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8 09:40:1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律法規安全培訓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為統領,扎實推進全系統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要求,建立“黨組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突出重點行業的安全監管,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經?;行ьA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為主線,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積極營造人人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輿論氛圍,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達到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熟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干部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明顯增強,安全生產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明顯提高,創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
三、宣傳教育培訓方法、形式及對象
1、方法: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宣傳和培訓,各單位要根據不同時期安全生產特點,組織開展專項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培訓。
2、形式: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平時的會議、培訓班、工作例會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宣傳和培訓,或組織開展各種形勢教育培訓。
3、對象:全市道路交通運輸、駕培、維修企業、水上交通、公路養護、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
四、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新《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公路法》及省制訂的《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管理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
3、上級部門下發的各種文件(政策規定)。
五、幾點要求
1、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領導,認真扎實地抓好安全培訓工作。交通管理部門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必須達到100%,交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必須達到100%,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換)證必須達到100%。未經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1.1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薄弱
在建筑行業,一線的施工建設人員大多是農民工,他們的文化水平較低,專業知識差,安全意識也較淡薄,這是造成安全事故頻發的一項主觀因素。據調查,在建筑行業,高素質人才在行業內部只占到10%左右,這部分人員多為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員,其他90%都是一線施工人員。從事施工建設的一線員工安全意識差,再加上崗前培訓不到位,使得施工過程中違規操作情況有很多,這樣就增加了發生安全事故的風險。還有一些施工人員對施工建設用設備性能不了解,設備操作不熟練,違規操作設備,也易發生安全事故。
1.2安全管理水平偏低
在建筑企業中,有很多企業的安全管理都沒有什么實際操作價值,他們往往根據自己的經驗進行管理,沒有建立系統的管理制度,沒有依靠現代化建設先進的管理理念,沒有對建筑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分析,因而沒有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對于緊急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也不全面,這樣造成安全管理應付,管理效果較差,安全管理水平低,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3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存在一些缺陷
雖然說在建筑行業我國政府相關部門不斷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在安全管理上的法律法規還存在很多缺陷,如:沒有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條例交叉和重復,對違規企業的懲罰力度不夠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缺陷使得建筑企業在安全管理中會鉆一些法律的漏洞,最大限度的撇清責任。同時,國家相關部門在對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進行監督管理中存在職能分散交叉的現象。管理監督的力度不夠,這也影響了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2解決對策
2.1政府相關部門重視法律法規的完善
政府相關部門要看到自身的問題,要不斷根據市場發展形勢發現建筑安全管理中的新問題新矛盾,發現自身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對職能部門業務交叉現象有清晰的認識,發現安全事故統計資料失真的現象。及時對這些現象進行分析探討,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不斷通過立法的形式促進建筑行業的安全生產,使得每個建筑企業都能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規范生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2加強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
安全管理要從基層抓起,從源頭抓起,安全培訓是必不可少的提高管理的一種方式。由于我國建筑行業從業人員素質相對較低,安全培訓工作就更重要,各建筑企業要嚴格按照三級教育培訓方式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讓每名員工從思想上認識安全的重要性,認識到施工現場的危險源,并針對自己施工接觸的危險源全面掌握,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安全五步法”的要求執行,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筑企業要重視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定期組織培訓,不斷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對于一些操作大型設備的員工,其操作過程中的可以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險源也較多,企業要對這些人員加大培訓頻率,使每個員工都能牢記操作注意事項,從心中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3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完善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就無法順利開展下去。企業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出一套符合企業發展的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管理深入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中,保證每一個人都能在壓力和動力下努力做好安全管理,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2.4重視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
隨著現代化建筑的發展,建筑施工中面臨的危險源更多,在一些大型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員長期暴露在重大危險源中,如果沒有對重大危險源有著清醒的認識和良好的管理,施工人員的一個操作失誤就會帶來安全事故。準確的辨識危險源可以說是一種預防性措施,在危險源區要設置警示牌,提醒人們注意危險。在建筑施工中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有:高空作業、生產用電、塌方、有毒氣體等,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危險源辨識和處理知識的教育。
3結束語
[關鍵字]建筑施工安全培訓理論與操作實務
安全生產,以人為本,人的素質決定安全生產的水平。因此2002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闡明了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應達到的以下要求:
一、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首先是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知識。法律法規中有很多關于安全生產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建筑施工企業搞好安全生產的工作指南和行為規范,從業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必須掌握有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知識。建筑施工是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安全生產過程的危險源也非常多,對任何一個危險源未進行識別和評價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從業人員作為建筑施工企業活動的具體操作者,必須掌握與生產有關的安全知識,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三是必須掌握有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在可能導致從業人員生命危險的緊急情況下,從業人員應當了解掌握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
二、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主要是以部門令的形式和規范性文件。地方政府也根據本地區的實際,制定了一些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包括地方性法規和政府部門規章等。對這些規章制度,從業人員應當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數。同時,建筑施工企業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了許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這些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具體化,是從業人員工作的準則、行動的指南,從業人員應當認真學習,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以便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是整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基礎。只有切實抓好每個工作崗位的安全,才能確保整個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因此,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強崗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個崗位的事故發生率。
要達到以上要求,就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的教育與培訓,這也是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從目前建筑業的人員素質來看,在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80%以上來自農村,其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較差,因此,如何抓好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使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以進一步提高行業職工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的業務素質,就成為建筑施工企業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環節。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闡述如何開展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從管理的角度,涉及到企業管理的多個領域和部門,從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本身的角度,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是貫穿了計劃、實施、評估(檢查)、改進等幾個子過程的PDCA循環系統。該系統的流程圖如下:
下面就以上流程圖,對安全教育和培訓涉及的幾個子過程進行闡述。
一、必須確定與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方針一致的安全培訓指導思想
建筑施工企業在制定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時必須確定安全培訓的指導思想,這是企業開展安全培訓的總的指導理念,也是主動與否開展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的關鍵,只有確定了具體的指導思想才能有規劃的開展安全教育的各項工作,這也是實現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的基礎工作之一。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其中涉及到計劃、實施、檢查與評估、改進等諸多環節,只有確定了與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相一致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指導思想才能實現企業安全教育系統的PDCA循環,才能確保安全教育和培訓體系的有效運行,在保證企業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的有效性的前提下,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才能得以順利的實現。
二、企業必須制定符合安全培訓指導思想的培訓計劃
確定了與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方針一致的安全培訓指導思想后,企業必須依據年度承接任務的情況編制企業的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主要的內容應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部分:通用安全知識培訓
1、法律法規的培訓,企業在對使用的法律法規適用條款作出評價后,應開展法律法規的專門培訓;
2、安全基礎知識培訓;
3、建筑施工主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及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培訓、同行業或本企業歷史事故的培訓;
第二部分:專項安全知識培訓
4、崗位安全培訓;
5、分階段的危險源專項培訓;
內容確定后,應確定培訓的對象和時間,一般來說,培訓對象方面主要分為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一般性操作工人;培訓的時間可分為定期(如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的年度培訓)和不定期培訓(如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礎知識培訓、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培訓、分階段的危險源專項培訓等)。
培訓的內容、對象和時間確定后,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還應對培訓的經費作出概算,這也是確保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實施的物質保障。
然后是確定培訓所需的師資,最后確定培訓的形式。
三、應建立有別于傳統教育模式的安全教育培訓的方式
目前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教學方法,主要是沿襲傳統的課堂教學方法,"教師講,學員聽",如果是對于管理人員,一般具有豐富實踐經驗,有的同志在某些問題上的見解,不一定不如某些教師,因此,應積極研究和推廣交互式教學等現代培訓方法。從培訓手段看,目前多數還是"一張講臺,一支粉筆,一塊黑板"的傳統手段,運用多媒體技術開展培訓的不太普遍。從解決行業內較大的培訓需求和培訓資源相對不足的矛盾看,采取多媒體技術開展培訓,大范圍開展培訓勢在必行。
特別是對于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礎知識培訓方面,應遵循易懂、易記、易操作、趣味性的原則,建議采用發放圖文并茂的安全知識小手冊,播放安全教育多媒體教程的方式增加培訓效果。
一般的安全知識小手冊應包含以下內容:
安全教育多媒體教程可采用計算機和投影相結合的方式在工人進場時進行;內容應以聲、像、動畫相結合的為主要體現模式,安全教育多媒體教程一般框架內容如下:
通過采用多媒體教育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使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寓教于樂,針對一般性操作工人的特殊情況,取得最大的培訓效果。
現場的技能專項教育與培訓適用于專門的工種,如井架、龍門架操作人員的培訓、特殊工種人員培訓等。
另外,班組班前活動作為安全教育與培訓的重要補充,應予以充分重視,班組成員通過了解當日存在的危險源及采取的相應措施、并作為自己在施工時的指南,當天作業完后由班組長牽頭對所屬工人進行安全施工安全講評。
四、項目危險源的識別與分階段專項安全教育
項目危險源的識別與分階段專項安全教育是搞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關鍵的一個環節。分階段的專項培訓主要按建筑工程的施工程序(作業活動)來進行分類,一般分為基礎階段、主體階段、裝飾裝修階段、退場階段,首先在工程開工前針對作業流程和分類對整個項目涉及的危險源進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定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方案和一般危險源的控制措施,針對重大危險源和一般危險的分布制定培訓計劃。項目危險源的識別與分階段專項安全教育一般流程如下:
五、培訓與考核
考核是評價培訓效果的重要環節,依據考核結果,可以評定員工接受培訓的認知的程度和采用的教育與培訓方式的適宜程度,也是改進安全與培訓效果的重要輸入信息。
考核的形式一般主要有以下幾種:
書面形式開卷,適宜普及性培訓的考核,如針對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書面形式閉卷,適宜專業性較強的培訓,如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的年度考核。計算機聯考,將試卷用計算機程序編制好,并放在企業局域網上,公司管理人員或特殊工種人員可以通過在本地網或通過遠程登陸的方式在計算機上答題,這種模式一般適用于公司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
計算機聯考網絡拓撲圖如下:
現場技能考核的方式以現場操作為主,然后參照相關標準對操作的結果進行考核。
六、培訓檔案的管理
培訓檔案的管理是安全教育與培訓的重要環節,通過建立培訓檔案,在整體上對培訓的人員的安全素質作必要的跟蹤和綜合評估,在招收員工時可以與歷史數據進行比對,比對的結果可以作為是否錄用或發放安全上崗證的重要依據。培訓檔案可以使用計算機程序進行管理,并通過該程序完成以下功能:個人培訓檔案錄入、個人培訓檔案查詢、個人安全素質評價、企業安全教育與培訓綜合評價。
七、安全培訓效果的評估
開展安全培訓效果的評估的目的在于為改進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諸多環節提供信息輸入,評估的內容主要從間接培訓效果、直接培訓效果和現場培訓效果三個方面來進行,間接培訓效果主要是在培訓完后通過問卷的方式對培訓采取的方式、培訓的內容、培訓的技巧方面進行評價,直接培訓效果的評價依據主要為考核結果,以參加培訓的人員的考核分數來確定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效果,現場培訓效果主要是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違章情況和發生的安全事故的頻數來確定。以上幾項構成了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效果的綜合評估數據。其一般的計算公式如下:
[結束語]
摘 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培訓質量是安全培訓教育的重要任務。本文結合筆者的安全培訓工作實踐,就如何進一步加強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安全培訓質量和效果談幾點看法。
關鍵詞 :安全意識 安全事故 安全培訓 培訓質量
安全生產歷來是我們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十分關心的一個重大突出問題。長期以來,我們的各級政府、各企事業單位為確保安全生產,制定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條文以及相關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通過實施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但在當今社會快速發展、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同時,伴隨我們而來的安全問題更加突出,各類安全事故不斷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嚴重的威脅,尤其是近年來的一些重特大惡性事故的頻頻發生造成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
一個又一個的生產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的血淚教訓證明,安全是一個大問題。筆者認為要想實現真正的安全,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將安全隱患扼殺于萌芽階段,根源在于切實提高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抓好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因此,提高全社會高度重視安全的思想意識、提高安全培訓質量尤為重要。
一、加強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
現在是法制社會,每個人都要學法、知法、用法,最重要的是守法。特別是從業人員更應該用法律法規去規范自己的行為,在工作過程中自覺遵紀守法,提高法律意識,保障自身安全。正如今年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梁強調的: “緊緊抓住法治這條主線,樹立法治思維和法律信仰。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法治宣傳,營造全社會遵法、學法、守法、護法的氛圍;切實把安全生產納入法治軌道?!?/p>
首先,要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把安全提高到一個法制化的高度,在以法治國方略指導下,實現以法治企、以法治安的全新局面。通過培訓教育等各種形式,使從業人員能夠掌握法律法規的理論知識,使大家認識到安全生產已經提升到法律的層面,從而自覺遵守安全法律法規之規定、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為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可能。
其次,還要扎實普及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因為只有安全意識提高了,人們才能自覺地把安全知識轉化為安全行為。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培訓機構的大力投入、企業的常抓不懈、個人的積極努力,三方緊密配合,才能使安全意識提高不再成為一句空話。
二、強化安全第一意識的自覺提升力度
在今年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梁強調: “要進一步解決好安全生產的擺位問題,在任何情況下,安全生產都是第一位的,不是第二位,更不是第三位。像過去一度存在著的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狀況,必須徹底改變?!?/p>
在現實生活工作中,對于安全第一的認識,確實是存在著說的比做得多,甚至是光說不做的普遍現象,這也正是為什么我們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提了這么多年,到現在安全生產還不盡如人意的根本所在。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安全生產長期堅持的指導方針?!鞍踩谝弧本褪侨魏螘r候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說明了安全工作在生產過程中的重要地位;“預防為主”強調了抓安全工作中要預先發現事故隱患,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事實證明,很多事故之所以會發生事故,就是因為從業人員缺乏安全第一和安全防范意識,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直到隱患擴大、惡化,甚至造成嚴重的后果。關于這個問題,筆者在教學中始終強調,假安全思想是要不得的,這個方針不是讓背的,也不是考試時能答到卷子上就行的,方針是讓大家理解并在實際工作中去遵守和執行的。要讓學員領會到安全第一真正的含義,擺正安全第一的位置。這樣在工作中才能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動權,使事故的發生率降到最低,真正做到安全生產。
三、強化安全責任意識
安全是一個企業的頭等大事,是企業發展的堅強保障。據調查研究表明,一個單位人員的素質越高,發生事故的幾率就越低。因此,提高人的安全素質就成了培訓工作的重心所在。
強烈的責任意識,反映了一個人的精神狀態和思想品德,責任意識強的人,無論在什么地方、在哪個崗位上,都會牢記自己的責任,認識到自己所處位置的重要性,認真做好每一項工作,自覺把自己擺在主人翁的位置,在實際工作中,做到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精益求精、一絲不茍,做到四不傷害,把安全裝在心中,切實做到無愧于企業、無愧于同事、無愧于自己。只有每個從業人員都能夠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增強責任意識,履行崗位職責,安全生產才能又好又快地發展。
四、發揮學員積極參與思考的主動性
安全培訓班的學員大都有自己的職業經歷和社會經歷,是有著豐富實踐經驗的成年人,再加上年齡、學歷、職務等個性化差異較大,他們對問題有自己獨特的看法。因此,在教學中如何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使教學的理論知識與他們的工作實際緊密結合,引起他們的思考與興趣是教學的關鍵。鑒于這種情況,教學方法必須多樣,觀點必須鮮明,知識必須有用,以此正確引導學員的自主參與意識和求知欲望,讓學員自覺參與到教學中來。
采用研討式教學或案例教學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用開放、互動的研討方法能讓來自不同單位的學員就同一問題亮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互相啟發,互相學習,使學員在已有經驗的基礎上,發現新東西,創造新方法,解決新問題,從而形成新穎、富有創造性的思維品質,解決現實工作中不能解決的問題。
再比如引用案例教學時,案例內容應注意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發揮學員積極主動參與的意識,對案例進行分析,給其診斷,找出病因,結合所學的理論,和單位安全現狀做出正確分析。通過案例進一步深刻掌握所學的安全理論知識,做到舉一反三,把事故責任依據法律法規劃分清楚,把安全生產事故帶來的危害闡述完整,從而使學員能從中找到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的方法,吸取經驗教訓,讓類似的事故不再重演,安全培訓教育才算達到了根本目的。
五、針對學員的實際心理強化學以致用
安全培訓教學不同于全日制的教學。安全培訓時間短,任務重,針對性強,目的明確,學員大都是以求新、實用為知識取向。所以,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讓學員把應知應會的安全知識與技能盡快掌握并應用于實際工作,更好地服務于企業,是培訓教學的終極目的。因此,教學設計就應注重實操的內容,把有些空泛、難懂的理論知識虛擬成實際工作任務,提高學員的學習積極性與實效性,以達到學以致用的原則。
一、培訓目標
1、新招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后上崗的實現率達到100%以上;
2、企業全員接受安全培訓達標率100%;
3、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4、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5、廣場工作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率達到90%以上,復培復審完成率100%。
二、培訓內容
1、基本知識:安全生產的概念、方針,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管理員工作標準》、《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專業知識:各項應急預案,對應特種作業人員專業知識、安全達標規范等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
三、培訓計劃
1.一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據
春節期間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防盜、搶事件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2.二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對象:加油站員工
安全管理員工作標準。對象:管理人員
3.四月:消防安全學習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4.五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初起火災的撲救與人員疏散逃生
消防設施種類及使用情況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識及應急預案。對象:餐廳、超市員工
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服務區。對象:全體員工
6.八月: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與義務
防雷擊應急預案
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7.十月:“黃金周“期間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暢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8.十一月:冬季鍋爐技能及防火培訓。對象:鍋爐工
除雪防滑應急預案
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與義務
關鍵詞:水利水電 工程施工 安全事故 預防對策
1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系統安全評價簡介
危險源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根源。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有必要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系統進行安全評價。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系統安全評價是以實現水利水電工程系統安全為目的,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系統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判斷施工系統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從而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系統安全評價主要包括危險性識別和危險度評價。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系統安全評價程序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系統的安全評價程序主要包括:準備階段;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形成安全評價結論及建議;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⑴在準備階段需要明確評價對象和范圍,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系統的技術資料。
⑵根據被評價的施工系統,辨識和分析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危險、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發生的途徑及其變化的規律。
⑶劃分評價單元,選擇合理的評價方法,對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
⑷根據定性、定量評價結果,提出消除或減弱危險、有害因素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建議。
⑸根據安全評價的結果編制相應的安全評價報告。
2基于事故致因模型的預防對策―管理調節
2.1宏觀管理調節
宏觀的管理調節主要是指國家從宏觀政策上進行把握,主要包括完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以及完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等。
2.1.1完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政府要探索和推動水利水電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機制創新,使水利水電安全生產工作從傳統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監管過渡,實現由經驗型被動管理向預防型全過程管理轉變。
⑴實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預審和管理工作;
⑵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督促重點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⑶引導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加強安全基礎工作,規范安全生產行為。
⑷建立行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量化考核目標,推動行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⑸積極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加大水利水電行業安全標準制訂、修訂和監督檢查力度;
2.1.2完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體系
依靠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法制建設,構建一套完備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執法,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監管與水利水電安全監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依法建立穩定持久的長效工作機制,實現水利水電安全生產的長治久安,使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有可靠的法律保障。
加強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立法,歷來受到我國政府的高度重視?!栋踩a法》、《水電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水利水電施工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安全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隨著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行業的發展,我國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已經難以適應當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們需要加緊制定能夠適應新時期的法律法規,繼續完善我國水利水電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體系。
2.2微觀管理調節
微觀管理調節主要是指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對安全系統的人和物的具體管理調節。安全事故管理調節主要是指微觀管理調節。管理調節可分為一級管理調節和二級管理調節。
2.2.1一級管理調節
一級管理調節主要包括對人的管理調節和對物的管理調節。
⑴對人的一級管理調節
一是要提升作業者的自律行為,二是要規范作業者的行為
①關于人才的引進,需要安全管理部門與人力資源部門的共同配合的,在人力資源的招聘、選擇階段,根據崗位特征,根據人的生理狀況和個性的不同,能夠適應的工作內容與工作環境的不同,應用合理的行政手段安排不同類型的人從事不同的工作。
②力求做到人事相宜、人盡其用,從源頭上杜絕或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的產生。
③將對職工的安全培訓,尤其是對新職工上崗前的培訓以及換崗前的再培訓作為企業的一項根本任務來抓,用制度來保證安全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保證充足的安全培訓投入。
④要強化安全培訓效果的評價。針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行業的具體特點,建立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認證資格、培訓經費、安全技術及裝備的投入,以及事故安全情況等方面的考核指標;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力度,采取定期與不定期進行檢查評價,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
⑤在安全管理中,還應注意使安全教育成為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在日常工作中潛移默化地提升人的安全素質與安全意識。
⑥合理的獎懲可以通過滿足人們的需要、適時給予職工表揚和批評、授予職工榮譽稱號及晉升和降職來實現,但要注意選擇好激勵的時間和方式的更迭,已達到最佳效果。
⑵對物的一級管理調節
對物的一級管理調節主要是合理選擇施工機械設備、防護設施設備以及對它們的維修保養,防止物出現不安全狀態。在水利水電工程中,選用的機械設備需要注意:
①要適應工地的氣候、地形、土質、運輸距離、施工斷面形狀尺寸等要求;
②機械的容量要與工程進度和工程量相符合,盡量避免因機械工作能力不足而造成延緩工期的現象。
③引進機械設備后有必要對其進行風險評價工作,系統地分析機械設備在使用階段可能產生的各種風險,并對危險事件的概率和程度進行全面評價的一系列邏輯步驟和迭代過程。
④針對風險評價工作,提出相應的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對策措施,保障機械設備的安全。
2.2.2二級管理調節
(1)對人的二級管理調節
對人的二級管理調節主要是指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現場安全監管,及時制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安全監管人員要加強現場監管力度,做到監管工作與施工工作同步。做好應急預案工作,一旦事故出現,啟動預案,努力中斷事故發展的進程,減少事故發生的損失。通過實施安全教育、互檢和相互提醒和預知危險活動等具體事項來實施安全管理。
(2)對物的二級管理調節物的風險評價工作綜合考慮了可能影響機械安全性能的諸多因素,二級管理調節主要是針對這些因素對運行中的機械設備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監測,物的不安全狀態一旦出現,而機械本身沒有及時制動的情況下要強制制動,防止事故的發生。
2.2.3對環境的調控
環境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重大致因之一,對事故的發生有重要的影響作用,是不容忽視的。作為安全管理人員,在對施工環境全面了解的基礎上,還要積極為施工人員營造一個相對安全的環境。要進一步落實對不利影響的應對措施,使之在工程設計階段都能充分考慮到,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環境對工程建設的不利影響,只有這樣才能使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更加安全。
同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對環境也有影響作用,其不利影響會進一步惡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環境,形成惡性循環,因此,我們在避免或減少環境對工程的不利影響的同時,也要針對工程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制定減免措施。
(2012年1月1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4號公布,2013年8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3號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培訓(以下簡稱安全培訓)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對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前款所稱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是指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等。
第四條
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指導全國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國家煤礦安監局)指導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導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按照各自工作職責,依法對所轄區域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安全培訓的機構應當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等相關人員培訓的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將教師、教學和實習實訓設施等情況書面報告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
安全生產相關社會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培訓有關服務,對安全培訓機構實行自律管理,促進安全培訓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安全培訓
第六條
安全培訓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大綱由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制定。
第七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優秀安全培訓教材的評選。
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優秀安全培訓教材。
第八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
第九條
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并建檔備查。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應當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十二條
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對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應當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第十三條
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師傅帶徒弟制度。
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除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外,還應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2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招錄職業院校畢業生。
職業院校畢業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相關的作業,可以免予參加初次培訓,實際操作培訓除外。
第十五條
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和人員培訓檔案。安全培訓相關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建檔備查。
第十六條
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收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標準或者指導性標準收費。
第十七條
國家鼓勵安全培訓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安全培訓,包括遠程培訓。
第三章
安全培訓的考核
第十八條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的考核,應當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統一題庫、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步推行有遠程視頻監控的計算機考試。
第十九條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二十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考核;負責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考核;負責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由生產經營單位按照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考核標準,自行組織考核。
第二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安全培訓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檔案備查。
第四章
安全培訓的發證
第二十二條
接受安全培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門在考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頒發相應的證書。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上崗證;其他人員經培訓合格后,頒發培訓合格證。
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和上崗證的式樣,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規定。培訓合格證的式樣,由負責培訓考核的部門規定。
第二十五條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合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頒發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合格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二十七條
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安全培訓、考核、發證情況,并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第二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
(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
(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
(四)培訓收費的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
(二)安全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況;
(四)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情況;
(五)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轉崗前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六)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報告或者舉報。
接到舉報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進行核查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
監察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安全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
(二)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的;
(三)未建立培訓檔案或者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的;
安全培訓機構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培訓機構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證或者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除撤銷其相關證書外,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并自撤銷其相關證書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證書。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時間少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或者有關標準規定的;
(二)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未經實習期滿獨立上崗作業的;
(三)相關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的。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其他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七章
附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