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5 1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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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理財”線下蔓延
近年來,以“P2P理財”“網絡理財”為名但從事線下理財業務的民間理財公司在全國各地大量興起,它們廣布網點,“理財”金額龐大,用戶數以萬計。
在天津市津塔寫字樓內的安信普惠天津分公司,工作人員周先生向記者介紹了多款其公司推出的“P2P理財產品”:5萬元起投,15天年化收益率6%、1個月年化收益率7%、3個月年化收益率8%、6個月年化收益率9%、9個月年化收益率10%、1年及以上年化收益率13%。值得注意的是,與傳統意義的“P2P理財”不同,這些產品均需在線下刷卡購買。
周先生表示,天津分公司雖成立不久,但很受客戶歡迎,僅7月份就賣出了2000多萬元的理財產品。全國各分公司加起來,每個月能吸收上億元的理財資金,這些資金會以24%左右的年利率貸給資金需求方。周先生告訴記者,該公司從吸收理財資金到放貸均在線下進行,有專門的客戶經理為理財方和貸款方進行服務。雖然法律上不允許“保本保息”,但公司設置了“本金保障計劃”,即使放貸沒能收回,也可以確保客戶拿到公司承諾的收益。
在位于天津市和平區君隆廣場的宜信公司天津分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推薦了“月滿盈”“季度豐”“雙季豐”“月息通”“宜信寶”等多款“P2P理財產品”,按照投資金額和投資時間不同,年化收益也有所不同,其中“宜信寶”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最高為13%。
該工作人員說,現在市面上各類理財公司非常多,13%的年化收益率在業內不是很有優勢,但宜信公司是業內龍頭,最值得信任。據介紹,僅在天津市區的營業部,宜信就有400多名員工在銷售理財產品,全國各分公司加起來,平均每天能吸收1億元左右的理財資金。這些理財資金,會通過遍布全國各地的貸款團隊以20%到30%的年化利率貸給資金需求方。
在位于天津市市區某寫字樓的樺棟財富天津分公司,工作人員熱情地告訴記者,該公司推出了從“樺棟一號”到“樺棟五號”等多種“固定期限類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從8%到15%不等,可以“100%兌付客戶本息”。該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負責人“實力雄厚”,旗下除了這家理財公司還有多家類似公司,借貸兩端的客戶群都非常龐大。
利用“債權轉讓”規避法律監管
采訪中記者發現,這些公司普遍通過一種名為“債權轉讓”的方式,規避了我國法律中禁止“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法律監管。
安信普惠工作人員周先生說,法律不允許企業先吸儲后放貸,也不允許企業向企業放貸,但并不禁止個人轉讓自己的債權。安信普惠的模式是,公司法人代表張某先把自己的錢借給貸款人,簽署債權債務合同,于是就享有了對貸款人的債權。隨后安信普惠公司會把法人代表張某個人名下的這些債權打包重組,變成理財產品轉讓給理財人。
周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份7月份其經手的“債權轉讓協議”,其中列著18個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轉讓債權價值等信息,其中借款人職業情況僅被簡單分類為法人、公信、個體經營三種,借款人借款用途簡單描述為擴大經營、裝修、個人消費、購車等簡單幾類。協議下方的“轉讓人聲明”顯示,這組債權的受讓人為該公司的法人代表張某。
周先生說,“為了分散投資者的風險”,每個理財人的理財資金都對應著至少十幾個貸款人,每個貸款人貸到的資金也對應著大量的理財人。由于理財人與貸款人是“多對多”的關系,期限和金額都是錯配的,理財人投資的理財資金具體對應哪些貸款人,每個月都會變動,因此在理財存續期內,公司每個月都會給理財人寄一份新的“債權轉讓協議”。同時,公司也會給貸款人寄一份通知,以盡通知義務。
在宜信公司和樺棟財富,工作人員分別向記者出示了格式和內容均與安信普惠公司類似的“債權轉讓協議”,只不過列表中所有債權的轉讓人變成了宜信公司的CEO唐某和樺棟財富的負責人張某某。這兩家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公司采用的同樣是“債權轉讓”模式。
宜信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唐某資金實力雄厚,他個人會提前放款給需要借款的用戶,再把獲得的債權進行拆分組合,打包成類固定收益的產品,銷售給投資理財客戶。宜信出售的數以億計的“P2P理財產品”,大部分是由唐某本人名下的債權轉讓而來的,并不觸犯法律。
規模大、透明度低,放大了“非法集資”的風險
專家認為,相比于純線上的“P2P貸款”,這些以“網絡理財”為名的線下理財公司金額更龐大、用戶更廣泛、透明度低、操作復雜,極易引發“非法集資”風險。
網貸之家聯合創始人朱明春告訴記者,2013年全年,純線上業務的“P2P理財”總交易量在1000億元左右,而打著“P2P理財”“網絡理財”名義,實際從事線下理財業務的理財公司,交易總量估計遠大于線上。朱明春說,從數據估算,僅宜信公司一家,在2013年吸收的理財資金就達到300億到400億元,全行業規模有多大可想而知。
記者與宜信公司工作人員溝通了解到,宜信公司早在2012年6月,就在全國50多個城市設置網點,員工近萬人,客戶數量達到幾十萬,已堪比一家小型銀行。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曾有員工從宜信公司離職后,仿照“宜信模式”在天津市開設了一家“網絡理財公司”,以“網絡理財”為名,但所有業務都在線下,以15%的利息拆借資金,以30%的利息放貸,開業第一年就賺取2300萬元收入。
記者發現,在債權的轉讓過程中,出借人對債務人的具體情況是不了解的,具體投資的項目由理財公司后臺系統進行匹配,并不由出借人自主選擇。由于“債權轉讓協議”處于動態調整中,且披露信息極為有限,作為出借人的理財人,既難以確認借款人的真實職業和借款用途,也難以核實這些債權的真實性。
當記者希望得知貸款人的具體信息時,樺棟財富等理財公司工作人員均表示,出于為客戶保密的義務,公司只能向投資者提供貸款人的大體信息,而不可能把詳細信息和聯系方式告訴記者。
天津萬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琳說,嚴格意義的“債權轉讓”模式以自然人放貸為基礎,受到《合同法》的保護,在法律上沒有太大的瑕疵。在這一模式中,需要一個“超級放貸人”先以個人的名義出借數以億計的資金,再轉讓債權,但這需要該自然人的資金實力十分雄厚。不排除一些公司只是以“債權轉讓”為名,實際上是先吸收存款再放貸,所謂“債權轉讓協議”只是規避法律監管的手段。由于各公司透明度低,操作復雜,外界很難證實先借后轉的“債權轉讓”是否真實存在。
李琳認為,個人一對一的“債權轉讓”是合理的,也是法律應該保護的,但是大規模的、多對多的“債權轉讓”中,理財公司相當于建立了“資金池”,承擔了與銀行類似的角色。不排除有些人以“債權轉讓”的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由于這個市場已至少數以百億計,且地域性較強,一旦出現理財公司控制人攜款跑路的情況,后果將難以設想,甚至很有可能引發。
專家建議,應組織相關部門對“線下網絡理財”市場進行研判,對“債權轉讓”模式的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出臺關于“大批量債權轉讓”的相關司法解釋和行業規范。對規模較大的、以“債權轉讓”為基礎的理財公司,通過統一要求在銀行設立資金監管賬戶等方式進行嚴格監管。
網貸平臺亂象亟待監管重拳
我國“P2P網貸”起步較晚,但發展迅猛,已成為全球最大“P2P網貸”市場。可在其風生水起的背后卻是亂象叢生,平臺跑路事件頻發。
作為一種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模式,“P2P網貸”最近兩年來在國內保持高速增長態勢。網貸之家研究院數據顯示,2014年1~8月,我國網貸行業成交量約為1253.35億元,目前正在運營的網貸平臺約1357家;預計到今年年底,行業全年成交量將達2500億元,網貸平臺數量或增至1800家左右。
然而與此同時,國內P2P行業最近一年來又頻繁出現平臺倒閉、跑路、侵害投資者利益的惡性事件。據零壹財經數據顯示,截至8月末,新增的問題平臺已經達121家,使得問題平臺總數達到195家,占平臺總數的17%。
“P2P網貸”行業“倒閉潮”的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及低門檻導致詐騙,自融、拆標、組團等導致資金流斷裂,監管不嚴、違法成本低等。不少問題平臺利用資金池掩蓋壞賬,搞旁氏騙局,除了提供部分資金給虛假投資人和還款,其余款項直接匯入平臺老板賬戶,為平臺管理者“卷錢”“跑路”創造了條件。
專家指出,信用體系不健全、監管主體不到位、組織結構存缺陷、風險管理簡單化、信息安全無保障等五大因素是目前制約P2P健康發展的主要問題。
“由于尚未建立統一信息查詢和審核系統,各家網貸平臺借貸信息無法互通,影響貸款效率和質量,甚至出現一人多貸、注冊多賬號騙貸的情況發生?!敝袊缈圃焊痹洪L李揚在2014首屆中國網貸論壇上說。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將小貸公司與融資性擔保公司納入完善征信系統的監管對象中,但P2P網絡借貸卻未納入監管范疇。由此可見,與“P2P網貸”借款平臺迅速發展不匹配的還有監管主體不到位。
中國人民銀行明確表示P2P平臺不由其監管,而今年4月,銀監會對P2P行業也只出臺四條“紅線”,規定P2P不能做什么,比如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但行業準入門檻是備案制、牌照,還是負面清單監管等重要問題卻依然沒有定論。
“迄今為止,國內對于P2P的定義、準入、信息披露等都處于立法空白地帶?!崩顡P說,放任自流的監管,使得互聯網金融本來可以非常有效地推進金融改革,現在卻遇到很大障礙。
投哪兒網CEO吳顯勇認為,網貸平臺所獲得的發展機遇,在一定程度上是繞開了監管所獲得的。“但歸根到底,P2P這個行業還是要在監管與規范的框架下才能發展壯大,而自律顯得更為重要?!?/p>
但是,目前內控和自律方面做得并不盡如人意,國內大部分“P2P網貸”平臺風險控制手段僅僅停留在線下征信,尚未建立起風險的量化指標體系和風險的動態評估系統;不少平臺內部組織結構存在缺陷,甚至沒有設立風險評估或者法律合規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