入中國,用他們的跨國身份,在世界范圍內重新配置資源。如果我們沒有在國際資源配置中占據有利位置,勢必會失去定價權和談判話語權,當我們的資源高度依賴進口,或依賴國際礦業集團的再分配時就會出現喪失市場主導力,整個產業就將面臨被國際資本控制的危險。
我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方面存在的矛盾主要表現在:一是經濟快速增長與部分礦產資源大量消耗之間存在矛盾。石油、(富)鐵、(富)銅、優質鋁土礦、鉻鐵礦、鉀鹽等礦產資源供需缺口較大。東部地區地質找礦難度增大,探明儲量增幅減緩。部分礦山開采進入中晚期,儲量和產量逐年降低。二是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浪費現象和環境污染仍較突出。礦山布局不夠合理,探采技術落后,資源消耗、浪費較大,礦山環境保護需進一步加強。三是區域之間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不平衡。西部地區和中部邊遠地區資源豐富,但自然條件差,生態環境脆弱,地質調查評價工作程度低,制約了資源開發。四是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市場化程度不高。探礦權、采礦權市場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礦產資源管理秩序需要繼續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需要拓寬。五是產業發展水平較低。產業鏈短,主要以采選為主,后續深加工沒有進一步跟進,高附加值產品少。
中國礦業企業競爭力不強的主要原因:一是歷史遺留的諸如生產集中度過低、冗員過多、負債率過高、社會負擔過重等問題;二是企業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方面的種種問題,如現代企業制度尚未建立、管理水平不高、激勵機制不健全等。其直接后果表現為中國礦業不能優化運作,管理層次多、效率低,科技開發實力成長緩慢,成本降低不如人意,市場開拓動力不足,這一系列問題將使我們在今后的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地位。
三、國內礦業企業應采取的主要對策
礦業全球化將繼續發展,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目前,越來越多的國家對外國投資者開放,越來越多的礦業公司加入到全球礦產的勘查開發和營銷當中。同時,礦業全球化的發展將使礦業進入一個新的時代,那就是土地和資本的優勢地位會逐漸弱化,人的主觀能動性漸漸取而代之,這意味著未來礦業企業的成功將更多地依賴于技術和管理的創新。
一是實施集團化經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管理程序,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管理框架和運行機制,以成功實施走出去戰略。我國礦業是對外開放比較晚的部門之一,在找礦技術上,我國在世界上具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在經營管理上,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國的操作實踐與市場經濟實踐有很大的差距。通過戰略重組,組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集團公司,集團公司內部實現上下游、內外貿和產銷一體化。堅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方向,在資源、投資、資產、資金和組織結構等諸多方面健全機制。構筑符合國際慣例和公司法的現代企業制度,這是近期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做好礦業企業的重組與聯合工作,發揮集團的總體實力優勢。采取各種優惠政策,促進礦業企業之間的聯合、專業化分工與協作,提高中國礦業行業的整體素質和國際競爭力。
二是堅持千方百計降低成本的戰略。通過資源優化、技術改造、體制改革和加強管理,千方百計降低成本,以便在競爭中占據主動地位。采取多種措施推進減員增效,降低人工成本和管理費用等措施。
三是改革管理體制,增強市場營銷能力?,F在外國大公司越來越多地參與國內資源市場的批發和零售,中國礦業企業必須改革現有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鞏固和增強國內企業的市場地位,提高與國外大公司抗衡的能力。如改革產成品銷售體制,穩定和擴大批發,大力發展零售等。
四是改革科技進步體制和機制,加大技術創新力度??鐕镜母偁巸瀯葜痪褪羌夹g,憑借技術壁壘,他們可以用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創造出質量更好更具競爭力的產品,要打破這種被動局面,我們必須立足自身,加大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力度,最終形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有技術和核心技術,依靠科技進步,不斷降低成本,提高產品競爭力。
關健詞 投資礦業 礦業全球化
中圖分類號:G236 文獻標識碼:A
隨全球工業的快速發展,特別是我國經濟發展迅速,消耗的礦產資源不計其數,當人們尚在回眸過去的歲月中取得輝煌的時候,一些礦種已經面臨耗盡,資源危機來臨。礦產資源屬于短期內不可再生資源,如果某一時期過度開采,不但不利于國民經濟長遠發展,而且容易破壞生態平衡。礦產資源開發應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不注意一些實際問題就容易走彎路,甚至于失敗,這就是我們選擇投資礦業的理由。通過分析國外國內的礦業情況,結合礦業發展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總結出投資礦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國際礦業情況
大礦富礦多分布在美國、澳大利亞及歐洲等發達國家;而東南亞及非洲等國家因經濟還欠發達,地質礦業工作程度還很低,礦業很缺少,而他們的礦產資源還豐富,有開發礦業發展的潛力。隨全球工業的快速發展,消耗的礦產資源不計其數,資源枯竭。與此同時,人類的生存環境也已遭到難于逆轉的毀壞,1992 年6 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提出:當今“資源”和“環境”已經成為全球最為關注的重大問題。
(一)礦業全球化。
經濟全球化和世界經濟一體化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礦業全球化是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世界礦業發展的重要因素。礦產資源作為主要的生產要素,無疑要實現資源全球化,進行優化配置,以提高資源的利用率。
礦業全球化有:(1)礦產品貿易全球化;(2)礦業投資全球化;(3)礦業市場全球化;(4)礦業服務全球化。
(二)礦業集中度提高。
礦業集中度的提高,進一步降低了礦石生產成本,使跨國公司更具競爭力。規模小、成本高的礦業公司相繼被并購或破產。用全球低成本礦產資源,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進一步推動了礦業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如跨國礦業并購潮、礦業產業集中度的提高和礦業戰略合作的加強等。
(三)礦產勘查運作模式發生變化。
礦產勘查運作模式發生變化主要有:
1、初級勘查公司與跨國礦業公司聯盟;
2、聯合勘查開發分擔風險。
(四)高新技術在礦業中得到廣泛應用。
利用高新技術發展礦業是當前世界礦業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也是礦業發展的關鍵驅動力。從礦產地質勘查到開采、選冶、直至礦產品加工利用,滲透著現代高新技術的應用。
高新技術廣泛應用于以下三個方面:(1)礦產勘查;(2)礦產開采;(3)礦物加工。
(五)礦業融資渠道多樣化。
礦業是資金密集型產業,其啟動、運行和經營都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不同階段有所不同。礦業融資方式主要有:(1)礦產勘查融資;(2)采礦階段融資:(3)開發銀行貸款融資;(4)以項目本身的財產權益進行融資;(5)股本融資;(6)出口信貸和設備租賃;(7)與礦產品掛鉤的貸款籌資;(8)政府貸款;(9)借貸融資。
(六)礦山環境問題備受國際關注。
礦業是一把雙刃劍,在造福人類的同時,也在無情地改變和破壞自然環境,給生態環境帶來直接和間接的、近期或遠期的、急性或慢性的負面影響。
二、國內礦業情況
我國基本建立了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和規劃體系,初步形成了相對集中統一的礦產資源管理體系,初步建立了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礦業權市場機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投資環境有進一步改善。在地質方面,我國地質科技的進步也不斷譜寫了地質找礦新篇章,充分展現科技創新對地質找礦突破的重大影響。我國地學理論不斷創新,創立了地質力學,提出陸相生油理論和多期多層生儲油論,建立地質構造科學、礦產資源預測理論及方法體系等。因為這些理論的建立,我們有望找到大油田和大礦山。我國正以勘查技術進步和地質理論突破為主線,地質找礦經歷著從淺表到深部,從肉眼識別到地球物理、地球化學、遙感精細勘查;從一般礦種到金礦、鎢鉬礦等重大突破,以及從陸地到海洋,從地面到空中勘查、衛星遙感的跨越式發展。近年來,衛星、航空遙感和GPS、等現代技術廣泛應用于地質工作。
我國礦產的有以下五個特點:
1、在數量或質量上有強大的國際競爭力,金屬礦產資源豐富,有金屬礦產45種,礦種多,有一個明顯的優勢;
2、國際競爭力弱??紤]礦石品位、選礦和礦石類型冶煉性能的因素,中國的黃金礦,方鉛礦,閃鋅礦的采選沒有優勢,鐵礦石,錳,銅,鋁土礦質量是較差的位置。
3、礦量多,但成分復雜,開發和利用的技術難度選冶復雜,成本高,低競爭力。
4、小礦露天開采,大型和超大型礦露采礦極少,沒有大規模的礦產開發。露天開采,生產效率高,成本低。不能形成規?;恫桑@是我國礦產資源的低經濟效益的主要原因。
5、礦產資源地域分布不平衡。大部分鐵礦石主要集中在遼寧,河北等省份,而其他省份相對較少。
三、礦業發展現狀
我國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依法推進”的原則,采取以“整合資源、規范秩序、完善機制”的一系列措施,加快了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變,實現了礦產資源科學高效開發,使礦產業走上了健康快速發展的良性軌道。礦產資源優勢逐漸轉變為經濟優勢,礦業支柱地位逐步得到鞏固和加強。
在規范整頓市場秩序、整合礦產資源的同時,進一步強化了對礦業企業的服務,礦業企業也堅定了發展信心,既實現了礦產業的規模開發,又推動了礦產業由粗放開發向精深加工延伸,使礦產業走上了聚集探、采、選、冶為一體的良性發展道路。礦山選廠建設項目加快、冶煉廠建設正在加快和科技攻關力度加大。
礦業經濟正在逐步成為拉動各地區經濟快速發展。礦產業的快速發展,最大限度地吸納了礦區和礦區周邊農民工的就業,改善了當地群眾交通、電力和通訊等條件,帶動了礦山周圍各種服務業的快速發展,成為新農村建設最積極的推動力量。
四、礦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金融風暴,經濟蕭條,礦業市場疲軟,產品價格下跌,大部分礦業企業陷入舉步維艱境地,礦產業發展中的軟肋被充分暴露出來。礦業發展面臨得主要問題:資源儲量、安全環保、高能耗、低技術、缺乏規劃性和抗周期性弱。主要表現在:
1、金融危機沖擊,礦產業影響嚴重。
2、企業投入不足,抗風險能力不強。礦產業開發雖然如火如荼,但大部分礦業企業的投入遠遠不能滿足發展需要。
(1)勘探投入嚴重不足。由于地質勘查程度低,礦山開發缺乏充分的地質資料,許多礦山礦產資源/儲量不清,存在零星開發、盲目找礦、盲目建選廠現象。
(2)技術研發力量嚴重不足。部分企業仍沿用過時的采選工藝,導致資源利用率低,開發進度緩慢。大部分礦業企業缺乏高端研究人員,缺乏自主研發能力。
(3)基礎建設投入不足。很多礦區道路窄、路面差,對生產資料和礦石產品的運輸有很大影響;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生產。
(4)企業規模較小(礦權分散、規模?。?,生產成本高,效益大幅下滑;
(5)產業鏈短,綜合利用程度不高,抗風險能力差。
五、礦業投資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2005年以來,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與有效保護,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不斷提高,產業規模逐步壯大,礦業經濟快速發展,礦產業已經成為國內重要的產業支柱和財政支柱。在礦業政策良好,資源緊缺危機之時,投資礦業前景較好,利國利民。投資礦業務必注意投資的政治風險、商業風險、資金風險和地質條件風險。投資具體項目要從技術的可行性、財務的可行性、評價項目的財力、進行投資決策.、組織可行性、經濟可行性、社會可行性、風險因素及對策等綜合論證??偨Y投資礦業應注意的問題,使投資更有計劃性,加大投資成功的概率,加快礦業發展。
為做好礦業投資,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市場問題。
市場是礦業建設投資的首要問題。隨著我國加入世貿,國際市場的供需關系和價格走勢,與我國礦山建設的關系日益密切。在分析礦山建設的必要性時,除考慮國際市場供需關系外,還要著重分析我國冶煉廠的原料供需平衡問題。根據市場選擇礦種資源,還要注意投資區域選擇。投資區域應綜合考慮的幾個方面進行選擇:
國外:主要選擇非洲國家及東南亞不發達的國家;
國內:主要選擇就近礦業和新疆、等偏遠地質工作程度低的地區;
選擇在成礦區帶上的成礦條件較好的探礦權;搞清資源情況再加大投入。
對于成礦區帶上較好的地段,沒有礦權的可以先申請非金屬礦權或采石場所;
選擇有采礦權,他缺少資金和技術,以經濟、技術占優勢收購股份或全部兼并;
選擇資源緊缺的礦種,實現效益最大化。主要礦種有:金、鐵、錳、鉻鐵礦、銅、鋁鐵礦、鉀鹽等。
(二)設計規模問題。
礦山開發是以地質儲量為基礎的。要從時間和空間的要求上,論證礦山規模的保證程度和持續時間。
(三)開采工藝和設備問題。
可研報告中,應結合我國實際運用的情況來對比,推薦用先進的采礦和出礦設備來實現優化出礦,以達到推薦的規模。
(四)開拓系統問題。
開拓系統要從基建時間和礦量銜接上來分析其合理性。
(五)基建時間問題。
礦山的基建時間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井巷工程的施工速度。
(六)礦石成本問題。
參照類似規模和相近工藝、設備的實際生產礦山的礦石成本來對比,切合實際地預測礦石成本。
(七)經濟效益問題。
明確施工隊伍級別和確定相應的單價定額,做好設計投資計劃。如何進行建設,資金配置如何,貸款能否償還等進行正確評價,最終得出該項目的可行性結論。
(作者:黃照祥,單位:江西有色地勘局江西有色地質勘查三隊,職稱:地質高級工程師,學歷:本科,研究方向:地質勘查;周吉,單位: 江西有色地勘局江西有色地質勘查三隊,職稱:助理工程師,學歷:本科,研究方向: 礦產資源;鐘琳單位: 江西有色地勘局江西有色地質勘查三隊,職稱:助理工程師,學歷:本科,研究方向: 礦產資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