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02 10:20:2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海洋污染的建議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尊敬的環保局長:
你好!
我是秀安路小學五(1)班的覃薈霖同學.我發現城市的每一條小河小溪、大河、江......都受到了嚴重的污染,水都是渾濁的,看不見水底,水里一條魚也沒有,沒有植物。您想:假如全世界的湖都這樣的話,那是怎么的樣子呢?所以我想給您提以下意見:
1、不要在有河流的附近建設工廠。
2、要注意不讓石油泄露,這樣會使水質受到嚴重的傷害。
3、不要讓工來廢水流進河里。
4、一些農村的河流旁堆積了許多垃圾,這樣也會使水質受到污染。
5、每月要向有石油的河進行抽油。
1 海洋環境污染的元兇
海洋污染是指人類改變了海洋原來的狀態,使海洋生態系統遭到破壞。造成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是:陸地污染源流入海中、石油污染、人類無節制的捕撈活動等。
海洋污染的特點是:污染源廣,污染物質種類多,影響范圍大,危害深遠,控制復雜,治理難度大。
1.1 陸源污染
陸源污染是指陸地上產生的污染物進入海洋后對海洋環境造成的污染及其他危害。人類長期以來不可持續的生產、消費與生活方式使海洋環境遭受嚴重污染,其中,陸源污染成為全球海洋環境持續惡化的罪魁禍首。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為蒙特利爾環境部長會議預備的一份報告中指出,80%的海洋污染源于陸源污染。
《防止陸源物質污染海洋公約》中對陸源污染的界定:陸源污染是:1)通過水道;2)源于海岸,包括通過地下水或其他管道的引入;3)源于公約所適用區域內一締約方管轄內所鋪設的人造設施對海洋區域所造成的污染[1]。
隨著工業經濟的發展,工業污水大量排入近海水域,成為陸源污染的主因;而農業經濟的發展,也將農業生產中使用的化肥和農藥,通過地表徑流或者河流流入沿海水域;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產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也成為主要的污染物。隨著大量的陸源污染物流入海洋,致使海水中重金屬含量升高,直接導致海產品重金屬超標。
1.2 石油污染
隨著我國石油進口量和海上運輸量的逐年增長,我國近海石油污染日益嚴重,對海洋環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據統計,全球每年生產的32×108t石油中,約有320×104t進入海洋環境[2]。
石油流入海洋的途徑包括:
1)海底油井開采開采過程中溢漏和井噴;
2)油船運輸中泄漏或發生事故;
3)煉油廠含油的廢水直接流入海洋。
石油污染海洋環境,危害海洋資源,破壞生態平衡。通常1t石油可在海上形成覆蓋12km2范圍的油膜,油膜會使透入海水的太陽輻射減弱,從而影響光合作用;油膜影響海水復氧,石油的分解,會消耗海水中的溶解氧,使海水本文由收集整理缺氧,據研究,1kg石油形成的浮在水面的油膜完全氧化需要消耗40×104l海水中的溶解氧[3],造成海洋中藻類和微生物死亡,破壞海洋生態系統的食物鏈,導致海洋生態系統失衡;石油流入海洋后,會產生光化學反應,生產綑、酮、酚、酸、硫的氧化物等,危害海洋生物[4]。
1.3 過度捕撈
過度捕撈是指捕撈超過系統能夠承擔的數量的魚,使整個系統退化。捕撈了太多的某種魚類,讓它們的數量不足以繁殖和補充種群數量。
據《中國區域海洋學——海洋環境生態學》書中指出:近海的過度捕撈正造成一個惡性循環:生態系統中價值高、個體大的種類被過度捕撈后,人們的捕撈目標必然轉向其他一些價值較低的物種,而當這些價值較低的物種生物量枯竭后,捕撈目標隨之又轉向價值更低的種類,這樣依次將使生態系統的所有物種都被過度利用,造成漁業資源的系列性枯竭和物種品種的退化[5]。
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海鮮成為了我國百姓餐桌上常見的美味,為了滿足人們餐桌上的需求,人類大肆從海洋中捕獲漁業資源,現代漁業捕獲的海洋生物已經超過生態系統能夠平衡彌補的數量,導致整個海洋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
2海洋環境保護
治理海洋環境污染的關鍵前提是要求我們增強對海洋環境的保護意識。海洋環境的污染,制約了人類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海洋環境污染范圍的擴大,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嚴重障礙,如何保護海洋環境,成為當前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
2.1加強法制建設,完善法制體系,保護海洋環境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07條規定:各國應制定法律和規章,以防止、減少和控制陸源污染,包括河流、河口灣、管道和排水口結構對海洋環境的污染,同時考慮到國際上議定的規則、標準和建議的辦法及程序[6]。
在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中,我國先后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通過法律的形式,堅持把陸源污染防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行重點規劃。嚴格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破壞海洋環境的違法行為。
2.2 多管齊下防治沿海城市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
隨著沿海城市經濟的迅速發展,對沿岸海域環境壓力加劇,我們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治海洋污染:
1)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發展循環經濟;
2)制定排污指標,嚴格控制污染源排放總量,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3)加強截污和污水處理廠建設,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治理;
4)加強沿海城市防護林建設,保護濱海濕地;
5)強化污染物的資源化再利用,治理工業廢棄物,減少海洋環境的污染。
2.3 突出科技手段,加強海洋石油污染的防治
目前對海洋石油污染的處理主要包括:
1)物理方法。包括圍油欄、吸油物質(如麥稈、泥炭、聚苯乙烯等)、沉降和磁性分離等;
2)化學方法。包括投放化學處理劑(如乳化分散劑、凝油劑、集油劑等)、燃燒處理等;
3)生物方法。通過投放噬油微生物,進行人工石油烴類生物降解。
其中,生物降解是當前研究的重點,具有迅速、無殘毒、低成本的優點。據研究,海洋中存在大量能夠降解石油的微生物,目前能夠降解海洋石油污染物的微生物有200多種。
2.4 保護海洋漁業資源,防止過度捕撈
海洋漁業資源是可再生資源,但是要科學利用,如果過度捕撈會導致資源匱乏,最終無魚可捕撈。防止過度捕撈,保護漁業資源,促使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
1)漁業法規需要被重視起來,要加大宣傳這方面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強漁民依法興漁的法律意識,提高廣大漁民的自覺性;另外還需要治理水產品的銷售市場,要擴大宣傳面,讓社會廣大群眾都能認知到保護漁業資源的重要意義,并參與保護市場,共同抵制違法水產品的銷售;
2)制定休漁期。我國每年的6至9月,相關部門會對從事海洋捕撈作業的漁民實行2到3個月不同的休漁期,以此來保證海洋水產資源正常繁殖、生產與發育;
3)規定漁網最小網目尺寸、可捕標準、幼魚比例,限制對幼魚的捕撈是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的最基本措施[7]。
3 結論
21世紀是海洋世紀,隨著經濟的增長,世界各國紛紛調整本國海洋政策,加緊爭奪海上戰略利益,海洋產業的發展和海洋戰略部署都出現了強勁的勢頭。海興則經濟興,面對世界各國的形勢,我們必須加快發展和壯大海洋事業。
[關鍵詞]資料浮標;海洋監測;技術現狀;發展
中圖分類號:TM9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15-0115-02
1、前言
在科學技術不斷發展、陸地資源日益緊缺以及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國海洋資源得到了不斷的開發和利用,在很大程度上促進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完善。但是,受現有海洋浮標監測作用低、海洋資料浮標設備陳舊以及管理維修模式落后等因素的影響,我們很難準確的掌握海洋環境的污染情況和預測海洋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換而言之,我們要想有效的提高我國海洋資源開采過程的持續性和安全性,我們就必須不斷完善海洋資料浮標技術[1]。對此,本文將研究結果總結如下。
2、當前海洋資料浮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海洋資料浮標網絡得到了有效的普及和建設,在促進海洋資源安全開發和增強海洋環境監測力度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受我國海洋資料浮標工作發展較晚這一因素的影響,我國海洋資料浮標工作中依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本文在參考前人的研究結果的基礎上,將海洋資料浮標技術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海洋資料浮標網管理面廣、管理難度大。海洋資料浮標在海上作業時,會產生較大的能源損耗,繼而使浮標管理部門面臨著嚴峻的浮標網絡管理經費不足的現象,嚴重制約著海洋資料浮標系統的正常運行和監測質量的提高。例如,當前我國的海洋資料浮標管理模式只能保證3個站位的海洋浮標運行,但是我國卻擬定了12個站位的浮標網計劃[2]。
(2)國內研制海洋浮標整體技術遠遠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我國的海洋資料浮標技術起步較晚、海洋浮標生產設備的硬件設施落后以及海洋浮標設備的零部件缺乏統一的標準等因素的存在,我國海上作業一直處于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建,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我國海洋資源的開展和利用。
(3)缺乏統一的海洋浮標管理機制。就目前而言,我國海洋浮標管理工作還沒有形成統一的管理模式,很多區域都是各自管理,使得海洋資料浮標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出現問題時,很難獲取及時有效的解決措施。此外,有些海洋資料浮標管理部門各單位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一旦海洋浮標設備出現問題,很難得到及時有效的維修和保養,大大增加了因海洋浮標故障維修不及時給系統造成的損失。
(4)維修保養人員工作能力不足。海洋浮標工作難度大、工作人員工作不積極、維修人員維修技術薄弱以及浮標管理部門獎懲機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響,很多海洋浮標管理維修部門都面臨著維修人員流動性大的問題,使得我國海洋浮標管理單位面臨著十分嚴峻的人力資源缺乏現狀。嚴重影響著海洋浮標安全系統的安全運行,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海洋資料浮標監測結果的準確性。
3、提高海洋資料浮標技術的有效策略
3.1 完善海洋數據采集系統
數據采集系統作為海洋資料浮標設備的核心系統,在增強整個海洋浮標工作質量和改善工作設備運行質量方面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國國家海洋資料浮標中心(NDBC)研究出的第六代型號數據采集系統MARS可以運用于所有的海洋資料浮標設備和自動臺站上。這種通用數據采集系統具有通用性強、擴展性廣、兼容能力高、體積小、功耗小等優點,是當前提高海洋浮標監測結果準確性和監測內容廣泛性的核心技術[3]。對此,我們可以通過開展組織培訓和開展經驗交流等方式,不斷強化數據采集系統研究人員的工作能力,為海洋數據采集系統的完善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保障。
3.2 不斷完善海洋污染監測浮標
海洋污染監測浮標技術是20世紀90年代期間發達國家率先開展的海洋環境監測技術,在海洋生態環境破壞程度日益嚴峻的今天,很多海洋資源開采企業都在不斷增強自身的環保意識,而海洋浮標技術作為當前預測海洋生態環境的主要技術,得到了廣大海洋資源開采企業的使用。例如,挪威Oceanor公司的TOBLS浮標和德國的MERMAID浮標測量系統等,都在不斷完善海洋浮標檢測系統[4]。對此,我們可以通過分析當前海洋污染和海洋災害中存在的問題之后,不斷改進海洋浮標設備的監測指標,最大限度的促進海洋浮標的工作能力。
3.3 增強海洋資料的質量控制和資料交換的應用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海洋資料浮標技術日益完善,海洋資料浮標的種類、數量、以及規模等都得到了有效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海洋資料浮標設備監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但是,受我國海洋相關產業發展速度過快、海洋污染程度日益加劇以及海洋災害發生率持續升高等因素的影響,我國海洋資料浮標技術依然難以滿足海洋產業發展的需要。對此,我們需要通過不斷完善海洋資料浮標技術的質量和完善資料交換功力的應用。
4、結束語
從上述內容我們不難看出,當前我國的海洋浮標技術遠遠落后于西方國家,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我國海洋資源的開發和使用。再加上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很多沿海城市的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都直接排入的海洋中,嚴重污染著我國的海洋環境。身為海洋資料浮標維修管理工作人員的我們,只有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斷總結和積累經驗,積極完善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才能及時的發現當前海洋資料浮標系統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完善,為我國海洋資源的持續開發和利用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 褚同金.關于我國海洋資料浮標系統工程技術[J].海洋信息.2011.25.
[2] 海事.國家海洋局局長嚴宏謨談發展海洋資料浮標事業[J].漁業信息與戰略.2007.15.
一、教材活動分析
1.課標要求
本節對應的課程標準有兩條,一是“運用地圖歸納世界洋流分布規律”;二是“說明洋流對地理環境的影響”?!斑\用地圖”屬于行為條件,正確應用地圖并解讀地圖信息是學習地理的重要方法,“歸納”、“說明”屬于行為動詞,明確提出學生的學習結果,“世界洋流分布規律” 及“洋流對地理環境的影響”屬于認知內容,是學生學習本節后應掌握的重要知識點。課標的活動建議為“用計算機設計洋流運動的動畫”,此建議難度較大,有一定局限性,并不適合大部分學生,故教師具體實施時,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靈活組織課內外地理活動。因此,為實現本節課標要求一定要結合“世界表層洋流的分布圖”、“全球風帶和洋流模式圖”等,通過讀圖、繪圖等活動歸納總結世界洋流分布規律。洋流對地理環境的影響具體體現為洋流對氣候、海洋生物、海洋航行和海洋污染的影響,教師可提供案例供學生小組探討,或學生列舉實例分條論證,培養學生獲取地理信息、分析地理問題以及合作探究的能力。
2.活動剖析
為便于學生理解“世界海洋表層洋流的分布”和“洋流對地理環境的影響”兩部分內容,本節教材同時配套設置1組活動和1個讀圖思考,并提供5幅圖示、1則案例和1份關于厄爾尼諾和拉尼娜現象的延伸閱讀材料?!白x圖思考”部分設置3個問題,通過觀察教材圖3.5“世界表層洋流的分布圖(北半球冬季)”,明確南(北)半球中低緯度海區、中高緯度海區和北印度洋海區的大洋環流方向,了解各洋流的名稱和性質。“活動”部分,通過復習全球風帶的分布,參照圖3.5推導洋流模式,進一步描述全球海洋表層洋流的分布規律。此活動設計符合學生的認知能力和思維水平,重視對學生讀圖、繪圖能力及歸納能力的培養,為課堂教學中開展活動并達成學習目標提供了極大幫助。但“讀圖思考”設置的3個問題概括性較強,學生很難直接得出結論,以致于在“活動”部分難以正確運用地理術語描述洋流分布規律,因此可將教材的“讀圖思考”和“活動”糅合,優化活動過程,把原有問題細化,改為起點低、基礎性強的小問題,逐步引領學生歸納總結世界洋流分布規律。教材提供的案例具體分析了洋流對全球熱量輸送和沿岸氣候的影響,體現了暖流對流經地區有增溫、增濕的作用,寒流對流經地區有降溫、減濕的作用。此案例為學生分析洋流對地理環境的其它影響提供了示例,教師可根據學生實際,引入其它案例或由學生自主提出案例分析洋流對海洋生物、海洋航行和海洋污染的影響,如提出豪華客輪“泰坦尼克”號在紐芬蘭島附近海域撞上冰山最終沉沒的實例,分析洋流攜帶冰山對海洋航行造成的影響。
3.設計思路
基于以上分析,兼顧高考對學生的能力考查,本節教學以活動為中心,轉變學習方式,拓展學生能力,設計以學生為主體的課堂活動,通過自主學習、動手繪圖、讀圖探究和小組探討等活動激發學生對地理現象和地理原理的探究興趣,充分發揮學生主動性,促使學生積極參與到教學活動中,在合作探究中自主構建地理知識,達成課程標準要求,形成地理學科素養。本節活動設計流程如圖1。
二、活動教學建議
自主學習:等溫線圖判讀洋流性質及流向
【活動內容】自主學習:課前觀看微課視頻“鴨子的傳奇之旅”,閱讀課本以理解洋流的概念和分類,完成活動練習并思考等溫線與洋流流向關系。
【活動目的】洋流的概念和分類較為簡單,學生通過自學即可理解。此部分知識關鍵在等溫線圖中判別洋流性質及其流向,因此設置相應活動練習,一方面可檢測學生對等溫線的判讀情況,另一方面通過洋流與其流經海區水溫的比較使學生加深對暖、寒流概念的理解,從而總結出海水等溫線凸出方向即為洋流流向的規律。
【活動練習】圖2為不同海域的表層海水等溫線圖,圖中虛線甲、乙表示洋流。讀圖完成下列問題:①分別判斷甲、乙所在半球及洋流性質;②在虛線處添加箭頭表示洋流流向。
動手繪圖:掌握世界表層洋流分布規律
【活動內容】按以下四個步驟繪制并分析洋流模式圖:①在圖3全球風帶模式圖中填寫六個風帶的名稱并用箭頭畫出其風向。②參照教材圖3.5,在全球洋流模式圖中補畫箭頭表示洋流流向。③對比洋流模式圖和教材圖3.5回答:以副熱帶為中心的大洋環流,在南、北半球分別呈順時針還是逆時針方向流動?大洋東、西兩側洋流的性質有何不同?北半球中、高緯度地區,以副極地為中心的大洋環流呈順時針還是逆時針方向流動?大洋東、西兩側洋流的性質有何不同?40°S~60°S之間分布的是什么洋流?是暖流還是寒流?④同桌之間相互描述世界海洋表層洋流的分布規律。
【活動目的】通過復習全球風帶的分布,引領學生一邊思考一邊繪圖,理解洋流形成的過程和原因,并歸納總結出世界海洋表層的洋流模式。再將教材圖3.5與洋流模式圖進行對比,逐步引導學生概括、提煉出世界表層洋流分布的一般規律,分別以副熱帶為中心和副極地為中心形成大洋環流。
【活動反思】讓學生主動參與到知識形成過程中,明確地理事物形成的前因后果,有利于學生把握地理事物的本質特征和規律,同時同桌之間互幫互助、相互評議,有利于培養學生用地理語言表達地理事物的能力。
讀圖探究:明確北印度洋季風環流成因
【活動內容】觀察北印度洋海區冬、夏季節的洋流示意圖(圖4),完成活動:①描述不同季節北印度洋海區的季風環流組成和流動方向;②畫出相應季節的盛行風向,并思考季風與洋流的關系;③不同季節索馬里半島沿岸洋流的性質為何不同?
【活動目的】通過讀圖明確北印度洋海區受季風影響,夏季環流系統呈順時針方向流動,冬季呈逆時針方向流動,即“夏順冬逆”的規律;調動已學南亞季風的相關知識,學生容易理解季風洋流的成因;探討索馬里半島沿岸洋流的性質,幫助學生理解上升流,為學習秘魯漁場的成因奠定基礎。
【活動拓展】推測北印度洋季風洋流使馬六甲海峽表層海水流向具有什么樣的季節變化?
小組探討:理解洋流對地理環境的影響
【活動內容】小組合作探究,分析以下案例,各小組搶答并闡述觀點:①閱讀教材P59案例,分析洋流對氣候的影響;②在世界著名漁場分布圖中找出世界四大漁場的位置以及與其相關的洋流名稱,說明漁場分布與洋流的關系;③哥倫布從歐洲去美洲時,走了圖5中A、B兩條不同的路線,有趣的是走距離較短的A路線用了37天,而走距離較長的B路線卻只用了20天,試解釋其原因;④1978年一艘名為“阿摩科?卡迪茲”號的油輪在英吉利海峽附近失事,使22萬噸原油泄入海中。洋流會給這次海上石油污染帶來什么影響?
【活動目的】通過小組合作探討方式分析教師提供的典型案例,對原理進行印證,理解洋流對氣候、海洋生物、航洋航行和海洋污染的影響,培養學生分析和探討地理問題的能力。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搶答,旨在調節課堂氛圍,提高學習激情,鼓勵學生大膽表述觀點。
關鍵詞:監管 排放 艙底水 海洋污染
海上運輸是各國人民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天然的交通大道,隨著國內外貿易量的大幅度增長,海上貨運量逐年增長,船舶的噸位和尺度也在不斷的提高。但隨之而出現的問題也越來越引起我們的重視,即海洋污染問題。船舶在營運過程中,往往會在各個艙底形成積水,而這些水最后都集中于艙底,在船舶排放艙底水時如果不嚴格按照規章程序進行排放,海事部門對船舶排放艙底水的監管疏忽,就不可避免地引發海洋環境資源的缺乏,危害人類健康,造成海洋污染。
一、船舶排放處理艙底水
1.艙底水的產量
艙底水的產量受諸多因素影響,如船舶的噸位的大小、新舊、主輔機的功率、管系的裝配工藝、艉軸的密封、設備的維修保養、船舶航區和航行時間等等。據日本防污染對策委員會對不同的船舶在不同的條件下艙底水的產量進行調查,得出的結果是船舶每年產生的艙底水數量為其總噸位的10%左右。
2.直接排放艙底水的危害
艙底水對船體有腐蝕作用,其成份較為復雜。艙底水積存過多,會影響機器運轉;自由液面的形成會影響船舶穩性,從而危及航行安全,所以船舶在營運過程中要適時地排放處理艙底水。如果艙底水被直接排入水域會引起水域污染。據IMO資料統計,由于運輸損失每年進入海洋的147萬t石油中,有70萬t是船舶壓載水、洗艙水和艙底水入海造成,其中30萬t是由于艙底水排放入海造成的。近年來船舶防污技術和設備日趨完善,但艙底水排放造成的污染仍未能有效地控制,因此對船舶排放艙底水的監督管理,應是海事防污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3.船舶排放艙底水的途徑
有關國際公約和國內法規對船舶排放含油污水有詳盡的規定,排放處理艙底水一般只有兩個途徑,其一是將艙底水在船上貯存,抵港時排放到港口接收設施;其二是船舶航行時在適當的水域通過濾油設備將艙底水凈化后排出舷外。
第一種途徑處理船舶艙底水有很大的局限性,將艙底水排放到港口的接收設施,占用船舶裝卸作業時間,而且港口接收設施并不完備。雖然國內主要港口都有足夠容量的船舶油污水接收設施,但擁有港口污水接納船的單位,國家規定的接收船舶艙底水費率較低,而再處理油污水的費用較高,因此他們寧愿接收處理船舶污油不愿意接收處理船舶艙底水。鑒于這些因素,多數船舶選擇另一途徑,即在航行途中通過濾油設備排放處理艙底水。
第二種途徑為非正當途徑。有相當一部分船舶違反國際公約和我國有關法規的規定,不使用船上的濾油設備,使用其它方式將艙底水直接排入水域。內河大型黃砂船尤其嚴重。海事監督人員應清醒地知道,船舶艙底水除了可能通過濾油設備排放出舷外,還可以使用多種方式經過多種途徑將艙底水排出舷外。如衛生泵、壓載泵及通用泵,只須與艙底排水系統有直接的連接。公約規定,為保障船舶和人員的安全,當船體破損或其它原因大量進水時,船舶在短時間有足夠的能力將積水抽排干凈。而與濾油設備相匹配的專用泵的泵量相當有限,濾油系統的管徑也很小。經濾油系統排放處理艙底水速度慢、故障率高。為保障排放物的濃度低15ppm,船員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耐心經常沖洗和保養濾油設備。如果排放艙底水使用其它的獨立泵浦,則排放速度快、操作簡單,唯一的麻煩是為了逃避主管機關的處罰就要沖洗掉油跡,每次排放艙底水后必須泵海水沖洗管路。除此之外,一些中小船舶干脆就用潛水泵直接將艙底水泵出舷外。
二、船舶排放艙底水的監督管理現狀
目前海事部門通過檢查有關防污設備和操作記錄的手段,對船舶排放艙底水的監督管理程序很有限。
1.設備的檢查
雖然海事部門對濾油系統的檢查相當嚴格,但對設備的檢查結果只能說明在檢查的那一時刻設備的狀況,而不能說明船方是否遵守國際公約和我國有關法規的規定,使用濾油系統排放處理艙底水。一些船舶的濾油系統長期閑置不使用,有些船甚至根本不安裝,其保養的狀態比正常運轉排放處理艙底水的濾油系統的狀態好的多。船舶不使用濾油設備或濾油系統失效,不能指控船舶將艙底水直接排出舷外污染水域。
2.對有關防污文書的檢查
排放處理艙底水的記錄更不能反映船舶的實際操作情況,沒有一個船員會將艙底水違章直接排入水域的操作真實記錄下來,《油類記錄簿》“D”項的記錄往往都很完美,完整的艙底水數量經過完整的時間通過15ppm設備排放到舷外,即使有個別船員一時“疏忽”,將“短時間內超額定能力處理了過量的艙底水”這一虛擬的操作,記錄到《油類記錄簿》“D”項,也只不過是估計艙底水的數量有誤或偽造事實記錄或記錄不正規而受到主管機關的處罰,是一種極其輕微的處罰?!队皖愑涗洸尽酚涗浀那闆r,不能作為指控船舶違反國家法規排放艙底水,造成水域環境污染的證據。
將艙底水排放港口接收設施的操作和記錄往往是真實可靠的,因這一操作有港方的證明,但是通過這一途徑處理艙底水有諸多困難,故采取這一方式處理艙底水的船舶不多。
三、對船舶排放艙底水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
面對目前的管理現狀,我們應從多方面入手,通過提高船員的素質,改善監控的技術設備和手段、加大處罰力度,才能對船舶排放艙底水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
1、提高船員的法律素質
船員的法律素質、保護水域環境的意識高低和職業道德與責任心程度是使其自覺地通過正當途徑排放處理艙底水的基礎。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一些船員棄濾油設備不用,在航行途中將艙底水偷偷排掉,然后作虛假記錄欺騙主管機關。為了提高船員的法律素質,應在船員培訓,適任證書考試等環節中加強保護水域環境的法律教育,把防污染知識作為考試的一門主要功課,考試不合格的不能取得適任證書。
2.改善主管機關監控的技術設備和手段
針對船舶直接排放艙底水污染水域環境的問題,主管機關實施管理有相當大的難度,只有改善主管機關監控的技術設備和手段,才能對船舶排放艙底水實施有效的管理。
(1)流量計的應用
筆者建議在船舶的濾油系統中設置流量計,安裝流量計的目的是為了如實記錄經濾油設備排放處理艙底水的數量,其原理和安裝工藝如同家庭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水表”如實反映出管路中流出液體的數量。安裝和拆解都很簡單,投資費用也很低。為了達到主管機關能有效監督船舶處理艙底水的情況,安裝流量計后必須由主管機關鉛封,防止流量計被人為操作。安裝位置在濾油設備的含油濃度低于15ppm的油水混合物的排放管路上,流量計的讀數可以反映出船舶經濾油設備處理艙底水排放到舷外的數量。
(2)關于控制船舶艙底水非應急情況下的排放
安裝流量計其實并未從根本上杜絕違反規定處理艙底水的現象。船上許多泵浦都可將艙底水直接排放到舷外,應急情況的排放是比較少見的,而船舶非應急情況下的排放應該受到控制。從理論上說控制船舶艙底水非應急情況下的排放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將艙底水應急排放系統中的應急吸入閥或轉換閥門鉛封起來,如遇應急情況可打開鉛封封著的閥門,事后必須在《輪機日志》、《油類記錄簿》中及時記錄,盡快由主管機關簽證并重新鉛封。但實際操作起來難度很大,應急吸入閥需經?;罱j以保持在應急情況下可用狀態,故原則上不應鉛封應急吸入閥,與之相連的相關泵浦及其排放管路有本身不可替代功能,更不能鉛封起來。因此,只有將艙底水系統中與排放泵浦相連的閥門鉛封起來,才能控制船舶艙底水非應急情況下的排放而又不影響其應急功能。
(3)合理設置港口接收設施
針對目前港口油污水接收船處理油污水困難的問題,應合理設置港口接收設施,一方面充分利用岸上設備,使長期閑置的污水處理場得以利用,沒有污水處理場的港口可建設一定容量的污水處理池。
(4)加大對船舶違章排放處理艙底水的處罰力度
即使對抵港船舶免費接收處理艙底水,也不可能杜絕個別船舶違章排放艙底水的現象,船方違章排放船底水的地點往往選擇在遠離岸線的水域,故此對違章排放艙底水的船舶的處罰力度應加大。我國的處罰規章對船舶在港內違章排放艙底水有明確的處罰規定,這顯然比國際公約對違章排放所涵蓋的范圍小,而實際上極少有船舶敢在港內違章排放艙底水,那么我們的處罰規章對船舶違章排放艙底水應增大處罰范圍。另外,對船舶違章排放艙底水的罰款額度也應大幅度增加以震懾那些違章排放艙底水污染水域環境的船舶。
目前由于船舶排放艙底水造成水域油類污染,占據船舶油類污染的很大比例,船舶排放艙底水造成水域油類污染的行為往往是故意行為,主管機關實施嚴格的監督管理,有效地控制船舶排放艙底水污染水域,而對于船舶污染治理來說,加強我國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和完善我國的海洋環境法律體系,堅持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和我國整個環境法律體系特別是海洋環境法律體系的統一性,正確處理船舶污染防治立法與相關海洋環境法的共性和特性關系,堅持在全面系統審查現有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將重點立法與一般立法結合起來,完善海上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的同時制定全國性的內陸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法規。
進一步提高海洋環境保護意識,盡量減少或避免人為因素造成的污染。針對操作性船舶污染,加強宣傳教育,使廣大船員充分認識污染海域的危害性,幫助他們了解防止污染、保護海洋環境的重大意義,增強防污意識。加大處罰力度,對違章操作帶來嚴重污染或屢教不改的船舶,對其采取處罰措施,加強對水域污染情況的監督檢查,努力將海域污染降到最低限度。嚴格貫徹落實有關防止船舶污染的法律法規,并根據有關國際公約的要求,提高管理標準,改善船舶防污設備的配置,使船舶具有較強的處理廢棄物的能力。各類船舶均應按規定裝備油水分離裝置,港口建設含油污水接收處理設施和應急器材。同時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增強全民環境保護意識,激發民眾對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參與熱情,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爭取社會各界對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注與支持,只有思想上引起重視,才是徹底根除海洋污染的最有效的前提。
參考文獻:
(一)淺海、灘涂海水養殖和海珍品增養殖取得顯著成效
為實施“海上遼寧”、“海上山東”的戰略,遼寧、山東兩省充分發揮地處遼東、山東半島和北黃海、渤海灣的優勢,利用淺海、灘涂積極 發展 水養殖業。1996年,遼寧、 山東兩省海水養殖產量分別達到111萬噸和259.7萬噸,占海產品總量的43%和54.5%。 為培育海洋 經濟 新的增長點,兩省又積極開發海水增養殖業,實施了對蝦人工增殖放流和海底底播工程。遼寧省自1985年開始生產性放流以來,共放流1~3厘米幼對蝦125億尾,回捕產量達1.9萬噸,直接 經濟 效益6.5億元, 社會效益達2.8億元,投入產出比為1∶10,居全國領先水平。海底底播是近些年來新興的生產領域,有較好的開發前景。大連市長??h是一個海島縣,全縣底播增殖面積40萬畝,重點 發展 鮑魚、海參、海膽、蝦夷扇貝等海珍品,以及文蛤、雜色蛤、魁蚶等品種,產量共達8萬多噸, 初步建成了一個以底播增殖為主的海底莊園。山東省長島縣的海水養殖區現在已由近岸淺海擴展到深水大流海區,養殖品種由傳統的海帶、扇貝擴大到鮑魚、海參、蝦夷扇貝等海珍系列養殖,養殖形式也由單一的筏式養殖轉變形成為海上筏養、海底播養、陸上工廠化養殖等多種養殖形式一起上的新局面。在列島周圍70萬畝海域,初步形成了上、中、下水層綜合利用的“藍色牧場”。1996年全縣海產品產量30萬噸,其中海水養殖產量達20.87萬噸,養殖收入6.58億元。 浙江省在合理調整漁業產業結構之后,也確立了以養殖業為主的發展思路,海水養殖取得顯著發展。1996年,全省海水養殖面積達到85.82萬畝,產量達39.51萬噸,列全國第六位。1997年,浙江省桃花海洋漁業公司和象山港漁業公司,分別從福建省引進歐鰻和大黃花魚種苗,采取大面積海水人工養殖,并獲得成功,由于經濟效益顯著,預計將會有更大發展。
(二)建立了新型的海洋捕撈機制,積極發展遠洋漁業
浙江省瀕臨東海,大陸架漁場面積達34050萬畝, 是浙江省陸域面積的兩倍多。著名的舟山漁場是我國最大的漁場,豐富的漁業資源加速了浙江省海洋捕撈業的發展。1996年,全省漁業總產量達342.14萬噸,其中海洋捕撈占259.72萬噸,居全國首位。針對我國近海傳統魚種結構的變化,浙江省積極采取對策,使海洋捕撈結構從以沿岸近海為主,初步實現了向外海發展的轉變,遠洋捕撈作業已發展到大西洋、太平洋和印度洋,極大地促進了海洋漁業的發展。1996年,全省外海漁獲量已占海洋捕撈總產量的61%。遠洋漁業從無到有,迅速發展并具有了一定規模,去年產量達13.4萬噸。
(三)積極開發水產品加 工業 ,培育海洋經濟新的增長點
遼寧、山東、浙江三省漁業生產的不斷發展,帶動了本省水產品保鮮加 工業 的迅速掘起。水產品加工是水產品增值的重要環節,也是今后海洋經濟增值的發展方向。為瞄準國內國際市場,浙江省首先發展冷凍小包裝和方便食品,在此基礎上又開發了海洋藥物等產品,使水產品獲得顯著增值。1996年,全省水產品加工總量達60余萬噸, 加工產值63.8億元,水產品加工綜合能力列全國前茅。
二、對我國水產品需求潛力和海洋漁業資源潛力的 分析
據農業部漁業局測算,1995年全國人均水產品占有量為20.5公斤,人均消費量為11.6公斤,但消費極不平均,沿海地區有的高達40公斤,而內陸一些地區人均消費不到1公斤, 所以內陸地區水產品的消費潛力是很大的。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膳食結構也發生了很大變化,人們對高蛋白、低脂肪,食鮮味美的水產品需求將進一步增加。如果按每人每年增加1公斤水產品消費來 計算 ,5年就需要增加600 萬噸的產量。 而根據有關部門預測, 今后幾年每年人口將凈增加1400萬左右,滿足新增人口對水產品的消費就需增加水產品產量16萬噸。因此,應充分挖掘漁業資源的潛力,以滿足人民對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
(一)提高養殖單產的增產潛力
我國海水養殖單產整體水平不高?!捌呶濉逼陂g,海水養殖單產平均為442斤/畝;“八五”期間,海水養殖單產已提高到677斤/畝。隨著我國海洋漁業的迅速發展,相應的良種體系、漁用飼料體系、病害防治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養殖新技術的推廣 應用 ,養殖優良品種的引進及池塘改造等,“九五”期間,我國海水養殖單產達到800 斤/畝以上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擴大養殖面積的潛力
我國15米等深線以內的淺海和灘涂面積約為2億畝, 按現有 科學 技術水平,可進行人工養殖的面積為4000萬畝。到1995年止,已利用的淺海和灘涂面積為1074萬畝,僅占可養殖面積的26.8%。由于養殖技術、工程技術水平的提高,用于養殖的面積將不斷擴大。如:山東省長島縣就已在30~40米水深的海域進行養殖,并獲得成功。另根據國家海洋信息中心提供的資料,我國近海30米等深線所圍淺水面積為4.8億畝; 40米等深線所圍淺水面積6.2億畝。由此足以說明, 我國擴大海水養殖面積潛力是很大的。
(三)開發外海和遠洋漁業資源的潛力
據資源調查,我國部分外海還有一定的漁業資源蘊藏量。僅南海外海海域就有近100萬噸。穩定近海,調整遠洋捕撈結構已勢在必行。 外海海域特別是公海海域漁業資源還有相當大的潛力。隨著我國遠洋漁業生產能力的擴大和同第三世界國家漁業合作的日益 發展 ,遠洋漁業產量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是可能的。據農業部漁業局提供的資料,預計到本世紀末,遠洋和外海漁業產量將增加50萬噸。
三、 目前 我國海洋漁業生產亟待解決的 問題
(一)近海捕撈過度,造成漁業資源漸趨枯竭
近海捕撈是一項投入高回報率也高的產業,具有極大的誘惑力,而我國漁業生產管理機構的執法力度又相對薄弱,因此海洋捕撈出現了無度、無序的現象,造成我國海洋漁業傳統資源漸趨枯竭。以舟山漁場為例,大、小黃魚和墨魚等傳統 經濟 魚類已形不成漁汛,帶魚也趨于小型化、低齡化。如1996年冬汛結束后, 在捕獲的帶魚中, 每尾在100 ~150克的占一半左右,而且漁業總產量中帶魚比例與1995 年同期相比下降一成多,比上年減少4~5萬噸。
(二)漁業病害嚴重制約了我國海水養殖業的 發展
近年來,受綜合因素 影響 ,海區生態環境惡化,海洋漁業病害日趨嚴重。對蝦、扇貝、鮑魚、海帶等均不同程度受到病害 影響 ,且危害品種有擴大蔓延之勢。1993年爆發流行性蝦病后,全國對蝦產量由1991年的22萬噸銳降至1994年的6.4萬噸,養殖、加工、 銷售等環節累計 經濟 損失年均達100億元,對蝦養殖業遭到毀滅性打擊, 極大地挫傷了蝦農養殖積極性。雖然一些地方堅持以防為主和以混養為主的方針,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對大面積對蝦養殖病害的防治,至今仍沒有某個地方或單位 研究 出徹底有效的解決措施。漁業病害已經愈來愈成為制約我國海水養殖業發展的瓶頸因素。
(三)我國近岸海洋污染日趨嚴重
渤海、東海、黃海近岸海域都不同程度受到來自三方面的污染。其中,陸源污染占整個海洋污染的80%,船舶污染占15%,海水養殖、海洋礦藏開發造成的污染占5%。污染造成的后果是海水富營養化, 誘發赤潮。如遼寧省1996年出現赤潮32次,每次最長時間達7~8天,嚴重影響了我國海水養殖業的發展。
四、幾點建議
(一)嚴格執法,加大實施休漁制度的力度
為保護我國近海漁業資源和海洋生態環境,應加強對海洋漁業捕撈的管理,嚴格劃定我近海休漁區域,建立健全休漁制度。據了解,浙江省舟山漁場在對帶魚實行了兩個月的休漁期后,今年捕獲的帶魚普遍比往年大出一指寬。遼寧省今年比往年晚一個月捕獲海蟄,增收5 億多元。這充分說明休漁制度有效可行。因此建議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充分利用行政和 法律 手段,嚴格執行休漁制度,以確保我國近海漁業資源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組織科研院校聯合攻關,加強漁業病害的防治 研究
從 目前 情況來看,大面積的海水養殖一旦發生病害,很難找到立竿見影的 方法 和技術。因此,建議國家科委與沿海省、市、縣各級政府,采取多渠道集資的辦法,積極扶持科研院校加緊進行漁業病害防治的基礎性研究和預防性研究,并將其列入國家計劃,以確保我國海水養殖業的健康發展。同時,建議國家從大農業發展的角度出發,把用于引進農業高新技術和良種的1億美元專項經費, 劃出一部分用來支持我國海洋漁業的發展。
(三)在黃海北部海域建立漁業經濟技術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
關鍵詞:環境犯罪;因果關系;嚴格責任危險犯
正文: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環境污染也日益嚴重,環境問題已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民事和行政的法律手段已不足以對其進行有效地防治和解決,許多國家開始越來越多地采用刑事手段來懲治危害環境的行為,以彌補其他法律手段的不足。當前,我國的環境犯罪現象十分突出,如何運用刑法的手段來保護環境,杜絕環境污染,進而使生態免遭破壞,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緊迫任務。我國1997年3月頒布的《刑法》在第六章第六節規定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標志著我國依法治理、保護環境的工作已進入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但也還存在很多不足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我國有關環境犯罪規定的現狀
(一)我國刑法對環境犯罪規定的進步性
結合我國1997年3月頒布的《刑法》,歸納我國刑法有關懲治環境犯罪的相關規定,總結其進步性主要體現在如下3個方面。
1.設專節懲治環境犯罪。我國現行刑法采“法典式”的立法模式,在原刑法典、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的基礎上,對有關環境犯罪的內容加以整合、補充和修改,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一章中設立“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專節,既體現了懲治環境犯罪規定的系統性和科學性,又增強了懲治環境犯罪的可操作性,對懲治環境犯罪也更有針對性。
2.規定了一系列環境犯罪的具體罪名,擴大了環境刑事立法保護的范圍。按我國《環境保護法》第2條的規定,“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依環境的自然屬性和犯罪手段特征的不同,我國刑法按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嚴格遵循傳統犯罪構成理論將環境犯罪分為兩大類:一是污染環境的犯罪和破壞自然資源保護的犯罪。前者包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等3個具體罪名。后者包括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狩獵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采礦罪,破壞性采礦罪,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罪,盜伐、濫伐林木罪,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罪等11個罪名。我國突出了作為國家基本法律的刑法在懲治環境犯罪中的作用,較為詳細地規定了多種環境犯罪。
3.加大了環境犯罪刑罰力度。過去我國對環境犯罪的懲治,在罪與刑的關系上不相適應,處罰明顯偏輕,主要原因是囿于傳統的犯罪分類標準及對防止污染、保護自然資源的特殊價值和維持生態平衡、保護環境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例如,1979年刑法僅有的128條盜伐、濫伐林木罪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129條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和130條非法狩獵罪最高處2年有期徒刑。而1997年刑法借鑒國外刑法規定了較為適中的刑罰,將這三種罪分別提高到7年和3年有期徒刑,其他罪則最高刑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我國刑法對環境犯罪規定的不足
我國環境犯罪規定的不足主要在于宏觀方面。如沒有借鑒為西方發達國家實踐所證明的有效保護環境、打擊環境犯罪的一些先進做法:在犯罪構成理論中實行“因果關系推定原則、嚴格責任原則和危險犯”。
1.部分自然因素沒有納入刑法保護范圍。例如刑法遺漏了對草原資源及自然風景名勝的保護,沒有規定水和海洋污染犯罪;還有破壞環境罪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也可能造成環境與生態利益的巨大破壞,但刑法在規定對這些行為處罰時,并沒有升到保護環境的高度。
2.沒有適用因果關系推定原則及嚴格責任原則。在確認環境犯罪的因果關系和責任制度的問題上,我國傳統的因果關系理論面臨一定的挑戰。環境犯罪作為一類新型的犯罪,往往不但有巨大的社會危害性,更與普通犯罪有著很大不同,其中突出的一點在于因果關系認定上十分困難和復雜,常常涉及深奧的科技專業知識,運用一般技術手段、知識經驗和傳統刑法理論難以或不可能查明,原因事實與損害發生的因果關系,損害程度,損害內容和損害發生經過之間的關系往往不甚明了,以致證明主觀過失極為困難。無罪過則無犯罪,也無刑事責任,是我國刑法遵循的一個重要原則。[1]按傳統主客觀相一致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從正面直接準確的認定“行為”是必然導致該“結果”發生的行為,即按嚴格意義上的必然結論將使許多環境犯罪游離于刑事法網之外,很難追究該罪的刑事責任。如果有條件的實行嚴格責任原則或因果關系推定原則,既可提高訴訟效率,減少訴訟成本;又可以使環境犯罪分子得到應有制裁,受害人得到及時救;而且又不失科學,避免了無休止拖延訴訟時間,提高了訴訟效益,并且使潛在犯罪人減少僥幸心理,從而更好地預防犯罪,保護環境。
3.我國刑法沒有規定環境犯罪的危險犯。仔細審視現行刑法典關于環境犯罪的具體條款,不難發現,我國現行刑法關于環境犯罪的刑事立法除少數罪名的規定屬于行為犯外,將多數環境犯罪規定為結果犯而不是危險犯,即只有在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時才給予刑事處罰。顯然,目前這種只懲罰結果犯而不懲罰危險犯的刑事立法,必將放縱許多可能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并且理應受到刑事制裁的危害環境的犯罪行為,從而大大降低了刑法在預防環境污染和保護生態環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僅靠在刑法中懲治結果犯,打擊環境犯罪往往力不從心。為了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無須等危害環境的實害發生,法律就應把這種足以造成環境的污染和破壞的行為定為犯罪,規定環境犯罪的危險犯對犯罪預防就具有積極意義。
二、完善我國環境犯罪的設想
(一)完善刑法對環境的保護體系,增設環境犯罪新罪名
1.水環境污染罪
目前,我國刑法對污染水環境的犯罪是適用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中的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來處罰。而對于造成水體嚴重污染的結果犯,以及對危害水環境的行為犯和危險犯,都幾乎找不到刑事制裁的依據。鑒于水污染已經對人們的社會經濟生活和人身健康造成了嚴重的危害,筆者建議把水環境污染罪獨立出來,以便更好地利用刑法的制裁措施來加強對水環境的保護。
2.污染海洋罪海洋污染有污染源多,污染源擴散范圍大,污染持續性強,對水生動植物危害嚴重等特點。我國海洋污染已經達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廣東沿海、渤海灣等多次出現污染赤潮。我國刑法對污染海洋的犯罪同樣是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處理,如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44條對此進行了相應的規定,但是由于海洋污染犯罪的特殊性,單列一罪是十分必要的。
3.破壞草原罪
我國草原植被遭破壞的嚴重程度在某些地區已經相當驚人,草原沙化、退化、堿化面積達到了可利用草原面積的1/3。正是由于這個原因,造成了我國北方的沙塵暴天氣?,F在國家大力號召保護草原,退耕還草。刑法單獨增設破壞草原罪也是理所當然。
(二)我國對環境犯罪應當適用因果關系推定原則
研究和確立刑法因果關系的目的在于確定行為人對危害結果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概而言之,因果關系是犯罪客觀方面的兩個因素,即主體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方式。我國法律對因果關系認定沒有明文規定,要使行為人對某一危害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就必須確定該結果是由于行為人的行為造成的,亦即要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結果只有與行為之間存在這種特定的連接方式,才是構成犯罪的因素,而危害結果與行為之間因果關系的具體情況,不僅直接表明主體行為對危害結果發生的原因力大小,且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主體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所應負責任的程度,因此,在犯罪構成整體結構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2]對于普通刑事案件,運用傳統因果關系理論就可以解決。但是在環境犯罪中,吸收因果關系推定原則的合理內核,將其適用于環境犯罪行為的因果關系確立中,是十分必要的。在刑事立法上采用因果關系推定原則,是各國的通行做法。公害較嚴重的日本就在其頒行的《關于危害人身健康的公害犯罪制裁法》第5條對因果關系推定原則做了規定。
在我國,關于因果關系推定原則的適用范圍,學者們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筆者以為,是否運用因果關系推定原則不是由環境侵害者的行為方式決定的,而是取決于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是否具有實質上的聯系。因此,因果關系推定原則可以適用于污染環境的犯罪行為和部分其他破壞環境的犯罪行為。在這方面,司法實踐往往先行于立法。例如,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適用因果關系推定原則追究了當地發生的農藥環境污染案主要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三)我國對環境犯罪應該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又稱嚴格責任,是19世紀后期開始出現的,由德國1884年的《工傷事故保險法》所創立,是隨著近代民事法律理論與實踐發展而確立的一項新的歸責原則。其基本含義是,無論侵權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出于故意、過失還是無過失,只要實施了一定行為,并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侵權行為人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一原則在追究法律責任的民事和行政制裁中,已被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所適用,我國《民法通則》也確立了民事責任中的無過錯責任原則。但是由于各國國情不同,不少國家特別是大陸法系國家,在刑法上并不承認這一原則。
在對環境違法案件中規定無過錯責任原則,以此來追究行為人責任,已經為許多國家所采用。例如,美國的《資源保護和再生法》、《廢料法》,英國的《空氣清潔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都規定了環境犯罪的無過錯責任原則。美國的《廢料法》規定,只要行為人的行為導致任何廢料傾入江河或港口,不論其主觀上有無過錯,均構成犯罪。法國實務上一般趨向于至少有起碼程度的過失,但如法律有特別規定,則仍依客觀責任處罰之。[3]我國目前的刑法制度還不承認無過錯責任原則。有的學者甚至斷言,無過錯責任的環境犯罪在我國刑法中沒有存在的余地[4];有的學者還甚至歸納了多種考慮,認為在我國不宜規定無過錯責任原則[5]。
目前我國的環境狀況日益惡劣,環境犯罪層出不窮。大氣污染使空氣質量惡化,全國各地大小煙囪仍然在冒著黑煙。有關方面對這類“案件”,也往往是以行政處罰了事。筆者認為,基于環境問題的嚴峻現實,對我國環境犯罪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進行立法,現在應該是提上議程的時候了。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明確無過錯該責任的適用條件。對那些嚴重污染(既包括污染土地、水體和大氣的行為,又包括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有毒廢物及放射性廢物的行為)或破壞環境,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造成人員重大傷亡的行為,由于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已超過行政制裁所能承載的范圍,因此有適用嚴格責任的必要。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既有利于案件的和審判,因為它無須證明行為人是否有主觀過錯;又可以及時對案件進行處理,避免訴累。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對制止環境犯罪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四)我國環境犯罪應增加危險犯的規定
環境法中的危險犯是指行為人實施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危害環境的行為,足以造成環境的污染或者破壞,而使自然生態環境、他人健康或公私財產處于危險狀態者。這種行為雖尚未造成實際的危害后果,但危險狀態已造成,即構成環境犯罪既遂。環境犯罪危險犯的“危險”不是主觀臆想或推測的,而是客觀存在的;“危險”是針對人類環境而言的;(3)“危險”的程度是比較嚴重的。只有具備上述三個特征才能稱之為環境犯罪的危險犯。危險犯的行為方式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
我國目前刑事立法中尚無危險犯的規定,筆者認為這是立法上的一個重大缺陷,危險犯的設立是刑事立法當務之急。就環境犯罪的特點而言,一旦行為人著手實施其行為,就將對環境產生現實的及潛在的危險。如果在立法中不規定危險犯,結果必將造成環境的嚴重破壞,生態系統平衡不能恢復或難以恢復。立法上增加對環境犯罪危險犯的規定,可以防患于未然,把環境犯罪遏制在危險狀態剛剛露頭之際,使環境得到及時的保護;有利于充分發揮刑法的預測、指引作用;既可以彌補行為犯的不足,又可以防止結果犯的滯后。因此,筆者建議在立法上增加對環境犯罪危險犯的規定,充分發揮刑法懲治危險犯的先期屏障作用,有效地防止環境犯罪的發生。
在環境犯罪立法這個領域,我們所確立的制度并非十全十美,還需要進一步探討和完善。立法中所確定的每一項原則,都是為了適應社會的客觀需要而產生,并根據實踐經驗和客觀情況的發展變化而不斷改進,逐步趨于完善的,我們不能以一成不變的僵化觀點來看待問題。刑法為環境保護保駕護航,必須在環境犯罪的立法上有所突破,這必將是大勢所趨。
【注釋】
[1]何秉松主編:《刑法教科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6月版第322頁。
[2]喬世明著:《環境損害與法律責任》,中國經濟出版社1999年4月版第289頁。
[3]柯澤東著:《環境刑法之理論與實踐》,載臺大《法學論叢》第18卷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