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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十二五時期,我國民營企業,發展方向,選擇
考察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的歷史沿革,不難發現:其天生的市場導向體制優勢,有效支撐了我國經濟體制的市場化變革;并且,通過示范效應也推動了國有企業的產權改革。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實現我國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是關系到我國經濟轉型能否成功的關鍵。正因如此,討論在十二五期間我國民營企業如何選擇發展方向經濟學論文,就顯得格外必要。
不可否認,我國民營企業自上世紀80年代出現以來,長期保持著強勁的資本擴張態勢。然而,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在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逐步到位的今天,民營企業自身的劣根性也悄然涌現。諸如,產品質量差、高污染高耗能的生產模式,不斷被社會所指責。
由此可見,在十二五時期全面轉變經濟方式的大背景下,須針對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不足,展開建設性的梳理與對策分析。
一、十二五時期我國民營企業面臨的經濟環境分析
基于生物學隱喻可知,我國民營企業所面臨的外部經濟環境,呈現出動態演化的特征。由拉馬克主義原理可得,作為類似于生物體的民營企業,惟有進行適應性調整自身的發展戰略經濟學論文,才能在不斷變化的經濟環境中生存。為此,首先就目前的經濟環境進行分析,則顯必要。
(一)我國民營企業面臨的國內經濟環境分析
受到我國社會制度的作用,國內經濟環境主要由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引導。其中,針對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目標的產業政策,成為了目前的主要內容。具體有這樣幾個方面:
1.低碳經濟發展的要求??偨Y國外發達國家工業進程中的經驗與教訓;并結合我國實際,國家做出了發展低碳經濟的戰略決策。這樣一來,國家就在企業的入市門檻,以及產品的生產領域,建立了以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為主導的評價指標。由此,從我國民營企業的生產現狀來看,上述評價體系將極大的約束其未來的生產經營。
2.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的要求。改變我國在國際分工鏈條上的尷尬局面,惟有在國家意志層面強調企業的創新能力。企業創新能力的提升,通過產品研發領域核心競爭力的建立,來實現企業的市場勢力。但是經濟學論文,民營企業普遍存在的資金約束,必然將弱化其自身創新能力。
(二)我國民營企業面臨的國際經濟環境分析
國外經濟環境,主要通過國際貿易的形式來體現。我國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民營企業,大都屬于外向型企業類型。目前,國際貿易領域廣泛存在的“綠色壁壘”,極大的阻礙了他們的產品出口。綠色壁壘屬于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由西方發達國家設立。
由此可見,處于后危機時期的國際經濟環境下,各類型貿易保護主義也將影響我國民營企業的長期發展。為此,在對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的困境進行探究后,則須提出相應的對策。
二、上述環境下我國民營企業發展困境的原因探究
由上文所述,我國民營企業發展面臨著諸多困境。從組織資源的范疇下,來探究其形成原因,則可以分為內外兩個方面。
(一)困境形成的內部原因探究
上文提到的企業創新能力,實則與低碳經濟的發展要求之間經濟學論文,存在著邏輯關聯。即,企業在技術層面的創新能力,不但能有效提升產品的市場競爭力,還能切實優化產品的生產工藝。而這一切目標實現,則需要具有創新能力的科技人員,以及一定的資金支持。這兩個要素,在我國民營企業中普遍稀缺。
同時,伴隨著社會生產分工的精細化,中小民營企業往往成為某核心企業的外圍生產協作伙伴。民營企業在通過網絡化企業組織架構來獲取報酬的同時,則鎖定了自身生產能力的匹配性。而外圍協作伙伴所承擔的生產任務,科技含量極底,這又造成了民營企業缺乏創新的激勵。
(二)困境形成的外部原因探究
芝加哥行為學派的認為,企業的行為偏好決定著市場結構(本文采信該觀點)。根據上述理論邏輯,正因為我國民營企業缺乏產品創新能力,便使得自身產品的需求替代彈性較大。這一客觀事實經濟學論文,決定了同類型民營企業間的市場競爭,往往呈現出過度與無序并寸的態勢,即,我國物流民營企業便是典型的例子。該市場結構,則壓低了民營企業的平均利潤率。最終,限制了民營企業的創新資金的供給。
三、我國民營企業發展方向的選擇
在討論我國民營企業發展方向的選擇時,應把握問題出現的邏輯起點。上文已經指出,民營企業惟有根據自身所處的經濟環境開展適應性調整,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為此,具體闡述如下:
(一)漸進式的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針對民營企業組織資源的次優現狀,可以通過產品與服務的局部創新,來漸進式的獲得能力的提升。并且,對于創新能力提升的努力需長期保持。由馬克思價值轉型原理可知:資本、技術密集型企業,在全社會剩余價值平均化過程中,將獲得超額剩余價值。由此經濟學論文,作為超額剩余價值的轉形:超額利潤,便能有效支撐該企業未來的創新需要。
(二)形成人力資本儲存的長效機制
無論民營企業遵循低碳經濟要求展開的生產實踐,還是形成持久的組織創新能力,都需要有具備創新能力的科技與管理人才做支撐。為此,形成人力資本儲存的長效機制就格外重要。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應把握幾個原則:(1)從戰略上儲備企業未來5年內所需要的科技人才;(2)對于管理人才的儲備而言,最好選擇具有理工科專業背景的復合型人才。(3)激勵機制的構建。對人才的選擇與儲備,只是從靜態的存量上滿足了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此時,還應通過激勵機制的構建,推動他們在企業價值創造上的能動性。
綜上所述,十二五期間我國民營企業須針對外部經濟環境的演化過程,動態的調整自身的發展方向。同時,發展方向的選擇還應從企業的微觀層面著手,即:漸進式的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形成人力資本儲存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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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國民營企業;國際化特征;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6 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0594(2009)05-0085-04
收稿日期:2008-12-25
一、基本特征分析
(一)經營動因
關于企業跨國經營的動因問題,不少學者對此進行了分析。日本學者小島清(K,Kojima)認為,企業的跨國經營動機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即自然資源導向型、市場導向型和生產要素導向型。英國學者鄧寧(J,H,Dunning)通過調查總結,將影響企業跨國經營的決定因素分為五種要素:市場因素、貿易壁壘、成本因素、投資氣候及總體條件,并認為市場因素中市場的規模和增長速度是最重要的變量。鄧寧把企業跨國經營動機分為四種類型,即資源導向型、市場導向型、效率導向型和戰略資產導向型,并指出前兩種類型是企業初始對外直接投資的兩個基本動機,后兩種類型則是現有對外直接投資增長的主要方式,目的在于促進公司區域化或全球化戰略一體化。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課題組對中國企業500強(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349家,民營企業92家)國際化驅動因素的企業類型分布特征的研究中發現,“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將“市場尋求”作為其最重要的驅動因素,而民營企業將“掌握技術和管理技能”和“獲取外國市場信息”分列第一和第二位,而“市場尋求”是第三位重要的驅動因素,說明民營企業是典型的資源獲取型的。而另一項對中國468家民營企業跨國經營狀況所作的實證研究(李朝明,2006)顯示,企業海外經營的動機(按照重要性評價)排在第一和第二位的是“拓展海外市場的需要”和“獲得海外市場信息”,“獲得較高的利潤”排第三位,“積累跨國經營的經驗,培養國際化人才”和“獲得先進技術”同排第四、第五位,也是重要的海外經營的動因。綜合這兩項調研可以發現,我國民營企業跨國經營的基本動機主要表現為獲取資源和拓展市場,這反映了我國民營企業國際化實踐起步晚,整體競爭力不強,利用國際市場的程度和能力有限的現實。
(二)競爭優勢
1,與發達國家跨國公司比較。以海默、弗農、鄧寧等為代表的傳統跨國公司理論主要是以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的跨國公司為研究對象的,認為跨國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來自企業對市場的壟斷、產品差異、高科技和大規模投資以及先進的管理技術等,而發展中國家并不具備上述優勢。但現實中,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越來越多發展中國家的企業開始了跨國經營的實踐,這些企業開始并沒有技術和生產上的壟斷優勢等條件,傳統理論無法解釋。由此,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一些學者開始關注發展中國家跨國公司的競爭優勢問題。威爾斯(Louis T,Wells)認為,小規模制造技術是發展中國家跨國企業最重要的競爭優勢,這種技術具有十分獨特的性質,是投資企業母國市場環境的反映。威爾斯指出,發展中國家的一個特點是大多數制成品的市場規模很小,在這種情況下,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只有使技術適合于小規模制造,才能增加利潤,這些企業一般在開始時總是使用從工業國引進的技術,然后逐漸改造使之適合于當地市場。而企業為了適應小規模市場而發展的技術最為顯著的特征就是勞動密集(王林生、范黎波,2003)。與威爾斯相比,拉奧(sanjaya Lall)的技術地方化理論強調了技術引進的再生過程(消化、改進、創新和開發),正式這種創新活動,給企業帶來了新的競爭優勢。拉奧認為。發展中國家的企業不僅能夠簡單地模仿先進技術,而且能夠對外國技術的局部環節進行大幅度改進,以適應當地市場的需要。這種技術地方化的過程,是發展中國家的跨國公司具有了競爭優勢。即使發展中國家跨國公司的技術特征表現為規模小、使用標準化和勞動密集型技術,但這種技術的形成都包含著企業獨特的創新活動(吳先明,2003)。就整體而言,除少數大企業之外,我國的民營企業規模小、技術水平低,多為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在走向國際市場的過程中,體現出來的競爭優勢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低成本制造的競爭優勢。這個競爭優勢來源于與發達國家的跨國企業相比。我國民營企業的勞動力成本、民營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工資水平以及民營企業用于產品營銷的支出等方面都普遍較低的事實。二是掌握適應技術的競爭優勢。適應技術雖然不是最先進的技術,但由于該技術較好地體現了勞動密集、生產靈活、小批量和當地化等特點,顯示出明顯的競爭優勢。
2,與國內國有跨國企業比較。我國的國有跨國企業大部分曾經或仍然是行業的壟斷者,其規模和實力比民營企業大得多。這些公司在國內市場占據壟斷地位,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形成了一定的自主研發和資本運作能力。與國有跨國企業相比,我國的民營跨國企業在國際化發展的歷史、技術、規模及實力等方面都難以相比,但他們也有自身的特點和優勢。具體表現在:一是競爭性成長環境的塑造。我國民營企業的國際化經歷了一個從“限制性的政策環境”(1978-1998)階段到“逐步改善的政策環境”階段(1999-)的發展過程,從一開始就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成長起來的,這樣的成長環境鍛造了我國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市場上都具有較強的生存和適應能力。二是制度績效的優勢。簡言之,民營企業產權明晰的特點決定它的經營自以及靈活機制的優勢,并進而形成了其效率優勢。有的學者(歐陽蟯,2007)認為,民營企業的根本優勢就是其機制優勢,這是民營企業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也是其他優勢得以實現的重要前提。民營企業的機制優勢。就是自主經營和發展,即在生產、營銷和發展方面都具有自主性,享有自。這種自主性決定了其必然走出國門、積極利用國外的資源和市場,開展跨國經營。從民營企業的經營驅動的方式上看,它擁有自主驅動、創造驅動和風險驅動等特征。在一項對民營企業500家和中國企業500強競爭性行業經營效率的比較研究中顯示,民營企業500家的經營效率明顯高于中國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的銷售利潤率為民營企業500家的70.1%;資產利潤率為52.3%;總資產周轉率為74.4%;人均營業收入為67.2%;人均利潤為47.3%。目前,在“國內市場國際化、國際競爭國內化”的新競爭格局中,參與國際競爭,開展跨國經營,已經成為我國民營企業的必然選擇。事實上,以聯想、萬向、華為等為代表的我國民營企業的跨國經營理念和實踐已經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國民營企業正在成為中國企業國際化潮流中的一股生力軍并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競爭劣勢
由于我國民營企業走向國際市場起步較晚(從1998年原外經貿部首次賦予私營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算起只有1O多年的時間),再加上原有的各方面基礎比較薄弱,在民營企業日益國際化的今天,競爭劣勢日益顯現,面臨很大的挑戰。概括起來。主要是三個“缺乏”:即缺乏世界性品牌、缺乏自主核心技術和缺乏國際經營經驗。應該說對我國國有跨國企業而言,這些問題同樣是存在的,只不過相比而言,民營企業存在的此類問題會更加突出和明顯。一是缺乏世界品牌。我國民營企業目前缺乏在國際市場有影響力和控制力的品牌,自有品牌的附加價值不高,品牌的國際競爭力水平不高。美國《商業周刊》雜志評選出的2007年全球最有影響力的世界品牌中,其中排名第一的可口可樂品牌資產價值為653.24億美元,而同年北京名牌資產評限公司評出的中國最有價值的品牌中,排在首位的我國民營企業的領頭羊海爾786億元(約合104.8億美元),只有世界名牌可口可樂的1/6,而TCL(53.5億美元)、美的(50.4億美元)等這些國內知名民營品牌與世界名牌相比,差距更是明顯。而在美國《商業周刊》雜志與國際品牌集團共同的2008年全球最有影響力的100家品牌榜中顯示,美國企業超過半數以上,日、德、法等國也有數家企業上榜,而中國企業的品牌價值并未得到調研機構的認可,無一上榜。二是缺乏自主核心技術。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2006年對我國767家民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調研顯示,在對企業“主導技術創新”模式的選擇中,有378家企業填寫的為原始性創新,占企業總數的49%:有299家企業填寫的為引進、模仿再創新,占39%;有65家填寫的是集成創新,占8%;填寫其他創新模式的為25家,占3%。劉迎秋(2006)等人的研究認為,原始創新傾向明顯表明多數民營企業更重視原創技術的發明和發現。而引進模仿再創新所占比重也很大,則較為真實地反映了現階段中國民營企業自主創新的基本現狀,即真正的原創和集成創新還面臨眾多內在基礎和外部條件的限制。至于集成創新模式在樣本企業創新模式中所占比重較小,可能與中國民營企業整體技術實力較低直接相關。三是缺乏國際經營經驗。2006年全國工商聯等單位對我國2688家上規模民營企業的調研數據顯示,“經營人才缺乏、經驗不足和不了解海外投資環境成為影響民營企業海外拓展的主要問題。”而2008年由匯豐銀行委托復旦大學對主要集中在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約1000家民營企業的調查也發現,“缺乏對海外市場的認知和海外運作的相關經驗成為內地民營企業走向海外的主要挑戰”,而激烈的市場競爭、管理人才的缺乏和原材料價格上漲也成為制約民營企業自身發展的主要因素。
(四)海外拓展
我國民營企業日益重視海外市場的開拓,已經成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國民營企業的海外市場分布已經基本遍及全球,并呈現出一定的行業特征:制造業企業的市場范圍基本遍及全球;農林牧漁業以亞太市場為主,歐美及澳洲市場也有拓展;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主要海外市場是西亞和東南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主要在歐洲和東南亞等地區;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主要分布在亞洲地區;建筑業也已經打開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市場??傮w而言,我國民營企業國際化仍然處在初級階段,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我國民營企業國際化的路徑是典型的漸進式發展,表現在地理擴張上,大多為從我國周邊國家開始,以發展中國家市場為主;二是我國民營跨國企業的規模比較小。即使是對上規模民營企業而言,投資額也多數在1000萬元以下,海外雇員多為500人以下。三是經營方式上多以貿易方式為主,擴大出口為主導戰略。并逐步嘗試其他的拓展方式。在此以我國民營企業較為發達和有代表性的溫州為例,魯桐(2003)對112家溫州民營企業國際化經營情況的調研表明,90%以上的企業選擇貿易方式進入海外市場目標。在112家企業中,有18家企業處于前出口的準備階段,占企業總數的16%;有19家企業處于實驗性出口階段,占17%;有70家處于積極出口階段,占63%。周朝霞(2008)對溫州115家民營企業國際化經營狀況進行的調研顯示,絕大部分的民營企業仍然是以貼牌生產、出口及自營出口的方式進行國際化經營,進行海外技術合作或設立海外研發中心的企業有27家,占23%,建立海外生產企業的有19家,占17%。而以企業國際化蛛網模型指標(該模型包括跨國經營方式、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組織結構、人事管理及跨國化指數等六個指標,每個指標的最高分值是5.0)對溫州民營企業的國際化水平進行研究的結果表明,除了財務管理一項指標較高外,其他五項指標的得分都比較低。說明即使在民營企業發展較快、走向國際市場較早的溫州,其民營企業的國際化經營水平總體上還是處于較低層次的。
二、結論與建議
(一)對民營企業國際化的基本判斷
國際化經營步伐不斷加大是中國民營企業近年來的重要發展特征。但總體而言,由于我國民營企業國際化實踐的過程不長。絕大部分的企業為中小企業,在資金、技術、品牌以及人才等方面的水平還比較低,從而充分發揮其現有的低成本、低價格優勢和產權明晰、決策靈活的體制優勢,以擴大出口為主導戰略,最大限度地規避海外經營的風險,應該是我國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現階段的合適選擇。對于少數已經以其技術、品牌和營銷等贏得了海外市場的較大規模的民營企業而言,應當進一步以技術的或投資的等更高層次的方式拓展國際市場。
(二)培育民營企業國際化的新競爭優勢
從發展上看,隨著國際競爭方式的變化,非價格競爭因素的加強,我國民營企業的低成本、低價格的優勢將不斷遞減;而且與發達國家的跨國企業相比,我國民營企業并沒有企業決策和經營的體制優勢或效率優勢,從而,不斷培植自身新的競爭優勢或核心競爭力是我國民營企業面臨的日益緊迫的課題。民營企業新的競爭優勢來自于人才的儲備、技術的創新和品牌的提升。這里最關鍵的因素是民營企業如何吸引和留住具有國際眼光、掌握先進技術(管理的和技術的)和通曉國際慣例高層次人才。實際上,逐步發展的我國民營(高)科技型企業將成為我國民營企業國際化中最具競爭力的力量。
民營企業創新能力弱有多方面原因,我國法律保障體系的不健全,是阻礙民營企業創新的一個更為重要的因素。例如:一方面我們的一些法律仍然存在片面的保護國有財產的傾向,忽視民營企業的應有的平等權益。另一方面,由于我們對國有企業的不平等的照顧,要求國有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有時反而使民營企業在事實上的法律權益高于一般的國有企業。盡管具體的法律條文的列舉具有非常強大的說服力,但本文更想從法律保護的原則或者理念的抽象的角度來審視這一問題,因為,具體的法律條文無非是法律原則或者理念的細化,我們目前對民營企業法律保護的最大困境,或者說混亂的根源就在于立法的理念或者原則沒有理清,解決了立法的理念問題,在很大程度上也就解決了對民營企業的法律保護問題。
一、現有民營企業創新法律保障體系的不足
我國對民營企業的創新成果,即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保護制度,主要集中在知識產權法,并散見于刑法、民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章節。知識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的統稱)從整體上明確了專利、商標的申請和維護程序,以及侵犯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刑事、行政、民事責任。而其他部門法則各有針對性地制定了民企創新的保障規則。如刑法設專章對假冒注冊商標等七類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的定罪和刑罰做出規定;民法(本文主要指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于侵犯企業的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的民事責任的認定方法和承擔方式加以原則性規范;公司法和勞動法本著杜絕職工侵犯企業創新成果情況的發生,綱要性規定了職工保密和同業禁止的義務;而反不正當競爭法則對侵犯商業秘密、假冒注冊商標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界定,并規定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由上可見,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法律保障體系,以懲治各種侵犯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行為,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民企創新成果的保護不盡如人意,相關制度設計及司法實務中的問題不容忽視:
1、保護力度不夠。首先,對于侵權行為的處罰,無論是刑事、行政或民事制裁,法律規定的處罰標準都不嚴厲,不足以懲戒仿冒行為,以最嚴厲的處罰即刑罰規定標準看,最高刑僅為七年,和侵犯知識產權所獲得違法收益相比,犯罪成本相對較低;其次,在處罰實踐中以罰(行政罰款)代罰(刑事處罰)較普遍,侵權者只要繳納較少的罰金(和侵權所獲收益相比)就可以躲過刑罰;再次,侵權的民事賠償機制并沒有實質性地建立起來,知識產權和品牌遭受侵犯的民營企業即便提起民事訴訟,也無法獲得足額的資金賠償;最后,民營企業的知識產權如遭受侵犯,通常需要自行搜集證據應訴,成本和敗訴風險都很高,也弱化了創新成果法律保障的效果。
2、各法律、法規之間的配套銜接不夠。目前,雖有刑法、知識產權法、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分別規定了侵犯知識產權和品牌的刑事、行政、民事責任,但對于刑事制裁、行政處罰、民事賠償的適用標準,法律并沒有清晰的劃分和認定依據,以致當事人對應運用哪一部法律、采用何種方式進行權利救濟深感困惑;另外,各部門法分別賦予專利、商標、工商、公安等行政機關監管權,多頭管理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各機關相互推卸責任的情況屢有發生,該現象在民營企業作為受害方時尤其明顯,以致很多民營企業轉而傾向采取其他不正當或消極的方式解決問題。
3、現行法律仍存在許多約束空白。比方說對于民營企業的高管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經營與其任職公司同類業務而損害原企業利益的行為,刑法并不認定為犯罪,這使得民企高管人員利用原企業銷售渠道、技術優勢以謀求私利有恃無恐。再如,勞動法中關于職工違反同業禁止和保密協議義務的規定較模糊,缺乏強制效力,也不具備應訴指引價值,法律的預警功能形同虛設?,F在,有很多民營企業負責人表示,不敢聘用和培養外來員工擔任高管人員,因為一旦這些員工掌握了企業的核心技術和銷售渠道,他們就會另設爐灶。顯然,沒有健全的勞資協調約束機制,民營企業只能采用家族式管理的模式,這將嚴重影響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不利于民營企業的自主創新。
二、完善我國民營法律保障體系的建議
就筆者之歸納民營企業的法律保護就當前之情勢,應當樹立以下兩個理念:
(一)平等主義的理念。事實上,我國的企業立法非常復雜,幾乎可以認為,有多少種企業,就有多少種企業立法,并且我們對企業的分類標準不一,有的是按企業所有制的性質進行的分類,如: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企業、外資企業;有的則是按照企業的組織形式進行的分類,如:公司企業、非公司企業;有的甚至是按照企業所從事的業務類型的分類,如:外貿企業、金融企業、航空運輸企業、“三來一補”企業等等。分類標準的不一,反映在對企業的立法上,也是紛繁復雜,令人眼花繚亂。加入世貿之后,專家學者幾次呼吁要徹底改變按照企業的所有制性質進行立法的舊模式,而應當按照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區分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進行立法,這種改革不僅具有理論上的意義,同時在實踐當中,也可以有效的避免國有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
所謂的民營企業并非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范疇,而是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在中國獨特的經濟轉型時期提出的一個概念,如果從法律上仔細分析,民營企業應當稱之為民有企業更加準確,或者稱之為私有企業更能夠說明其本來面目,由于我們刻意的去淡化企業的所有制性質,所以將私有企業帶上了一層溫情脈脈的面紗,而稱之為民營企業??梢娒駹I企業的稱謂更多的是從所有制的性質上進行的企業類型的劃分。我們市場經濟的理念就是要求市場主體的平等,就是要變身份的社會為一個契約的社會,因而以往的以企業的不同身份進行立法的模式已經成為市場經濟的阻礙,我們主張的民營企業的法律保護應當是立法上對民營企業與其他所有制性質的企業不做區分的平等保護,而不是個別化的不平等保護。
(二)差別化保護的理念。既然我們強調民營企業與其他所有制性質的企業平等保護的理念,那末,我們如何看待世界各國普遍存在的一些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立法呢?日本的經濟發展如此迅速,與其推行的一系列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立法是分不開的,在我國,也有一些官員和學者意識到這一舉措的重大意義,各地方政府更是相繼推出了一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那么,如何評價這些措施呢?“法律在不喪失其基本價值的同時,還能與時代一起前進?!蔽覀冊诿芮嘘P注由身份到契約的運動進程中,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與其相反的運動,那就是由契約到身份的運動的似乎從來沒有停止過,我們的法律從來沒有忽視對勞動者的關心,對消費者的特殊照顧,發達國家的企業立法似乎也從來沒有否認過對不同類型的企業應當給予不同的保護。因此,我們說由身份到契約的運動歷程是社會的巨大進步,它打破了封建的身份社會的法則,催生了資本主義;而在此之后的由契約到身份的運動同樣不容忽視,它推翻了現實生活中人人具有同等的能力的假說,賦予了社會弱者更多的法律關懷,其巨大的進步意義已經不容置疑。我們提倡的民營企業應予特別保護的理念實質上就是建立在民營企業相對于其他類型的企業比較脆弱這一現實基礎之上的,我們的國有企業身披“國字號”的外衣,外資企業有優惠政策的支持,而弱小的民營資本根本無法與前二者在市場上進行公平的競爭。因此,筆者在此也提倡對民營企業給予法律上的關注,但這種關注或者保護應當是建立在使民營企業不受岐視,能夠達到與國有、外資企業同等對待的理念之上,如果偏離了這個理念提倡所謂的民營企業的法律保護只會人為的制造市場主體的不平等,對我們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百害而無一利。
由身份到契約的運動與由契約到身份的運動是兩個并行不悖的歷史潮流,前者打破身份之差別,對市場經濟的催生貢獻甚巨;后者破除了市場主體實質公平的抽象假設,意識到平等背后的實質不平等,主張對市場弱者給予適當的同情和保護,對于建立實質的社會公平和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意義重大。對民營企業的保護,我們一方面應當堅持市場主體平等這一要義,另一方面必須清醒的意識到在我國轉型時期,市場主體的絕對平等還只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假設,尤其法律上的、意識形態上的壓力依然象不散的陰云籠罩在民營企業的頭上,因而我們主張對民營企業給予適度差別的法律保護也是對我國現實狀況反思基礎之上的反應。
三、警惕三個不良傾向
在我們主張對民營企業進行平等和差別相結合的法律保護的理念的同時,也應當看到目前社會上存在的三種不良傾向:
(一) 以政策取代立法的傾向。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
局部利益的考慮,千方百計通過各種途徑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有的甚至提出給予民營企業稅收優惠、貸款優惠,創辦企業手續從簡、驗資從寬等措施。這些舉措其動機無可厚非,但我們也應當清醒的認識到稅收優惠與否只能由國務院決定;地方政府給予所謂的貸款優惠可能存在干預銀行貸款自主權的嫌疑;創辦企業手續從簡、驗資從寬可能會與《公司法》的規定相背離。我們在給予民營企業法律保護的時候應當注意這種不良傾向。
(二) 對民營企業不法行為普遍淡化的傾向。我們在倡導對民營企業進行保護的同時,也應當警惕保護民營企業并非對民營企業的一些違法行為置之不理。時下,我們一些地方領導為了表示其保護民營企業的決心,對一些民營企業違反勞動法、產品質量法、稅法、海關法的不法行為網開一面,表面上看是保護民營企業,實則危害社會公平,違背市場規則,長遠看對民營企業的發展也百害無一利。
(三) 要求民營企業承擔過多的社會責任的傾向。
企業的社會責任是近年來在西方發達國家興起的一種新型的法學及社會學的理論。6但實際上在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一直沒有被忽視過,甚至“企業辦社會”還成為國有企業的一大弊病被學者所批判。與我國企業承擔過多的社會責任不同,在西方,企業的贏利性是其本質屬性,企業對社會的責任從來不受重視,及到資本主義的一些弊端被充分暴露之后,人們才意識到企業不應當僅僅成為私人賺錢的工具,還應當負擔一定的社會道義上或法律上的責任。我國的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不同,在發展之初就沒有負擔太多的社會包袱,但時至今日,對民營企業課以社會責任的實例屢屢見諸報端,有的是出于民營企業本意,無可厚非,但相當部分則是民營企業基于某種壓力使然。國有企業辦社會的前車之鑒不遠,民營企業又有重蹈覆轍之趨勢,確實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警覺。
公司治理是每個企業在成長過程中繞不過去的課題,即使是只有兩個股東的小公司,也遲早要應對資本和能力在權力和利益結構中如何配置的問題。從《公司法》頒布到今天,現代企業制度的理念和規范在中國已經深入人心,但是人們對于什么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如何建立高效的公司還缺乏共識。
學術界評價公司治理的好壞,一般是基于公司治理的行為和績效對企業進行逐項打分,最后計算一個加權指數,根據指數的高低來判斷公司治理的好壞。反映公司治理行為和績效的數據指標來自上市公司的年報,年報的數據是公開的,因此建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指數很方便。但對非上市公司而言,由于數據無法獲得,建立類似的公司治理評價體系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公眾只能根據企業在市場上的表現和媒體公開報道來推測其公司治理的情況。
其實,無論是根據客觀數據建立的公司治理指數,還是建立在主觀分析基礎上的推斷,都是“事后諸葛亮”,而且這種事后的“好壞”論斷一般都是短期的、靜態的。如果簡單套用這些事后評價標準來指導千差萬別的企業,去應對不斷變化的實踐,可能會謬之千里。
公司治理究竟有沒有一些普遍適用的規律?好的公司治理是否有跡可循?本刊長期跟蹤報道國內外企業的公司治理案例,涉及世界上幾乎所有的企業類型,深入到企業的公司治理實踐,掌握大量第一手的原始資料和內部信息,并且與學術界的專家學者緊密合作,總結和分析中國公司治理實踐的經驗性規律。經過十多年的努力,我們發現,好的公司治理是有跡可循的,的確存在一般性的原則和規律,適用于所有企業。例如,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首先要解決好資本和能力的匹配問題。董事會只是個殼,內核的構成才是關鍵。正如民營企業家孫大午所言,沒有能力的大股東就不應該進入董事會。
在所有的經驗性規律中,還有一條至關重要:任何有價值的經驗和規律最終是來自市場的。拍腦袋想出來的公司治理理論,即使設計得再精巧,也抵不過市場的輕輕一擊。
關鍵詞:民營經濟;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困境;形成原因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conomy in China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but the financing problem has not been solved. The article from its environment and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two aspects has analyzed the private enterprise to finance the difficult cause of formation.
Keywords: private economy;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formation reasons
中圖分類號:C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作為中國國民經濟中具有生命力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已發展成為支撐和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關于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融資困難問題,越來越引起學術界和政府的高度重視。當前,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依然存在。探究其形成原因,具有非常現實的重大意義。
一、民營企業融資的特點與困境
1.融資渠道受限。首先,現行融資體制限制了民營企業的融資來源。目前,經過多年的發展與改革,中國逐步建立了銀行、證券、保險、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信用社等多種金融機構并存的多元化金融市場格局,但在現行的融資體系下,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壟斷金融市場,占主導地位。國有銀行為主導的各種金融機構和金融工具主要服務于國有企業或大中型企業。而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與國有企業相比處于弱勢地位,很少得到國有銀行的青睞。其次,缺乏面向民營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雖然國家鼓勵在地方上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扶持民營企業發展。但目前,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緩慢,缺乏針對民營企業服務的民間金融機構。由于國家對民營金融市場準入實行較苛刻的限制措施,如最低資本金要求、嚴格的審批程序等制約了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而且長期以來國有銀行可以利用所有權優勢把風險轉嫁給國家而贏得廣大存款人的信賴,而民營金融機構只能靠創建市場化的風險分散機制來爭取客戶,使得民營金融機構建立和發展都比較艱難。再次,現有銀行的金融服務不能滿足民營企業的多元化需求。由于民營企業很大一部分源自于改制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經營傳統產業多、高新技術產業少、企業規模偏小、在生產批量、市場開拓和產品開發等方面缺乏競爭優勢。而新成立的民營企業主要涉及一般制造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等領域,技術含量不高、產業集聚度不夠。這些民營企業在資金需求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性,有的需要流動資金,擴大市場規模,有的需要固定資金,購買機器設備、更新換代,有的需要研發資金,增加新產品,也就是說,不同類型的民營企業需要不同的金融服務,但目前銀行經營理念、機構設置、信貸資金配置和具體操作方式都是沿用原來對國有大企業的服務方式,不能針對民營企業的特點提供差異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務。
2.申請信貸的審批手續復雜,信用等級要求高。首先,申請信貸的審批手續復雜。民營企業融資需求一般具有“金額少、頻度高、使用急”的特點。而銀行貸款審批程序比較復雜,對流動資金需求急、頻、快的民營企業來說,往往因難以快速獲得貸款而延誤商機。據了解,鎮江的民營企業在申請貸款時面臨的程序、過程比較煩瑣,耗時較長,造成民營企業獲得信貸融資隱性成本極高。還有的民營企業為爭取一筆貸款花費了近半年的時間,因此而耽誤了商機。其次,信用等級要求高。為防范金融風險,銀行對企業貸款要求要有較高的信用等級,但對民營企業來說很不實際。目前,商業銀行對貸款企業實行信用評級制度,將信用評級的結果作為發放貸款的依據,并設置了較高的貸款標準,只有信用等級較高的優質企業即一些龍頭骨干企業能夠獲得貸款。而鎮江的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資本金小、財務制度不夠完善、管理水平低、經營規模小等問題,信用評級一般不高。同時,銀行信用評級不分企業類型,對大中小企業實行統一的標準。這種用針對大企業的信用評級標準套用民營企業,必然是能夠達到可以貸款信用等級的企業少之又少。因此,復雜的信貸審批手續和較高的信用等級要求制約了民營企業獲得貸款的機會。
3.非正式渠道融資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民營企業的非正式金融渠道開始融資主要是民間借貸。民間借貸作為民營企業融資的一種新途徑,一方面在短期之內解決了民營企業急需資金的現實問題,為企業發展增加動力,可能贏得了商機;另一方面干擾了國家金融秩序的正常運行,債務風險加大。民間借貸利率高于國家規定的銀行利率,且有持續走高之勢,高利率的民間借貸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資金使用者的生產經營成本,使企業經營風險加大。而且民間借貸中存在盲目投資行為,可能導致投資難以收回,債務難以按期償還。近年來由于借高利貸導致的經濟糾紛案件頻發,給經濟社會秩序正常運行帶來負面效應。
二、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我們可以從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1.民營企業融資難的自身原因
民營企業自身信用能力不足,難以取信于金融機構。信用是企業開拓市場的通行證,其缺失與否直接關系到企業興衰成敗和企業在社會上的影響力。目前,鎮江民營企業自身信用能力不足。多數民營企業財務管理不透明、不健全,甚至有一些民營企業任意私自改動會計資料,編制虛假財務報表,使企業的財務狀況表面看起來良好,實際并非如此。其目的可能是為了逃稅漏稅,也可能是為了進行不正當競爭。民營企業的信用缺失,嚴重損害了企業形象,難以取信于金融機構,制約了企業融資能力和融資規模的發展。
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在融資方面不對等、不平等,難以得到銀行的青睞。一是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和傳統意識的影響,金融部門不能一視同仁地對待非公有制企業和公有制企業。從全國情況看,對工業增加值貢獻率不到30%的國有部門卻占用了70%以上的銀行信貸,相反,民營經濟對國民生產總值新增部分的貢獻己達60%,只獲得30%的金融支持。顯然,在融資方面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不對等。二是國家在有關政策上也存在著明顯的所有制歧視。例如,國有企業改制中許多不良資產可以通過剝離、核銷、掛賬、停息等辦法處置,個體私營企業卻根本不可能享受同等待遇。一般個體私營企業也無法享受開發區企業、外資企業、民政福利企業等政策優惠,這種不平等的政策性歧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營經濟融資渠道的拓展。
民營企業產業層次低、創新能力不足,難以獲得金融優惠政策的支持。近幾年,國家對于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有許多金融方面的優惠政策,但是,鎮江的民營企業由于產業層次低、創新能力不足,難以獲得國家有關金融政策的支持。一是鎮江民營企業仍然主要集中在制造業以及傳統的第三產業。2010年鎮江工業、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集中了90%的個體工商戶;工業、建筑業、批發零售貿易業和住宿餐飲業則集中了79.3%的私營企業。在現代服務業方面,民營企業所占比重較小,私營個體交通運輸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和金融業戶數占全部私營個體的比重分別僅為4.4%、0.6%、0.4%和0.1%。二是民營企業的發展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和投資拉動,缺乏技術創新和管理提升。近年來,雖然民營企業逐步樹立起自主創新的意識,但因人才、技術、資金等的缺乏,創新能力相對較弱。從鎮江市中型工業企業科技活動情況看,民營企業R&D研發人員占科技活動人員數比重為48.0%,低于全市平均水平4.3個百分點;R&D經費支出占科技活動經費內部支出比重為45.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2個百分點。這也是制約民營企業獲取金融優惠政策支持的一個原因。
信用擔保等金融中介機構缺少,民營企業難以成功獲得融資。許多民營企業先天缺少抵押品和貸款擔保能力,其自身的信用資源十分缺乏,信用擔保制度的出現對民營企業而言尤為重要。信用擔保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活動,通過擔保人自身的信譽度來提高被擔保人的信用等級。民營企業的信用擔保制度是在民營企業融資難和信息不對稱、對民營企業貸款風險較大條件下的一種融資制度創新。然而,在鎮江專門為民營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機構并不多,即使建立了這種機構,也因擔保資金來源不足,擔保基金不能規避自身風險,因而其運行中格外謹慎,在擔保審查、反擔保要求等方面都過于嚴格,手續也相當繁瑣,為民企成功提供擔保服務的概率也低。目前信用擔保制度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
2.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
現行金融體制和資本市場的缺陷限制了民營企業融資的渠道。一是商業銀行追求貸款規模效益的經營宗旨造成對民營企業的“惜貸”。國有商業銀行長期擔負著為國有經濟提供金融服務的任務,把在國民經濟中占主導地位的國家基礎產業、支柱產業、大型企業等作為服務重點。從國有商業銀行的角度看,對民營企業普遍采取歧視態度,即所謂的所有制歧視。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追求安全性和收益性,對民營企業的不信任使得其不愿意向民營企業提供貸款。國有商業銀行機制也缺乏靈活性,信貸經營體制改革反而提高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門檻。中央銀行己經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但各商業銀行為了資金安全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而不愿向民營企業放貸。銀行大多喜歡大額貸款而忽視額度小、頻率高的民營企業貸款。二是資本市場發展還不健全。由于中國的證券市場服務對象90%是國有企業,以扶持民營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的二板市場開市后問題還很多,各方面褒貶不一。再加上債券市場發展落后,債券發行以國債為主,企業債券的規模及其在債券余額中的比重很小。在中國發行基本由國有大型企業壟斷,這是導致民營企業難以從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得到直接融資的重要原因。
關鍵詞:企業經營者 年薪制模式
從廣義的角度看,企業非國有獨資性質,即為民營企業。從狹義角度來看, “民營企業”就是指私營企業及以它為主體的聯營企業。本文對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于它的狹義的含義。
一、企業經營者的工作特質
企業經營者主要是指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以經營管理企業為職業并具有一種職位規定性的專門人才。經營者是現代企業中最重要的人力資源。在具體的實踐中,作為被激勵對象的企業經營者通常指的是企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企業經營者的工作特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他們的工作有其特質。
1.企業經營者工作具有相對的信息優勢
企業采取任何決策和活動往往依賴于對信息的掌握,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信息,而企業經營者往往是信息交匯的中心地位。這就使得企業經營者比企業所有者具有相對的信息優勢,兩者之間存在信息的不對稱。在這種情況下,經營者有可能為了獲取個人利益而隱藏私人信息或顯示虛假、錯誤的信息。
2.企業經營者工作的前瞻性與工作效果檢驗的滯后性
企業經營者的工作內容是決策和戰略決策。決策的前瞻性就是經營者決策和戰略決策要面向未來,經營者要敏銳地預見和洞察到事物發展的趨勢,從而進行符合未來發展基本方向的決策和戰略決策。企業經營者決策成功與否是靠若干年之后的經營成果來檢驗的,工作內容與工作成果之間所產生的時間差決定了對對經營者的考核不能局限于短期效益,更要考慮長期效益,這才符合企業經營者工作的特點,并能夠全面體現其工作效果。并能夠促進企業的長期發展。
3.企業經營者勞動成果的無形性
企業經營者勞動成果是指企業經營者以信息作為工作載體,從事各種職能管理工作或活動所得到的直接產品,該產品只產生于經營者本身的勞動,并未和其他主體的勞動相結合。如決策、愿景、目標、命令等,這種產品具有自身的特點:體現企業的軟實力、意識/意志形式、難以計量和考核,而一般主體的勞動成果是有形的,如體力勞動、技術勞動。企業經營者勞動成果無形性的根源在于,信息是經營者工作的載體并在其工作中支配性地位。
二、民營企業年薪制實施存在的問題
1.收入差距拉大挫傷職工的積極性
年薪制可能拉大經營者和職工之間收入差距,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內部公平,挫傷職工的積極性。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經營者的“小業績高加薪”影響了內部公平,即使公司的經營業績并增長幅度不大,經營者也可以拿到不錯的加薪額,“小業績高加薪”現象不能讓員工信服;二是經營者年薪中保持原來低工資制度中的“高含金量”,“職位消費”等特權仍然保留,年薪制中“高薪與特權”并存難以服眾,使職工積極性降低,以此嚴重削弱了年薪制功能。
2.缺乏可衡量的績效考核標準
可衡量的標準是績效考核的重要前提,但大多數民營企業對經營者的考核都缺少這種標準,使得考核結果僅僅依靠考核者的感性認識,考核結果的可信度降低,因此與之對應的經營者的年薪發放標準公正公平性也受到了影響。
3.風險機制缺乏激勵效應
年薪制體現了企業經營者利益和風險一致的原則。年薪報酬中的獎金是年薪制最能體現風險承擔機制的組成部分,然而績效緊密聯系的獎金在年薪中往往所占比重比較小,逐漸成為了一種“擺設”,風險承擔機制的不完善使其不能充分發揮獎金對經營者的激勵作用。
三、民營企業實施年薪制的有效舉措
1.提高職工積極性及內部公平性
職工的積極性于一個企業而言至關重要,年薪制要得以順利實施并取得預期效果,也必須要充分考慮到公平性,重視職工的積極性。薪酬水平一定要考慮外部競爭性及內部公平性。該模式在確定了經營者年薪水平時,不再是主觀臆斷,也不是單純的以職工平均工資的倍數來參考,而是將資產規模、利稅水平以及職工人數等均考慮在內,使得年薪水平的確定更合理更公平。如此,職工對于經營者年薪制不再排斥,工作積極性提高。
2.促使經營者績效考核更合理
要使得對企業經營者的考核服眾,發放的年薪體現公正公平原則,則對他們的考核一定要建立在客觀、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和方法之上。所選擇的的考核指標要體現“過程+結果”原則,既能體現經營者為目標的奮斗程度并且要能體現經營目標實現的程度,考核方法要體現經營者利益和公司利益的緊密聯系,加強對經營者的年度考核,全面掌握經營者績效信息,保證經營者年薪額度的客觀性。
3.擴大風險收入比例建立完善的風險承擔機制
民營企業以在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因此利潤成果成為其考核經營者的重要因素,但責任大小、企業規模、企業類型等也是必不可少的考慮因素,他們關系到公司對管理方面的要求以及對經營者素質的要求,直接關系到經營者付出的勞動量,他們之間的關系可做如此描述:企業的規模大小、類型的復雜程度決定了企業對管理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又決定了企業經營者承擔責任的大小,他們承擔責任的大小又直接要求到他們所要具備的能力、素質的全面性,而這些都直接影響經營者在經營管理公司過程中所付出的勞動量的多少,從而直接對應了他們最終取得年薪的多少。按照此模式實施年薪制,風險收入比例擴大,激勵性得到很大提高。
強化風險機制的激勵作用,可以實施“風險預備金”措施,通過風險收入的扣留使經營者利益、風險與企業的利益、風險聯系地更加緊密。經營者年薪中的風險收入,是通過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在超過預定的利潤基數獲得的。公司在具體發放經營者年薪時,按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收入作為“風險預備金”,存入專門建立的“風險儲備金賬戶”,這部分預備金用于補償由于經營者的經營不力而給企業造成的損失,當這部分風險預備金不能夠彌補損失時,可以在經營者的基薪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資金作為補償,這樣也能夠對經營者起到處罰的作用。在一段連續的時間內經營者都無法完成預定的基本經營目標時,公司對經營者進行深度考察,根據分析的原因對經營者的勝任力做出判斷和人事決策。如此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風險機制,將公司利益、風險和經營者的利益、風險緊密聯系起來,保證了風險基金的有效性,利于經營者減少短期行為,加強了風險機制的激勵效應。
現代企業制度有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年薪制配合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全面考核了經營者的能力,體現了經營者的價值,激發了企業經營者的積極性。無論是國外及國內國有企業的年薪制模式已經相當完善,但是我國民營企業年薪制模式還需要繼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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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轉型;升級;戰略人力資源管理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迅速發展,在支撐增長、促進創新、擴大就業、增加稅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2008年經濟危機的影響以及資源紅利和人口紅利的耗盡,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速度有所下降。這意味著改革攻堅期的到來,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成為重心①。在這種經濟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民營企業只有轉型升級才能順應大勢,才能有長遠發展。近年來我國企業轉型升級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是實現企業轉型升級必須要有充足人力資源的支撐,尤其需要從戰略角度考慮人力資源管理對民營企業轉型產生的價值,從而突破企業目前所處困局,實現企業的良性發展。
一、我國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現狀和不足
近年來,我國民營企業在轉型升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轉行,企業瞄準并進入戰略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主要包括主業不變進入新行業;主業進入新行業,但保留原行業;退出原行業,完全進入新行業;在本行業中向上下游延伸。在浙江溫州,民間資本參與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額達到200多億元?!笆濉逼陂g,僅光電企業就新增投資112億元,預計新增產值將突破500億元,50多家從事傳統產業的優勢企業將轉型到激光與光電產業②。
(2)轉軌,積極進行體制創新和管理轉型。主要包括企業類型轉型、商業模式轉型、進入新的市場、創業者自身轉型。2011年,民營企業500強非家族控股企業達到292家,絕大多數已經建立起規范民主的決策機制,企業的決策權掌握在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分別有363家和269家。
(3)創新,提高自身創新水平。主要包括提高產品技術含量,開發新產品,打造名牌產品,戰略重點從生產向研發轉移。2011年民營企業500強中有369家企業的關鍵技術來源于自主研發,占比達到738%,采用產學研結合方式的有291家,占比達58.2%。
雖然我國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的民營企業,但是還是遇到了一些困難,凸顯了一些不足之處:
(1)突破核心技術難度較大。我國一些行業的整體技術已接近或達到世界領先水平,但很多基礎和關鍵行業的核心技術長期不能突破,也難于從國外引進,給企業轉型帶來了巨大障礙。
(2)普遍缺乏高端人才。我國學者趙昌文和許召元在調研中發現企業反映,企業真正需要的人才難覓難留。當前,企業既缺高端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 也缺高水平的技能型人才。調研中僅有38.4%的受訪企業認為“人力資源狀況很好,能滿足企業需要”,41.4%認為“技工招聘困難。41.8%的受訪企業認為“新招用大學生,技工的實際能力不足”,人力資源總體環境不容樂觀。
(3)金融支持力度較弱。在經濟增速放緩、下行壓力加大的宏觀背景下,有研究發現在已開始考慮或準備推進轉型升級的企業中,748%的企業都存在著資金短缺,平均缺口達到869.4 萬元。從企業外源融資方面看,我國民營企業大多主要靠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渠道進行融資。但由于金融體制和民營企業自身的問題在短期內無法得到徹底扭轉,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依然普遍存在。銀行等金融機構 “重大輕小”、 “重強輕弱”的傾向突出,在民間借貸上也表現出這種傾向。
以上民營企業在轉型升級中遇到的問題和不足之處,向我們表明擁有充足有價值的人力資源是影響企業轉型升級的關鍵因素。因為,無論是轉軌、轉行還是創新,乃至實現核心技術突破,獲得恰當融資都需要相應的人力資源支撐。
二、戰略人力資源管理及其應對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以波特競爭戰略和競爭優勢理論為代表的企業戰略理論研究的擴展和成熟,人力資源管理開始轉向戰略人力資源管理。80年代后期,隨著巴尼提出資源基礎理論在管理研究中的廣泛影響,以資源為基礎的企業觀成為戰略人力資源管理研究常用的理論基礎③。人力資源戰略不僅是根據企業的整體戰略而制定的,同時企業本身的人力資源也影響了企業戰略的制定,是一個雙向的影響的關系。
顯然,對于需要轉型升級以走出困境的我國民營企業而言,向哪轉型,如何升級是它們在制定企業戰略時所注重的關鍵點,進而做出是轉型、轉軌還是創新的戰略抉擇和安排。這種戰略選擇和安排則要有充足的人力資源的支撐,根據資源基礎理論,關鍵是尋找到在企業轉型中,對企業而言,具有價值性、稀缺性、不可替代性以及不可模仿性的能產生核心競爭優勢的人力資源。
首先制定并實施新的戰略,以確定轉型升級的內容和方式,這必然對人力資源的需求,即對員工的知識技能、態度及其數量和質量發生變動,尤其是對高端人才的需求進一步增加。此時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需要及時制定滿足企業戰略要求的人力資源規劃。
企業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企業領導層及各部門應根據企業的外部環境和內部資源確定企業發展戰略,解決未來企業“往哪里走”的問題。這包括企業應當思考企業外在的機遇和威脅,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等,以確定企業轉型升級的方式例如攀登價值鏈,實現能力升級或者塑造強化品牌,實現經營轉型等。在內部資源方面,不僅要考慮有形資源,更重要的是考慮無形資源現存量和未來可獲取量,尤其是能夠給企業帶來核心競爭優勢的資源。
(2)人力資源部門應當根據企業所確定的企業戰略,明確企業所需要的人力資源的詳細狀況,包括知識、技能、人格特征、數量等。這是關鍵的一點,因為只有明確了需求才能對癥下藥,獲得能夠有助于轉型升級的人才,否則就會出現,人崗不匹配的現象,這不僅不能夠產生正效益反而會阻礙企業戰略的實現。
(3)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確定的人才需求目標,制定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并具體投入到管理實踐中,具體內容包括:工作分析獲取工作說明書、工作設計、招聘與選拔、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與富利、勞動關系管理等,通過這些工作流程得以確保所聘是所需,確保業務的開展有足量且恰當的人力資源支撐。
三、結論
在當前經濟增速放緩,下行壓力加大的情形下,我國改革進入深水期和改革調整期,民營企業要想獲取長期的發展,走出當前產品需求減少等困局,轉型升級是必然選擇。轉型升級的方式主要有攀登價值鏈,實現能力升級;塑造強化品牌,實現經營轉型;延伸產業鏈,實現內部結構調整;引進現代管理技術,提升管理水平,或者說,轉軌、轉型和創新。但無論怎么升級怎么轉型,缺少了人力資源的支撐,一切都是水中月鏡中花。這就需要民營企業具有戰略人力資源管理的思維,融合企業戰略和人力資源戰略,采用工作分析等具體管理實踐,確保所聘是所需,所得是所要的人崗匹配的良好狀態的實現。(作者單位: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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