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7 16: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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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計部部門職責
1、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履行以下基本職責:
(1)對本公司各內部機構、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實施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估;
(2)對本公司各內部機構、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的會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及所反映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計,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報告、業績快報、自愿披露的預測性財務信息等;
(3)在內部審計過程中合理關注和檢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為;
(4)至少每季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一次,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內部審計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2、其他職責:
(1)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前兩個月內向審計委員會提交次一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兩個月內向審計委員會提交年度內部審計工作報告;
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將審計重要的對外投資、購買和出售資產、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募集資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務等事項作為年度工作計劃的必備內容。
關鍵詞:內部審計;績效;評價;管理
中圖分類號:F243.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05-0095-02
一、內部審計部門績效評價管理的必要性和難點
(一)必要性分析
1.國有企業普遍推行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部審計部門作為國有企業內部部門,需要實行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與國有企業管理保持同步運作,實現整體效能的提高。內部審計部門不應把審計業務開展的相對獨立性推理為不被考核和評價。
2.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需要實行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以進一步落實內部審計部門職能。
3.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需要通過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落實內部審計部門和人員的責任,進一步提高職能和工作質量,提高監察人員的工作素質。
4.與任何一項管理工作或部門工作一樣,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質量只有經過質疑、評價,才能體現出其工作價值。
5.內部審計部門是企業的職能部門,應把部門目標融入企業目標,把內部審計工作融入企業管理工作,以更有效地支持企業目標的實現。
(二)難點分析
針對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工作目標,迫切需要一套科學的績效評估體系,來客觀地評價內部審計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對組織價值的增值作用。由于內部審計的特殊性,對內部審計的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需要考慮的因素有:
1.內部審計的產品是內部審計報告、內部審計建議書、決定書、內部審計匯總報告和管理建議書,它對企業目標的實現、企業風險控制都是間接發揮作用的,較難準確量化內部審計工作在“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和“降低風險水平”中發揮的作用。況且內部審計質量的高低關鍵取決于企業的內部控制架構和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地位,以及業務部門是否采取內部審計建議并整改落實。
2.不能簡單設置考核指標,考核面也須與內部審計工作相適應。評價指標的選擇上,企業一般會簡單地使用內部審計項目計劃完成情況,內部審計的及時性、時效性等指標。
3.目標體體系缺乏應變性,不能及時反映內部審計在不同時期因企業戰略目標、經營策略的調整而適時轉換工作重心。
4.考核關系不夠合理。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實際上是一種面向企業內部提供的監督和管理服務,對于服務質量的認定缺乏統一的方法和一致的標準,如采取360度打分原則,被審計部門作為質量評價主體,易影響到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5.許多內部審計項目內容具有不確定性,而不同的內部審計內容、內部審計對象和內部審計目的等,都決定了每次內部審計有不同的特征,所心及時性、時效性等指標就缺乏涵蓋度。且內部審計的貢獻一般都具有長期性,而績效考核一般是以不超過一年的時間段為周期,考核時很難兼顧各周期之間的聯系,無法全面評估長期性業績。
二、內部審計績效評價管理的理論依據
如何對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評價,首先要解決的是從什么角度來進行評價。本文從“目標論”、“過程控制論”和“發展論”對內部審計目標的實現程度、內部審計工作質量過程控制和促進企業效能發展三個方面的作用來評價內部審計工作。
1.目標論?!澳繕苏摗卑巳矫娴哪繕耍阂皇莾炔繉徲嫏C構負責人對內部審計的目標,二是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對內部審計的目標,三是審計對象對內部審計的認可程度目標。對具體的被審計單位和內部審計項目的目標管理工作,內部審計相關方的評價既有不同的目標要求,也有重合的目標要求。
2.“過程控制”論?!斑^程控制”論也包含著三方面的過程控制:一是內部審計機構和部門制訂的過程控制管理制度;二是內部審計人員對過程管理控制制度的執行質量;三是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對內部審計過程管理控制的質量感知。采用過程管理控制保證企業產品質量和工作質量,是企業加強管理最主要的管理辦法,是對目標管理的完善,也是目標管理的措施,但目標管理和過程控制管理還是有著顯著區別的。一是制定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二是內部審計人員對過程管理控制制度的執行質量。
3.“發展論”。“發展論”也包含著三方面內容:一是被審計單位對內部審計建議在多大程度上進行了整改,二是被審計單位在多大程度上以內部審計建議為動力,舉一反三地、全面地對其企業管理制度和活動進行反思和整改,三是國有企業管理層在多大程度上認可內部審計工作,以內部審計結果為基礎信息,對全公司企業管理進行規范和提高,并提升了全公司的企業管理效能。一是被審計單位對內部審計建議在多大程度上進行了整改。二是內部審計部門在企業管理活動中的角色對內部審計部門來說,在企業管理活動中,應該既是“規則專家”,也是“效能專家”;既要加強制度管理,也不能迷信制度管理。三是國有企業管理層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可程度。
以內部審計結果為基礎信息,對全公司企業管理進行規范和提高,并提升了全公司的企業管理效能,是內部審計機構、部門和人員共同追求的工作目標。
三、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績效評價管理的途徑
(一)工作標準模板和評價模板設計
就工作內容來說,內部審計工作機關工作一般有事務管理、專業行政管理和專業業務管理,都可制作規范的工作標準模板,對工作目標進行細化和分解,既要求體現出完成目標的工作步驟,也能反映出對工作目標的認識理解水平,還能反映出實現目標的過程。
1.制訂事務管理工作標準模板,明確工作范圍、內容、量化指標、責任人和落實途徑。
2.制訂專業行政管理工作專項工作標準模板,在制訂績效目標、績效要點、完成時間、責任分工等內容時,清晰地反映出可評價的內容。
3.制訂非專業工作的專項工作標準模板,從組織工作、學習情況和后勤保障三方面設計工作標準模板,分別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內部審計全面績效考評內容體系設計
績效考核內容設計一般要回答六個問題:考核什么、誰來考核、何時考核、為何考核、怎么考核和何地考核。按這六大主題來設計業績考評體系。
(三)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內部審計部門一般承擔以下幾類工作:一是專業工作;二是行政組織工作;三是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明確各類工作績效目標和要點,設立目標值,并依據年度計劃,進行月度分解,保證內部審計工作職能的發揮。
按照內部審計年度工作績效管理分布表確定的工作類型、內容、績效目標、目標值、分數權重和考評分。
(四)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量化的主要方法
一般采用工作分析法、刻度值法、瑕疵法等對內部審計部門工作進行量化。
(五)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管理
第二章內部審計機構設置
第三章內部審計機構主要職責
第四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五章內部審計工作要求
第六章罰則
第七章附則
現公布《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規范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保障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內部審計,是指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對本企業及子企業(單位)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以及建設項目或者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和評價工作。
第四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明確經濟責任,糾正違規行為,檢查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五條國資委依法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內部審計機構設置
第六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相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
第七條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應當依據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備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在董事會下設立獨立的審計委員會。企業審計委員會成員應當由熟悉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等方面專業知識并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董事組成,其中主任委員應當由外部董事擔任。
第八條企業審計委員會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審議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二)監督企業內部審計質量與財務信息披露;
(三)監督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提出有關意見;
(四)監督企業社會中介審計等機構的聘用、更換和報酬支付;
(五)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關方面的投訴;
(六)其他重要審計事項。
第九條未建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及國有獨資企業,應當按照加強財務監督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強化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做好內部審計機構與內部監察(紀檢)、財務、人事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直接對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負責;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接受審計委員會的監督和指導。
第十一條企業所屬子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相應的內部審計機構;尚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設立專職審計人員。
第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審計崗位所必備的會計、審計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第三章內部審計機構主要職責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出資人財務監督和企業管理工作的需要,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制定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二)按企業內部分工組織或參與組織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工作,并對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
(三)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或者未規定須由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的有關內容組織進行內部審計;
(四)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以及其他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五)組織對企業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和子企業的負責人進行任期或定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對發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的子企業進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七)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術改造、大修等的立項、概(預)算、決算和竣工交付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物資(勞務)采購、產品銷售、工程招標、對外投資及風險控制等經濟活動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進行審計監督;
(九)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和意見反饋,對企業有關業務的經營風險進行評估和意見反饋;
(十)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經營績效及有關經濟活動進行監督與評價;
(十一)對本企業年度工資總額來源、使用和結算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質量監督應當根據企業的內部職責分工,依據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障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要求。
第十五條為保證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真實和完整,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按照國資委相關工作要求,對下列特殊情形的子企業組織進行定期內部審計工作: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安全不適宜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特殊子企業;
(二)依據所在國家及地區法律規定,在境外進行審計的境外子企業;
(三)國家法律、法規未規定須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內部有關單位。
第十六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經營績效及有關經濟活動的評價工作,依據國家有關經營績效評價政策進行。
第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加強對社會中介機構開展本企業及其子企業有關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及相關業務活動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監督,并做好社會中介機構聘用、更換和報酬支付的監督。
第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工作應當與外部審計相互協調,并按有關規定對外部審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工作資料。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完善內部審計管理規章制度,保障內部審計機構擁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權限:
(一)參加企業有關經營和財務管理決策會議,參與協助企業有關業務部門研究制定和修改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
(二)檢查被審計單位會計賬簿、報表、憑證和現場勘察相關資產,有權查閱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文件、會議記錄、計算機軟件等相關資料;
(三)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相關證明材料;
(四)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和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可作出臨時制止決定,并及時向董事會(或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
(五)對可能被轉移、隱匿、篡改、毀棄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有關權力機構授權可暫予以封存;
(六)企業主要負責人或權力機構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應當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權或者處罰權。
第四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二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企業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對內部審計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報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充分考慮審計風險和內部管理需要,制定具體項目審計計劃,做好審計準備。
第二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在實施審計前5個工作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對于需要突擊執行審計的特殊業務,審計通知書可在實施審計時送達。
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各項準備。
第二十三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出具審計報告前應當與被審計單位交換審計意見。被審計單位有異議的,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第二十四條被審計單位若對審計報告有異議且無法協調時,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企業,應當將審計報告與被審計單位意見一并報審計委員會協調處理;尚未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企業,應當將審計報告與被審計單位意見一并報企業主要負責人協調處理。
第二十五條審計報告上報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審定后,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審計結論,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意見(決定)。
對于報請審計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協調處理的審計報告,應當根據審計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的審定意見,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意見(決定)。
第二十六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已辦結的內部審計事項,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規定建立審計檔案。
第二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每年向本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和審計委員會提交內部審計工作總結報告。
第二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主要審計項目應當進行后續審計監督,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的采納情況和對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第五章內部審計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管理需要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加強內部監督,糾正違規行為,規避經營風險。
第三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行為及時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對發現的企業內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十一條對于被審計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不及時落實內部審計意見,給企業造成損失浪費的,企業應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還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上一級機構及時反映情況。
第三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下列工作事項應當報國資委備案:
(一)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報告;
(二)重要子企業負責人及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重大資產損失情況、重大經濟案件及重大經營風險等,應向國資委報送專項報告。
第三十三條根據出資人財務監督工作需要,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按照國資委有關工作要求,對企業及其子企業發生重大財務異常等情況組織進行的專項經濟責任審計,應當向國資委提交審計報告。
第三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要不斷提高內部審計業務質量,并依法接受國資委、國家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的檢查和評估。
第三十五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對其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的客觀真實性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為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正,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與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三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審計職業道德規范,堅持原則、客觀公正、恪盡職守、保持廉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
第三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內部審計時,應當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采用檢查、抽樣和分析性復核等審計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
第三十九條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企業內部各職能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內部審計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對認真履行職責的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四十條企業對于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堅持原則、作出顯著成績的內部審計人員,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一條企業應當保證內部審計機構所必需的審計工作經費,并列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評、聘任和后續教育,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執行。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二條對于企業出現重大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和企業內部控制程序出現嚴重缺陷,除按規定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或者主管財務工作負責人)及財務部門負責人的有關責任外,同時還相應追究企業審計委員會及內部審計機構相關人員的監督責任。
第四十三條對于、、、泄漏秘密的內部審計人員,由所在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于打擊報復內部審計人員問題,企業應及時予以糾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受打擊報復的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有權直接向國資委報告相關情況。
第四十五條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不配合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拒絕審計或者不提供資料、提供虛假資料、拒不執行審計結論的,企業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各中央企業可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關鍵詞】內部審計 獨立客觀 服務 增加企業價值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3年開始陸續一系列準則、指南,內部審計發展從財務審計到經營審計,從查錯防弊到提供增值服務,由防護性到建設性,不斷進行著角色轉換。2013年又進行了修訂,至今發展過程中此次修訂最大的變化是從“監督和評價”轉變為“確認和咨詢”,更加注重給公司帶來的增值服務,幫助決策層管理層確認風險,改進業務,提高運營效率。同時同社會審計一樣,風險導向審計理念貫穿整個準則體系。
內部審計對公司管理舉足輕重,怎樣才能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呢?
一、做好內部審計工作首先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完善組織架構、提高內審人員綜合素質,搭建好內審工作的基礎
內部審計部門隸屬于董事會,接受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者最高管理層的領導和監督。準則中明確規定內審部門不能掛屬財務部門下面,不能合署辦公。董事會應對內審部門保持足夠的重視,增強其實際工作中的獨立性、客觀性。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專業勝任能力,保持誠信正直、遵循客觀性和保密原則等《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中規定要求。內審人員不光需求財務專業人才,同樣的工程類、業務類、產品質量、法律、信息技術等人才同樣需求,這樣容易破解審計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專業問題。無法專職的,可以組成臨時審計小組進行項目審計。在內部審計實際工作過程中,可能受到部分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實施、結果等各方面干涉, 要堅持初衷,保持客觀、獨立性和應有的職業判斷。最重要的還是要提高專業勝任能力,不斷接受繼續教育,及時掌握知識、政策的更新變化。
制定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內審工作手冊、實務指南(流程圖、訪談明細、調查問卷等)等,便于規范指導日常工作,以及作為考核工作的標準。
二、嚴格按照準則要求,針對公司特色有的放矢地開展具體審計工作
(1)制定明確清晰的審計計劃:審計計劃一般包括年度審計計劃和項目審計方案。年度審計計劃應依據公司內部審計中長期計劃,配合發展戰略需要,依據風險評估狀況、審計資源配置等,確定具體審計項目及時間安排。年度審計計劃編制完成后應經審計委員會核準,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項目審計方案要對實施具體審計項目所需要的審計目標和范圍、審計內容、審計程序、人員分工、審計時間等作出詳盡安排。進行審計項目前,必須做好審計方案,對審計項目已經有初步的風險評估,需重點確認的內容有哪些,審計目標明確。
確認項目審計方案后,應提前對審計項目進行前期準備,資料搜集,比如可索取ERP、財務軟件、辦公OA等查詢權限,預先對項目相關的預算、會議紀要、工作總結資料進行搜集,對外審評價報告或者結論的利用等。一方面進行基礎的了解及底稿填制,另一方面在審計重點的把握上做到有的放矢。
(2)遞交審計通知書:是指內部審計機構最遲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告知被審計單位、部門或者人員接受審計的書面文件。
審計通知書應對審計范圍、具體內容、審計時間,以及需要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及其他必要的協助要求等。告知被審計單位或部門應依據要求提前準備好資料,已節約現場時間,提高效率。
經授權,對于出于審查效果考慮需突擊審查的單位或者部門,可不提前下達審計通知書??紤]與被審計單位的關系,采取此做法還需慎重。
(3)內部審計實施階段:采取有效審計程序,索取審計證據,完善工作底稿,出具標準的審計報告。審計程序包括檢查、觀察、監盤、訪談、函證、計算、分析性程序等。進駐被審計單位或部門后,首先要進行深入了解具體情況,觀察實際運作流程,一定要到現場去。必要時可修訂原來的審計方案。檢查審批簽字是否合規,觀察倉庫物品擺放,出入庫流程,對存貨進行監盤,對相關人員進行訪談,對銀行、海關、客戶等第三方進行函證;對報表指標進行分析性程序等,通過各種審計程序來互相驗證。審計證據:應具備相關性、可靠性、充分性。包括書面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審計過程中應注意審計證據的索取以及保存。
審計工作底稿:執行的審計程序、索取的審計證據、得出的審計結論均應詳細的記錄在審計底稿中。 對于不同性質的審計項目,公司出了統一的標準要求外,可不斷完善底稿模板,績效審計、內控審計等統一設計不同的審計底稿模板,以提高工作效率。工作底稿要符合準則要求,具有法律效力,能保護自己,成為有力證據。
結果溝通: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組織適當管理層就審計概況、審計依據、審計初步結論和審計建議進行討論和交流。取得對方確認,對有異議的,應及時進行核實并給予答復。
審計報告:實施審計程序結束后,應對得出的審計結論、審計意見和建議編制審計報告。并報送被審計單位、部門管理層。審計報告是內審工作成果,是所有工作付出的結晶。對最終審計報告的評價即是對工作成果的評價。好的審計報告言簡意賅,重點突出、邏輯清楚。現象、后果、原因、建議,一目了然。
后續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應采取糾正措施合理有效的進行改正。內部審計機構在規定期限內實施后續審計。不然發現問題卻沒有解決問題,依然沒有達到審計的目的。
歸檔:工作底稿、索取的審計資料等均應編制索引、取得被審計單位或部門蓋章,歸檔保存。
(4)有效利用外部審計:提高審計效率。與外部審計多溝通,交流學習審計技巧、彌補法律法規知識,對內控薄弱環節加強管理,對于交叉重疊的審計范圍應避免重復工作。內審與外審相互補充、相互利用。
(5)注意工作技巧、溝通技巧:處理好被審計部門、單位的關系。訪談是溝通的重要環節,訪談對象從一線工人到管理人員到公司高層,拿捏好其中的度對開展工作至關重要。不能太僵,重要信息索取不到,不能太親密,立場不堅定,沒有原則,這樣就沒有公信力。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總體思路:
1、今后5年公司審計工作的總體目標是:由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轉變為經濟效益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經濟合同審計等并重。
2、201x年審計工作重點是:以內控制度審計為基礎,以經營業績審計為中心,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加強審計意見的落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防范風險、完善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即在實施審計監督同時,提高審計服務職能。
二、201x年度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如下:
1、完善審計內控制度,促進集團內控管理健全與完善
⑴ 首先完善集團公司內審制度,做到審計工作有據可依,根據審計業務類型,準備建立《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辦法》、《集團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審計辦法》、《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審計辦法》三項內審制度。
⑵ 內控制度是指公司為實現經營目標,保障資產完整、保證會計信息真實、促進經濟活動健康有序進行而制定的一種內部協調、組織、制約、檢查的控制系統,201x年內審工作應該建立在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上,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評價,主要是評價內控是否健全、有效,可依賴程度如何;評價在其內控制度健全、有效、可依賴的前提下,在運行中是否得到認真的貫徹和執行,是否有利于公司的經營活動、促進公司的發展等,以便及時發現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從而確定審計重點,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有針對性的提出審計意見,促進下屬企業健全和完善內控制度,保證其經營活動正常運行。
⑶ 通過預算審計促進預算管理思想觀念轉變。目前公司費用開支的相關制度尚未健全,部分單位即以預算作為費用開支的標準(而非以費用制度為預算標準),因此,費用開支喪失了計劃性,部分項目突破預算范圍。審計將配合財務等相關部門,建立與健全各項費用管理辦法,制定相關費用開支標準,同時使之成為預算編制指引、規范性文件。
2、以經營業績審計為中心,結合經濟責任審計。
內部審計必須以公司經營業績審計為中心,主要是對下屬企業的每半年度經營業績(預算執行)審計,通過經營業績審計不僅要查錯防弊,及時發現問題并予以糾正,逐步實現由發現型向預防型的轉變,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響業績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關鍵,提出建議和意見,進而促進下屬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在開展經營業績審計時,內部審計應注意的問題是:經營業績審計一定要與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其他專項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也就是對下屬企業經營者年度或任期內的經營目標、經營任務完成情況以及真實性進行審計。集團公司不僅要加強離任審計,還應搞好任中審計,注重對下屬企業領導干部任中經營績效的評價。
⑴ 對下屬企業經營業績審計(年度審計、半年度審計):
通過對下屬企業xx年度經營業績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提交集團公司考核小組,作為對各下屬企業考核的依據。
通過對201x年的半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發現預算執行過程與內控管理中存在問題,敦促其糾正問題、執行集團經營政策、落實經營管理措施,圍繞集團年度經營目標提高經營效益。
⑵ 結合經營開展經營專項審計,促進內控制度貫徹與執行
①收入合同審計
集團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各企業的收入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并入賬核算,禁設小金庫,因此,對下屬企業的各項收入項目是否納入預算管理,收入金額全部入賬,以及收入內控是否健全、有效進行審計。
②在各項成本費用支出進行跟蹤審計
集團公司與下屬企業簽訂經營責任書,但主營業務成本并不納入業績考核,并在erp中實行預算控制,因此,對下屬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的開支范圍、標準、原始票據合法性進行審計,以確定下屬企業各項成本費用支出的真實、合法性。
③工程項目的竣工結算審計
近年來集團公司不斷有一些修繕工程竣工結算,工程竣工結算均聘請具有資級的工程造價資質的咨詢公司審計,因此,主要是對工程招標、合同簽訂、竣工驗收、付款進行審計。
三、依照“審后要追究、審后要整改、審后要運用”的原則,建立審計結果落實反饋制度,加強對審計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并定期組織開展審計成果運用執行情況的檢查。
1、對下發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的下屬企業,要及時進行回訪,監督審計意見的落實,使企業存在的問題逐漸減少,同樣的問題不重復出現,從而達到查違糾偏、防范未然、強化管理、規避風險的目的。
2、與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尤其是財務部要進一步加強合作與工作溝通,將審計部掌握的相關信息及時通報,避免管理、監督、考核脫節。
四、加大宣傳力度,改善內審環境,加強審計人員培訓,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1、xx年審計隊伍人員出現流動,審計崗位配備不足,導致年度工作目標未能全部落實,201x年,需要領導支持與相關部門配合,按崗位設置配備審計人員,充實審計隊伍力量。
2、協助與配合相關部門健全與完善內控制度,使管理有制度,審計有依據,處罰有規定,進一步發揮審計事前、事中、事后參與經營管理作用。
3、利用公司刊宣傳內審,報道一些通過內審使被審計單位增加效益的事例,或定期與公司各職能部門及下屬企業老總、相關部門進行座談,讓所有員工了解內審在企業中的作用,特別是讓下屬企業領導從了解、重視到全力支持內審工作,為內審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打下更好的基矗
關鍵詞:內部審計;發揮;監督;職能
中圖分類號:F239.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03-000-01
內部審計機構是適應企業發展需要而設立的,其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在于它能為企業加強內部治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其監督職能也隨著內部審計的業務的多元化而逐步擴大的。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內部審計具有雙重任務:一方面要對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促使其合法合規;另一方面要對企業的管理層負責,促進經營管理狀況的改善、經濟效益的提高。那內部審計是如何發揮監督職能呢,本文從以下方面分別進行闡述。
一、開展財務審計,分析企業整體經營運行管理情況,促進企業改進生產技術,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財務審計是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被審計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會計信息依法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通過財務審計,可以發現影響企業財務成果和經濟效益的各種因素,并針對問題的所在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進一步挖掘潛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特別是年底開展的財務決算審計,涉及單位多、審計內容廣,可以給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進行一次全面“診斷”。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對公司所屬13家單位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審計內容包括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往來賬的清理(包括基建墊付款項和往來業務的清理)、固定資產及存貨的盤點、工程項目結算、基建項目程序管理、各項制度的建立與完善等方面。共查出8個方面的問題,提出管理意見和建議10項,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過整改一是規范了往來業務核算,加大了歷年往來賬款的清收力度,回籠資金,避免了壞賬損失;二是加強了工程項目的核算與管理,對公司已完工未結算的工程項目進行清理、結算,確保企業資產反映真實性;三是進一步完善會計核算,加強了財務管理,為規避經營風險提供了保障;五是公司財務部完善各項制度,先后出臺了《銀行承兌匯票管理辦法》、《業務單據管理細則-收款收據》、《財務部派駐單位財務人員崗位輪換管理辦法》、《**公司發票管理制度》、《**公司會計質量標準化達標升級暫行辦法》,為今后規范財務工作提供依據。
二、開展內控審計,發現管理活動中存在的潛在風險,提前預控,促進企業健全自我約束機制
內控審計是內部審計機構每年定期對企業內控與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評價,主要采取的方式是通過企業各業務部門編寫自我評價報告和內控工作底稿和審計部門進行現場測試。自我評價報告主要是包括內容:一是描述年度新增哪些制度,采取哪些新的管控措施,目前管控措施的效果,還存在哪些缺陷,還需要在哪些方面進行改進,對上一年度提出的風險管控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以及新出現的風險管理問題。內控工作底稿是按照管理部門的業務流程設定風險關鍵控制點,控制標準,要求各業務部門對照控制標準,填寫部門目前執行情況,存在的缺陷等。
通過內控評價審計,一是能及時發現企業在不斷發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做到提前預警,提前防控;二是能對已采取的管控措施在隨著環境的變化不斷進行調整和改進,確保措施具有時效性、可防控性。三是及時發現存在的內控缺陷,并督促限期整改,限期檢查,查一個問題解決落實一個問題,避免造成問題查而不改,形成積累。確保企業各業務管理部門能健全自我約束機制,為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三、開展專項審計調查,關注企業“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專項審計調查主要是針對企業經營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一定范圍內展開調查,側重于提建議、揭隱患,比常規審計具有更強的靈活性,在很多情況下針對的是企業帶有普遍性、苗頭性、潛在性的突出問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直接為領導的決策提供服務。
內部審計機構通過專項審計調查一是為了更好地開發審計信息,利用審計成果,落實審計意見,體現審計作用的有效途徑。二是充分發揮審計調查范圍廣、針對性強、覆蓋面大、工作形式靈活等特點。
例如為了進一步加強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內部審計機構對控股子公司的經營現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從該子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負債、經營現狀和運營、存在的問題、建議意見、風險提示”等方面,向管理層提交了《關于**公司經營現況的審計調查報告》。通過此次專項審計調查,一是掌握子公司的經營情況;二是提出了存在的問題;三是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解決的意見和建議;四是根據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風險管控要求,提出了風險提示。為加強控股公司的管理創造了條件,也為企業管理層提供了決策依據。
四、開展后續跟蹤審計,進一步檢查落實審計中提出問題的整改,幫助企業“查漏補缺”,強基固本,確保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企業內部審計機構通過財務審計、內控審計、專項審計和常規審計等工作的開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基本建設等方方面面做了“診斷”,發現問題和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并提出好的意見和建議,但如果被審計單位查而不改,對企業的發展也就起不到真正的促進作用。因此,內部審計機構還應通過開展后續跟蹤審計,來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和建議是否已經采取了適當的糾正行動并取得預期的效果,從而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
五、結束語
【關鍵詞】內部控制;MC公司;缺陷;建議
一、引言
內部控制是指為了合理保證單位經營活動的效益性、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規的遵循性,而檢查、制約和調整內部業務活動的自律系統。MC公司是一家中小企業上市公司,公司具有優良的業績,但在內部控制方面也還存在許多缺陷。論文結合我國已有的內部控制的相關規范和MC公司的實際情況,對其內部控制問題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研究找出原因,提出重構MC公司內部控制的具體措施。
二、內部控制的理論基礎
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為了實現其經營目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在單位內部采取的自我調整、約束、規劃、評價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續與措施的總稱。
內部控制包括八個相互關聯的構成要素。這八個構成要素是:內部環境、目標制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反應、控制活動信息和溝通監控。八個要素之間的關系并不是一個嚴格的順次過程,他們的作用過程是一個交叉的、多方向的、反復的過程,幾乎每一個構成要素都會影響其它構成要素。
三、MC公司及其內部控制現狀介紹
(一)MC公司簡介
MC公司始建于一九五五年,是一家一制藥為主的中小企業,經過50多年的風雨歷程,公司已經從傳統的手工作坊發展成為一個集科研、生產、營銷為一體,集產業、人才、地域資源優勢為一身的高科技中藥現代化企業。MC公司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了現代化的組織結構。
(二)MC公司內部控制現狀
MC公司的內部控制比較健全,下面就四個方面進行了介紹。
1.MC公司的內部控制環境
公司成立以來,建立并逐漸健全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公司治理結構。2000年建立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之后陸續建立了《董事會工作制度及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制度》等。
2.資金審批制度
公司本部費用資金審批權限:單筆金額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日常經營費用支付由部門主管、財務總監簽字審批。1―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日常經營費用由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營費用及財務、特殊、公關費用由總經理審批。
3.預算管理制度
公司設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委員會于次年一月召開預算管理委員會會議,審查公司下一年年度預算草案。對未能通過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的項目,有關預算責任部門應進行調整,經審查后的預算草案,報董事會審批。
4.內部審計制度
為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公司在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負責公司的內部審計以及外部審計的協調。審計部在審計委員會的領導下執行公司內部審計任務,對審計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同時也向董事會報告。
通過以上介紹可以看出MC公司的內部控制比較健全,在整個內部控制建設上也覆蓋了內部環境、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等要素,但其中仍然存在相當多的缺陷,下面說明MC公司內部控制的缺陷并對成因進行分析。
四、MC公司內部控制的缺陷及成因分析
(一)MC公司內部控制的缺陷
MC公司現行的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內部控制環境建設薄弱
MC公司形式上雖然建立了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但由于董事會和經營班子基本上是一套人馬,使得董事會對經理層的制衡就是名存實亡。
2.預算制度的缺陷
預算管理是企業年度目標以及相應的資源配置方式的量化,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MC公司的預算管理制度有對研發部門和管理部門的預算制度不嚴格和預算沒有貫徹全面預算思想等缺陷。
3.內部審計的缺陷
MC公司的內部審計只有一紙空文,沒有實際機構和人員從事專門日常性工作。內部審計機構只對產品生產進行審計,內部審計部門未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過評價,也沒有提出過相關管理建議。
(二)MC公司內部控制缺陷的成因分析
1.企業產權單一化
MC公司成立之初是由當地政府部分出資和企業科技人員自己籌資興辦的,所有權不斷向創業者強化,投資風險過于集中,導致形成“內部人”控制現象。
2.管理者對內部控制的認識不足
MC公司并不缺乏與內部控制相關的規章制度,但由于管理者認識不足,造成了內部控制環境不佳、監督力差。企業存在的有章不循和無章亂循的現象。
3.企業風險控制意識淡薄
MC公司高度集中的決策權使公司其他管理者無法進行日常事物的管理。實際控制人擁有全部的產權,高度集權使得管理者缺乏加強風險控制的根本動因。
五、對MC公司內部控制的建議
(一)完善內部控制環境建設
內部控制環境反映了一個組織的特性,影響組織里人們對整體管理理念的認識。MC公司應當推進股權結構改革,完善法人治理機構,充分發揮董事會在內部控制中的核心地位,完善內部控制環境。
(二)建立完善的預算制度
全面預算制度有利于企業對內部資源進行優化配置,MC公司應當完善預算制度,針對公司業務的具體情況,對研發部門和管理部門的預算控制加以改進,建立資金預算制度。
(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
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發揮著重要的監督作用,MC公司應當改變現有的內部審計機構形同虛設的現狀,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確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工作重點,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
六、結論
通過以上對相關內部控制理論的梳理,結合該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對該企業的內部控制狀況進行的分析,可知MC公司應當積極推進股權結構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為公司制定較為可行的預算制度,樹立全面預算的思想,還應當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加強對重點部門的審計,健全公司的內部控制,促進企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