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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1988年中國銀行在我國率先推出國際保理業務,并于1993年成為中國首家國際保理商聯合會會員,隨后交通銀行、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也紛紛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并先后成為FCI會員。從辦理機構上看,目前我國已有12家銀行成為FCI會員,對外辦理國內與國際保理業務,其中業務量較大的主要是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
2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發展存在的問題
2.1信用交易尚未建立,制約國際保理業務擴展
出口企業滿足于用傳統結算方式進行交易,忽視保理業務的應用,這從交易觀念上阻礙了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的發展。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的國際貿易目前主要仍以服裝、手工藝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這些產品主觀檢測性強,易引起合同糾紛。而在保理業務中,買賣雙方對產品有爭議或買方挑剔產品質量時,保理商又不承擔付款責任,這使出口商惟恐會錢財兩空,而寧愿選擇傳統的貿易結算方式。
2.2國際保理業務自身宣傳力度不夠
我國正式開辦該項業務以來,主要限于中國銀行承辦保理業務。然而銀行受到傳統思想的束縛,擔心擴大宣傳力度,會失去這一新的金融服務領域,從而對外僅限于簡單業務介紹。因此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仍然是一個陌生的事物。
2.3保理業務法規建設滯后,不能適應保理業務發展要求
我國早在1992年便開展了國際保理業務,但到目前為止,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規范的國際保理業務法律體系。雖然我國已經加入國際保理聯合會,接受了《國際保理慣例規則》以及國際上頒布的《國際保理服務公約》、《仲裁規則》等國際統一的業務操作規則,但這些法律規范還不能直接用于指導監督我國保理業務的具體實施,它們只是基本的依據,這使得許多企業不敢嘗試這一新型結算工具。
2.4我國開展國際保理的基礎設施相對落后
現代國際保理業務是現代通信與信息發展的產物。然而,我國保理公司與各國保理商和民間資信公司等機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交互網絡。同時,我國開展保理業務的公司有的還仍然使用非EDI信息傳遞技術,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保理公司與國外保理商之間的相互交流以及信息傳遞。
2.5缺乏一支訓練有素的專業國際保理從業人才隊伍
由于我國開展此項業務時間較短、業務量較少、從而使得從業人員缺乏實務方面的鍛煉。目前,在我國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金融機構中,從事保理業務的工作人員大多未進行過專業的國際保理業務培訓,業務不熟,工作效率低,影響了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推廣速度的提高和應用范圍的擴展。
2.6盲目的市場定位阻礙保理業務的發展
目前,我國銀行開展保理業務部門的服務對象,受銀行從業人員和資金的限制,一般都集中在銀行做信用證及托收等結算的客戶上。而且目前主動采用保理業務的客戶,也往往是因產品積壓或信用證失效而不得已采用的,這些客戶當然無法形成出口保理業務的穩定客戶群,也無法起到樣板客戶的廣告效應。
3發展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的對策
隨著我國對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條件的放寬,我國必須積極采取措施,提高自身經營水平,不斷擴大金融品種以適應金融全球化發展的趨勢,為我國本身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微觀環境。針對存在的問題,大體可考慮對策如下:
(1)電子信息技術是開展國際保理的基礎。西方國家開展保理業務電子化、網絡化服務設施水平很高,而這些設備與技術對于國際保理業務先期的信息傳遞、數據交換具有重要意義。尤其在首次與國外客戶的貿易往來中對于對方資信的調查,對于貿易伙伴國所在地法律、法規、經濟政策等諸多方面的分析研究必須通過完善、高效的信息傳輸系統才能得以實現。因此,我國應盡早與FCI其它成員國和各大銀行以及各種咨詢機構建立信息交互網絡,以便進行廣泛的交流和正常協作。
(2)人才培養是提高保理業務服務水準的關鍵。充分利用現在已有的職業培訓設施及大專院校的師資力量,舉辦各種類型的國際保理專業培訓班,可以從開展國際保理業務較早的發達國家專門高薪聘請一些國際保理業內的專家來講課,及時傳授世界最先進的保理技術及業務程序。同時,國家相關部門應根據國際保理業務開展的實際需要從規范化管理要求出發,建立從業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制度,可實施在崗培訓工程,大力培養專門從事國際保理業務的專業人才。
(3)迅速提高我國國際保理業務水準,完善服務形式和內容。目前,我國國際保理服務形式單一、服務內容簡單,采用國際通行的雙保理做法是加快我國發展國際保理業務的必要條件,也是通過業務渠道借鑒與學習國外保理公司經驗的有效途徑。我們應緊跟時展潮流,建立健全國際上通行的雙保理做法,實現單保理到雙保理的過渡。
(4)完善針對保理業務的授信機制,加強風險管理。銀行要建立和完善科學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方法,并通過銀行之間的合作與信息共享,建立完整可靠的企業資信情況管理系統,加強對進出口企業的資信管理,從而降低企業保證金的交納;另一方面,可以借鑒歐美地區保理商的做法,加強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合作,嘗試開展保理業務保險,在規范運作的基礎上積極有效地防范風險。
(5)商業銀行應高度重視并大力宣傳、推廣國際保理業務。應在涉外經營領域大規模宣傳國際保理業務的重要意義,應充分利用現存的分支機構網絡,并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傳播媒介,大力宣傳國際保理業務知識,增強外貿企業國際競爭力和適應國際市場的應變能力。
(6)政府應出臺扶持政策,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及非金融機構大力開展國際保理業務。政府必須出臺相應扶持政策,使出口商、保理商都能在開展保理業務中有利可圖,從而變被動發展為主動引導示范。政府應一方面激勵出口企業應用保理業務以擴大對外貿易;另一方面,鼓勵國有商業銀行拓展自己的經營范圍,大膽開展保理業務。在國外金融機構尚未進入中國開展激烈的國際保理市場競爭之機,大力發展國際保理業務,搶占先機。
(7)營造有利于國際保理業務開展的法制環境。我國可直接從國際上已有的各國業已形成的國際慣例、法律制度、國際公約等人類共同創造的法律文明中,汲取有效合理的法律成果,提取適于我國國情的法律條文,并參照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在開展國際保理業務中的一些普遍做法,來充實完善本國的具體國際保理法律框架,從而營造一個有利于我國國際保理業務開展的法制環境。
【關鍵詞】地級市人民銀行金融管理金融服務
1某地級市人民銀行的金融管理與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1.1建立組織機構,開展職能工作
該地級市人民銀行充分重視此項金融管理實踐工作,通過任命行長為小組組長,成立了金融管理與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并任命了專職主任,配備了管理人員,由此建立了金融管理與服務辦公室,并以“兩管理、兩綜合”為主要內容實踐了金融管理服務工作。
1.2組織人才培訓,加強工作宣傳
該地級市人民銀行在金融機構年度工作會及其業務辦理時對此項活動進行宣傳,明確了人民銀行開展金融管理的實踐需求及法律依據,強調了在基層人民銀行擴大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重要意義。在此期間,該銀行組織了多家金融機構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參加了3期金融管理與服務培訓班,并在全市范圍內選拔了94名有著較高金融管理水平、豐富工作經驗、業務素質強的人員構建了金融管理與服務工作的人才庫,占市縣行職工人數的28.2%。為了鍛煉提高他們的執法能力,前后選派了28名業務骨干參加了該市組織的4次綜合執法檢查,在實踐中收獲了金融管理與服務建設的諸多經驗。
1.3完善工作制度,匯編規范文件
該地級市人民銀行對“兩管理、兩綜合”的工作標準進行了統一,完善了《××市金融機構金融管理與服務實施細則(試行)》等6項囊括了金融機構日常管理、日常執法檢查及進行綜合評價的工作制度;匯編了地級市人民銀行金融管理與服務工作管理法律法規文件,并編制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綜合執法檢查手冊》。
2目前金融管理與服務工作面臨的問題
2.1金融管理制度效力低,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地級市人民銀行當前實施的金融管理制度通常是區域性制度,不具有統一的執行標準,因而管理制度效力低,并且缺少相關法律依據,再者“兩管理、兩綜合”這種以服務為主的管理模式,明顯缺乏懲戒力和約束力,不能較好的實現管理目標。而在現場評估和經營監測上,由于現有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目前人民銀行的金融管理依據,也缺少統一的行政處罰法律依據,有些依據甚至互相沖突,而導致了地級市人民銀行金融管理難以形成有力的監管制度和有效的懲戒措施,使預期監管效果難以達成。
2.2金融管理程序不完整
地區分設銀監后,地級市人民銀行更多只是對現場監管方面的相關程序進行了完善,在非現場監管方面卻沒有明確的要求和統一的規范,在地級市人民銀行的相關行政審批及準入程序上,內部服務不明確,外部服務不規范。對金融機構而言,由于地級市人民銀行只對現場監管提出了比較明確的要求,但對相關非現場監管的內容及職能要求上并不明確、責任不清、相關資料及監測要求不明,導致金融機構報送相關情況和資料時,屢次出現漏報、錯報現象,并且在追查過程中相關部門之間推諉現象明顯。
2.3基層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不高,人員匱乏
隨著金融機構新業務的陸續推出,新系統和新技術的應用更新也隨之加快,金融管理者們就需要具備更高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不過就目前而言,自從監管職能在2003年被剝離后,人民銀行的工作重點轉向了金融服務,分設出的銀監部門配備了許多一線優秀監管人員,從而導致人民銀行的執法檢查人員相對匱乏,綜合素質水平日趨下降,常常只能查處發現表面上的問題,不能揭示深層次的問題,檢查之后所得出的檢查結果也就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3進一步提升金融管理與服務效能的建議
3.1加強金融管理制度建設,提升金融管理的效力層級
應當統一地級市人民銀行“兩管理、兩綜合”的金融管理規章制度、管理文件和操作流程,以明確的金融管理內容、方法、標準和程序執行管理職能,增設處罰、懲戒條款,明確地級市人民銀行各部門的金融管理職責,以提升金融管理效力層級,在地級市人民銀行的金融管理工作上,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金融管理的管理效果。同時,放寬地級市人民銀行的管理權限,銀行可以通過信息披露、綜合檢查、風險評估、暫停金融服務、暫緩接入系統等金融服務監管手段,使金融管理工作具備權威性、法定性和嚴肅性。
3.2完善監督管理程序
目前的金融服務管理多以現場監管為主。因此在監督管理手段上,應該既要重視現場監管也要注重非現場管理,多層次監管手段同等對待,不僅要有監測手段也要有評價手段,同時考試、談話、通報等行政監管手段也需要開展起來。
3.3加強培訓力度,提高金融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對所建立的人才庫進行動態管理,按照當地的實情調整人才庫的組成、并定時更新、完善;針對重點問題有計劃地開展集中學習、日常和現場培訓,加強培訓力度,提升金融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實行崗位輪換制,加大輪崗力度。同時根據干部的工作閱歷及專業等情況,有針對地培訓與人才選用;加強外部交流,特別是地級市人民銀行同金融機構人員之間的交流,適時適當地派遣人員到金融機構進行學習交流,促進兩者間的業務聯系,為日后全面有針對性地執法檢查提供幫助,使執法檢查水平得以提升。
4結語
地級市人民銀行堅持“管理與服務并舉,融管理于服務之中”的理念,進行了積極大膽的探索與實踐,包括進行完善管理制度、創建管理機制、增設考評指標、加強人才培養力度等工作,履行了金融管理與服務的職能,也對轄區內金融穩定的維系與金融業的健康發展貢獻了巨大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取得一定成效的背后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思考實踐中產生的問題,本文提出了幾點進一步提升地級市人民銀行金融管理與服務工作效能的建議,希望地級市人民銀行能采取相應措施,更加穩定有效地推動轄區內金融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邵成來,周利興.履行基層央行職能的實踐與思考[J].金融縱橫,2009(11):35-36.
(安徽大學 經濟學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摘 要:保理業務作為一項新興綜合性金融服務業務,是一種高風險與高收益并存的中間業務,現已成為銀行積極競爭、重點發展的優質業務品種。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保理業務在市場定位、風險控制機制、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存在著一些問題,制約了保理業務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實踐證明,只有通過提高保理意識、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及信用體系等措施,才能不斷推進保理業務在我國的快速發展。
關鍵詞 :商業銀行;保理業務;中間業務
中圖分類號:F832.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260X(2015)08-0139-02
1 我國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發展現狀及其必要性
1.1 我國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發展歷程及現狀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和對外貿易的發展,保理從20世紀80年代末引入到我國,迄今為止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1992年,中國銀行最早推出國際保理業務并同時正式加入FCI,成為國內最早的FCI會員。這一時期,我國保理業務才剛剛起步,盡管在業務規模、業務品種及服務水平上都難以與國際同業相比,但卻在不斷的成長壯大。
2000年以后,我國保理業務進入高速發展階段。2000年3月,中國銀行作為國內最早的FCI會員,最早推出了兩項國內融資業務:發票貼現業務和綜合保理業務,開始了我國國內保理業務的正式市場運作,隨后,各家商業銀行也紛紛效仿,逐步開展各自的國內保理業務。2001年發生的南京愛立信倒戈事件,對我國保理業務的開展產生了十分重大的影響,促使各家中資銀行加大了對保理業務的探究和開拓。2000年以后,我國保理業務呈現出高速發展的態勢,當前,我國大陸加入FCI的成員已經有25家,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占據了23家。從2008年1月開始至今,中國出口雙保理業務總量就一直躍居世界第一。FCI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國國際及國內保理業務總量達到3781億歐元,較去年上升9.98%。
2013年,國內保理業務量達2954億歐元,國際保理業務量達827億歐元。盡管我國保理業務起步較晚,但一直保持著較高的增長態勢。
1.2 我國商業銀行開展保理業務的必要性
保理業務作為一項“舶來品”,在國內的發展還不成熟,發展前景十分廣闊。不難料想,那些外資銀行進入中國金融領域后,由于其在分支機構、網點規模等方面都無法與國內的商業銀行相抗衡,必然要在那些不受網點制約而又為其所熟悉或擅長的業務上與國內商業銀行展開競爭,而保理業務便順其自然地成為外資銀行進軍中國金融市場的切入點。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大力開展保理業務將有利于其搶占市場先機,增強自身競爭力,發展保理業務對商業銀行來講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對商業銀行來說,保理業務可以擴展其服務的領域和盈利的空間。伴隨著銀行傳統授信業務盈利空間的逐漸壓縮和同行業競爭的進一步加大,銀行急需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銀行通常以保理業務為切入點,借此機會將保理業務的客戶納入到自身的客戶體系。因此,為進一步開展中間業務、需求新的利潤增長點,我國商業銀行必須大力開發保理業務市場。
2 我國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發展面臨的問題
2.1 銀行保理業務市場定位不清晰
在選擇保理業客戶群體方面,我國商業銀行總喜歡“嫌貧愛富”,找風險低的大客戶,然而保理業務的最佳客戶群往往不是這類大型企業,就目前來看,將眼光盯在大中型企業的各家商業銀行保理業務開展的情況并不樂觀。因為一方面,大中型企業由于實力雄厚,資金充裕,所以對保理的需求并不大;另一方面,由于大中型企業是各大商業銀行爭取的對象,顯而易見,這使得銀行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最終可能會導致銀行為吸引客戶而做出讓利的行為,壓縮銀行的盈利空間。而中小企業一般規模較小、資金實力較薄弱、規模不大、資信水平不高、融資能力較差,在議價中往往處于被動地位,經常要采用賒銷的方式來推銷產品,所以對保理業務的需求會更高。
2.2 保理專業人才匱乏
由于保理業務具有綜合性的特點,且與資產業務、負債業務及其他中間業務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這就要求從事保理業務的人員要具備綜合素質,不僅要具備金融、結算等相關理論知識,還要了解相應的法律法規、國際慣例及習慣,熟練掌握計算機和專業英語等輔助技能。在我國現階段,暫時還沒有專門的保理業務資格考試,絕大部分從事保理業務的相關工作人員也沒有接受過專業的保理機構的培訓,大多是從銀行其他業務部門抽調的人員。此外,由于我國保理業務起步晚,發展規模較小,保理業務從業人員沒有接受過實務操作方面的培訓和鍛煉,導致保理業務整體效率低下。所以,專業人才的困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保理業務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2.3 保理業務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
在我國,開展保理業務依據的行為準則主要有《國際保理慣例規則》、《國際保理服務公約》和《仲裁規定》等,但它們是適用于西方發達國家的法律法規,與我國市場經濟的實際情況并不完全相符。中國銀監會在2013年第21次主席會議通過了《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它只是銀行保理業務的自律性規范,并不具有強制性。各商業銀行也只是將保理業務作為銀行的一項中間業務來經營,我國保理業務一直處于有法難依、無章可循的狀態。所以,我國迫切需要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保理法律體系,使我國的保理業務在法制化的道路上不斷發展。
2.4 保理業務風險控制不完善
我國商業銀行在開展保理業務中面臨諸多風險,如信用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等。而保理業務主要是購買供貨商的應收賬款,最終需要從購貨方收取貨款。所以,銀行對購貨方的資信評估極其重要。在我國,信用體系的不完善往往給保理業務的發展帶來許多障礙,表現為產品質量問題、信息造假問題、經濟欺詐問題等。產品質量的失信,既影響了市場秩序,又破壞了社會風氣,同時也使得保理業務的發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礙。
3 我國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發展的對策
3.1 銀行明確市場定位,豐富業務品種
為降低保理業務中的風險,我國商業銀行應當對保理業務目標市場及目標客戶群體進行明確的定義,細分和明確目標市場,謹慎選擇最適合的目標市場、目標客戶群體去投放產品,詳細分析目標企業的市場份額、財務狀況、企業成長性等。豐富保理產品種類,盡量滿足客戶對保理業務品種的需求,不僅為客戶提供貿易融資和賬款托收的服務,還應提供銷售賬務管理、壞賬擔保、風險控制等其他服務項目。隨著業務的不斷擴大與發展,銀行應加強對客戶的了解,建立客戶信用評估機制。就融資功能來講,提供以無追索權保理為主,以滿足客戶對保理業務的需求。
3.2 加快培養保理專業人才
為促進我國保理業務的發展,商業銀行應加快培養保理專業人才,堅持“引進來、走出去”相結合的辦法。一方面,積極引進國際上專業保理公司的人才,加強國內保理業務人員與國際保理業務人員的交流與合作,通過定期開展研討會等形式,邀請相關專家介紹保理業務經驗及風險防范,及時了解國際上保理業務最新動態;另一方面,我國應舉辦保理從業資格考試,定期考核相關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銀行自身也要加強對本行員工的培訓和考核。此外,保理從業人員應自覺加強自身綜合素質的建設,不斷提升自身實力以適應我國保理業務的發展需要。
3.3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為完善我國保理業務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有關部門應依據國際有關慣例,如《國際保理公約》、《國際保理業務慣例規則》等,借鑒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同時與我國保理業務發展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制訂和完善有關的規章制度和業務操作程序。明確保理流程每個環節的相關規則,對保理當事人如出口商、進口商和銀行之間的相關法律法規應當明確、可操作;將保理業務納入金融監管,采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的手段,保證保理市場的有序進行。
3.4 完善信用體系及風險控制機制
為有效控制保理業務風險就必須盡快完善我國的信用體系。各商業銀行應建立信息數據系統,對企業信息進行系統性管理,以防止信息不對稱給銀行帶來的損失,有效避免客戶進行信息造假而帶來的欺詐風險。商業銀行要慎重選擇客戶,強化企業的資信管理,在受理業務之前做好買賣雙方的資信調查,創建科學的企業信用評估機制,建立可靠的資信管理系統,持續密切關注供貨商或賒銷商的財務狀況、經營管理水平、現金流等。同時加強銀保合作,建立保理保險制度,轉移自身的經營風險。由于保理本身存在很大的風險,一旦發生壞賬,銀行只能自己承擔嚴重的經濟損失。為降低自身的經濟損失,歐美等保理業務較發達的國家往往選擇將保理業務向保險公司再投保的做法,以分散自身承擔的風險。我國商業銀行應學習別國保理公司的做法,加強與保險公司的合作,減少自身的經營風險。
4 結束語
保理業務作為一項綜合性金融產品,在我國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但和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多問題。為此,商業銀行應制定清晰的市場定位,豐富保理業務產品以滿足客戶的不同需求;此外,銀行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防御風險的能力,同時為促進保理業務的發展,大力培養一批高素質保理專業人才;政府等相關部門應為保理業務的發展創造有利的外部環境,完善保理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發展與壯大保理業務是我國商業銀行今后很長一段時間的工作重心,只有在金融界、政府主管部門及經貿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國保理業務的發展環境和各項條件才會越來越好,才能有效推動我國保理業務的發展步伐。
參考文獻:
(1)金曉宸。關于國際保理業務及其在我國開展文體的研究[D]。遼寧:東北財經大學,2003.
(2)高曉明。關于我國保理業務發展的趨勢研究[D]。北京:對外經貿大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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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職位僅限有相應工作經歷的在職人員應聘,不接受應屆畢業生應聘)
需求部門
崗位名稱
崗位主要職責
招聘要求
審計中心
(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投行及中間業務審計崗
1.收集、匯總、分析片區內分行投行及中間業務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投行及中間業務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投行及中間業務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按照項目安排,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審計方案制定,確定審計范圍,開展非現場審計分析,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組織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等;
3.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程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記錄審計工作底稿;
4.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5.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6.開展投行及中間業務領域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7.梳理投行及中間業務領域內控風險點,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5年以上銀行從業經歷,從事3年以上投資銀行及中間業務領域工作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中心
(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綜合審計崗
(授信類)
1.收集、匯總、分析片區內分行公司信貸、零售信貸、投行及中間業務、貿易融資等多個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多個業務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多個業務領域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按照項目安排,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審計方案制定,確定審計范圍,開展非現場審計分析,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組織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等;
3.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程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記錄審計工作底稿;
4.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5.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6.開展公司信貸、零售信貸、投行及中間業務、貿易融資等多個業務領域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7.梳理公司信貸、零售信貸、投行及中間業務、貿易融資等多個業務領域內控風險點,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同時具有公司授信審查、信貸管理(貸后管理、放款審核等)、個人貸款審查、投資銀行及中間業務領域、銀行國際業務(國際結算、貿易融資等)中2個及以上崗位從業經歷;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中心
(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財務審計崗
1.收集、匯總、分析片區內分行財務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財務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財務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按照項目安排,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審計方案制定,確定審計范圍,開展非現場審計分析,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組織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等;
3.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程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記錄審計工作底稿;
4.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5.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6.開展財務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7.梳理財務領域內控風險點,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5年以上銀行從業經歷,從事3年以上財務工作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中心
(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綜合審計崗
(財務及其他類)
1.收集、匯總、分析片區內分行財務、會計、資金及同業等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多個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多個領域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按照項目安排,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審計方案制定,確定審計范圍,開展非現場審計分析,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組織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等;
3.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程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記錄審計工作底稿;
4.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5.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6.開展財務、會計、資金及同業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7.梳理財務、會計、資金及同業等領域內控風險點,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5年以上銀行從業經歷,從事3年以上財務、會計、資金及同業等工作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中心
(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IT審計崗
1.根據外部監管、內部管理及行業規范、制定IT審計業務規范;
2.根據年度審計計劃要求,制定IT審計方案;
3.根據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并根據現場審計結果撰寫審計報告;
4.對現場審計中的重大審計發現進行風險提示,及時督促被審計單位積極整改,消除風險隱患;
5.對審計發現問題的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6.對重大風險事件,及時進行跟進與報告;
7.收集、整理與分析信息科技系統建設、運維保障情況,撰寫分析報告;
8.負責銀監會信息科技非現場監管的日常報送;
9.收集、整理前沿技術信息,IT審計方法、工具、案例;
10.制定IT審計培訓計劃,編寫培訓教材,開展面授與視頻培訓參加內外部培訓,提升業務水平。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計算機專業類,年齡35歲以下;
2.具有5年以上銀行業IT審計或信息技術部門(網絡和信息安全)從業經歷,有CISA或CISM證書;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中心
(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非現場審計崗
1.制定非現場審計項目方案;
2.進行審計思路的收集、分析;
3.從事審計模型研發、驗證、投產;
4.進行審計任務部署、疑點數據提取、整理、分析、驗證及報告;
5.了解業務流程,掌握系統的數據結構;
6.根據模型研發和監控需要,提出數據獲取需求;
7.結合日常工作,對非現場審計系統的改造、優化及升級提出建議;
8.制定非現場審計培訓計劃,編寫培訓教材,開展面授、視頻培訓及分級考試參加內外部培訓,提升業務水平。
1.具有金融、數學、統計或計算機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5歲;
2.具有5年以上銀行業非現場審計(包括模型研發、數據分析、日常監控及報告)或金融系統數據分析、統計從業經歷,有CIA、CPA或會計師資格;
3.具有較強的模型研發、調查研究、數據分析和文字報告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部本部及審計中心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公司信貸審計崗
1.收集、匯總、分析信貸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公司信貸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公司信貸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按照項目安排,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審計方案制定,確定審計范圍,開展非現場審計分析,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組織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等;
3.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程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記錄審計工作底稿;
4.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5.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6.開展公司信貸領域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7.梳理公司信貸領域內控風險點,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5年以上銀行從業經歷,從事3年以上公司授信審查、信貸管理(貸后管理、放款審核等)工作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部本部及審計中心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零售信貸審計崗
1.收集、匯總、分析零售信貸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零售信貸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零售信貸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按照項目安排,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審計方案制定,確定審計范圍,開展非現場審計分析,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組織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等;
3.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程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記錄審計工作底稿;
4.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5.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6.開展零售信貸領域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7.梳理零售信貸領域內控風險點,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5年以上銀行從業經歷,從事3年以上個人貸款審查工作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部本部及審計中心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貿易融資審計崗
1.收集、匯總、分析貿易融資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貿易融資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貿易融資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按照項目安排,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審計方案制定,確定審計范圍,開展非現場審計分析,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組織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等;
3.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程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記錄審計工作底稿;
4.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5.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6.開展貿易融資領域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7.梳理貿易融資領域內控風險點,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5年以上銀行從業經歷,從事3年以上銀行國際業務(國際結算、貿易融資等)工作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6.擁有跟單信用證專家(CDCS)或保理從業人員專家資格(FCI)證書者優先。
審計部本部及審計中心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資金及同業審計崗
1.收集、匯總、分析資金及同業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資金及同業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資金及同業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按照項目安排,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審計方案制定,確定審計范圍,開展非現場審計分析,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組織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等;
3.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程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記錄審計工作底稿;
4.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5.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6.開展資金及同業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7.梳理資金及同業領域內控風險點,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5年以上銀行從業經歷,從事3年以上資金及同業工作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部本部及審計中心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武漢、西安、沈陽、昆明)
會計運營審計崗
1.收集、匯總、分析會計運營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會計運營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會計運營領域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按照項目安排,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審計方案制定,確定審計范圍,開展非現場審計分析,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組織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等;
3.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實施現場審計程序,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記錄審計工作底稿;
4.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5.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6.開展會計運營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7.梳理會計運營領域內控風險點,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5年以上銀行從業經歷,從事3年以上會計運營工作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部本部
子公司審計崗
1.與子公司進行日常的溝通工作,參與收集、匯總、分析全行子公司管理領域重要審計信息、重大風險事件、典型案例以及被審計單位財務管理領域背景資料,了解我行子公司管理內控架構及崗位職責、風險防范措施;
2.參與子公司管理領域內控風險點的梳理,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3.參與編寫子公司管理領域審計指引、審計項目方案,確定審計范圍,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等;
4.按照項目安排,參與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非現場審計分析、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及現場審計工作;
5.參與或承擔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6.復核、整理、上報相關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7.參與子公司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3年以上金融從業經歷,有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經驗和相應經濟類技術職稱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審計部本部
基建審計崗
1.與基建辦進行日常溝通工作,參與收集、匯總我行基建項目信息、跟蹤項目開發工程進度;
2.參與基建領域內控風險點的梳理,補充、完善風險內控庫;
3.參與編寫基建領域審計指引、審計項目方案,確定審計范圍,選取檢查內容及抽樣,制定審計方法,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撰寫審計請示及審計預算等;
4.按照項目安排,參與實施審前準備階段的非現場審計分析、審計項目查前培訓或其他專業化培訓及現場審計工作;
5.參與或承擔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簡報、審計要情、審計專題等審計文書,編制相關附表的工作,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報告審計發現;
6.復核、整理、上報基建審計項目檔案等資料;
7.參與基建審計項目后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具有3年以上金融從業經歷,有從事基建審計相關工作經驗和相應經濟類技術職稱者優先;
2.熟悉金融法律法規和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掌握本行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一定的政策、專業水平;
3.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相應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勤奮踏實、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適應審計工作特點,可以經常出差。
截止日期:2016-02-29
關鍵詞:保理業務;商業銀行;信用風險
一、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的發展現狀
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1988年中國銀行在我國率先推出國際保理業務,并于1993年成為中國首家國際保理商聯合會會員,隨后交通銀行、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也紛紛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并先后成為FCI會員。
從辦理機構上看,目前我國已有12家銀行成為FCI會員,對外辦理國內與國際保理業務,其中業務量較大的主要是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
二、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發展存在的問題
2.1信用交易尚未建立,制約國際保理業務擴展
出口企業滿足于用傳統結算方式進行交易,忽視保理業務的應用,這從交易觀念上阻礙了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的發展。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的國際貿易目前主要仍以服裝、手工藝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這些產品主觀檢測性強,易引起合同糾紛。而在保理業務中,買賣雙方對產品有爭議或買方挑剔產品質量時,保理商又不承擔付款責任,這使出口商惟恐會錢財兩空,而寧愿選擇傳統的貿易結算方式。
2.2國際保理業務自身宣傳力度不夠
我國正式開辦該項業務以來,主要限于中國銀行承辦保理業務。然而銀行受到傳統思想的束縛,擔心擴大宣傳力度,會失去這一新的金融服務領域,從而對外僅限于簡單業務介紹。因此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仍然是一個陌生的事物。
2.3保理業務法規建設滯后,不能適應保理業務發展要求
我國早在1992年便開展了國際保理業務,但到目前為止,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規范的國際保理業務法律體系。雖然我國已經加入國際保理聯合會,接受了《國際保理慣例規則》以及國際上頒布的《國際保理服務公約》、《仲裁規則》等國際統一的業務操作規則,但這些法律規范還不能直接用于指導監督我國保理業務的具體實施,它們只是基本的依據,這使得許多企業不敢嘗試這一新型結算工具。
2.4我國開展國際保理的基礎設施相對落后
現代國際保理業務是現代通信與信息發展的產物。然而,我國保理公司與各國保理商和民間資信公司等機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交互網絡。同時,我國開展保理業務的公司有的還仍然使用非EDI信息傳遞技術,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保理公司與國外保理商之間的相互交流以及信息傳遞。
2.5缺乏一支訓練有素的專業國際保理從業人才隊伍
由于我國開展此項業務時間較短、業務量較少、從而使得從業人員缺乏實務方面的鍛煉。目前,在我國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金融機構中,從事保理業務的工作人員大多未進行過專業的國際保理業務培訓,業務不熟,工作效率低,影響了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推廣速度的提高和應用范圍的擴展。
2.6盲目的市場定位阻礙保理業務的發展
目前,我國銀行開展保理業務部門的服務對象,受銀行從業人員和資金的限制,一般都集中在銀行做信用證及托收等結算的客戶上。而且目前主動采用保理業務的客戶,也往往是因產品積壓或信用證失效而不得已采用的,這些客戶當然無法形成出口保理業務的穩定客戶群,也無法起到樣板客戶的廣告效應。
三、發展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的對策
隨著我國對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條件的放寬,我國必須積極采取措施,提高自身經營水平,不斷擴大金融品種以適應金融全球化發展的趨勢,為我國本身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微觀環境。針對存在的問題,大體可考慮對策如下:
(1)電子信息技術是開展國際保理的基礎。西方國家開展保理業務電子化、網絡化服務設施水平很高,而這些設備與技術對于國際保理業務先期的信息傳遞、數據交換具有重要意義。尤其在首次與國外客戶的貿易往來中對于對方資信的調查,對于貿易伙伴國所在地法律、法規、經濟政策等諸多方面的分析研究必須通過完善、高效的信息傳輸系統才能得以實現。因此,我國應盡早與FCI其它成員國和各大銀行以及各種咨詢機構建立信息交互網絡,以便進行廣泛的交流和正常協作。
(2)人才培養是提高保理業務服務水準的關鍵。充分利用現在已有的職業培訓設施及大專院校的師資力量,舉辦各種類型的國際保理專業培訓班,可以從開展國際保理業務較早的發達國家專門高薪聘請一些國際保理業內的專家來講課,及時傳授世界最先進的保理技術及業務程序。同時,國家相關部門應根據國際保理業務開展的實際需要從規范化管理要求出發,建立從業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制度,可實施在崗培訓工程,大力培養專門從事國際保理業務的專業人才。
(3)迅速提高我國國際保理業務水準,完善服務形式和內容。目前,我國國際保理服務形式單一、服務內容簡單,采用國際通行的雙保理做法是加快我國發展國際保理業務的必要條件,也是通過業務渠道借鑒與學習國外保理公司經驗的有效途徑。我們應緊跟時展潮流,建立健全國際上通行的雙保理做法,實現單保理到雙保理的過渡。
(4)完善針對保理業務的授信機制,加強風險管理。銀行要建立和完善科學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方法,并通過銀行之間的合作與信息共享,建立完整可靠的企業資信情況管理系統,加強對進出口企業的資信管理,從而降低企業保證金的交納;另一方面,可以借鑒歐美地區保理商的做法,加強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合作,嘗試開展保理業務保險,在規范運作的基礎上積極有效地防范風險。
(5)商業銀行應高度重視并大力宣傳、推廣國際保理業務。應在涉外經營領域大規模宣傳國際保理業務的重要意義,應充分利用現存的分支機構網絡,并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傳播媒介,大力宣傳國際保理業務知識,增強外貿企業國際競爭力和適應國際市場的應變能力。
(6)政府應出臺扶持政策,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及非金融機構大力開展國際保理業務。政府必須出臺相應扶持政策,使出口商、保理商都能在開展保理業務中有利可圖,從而變被動發展為主動引導示范。政府應一方面激勵出口企業應用保理業務以擴大對外貿易;另一方面,鼓勵國有商業銀行拓展自己的經營范圍,大膽開展保理業務。在國外金融機構尚未進入中國開展激烈的國際保理市場競爭之機,大力發展國際保理業務,搶占先機。
(7)營造有利于國際保理業務開展的法制環境。我國可直接從國際上已有的各國業已形成的國際慣例、法律制度、國際公約等人類共同創造的法律文明中,汲取有效合理的法律成果,提取適于我國國情的法律條文,并參照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在開展國際保理業務中的一些普遍做法,來充實完善本國的具體國際保理法律框架,從而營造一個有利于我國國際保理業務開展的法制環境。
(8)此外,還應從國際金融的不確定因素、各國法律環境、進口國的政治、經濟及貿易準入等方面入手,加強國際保理業務的風險防范研究。
參考文獻
關鍵詞:個人信貸;風險管理
一、個人信貸風險綜述
個人信貸風險主要指銀行在運用從負債業務籌集的資金,將資金的使用權在一定時期內有償讓渡給個人,在此過程中所存在的不能按期收回信貸資金,是信貸資金出現逾期、呆滯或者呆賬的可能性。商業銀行的個人信貸風險主要分為五種:市場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個人信貸風險特征:(1)高負債率的社會性。(2)業務交叉的擴張性。(3)循環往復的周期性。(4)潛在風險的可控性。
二、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信用風險管理成因分析
1.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風險管理薄弱
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在個人信貸方面缺乏經驗,加上我國傳統思想及文化的影響,沒有健全的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個人及家庭的收入狀況很模糊,存在著許多非貨幣的收入和“灰色收入”,而客戶經理通常只通過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原始信用資料對借款人資質進行判斷、決策,而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社會活動、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必要的了解,相當一部分借款人出具的收入證明的真實性是無從查證的,這就使得商業銀行難以對個人的信用作出客觀、真實、公正的評估,從而難以對個人信貸業務的信用風險作出準確判斷。
2.個人信貸的法律環境還不完善
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我國銀行業更是面臨著巨大的外來沖擊,健全法制和靈活運用相關法律制度已經逐步成為當前國有商業銀行防范和化解信貸風險的不二選擇。個人信貸業務開展較好的國家如英國、法國、美國等國家都頒布過《消費信貸法》,而我國商業銀行辦理個人信貸業務的法律依據主要分布在《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擔保法》、《票據法》、《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銀行出臺的行政法規如《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缺少個人信貸方面的專項法規,針對性不強,缺乏配套措施,使個人信貸缺乏完備的操作依據,在業務開展中缺乏系統的法律保障,嚴重制約了個人信貸業務的穩健發展。
3.缺乏專業化的風險研究團隊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普遍存在對個人信貸業務涉及的一些消費貸款的產業、行業風險的發展趨勢、消費貸款結構的現狀與演變、客戶違約率和不良率在不同個人信貸產品之間的分布規律等缺乏對風險管理的專業分析與研究。同時,我國商業銀行目前還沒有建立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歷史數據資料庫,對個人信貸產品的規模,比重結構,總客戶數分布、違約客戶數分布、不良資產數額分布等數據的掌握不全面、不具體,這都相應增加了個人信貸風險研究的難度。
三、個人信貸信用風險管理策略研究
1.建立全國范圍內的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個人信用信息系統是商業銀行控制個人信貸業務風險的重要前提。一方面,銀行可以從信用卡的個人信息資料入手,各級銀行可以將自己的數據庫資源聯網,對客戶信息資源進行整合,實現共享,建立一個以個人信用為主的數據庫系統,最大限度的發揮出這些數據資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信用機構可以通過合法公開的渠道搜集、調查、整理、分析消費者個人的資信,以信用調查報告的形式提供給個人信用信息的使用者,作為信息使用者授信額度決策的參考。
2.注重法律在銀行信貸風險管理工作中的具體應用
第一,借款合同簽訂時要嚴格依法確認借款人的主體資格,主要審查借款人主體情況、貸款項目和用途情況、還款來源情況、擔保情況以及與擔保有關的情況。第二,根據《公司法》及《破產法》等法律規范來完善建立個人及企業破產制度。第三,辦理擔保貸款時應嚴格遵循《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以規避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要嚴格根據《商業銀行法》、《擔保法》及《貸款通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嚴格操作規程和規范貸款手續。第四,信貸合同發生違約后,要及時提訟,及早進行法律救濟。第五,銀行要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債權,對那些故意拖欠的賴賬戶,盈利轉虧及虧損加大的虧損戶或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逃廢戶,及時行使不安抗辯權、代位權、撤銷權保證自己合法利益。
3.設置合理高效的個人信貸風險管理團隊
首先,商業銀行要注重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素質與專業技能的培訓,并配置定期、長期的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與考核的機制,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道德素養、業務水平以及風險管理理念。其次,要經常組織一些與業務有關的金融、法律知識講座、培訓,逐步培養具有高素質、業務強、專家型的個人信貸職業經理人隊伍,實現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高水平。三是要加強銀行內部操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道德理念的培養,防范和控制信貸經營違規,預防信貸人員的不法作為,規避個人信貸風險,促進個人信貸業務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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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上銀行 信用體制 風險防范 網絡人才
一、前言
網上銀行是指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向客戶提供信息查詢、網上支付、結算業務、投資理財等金融服務,可以使客戶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方便快捷地享受到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網上銀行可以使人們不受時間和地點限制,和其他賬戶進行安全支付和資金的結算;它提高了人們的工作效率、加速了資金周轉的速度、使經營管理水平得到了較大的提高、極大地擴展了金融服務項目和支付手段以及改善服務質量等明顯的優點,因此網上銀行以十分驚人的速度在迅猛地發展。
二、網上銀行存在的問題
(一)安全隱患多
網上銀行所有的內容都在互聯網上以數字的形式流轉,因此網上銀行難以避免互聯網所帶來的信息安全問題。網上銀行進行大量的資金流動,更容易成為非法入侵喝攻擊的目標,統計顯示有超過35%的人認為網上交易不安全。網上銀行涉及銀行的金融機密和客戶的個人信息,所以網上銀行的安全問題是首先要考慮的問題。計算機喝計算機網絡系統不穩定,容易發生軟硬件故障和數據丟失等故障,且也易遭到黑客和病毒的襲擊?
(二)網絡化經濟發展中觀念和習慣轉變的滯后
目前,我國社會公眾接受電子貨幣和網上銀行的觀念不是很容易。而且網上交易不僅需要網絡終端設備的普及,還需要參與者對電子商務及網絡技術的熟練掌握和運用,而這幾方面我國都存在相當的差距。
(三)信用體制缺失
網上銀行缺乏應有的信用環境。西方國家的信用檔案制度比較完善,但是我國還沒有形成完善的信用檔案制度,信用系統很不完善。互聯網具有充分開放?管理松散和不設防護等特點,網上交易?支付時雙方互不見面,交易的真實性不容易考察和驗證?導致很多人更愿意選擇現金結算等原始交易方式。網上銀行要求的社會信用比較高,這就迫使我國必須盡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四)與網上銀行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有待建立
由于網上銀行業務是一個全新的銀行業務領域,一方面其業務的開展牽涉到電子商務的方方面面和參與方的各種利益,各方當事人在進行貨幣交換、資金轉移和商品流通時,不論是網絡本身的差錯還是人為的某個因素都可能引起爭執甚至法律訴訟,這些都亟需相關法律的出臺和提供相應法律保證;但另一方面,現有的法律嚴重滯后于網上銀行的發展,客戶要盡什么義務,銀行要負什么責任及相互有什么權利,都還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這也使網上銀行業務的參與各方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五)網絡人才匱乏
銀行對電子銀行的培訓工作不到位,參與培訓的人數偏少,培訓方式以灌輸式為主,培訓者很難得到全面的提高,另外部分員工缺乏計算機喝網絡知識,實際培訓效果很不理想。同時,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滯后,基層行業務和技術骨干嚴重不足,員工換崗現象頻繁,隊伍缺乏穩定性。有些銀行讓那些對電網上銀行業務不精通的員工做產品營銷和推介,難免會影響到網上銀行業務的發展。
(六)網上銀行功能還顯單一
受體制束縛和傳統業務規范的制約,網上銀行目前的業務功能還比較單一,大多數已開通的服務僅有網上查詢、卡折轉賬和代繳費用等,而且容易受到本行城市綜合業務網絡的制約,無法突破傳統的業務種類,很難發揮網上銀行超越時間和空間障礙的優勢,并且推進的速度和效果也不像預料及期望的那樣好,投入產出比還不夠協調,網上銀行“裝飾門面”現象還客觀存在。
三、應對網上銀行問題的對策
(一)共享資源
在經濟全球化大潮下,銀行將不再是一個簡單的貨幣經營機構,全球性的,高科技的金融信息管理、咨詢和資產管理將成為銀行的主要業務,在我國入世5年后金融業將全面開放,屆時為國內大型企業及跨國公司提供全球性的網上銀行服務將成為中外銀行爭奪客戶的重要手段。因此,發展網上銀行迫在眉睫。在戰略導向上,各銀行應聯手合作,創建網絡經濟的金融門戶,網上金融門戶是多家金融機構,網上服務的結合,與各金融機構交易系統直接連接,各類金融機構應以建立金融門戶的形式共享資源,提高效率。
(二)防范風險
針對目前網上銀行存在的不完善。法規不健全帶來的各種風險國內商業銀行發展網上銀行要采用合適的加密技術和措施,保證網上交易的保密、真實性。
(三)信用體制方面
結合信貸登記系統和存款實名制,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各銀行間盡快完善個人信貸登記系統,逐步實現貸款信息共享,為防范信貸風險服務,還可以以居民存款實名制為基礎,開發個人信用數據庫,用以提供個人信用報告網絡查詢服務、個人信用資信認證,信用等級評估和信用咨詢服務,逐步建立個人信用體系。
(四)加強人才培養
網上銀行的順利進開展,不僅需要具有金融知識,更需要具有完備的網絡知識。在網上銀行網站的建設和維護方面,需要掌握計算機硬件知識的人才,在網上銀行網頁和網絡金融新產品開發方面,需要掌握計算機軟件開發知識和具備銀行業務支持的人才。我們要建立高科技人才的培養戰略,更新銀行業高科技人才的激勵與約束機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和凝聚優秀科技人才,要從政策上吸引人才,充分發揮人才作用,為人才的發展提供寬松的環境和良好的外部條件。
(五)健全法律、法規
在法制方面,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潛規制訂和實施全面、綜合、系統的業務管理規章。對網上銀行業務的風險實施有效的管理。依據《合同法》等法規制定規范、嚴密的網上銀行業務服務協議文本,對客戶和銀行在網上銀行業務中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使其成為銀行與客戶之間的重要約束規范。
樹立全新的銀行理念
在網絡經濟條件下,銀行業拓展全新的服務,以此來實現以客戶為中心,提高智能化、標準經、個性化的業務發展模式。因此,要求銀行在經營管理的指導思想中,只有客戶這個中心,而沒有其他的中心,銀行運作所有的構件都是為了客戶這個中心服務的。
四、結語
網上銀行的健康發展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銀行提供過硬的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政府完善網上交易的法律法規,用戶加強自身素質的提高,社會培育人人守信的社會環境。隨著科技的進步和人們安全意識的增強,網上銀行一定會成為安全、高效的交易手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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