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10 10:45:3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 modernization, the number of high-rise, super high-rise building become larger and larger, so as the accidents of construction site. Therefore, the research on strengthening management of high-rise building construction site fire protection is necessary. Combining his own work experience,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fire characteristics of high-rise construction site and gives the focusing preventive measures.
Key words: high-rise building; construction site;fire prevention;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X9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18-0094-01
1高層建筑的概念
按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高層建筑是指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過24米且為兩層以上的公共建筑和高度超過24米的兩層及兩層以上的廠房、庫房。
2高層建筑施工工地的火災特點及危險性分析
一是火源多數是電焊,電焊作業是引發高層建筑施工工地火災的“罪魁禍首”。現代城市高層建筑檔次高、設備多、技術復雜,其施工現場金屬骨架、框架、支架、吊架和各類管道、線管連接、通風、取暖、給排水等設備安裝以及工程裝修時都普遍使用電焊作業,電焊作業產生的火花、灼熱熔珠四處飛濺散落,加之有的電焊作業時在一個部位施焊持續時間長,電焊火花非常容易引燃施工現場的可燃物,從而釀成火災事故。二是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存放有大量的油氈、木材、泡沫板、油漆、粘合膠、防護網、保溫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為火災發生提供了必要條件,只要接觸明火等火源,就有可能引發火災事故。三是高層建筑施工工地的門窗洞、樓梯間、各類管道井、孔洞沒有封閉,空氣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煙囪效應明顯,一旦發生火災,火勢發展快,上下左右蔓延快,在短時間內就可能發展成立體的大面積火災。四是消防部隊滅火救援難度大。高層建筑施工一般工程作業量大,施工周期長,施工工地現場周圍環境復雜,特種消防車輛很難靠近高層建筑,加上建筑內部未建成開通自動消防設施,消防用水匱乏,內攻時水壓、水量無法滿足滅火需要,導致高層建筑施工工地火災撲救難度極大,特別是施工后期發生在中、高層甚至頂層的火災,滅火難度更大。五是施工人員疏散難度大。高層建筑施工工地樓梯、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沒有完成建成,如果發生火災,加上現場堆放著各種建材,孔洞未封堵,無論是對施工人員還是消防營救人員,疏散和搜救的難度都非常大,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六是高層建筑作業施工面大,施工人員多,加之許多高層建筑的建設管理者還不十分了解和熟悉高層建筑的火災特點和火災規律,當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時,往往缺乏應急處置經驗和能力,導致指揮撲救不力,容易小火釀成大災。施工人員消防安全常識缺乏,思想上沒有準備,如果施工單位又沒有制定相應的滅火疏散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會更加手忙腳亂,束手無策,導致人員疏散混亂。
3高層建筑施工工地的火災防范對策
一是建筑施工單位要成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組織,負責制定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和滅火疏散應急處置預案;負責建筑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組織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演練和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負責施工工地滅火器材配備和維護保養;督促落實施工工地火災隱患整改工作。二是施工單位要根據高層建筑施工中安裝、裝修各階段的特點,及時提出與之相適應的防火措施和應急預案,力求做到“三有”,即有計劃、有措施、有準備,并落實到位,演練到位。三是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要把防火責任落實到每個施工面的具體負責人和每個施工人員。加強現場檢查巡查,重點檢查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到位,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落實并督促整改責任人員認真整改。四是加強施工工地火源、電源管理。高層建筑施工期間臨時用電線路多,電焊、電刨、電鋸、電鉆等用電設備多,噴燈、烤漆等用火工藝多,要嚴格管理好電源和明火,嚴禁擅自私拉亂接電源、擅自使用明火,嚴禁在施工工地吸煙。五是把電焊作業作為重點防范對象嚴格管理。電焊作業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水平作業時,必須使用隔火擋板,在有豎井、縫隙、孔洞處作業時,還應使用接火斗,防止電焊火花濺落到作業面下層。六是加強對施工工地可燃、易燃材料的管理。材料管理要定點定位、定人管理、分類存放,遠離電源和火源。裝修工地的木屑、鋸末、各種可燃包裝物要隨時清理。七是配齊足量的臨時消防設施。高層建筑施工工地應配備齊全類型相適應的滅火器材。在設備安裝和內裝修前宜最先安裝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用水,必要時還可在每個樓層儲備適量的消防用水。工地內要設置臨時疏散指示標志、臨時應急照明設施、醒目標明樓層位置和樓梯間,安裝臨時消防廣播。各類消防器材、設施嚴禁挪作他用。八是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內材料、垃圾、雜物嚴禁堵塞通道,要保證施工人員上下左右通行快捷,確保在發生火災時人員能及時疏散。同時,要保證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周圍消防車通道暢通,各種消防車輛能便捷施救。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S].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問題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6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在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今天,現代城市化發展的進程在不斷推進,城市人口的持續增長,加大了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隱患。在這些隱患中,消防安全隱患一直是影響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施工進展的一大難題。一座建筑其涉及到的施工范圍十分廣泛,不同的施工程度有著不同的結構,隨著建筑工程中用電用火量的不斷增長和人員流動量的增加,火災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就頻繁的發生,為了保證建筑工程施工項目的穩定進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就要對其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進行仔細的分析,并從中找出解決的措施。以下本文就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合理的找出其解決的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存在的消防安全監督難點
1.1消防監督管理、消防設施不到位
建筑施工的場地是一個流動性的施工場所,非常容易引起火災的發生,在一些施工現場會發現,很多的的施工場地中所設置的消防設備都不到位,只是簡單的配有少數的滅火器,這還僅限于那些比較大型的施工場地。在那些小型、中型的建筑施工現場,這些簡單的滅火器都不存在。在建筑施工中會需要炸藥來進行爆破,但是施工人員將這些爆破品就直接隨意的放置在施工場地,受太陽光的照射其很容易爆炸。
建筑施工的過程是一項復雜多變的動態型的活動,這樣就加大了監督人員的管理監督工作,促使施工現場出現監督不到位的情況,同時由于施工的現場有很多的人員、設施以及辦公環境這樣在出現突發性火災的情況下就無法很好的做好對人員的疏散。尤其是對于高層建筑,如果出現火災的情況疏散的難度就會加大。在出現火災的情況下,主要還是依靠建筑內的消防設施來對火災進行撲滅,而施工現場如果消防設施不完善就加大了消防的困難,同時這和消防監督管理人員的工作不到位有著直接的關系。
1.2消防安全責任意識淡薄
當今社會是一個以經濟利益為主導的社會,在這就造成了很多建筑施工單位只重效益不重生產的觀念。施工企業片面的強調企業的經營自,對于國家頒布的《消防法》不屑一顧,一些工程項目沒有得到申報批準就擅自施工,這樣在消防安全知識的管理上就更不會重視。還有部分建筑施工單位抱著早施工、早完工、早獲利的思想,對火災的存在抱著僥幸的心理,認為施工中火災發生的機會幾乎不存在,甚至簡單的消防滅火器都購置。在施工的過程中既沒有用制定相關的消防安全責任合同,也不會認證的落實消防安全的責任制度,企業單位對消防安全責任意識的不重視,那么施工人員更不會重視基本的消防常識[2]。
1.3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
由于人口增長的速度在增加,這就加大建筑的工程量,但是建筑施工不是僅限于一個地區,在這種跨地區施工的過程中,很多建筑施工單位就不會再當地的消防部門辦理許可證,而是依靠掛別人的資質來進行施工。即使有些正式的注冊了但是其所找的施工人員也都都是無證上崗的人員,其中以農民居多,而這些人員對消防知識根本不懂。在加上施工單位在滅火中沒有制定相應的疏散方案,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時就無法有效的組織人員疏散,受商品經濟的影響,在爭取施工進度的過程中建筑施工單位更不會將消防管理進行合理的落實。
解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存在的消防安全的解決措施
2.1落實防火檢查機制
建筑施工單位要想落實好防火檢查工作,就要建立一個良好的檢查機制對施工中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和清除[3]。在這個檢查機制中要對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使用的情況和施工現場的用火行為進行檢查,同時還要加強對消防安全中的重點環節進行管理,落實好施工現場中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設置一個專門的現場安全監察管理人員定時的檢查施工現場中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對發現的隱患及時的制止,將防火檢查的機制最大化的得到落實。
2.2實施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
在建筑施工工地中,火災的發生和施工人員有著直接的關系,而火災造成的安全隱患也直接的波及到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為了保證施工工地免受火災的侵襲,同時保護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施工單位就要對工地中的施工人員進行相關的崗前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定期的開展滅火應急疏散的演練。在此基礎上,聯系消防部門定期的到施工現場普及一下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
2.3嚴格的規劃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情況
建筑施工項目的實施要依靠火和電的力量來進行,但是這兩種能量卻是施工中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因素。面對這種情況,建筑施工單位就需要有一位經過專門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的電工人員來對施工中所需要的電氣設備進行維修管理,檢查每個電氣設備中會存在的火災隱患。在施工的場地嚴格的規定火災隱患頻發場地中的明火審批制度,同時在建筑施工的現場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制定一個專門的吸煙地點。對于那些易爆、易燃物品,建筑施工單位要設置一個專門的倉庫來放置這些物品,減少過量堆積所帶來的火災隱患。
2.4合理的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
在建筑施工現場,一般都不會對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合理的布局,這樣就導致了現場施工人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的隨意堆放,造成了火災的發生。在此情況下,建筑單位就可以根據現場的施工環境來規劃一個放置機電設備和易燃物品的場地,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物品不要同時放置在一個位置,對不同的設備、物品進行歸類放置,這樣才能完全的實現放置的標準。而規劃場地所實施的材料和環境既不可以太干燥也不可以太潮濕,過量的干燥依然會導致火災的發生,過量的潮濕就導致設備和爆破物品失去了原有的效果。
【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通過對建筑施工工地中消防安全問題所進行的分析,從中發現在建筑施工單位中建筑單位對消防安全問題都不夠重視,這樣就加大了建筑施工工地中的火災隱患的存在,這樣就需要建筑單位加強對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通過上述所實施的措施來減少施工現場中的火災隱患,這不僅是對施工質量的保證,更重要的是減少了火災所給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保證了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參考文獻】
[1]高淑榮,趙興芳.談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0(28).143-146.
【關鍵詞】建筑 工地 消防 安全 監督 檢查
中圖分類號: TU998.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目前,城市建設蓬勃發展,建設工程遍布城鄉各個角落,折射出了祖國日新月異的巨大變化,與此同時,建筑工地發生火災的頻次也隨之不斷攀升,甚至還出現了央視大樓火災等大量財產損失的重特大火災事故,不得不引起全社會、尤其是消防執法工作者的高度重視。
二、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施工單位忽視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均規定了各類單位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特別是61號令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施工動火、明火作業等危險工作在工地更是屢見不鮮;另外,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十條第三項還就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提出了專項要求。2009年3月,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要求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強化對責任主體的監督管理,切實改善消防安全條件。然而,就是在這樣嚴密的法制環境中,仍然有一些單位心存僥幸,置法律、法規和人民生命財產于不顧,視消防安全工作與職責為無物,從源頭上蛀跨了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開展的基礎,
2、工作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造成大量火災隱患存在
由于施工工地的存在周期大多為1—2年,一旦工程完工,人員、設備全部拆除,施工單位出于對工地用地限制、臨時建筑使用時間較短、工人流動性強、管理難度較大、投資成本較高等因素的考慮,追求利益最大化,盡可能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間、場地,盡可能的減少工地安全保障性投資,不可避免的出現大量火災隱患。
3、消防監督執法不充分
消防監督執法工作是國家法律法規賦予消防部隊的一項重要職責和使命,也是保障建設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不能及時發現工地存在的火災隱患,不能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和處罰,就無法將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就無法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形成有效的打擊和教育,就無法保障社會火災形勢的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安全教育培訓
1、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與培訓
能增強職工的消防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有效地防止在施工活動中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失誤;安全教育培訓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手段,進行安全教育必須適時,內容要合理,有針對性,并形成制度。
2、新工人在進場前應完成三級教育
結合施工生產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針對因季節、自然環境變化引起的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增強防火安全意識,減少因作業環境變化而引起的人為失誤。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防火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教育,并嚴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規范進行作業。
3、防火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全面
重點突出,要有系統性,抓住關鍵問題,反復教育,使每個受教育的人能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效,養成自覺采用安全生產規程的操作方法。
4、定期開展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因施工單位大多數員工是農民工湊合起來的,有時是臨時召集來的,進出流動性大,他們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缺乏防火滅火自救知識,當地公安消防及安監、勞動部門要協助施工單位做好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四、實行防火安全生產制和責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主的消防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防火安全生產管理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2、建立由項目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人員、安全員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督施工現場及班組消防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并做好值日記錄。
3、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檢查、防火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定期檢查落實。
4、施工項目應通過安全監督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所有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工作內容,分別通過相應部門的培訓,考試認證后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專業培訓,通過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特殊工種合格證后才能上崗。如出現無證上崗的現象,有關人員必須承擔責任。
5、所有管理人員、作業人員都必須與項目經理部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明確安全生產的權利與義務。
五、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對策
1、加強對施工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
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除在簽訂承包、轉包合同時另有規定外,均由施工單位負責(公安部6l號令)。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并要對分包單位形成制約機制,嚴禁只抓工程質量、進度,不抓消防安全,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對分包單位消防工作開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形成由建設、施工、項目部分級管理,層層落實責任的管理模式,督促其成立各級消防安全組織,積極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處理突發事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巡視檢查,明確分工,細化責任,形成從經理、部門、班組、人員至上而下的管理網絡,確保每個環節不失控漏管,從而把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真正落到實處。
2、加強對施工現場規劃與布置的監督管理
建設單位在報審建筑工程的設計圖紙的同時,督促其將施工人員宿舍設置方案報消防部門備案。對于未經消防部門同意,私搭亂建施工人員宿舍,造成火災致使人員傷亡的,應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督促施工單位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充分考慮防火間距、耐火等級、疏散通道、滅火器材、電氣線路敷設以及臨時住房板材等消防安全因素,結合施工現場水源、占地面積和地理特點,繪制施工現場平面圖,并將施工方法和技術中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一并考慮進去,必要時可幫助施工單位把好臨時建筑物所用材料和耐火等級關,合理劃分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辦公區、生活區之間的防火間距,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同時預留寬、高不小于4m的消防車道,由專業電工負責科學規劃、架設配電裝置和電線,確保防水、防漏電。
3、完善建設工地消防監督法律法規,保障執法監督有法可依
國家相關部門應制定詳細的專項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不同旌工現場消防設施、工地消防水池、臨時消防供水、滅火系統等的設置要求,強化基層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消防監督執法人員應熟練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六十七條,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等相關規定,依法對違反法律、法規的建設、施工、設計、監理單位予以處罰,追究其責任。在用好用足現有消防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努力借鑒其他地區先進做法和經驗,不斷收集工地消防監督工作中出現的新形勢、新事物、新隱患,探索更為行之有效的監督模式和措施,更新和完善相應的監督檢查要求和規定,持續提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
結論
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應該引起重視。嚴格按規范要求落實到每個人的身上,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施工現場;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耐火等級;管理對策
0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項目不斷增多,建筑工地眾多而繁忙,加上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不斷出現并被廣泛應用,建筑施工現場出現了大量的火災隱患,如不加以監督整改,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給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危害。
近幾年來,我國相繼發生多起建筑施工現場因施工不慎引起的火災事故,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例如:
2010年6月27日凌晨2時14分,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可鎮金三角加油站西50米處的一個建筑工地發生了火災,現場火光沖天。此次火災事故是由于工地工人在實施切割作業時因操作不當所引起的,造成大量房屋燒毀,經濟損失慘重。
2010年10月5日晚7時30分左右,廣州天河區一樓盤工地發生火災,過火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3萬根杉木焚燒殆盡,火災燒毀附近住宅、商用樓,總建筑面積近15萬平方米。起火原因:線路老化引起電線起火。這慘痛的事故給人們拉響了警鐘!
2010年11月13日1時1分,清華學堂修繕工地發生火災,現場過火面積達800平方米左右?;馂膶η迦A學堂造成了嚴重損失,此次火災事故是由學堂附近違規放煙花所引起的。
2010年11月15日14時,在上海市余姚路膠州路,教師公寓住宅在裝修期間因腳手架起火,造成100多人受傷、58人遇難的慘痛教訓。起火原因:經調查分析,該公寓在裝修作業中,施工腳手架搭建時,兩名電焊工違規實施電焊作業引燃施工防護尼龍網和其它可燃物,在極短時間內形成大面積立體式大火,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是一起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的特別重大責任事故。
因此,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除潛在的火災隱患,已迫在眉睫?,F筆者就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及其成因與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對策談幾點個人的體會及認識,在此與大家共同商榷。
1當前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現狀
1.1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建筑施工單位應負責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實際中許多施工單位只重視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就是不重視消防安全,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制訂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單位多層轉包或轉包給多個施工隊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脫節,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無法貫徹落實。
1.2建筑施工現場堆放和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多
對于任何建筑工地來說,其共同的特點就是現場易燃可燃物多,施工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氈、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裝飾、裝修材料等易燃品。有些建筑工地由于受到場地的限制,房屋、棚屋之間,建筑材料跺與垛之間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甚至有些建筑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車道,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重大的損失。
1.3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多,容易跑、漏電
現代化的施工,使電刨、電鋸等各種電氣設備在建筑施工中廣泛使用。臨時性的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容易跑電或漏電,導致電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災。
1.4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由于用火用電多,極易引起火災
現在大型建筑工地各種設備多、施工技術復雜,現場通常布滿大量的金屬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種管道、線管,而它們之間的連接一般都靠電焊施工。由于高層建筑中的框骨架施工和設備安裝及工程裝修中的電焊火花飛濺、散落,加上有的電焊施工無證上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致使電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現場的各種可燃材料造成火災。
1.5員工宿舍大多是簡易可燃臨時用房
員工宿舍屋內人員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品較多,亂拉電氣線路現象比較普遍,尤其到了冬季,室內使用電暖器、電褥子取暖,用電爐子做飯等,在用火用電方面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
1.6施工人員消防安全知識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
建筑施工單位強調的只是施工速度、施工質量,對消防安全的強調則較少,未舉辦過消防安全培訓班,同時大多施工人員來自農村,自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了解甚少,一旦發生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差。
1.7建筑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嚴重不足
施工現場大多采用臨時水源,水壓存在嚴重不足,且未設置消防水池,尤其是在可燃建筑材料附近,一旦發生火災,撲救火災最基本的水源問題都解決不了。配置滅火器,是撲救初期火災的一個有效辦法,但是就有些施工單位只講究經濟效益,不重視消防安全,不舍得在消防方面投資,尤其是一些室內裝修工程,在現場不配置滅火器或配置數量不足。有些施工現場配置了滅火器,但是型號不對。有些施工單位為防止滅火器丟失、損壞,不是鎖起來就是固定在某個位置,致使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使用滅火器材。
2建筑施工現場火災隱患及其成因分析
2.1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級低,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災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現場局限性的影響,多數施工現場內的辦公室、員工休息室、職工宿舍、倉庫等建筑相互毗鄰,或者形成“一”字型排列,并且這些建筑大多為臨時性,結構簡易,且耐火等級多為三、四級。另外,一些職工宿舍與重要倉庫和危險品庫房相互毗連,甚至臨時建筑物相互間隔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進行分隔,加之只設置一個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員難以疏散,極易造成火燒連營的局面。此外,因施工需要,部分施工現場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腳手架和易燃材料作為安全防護物,也有使用簡易板房作為工程部和工人宿舍,特別是裝修現場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裝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猛烈燃燒,迅速蔓延。
2.2不按施工圖紙和消防要求進行施工,隨意降低防火技術標準
少數建筑工程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為節省成本,大量選用低價位的可燃材料,嚴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荷載,偷工減料現象嚴重,選用的電線、吊頂、龍骨、室內家具、地面鋪設材料、墻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且擅自減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數量和設計寬度,從而遺留了先天性火災隱患。
2.3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1)施工現場隨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一些建筑工地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車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側采用的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未及時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更有些工地未劃分明火作業區,不采取相應保護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以及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內實施明火作業,導致火災發生的機率增大。
(2)用電量大、電氣線路鋪設不規范。隨著當前施工機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現場機械化操作和用電量大幅度增加,臨時性用電多,安裝極不規范,電線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特別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電線接頭隨處可見。由于電線移動頻繁,致使絕緣層破損較嚴重,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災,更為嚴重的是許多配電箱隨意安裝在可燃木制構件上。
(3)違章使用明火的現象普遍存在。施工期間,部分電焊、氣焊工作人員無證上崗,頻繁使用電刨、電鋸、切割機、電焊等,且保護措施缺乏,有的存在邊營業邊施工現象。施工、住宿人員用火用電等管理不嚴,在現場使用火爐、液化石油氣等生活用火設施較多,存在極大火災隱患。
(4)忽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施工單位氧氣、乙炔使用頻繁,加之民工食堂大部分采用液化石油氣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當,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5)忽略煙頭等火源管理。施工現場辦公室、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場可燃、易燃物較多,并且雇傭的臨時民工、外來人員吸煙的隨意性強,一旦將煙頭丟棄在火災危險等地方,時間一長,極易造成火災。
(6)忽視意外火災。這種火災是由于不能預見或忽視管理引起的,主要是管理不到位導致民工因泄私憤而發生的放火案件。
2.4消防器材配備嚴重不足,消防通道不暢
在一些建筑工地現場,除了少數較大的工地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無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員為圖方便,將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暢。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嚴重后果。
2.5消防安全意識談薄,消防安全素質較差
在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很多施工負責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職責,認為消防管理是建設單位的事,與己無關,舍不得投入資金購置必備的消防器材。建筑工人流動性大,未經過嚴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對于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很少,僥幸心理嚴重。另外,由于工人從事重體力活,下班疲勞睡覺不易醒,一旦發生火災,發現不及時,極易釀成大災。
3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3.1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公安部有關條令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有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消防職能部門要按各自法定職責,加強督察。
3.2要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
(1)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情況,要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指示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
(2)要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宿舍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
(3)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車道不得少于兩處,且寬度不小于3.5米。同時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車道,更不得占用消防車道作業。
(4)民工宿舍嚴禁將窗口封死,要保證應急人員出入暢通、安全,并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3.3要加強建筑工程消防審核和對建筑施工現場的動態檢查
(1)在建筑工程審核中一定要準確使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嚴格把關建審關,對各類建筑物內部不同部位所采用的裝修材料也一定要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要求,同時要限制可燃復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別是建筑物內部裝修材料。
(2)對建筑內部裝修是否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有無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等情況也要嚴格把關。
(3)把好建筑裝修電氣審核關。主要是防止由于電氣設備和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可燃隔斷夾層內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護。
(4)依法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動態消防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要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用火用電和危險品的儲存情況、職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備情況等。
3.4嚴格實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要督促施工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好)、《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1)確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巡查有無遺留煙頭、電火源、明火等安全隱患。
(2)對雇傭的臨時民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3)確保施工單位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嚴密消防工作網絡。
3.5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
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電氣設備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險物品庫房內電氣設備、燈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3.6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
(1)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
(2)要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
3.7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時要設立專用倉庫,要求與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間距,不得超量儲存,同時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
3.8配備消防器材,加強消防安全宣傳
為防患于未然,建筑工地無論大小,都應配備滅火器材,針對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大部分文化較低且民工較多的現狀,施工單位要針對這些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訓,并從加強管理入手,工地重要部位應設置警示標志和防火宣傳標志,并加強工地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質。
4結束語
總之,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每一個環節、每一道工序都必須慎之又慎。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便進一步開展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規范標準化教育,其目的是加強企業自律、促進依法施工,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火災隱患和火險因素,全面實現平安施工,努力營造良好的和諧建設環境,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我們消防監管部門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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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建設的高速發展,高層建筑建設工程數量不斷增加,高層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問題日益凸顯,火災逐漸成為影響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2009年2月9日,北京市朝陽區中央電視臺在建的附屬文化中心大樓由于違法燃放煙火導致火災,造成1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6億元;2010年11月1日,上海市靜安區高層住宅在進行外立面墻壁施工時,由于4名電焊工無證違規操作,引燃周圍易燃物導致火災,造成58人死亡,70余人受傷。據不完全統計,截止2014年,江西省高層建筑總數已超過2.7萬幢,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也時有發生,及時吸取火災經驗教訓,加強對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預防工作日益重要。
一、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分析
1、結構通常較復雜
高層建筑功能多樣,結構通常也較為復雜,在施工期間門窗孔洞、樓梯間、各類管道井等大多均尚未封閉,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煙囪效應”強烈,一旦發生火災,蔓延迅速,在短時間內就能形成猛烈燃燒,極易發展成大面積的立體火災。有的高層建筑施工現場受場地局限,辦公室、員工宿舍、倉庫等建筑相互毗鄰,臨時建筑之間防火間距不足,發生火災時易形成火燒連營的局面。
2、火災負荷大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易燃、可燃材料多,有的施工現場易燃、可燃材料隨意堆放,尤其是電焊、氧割作業以及部分施工還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接觸到火源,就極有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此外,有的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房采用可燃泡沫彩鋼板搭建,發生火災時迅速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
高層建筑由于施工工期長,施工單位人員多而雜,人員流動性大,消防安全管理難度大。部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消防意識淡薄,消防安全責任相互推諉,未建立并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未組織對員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導致員工消防意識淡薄,發生火災時缺乏處置的經驗和能力。
4、違章用火、用電現象時有發生
施工現場機械化操作用電量大,設備長時間使用甚至超負荷運行。臨時性用電多,電器線路安裝不規范,私拉亂接現象突出。動火作業多,電焊、氧割等作業普遍,作業產生的火花、熔珠飛濺。有的特殊工作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不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時也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5、消防設施、器材不完善
由于建筑尚未建成,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往往忽視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有的雖然有臨時水源,但壓力達不到滅火的要求,再加上施工現場周圍環境復雜,消防車通道、場地經常被占用,高層建筑施工工地火災撲救難度大。
6、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少數高層建筑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或者雖然經過審批,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擅自降低消防施工標準和質量,大量選用易燃、可燃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增加了火災危險性。
二、加強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措施
1、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
(1)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明確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研究、解決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重大問題,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的經費。(2)要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結合高層建筑施工工地的特定,科學、合理的制定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滅火疏散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3)要強化責任追究機制。要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管理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落實逐級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及責任追究制度。
2、強化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1)要合理規劃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功能分區,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重點區域應設置顯著標志,相互之間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施工現場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盡端式道路應設回車場,消防車通道的寬度、凈高和路面承載力應當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要求,并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不得堵塞、占用消防車道、場地。(2)要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嚴格管理好明火,對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明火源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監護。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短路、發熱和絕緣保護層損壞的要及時處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嚴格落實動火審批制度,將焊接作業作為重點防范對象,作業時應安排專人監護并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在焊接點附近還采用非燃材料隔板遮擋,防止焊珠向四周噴濺。(3)要加強對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材料管理要定點、定位、定人,分類存放,遠離電源和火源,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易燃、可燃垃圾材料要及時清理。(4)要配全消防器材裝備。要按照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各類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根據《江西省消防條例》的相關規定,建筑物施工高度超過二十四米時,施工單位還應當隨施工進度落實消防水源。
3、加強消防教育培訓
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作為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重要環節常抓不懈。要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滅火技能,切實提高各級管理人員與現場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尤其是要加強對電焊等特殊工種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訓,堅持持證上崗制度。要針對建筑工人整體文化程度偏低的實際情況,豐富教育培訓的形式和內容,采取觀看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圖片、施工現場講解、消防安全操作實際演示等方式,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消防安全意識和水平,掌握初期火災的撲救和火場逃生能力。
4、加大監督執法力度
消防部門要加大對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指導單位健全消防安全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要針對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員工集體宿舍等重點部位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備案的建筑工程,要依法實施處罰,并限期補辦相關手續。同時要加強部門聯動,加強與建設、安監等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分析總結高層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積極建立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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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現場;火災隱患;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 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
1.建筑施工現場總體布局不合理。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在工地周圍隨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現場雖然作業分區,但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業分區不明確。經調查,一部分施工工地沒有進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與動火作業區(電氣焊割區)的劃分,還有一部分施工工地雖然進行了區域劃分,但未進行有效分隔,一旦發生火災,根本無法阻止火災蔓延。
2.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可燃廢棄物沒有進行統一處理。據調查,很多建筑施工現場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沒有專職人員進行及時清理,也沒有設置集中場地臨時存放,更有甚者會對這些廢物進行焚燒處理,這些都是極其危險的火災隱患。
3.不按施工圖紙和消防要求進行施工,隨意降低防火技術標準。據調查,少數建筑工程單位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部門審批,但施工單位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大量選用可燃材料,嚴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荷載,偷工減料現象嚴重,選用的電線、吊頂、室內家具、地面鋪設材料、墻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且擅自減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數量和設計寬度,從而遺留了先天性火災隱患。
4.由于建筑施工中承包單位較多,人員流動性較大,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難度,火災隱患不易被及時發現。在建筑工地隨處可見一些搭建的工棚,如辦公室、庫房、廚房、人員宿舍等連成一片。這些建筑,一般為鋼結構,建筑耐火等級較低,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設施配備不齊全,每間宿舍內入住的人員很多,這些人員一般受教育程度較低,而且消防安全意見淡薄。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和群死群傷的不良局面。
5.幾乎每個施工工地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消防安全隱患,消防安全管理形勢不容樂觀。首先,電氣線路私拉亂接現象嚴重。許多臨時線路價低質劣,電氣線路不穿管敷設,線路負荷小,有的甚至將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長時間超負荷運行,極易引發火災;其次,施工、住宿人員在工地現場使用火爐、液化石油氣等生活用火設施,但缺乏用火用電等消防安全常識和防火措施;再次,由于施工現場外來人員、施工人員較多,可燃、易燃物多,流動吸煙得不到有效控制,缺乏對煙頭等火源的有效管理,極易造成火災。
6.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備嚴重不足,消防通道不暢。據調查,在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數較大的工地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沒有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員為了圖方便,將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暢。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嚴重后果。
二 消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隱患的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公安部第61號令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有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偝邪綉訌妼Ψ职降谋O管力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
2.加強施工現場平面規劃布局,曾強消防安全意識。根據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情況,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儲存要設立專用倉庫,要求與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間距,不得超量儲存,同時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要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嚴禁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車道,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車道不得少于兩處,且寬度不小于4米。
3.加強消防審核和對建筑施工現場的檢查。一要限制可燃復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別是建筑物內部裝修材料,在審核中一定要準確適用規范對各類建筑物內部不同部位應采用的裝修材料。二要對內部裝修是否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有無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把好建筑裝修電氣審核關。主要是防止由于電氣設備和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可燃隔斷夾層內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護。四要依法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檢查。在施工過程中,要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用火用電和危險品的儲存情況、職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備情況等。
4.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電氣設備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險物品庫房內電氣設備、燈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另外對以下重點場所更要加強管理:(1)電氣焊割場所。施工現場必須建立使用明火及電、氣焊作業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各動火作業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進行電、氣焊作業的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焊割作業現場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裝過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焊割前應徹底清除。(2)用電場所。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電工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施工現場動力線路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安裝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高熱強光源燈具,臨時用電應符合防火規定。(3)民工宿舍。民工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必須在空曠地帶獨立設置;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每幢建筑應有一定的防火間距;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內電氣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安裝,嚴禁亂拉接電線和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電器;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地點集中設置食堂和吸煙室,食堂嚴禁設置在建建筑物內,不得與臨時宿舍、辦公用房合建。
5.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首先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其次要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派專職安全員應當督促作業人員及時進行清理,集中場地臨時存放、統一處理,嚴禁焚燒,臨時堆場需設立防火標識,配置防火設施。最后要在工人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
1、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質。如各種木料、油漆、油料、瀝青、架板、各種裝飾材料、復合管材、焊接用的氫氣瓶、氧氣瓶、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這些物質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備了燃燒產生的一個必備條件――可燃物。
2、使火災發生具備的另一個重要條件――引火源。在建筑工地隨處可見,建筑工地做飯、冬季取暖、進行電氣焊切割、防水烤瀝青、明火焰大量存在,加之圖方便,臨時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在建筑工地司空見慣,由此產生的線路短路、超負荷現象一旦遇到合適環境就會形成火災。
3、建筑工地人員混雜,流動性強,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大多數建筑工地的人員來自農村,年齡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沒有經過消防知識培訓,缺乏消防知識,安全意識差,不懂國家法律法規,技術單一,顧此失彼現象嚴重,這都是導致火災事故頻發的重要因素。
4、許多建筑工地由于場地限制,人員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無明顯分隔,甚至一些工地存在“三合一”,加之管理跟不上,人員素質跟不上,從員工到管理人員大都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知識,這就給火災的發生提供了條件。
要解決這些問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就必須加強管理,平時要多下功夫,做好日常防火安全知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制定落實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才能盡可能的降低火災事故發生的概率:
1、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每一個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會報火警,能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對于外出打工人員,各地在進行技術培訓時必須加入消防常識內容,提高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從而減少人員流動對消防宣傳教育帶來的不利影響;大型建筑工地必須對員工和管理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把消防培訓當成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專人分管,嚴格人員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層層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成立必要的義務消防隊和安全組織,定期督促檢查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狀況,總結考評,納入考核范圍,與經濟掛鉤。
2、對建筑中使用的易燃、可燃材料要嚴格管理。盡量做到分開存放,專人負責管理,存放和使用都要遠離火源;對一些需要高溫或有火源場所使用的可燃材料必要時要進行阻燃處理,條件允許時,可盡量用難燃或不燃材料替代;易燃、可燃材料庫或存放地點要設醒目禁火標志。距施工現場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工地、庫房、人員食宿聚集在一起。在施工區、人員生活區、庫房等重要部位,根據防火安全要求,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設備。必要時還要配備滅火毯、滅火沙、水池、防火溝等等,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燃。
3、嚴格火源、熱源、電氣線路管理。對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一些明火源應專人負責,現場監護,做到人走火滅,對于工地的做飯、取暖,要有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定期檢查,電焊、切割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無論長期、短期工地,堅決杜絕亂接亂拉電氣線路現象。無論是施工用電還是生活用電,必須杜絕“小馬拉大車”現象,必須要請懂電氣的專業電工負責施工和管理。施工現場要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并定期檢查是否有泄漏、過期等現象且及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