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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城鎮;建設;土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編制
中圖分類號:F2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我國鄉鎮建設已經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但是城鎮建設中土地規劃利用問題卻不能松懈。在相關研究中,土地規劃和利用問題討論的還比較少,沒有成立一個系統的方案。就因為這樣,我們必須要總結以往在鄉鎮土地規劃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找到解決方法?,F如今我國對于鄉鎮土地規劃的研討一般都停留在其特征、目標、內容、方式、制圖領域,都有涉獵但不深入。在以后的發展中,我們可以在科學技術手段、規劃方法、合理利用、大眾參加、規劃監督管理和改進等方面做些深入的研討,這樣才能讓土地規劃編制進一步提高,并且讓土地管理更加井井有條,讓新城站建設中的土地規劃有著進一步的發展。
1新城鎮土地規劃的現狀和特征
現如今,在我們國家的五個層次的土地規劃系統里面,城鎮土地規劃已經在這些階段的最底層,在國家、省級、市級、三個等級的土地規劃中,其目的、責任和各種調控標準都一定要取決于縣城和鄉鎮的土地規劃是否能夠合理,并且還要真正的落到實處。[1]所以說,城鎮土地規劃占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和鮮明的特征。縣城和鄉級的土地規劃也有區別,鄉級和縣級土地規劃相比較來說,鄉級土地的規劃是進行土地規劃管理中最基本的一個層面,應該有著加實際操作的特點??h級和鄉級土地作為土地規劃的最后一個等級,主要用在實施性階段,它們所規劃的內容能夠與調控性具體的需求相一致,也是提供土地最基本的一個等級。與其他等級土地規劃的特點比較來說,縣城和鄉村的土地規劃具有著較大的難度,同時在工作中的工作量也不少,在性質規定、位置規定和數量規定的要求上都非常的嚴格。
和以上三個等級的土地比較來說,城鎮等級的土地是運用土地調控管理的基本要求,也就造成了其硬性要求和寬松要求之間激烈的矛盾,所以說很多研究人員也在這兩方面進行了深入的探討。除此之外,很多研究人員經過長時間的研究,也曾把城鎮作為土地最底層所能運用的技能、人力資源、資金等不利條件和因為這些不利條件所造成的基本材料不充分的特征也考慮成了城鎮土地規劃需要解決的問題。但是從總體上看,這些研究缺少一個統一的標準,所以城鎮土地管理現如今處在一種尷尬的地位。[2]
2新城鎮土地規劃利用的目的
在《土地管理法》中我們可以看到有關條款:縣城和鄉村的土地規劃的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對土地利用區域進行規劃,保證所有的土地有著自己的用處?;谶@點,有關研究界也有著其多種更多樣的解釋:
第一種是說新城鎮所使用的土地是在上一個等級劃分利用之后才進行進一步分割的,這樣可以明確不同區域不一樣的界限和在此界限內的土地具體承擔什么作用,從而確定新城鎮土地使用劃分要提前想好一個所分區域土地用處的管理規定,而且在此基礎上要對這些土地的大小進行測量和記錄在案。
第二種是說縣城和鄉村的土地利用在大體上要遵照“四定”來完成,也就是說規定質量、規定位置、規定性質和規定順序,這四個標準缺一不可。還有人說城鎮土地利用最重要的地方就在上級土地怎么劃分,要在市級土地分配總數調控和使用土地劃分區域的調控的基礎上進行具體的城鎮土地劃分,更要確定用途是什么,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盡量不要把用途分的太詳細,這樣才能給市場調控留有一定的余地。[3]
城鎮土地利用結果最主要的表現就是要把城鎮土地規劃示意圖做好,這個圖標即是對土地具體要做什么的管理最根本的展示和最基礎的依據,是實現目標和具體內容最主要的工具和保證。但是在實際應用中城鎮土地在規劃中使用圖編制并沒有太高的水準,具體表現在數據、圖片、表格、文字不能很好的匹配;因為分配時候沒有很好的操作性從而隨便修改也造成了分配目標和任務不能達到預期要求。
3新城鎮土地利用規劃現如今的主要手段
對于新城鎮土地的利用和規劃現如今有著很多的途徑可以利用,最具有權威性的研究成果主要是有下面幾個:第一,上文所說的規定質量、規定位置、規定性質和規定順序這四個標準在總體統籌中或不可缺,而且這也是城鎮土地使用大體上規劃編制的詳細的程序和方式;
第二,有些人則認為城鎮土地利用應該和上級,也就是市級土地運用緊密的結合起來,而且還要讓縣城和鄉村土地保障同步進行,互幫互助。所以說,在各個城鎮進行土地規劃的時候,市級規劃小組應該對所有市級人口空間布局進行初步預計,重點單位用地需要預計,土地生產力要承擔的人物進行分析,土地詳細情況和土地在現在的階段實際上所運用情況進行分析,土地合適性評價和功用使用地域,土地詳細層次協調思路和目的定位是城鎮土地規劃整體編制作為主要的技術指導的方法;[4]
4注意處理好鄉鎮土地和城鎮土地的協調
各種等級存在互相不協調一直以來就是我國所有制度和規劃在實行過程中碰到的最大阻礙,鄉鎮的土地使用也是這樣的。有關專家說鄉鎮級別的謀劃是鄉村與鄉鎮土地利用的最基本的融匯點,使其在體系與制度上做到整體的規劃與協調,就一定要對當下的城鎮謀劃與土地的使用,讓鄉鎮同一級別的村鎮建設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融并成一體,從基層消除矛盾。其他學者在研究過程中表示,城鎮的全局規劃和土地的使用規劃的連接重點應該處理好基本數據庫,其中包括城鎮在如今的情況下使用土地的多少、人口的多少、圖像表示等的連接情況的問題。
學者劉志剛在著作中說過,因為大多數小的城鎮在大體上規劃具有比較少的投入、沒有具體的系統指導、沒有對應的基礎信息、沒有專業專職人員狀況下各個地方圍繞著政治和政策形成的,在時間、空間上面和現實中有著很大的差距,再加上基本土地應用大體上規劃編制能力不是特別完全,這就讓土地使用在大體規劃上非常的主動而在小城鎮大體規劃相互連接中一定會存在著一定的弊端。[5]
還有一些學者有著不一樣的看法,因為現如今土地規劃,不論是哪個等級的規劃都存在著一定的弊端。尤其是各個等級之間的不相協調。這個不相諧調當然也讓城鎮規劃和總體上的規劃顯得非常的不一致,這里面有著很大的原因:規劃在思想認證上不一致、土地在利用上的分類標準不一致、土地在建設中和面積的定位上不協調、在規劃的過程中每個人的建設保準不一樣、城鎮人口統計時候不是完全的準確。[6]認為兩個規定連接重要內容包含了經濟社會推進的目的、基本建設布局、城鎮面積縱觀圖等,在這其中要注意資料的完善,在資源上進行共享,更要在思想上進行指導,讓城鎮土地建設局或者是有關部門和土地管理機構在一定程度上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1]龍騰,王小沙;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方法探討——以上海市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例;[J];安徽農業科學,2012,40(10):6166-6167
[2]劉桂芳,田廣增;黃河中下游丘陵-平原過渡區鄉鎮土地利用相對可持續性評價;[J];河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2,42(2):159-166
[3]張合兵;資源約束型鄉鎮級土地利用結構優化技術研究——以梨林鎮為例;[J];湖北農業科學,2012,51(1):48-51
[4]梁俊紅,念沛豪,樊芳;基于效用函數綜合評價法的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成果質量評價研究;[J];國土與自然資源研究,2012,(1):37-39
[關鍵詞]土地規劃 存在問題 修編的建議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7-13-1
土地規劃是指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均衡發展的要求,在一定區域范圍內對土地開發、利用、治理以及保護在空間上所作的戰略性布局和統籌規劃。其目的在于加強土地利用并合理開發與保護土地資源,促進國民經濟的和諧發展。該規劃對于保證耕地面積、促進陽谷縣經濟的快速發展起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看到該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1土地規劃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不適應推進城市化進程的需求。其一,規劃在初期較好地適應了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求,但城鎮總體規劃修訂后,各項指標要求發生變化,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受到審批權限和時限的限制未能及時作出調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城鎮發展步伐;其二,原規劃預留指標是逐級控制,并不是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求去安排非農業建設用地,有些專項研究成果沒真正用上,而是以控制指標指導專題為課題,造成了規劃期間非農用地量不足;其三,根據各鄉鎮、村預測未來建設用地的需要來確定建設預留地,導致大多數鄉鎮和鄉鎮駐地的村莊都留有部分建設預留地。
(2)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隨著投資環境的改善和招商引資力度的加大,來陽谷投資的企業逐年遞增,原有的建設預留地明顯不足,特別是農用地指標尤為不足,這是目前用地供需的主要矛盾。產生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是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正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期,由于受計劃經濟影響,各項指標自上而下層層分解下達,一般采用平均分配的方法,未能考慮各鄉鎮非均衡發展的實際情況,加之2001年行政區域進行調整,陽谷縣從原來的21個鄉鎮調整為18個,由于當時指標的平均分配,就出現了發展慢的指標多余,發展快的指標不夠用的現象。
(3)規劃突出耕地保護。在建設用地與保護耕地關系處理上,按照有限供應制約建設用地需求的思路,人為地壓縮建設用地量以求滿足控制指標的要求,規劃的建設用地指標并不反映實際建設用地的需要。耕地保護尤其是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偏大,陽谷縣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70179.65hm2,保護率高達86.3%,為達到指標,不得不把部分低產田劃為保護區。
(4)規劃管理機制不健全。隨著城鎮建設步伐的加快,眾多項目落戶陽谷,隨之帶來的問題是有許多企業在選擇位置時沒有能嚴格落實土地規劃,給項目審批帶來很麻煩,個別企業由于受低地價及未來土地升值空間較大的誘惑,盲目大批圈地,出現了征而不用或征多用少的現象。土地流轉并實施“招拍掛”后,城鎮土地和房屋的價格逐漸攀升(主要是土地價格上升),導致部分城區和集鎮農村村民亂搭亂建現象的產生,有的村民甚至未經批準擅自在自己的宅基地或空閑地上搭建房屋,用于出租以謀取高額利潤。
2新一輪規劃修編的建議
(1)確定規劃目標,明確規劃遵循的原則。新一輪規劃修編,要結合陽谷縣實際和有關國家政策,適應擴大開放和經濟快速發展的新形勢,努力促進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進一步增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為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土地保證。規劃中要牢牢把握以下3個原則:一是嚴格保護基本農田與保障經濟建設發展正常用地需求相統一;二是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各業用地;三是堅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2)科學規劃,以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為出發點。陽谷縣是一個農業大縣,現有耕地9.09萬hm2,人均0.144hm2,人口80萬。僅靠農業難以致富,只有依靠招商引資、提高工業化程度促進經濟的發展,提高經濟總量。而發展勢必要增加土地的使用量。在保證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前提下,國土資源部門要例題調配好現有土地,因此,在修編規劃時,即要嚴格保證必要的基本農田,又要保證必要的建設用地。在考慮建設預留地時應盡量使用非農田,不用或少用耕地。
(3)正確確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功能定位。轉變過去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只是著眼于調控土地利用以及土地開發整理和保護的專業或者專項規劃,改變只注重耕地的保護功能轉為著眼于調控宏觀經濟運行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性規劃。規劃的功能定位也應向有利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協調城鄉發展、經濟社會發展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方向。
(4)提高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地位和透明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即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地位,具有廣泛征求公眾、專家和有關部門的意見、建議,使政府型規劃逐步向政府、社會、公眾、開放型規劃轉變,增加規劃的透明度。強化各級政府對土地規劃實施的責任,建立相對統一規范的土地用途管制規則,改革現行的規劃管理體制,減少各方對規劃的不當干涉。
(5)加強同相關規劃的銜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一項綜合的戰略性規劃,它對區域發展和土地利用具有宏觀的指導作用,是最高層次的空間規劃,是農業發展規劃、水利建設規劃、城市規劃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籌規劃的上位規劃。在編制總體規劃的時候,要充分借鑒和采用相關規劃的成果,協調好不同待業之間的用地規模、分類標準、位置、用途等內容。
土地規劃的復雜性要求相關人員必須不斷豐富自己的知識,通過各種方式學習各類關于專業用地及相關法律政策的知識,提高自身綜合分析能力,確保規劃的現實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在今后的規劃工作中,要盡可能多利用科技手段作為分析政策影響、跟蹤區域問題、籌劃重大決策的重要支撐。
關鍵詞:城鎮化;土地規劃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資源,而很多的土地資源在利用上都是不合理的,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所以需要對土地資源的利用情況進行規劃整理,使其充分的發揮功能,為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一、概論
我國的土地規劃自 1986 年國家土地管理局成立以來開始步入正軌,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從規劃任務上可分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從規劃層次上一般可劃分為國家、省、市、縣、鄉 5 級規劃。各種規劃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規劃的核心和龍頭,對其他規劃起指導和控制作用,在不同層次的規劃中,上一級規劃對下一級規劃起控制作用。科學合理的土地規劃對社會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手段。土地規劃的目的是為了合理、高效和永續地利用土地資源,河南省是我國的人口大省,一直以來人口基數大,土地面積少,人口與資源的矛盾非常突出,中原經濟區是以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明確的重點開發區域為基礎,位置重要,經濟總量大,市場潛力巨大,在全國改革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因此,土地規劃已經開始受到政府和學術界的高度關注。但由于河南省土地規劃起步較晚,理論還不十分成熟以及規劃在實施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到位等,加劇了河南省的社會環境問題。
二、當前小城鎮建設中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
在河南省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發展農村經濟成了河南省面臨的主要問題,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農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的工業化發展進程也有所進步。在發展小城鎮經濟的過程中,要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問題,環境污染問題,以及土地的規劃利用等問題。其中對于土地的規劃利用占據比較重要的地位,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
2.1 在河南省現有的小城鎮中,大部分都是由原來的自然村發展起來的,所以說在地域分布上具有非常明顯的分散性。在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人們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由此建設速度有所提升,在建設用地面積上不斷的增加,而土地資源是有限的,因而人均土地資源越來越少,土地供應出現緊張的局面。
2.2 在社會不斷發展的形勢下,很多的新鮮事物不斷的出現,人們在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形勢下,在居住條件上也不斷的進行改善。在很多歷史比較久遠的城鎮中出現了大量的人口遷移現象,這些遷出的人口需要建設更多新的住宅,由此增加了土地的占用面積。而舊的住宅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出現了大量閑置的城鎮建設。在新建設不斷增加,而舊城鎮又沒有得到有效開發利用的形勢下,土地資源越來越少,出現了矛盾的現象,直接導致可利用土地資源的減少。
2.3 在城鎮建設不斷加快的同時,城鎮經濟發展速度加快,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鎮人口也在不斷的增加,由此就需要對現有城鎮進行擴建。由于過去人們擇居的習慣,城鎮建設的位置一般都是交通比較便利,土壤肥沃的地域,對于農田發展占有巨大的優勢。因為小城鎮的擴建,就需要占據大量的良田,不僅在擴建面積上占有了土地資源,同時也對優秀的土地質量產生了危機,對于全國的耕地質量有重要的影響。
2.4 小城鎮的居民點小而且比較散亂,要縮減或者遷并比較困難。河南省的城鎮特別是一些自然村落,大部分是在小農經濟基礎上形成并發展起來的,存在著規模小、數量多、零亂分散的特點,受當地經濟水平以及農民戀土情節、第二、三產業發展緩慢以及農村的剩余勞動力低等諸因素的影響,小城鎮的縮減或遷并多年進展緩慢,舉步維艱。
2.5 建設與糧食難以保持平衡。受經濟利益的影響,各地都把發展經濟放在首位,重點發展第二、第三產業,而對農業生產卻重視不夠。所以,在對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首先考慮的是建設用地,使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屈從于地方局部經濟建設。還有一些鄉鎮村干部只顧自己開工廠、辦企業,發展經濟。對當地土地違法不予過問,全面影響到國家的糧食安全。
三、土地規劃管理的對策
3.1 對規劃人員實行培訓, 提高規劃能力
土地規劃管理人員是保證整個規劃質量的最重要的人員,要招收具有施工經驗的管理人員進行土地規劃管理工作。管理人員是否具有高的綜合素質決定著這個土地總規劃的質量是否合格。擁有一個高素質的管理隊伍,有利于保證土地規劃能夠加快開展,讓地方政府能夠徹底執行土地總規劃的要求。這是因為土地規劃的管理工作要求管理人員對有關土地規劃的法律、經濟、行政、技術都要有一定的認識,要自己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管理人員還要全面參與到土地規劃的全過程中去,管理土地規劃建設的每一個環節。對于管理人員要進行定期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
3.2 運用科學的規劃方法進行規劃
規劃人員在進行土地規劃時,應該摒棄傳統的定性研究方法,采取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結合的方法或者是動態分析方法。定量分析就是通過定性分析得出來的結果再利用數學關系式、數學模型等方式來進行演算推理的分析方法。而且土地規劃過程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所以必須采取動態分析方法。運用科學的規劃方法來對土地進行規劃有利于增強對土地規劃的管理,還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3.3 建立完善的規劃管理體系
建立完善的規劃管理體系,主要工作就是完善規劃管理信息系統。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從總體上來說,就是將全國的國土資源管理業務實現信息化管理。實現土地規劃管理的信息化有利于提高規劃管理的效率,減少管理費用;有利于社會和政府加強對土地規劃的調整和實施管理;有利于提高土地規劃的作用,讓人們重新認識到政府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有利于促進地方政府和國家財政的發展。而且在建設管理信息系統時,要處理好內網和外網之間的關系,構建全國統一的管理網絡。
3.4 樹立規劃管理意識
在土地規劃設計完成后,要主動向規劃地的人們進行廣泛宣傳,不僅讓廣大居民了解到土地規劃的指導思想、任務措施和規劃目標,還要讓地方領導認識到土地規劃的實質精神,提高這些領導干部珍惜土地,保護耕地的意識,從而提高土地規劃的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 馬學勇.試論城鎮化建設中的土地規劃利用[J].科技信息,2011(25)
【關鍵詞】城市土地規劃;宏觀調控;土地制度
0、引言
我國政府于2004年頒布了《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標志著土地規劃政策開始參與到國家的宏觀調控體系當中來。之后學術界從可行性、必要性、局限性以及目標和手段等各個方面對之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但是其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值得人們探討。
1、當前城市土地規劃宏觀調控關系存在的問題
1.1 規劃方法亟待創新
規劃方法的合理科學是確保法律調控規劃得以執行的技術保障。在當前土地規劃的法律體系當中,對規劃的設定方法主要是采用定性的方式,以經驗判斷作為基礎對各種用地指標進行判斷和劃分,然后結合各種數據,對土地的供給與需求做出總體的平衡。而人的認識與判斷是有局限性的,在判斷的過程中必將受到部分理性的限制作用,而土地規劃工作則涉及到經濟、自然和社會等隱私,單憑定性指標難以做到合理科學。從這個角度來看,規劃方法亟待創新。
1.2 城市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乏力
從近些年來看,部分城市在進行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中,出現了城市外延拓展過快,導致土地總體規劃被突破,大量的農用地被占用的現象。而對于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卻對城市的這種不合理拓展卻沒有一個很好的制約作用,導致城市土地的供給出現較大的問題。這主要表現在這樣兩個方面:其一,沒有對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不一致時,城市規劃者有對土地規劃修改的義務和效力,導致很多無效的城市規劃依然在實際中得到了執行;其二,土地規劃制度和法律對土地總體規劃與城市土地規劃之間的關系予以明確,即所謂的“銜接”問題沒有得到應有的界定和分析,導致城市的建設用地與界定規模之間存在較大偏差。
1.3 針對土地利用分區規范的法律制度不夠完善
根據土地功能的不同,土地管理法可以將土地分為建設用地、農用地以及未加利用地三個基本類型。因此,在進行土地用途分區的過程中主要是根據土地利用規劃來進行的。我國當前的土地用途分區主要目前依然局限在縣級土地利用分區方面,且分區的方式也較為粗放與簡約,不能夠將土地分區精確的反映出來。在技術層面,當前縣級規劃圖紙所采用的比例尺主要是0.002%,而鄉鎮規劃圖紙采用的則是0.01%,規劃得到的土地類型接線在實地處難以得到有效的辨認,在進行土地用途管理的過程中必然存在著對應的產權糾紛。
2、加強土地規劃參與到宏觀調控關系的若干策略
2.1 優化土地供應模式,促進集約使用,減少土地突破壓力
(1) 改變目前的土地出讓模式,采取競爭單價的出讓方式
例如,在對城市中的某一個工業用地區域,可以此阿勇競價的方式,在各方面條件都滿足要求的前提下,由出價高者獲得土地使用權限,其他用地也可以按照這種方式采用競爭性的競價方式。這種方式有利于實現土地的集約使用,在充分保證土地價格的基礎上優化了土地的使用模式,體現出來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2) 采取彈性出讓期限
當前出讓期限絕大部分都是按照最高的出讓年限來進行的。在出讓的過程中可以按照各個行業的不同特點來采用彈性的出讓期限。例如,可以打破工業用地50年的最高出讓年限,根據工業部門的各個不同類別將之分為10年、20年和30年的最高期限。同時,根據各個行業生命周期的不同,將工業用地的出讓周期予以素偶氮。這樣可以有效的縮短工業用地的出讓年限,加快工業用地的循環速度,減少對土地新增的需求。
2.2 對規劃內容進行優化,理清與其他規劃間的關系
土地規劃的主要目的在于合理的對土地利用加以統籌規劃,達到保護耕地,限制建設用地的無序擴展。所以,應該根據土地的總體需要來對土地進行總體規劃及編制,通過精簡的內容來提高規劃的針對性與目的性。城市規劃應該與土地規劃銜接起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例如,可以減少土地利用分類,將土地進行明確的分類,減少土地的浪費。對于那些需要保護的耕地和林地則將之劃分為非建設用地,提高用地的整體性,避免將土地規劃確認為萬能規劃,包括所有的用地規劃內容。
2.3完善土地利用,提高其可執行性
對于城市土地利用的年計劃是執行土地總體規劃的一個重要途徑,應該對其內容和協調性進行統一,加強利用計劃對土地規劃的支持作用。
(1) 統一兩者的內容
土地的利用計劃應該體現出土地規劃當中的絕大部分指標,例如農用地的轉用指標、耕地紅線指標、土地開發與整理指標等各方面的內容,確保兩者在計劃方面一致。
(2) 彈性計劃與剛性規劃并行
土地的利用計劃是以年度為期限進行管理和編制的,所以應該具有一定的彈性,其指令性,也就是說剛性不能過大,這將導致其執行難度下降。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拉動經濟的增長,有時會觸動一些指標,諸如占用耕地等。這時,增加土地利用計劃的彈性也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可以通過預定年度計劃來對本轄區中年度用地指標進行明確,然后將該指標與實際用地需求進行比較,并適度進行微調,維持5年內指標的基本平衡即可。
結語
我國正處于城市化的高速發展時期,各個地方政府應該根據本地區的城市發展規劃來對城市用地進行積極的規劃,這樣才能在保證城市發展進程的過程中確保土地不會被浪費。
參考文獻:
關鍵詞:城鄉規劃;土地規劃;土地管理;互動關系;戰略強化
1 兩個規劃模塊的矛盾及原因
(1)隨著城鄉統籌觀念的不斷深入,城鄉規劃模塊及土地規劃模式不斷得到優化,這兩者相互滲透,對于城市經濟的穩定運行產生深遠的影響。通過對城鄉二元格局的打破,有利于提升農村地區的規劃覆蓋率,進行城鄉空間布局的協調,實現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有效性控制,優化建設用電空間管制方案,實現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關系的協調,整合、優化建筑用地的空間布局。
土地規劃的指標分配主要指通過對土地規劃的統一性編制,進行全國建設用地規模的控制,各個區域的土地規劃工作均受到當地政府組織的編制,城市的用地規模策略需要滿足城市規劃工作的目標,受到實際工作場景的影響,上位規劃約束了土地規劃模塊的發展,這具體表現在建筑用地總量問題上,具體表現在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上。
(2)為了滿足實際工作要求,全國土地規劃需要進行各個省份建設用地指標的分配,各個省份的建設用地指標與所管轄地建筑用地需求密切相關,每個城市的建設用地指標受到其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土地規劃的指標分配,體現了對自上而下控制思路的應用。
(3)在土地規劃及城市規劃的過程中,兩者均重視土地資源集約模式的利用,在土地管理過程中,實現人口向城鎮的集中發展引導,遵循工業向園區集中的思想,通過對中心城鎮及開發區土地資源的有效性利用,實現城鄉規劃的集中化布局,分散性的布局體現了對不同類型利益主體客觀需求的反映。在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關系的比較中,城市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布局明顯大于城鎮建設用地規模,通過對新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用,可以實現土地規劃管理及其城鄉規劃的協調,進行城鎮建設用地面積指標的確定工作,進行城鎮建設用地規模邊界的有效性劃定,這需要在規劃邊界外進行擴展邊界的劃定,實現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優化設計。
(4)在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過程中,進行邊界擴展及邊界規模的引入是必要的,從而做好城鎮建設用地發展邊界的劃定工作,做好限建區內建設用地的安排工作,一般來說,被劃入禁限建區的土地大多是城市山水資源保護區及農用地。
2 城鄉規劃中的土地規劃管理方法
(1)土地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方式,這具體表現在計劃指標的具體控制方面,受到計劃指標緊約束的影響,開發園區項目、儲備用地、地市級中心城區需要進行新增計劃的使用,進行村鎮建設用地、縣級項目增減掛鉤指標的使用,實現土地規劃模塊、城鄉規劃模塊、城市規劃模塊、村鎮規劃模塊等的協調,提升城鄉規劃的整體效益。
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掛鉤推動了農村居民點拆并工作的開展,實現了農村居民點向城鎮及中心村的集中,從而導致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狀況,目前來說,縣級政府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遠遠小于現階段城鎮建設用地的需求。
(2)我國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了一系列增減掛鉤模式的應用,實現對農村建設用地的盤活,實現城鄉用地布局及結構的優化,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化的平衡,實現對城鎮建設用地計劃緊張壓力的有效性環節。但在實際工作中,在某些區域依舊存在著片面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情況,出現了一系列的強拆強建問題,這不利于進行農民合法權益的保護。
地方政府以鄉鎮為單位進行鎮村體系及空間布局規劃的編制,針對示范村、試點村等展開規劃設計工作,從而有效增強村、鎮的規劃覆蓋率,在這一模塊中,空間布局規劃模式不斷得到優化,滿足了現代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的要求。
目前來說,村鎮規劃雖然包括了配套設施建設、農業產業化、村莊集并等模式,但這些工作模式在短時間內難以全面得到落實,在地方政府工作中,通過對支農渠道的利用,實現了農村地區基礎設施體系的有效性改善,以自然村為單位進行了村容村貌的有效性整治,在這個過程中,并沒有實現人口向城鎮及中心村的集中,沒有出現工業向園區集中的狀況,存在一系列的未按規劃實施的現象。在現階段農村建設模塊中,需要進行農村經濟機制的健全,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實現農村經濟落后局面的改變,滿足現階段城鄉規劃工作的要求。
(3)現階段村鎮規劃的重點如下,進行農村建設用地的現狀調查工作,做好產業發展的定位工作,進行農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配套模塊、非農產業預留地模塊的優化工作,實現這些模塊的合理性規劃,進行城鎮規劃模塊的優化,實現集鎮建設區農田整治效益的提升,避免出現投資資金的浪費。
在土地管理過程中,進行城鎮擴張的控制是必要的,這需要進行城市建設模式的優化,進行新區擴張及舊城改造模式的應用,做好新增建設用地的開發工作,實現存量建設用地的改造及利用,進行城市建設體系的優化,實現舊城改造模塊及新區擴張模塊的協調。
在部門職責上,國土機構主要進行管轄區內土地規劃環節、保護及利用環節的管理,受到規劃分設問題的影響,城市的規劃工作重點是城市,土地規劃的工作重點是鄉,控制城鎮建設用地擴張是土地管理的重要職能,通過對新建建設用地計劃的管理,可以進行新建建設用地審批量的有效性控制。在新增建設用地的報批過程中,需要進行土地利用總體的規劃,進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應用,做好新增建設用地的計劃管理工作,避免城鎮出現無序擴張狀況。
(4)在建設用地總量的控制過程中,需要進行近期建設規劃要求的分析,進行計劃結構及布局的強化,做好基礎設施用地的產業集中導向工作。這需要進行基礎設施用地指標的優化,實現城鄉建設用地指標與基礎設施用地指標的結合性使用,實現重點發展區域用地計劃方案的優化,各個區域需要進行建設用地復墾增加模塊的應用,滿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要求,滿足現階段城市規劃工作的要求。
為了應對現階段土地規劃管理及城鄉規劃工作的要求,進行城市化及工業化的推進是必要的,確保新城規模的有效性開發,積極發揮舊城的優勢地位,為了滿足現階段經濟建設的要求,相關城市及政府必須要進行三舊改造模式及新城建設模式的應用,通過對土地儲備方案的應用,做好新城建設的推動工作,滿足舊城改造工作的要求,提升土地規劃系統及城鄉規劃系統的綜合應用效益。
整體來看,我國土地儲備欠缺整體性、統籌性、科學性戰略,在實踐過程中,僅僅重視經營性地塊儲備工作的開展,導致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落后問題,從而不利于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后期改造工作的開展,由于分散儲備問題的出現,導致城市功能區建設工作的停滯,不利于滿足現階段環境改造工程及基礎設施工程的工作要求,導致增值收益的不斷流失,不利于城市劃的有效性開展。為了實現土地儲備作用的發揮,必須做好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工作,提升城市規劃的整體效益,做好城市建設的相關工作,進行一整套土地儲備方案的應用,實現規劃環節、計劃環節、政策應用環節等的協調。
3 結束語
為了適應現代化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必須進行土地規劃管理方案的更新,實現其與城鄉規劃體系的適應,實現城鄉經濟的統籌性發展,實現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王興平.建立程序機制:城鄉規劃法制化的必然選擇[J].規劃師,2003(12).
關鍵詞:城市化;土地管理;創新
中圖分類號:F293.2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07-00-01
一、城鎮土地資源的現狀分析
城鎮土地資源是城市建設的空間和載體,為城市經濟發展、人口增長及生態環境建設提供必要的場所和空間,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一種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資源。近幾年,隨著全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小城鎮建設異軍突起,城鎮土地用地規模不斷擴大。就我國土地資源總體情況來看,土地絕對數量大,人均占有量小,耕地資源緊張,特別是城鎮土地用地資源緊缺,而目前在城鎮土地的利用過程中s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做到建設和保護協調發展。城鎮土地資源管理中存在以下矛盾和問題:
(一)城鎮土地資源管理體系尚不完善。目前我國城市土地資源管理體系尚不完善,各級政府經常為短期經濟目標忽視長遠的角度來規劃和利用現有的城鎮土地資源,從而造成城鎮局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用地及不合理,造成城鎮土地資源有很大的浪費,不利于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城鎮土地缺乏科學長遠持續的發展規劃。就我國的土地總體工作情況來看,土地總量大、人均占有量少,且耕地緊張,隨著城鎮化建設的推進,建設用地需求量越來越大。從國家層面,有嚴格的土地利用規劃和原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上層層面,而具體到基層的縣、市缺少長期的城鎮用地規劃,多有近期或短期的城市建設用地計劃,而相關的配套性的規劃缺失,缺少城市建設用地控制性規劃和詳細化規劃,這種短期行為,制約和影響了城鎮建設用地和長遠發展。隨著城鎮建設的加快、鄉鎮一級的城鎮用地呈增長上升的趨勢,就基層鄉鎮來說,鄉鎮一級的規劃存在空白,鄉鎮既缺少規劃專業人員,有無力開展規劃設計工作,致使新農村建設和重點工程項目的引進等工作受到了規劃的限制,影響了效果。
(三)城鎮土地的有效監管存在薄弱環節。目前,我國的城鎮建設用地緊張,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城鎮建設,由城區拆遷改造、棚戶區改造、引進促進地區發展的大型工業重點工程項目時,受征拆補償利益的驅動,在城鎮土地的規劃區,違法突擊和偷搶建行為嚴重,無規劃平手續,建設工程項目許可證,導致違法建設蔓延,而基礎土地規劃監察力量缺失,就全國而言,城管執法部門履行城鄉規劃監察職能職責,但在執法實踐中存在著錯位執法的現象,且土地、規劃、城管執法等部門職能交叉,互相推諉,影響了城鎮建設土地的有效管理。
(四)城鎮建設用地的管理宣傳匱乏。對城鎮土地建設的管理和監督,缺少有效的社會宣傳,應大力加強對《土地法》《城鄉規劃法》的宣傳,號召社會各界遵規守紀,特別是應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渠道,動員群眾自覺反對地址各類違法建設行為,形成全民共管理的有效社會合力,推動正常的城鎮建設土地秩序。
二、加強城鎮土地管理的思考
(一)加強城鎮土地規劃管理。城市管理規劃先行。這是外地城市發展和城市管理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實踐也證明,城鎮土地的整體規劃,直接影響著城市的今后發展,如果沒有超前和一定水準的規劃,就會在城市建設中留下敗筆和遺憾。要圍繞市容環境、市政設施、綠化園林、城鄉規劃、交通管理、澡污管理、攤販管理等7個方面制定控制性發展規劃詳規,重點對各類建筑布局、層高、風格以及外裝,各類道路交通、路寬、停車場、通道,城區綠化帶、廣場、路燈,城區集貿市場、商業街、底店分布,各類廣告、公眾信息平臺,市內公交運輸,以及公共娛樂場所、學校、醫院的布局等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設計。在農村牧區的城鄉規劃區,根據《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按照“抓緊規劃、嚴管土地、遏制違建、強化管理”的工作思路,重新啟動新一輪的鎮村建設規劃,重點對村集體土地利用整體規劃、鎮村區域發展控制性詳規、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規劃,以及新農村建設改造規劃,為農村牧區的健康協調發展提供保障。
(二)加強城鎮土地的執法管理。城市土地管理執法是保障。在城鎮土地管理行政執法過程中必須要懂得執法、會執法,以強有力的執法促進城鎮土地規劃、建設、管理的協調統一發展。、要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土地行政執法機關必須解放思想,創新觀念,確立“和諧執法”和“人性化執法”理念,統籌兼顧各方關系,積極探索建立“科學、統一、和諧、長效”的管理模式,塑造良好的執法社會形象。要進一步加大城鎮土地執法的社會宣傳教育力度。城鎮土地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平衡的是社會各界和各階層的用地關系,與人民的生活緊密相連,要切實加大社會宣傳力度,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積極創新城鎮土地執法工作機制。要建立各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土地、規劃、城管與建設、公檢法、國土等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暢通信息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聯席工作會議,互通情況,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形成城鎮土地管理執法的強大合力。要建立查處案件移交協調配合機制。土地、城管等執法部門加強與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的聯系和溝通,在查處土地違法建設案件中發現黨員領導干部和村干部的違法建設案件,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成果互用,形成辦案合力,有效遏制土地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四)加強城鎮土地的科學化管理。土地管理工作的程度較為復雜,且信息量非常大,在管理的過程中僅僅依靠單純的人工操作及紙上操作,不僅會在很大程度上增加管理成本,并且在管理的過程中也很容易出現信息失真的狀況。隨著信息化技術的普及和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土地管理管理部門在工作的過程中可以借助網絡以及數據庫等技術,建立辦公系統以及個性化的個人平臺。辦公系統中增加土地政務的多個方面,比如土地登記、公文管理以及人事管理,并對土地管理的相關內容進行事前預測、事中監督以及事后分析,為城鎮土地的科學發展提供優良的等平臺。
綜上,對城鎮土地管理進行改革創新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適用性已經成為共識。以城鎮土地管理綜合執法為依托,從立法、執法兩個層面進行改革和創新,切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土地管理執法效率,從而促進城鎮土地的科學利用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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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積極爭取將縣列入省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范圍,在保護耕地同時拓展用地空間。積極開發低丘緩坡,向上爭取用地指標,實施“小縣大城“戰略,為“四大會戰三大行動計劃”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工作內容
(一)積極爭取列入省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范圍。國土資源部已批準市為省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首批試點地區,試點規模為2萬畝,具體的的項目區由市里選擇確定。國土部初步同意將街道金家塘和鎮片2個項目區列入試點范圍。
(二)推動縣政府將試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組建工作機構。低丘緩坡試點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為順利推進該項工作,必須成立包括發改、國土、建設、林業、財政、水利、環保、農業、供電、交通、水務集團為成員單位的領導小組或機構,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做好試點項目的各項工作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評估、地質災害評估、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編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土地農轉用征收報批、制定供地計劃、土地供應。
三、工作步驟和措施
(一)爭取列入試點范圍(3-4月)
由國土局向國土部和省廳溝通,爭取將2個項目地塊列入試點范圍,現國土部已初步同意。
(二)推動成立領導小組或組建工作機構(4月)
以縣主要領導擔任負責人,成立領導小組或組建工作機構,成員包括:發改、國土、建設、林業、財政、水利、環保、農業、供電、交通、水務集團、城市新區管委會、始豐街道、三合鎮、坦頭鎮。落實辦公場地開展前期工作。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三)編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4月)
成立縣國土資源局低丘緩坡開發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確保試點前期工作有序推進。
收集水土保持工程資金估算、水利和防洪工程資金估算、地質災害防護資金、建設規劃方案等資料,編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4月中旬上報市國土局。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評估(4月)
收集各部門資料,收集鄉鎮街道功能區的重點項目地塊資料,編制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報告,開展規劃評估縣級論證。規劃評估報告結論要求對全縣15個鄉鎮土地規劃作全面修改,修改分二個步驟:4-5月修改涉及低丘緩坡試點項目的鄉鎮,6-8月修改全縣其它鄉鎮街道。4月中旬前上報市國土局。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五)開展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4-5月)
由地環站開展二個地塊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責任單位為地環站。
(六)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4-5月)
根據2個低丘緩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要求,結合縣2011-2012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統籌考慮上級下達我縣的土地規劃指標,對坦頭鎮、中心城區、石梁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適當的結構性調整和預留指標落實,經過縣級聽證論證程序后報省市審批,爭取省政府7月批準。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七)向省廳申請專項建設用地指標(5-6月)
根據省廳批準的試點項目實施方案,向省廳提出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申請,專項用于二個試點地塊。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八)土地征收和農轉用報批(7-8月)
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積極與各部門和縣里試點機構溝通,做好土地征收報批準備工作,編制征收和農轉用方案。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耕???、開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