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13 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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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維護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各類市場和超市、配送中心等各類市場主體銷售農產品的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農產品,是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本辦法所稱農產品市場準入,是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經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要求的農產品準予銷售,對未經認證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禁止銷售的管理制度。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建立健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并推進其實施。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市場準入方案,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市場準入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衛生、質監、商務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產品市場準入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農產品市場準入,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逐步推進,不斷完善的原則,分品種、分階段、分步驟進行。
自*8年7月1日起,在設區的市城區內的批發市場、超市和配送中心銷售的蔬菜、果品、畜禽產品和水產品,實行市場準入,具體準入品種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規定。
自*9年1月1日起,在縣(市)城區內的批發市場、超市和配送中心銷售的蔬菜、果品、畜禽產品和水產品,實行市場準入,具體準入品種由縣(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規定。
2010年12月31日前,本省行政區域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各類市場和超市、配送中心等各類市場主體銷售的所有農產品,均實行市場準入。除本條第二款、第三款已有規定的農產品種類和地域范圍以外的,具體準入內容和實行時間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規定,但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章包裝標識與檢測
第七條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應當包裝或者附加標識的農產品,經包裝或者附加標識后方可上市銷售。
第八條包裝上市的農產品,應當在包裝上標注或者附加標識,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生產日期。有分級標準或者使用添加劑的,還應當標明產品質量等級或者添加劑名稱。
不能包裝的農產品,應當采取附加標簽、標識牌、標識帶、說明書等形式標明農產品的品名、生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等內容。
第九條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質量標志使用權的農產品,應當標注相應標志和發證機構。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產品,可以免檢進入市場銷售:
(一)在認證有效期內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憑認證標識;
(二)經法定檢測機構檢驗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同一批農產品,憑有效的合格證明;
(三)與農產品銷售市場簽訂銷售合同的無公害農產品認定產地生產的農產品,憑產地證明和銷售合同;
(四)農產品批發市場送銷的農產品,憑市場主辦單位出具的產地證明和檢測報告;
(五)其他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憑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鄉鎮政府、村委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出具的產地證明和檢測報告;
(六)實行定點屠宰并取得檢疫合格標志的豬肉,憑檢疫合格標志,其他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除憑上述有關證明外,還需提供檢疫合格標志、檢疫合格證明。
第十一條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配送中心應當設立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入市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并公示檢測結果,發現不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不得允許進入該市場銷售,也不得轉銷其他市場或者其他經營者,并依法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產品檢測證書、檢測結果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十二條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的銷售者、超市、配送中心必須建立農產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的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流向等內容。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銷售者應當向供貨商按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商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農產品或者經查驗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不得銷售。
第十三條飯店、餐館和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機關食堂、送餐中心等集體配餐、用餐單位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建立健全索票索證制度,不得采購檢測不合格或者來路不明的農產品。
第十四條農產品生產企業應當對其生產的農產品的質量負責,發現其生產的農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農產品,并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銷售者發現其銷售的農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農產品,通知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退回供貨商或者銷毀、無害化處理等有效措施。
第三章保障體系建設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實際,不斷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各類市場和超市、配送中心等各類市場主體應當建立健全農產品進貨檢查驗收、質量抽檢、問題農產品主動召回、不合格農產品清退、保存購銷臺賬和質量追溯等制度,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工商等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第十七條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完整記錄農業投入品使用、病蟲害防治等情況。
第十八條鼓勵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制定、實施嚴格的企業內控標準,開展農產品產地認定和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生產高標準的優質農產品。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實行市場準入的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省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監督抽查結果。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中,可以對生產、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現場檢查,調查了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情況,查閱、復制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記錄和其他資料;對經檢測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依法查封、扣押,監督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集中銷毀。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工商等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或者市場抽查檢測中發現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時,應當及時查明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或者提出處理建議。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工商等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銷售的農產品未按照規定包裝或者未附加標識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配送中心未按規定進行抽查檢測和公示檢測結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采購檢測不合格或者來路不明的農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工商、衛生、質監、商務等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生產企業召回產品,銷售者停止銷售,對生產企業并處貨值金額三倍的罰款,對銷售者并處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照。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法律、法規對行政處罰及處罰機關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重復處罰。
一、20*年工作情況
(一)強化制度管理,提高兩員素質。
我們始終把優化“兩員”思想品質和業務素質,提高執法水平作為經常性的頭件大事來抓,建立健全了《*獸醫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各種規章制度,強化檢疫規范化操作程序和檢疫員工作職責,對全市檢疫人員進行了專門的培訓考核,加強了對檢疫員執法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負責、違法違紀,有失職行為的檢疫員按章查處,有*名基層站檢疫員因工作不到位,違反《*獸醫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而受到了處罰,使全市的檢疫工作走上了規范化的軌道。
(二)強化檢疫檢驗,提高檢疫質量。
充分利用了快速檢測箱等動保工程配套儀器設備進行檢疫操作,對定點屠宰場的疑似病豬肉進行快速檢測,全年共查處了*起銷售病死豬肉案件,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進行了處罰,增強了人們對上市畜產品安全的信任度,同時提高了對外運畜禽產品的聲譽。檢疫執法做到檢疫員到崗到位及時,檢疫工具全齊,檢疫質量得到保證。在檢疫過程中,嚴格把住以產地檢疫為重點的五關:一是產地檢疫關;二是進場(點)檢疫關;三是宰前檢疫關;四是宰后檢驗關;五是市場監督檢查關。注重了產地、屠宰兩大環節的監督檢查,使之形成了相互協調,相互完善,聯系密切,功能互補的檢疫工作機制,全年完成豬、牛、羊產地檢疫*萬多頭,白肉檢疫*萬頭,家禽檢疫*萬羽。
(三)強化動物免疫標識管理,全面推動檢疫工作。
自從對豬、牛、羊實行動物免疫標識制度,為推動我市動物計劃免疫和強制免疫工作,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我們實行以檢疫促防疫、以防疫促發展的工作方法,嚴格把住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關,對沒有免疫標識的豬、牛、羊一律不準流通、上市和交易。為把工作落到實處,我們加大了宣傳力度,在每個豬場的圍墻上都刷寫了宣傳標語,下發宣傳材料,制作宣傳牌,并在各鄉、鎮交通要道涮寫了*多條宣傳標語,宣傳形式多樣,做到了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由于宣傳力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促進了我市動物疫病的免疫和檢疫工作。
一、實施范圍
(一)本意見所稱食用農產品是指《浙江省食用農產品安全管理辦法》所規定的食用農產品。食用農產品入市管理制度,指凡在本縣生產加工和進入本省銷售食用農產品,由生產加工者提供相關供貨憑證,經營者索取相關進貨銷售憑證的制度。
(二)實行食用農產品入市管理的范圍為本縣行政區域內食用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種養殖基地,以及從事經營的商場、超市、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餐飲業、集體食堂,重點是鄉鎮(街道)政府所在地的商場、超市、批發市場。
二、職責分工
(三)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縣內食用農產品入市管理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入市管理工作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農業、林業等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質量技監部門負責以農產品為原料的食品加工企業采購食用農產品的監督管理;經貿部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的監督管理;工商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集體食堂采購食用農產品的監督管理;財政、公安及其他相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協助做好食用農產品入市管理的相關工作。
(四)生產企業、基地及超市、商場、市場等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承擔第一責任人職責。
三、供證供票制度
(五)凡進入食品生產企業、超市、商場、市場和餐飲業、集體食堂的食用農產品均實行供證供票制度。供貨方必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身份和產品質量的相關材料,并出具有效銷售憑據。
(六)包裝食用農產品入市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包裝和標識要求,供貨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并出具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等材料。
(七)散裝初加工食用農產品入市的,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和法律法規要求,供貨方應提地收購證明和身份證明,同時實行抽檢制度。
(八)鮮活類食用農產品入市的,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和法律法規要求,同時實行抽檢制度。蔬菜、果品、水產品等農產品,供貨方應提供農產品產地或收購地證明,并出具有效供貨憑證。畜禽及其產品,供貨方應提供其主體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收購證明)和有效供貨憑證;畜禽產品應具有檢疫標志,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應提供檢疫合格證明。
(九)對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和浙江省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信得過等稱號的食用農產品,在其上述證書有效期限內,實行入市免檢。
(十)對從國外和港澳臺地區進口的食用農產品,供貨方應提供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或衛生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十一)本意見所稱的產地證明,是指證明食用農產品產地來源的有效憑證。以下材料之一可作為產地證明:(1)縣級以上農業、漁業、林業部門,鄉(鎮)級以上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出具的產地證明;(2)有效期內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證書復印件或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證書復印件;(3)農業生產企業出具的產地證明;(4)農產品產地編碼;(5)其他能夠表明產品的產地或生產者,并可實現質量安全責任追溯的證明。
食用農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以下材料之一可作為質量證明:(1)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2)生產經營者按照規定辦法進行檢測后的合格證明;(3)有效期內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證書或浙江省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信得過產品證書復印件。
四、索證索票制度
(十二)對入市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實行索證索票制度。經營者必須索取能夠證明供貨方身份和產品質量的相關證明材料。
(十三)包裝食用農產品入市的,經營者在首次進貨時應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并索取其有效的營業執照、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檢疫證明、進貨發票或進貨憑證等證件材料,驗明產品包裝上標注的品名、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等標識。上述證明材料至少每年復核一次。
農貿市場經營蔬菜、果品、水產品等鮮活類食用農產品,來自批發市場的,僅需索取供貨憑證。其他食用農產品按第(七)條、第(八)條要求索取有關證明材料。
(十四)自產自銷食用農產品入市的,市場舉辦者應劃定專門區域并明示,同時對經營者身份證明進行登記備案,對經銷的食用農產品實行抽檢制度。
(十五)餐飲業、集體食堂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采購食用農產品時,應按照第(十一)條要求索取供貨方的產地證明和質量證明。
(十六)食用農產品批發商對所經營產品,必須建立詳細的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方及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同時還應當建立銷貨臺賬,如實記錄所售產品的品種、名稱、銷售去向、數量等,并出具有效銷售憑據。索取的相關證明材料與臺賬不得分離,以粘貼或一戶一檔的形式進行保管備查。
(十七)對經檢測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要立即下柜,就地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集中銷毀,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組織領導
(十八)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庫區管委會要加強對食用農產品入市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財政部門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及快速定性檢測點建設等項目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食用農產品入市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關鍵詞】 餐具;企業監督管理;餐具消毒效果;監測分析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12-7636-01
梅河口市餐飲業使用由消毒企業集中消毒生產的餐具始于2007年,從2007――2009年三年時間,梅河口市的餐具集中消毒企業處于一種無序競爭狀態,各企業為爭奪市場,以犧牲衛生質量為代價,減少消毒工序。衛生監督機構也處于監督無依據,難以監督到位的茫然狀態,消毒餐飲具的產品衛生質量難以保證。
自2010年5月20日衛生部辦公廳了《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范》(衛辦監督發(2010)82號)后,梅河口市加強了對餐具集中消毒企業的監督與管理,自2010――2012年,連續三年開展了餐具集中消毒企業待銷售產品及市場銷售終端產品的監測。使梅河口市的餐具消毒企業的監督管理走上了規范化道路。
1 對餐具集中消毒企業實施了衛生備案制
按衛生部《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范》的要求,由市衛生監督所對集中式餐飲具消毒企業的選址、廠房面積、設備布局、工藝流程等進行了預防性審查。并結合梅河口市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梅河口市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范》,內容為:①獨立廠房面積 達到200平方米以上,并且遠離居民區 30米以上,廠房周圍 30米內無污染源;②生產場所四壁、天棚、地面所使用的材料為易洗刷、不透水、無毒的材料;③消毒間有足量的空氣消毒設施;④消毒設施為機洗設施。其工藝流程按回收、去殘渣、浸泡、機洗、消毒、包裝、儲存流水作業,不得有交叉污染;⑤生產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要求;⑥有自檢化驗室或與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委托檢驗;⑦所使用的餐具、清洗劑量、消毒劑消、包裝材料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的要求,并且有相應的質檢報告;⑧產品在外包裝上標識了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持期限;⑨有專用消毒運輸車輛,并且回收車與配送車分開;⑩從業人員持健康證上崗。
經審查對達到了規范要求的4家餐具消毒企業,進行了備案,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二家進行了勸退。
2 強化日常監督管理
依據衛生部、工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第二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地方各級工商行政部門通報的獲得工商營業執照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實施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市衛生監督所對轄區內餐飲具消毒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實施了日常巡回監督與節假日重點檢查并重的方法。每月至少對企業巡回監督檢查一次,對易引發消毒餐飲具質量問題的關鍵控制點清洗、消毒、包裝環節進行重點檢查。每逢“五.一”、“十.一”、“春節與元旦”,節前進行突擊檢查,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提高產品衛生質量。
經過對餐具消毒企業的常態化監督與管理,梅河口市的餐具消毒企業達到了一個的水平。
3 消毒餐具的消毒效果監測情況
對餐飲具實施廠內待銷售產品與市場終端銷售產品雙檢制度。
3.1 廠內待銷售產品的抽檢 廠內待銷售產品的抽檢由梅河口市疾控中心,每季度不定時間,隨機進行抽檢,每次抽10個樣。采樣時嚴格遵守無菌程序。一年抽樣四次。判定評價標準執行《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GB14934)。2010――2012年,現有四家餐飲具消毒企業廠內抽樣總數為480個,合格率100%。抽檢詳細情況,見表1。
4 積極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協作,嚴查違法行為
關鍵詞:多措并舉;整體推進;食品安全
2015年11月份,秦皇島市政府辦公廳出臺了《秦皇島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方案》,秦皇島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的重大部署。秦皇島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創建工作主體,2016年初開始,就多措并舉,整體推進,在全市系統掀起了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的熱潮。
1 落實責任,制定創建工作“路線圖”
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是一項十分繁雜的綜合性系統工程,創城指標和要求涉及到政府多個部門,縱貫市、縣(區)、鎮(街道)、村(居委會)整個鏈條。對此,秦皇島市食品和市場監管局抽調精兵強將,專門組建創城辦公室。先后5次召開各縣區和市政府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調度會,及時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協同推進創城各項工作舉措落到實處。秦皇島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還將63項工作指標,分解為項目名稱、工作步驟、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和完成情況5大部分141個具體工作步驟,特別是將工作步驟分解至市政府各相關部門、秦皇島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相關科室及各縣區政府(管委)相關部門,把具體創建工作指標進一步細化、量化、責任化,實行“時間倒排、任務倒逼、責任倒追”,列出時間表,畫出路線圖,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推進、高效落實。
2 夯實基礎,構建完善統一“監管網”
食品安全城市創建,關鍵在基層,成功與否更要看監管網絡體系是否完善。2015年12月份,秦皇島市整合市食藥監局和市工商局,組建了秦皇島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在河北省率先實現了食品、藥品、工商監管人員和職能的徹底融合,實現了監管機構和力量向食品安全保障傾斜的目標。同時,全市7個縣區全部完成機構改革,均成立了綜合的食品藥品和市場監管部門,并在原來的工商部門所在鄉鎮或區域,設立了50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有效整合了各級監管力量,增強了食品安全監管能力,下移了監管重心,較好地解決了監管任務與力量不匹配的矛盾,打通了監管執法的“最后一公里”。為夯實監管基礎,落實監管責任,秦皇島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出臺了《關于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基層網格化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堅持“以網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責”原則,以海港區為試點,積極探索食品藥品基層網格化監管的有效模式,在行政村和社區實行包村(社區)干部、公安干警、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食品安全協管員、社會監督員、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六員聯防”制度,全市共配備241名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專兼職監管人員、2088名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并購置了快檢設備和交通工具,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縫隙、全覆蓋的食品安全監管網絡,構筑起了堅實的食品安全基層監管“防火墻”。這一做法得到了張慶偉省長的充分肯定,他要求在全省推廣經驗,并被《中國食品安全報》、河北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廣泛報道。
3 打建并舉,筑起食品市場“安全墻”
食品安全,離不開良好的市場秩序規范?!按蚪ú⑴e”,是秦皇島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一項有效舉措。一是大力推進餐飲單位“明廚亮灶”工程,打造“明廚亮灶”餐飲單位4300家,占總數的100%;創建“清潔廚房”3749家,占總數的87.2%,均超額完成了河北省食藥監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尤其,秦皇島市北戴河區餐飲單位中全面推廣廚房實時視頻監控系統建設。二是著力規范“三小”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管,將小攤販、小作坊、小飯桌等較小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納入監管范圍,建立健全登記備案式管理、社會公示卡制度,較好地解決了“三小”監管難、難監管的問題。三是啟動食品藥品監管網絡信息平臺建設,投資260余萬元,積極推進電子點菜監管系統,完成首批60家試點餐飲單位安裝工作,對餐食品消費實施安全警示提醒,初步實現全過程、可追溯的監管目標以及監管工作由“汗水監管”向“智慧監管”的轉變,走在了全國前列。四是積極打造多個餐飲示范街,今年以來,全市共打造餐飲示范街11條。五是大力推廣燒烤店原料肉統一配送,打造燒烤示范店100家,進一步規范了燒烤行業秩序,受到省食藥監局高度肯定。六是大力開展食品生產集聚區改造提升、食品標簽標識、鮮活海產品、肉及肉制品、食品非法添加、校園周邊兒童食品、農村食品市場、“清死角、打窩點”、農貿市場“雙提升”等10多項專項整治活動,食品市場環境得到深度凈化。七是強化技術支撐,加大檢驗檢測力度。有效整合規范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和食品企業檢測信息資源,形成了以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各縣檢測機構和大型食品生產企業自檢機構為補充的食品安全檢驗監測網絡。今年以來,秦皇島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共監督抽檢各類食品(含食用農產品)1639批次,不合格食品67批次,合格率95.91%。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始終保持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積極推行“大稽查”模式,打破地域、部門和專業界限,廣泛實施一線稽查、聯合執法。今年以來共開展各類大型稽查活動20余次,立案60起,結案54起,罰沒款50萬元,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
4 齊抓共管,高擎社會共治“達摩劍”
關鍵詞: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
Abstract: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realized the barriers of central committee. In recent years, through improved step by step,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ode has basically formed, to achieve the government for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has some effect, but in the process of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there are many factors affect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have further improved.
Keywords: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odel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完善工程質量監管模式,深化體制改革
為保證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必須強化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管理。近年來,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體制發生了重大變革,政府監督職能發生徹底轉變,建筑工程驗收備案工作已在全國實行,但應該看到,新型的質量監督體制目前還處在轉型和完善時期,還存在內部制約監督不力,工作方式不夠科學,信息傳遞不暢、不夠準確等問題。因此,必須創新工作機制,完善監督模式,深化監督體制改革,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建立健全國家級質量監督監測信息體系,切實提高工程質量監督水平,健全完善監督管理體制,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深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改革,提高工程質量監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強監督執法。
1、 完善工程技術監管模式
工程技術標準是工程質量的最基本保障,是工程建設領域的技術法規,必須認真嚴格執行。要繼續分層次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進行強制性和標準性的培訓,進一步掌握標準、執行標準的能力。對違反強制性和標準性的行為,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罰一起。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必須按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要把完善建設各方主體工程質量技術保證體系作為強化質量管理工作的重點,建立、健全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技術管理機制,督促施工單位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和控制標準,把質量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的基礎上。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深化監督模式改革為主線,努力提高工程質量監督技術水平,科學把握和遵循工程質量監督技術管理工作規律,針對工程質量監督中的薄弱環節,加強技術管理工作制度情況,依靠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促進工程質量水平持續穩步提高,在確保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質量的基礎上,求真務實,切實加強工程質量。
2、實行全面質量監管模式
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內容除了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外,應突出全過程,全方位參與工程建設各個行業主體的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
對施工前的質量監督管理,首先是對有關設計、勘察文件審查的監督管理。設計、勘察單位的質量好壞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從設計階段就應開始實行監理,監理公司從方案設計到施工圖設計進行全面檢查。其次是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重點是施工招投標的監督,實現市場監督與質量監督的有效結合,通過質量監督審查促進市場競爭的規范化和良性運轉,通過市場有效運作,保證質量監督的有效性。第三是對合同文本的監督,重點是施工合同的監督,把質量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落實到合同條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約束各建設主體的質量行為和活動結果。
對施工中的質量監督管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質量監督工程人員對監督的工程質量承擔監督責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是站在公眾和社會的立場上對建設工程進行質量監督管理。施工中的質量監督管理應圍繞三大分部的現場監督,開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監督管理,三大分部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和環境質量。在對工程質量的關鍵環節進行監督檢查中重點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影響結構安全的主要部位。現場實體質量的檢查方法應采用科學的監測儀器和設備,提供準確可靠、有說服力的數據,增強政府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科學性和權威性。
3、竣工后的監督管理
竣工后的質量監督管理是建設工程投入使用的把關監督管理。保證不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對國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響。其次是把裝修、維修和維護的質量監督納入建設工程全壽命質量監督管理的范疇。二、實行工程質量監督和指導模式的措施
1、強化政府監督管理與質量檢測
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負有一定的監督管理的責任,但過多的介入往往會對市場造成過大的沖擊,有悖于市場經濟原則,易于造成市場混亂,也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同時要保證市場活力,過度的監管在保持市秩序的同時也部分地扼殺了市場的創造力,不利于提高市場活力,也不利于工程質量的提高。強化對政府投資工程的管理,相對弱化對其他業主的管理,既有利于發揮市場主體的活力,讓其他業主能夠在更大的空間中發揮其能動性,又能保持市場的穩定。用科學發展觀來看待、解決這個問題。用科技的手段,檢測建筑工程質量,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監管,并且要保證開發商和建筑商乃至整個建筑行業的發展。
2、 樹立技術權威性,增強執法權威性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人員需要不斷地加強專業技術知識的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素質。面對各種新知識、新技術的不斷更新,需要工作人員去了解和學習。要分階段、分層次地抓好技術培訓工作,使監督人員能夠自覺學習、掌握新標準、新規范和操作規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人員不僅要面積監督層面和管理層面,更要面向一線操作層面。通過技術培訓的制度化,培訓多樣化,并采取培訓和專題培訓相結合,培訓考核和現場檢查相結合,集中培訓、調研、交流等相結合的方法。不斷提高和遵守相關工程質量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意識。使現場工作人員明確各自在工程質量上應當承擔的責任和行為規范,提高知法、守法意識和法律意識,不斷夯實綜合基礎。
3、創新監管手段,改善監督方式
在現代化科技手段的強有力支付下,由原來的眼看、手摸等手工方法轉變為運用現代科學儀器進行質量監管。創新技術不僅大大加快發展了工程質量監督系統信息化建設,確保準確、及時、高效地提供信息服務,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加提升了工程質量監管的水平。
4、提高服務意識,確保資料和報告真實性
工程質量驗收資料和檢測報告全面記錄了工程質量控制的全過程,明確參建各方質量責任,使工程質量具有可追塑性的重要手段,是認定工程質量的重要依據。
要進一步強化對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采取有效措施規范質量檢測行為,嚴肅查處出具虛假報告等不良行為,真正做到重要檢測數據的自動采集,直接進入數據系統,減少人為因素,確保工程質量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和可靠性。要利用現代化技術,查詢檢測結果,實施對檢測行為的實時監督,以進一步健全完善檢測機構數據庫管理,將檢測機構的不良行為記入數據庫,定期公布并作為對檢測機構考核的依據。
積極推廣先進軟件,促進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的規范性,通過建立同步檢查制、復核制,保證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的準確性和報告的及時性、真實性。
三、結束語
隨著建筑業的高速發展,人民群眾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監督職能發生轉變的新形勢下,相關人員必須從國家、社會、人民利益出發,遵循客觀規律,嚴格加強工程質量控制與監督,才能真正保證工程建設質量的全面實現。工程質監機構應不斷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術管理和質監制度,嚴格遵循質監程序,充分發揮各方責任主體的主導作用,不斷適應新時期要求的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參考文獻:
[1] 陸慶.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現狀與對策[J].山西建筑,2007,33(7):227—228.
為保證我省涉奧動物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按照省農業廳《奧運期間動物衛生及動物產品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粵農〔*〕174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組織實施監管工作方案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時做好涉奧養殖基地、冷庫、屠宰加工企業的信息登記管理工作
各地要及時對轄區內的涉奧養殖基地、冷庫、屠宰加工企業相關信息進行備案登記,并實施監管。對涉奧動物規模養殖基地、冷庫的監管每周至少2次,每次至少2人;對動物屠宰加工企業要派駐專人監管。請將涉奧養殖基地、冷庫、屠宰加工企業相關信息和派駐監管人員名單,于6月中旬前報我所監督科,聯系電話:
二、全面加強涉奧養殖基地、冷庫、屠宰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
對涉奧養殖基地,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與養殖基地逐一簽訂監管責任書,明確相關職責和任務。要派專門的監管人員對養殖基地開展疫病免疫、監測、日常消毒、動物標識、無害化處理及養殖檔案建立等工作,特別要做好禽流感、豬瘟、口蹄疫、豬藍耳病等重大動物疫病的強制免疫工作,對出欄動物實施產地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對染疫或病死動物一律進行無害化處理。
對涉奧動物產品冷庫,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冷庫經營者做好涉奧動物產品專區存放、分類管理、動物產品進出庫登記、冷庫消毒等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動物產品要嚴格依法處理。
對涉奧屠宰加工企業,要派駐檢疫人員嚴格按照檢疫標準和要求實施屠宰檢疫,所有屠宰加工的動物必須來自備案養殖場,動物及動物產品相關信息應錄入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系統。對無檢疫證明和未按規定佩戴動物標識的動物,一律不準進廠屠宰加工。
三、切實強化涉奧動物及其產品的流通監管
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整頓和規范活禽經營市場秩序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見》(〔*〕89號)要求,與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強化活禽經營市場禽流感防控工作,嚴格索證索票制度、進貨臺帳制度和定期抽檢制度,指導活禽經營市場內水禽和其他家禽分區經營,依法監督活禽及其產品憑檢疫證明、檢疫標志上市銷售,加強定期休市、消毒和無害化處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