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5 10: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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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稅務籌劃,就是企業在國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國家提供的多種納稅方案,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進行選擇,從而讓企業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實現。而企業稅務籌劃并不等同于非法的偷稅漏稅,這兩者具有本質的差別。偷稅漏稅是國家明文禁止的違法行為,會受到國家的嚴肅懲處。而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是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稅務籌劃,它是一種積極的納稅行為,是國家所提倡的。通過稅務籌劃降低了企業納稅的數額,從而讓企業為自身發展提供了更多的資金,國家也會因為企業發展而擴大了稅收的基數,所以在長遠來企業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是有利于國家稅收增長的?,F在企業的各種納稅種類當中,企業所得稅在企業納稅中的比重越來越大,所以正確對所得稅進行稅務籌劃也成了各個企業稅務籌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對企業的重要意義
企業納稅的種類很多,如營業稅、生產稅、印花稅等等,而在這些稅種當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影響最深遠的莫過于企業所得稅了,因為企業其他稅種的稅務籌劃遠遠不像所得稅這樣與企業的實際所得利益掛鉤,只有在企業扣除了所得稅之后,才是企業真正的收益。比如:企業的生產獲益是100萬,通過稅務籌劃降低了30萬的應繳稅額,也就是說為企業增加了30萬的收益,但是這一部分收益還是會被算到所得稅的納稅基數里面。而如果直接籌劃所得稅數額,結余了30萬,那么結余下來的30萬資金,就不會再參與其他稅款的征收,就是企業真正獲得的節稅收益了。
二、稅務籌劃應遵循的原則
1、以合法為原則
我國是法治社會,不論企業運用什么樣式的稅務籌劃,都必須要以合法為原則。企業領導者要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建設,稅法中允許的可以盡量做得充分一點,但是不允許做的就堅決不能做,而法律規定應該要做到的盡量保證實施,法律規定不應該做的事情的就應該盡量的避免,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只有嚴格在國家法律規定范圍內進行的稅務籌劃方案,才是國家允許和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才有可能變成現實。
2、要堅持全局統籌的觀念和原則
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基本原則和根本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擴大企業的經濟利益,實現企業總體的財務管理目標。所以在稅務籌劃當中,企業的總體納稅額也要作為重要因素加以考慮。不能狹隘地只為了減少某一種稅種的納稅額而匆忙籌劃,卻在無形間增加了其他稅額的數量,企業進行這樣的稅務籌劃是達不到從根本上降低納稅總額的效果的。而且進行稅務籌劃還必須要有對企業長遠發展的預測性眼光,要為企業將來的健康發展打下基礎,如果為了節約眼前稅款,而對企業的后續發展造成了額外的障礙,從而影響了企業長期發展,這樣的稅務籌劃也是不成功的,甚至是對企業具有巨大破壞力的行為。所以企業稅務籌劃要堅持統籌全局的原則,在籌劃一種稅種的過程中要橫向兼顧其他稅種,而且還要縱向兼顧企業的現狀和企業的未來發展,這樣的稅務籌劃才是成功的籌劃,也才能得到有效的施行。
3、控制籌劃成本的原則
稅務籌劃與其他經濟行為一樣,在運作過程中都存在著一定的風險。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之前,必須要了解稅務籌劃活動需要的成本和可帶來的收益,進而比較兩者之間的關系。如果是收益大于成本支出的,那么這樣的籌劃活動值得大力推行,但是如果支出成本還大于收益了,那么這樣的籌劃活動不但起不到增加企業收益的目的,反而會加重企業的經濟負擔,應該予以放棄。
4、要遵循從企業實際情況出發的原則
我國企業開始實行稅務籌劃的時間并不長,而成功的例子也不是非常多,所以對于剛開始實行稅務籌劃的企業來說借鑒一些成功企業的籌劃案例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要注意企業稅務籌劃關系到企業自身的發展,所以在借鑒成功案例的同時,也要注意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不能盲目相信成功案例的效果,更加不能教條主義。而我國有關于稅務籌劃所運用到的法規政策也有時常有更新,所以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時候,也需要根據法規的變化而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從而達到合法合理的效果。
三、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方法探討
1、合理成立子公司、有效降低企業納稅數額
根據我國相關方面的規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分為分公司和子公司兩種,而根據國家新出臺的關于企業所得稅納稅標準來看,所得稅納稅人是以公司法人為限定的。而總公司旗下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所以分公司的一切權利義務都要由總公司一力承擔??偣驹O立的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以根據稅法規定,單獨履行納稅義務。所以集團公司等大型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時候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采用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形式,來降低所得稅納稅數額,或者降低企業辦稅成本,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率。但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選擇,不是固定不變的,設立什么性質的子公司需要根據設立公司的所在地的稅率水平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當地稅率較低,那么設立子公司則可以享受當地低稅率的好處。
現在市場經濟正在快速發展,而對于即將進一步拓展市場的大型企業而言,設立子公司是必須要做的事情,但是由于拓展市場的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成本,而直接設立子公司就要作為獨立法人履行納稅義務,總公司就無法將設立子公司所投入的成本拿來抵消銷售盈利,不利于降低總公司所得稅的納稅數額,所以應當先設立分公司,讓所有的納稅責任都由總公司承擔,這樣可以將分公司設立的所有費用歸結到總公司名下,用總公司的成本開支,抵消掉利潤所得,以此降低公司所得稅的納稅數額。等到市場開拓完成進入穩定時期之后,再將分公司登記為子公司。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讓新成立的子公司享受稅法對新成立公司減免稅的優惠政策,能有效地整體降低小集團應納所得稅的納稅額度。良好地實現了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目的。
2、利用國家優惠政策,降低整體負稅率
現在國家為了鼓勵企業發展和創新,所以我國在成立的幾個經濟特區或高新技術開發區都實行了企業所得稅15%的規定。國家為了大力發展經濟,在經濟亟待發展的地區如發展水平相對較落后的中西部地區也都實行了稅收減免政策。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在享受稅收優惠的地區建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從而享受國家的優惠稅收政策,達到總體上降低納稅額度的效果。
3、對納稅基礎的籌劃
所謂納稅基礎,就是企業所得稅納稅數額的衡量依據,所以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時候最主要的工作應該放在盡量縮小納稅基礎上面,這種縮小納稅基礎的籌劃方式就叫稅基籌劃。納稅人通過合理的稅務籌劃方式來縮小稅基數額,從而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效果。一般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稅收額度和納稅基礎成正比關系。按照會計核算規定,屬于進貨中的合理損耗計入材料采購成本;屬于銷售中的合理損耗計入營業費用;屬于盤點中的合理損耗計入管理費用。但是,不管計入哪個科目,都是加大了成本費用,減少了利潤。
4、對企業所在地實行稅率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納稅額度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企業所在地的稅率。企業想要有效地降低納稅額度,就要充分考慮到國家對某些產業、項目和產品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積極跟隨國家的稅收優惠調整產業結構,享受優惠政策,這種籌劃方式就是稅率籌劃。所以在稅基一定的情況下,有效地掌握稅率籌劃的方法能夠降低企業納稅額度,企業可以根據這個原則,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低稅率行業投資來達到降低納稅額度的目的。
(1)通過轉移定價進行稅務籌劃
現在有些大型集團公司都在通過轉移定價的方式進行稅務籌劃,通過轉移定價進行稅務籌劃是指在有經濟聯系的企業之間以非正常的價格進行交易,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均攤利潤或者轉移利潤,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目的。這種轉移定價的行為在母子公司和總分公司之間運用非常普遍。一般是通過對人力、物資、無形資產等的互惠均攤等途徑實現。
(2)籌劃低稅率,降低納稅額度
為了國內經濟都能夠均衡快速的發展,我國政府對于一些特殊行業、地區等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優惠稅收政策來引導投資人的投資方向。在我國實行的企業所得稅法當中,也規定了比如國家重點扶持項目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項目、節能節水項目的納稅優惠政策,有的政策規定前幾年免征所得稅,從第幾年到第幾年減半征收等優惠政策,企業如果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利用這些低稅率項目發展生產,就能夠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作用。
(3)對應納稅額的籌劃措施
企業可以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稅額度的方式來減輕企業的負稅壓力或者接觸納稅義務,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中制定了一系列的減免稅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比如企業如果購置并使用符合規定的環保節能設備等,可以按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前的企業所得稅納稅額度,而且如果地面額度不及設備投資10%的,還可以把剩余份額轉移到下年度結算。企業應當積極響應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置辦符合標準的機器設備,不但可以改善企業的生產力水平和企業管理水平,還可以有效地降低所得稅繳納額度,是一個一舉兩得的好辦法,但要注意的是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
四、結束語
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手段多種多樣,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方法進行稅務籌劃工作,但是所構想的稅務籌劃方案是否符合國家規定還是要根據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籌劃方案的審查而定。而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則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最高標準和最基本原則,所以不管企業稅務籌劃的方法多么高明,如果一旦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違法,那么稅務籌劃不僅不能實行,連同企業也會被稅務機關處以重罰,付出沉重代價。所以那種不顧實際情況,為了避稅而避稅的做法,只是一廂情愿而已,任何籌劃方式都要以法律允許為原則,否則結果肯定會適得其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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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油田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意義
在當今企業各種納稅中,種類很多。例如,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等等,企業所得稅在企業納稅中的比重越來越大。油田企業的實際所得利益,只有在扣除了所得稅之后,才是真正的收益。由于企業所得稅的輕重、多寡,直接影響稅后凈利潤的形成,關系到油田企業的切身得益,所以所得稅稅務籌劃工作變得日趨重要。
二、油田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方法
(一)做好政策環境的稅務籌劃
(1)根據國際慣例和WTO規則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對外工程承包的管理工作一直依靠部門的規章進行,并無完善的法律法規,終將導致市場經營秩序的混亂和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最終遭受損失的是我國對外工程承包的整體形象以及國家利益。這就要求根據國際慣例和WTO規則完善對外工程承包相應的稅收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規。同時,在與其他國家簽訂雙邊稅收協定時,既要保護引進外資中我國的稅收權益,也要保護企業境外投資中對我國稅收權益的維護,做到兩者并重。
(2)完善稅收抵免辦法和稅收饒讓制度。對納稅人從對方國家得到的減免所得稅,不論對方國家是否與我國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都可以由納稅人提供有關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后,視同已全額繳納所得稅進行抵免。對企業在境外設立全資子公司,通過全資子公司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投資設立地區級子公司,并擁有該地區級子公司股份不少于10%的,可以延伸稅收抵免,其稅收抵免額可以包括全資子公司就股息相應的公司利潤額所繳納的公司所得稅和對地區級子公司抵免不足的稅額。
(3)明確境外項目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完善申報制度。明確國內與境外項目所得合并納稅的范圍。匯總合并納稅的范圍只局限在境外設立分公司的形式,即在境內外總分機構之間合并納稅,并允許境內外之間的盈虧互補。境外子公司應在我國進行納稅申報,但不與境內母公司實行合并匯總納稅。因為海外子公司與境內母公司之間不能盈虧互補,合并納稅并沒有實際意義。事實上,既然境內外之間的盈虧不能互相彌補,境外項目所得不能享受境內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否屬于免于補稅的境外投資收益對境內企業的稅收待遇應該沒有影響,那么,對征納雙方都有效的方法是將境外投資收益的納稅申報采用單獨設表計算。
(二)做好籌資過程的稅務籌劃。
一般說來,企業籌資方式主要有股權式籌資、債權式籌資、租賃籌資等。對油田企業而言,固定資產建設項目,大部分份額是借款完成的,實際操作中,借款費用如果是在籌建期間發生的,應當根據其發生額先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然后在開始生產經營當月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如果該借款費用屬于在生產經營期間、為生產經營而發生的,應當根據其發生額全部費用化,計入財務費用。加大借款費用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的份額,縮短籌建期和資產的購建周期,實現借款費用的稅務籌劃。
(三)做好投資過程的稅務籌劃
(1)在選擇企業組織形式方面。首先是對投資設立公司還是合伙企業進行選擇,通過事先對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其次,是對分公司與子公司的選擇,由于大多數國家對在該國設立的子公司與分公司在稅收上有不同的規定,并且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也有差異,所以這也是稅務籌劃必須考慮的問題。
(2)在選擇企業投資地方面??鐕椖恐攸c是境外項目內部化。在國際稅務籌劃實踐中,其根本仍是以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的來源能否在不同國家稅收管轄權范圍之間得到轉移為宗旨。境外項目要成功進行稅務籌劃,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境外項目內部化及內部化優勢,使稅務機關在避稅與反避稅博弈中處于劣勢地位。2)世界各國稅制差異及稅收優惠政策,為境外項目稅務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四)要做好經營過程的稅務籌劃
經營過程的稅務籌劃是通過折舊和存貨計價方法實現稅務籌劃。首先,在油田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中,固定資產折舊是繳納所得稅前準予扣除的項目,在收入既定的情況下,折舊額越大,應納稅所得額就越少。就折舊年限而言,縮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就折舊方法而言,加速折舊法就是一種比較有效的節稅方法,它也是通過增加前期折舊額,把稅款推遲到后期繳納,從而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性。其次,存貨的發出計價,稅法允許按實際成本或按計劃成本計價。而實際成本計價又有加權平均、移動平均、先進先出和個別計價等多種方法可供選擇。選擇不同的計價方法,對結轉當期銷售成本的數額會有所不同,期末存貨的大小,與銷貨成本的高低成反比,從而為所得稅繳納提供籌劃空間。
(五)做好特殊事項的稅務籌劃
(1)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稅務籌劃。所稱稅額抵免,是指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我們將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的相關資料進行清理保存,嚴格按照扣除程序進行運作,達到合理節稅的目的。
(2)運用加計扣除項目的稅務籌劃。我們目前把技術開發項目納入每年的計劃預算管理,每年年初上報本年度研發項目計劃,上級部門進行審查論證并審核立項。在項目研發過程中以財務部門為龍頭積極協調技術部門與各生產單位共同參與,加強整個企業的節稅意識,對每筆實際發生的費用,按照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范圍進行歸集,并將符合規定的研發費用進行科學、合理、全面、及時的歸集,為油氣田企業每年的研發費能夠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提前做好各項資料及數據的準備工作。
關鍵詞:稅務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中具有戰略性影響的財務策劃活動,越來越受到重視。本文主要對當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財務目標,以及通過企業籌資、經營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并結合部分案例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財務運用進行簡單分析。
對企業進行的一切稅收籌劃活動,都要嚴格遵守稅收和其他經濟法律、法規的要求,確?;I劃依據清晰準確、籌劃程序完備。應當經得起稅務機關的稽核與檢查,及稅務機關委托的專業會計師(或稅務師)事務所進行的納稅檢查。
一、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財務目標
1、節稅成本最大化
以納稅成本最小化作為自己的目標基礎,認為所有的企業籌劃活動都是緊緊圍繞納稅成本展開,企業進行稅務策劃的動機與根本目的是為了節稅,即取得納稅成本最小化。節稅籌劃可以通過充分利用稅法中固有的起征點、減免稅等一系列優惠政策,通過對籌資、投資、經營活動以及收益分配的巧妙安排來取得。
2、企業收益最大化
以通過稅務籌劃取得企業最大收益為目的,將取得企業最大化收益作為衡量籌劃效果的最終指標,并且將收益最大化作為企業稅務籌劃的最終目標。該目標綜合考慮企業現實存在的各種因素影響,而且由于收益目標比較具體、明確、容易計量,有利于企業權衡利弊,規劃預計,從而選擇最佳財務方案。
3、納稅成本最優化
通過納稅人在履行其納稅義務時所支付的各種資源的價值最優化,這也就是納稅成本最優化。企業的各種稅務籌劃活動與各種相關因素的影響,都是圍繞財務結構最優進行的。對企業盈利能力的增強也是納稅成本最優化的實質,也是企業獲得最大收益的目標。
二、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財務運用
1、企業財務管理中稅務籌劃的財務運用
1.1選擇節稅空間大的稅種。因為籌劃空間是隨著不同稅種而不同,在企業進行稅務籌劃之前首先要對屬于哪種稅種具有稅務籌劃的價值進行分析。站在理論的角度上講,應該選擇稅收的優惠多,稅負伸縮彈性大的稅種。但是與此同時,作為微觀經濟組織的企業,在生產活動進行時,不僅要對本身的經濟利益進行考慮,還要再生產經營行為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要求與自身盡可能保持一致,對國家限制發展的一些產業領域要進行自覺的排除,以此來對市場的風險進行減少,增加獲利能力。
1.2避開成為某稅種的納稅人。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只要是納稅人不屬于某稅種,則不需要對該項稅收進行繳納,所以,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可以考慮能不能避開某稅種納稅人,這樣就會達到節稅的目的。
1.3從計稅依據和稅率著手籌劃。影響應納稅的兩個因素,就是計稅依據和稅率,計稅依據越小稅率越低,應納稅額也越小,因此,進行稅務籌劃時可以從這兩個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辦法來降低應納稅額。
1.4選擇最好的資本結構。根據生產經營等活動對資金的需要,通過一定的渠道,采取適當的方式,對所需要的資金進行獲取的一種行為,就是籌資。對于任何一個企業來說,進行一系列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就是籌資。資金是通過籌資方式的不同來決定的,產生的稅后效果也有很大的差異。
1.5選擇最合理的組織形式。市場經濟的主體就是企業,不同組織形式的企業在所適用的稅收法律方面有著不同的特點。投資者對企業不同組織形式的選擇其投資收益也將產生差別,進而影響企業的整體稅收和獲利能力。
2、企業財務成本費用核算中稅務籌劃的財務運用
2.1充分列支成本費用。企業所得稅的輕重、多寡,直接影響稅后利潤的形成,關系到企業的切身利益。因此,從成本費用核算的角度,利用成本費用的“充分列支”是減輕企業稅負的最根本的手段。企業在收入既定時,盡量增加準予扣除的項目,即在遵守財務會計準則和稅收制度規定的條件下,將企業發生的準予扣除的項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會使應納稅所得額大大減少,最終減少企業的所得稅計稅依據,并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2.2合理選擇折舊方法。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是不一致的,分攤到各期成本費用中去的固定資產成本也存在差異。因此,折舊的計算和提取必然關系到成本費用的大小,直接影響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輕重。
2.3合理選擇存貨計價方法?,F行財務會計制度和稅法均規定,各項存貨的發出和領用,其實際成本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后進先出法和個別計價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這一規定為企業進行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提供了空間,也為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減輕所得稅稅負,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提供了法律依據。
2.4合理分配管理費用。對于從事投資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來說,它們除了進行管理工作外,其本身并不直接從事其他營業活動,因此,投資公司沒有收入可以彌補其發生的大量管理費用,其經營狀況為虧損。而其子公司由于不承擔上述管理費用,利潤很高,相應的所得稅稅負很重。
2.5恰當運用關聯企業關系。企業為了融資上的便利,常常會在關聯企業之間發生借貸款業務。但是,《企業所得稅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結語
稅務籌劃是基于企業自身加強財務管理、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需要,因此,其目標與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應該是一致的。但與企業一般財務活動相比,稅務籌劃有其獨特的視角,即從稅收的角度,通過對企業籌資、投資、運營、利潤分配等財務活動的精細安排,達到充分行使納稅人權利、降低企業稅負的目的。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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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稅務籌劃;所得稅
房地產企業經營活動涉及資金量大、投資周期長、資金回籠慢,作為國家經濟建設重要支撐力量的房地產行業當前正面臨著市場的考驗。提高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能力無疑是提升企業競爭力的有效措施。房地產企業是納稅大戶產業,據統計房地產企業營業收入的20%用于交各種稅費,在房地產企業稅負中25%為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房地產企業最大的稅種之一,做好我國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籌劃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一、所得稅籌劃對房地產企業的重要意義
稅務籌劃是在稅法和其他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稅務籌劃手段,對房地產企業的日常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事先籌劃和謀略,最大限度地獲取“節稅”的稅收利益。所得稅是稅收重要組成部分,還有一定的比重。稅收籌劃不同于“逃稅”和“偷稅”,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目的性、籌劃性、專業性和風險性。所得稅籌劃對房地產企業有重要意義。
(一)合理的所得稅籌劃使房地產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
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是房地產企業資本運作的主要特點。一方面,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所得稅稅務籌劃能緩解企業所得稅清算時間,增加企業周轉的資金量,減少現金流壓力,擴大企業資金運作的經濟收益。另一方面,房地產企業的稅收歷來備受有關部門關注,而且國內所得稅管理越來越規范化。提前合理進行所得稅稅務籌劃可以保障企業依法納稅,規避稅務風險。
(二)所得稅稅務籌劃是提升房地產企業市場競爭力的有效途徑
當前市場競爭已經越來越激烈,房地產企業發展正面臨著巨大的市場風險。未來房地產企業的盈利空間在市場機制和政府調控的影響下將越來越窄。向管理要效益將是房地產企業未來發展的方向,所得稅稅務籌劃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而且是可以直接為企業帶來效益的。所得稅稅務籌劃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將提升房地產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因此是房地產企業必須重視并積極實踐的重要管理內容。
二、我國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正是企業所得稅籌劃對房地產企業發展有著積極影響力,企業所得稅籌劃備受國內房地產企業歡迎,但從國內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籌劃的現狀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認識不夠
首先,國內房地產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重心還是以地產開發及銷售為主,對企業經營利潤的重視往往導致房地產企業管理層忽視稅務籌劃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受其影響,房地產企業在稅務籌劃方面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是不夠的,導致稅務籌劃顯有成績,越來越不被重視。其次,在國內還有很多的房地產企業管理層對稅務籌劃理解不夠,分不清什么是“稅務籌劃”什么是“偷稅漏稅“。有的企業甚至偷換概念,借“稅務籌劃”之名行“偷稅漏稅”之實,最后稅務稽查的結果是補繳欠稅款、繳納稅款延期滯納金、罰款。
(二)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缺乏專業性
稅務籌劃對企業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比較高,專業過硬的稅務籌劃人員缺乏。房地產企業涉及的財務工作量非常大,開展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更加需要既懂財務又懂房地產開發流程的相關人員。國內很多房地產企業在稅務籌劃過程中都感嘆高級財務人才匱乏,受其影響,一些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籌劃出現了稅務籌劃思路不清晰、目標不明確的問題,缺乏稅務籌劃的大局意識和整體意識。稅務籌劃的方法不熟練也是當前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暴露出的問題。對一些具體的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方法不熟練,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稅務籌劃體系,導致所得稅稅務籌劃狀況百出,反而增加了企業的稅務風險。
三、做好國內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籌劃的策略
做好國內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確保房地產企業未來能走更遠的有效措施?,F以A集團股份公司的所得稅稅務籌劃為例,結合本人多年的相關工作經驗,對當前國內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強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內部建設
A集團股份公司是一家集合房地產開發、經營、銷售、管理和服務的綜合性房地產上市股份制企業,在全國多個區域設有子公司。A公司非常重視企業管理層的培訓,通過學習幫助管理層對稅務籌劃的必要性和安全性有充分的認識,引起房地產企業管理層對稅務籌劃工作的支持,保障企業在稅務籌劃方面人力、物力的支持和投入。同時,A公司還加大投入建立一支高效的稅務籌劃專業團隊,提升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能力。不斷加強企業內部財務人員的專業培訓,建立適合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籌劃體系,明確企業稅務籌劃的目標,成立稅務籌劃統籌部門,對所得稅這樣的重要稅種的稅務籌劃指定專業人員專門負責,實現系統與細節籌劃的科學管理和統籌。為調動員工積極性,還建立相關考評機制,通過績效考評評估確保財務人員的工作熱情與工作責任心。以上內部環境的建設為A公司的稅務籌劃有效開展提供了保障。
(二)完善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體系
所得稅的稅務籌劃可以從收入、成本、其他費用、其他行為四個方面構建所得稅籌劃體系。收入方面常用的所得稅籌劃手法為“納稅期遞延法”的稅務籌劃方法。例如:A公司通過對同一項目分期開發合理規劃施工工期,分期預售,根據國稅發[2009]31號文第八條、第九條的有關規定,以及地方稅務局對房地產企業預計計稅毛利率和實際計稅毛利率的有關規定,實現前期少交所得稅后期多交所得稅的目標。這種稅務籌劃處理所交所得稅的金額沒有變,但為企業爭取到了資金時間價值,減輕了企業前期的資金壓力。成本方面A企業常用的籌劃方法通常采用預估成本的稅務籌劃方法。即通過預估確認成本讓前期的所得額降低,后面的所得額增加,雖然整體所得額不變,但起到延遲繳納所得稅作用。其他費用方面,待攤費用、福利費、工會經費和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公益性捐贈支出等等都會影響企業的所得稅納稅額度,及時核算、分期取得發票、按照稅法規定的限額標準來指導企業經營活動等等都是稅務籌劃過程中要慎重處理的。如A公司在西北某區域的同一開發片區有多家子公司,共享公共配套,捐贈西北某大學教育基金會款項由其中一家當年結轉收入最多的子公司支出。其他行為主要是通過成立公司轉移利潤、虧損彌補、會計處理行為、借款行為的稅務籌劃方法。例如:A公司成立的物業公司盈利情況不太理想,但通過一定會計處理將房地產公司的利潤轉移到物業公司卻起到節稅籌劃作用。借款方面,借貸行為是房地產企業經常面臨的。國稅發[2006]3號規定的關聯方借入資金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50%的,前后的稅務處理是不一樣的?;诖艘幎?,A公司在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過程中設立了借款警戒線的預警標準,由集團資金部統借統籌,根據需要為各子公司籌得資金,科學指導企業的經營活動。結合A公司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成功經驗,建議所得稅稅務籌劃系統建設要合法合理,系統要完善全面,同時還要兼顧各個稅務籌劃方面的相互影響,使稅務籌劃系統科學有效。
四、結束語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涉及資金量大,同時企業所得稅方面的規定也非常多,重視并做好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籌劃對提升房地產企業整體的稅務籌劃水平有重要意義。同時,做好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也是比較容易有成效的稅務籌劃。結合房地產企業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企業房地產所得稅籌劃,構建一套完善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體系,并重視企業內部稅務籌劃環境的打造,相信在廣大財會人員還有房地產企業管理層共同的努力下一定能實現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管理更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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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稅收籌劃;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企業所得稅法
為確保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在我國的有效開展,提出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機制的建立與實施。2003年7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了《美國財務報告采用原則基礎會計》的研究報告,提出了以后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既不是“規則導向”模式,也不能是“純原則導向”模式,而應是“原則基礎會計準則”模式,即目標導向法。筆者認為,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機制的建立與實施,亦可出于同樣的考慮,采用與該理論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確立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導向,在此基礎上,輔之以確保目標實現的操作原則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適用方法。
一、正確定位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
(一)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是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
有效開展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關鍵問題,是正確定位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稅收籌劃目標,是指通過稅收籌劃要達到的經濟利益狀況。它決定了稅收籌劃的范圍和方向,是稅收籌劃應當首先解決的關鍵問題。在目前的理論與實踐中,對稅收籌劃目標的定位存在著定位過窄和過寬兩種錯誤認識。 一是目標定位范圍過窄,認為稅收籌劃的目標就是最低納稅或節稅。對此,筆者認為,新《企業所得稅法》雖然使企業所得稅的名義稅負降低了,但如果稅收籌劃目標的定位存在錯誤,無疑是南轅北轍。因為稅收籌劃屬于企業理財的范疇,納稅人的財務利益最大化要考慮節減稅收,更要考慮納稅人的綜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賬”更要算“大賬”。對于納稅人而言,在既定納稅義務(如既定的投資與經營地點、方式、內容)的前提下,稅收是一種絕對成本,選擇節稅方案一般可以減少絕對的稅款支出,增加稅后利潤,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的財務目標。但是,在未定納稅義務(如有多個投資和經營方案可供選擇)的前提下,稅收是一種相對成本,節稅方案未必就是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納稅方案。二是目標定位范圍過寬,認為稅收籌劃的目標不僅包括節稅,而且包括避稅,將避稅納入納稅人稅收籌劃的目標之中,不僅會誤導納稅人,而且也不利于稅收籌劃事業的發展。因此,將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應定義為:在法律認可且符合立法意圖的范圍內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這種定位,既克服了節稅目標的狹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圖的避稅問題,是企業定義其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目標的正確選擇。
(二)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派生目標是涉稅零風險
如果說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是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第一個目標,那么,實現涉稅零風險就是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第二個目標。也是稅后利潤最大化這一稅收籌劃根本目標的派生目標。涉稅零風險指企業受到稽查以后,稅務機關做出無任何問題的結論書。即,稅務稽查無任何問題。企業在接受稅務稽查時,通常會面臨著三種不同性質的稽查:日?;椤m椈?、舉報稽查。因此,在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中,為了實現日?;樯娑惲泔L險目標,企業必須要強化其內部管理制度,尤其要著重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創造平穩、有序的內部稅收籌劃環境,以備順利通過稽查部門的日常檢查;為了實現專項稽查涉稅零風險目標,企業有必要根據歷次接受專項稽查的經驗,按“專項”有針對性的準備齊全各項備查資料,特別是對于涉及某項減免稅的一系列申請、審批文件,更要嚴格、規范的建檔保存,做到經得起稽查;為了實現舉報稽查涉稅零風險目標,企業除了要在日常稅收籌劃中注意保持合法、謹慎的工作作風外,還要在遭遇舉報稽查時保持冷靜的自查態度,并且要與稅務稽查部門充分溝通,力爭規避涉稅風險。必要時,企業還要做好抗辯以及提請復議乃至訴訟的準備,力爭將涉稅風險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國企業對稅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著稅收風險較高的問題,所以稅收籌劃需要把規避稅收風險、實現涉稅零風險納入進來。這使得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更具有實際操作意義。
二、 建立企業新所得稅稅收籌劃的一般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第一,企業的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第二,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第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
(二)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地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即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
(三)可行性原則
稅收籌劃工作要根據納稅人的客觀條件來進行量體裁衣。另外,稅收籌劃的可行性還應該具體表現為“程序流暢”,即在稅收籌劃方案的整個執行過程中,無論是會計憑證的獲取、會計賬項的調整,還是納稅申報表的最終完成,都應該是順利、流暢的,不應該因為受到阻礙而無法進行或付出額外代價。
(四)有效性原則
對納稅人有關交易行為所進行的稅收籌劃,一定要達到預期的經濟目的,同時優化稅收、節約稅款。另外,有效原則還要求所進行的稅收籌劃必須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相匹配,不是為了籌劃而籌劃,當稅收目標與企業目標發生沖突時,應以企業目的作為首要選擇,這樣也易于被稅務主管部門所認可。
三、 確定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基本步驟
(一)搜集和準備有關資料
進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納稅義務人,必須準備相關資料以備參考。特別是最新稅收法規資料、最新會計準則、會計法規資料、政府機關其他相關政策;最新專業刊物;生效期內的內部資料等。
(二)制定稅收籌劃計劃
稅收籌劃者或部門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納稅人的要求和情況制定盡可能詳細的、考慮各種因素的納稅計劃。稅收籌劃者應該首先制定供自己參考的內參計劃。包括將來要向納稅人提供的內容和只作為自己參考的內容如: 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稅務計算4.各因素變動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稅收籌劃計劃的選擇和實施
一項稅務事項的稅收籌劃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個,稅收籌劃者為一個納稅人或一項稅務事件,制定出的稅收籌劃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個,這樣,在方案制定出來以后,就要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篩選,選出最優方案。篩選時主要考慮以下因素:1.選擇節稅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財務利益的籌劃方案;2. 選擇節稅成本更低的籌劃方案;3.選擇執行更便利的籌劃方案。
四、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的適用建議
(一)以企業所得稅稅收構成要素為基礎,進行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1. 企業所得稅稅法構成要素的稅收籌劃意義
企業所得稅稅法構成要素是新企業所得稅最基本、最固定的構成部分。以企業所得稅稅法構成要素為基礎建立企業新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
2. 適用性分析
如果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大,或者雖然生產經營規模大,但經營業務單一、會計基礎好,則可以采用以企業所得稅稅法構成要素為基礎的企業新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二)以企業理財活動為內容的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1. 企業籌資、投資活動中稅收籌劃的意義
對于籌資活動的稅收籌劃,主要考慮的是如何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這首先是從企業選用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的比例)開始的。企業籌資主要面臨權益籌資和負債籌資兩種方式。當企業負債籌資比重增大,利息節稅的收益增加,特別是當負債籌資的資本成本低于權益資本成本時,由于財務杠桿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權益,從而使企業資產價值增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這并不是說企業負債籌資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資本結構,否則,企業資產負債率過高,財務風險會增大,當超過企業的承受能力時,有可能使企業陷入財務危機甚至破產倒閉。因此,必須正確把握和處理負債籌資的度。
對于投資,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主要面臨擴大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兩種方式的選擇。如果企業選擇擴大投資方式,則面臨是建廠房買設備,還是收購一家近幾年賬面虧損企業的選擇,如果選擇固定資產投資方式,則固定資產投資方式又可分為購買和租賃兩種。采用購買投資方式的好處,是折舊可抵減賬面利潤,少納企業所得稅。不足的地方是購買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計入固定資產原值。對于租賃,經營性租賃方式的好處是租金抵稅。而且可以避免因設備過時被淘汰的風險;不足的是無折舊抵減。融資性租賃方式雖然可以抵減折舊,但財務負擔較大。企業應權衡以上幾方面的因素,選擇能最大限度降低稅負的理財方案。
2. 適用性分析
如果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會計基礎好,有進行財務管理預測、決策的能力,則可以建立以企業理財活動為內容的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體系。
(三)以確認和處理差異事項為思路的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1. 新企業會計具體準則與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差異的稅收籌劃意義
新企業會計具體準則與新企業所得稅法規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第一,在計算費用損失時,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口徑不同所產生的差異。第二,在計算費用損失時,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法依據的時間不同所產生的差異。第三,部分涉稅事項的處理方法的差異。第四,稅務處理規定不準扣除項目差異。第五,稅收法規對部分準予扣除的項目做了限制性規定差異。第六,對部分應稅收入的規定差異。由于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間存在著上述差異,因此,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要按照稅法規定對會計利潤進行調整。調整的過程即是在會計核算基礎上準確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過程。這無疑為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極有價值的籌劃思路和操作空間。
2. 適用性分析
對于所有查賬征收的企業,均可以建立以確認和處理差異事項為思路的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這種思路簡單、易于操作,可以與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工作結合進行,從而減少基礎工作量,提高籌劃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適合于任何查賬征收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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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稅收籌劃是一門實踐性與風險性都很強的學科,它除了要求籌劃人員具備較全面的會計稅收政策的駕馭能力,還要求與主管稅務機關的良好溝通,以及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規并及時進行籌劃方案的調整的能力。本文以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發生的變化,結合最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條例,以案例的形式闡述稅收籌劃給納稅人帶來的積極作用與意義。
關鍵詞 :稅收籌劃 案例分析 稅收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特定分配方式。它具有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的特征。所以依法征稅是國家的權利,同時也是每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國家為了實現其管理職能希望在政策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多征稅,而企業是以贏利為目的的社會組織,其根本目標是為了生存與獲利,并最終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利潤是以全部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得出的,而稅金作為費用的一部分無疑成為了阻礙企業獲取更大利益的拌腳石。企業更希望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少交稅甚至不交稅,兩者形成一種膠著博弈的狀態。
由于我們國家稅收法規結構不夠合理,立法層次較多且各稅種紛繁復雜,如何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用最小的稅收成本獲取更大的稅收收益,這已引起了社會各界包括納稅人與稅收理論界人士在內的普遍關心,稅收籌劃應運而生。
從總體上來講稅收籌劃就是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企業投資、經營、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以期達到合理避稅的目標。而稅收的固定性又使稅收籌劃具有了一定的可行性。當然在實際工作中稅收籌劃不可避免具有一定的風險,稅收籌劃必須綜合考慮籌劃結果對其他稅種以及企業整體經營的影響。稅收籌劃的成敗除了取決于籌劃人員本身對稅收法律法規知識的全面駕馭能力,還取決于籌劃的結果是否能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由于稅法賦予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以及稅務人員自身水平的良莠不齊都會造成稅務人員在對稅法理解和執行上的偏差,導致稅收籌劃的失敗,另外法律法規的不斷變化也是引起籌劃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進行稅收籌劃決不能孤立靜止的進行,除了及時與各地稅務機關進行必要的溝通,動態的掌握法規政策的變化并能夠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不斷地進行籌劃方案的調整也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就新企業所得稅法與最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相結合進行籌劃的一個實例進行說明。
2008 年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出臺,對原企業所得稅法實現了兩稅合一,在稅收扣除、稅率、稅收優惠等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調整。新稅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此政策放寬了對職工工資薪金的限制,取消了原內資企業所得稅法關于計稅工資的政策規定(此政策給利用工資薪金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同時條例明確了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國稅函[2009]3 號具體明確條例三十四條所稱“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1、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2、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3、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4、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5、有關工資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對于此項政策規定,一般稅務機關在進行稅務檢查的時候,掌握的主要標準是企業對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如果企業已如實履行代扣代繳的義務,則相應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允許全額在企業所得稅之前扣除。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同時在稅收優惠中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九十二條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作出了限定:
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 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 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 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 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 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 萬元。
依據上述的實際稅收征管情況及稅收政策可綜合思考如下:
若某一中小型工業企業,2011 年度預計資產總額2600 萬元,職工平均人數88 人,企業的會計利潤35 萬元,該年度終了匯算清繳前經注冊稅務籌劃師初步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為30.5 萬元。考慮到該工業企業處于小型微利企業稅率優惠的邊緣,企業完全可以通過適當的對自身費用的調整進而享受稅收優惠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2011 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6 號,對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減除費用標準重新作出了規定:納稅人2011 年9 月1 日(含)以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稅法修改后的減除費用標準3500 元,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鑒于上述稅收政策的調整,注冊稅務籌劃師建議增發0.8 萬元的工資,以滿足小型微利企業的稅率優惠要求。(假設該公司原平均計稅工資為2000 元,可增發計稅工資到3500 元以內,按職工人數88 人計算,最多可增發13.2 萬元工資)
未籌劃前企業預計繳納企業所得稅=30.5*25%=7.625(萬元)
企業凈利潤=35-7.625=27.375(萬元)
經籌劃后企業預計繳納企業所得稅=(30.5-0.8)*20%=5.94(萬元)
企業凈利潤=35-0.8-5.94=28.26(萬元)
經過籌劃后企業的凈利潤增加0.885 萬元,同時少繳納企業所得稅1.685 萬元。
由于及時考慮個人所得稅新的費用減除標準的變化,并運用到稅收籌劃實例中,給企業和員工都切實帶來了好處。員工的工資增加了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并沒有產生影響,企業也因此節約了稅負增加了稅后凈利,同時適當的增加員工工資也能增加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由此可見合理、合法的運用稅收政策能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與企業全體相關利益者共同利益的共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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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法;稅務籌劃;風險應對
1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稅務籌劃概述
1.1稅務籌劃涵義及其特點
稅務籌劃也叫納稅籌劃,學界對其定義大同小異,代表性較強的是當代著名的稅務籌劃專家蓋地教授的觀點:稅務籌劃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現行稅法(不限一國一地),遵守國際慣例,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根據稅法中的“允許”、“不允許”以及“非不允許”的項目、內容等,對企業組建、經營、投資、籌資等進行旨在減輕稅負、有利財務目標實現的謀劃與對策。
稅務籌劃具有以下特點:(1)非違法性。稅務籌劃是不違法的甚至是合法的,這點是很有必要強調的。(2)目的性。稅務籌劃的目的在于其主體(納稅人)追求目的最大化,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少繳納稅款,另一方面是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3)可變性。與稅法有關的政策法律會不斷變化,因而依附于政策法律的稅務籌劃也會不斷改變。(4)風險性。稅務政策的可變就會產生不確定性,即產生風險,這也是本文著重探討的。稅務籌劃的風險要靠風險管理理論去應對。
1.2新企業所得稅對稅務籌劃的影響
(1)稅務籌劃工具變少;(2)稅務籌劃失敗可能性加大;(3)稅務籌劃失敗代價加大。
2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稅務籌劃風險分析
2.1政策變動風險變小
政策變動風險,是指因政策變動使企業稅務籌劃方案相對時效性出現問題,而使實際籌劃效果偏離預定效果存在不確定性。而新法的實施是我國企業所得稅政策由頻繁調整轉化到相對穩定階段的標志。據專家估計新企業所得稅能在今后15-20年內保持大體框架不變。因此企業在設計籌劃方案時,其面臨的政策變動風險將大大減小。
2.2政策選擇風險變小
企業自認為所實施的籌劃決策符合一個地方或一個國家的政策或法規,但實際上可能會由于政策差異或認識偏差受到相關的限制或打擊,這種可能性就是政策選擇風險。由于新稅法在稅制上有所簡化,企業在理解稅收法律時比以前的難度相應降低,所選擇法律條文的錯誤率也會降低。
2.3稅務機關認定風險依然較大
認定風險,是指企業設計、實施的籌劃方案不被稅務機關認同而使籌劃達不到預定目的的可能性。新稅法第六章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在加上很多稅務工作人員對稅務籌劃有著偷稅的誤解,在實務中可能使得稅務機關濫用此條款,企業面臨的認定風險依然很大,如何使籌劃方案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依然是重要的難點。
2.4內外部環境變化風險仍不可忽視
這種風險主要有兩類,一是由于企業達不到預定的稅收優惠條件或達到優惠條件后又因各種原因失去了優惠待遇,如高新技術企業續期認定失敗就會失去15%的優惠稅率。另一是企業的經營損益風險。所得稅體現了政府對企業利潤的分享,但是并未承諾相應比例經營損失風險的責任,盡管稅法規定企業可以5年內用稅前利潤彌補之前發生的經營虧損。但如企業在5年后仍然虧損,就會失去彌補虧損的利益。
3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稅務籌劃風險應對
3.1重視事前基礎準備工作
(1)深入了解企業自身。
熟悉企業自身的基本情況是進行企業稅務策劃時的必備前提,對此就要從企業的行業特點、組織形式、財務情況、投資意向和對風險的態度等幾個角度進行考查,即“知己”。
(2)加強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學習。
稅務籌劃的基礎是對稅收政策稅收法規的理解,因此在設計籌劃方案之前對相關法規的深度領悟相當重要,即“知彼”。企業可以參加官方和非官方培訓班或是自學的形式為籌劃做好準備。在企業財力允許的范圍內,建議采取參加培訓班的形式。
(3)加強與稅務機關的互動。
互動可以盡可能減少征稅納稅雙方對有關稅收政策理解的不同,可以減少稅務機關認定風險。因為有一部分稅務籌劃是在法律的邊界運作,稅務籌劃人員很難準確把握其確切的界限,再加上很多優惠政策、具體條款的運用都需要稅務機關的認可,比如高新企業和關聯交易定價等。當前,我國許多上市的中、小企業加強了與稅務機關的互動,成功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3.2設計稅務籌劃方案防范風險
企業在對所得稅進行納稅籌劃設計時可采取風險回避、風險降低、風險轉移和風險保留四種應對方法,具體來說企業應主要從以下方面應對風險:
3.2.1規避或慎用風險較大的方案
在風險管理理論中,對大的風險應當轉移或規避,同樣在稅務籌劃中也應規避或慎用風險大的方案。在新法中,轉移定價就是一種風險較大的方案。
3.2.2優先使用稅收優惠政策
(1)行業優惠:①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②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可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③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2)地區優惠:西部大開發優惠,對設在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2001-2010年期間,稅率減為15%;西部新辦基礎設施類企業還可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待遇。
(3)技術活動優惠:①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年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②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企業可以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③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的低稅率。
(4)環保節能優惠:①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自取得第一筆收入年度起,兩免三減半優惠。②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③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5)社會公益優惠: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3.2.3利用合同轉移稅務籌劃風險
這就是類似于期權的風險轉移的應對方法。在有外界機構參與企業的稅務籌劃,企業可以和外界機構簽署合同約定:如稅務籌劃方案不能達到預定的效果,將由對方承擔損失。此時,企業的籌劃費用雖然較高,但企業可以鎖定籌劃收益。
3.2.4靈活運用籌劃工具控制風險
(1)臨界點籌劃。臨界點籌劃可分為稅基臨界點籌劃和優惠政策臨界點籌劃兩種。新法中的稅基臨界點籌劃主要是費用的扣除,一是不能結轉的扣除限額,有:福利費(工資總額的14%內可稅前扣除)、工會經費(工資總額的2%內可稅前扣除)、業務招待費(收入0.5%的60%可稅前扣除)、公益捐贈(會計利潤的12%內可稅前扣除)四種,二是不能結轉的技術研發費(加計50%稅前扣除)和安置殘疾人員工資(加計100%稅前扣除)。對于前者,企業應盡可能將預算控制在限額內;對于后者,企業應依據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做籌劃。
(2)缺陷性條款籌劃。缺陷性條款又稱“稅法漏洞”,其往往自身規定矛盾或在具體規定中忽視某個細小環節,從而造成稅收失效、低效。新法的科學制定使這方面的條款減少了很多,但也還存在。
3.3實施稅務籌劃方案并監控其風險
(1)建立稅務籌劃風險的信息溝通系統。
在一般情況下的溝通渠道為財務主管,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企業負責人反映籌劃的突然風險。
(2)建立應對風險的快速反應機制。
企業應該有處理各種稅務籌劃危機的快速反應機制,并應有相關內部控制以保證其得到執行。
3.4事后績效評價
在實施稅務籌劃方案后,除了跟蹤監控外,還要對方案進行績效評價。對此企業可以根據“成本、收益、風險”的對比對稅務籌劃的績效進行評估。在風險可以接受的條件下,“成本”小于“收益”,稅務籌劃是成功的,反之則是失敗的;在同等風險條件下,收益高的方案績效好于收益低的方案。
4結論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企業納稅籌劃面臨籌劃工具變少,稅務籌劃難度加大,失敗可能性和代價都變大的挑戰。為此,企業在稅務籌劃時應樹立系統化的應對戰略,同時注意在實施過程中的風險監控和事后績效評價。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應優先考慮國家的優惠政策,尤其是順勢而為的使用技術活動優惠和節能環保優惠政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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