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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0-24 10: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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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欠發達地市 中小企業 融資狀況 調查與分析
一、中小企業融資成本費用情況分析
經調查目前欠發達地市中小企業在向銀行融資過程中需要支付的費用主要有:
(一)政府部門收取的費用
1.抵(質)押物登記費。以房屋、土地等作為抵押物評估完成后需到房管部門辦理他項權證抵押登記,費用包括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和抵押鑒證費兩項,收費標準為登記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鑒證費按抵押資產價值的1‰收取,每宗最高不超過2萬元。
2.公正費。公正部門對借款合同、擔保合同進行公正,收取公正費。根據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公證費收取為標的額的1%~0.05%之間,隨著金額的增加,收取比例遞減,實際收取根據雙方協商議價,麗江市公正機構通常按照貸款金額的1‰~3‰收取費用,個別也有1‰以下的。
3.工商查詢費。為確保中小企業存續的真實性,銀行要求企業出具工商部門的證明文件,工商部門的收費標準為紙制件查詢每次50元/次,電子文檔查詢200元/次。
(二)中介機構收取的費用
1.抵(質)押物評估費。中小企業在辦理抵(質)押擔保貸款時,需要由中介公司對抵(質)押物進行評估,并按評估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評估費,一般最終為評估金額的0.1‰至5‰。
2.擔保費。此項費用適用于由擔保公司擔保的客戶。我市擔保公司總體收費標準為貸款金額的2%~3%;部分擔保公司與銀行協定存入貸款金額相應比例(通常為20%)的保證金,此金額一般由中小企業出資,以擔保公司的名義存入銀行。
3.財務報告審計費。根據銀行要求,中小企業客戶提供的年度財務報告須經審計,審計機構由企業自行選擇,審計相關費用實行政府指導價,咨詢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目前,各審計機構收費不一,平均收費在資產總額的萬分之一至六之間。
4.保險費。此項費用適用于抵押物須進行保險的客戶,具體費用由保險公司視抵押物情況收取,費率平均為標的資產的1.5%左右。
(三)銀行收取的費用
1.利率上浮居高。根據調查情況大致匡算,利息支出、手續費支出和前期費用三類成本加總,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在20%~30%之間,個別情況可能更高。目前我市銀行中小企業客戶平均貸款利率一般是在基準利率基礎上浮10%~50%,2012年末,麗江銀行機構各項人民幣貸款利率執行水平7%。利率上浮幅度與企業規模大小高度正相關,銀行機構對逾8成中小型企業貸款利率實施上浮,較上年同期提高幅度接近2成。
2.收費名目較多。目前,銀行都是通過盡快做大規模來快速提升利潤,常借助對信貸市場的控制力,要求中小企業在辦理貸款業務時額外簽訂服務合同,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如xx麗江分行貸款相關收費項目達15個,xx銀行公司業務相關收費項目28個,個人業務相關收費項目44個。其中,xx分行2013年2月貸款相關手續費收入在當月貸款發放額中的占比為2.9%(當月該行人民幣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7.65%),相當于提高利率水平近4成。同時,部分銀行機構仍然存在強制企業購買理財產品現象,2012年麗江近2000余戶中小企業購買理財產品近10億元,銀行承兌匯票費率也逐步走高,從2010年的2%左右漲到2012年的10%—11%,漲幅接近5倍。此外,部分銀行為還以“財務顧問費”、“對公賬戶綜合管理服務協議”、“投行費”等名義收取費用。
3.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定價能力與中小企業的需求不匹配。調查顯示,麗江大多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定價模式仍采用簡單的基準利率加點法。定價更多考慮風險因素,要求中小企業提供有效抵質押品,并常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一般采用“一刀切”方式確定利率下限,實行基準利率上浮10%~20%,其中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上浮區間為20%~50%。對中小企業需求較大的信用貸款,缺乏相應的定價技術和金融產品。此外,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定價的治理結構、經濟資本管理制度、信息技術水平、人員儲備等方面也都存在不足。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原因分析
當前欠發達地市中小企業碰到的、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就是資金短缺、融資難、融資成本高。其融資難在主客觀方面分析主要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中小企業企業自身因素不利于融資。相比發達地區大企業,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產業層次較低,基礎薄弱,規模較小,抵御市場能力較弱。一些企業生產經營存在比較大的風險,管理不規范,部分缺乏現代企業制度,經營隨意性比較大。一些企業財務制度不完善,財務狀況不透明,財務報表不健全,無法向融資方提供有效信息。同時固定資產積累也比較少,傳統可抵押擔保資產不足。
二是欠發達地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貢獻度比較低,而每次創新都面臨巨大風險。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高于平均水平。到2012年末,小企業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了8.06%,中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是正常貸款的3倍,高于整個銀行業七八個百分點。另外,我國傳統的金融體系就是以國有大中型企業為服務對象而設計的,在銀行體系中,大銀行由于信息和規模的經濟優勢,具有天然大企業傾向,股份制銀行在一定程度上推行了國有大銀行的經營策略。長期以來中小企業資源占有量少,平均成活期短,在與大型企業的博弈中處于相對劣勢地位,像麗江這樣,即使銀行機構把所有短期貸款都投放給中小企業,它所占比重也不足四分之一,這和發達國家50%的比例相比,差距是相當明顯的。
三是欠發達地市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高。有些中小企業本身融資缺乏科學合理的需求安排,造成貸款變成資金后閑置不用或挪作他用,增加了融資成本。有的企業缺乏與銀行合作意識,并且在日常大量使用現金交易,與銀行交流少,使銀行難以為客戶選擇并提供恰當的授信產品,最終造成企業融資成本增加,加上欠發達地市融資渠道太窄、信用擔保機制體制不健全等,鑒于以上原因,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就是能融到資,他們的融資成本也比省會城市與發達地區大型企業高。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建議
要使欠發達地市中小企業融資難逐步得到解決,并持續推進健康發展,政府要起主導作用。中小企業處于弱勢地位,而關注與扶持弱勢的中小企業,尤其是欠發達地市的小微企業,第一責任人就是政府。對中小企業的風險分擔和風險補償問題也需要政府起主導作用或具體幫助解決。政府應如何為中小企業融資搭建平臺,建立有利于中小企業融資的外部環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怎樣對中小企業實施積極的信貸導向政策,努力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對此提如下一些建議。
(一)充分重視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困難
在欠發達地市中小企業充當經濟增長主體、創造就業機會以及優化調整產業結構方面的獨特功能日顯重要,因此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它不僅是各銀行機構當前擴大資產規模和贏利總量的現實需要,也是政府實現社會穩定、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為此要進一步增強政府部門、財稅、央行、各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責任心和積極性。要強化規范中介服務,要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的協調機制。相關部門要對抵押登記費、評估費、保險費等實施統一收費標準;對銀行與企業協商做出的評估報告,登記機關應當認同,并給予辦理登記手續。
(二)建立評價機構,健全信用制度
該機構可由人行牽頭,匯集商業銀行、工商、經貿、司法、稅務等部門,建立一套符合不發達地市實際的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級授信體系,對中小企業的合同信用、質量信用、勞動信用、環保信用、納稅信用、司法信用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信息進行全面評價,為解決在融資問題中的信息不對稱以至產生“逆向風險”和“道德風險”。同時也要盡量減少商業銀行貸款審查的難度和監督的成本,減少交易的相關費用,從而逐步建立民營企業良好的信用環境和秩序。
(三)創新金融產品,加強金融服務
各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應實施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拓展金融渠道、努力滿足中小企業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需求,根據現金流量情況掌握貸款,開發適應中小企業業務發展的信貸業務品種,并簡化審批環節和審批手續。積極倡導對信用等級優良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對于經營情況較好、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要采用應收賬款質押等擔保方式,減少辦理抵押、保證及擔保需繳納的費用;增加多種擔保方式,如股權質押、林權質押、攤位權質押、聯保等擔保方式,多渠道解決中小企業擔保方式單一、擔保費用高的問題。同時選擇資信良好、產品供銷狀況穩定的企業,簽發使用商業承兌匯票、辦理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業務、加快企業資金周轉。
(四)完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
在現有的基礎上,不發達地市要積極建立完善政策性與盈利性相結合的擔保機構,它可以由政府出資,可以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創辦,也可以由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擔保機構應明確服務對象和擔保范圍,建立評估和決策程序,制定風險防范措施。對擔保機構的設立與運行,政府應給予積極支持,減免相關稅費,使其能更好地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以下稱《中小企業促進法》)執法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市XX圍繞此次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和重點,對《中小企業促進法》頒布以來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認真總結,現匯報如下。
一、精心組織,深入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
今年政府機構改革后,市經委承擔了《中小企業促進法》執法主體的重任。為確保推動《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貫徹落實,我委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特別是XXX年X月X日,XX省人大常委會出臺《XX?。贾腥A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辦法》(以下稱《實施辦法》)后,我委圍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開展了更加深入的宣傳工作,購買了XXXX多份《中小企業促進法》相關的法律法規資料,并分發到企業、各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我委還積極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并聯系省中小企業局專家于X月份舉辦了《中小企業促進法》及《實施辦法》的專題法制講座。為提高我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干部職工的執法能力和水平,我委組織機關干部職工開展中小企業促進法的學習、培訓,并組織市、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召開了專題會議,學習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及《實施辦法》,積極推動《中小企業促進法》及《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同時,我委還通過組織企業辦宣傳欄、印發資料、開座談會、組織學習培訓等方式,結合“四五”普法活動的開展,及時宣傳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及《實施辦法》,使其深入人心、深入到每一戶中小企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突破瓶頸,全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資金短缺是制約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大關鍵性的瓶頸。為解決中小企業流動資金、技改資金緊張的矛盾,幫助企業開辟融資渠道,我委一直致力于加強我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XXXX年XX月XX日,在省中小企業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依托XX市民營企業家協會,成立了一家為全市中小企業以及私營業主提供融資擔保與工程建設擔保的社會服務型的股份制公司——XX市XX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XXXX萬元。XX擔保公司成立近十個月來,共計辦理擔保業務XX筆,擔??傤~達XXXX萬元。今年X月X日,在市委書記、市長的親自過問下,在市財政支持下,籌備近X年的XX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正式掛牌成立,為中小企業融資建起了新的融資平臺。為使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盡快進入良好地運行狀態,市政府還將在財政入股XXX萬元的基礎上,增加投入XXX萬元,支持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發展業務。目前,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冊、國稅稅務登記、地稅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等項工作,制定了擔保業務操作實施細則、擔保審查操作規程、審保委員會操作規程、擔保審批、委托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等共三十多項規范性擔保合同文本及規章制度,完成了擔保人員的業務培訓。
三、優化環境,切實做好中小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做好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XX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和XX市控制對企業進行檢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均設在市XX,負責全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和控制對企業檢查的組織協調。自XXXX年以來,我委進一步加強領導,充實人員,健全機構,落實責任,嚴格考核,把中小企業的治亂減負工作作為治理企業發展環境的工作重點,加大對“亂收費、亂攤派、亂檢查”的整治力度,對各種“吃、拿、卡、要”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千方百計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XXXX年、XXXX年兩年間,全市共取消中小企業不合理收費項目XX項,降低收費標準XX項,減輕中小企業負擔XXXXX.XX萬元,其中取消涉及鄉鎮(民營)企業收費項目XX項,降低涉及鄉鎮(民營)企業收費標準X項,減輕企業負擔XXXX.XX萬元;查處涉企“三亂”案件XXX件,查處違紀人員XX人,涉案金額XXX.XX萬元。全面完成了中小企業辦學校移交當地政府管理的工作,解除了中小企業辦社會的沉重負擔。協助、參與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的為期兩個月的整治企業發展環境服務月活動,對市級有關部門發出了XX份督辦通知,涉及企業反映的問題有XX多個,整改解決XX多個。為有效防止對企業的亂收費行為,我委還制發了涉企收費項目明白卡,每年定期進行檢查,保證了涉企收費各項政策規定的貫徹落實。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鄉鎮企業負擔監督管理辦法》,起草了《關于對全市鄉鎮(民營)企業收費情況進行登記清理的通知》,對市級各單位涉及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進行了全面清理,統一編印《XX市鄉鎮(民營)企業負擔明白手冊》,并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通過落實減輕中小企業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對“三亂”的治理力度,不但保護了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而且使我市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得到了明顯的改善,不斷吸引了更多的投資者來XX辦企業,對促進我市地方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四、強化措施,為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作為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市XX堅持“積極扶持、加強引導、完善服務、依法規范、保障權益”的方針,加快推進中小企業的培育和發展。一是大力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我委把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作為提升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來抓,著力推進中小企業的產業提升和產品升級,XXXX年、XXXX年兩年間,全市中小企業共實施在建技術改造項目XXX項,完成總投資XX.XX億元,有XX個項目入圍全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劃,涉及總投資X.XX億元;完成技術創新項目XXX項,技術創新投入XXXXX萬元。二是大力開展中小企業招商引資。規模小、總量小是我市中小企業的主要特點之一。市XX堅持大力開展中小企業招商引資,以此推動中小企業的嫁接改造和重組擴張,促進中小企業做大做強。三是加快中小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由于中小企業大多為民營企業,相當多的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素質不高,缺乏適應市場競爭的能力,為此,我們通過加大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指導力度,不斷推動企業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現代企業制度,從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內部管理創新入手,不斷增強中小企業的活力,使中小企業在質量管理、成本管理、營銷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得到了明顯的改善。四是切實做好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和保障工作。為保障中小企業的正常生產,我委認真做好了資金協調、能源保障、市場監控等綜合協調服務和保障工作,僅XXXX年,就落實各類供電優惠政策節約企業生產成本XXX萬元,協調解決了XXX公司、XXX公司等XX多戶企業的用電、用水、用熱等問題。五是積極為中小企業發展爭取政策支持。XXXX年、XXXX年兩年間,共為中小企業爭取國家、省級各項基金和無償資金XXXX萬元,主要包括國債技改貼息、省技改貼息、省產業技術研發資金、國家繭絲綢發展風險基金、小巨人企業發展資金、安全措施資金等,同時,還爭取到XX戶企業的產品確認為國家鼓勵類產業產品,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今年又爭取到XX戶企業的產品確認為國家鼓勵類產業產品。
關鍵詞:中小企業;政府支持;多元融資;青島
中圖分類號:F279.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8-0014-02
盡管處于金融危機背景下,但青島市的中小企業還是得到了迅猛發展,為促進就業、拉動民間投資、優化經濟結構、保持市場競爭活力等諸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已經成為青島市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但是,由于起步較晚,青島市中小企業的發展與先進地區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因此,加強對中小企業發展問題的研究,特別是加強對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問題的研究就顯得十分迫切。
一、青島市中小企業發展現狀
1.中小企業已成為青島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2008年,青島市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2 300億元,同比增長15%,占青島市生產總值的51.9%;完成出口額185億美元,增長26.7%,占青島市的56%。截至2008年末,青島市民營企業注冊29.2萬戶,注冊資本金2 337億元,同比增長2%和12.7%。
2.中小企業的社會貢獻度不斷提高。2008年,中小企業實現稅收288.6億元,同比增長21%,占青島市稅收的31%。中小企業對青島市地方財政貢獻達到45%,吸納的就業人員占青島市75%以上。
3.中小企業創新性顯著增強。2008年,中小企業在機電、紡織服裝、化工橡膠、農產品加工和海洋醫藥五大優勢產業方面,主營收入同比均增長25%以上。依靠技術創新、自主研發,以在線環保監測儀、工業臭氧發生器、空調變頻控制器、激光切割機等為代表,擁有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專精特新”產品,成為推動優質中小企業高速成長的亮點。
二、目前青島市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1.金融業信貸供應不足。由于銀行風險意識增強、中介服務機構少,加上中小企業受金融危機的沖擊明顯,經營狀況不理想,融資難度較大。一方面,由于存在貸款成本問題,商業銀行仍然偏重于重點項目和大企業。根據2008年青島市工、農、中、建等22家商業銀行數據表明,青島市中小企業貸款余額850億元,僅占企業貸款余額的35.4%。另一方面,目前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太少,其自身資金實力又太弱,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2.擔保能力不強。盡管最近兩年來青島市擔保業務發展迅猛,但總體力量還是比較薄弱。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擔保業整體實力弱。由于擔保金規模偏小,有些擔保公司運作又不規范,銀行不認可,業務空置率高。即使銀行與之合作,銀行給予的放大倍率也偏低,一般處于3―5倍之間,而成熟的擔保效應一般能達到10倍左右。(2)擔保制度不完善。由于起步晚,青島市的擔保業還處于制度完善階段。2008年才開始引入對擔保業的風險補助機制,財政資金才開始進入。而對于各擔保公司來言,多數也沒有建立相應的擔保資金補充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因此他們在開展業務時也較為謹慎。
3.政府財政支持范圍太小。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還是以勞動密集型為主,在目前的環境下他們幾乎不能享受到政策優惠,因此對于那些能夠促進就業的中小企業進行政策資金補助或優惠也是刻不容緩。
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支持措施
青島市近年來陸續出臺了一些財政金融措施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特別是最近三年,已逐漸勾勒出一個財金支持體系的雛形。
(一)完善政策措施,優化發展環境
1.逐步完善政策措施。早在2005年青島就制定實施了《促進民營經濟大發展的決定》,為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創建了優質環境。2007年又出臺了《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該《辦法》在財政、金融、擔保、直接融資等方面規定了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設施,提出在市財政預算中設立中小企業科目,而且要求各區市也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設置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科目。在技術創新領域,允許中小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允許中小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其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采取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政策。
2.加強財政資金引導。2008年開始青島市財政出資5 000萬元設立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在技術改造、技術創新、融資擔保、產業升級等方面予以重點扶持。其中2009年就有3 000多萬元用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占專項資金的60%以上。
3.注重提升服務水平。2008年,青島市還實施了《青島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評價體系》,并成立了中小企業發展戰略聯盟,聯盟中的中小企業可優先得到投融資服務。2009年6月,又成立了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拓寬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4.減輕企業負擔。在落實國家停收取消100項、山東省停收取消7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基礎上,青島又暫停(減半)征收2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降低了9項經營性收費標準,取消和停止收取3項經營性收費項目,減少涉企收費4億多元。
(二)建立統借統還平臺,為成長型中小企業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服務
為解決信貸條件不足、貸款額度在2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貸款難題,以政府出資增信、組團擔保、統一借款、統一還款為手段,開展了統借統還平臺建設。 由青島市經貿委委托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聯合國開行青島市分行,并組織協調銀聯等擔保公司組團共同參加,完成了擔保組團和機制設立。
2009年,青島市首次對擔保公司進行了獎勵,推動了擔保公司增資擴股、積極開展組團擔保和集合貸款等擔保業務。截至2009年10月底,青島市法人擔保機構達到87家,新增擔保機構 32 家,1 億元以上擔保機構達到 27家,已為 800 多家企業擔保貸款擔保25億元,遠遠超過2008年全年擔保額。擔保業務品種擴大到股權、林權、設備等動產抵押以及貿易融資等。
(三)建立融資對接平臺,為融資各方提供便捷高效的現代化融資服務
1.為實現網上融資定期對接和日常對接相結合,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整合政府各部門、銀行、擔保、中小企業等資源優勢,開展了網上融資對接平臺建設。
2.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機制。通過啟動《青島市中小企業信用評級試點工作實施意見》,計劃3年內將完成1 000家成長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初步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機制。采用政府買單、引入有資質的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對成長型中小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征集和評價,將評級企業信用信息錄入到青島市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同時錄入青島市非銀行信用信息查詢平臺。
3.實施產業鏈融資,幫助產業龍頭企業為配套中小企業及時回籠貨款。在全國首次創新性地建立了大企業、銀行、政府三位一體的幫扶體系,發揮大企業優勢,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鼓勵大企業加快對在其產業鏈上的中小企業的資金結算進度。利用大企業信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為中小企業提供有效的產業鏈融資新渠道。僅2009年1至10月份,中小企業就利用產業鏈融資130 億元。
4.開展還貸周轉金試點,扶持中小企業解決流動資金暫時困難。出臺了還貸周轉金支持政策,組織協調國有投融資機構和商業銀行積極參與還貸周轉金試點。
四、完善財政政策支持的相關建議
(一)擴大財政對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支持
政府應為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增資,并設立專門的基金,如創業基金、技術創新基金、信用擔?;鸬?作為一種引導性基金,充分利用基金的調控功能,通過基金的投向引導中小企業實現產品更新換代和產業結構調整。完善多元融資組合體系,充分發揮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的作用,利用中小企業網,做好政府、銀行、擔保與投資公司、中小企業等多方的溝通交流對接,做好相關融資、發展等方面的服務培訓工作。
(二)增強財政對中小企業資金融通的支持力度
1.運用財政補貼手段。對于下崗職工自己創業的或吸收下崗職工人數達到一定比例的新辦企業,可直接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支持其發展壯大。
2.在貸款利率方面給予優惠。可以采取銀行貸款財政貼息的辦法,對于符合國家政策的中小企業給予扶持。
3.建立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基金、新產品開發基金,支持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提高中小企業技術水平。
4.加大擔保風險補助力度,引導更多的擔保公司開展中小企業擔保業務。在重點領域設立政府參與或互的擔保公司,以加強與商業銀行的互信。成立擔保行業協會,促進行業自律,增強擔保實力。
5.政府采購中對中小企業給予適當的傾斜。允許中小企業組成承包團的形式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引導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一部分產品和零部件。
(三)創新融資服務體系
通過引導創業資本投資中小企業、完善中小企業私募融資市場、鼓勵中小企業利用市場中介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或進入中小企業板進行融資等方式,打造高效的直接融資服務體系。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積極探索創新中小企業融資模式,具體包括:股權質押貸款融資、企業債融資、信托融資、杠桿收購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創新融資模式。
(四)加強政策落實力度及優化資金監管模式
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的各項政策措施需要工商、稅務、財政、監察等各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需要優化的服務體系來貫徹實行,因此責任分解、貫徹落實相當重要。同時財政資金的撥付、使用都需要有相關的跟蹤監管機制,而這也是政府支持體系實施成功與否的關鍵。
參考文獻:
[1] 青島民營經濟發展報告(2009).
[2] 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2007).
【關鍵詞】擔保業 中小企業 融資
一、邊遠地區經濟政策支持
黨的十強調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國務院辦公廳批復《深入推進畢節試驗區改革發展規劃》(國辦函〔2013〕35號)提出,到2020年畢節試驗區要建成川滇黔結合部區域性經濟中心,城鎮化率達45%以上。這給試驗區實施城鎮化帶動戰略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同時,為了促進邊遠地區能夠成功走上改革發展的道路,一系列的經濟政策也陸續實施。直接資金支持類有支農再貸款政策,國務院批準人民銀行于1999年開始辦理支農再貸款業務。后來人民銀行相繼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完善支農再貸款管理支持春耕備耕擴大“三農”信貸投放的通知》(銀發[2012]58號)等文件來規范支農再貸款的管理和使用。貼息類有民貿貸款、就業小額擔保貸款。關于指導意見類,貴州省印發了多份文件分別從信貸支持力度、產業結構調整、服務與創新、貸款擔保機制、金融生態環境等方面為金融機構提供指導。同時,為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幫助廣大農戶和農業企業獲取發展所需要的信貸資金,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印發文件以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為最終目的。
二、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一)內源融資能力較低,企業自身“造血”功能不足
企業融資決策機構所需解決的基本問題,就是如何取得企業發展所需的資金以及如何合理安排不同來源渠道資金相互比例關系,使融資風險與融資成本相匹配。2005年中國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報告顯示,在中小企業目前籌資的首選方式中,48.41%的企業選擇利用企業積累的自有資金。這表明,相比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債券等外源性融資來說,內源融資仍然是我國中小企業的首選融資方式。目前,畢節地區關于中小企業內源融資方面的官方數據很少,但從100戶樣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看,100戶企業缺口資金117443萬元,但2009年上半年利潤額僅為13789萬元,這說明我區中小企業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企業通過內部留存收益補充生產建設所需資金的能力有限。
(二)融資來源渠道窄,負債融資比例過大,財務風險大
目前,可供企業選擇的融資渠道有財政支持、股票融資、債券融資、社會籌資、銀行貸款等幾種形式。財政支持只有少量的國有企業才能享此待遇,股票及債券融資由于“門檻”太高,大多數企業都被擋在了門外(試驗區目前沒有一家上市企業,也沒有一家中小企業具備發行企業債券的條件),而社會籌資范圍太小,遠遠不能滿足企業需要。
(三)資金缺口大,貸款滿足率低
2009年前三季度,畢節地區信貸投放實現了較高速度的增長。9月末,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214億元,比年初增加了44億元,增幅26.01%。中小企業貸款余額79億元,比年初增加23億元,剔除統計口徑因素,中小企業實際貸款增加5.2億元,占全區新增貸款額的11.4%。
(四)融資門檻高,審批手續繁,融資成本高
由于畢節地區中小企業的信用環境惡劣,加上信息不對稱,銀行以及擔保機構對待中小企業都十分慎重,首次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企業一般要3~6個月才可能資金到位,即使是銀行的老客戶也需要1個月的等待時間,這往往無法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率。從融資成本看,以銀行貸款為例,主要包括銀行基準利率加浮動、貸款抵押登記收費、擔保機構擔保費、關系融通費等。因此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一般在10~20%,高于企業商業利潤。
(五)應收賬款、信用貸款等融資信用方式仍有待發掘
從融資信用上看,畢節地區中小企業信用方式和信用資源還沒有得到充分釋放。能夠以抵押擔保形式取得的信貸資源十分有限(據調查,畢節地區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抵押擔保而不能獲得銀行信貸的比例高達50%以上),而機器設備、存貨、應收賬款、土地和信用貸款等融資信用方式仍有待發掘。
三、畢節融資性擔保業發展的現狀
造成偏遠地區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因素有很多,如金融機構與體制的不完善、資本配置的不合理、評級機構的缺失以及企業本身的問題,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其實來自于擔保業的發展緩慢。中小企業發展需要融資由于他們大多都難以取得金融機構的信用擔保,所以大多數都會采用提供擔保的方式來獲得融資,其中抵押擔保和保證人擔保占了絕大比重。(求數據)因此我們可以說擔保業的發展程度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中小企業的發展。目前,畢節融資性擔保業發展現狀如下:
(一)擔保總額和資本量增加明顯
擔保業務總量和資本金增加明顯截止2012年3月末,全市共有融資性擔保機構16家,資本金總額為59218萬元。2010年,畢節市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余額僅為16626萬元,2011年末,擔保余額增長至54271.55萬元。截止2012年3月,全市融資性擔保在保余額達59627.71萬元,分別比2010年、2011年增加43001.71萬元、5355.16萬元,在保戶數6854戶,其中婦女小額創業貸款擔保戶數6463戶,在保余額35308.15萬元,占總擔保余額的60%。從資本金放大倍數來看,2010年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資本金平均放大倍數僅為0.41倍,2011年平均放大倍數增長至0.97倍。
(二)風險控制情況良好
通過調查發現,畢節市大多數融資性擔保機構內控機制健全,風險控制意識較強。截止2011年末,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在保余額54271.55萬元,代償余額109萬元,期末代償率為0.2%,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及擔保賠償準備金總額為496.75萬元,能夠覆蓋風險。
(三)政策性擔保機構經營狀況優于民營擔保機構
初步測算,以融資性擔保為主的擔保機構,只有當擔保業務總額達到資本金的4倍才能實現盈虧平衡,達到5倍以上略有利潤。如果提足“兩金”,則盈虧平衡點還要略高一些。從2011年的情況來看,畢節市擔保總額達到資本金3倍的只有4家政策性擔保機構,在保余額達到49971.35萬元,占總在保余額的92.07%。其中,為畢節市婦女小額創業。
貸款擔保余額達35272.35萬元,累計擔保戶數6407戶。政策性擔保機構業務開展雖然比較正常,但由于對婦女小額創業貸款不收擔保費,業務開展過程中調查費、工本費等開支較大,只有在得到政府補貼的前提下才能基本維持正常運轉。其余的所有民營擔保機構或在盈虧平衡點以下,或基本沒有業務可做,運轉十分艱難。
(四)能承擔起必要的社會責任
截止2012年3月,畢節市4家政策性擔保機構資本金總額13000萬元,擔保戶數6725戶,擔保余額49282.35萬元,融資性擔保業務占全市總量的83%。政策性擔保機構通過為中小微企業、“三農”等提供貸款擔保服務,承擔了必要的社會責任。尤其是為全市6463戶婦女提供貸款擔保余額達35308.15萬元,有效推進了婦女自主創業和充分就業。
(五)經營管理制度健全
經過清理整頓后,目前畢節市各融資性擔保機構制度比較健全,運作比較規范。一是組織架構比較規范,權、責、利關系比較明確。多數機構都建立了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在內的法人治理構,設有業務部、風控部、法務部、財務部、綜合部等職能部門。二是內控制度基本健全,普遍建立了內部制度包括財務制度、風險控制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人員培訓制度等。三是業務流程比較規范。制定了包括事前調查、評審上會、核保放款、保后監管、代償追償等操作規程。四是經營行為比較規范,在經營范圍、收費標準、投資比例、準備金提取、審慎性指標的控制等方面,多數機構都能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執行。
四、從擔保角度分析影響畢節地區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的因素
(一)擔保業市場環境混亂
2010年,有關部門對畢節市的擔保機構進行了清理整頓,但是從工商行政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市登記在冊含“擔?!弊謽拥臋C構有近100家,其中獲得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16家,而實際開展了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僅10家。在沒有獲得許可證的擔保機構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借擔保之名做投資、放貸業務,對真正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生存和經營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二)擔保機構與相應的金融機構缺乏合作制度
目前畢節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除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兩家地方性金融機構以外,其余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尚未與本地設立的擔保機構建立合作關系。
1.銀行準入門檻高。目前,銀行在與擔保機構合作時,對注冊資本金和擔保機構的資本有硬性的要求。如農業銀行要求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最低是3000萬元,而其他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都要求注冊資本金在5000萬元以上,同時還有其他一些諸如需正常開展融資性擔保業務經營1年以上,存入銀行保證金額度不低于資本金額度等條件。
畢節市融資性擔保機構情況
單位:萬元
2012年3月份的經營數據反映出,注冊資本金達到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求的占比較少。如畢節市鑫順擔保公司注冊資本3100萬元,與畢節市所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談判下來,包括農村信用社都要求其繳足100%保證金才能開展擔保業務。
2.保證金要求過高。在合作的過程中,有的銀行要求擔保機構按擔保金額的30%至50%,甚至100%逐筆存入保證金;有的銀行授信時要求專戶存入保證金,發生業務時在專戶中按30%至50%比例逐筆劃出;有的銀行在授信時要求專戶存入保證金,授信后專戶余額不得變動,在發生業務時再按擔保金額的10%至20%逐筆另存保證金。這樣降低了擔保機構的資金流動性,提高了經營成本,客觀上不利于擔保機構的業務發展。
3.銀行授信倍數較低而擔保貸款利率浮動較高。對于民營擔保機構來說,幾乎所有銀行都明確規定對其授信倍數不得超過5倍,一般在2至3倍,這就直接導致擔保機構即使有業務做卻沒有利潤空間。此外,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擔保機構承保的項目可在規定的范圍內對利率進行適當的上浮或下調。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擔保貸款的利率一般都上浮30%至50%,有的甚至高達70%。除利率上浮外,銀行還要收取企業的中介費用。據擔保公司測算,現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成本一般在12%至18%,客觀上影響了民營擔保機構和銀行間的業務合作。
4.風險不能共擔。目前融資性擔保機構在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過程中,僅有個別銀行與個別公司在合作協議中有按0.05:0.95 的比例分擔風險的條款,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卻沒有一家銀行真正的分擔過風險,風險全部由擔保機構承擔。由于銀行不承擔風險,既不利于對受保企業進行平行監督,也不利于與擔保機構之間進行深度的合作。
(三)利潤水平低,可持續發展能力差
由于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承擔了一定政策性擔保業務,擔保費率較低,尤其是對于婦女小額擔保貸款不收取擔保費情況下,自身盈利能力較差,2012年一季度僅實現業務收入36.52萬元,扣除成本后幾乎全部虧損。目前,畢節市融資性擔保機構平均利潤率不到1%,大大低于社會平均利潤率。過去一些擔保公司之所以能夠維持,是因為除了擔保之外還做一些其他利潤比較高的業務。清理整頓以后,業務范圍受到了嚴格限制,很多公司擔保主營業務做不上去,其他業務又不能做,造成資金閑置。尤其是新成立的民營擔保機構,開始談合作、建制度、搞培訓,基本上不能正常開展業務,之后又想方設法跨過銀行設置的多重門檻才能進入經營的正軌。所以如何解決民營擔保機構的盈利模式,解決發展動力,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已經是迫在眉睫的重大問題。
五、對解決畢節中小企業融資的對策以及建議
(一)建立完整健全的擔保市場制度
擔保業應以做擔保為主業,對不做擔保的所謂擔保機構不得掛擔保牌子,不得享受國家對擔保業的優惠政策待遇。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是目前我國的重要任務之一,因此應杜絕一些擔保企業“掛羊頭,賣狗肉”,扶持保護真正的擔保機構。當前出現的存在在對中小企業的擔保的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來自于缺乏一個針對中小企業專門的擔保行業管理辦法從而導致的行業環境混亂,因此可以出臺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擔保管理辦法,從而保證對中小企業的擔保機構的快速穩健發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擔保業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效應,但是擔保機構得到的收益(收取的擔保費)不足彌補成本和風險,在此情況下,財政支持不可或缺。建議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并著力提高財政支持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切實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一是當前融資性擔保業的監管部門已經明確,財政稅收支持的相關職責也應做出調整,以有利于行業監管和扶持政策的有機結合。二是建立完善各級財政相互補充的綜合財政支持體系,注重行業支持的統一性與各級地方特色優勢相結合。三是根據擔保公司發展評級,重點支持運作規范、真正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擔保公司。四是改進和完善支持方式,可以通過招標方式,切實提高用財政資金購買擔保服務的有效性,同時建議財政出資成立再擔保公司或者風險基金。
(三)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健康良好的合作關系
銀監會在《關于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業務合作的通知》(銀監發【2011】17號)文件中強調,建立適合融資性擔保機構承保貸款的業務模式,致力于與融資性擔保機構的長期穩定合作。銀擔之間是共榮共生、相互促進的伙伴關系,應本著公平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建立有利于雙方可持續發展的合作機制。特別是,應建立銀行與擔保公司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機制。對于貸款的風險應在雙方做一定比例的分擔。這樣一方面可以防止銀行因為不存在貸款風險而放松對貸款的盡職審查;另一方面可以使擔保公司加強與合作銀行之間交流,建立貸款擔保信息溝通和信息共享機制,避免由于彼此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導致貸款風險。有關部門可以制定一個風險分擔指導原則和浮動范圍,具體比例由雙方自由協商,督促雙方良性關系的形成。建議銀行降低準入門檻,適當放寬放大倍數建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地方性金融機構全面落實資本金放大10倍以內的政策,不歧視民營擔保公司。同時全面降低準入門檻,建議地方性金融機構對融資性擔保機構注冊資本要求降至2000萬元。推進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互利共贏合作,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應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建立和發展業務合作關系,不能讓擔保機構承擔100%的風險,不轉嫁信貸風險,堅持比例擔保原則,根據雙方的風險識別和控制能力合理確定擔?;鸱糯蟊稊?。
(四)樹立擔保機構內部合理有效的經驗管理理念
隨著行業規范的逐步建立和監管體系的逐步搭建,擔保公司的隨意性、粗放式經營模式已經不合時宜。在以后經營的過程中,擔保公司要逐漸樹立合規理念,堅守風險底線,按照規則辦事,不合時宜的做法要堅決摒棄,共同呵護擔保行業來之不宜的發展環境和局面。特別提升行業整體社會信譽,進一步提高市場和監管層的認可度。同時增強內控,提高風險管控水平,加強人員培訓,由完全的資本驅動逐步轉向人才和資本雙驅動,著力提高發展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同時各融資性擔保機構要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完善公司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業務規程,并確保執行力度。要根據公司規模和業務需求合理設置職能部門,保證業務健康發展。要加強擔保機構隊伍建設,選派責任心強,熟悉經濟、金融政策,懂業務、會管理、善經營的人員充實到擔保機構,保證有足夠的工作力量。
(五)積極探索有效擔保業務以及再擔保業務
一是積極創新擔保方式、增加貸款擔保業務。支持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是市委、市政府推動擔保業的主要目的,擔保機構要與政府的目標一致,抓住動產抵押法律障礙逐步解凍的契機,積極探索開發債權、特許收費權、不動產收益權、不動產租賃權、經營權等擔保物新品種,不斷拓寬擔保抵押物范圍,努力拓展貸款擔保業務。二是要加強合作共贏意識。一方面要加強行業內部經驗交流,推廣分享好的經驗;另一方面要加強與銀行方面的溝通,盡量取得銀行的理解與支持。三是適度開展其他擔保服務。面對當前貸款擔保業務總量不大、盈利不佳的情況,有條件的擔保機構可適度開展如信用證擔保、承兌匯票擔保、融資租賃擔保、招投標保函擔保、經濟合同履約擔保、工程擔保等擔保業務,增強盈利能力。
建議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引導政策性擔保公司扶持具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把一些經營相對穩定,擔保風險相對較小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問題讓民營擔保公司來解決。比如規定政策性擔保公司擔保年費標準不得低于4%,民營擔保公司年擔保費不得高于2%,并且政府按照年擔保發生額再獎勵或補助1%,從價格上引導不同類型的擔保公司從事不同風險的擔保業務。探索組建覆蓋全市的有較強融資擔保能力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把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政策從臨時性、分散性向長效性、系統性轉變,拓展擔保業務領域,創新擔保產品品種。
(六)創造良好的擔保業發展與生存環境
一是切實降低中小企業經營負擔,優化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提高中小企業盈利空間,為擔保公司發展奠定良好的經濟環境。二是有所為有所不為,尊重擔保公司在法律法規范圍的內自主選擇權,允許擔保公司自主選擇資金托管銀行并自主商談利率。三是降低抵押登記費、公證機構收費,解決擔保機構反擔保登記難落實,公證強制執行效力等問題。四是盡快以一種合適的方式向擔保機構開通征信接口,探索建立再擔保公司和基金,降低和分散擔保公司經營風險。五是合理擴大業務范圍,抓緊研究制定融資性擔保機構自有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在堅持擔保公司以擔保業務為主這一原則前提下,明確允許擔保公司將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流動性較強的委托貸款或投資,并為其進入資金市場創造條件。六是拓展擔保公司融資渠道,為其在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引入風投等方面提供幫助,并支持民營資本、外資進入擔保行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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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比較、啟示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由專業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由銀行向企業提供貸款,在企業不能償還貸款時,由擔保機構代為償付的一種信用服務體系。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為克服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化解銀行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一種服務手段。日本是最早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體系的國家,早在1937年就建立了地方性的東京信用保證協會,到目前為止,已形成了中央與地方共擔風險、擔保與再擔保相結合的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而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由國家、省、市三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政策性擔保機構)、企業互助擔保機構及商業擔保機構組成。本文通過中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相關方面的比較,期對建立與完善具有我國特色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有所啟示和借鑒。
中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比較
相關法律、法規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應該受到法律的保障和規范。日本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給予高度重視,以立法形式給予肯定,制定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予以扶持。根據1953年頒布的《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協會法》,明確了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和擔保協會的性質、職能和作用,以及擔保的規則,保證協會依法為中小企業服務;根據1958年頒布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法》,設立了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現為中小企業綜合事業團),各都道府縣均成立了信用保證協會(目前共有52家),進一步支撐信用保證協會,為其分擔風險。
我國目前對擔保機構起到一定指導和約束作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主要有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2000年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原國家經貿委1999年下發的《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2001年財政部頒布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和2002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通過比較不難發現,日本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法律地位、服務對象、支撐體系和運作規則都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加以調整。而我國的《擔保法》是以維護債權人利益為立法目的,對擔保人的權益顯然保護不夠。雖然自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原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這些部門規章立法層次相對較低,效力有限,而《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條文又過于原則性,在實際操作中難以有效掌握,并沒有深入貫徹和有效推廣。所以,很難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護。
資金來源
日本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以中央政府的財政撥款為資本金。地方性信用保證協會的資金一部分是由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地方政府、公共社團和金融機構捐助,其中,金融機構的捐助資金的比例較大;另一部分是借入資金,主要是信用保險公庫和地方財政以低息借給保證協會的。從外部資金的組成來看,國家和地方政府占82%,公共資金在外部資金中所占比例相當高。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來源有政府預算撥付、國有土地及資產劃撥、民間投資和社會募捐、會員入股或風險保證金、國內外捐贈等。其中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
擔保比例
日本信用保證協會對中小企業提出的貸款申請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對金融機構承諾信用保證,對承保項目不是全額擔保,而是根據貸款規模和期限進行一定比例的擔保,在擔保機構和銀行之間分散風險,一般比例為70%。信用保證協會保證額的70%-80%由信用保險公司公庫再保險,一旦出現代位補償,信用保證協會將承擔20%-30%的保證責任,這部分擔保余額在發生風險時最終由財政補償。
我國對擔保比例沒有明確的制度規范,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協作銀行不愿承擔風險,擔保機構實際上是承擔了100%的信貸風險。由于風險不能在擔保機構和銀行間合理分擔,造成我國擔保機構集中了過多的風險,不僅造成擔保機構責任與能力的不對等,也弱化了銀行對企業的評估,加大了整體風險,不利于擔保機構作用的發揮和擔保業務的順利開展。
擔保費標準
日本信用保證協會向委托企業征收信用保證費,擔保年費率在0.7%-0.9%。1994年底日本信用保證協會的資產總計為37426億日元,承保金額的法定最高限額為基本財產的60倍,最低為35倍。單個企業的信用保證的限額為2億日元,日本信用保證協會根據企業的不同規定做具體規定。
我國的擔保機構擔保年費率沒有統一的標準,根據《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擔保機構收費標準一般控制在同期銀行貸款的50%以內,具體收費標準由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商業性擔保機構和企業互助擔保機構的收費標準經同級政府物價部門審批,可以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適當浮動。
日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借鑒作用
健全法律、法規
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必須以完善的法律、法規為基礎,保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向法制化、法規化方向發展。我國涉及信用擔保行業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后。1995年頒布的擔保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原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主要是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而日本在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值得我們借鑒,該國擔保和代償的法律規定得很具體,便于操作。為指導和規范我國擔保機構發展,應深入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加快出臺與其相配套的具體法律、法規。
拓寬資金來源與融資渠道
根據日本的經驗,政府的財政資金是中小企業擔保機構資金的全部或主要來源。我國的擔保業務剛剛起步,擔保業務的開展還缺乏經驗,因此,在我國現階段,政府要對信用擔保機構進行有力的資金支持,通過在財政預算中定期投入、定期撥付,解決中小企業信用擔?;鸬膯淤Y金和補償資金。同時建立定期的補償基金制度和給予擔保機構稅收方面的優惠和減免,補充擔保基金的資金來源。具體來說,對政策性擔保機構,要將扶持中小企業作為長期政策,建立財政資金補償機制,將擔保資金列入財政年度預算,為擔?;顒犹峁┓€定的資金來源。同時鼓勵其吸收社會捐助資金。對商業性擔保機構和企業互助擔保基金應給予稅收減免優惠,鼓勵其進行資本金內部補償。商業性擔保機構的外部補償主要是通過私募和上市募集資金,應給予相應的政策鼓勵其融資。
確定適當的擔保比例
適當的擔保比例有利于在擔保機構和協作銀行之間合理分擔風險。日本擔保機構承擔責任的比例一般為70%,其余由協作銀行承擔。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要與協作銀行明確保證責任形式、擔保范圍、責任分擔比例、資信評估、違約責任、代償條件等內容。盡量避免全額擔保,以使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共同承擔對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的風險,防止協作銀行的道德風險。對目前協作銀行不愿承擔任何風險的做法,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政策,引導協作銀行在風險分擔和業務開展上積極與信用擔保機構合作。在合作中促進擔保機構和協作銀行之間進行業務創新。
浙江省溫州市財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規定和國家經貿委《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精神, 從2001年出資300萬元引導建立溫州市首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以后,溫州市的一些企業和個人通過對中小企業融資情況的了解和分析,紛紛看好擔保業市場前景,相繼成立擔保公司,在銀行與企業間架起一座橋梁,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截止2005年底,全市注冊各類擔保機構29家,總注冊資本4.25億元,其中16家在營業,13家正在籌建。累計已為3680戶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擔保額23.2億元,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同時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據不完全統計,受擔保企業新增職工人數33581人,新增銷售總額51.24億元,新增利稅總額4億多元,呈現出“多渠道籌措擔保資金、多模式發展擔保機構、多形式開展銀保協作、多舉措拓展擔保業務、多方面扶持擔保行業”的良好態勢。
二、溫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面臨的問題與困難
1、認識不統一,發展不平衡。由于擔保業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還有許多人不知道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何物,甚至還有相當多的人將擔保機構與曾被清理過的農村合作基金會混為一談,對擔保機構的性質、作用、積極意義缺乏足夠的認識,包括有關部門和一些縣(市、區)等單位領導對擔保機構的建立有所顧慮。因此,不同程度地影響著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進程。目前,溫州市還有多半縣(市、區)尚未建立擔保機構。
2、登記不到位,追償無保障。擔保機構在依法開展各種業務活動中,實施抵押、質押等反擔保措施需要到房管、土地、工商、海事、稅務等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或咨詢、公證等,由于種種原因,有些部門配合支持還不夠到位,不確認擔保公司的抵押權人合法地位。擔保公司無抵押權所帶來的風險后果非常嚴重。當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債務之后,銀行會根據和擔保公司之間的擔保協議,從擔保金中扣款。而當擔保公司向債務人提起追償債務訴訟時,由于法院不能確認擔保公司有抵押權,故無法享有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優先受償權,若債務人還有其他債務存在時,擔保公司就難以實現追償。
3、銀行門檻高,合作不積極。主要表現在:一是合作門檻高。在溫州市落戶的十四大商業銀行中還有近半數銀行尚未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如有的銀行就明確規定了合作擔保機構的信用等級必須是“AA”及以上,而擔保機構成立第一年又只能被評為一個“A”,根據這條規定新建的擔保機構根本無法與銀行取得合作。二是審批時間長。一般一筆貸款擔保審批時間需7個工作日左右,最長達45天。三是資金放大倍數小。按有關規定擔保資金的放大倍數一般應為擔保公司實收資本的5-10倍,可多數銀行都保持在最低放大倍數線,這樣就不能充分發揮擔保資金“四兩拔千斤”的作用,也影響擔保公司的經濟效益。四是風險分擔機制未形成。有的銀行缺乏平等互利合作意識,將信貸風險完全轉嫁給擔保機構。
4、擔保規模偏小,運作不規范。一是整體擔保規模偏小。溫州市擔保機構的總擔保能力還不到40億元,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需求。注冊資本最低的擔保機構只有500萬元,規模小,難以與銀行合作,影響業務拓展。目前溫州市還有1/3的擔保機構業務量很小,個別基本上沒開展業務。二是專業人才缺乏。溫州市擔保機構人員大部分是半路出家,沒有受過系統的擔保知識教育。三是運作不規范,自身效益不佳。主要體現在:其一,風險控制不嚴。內部機構設置不完善,職責不明確,缺乏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風險控制有疏漏,使個別擔保公司連續發生代償問題。其二,存在較大的盲目性。有的擔保公司成立沒有到中小企業職能部門登記備案,缺乏前期調研評估,銀行合作意向尚未確立,專業人員未選好,就匆忙登記注冊,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其三,不按規定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風險準備金。依據規定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作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可完全按此規定做的為數不多,多數擔保公司將保費收入的大部分作為紅利分給了股東,這樣一旦發生損償就難以及時保證補償金來源。其四,個別擔保機構業務偏離主業,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少,做企業墊資短期資金周轉業務較多,收費也偏高。其五,自身效益不佳。在營業的16家擔保機構年總營業收入僅454萬元,其中半數略有盈利,約1/4擔保公司保本,還有3家處于虧損狀態。
三、加快溫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對策建議
1、加大推進力度,做大擔保規模。一是要整合提升現有擔保機構的實力和規模。鼓勵現有擔保機構采用聯合、兼并、與國內外實力強的融資擔保機構合資、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強,向集團化發展,爭取在三年內培育出5家左右注冊資本在5000萬以上的擔保機構,以增強整體實力,擴大擔保規模,二是運用市財政扶持擔保的政策,充分發揮財政有限資金“四兩拔千計”作用。結合出臺財政扶持成長型中小企業政策,將市財政扶持擔保機構的范圍由原來的市區擴大到各縣(市),并將原來一家擔保機構對“創業扶持”和“增資擴股”扶持項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的一次,增加到每項可享受一次,加大財政扶持力度,進一步鼓勵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擔保業。三是要推動各縣(市、區)加快發展擔保機構。合理規劃布局,爭取在三年內每個縣(市、區)發展3-5家左右,全市擔保機構發展到60家左右,擔保資本金達12億元以上,總擔保規模達100億以上,進一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2、切實化解風險,確保擔保安全。一是完善內部風險控制機制。主要是建立健全擔保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后追償與處置機制,有效防范與控制擔保風險。對單個受保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一般不得超過擔保機構自身實收資本總額的15%。二是建立銀保風險分擔機制。分擔責任比例由銀行和擔保機構共同商定,借鑒外地做法一般擔保公司承擔80%左右,銀行承擔20%左右。三是商業銀行信用信息查詢資源應與擔保公司共享,以利防范風險。四是建議銀行修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部分條款,將擔保公司列為第二順序抵押權人,在銀行之后享有抵押權,這樣既無損害銀行利益,又能保護擔保機構的權益。五是建議房管等抵押登記部門不局限于習慣做法,積極按照《擔保法》的規定或“未禁即入”的原則,采取靈活的工作方式,將擔保公司登記為抵押權人或第二順序抵押權人,為擔保公司開拓新業務品種登記備案等開綠燈,公開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3、注重自身建設,提高業務水平。一要提高擔保從業人員素質,通過引進人才、加強培訓、開展合作交流等方式,不斷提高擔保機構員工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水平,盡快造就一支業務能力強,道德水準高的擔保隊伍。二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擔保機構工作效率。完善擔保管理系統信息庫,為擔保公司的項目管理、財務管理、人才資源管理、風險控制等提供信息技術支撐,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三要積極開拓新的業務領域。各類擔保機構應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開發擔保新的業務品種,多探索信用保證擔保,解決初創型、科技型、成長型中小企業特別是農業龍頭企業抵押物不足的問題??蓢L試存折質押、拆遷安置房票據質押、股權質押等動產履約擔保和集體房產抵押擔保及訴訟保全擔保等,積極創新擔保方式,拓寬擔保范圍。進一步滿足不同層次中小企業資金擔保的需求。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分類和“棗莊模式”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分類
農村抵押貸款品種缺失是導致農村金融市場難以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近些年各地陸續開展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抵押物的試驗,以期破解農村融資難題。從目前來看,主要歸結為以下三類。以信用為核心的小額循環信用貸款模式。這一模式主要做法是依靠農戶互保、公眾監督等措施,防范貸款農戶違約風險,可循環多次向農戶發放小額度貸款。在實際操作中,貸款農戶以其承包地經營權抵押給為其擔保的農戶,所以可歸結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一類。但這種模式并非是真正意義的抵押貸款,而是建立在信用擔?;A上的貸款,可以滿足農戶小額信貸需求。由于金融機構管理成本高、風險大,擔保農戶與貸款農戶易出現糾紛等原因,這種模式的激勵效應大大降低。以抵押為核心的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模式。農民將承包地的經營權直接抵押給金融機構,屬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最直接、簡單模式。金融機構承擔了對抵押的土地經營權證估價,以及當貸款農戶發生違約時抵押品處置等任務,增加了金融機構管理難度,積聚了過多風險。優點在于破解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中的信息約束問題。以擔保為核心的第三方機構擔保貸款模式。這種模式是由第三方機構(擔保公司、土地信用合作社)為農業經營主體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擔保,同時要求貸款主體提供反擔保。相比以上兩類,這種模式主要作用在于容易滿足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大額借款需求,緩釋了金融機構風險,降低其管理成本,提高了參與積極性。但主要難點在于,也需要建立有效抵押品處置機制與風險防范機制,否則風險只是轉嫁給了第三方擔保機構。從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貸款角度來看,以上三種模式是一種“市場化”漸進過程。從在信貸基礎上融入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因素,到單一貸款提供主體模式,再到加入了第三方機構分擔風險,體現了市場主體逐漸增多,市場體系逐漸完善,市場力量逐漸增強。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棗莊模式”
山東省棗莊農村改革試驗區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貸款,屬于上述分類的第三種模式,同時也具備自己的特點,形成了“以擔保機構為核心,產權流轉交易和土地資產評估相配套”為特點的“一體兩翼”的模式?!耙惑w”是成立融資擔保公司,為合作社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提供擔保。早在2008年棗莊市開展農村土地使用產權制度改革,試點農村土地流轉,開展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在此基礎上,棗莊市開展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并于2012年注資1億元成立金土地融資擔保公司,為合作社貸款融資提供擔保,解決農業經營主體資金需求大、缺少有效抵押物,以及金融機構參與積極性低等融資難問題。具體做法見圖1。首先,有貸款需求的合作社向信用社提出以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申請,以農經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屬證作為抵押,由信用社對申貸的合作社初審。初審通過后,向金土地融資擔保公司發出擔保要求,擔保公司聯合農經局一同到申貸合作社實地考察,包括申貸合作社理事長個人相關信息,申貸金額、期限、用途等內容。同時,要求申貸的合作社提供反擔保,一般為第三方信用擔?;蛘叻慨a抵押等方式。擔保公司根據考察結果和反擔保審核情況,對是否擔保、以及擔保金額和期限等反饋給信用社,信用社根據風險情況決定是否放款。
合作社、擔保公司、信用社三方最終形成如下關系:申貸合作社與信用社簽有規定了貸款金額、期限等內容的貸款合同,以及規定了以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物權作為抵押的抵押合同;金土地擔保公司與信用社之間簽有規定了擔保金額、期限等內容的擔保承諾函,以及規定了擔保公司承擔80%、信用社承擔20%風險分攤比例的保證合同;金土地擔保公司與申貸合作社簽有規定了保證金(貸款金額的10%)和擔保費的保證合同,以及連同反擔保第三方簽署的信用反擔保合同。
“兩翼”是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農村土地資產評估機構,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提供配套機制。一是在風險防控方面,棗莊市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應對土地經營權作為抵押品的處置難題。2013年11月,棗莊市成立了國有法人獨資企業——棗莊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同時該交易中心職能向鄉鎮延伸,將各級農村土地使用產權交易所升級為農村產權交易服務所。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貫穿市、區(市)、鄉鎮的三級交易平臺服務體系。交易范圍由目前的土地使用產權延伸到各類產權等九大類,實現各類農村產權進場交易192宗,其中涉及農民承包地7.74萬畝,為金融機構處置土地使用權等產權抵押物提供了制度保證。二是在規范抵押貸款方面,棗莊市成立了農村土地資產評估機構,規范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行為。2011年,棗莊市建立了農村土地資產專業評估機構——棗莊市普惠農村土地資產評估事務所,對農村土地使用產權價值、土地收益價值及各類農村資產進行專業評估。目前,該評估事務所擁有職業評估師10名,聘任兼業評估師73名,先后對320余家市、區(市)級改革試點合作社的土地收益和使用產權價值進行了免費評估,累計評估總價值29.3億元,規范了農地抵押貸款和交易行為。
“棗莊模式”的作用與困境
(一)“棗莊模式”的作用
引入擔保公司,緩釋了銀行風險,提高了銀行參與積極性。由于管理成本高、土地承包經營權不易處置等原因,導致銀行業參與積極性不高,傳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模式效率低。棗莊所選擇的模式,引入了金土地融資擔保公司,承擔80%的違約風險損失,降低了銀行風險承擔比例,提高了參與積極性。截至目前,全市涉農貸款余額504.22億元,較去年增長5.53%,總體上有效提高了銀行業參與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積極性,增加農村金融有效供給。
引入擔保公司,滿足新型經營主體大額貸款需求,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在農村金融市場中,家庭農場、合作社、種養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是信貸需求滿足程度較低的群體,也是最迫切希望解決貸款難問題的群體。棗莊試驗區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針對新型經營主體開展擔保業務,通過金土地擔保公司發揮杠桿效應,撬動更多金融資金支持“三農”發展,滿足新型經營主體經營所需的大額貸款需求。截至目前,棗莊市土地承包經營權累計抵押貸款5.76億元,其中家庭農場抵押貸款870萬元,農業企業抵押貸款2000余萬元,平均每個合作社利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近37萬元。其中,金土地擔保公司已為全市90家土地合作社累計擔保貸款金額為1.67億元,為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提供了有效的資金支持。
(二)“棗莊模式”面臨的困境
抵押品處置仍存在局限,缺少有效土地使用權流轉二級市場。棗莊試驗區建立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已經貫穿到全市各鄉鎮,但只涉及土地流轉的“初次”交易,即由承包農戶流轉給新型經營主體,尚未形成機制完善、流轉規范的新型經營主體間流轉的“二級市場”交易。在前不久的棗莊試驗區各部門座談會上,據中國人民銀行棗莊市中心支行副行長羅亮森介紹,目前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交易量占比較小、不活躍,現有的192宗產權交易全部為初次流轉交易,基本沒有再次流轉交易。在發生違約情況下,金融部門處置作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權難度很大,仍未有效解決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處置的后續配套問題。
土地使用權市場評估困難,缺少土地承包經營權貸款定價制度設計。棗莊市目前已成立了普惠農村土地資產評估事務所,從事農村土地使用產權價值、農村土地經營價值及農村有關資產類評估。但由于農村產權交易市場發育緩慢,尤其缺乏土地流轉“二級市場”,導致對土地流轉評估沒有相對獨立的評估價值作參照,缺少中性的市場評估,帶有主觀成分。在棗莊實地調研中,多位貸款主體反映土地經營權的評估價值低于實際價值,發放貸款額度也相對較低。進一步,將導致金融機構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貸款無法定價,扭曲市場配置農村資金資源作用。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制度缺乏整體規范,不利于抵押品后續處置。目前,仍有較多農民承包地流轉不正規,沒有正式流轉合同,大多是口頭協議。即使簽訂了流轉協議,協議對土地位置、面積、流轉期限、流轉價款等內容沒有詳細規定,協議雙方權利不明確。在流轉協議不明確情況下,產權不能得到清晰界定,不利于金融機構對該抵押品實施處置。例如,流轉土地的經營主體抵押給金融機構的實際上是流轉土地一定年限的經營權,當采取非一次性付清租金的方式時,雖然租期較長,但抵押有效使用年限僅是已支付租金年限,在還貸違約情況下,金融機構要收回經營權,就會出現與農民的租金糾紛。擔保公司作用范圍有限。主要體現在三點上:一是與擔保公司合作的金融機構過少。就棗莊市而言,僅有山東省農村信用聯社1家合作銀行面向全市服務。由于合作銀行少,涉農擔保貸款金額月平均擔保余額小,公司業務放大倍數有限,難以發揮擔保公司的產業引導作用和規模效應作用。二是擔保公司對貸款主體反擔保形式要求嚴格。棗莊金土地擔保公司要求反擔保的形式為企業或者公務員的信用擔保,以及房產等不動產抵押。限制了合作社等主體申請擔保貸款途徑,也提高了合作社等經營者的融資成本。三是貸款費用、利息成本較高。目前擔保公司收費標準在擔保期限1年的收費貸款金額的1.5%,兩年的收費2%。銀行則根據高風險高利率的原則對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制定了較高的利率,調研中發現最高的利率比基準利率上浮了50%之多。通過以上三點反映出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模式的作用范圍有限。
政策建議
從上文分析來看,類似“棗莊模式”以第三方機構擔保為核心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模式具有一定局限性,在土地流轉交易市場等配套制度不健全情況下,風險防控仍然具有不足之處。為此,在“棗莊模式”基礎上,應建立一套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防范制度,避免第三方機構擔保模式的弊端,主要由環環相扣的三個步驟組成。
完善農村土地流轉交易二級市場。目前各地均建立了或正在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應進一步加強對土地初次流轉交易規范,避免流轉中的“口頭協議”,在書面合同中也要明確流轉土地的座落、面積和質量等級,規范好流轉的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以及違約處理辦法等,為二次流轉打好基礎。政府部門要積極推進土地二次流轉交易,為流轉主體(一般為合作社、大戶等)提供公證、土地質量評估等服務,實現土地使用權市場價值,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變現營造有效交易市場,對土地使用權價值評估提供中性的市場參考,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交易的良性循環。
建立以市場化運營的貸款風險補償金。由政府牽頭建立貸款風險補償金,財政資金先期注入啟動資金,同時要求借款人按照一定貸款比例(例如貸款額的0.5%-1%)向補償金注入資金,充分保證補償風險金總額充裕。在運營時,摒棄簡單的補償金融機構做法,轉變為:當土地經營權在上述流轉交易二級市場拍賣、交易失敗時,完全由政府補償金出資回購,后期酌情處理;處置土地經營權補償不了應償付額度時,由風險補償金部分按照比例出資補償。該做法充分尊重了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抵押物的價值,按照市場化手段控制抵押貸款風險,避免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僅作為抵押擺設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