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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內部審計知識要素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木桶效應又稱木桶原理或短板理論,是由美國管理學家彼得提出來的,其核心內容為:一只木桶的盛水量取決于最短的那一塊木板的長度。木桶效應蘊含以下三個推論:其一,只有桶壁上的所有木板都足夠高,木桶才能盛滿水;其二,只要桶壁上有一塊木板不夠高,木桶里的水就不可能是滿的;其三,只有木桶的底板、側板自身有足夠的結實度及相互之間有足夠的緊密結合度,才能保證木桶盛水功能的完備,不漏水。木桶效應以人們所熟知的生活常識,形象、巧妙地揭示出整體優化面臨的共性問題,即最佳結構選擇問題:整體的實力和競爭力取決于整體內各部分有機組合而成的結構,結構的變化制約著整體的發展變化,最終導致整體性能的改變。木桶效應的形象生動及其蘊含的深厚哲理使得它被引用的頻率越來越高、應用的范圍也越來越廣。木桶效應中的“木桶”不僅可象征企業或其內審機構等實體性組織;也可象征組織的某項職能,如內部審計職能。內部審計職能著眼于組織整體,較內部審計機構更為宏觀,也是本文的立足點。如果將內部審計職能看作一只木桶,影響內部審計職能發揮的目標、組織、行為及管理等四大因素猶如組成木桶的四大板塊,任何一個板塊成為短板或存在漏洞,都會產生木桶溢出的負效應,制約內部審計職能發揮,因此,需要應用系統管理理論方法將這四大因素科學管理起來,避免短板或漏洞的產生,保障內部審計職能發揮。
二、內部審計的系統管理模式分析
系統管理理論,把管理對象看成是特定的系統,以系統思想為指導,以系統功能最佳為目標,運用系統管理方法,把握住系統的組成要素及要素之間的聯系,對各要素進行高效率的計劃、組織、指導和控制,及時調整和控制系統的運行,以實現系統全過程的動態優化管理,最終實現系統目標。根據系統管理理論,設計系統管理模式的一般方法是先進行系統的總體設計,然后進行各子系統或具體問題的研究。內部審計系統主要包括目標、組織、行為和管理等要素,各要素之間存在著錯綜復雜的內在聯系,且各要素本身又是由若干子要素組成的子系統,構成一個完整的內部審計系統。
1.內部審計目標系統。
目標系統是內部審計所要達到的最終狀態的描述系統。由于內部審計是隸屬于企業內部的一項職能,企業的每一項職能都要圍繞企業的核心目標而用力,國際及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對內部審計目標進行了恰當定位,即為了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梢?,內部審計根植于企業目標而存在,為最終實現企業目標保駕護航。內部審計目標系統包含系統目標、子目標和可執行目標三個層次,其中系統目標即企業目標;子目標即開展的每一項審計項目的總括性目標,向上與系統目標銜接一致;可執行目標用于確定審計項目的詳細構成,向上與項目目標銜接一致,應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審計人員具體執行,通過“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雙向控制,最終達到實現整個內部審計目標的目的。
2.內部審計組織系統。
內部審計組織系統是由參與完成審計工作、實現內部審計目標的個人和機構組成。內部審計組織系統具有開放性,在進行內部審計組織系統設計時,應考慮以下幾點:一是把握突出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原則;二是內部審計機構與董事會或者最高管理層的關系,根據第2302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規定,內部審計機構與董事會或者最高管理層存在組織隸屬關系,應當接受董事會或者最高管理層的領導并向其報告,保持良好的關系,積極尋求其對審計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增強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及審計工作開展的便利性;三是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相對于同層級管理機構及人員應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便于審計工作開展。
3.內部審計行為系統。
內部審計行為系統是由完成內部審計項目或任務、實現內部審計目標所有必需的內部審計活動構成的,包括審計目標、審計制度、審計計劃、審計工作方案制定、審計項目實施以及審計建議落實等。這些活動之間存在各種各樣的邏輯聯系,構成一個有序的動態系統,設計內部審計的行為系統,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應包括實現內部審計目標系統必需的所有工作,并將它們納入計劃和控制過程中;二是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及制度實施審計項目,保證審計項目實施程序化、規范化;三是保證內部審計行為系統與企業內其他機構、部門及個人行為之間良好的協調。
4.內部審計管理系統。
內部審計管理系統是指為使內部審計達到應有的效果,對內部審計的目標、組織及行為系統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總和。為最終確保內部審計目標的實現,內部審計管理系統從總體上應完成如下工作:一是對內部審計的目標系統進行策劃、論證和控制,使之與企業目標相統一;二是對內部審計的行為系統進行計劃和控制,使之符合內部審計準則及制度的規定,保障審計質量;三是對內部審計的組織系統進行設置、協調和指揮,使之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利于審計工作開展及審計目標實現。
三、結語
在分析風險管理審計準則出臺的背景、內容及現階段開展風險管理審計存在的制約因素基礎上,提出了有效開展風險管理審計的一點建議。
關鍵詞:
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風險管理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22018102
1 我國風險管理審計準則出臺的背景
如今的西方多數大中型企業均已實施了不同程度的風險管理。根據德勤2003 年的調查, 80%以上的世界性金融機構已設立了風險管理師(CRO) 工作職位, CRO 職位比例居首位的為南美洲金融機構, 已達95%, 居末位的為亞洲金融機構, 僅為29%。在目前歐美的部分金融機構中CRO 的職位職能仍然由企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行使。普華永道2004 年對全球1 400 位CEO 進行了調查,其中70%的CEO 將發展與提高企業的整體化風險管理能力提高到他們當前工作內容的首位。調查還顯示38%CEO 認為, 企業已經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企業整體化風險管理體系, 另有46%的CEO表示將在1- 3 年內建立與發展企業整體化風險管理體系。
為了適應企業界的這種變化,更好地實現組織價值的增值。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1999年6月對內部審計進行第五次定義。修訂后的定義擴大了內部審計的范圍,將它的工作目標延伸到包括風險管理、控制與治理程序,強調了內部審計對組織的重要貢獻,標志著內部審計開始進入了風險管理審計階段。風險管理審計反映了內部審計動態發展的基本趨勢和變革傾向。
相比之下,我國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還處在初級階段, 雖然近年來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但就總體而言, 與飛速發展的客觀經濟形勢仍不相適應, 呈滯后狀態。近年來國內外上市公司出現的誠信危機, 有力地推動了我國企業風險管理的進程。企業管理當局已經意識到現在的社會也是一個風險全球化的社會。因此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適合我國企業進行風險管理的指導框架。2006年6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實施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下稱《指引》),該指引的頒行,可以看成是企業風險管理理論在我國大規模本土化的開始。
隨著經濟形勢發展及我國內部審計自身發展的需要,我國內審也開始重視風險管理內部審計。2005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頒布了《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6號風險管理審計》(下稱:風險管理審計準則),該準則的出臺為我國內部審計人員對組織內部風險管理狀況進行審查和評價提供了規范指導。
2 我國風險管理審計準則的內容及局限性
風險管理審計準則第2條對風險管理做了如下定義:是對影響組織目標實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事件進行識別與評估,并采取應對措施將其影響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的過程。風險管理旨在為組織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第6條則描述了風險管理包括的主要階段:風險識別、風險評估以及風險應對;在該準則的第4條中,還特別強調:風險管理是組織內部控制的基本組成部分,內部審計人員對風險管理的審查和評價是內部控制審計的基本內容之一。
首先,可以看出該準則所稱的“風險管理”是從狹義上理解的風險管理,即風險管理活動的具體實施過程:風險識別、評估及應對。而廣義的風險管理不僅包括上述的具體實施過程,還包括其他起輔助作用的要素:內部環境、控制活動以及監督。按目前狹義前提下制定的準則去執行,風險管理審計就會忽略這些起輔助作用的要素,以至發現不了組織風險管理活動中可能存在的潛在問題。中航油案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曾聘請國際著名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其編制《風險管理手冊》,設有專門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軟件監測系統,實施交易員、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計部、總裁、董事會層層上報,交叉控制,按照《風險管理手冊》的規定,任何導致50萬美元以上損失的交易將自動平倉。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共有10位交易員,損失的最大限額應是500萬(10×50萬=500萬)。但是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衍生品交易最終虧損額高達5.5億美元,以至申請破產保護。中航油事件的核心問題并不在于市場云波詭秘,而是在于該公司從表面上看似乎已實施了風險管理的流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但缺少對風險管理系統中的其他輔助要素的合理關注,最終導致企業整體風險管理失敗。這一案例也再次說明:風險管理不僅僅只包括風險識別、評估及應對,更包括內部環境、控制活動、信息和溝通以及監控;風險管理系統的有效運轉依賴于各要素的通力協作,對風險管理不應停留于狹義上的理解;風險管理審計準則應指導內部審計人員從廣義上理解風險管理的涵義,全盤考慮風險管理的構成要素及其運作方式,及時有效地發現企業風險管理實踐中存在的短板。
其次,對風險管理審計的認識依賴于企業進行風險管理實踐時所采取的企業風險管理框架或風險模型(用來反映風險管理過程和內容的程序圖)。企業風險管理作為一種全新管理理念或管理框架的最終形成,是由美國發起人組織委員會(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下稱COSO委員會)在2004年9月提出的《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Integrated Framework,下稱《ERM整合框架》)。這個框架是迄今為至企業風險管理最完善、最成熟的理論概括。國內中央企業在進行風險管理則是在《指引》的指導下并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開展的?!吨敢穼ζ髽I風險管理的目標、流程描述,與《ERM整合框架》中的描述大體相同。它將企業風險管理的目標設定為五個方面:一是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二是確保企業內外部實現真實、可靠的信息溝通;三是遵守法律法規;四是通過企業制度安排降低實現經營目標的不確定性;五是建立針對重大風險發生后的危機處理計劃。這五個方面的目標,分別對應著《整合框架》提出的4個目標。它將企業風險管理流程區劃為收集初始信息、進行風險評估、制定管理策略、提出實施解決方案和監督改進等5個階段.分別對應著《整合框架》中的企業風險管理8大基本要素。所以風險管理審計準則中的風險管理概念要采納《ERM整合框架》中廣義的風險管理觀點而非其1992年的《內部控制整體框架》中狹義的觀點。
3 運用風險管理審計準則存在的制約因素
3.1 有關風險管理審計的法規及準則尚不完善
風險管理審計是從西方國家引入我國的,相關的法規及準則還不夠健全和完備。我國內部審計準則正處于跟國際內部審計準則接軌的階段當中,關于風險管理審計最主要的法規是2005年5月開始實施的風險管理審計準則,只是就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進行風險管理審計作了原則性的規定,比較抽象,缺乏對風險管理審計操作的具體指導。其他有關風險管理審計的法規也比較缺乏。
3.2 企業管理觀念落后,風險意識不足
隨著企業外部經營環境的復雜化,領導層風險意識大大增強,認識到進行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并著手建立自身的風險管理體系,但水平較低;同時尚未意識到內部審計機構開展風險管理審計的重大意義。在這樣的風險管理觀念里,很難有效進行風險管理,降低和避免風險帶來的損失只能成為空談。
3.3 內部審計在組織中的地位不合理
內部審計在組織中的地位影響其開展風險管理審計的效果。目前由于內審部門組織地位不合理,風險管理審計的開展變得異常艱難。有些企業將內部審計部門只設置在總經理層級之下,與其他職能部門同一級別。但企業總經理和以上的高層的職權高于內部審計部門,與內部審計部門的權力相抵觸,這樣在開展風險管理審計過程中,一旦高層發生舞弊或者重大決策失誤就不易發現和解決,這樣的情況下所進行的風險管理審計工作不僅難以保持內審人員的獨立性與客觀性,還存在著重大的審計風險,無法保證風險管理審計的質量,最終可能導致企業陷入危機。
3.4 內審人員知識結構單一、缺乏綜合知識
風險管理工作的復雜性決定了內部審計人員知識的全面性,決定了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復合型人才的素質,不僅要具備會計、審計專業知識,還要熟悉企業經營環境和生產經營過程,具備管理學、金融、計算機技術、工程制造、法律等多方面知識。我國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結構中,會計、審計專業占絕對統治地位,而其他專業的工作人員在內部審計人員結構中所占的比例相對較小。知識結構單一不能適應風險管理審計對知識綜合性的需求,風險管理審計難以開展。
4 有效開展風險管理審計的對策與建議
基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要實現有效的風險管理審計,要做到如下幾點:
4.1 豐富與完善風險管理審計準則的內容
對風險管理審計準則中的風險管理概念的理解就必須建立在廣義的基礎之上,即采納COSO委員會2004年的《ERM整合框架》中的廣義風險管理概念。鑒于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二者密不可分的聯系,在現行的準則體系下可以協調內部控制審計準則與風險管理審計準則之間的關系,以使風險管理審計準則能得以更有效的實施。
4.2 加速推進國內企業的風險管理實踐
企業風險管理理論和《指引》都是針對企業所面臨的各類風險提出的,都只是一個理論框架和方向指引,沒有統一具體的模式,在企業風險管理理論本土化的過程中應找到符合國內企業實際的切入點。每一個企業都有其特殊的行業特點,既有體制、歷史傳承、文化特色和企業員工隊伍、管理當局的素質水平等。這決定了不同的企業在實施風險管理時應有不同的切入點或突破口,不能好高驁遠,要從各自的實際出發,找準影響各自企業主要經營管理領域的不確定性來源,有針對性地進行企業風險管理實踐。
4.3 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首先,要改變審計人員專業結構的不合理,培養高水平復合型的人才。其次,要加強培訓,強化審計人員的邏輯思維和綜合分析能力,提高審計人員運用數理統計模型、金融工程等先進方法進行風險管理分析的能力。
參考文獻
[1]李瑛,李陽.新環境下的企業風險管理與風險導向內部審計[J].會計之友,2008(3):7071.
[關鍵詞] 內部審計;有效性;上市公司;提升
[中圖分類號] F239.4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12- 0002- 03
內部審計有效性是指內部審計主體為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所發揮其職能作用的程度,國外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對此的研究都值得我們去借鑒,當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正步入規范化和標準化的階段,因此,在追蹤國外前沿研究的基礎上,尋求內部審計有效性的提升方法和途徑,對促使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質量的提高無疑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1 國外內部審計有效性研究綜述
2001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將內部審計重新定義為,“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1]。同年,IIA研究基金會也指出,客觀性是保持一種不偏不倚的精神狀態,反映的是內部審計小組和個體的特征。獨立性是指環境中不存在任何破壞客觀性的利益沖突,反映的是審計小組和個體所處的環境[2]。上述內部審計的新定義及其詮釋,彰顯現階段的內部審計有效性必須圍繞增加企業價值和改善企業運營目標加以提升,必須將客觀性與獨立性作為衡量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基本準繩。
1.1 內部審計有效性的意義
追求內部審計有效性是內部審計的根本要求。Roussey(2000)在強調公司治理重要性的同時,指出內部審計能夠改善公司治理過程,可幫助公司管理層采用更為恰當的會計系統和內部控制制度,進而促進公司績效的提高。Felix(2001)對全球財富1 000強的70家公司的內部審計主管與外部審計合伙人進行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內部審計的質量對財務報表審計的貢獻有顯著影響,內部審計質量越高,外部審計費用就越低,同時還發現,內部審計質量、固定風險水平、內外部審計師之間的協調均對內部審計的貢獻有顯著的影響[3]。James(2003)也通過問卷調查認為,報表使用者認為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的內部審計部門要比向高層管理者匯報更可能發現和報告財務報表的錯誤[4]。
1.2 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基本判斷
運用內部控制評價方法對內部審計有效性加以評價已為學界所推崇,內部審計有效性是內部審計工作實現其目標的程度,通過內部審計無效的表現可反觀其有效性。一般認為,如果內部審計不存在重大缺陷,即可以認為內部審計有效,而只要內部審計存在一個重大缺陷,就可以認定內部審計無效。普華永道(2005)在其所的一份報告中,指出內部審計無效的典型狀況,包括不能獨立于管理層、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信息技術和資金管理等關鍵風險領域缺乏技術能力或經驗,以及內部審計僅被作為控制職能而非作為對風險進行評估的監督職能等,并進而指出,如果出現上述情形中任何一種,內部審計可被認定為無效[5]。
1.3 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影響因素
Dittenhofer(2001)認為,傳統意義上的內部審計有效性的評價,應當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通過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專業能力、工作范圍、審計工作的業績以及內審部門管理等若干方面進行評價。應考慮通過評價被審計對象的目標實現情況,如經營活動和控制活動是否運行有效,來評價內部審計有效性[6]。2003年,IIA與澳大利亞墨爾本皇家理工學院(RMIT)聯合的《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和管理中的作用》的研究報告顯示,多數內部審計人員認為內部審計的有效性取決于董事會和管理層成員的才干和人品。Mihret和Yismaw(2007)采用案例研究法對某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進行了研究,最后認為,內部審計有效性是內部審計質量、高管層支持、組織設置以及被審單位特征這4個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其中內部審計質量和高管層支持等對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影響最大[7]。Arena和 Azzone(2009)通過對153家意大利公司調查結果也表明審計隊伍的規模、首席審計執行官與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關聯程度、內部審計活動采用風險評估技術的水平,以及審計委員會介入內部審計活動中狀況,都將影響內部審計的有效性[8]。
2 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有效性探析
2.1 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影響因素
近年來,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陸續了內部審計準則與實務指南,我國內部審計工作在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的研究中成果頗豐。規范研究成果中包括內部審計向治理審計、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全程審計、價值增值導向審計轉變,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中作用的探討等內容,而實證研究數據則側重于內部審計設立動機、組織隸屬情況及內部審計制度的執行效果等方面的檢驗。
2.1.1 內部審計的規模及其設立的隸屬情況
劉國常和郭慧(2008)以我國中小企業板塊2006年的30家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考察了內部審計的特征因素以及內部審計的實施效果。研究發現,內部審計規模與公司子公司數量顯著正相關[9]。劉紅梅(2011)對2009年我國主板市場設立內部審計的909家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隸屬關系進行了統計,發現隸屬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的有663家,隸屬總經理的有119家,隸屬監事會的有8家,隸屬財務總監的有2家,隸屬其他的有34家,未披露的有83家,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組織隸屬關系基本上能為充分發揮其獨立性和權威性提供前提條件[10]。劉斌和石恒貴(2008)以2007年披露內部審計職能的703家公司作為研究樣本進行了實證分析,結果發現審計委員會的有效性是影響內部審計外包程度的主要因素之一,即審計委員會未成立或未有效運作,公司越可能進行內部審計外包[11]。王玉蓉 等(2011)運用2006年到2008年的數據,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有效性進行檢驗。發現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和審計報告質量成正比,和盈余管理水平成反比,獨立董事比例與審計委員會有效性成正比,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質量和盈余管理行為有顯著的影響[12]。王玉蘭和簡燕玲(2012)對滬市2010年870 家上市公司的年報進行分析,以“是否設置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內部控制監督”為標準加以統計,發現其中合規設置的公司有756家,不合規設置的公司有114 家,從而表明與上市公司未能意識到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作用以及監管不力有關,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涉及傳統審計的多,而涉及風險管理、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少[13]。
以上實證研究結果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有效性主要與內部審計的規模、組織隸屬情況以及審計委員會的設立有關,目前我國對上市公司審計機構設立重要性的認識亟待加強。
2.1.2 企業內部控制水平
內部控制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內部審計的具體目標、工作范圍和服務內容的拓展,也可能限制審計方法和審計技術的應用。據中國證券報2012年8月6日報道,自2006年到2011年,滬市上市公司內控報告從34份增加到427份,審計報告從34份增加到258份。報告顯示絕大多數公司已經建立起符合自身特點的內控制度,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內控報告的可讀性也有所提高。但多數公司存在未披露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體標準,只是機械地照搬了評價指引中關于缺陷認定的原則性規定的問題,所披露的內控報告仍存在較多的“無用”信息,內控報告中關于“缺陷”的披露情況亟待改進。而從內控審計的基本情況來看,上交所427家披露內控報告的公司中,258家公司披露了內控審計報告。另據統計,2011年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共有1 84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占比78.8%,較2010年上升2%。2011年度,共有941家上市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156家上市公司披露其存在內部控制缺陷。這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14]。總體上看,企業內控規范體系在2011年執行情況良好,但存在對內部控制的認識仍停留在查漏補缺、應對監管的層面,因而在內控建設過程中缺乏動力,導致企業內各層級人員在內控建設中局限于滿足“合規”要求,此外,內控專業人才缺乏成為制約企業內控建設的瓶頸。
2.2 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實施情況
有效的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結構中形成權力制衡機制并促使其有效運行的重要手段,是公司治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劉國常和郭慧(2008)研究發現,與沒有強制要求設立內審部門的深市主板公司相比,已設立內審部門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在盈利狀況、信息披露質量、審計報告意見類型3個方面均明顯優于深市主板上市公司[9]。莊瑩(2009)選擇2007年深滬主板上市公司的數據作為研究對象,通過考察財務報告質量、內部控制有效性、外部監督機制3個方面與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立及其隸屬情況的關系,檢驗了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監督職能的有效性,發現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立及獨立性與財務報告質量和內部控制有效性正相關,表明內部審計有效地發揮了監督作用[15]。陳武朝(2010)結合美國《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404條款實施初期內部審計無效案例、對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的關注點,以及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相關規定,指出審計師鑒證內部審計有效性的關注點包括獨立性、勝任能力、任務和職責等3大內容[16]。田曉紅(2010)根據截至2009年5月所收回的93個有效樣本進行分析,發現職業品德要素、專業勝任能力要素與內部審計質量具有強的正相關性,咨詢要素、工作分配要素、督導要素及監控要素與內部審計質量間接正相關,而考核與評價要素可能與內部審計質量正相關[17]。
綜上,我國上市公司已經初步建立起符合自身特點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多數公司的內控報告中關于“缺陷”的披露情況亟待改進。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及其所發揮的作用雖在逐步加強,但內部審計有效性尚顯欠缺,亟待提升。
3 加強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建議
內部審計有效性具體表現為審計程序、審計證據和審計意見的質量屬性,即在執行內部審計程序,搜集內部審計證據與發表內部審計意見之間的內在關聯性程度,隨著內部審計職能的演進,內部審計有效性的評價呈動態發展的趨勢。因此,當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有效性的提升,首先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3.1 提升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
要保證內部審計有效性,客觀上要求優化審計資源的配置,微觀層面上則首先要科學合理地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明確內部審計部門的隸屬關系。而要加強內部審計組織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就必須有效保證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組織上與業務上保持實質性獨立,首當其沖的是建立符合我國上市公司實際情況的審計委員會制度體系,對審計委員會的職權及其相關操作加以詳細規定,并通過法律予以約束。與此同時,保障審計委員會中每一成員的獨立性至關重要,在當前,通過薪酬制度的改進固然可避免審計委員會的“依附”和“傀儡”的不良境況發生,但提升審計委員會成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則更能保證該組織的獨立性,實踐證明,不具備較強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和豐富的職業經驗,就難以保證審計委員會的客觀性和獨立性。此外,作為檢驗和提高審計委員會有效性的有力手段,審計委員會的工作信息的披露必不可少,借此可以直接反映審計委員會的構成、監管、工作改進等方面的成效。
3.2 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
隨著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的出臺,內部審計報告的質量可望得以提高?;趦炔繉徲嬇c內部控制這種休戚與共的緊密關系,加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無疑是其內部審計有效性提升的重要途徑與方法。鑒于今后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與企業風險管理聯系日趨密切,尤其應重視將企業風險的防范和管理納入審計范圍。應當看到,盡管我國上市公司內控規范體系在2011年執行情況有了明顯的進步,但將內部控制有效性僅停留在查漏補缺、應對監管的層面,對公司內控建設僅局限于滿足“合規”要求顯然不夠,當務之急是提高上市公司內控人員的專業能力,包括對企業風險的防范與識別能力,對企業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判斷水平等。
3.3 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水平
內部審計人員個人的素質和專業水平直接影響內部審計有效性。如何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從事中、事后的查錯防弊的核心理念向增加公司價值的服務理念轉變過來,進而立足于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對公司提供管理和服務,則是當前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水平的關鍵之舉。選擇具備較高學歷、具備會計或審計工作背景的人員固然重要,但隨著信息化對上市公司各業務領域的全面覆蓋,內部審計人員知識更新和知識面擴展迫在眉睫。①應當借鑒國外先進或成功的經驗與做法,并結合我國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內部審計人員操作的規范體系和業務流程;②快速提升信息化條件下的內部審計能力和操作技術,諸如開發非現場審計系統,掌握信息系統審計、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和業務循環系統審計的基本流程和方法等;③開展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的在崗培訓,組織內部審計人員定期與不定期的業務培訓,不斷更新他們的專業知識,讓他們了解國際內部審計協會等組織的新規則和新技術,通過鼓勵他們積極參加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CIA)、國際注冊信息系統審計師(CISA)的等考試以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
3.4 加大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
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為提升其審計有效性,應當通過多種形式對其內部審計質量加以評估和控制。從形式上看,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包括內部審計督導、內部自我質量控制與外部評價3種。這3種形式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但在自我質量控制方面,如何根據公司自身內部審計環境和工作要求,在保證內部審計機構獨立、客觀的同時,促使內部審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嚴格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實行操作規程,評估審計報告的使用效果,則是一個較難把握的問題。而對其中的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包括指導內部審計人員執行審計計劃、監督內部審計過程、復核審計工作底稿等方面的控制,應當更多地借助現場審計軟件和遠程審計軟件輔助加以進行,盡可能運用測試數據法(TD)、基本案例系統評估法(BCSE)、追蹤法(Tracing)、綜合測試工具(ITF)等持續審計的方法和技術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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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審計;風險;成因;防范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一、內部審計風險定義
組織內部審計風險是指組織內部審計部門或人員在對經營活動審計發表不恰當的審計結論,如對存在重大的錯誤或漏報的會計報表以及違法亂紀行為未能正確披露,造成審計對象和與之相關方面遭受損失或損害,并由此引起審計主體承擔這種責任的風險。構成內部審計風險的要素主要有四種,即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和獨立性風險。四個要素是緊密聯系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綜合水平決定著審計人員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而審計人員的獨立性風險又影響著檢查風險。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由于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以及企業自身內部管理具有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種類可分為客觀成因和主觀成因兩種??陀^成因包括: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薄弱、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和審計內容的拓展等。主觀成因包括:內審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內部審計人員選用審計程序和方法的影響、內審人員的風險意識不強等。從這種分類可以看出,客觀成因是內審人員自身以外的因素,主觀成因則與內審人員自身有關。
(一)企業內部審計風險形成的客觀原因
1、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薄弱。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內部審計所處的直接外部環境,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被執行程度決定了內部審計風險的大小。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及時發現和控制企業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種差錯和舞弊的第一道制度保證,反之,就會增加差錯和舞弊的可能性。因此,在不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下審計人員就會難以發現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差錯和舞弊,從而形成審計風險。
2、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20世紀九十年代以前,由于我國大部分企業是國有企業,還帶有很強的政府性質,因此只有在有關政府部門的行政干預下我國大部分企業才建立了內部審計機構,這帶有很大的強制性,使內部審計工作很難正常開展,從而引發審計風險。九十年代之后,大部分企業形成了受董事會領導的內部審計制度或受監事會領導的內部審計制度,這兩種內部審計制度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與企業其他部門的地位平行,其獨立性、客觀性及權威性還是難以得到應有的保證,很難正常開展工作,從而容易引發審計風險。
3、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目前,在我國不通層面的審計有不同的法律可依據。在國家審計層面,有《審計法》作為法律依據;在社會審計層面,有中注協頒布的《注冊會計師法》可依據;而在內部審計層面目前只有審計署頒布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各部委頒布的相關規定可依據,法律級次明顯偏低,法律強制力稍差,以這些規定來指導現代企業內部的審計工作明顯存在著法律制度約束的不足。而且,當關于內部審計的規定與其他法規發生沖突時,明顯處于弱勢。顯然,內部審計法律依據不充分、不健全,使得內審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只有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審計結論的權威性和正確性,缺少法律保障,因而增大了審計風險。
4、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和審計內容的拓展。隨著經濟的發展,現代企業組織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經營業務也日趨復雜,這使得內部審計的對象和內容日益復雜。一方面有些內部審計對象逐步發展為企業集團和大型的股份公司。被審計單位的會計信息資料也隨著這些大型集團采用信息化管理變得越來越復雜,差錯和虛假的會計資料摻雜其中,審計人員失察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大,為內部審計帶來了更多困難,審計風險隨之增加;另一方面內部審計的范圍從傳統的財務審計拓展為效益、管理、經濟責任審計、經營決策審計、經營風險審計、投資審計等。內部審計內容的拓展對內審人員的人員結構和知識結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審計風險增加。
(二)企業內部審計風險形成的主觀原因
1、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業務技能素質、工作態度及心理素質,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是決定審計風險大小的最重要的主觀因素。只有內部審計人員具有相當的知識、技能和審計判斷水平時,他才能出色地完成審計任務,這同時還需要這個審計人員有著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責任心。但是,從目前我國內審人員的專業構成上看,大部分內審人員都只具有財務專業背景,他們對現代科學管理知識和其他相關的行業專業知識掌握的較少。從他們的思維方式上看,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改革創新意識比較弱,審計理念還停留在傳統審計上,大局意識和風險意識不強,這些都會導致審計風險的出現。
2、內部審計人員選用審計程序和方法的影響?,F代審計信息的數量隨著企業信息化管理程度的加強而越來越多,內容越來越復雜,因此內審人員所采取的審計程序和方法是否科學、適用就會直接影響到審計質量,形成審計風險。由于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各不相同,審計目的不同,采用哪些審計程序和選用哪些審計方法才能有效果,只能根據主觀經驗去判斷,難以保證方法是否恰當。如果審計程序和方法選擇不當,會遺漏一些重要的審計內容,也可能對一些審計內容進行誤判,使審計結論與實際不符。就目前我國內部審計采用的制度基礎審計方法來說,主要審計目的是“查錯防弊”,較少運用新的以風險導向為核心的審計方法來防范和化解風險。這種審計方法弊端日漸突出,已不能適應當今復雜的經營環境,因為它過分依賴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測試,本身就蘊藏著巨大風險。
3、內審人員的風險意識。許多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由于風險意識的薄弱在審計過程中缺少對審計風險的合理估計,在進行審計時對所發現的問題和疑點沒有采取嚴謹的工作態度和合理的方法,沒有完全遵守專業標準和職業道德要求,并且認為自身提交的審計報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在這些主觀動因的基礎上,內審人員就容易采取不恰當的審計程序和方法,或者錯誤地估計和判斷審計事項,忽略重大錯誤或舞弊現象,導致發表與事實不符、甚至相反的審計報告,從而產生內部審計風險。
三、防范內部審計風險的措施
(一)加強內部審計法制建設。當前,世界上許多國家對內部審計都有專門的法律規范,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也制定了有關內部審計的實務標準。因此,完善和健全我國審計法規體系是防范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當務之急。國家應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抓緊制定、頒布適應現代內部審計不斷發展要求的內部審計法規和內部審計業務準則,加強審計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建設,盡量減少審計工作的盲目性和隨意性。
(二)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可以使內部審計師提出公正的和不偏不倚的專業判斷,這對審計工作的恰當開展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內部審計部門隸屬于監事會相對于隸屬董事會或管理層而言可以充分保證其獨立性。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代表股東大會對董事和經理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并對股東大會負責。從組織結構看,監事會與董事會處于同一層次上。
【關鍵詞】 內部審計; IT環境; 信息化
一、IT環境下的內部審計
(一)內部審計的含義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在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框架(IPPF)中對內部審計的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工作和咨詢活動,它的目的是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它采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價,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在IT環境下,企業要不斷提高內部審計的戰略高度,既要加強IT風險管理,又要順應科技進步的潮流,加強計算機審計程序的開發與應用。因此,IIA在2009年更新的IPPF中新增了包括信息系統合規治理、信息系統審計風險評估在內的6項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除此之外,企業的管理者也應該加強對內部審計的重視程度,充分利用各種計算機輔助審計工具與技術,防范IT風險,加強公司治理。
(二)內部審計在企業治理中的作用
IIA倡導:現代企業內部審計通過介入企業的風險管理、治理和控制領域,以促進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并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完善業務流程控制,促進企業價值增加。可見,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控制與風險管理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1.內部審計是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創造公司價值的重要載體
同董事會、管理層、外部審計一樣,內部審計也被認為是公司不可或缺的治理主體。一方面內部審計努力識別并預防風險,降低企業損失;另一方面在企業價值鏈的多個環節發揮作用,增加企業的經濟附加值。
2.內部審計是完善內部控制的關鍵要素,對企業的風險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內部審計要檢查企業內部控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便發揮內部控制的最大效用。同時,內部審計機構要加強與企業管理部門的合作,促進企業風險管理工作高效進行。
二、IT環境下內部審計的SWOT分析
(一)優勢(Strengths)分析
1.制度優勢
國內外許多法律法規都為IT環境下內部審計的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秶H審計準則15——電子數據處理環境下的審計》,《國際審計準則16——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在審計人員的工作規范、技術能力,軟件應用、效果效率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進而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在國內,《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5號——內部控制審計》明確規定了內部控制要素包括信息與溝通,要保證管理信息系統的安全可靠,并將其作為審查程序的重點。隨著審計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內部審計的發展具有明顯的制度優勢。
2.現實優勢
IT引起的變革浪潮為企業內部職能的發展帶來了革命性變化。信息技術在信息存儲、分析數據等方面的優勢,促進了審計軟件與審計方法的更新與優化,實時審計成為可能。另一方面,信息技術的支撐推動了內部審計由傳統的單一財務審計逐漸滲透到企業管理的各個領域,內部審計職能不斷強化,在加強企業管理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因而內部審計的探索發展也具備了現實優勢。
(二)劣勢(Weaknesses)分析
1.信息缺失
在信息時代,信息資源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其也成為內部審計發展的制約因素。在企業的信息管理中,財務部門出于內部資源的安全性考慮,在一定程度上對內部審計部門獲取財物信息具有排斥性,造成內審部門不能及時全面地獲取相關財務信息,阻礙了審計實施,降低了審計效率,使審計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IT環境下,要加大企業部門間的資源共享,不要讓信息缺失影響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
2.人力資源不足
早期內部審計部門的主要職能是查錯糾弊,財務會計專業背景的審計人員占了較大比重。隨著內部審計職能的拓展,內審人員缺乏相關的計算機技能和經營管理知識,只依靠原有的知識技能是無法勝任IT環境下的審計工作的。雖然企業也在不斷加大內審人員的職業后續教育,但仍與新環境下信息技術對內審人員職業素質的要求存在較大差距。
(三)機遇(Opportunities)分析
1.審計職能的拓展
內部審計產生初期,其主要職能是對企業內部財務資料進行審計,為企業查錯糾弊提供合理化建議。審計職能并非一成不變,隨著經濟生活日趨復雜,科技迅速發展,內部審計逐步延伸到企業管理與公司治理的各個環節,不斷拓展其影響的廣度與深度。另一方面,信息技術的發展為內部審計業務拓展了新的領域,傳統的財務審計業務逐步擴展到IT治理、IT控制、信息系統的設計與開發等領域,為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提供了廣闊空間。
2.審計質量的提高
信息技術的發展推動了審計軟件在內部審計中的廣泛應用,審計人員利用信息化的優勢和先進的審計方式所帶來的數據支持,大大提高了審計質量和管理水平。同時,現代計算機技術為審計工作實施適時監控提供了可能,充分利用審計軟件的操作權限控制功能,對審計質量進行跟蹤檢查,大大提高了審計工作的質量與效果。
(四)挑戰(Threats)分析
醫院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完善,審計人員配置不足,人員專業素質不高,難以適應內部控制審計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需求。據調查統計,2016年重慶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設置了獨立審計機構者僅占65.1%,配備有專職審計人員者占56.6%,審計人員有大專以上學歷者占54.2%,認為審計人員數量能基本滿足工作需求的醫院僅占12.0%[2]。內部控制審計工作量大,占用審計資源多。醫院內部控制審計涉及的部門、崗位人員和業務環節多,審計的范圍廣,時間長。從理論上講,對控制有效性的測試涵蓋的期間越長,提供的控制有效性的證據越多[2]。因此,審計人員實施內部控制審計需要涵蓋較長的期間才能獲取足夠的證據。內部控制審計專業性強,對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高。審計人員除具備審計專業知識與技能外,還需了解與內部控制業務層面相關的國家法律、規章和制度等,要熟悉醫院各部門的規章制度、職責權限和醫院的信息管理軟件等,同時,還需要具備管理、協調與溝通能力。醫院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控制審計者不足50.0%,且審計質量不高。據統計,2016年重慶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內部審計機構開展了內部控制審計的單位占43.0%[3],主要存在以下困難:(1)缺乏內部控制審計實施指引。中國內部審計協會至今沒有制定有關內部控制審計的實務指南,原衛生部規劃財務司編印的《衛生系統內部審計操作指南》第3章只對內部控制的部分項目審計要點進行了闡述,卻沒有對審計方法和審計流程做出引導。(2)審計人員缺乏內部控制審計的實踐經驗。審計人員在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時普遍存在審不明、審不深、審不服的情況[4]。表現為審計范圍不全面,審計依據不充分,對內控缺陷認識不足,分不清設計缺陷與運行缺陷,審計結論只觸及表面現象,缺乏對問題背后風險控制和內部管理等方面原因的分析與挖掘[5]。存在委托中介機構代替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誤區。不少醫院認為內部審計部門沒有能力開展內部控制審計,就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實施。但內部審計機構和中介機構對內部控制的審計職責是有區別的,相互不能替代。《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明確要求“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后,應當取得經企業簽署的書面聲明”。聲明企業已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自我評價,并說明評價時采用的標準以及得出的結論;企業如果拒絕提供或以其他不當理由回避書面聲明,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其視為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解除業務約定或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3]。因此,醫院在委托中介開展內部控制審計前必須先由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
2醫院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必要性
內部控制審計是內部審計機構對組織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進行的審查和評價活動(第2201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控制審計)。醫院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是職責所在,同時,也是醫院實施內部控制必不可少的控制要素。
2.1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環境要素的組成,也是內部控制的監督要素,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是運用內部審計的方式來改善醫院內部控制效果[6]。
2.2審計機構是獨立于內部控制管理機構的監督機構
按照《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的要求,內部審計機構需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能對單位內部控制管理水平有著一個直觀的認識。與此同時,審計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能對單位不同項目的經濟價值與管理形式進行反饋,管理人員通過信息可以對財務活動的專業性與合法性進行確認[7]。
2.3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是促進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必要手段
(1)在內部控制體系的設計與建設過程中提出審計建議。內部審計對醫院管理機制和經濟活動有充分的了解,在醫院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能協助內控管理部門開展風險評估,完善醫院內部控制的制度、崗位職責和流程的設計。(2)在內部控制體系運行過程中開展日常審計,及時發現控制缺陷,提出整改建議。醫院的經濟活動較復雜,特別是大型醫院內部機構和人員崗位多,業務范圍廣,風險點多,控制難度大。內部審計人員能隨時深入到各部門和各業務單元了解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當醫院控制環境和經濟業務變動時或重要崗位人員對制度與職責疏于執行,內部審計機構能夠通過定期測試,及時發現這些變動對內部控制體系的影響,提出整改建議。(3)內部審計能平衡醫院的管理成本與效益的關系,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在內部控制建設中的重要性原則是平衡管理成本與效益的原則。內部審計能深入了解醫院的資源的配置與戰略目標的關系,在審計過程中既要保障對組織效率具有促進作用,還要控制審計工作帶來的組織資源的消耗[8],可以提出與目標實施進程匹配,兼顧管理成本與效益的建議。
3醫院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可行性
醫院開展內部控制審計面臨的最大的困難是內部審計資源匱乏。但通過科學合理的策劃與布局,將內部審計機構具備的優勢轉化為有效的審計資源,實現與內部控制全過程、全領域、全時段的融合[9],不僅能彌補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還能使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取得顯著的成效。
3.1目標協同,相互支撐
醫院審計工作的目標與內部控制的目標均是以醫院的戰略目標為基礎的。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時將審計目標與內部控制目標結合可形成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的有機統一體,共同為醫院完善治理、增加價值與實現目標服務。
3.2主動參與,把握先機
審計人員參與內部控制體系的設計與修訂,能充分了解內部控制框架中相關制度、職責、內部控制流程圖和內控信息化功能與權限設置,既可為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獲取相關信息,又能及時提出審計建議,取得事前審計的成效。
3.3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內部審計在不違背獨立性的前提下與其他部門協作開展工作,可充分了解其他部門的工作方式,共享專業人員的知識與技能、縮短工作時間。如開展設備效益審計時可與設備科、財務科共同擬定設備效益分析的方案,選定分析指標與評價標準,然后各司其職,為審計工作提供分析證據與分析結論;開展風險評估時審計部門可協同內部控制管理部門、各業務部門共同實施,通過交叉評價,能理深入地識別風險。
3.4動態檢測,持續追蹤
審計部門可常態化對被審計單位業務運營進行持續監測,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和專項分析[10],在內部控制運行過程中追蹤控制的有效性,及時提出審計意見與建議,促進內部控制持續有效地發揮作用。
3.5點面結合,合理布局
內部控制審計可以實行日常的審計業務、專項調查與專項審計等業務的整合[11]。日常審計應突出重要性與時效性,通過監測內部控制重點環節的運行情況,及時發現控制缺陷,搜集審計證據;專項審計需全面覆蓋,對內部控制各個層面進行系統的、全面的評價。利用日常審計與專項調查搜集的證據,可減少專項審計實施的工作量,既彌補了日常審計分散的缺陷,又實現了資源的合理利用。
4醫院內部審計機構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實踐經驗
本院是一所市屬三級專科醫院,審計科只有2名專職審計人員。為有效利用審計資源,本院不斷探索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方法與實施途徑,借鑒行業內的先進經驗,通過不斷修改完善內部控制審計制度,調整審計方案,創新審計模式,實現了內部控制審計的規范化、系統化、常態化,提高了審計的質量與效率。
4.1明確審計目標,規范審計流程
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對醫院內部控制體系設計的合規性和運行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審計范圍包括內部控制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所有的控制要素:(1)圍繞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與范圍,從審計計劃的編制、審計項目方案的制定入手,明確年度工作總目標和階段性工作的具體化,突出審計工作重點,增強計劃的科學性[12]。(2)修改完善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制度,規范內部控制審計的工作方式與工作流程。采取靈活多樣的審計工作方式,如日常審計(事前或事中審計)、局部內部控制的專項審計(事中或事后審計)、全面的內部控制專項審計(事后審計)等。為確保審計工作質量,根據審計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審計方式,制定了相應的工作流程與審計工作記錄表單與審計意見反饋單。
4.2延展審計時間,擴大審計范圍
針對內部控制運行的特點,采取日常審計與專項審計相結合的方式,于經濟活動的事前、事中、事后合理布局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按重要性原則,分別確定日常審計與專項審計的重點,將審計工作深入到內部控制業務層面的重要控制環節,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審計建議,合理保證了醫院內部控制有效運行。
4.2.1預算業務控制審計
預算控制包括預算的編制、審批下達、調整、執行、分析與考核、績效評價等。日常審計的重點為參與預算編制與調整的審查,定期抽查預算的執行。專項審計的重點為預算編制與調整的依據與說明,預算批復與分解下達指標的執行情況、預算分析、預算考核與績效評價等內容。
4.2.2收支業務控制審計
收支控制包括收入的記賬、結算、繳款、欠費管理、收據管理,重大經濟事項報批、支出授權審批流程、報銷支付依據等;日常審計的重點為定期抽查收費人員繳款、收據稽核、應收賬款的清理、重大經濟事項的事前報批與支付審批流程;專項審計的重點為收入、支出等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大收支項目的執行過程與效果,收入與支出核算賬目與核算依據等。
4.2.3合同控制審計
合同相關業務占到醫院經濟業務的80.0%以上,是內部控制審計的重點。合同控制包括對簽約事項的立項審批、對合約方的確定方式(采購或指定等)、合同洽談與審批、合同執行與歸口管理等內容。日常審計的重點包括合約項目的立項審批、預算、采購、審核、合同條款的合法合規性等;專項審計的重點為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簽審流程、合同執行、變更、補充與糾紛處理、質保與后續服務等。
4.2.4政府采購業務審計
政府采購控制包含了采購預算、采購計劃與實施過程等。日常審計重點包括各采購項目的預算與采購計劃、采購文件、采購方式與采購過程等。專項審計重點為年度的采購預算與計劃的制定與執行情況、采購制度的實施情況、采購檔案的保管等內容。
4.2.5資產控制審計
資產控制包括資產的取得、使用、保管、處置等業務環節。日常審計的重點包括每季度抽查現金的收付與盤點、銀行存款清理對賬,抽查藥品、材料物資的入庫、領用、盤點與對賬等工作的開展情況和信息系統的操作記錄,檢查應收賬款的清理、對賬等工作,監督資產處置流程;專項審計的重點包括資產管理制度與崗位人員職責的執行情況,資產的增減變動,貴重資產的取得與處置項目的論證、審批、實施過程,貨幣資金、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的使用效益與管理狀況,應收賬款的收回周期與壞賬損失,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等。
4.2.6建設項目審計
建設項目控制包括基本建設與維修的立項審批、概算、實施過程與竣工結算等。日常審計的重點包括項目的采購、合同簽審與執行、設計變更、計價與結算、工程進度、跟蹤審計與工程管理等;專項審計的重點包括對基建項目的立項審批、設計、概算、合同執行進度、付款進度、項目竣工決算、建設檔案管理等。
4.3創新工作模式,提高審計效率
為有效利用審計資源,借鑒行業先進經驗,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設計了靈活多樣的審計工作模式。
4.3.1多維度交叉審計
當審計對象涉及內部控制單位層面與業務層面的多個控制要素時采用多維度的綜合測試,可獲得多項控制業務中不同層面的審計證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審計設備購置合同時涉及單位層面的要素包括決策機制、監督機制,涉及業務層面包括預算控制、采購控制、合同控制、資產控制等。
4.3.2業務鏈延伸審計
抽查某業務環節上的內部控制時對其上下業務鏈進行延伸審計,可獲取多個業務環節的證據。如抽查庫存物資時可延伸抽查采購申請、采購計劃、采購方式、合同執行、驗收入庫、領用出庫、庫房盤點清查、庫存積壓、報廢物品的處置等業務流程。
4.3.3點面結合審計
開展內部控制專項審計時根據審計目標,將審計對象按照審計作業面進行分類,然后梳理各個作業面的風險點及其內部控制要素,確定審計的重點與審計方法,進行取證確認;將日常審計和專項審計中分散的審計證據進行歸類總結,提煉出與審計作業面相關的信息,形成審計要點的證據鏈,支撐審計作業層面的審計意見。
4.3.4風險導向審計
醫療衛生機構處于高技術、高風險、高難度的行業,任何活動均會帶來相應的風險,且種類復雜、專業化程度較深[13],按《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規定,醫院至少每年組織一次風險評估。本院審計科與內部控制管理辦公室及相關職能科室協作開展風險評估。對內部控制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的風險進行識別,對風險的影響程度進行評估,形成風險評估報告。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確定內部控制審計的重點,識別風險控制的缺陷,提出改進建議。
1、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合理,隸屬關系不清。傳統模式下的內部審計不適應新形式的發展,而新的內部審計準則、標準、工作流程等規范尚未建立或不完善,這些都導致了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缺乏評價標準。我國企業的內審機構獨立性差,甚至有的企業的財務部門的負責人兼任內審部門的領導,其監督制度形同虛設,導致隸屬關系不清,監督不力。
2、內審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受到限制。從我國現狀來看,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大多設置于管理層之下,在高層管理人員的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為管理經營者服務,其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強,從而影響到企業內部審計的作用。
3、內審的工作范圍過于狹窄。直到目前,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還僅限于財務領域,重點在檢查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查錯防弊上,很少觸及經營管理的其他領域。
4、內審機構和人員設置不合理。我國企業集團內部審計人員大都是財會人員出身,其中不少沒有接受系統的專業訓練,缺乏足夠的經營管理方面的知識與經驗,因此使內審的重要作用無法充分發揮。
5、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發展推動作用的有限性。國家審計機關有權審計、管理和約束的是那些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的屬于法定審計范圍的各級政府及部門、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而對上市公司及其他不屬于國家審計法定范圍的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而言,內部審計工作要不要開展以及如何開展則取決于其他有關政府部門和單位的內部管理需要。
二、內部審計的本質與職能
1、內部審計的本質。新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指出:內部審計是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定義中包含了內部審計的目標、職能、內容、本質等要素,而這幾項要素是構建審計理論結構不可或缺的部分。
2、內部審計的職能。具體來說,現代內部審計具有監督、管理控制、評價鑒證、服務等四項職能。
(1)監督職能。企業內部審計的監督有兩層含義:一是代表企業股東及董事會等決策層對本企業的會計機構及其他職能部門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看其是否正確執行企業的經營方針政策,是否完成任務,不僅在于查錯防弊,重要的是檢查評價;二是業務上受當地政府審計廳局的業務領導,代表國家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2)管理控制職能。內部審計部門通過審計活動,對企業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等各部門進行徹底的檢查、取證、分析和評價,客觀公正地做出結論,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領導進行科學的決策,強化內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經濟效益。
(3)評價鑒證職能。內部審計的評價是內部審計人員依據一定的審計標準對經營活動及其績效進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斷。評價過程的實質是針對審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缺陷進行評議,從而肯定成績,指出不足的過程。評價是內部審計的核心職能。鑒證是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及其經濟活動的鑒證和證明,據以做出審計結論。
(4)服務職能。企業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有兩層含義:一是要為本企業服務,對最高層負責,完成其指派的任務;二是為國家審計機關及企業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服務,完成他們交辦的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我國內部審計制度的對策
1、應加強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建設。從目前看,雖然《審計法》提出“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但《審計法》中的內部審計側重于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指導與被指導關系,如何健全內部審計則“無法可依”。我們應該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國外的經驗,制定出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有中國特色的內部審計法規和條例,從法律層面上增強內部審計制度的健全。
2、確保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企業在設置內審組織機構時,應堅持獨立性和權威性兩條原則。獨立性原則是內部審計區別于企業內部其他職能部門的重要標志。無論內部審計還是外部審計,離開獨立性,審計結果將毫無意義。內審機構應由企業第一負責人直接領導,對其負責并報告工作;應獨立于各職能部門,并對其進行監督;內部審計人員應與被監督對象無利益關系。這樣,才能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客觀、公正,才能有效發揮審計作用。權威性原則體現在內部審計機構在地位和設置層次上的高低,地位和設置層次越高,權威性就越大,內部審計的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
3、進一步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企業經營環境的日益復雜和競爭的更加激烈,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們必須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要求,內部審計人員不僅需要精通財務會計,還需要適當了解其他業務領域,掌握相關知識與技能,以便更好地實施審計并為企業管理服務。
主要參考文獻:
[1]楊忠智.論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J].改革與戰略,2008.9.
[2]毛敏.美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最新發展及啟示[J].財會通訊(學術版),2006.1.
[3]董美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報告內涵及對我國的啟示[J].財會通訊(綜合版),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