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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資產證券化 國際發展 啟示
中圖分類號:F038.1 文獻標識碼:A
一、資產證券化的概念及起源
資產證券化是20世紀最重要的金融創新之一。一般而言,證券化是指對一組流動性較差的資產進行一系列的組合,使其能夠產生穩定并可預見的現金流收益,再加上適當的信用增強,將其預期現金流的收益權轉變為可在金融市場上流動、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型證券的技術和過程。狹義的資產證券化是指信貸資產證券化。根據被證券化資產種類的不同,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劃分為住宅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化(MBS )和資產支持證券化(ABS )。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金融技術,最早起源于美國。在1970年,世界上第一個資產證券化產品―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由美國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正式發行。目前,資產證券化已經被許多國家和地區作為一種融資手段而廣泛使用。
二、資產證券化在各國的發展狀況與特點
(一)美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與特點。
美國的資產證券化始于20世紀70年代,是美國債券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資產證券化存量規模占美國債券市場的25%~35%,發行規模占美國債券發行的30%~50%。在2007年,美國的資產證券化達到頂峰,擁有了11.1萬億美元的總規模,之后在次貸危機的影響下,總規模有所下降,2011年證券化規模10.2萬億美元,2012年的規模約8.96萬億美元,占GDP比重大約為55%。
目前,資產證券化的步伐已逐漸發展到其他領域,用于擔保抵押的資產也擴大到汽車貸款、信用卡業務與其他應收賬款。不僅如此,資產證券化工具的使用機構也不再只有金融機構,一些制造商、甚至基礎設施的開發者也開始使用資產證券化這一金融工具。美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一.政府的支持是推動資產證券化快速發展的重要力量。二.激烈的市場競爭與持續不斷的創新是使美國資產證券化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三.法律的支持和相關的稅收減免優惠是鼓勵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重要保障??偟膩碚f,美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經驗就是以金融危機為契機,由政府推動為先導,把民間發展作為后續的一場金融創新過程。
(二)歐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與特點。
歐洲在世界上是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資產證券化市場。在歐洲各國中,由于英國在法律制度和文化環境方面與美國最為接近,其受美國影響較大,較易吸收美國經驗。因此,其資產證券化發展的最早,規模也是最大的。而其他國家的法律屬于大陸法系,以間接融資為主,資產證券化發展的相對滯后。意大利僅次于英國,是歐洲的第二大資產證券化市場,這一市場最顯著的特征就是政府部門的強力推動。法國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框架在1988年頒布,其后又有了多次修改,但法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并不是太好,資產證券化總發行量僅占歐洲的4%。歐洲的資產證券化發展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特點:一.市場機制在英國證券化發展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二.政府的支持與積極的法制建設是意大利證券化市場不斷發展的主要因素。
(三)亞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與特點。
亞太地區的資產證券化自20世紀80年代建立以來穩健發展,是除美國、歐洲之外的世界第三大MBS市場。其資產證券化過程被1997的亞洲金融危機分為兩個發展階段。在金融危機發生前,亞太地區的資產證券化還屬于初步嘗試階段,這一方面是由于這段時間亞太地區經濟上持續平穩增長,金融風險未受到太大的關注。另一方面,許多亞洲國家開放了本國的一些市場,吸引了大量的外資流入,使得金融行業的資金充足,因此對資產證券化并沒有迫切的需求。金融危機以后,在社會經濟環境的重大變化和政府推動的雙重促進下,資產證券化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例如成立各種具有政府背景的基金為資產支持證券擔保。在亞洲,日本是第一個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國家,早在1973年就推出了“房貸債權信托”,截止2012年第三季度,日本的資產證券化余額達到179.4萬億日元。亞太地區的資產證券化主要具有以下幾方面特點(1)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經歷較長時期的探索。(2)政策環境和相關稅收法規的制定是開展資產證券化的關鍵因素。(3)國際投資銀行的積極態度極大地推動了亞太地區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三、資產證券化國際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在我國,準資產證券化的實踐源于上個世紀80年代末,資產證券化產品涉及到多個領域。然而,截止到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的卻不盡如人意。目前,我國在開展資產證券化的道路上存在著以下障礙:(1)法制環境不健全。(2)資產證券化專業人才不足。(3)缺乏權威的信用評估體系。四.金融基礎設施還不完善??偨Y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國際經驗來看,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必須要具備法律、會計制度、稅收制度、資產評估等方面的一系列條件。為了進一步推動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的發展,我們可以從資產證券化發展較為成熟國家學習一些成功的經驗。
(一)發揮政府在資產證券化中的重要性。
從資產證券化在世界范圍的發展歷程來看,與發達國家的創新歷程不同,因為可以借鑒發達國家已有的成熟技術,新興市場經濟體的資產證券化發展速度較快;但這些新興經濟體在資本市場以及制度框架方面的存在欠缺,這成為其發展的最大障礙。資產證券化的實現依存于復雜的金融工程技術,同時也需要法律的支持。在制度框架構造、監督管理環節和法律法規建設方面,政府都將發揮無法替代的作用,因此可以借助政府和國家信用實現資產證券化。
(二)建立和完善信用評價體系。
完善的信用評級機構,是美國資產證券化市場健康發展的保障??陀^、獨立的信用評級機構對資產證券化過程。目前,中國的信用評級體系仍不完善,評級機構的體制和組織形式達不到中立、規范的要求,此外,能夠被市場投資者普遍接受并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在我國較少。因此,盡快完善信用評級體系,這將為我國的資產證券化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三)注重人才培養以建立技術支持。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技術性要求強、專業化程度高的融資工具,需要大量具有專業知識的金融人才。因此,我國應加大對專業金融人才大培養,以期為資產證券化提供技術支持。
(四)培育規范的中介機構并加強監管。
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中介機構的聲譽至關重要。一個成功的證券化項目是多家中介機構的合作的結果。在培育中介機構的同時也要設立一定的機構從業準入門檻,規范執業行為,并配合必要的監控和引導,以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作者: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研究生)
參考文獻:
[1]黃薇.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國際精要及策略選擇,哈爾濱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6.2
論文摘要:文章主要介紹資產證券化作為20世紀國際金融領域出現的一項重要的金融創新,作者主要從資產證券化的起源,然后通過介紹資產證券化的原理,從而來闡釋其如何來分散風險,降低風險,增加資金的流動性,其中最主要是從金融體系中最主要的中介銀行出發在各方面分析資產證券化的作用,最后得出資產證券化能夠改變金融體系中一些重要部門和企業資金流動和風險管理,穩定我們整一個的金融體系的重要結論。
一、引言
資產證券化與金融穩定有著非常緊密的關系。資產證券化的積極推進,有利于金融的穩定;反過來,金融形勢越穩定,資產證券化也越能順利地開展。
二、資產證券化的介紹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金融技術,最早起源于美國。1968年美國國民抵押協會為了擺脫儲蓄存款大量提取所造成的流動性困境,首次公開發行“過手證券”,它的推出改變了銀行傳統的“資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銀行同時具有了"資產出售者"的職能。
通常,資產證券化指的是將缺乏流動性但預期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重新組合,轉變為可以在資本市場上轉讓和流通的證券,進而提高金融資源(主要是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資產證券化的過程較為復雜,涉及發起人、SPV(specialurposevehicle)、信用評級機構、投資者等諸多方面。
盡管資產證券化的形式多樣,但其核心理念是一致的,具備以下特點:
資產證券化產品是通過的一個特設機構——特殊目的實體(specialpurposevehicle,SPV)來實現;
資產證券化產品在基礎資產發起人的會計處理上表現為資產出售(asssetsale),而不是債務融資(debtfainancing);
在資產證券化交易中,需要為投資者提供基礎資產的維護服務(servicing);
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主要取決于基礎抵押資產的信用(vreditoftheunderlyingasset);
資產證券化差品通常需要進行信用增級(creditenhancement)。
在上述過程中,SPV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SPV是一個具有信托性質的實體,實現對風險的隔離,其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從資產出售方(發起人)購買回收的現金流(基礎資產),購買資金來源于向投資者發行收益權證(certificateofbeneficialinterest),即這產支持證券。
信用增級的方式包括內部信用增級和外部信用增級兩種方式。內部信用增級的方法有:通過現金流分層實現信用增級,即將所發行證券分為不同的級別,優先級證券將首先得到償付,從而將優先級證券的風險轉移給次級證券持有人,提高優先級證券的信用級別;外部信用增級則主要通過第三方對標的資產進行擔保等增級過程。最后,要由權威信用評級機構對項目進行信用評級,資產證券化一般要求投資級以上的評級。SPV另一方面的作用是通過方案設計可以將這部分資產的風險從發起人那里轉移出去,可以設定“如果SPV內的資產不夠償還投資者的投資,那么投資者不擁有或只擁有部分不足額部分資產的追索權”,從而將原來由發起人承擔的全部或部分風險轉移到投資者身上。
資產證券化在本質上是一種金融創新。國際清算銀行(BIS)將金融創新分為四類:風險轉移型創新、提高流動型創新、信用創造型創新和權益增加型創新。而資產證券化則具有前三種創新的特征;技術水平的提高和政府機構的支持起了重要作用。
資產證券化中兩大核心原理:
(一)、資產重組原理
資產重組是資產的所有者或支配者為實現發行證券的目標,根據資產重組原理,運用一定的方式與手段,對其資產進行重新配置與組合的行為。資產的原始權益人對自己所擁有的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流的資產進行組合,形成資產池。資產重組原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資產的選擇。
(二)、風險隔離原理
風險隔離原理的核心內容是在資產證券化中,通過基礎資產的風險和其他資產(主要是基礎資產原始所有人的其他資產)風險的隔離,提高資本運營的效率,從而給資產證券化各參與方帶來收益。風險隔離主要以“真實銷售”或“信托”方式實現。造基礎資產,并根據融資需要選擇適于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組成資產池,然后將其以真實銷售的方式轉移給特殊目的公司或者將該基礎資產設定為信托財產,由受托人直接持有該基礎資產。
三、資產證券化的對金融穩定的作用
其實從資產證券化對金融體系的穩定作用是從分散風險和增加流動性體現,資產證券化降低風險中最重要的是風險隔離原理,通過風險隔離,把基礎資產原始所有人不愿或不能承擔的風險轉移到愿意而且能夠承擔的人那里去,從而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同時風險隔離的緣故,使得風險不會從資產出售者轉移到資產證券的持有者,出售者并不具有索取權,在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構筑了一道防火墻。
(一)、資產證券化能夠改善銀行信貸期限結構,同時提高金融系統的穩定性。近年來,由于住房抵押貸款以及其他長期借款的增加,以及對于投資的熱衷等原因使得銀行資產長期化、負債短期化趨勢明顯,信貸期限結構錯配問題十分突出。盡管期限轉換原本是銀行或金融中介的主要功能之一,但隨著整個資本市場環境的日益復雜化,銀行很難完全駕御期限錯綜復雜形成的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
(二)、資產證券化能促進銀行體系轉變盈利模式,提高資本充足率。中國傳統銀行業依靠存、貸款利差生存,隨著資本市場發展、競爭加劇,國際銀行業已出現向服務收費轉變的潮流。信貸資產證券化后,銀行將相應的資產和利差轉給投資者,自己繼續管理貸款、收取管理費用,既能更好地發揮其行業優勢,又能轉變盈利模式。資產真正轉移后,銀行為承擔業務風險而準備的資本金可相應減少,資本充足率會有所提高。
(三)、資產證券化能健全市場定價機制,合理分散信用風險。當前,社會融資過度依賴銀行貸款,主要依靠銀行來判斷風險、配置資金并承擔風險,不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金融的整體穩定。實施信貸資產證券化,有利于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
(四)、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增加投資者的選擇。當前,我國金融改革正處在由間接融資為主向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并重、單一銀行體系向多元市場體系過渡的過程中。信貸資產證券化將有穩定現金流但缺乏流動性的信貸資產轉變為流動性較高的有價證券,為證券市場提供新的投資品種,有利于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完善。
(五)、適應金融對外開放。國內金融業即將對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紤]到資產支持證券在國外債券市場上所占份額較高,預計資產證券化業務將是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的重要形式。國內銀行業盡早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實踐與探索,既有利于迎接外資金融機構的競爭,也有利于保持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四、結束語
資產證券化為金融服務業帶來了巨大的變革,同時也給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資產證券化不僅有利于促進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發展,而且將在解決銀行體系不良資產方面發揮巨大作用。
當然,資產證券化對許多國家來說仍屬于較新的業務,我們需要認真研究其利弊,資產證券化在新興市場的蓬勃發展指日可待。
參考文獻
[1]趙宇華《資產證券化原理與實務》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
[2]朱武祥蔣殿春張新《中國公司金融學》三聯書店出版社2005年
[3]張超英《資產證券化》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年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 結構性融資 監管 信用評級 金融改革
一、資產證券化定義、發展及特點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即期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的、穩定的未來現金收入流的資產進行組合和信用增級,并依托該資產(或資產組合)的未來現金流在金融市場上發行可以流通的有價證券的結構性融資活動。
美國是資產證券化業務最早起源的地方,資產證券化業務距此已經有40多年的歷史。中國的資產證券化最早出現于2002年,但真正受到政府支持是2005年,而后來隨著美國次貸危機的爆發而停滯。當前中國正處于金融改革的創新時期,未來資產證券化發展將加速。
目前中國的資產證券化工具主要分兩大類。
(一)信貸資產證券化
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基礎資產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截至2012年底,中國已累計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22支,籌資總額達775.60億元。
(二)企業資產證券化
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在交易所市場發行,基礎資產為企業所擁有的收益權及債權資產。截至目前,中國已累計發行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13支,籌資總額達325.05億元。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創新的結構性融資模式,其融資方式也具有靈活、創新的特點,具體的融資特點為:
一是融資的方式具有結構性的特點。首先,資產證券化業務需要對擬資產證券化的資產(以下稱“基礎資產”)進行一定的分解,按照基礎資產的資產結構和回報利息率的特點,對基礎資產進行一定的拆拼和組合,再根據重新搭配好的資產進行定價,確認新的風險和收益;其次,國有銀行及商業銀行的中介功能也可以在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得到分解和組合,從而將單一的貸款回收風險轉化成為多家中機構共擔風險和獲取回報的活動。
二是融資的方式具有收入導向性的特點。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基礎資產的收益高低是決定資產證券化業務融資規模的先決條件,其次,當資產證券化業務面向投資和發行時,投資和也會對基礎資產的穩健性、預期現金流量的規模及資產的優良性進行考察,從而決定是否購買。
三是融資方式具有低成本的特點。資產證券業務的融資利率一般低于其他債券類融資業務。首先,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基礎資產必須經過專業評級機構的評級,并適當的采用擔保方式進行增級,增強了債券的發行條件;其次,通過設定優先級及劣后級分級的產品結構方式可以降低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所以,資產證券化業務很少折價發行,且債券發行支付的傭金費用較發行其他債券類產品低。
二、中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
(一)中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階段
1998年起,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就開始討論在中國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001年《信托法》頒布實施,為通過設立特定目的信托(SPV)的方式開展資產證券化提供了法律空間。
2005年3月21日,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獲得第一批批試點資格,標志著中國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大幕徐徐拉開。12月15日,國家開發銀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和建設銀行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正式發行,標志著中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的正式開始。
2007年4月,國務院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六家銀行進入試點范圍;9月以后,浦發銀行、工商銀行、興業銀行等先后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標志第二批資產證券化試點的正式啟動。
2008年,次貸危機引起的金融危機出現,各金融管理部門態度謹慎。
2009年至2011年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發展暫緩,期間未有新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產品面市。
2012年5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下發《關于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暫緩了四年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正式重啟,總規模500億元,2012年9月7日,國開行發行重啟后首單產品。
(二)項目發行情況
截至2012年底,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行規模合計約872億元,其中2005年至2008年發行規模約668億元,2012年重啟后發行規模約205億元。
三、中國企業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
(一)中國企業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階段回顧
1.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第一批試點。2005年8月,“中國聯通CDMA網絡租賃費收益計劃”設立,第一單專項計劃業務正式誕生。截至2006年8月末,專項計劃模式的企業資產證券化共推出9單,募集資金總額達到260多億元。
2.2006年9月至2009年5月,試點總結與研討。2006年9月以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暫停專項計劃新項目的申報審批,進入總結階段;2009年3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專門的研究團隊研究和制定相關制度和管理辦法。
3.2009年5月至2012年,第二批試點。2009年5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通報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情況的函》,標志著企業資產證券化試點重新啟動。2011年8月5日,遠東二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完成發行,成為第二批試點中的第一單項目,總規模12.79億元。
4.2013年3月至今,試點轉規?;?。2013年3月1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對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基礎資產的資產類型、交易業務的結構、交易業務的方式等方面進行了重新設計和定義,進一步延伸了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范疇。
(二)已發行項目主要情況
1.項目發行規模。自2005年8月至今,共有13個企業資產證券化項目順利發行,累計融資超過300億元,其中7個專項計劃在深交所協議交易平臺掛牌轉讓。
2.項目發行特點。行業分布方面,截至2011年末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基礎資產范圍包括高速公路收費、網絡租賃、設備租賃、電力銷售、BT項目、污水處理和股權轉讓等相關的各種掛應收賬款或未來現金流(收益權),共涉及電信、交通、租賃、電力、市政設施等5個行業。其中,電信行業發行額占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總發行額的71%,電力、市政設施、租賃以及交通行業占比分別為10%、10%、7%和2%。
在期限結構、交易方面,現有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項目存續期由60天到64個月不等。
四、未來中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及相關建議
最近十年,中國的實體經濟和虛擬金融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這已經為進行大規模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打下了良好的市場基礎。從大的角度觀察,中國的市場經濟日趨完善,資本市場基本建立,資本的流動達到了較高水平;從小的角度看,中國的大中小企業及銀行已經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具備進行資產證券化的初始條件。另一方面,自從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國內的金融市場不斷進行改革開放,國內資本市場已與國際資本市場實現了對接,這也為中國的資產證券業務開辟了廣闊的空間。
但是,中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起步晚,發展緩慢,各項業務的發展仍處于試點階段,資產證券胡業務的發展還面臨著國內政策的各項約束,未來的資產證券業務的道路仍然很長。為了保證未來資本證券化業務的蓬勃發展,政策制定者及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參與者仍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持續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不斷把資產證券化業務做大做強
當下的中國仍處在城鎮化的過渡階段,政府仍在加大基礎建設的投資力度,而基礎建設需要大量的長期資本金的投入,項目建設周期長,資金周轉緩慢,如果單一依靠政府稅收投入難以保障和滿足;通過將基礎建設的資產的未來收益打包進行資產證券化業務,可以有效的緩解政府融資難的問題,降低銀行的壞賬風險,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適當放松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監管
根據國際資本市場上的案例,若一國的政府對資本市場的監管較少,則一國的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良好,例如資產證券化業務全球排名第一美國。反之,若一國對資本市場監管較嚴,則會阻礙資產證券化市場的發展,例如日本。在資產證券化的初期日本層實行嚴厲的監管政策,嚴重阻礙了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展。
中國的金融監管制度一直較為嚴格,在過去,嚴格的金融監管制度降低了中國金融危機爆發的風險,所以中國一直未有大型的金融危機爆發。但現在,在中國資本市場已與國際資本市場接軌的情況下,嚴格金融監管制度反而限制了中國資本市場,尤其是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展。因此,中國需要進行適當的金融改革,放松對資產證券業業務的監管,從而為資本市場的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
(三)不斷優化資本市場的同時,進一步豐富資產證券化產品種類
在國際市場上,任何與其具有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都可以進行資產證券化,而在國內,由于資產證券化業務處于試點階段,資產證券化種類的品種僅僅集中于基建資產及應收類賬款等,沒有充分發掘出更好的投資品種。政府及資產證券化業務的中介機構應大力拓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產品種類,實現資產證券業務的多樣性。
參考文獻
[1]楊農.中國企業債券融資:創新方案與實用手冊.經濟科學出版社,2012,9.
【摘要】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分散較為集中的風險,保障金融的穩定性;同時還能有效的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金融投資拓寬渠道。目前國內的資產證券化發展較快,但是在發展過程中,依舊存在著一些問題,如規模小、種類單一等,這些問題制約著國內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因此,在資產證券化發展進程中,應該設立專門的立法,完善資產證券化的監管體系,并且規范相關的信用評級制度;吸收國際上資產證券化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對資產證券化進行專項監管,促進其健康發展。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現狀;應用;發展趨勢
資產證券化主要是指把流動性較差,但是在未來具有一定的現金流的資產,進行收集然后通過結構性的重組,從而將這些資產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出售、流通的證券。資產證券化最早是起源于美國,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美國政府根據按揭住房發行了資產抵押支持證券,這種資產證券化的做法在當時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從此,資產證券化開始被廣泛的運用在經濟領域,并且為資金的籌集提供了有效的途徑。加之資產證券化獨特的創新融資方式,適應了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在金融產品領域的發展極為迅速。近年來,中國的資產證券化發展較快,已經成功的由在境外設立spv發展到在境內設立,實現了資產證券化整體融資流程的境內化管理。但是我國的資產證券化發展起步晚,缺乏經驗,沒有完善的監督體系,與國際水平相差較遠,因此,應該完善資產證券化的監管,促進其快速、健康的發展。
一、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現狀和運作過程
(一)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現狀
1.資產證券化的歷程——境外融資歷程
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發展不到半個世紀,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國開展基礎設施建設采用的資金籌集手段是“收費還貸”,經常出現資金與建設的脫節,資金緊張問題嚴重制約著基礎設施的建設。由于當時法律體系和資本市場的不健全,資產證券化還不能有效的實施?;谶@樣的情況,融資企業在境外設立了spv,利用國外完善的法律和成熟的市場,進行境外的融資建設[1]。其中較為有名案例的就是珠海政府建設公路時,在開曼群島注冊spv,籌集資金修建公路。由珠海高速有限公司以珠海市機動車管理費和外地過境機動車所繳納的過路費為支撐,在美國成功發行了總額2億美元的債券,用于廣州到珠海的鐵路及高速公路建設,開啟了我國基礎設施收費境外證券化融資的先例。20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高速公路項目通過境外證券化融資共籌集約15.5億美元資金,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2.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境內融資
隨著我國法律體系的完善和經濟市場的逐步成熟,國內的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逐漸顯現:如最先實施的中國聯通計劃,然后是國家開發銀行發起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計劃等等,隨著基礎建設的擴大,境內融資試點也逐步推廣開來,在天津、武漢、重慶等地正在研究以路橋資產等收費權為支撐的基礎設施證券化產品。國內實施資產證券化有效的解決了建設資金的籌集難題,提高了固定資產的流動性,也降低了融資成本[2]。2006年12月18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以信托型spv模式合計發行了37億元的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次級證券合計3.5億元,由信達和東方自留),盤活了信達公司部分不良資產。
(二)資產證券化的運作過程
資產證券化一般是通過如下的步驟實現的:
1.“資產重組”——構建資產池。根據融資需求和資產的情況,選擇資產的證券化,然后,把資產匯集成資產池。能夠實現證券化資產的條件:(1)未來可以產生穩定的現金流。(2)資產有良好的質量,具有同質性[3]。(3)資產證券化的收益率和現金流容易計算。
2.“風險隔離”——設計資產的隔離。這個步驟是實現資產證券化的核心步驟。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必須成立一個特定的目的機構spv,用于隔離資產池和其它資產。spv受母公司托付,把資產轉換成在金融市場上出售、流通的證券。
3.“信用增級”——提高資產證券的信用等級。在證券化的交易中,資產的信用、現金流與投資者的需求往往不相吻合。這就需要spv機構把資產證券化的交易進行信用增級?!捌飘a隔離”、“擔保公司信用擔?!倍际浅R姷男庞迷黾?。
4.spv聘請信用評級機構、券商發行機構,對資產證券進行評級,然后發行證券,同時將募集的資金用于項目建設。
二、案例分析-中國網通資產證券化分析
中國網通資產證券化的主要過程如下:
1.聘用特定的信托投資機構,并把中國網通未來幾年的盈利收入以具體的協議形式出售給信托投資機構。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公司給予受益憑證的aaa級信用評級,中國國際金融公司是本次受益憑證的計劃管理人。
2.中國網通和中國工商銀行為信托機構發行的證券提供擔保。
3.信托機構把中國網通出售的資產轉化為證券,并在市場中尋找投資者。
中國網通資產證券化的優勢:中國網通在市場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可以吸引較多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同時是網通直接融資,降低了企業融資的成本,以資產證券化的方式為企業融資提供了低于同期銀行的貸款利率,節省了成本。
三、國內資產證券化監管方面的問題和解決措施
(一)資產證券化監管中出現的問題
我國目前資產證券化還處于初級階段,因此在很多方面還不健全,缺乏一個有效的監管機制,不能對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面臨的風險進行有效的監管,從而使風險增加,嚴重阻礙了我國的資產證券化的發展[5]。特別是在證券化進程中信息的披露和風險的隔離上,存在著很大的漏洞。此外,有關資產證券化的稅收政策、信用評級、增信制度中都有待進一步完善。例如,信托與證券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使信托監管制度不能成為資產證券化共享的基礎性制度單元。資產證券化監管平臺的不統一,對資產證券化分散風險的功能有一定的影響。
(二)資產證券化的監管措施
由于中國目前尚處于資產證券化初級階段,在信息披露、風險隔離規定、稅收政策、信用評級、增信體系、合格投資者方面仍與國外成熟市場存在較大差距,仍需進一步完善。尤其是目前法律法規不完善,沒有完善的監管體系,影響到資產證券化的監管。
我國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應該不斷的完善法律法規,加強法律的監管職能,對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進行制止和懲罰。用法制手段來規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同時也應該不斷的借鑒外國先進的管理水平和積累的豐富經驗,再加上完善的法律制度,這樣才能確保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健康、長遠的發展。
我國應建立權威性的資產、信用評級機構,并且對該評級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保證其能夠客觀公正的進行評級。同時應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管理模式,并用法律規范評估步驟,提高信用評級的可信度。
四、我國資
產證券化發展的趨勢
我國處于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初級階段,與外國成熟的運作有著較大的差距,需要不斷完善法律制度、提高監管力度、規范監管職能。通過不斷的發展完善,逐步做到與國際接軌。具體可以從以下五方面著手:(1)在資產池結構上,改變資產池單一的現狀,豐富資產池品種[6]。(2)完善信用評級體系。(3)提高資產證券化的流動性,豐富投資主體。(4)有效的實現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隔離,降低風險。(5)完善法律法規,增強法律的監管職能,促進資產證券化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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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祁小偉,宋群超.信貸資產證券化理論及中國的實踐[j].科學與管理,2009(03).
關鍵詞: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我國金融業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在加入WTO后,如何將商業銀行建設成有競爭力的國際性大銀行,已成為廣泛關注的問題之一。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體系內部沉積的大量不良資產,已經成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降低金融運行風險的關鍵。因此加快推進不良資產證券化,消化歷史包袱,促進我國金融秩序的穩定和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資產證券化與不良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起源于美國,是一種重要的金融創新工具,是證券技術和金融工程技術相結合的產物。一般來講,資產證券化是指把流動性相對較差的、但具有潛在現金流的金融資產(如住房抵押、應收賬款等)匯集起來,分類整理為各種資產組合,將其轉變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債務證券的融資過程。
不良資產證券化是資產證券化的一個方面,是將不良資產通過分割和重組,運用資產證券化的形式發行證券籌集資金,增強不良資產的流動性。不良資產特指那些流動性不強、盈利性有限、收益與成本不成比例的資產,如銀行的呆壞賬等。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運行有利于銀行盤活金融資產,增強系統抗風險能力。資產證券化把過去由銀行來承擔的金融服務,分解為多家機構和投資者共同參與的投資活動,不僅有效地降低了金融風險,而且大大提高了資本流通和增值
能力。
二、銀行不良資產處理的現狀分析
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比率一直居高不下。我國于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達、長城、東方、華融等4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負責接管四大國有獨資銀行的不良債權。2003年,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共處理不良資產逾5000億元,回收現金則只有994億元。目前,我國資產管理公司是用債權轉股權的方式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這種債轉股的方式在目前來看,有利于緩解國有企業債務負擔過重的現狀,在國有企業產權關系不夠清晰,公司治理結構不夠規范的情況下,也有助于推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但是,從長遠來看,該方式的弊端也會逐漸暴露出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后,銀行的逾期貸款不再正常上升,出現了“賴賬經濟”,那么很可能由此導致國家金融風險的逆向上升。
總的來說,經過六年的努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從國有商業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但我們應該看到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仍然任重而道遠。首先,在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資產回收率和現金回收率低;其次,國有商業銀行大量的不良資產急需尋找有效的方法予以解決。因而,探索一種可以有效地解決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中不良資產,并能有效的處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剝離的未處置的不良資產的方法,是當務之急。
三、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推行的難點
(一)交易載體(英文簡稱SPV)缺位,完成“真實出售”困難大
SPV是以資產證券化為惟一目的的獨立信托實體。通過SPV與銀行間討價還價的公平交易,銀行賬面資產變成待出售的證券化商品。這個商品的定價、出售等問題,是由獨立的SPV根據投資者需要決定的,不受銀行等相關利益機構以及財政等政府職能部門的影響和控制,從而使資產證券符合市場規則,有市場需求基礎和支撐。可見,銀行與SPV之間的資產交易是“真實銷售”,是真正意義上的“破產隔離”。在我國還沒有SPV,雖然1999年新成立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與美國的SPV有些相似,但它們不是以資產證券化為惟一目的,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SPV,所以我國還需盡快組建SPV。
目前,我國實行銀行不良資產的“真實出售”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技術難題:1.不良資產劃分的時間界限和劃分標準問題;2.不良資產出售的定價問題;3.不良資產的產權問題。此外,不良資產出售的法律、會計和稅收問題,也有可能導致不良資產“真實出售”的流產。
(二)缺乏規范的信用評級機構
質量和信用等級能夠被準確評估,是資產證券化的重要條件之一。目前我國缺乏被市場投資者認可的信用評級專業機構,現存的資信評估機構缺乏統一的組織形式和行為規范,獨立性不強,出具的評估結果難以使人信服。這會直接導致證券發行成本的增加,證券化后的產品在市場上沒有需求者,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運行體系不暢通。
(三)缺乏成熟的市場和理性的投資者
我國的資本市場一直沒有得到長足的發展,資本市場的金融產品較少,法律、法規不健全,管制較多,這些缺陷直接導致企業的融資渠道單一化,多數依賴銀行貸款,銀行的不良資產敞口也隨之擴大。需被證券化的不良資產的數量呈正態上漲趨勢,但是由于保險、證券、銀行分業經營的限制以及資本市場的不健全,導致在金融市場上缺乏大的機構投資者,多數為分散的個人投資者。這也使得資產證券化市場出現供過于求的局面,資產證券化無法順利推行。
(四)券化所需法律制度不完善
資產證券化是一項交易結構復雜,參與主體眾多的系統工程,勢必需要依靠一系列完善的法規體系來規范其操作,明確各參與主體的地位、權利和義務關系。但是我國目前相關的法律、法規,如《證券法》《公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企業債券發行與轉讓辦法》等,都未對不良貸款證券化問題做出任何規定,找不到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法律依據。我國目前相關法律的缺陷和不足,導致市場主體的行為很難規范,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難以真正得到維護。
(五)缺乏統一的資產證券化監管和協調體系
由于不良資產證券化潛伏著很大的道德風險,對它的監管就顯得非常重要,但是過多的部門管理會使證券化的審批、運作產生困難。例如:銀行的不良資產證券化會涉及到人民銀行和證監會兩個監管主體,同時由于不良資產的債務人往往是國有企業,因而又涉及到國有資產管理局、計委、經貿委、財政部等。眾多機構的重疊式管理,使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過程變得繁瑣、冗長。
(六)信用制度上的障礙
我國信用評級制度和信用增級機制還很不完善,主要表現為:許多評級機構的體制和組織形式不符合中立、規范的要求;缺乏被市場投資者所接受和認可的在國內、國際金融市場有影響力的信用評級機構;沒有建立起能體現政府全面信用支持的有效的信用增級機制。近幾年,由于一些地方的企業債券到期不能兌付,一些農村基金會因為經營不完善、支付困難而發生擠兌風潮,所有這些嚴重破壞了社會信用體系,擾亂了金融秩序,給投資者造成了信用危機,以至于談“券”色變。
(七)缺乏明確的會計處理原則和稅收優惠政策
在資產證券化運作過程中,發起人將資產轉讓給SPV的過程,既可以看作是一種資產出售過程,也可以看作是一種融資過程。而如何界定出售和融資,決定了能否將轉讓資產從發起人原資產負債表中剔除后做表外處理。如果SPV是由發起人設立的,那么是否應該將SPV作為原發起人的子公司而將兩家的會計報表合并處理,諸如此類的會計處理問題在我國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中沒有相應的配套條款。同時,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如果負稅水平過高,將會大大增加證券化的融資成本,降低證券的信用等級。政府對于資產證券化業務也應當給與適當的稅收優惠,而目前缺乏必要的支持條款。
四、對我國國有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對策建議
不良資產證券化雖然在我國存在種種困難,但并不是說就不能進行。
為更好地通過實施不良資產證券化來化解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我們應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一)建立與證券化相關的制度
運用資產證券化解決資產流動性相關問題,離不開法律規范和保障。
在我國實行資產證券化將面臨很多法律障礙。要解決資產證券化的具體操作問題,必須制定法律、會計、評估和稅收等相關的法律制度,實行統一的監管和協調。
(二)重組現金流、加強信用評級
為了促進資產證券化順利進行,降低證券化成本,應采用多種措施完善信用評級體系。國家對金融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師事務所等建立統一的操作規程,杜絕在信用評級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亂收費等現象。可以考慮設立一個一家專業從事證券化信用評級的機構,從而建立一個獨立、公正、客觀、透明的信用評級系統。
(三)盡快制定和完善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方面的法律、法規
我國應結合金融市場發展的特點,根據資產證券化運作的具體要求出臺一部與資產證券化密切相關的法規,修正并完善現存的與資產證券化相沖突的金融法規。關于是否在銀行設立SPV,SPV的性質、設立以及破產清算等問題作出專門規定。同時要明確資產證券化過程匯總的會計、稅務、報批程序等一系列政策問題,制定資產證券化過程中銷售、融資的會計處理原則以及交易后資產負債的處理方法,并在稅收方面給予一定的豁免支持政策。
(四)建立符合市場機制運作的特設載體,實現標的資產的“真實出售”
新成立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也不是SPV。要實現ABS,要搞成市場、形成規模,真正把它作為解決銀企問題的一種途徑,就必須按照市場機制的要求建立SPV,在現階段還要把它確定為不易盈利為目的的事業法人組織。
關鍵詞:信貸資產;資產證券化;現實條件;突破口
文章編號:1003-4625(2009)02-0045-03中圖分類號:F830.91文獻標識碼:A
一、國內外資產證券化的現狀
資產證券化是將一組缺乏流動性但其未來現金流可以預測的資產組成資產池,以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作為償付基礎,通過風險隔離、現金流重組和信用增級等手段,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從而將組合資產預期現金流的收益權轉換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或受益憑證的結構性融資技術和過程。
資產證券化起源于美國,1968年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發行了世界上第一只資產支持證券――抵押貸款債券,開創了資產證券化的先河。資產證券化因為其自身的獨特優勢,自產生以來獲得了迅猛地發展。目前在美國,資產支持證券的規模已經超過了國債和企業債,成為美國債券市場中規模最大的一個品種。資產證券化在美國的債券市場乃至資本市場中發揮著特殊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
表1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情況單位:億元
我國國內的資產證券化開始于2005年,并且一開始就遵循著兩條截然不同的路徑分別發展。一條路徑是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主導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其主要依據為《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運作模式采用了信托結構,證券化資產主要來源于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的存量貸款,我國目前已經完成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有4個(具體情況參見表1);另一條路徑是中國證監會主導的企業資產證券化,其主要依據為《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運作模式采用了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化資產主要來源于各類企業的收益權或債權,我國目前已經完成的企業資產證券化項目有9個(具體情況參見表2)。近來,在中國人民銀行的主導下,正在探索資產證券化的第三條路徑――非信貸資產證券化,運作模式也采用了信托結構,證券化資產主要來源于各類企業利益、應收賬款、道路收費和公共設施的使用費等等,我國目前正在進行的非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有1個,即重慶市政資產支持證券。該項目的發起人是重慶市軌道交通總公司和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計劃募集資金50億元。
二、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現實條件
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現實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浙江省直接融資的比例偏低,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潛力巨大
截至2007年底,浙江省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規模高達2.90萬億元,貸款規模高達2.49萬億元。雖然浙江省的企業上市工作卓有成效,但是相對于如此巨大的間接融資規模,浙江省的直接融資規模仍然顯得十分弱小,僅占各種融資總規模的5%左右。此外,浙江省游離在監管范圍之外的民間資金規模估計在1萬億元左右。而資產證券化可以為浙江省的各類企業提供一種新的直接融資工具,同時為浙江省的城鄉居民提供一種新的投資渠道。因此,可以預見資產證券化在浙江省的發展潛力巨大。
表2企業資產證券化試點情況單位:億元
(二)國外已經有相當成熟的資產證券化經驗可以借鑒
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固定收益產品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如美國的固定收益產品余額已經超過了股票市場余額。而在固定收益產品中,資產證券化產品已經成為存量最大的產品類別,如美國截至2005年末資產證券化產品余額已經超過國債余額,也超過了企業債余額。德國自2000年推出證券化貸款計劃以來,已經給超過5萬個中小企業提供了170多億歐元的貸款。國外在資產證券化領域已經積累了相當成熟的經驗,可以為浙江省的資產證券化提供借鑒。
(三)國內資產證券化的實踐和探索正在穩步推進
2005年以來,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在實踐上獲得了突破,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企業資產證券化兩種模式齊頭并進、并駕齊驅,先后完成了2個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和9個企業資產證券化項目,積累了很好的經驗,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有利于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大力推進。
(四)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框架為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我國涉及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主要有: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的《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督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關于證券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財政部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等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陸續出臺,為浙江省開展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
三、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突破口選擇
目前,我國已經試點的資產證券化的模式有兩種:一種是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主導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具體采用的是信托模式。另一種是中國證監會主導的企業資產證券化,具體采用的是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模式。在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框架下,浙江省可以選擇的資產證券化模式有且只有以上這兩種。
在浙江省,各家商業銀行的資產狀況和盈利狀況都很好,其資產證券化的需求不是很迫切;各大型企業的資產狀況和經營狀況良好,貸款需求可以得到較好地滿足,其資產證券化的需求不是很強烈。而各中小企業雖然發展狀況良好,但是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各家商業銀行大多不愿意提供貸款,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普遍存在,因此中小企業對資產證券化的需求很迫切、很強烈。與此同時,很多市縣級地方政府在大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過程中,遇到了國家的嚴厲控制,且不能發行市政債,而在一定時期內,各市縣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基本穩定,這樣一來,各市縣級地方政府對資產證券化的需求也很迫切、很強烈。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突破口應該選在中小企業和市縣級地方政府這兩個領域。就具體模式而言,中小企業可以采用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托模式),也可以采用中小企業集合資產證券化(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模式),但短期內采用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更強一些。市縣級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模式)。
具體來說,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可以借鑒國外已經相當成熟的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和我國已經進行過的2個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因此其可行性很高。但在我國仍然很有推廣的意義,其特色在于其他已經進行過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都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某些特定信貸資產的證券化,而其他商業銀行尚未在中小企業信貸資產領域進行過證券化,因此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很有希望獲得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的認可和支持。而中小企業集合資產證券化的試點雖然可以發揮浙江省產業集聚的特色和優勢,但是國內外沒有相關的資產證券化項目可以借鑒,同時因為中小企業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難以較好地滿足中國證監會提出的“基礎資產應當能夠產生相對穩定的現金流”的要求,因此中小企業集合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很難在短期內獲得中國證監會的認可和支持,但可以在我國的資產證券化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繼續探索和推進。至于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可以借鑒國內外比較成熟的市政資產證券化項目,因此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很有希望獲得中國證監會的認可和支持。
簡而言之,筆者認為,浙江省的資產證券化應該堅持“兩個突破口”(中小企業和市縣級地方政府)和“兩種模式”(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和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同時推進。
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筆者提出的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如圖1:
筆者提出的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試點如圖2:
如圖1所示,在該試點中,浙江省內商業銀行作為發起機構,將中小企業信貸資產信托給受托機構,由受托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受益證券,以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其中,資產支持證券采用劃分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的內部信用增級與商業銀行或擔保公司等擔保機構擔保方式的外部信用增級,并且由浙江省中小企業風險補償基金認購次級資產支持證券。評級機構聘請具有評級資質的權威資信評級機構,承銷機構負責資產支持證券的承銷任務。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由中國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中小企業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在全國銀行間債權市場發行和交易,由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和監管。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銀行間接融資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資本市場融資方式,這種方式不是通過發行債券來籌集資金,而是通過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來出售未來可回收現金流從而獲得融資。絕大多數情況下,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人是該證券基礎資產的發起人。以基礎資產劃分,資產證券化產品包括住房抵押貸款證券(RMBS)、商業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CMBS)、資產支持證券(ABS)、商業租賃合約證券以及其他任何具有可回收現金流的金融工具。近年來,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廣受歡迎的資產證券化產品——CDOs,其基礎資產本身就是資產證券化證券以及多種公司債券。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創新的金融交易模式,以何種資產著手推進并無定規,可根據需要靈活掌握,重要的是把握這種金融交易的實質,結合中國金融體系的實際特點,有針對性地予以引入,使其最大限度地服務于中國金融業的發展。本文將就資產證券化對銀行體系、住房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影響逐一進行分析,以揭示資產證券化的實質及其對中國金融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資產證券化對銀行體系的影響
銀行是資產證券化交易的一個重要參與者。在成熟市場中,銀行在發放貸款時就已開始證券化交易,其目的是充當服務機構和收取服務費用。我國銀行目前對資產證券化的參與程度有限,在現有試點中是將已有的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并發行貸款支持證券。目前有一種看法認為資產證券化交易的作用是出售信貸資產,增加銀行流動性,因此流動性充裕的銀行沒有必要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這種觀點忽視了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先進的資產管理技術給銀行管理水平帶來的提升,更錯誤理解了資產證券化對銀行整體的影響效應。舉例說明:
假設A、B兩家銀行,A銀行將10億元的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交易,出售給投資者。A銀行資產負債表中資產方的變動為現金及其等價物增加10億元,信貸資產減少10億元。資產負債總額不變。假設投資者在B銀行開立活期賬戶。投資者向A銀行的付款行為則會使B銀行的資產及負債雙雙減少10億元。整體看來,該國銀行體系的資產及負債總規模均減少了10億元。如果投資者的資金來源于流通中的現金時,就會抵消一部分轉賬支付金額,銀行資產負債減少幅度則低于10億元。但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一國流通中現金的比例不會輕易有大的改變,因此這種抵消效應不會很大。如果投資者就是在A銀行開設的活期賬戶,那么更簡單,直接表現為A銀行資產負債的雙雙減少。
因此,討論資產證券化對銀行的影響應該作宏觀和微觀的區分。從宏觀層面看,整個銀行體系的資產負債規模減少。由于銀行負債(活期存款)表現為貨幣供應量M2的一部分,這也就意味著貨幣供應量減少。但要注意的是,全社會的融資規模并未因此下降,只不過是從原來的間接融資變為直接融資而已,直接融資比例會因此上升。
從微觀層面看,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銀行,其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在總資產中的比例增加,資產負債的總規模不變或者減少(一旦資產證券化廣泛開展起來,在其他外在因素不變的條件下,勢必每家銀行都會出現資產負債減少的情況);由于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增加,該銀行的貨幣創造能力增強(但其他銀行的貨幣創造能力降低);該銀行將流動性差的資產轉換為流動性強的資產,調整了資產配置,資產整體流動性提高,風險資產規模減小。
更重要的是,這種技術大幅度提升了銀行的資產管理水平。各種信貸資產不再是不可流動的,在必要的時候銀行可以通過證券化將其出售換回流動性。當銀行體系缺乏流動性時,這種技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以此為基礎,銀行將具備更強的產品開發能力,如發放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貸款,并通過資產證券化將其出售。銀行既可以在競爭激烈的房貸市場上占得先機,也可以獲得不菲的服務費收入,并且不會承受信用、利率以及期限風險。
二、資產證券化對住房金融市場的影響
資產證券化最初在美國起源于住房金融,目前是最主要的住房融資渠道。我國住房融資以銀行貸款為主,目前被普遍看作是銀行的優良資產,各家銀行在爭奪市場份額方面不遺余力。但住房抵押貸款并非沒有風險。我國銀行開展住房抵押貸款僅有十余年歷史,大規模的增長不過發生在最近幾年。這期間,我國利率水平處于歷史性低點。隨著利率的逐步上升,購房者對降低融資成本的要求會越來越強烈。銀行出于利潤原因,降低貸款利率的空間有限。固定利率貸款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在利率上升時期,固定利率貸款會給銀行帶來利率風險,而在利率下降時期,購房者又可能通過借新換舊的再融資方式同樣將風險轉嫁給銀行。因此,銀行必須尋求有效的風險化解途徑。
隨著購房者的規模不斷擴大,加之住房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切身利益,住房市場對整體經濟運行甚至社會穩定會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這就要求住房金融市場必須能夠向購房者提供低成本的融資方式。從發達國家經驗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辦法。采用這種方式,購房者從資本市場獲得融資,首先其成本要低于銀行融資,其次,利率和期限風險由市場來分散和化解。而資本市場一個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對風險進行定價和交易,由市場分散風險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銀行也能夠在規避了利率風險和期限風險之后收取不菲的服務費用。
三、資產證券化對資本市場的影響
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可投資金融產品供給不足。全社會絕大多數金融資產聚集在銀行業,大部分融資通過銀行體系進行,資本市場上的金融產品無論是品種、還是規模都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的需要。此外,資本市場中債券市場較股票市場發展更為滯后。債權類金融產品是一國金融市場的重要構成部分,尤其長期債券是投資者進行長期穩健投資的主要工具。缺乏債券產品,投資者將無法按照風險收益匹配的原則對其資產進行有效配置。
資產證券化在解決金融投資產品供給不足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首先,資產證券化能夠提供高信用等級的投資產品。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等級并不受發行人和基礎資產的制約,通過信用增級技術,發行人能夠發行高于自身信用等級和基礎資產信用等級的產品,投資安全得以保障。
其次,發行人可對投資者量身定做投資產品。運用資產證券化技術,發行人能夠對基礎資產的現金流進行靈活分割,根據投資者需求發行不同期限、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分別滿足投資者不同的風險偏好需求。
第三,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更為便利。與普通債券不同,資產證券化是將基礎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提前變現,只要有合適的資產,即可進行證券化,因此適應范圍更廣,發行更為便利。
四、發展資產證券化的重要意義
資產證券化雖然在美、歐及日本已經有了將近30年的歷史,但對中國金融市場而言仍屬于金融創新產品。它為提高中國金融市場效率、化解直接與間接融資失衡矛盾提供了新的解決思路和操作手段。市場參與各方應站在完善資本市場基礎構架、促進商業銀行轉型、推動金融體制改革的高度看待資產證券化。監管部門應因勢利導,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加快完善制度環境,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在中國的發展。一個可行的辦法是推動那些需要流動性的中小銀行開展證券化業務。這些銀行資本金規模小、流動性相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快速發展。資產證券化可以加快這些銀行的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獲得證券化產品管理費的同時,擴大其貸款發放規模。這無疑是中小銀行加快發展,增強市場競爭力的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