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24 18:48:3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教育督導工作計劃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市教育工作的總體思路和我區教育工作核心任務,以創建“教育強區”為目標,以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學校特色文化建設為抓手,以促進學校自主發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為重點,堅持依法督導,服務基層、服務發展,認真履行監督、指導職能,為促進我區教育內涵發展、提升教育品質發揮積極作用。
二、工作目標
1.不斷鞏固提高“兩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扎實開展“教育強區”創建工作,確保高質量通過自治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我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過程性預檢和正式督導評估驗收。
2.認真落實《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和《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按照督學責任區劃分安排,責任區督學對所轄學校、幼兒園開展經常性隨機督導工作,強化對學校、幼兒園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規范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
3.依據《學校特色文化建設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督促各學校、幼兒園繼續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的創建工作,并積極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展示活動,不斷促進學校、幼兒園特色發展和內涵發展。
4.積極推進各校園依法辦學,不斷完善“自主發展性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促進校園自主發展、科學發展。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適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區四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區七屆人民政府第三次全體會議精神,樹立“依法督導”意識,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政策和教育管理理論,及時了解當前教育發展的新形勢、任務及教育督導評估新機制,并積極參加各類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督導水平,為推動我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二)科學部署,積極籌備,推進“教育強區”創建工作
繼高質量、高標準迎接完自治區、國家對我區“兩基”、“義務教育均衡”工作的評估驗收后,我區將全面推進創建“教育強區”的各項迎檢準備工作。依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創建教育強縣活動意見》的通知精神和《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強縣(市、區)督導評估實施方案(暫行)》,2015年上半年將根據創建“教育強區”的申報程序完成申請、上報相關材料、公示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完成各指標檔案資料的準備工作,做好迎接自治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我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的過程性預檢;下半年將進一步做好查漏補缺和整改工作,確保高質量通過自治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正式督導評估驗收。
(三)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加強督學責任區制度建設
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加強督學責任區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印發市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克教督發〔2013〕2號)文件精神,落實《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和《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認真籌備第二屆責任督學換屆工作,并精心組織離退休教育督導專家、校長、書記等成立責任督學隊伍,提高隨訪督導的質量。同時,區教育督導室將結合我區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務和實際特點,根據學校、幼兒園辦學性質的不同,每月制定出有針對性的督導重點內容,組織安排責任督學按照督學責任區劃分,對校園開展經常性的隨機督導工作,以增強督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規范學校、幼兒園辦學(園)行為,促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四)明確主題,突出文化,提升校園文化特色建設
各校(園)要以特色學校建設為抓手,不斷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學校發展內涵,以學校文化建設為核心,突出課程文化和學校特色建設,逐步形成具有鮮明辦學個性和風格的現代化特色學校。2015年,區教育督導室將組織各學校、幼兒園繼續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的創建工作,按計劃抓好落實,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做好申報和迎檢工作,確保各校(園)創建目標順利實現。
(五)展示成果,彰顯特色,深化特色校園品牌建設
為不斷深化學校、幼兒園特色學校文化建設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營造積極探索各具特色校園文化的氛圍,開創積極爭創品牌特色校(園)的新局面。2015年,區教育督導室將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活動展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學校特色課程建設,不斷促進學校、幼兒園自主發展、內涵發展和特色發展,進一步提升校園辦學(園)品質和育人質量。
根據教育局督學責任區劃分,按照XX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責任分工,作為一名督學,為加強對督查學校的整體工作的檢查、評價、指導,為更好地完成2018年掛牌督學工作,特制定工作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以及縣教育局責任督學督導工作的有關要求,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深入學校,務實工作,重視實效。
二、工作目標
1.對學校依法依規辦學行為進行監督。
2.對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進行指導。
3.受理、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
4.發現問題并督促學校整改。
5.向教育督導部門部門報告情況,并相互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
三、工作內容
1.校務管理和制度執行情況。
2.招生、收費、分班情況。
3.課程開設和課堂教學情況。
4.學生的學習、體育鍛煉和課業負擔情況。
5.教師師德和專業發展情況。
6.校園及周邊安全情況,學生交通安全情況。
7.食堂、食品飲水及宿舍衛生情況。
8.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情況。
四、具體措施
1.每月深入學校督導1—2次,填寫督導檢查記錄,保留、分享督導過程圖片。
2.提高督查調研實效,杜絕走馬觀花或做秀式的督導,要做到過程與實效的統一,形式和內容的統一。
關鍵詞:教育督學 指導 服務 學校工作
現代教育督導主要以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教學方法、教育環境和教育工作者為對象,教育督導方針由行政命令性轉變為服務指導性,教育督導人員只有指導、建議和幫助職能,而無指揮、命令、監督的權利。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說,現代教育督導制度實際上是只“導”不“督”,督導制度實為指導制度或視導制度,即視而不督,導而不令。長白山管委會教育督導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貫徹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為契機,立足全區教育發展大局,認真履行教育督導的職能作用。下面就教育督學指導服務學校工作進行初步探索。
一、科學謀劃年度重點工作
一是精心安排全年工作。為充分發揮教育督導監督、檢查、指導和評估職能作用,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推動全區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根據上級督導部門和長白山管委會教育局的總體部署,年初制定了年度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和中小學校督導評估實施方案,并結合轄區實際重新修訂了《長白山保護開發區中小學校校長評價實施方案及指標體系》。
二是探索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管理。根據《吉林省度教育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及評估指標體系》的內容,在認真研究、多方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將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要點評估指標體系中所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教育局各部門。年中和年末督導室對各部門落實省重點工作實施情況進行了指導檢查。
二、創新督導工作機制,促進教育內涵發展
一是探索專項督導和隨機督導的方式方法。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結合省督導辦給予的工作建議,整合了專項督導和隨機督導的內容,完成了對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學工作及“控輟”工作的隨機督導;在督導檢查前制定好檢查指標體系,完善技術手段,在督導檢查過程中通過聽取各中小學校工作的專題匯報,進行實地查看,了解學校的課堂教學情況,查閱學校相關檔案資料等,獲取相關的信息。通過與學校面對面的交流與反饋,對學校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績給予肯定,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建議。
二是創新教育督導制度,完善學校評價機制。為減輕學校負擔,提高工作效能,將學校綜合督導評估與學校的各項工作檢查評比結合起來,做到一套評價指標體系多方面結果共享,受到了基層學校的好評。在學校督導評估前,分時段完成了對被督導評估學校相關問卷調查、學生知識測試、課堂教學評價等方面的工作。在開展學校督導評估中,堅持“導于前,評于后”的工作方法和客觀公正、促進發展的基本原則,重在促進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提升。對此我們重點把握以下三個環節:
一是注重引導學校自評。通過抓督導評估方案的學習、抓參與度、抓查糾,促進學校在自查自評過程中自我學習、自我量化、自我加壓、自我總結、自我完善。
二是評估時嚴格按照督導評估工作程序,認真履行"督導、檢查、評估、指導"的職能。按照省制定的學校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對辦學標準、學校管理、自主發展三方面進行多層面、全方位的評估,全面總結學校發展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客觀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指導學校堅持科學發展觀,從自身實際出發,對照評估指標體系,認真進行整改。
三是客觀公正地進行學校督導評估。精心組織督導隊伍,切實把握評估重點,從實搜集數據資料。評估過程中看、聽、訪、查、議、測相結合,在嚴、細、實上下功夫,采用口頭反饋和書面反饋相結合的方法,作出切合實際的評估結論。最后以督導通報的形式下發至各校,使轄區各學校得以借鑒。
三是探索校長評價工作,促進校長能力的提高。為督促、指導轄區中小學校校長把領導教職工創造性地實施素質教育作為重要職責,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保障素質教育的順利實施,更好的促進學校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修訂的《長白山保護開發區中小學校校長評價實施方案(試行)》,完成了轄區所有學校校長的評價工作。在校長評價過程中,遵循“在評價中發現不足、在評價中注重指導,以評價促進反思,以評價促進發展”的原則,做到評價與校長實際工作相結合,與學校實際工作相結合。評價結果均以通報的形式下發至轄區各學校,為校長的自身發展和能力的提高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關鍵詞:法國教育督導制度;經驗;啟示
中圖分類號:G51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12)08-0155-02
法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和豐厚文化底蘊的西方國家,也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教育督導制度的國家。研究法國的教育督導制度,對于完善我國的教育督導制度有著重要的啟示作用。
一、法國教育督導制度的經驗
1.督導機制設置健全、職責明確
法國政府于1965年設立了國家教育行政總督導。現行的法國教育督導機構設置為國家教育總督學、國家教育行政督導、地區與學區督學以及國民教育督學。
各級機構的職責清晰、明確。
(1)國家教育總督學
國家教育總督學的活動范圍側重在教育教學領域。他的職責有:第一,從宏觀上監督和評估國家的教育制度,包括對教育類型、教學內容、大綱、教學法、教學程序和實施方式等方面的監督與評估;第二,參加各地對教學和教育質量的督導檢查工作,參加對地方督導人員、學校領導、教學人員和指導人員的招聘、培訓,并評估他們的工作,使地方督導機構能較好地在學區長的領導下,行使其權利和職責;第三,為改進和實施教育政策,根據教育部長的指示,圍繞教育部的中心工作和全國基礎教育中的熱點問題進行調研,提出其權利范圍的意見和建議。
(2)國家教育行政總督導
主要職責是:在教育部長的直接領導下,代表部長或以部長的名義,對教育部、學區、公立學校以及所有隸屬于教育部或得到教育部資助的機構的行政、財務、會計和經濟方面事務的運行情況和效益進行督導和檢查;對涉及上述機構的行政訴訟案件提出咨詢意見;對國家的教育制度進行研究和評估;參加由部長委托的教育系統內行政、財會人員的招聘和培訓、對某一學區專題調研或處理突況和特殊問題等。
(3)學區督學和國民教育督學
地區與學區督學和國民教育督學受學區長領導,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協助學區長保證國家、政府的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在本學區的實施。他們主要職責是:1)行使在教育方面的權力,對區內小學、初中、高中的教師,教育和方向指導人員的個人和小組工作進行評估;協助對學科教學、教育部門、教學程序和教育政策實施情況的評估;尤其對教育行為直接監督。2)專業督察指導。根據不同的專業,督導中小學、職業培訓機構中教師教育和指導人員,檢查國民教育教學階段培訓目標和計劃的實施。3)參與教師培訓。參與培訓方案的設計、推薦培訓人選等,積極推動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和輪崗培訓。4)參加學區招聘教師和公職人員的組織工作。5)根據學區長和教育部或總督學的要求,履行特殊職責。
2.教育督導人員資格認定嚴格
法國對督導人員資格的認定是非常嚴格的,各級督學都屬于國家公務員,并都劃入公務員等級中的一等A類。
國家教育行政總督導團體內各職級人員,通過逐級選拔產生,主要從教育系統內的有相當資歷的文職行政人員、大學行政管理顧問、大學生總務主任、任職十年的省教育局局長等具有豐富行政管理經驗的國家公務員中選拔。選拔由國民教育部長或由他的代表主持的委員會負責。
比如,地區與學區督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具有一定職稱的大學教師;中學高級教師;學?;蚱渌逃龣C構負責人;至少任職五年的國民教育督學,同時還要求年滿40歲,并在教育、管理或督導部門全日制服務滿五年或相當五年。地方督學的錄用必須通過公開的競爭性考試。
國民教育督學的任職條件是:必須具有大學三年學習文憑或被承認的同等學力文憑,或持有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已經是國民教育部規定的機構的正式公務員,并在相應機構全日制工作五年,年齡在40歲以上。國民教育省督學必須通過公開考試招聘。通過競爭性考試后,還須參加為期兩年的培訓,持由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國民教育省督學能力證書,被派往分學區實習一年,實習合格后,方可轉成正式的國民教育省督學。
3.督導職責分工明確
“法國教育督導最為顯著的一個特征就是分工督導”,法國的總督學分為國家教育行政總督學和國家教育總督學。國家教育總督學主要負責教學方面的督導事宜,日?;顒咏M織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按專業特長,將每位督學編入不同的學科組和專門組,在這些組內總督學的任務是全面地開展對本學科的研究和建設,檢查和保證本學科的教學質量;二是根據每年對教育專題的不同調研課題,對所有的督學分別編組,在地區督學的協助下,深入相關地區開展調研;三是擔任學區通訊員的總督學按要求深入到某一學區,在地方督學的幫助下完成年度調研計劃,同時還有責任幫助制訂所在學區督學的工作計劃,并指導和協調地方督學工作。
比如,地區與學區督學主要在學區范圍內負責對初中、高中和職業高中等機構的督察。國民教育督學主要負責對一個省內的小學、初中段的職業技術教育和學前教育機構的督察。督學平時各有分工,但在必要時則靈活編組,共同進行督導。
對校長的評估和評分制度則是督導制度中比較薄弱的環節。學區督學在對教員和校長評估的同時,也要接受學區長和總督學的雙重評估。
4.注重對督導人員的培訓
為了提高督導人員的素質,法國還十分注重對督導人員的培訓,在《關于國民教育督學和地區與學區督學上崗培訓》中就明確規定地方督學在被正式任命和就職前,必須到指定的教育管理干部培訓機構接受為期兩年的上崗培訓。
二、對我國教育督導制度的啟示
1.健全和規范各級教育督導機構,明確其職責
法國始終重視督導機構的設置,督學人數編制一直較多,各級職責也非常明晰。從法國的設立的各級督導機構與其職責來看,我國教育督導各級督導機構的設置還不規范,缺乏獨立性,各級督導機構的職責也不明確,難以有效行使對政府部門及教育行政部門在教育執法工作中的督導權力和開展督導工作。從中央到地方基本上都以督政為主,對督學重視不夠。因此,我國應進一步健全和規范各級教育督導機構,根據《教育法》規定的我國實行教育督導和評估制度以及《義務教育法》中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的提法,借鑒法國督導組織機構設置的有效做法,獨立或相對獨立設置教育督導機構,實現與教育行政部門的分離,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從而使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能夠代表各級政府行使教育督導職權并有效地開展教育督導工作。同時,還要進一步明確各級教育督導機構的職責,將監督與指導、督政與督學有機結合,堅持以督學為本的同時,以督政為主。
2.強化教育督導的權威性
目前我國在各地各級督學的任命、聘任方面基本上是由地方推薦、上級任命,聘任辦法相對比較落后,選拔也不夠嚴格,甚至是安置性質的。另外一方面,在督導機構和隊伍建設及經費投入等方面,我國的差距還是明顯的。不少督導沒有經過嚴格選拔及專業培訓,缺乏從事督導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督導隊伍的素質相對較低。因此,我國應嚴格規定各級督導人員的任職條件,加強對各級督導人員的培訓,提高督導隊伍的自身素質,規范督導自身督導行為,努力實現督導人員集行政權威、法律權威、學術權威于一身。我國的教育督導尚未形成這樣的權威性,這主要是因為對教育督導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夠,“督導組織泛行政化,缺乏專業權威性”[6]。因此,我國各級政府和教育部門領導要重視督導工作,建立健全督導結果的公示制度、通報制度和公報制度,接受公眾的監督,重視教育督導的反饋作用。
3.加強教育督導的法制建設
教育督導機構作為教育行政監督和教育執法檢查機構,必須依法督導。我國的教育督導尚未單獨立法。有關教育督導的政策和法規建設主要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四和1999年8月教育部下發的《關于加強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的意見》(教督[1999]6號)之中,各地方只有深圳、廈門、湖南、遼寧、山東等十六個省市出臺了地方性《教育督導規定》或《條例》。應該說,我國的教育督導法制建設還停留在職能部門出臺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的層面,國家立法尚未提上日程。因此,加速國家對教育督導的立法工作,已提上日程。法國是一個以“三權分立”為政治體制基礎的國家,他們認為教育督導是教育事業的強有力的監控體系,立法、執行、監督、指導是教育管理的四項主要職能,教育督導對保證國家教育政策的有效實施是非常關鍵的。因此,他們非常重視教育督導法制方面的建設。法國政府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有關教育督導的法規,如《國民教育總督學特別章程》、《國家教育行政總督導章程》、《地區與學區督學和國民教育督學特別章程》等。
4.加強教育督導人員的培訓
我國在督導人員的培訓方面,尚未形成規范的制度。應借鑒法國“地方督學在被正式任命和就職前,必須到指定的教育管理干部培訓機構接受為期兩年的上崗培訓”的制度,我們也應強化教育督學崗前、崗中和崗后培訓,切實提高教育督導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教育教學督導的業務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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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我國教育督導制度的恢復重建,有效地推進了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但總體而言,我國的教育督導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顯的弊端。只有組建權威高效的教育督導機構,確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導主客體地位,建設內行專業的教育督導隊伍,實施科學合理的教育督導方式,才能有效地發揮教育督導的積極作用,貫徹教育方針、政策與法規,推動我國基礎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教育督導是在長期的教育管理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對教育、教學和管理活動進行檢查、監督、評價和指導的一種基本制度,是現代教育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我國教育督導制度的恢復重建,教育督導工作不斷得到加強和改善,有效地推進了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但總體而言,我國的教育督導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顯的弊端———教育督導機構設置不合理、教育督導隊伍專業化程度不高、教育督導主客體地位不平等、教育督導方式不科學等,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教育督導功能的充分發揮。為加強和改進教育督導工作,有效貫徹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推動我國基礎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必須進一步加強我國教育督導制度建設,使其與我國的教育決策、執行相協調,以適應教育督導實踐的需要。
一、組建權威高效的教育督導機構
1.建立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教育督導機構
衡量一個機構設置是否合理的標準之一,就是考察該機構的層級關系是否清楚,是否符合統一領導與統一指揮的原則,避免多頭領導與多頭指揮。我國的教育督導機構雖然在形式上是由人民政府設立的,實際上卻是由教育行政部門代管,其初衷是在“督政”時由人民政府指揮,在“督學”時服從教育行政部門指揮,兼顧“督政”與“督學”兩方面工作。但在實踐中這種情況常使教育督導機構處于十分尷尬的地位,教育督導機構與教育行政部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很難處理,導致教育督導機構難以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鑒于此,應改變教育督導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代管的體制,推行教育督導委派制,教育督導部門應直接對同級政府負責,同時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并在政府主管教育的行政首長領導下,與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同工作、互通情報。這樣,在行政隸屬關系上,教育督導機構作為人民政府的一級機構,直接受人民政府管轄;在教育督導業務上,教育督導機構受上級教育督導部門的指導,與教育行政部門并列,教育行政部門以實施和執行為主,而教育督導部門以評價和監督為主。
2.合理劃分教育督導機構與教育行政管理機構的職責
教育督導機構專門負責監控任務,行使國家督導教育的權力,對下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對上進行反饋、參謀,其工作內容是廣泛和綜合的,但不參與日常行政工作的推動和執行。教育行政機構則專門負責決策和執行任務,行使國家管理教育的權力。由于教育督導機構和同級教育行政機構的性質、任務、職責范圍各不相同,工作的角度、內容和方式也不盡相同,因此可以通過劃分彼此職責,做到明確分工,各負其責。教育督導機構在督導檢查前應與教育行政機構溝通信息,交流工作計劃和安排,努力做到在工作內容和時間上不重疊。教育督導機構應主動邀請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職能處(科)室負責同志參加教育督導檢查工作。包括對于口頭的或書面的回復意見、督導報告、督導通知書等督導檢查的結果,教育督導機構要主動聽取同級教育行政機構主管領導及有關職能處(科)室負責人的意見,力求取得認識上的一致,以形成正確的督導意見。教育督導機構和同級教育行政機構對各自了解和掌握的基層工作信息和動態,對一些重大的或帶有傾向性的問題的評估與分析意見及準備采取的對策,要定期互通情況,交換意見。
二、確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導主客體地位
1.更新思想,確立教育督導新觀念
長期以來,我國的教育督導表現為一種居高臨下的行政視察,目的在于檢查和考核學校和教師工作的優劣,造成教育督導人員與學校、教師的矛盾與沖突。借鑒國外教育督導的有益經驗,我們應更新教育督導觀念,確立督導主體與督導對象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導觀。為此,必須改革憑借等級的職位和權力進行督導的舊觀念,以合作意識和集體參與代替強制和命令,以權力平衡代替消極的服從;必須改革單純以檢查監督或獎懲為手段的舊觀念,用熱情的關懷和激勵、內行的指導或輔導,真心實意地與被督導者共同研究探索并鼓勵其自我改進、自我成長的創新精神。
2.重視教育督導過程中教育督導主客體之間的協調與合作
教育督導的過程同時也應該是協調與合作的過程。督導主體只有發動督導對象積極參與,鼓勵他們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才能保證教育督導工作的客觀性和結論的科學性、全面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主觀隨意性。現代教育督導不應把督導對象置于被指責、控制的地位,不應用文件、指示、指標等對他們的工作進行簡單的干預和限制,不應把督導對象作為檢查、評價、調節、糾偏的主體,而應以合作意識、內行的指導或輔導對他們進行幫助和導向。這樣,“督”與“被督”之間才會目標一致、情感相通,“督”的導向作用和“被督”的主體作用才能達到最優結合。在教育督導的過程中,督導人員要廣泛聽取督導對象的意見,與他們坦率真誠地交換意見,允許不同觀點的爭鳴,允許不同意見的爭論。只有這樣,才能增強“認同”感,激發自覺“參與”的積極性,使整個督導過程成為共同探討教育思想、教育方針、培養目標、教學方法的過程,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
三、建設內行專業的教育督導隊伍
1.建立教育督導資格證書制度,確定教育督導職務系列
教育督導資格證書制度的建立是教育督導隊伍專業化的必備條件。教育督導資格證書制度在我國幾乎還是空白,因此,必須盡快建立我國教育督導資格證書制度,對教育督導人員的任職條件、獲得資格的程序、在何種情況下取消其資格以及資格獲得者的權利與義務等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在此基礎上,確定教育督導人員的職務系列。教育督導專業職務系列的設立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應該在充分征求勞動、人事、編制等部門意見的前提下,在不違背政策與職業分工原則的基礎上設立。在設立教育督導專業職務系列時,應充分考慮教育督導人員兼具行政與專業的性質,適當兼顧兩者的特點,先行試點,待取得經驗后再行推廣。
2.強化教育督導人員的專業意識,加強教育督導人員的隊伍建設
教育督導專業化是教育督導人員個體專業社會化的連續過程,教育督導人員的信念、情感、態度和價值觀是其專業化的內在動因。教育督導人員應對自身從事的督導工作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培養專業意識和敬業精神,以主人翁的態度提高自身專業素質,進而促進教育督導隊伍的整體建設。為此,要適當加強對教育督導專業精神的宣傳教育,營造教育督導人員專業發展的氛圍,為教育督導人員的專業發展創設必要的條件。
3.建立有效的培訓機制,重視教育督導人員的培訓工作
在培訓方式方面,應以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教育督導人員的專業發展為著眼點,既可以與高等學校合作搞培訓,也可以安排教育督導人員在專業的培訓機構接受培訓,還可以實行“當地為主”的培訓方式;在培訓內容方面,應區分不同從業人員的需要,提供相應的教育基本理論、教育督導理論、教育管理理論、教育政策與法規、教育督導技術與方法等方面的幫助;在培訓時間的安排方面,應結合工作實踐舉辦形式多樣的短期培訓和研修班,并為教育督導人員提供適宜的學習條件,創設學習氛圍,鼓勵教育督導人員養成邊工作邊學習、積極自學的習慣,使“工作——學習——研修”一體化,形成良好的學習機制。
四、實施科學合理的教育督導方式
1.形成性督導與終結性督導相結合
形成性督導即對中小學校教育過程的督導,其主要特點是注重過程的每一環節、每一崗位、每一階段,而對活動的結果則較少注意。其主要目的是,在中小學校實施教育的過程中,邊施教邊督導,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工作和調整教育目標;終結性督導即對中小學校教育結果的督導,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中小學校教育目標和管理目標實現的程度,為教育行政部門實施獎懲提供依據。這種督導不能改進本期工作,只能提供本期工作結果的反饋信息,但它對下一期工作的改進和提高具有借鑒和指導意義。
鑒于形成性督導與終結性督導各有優缺點,在對中小學校的教育督導中,要把兩種形式結合起來。如果只從結果督導的角度衡量一所學校為社會提供人才的質量,就難以很好的指導學校的發展。因為結果是既成事實,不能改變。因此,教育督導除了考察學校教育活動的結果,還要考察其活動的過程,了解其原有的基礎,從而準確地判定督導評估對象的進展狀況,對活動結果做出更為客觀的判斷。
2.靜態督導與動態督導相結合
靜態督導就是對學校的已有條件和已經達到的實際水平的督導,如,對學校的校舍、設備、經費、現有領導結構、教師的素質、學生的質量等的評估;動態督導就是對學校正在發展的運動狀態的督導,如,學校的發展規劃、學?,F有條件的運用和管理、各項工作的籌劃和安排、學校教育教學的改革、師生積極性的調動等。
靜態督導是對學校現有辦學條件的督導,評價學校的已有成績;而動態督導則是評估學校在已有條件下是如何運動發展、如何運用已有條件創造最大價值的。靜態督導和動態督導在現實中都是不可或缺的,應該結合起來進行。如果不進行靜態督導,就難以看出學校的教育活動的實施背景及其客觀價值的大小,就會影響督導的客觀性和準確性;如果不進行動態督導,就難以看出學校的發展和被督導對象的人為努力程度以及積極性的大小。因此,必須將兩者結合起來,以獲得對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全面認識。
3.定性督導與定量督導相結合
定性督導是對事物的質的確定,即根據督導者的認識和經驗對被督導者的狀況從性質上進行分析和評價,它能夠有效地處理教育過程中那些難以用客觀方法定量描述的因素,突出事物的特點,使人們認識事物的性質和特點;定量督導是對事物量的描述,即對教育過程及其結果從數量分析的角度進行督導,其特點是資料翔實可靠,分析客觀精確,因而具有較高的客觀性和可靠性,也具有較強的說服力。
學校教育活動是一種培養人的社會活動,其效用既有許多可測性,又有大量的不確定性。因此,在教育督導中,對于能量化的內容可以做量化處理,而對于一時難以量化的要素,則不必勉強量化,可以只做出定性分析。如果一味追求量化,勢必使督導有失科學,并可能挫傷學校領導和教師的積極性。
4.定期督導與經常督導相結合
定期督導是以中小學的教育周期為時限進行的督導,如,學期督導、學年督導等,其特點是系統全面,結果可靠;經常督導則是在學校工作進行中,隨時組織專項的督導,如,課堂教學督導、體育衛生督導等,其特點是簡單明了,易于推行。為使學校教育督導工作正常、持久地開展,并取得相應的成效,在教育督導的過程中,應將兩者有機結合。平時可不定期地進行一些經常性的、小型的單項督導,在此基礎上,定期進行全面綜合督導。定期督導工作結束后,要在一定范圍內公布督導結果,幫助學??偨Y經驗,汲取教訓,研究改進措施。
[參考文獻]
[1]黃崴.現代教育督導引論[M].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發揮教育督導作用促進學校和諧發展
依法進行教育督導,是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神圣的權力和職責;依法接受教育督導,是各級各類學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這看起來是一種監督和被監督、檢查和被檢查的關系,其實教育督導對于學校工作來說更重要的是一種促進和推動。督導提升學校質量,實現學生學業成績與個性特長的和諧發展, 實現教師師德修養和專業能力的和諧發展;督導規范學校管理,學校重視教育督導工作,以督導方案為依據,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并不斷修正工作,做到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督導工作有效的促進了教育教學管理;督導促進教育和諧。我校一直以來都非常重視教育教學督導工作,近十年來始終以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的督導要求為學校的工作指南,學校各項工作均邁入了跨越式的發展快車道,簡要概括學校督導工作的成功經驗便是十六個字:有章可循、先導后督、重在全面、貴在引領。
一、有章可循 學校成立督導室近十年來,從最初的以完成省教育廳督導網絡平臺上傳資料為主到如今的全面督導,我們一直在思考:督導工作的職責和內容是什么?督什么?導什么?怎么督?如何導?為此,我們不斷完善了督導隊伍和組織機構,擬定了《督導工作職責和內容》,制定了《督導工作方案》和一系列督導工作制度。如:《學校督導工作制度及崗位職責》《教學常規工作規范》《關于課堂教學管理的基本規定》《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意見書》《教學督導聽課評價表(教師用表)》《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表(學生用表)》《教科研工作考評辦法》《教學督導日志》《教學“三檢”“兩會”情況登記表》等,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出臺,讓教師和管理人員清楚自己要做什么、怎么做、怎么考核。每個學期初按時督導工作計劃和督導工作行事歷,督導室只要按照各個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均能做到有方案、有過程、有總結,資料收集完整,工作有成效。
二、先導后督 學校督導工作的重心仍然是教學工作的督導,教學督導的工作既是監督,又是指導,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只監督不指導,不受歡迎;只指導不監督,收效甚微。就提高教學質量而言,“督”和“導”都是手段。但就“督”與“導”的關系而言,應該說“督”是手段,“導”是目的。沒有“督”就談不上“導”,而沒有“導”,“督”就失去了意義。因此,在教學督導工作中要把“督”與“導”有機地結合起來,以“導”為主、以“督”促“導”、先“導”后 “督”、“督”中有“導”,著重于對教師們的正面指導和引導,化“督”的壓力轉化為教師們改進教學的內在動力,努力達到教學督導工作的最佳效果,即“督”與“導”的“雙贏”,從而促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為此,學校出臺了《教育教學評價方案》,倡導“培訓是最好的福利,提高是最大的報酬”,積極實施“青藍工程”,開展“城鄉共同體教育”活動,努力實現優質資源共享,大家共同學習,取長補短,幾年來,學校逐漸形成了“老年教師當模范,中年教師做示范,青年教師爭規范”的良好風氣。除此之外,學校堅持開展的“每日一優課”“創新課”等活動,為教師展現教學風采搭建了和諧競爭平臺,學校利用計算機和校園網等有利條件,加強現代化教學理論和技術的培訓和指導,讓老師們熟練掌握了利用計算機和多媒體進行授課的本領。每周每個學科都有固定的時間開展教研活動,由各學科的校級督學參與其中進行指導,老師們普遍反應受益匪淺。同時,教學督導員深入聽課,應本著向教師學習的態度,去了解教師在教學工作中的真實情況。發現好的典型,推廣好的教學經驗,發現教學工作上存在的問題,應以謙虛、平和、商討的心態和平等交流的方式跟教師談心,提出改進教學的建議,做到“督要嚴格、導要得法、評要中肯、幫要誠懇”,使教師們心悅誠服地接受指導,改進教學和提高教學水平。教學督導員與教師在教學督導過程中目的的一致性,是教學督導工作發揮其積極性作用的基礎,只有充分發揮了教師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才能保證教學督導工作的質量,實現教學督導工作的價值。因此,在教學督導工作中,教學督導員與教師應建立起和諧、寬容、平等、合作、信任的關系。由于“導”在先,“督”起來問題就少了,管理者和教師之間的關系也更和諧一些了,效果也更為明顯。
三、重在全面根據省教育廳督導網絡平臺對全省各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上傳資料的要求,我認為教學督導僅僅只是學校督導工作中核心的一部分,除此之外,督導工作應該是全方位的,涉及到學校工作的各個環節和各個領域。近三年來,在學校新的領導班子的正確領導下,學校督導室按照學校黨委的要求,對學校包括辦學思想、辦學理念、辦學行為、德育、教學、安全、校園文化等各個方面進行了全方位的督導,對學校各個部門,包括年級部的工作進度、是否按時落實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工作方法是否合理合規、學生和家長是否滿意、家長學校是否真正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各類迎檢考核準備是否到位、上級部門布置的工作是否不折不扣的落實到位、制度出臺是否規范得體、職稱評定、評優評先、教師應聘是否公開公正公平等各方面都要把好關,當好參謀,提升督導部門在學校師生心目中的地位,充分發揮督導部門應有的作用。學校督導室與學校各科室各部門都有交集,督導室要主動作為,積極思考,多與各部門了解、交流和探討工作,多向各分管領導和校長書記匯報工作,為中層主管提好醒、建好議,為校級領導排憂解難,為學校的和諧、快速發展保駕護航。
四、貴在引領如果一所學校的督導工作只是按上級部門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了方方面面的督導,使其規范、有序、正常的的開展了各項教育教學工作,充其量只能說是合格或者良好,要達到優秀這一層面,務必要思考如何發揮學校多項工作的引領和示范作用。這也是我校督導室近三年來主要思考并努力的方向,也是學校領導給我們部門布置的課題。按照學校領導的要求和意圖,我經常深入各個部門,與部門主管交流主攻方向、工作思路、方法和重心。在我們各個部門的不懈努力下,目前學校的特色和亮點工作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出來。比如“構建內方外圓的融合式德育模式”已初顯成效,每個班每天堅持記錄“班務日志”,記錄班級同學的狀態和動態,包含了學習、活動、生活的的各個方面,每周交上來由德育副校長親自批閱,及時掌握班級和學生的動態,每個月的主題德育教育活動的開展,每兩個月《融合德育工作簡報》雜志的出版,在全市范圍和兄弟學校組織的多次德育論壇都得到了兄弟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充分肯定;又比如教研部門提出的“讓教研真正發生”的教研理念,“每日一優課”,即每天推出一節優質公開課,督學和同學科老師都欣然前往聽課、評課,每周堅持定期定點定人員開展的教研活動,每個學科陸續完成的適合本校學生實際的《導學案》,每兩個月出版的《教研簡報》等一系列的工作和措施都吸引了不少本市或省內兄弟學校的老師和領導前來觀摩和學習;“國創中心”提出了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國際視野”的綜合素養的育人模式,在校長的積極爭取下,鐵一中學的“國創中心”為鐵一學子提供了免費的外教課和“人工智能”培訓課,為學生高階思維的發展、創新素養的培育提供新的平臺,繼而為國內知名大學的“強基計劃”培養、選拔、推薦優秀人工智能與機器人專業人才,其科技創新活動、家校共育工作、“添綠”小圃“勞育”實踐課程項目、遇見書香·國創“悅”讀主題活動等都可圈可點;諸如食堂的“驗菜”和“陪餐”制度的堅持;體衛藝處推行的“修身養性、尚德養藝”的體藝培養模式;“教育就是創造幸?!钡霓k學理念等等一大批的特色和亮點工作都完全具備和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
短短的十六個字,不可能展示鐵一督導工作者的精神世界,不可能涵蓋鐵一督導工作者所有的工作業績。但這是我們成功的經驗,也是我們不懈的追求!
一、教育督導部門的設立及工作流程
學校督導部門由校長室直接管理,設督導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干事若干名,督導室主任一般由校中層干部調整產生,副主任由普通教師擔任(該教師由此進入校中層干部行列),干事大多是教輔人員或快要退休的老教師。督導部門成立后,其工作流程是:
(一)制定工作細則
督導室的工作細則有針對本部門的工作要求,該細則只在督導室內部公布實施;也有開展督導工作時針對學校其他部門及教師個體的督導工作范圍及要求,該細則以文件形式在全校公布??v觀各校督導工作細則,大多涉及考勤、衛生、工作紀律三個方面,在細則中出現最多的是出于“督”的層面的“不可”“不允許”“不能”“不準”等字眼,對于“導”的層面涉及很少,或根本沒有涉及。
(二)開展督導檢查
督導檢查最多的是出勤,定期檢查考勤機或簽到簿,在開校會或校集體活動中負責點名或抽查教師在崗情況,深入到教學區抽查教師上下課時間遵守情況,檢查辦公室及校園的衛生狀況,檢查教師在辦公室的工作紀律等。也有的學校督導內容涉及到抽查教師教案、隨堂聽課、班主任工作日志、學生對教師的意見與建議等內容。
(三)公布檢查結果
督導檢查結果的公布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在校園網或微信平臺即時公布,一種是紙質督導通報定期公布。有的學校將督導檢查結果與到期末考核或與績效工資發放掛鉤,有的學校只是公布,但不與教師考核掛鉤。
二、督導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學校層面的督導檢查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注重外在形式,有“督”無“導”
在一些學校,督導被質疑為勞民傷財、形式主義。人們聽到的大多是基于“督”的層面的這樣不行、那樣不對,卻很少聽到基于“導”的層面的怎樣才行,怎樣才對。設立了種種目標,卻鮮有支持目標實現的耐心、技巧和資源。以督導組聽課為例,聽完課后,將評分表上交學校后便完成任務,加之聽課督導次數有限,很難全面反映學校教學狀況。對教科研的督導,只是看每個教師有沒有研究課題、有沒有,至于如何進行教科研卻沒有“導”的能力。有“督”無“導”,導致督導工作簡單化、淺表化、形式化,甚至口號化,無法深入到學校的文化、思想、精神層面,解決不了教育的真問題。
(二)部分督導人員教育理念不高,未涉及教育的內核
任何一所學校都很難將本校優秀教師安排到督導室。受督導室人員教育理念、教學水平等因素的影響,督導工作大多屬于表層的督查,很難深入把握學校制度、實踐背后的深層精髓。督查范圍大多局限在出勤、衛生兩大方面,很難深入到學校的教育管理、教學業務管理、教研組活動管理、教科研管理、教學質量管理和交流論壇等方面,沒有涉及教育的內核。
(三)頻繁督查、通報,加大了教師的非教學壓力
督導組經常拿著課程表到各個辦公室檢查教師是否在崗,發現某個教師不在辦公室即刻通報,讓沒在崗的教師解釋原因,全然不顧教師工作還可能在實驗室、圖書館及校外進行的特點,打擊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在進行教學督查時,只要教師上課時聲音洪亮,就以上課認真、課堂秩序好進行通報表揚,全然不顧課堂教學模式與方法的多樣性,傷害了教師的教學熱情,加大了教師的非教學壓力。
(四)督導室與其他職能部門關系未理順
督導室與教務處、學工處、總務處、科研處等職能部門在管理上是怎樣的關系,很少有學校能夠理順。在制訂工作計劃和管理細則時,督導室及各職能部門一般是不需要協調的,很多學校的督導室都將督導重點放在教師身上,但教師又隸屬于某一職能部門,而各職能部門又有各自的工作要求,當職能部門的工作要求與督導室的要求相沖突時,教師會難以應對。
(五)沒有針對學生成長方面的督導
學校教育的好壞應該看學生學得如何,學校各項工作都應以學生的學――即學生成長為中心,教育督導也不能背離這個中心。而現實是大部分教育督導都將督點放在教師的教學形式上,并未考慮教育效果。以活動課檢查為例,督導室檢查只看指導教師在不在崗,如果教師在崗,即使活動課沒有開展或流于形式,也沒有問題。如果教師不在崗,而學生的活動井然有序、高效開展,也是教學事故。只看形式,忽略學生的自主發展。
(六)只反饋問題,不分析問題
很多教育督導動靜很大,效果卻不佳,主要原因是教育督導只督查問題、反饋問題,卻不分析問題、不解決問題,對教師個體解決教育困惑沒有實質性的幫助。這樣的督導,貌似為了提高、促進教師成長,實際上,卻形成了對教師工作的干擾,讓教師將很多精力放在非教學事務上。只反饋問題,不分析問題,沒有分析就沒有研究,就難以改進。
三、協調好“督”與“導”的關系,有效開展教育督導
督導部門靠頻繁的檢查、通報來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會遏制學校的活力和教師的工作熱情。教師疲于應付,產生許多非教學壓力,當個別教師無法應對這些壓力時,這些壓力必然就轉嫁到學生身上,教育的傷害也就發生了。有效開展督導工作,需要在“督”與“導”的相互關系及運作上下工夫。
(一)認識到教育理念是督導工作運作的靈魂
督導水平的高低,既與能力有關,更與意愿、理念和觀念有關,教育理念是督導運作的靈魂。督導工作人員必須要有先進的教育理念,應通過聘任的方式,建立面向全校的開放的專業化的督導隊伍。應定期對督導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督”出真問題,“導”出新方法,讓他們站得高、看得遠,能在“鳥瞰”層面有自己的思想,讓廣大教師從他們的思想觀念中發現睿智、積極的想法,而且能夠通過說服、影響、感召等方式,讓教師們準確地理解甚至認同自己的思想。
(二)“督”出真問題
“問題意識”的強弱,是督導工作能力和素質的反映,也是督導工作的起點。要想“督”出教育的真問題,就不能只局限在形式上的檢查通報,應充分利用學校的資源,如:旁聽課程、講座、參加學生的團隊活動、社團活動、社會實踐活動,通過個別訪談、問卷調查、現場觀察、校園巡視等方式,接觸學校的多個領域和更多的學生和教師,多方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了解師生的訴求,從縱向的教育體制、橫向的教育環境、立體的教育氛圍、多維的教育理念中,“督”出真問題。
(三)注重“導”在“督導”中的重要作用
督導不僅要找出教育中的真問題,更要為問題的解決、問題的預防提供指導。只“督”不“導”是形式化、低效率的督導,要高度重視“導”在“督導”中的重要作用。對于督查出的問題如何“導”?在什么環節“導”?是督導工作的重點?!皩А睉獙г凇笆韬鳇c”、導在“陌生點”、導在“疑難點”、導在“拓展點”?!皩А钡倪^程是分析、研究、改進的過程,而非管理檢查過程,與“督”相比,“導”的技術含量更高,操作難度更大。
(四)“導”在需要處
如何“導”?要看督出的問題是師生中的個性問題還是學校教育的共性問題,若是個性問題,可采用一對一或小組幫扶的形式解決,不將問題擴大化,但要加強對前置性問題的預設。若是共性問題,應與校長室或相關職能部門聯系,共商解決之道。督導室應定期與學校職能部門舉行“碰頭會”,了解各部門對督導工作的要求,也讓職能部門了解督導室的工作狀況,避免出現交叉管理、集權管理和越權管理,提高管理效能,解放教育生產力。
(五)勿讓“外行”督導“內行”
要想學校督導工作合理、有效,督導者不能是“外行”。由不了解教師和教育的行政領導或教輔人員去督導教師工作,會導致教育督導普遍存在兩個問題,一是教師工作圍繞著督導指標細則轉;二是督導表面化。只有內行才能診斷出真問題,能抓住核心的問題及問題的核心,然后才能找到問題的解決之道。否則,將會從偽至偽。督導工作人員一定要由教育一線,具有較高教育理論水平,尊重并敬畏教育價值,有教育遠見,有一定專業素養,能夠透過現象看本質的人組成。督導部門的領導一定要由教學業務骨干及價值多元的人擔任,只有這樣的團隊,才能“督”在點子上,“導”在需要處。
(六)協調好督導室與教師的工作關系
剛剛開始督導檢查,教師們還是比較重視的,但時間長了,教師們會感到督導檢查不是在保護教師、發展教師,而是在限制教師。督導一來檢查,教師就有一種厭煩的感覺。任何人都不愿被別人檢查,教師作為一個具有探究性的育人職業更是如此。在頻繁檢查的高壓狀態,學校生態會變得僵硬,缺少彈性。督導人員與教師為達成低水平的協調喪失了督導的效能和意義。要協調好督導室與教師的工作關系,讓督導室成為發展教師與平衡教育質量的一個樞紐,以教師的成長、發展為本,建立規范有序的管理機制,準確反饋信息,科學提供指導,為提高學校教育質量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