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7 15:44:2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銀行監管評級的意義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內部評級法;新巴塞爾協議;風險管理
一、《新巴塞爾協議》與內部評級法的核心內容
《新巴塞爾協議》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強調了風險與資本的對應關系;二是要求所有銀行最低資本充足率達到8%,除信用風險以外,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也應按風險敞口計入資本;三是提出了第一支柱即最低資本要求的計算,第二支柱監督檢查和第三支柱市場紀律;四是對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按標準法、初級法和高級法分別給出了不同的風險計算“菜單”,使得商業銀行有更大的選擇路徑和空間。目前,新協議所體現的風險和資本概念與管理技術已經成為全球大部分銀行從事風險管理,以及監管部門進行銀行監管的重要參照。
《新巴塞爾協議》的核心是內部評級法,它代表著全球銀行業風險管理的發展趨勢,其實質上是一套以銀行內部風險評級為基礎的資本充足率計算及資本監管方法。是由銀行專門的風險評估人員,運用一定的評級方法,對借款人或交易對手按時、足額履行相關合同的能力和意愿進行綜合評價,并用簡單的評級符號表示信用風險的大小。從國際銀行界來看,常用的內部評級方法分為三類:模型評級法、定性評級法以及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評級法,目前,世界先進銀行大多采用模型評級法。
內部評級法是建立在風險管理理論和實踐發展的基礎之上,是對傳統風險管理模式的革命性變革,代表了國際化大銀行先進的風險管理理念和技術。以信用風險內部評級法為例:商業銀行應估計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違約風險暴露(EAD)、預期損失(EL)和非預期損失(UL)等關鍵性指標,這些指標不僅是計算資本充足率的重要依據,在銀行內部的授信審批、貸款定價、限額管理、風險預警等信貸管理流程中也發揮著重要的決策支持作用,而且也是制定信貸政策體系、計提準備金、分配經濟資本以及實施風險調整后資本收益率(RAROC)或經濟增加值(EVA)管理的重要基礎。隨著《第三版巴塞爾協議》的,內部評級模型和系統將獲得進一步發展。[1]
二、內部評級法對我國的影響
《新巴塞爾協議》代表了監管理論中的先進理念和發達國家商業銀行逐漸完善的風險管理最佳實踐,代表了新的監管趨勢和要求。作為事實上被國際金融界普遍認同的國際標準,各國的商業銀行只有遵循《新巴塞爾協議》、滿足其標準和要求,才能在日趨國際化和多元化的市場中得以生存和發展?!皬娜蚍秶鷣砜矗缎掳腿麪枀f議》可能會對我國的資本流動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缎掳腿麪枀f議》還會對我國的海外分行和附屬機構的經營產生影響,而這種影響不僅僅是來自市場的壓力?!盵2]
具體來說,《新巴塞爾協議》對我國產生如下影響:
1、暴露我國商業銀行充足率問題
根據新協議框架測算,同一銀行根據內部評級法計算的風險資產較原先要減少2到3個百分點,對于一些經營狀況更好的大銀行,其下降將會更加明顯。而資產質量較差的銀行,其資產風險權重的總體水平將會有大幅度提高,導致銀行資本充足率水平下降。
2、進一步提高我國對外融資的成本
由于我國的政治經濟體制與會計制度同發達國家存在差異,外國評級機構不一定能對中國企業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一旦這些企業的信用等級跌至B級以下,對它們的債權將被確定為150%的風險權重,從而影響外資流入。
3、對我國的金融監管提出挑戰
從金融監管體系來看,發達國家有一套涵蓋內部約束、外部約束以及社會監管的監管體系,稱為銀行監管的“三道防線”。而我國由于國有銀行所有者缺位,失去了第一道防線,從監管方式來看,新協議要求以風險監管為主,而我國監管當局對銀行業的監管以合規性監管為主,偏離了國際監管的發展方向。[3]
4、對我國的信用環境提出更高要求
內部評級法必須建立在企業和個人提供真實數據基礎上,而我國經濟發展中一個嚴重制約因素即是缺乏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這就要求我國必須盡快建立完備的社會信用體系。
5、對相關人才培養提出更高要求
風險評級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從國外經驗看,實施內部評級法的銀行必須擁有一支實力雄厚、穩定的專家隊伍,它由宏觀經濟專家、產業經濟專家、金融工程師、財務分析師等組成。而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人才結構無論從質量上還是數量上都明顯不足,亟待培養。
6、對信息披露制度的挑戰
強化信息披露和市場約束是新協議的重要內容。嚴格意義上說,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并沒有向社會公開披露信息的義務。但加入WTO后,隨著銀行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商業銀行最終都要向社會公開披露信息,這是不可扭轉的趨勢。因此,規范經營行為,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又一挑戰。[4]
三、應對新資本協議和內部評級法的建議
1、改進現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
自2004年起全面實行的貸款五級分類制度,對提升我國銀行業風險管理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很多不足?,F階段國內銀行應根據各自的情況,對五級分類法進行改進:一是細分貸款;二是加強定量分析,減少主觀判斷比重,以提高分類結果的可操作性和客觀性;三是逐步建立兩維評級體系。
2、加強內部評級體系的研究和開發
內部評級體系盡管只是《新巴塞爾協議》提出的一種資本監管方式,但它作為新資本協議的核心技術,代表著未來10年銀行業風險管理和資本監管的發展方向,其實施有助于商業銀行提升核心競爭力,對于銀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以及提升行業地位具有重要意義。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加快建立和完善內部風險評級體系,擴大風險評估和分析的范圍,為業務決策提供依據。
3、不斷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和組織架構
《新巴塞爾協議》所要求的內部評級法不是簡單的開發一套評級系統,而是要將內部評級方法和系統工具切實運用到業務流程中去,發揮其決策支持作用。故國內銀行在實施過程中應堅持制度與系統同步推進、配套建設的原則。安博爾中誠信建議,一是逐步建立獨立垂直的信貸審批、風險管理和審計部門,保證監管政策不受短期經營利潤目標的影響,為科學實施內部評級法提供制度和機構上的保證。二是商業銀行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組織協調相關業務部門,研究制定內部評級在信貸政策、產品定價、限額管理、準備金計提、經濟資本分配、績效考核、資本充足率測算等方面應用與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與內部評級系統相配套的管理體系。[5]
4、積極推進并完善內部評級基礎數據庫
數據基礎是內部評級系統成功運行的保證,我國商業銀行的數據儲備嚴重不足,且缺乏規范性、質量不高,這些問題如不及早解決,將嚴重制約內部評級系統的應用。因此,國內銀行在建立內部評價系統過程中,一要加快數據的清洗和補錄工作,拓寬數據收集渠道;二要加強數據質量管理,建立并實行完整、統一的數據標準,確保數據及時性、準確性和全面性;(下轉第108頁)(上接第106頁)三是利用信息技術,逐步建立風險管理信息系統。
5、建立符合國情的內部風險評級模型
實施內部評級法的關鍵,是建立一個科學、有效的內部評級模型,通過該模型可以對風險進行量化。我國銀行在建立模型時,一是要借鑒國外模型的理論方法和設計思路;二是必須結合本國實際,充分考慮諸如利率市場化進程、企業財務欺詐現象、數據積累不足、數據質量不高、金融市場發展不充分、道德風險偏高、區域風險差異顯著等特有現象,開發出適合自身特點的模型框架和參數體系。
6、培養專業化的風險評級隊伍
內部評級系統和方法屬于各銀行的商業秘密,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和商業價值,培養并長期擁有一支風險分析專業化的人才隊伍,對于內部評級系統的建立、實施、維護和升級等各個環節都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國內銀行一要長期進行儲備、培養甚至挖掘這方面的人才,并保持其穩定性;二要更新評級人員的知識體系,逐步提高其素質;三是對稀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考慮從境外招聘。
7、加強對外交流學習,促進資源共享
內部評級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事物,所以要加強信息交流,積極學習、借鑒國內外同業的先進經驗。首先,可以通過銀行協會為內部評級技術交流提供信息平臺,從整體上提高我國銀行業的風險管理水平;其次,要積極發揮國內銀行間的整體協作優勢,組織并利用各商業銀行的現有資源,加快推進內部評級體系的建立和實施。借鑒歐洲經驗,允許技術實力較弱的中小銀行聯合開發一套共同版的內部評級系統,建立共享的同業數據庫,以充分發揮后發優勢,在短時間內縮短與國際先進銀行的技術差距。
8、發揮監管當局的權威和導向作用
在現行體制下,監管機構應充分發揮其在金融體系中的權威性和導向性,切實履行管理功能和服務功能。一是組織骨干力量,進行技術攻關,研究開發整個銀行系統共享的內部評級數據庫,以節省資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復研究;二是照顧中小銀行的實際,鼓勵有條件的商業銀行加快實施內部評級法;三是加大宣傳和檢查力度,使規定措施落到實處。
參考文獻:
[1]武劍.內部評級理論、方法與實務[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7.
[2]新巴塞爾協議 身處風口浪尖[J].中國證券報,2003-08-21
[3]葉立新.新巴塞爾協議及我國的對策[J].市場周刊,2004,8.
[4]陳燕玲.新巴塞爾協議及其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2,7.
一、外資銀行內部信用評級體系的特點
從現階段來說,外資銀行的信用風險評級主要是通過分析借款人的特點(資本、經營能力、環境、抵押品等),根據數據得到借款人的資信情況,進而來判定信用風險的大小。外資銀行的信用風險評級是一個判斷過程,反映了銀行的信貸文化和管理層對風險的識別、判斷和衡量。
(一)外資銀行內部評級系統框架
外資銀行的內部評級系統框架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對借款人和貸款項目均做出評級的內部評級系統,如日資銀行均采用此類框架;另一類是只針對借款人本身進行評級的內部評級系統。
1.對借款人和貸款項目均做出評級的評級系統
(1)對借款人評級的步驟及考慮因素
日資銀行對借款人的評級級別略有差異,從5級、10級、14級、15級到16級不等,而大體的評級步驟則都是經過定性或定量的初步評級之后,再根據一些因素進行評級調整,得到最終評級。具體說,每個銀行的評級方法各有特點,有的以定性的描述作為評級的依據,有的則以量化的評分作為評級的標準。
具有代表性的外資銀行的評級步驟大體如下:①根據借款人的財務狀況進行初步評級,所依據的財務比率主要包括凈收益率、稅前收入與利息支出比率、流動比率、所有者權益與總資產比率、營業收入增長率等。②根據借款人的特點調整初步評所謂借款人的特點是指具體考察其所從事行業的性質及在生命周期中所處的階段,在同業中的地位及市場份額,提品的能力及市場穩定性,公司管理情況等。③根據母公司或其他機構對借款人的擔保,調整借款人的評級。③根據國家級別對借款人評級進行調整。一般來說,借款人評級不應高于其國家風險評級。⑤結合一些其他因素的考慮,如上一年度在經常利潤、營業利潤、凈利潤及未分配利潤中有無赤字及其原因,得到借款人的最終評級。
(2)對貸款項目評級的評級步驟
日資銀行對貸款項目審查的要點包括:信貸的基本原則、信用風險、貸款項目的收益性、與銀行的關系、與借款人的業務關系和往來原由及親密程度、貸款金額是否合適、資產的安全性、資金用途、對當地環境等的等。日資銀行對貸款項目的評級基本上都是在對借款人評級的基礎上,根據該筆貸款是否有擔保、抵押或母公司的安慰函,擔保人的情況等,將借款人評級進行調整,得到貸款項目評級。
2.只對借款人做出評級的評級系統
總體上看,這類評級的級別相對要少,評級的步驟中也無日資銀行中根據借款人特點、擔保、國家風險等逐步調整評級的做法,但這幾家銀行的具體評級中體現出這樣幾個特點:
(1)通過對借款人的評級代替了對貸款的評級。同一借款人可能有多筆貸款,如借款人的評級下降,則該借款人項下的每筆貸款的評級均下降。
(2)評級定義中除了包括對借款人財務狀況、還款能力的描述,還體現出抵押、擔保以及穆迪評級、國家級別這樣幾項以及標準。如匯豐銀行對第2級貸款的描述是借款人的財務狀況、流動資金、資本總額、收入、現金流量、經營管理及還款能力良好。借款人被穆迪評為Baal—Baa3或被標準普爾評為BBB+--BBB-。
(3)大多銀行在對關注以下級別的評級描述中引入了逾期天數這樣的量化標準。如東亞銀行對逾期1個月以上并且抵押物的價值不能完全抵償貸款的評為7級:逾期3個月以上并且抵押物的價值不能完全抵償貸款的評為8級;逾期6個月以上并且抵押物的價值不能完全抵償貸款的評為9級。南洋商業銀行對每一級別的定義中也對逾期時間及抵押品做了規定。
(4)在評級時,考慮客戶的金融往來信用記錄。如韓國外換銀行把根據金融機構的信用情報交換及管理條約被判為黃色的客戶所持有的全部貸款歸為關注類貸款;根據金融機構的信用情報交換及管理條約被判為紅色的客戶所持貸款中預定回收額等值貸款被劃為可疑類貸款。
(二)外資銀行內部信用風險評級的特點
1.外資銀行的評級體系不盡相同
在外資銀行中,日資銀行的評級做法一般是對借款人和貸款項目分別進行評級。兩次評級的特點首先是評級對象不同,對借款人的評級主要是對非日資以及海外的日資企業,但不包括消費者個人。對貸款項目的評級主要是對貸款、貿易融資、信用證、擔保、承兌等業務進行評級;其次,評級的基礎不同。貸款項目的等級是以借款人的等級為基礎,考慮貸款項目的特點,階段性地表示在貸款項目實施期間,借款人是否履行借款責任以及貸款回收的可能性。同時,對于貸款期限為中期,在無抵押、無擔保的情況下,借款人等級和貸款項目等級應保持一致。如考慮到抵押、擔保因素,對貸款項目的評級相對來說就會寬松一些。
而港資、韓資銀行的做法則是只對借款人評級,而不對單個的貸款項目評級。此種評級做法缺乏對單筆貸款的風險狀況的動態考核,而是用對借款人的評級代替了對同一借款人不同貸款項目的評級,同時評級的劃分也沒有前種做法細致。
2.對信貸評級定義的描述較為簡略
外資銀行對每一級別的借款人和貸款項目的評級都有相應的評級定義,評級定義主要體現了這樣兩個特點:
一是大多銀行對于每級評級的定義中沒有定量的標準,只是文字性的簡單描述。如一銀行對借款人評級1級的描述是“還款付息能力極可靠,作為授信對象,其安全性極高。”而另一銀行對1級借款人的描述是“償債能力和基礎財務結構都非常好,業務規模足夠大,對環境惡化的承受能力很強,沒有無法收回貸款的可能性”。
二是有的銀行雖然評級的級別劃分很細,但僅根據評級定義的描述卻無法細分評級。如某銀行對于借款人評級中的第1、 2、3、4級又各細分為3級,而在其評級定義中只是對1、2、3、4、級作了描述,如對于第4級的描述是“履行債務沒有問題,但度過經營環境變化的能力較弱的客戶”,對于各級別中細分的三級沒有具體定義。
3.信用評級只是對信用風險程度的評定,與貸款審批的關系并不總是正相關
無論是對借款人評級還是對貸款項目評級,都只是按照信用風險度進行評定。等級的高低只是表示貸款信用度的高低,并不表示貸款項目一定批準。貸款的信用評級即使很低如果有必要的話也有可能獲得批準;即使評價很高,受收益性和資產的制約也有可能不被批準。
4.外資銀行的內部評級是其信貸文化的反映
從外資銀行的評級定義中,我們可以發現這樣一個共性:即只用概括性的語言描述給出一個級別評定的指引。通過與外資銀行的信貸管理人員的討論,筆者了解到這樣做是因為評級是一個判斷的過程。比如借款者的行業性質不同,對于其資產負債表中財務數據的分析重點和標準就有差別。同時,不同的資產情況千差萬別,考慮到經營成本與效率,也不可能把各類情況都寫下來,只能根據經驗判斷,選擇一些評級需考慮的因素,確定權重,并將這種理念、經驗通過培訓傳授給評級人員。因此,也可以說,未用文字表達出的評級定義實際上是蘊涵在銀行的信貸文化中了。
(三)外資銀行信用評級的變化趨勢
隨著外資銀行風險控制意識的進一步加強,外資銀行內部的信用評級也是在不斷完善之中。但相對來說,各外資銀行內部的信用風險評級框架的改變并不是很大,只是隨著各行市場策略或信貸政策的調整而略有調整。內部信用評級內容變化比較大的銀行多是那些剛合并的銀行,他們會以合并為契機,對評級體系的結構、內容進行修改、完善,使評級體系更為合理。如合并后的日聯銀行(三和銀行與東海銀行合并)自2002年4月1日起開始采用新的評級體系。新的評級體系較之以前,評級步驟更為細致,評級要素考慮也更為齊全,新增了定量因素的考核,也增加了與外部評級的對應關系。再如日本興業銀行、第一勸業銀行、富士銀行于2002年4月合并成立了瑞穗銀行,新銀行吸收了原各家銀行內部評級之所長,然后進行融合、改進,使合并后的銀行信用評級體系更趨完善。
瑞穗銀行的簡要評級系統如下:其中:A-D級又細分為1—3級及1—2級不等,該行的評級共有16級,此外,各級別還對應著外部評級。
二、外資銀行的信用評級與《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中內部評級法的比較與思考
(一)《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中提出的內部評級法
2001年,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制定的新資本協議征求意見稿問世,在新協議中提出了資本充足率、監管部門的監督和市場約束三大支柱,其中在資本充足率的中提出了幾種基于不同風險計量的資本金計算方法,簡單地說,一種是標準法,一種是內部評級法。采用標準法的銀行可采用外部信用機構的評級結果來確定各項資產的信用風險權重。內部評級法則允許銀行使用自己測算的風險要素計算法定資本要求。利用內部評級法計算資本金首先需要確定四個要素,即債務人的違約概率(PD)、違約后債項的損失(LGD)、違約時的風險暴露(EAD)以及債項的到期時間(REMAINING MATURITY),然后通過風險權重的公式,計算出每一個債項的風險權重,然后再計算出總的監管資本金。
內部評級法對銀行內部評級系統的要求至少有這樣幾點:一是銀行的內部評級體系必須包含兩項評級,一個是針對客戶的信用情況,用以測量違約率(PD),另一個是反映債項的一些特殊性質,用以測量清償率(LGD);二是數據質量和時間的要求。巴塞爾委員會要求銀行必須有5年以上的數據來估計違約率,7年以上的歷史數據來估計LGD;三是銀行需對自己的內部評級系統進行經常的檢查和更新,并進行評估,以保證系統的實時性和準確性。
(二)現有的評級體系與內部評級法的差距
我國對于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的要求也將隨著《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計提指引》的實施,而逐漸與國際監管標準接軌。實施內部評級法對與中資銀行來說的主要挑戰是中資銀行多缺乏一套良好的風險管理系統。與中資銀行相比,外資銀行的內部信用評級體系相對比較完善,但與新資本協議中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距離。從外資銀行現行的內部評級體系來看,現在只有日資銀行采取了對債務人和債項進行分別評級的做法,而其他的外資銀行還只做對債務人本身的評級。此外,各外資銀行的評級方法和標準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而且也很難做到協調一致。
(三)內部評級法與信用風險管理
巴塞爾委員會制定新資本協議的指導思想是把監管資本與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緊密結合起來,而筆者認為內部評級法則是評估銀行經營風險的主要途徑。從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框架中提出的一套基于內部信用評級的計算方法中可以看出:巴塞爾委員會對于內部評級在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和銀行監管中的作用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該方法也對銀行的內部評級系統的結構、評級標準、數據采集和信息系統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傊?,內部評級法的推出會促進銀行進一步完善信用風險評估方法和管理技術,更有效地控制銀行的信用風險,與此同時,銀行的內部評級系統在銀行的優質客戶選擇、信貸決策以及風險控制與管理、提高國際競爭力等方面亦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三、現階段外資銀行內部信用評級存在的
現階段,我國對境內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的統一要求是《貸款五級分類制度》。外資銀行在建立自身的貸款內部評級體系的基礎上,都建立了與人民銀行要求的貸款五級分類的對應關系,但在評級對應以及評級制度的具體執行方面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有些銀行在對貸款評級方面過分注重母公司的擔保,如有的銀行還存在著客戶的貸款評級會隨著客戶母公司的信貸評級上升而上升的情況;二是銀行內部貸款評級與人民銀行五級分類的對應不十分準確;三是個別銀行的貸款評級不準確。如有的財務狀況持續惡化,負債比率較高,有的企業甚至已資不抵債,但對企業的評級卻仍為正常;四是評級頻率方面,外資銀行對正常貸款的評級頻率多為一年一次,而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商業銀行應至少每半年對全部貸款進行一次分類。
四、加強對外資銀行內部信用風險評級指導的建議
從外資銀行的信用風險評級方法的具體運用情況看,基本上能準確反映銀行的資產風險狀況,但在具體執行中,也存在一定偏差。針對外資銀行現有評級體系存在的問題,我們在監管中應重點關注以下問題,以便更有效地加強風險監管。
關鍵詞:評級方法論;時點評級法;跨周期評級法;新巴塞爾資本協議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9)08-0071-04
一、引言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內部評級法(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IRB)要求銀行通過內部評級體系計算監管資本,進一步增強監管資本對于所面臨風險的敏感性。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銀行首先要重新構建適合監管要的內部評級體系,包括評級等級的劃分、評級參數的估計、評級結果的使用以及評級體系驗證等一系列內容。評級方法論(Rating Philosophy)是對經濟周期的一種態度,反映了信用評級的本質,具體表現在評級使用何種信息、評級期限等方面,主要包括時點評級法(Point-In-Time,PIT)和跨周期評級法(Through-The-Cy,cle,TTC)。評級方法論是銀行構建評級體系之前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因為它直接影響到違約概率(Probability0f Default,PD)和違約損失率(LOSS Given Default,LGD)等風險參數的性質、評級穩定性等方面,但是銀行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這一根本問題,本文從時點評級法和跨周期評級法的內涵與應用著手,分析了兩種評級方法對風險參數PD與LGD和監管資本要求的影響。并根據《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對評級方法進行了選擇,最后得出對我國銀行的啟示與建議。
二、時點評級和跨周期評級的內涵和應用
(一)時點評級法和跨周期評級法的內涵
實證研究表明,受經濟周期影響,信貸也呈現出明顯的周期性,雖然二者的周期并非同步。因而。就是否考慮經濟周期因素而言,信用評級就需要區分時點評級法和跨周期評級法。評級機構的評級方法受到的關注較多,相關理論和實證研究較充分。而銀行內部評級方法問題在20世紀末才開始受到重視。1998年,美聯儲的一份有關“美國大銀行信用風險評級”報告中提到了銀行在使用內部評級方法方面存在的差異性和不明確性。2000年左右,巴塞爾委員會在工作論文中正式區分時點評級法和跨周期評級法,但是并沒有給出時點評級法和跨周期評級法的準確定義。至今,理論界和業界對于兩種評級方法仍有不同的理解,尚未形成比較權威的、被廣泛接受的定義,尤其是在跨周期評級法的理解上爭論更多。
一般而言,國外學者或者巴塞爾委員會的工作論文是從兩個方面來定義和闡述時點評級法和跨周期評級法的。從評級所使用的信息角度去理解兩種評級方法,時點評級法使用有關企業的所有靜態和動態信息以及宏觀經濟信息,而跨周期評級僅使用企業的靜態信息和動態信息,不對周期性經濟變動做出反應。當然也有學者從違約概率性質角度定義兩種評級方法,時點評級法是基于現時條件下企業的狀況以及對未來的展望所做出的評級,時點評級與未經壓力的違約概率相對應;而跨周期評級是考慮整個經濟周期,根據企業可能出現的最壞狀況或者極端事件壓力測試下的承債能力所給予的評級,由此跨周期評級是與壓力狀態下的違約概率相對應的m。
兩種視角都體現出信用評級如何處理經濟周期因素的方法,進而區分時點評級法和跨周期評級法。從所使用的信息角度理解評級方法論對于建立合適的評級模型和選用恰當風險因子具有較大指導意義。從違約概率性質的角度理解評級方法論,能夠清晰反映出評級與違約概率的互動關系,更深入的刻畫出經濟周期對于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的影響。
(二)時點評級法和跨周期評級法的應用
時點評級法基于評級企業現時狀況考慮,評級期限較短,多為一年,也可能2-3年甚至更長時期,評級結果能夠精確反映企業的信用風險程度??缰芷谠u級是基于較長時期內的經濟周期出發,評級限期可能為3-5年,或者整個信貸周期,評級結果較之時點評級精度要低,具有順序評級特征。兩種評級方法的不同特征使得它們在銀行內部應用方面存在較大差別。時點評級法在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的應用范圍較廣,包括貸款定價、風險監測、經濟資本配置、限額管理、收益分析等方面,而跨周期評級主要應用于長期信貸決策、確定監管資本等方面。
三、評級方法對風險參數和監管資本要求的影響
(一)評級方法與違約概率
根據《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內部評級法要求,銀行要建立起內部評級體系,而且信用等級要與違約概率相對應。不同的信用評級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違約概率,時點評級法的等級會隨著企業和宏觀經濟的變化而變化,此種情況下企業的信用等級變動較頻繁,但是每一信用等級所對應的違約概率是不變的。也就是說,經濟衰退時,企業的違約概率將升高,其信用等級將被下調;而經濟繁榮時,企業的違約概率將下降,其信用級別相應上調??缰芷谠u級結果不隨經濟周期變動,只會對具有長期性的變動做出反應,企業的信用等級較穩定。但此種情況下,信用等級所對應的違約概率不是固定的違約概率是在一定范圍內浮動的,銀行應該設定浮動的范圍,當變動幅度過大時,就要調整企業的信用等級。
就資產池違約概率而言,Heiffield(2004)以及巴塞爾委員會報告(2005,NO,14)實證研究表明,在經濟周期內。雖然每個時點評級級別的未經壓力資產池違約概率保持穩定,但是壓力狀態下資產池違約概率卻發生了變化。每個時點評級級別壓力狀態的資產池違約概率與經濟周期是正相關的。同樣,在經濟周期內,每個跨周期評級級別的壓力狀態下資產池違約概率保持不變,而未經壓力資產池違約概率則與經濟周期是負相關的。因此,銀行不僅要區分其內部評級法方法,還要明確其違約概率性質,這樣才能正確理解信用風險報告的內涵。
(二)評級方法與違約損失率
反映信用風險的兩個主要參數是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②。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要求銀行要建立客戶評級和債項評級的二維評級結構。對于實施高級法的銀行來說,要建立債項評級,并且每一個信用等級要與相應的違約損失率對應。實證研究表明,違約損失率與違約概率具有正相關關系,經濟衰退時,兩個風險參數都會出現下降,進而導致銀行的信用損失加大。
銀行違約損失率的估算都是基于銀行內部數據和擔保品的分類,影響違約損失率的因素主要為合同結構、經濟周期、行業、以及公司狀況等。根據Moody(2002)在其
違約損失率預測模型LossCalc的技術文件中披露的信息表明,合同設計對于違約損失率的貢獻度為37%,宏觀經濟環境因素對違約損失率貢獻度為26%左右。雖然現在學者對于違約損失率與評級方法的研究并不多,但是貸款合同變動較少,影響違約損失率主要因素多為靜態的,這就決定了違約損失率的穩定性。而且從銀行的做法來看,頻繁變動債項評級也不是一種常規做法?!栋唾悹栃沦Y本協議》中已經明確提到要采用較保守的方法估計違約損失率。因而,實施新資本協議的銀行建立的債項評級通常具有跨周期性質,違約損失率較穩定。
(三)評級方法與監管資本要求
不同評級方法影響到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的穩定性,由于兩個風險參數是計算監管資本的重要輸入變量,進而評級方法將會對監管資本要求產生深刻的影響。從理論上講,時點評級法下評級等級的變化將會引起監管資本的變動。也就是說時點評級下監管資本隨著經濟周期變動而變動,即在經濟繁榮時期,所需的監管資本較少,但是在經濟衰退時期所需保有的監管資本較高,監管資本的變動性較大。同樣,在跨周期評級條件下,雖然信用等級不變,但是違約概率還是會浮動的,也會引起監管資本的變動。相比較而言,跨周期評級考慮了周期性因素,使得監管資本要求能夠保持較高的穩定性,但所要求的監管資本較高。并且,《新巴塞爾資本協議》高級法下監管資本要求的波動性要比初級法的高,因為在初級法下,違約損失率是由監管當局給出的,不需要銀行自己估算。
Frieda Rikkers及Andr6 Thibeauh(2008)利用標準普爾數據庫研究認為,壓力狀態下跨周期評級法所要求的監管資本比時點評級法高出76.4%,這與壓力水平有關。時點評級條件下,經濟衰退時所需監管資本要比平均水平高37%至76%,這也與資產組合的風險狀況有關。未經壓力跨周期評級法的資本成本要比時點評級法高9%。壓力狀態下的跨周期評級法所需資本成本則可能比時點評級高出75%。這說明,跨周期評級法可以降低監管資本的波動性,但是維持這種穩定性的代價是較高的。
實際上,評級方法論除了對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以及監管資本要求有顯著影響外,還會對銀行信息披露產生較大影響,原因在于時點評級下,所披露的信息更為真實,更能反映銀行的風險狀況;而跨周期評級法下,違約概率精確度不高,因而銀行披露的信息就會失真,不利于投資者以及公眾對于銀行的監督。評級方法論也將影響評級體系的驗證,這主要是因為不同評級方法的特征以及對于風險參數的影響,監管部門需要針對銀行所采用的評級方法選擇恰當的驗證工具。確保驗證的效率。當前各個銀行在評級方法選擇的多樣性為監管部門的驗證工作增加了困難。所以,《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下評級方法論的影響具有廣泛性和深刻性,這就要求銀行和監管部門重視評級方法論的使用和研究。
四、時點評級體系和跨周期評級體系的選擇和建立
(一)銀行監管部門對于評級方法所做出的要求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未就銀行評級方法論應用問題做出明確的要求,銀行可以選擇合適自身的評級方法,但是要求銀行要明確內部評級方法所屬的類型。一般認為,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提到“要求使用長期數據估算違約概率”,進而推測新資本協議提倡使用跨周期評級方法。但是,這一推測理由是不充分的,因為使用長期數據估算違約概率是為了獲得更為穩定而準確的模型參數,不論是在時點評級法還是在跨周期評級法下估算違約概率時,都適用這一準則,也就不能由此得出以上結論了。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在其關于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要求中,指出“評級方法論是其監管的重要方面。銀行要明確所使用的評級方法論的類型,制定企業評級遷移的政策,明確評級等級變動對于監管資本的影響”。我國銀監會在《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內部評級體系監管指引》第四節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中提到“商業銀行可以采取時點評級法、跨周期評級法以及介于兩者之間的評級方法估計債務人的違約概率”,“商業銀行的債務人評級應同時考慮影響債務人違約風險的非系統性因素和系統性因素。商業銀行應向監管部門說明所采取的評級方法如何考慮系統性風險因素的影響,并證明其合理性”。
時點評級法和跨周期評級法各有優劣,在沒有深入研究的情況下不能說哪個更好。因此?;蛟S是出于謹慎的考慮,各國銀行監管部門與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保持了一致的口徑,允許銀行自行選擇評級方法。從監管角度看,確保金融系統的穩定和安全是第一目標。銀行所保有的資本波動性過大,尤其是在經濟下行時期,為補充監管資本要求必然壓縮信貸投放規模,也將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較大負面影響,甚至如果銀行沒有充足的流動性確保持有足夠的監管資本,將會產生系統性風險。所以,監管部門更偏好保持穩定而充足的監管資本,這就意味著不論是巴塞爾委員會。還是各國監管部門在評級方法的選擇上可能會更傾向于跨周期評級體系。
(二)國際商業銀行在評級方法上的選擇
根據Treaty及Carey(1998)和2000年巴塞爾委員會的調查報告顯示,國際商業銀行并沒有明確區分評級方法的使用。從實踐看,很少一部分銀行使用跨周期評級,還有部分銀行使用混合評級方法,大部分銀行選擇使用時點評級方法。這與外部評級機構形成很大反差,因為國際知名的信用評級機構都宣稱使用的是跨周期評級法。由此可見,國際活躍銀行在評級方法的使用上呈現多樣性,并且多數使用的是時點評級方法。造成這一現實的原因可能有如下幾點。
1,出于成本收益的角度考慮??缰芷谠u級和時點評級是收益性與穩定性之間的權衡??缰芷谠u級所要求的監管資本較高,有利于金融穩定,但是其成本也是較大的。銀行是追逐利益的經濟部門,需要為股東增加價值。選擇時點評級可以降低監管資本需求量,雖然在經濟衰退時監管資本需求增加較多,但是通過經濟繁榮時期的大量放款來彌補,這樣就有利于提高經濟資本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實現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2,銀行多使用時點評級與違約概率模型有關。一般認為專家判斷的評級方法可能更傾向于跨周期評級法,而以市場信息為主的統計模型則偏向于時點評級法。有時候,時點評級法下企業信用等級變動較少,而被誤認為是跨周期評級法,這主要是由于評級模型的輸入變量變動性較小的緣故。以財務信息為主要輸入變量的評級模型就存在這樣的問題。銀行現今更多使用的違約概率模型為結構性模型諸如KMV模型,此類違約概率模型以市場信息作為主要輸入變量,并且隨著市場信息的波動而波動,從而形成了時點評級法。
3,銀行對于評級結果的多種使用目標。銀行在信用風險管理過程中需要不同評級方法的結果,因此導致了銀行在建立信用評級體系方面的不一致性和多樣性。
4,相比時,最評級體系,跨周期評級體系更難建立。時點評級體系較容易建立,而跨周期評級建立起來相對較難。時點評級可以利用企業的所有信息和宏觀經濟信息就可以建立起來,而建立跨周期評級體系需要將長期因素和周期性因素相分離,確保違約概率模型所考慮的因素與系統因素沒有關聯性。這會增加建立跨周期評級體系的工作量,維護成本也較大,使得跨周期評級法的實際應用范圍不廣。
五、對我國銀行的啟示與建議
我國將于2010年開始正式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大型國有商業銀行都開始已建立或整合內部評級體系,并聘請了外部咨詢機構,以適應監管需要。但從現有資料看,國內監管部門、業界專家以及學者都比較注重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等風險參數的估計、評級驗證方面的研究,對于銀行內部評級方法論問題研究較少,甚至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這可能會導致銀行評級結果應用、信貸決策等方面的失誤。鑒于評級方法論的重要性,在實施內部評級法的過程中應注意把握如下。
【關鍵詞】信用風險 內部評級 外部評級 債項評級 KMV模型
一、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簡介和現狀
銀行信用風險的是債務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影響金融產品價值,從而給債權人或金融產品持有人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F代市場經濟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礎上,信用體系在維持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因此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防范至關重要??v觀我國商業銀行發展歷史,由于起步晚,信用管理體系存在一定的問題。例如:信用風險度量技術落后,信用管理的信息系統落后,法律和監管體系落后。
二、信用風險度量的方法和評價
站在監管者的角度來看,信用風險度量可以分為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其中商業銀行的內部評級又可以分為客戶評級和債項評級兩個方面。
(一)外部評級
標準普爾的排名主要參考發行人的違約可能性,而穆迪排名往往反映有關具體債務產品的預期損失,即違約概率(PD)×預期損失(EAD)。評級機構有自己多年積累的評價標準,分析因素通常包括企業歷史回顧(企業競爭力)、管理及其政策的質量、業務基礎、監管行為、市場、運行、成本控制和財務分析。值得注意的是發行人的信用等級不僅僅是當前狀況的簡要說明,更要預測長期發展趨勢,因此外部評級還應把經濟周期的因素考慮進去,根據隨經濟波動信用等級的變化概率,繪制信用等級變化的躍遷矩陣,計算經濟周期效應修正信用評級。
(二)內部評級
1.客戶信用評級是商業銀行對客戶償債意愿的計量和評價,反映客戶違約風險的大小,客戶信用評級經歷了從專家判斷法到信用評分模型再到違約概率模型的三個發展階段。專家判斷是依靠信貸專家的自身知識、技能和豐富的經驗來綜合評定信用風險,其缺點是過于主觀,且實際操作中常會因為專家意見不同而失去意義。信用評分模型是觀察借款人的特征變量計算出一個得分來代表債務人的信用風險,這些變量包括收入、資產、年齡、職業、財務狀況等歷史數據,其缺點是評分結果無法給出違約概率的準確數值。違約概率模型是現代革命性的管理模式,各種模型成出不窮,例如Z-score模型、RISKCALC模型、KMV的CREDIT MONITOR模型、KPMG風險中性定價模型、死亡率模型和神經網絡模型。其中KMV模型使用比較廣泛,此模型是把企業與銀行的借貸關系視為期權買賣關系,運用莫頓的期權定價技術,最終通過計算違約概率和違約距離的數值來測定違約風險。
2.債項評級是對交易的特定風險進行計量和評級,反映客戶違約后的債項損失大小。測評因素包括抵押、優先性、產品類別、地區、行業等。銀行一般計算兩個指標,一是違約風險暴露(EAD),即債務人違約時預期表內項目和表外項目的風險暴露總額,包括已使用的授信余額、應收未收利息、未使用授信額度的預期提取數量。另一個是違約損失率(LGD),即損失占違約風險暴露的百分比,計算方式有市場價值法和回收現金流法。
三、提高我國銀行信用風險度量水平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信用體系;評級市場;評級機構
一、信用評級概述
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部分,信用評級市場近年來在人民銀行的大力推動下得到積極發展,但仍處于探索階段,許多問題亟須解決。信用評級是指由專業信用評級機構按照相關標準對各類經濟主體所負債務還本付息能力和可信任程度進行綜合評估,從而促進緩解信用產品提供方與需求方之間信息不對稱矛盾,有效防范信用風險,提高企業融資效率的過程。
在當前中國企業仍以銀行借款等間接融資為主、社會信用狀況普遍不佳的情況下,開展企業信用評級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有利于提高企業信息透明度,有效緩解銀行與企業間信息不對稱矛盾,幫助地方政府、銀行甄選具有發展潛力的優質企業,從而構建良性銀政企關系,并為金融監管提供信息服務支撐。二是有利于社會信用環境和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企業通過信用評級可發現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有針對性地改善財務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通過信用評級,可以提升信用等級較高企業的市場形象和融資效率,并促使信用等級低的企業提高信用意識,積極改善自身的信用狀況和融資能力,進而有效改善社會整體信用狀況和企業融資環境。三是有利于完善銀行信貸管理體制和風險控制機制,提升金融支持經濟的積極性和實效性。外部信用評級不是替代銀行業內部評級,而是對內部評級的有益補充,銀行在內部評級的基礎上,把專業評級結果及分析報告作為授信整體判斷的參考,能夠及時調整信貸政策,更加合理地確定資產結構,有效防范信貸風險。
目前甘肅省信用評級市場與經濟發達省份相比仍處于極不發達狀態,其信用評級機構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人民銀行認可的相對正規的信用評級機構,主要是全國性評級機構在甘肅設立的分公司。另一類是人民銀行尚未認可的評級機構,大多屬于協會性質或掛靠協會尋求評級業務。由于目前中國評級市場尚無統一的執業標準,兩類評級機構在市場定位、收費標準等方面各不相同。評級業務以信貸市場信用評級和債項評級為主,業務開展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操作流程制約。相當一部分業務是由分公司承攬下來,然后套用總公司模式做出統一模式的信用報告。有的業務分公司自身做不了,則將企業有關數據發至總公司,由總公司出具信用報告,或請總公司來人指導開展評級工作??傮w而言全省信用評級業務開展極不規范,且對今后業務發展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二、信用評級市場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一)信用評級機構內部存在的問題
1.機構規模小,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信用評級對工作人員綜合素質要求較高,其不僅要掌握金融、會計、財務、評估等專業知識,還要有多元化的知識結構和較強的專業分析能力。但從甘肅省現實看,一方面機構人員少,評級機構人員多則十余人、少則二三人,基本的信用評級業務開展上難以保障。另一方面評級工作人員大多未從事過信用評級業務,自身對評級、銀行信貸等業務不夠熟悉,致使信用評級質量難以保證。
2.評級報告質量不高,缺乏公信力。由于評級市場剛起步,大多數評級機構尚未建立自己的企業信息數據庫,難以全面掌握企業信息,評級的依據僅是企業近年的財務報表等常規資料,然后套用固定的評級計算公式,得出評級分值。評級報告模式也較為單一,報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部分評級報告中存在數據陳舊,對企業風險揭示不夠等問題,信用報告質量不高,對企業和銀行而言決策參考價值較低。
3.評級機構未建立信息數據庫,獲取信用主體的信息不全面。評級機構由于技術、資金等因素制約尚未建立自己的信息數據庫,沒有正常、穩定的信息獲取途徑,信息收集不連續、不完整,一些信息是通過私人關系獲得,而不是通過正規渠道獲得,且信息更新不及時,因此難以全面、客觀、及時地反映信息主體情況,評級活動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撐。
4.評級機構自主開拓市場動力不足。一方面,由于企業等市場主體對信用評級的意義認識不夠,加之評級機構的評級報告質量不高,決策參考價值較低,市場對信用評級的認可度較低,信用評級內動力不足。另一方面,甘肅省大部分評級機構承接業務后,將企業信息資料送往總公司由總公司進行具體評級,或由總公司派人進行評級,評級機構多定位于“業務承攬”或“守攤子”,等靠思想嚴重,業務拓展和創新動力不足。
(二)外部存在的問題
1.企業經營效益不高,外部專業評級市場需求不足。信用評級是發達市場經濟的產物,其按市場規則運行,為市場主體提供有償信用信息增值服務。由于甘肅經濟發展落后,企業經營效益普遍不高,特別是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很多企業經營出現虧損,有償的信用評級服務增加了企業的財務負擔,很難被企業接受。
2.外部專業評級尚未形成權威性,社會認知度較低。由于受人員素質、技術等因素制約,信用評級機構對眾多借款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信用狀況在短時間內很難作出準確判斷,評級報告質量普遍不高,難以被企業認可和接受。而商業銀行對客戶的信用狀況評價主要通過內部評級進行,且外部評級報告質量普遍不高,與銀行作為放貸參考依據的標準存在一定差距,對銀行的參考使用價值較低。
3.信貸市場外部評級缺乏制度安排。與債項評級相比,國家對信貸市場外部信用評級沒有強制的制度安排,組織開展信貸市場外部信用評級只能靠企業和評級產品使用方的自愿。而在目前外部專業信用評級尚未形成權威、且有償收費的情況下,難以調動有關各方參與評級的積極性。同時,由于監管缺位等原因造成信用評級市場的無序競爭,評級市場較為混亂,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
4.非專業信用評定對專業外部信用評級造成負面影響。社會非專業評定活動雖然多是行業協會類組織開展的,但評級的質量和權威性不高,且帶有強制性和商業性,趨利性明顯,外部專業信用評級帶來的不利影響,導致企業對信用評級產生抵制情緒。一是多頭收費會加重企業財務負擔;二是隨意以信用評定名義開展,造成信用評級市場混亂;三是社會非專業評級保守企業商業秘密的意識較差,隨意公布評級結果,可能給企業帶來損失。
三、政策建議
1.完善信用評級法律制度,為信用評級監管奠定法律基礎。建議盡快頒布《征信管理條例》,明確人民銀行信用評級監管法律地位及其他各部門信用評級監管權責,建立統一的監管機制和體系。依據《征信管理條例》制定完善的信用評級市場管理制度,對評級機構的市場準入、退出、資質認證、執業行為規范、利益沖突監管和信用報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確規定,建立并維護良好的信用評級市場秩序,為中國信用評級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法律保證。
2.引導評級機構建立完善的內控管理制度。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應加強對評級機構的執業指導,引導評級機構建立合規、高效的內控管理制度。對評級機構的人員資質、評級信息來源、評級程序、評級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評級機構要認真研究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和信用信息構成特點,了解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對資信評級的需求,充分運用商業手段多渠道收集信息數據,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數據庫,為科學、高效評級提供信息來源。評級機構應嚴格執行有關行業制度和標準,推動良性市場競爭秩序,維護良好的行業信譽。
3.加快評級機構數據庫建設,保證信息獲取的全面性和連續性。信用評級是建立在精確計量分析基礎上的高端征信增值服務,其對數據的質量和數量要求很高。目前由于法律、觀念等因素的影響,全社會信息共享程度低,信用信息數據庫建設滯后,已經成為制約評級業發展的一大瓶頸。因此必須通過信用立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進信息開放和共享,為數據庫建設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 轉貼于
4.推動評級產品應用,培育資信評級市場需求。堅持按照市場化法則發展信用評級業,積極引導中小金融機構應用外部信用評級產品,切實擴大評級產品應用范圍。一是金融監管部門應支持外部評級,督促大型銀行在完善內部評級制度的基礎上,鼓勵其在信貸政策、授權管理和貸后風險控制等方面積極應用外部評級結果。二是征信管理部門應協調地方政府出臺相應的管理規定,督促和引導企業參加專業信用評級,鼓勵企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使用信用產品,并在政府采購、招投標、項目審批等方面對信用等級較高的單位給予相應的政策優惠,增強社會主體的誠信意識,積極培育信用評級市場。
5.加強內部評級與外部評級的交流與合作。外部評級與內部評級不僅有其存在的客觀必要,而且兩者相互補充,相得益彰。因此在發展以服務中小金融機構為主的第三方外部評級的過程中,專業化的外部評級機構、中小金融機構之間應確立長期互惠合作關系,中小金融機構為外部評級機構提供市場需求,外部評級機構則應從系統模型設計、風險分析、損失測算、返回檢驗等方面幫助中小金融機構建立內部評級制度,提高其識別、控制信用風險的能力,以此增進相互合作的意愿,促進信用評級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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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劇凈資產和凈利潤的波動性。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后,上市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將與宏觀經濟環境聯系更為緊密,資本市場上利率、匯率等的變化和經濟環境的變化都會通過公允價值計量反映到銀行的財務報表中。另外,對凈利潤有直接影響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和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因此大規模持有的交易性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商業銀行受市場狀況影響的就會非常大,甚至面臨破產。
2.股東權益。公允價值變動對股東權益的影響主要包括直接計入資本公積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以及計入當期損益并最終影響股東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其影響的大小由于各家銀行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規模和結構的差異而定。
3.存款準備金,減值準備等項目。隨著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在銀行的廣泛應用及其財務報表的充分披露,將導致損益的波動迅速反映到財務報表之中,擴大銀行業績的波動效應。更為突出的是,隨著銀行經營業績的下降及隨之而來的金融資產貶值,尤其在我國目前這種特殊的資本結構情況下,將嚴重影響銀行的聲譽。為此,銀行也許不得不提高撥備覆蓋率,銀行監管部門也不得不提高存款準備金率以應對可能到來的各種風險,從而造成銀行財務彈性的下降。
二、完善我國商業銀行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對策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知道公允價值計量對商業銀行財務報表的影響既有積極的,如更準確的反映金融資產的價值;同時也有消極的。這大大增加了商業銀行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不確定性。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是我國商業銀行提高信息質量、增強經營能力以及與國際接軌的必然選擇。然而,公允價值計量所涉及的重要概念以及不少實際重大問題還沒有得到完全解決,它的實施必然對我國銀行業乃至整個金融體系產生重大影響和沖擊。隨著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改制上市以及公允價值在金融工具準則中的大量運用,公允價值計量不僅孕育著巨大的機遇,還潛伏著諸多危害金融安全和經濟穩定的因素。因此,我們要充分考慮公允價值計量帶來的各種負面影響,并有針對性地制定科學的方案,從而使公允價值計量在上市商業銀行乃至整個國民經濟中發揮積極作用。下面筆者將針對不同的主體提出關于公允價值計量在我國商業銀行應用的一些對策。
1.應建立合理的公允價值評估方法體系。目前,我國關于上市商業銀行運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問題,從理論研究到實務操作都還不成熟?,F有的會計理論成果提供的會計計量方法在實際操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困難。因此,如何尋找一個合理的、能體現公允價值本質的計量方法,并將西方國家先進的會計理論和方法與我國的會計實踐有效地結合起來,是所有會計理論研究和實務工作者需要進一步探討的重要問題。在這方面,我國上市商業銀行應努力學習和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的經驗,并引進先進的技術和人才,特別是數據庫技術的引入,逐步建立上市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系統和風險管理系統等專業化系統,完善上市商業銀行管理信息系統,為公允價值的準確估值提供技術支持。
2.會計準則制定者應加強對公允價值獲取相關信息披露的規范。由于種種原因,可靠性是公允價值運用面臨的一大難題。筆者認為,在今后準則、規章和指南的修改過程中應該強化披露與公允價值的獲取相關的信息,以幫助報表使用者分析和評價公允價值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在遵循重要性原則的基礎上,公允價值信息應至少披露以下內容:每一資產負債項目公允價值獲取所采用的具體方法及原因;在確定采用某種公允價值獲取方法后,應列示影響該方法使用的重要因素的具體情況,如在采用期權定價法時,應重點說明該方法的適用性以及各基本參數的獲取情況等;重大重估差異及其成因。對一些公允價值與其賬面成本差異較大的項目,應重點說明其影響及形成的環境和原因。
3.上市商業銀行應加快內部評級體系建設。公允價值可靠計量的條件之一是要求等級由獨立評級機構評定,并且其現金流量可以合理估計。2004年6月26日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了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最終稿,其核心內容是針對信用風險計算資本要求的內部評級法(IRB)。目前,盡管我國上市商業銀行已經使用了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和貸款風險五級分類等一些分類評級手段,但其不論在評級方法本身的科學性、數據的采集和加工還是在評級結果的驗證以及評級體系的系統性等方面較先進的國際性銀行的評級體系而言都存在較大差距,與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要求的IRB評級體系相差甚遠。因此,無論是從適應新的國際監管框架的角度還是從銀行提升自身風險管理水平的角度考慮,一個完善有效的內部評級體系對于我國商業銀行來說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如何通過模型治理機制控制“模型風險”
如何保證模型風險降到最低是采用內部評級法的銀行不得不考慮的首要問題。良好的模型治理機制對于內部評級體系的有效運作非常關鍵。一般而言,良好的模型治理機制主要包括:(1)銀行的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對模型在風險識別和控制中的作用有清晰的認識,對內部評級模型的開發、維護、驗證等給予足夠的資源支持,推動內部評級模型在日常風險管理中的持續運用和不斷優化。(2)模型開發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并對開發過程詳細記錄,確保任何獨立的第三方可以根據文檔記錄復制模型的開發過程。(3)使用模型進行評級的單位與賦有營銷職能的單位分開,避免利益沖突導致評級結果的客觀性受損。(4)模型開發、維護單位和模型驗證單位必須分設,互不隸屬,雙方都直接向管理層和董事會進行匯報。(5)從事模型開發、維護與驗證的核心技術人員對銀行的風險決策有直接且重大的影響,需要考慮對其建立長期穩健的薪酬激勵安排。(6)內部稽核和外部審計部門至少每年對內部評級體系運作整體狀況進行獨立審查,并將結果直接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7)保證模型結果披露的及時性和適當的透明度。
金管局特別強調,銀行完成模型開發或模型的重大修改,在銀行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正式實施之前,必須通過模型驗證單位的獨立驗證。如果驗證結論支持模型正式實施或認為對模型的重大修改可行,則相當于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獲得了兩個專業單位的“雙保險”,從而可以有效降低“模型風險”。反之,則需要進一步探討,在達成一致后報送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經批準后再實施。
金管局的最低監管要求明確模型驗證單位每年對所有已經正式使用的模型至少進行一次獨立驗證。而模型驗證計劃除了報請銀行高級管理層和董事會批準外,還必須通知金管局。當銀行預計模型驗證工作進展滯后于驗證計劃時,必須及時告知金管局,以便金管局評估由此產生的風險。操作中,受時間、精力和投入資源的限制,金管局的檢查不可能面面俱到,而要以模型驗證結果作為認可模型表現的保證,從而彰顯了模型驗證的“安全閥”作用。
如何根據模型驗證結果對模型缺陷進行補救
模型開發使用的數據是特定時段的歷史數據,而模型持續驗證使用的數據則是模型正式使用后積累的數據,金管局要求銀行對模型表現(辨別力、穩定性、準確性等)進行持續的獨立驗證,以確保在任何驗證時點,模型表現各個維度的指標都保持在最低可接受標準之上。
實踐中,資產規模越大、業務越復雜的銀行開發的模型數量可能會越多,不同的模型開發人員可能使用不同的統計指標從各個維度看待模型表現,尤其是模型開發基本采取外包形式的銀行更容易產生這種問題。這樣會導致模型開發時設定的表現指標與驗證時設定的表現指標未必完全相同。針對這種情況,為有效消除由于指標不同產生的對模型表現判斷的差異,在銀行內部建立并采用統一的、標準化的模型表現指標非常必要。
在模型開發階段,一方面,開發人員一般都會對模型的辨別力和模型結果的保守性設定可接受的最低標準,但會遇到“國際市場普遍接受的最低標準在特定市場上是否仍可沿用”的問題,如美國或歐洲銀行業的模型表現最低可接受標準是否適用于主要資產或業務在香港本地的銀行。而任何一家準備實施內部評級法的銀行,在完成模型開發后設定模型表現指標時,唯一客觀的參照物就是負責模型開發的顧問公司(或開發人員)所提供的國際標準。當顧問公司(或開發人員)采用的指標不完全相同,甚至同一指標的國際標準也不相同時,銀行需要綜合各種情況,設定模型辨別力和保守性的最低可接受標準。另一方面,受內部數據的限制(如建立模型的數據總量不足或違約數據樣本不足,而且對時間跨度較大的數據質量缺乏足夠信心),在模型開發階段,對模型穩定性和預測結果的準確性則未必會設定嚴格的最低可接受標準。因此,在模型正式投入使用一段時間后,銀行根據模型運作的實際狀況逐步設立準確性和穩定性的最低可接受標準是更為穩妥的做法。
隨著模型的使用,模型表現逐步下降是一種“常態”?;谶@種認識,金管局非常關注銀行是否對每個模型及模型表現的各個維度都設立了具體的監控指標和最低可接受標準,以及當在持續驗證中發現單一指標或多項指標突破最低可接受標準時,銀行能否及時采取修正行動。為此,金管局要求,當模型驗證單位發現某一指標或多項指標惡化時,銀行要對照模型開發、維護單位的模型監控報告,判斷模型惡化的程度,及時啟動相關程序。采取包括增加模型結果的保守性幅度、重新調校模型甚至重新開發模型的措施。由于每個統計指標的含義不同,銀行要對模型惡化程度的判斷需要綜合考慮各項指標變化的程度,否則可能由于過于謹慎或過于樂觀而產生新的問題。例如,驗證零售組合穩定性的指標PSI(Population Stability Index),當它超過國際銀行業統一設定的0.25的閾值時,只能說明驗證采用的數據已經和模型開發時的數據產生了明顯差異,但并不能根據該項指標判定模型表現已經惡化,此時需要進一步修改模型。
此外,金管局還強調當銀行確定模型表現各個維度的最低可接受標準后,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不能隨意下調最低可接受標準,嚴格杜絕由于標準降低而產生的模型缺陷不能及時修正的風險。
如何在模型驗證中正確理解和使用內部及外部標尺
當銀行內部數據嚴重不足時,通過引入外部標尺或在內部建立標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內部數據的不足,支持模型驗證的結論。然而,廣義上,外部標尺泛指外部評級公司或外部信用評級機構等對與銀行內部風險類型相同的組合進行的評級(風險排序)以及評級級別對應的風險參數(如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
金融機構和國家容易獲得外部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及對應的違約概率,比較容易將其作為銀行內部模型輸出結果的標尺。在香港,外部信用評級機構也提供零售客戶信用評分結果,可用作銀行內部開發的“零售申請評分卡”或“行為評分卡”的標尺。實踐中,無論是內部評級模型還是外部評級的結果都會產生對風險的排序,對同樣的債務人或風險特征相近的債務人,將對其的外部評級結果與內部評級結果進行對比,是評價內部模型辨別力的直接證據。但內部和外部違約定義的差異,及主標尺的差異可能導致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的違約概率差別較大,因此以外部標尺衡量內部評級模型結果的準確性會遇到較大的挑戰。例如,對于金融機構違約概率的準確性驗證,金管局建議銀行以內部和外部評級結果相同(包括完全相同和上下相差在兩個級別內)的比例作為評價指標,如果兩者的一致程度超過一定比例(80%)則認為內部評級結果是準確的。這種做法實際上暗含了完全相信外部評級結果準確性的假設。
建立內部標尺也是金管局鼓勵的方法。最理想的做法是銀行建立兩套內部評級模型,將評級結果相互對照。但這樣做的成本很大,沒有銀行愿意采取這種做法建立內部標尺。更常見的做法是在選取驗證樣本后,通過比較內部模型結果和專家排序的結果來證明模型的辨別力,但這種方法無法驗證模型的準確性。鑒于銀行也無法嚴格證明專家排序的合理性,無論內部模型結果和專家排序的結果匹配程度好或壞,都不能直接說明模型辨別力的高低。盡管專家排序有缺陷,但仍是較為普遍使用的內部標尺。如何更好地定量驗證低違約組合模型的表現仍是全球銀行業面臨的難題。
如何讓模型驗證成為我國銀行業未來風險管理的“安全閥”
按照銀監會的要求,我國銀行業正在向著內部評級法的使用努力,部分銀行在風險量化領域已經邁出了重要“步伐”。然而,模型的驗證仍處在起步階段。從香港地區銀行和金管局的做法中,可以得到以下啟示。
第一,注重模型驗證單位的獨立性和專業性。在我國銀行業實施內部評級法和建設模型治理機制的過程中,普遍存在著模型驗證單位定位不夠清晰、部分銀行甚至沒有專門的模型驗證職能單位的問題。即使建立了模型驗證單位,但同模型開發、維護單位也并未在職能上完全分開,且缺乏獨立的匯報路徑。此外,鑒于銀行內部技術力量不足,有些銀行將模型驗證工作外包給顧問公司,但模型驗證并非一次性的工作,外包只能作為模型驗證的補充力量,而非主要力量。如果銀行自己缺乏持續驗證的能力,模型驗證工作的“安全閥”作用勢必大打折扣。為此,建議在銀行內部成立獨立的模型驗證單位(至少做到機構獨立和報告線路獨立)作為實施內部評級法的最低監管要求,同時鼓勵銀行形成模型開發、維護和驗證的技術能力,并將自主模型開發、維護和驗證能力作為內部評級法合規的評價內容。
第二,將模型表現各個維度指標按重要程度進行區分,在現階段突出對模型辨別力和預測結果保守性的監管。模型辨別力是指模型識別客戶風險的能力,是建立模型的最重要目的,而模型預測結果的保守性將直接代入資本計算公式,因而對內部評級法下監管資本的審慎計算非常關鍵。從香港地區銀行的實踐來看,對實施內部評級法初級法的銀行,金管局更關注模型辨別力和預測結果的保守性,因為模型的穩定性和準確性不僅在技術上更難實現,而且涉及到模型在經濟資本配置、定價、提取準備金等更深層次的實質性運用?;趯ΜF階段國內銀行業實施內部評級法情況的整體判斷,模型預測結果的準確性幾乎是無法達到的目標,因而不宜過分強調模型預測結果的準確性。
第三,在董事會審批的風險政策(特別是風險偏好政策)中,要明確模型表現的最低可接受標準及出現模型表現指標突破最低可接受標準時的補救程序和措施。如果銀行沒有模型表現的最低可接受標準,或尚未將這類標準上升到由董事會審批的風險偏好中,模型的日常維護和驗證工作就必然會產生不規范和隨意性,也就難以及時對模型缺陷進行修正,進而可能導致“模型風險”失控。
第四,鼓勵銀行建立和完善內部標尺。我國銀行業以公司類貸款為主,而公司類債務人普遍缺乏巴塞爾委員會認可的外部評級結果,難以將外部標尺作為主要的驗證方法。以專家判斷作為主要內部標尺的方法在實施過程中,如何確保專家排序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仍需要不斷探索,短時期內這些約束條件都會給模型驗證工作帶來很大的挑戰。為此,有條件的銀行應考慮建立多種形式的內部標尺,積累內部標尺的經驗。特別是對于低違約組合,在難以通過有效的定量方法進行驗證的情況下,尤其應該注重發揮定性驗證的作用??梢钥紤]借鑒香港地區銀行的定性驗證方法和程序(圖1),作為對定量驗證結果的有益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