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5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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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產證券化減少信息成本
公司在金融交易中,如一般的交易一樣,都存在著名的“檸檬”問題?!皺幟省眴栴}來自買者和賣者有關資產質量信息的不對稱。賣者知道資產的真實質量,買者不知道,只知道資產的平均質量,因而只愿意根據平均質量支付價格。由于市場調節和動態平衡,質量高于平均水平的賣者就會退出交易,只有質量低的賣者進入市場。
借款人(在此指應收款出售人)比借出人(在此指資產池證券的購買人)更了解公司的情況,他們可能夸大公司資產的質量。在金融體系中,不是所有金融機構都有足夠的信息估價出預期或潛在的賠償責任,如果沒有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投入,將無法很清晰地了解公司資產的真實質量。因此,借出人只愿意以“檸檬”價格購買借款人的資產,此價格是以借出人對資產的最壞估價為基礎。如果,借款人能為借出人提供公司資產不是“檸檬”的證據,將得到較高的價格。
1公司應收款的信息
資產證券化有助于公司了解和證明公司資產不是“檸檬”資產。如果一公司將證券化它的應收款,可請求專業評估機構(利率公司和保險機構)使公司應收款變得更易于評估,應收款被標準化。即確定它們的期限、文件和承諾支付標準。對于應收款,這個過程,有些很容易,有些相當難。而對于某些應收款,應用資產證券化方法根本就不值得。
利率公司和保險機構的評估技巧和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是同步發展的。這些交易利用了特殊的交易技巧,例如資產池的大小和依組成部分細分,為資本市場投資者提供了大量投資和取得收益的機會。資產池太小,利率公司和保險機構不會積極參與和刺激專業技巧。如果交易量很小,發展資產證券化技巧也不值得。人能利用許多技巧,但這些技巧只有在很大交易量時才會采用資產證券化技巧。因此,融資的應收款資產池相當大,以美國為例,資產池資產一般超過一億美元。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資產池可以依組成部分細分。例如,應收款可以依地理位置和其它指標細分,如果一家公司無法為資產池提供足夠的應收款,可以組成一個多出售人的資產池。
保險和超值抵押,也會有利于減少應收款的信息成本。評估包括大量有關價格風險的必需信息,價格風險也被保險了。保險機構愿意為利率公司評估的“BBB-AAA”證券提供保險。利率公司的最大資產是品牌,如果信用評估錯誤,它只在品牌上受損失。而保險公司既在品牌上受損失,同時也會產生金錢損失。
2整個公司和公司證券的信息
資產證券化的投資者不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巧,不能獨立地評估應收款的真實質量,而依靠利率公司和保險機構的評估結果。利率公司和保險機構具有世界一流的評估技巧和專業知識,評估質量也更精確。投資者使用它們的技巧,可以理解資產支持證券的期限,也能估計在不同情況下資產支持證券的償還情況。不同的投資者的專長不同。
總而言之,資產證券化可使公司的總信息成本減少。從專業角度考慮“檸檬”問題,資產證券化可幫助公司以很少的費用證明它們的資產不是“檸檬”資產。特殊資產池的評估風險與整個公司資產的評估風險不同,所需的技巧也不同。不同的金融機構擅長評估的風險不同。
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主要是資本市場投資者的評估風險。無需多言,金融體系中不著名的小公司的信息成本高,有以下原因:它們的評估費用很昂貴;不確定性大,賠償的可能性相當大;它們的業務可能相當專業,但可能遭受無法解決或模糊的監管制度;評估的量少影響信息的收集。這些公司有相當嚴重的“檸檬”問題。(在此稱之為“檸檬”企業)。
應收款畢竟不是已獲得的收益,而只是對未來收益的可能性估計。因此,資產證券化交易中各組成部分對實際交易的估計結果差別必須相當小。否則,交易將無法進行。例如,借款人認為它的資產信用風險為“A”,而借出人卻認為為“C”,交易將無法進行。購買者和出售者對應收款收益估計達成共識后,操作將很易于實施。
對公司資產估價,這將涉及到它的預期、潛在的承諾支付和管理水平等等,只考慮公司和特殊資產比考慮整個公司的資產更容易。購買者和出售者對整個公司資產的估價達成共識,比對應收款估價達成共識更難更昂貴。特別是對于一個“檸檬”企業,難度更大。應收款只是一種要求第三方還款的權利,是公司的特殊資產。公司很難影響應收款發行后的價值。因此,“檸檬”企業和非“檸檬”企業的應收款估價的難度差不多。而把“檸檬”企業作為一個整體,估價的難度遠遠大于非“檸檬”企業。換言之,“檸檬”企業的估價需要更專業的技巧,同時帶來的收益也更大。公司的“檸檬”資產中,最易于處理的是應收款。當公司的應收款證券化后,當然,公司的未來收益能力將會下降。而對公司的其它資產,仍然存在“檸檬”問題,但不會更壞。而由于“檸檬”資產的數量下降,公司的“檸檬”問題減少。
資產證券化后公司的“檸檬”問題減少,可認為是一個好的消息。但應收款在公司通常是最好最有價值的資產,公司的應收款質量比其它資產的質量高或高得多,公司沒有正當的理由和特殊原因出售它。
資產證券化交易存在兩種相反的解釋:一種解釋是好的消息,公司的總價值將增加。好消息不會增加應收款的價值,它的價值決定于應收款的承諾支付者,不會受公司現在和將來價值影響,公司也不必拖延融資速度。好消息將增加公司剩余資產的價值,當公司下一次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后,剩余資產價值將更高。因此,公司可獲得凈收益。
另一種解釋可能是壞消息。資本市場購買者對公司質量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可能認為公司是一個投機者,公司可能處于一種財務困境時,而作出的融資計劃。參與的利率公司和保險機構更偏愛壞消息的解釋,認為公司發行的應收款為真正的“檸檬”資產。公司發行的應收款的出售價格將偏低,公司剩余資產的價值可能下降。
綜合以上二種解釋,資產證券化的凈收益是正的。投資者可以較低的成本購買到,實際操作時以壞的解釋發生的可能性較小。在資產證券化交易中,公司剩余資產價值的下降程度,比以另一種解釋所引起的價值增加程度要小。事實上,公司剩余資產甚至可能增加,應收款出售的負效應可能被正效應抵補。因此,減少了所有公司融資的總信息成本。但一些公司獲利更多,資產證券化只需要對公司特殊的資產評估。“檸檬”企業的非特殊資產和特殊資產的評估成本區別很大。因此,“檸檬”企業因資產證券化因減少的信息成本而獲利很大,而非“檸檬”企業的獲利相對而言則較小。
二、資產證券化增加公司未來現金收入流
1專業技術、規模經濟和成本減少
資產證券化使應收款發行或留存的技術專業化。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公司出售它的應收款,即發行應收款。絕大多數經常實施證券化的大企業的發行技術已達到專業化水平。銀行精通抵押貸款證券化,汽車公司的財務子公司精通汽車貸款證券化,信用卡公司精通信用卡應收款證券化。然而,一些不出售應收款的公司可能更適于承受應收款的發行風險,轉移發行風險。如資產證券化中利率公司和保險機構等。發行應收款的公司,趨向于發行更多的應收款。資產證券化可使應收款發行的風險轉移,發行量越大發行越易于轉移。資產證券化可使應收款發行更有利,公司不必要尋找獲利較少的應收款留存方法,只需實施更有利的應收款發行方案,同時也可使貸款服務更專業化??偠灾?通過專業化技術可提升效率。
資產證券化可激勵應收款發行和收集技巧的建立和改進。收集和發行公司現金收入流技巧的改善的效果為:公司出售應收款后,未來現金收入流不會增加,但公司因出售的應收款和剩余資產的增值,而獲得了現金收益。資產證券化改善發行的好處如下:第一,這些技巧使應收款更易于評估,因而更易于發行;第二,資產證券化使發行過程更透明,這將減少道德風險。第三,公司對發行的應收款將出售的部分關心較少,而對發行的應收款中將保留的部分關心更多。但投資銀行機構是資產證券化交易中的組成部分,是發行應收款機構,它們的利益不會與發行公司的利益完全相同,它們將關注所有發行的資產,使發行資產的質量更符合實際,發行過程質量更高。事實上,這些參與機構承擔責任的時間很長,一旦許多年后,它們同意發行的應收款證明為不可發行,它們將遭受損失。第四,許多評估機構和保險機構參與資產證券化交易,它的責任是評估和保險發行的應收款的真實質量。第五,許多發行公司也由于它們的長期利益,將保證發行的應收款的真實質量。因為,它們更害怕一些質量不實的應收款被發行,還不如被保留在公司資產中。
資產證券化也改善應收款收集過程。增加應收款收集過程的透明度減少道德風險。監管者包括許多交易參與機構,例如,信托資產管理人、利率公司和保險機構。這些機構制定了許多監管準則和標準。這些準則和標準可能利用規模經濟、資產證券化交易量大和少量的資產證券化參與者,使資產池收集過程標準化和高質量。例如,少量的資產證券化參與者本身可促使公司對收集和發行給予更多的關注。當公司參與了有問題的資產證券化交易,它可使出售資產的公司退出。而對于一些公司而言,例如銀行,抵押貸款、信用卡和汽車貸款應收款發行人,希望資產證券化正規操作,不負責任的發行和服務,由于有被逐出市場的可能,成本相當高。
資產證券化改善資產支持證券的付款過程。應收款的責任人需付款給資產證券持有者,因而有大量現金集中一起。保管和支付服務,以及簽署合同交付給資產證券持有者,通常由信托資產管理人完成,它是保管和支付資金的專家。更重要的是,它很誠實,且所需的成本低。信托資產管理人破產的可能性極低。它是獨立于發行人到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的附加機構。應收款出售到資產池,然后發行資產池證券。資產池需從應收款責任人獲得付款后,再付給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因此,資產池由信托資產管理人管理,必須安排收集應收款,保管收集的資金,付款給資產支持證券持有者。
上面我們討論的,這些足以說明附加參與機構的用處。很明顯,公司如銀行、金融、抵押貸款和租借公司,以及信用卡發行機構,這些主要涉及應收款商業的公司(金融公司),主要從專業化的發行和服務獲利,至少能刺激更高效的發行和服務。不涉及應收款商業的公司(非金融公司),發行和服務的技巧越高,獲利越多。無論是金融公司和非金融公司,只要是“檸檬”企業,投資者由于道德風險問題,對應收款的折扣相當大,通過監管可減少許多,將由于對發行和服務更高效的監管而獲利巨大。
2.管制成本和附加:稅收
由于不同公司有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資產證券化有助于減少公司的管制成本。對于許多資產證券化交易,制度規定的管制成本減少很大。但是在一交易中,由于資產證券化初次運行,而減少的幅度較小,隨著交易結構不斷改善,減少管制成本的幅度不斷加大。例如,金融公司不需資本充足的要求,而利率公司則必須一定程度的資本金要求。資產證券化的作用,減少了規章制度要求的成本,獲得較高成本效用和市場回報。
資產證券化也減少其它管制成本。例如,破產成本,資產證券化把一些公司資產(應收款)移出,減少公司破產資產的范圍。事實上,交易結構的設計能產生以上的作用。如果,資產證券化后的破產過程是不完整的,它的特點是減少成本,獲得收益。但公司瀕臨破產時,有效地移出公司資產的難度更大,不確定性更大。資產證券化交易無法進行,或以昂貴的形式進行。公司越瀕臨破產,獲利越小。但破產成本對正常運轉的公司影響較小,由破產成本減少而獲利的程度較少。
資產證券化能利用已存在的法規制度。一些法律和制度阻止投資者投資低質量的證券。較高質量證券由于管制成本較低,需求較大而引起價格增加,使低質量證券和高質量證券的差價越來越大。事實上,這種影響是合理的,許多大型投資者,例如保險機構、共同基金和養老金基金等,它們的法律和制度偏向于高質量證券。資產證券化可幫助低質量公司發行高質量證券,擴大需求,但低質量公司比高質量公司發行高質量證券的費用更高。由于制度要求不同的質量標準,絕大多數利率公司有四個級別證券,有些只有二到三個級別。大多數證券化交易,由于資產證券化引起需求增大,回報增多的能力不能延續很長時間。
稅收是公司決策是否資產證券化的重要因素。公司可設計交易結構為借出或出售應收款,有些交易結構可獲得稅收減免。例如,交易結構為借出,公司計算稅收之前,可從收益中減去支付給資產支持證券持有者的收益。交易結構為出售,稅收則不能與上相同。并且,公司為一些目的,采用借出形式資產證券化,獲得借出形式的稅收減免。為了其它目的,則采用出售形式資產證券化,獲得的稅收也不同。資產證券化由于稅收減免而獲得的好處相對較少。
關鍵詞: 影子銀行;界定;統計;框架
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4)11-0038-05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4.11.08
中國影子銀行在服務實體經濟、豐富居民投資渠道、滿足經濟社會多層次多樣化金融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影子銀行受到的監管比較有限、資金運作的透明度較低,造成其在經營中積累了一定的系統性風險。因此,對影子銀行范圍的界定、構建統計分析框架是規范影子銀行業務重要的基礎工作。
一、影子銀行的界定
(一)國外影子銀行的界定
“影子銀行”(shadow banking system)這一概念最先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首席執行官McCulley(2007)提出,他將影子銀行定義為“非銀行投資渠道、工具和結構性產品杠桿化的組合”。2008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全球金融穩定報告中提出了“準銀行”的概念,指對傳統銀行信貸(或以信貸資產為基礎的證券)進行調節,主要依賴資本市場融資。金融穩定委員會(2011)認為影子銀行在較為寬泛的視角下可以看做“非正式銀行系統實體和活動的信貸中介”。綜上所述,當前國外對影子銀行的定義是:“在銀行系統之外進行資產證券化活動,尤其是從事或促進杠桿和轉換類活動的金融中介,它們不受監管,不能得到公共部門直接的流動性支持”。這些金融中介機構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還包括銀行、擔保人、承保人、信用違約風險保護賣方、信用評級機構為影子銀行體系提供流動性支持的機構。
(二)中國影子銀行的界定
中國尚未形成像西方成熟市場經濟體那樣的影子銀行系統,國內學者對中國影子銀行并沒有統一完整的定義。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認為,中國影子銀行體系包括商業銀行表外理財、證券公司集合理財、基金公司專戶理財、證券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小額貸款公司、票據公司、具有儲值和預付機制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等融資性機構。國內目前對影子銀行內涵較為權威的定義是2014年1月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107號》文),該文對“影子銀行”給出的界定,即影子銀行被分為三類: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管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新型網絡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財機構等;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監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業務,包括貨幣市場基金、資產證券化、部分理財產品等。
可見,我國的影子銀行主要指游離于傳統銀行體系之外、無銀行之名、行銀行之實的機構和業務,大致包括以下兩類:“銀行的影子業務”和“影子銀行的業務”。前者主要指正規銀行出于規避監管或者監管套利的目的,將資產負債表內的業務移出表外形成的機構和業務,如銀行的表外理財業務、信托投資業務和各種銀行系特殊目的載體等。后者主要指近年來涌現的,與銀行、證券、保險等傳統金融機構不直接相關、但其業務涉及信用轉換、流動性轉換或期限轉換的機構和業務,如非銀行系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產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1]。
(三)國內外影子銀行的主要區別
一是表現形式不一樣。國外的影子銀行是通過證券化連接起來的完整信用鏈條,系統中的每個產品都發揮著某一金融中介功能,整個影子銀行是作為一個整體而存在的;中國的影子銀行大多都是獨立存在的,與銀行、相互之間并沒有太多的聯系,是一個較為松散的體系。二是運行機制不一樣。國外的影子銀行是以證券化為核心,在各種證券化和再證券化產品交易的基礎上,將機構、業務聯系起來,屬于交易型金融機構;中國影子銀行更多是充當補充銀行融資的角色,是典型的融資型金融機構。三是融資模式不一樣。國外影子銀行主要從貨幣市場、養老基金市場、證券市場,通過發行資產支持票據(證券)等金融工具進行批發性融資;中國影子銀行主要通過向企業和個人募集資金進行融資,本質上還是一種零售性的融資方式[2]。
二、國內影子銀行的存在形式及規模測算
(一)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管的信用中介機構
1.第三方理財。第三方理財機構是指獨立于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之外,為客戶提供理財規劃服務的非金融中介機構。但目前國內第三方理財機構的主要業務不是理財規劃而是銷售理財產品,以信托產品為主。
2.新型網絡金融公司。《107號》文中“網絡金融活動”指網絡融資平臺、網絡信用平臺等機構。網絡融資平臺通常包括P2P(Person to Person,個人對個人貸款)、眾籌,被看做陽光化的民間借貸。P2P通過互聯網平臺對借貸雙方交易進行撮合,輔之以第三方機構(如小貸公司、擔保公司)對本金及利息提供擔保。眾籌即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指通過互聯網方式籌款項目并募集資金,其不以項目的商業價值作為唯一標準,投資者獲得的回報通常不是資金,而是籌資者實現創意后生產的產品。
(二)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監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機構
1.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2.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由省級政府部門負責監管。
3.典當行。亦稱典當公司或當鋪,主要以財物作為質押進行有償有期借貸融資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典當行管理辦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典當活動的企業法人。原則上只要來源合法、產權明晰、可以依法疏通的有價值物品或財產權利都可以典當,典當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4.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目前金融機構租賃公司由銀監會監管,非金融機構租賃公司由商務部監管。
5.私募股權基金。私募股權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籌集資金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在我國,將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投資上市公司股份(PIPE)的投資基金也納入私募股權投資范圍。
(三)機構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業務
1.銀行表外理財產品。并非所有的銀行理財產品都是表外業務,保本型理財產品納入銀行資產負債表,屬于表內業務,非保本型理財產品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屬于表外業務。因此,只有非保本型產品可計入影子銀行。
2.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是指僅僅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單位的方式將投資者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以實現預定投資目的而設立的特定目的載體(SPV),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托管人(具有資格的銀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在我國屬于影子銀行范疇的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是指投資于貨幣市場上短期有價證券的一種投資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
3.資金信托投資計劃。資金信托投資計劃是指受托人(信托機構)接受委托人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委托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為目標,實現對受托人資產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而設立的特定目的載體(SPV)。在我國,資金信托計劃以信托受益權轉讓的方式,將銀行資金轉入企業,銀行通過銀行理財產品資金和自有資金投資信托受益權。
4.資產管理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期貨、基金等金融投資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及其它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按照《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2012〕第87號)的要求從事為單一客戶、多個客戶或者為客戶辦理特定目的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鸸举Y產管理業務是指基金公司按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證監會令〔2012〕第74號)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托擔任資產管理人,由托管機構擔任資產托管人,為資產委托人的利益,運用委托財產進行投資的活動。
5.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是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作為管理人,向投資人發售標準化產品份額,募集資金,由托管機構擔任資產托管人,為投資人利益運用產品資產進行投資管理的金融工具。產品限于向境內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資人發行,包括向單一投資人發行的定向產品和向多個投資人發行的集合產品。
(四)規模測算
依據公開可查詢資料,截至2013年末,我國影子銀行規模約為29.7萬億元,為同期銀行總資產的20.5%,占2013年GDP的52.7%。結構上看,影子銀行以金融機構影子銀行業務為主,達到25萬億元[3],占全部影子銀行規模的84.2%。其中資金信托計劃8.2萬億元,券商與基金資產管理計劃7.5萬億元,銀行表外理財5.5萬億元;傳統金融體系外的影子銀行規模約為4.7萬億元,其中私募股權基金1.2萬億元,融資性擔保公司0.6萬億元,融資租賃公司1.1萬億元[4-5]。
三、影子銀行統計分析框架
影子銀行的統計監測既要能反映、評估影子銀行發展狀況和面臨風險,也要能與傳統金融機構合并展現我國金融整體運行情況,同時還要能體現出影子銀行與傳統金融機構的業務關聯性、風險傳染性[6]。因此,影子銀行統計監測應采用“頂層設計、多方聯動、重點突破、信息共享”統計原則,形成與傳統金融機構既獨立、又協調的監測體系。
(一)影子銀行統計的基本原則
1.居民原則。影子銀行統計的地域依據機構、業務的常住性進行判斷。常住性概念與國民經濟核算、貨幣與金融統計常住性概念一致,依據經濟領土和經濟利益中心來劃分。一個單位、業務在一定經濟領土內有經濟利益中心,那么這個單位就是該區域的常住單位。影子銀行統計對象是一國常住單位的金融活動。
2.法律屬性原則。法律屬性是指某個機構或某項業務具備實體①或準實體②的法律地位時,相關業務才納入影子銀行。影子銀行業務由一定的組織結構來承載,影子銀行體系是多個市場的組合,在這個體系中的金融實體,一方面融入資金形成負債,另一方面運用這些資金購入各種金融工具形成資產。
3.避免重復統計原則。影子銀行業務相互交叉、資金
在不同機構之間相互流動,在不同機構或業務的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存在重復統計的情況。因此在統計影子銀行業務時,要注意避免業務量的重復統計。
4.可測性原則。影子銀行統計指標的可測性是保障其作為金融宏觀監測穩定性必須具備的條件。影子銀行統計由多項指標構成,在實際操作中,要充分考慮各項指標的可測、可得性及統計成本。一些統計指標雖然具有良好的理論基礎,但由于可得性差、統計成本高,也不應包括在內。
5.連續性原則。影子銀行統計要遵循統一的編制方法和統計口徑,形成有利于分析的時間序列,與其他宏觀經濟、金融指標可以協調分析,為貨幣政策制定與宏觀調控提供全面、準確的信息支持。
6.信息共享原則。影子銀行業務跨銀行、證券和保險等不同行業,一部分影子銀行機構在形式上有相應的主管部門,例如,小額貸款公司由地方政府金融辦管理,典當行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由商務部管理,企業年金由人社部管理,私募股權基金由證監會管理,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由發改委管理。另外,還有一些影子銀行機構和業務尚未明確由哪個部門監管,如網絡金融公司。這造成了影子銀行相關機構和業務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的情況,信息共享難度大。因此,影子銀行統計必須有效整合信息,做到數據共享。
(二)影子銀行監測內容
1.影子銀行基本信息。影子銀行作為統計監測對象,需要掌握其數量與構成。對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管或監管不足的信用中介實體機構,如新型網絡金融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重點監測機構的法人機構數、網點數、從業人員數等基本情況以及股東結構情況;對于機構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業務,如理財業務、資管業務、基金、資產證券化等,按照監管要求這些產品單獨建賬核算、單獨管理,可視為特定目的載體(SPV),重點監測上述產品的發行機構、客戶類型、核算方式、運行方式、管理方式、產品期限、預期收益率等基本情況。
2.影子銀行資產負債信息。資產負債信息包括影子銀行的資產負債情況和權益情況,對實體影子銀行機構按單家機構進行統計,對特定目的載體機構按發行機構的同類產品匯總統計。資產負債情況統計以影子銀行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及其構成情況為主要內容,統計指標按金融工具、金融產品、期限、交易對手、幣種屬性進行分類,反映影子銀行經營狀況、與傳統金融機構的往來交易,作為風險監測的基礎。
3.影子銀行風險監測信息。針對影子銀行的特點及對現行金融體系的影響,影子銀行風險監測的重點為流動性風險、資產質量等方面。對實體影子銀行機構,監測流動性比例、流動性期限缺口、資產質量五級分類情況。對特定目的載體,按產品發行機構監測產品違約情況。
(三)影子銀行統計指標設計
1.影子銀行基本信息指標
對于不持有金融牌照的信用中介機構,主要掌握其運行的基本情況。靜態指標主要采集網點、從業人員數、注冊資本等數據,動態指標按季度采集資產、負債、收入、利潤等經營狀況指標。
2.SPV注冊、募集及終止統計指標
參考《理財與資金信托統計數據源標準(試行)》中的指標設計,將理財業務、資管業務、基金、資產證券化等業務視為SPV,對其進行統計監測,具體指標設計分為注冊基本信息、資金募集統計指標、業務終止指標等三個部分。
3.影子銀行資產負債表統計指標
構建影子銀行資產負債指標體系,可以將影子銀行與傳統金融機構經營狀況合并展現,是全面反映金融市場運行狀況的重要一環。影子銀行主要的資產負債指標與傳統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指標內涵一致,二級會計科目可以按照自身業務特點進行設計。
4.風險監測指標
影子銀行風險監測體系用于衡量其經營過程中風險狀況,主要從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三個角度,本文構建7個指標來反映(見表7)?!?/p>
參考文獻
[1] 魏濤等,激辯:中國“影子銀行”與金融改革[J],金融發展評論.2013(2) .
[2]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課題組,影子銀行體系的內涵及外延[J],金融發展評論.2012(8) .
[3]邵宇,影子銀行及中國形態[J],金融發展評論.2013(8).
[4]裴平、印文,中國影子銀行的信用創造及其規模測算[J],經濟管理2014.(3).
一、證券基本情況
證券,前身為證券公司,于1991年成立,注冊地為武漢。2000年,經證監會核準批復,公司完成增資擴股,更名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07年,經中國證監會批復,公司更名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碼為000783。
經過近20年的發展,證券實現了健康快速發展,證券已在全國17個省市、自治區,38個城市設立了70多家分支機構,形成了覆蓋全國的營銷網絡布局。目前,證券已完成證券類控股集團的架構,旗下擁有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投資成長資本有限公司、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諾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期貨有限公司等五家全資和控參股子公司,共有員工4837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員工共有2517人。在我國券商中,證券公司資產質量優良,凈資產和凈資本兩項指標在業內排名始終居于前列。2005年和2008年,公司先后兩次被評為“中國證券行業十大影響力品牌”,2007年,公司獲得“最具發展力券商獎”。
在業務發展上,證券目前已經涉足證券市場的大多數產品。主要有證券買賣,證券保管、鑒證,證券的自營買賣,證券咨詢,證券的還本付息,分紅派息,登記開戶,證券的承銷,受托資產管理以及其他證監會批準的業務。近年來,證券在不斷挖掘傳統業務潛力的同時,緊跟行業先行者步伐,進行創業務和產品的創新,不斷開拓股指期貨、融資融券等新型業務,呈現出了強勁的發展勢頭,整體盈利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證券長期融資的現狀分析
證券經過近20多年的發展,長期融資方面開展了大量的工作。在外部融資上,證券主要通過增股和配股的長期股權融資方式進行外部融資。在增股上,證券在2007年,以7.15元的價格增發了144080萬股,募集資金103億元,登陸A股,2009年,以6.50元的價格配股49643萬股,補充資金3.5億元,進一步擴大資本金,今年3月份,證券再次發出增股公告,預募集不超過90億元的資金。在內部長期融資上,公司主要通過自有資金和資金積累進行融資,截止2009年末,證券每股公積金在1.44元左右,積累較為豐厚的公積金,體現出了較好的盈利能力和內部融資能力。在股利上,證券上市三年來,先后進行了3次股利分紅,2007年為每10股送5元,2008年為每10股送1元,2009年為每10股送4元,體現出了較好的分紅派現能力。資本結構,截止2009年末,資產總額為353.78億元,公司自有資產為122.79億元。從自有資產結構上來看,貨幣類資產額為30.43億元,占自有總資產額的24.79%;證券類金融資產額為84.20億元,占自有總資產額的68.58%,貨幣基金、債券等變現能力強、風險較小的資產占證券類金融資產的73.16%,股票等權益類資產占證券類金融資產的24.22%,說明證券的資產流動性好,資產結構較為優良。2009年末,公司總股本為21.71億股,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權益額為91.24億元,母公司凈資本為73.89億元。
三、證券長期融資的不足分析
隨著我國證券行業競爭的加劇,證券公司對融資需求日益增長,現有融資已不能滿足證券公司的融資需求。從證券的長期融資來看,存在著諸多不足,需要改進。從目前來看,主要存在融資渠道結構單一性和資金來源比例不合理兩個方面。在融資渠道有效性方面,證券現有融資渠道有效程度存在不足的問題。從國外證券公司融資的制度借鑒來看,證券公司債務融資主要來源于銀行、證券金融公司等,具有多種有效渠道。但是,從證券的融資來看,主要是通過增股配股的股權融資方式進行,長期融資方式上存在著單一性的問題,長期債權融資等方式沒有進行,融資渠道不夠合理,中長期融資渠道缺乏。單憑增資擴股進行長期融資,很容易受到金融市場環境的影響,許多時候難以付諸實施,例如,證券2008年的增股融資就因為股市大環境不好而作罷,操作性不強。加之,證券公司在增股時,證監會往往對證券公司增股要求條件較高,需經過復雜嚴格的審批程序、較長的發行期以及發行程序,同時單純的增股,雖然可以有效擴大資證券公司的資本規模,但卻會降低證券公司的利潤水平,使證券公司背上較重的包袱,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在資金來源比例,證券公司的資金來源結構不夠合理,比例存在失調的問題。一方面,證券公司的資金來源的長、中、短期限結構上,短期融資比例過大,比例存在不對稱。從證券公司資金的期限結構上看,流動資金占了大部分比重,而長期資金比重較小,長、短期資金結構存在嚴重失衡的問題。在實際融資中,同業拆借、國債回購和股票質押貸款等短期融資應用較多,債權融資、商業銀行貸款等長期資金渠道不能很好滿足公司長期發展的資金需求,長期融資資金來源主要還是自有資本,即通過增資擴股擴大資本金。
四、證券長期融資的改善建議
根據上述分析,證券的融資上多為短期融資行為,在長期融資上比重較低、方式方法不夠完善,需要進一步完善,在充分利用資本平臺進行長期融資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積極發展形勢多樣的長期融資渠道,形成一套較完善的長期融資管理機制。
一是應充分資本平臺,統籌好股票增發配發行為,進行長期融資。從目前證券融資行為來看,近幾年來,通過上市增股、配股的融資行為比較頻繁,這種行為不利于企業的長期融資發展。建議證券統籌安排增股配股行為,結合資本市場節奏適度把握融資節奏,減少增股配股頻次,充分發揮資本平臺作用,進行長期融資。
二是積極開展債權融資,拓展長期融資的方式和渠道。2003年證監會出臺了《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對證券公司進行債券進行了規定,證券公司經批準可以向社會和合格投資者進行定向發行。這一規定,對拓展券商的長期融資渠道,促進券商發展是個重大的利好政策。建議證券充分利用這一融資政策,調整改善融資結構,引入合格投資者,建立長期穩定的、低成本的長期資金來源,進而提高公司的整個運作質量和效率,通過債務信用促進自身穩健規范發展。
關鍵詞:互聯網;證券公司;內部控制
1互聯網金融對證券行業的影響
1.1改變了證券公司的發展戰略
互聯網金融成本低、效率高、覆蓋廣、發展快的特點顛覆了證券公司傳統的業務結構,改變了證券公司原有的價值創造模式。近年來,幾乎所有的證券公司都開展了證券開戶非現場化、構建網上交易平臺、開發新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等新的業務模式,提高傳統業務的效益型和普及性,吸引了新的潛在客戶。這些業務模式的創新為證券公司帶來了新的利潤增長點。同時,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加強了證券公司與其他金融結構的業務聯系。證券公司與商業銀行、互聯網平臺等構建新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通過互聯網這一傳播媒介拓展了客戶群體,實現雙方的合作共贏。證券公司對互聯網金融模式的重視也體現了互聯網金融在證券公司創新過程中起到的決定性作用,它也已經成為證券公司未來發展戰略的重要著力點。
1.2挑戰證券公司傳統的經紀業務模式
在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國證券公司的業務主要由經紀業務組成,經紀業務收入也是證券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ヂ摼W金融利用其獲取資源的速度和范圍為證券公司拓寬了客戶渠道,轉變了證券公司傳統的業務模式。證券公司傳統的傭金比率也在不斷降低,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創新以成為證券公司新的增長點??梢灶A見的是,互聯網必將會成為證券公司開展各項業務、提供各項理財服務、進行資產財富管理的主要平臺。證券公司應結合自身業務情況,改變傳統業務結構以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趨勢。證券公司應由過去的渠道服務為主向客戶的財富管理為主的轉變,加強各類業務協調合作發展,提升證券公司的服務能力和內部價值。
1.3加劇了證券行業的競爭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由于非現場開戶以及業務網上開展的形式極大地弱化了部分證券公司的地區和網點的優勢,證券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也逐漸取決于自身價值、服務能力和產品價值?;ヂ摼W的廣泛運用大大降低了證券公司的業務成本。伴隨著我國證券行業監管制度不斷完善,證券公司之間的競爭將日漸加劇。證券公司業務的進行已逐步脫離網點,業務開展的成本逐漸降低,傭金價格的競爭也日趨激烈。與此同時,其他行業也利用自身的特點逐步加入證券行業的競爭。一些互聯網企業利用其龐大的客戶資源以及其獲取信息的便利性向證券行業滲透。而其他類型的互聯網金融公司更是對證券行業的傳統業務形成巨大的沖擊。例如,近年來大量出現的網貸公司的貸款業務沖擊了證券公司的資本中介業務模式;而P2P平臺、余額寶理財產品更是嚴重沖擊著證券公司的理財產品市場。這些都改變了互聯網金融模式下證券公司的競爭格局。
2互聯網模式下證券公司加強內部控制的措施
2.1探索互聯網發展新模式
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的發展模式,其優勢在于可以快速、便捷地進行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拓寬業務產業鏈,降低運營成本。對于證券公司而言,互聯網模式已成大勢所趨。因此,證券公司若想加強內部控制,完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就必須正視互聯網的重要作用,順應互聯網模式改革要求,轉變發展理念,在不斷進行業務和產品創新的同時,積極改革傳統的內部管理模式,借助互聯網完成公司內部管理體系的全面升級,改變現階段互聯網金融業務和產品缺乏規范制度的現狀。證券公司應加大投入人力物力,探索互聯網模式下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的途徑,加強網絡安全建設,完善信息保密系統,使互聯網真正成為證券公司加強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2.2加強控制活動的完善
證券公司應建立權責統一、透明嚴謹的投資決策機制?;ヂ摼W模式下證券公司內部溝通的信息成本降低,公司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構建由管理層、投資決策部、自營業務部三位一體的決策體制,保證決策實施的有效性。同時,證券公司應加大力度規范自身各項業務的風險管理流程,及時發現公司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ヂ摼W模式下,證券公司必須加強自身網絡管理系統的建設,保證自身網絡管理的安全,建立健全的內外部“防火墻”制度,在避免外部入侵的同時,加強內部信息的保密性,將證券公司內部控制風險降到最低。
2.3加強內部控制監督
互聯網模式下信息系統的穩定性已成為證券公司的正常運營的基礎,因此證券公司必須解決信息系統的隱患,降低操作過程中的風險因素,加強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另一方面,證券公司應構建科學的內部控制稽核機制,對內部控制體系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價,對公司自身內部控制體系執行的有效性進行評估,準確揭示公司運營過程中的潛在風險,保證證券公司的內部控制體系有效的運行。
2.4完善風險識別體系
證券公司應結合自身經營狀況和業務特征對風險進行識別和分析,完善風險評估系統,并及時制定合適的解決辦法。互聯網模式下證券公司的內部控制風險更具有隱蔽性,因此證券公司必須構建科學的風險識別體系,對本公司的投資決策風險、信息系統風險以及創新風險等加以識別分析,將隱患降到最低,保證證券公司內部控制體系的正常運行。
2.5加強證券公司主要業務內部控制體系的改進
互聯網模式下,證券公司的業務結構發生了較大的改變,傳統經紀業務無論是所占比重還是形式上都發生了較大程度的改變。盡管如此,證券公司經紀業務依然是其最為重要的業務類型。經紀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是證券公司收入的兩個主要來源。因此在互聯網模式下,證券公司如要加強自身主要業務內部控制體系,一方面需要加強經紀業務的內部控制體系。互聯網模式下經紀業務主要在互聯網上展開,在這一過程中客戶開戶風險、資金存管風險以及證券委托買賣風險是其隱患的主要方面。證券公司在客戶開戶時必須嚴格審核客戶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對客戶的信息和資料妥善保管并嚴格保密。網上審核人員應嚴格把關,保證客戶身份證、資金賬戶和證券交易賬戶的一致,保證資金存取的準確。證券公司應建立完善的網上監控系統,保證交易系統的迅捷性、準確性和可靠性,完善客戶證券買賣的每一個環節,對異常交易狀況進行及時預警并迅速解決。另一方面,證券公司還應加強資產管理業務的內部控制體系。安全性是證券公司資產管理過程中最為重要的問題,這就需要證券公司構建完整的資產管理體系對項目潛在的風險進行挖掘,對業務項目進行嚴謹科學的審核監督,嚴格控制操作風險,結合實際狀況在一定程度的允許合規風險,嚴謹信用風險,允許適度的流動性風險,保證資金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作者:于閩黎 單位: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周游.JH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研究[D].長春:吉林大學,2013.
[2]王學峰.中國證券公司內部控制體系研究[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7(10):38-42,48.
[3]張琦.證券公司內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現狀研究———基于我國上市證券公司的分析[J].管理現代化,2014(2):102-104.
[4]林楠.中國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再造和完善[J].西南金融,2013(8):50-54.
他由衷相信,一定會有妥善的辦法來規避和管理企業在發展中遭遇到的政治、政策、經營、傳承及企業主人身風險。他也相信,只要多思、善為,用心聆聽及裼孟感鬧莧的籌劃必定可以幫助中國企業主針對他們的個人、家庭、家族及企業資產提供保護、增值及傳承進而助力他們鑄造中華民族百年基業!
一場永不止步的旅行
在香港這個比肩紐約、倫敦等國際化大都市的金融中心,經濟飛速發展的節奏傳遞著與國際同步的時間緊迫感。而這種節奏,正符合Victor的心境,亦表達著他在這個城市中的行進感;這迎合了他的思維,亦震蕩著他的思維。
1989年,Victor17歲,上高中二年級,這一年,他從內地來到了香港。因家中有三個年幼的妹妹,Victor不想父母這么辛苦,為了減輕家庭負擔,他毅然中斷了全日制中學學業,走進社會開始工作,也因此無緣於大學校園生活。
但這K沒有成為他求學的終點。白天忙於工作無暇分身,就利用晚上時間去夜校上課。最終,Victor靠著驚人的毅力完成了學業。直到二十多年後的今天,他仍在浩瀚的學海Y暢[著,如饑似渴地汲取著各種知識。
Victor始終相信社會是公平的,機會永遠是留給有準備的人。這個準備一方面來自於人脈的積累,另一方面更是來自於知識的儲備。他就是通過這樣的努力,一步步成為了CPB認證私人銀行家、CFPCM認可財務策劃師、CWMTM特許財富管理師、ACCA特許公認會計師,一步步在香港這個人才遍地的城市中站穩了腳跟。
23歲時,年紀輕輕輕的Victor已經成為了一上市公司的部門經理。1999年Victor毅然放該上市公司的高薪厚職,下海創立自己的財務顧問公司。會計師出身的他在許多年Y一直從事著會計的相關工作。後來隨著合作企業數量的不斷發展壯大,客戶的需求亦逐漸多了起來,Victor服務的范圍也逐漸增大了。而其在財務、風險及資產管理方面的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成長為“私人金融管家”。
他曾服務過的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曾開出百萬年薪另加數千萬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優厚待遇聘請他擔任公司財務總監,但Victors婉拒了。因為民族歷史使命給予了他一件更重要、更有意義的事情,那就是“至臻資產保護,共鑄百年基業”――幫助中國企業主做好資產保護,資產增值及資產傳承從而鑄造具中國傳統文化的百年基業。
Victor的人生仿若一場永不止步的旅行,因為沒有終點,所以沒有停步的理由。
一段“富不過三代”的思考
Victor的創業念頭起源於對中國“富不過三代”的宿命的思考。
中國從來不缺少百年品牌,缺少的是百年企業,那些流傳至今的百年品牌,如王老吉、同仁堂等的擁有者早已經不屬於品牌的創始人或是創始者的後人,而是在百年的歲月Y數度更替,僅各領一些年。
與國內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日本一家溫泉酒店,足足傳承了四十多代人!歷史的潮流、歲月的洗禮沒有動搖其根基,反而讓其更加穩固。國外類似於此類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外鮮明的對比,Victor亦陷入了反思之中。
他分析指出中國人骨子Y有著“好賭”的因素,這在商業領域的影響力不容小視。因為中國人的創業精神往往和“好賭”這個詞聯M在一起,很多人都為事業、為前程“賭一把”。然而,無數一頭向前n的人s忽略了“守”的重要性,民間也因此流傳著“創業難,守業更難”的感嘆。究其根源,便是企業主對於風險管理的忽視與不到位。
在穹彌校Victor提到了香港金王林世榮先生以及他創辦的金至尊珠寶,還有他打造的曾轟動全香港的金廁所的故事。
2000年,林世榮先生提出要用黃金打造一個世界上獨一無二的金廁所,K親自擔任設計及監制。他用了整整380公斤黃金、6200顆珍珠和鉆石,耗時一年打造出了黃金廁所。翌年正月,黃金廁所盛大揭幕,人潮ザ,此次壯舉也贏得了“世界最豪華洗手間”和“世界最昂貴坐廁”兩項吉尼斯世界紀錄。而金至尊成為香港上市公司,2008年其營業額高達港幣34億,180間零售店,擁有現金6億。
然而2008年9月26日,這位曾經創造了許多輝煌、改變了無數人觀念的傳奇人物s因病不幸去世。正如很多中國企業一樣,企業主不在了,企業就出現問題了,金至尊也不例外,隨著林先生的逝去,金至尊立刻陷入了債務危機之中。而短短數年後,香港資源及六福珠寶先後斥資收購金至尊股權,購入於香港、澳門以及中國內地以“金至尊”品牌經營珠寶零售及特許經營業務。
這樣的結果讓包括Victor在內的不少人唏噓不已。但在中國,這樣的故事每天都在不停地上演著。許多著名企業在企業發展中常常會忽略一些東西,而這些被忽略的東西往往會致命,會導致數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企業一夕之間轟然倒塌,傾家蕩產。
“這些事帶給人怎樣的經驗教訓?”Victor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中國企業的通病是企業高度依賴於企業主?!芭c這相反的例子是歐美一些大型且長青的百年企業如希爾頓酒店、羅斯柴爾德家族等,他們經歷幾代人、數十甚至數百年而屹立不倒。這些好的經驗和模式非常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盫ictor說。
於是,為了幫助這些處在風口浪尖上的企業,他把他的中睿環球金融有限公司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展延伸及聚焦,主攻企業、個人、家族的“資產保護、資產增值、資產傳承”三個方面的內容,結合境外成熟的私有產權保護體系,達至振興民族產業,鑄造百年基業的目標。
一個一直追尋的夢想
“企業在發展中會遇到許多問題,要用怎樣的手段和方式來解決這些問題?”這是Victor工作的重點。
“利用各種方式降低風險,延長企業的生命線?!边@是他創辦中睿環球金融公司的初衷。
為此,Victor不僅自己獲取了金融多個領域的專業資格、積累下廿載的財務財富風險管理行業經驗K致力於高凈值及超高凈值財富人士的資產打理,更在專業的基礎上進一步鉆研,力求讓自己成為一個“通才”,同時他還與香港乃至國際上一流的專業企業合作,希望找到更加完善、更有利於企業打造百年基業的方式。
這是一個需要時間沉淀的平臺。因此Victor花了十數年時間來打造這家公司,一點點拓寬業務范圍,一步步完善經營方法,從會計服務逐步延伸至保險、證券、地產、移民、法律,以及公司上市、重組、收購、合?、戎k實確務。
Victor的目標是成為企業主的“私人金融管家”,針對企業、個人、家庭及家族的方方面面,去整合、保護、管理和傳承,裼靡徽臼降姆務,實行一條龍的服務。他說,一個企業有四條生命線,分別取決於政治政策、傳承、經營及企業主人身風險。
首先,發展中國家特有的政治和政策制約讓人難以逃脫,然而s不是完全不可規避的風險,而規避的方式之一就是從企業架構層面入手,設立海外控股架構甚至於香港或海外上市,配合中國的企業走出去政策,一方面保護好私有財產,一方面實現企業國際化。
其次,“資產傳承風險,便是企業傳承的風險,這對企業的永續經營是很大的阻礙?!盫ictor說。他分別以傳承成功的新鴻基和因為家族產分家、後人們另起爐灶的鏞記酒家為例,講述了傳承風險管理和企業架構安排的重要性,K給出解決方案――普通法管轄下的信。他說:“基本上國際上的百年企業、家族傳承都會做一個信,將資產放進信中。家族後人有經營權和收益權,s沒有所有權和處置權。信托可以將每個家族成員在各個階段的不同受益權及安排寫得詳細而長遠,未雨綢繆至未來數代人之後?!边@樣安排就可以避免企業在遇到“敗家下代”及“產下代”的傷害而崩潰。換言之,便是通過信安排來規避企業中遇到的傳承風險。
再者,他還建議企業主設立儲備金,將個人資產與公司資產隔離,以此來應對企業發展中可能遇到的經營風險。儲備金可通過購買投資相連保單的形式來安排,一方面投入的資金具流動性,同時可以避免被凍結及受到債權人的追溯。
最後,“對於人身風險,可以做一份保險,也就是現在比較流行的一種險種,叫做大額保單。為何叫做‘大額’,是因為保額非常巨大,保額會依據企業主本身財力來定?!盫ictor說。如此,可以借助合作的私人銀行,裼孟嗟膘棟唇業男問劍以低於保額數倍的保費撬動巨大的保額,解除因企業主突然離世帶來的流動性風險。
至臻資產保護,鑄造百年基業
在“至臻資產保護,鑄造百年基業”這條漫長而艱辛的“私人金融管家”道路上,Victor一直在探索中前行著。
為了自己心中的這個夢想,他不斷進取,真誠待人。許多人與Victor深入交流之後,都成為了他的摯友,因為Victor從不以自己能賺多少金錢為目的,再精明的客戶都能感受到他的誠意,這也是他追求夢想途中珍貴的收。
一路走來,Victor不曾有過茫然困惑疲倦的時刻,因為這是他所鍾情一生的事業。所以,管每天都在忙碌和思考,但是他感受到的只有開心和喜悅。
對於未來,Victor會一如既往地堅持這個方向和這個使命,將這個一站式平臺打造地更寬一些,更深一些,將資產的保護、資產的增值及資產的傳承規劃做得更加完善,幫助中國的企業真正成為長青的百年基業。
祝愿Victor“私人金融管家”的理念和事業能虬鎦更多中國企業主成就百年的長遠基業,重振民族企業昔日的雄風,為復興偉大的中國夢作出貢獻!
【關鍵詞】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監管協調;金融衍生品
一、引言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一直處于兼顧安全與效率的審慎監管時期,決定這一時期美國金融監管政策導向的法律依據是《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該法案徹底結束了之前美國銀行、證券、保險業務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狀態,解除了銀行進入證券業、保險業的所有限制,允許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通過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從事各項金融業務,并保留了原來體制下的各監管機構,由此,美國正式進入了混業經營和混業監管時代。針對這種混業模式,美國采取“雙線多頭”的監管辦法,該方法給美國的金融監管帶來一些監管漏洞和盲區,使得金融監管滯后于金融市場發展。
2008年9月中旬街大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倒閉引發全球金融危機,在危機中上任的奧巴馬政府于2009年6月正式提出金融監管改革方案,美國國會眾議院和參議院分別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5月通過了各自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版本。2010年6月30日眾議院通過了兩院統一的版本,2010年7月22日,奧巴馬正式簽署《多德-弗蘭克法案》,標志著美國反思金融危機的金融改革立法完成,美國金融制度從“新自由主義”轉為政府加強監管。
二、新金融監管法案的主要創新內容
《多德-弗蘭克法案》條目眾多,內容龐雜,較之以往的金融監管法案,其創新之處可以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引入系統性風險防范,建立金融穩定監察委員會。新法案更加重視宏觀系統性風險的防范,建立了金融穩定監察委員會,該委員會包括財政部長,美聯儲主席和七家金融監管機構的高級官員,其主要職責就是找出威脅金融系統的風險因素和監管漏洞,向各個監管機構提出調整建議。如委員會認為有些系統性金融機構有倒閉風險并且可能威脅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可以向美聯儲提出建議,對這些金融機構實施更加嚴厲的監管。(2)沃爾克規則。沃爾克規則的主要內容就是將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業務重新分離。為了避免利益沖突,禁止銀行做多或做空銷售給客戶的金融產品,但允許進行小規模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法案規定,如果銀行進行投資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等投機易,其最高投資額不能超過銀行一級資本的3%,此限制銀行利用自有資本進行自營交易。同時還限制商業銀行的規模,規定單一金融機構在儲蓄存款市場上所占的份額不得超過10%?!拔譅柨恕币巹t的目的是為了有效隔離銀行與自營交易中的風險。(3)金融衍生品監管改革。這一部分內容也稱林肯修正案,它要求金融機構將農產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數金屬掉期等風險較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拆分到附屬公司,自身可保留利率、外匯以及黃金白銀的掉期業務。同時規定絕大多數的場外品將通過第三方交易場所和清算中心進行,以便監管機構更容易追蹤這些交易。此外監管機構還將提高對擁有大額掉期頭寸的公司的資本要求,并有權對單一交易者的合約數量加以限制。(4)建立金融機構的清算與破產機制。將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清算職能擴大到大型非銀行金融機構,給予FDIC“清算授權”,要求其建立起安全有序的破產清算機制,在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機構倒閉會嚴重威脅美國金融體系的情況下,FDIC將利用這一機制接管、拆分或清算該機構。美國財政部可以為相關清算費用提供資金,但必須在使用任何政府資金前確定一個償還計劃,上述資金將由倒閉公司資產、債權人以及針對資產超過500億美元的金融公司征收的費用來償還。這樣,在清算問題金融機構的過程中將盡可能減小對金融系統的沖擊,同時確保由債權人承擔損失,而不是由納稅人買單。(5)加強股東在公司這里和確定高管薪酬方面的作用。在高管薪酬方面為股東提供更多的話語權,包括使用人參與董事選舉、對“黃金降落傘”擁有無約束力的投票權;要求董事會下屬薪酬委員會完全由獨立董事組成,允許監管機構強行中止不恰當、不謹慎的薪酬方案,要求金融機構披露薪酬結構中所有的激勵要素,對上市公司基于錯誤財務信息發放的高管薪酬,美國證監會具有追索權。(6)加強金融消費和投資者保護。新法案規定在美聯儲內設立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主要負責監管銀行和金融服務機構為消費者提供的信用卡、按揭貸款等個人金融產品,以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免受不公平的金融交易損害;在美國證監會內部設立投資者顧問委員會和投資者保護辦公室:對信用評級機構,要求更完整的信息披露,包括評級公司的內部運作、評級方法、歷史表現等,要求監管機構建立新的信用評估標準,降低監管者和投資者對信用評級公司的依賴。(7)保險行業的監管。在保險行業的監管方面,新法案規定在財政部設立聯邦保險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統一監管保險行業、協調國際保險事務以及與各州保險監管機構協商國家層面的保險問題。
三、美國新金融監管法案對中國的借鑒意義
中國金融業正在向綜合經營發展,金融市場也逐步與國際接軌,但目前中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和方法還存留有計劃的痕跡,實行的是分業監管,存在監管協調溝通不順暢,相關法律法,監管落后等問題?!抖嗟?弗蘭克法案》針對金融危機中出現的監管漏洞和風險因素提出相關解決措施,被認為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嚴厲的金融監管法案,中國可以針對自己在金融監管方面的不足,對其一些創新內容進行借鑒和吸收。
1.進一步理順金融監管體制。堅持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模式,審慎綜合經營,在分業監管體制基礎上,加強中央銀行在宏觀審慎監管和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方面的作用。借鑒美國設立金融穩定監察委員會的經驗,可以嘗試設立由中央銀行、財政部、三個監管當局等領導組成的“金融穩定委員會”,由中央銀行牽頭,形成系統有效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
2.加強金融消費者的保護。由于金融市場上信息不平等和金融機構天然的欺詐傾向,金融機構的利潤往往不是完全來自于市場的公平交易和競爭,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也往往受不到應有的保護。我國在金融市場發展進程中,金融監管更多地重視對金融企業的保護而忽視對消費者的保護,所以在未來監管發展方向上應嚴格要求金融機構加強信息披露,使消費者更清楚的了解自己所購買的金融消費品,保障消費者的信息知情權和選擇權。
3.重點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中國國有大型金融機構的特殊地位使得“大而不倒”的問題在中國十分突出,應提高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資本要求,控制其風險資產規模的增長速度,避免業務過分擴張,在加強事前防范的基礎上,對于大型金融機構可以采取安全有序的破產清算。于此同時,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強自身風險控制,逐步實現銀行資本金補充以內源融資為主。
4.加強金融機構內部公司治理,完善董事制度。通過建立專門的國有金融資產管理機構,進一步明確國有出資人代表的委托關系;堅持并不斷完善專職股權董事制度,完善內部監督體系;進一步完善國有金融企業高管人員的薪酬管理體制,對于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薪酬機制要加以監管。
參考 文獻
[1]陳文君.的監管新范式-次貸危機后的金融監管改進[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8(5)
[2]宋玉華,葉綺娜.美國金融監管改革及其面臨的挑戰[J].世界經濟研究.2010(3)
[3]葉?。畤鹑诒O管體系改革及對中國的啟示[J].世界經濟情況.2010(1)
本文主要對證券公司組織結構的相關問題進行了研究,得出了若干結論與政策建議。全文分三個部分,分別是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有關問題;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金融證券集團與按照業務劃分的子公司。
第一部分研究了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類別問題和設立審批問題。從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看,將其歸類于綜合類證券公司是較為恰當的。我國證券法只劃分了經紀類證券公司和綜合類證券公司,主要依據是公司的業務范圍。中外合資證券公司雖然不能進行A股的交易,但可以進行承銷,以及從事B股、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業務范圍要遠大于經紀類公司,很顯然將其劃歸為綜合類券商是恰當的。對于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審批,筆者建議采取許可制。
第二部分研究了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問題。隨著證券公司業務的發展、地域上的擴張、風險控制的需要,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日益復雜化。與此同時,出現了決策效率低、機構重疊、風險控制不力等問題。因此研究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對于完善組織結構,解決組織結構難題有重要意義。
首先研究了管理學意義上的組織結構的演變和優化。對比分析了直線職能制、事業部制、矩陣結構、多維制結構的優勢與缺陷。然后結合基本的管理理論對證券公司的事業部制的優化問題進行了分析。其中考察了中金公司的事業部制的案例,說明了事業部制對于證券公司在專業化和風險控制方面的優勢。同時,分析了現行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兩大問題:本位主義和前后臺脫離。最后,提出通過權力進一步分散化和后臺職能的虛擬化來解決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問題,實現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優化。
綜合類券商的區域管理總部問題是一個隨著管理半徑的擴大而產生的。筆者提出了“升級”和“降級”的兩種思路,來解決區域管理總部的設置問題。即通過提升管理總部為分公司的辦法,使其成為不具法人資格的區域性分支機構;另一方面,通過將其轉為代表處,將一些業務職能轉移給各事業部,而只保留行政事務性的管理職能。
風險管理是證券公司經營中的重要問題。本文介紹了美國投資銀行在風險管理的組織結構方面的作法。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金融證券集團和子公司制。
首先論述了現資銀行采取的組織結構形式的金融證券集團的形式。并分析了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事業部制同金融證券集團的內在聯系。
其次,對證券公司集團化下的相關立法問題進行了分析。
再次,對金融證券集團內部的母子公司之間的業務聯系進行了研究。在各項證券業務內在聯系的基礎上,提出了在立法上應允許專業化的子公司可從事相關的其他證券業務的建議。
第四,分析了同證券公司合并重組有關的問題。
最后,分析了除集團化以外的其他的證券公司的組織結構形式,提出了立法上應允許證券公司自由選擇組織結構形式的建議。
正文:
證券公司的組織結構決定于證券公司的發展戰略,同時又受到現有法律框架的約束。在即將加入WTO的形勢下,我國的證券業面臨對外資開放和自身進一步發展的問題。一方面,我國現有的證券公司將會受到國外投資銀行的挑戰,證券公司自身如何發展壯大,在組織結構方面如何與發展相適應是一個普遍問題;另一方面,組建中外合資的證券公司也是證券業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中外合資證券公司采取什么樣的組織結構形式?它同現有的證券公司在組織結構方面是一個什么樣的關系?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緊迫問題。目前,證券監管部門正在起草和修改《證券公司管理辦法》、《證券營業部管理辦法》和《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這些法規對證券公司的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證券公司的組織結構問題。這里對證券公司組織結構的有關問題進行分析,希望對有關立法工作有所幫助。
一.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有關問題
1.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類別問題
根據中美、中歐簽署的關于中國加入WTO減讓條款,在中國加入后3年內,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營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1/3。合營公司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從事A股的承銷,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這意味著,從合營公司的業務范圍來看,將不同于我國現有的法律對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的業務規定?!蹲C券法》第119條規定,國家對證券公司實行分類管理,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并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其分類頒發業務許可證。
從中外合營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看,難以確定其分類與歸屬。筆者認為,應當將中外合營證券公司歸類為綜合類證券公司。主要有以下理由。
《證券法》對于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的劃分,主要依據兩點,一是資本金規模,綜合類最低為五億元人民幣,經紀類最低為五千萬元人民幣。二是業務范圍,經紀類證券公司只能夠從事經紀業務,且公司名稱中必須包含“經紀”字樣。而綜合類證券公司可從事經紀、承銷、自營等多種業務。從業務范圍來看,是否只從事證券經紀業務是區分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的重要標準。
從中外合營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看,雖不能從事A股的經紀與自營,但可從事B股及H股的承銷、交易等業務。其從事的業務范圍,要大于經紀類證券公司。而且,隨著加入WTO后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原則的實施,中外合營公司的A股的業務也將納入其可從事的業務范圍。因此,從現在和長遠來看,中外合營證券公司應當歸屬于綜合類證券公司。
2.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和審批問題
在中外合資證券公司設立和審批中,由于《證券法》和中美、中歐協議在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上存在明顯的區別,所以在審批設立方面存在著一定的操作障礙。筆者認為,對于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審批,可以采取許可制。即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由中國證監會對進行審批,其許可經營的業務范圍由證監會批準。
首先,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證券公司必須經證監會審批。據此,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也必須受《證券法》這一條的約束。
其次,對于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則可以不受證券法關于證券公司分類管理的要求。原因在于,盡管證券公司的業務上實行了經紀類和綜合類的劃分,但具體的業務范圍仍然要由中國證監會核定。因此,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合資證券公司在經營范圍的申請上,也須經過證監會的核定。筆者認為,對于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的申請,不僅要依據證券法核定,而且還要符合中美、中歐協議的要求。所以,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應在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的立法精神下,主要依據中美中歐協議,對其具體的業務范圍審批實行許可制。結合前述的合資證券公司應屬于綜合類券商的結論,其之所以不能從事A股的經紀業務是因為不符合中美中歐協議的要求。這樣,在《證券法》和中美、中歐協議下,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問題就得到了很好的解決,證券法和協議的某些沖突之處得到了回避。
在我國的臺灣地區和日本,證券公司的業務是實行的許可制。在未來修改《證券法》時,應當廢除綜合類券商和經紀類券商的劃分,而代之以不同證券業務經營的許可制。這樣可操作性就更強,實際上也更便于分類管理。
二.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
十數年來,我國的證券公司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伴隨證券公司資本規模的增大和業務的擴張,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也從簡單轉向日益復雜化。一方面,隨著業務從單一的買賣證券、股票的承銷上市發展到投資咨詢、以網上交易為主的證券電子商務、資產管理、兼并收購等新興業務,事業部制的內部組織結構(或者叫作管理體制)在證券公司內建立起來;另一方面,隨著證券業務從單一區域走向全國市場,證券公司之內的分公司、區域管理總部也紛紛建立起來,區域性的證券公司逐步走向全國化;第三,伴隨著業務發展,風險控制的需要日益增大,導致了做業務的“前臺”和負責監管的“后臺”的分離,在證券公司內部逐步建立起來了行使監察、管理、服務、支持等職能的后臺部門。證券公司組織結構的發展,極大地促進了證券公司各項業務的發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然而,內部組織結構的復雜化又產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比如決策效率低下、機構職能重疊、業務發展與風險控制脫離等。因而,完善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探索適合與證券公司發展相適應的內部組織結構,對于解決證券公司存在的組織結構難題,將有重要意義。
1.公司內部組織結構的優化
在探討證券公司的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從現代管理學的角度,對公司組織結構的一般性問題——組織結構形式的演變與優化進行分析。這對于更為清楚地認識證券公司組織結構的問題將有較大幫助。
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有很多種形式,最基本也是最早的是直線職能制,后來又發展為事業部制,再后來又從事業部制中演生出超事業部制結構、矩陣制結構、多維制結構等多種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方法。
1)直線職能制(U型結構)
直線職能制又被稱為U型結構(UnitaryStructure)。其基本特征在于,將公司按照職能的不同劃分成若干個部門,而每一部門均由公司最高層領導直接進行管理。直線職能制實現了高度集權的組織結構。
2)事業部制(M型結構)
事業部制即M型組織結構(MultidivisionalStructure)。它是一種分權式結構,即在其總公司之下的各事業部或分公司都是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利潤中心。由多樣性經營所引致的管理上的需求可以說是M型組織機構發展的基本動因。事業部的劃分往往按產品、地區或國家來進行,各事業部一般都采用U型結構。
M型組織結構是一種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組織創新形式,它將日常經營決策權下放到掌握相關信息的下屬部門,總部只負責制定和執行戰略決策、計劃、協調、監督等職能,從而可以解決大規模企業內部諸如產品多樣化、產品設計、信息傳遞和各部門決策協調的問題,使企業的高層管理者既能擺脫日常經營的繁瑣事務,又能和下屬企業保持廣泛的接觸,同時也降低了企業內部的交易成本,因而成為現代企業廣泛采取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然而,這種組織結構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問題,這主要表現在:
a.總部與分部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可能性增加。因為分部不僅有決策權,還有相對獨立的利益。分部為了自己的利益有可能向總部隱瞞某些真實情況,如隱瞞利潤等,總部難以確知各分部的情況,尤其是在一個大型的組織內部。
b.由于允許各事業部之間開展競爭,分部之間由于利益的相對獨立性,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類似于市場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傳出有利于自己的不真實信息。
c.由于企業的高層管理者通常以利潤來衡量各分部的業績,就容易導致分部產生本位主義,只顧眼前的局部利益,忽視長遠的整體利益,從而影響各分部之間的協作。通常,總部為了協調上述矛盾,只能多設置一些中間管理層次和中層管理人員,不僅增大了監控成本,還會使企業的中間管理層膨脹,損傷了組織的運作效率。
3)矩陣結構
矩陣結構的概念是在人們對以工作為中心和以對象為中心的組織結構之優、缺點的爭論中產生出來的。其根源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在軍事與宇航領域發展起來的項目管理的概念。矩陣制結構即在原有的直線職能制結構基礎上,再建立一套橫向的組織系統,兩者結合而形成一個矩陣,它是U型結構與M型結構的進一步演變。這一結構中的執行人員(或小組)既受縱向的各行政部門領導,又同時接受橫向的、為執行某一專項功能而設立的工作小組的領導,這種工作小組一般按某種產品或某種專業項目進行設置。
矩陣組織結構有以下優點:
(1)小組的領導負責項目的組織工作,行政領導無法干涉專業項目方面的事情。項目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專業性都大大提高了。
(2)項目小組可以不斷接受新的任務,使組織富有一定的靈活性。
(3)矩陣組織結構可集中調動資源,以高效率完成項目。
(4)矩陣組織結構有利于把管理中的縱向聯系與橫向聯系更好地結合起來,可以加強各部門之間的了解與其合作。
(5)對各部門的專家,有更多的機會提高業務水平。
矩陣組織結構的缺點是:
(1)項目經理與部門經理之間為改善自己一方的工作績效可能會發生爭執。
(2)矩陣組織結構中成員受橫向與縱向的雙重領導,破壞了命令統一原則。
(3)雙重領導可能使執行人員無所適從,領導責任不清,決策延誤,項目小組成員對小組的工作任務缺乏熱情。
4)多維制結構
多維制結構又稱立體組織結構。多維即多重坐標,在這里指組織系統的多重性。多維制結構一般包括產業部門、職能機構、按地區劃分的領導系統,即成為三維結構。若再加上按其他某一因素劃分的組織系統,則成為四維結構,依此類推。但一般不會超過四維。多維制結構可以看做矩陣結構的擴展,因此可能存在與矩陣制類似的,由多重領導所帶來的缺陷。
2.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組織結構的優化
權變理論(contingencytheory)認為,企業管理沒有什么普遍適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論和方法,而應該根據企業所處的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權宜應變,靈活掌握。權變理論將企業看作是一個開放的系統,究竟應采用何種組織結構,應視企業具體情況而定,不可能有普遍適用的結構模式。當然,采取何種組織結構還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作決定。證券公司雖無統一的結構模式但其設計是有原則的。(1)服從公司的發展戰略。證券公司選定的服務領域、服務對象與服務方針對其組織結構有重要影響。(2)適合公司的發展階段。證券公司要選擇適合自己發展階段的組織結構。(3)動態調整組織結構,使其適應公司成長的需要。
1)事業部制的特點——以中金公司為例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大都采用事業部制的內部組織結構。這也是國際大型投資銀行所普遍采用的內部組織結構。以業務為劃分的事業部是獨立的利潤中心。由于不同的事業部的服務對象存在著利益沖突,通過事業部之間的“防火墻”,保證了證券公司經營上的公正性,同時也有效地避免了風險在不同事業部之間的擴散。
以我國現在唯一的中外合資證券公司中國國際金融公司(簡稱“中金公司”)為例,在其內部的業務部門就劃分為投資銀行部、投資顧問部、銷售和交易部以及研究部。
中金公司投資銀行部主要向國內的大型企業、跨國公司和政府機構提供國際標準的證券承銷和金融顧問服務,包括:企業重組改制、股本和債券融資、兼并收購、公司融資和項目融資等。股本融資項目包括國內與國際融資。投資銀行部特別重視與客戶建立長期的戰略伙伴關系,為客戶提供長期的、廣泛的高增值服務。對于每一位客戶,投資銀行部都在充分了解其本身情況和需求以及其所處行業的競爭環境的基礎上,為客戶尋找最恰當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幫助客戶實現目標。
中金公司投資顧問部從事企業上市前的股權投資,包括對企業投資結構的設計以及投資后的管理。投資顧問部的創業投資是長期的投資。投資顧問部通過與被投資企業管理隊伍的緊密合作協助被投資企業完成發展戰略,從而與其建立起穩固的伙伴關系。除投入資金外,投資顧問部還努力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增值服務支持,幫助企業改進管理體系,增強企業的盈利能力,使企業達到國際標準。
中金公司銷售交易部成立于1997年4月,從事國內和國際資本市場股票與債券的一級市場銷售與二級市場的代客與自營交易。銷售交易部擁有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和香港聯交所的交易席位,并已成為中國國債市場和企業債市場的積極參與者。銷售交易部的主要服務對象為機構投資者,如國內外著名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及大型綜合性企業。銷售交易部為客戶提供由中金公司研究部撰寫的高質量的有關宏觀經濟、行業以及上市公司投資潛力的分析報告,提供及時的市場信息與投資資訊建議,以及執行客戶的交易指令。在國內資本市場上,銷售交易部建立了一整套市場分析交易執行和風險控制體系,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準的經紀人服務。在國際資本市場上,銷售交易部已創下"中國通"的品牌,為投資中國股票的客戶提供第一流的研究、最好的上市公司介入以及準確及時的市場信息。
中金公司在北京和香港均設有研究部,為基金經理和公司客戶提供及時、可信賴的經濟分析及行業和企業研究資料。
從上述中金公司的部門設置來看,其內部組織結構是典型的事業部制。這種事業部制充分發揮了專業化和風險控制的優勢,使得公司的戰略目標的實現得到保障。
2)證券公司事業部制存在的問題
(1)本位主義。
事業部制是一種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組織結構。公司總部往往發揮統一決策協調關系的功能,而各事業部則在某一特定的業務領域(比如經紀、承銷)發揮決策和執行的功能。證券公司內部的各事業部實際上是不同的利潤中心。由于各事業部有其自身的利益,因而本位主義往往與事業部制聯系緊密。
這種本位主義對于公司總部的統一決策和關系協調的職能的發揮有嚴重的制約作用。在許多證券公司中,我們都可以發現各事業部各自為戰、各行其是的現象。要解決統一決策及關系協調問題,往往又派生出一些中間層次的機構。這樣導致管理層次增加,決策效率下降。
對于事業部制的本位主義問題,有的觀點認為可以通過加強總裁的權力或者采取設置專司協調的“超級事業部”的方案來解決。這一思路的出發點是: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本位主義是一個管理問題。但事實上,事業部制的本位主義是與事業部制的組織結構特點聯系在一起的,它是一個組織結構問題,而不是一個管理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在組織結構方面進行其他的選擇。
(2)前后臺脫離。
證券業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這一特點決定了證券公司必須在組織結構上建立嚴密的風險監管體系。同事業部制相聯系,大多數證券公司建立了前后臺分離的組織架構。所謂前臺部門,也就是從事各項證券業務的事業部;后臺部門就是專門進行監督、管理、服務的部門。在前后臺分離的架構中,往往出現兩種現象。一種是前臺與后臺的分離,導致后臺部門對前臺部門的監督、管理的弱化,使得財務監督、風險監控等后臺職能難以充分發揮;另一種現象是同前一種現象相聯系,后臺部門出現萎縮或者“膨脹”(機構臃腫但效率低下的情況)的現象。這一現象的實質是后臺的職能沒有充分發揮或者不正常發揮。
前后臺分離中出現的后臺部門功能弱化的情況,不利于證券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風險的控制。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也在于事業部制。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也在于對事業部制進行改革和優化。
3)事業部制組織結構的優化
現代企業的組織結構是企業為了有效地整合資源,以便達到企業既定目標而規定的上下左右的領導與協調關系。證券公司是以腦力勞動為主的服務型公司,所處理的問題有綜合、復雜、多變的特點,項目性強,且每個項目都頗具獨立性,對人力資源和信息資源的調配要求高,在組織結構上要有較高的適應性、靈活性。一個項目往往要涉及多個領域、不同的功能、不同的地區,這就要有多個專業部門的協作與配合,以保證為客戶提供的服務是最專業化的服務。從人員上進行考慮,證券公司有的投資銀行專家會有自己最擅長的領域,為了保持并提高他們的專業性,也要求在組織機構上有合理的安排。這些特性決定了證券公司組織結構更宜于采取矩陣制結構和多維制結構。
前面提到的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本位主義問題,其實質是證券公司內部的不同業務之間的整合問題;而后臺弱化的問題的核心從某一方面來說也是整合問題。因此,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組織結構優化就是要解決不同事業部之間、不同事業部與后臺監管部門之間的整合問題。
(1)權力進一步分散化
在事業部制中,解決整合問題的傳統的思路是通過集權的方式,即通過通過加強總部的權力來實現。從其手段上來看,往往是通過加強公司總裁在統一決策和協調方面的權力或者是設置專門進行不同事業部之間的協調的“超級事業部”。集權的方式在后果上導致了管理層次的增加和決策效率的下降,因此被證明是失敗的。
根據矩陣制的特點,決策的中間層次是非常少的,決策的效率較高。因此對于事業部制的優化可以采取放權的方式,即進一步加強各事業部的決策權,同時加強各副總裁在分管項目上的決策權。權力進一步分散化從表面上看似乎整合問題更加突出,但實際上矩陣制的優勢將得到充分的發揮,使得項目能夠得到最好的完成,證券公司業務的整合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2)后臺職能的虛擬化
所謂后臺職能的虛擬化是指在不影響后臺部門基本職能發揮的前提下,將后臺的監管職能虛擬化,同時加強在前臺業務部門內部的監管職能。后臺職能的虛擬化對于解決前后臺分離中所產生的后臺監管弱化的問題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從證券公司的運作特點來看,前臺部門在業務運轉過程中存在著較多的一線監管的要求。而前后臺的分離,實際上又導致了后臺部門不能充分地及時地發揮監管的作用。因此可以通過加強前臺部門內部的監管和虛擬掉后臺部門的作法,來實現加強后臺部門對前臺的監督、管理、服務、支持的職能。
3.綜合類券商的區域管理總部問題
我國綜合類券商目前基本上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結構形式。對應于這種法定的結構,在證券公司內部則大都實行事業部制的組織結構管理體制。從實踐來看,事業部制在一定程度上推進了證券公司業務的專業化,促進了業務的發展,有利于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隨著證券公司資本金和業務的擴大,小型券商和地方性券商逐步在地域上擴張,成為全國性的大證券公司。與此相適應,則在管理體制上出現了分公司和區域管理總部。比如,華夏、國泰君安、南方等公司實行的是分公司制;大鵬、長江等公司則實行的是區域管理總部模式。區域管理總部模式對于縮小管理半徑,提高管理效率,促進公司業務的全國化,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同分公司相比,區域管理總部不是法人組織,因而不利于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出現了“證券公司、證券營業部有人監管,而管理總部無人監管”的奇怪現象。
從證券公司的管理體制角度看,事業部制下的區域管理總部體制是一種混合的內部組織結構體制。一方面,證券公司的組織結構采取事業部制的管理體制,以不同的業務為劃分標準,采取“縱向”管理;另一方面,設立區域性管理總部,采取“橫向”管理。在實際運作中,這種混合的體制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在一些公司的經紀業務管理中,既有經紀事業部管理證券營業部,又有區域性管理總部管理的營業部,造成了公司內部經紀業務的條塊分割,不利于業務的管理與發展。又比如,區域性管理總部這一管理層次的增加,造成“中層膨脹”,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時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應對這種混合型的內部組織結構進行調整和改革。
綜合類券商在內部組織結構上,還是應堅持“事業部制”的形式。事業部制具有專業化、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優勢。這種“縱向”管理體制也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向金融證券集團公司的改革建立了良好的組織結構基礎。對于區域性管理總部的改革,應采取兩種辦法。一是降級。撤消那些業務規模較小的區域總部,將其轉變為代表處。撤消后,區域總部的業務管理職能轉給各事業部,而其事務性管理職能則可以由代表處來承擔。另一種辦法是升級。將業務規模較大的區域性管理總部升級為區域分公司。區域分公司是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區域性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經營范圍和管理區域由公司總部授權。在分公司的內部管理體制上,也可實行事業部制。
4.風險管理組織結構
風險控制的要求是證券業不同于其他行業的典型要求。由于我國證券業發展時間較短,因此在證券公司內部的風險控制組織上還很不完善。這也是證券公司內部組織結構上需要加以彌補的地方。下面主要介紹美國證券業在這方面的經驗。
美國證券公司的風險管制結構一般是由審計委員會、執行管理委員會、風險監視委員會、風險政策小組、業務單位、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及公司各種管制委員會等組成,這些委員會或部門的職能分別介紹如下:
1)審計委員會一般全部由外部董事組成,由其授權風險監視委員會制定公司風險管理政策。
2)風險監視委員會一般由高級業務人員及風險控制經理組成,一般由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兼任該委員會的負責人。該委員會負責監視公司的風險并確保各業務部門嚴格執行識別、度量和監控與其業務相關的風險。該委員會還要協助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決定公司對各項業務風險的容忍度,并不定期及時向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報告重要的風險管理事項。
3)風險政策小組則是風險監視委員會的一個工作小組,一般由風險控制經理組成并由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兼任負責人。該小組審查和檢討各種風險相關的事項并向風險監視委員會匯報。
4)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為公司各項業務制定風險容忍度并批準公司重大風險管理決定,包括由風險監視委員會提交的有關重要風險政策的改變。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特別關注風險集中度和流動性問題。
5)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是一個專門負責公司風險管理流程的部門。該委員會的負責人一般直接向財務總監報告,并兼任風險監視委員會和風險政策小組的負責人,同時一般也是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的成員。風險管理委員會管理公司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公司交易投資由于利率、匯率、權益證券價格和商品價格、信用差(creditspreads)等波動而引起的價值變化。信用風險是指由于信用違約造成的可能損失。風險管理委員會還要掌握公司各種投資組合資產的風險概況,并要開發出有關系統和風險工具來執行所有風險管理功能。風險管理委員會一般由市場風險組、信用風險組、投資組合風險組和風險基礎結構組等四個小組組成。
(1)市場風險組負責確定和識別公司各種業務需要承受的市場風險,并下設相對獨立的定量小組專門負責建立、驗證和運行各種用來度量、模擬各種業務的數學模型,同時負責確立監視和控制公司各種風險模型的風險集中度和承受度。
(2)信用風險組負責評估公司現有和潛在的個人和機構客戶的信用度,并在公司風險監視和度量模型可承受風險的范圍內決定公司信用風險的承受程度。該組需要審查和監視公司特定交易、投資組合以及其他信用風險的集中程度,并負責審查信用風險的控制流程,同時與公司業務部門一起管理和設法減輕公司的信用風險。該組通常擁有一個特別的專家小組專門負責公司資產確認和管理在早期可能出現的信用問題。
(3)投資組合風險組具有廣泛的職責,包括通過公司范圍內重點事件的分析使公司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運作風險有機地結合起來統籌考慮,進行不同國家風險和定級的評估等。該組一般設有一個流程風險小組,集中執行公司范圍內風險流程管理的政策。
(4)風險基礎結構組向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提供分析、技術和政策上的支持以確保風險管理委員會更好地監視公司范圍內的市場、信用和投資組合風險。
6)除了以上有關風險管理組織外,還有各種管制委員會制定政策、審查和檢討各項業務以確保新業務和現有業務的創新同樣不超出公司的風險容忍度。這些委員會一般包括新產品審查和檢討委員會、信用政策委員會、儲備委員會、特別交易審查檢討委員會等等。
三.金融證券集團與按照業務劃分的子公司
1.現資銀行采取的普遍的組織結構形式是金融證券集團形式
現資銀行的組織結構經歷了合伙制、公司制和金融控股公司制等形式的演變。目前,國際主要投資銀行基本上采取公司制或者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組織結構形式。金融控股公司成為了現資銀行的組織結構形式的主流。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金融控股公司也有兩種含義,一種廣義的含義是指在金融混業經營基礎上的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不同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另一種狹義的是指在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基礎上的所形成的包括承銷、并購、經紀、資產管理、風險投資等不同證券業務的金融控股集團,這種形式一般又稱為金融證券集團。隨著金融混業經營日益成為全球性的發展趨勢,上述兩種含義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界限在逐漸淡化。
金融證券集團最早興起于美國。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期,美林證券上市后,美林由一家單一的證券經紀公司轉變為一家開展綜合性證券業務的投資銀行。美林隨之采取的組織結構形式就是金融證券集團的形式。美林集團按業務進行劃分,設立專業化的證券業務子公司。90年代日本進行金融業改革(日本版“金融大爆炸”)以后,日本的大型證券公司也紛紛進行金融證券集團化的改組。以大和證券集團為例,其前身為大和證券公司,改組為金融證券集團后則設立了十數家專業化的子公司。再如我國的臺灣、香港地區的證券公司,大都也是采取金融證券集團的組織結構形式。
金融證券集團的子公司組織結構形式是從事業部制的證券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發展而來的。一般來說,子公司體制具有業務專業化、風險控制集中化、不同業務之間的防火墻等優勢。經過數十年的實踐檢驗,金融證券集團的子公司組織結構是一種適合并促進證券業務發展的組織結構形式。
2.金融證券集團的組織結構和相關立法問題
金融證券集團是在一家集團公司控制下的眾多的從事證券業務的子公司、關聯公司的一種特殊的經濟聯系體。金融證券集團本身并不是一個公司,因此它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不具有法人資格。金融證券集團的核心企業是一家集團公司。該公司在集團中具有絕對的控制地位,因此也是一家控股公司。在集團內,集團公司以股份制為紐帶,控制數家子公司。
金融證券集團采取的是控股公司的模式??毓晒景纯毓傻姆绞娇煞譃閮深悾杭兇獾目毓晒竞突旌系目毓晒?。所謂純粹的控股公司是指設置的目的是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權或其他有價證券,其本身并不從事其他方面的任何業務的公司?;旌峡毓晒?,是指除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之外,本身也經營自己的業務的公司。在現資銀行的控股公司模式中,大都采取的是混合控股公司模式。
我國《公司法》未對控股公司、集團公司進行規定。在國有企業改革深入的情況下,有關部委對企業集團、控股公司進行了一些規定。在證券公司的規模不斷擴大的情況下,證券監管機關應該對證券公司的控股公司制、集團公司制進行一些規定,以利于我國證券公司的發展。對于立法中的有關問題考慮如下。
a.現有的規模達到一定程度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理論上講,綜合類證券公司都可以成為集團公司,而分設一些子公司。在實際立法和審批中,對成為集團公司的綜合類公司在資本金及業務規模上應提出更高的限制,以區別于證券法對于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最基本的要求。這樣可以鼓勵那些規模較大、競爭力較強的公司進一步發展。資本金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集團公司制的證券公司的風險較之于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制的證券公司的風險更大,而提高資本金是防范風險的重要途徑。
成為集團公司的綜合類證券公司應該在公司名稱中冠以“集團”字樣。
b.綜合類的證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資本投資于其他的證券公司。若不能投資于其他證券公司,那么子公司實際上就不可能成立。因此綜合類證券公司應不僅可以從事證券業務,而且還可以從事對其他證券公司的投資,這種投資不能低于新設公司資本金的50%。
c.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綜合類證券公司,除專門的證券經紀公司以外。這與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情況類似。由于我國的證券公司只分兩類,如果綜合類券商的子公司不是綜合類,那么它就只能夠從事經紀業務了。事實上,就證券業務之間的聯系而言,如果子公司只能夠做某一種證券業務,那么這種業務事實上很難開展(下文將對此進行分析)。為避免綜合類證券公司過多過濫不利于監管,在實際審批子公司過程中,可以對其可以從事的業務范圍依據申請進行核定。
3.金融證券集團內部,母公司、各子公司之間的業務聯系
考察現代的投資銀行類的金融證券集團,集團內部各公司的分工并非完全的專業化,確切地說,各公司的分工應稱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在金融證券集團中,集團公司(或者叫母公司、控股公司)經營一部分證券業務,而非純粹的控股,各子公司則是在專業化的基礎上經營另一部分證券業務。在業務分工上,各專業化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業務出現交叉,這是由證券業務的特點所決定的。
比如,大多數金融證券集團中都有從事資產管理的子公司,但在母公司內,或者在專門從事承銷的子公司內,也有從事資產管理的部門。如果純粹從專業化和規模經濟的角度看,集團內的資產管理業務似乎可以只由資產管理公司來經營就可以了。但是,某些證券業務的特殊性,決定了必須在母公司(或者證券承銷業務子公司)內也設有資產管理部門。從自營的角度看,母公司必須有資產管理部門來為公司的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管理。從風險控制角度看,公司自營帳戶與受托資產帳戶是不能夠、也不應該混合操作的。所以有必要在母公司內部也設立資產管理部門。再從包銷業務來看。在證券包銷中,存在著銷售不出去的證券余額由承銷商吃進的可能性。在非集團的證券公司組織結構情況下,承銷商的包銷余額可以由公司的自營部門進行操作,在二級市場上售出。而在金融證券集團中,如果專事承銷業務的子公司沒有資產管理部門,那么證券報銷余額必須由承銷商用自有資金(或者融資)墊付。這樣就為承銷商帶來很大的風險。在風險和收益對稱的原則下,那么專業承銷公司就不太愿意采取包銷的方式,這樣就會對專業化的承銷公司的業務產生很大的不利影響。所以,在專門從事證券承銷業務的子公司內部,也有資產管理部門來進行包銷證券余額的管理。
對于投資銀行類的子公司設立的審批,在業務許可方面除承銷業務外,還應包括與承銷有關的其他證券業務,包括資產管理、咨詢等。對于經紀類的子公司,在經紀業務之外,可以允許從事投資咨詢業務。對于資產管理子公司,應允許從事咨詢業務。對于投資咨詢子公司,可以允許從事投資銀行類財務顧問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
4.證券公司的合并重組問題
為促進證券業的發展,可以通過券商合并的方式來發展一批大型券商。根據前述的允許綜合類券商成為集團公司制的證券公司及證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資本進行對證券公司的投資的設想,小型綜合類券商完全可以實現合并,并可以以子公司模式以新的形式存在。同時阻礙合并的地方稅收問題也可以同時解決。
例如,兩家在不同地區注冊的綜合類券商考慮合并。在原有政策下,由于地方主義的局限,往往難以實現合并。原因在于合并后,新公司可能不在原地注冊,從而導致地方稅收的流失。
在集團公司制的綜合類券商模式下,有合并意愿的兩家公司可以用全部自有資本進行投資而新設一家證券公司。新設公司對公司內部的業務進行重組,而組成一些專業性的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在兩家公司的原注冊地分別注冊。這樣一家新的證券集團就成立了。新公司屬于綜合類證券公司,同時在內部組織結構上實行控股公司制。同時,由于子公司在兩家公司原注冊地注冊,也兼顧到地方稅收問題。
5.除金融證券集團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證券公司組織結構
在美國三大投資銀行中,除美林和大摩實行金融證券集團的組織結構形式外,高盛仍然是實行的事業部制管理體制。在高盛的管理委員會領導之下,設有權益部、投資銀行部、商人銀行部、投資管理部、固定收益貨幣商品部、全球投資研究部、技術部等十個業務部門。事業部制并未制約高盛成為美國三大投資銀行之一。這對于我們的啟示在于,對于證券公司采取何種組織結構形式,完全是證券公司自身選擇的結果。在立法上,重要的是給與證券公司選擇組織結構形式的法律空間,而并非規定證券公司必須采取某種組織結構形式。
四.小結——立法建議
1.證券公司分類管理的法律規定實行的情況下,應該對綜合類券商的不同證券業務實行許可制度。這是解決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證券公司子公司的業務范圍等諸多問題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