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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火災患,威脅著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尤其在建設工程的裝飾過程、裝修施工過程,很容易增加火災發展的概率,各種裝修材料都是比較易燃的物質,增加了火災的易燃物,再加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做得不到位,只會增加火災發生的概率。在相關的數據顯示中,建筑火災是所有火災發生最多的一種,建筑火災不僅給建筑行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還會威脅到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阻礙國家的和諧發展。因此,做好建設工程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規范工作,是保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的關鍵,同時,還要做好消防安全火災預防工作,提高建筑行業的管理效率,促進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
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一般來說,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都是由施工單位全權負責的,在建設工程施工時,施工單位會采取總承包和分包這兩種形式,對于總承包的施工單位,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一切工作進行消防安全管理,做到統一管理;對于分包的施工單位,則只需要做好分包工程內部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在消防安全管理過程中,還要接受總承包施工單位的監督。因此,在施工現場管理過程中,要建立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落到實處,施工單位之間要明確彼此的責任,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書》,落實責任制;還要根據建筑施工的實際情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增強施工單位整體的消防安全意識,對相關的施工人員要進行嚴格的考核,要做到持證上崗,全面提升建設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安全性。
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布置管理
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過程中,要做好施工現場布置工作,設置相應的消防安全通道,一旦發生火災,可以及時的從逃生通道撤離出去,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不得在消防安全通道內存放任何雜物,不得占用消防安全通道。同時,還要在建筑物的主體和住房之間建立必要的疏散通道,各個建筑物之間都要有疏散通道,并在疏散通道附近標注出顯著的標記,并要在各個疏散通道內部安裝相應的照明設備,在一些容易發生火災的建筑部位,安裝相應的消防安全報警裝置,做好消防安全預防工作。此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臨時房屋搭建時,要選擇非燃性的材料,統一配備電氣線路,做好線路的防火保護措施,要在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安裝消防栓,做好消防栓系統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工作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管理
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主要有:電焊設備、氣焊設備、火焰切割設備等等,要將這些設備放置在干燥的環境中,不要接近任何的熱源設備,遠離其他易燃易爆物,不能將氣焊設備與其他氣體設備存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氣體混合爆炸,要將氣焊設備存放在相應的物架上,并安裝相應的防震墊,要做到輕拿輕放,施工人員在使用的過程中,要配備相應防護設備,降低火災事故的發生。在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管理上,要設置專門性的放置倉庫,注意倉庫內部的通風情況。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火焰切割作業管理
對于專業性的施工技術設備,要做到持證上崗,在作業過程中,要按照相應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規范操作,在火焰切割時,要先開具動火證明。在相關設備使用過程中,要先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設備的線路和接線處進行詳細的檢查,發現脫皮的線路,要用絕緣膠布纏好,防止施工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觸電等情況。施工的專業設備所具備的動火證,要由總承包施工單位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在動火證開具之前,要對施工現場進行統一的檢查,綜合考量看是否需要動火,還要對動火施工的現場進行檢查,不能在放置有易燃物、易爆品等部位進行開火施工,同時,還要對開火現場的消防設備進行詳細的檢查,確保各個消防設備都是完好無損的,才能給施工人員開具動火證。
結束語:
在建設工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過程中,一些隱性的火災,對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造成一定的威脅,在建筑行業發展的過程中,做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有效的防范施工現場火災的發生。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過程中,要做好現場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明確每一個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做到職責分明,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同時,還要組織相應的專業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火災檢查和排查,消除那些隱藏的火災,還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幫助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樹立相應的消防安全防火意識,提高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動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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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隱患;事故樹分析法;火災先期控制
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建設的全面發展,尤其是建筑工程產業的蓬勃發展,全國建設工程項目如雨后春筍般地不斷涌現,表明我國建筑工程產業正步入一個快速發展的上升周期。在這種經濟發展和需求作用的刺激下,全國建設工程項目層出不窮,但是其消防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2009年2月北京市中央電視臺新臺址園區文化中心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6383億元,1名消防員犧牲、6名消防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2010年11月上海市靜安區教師公寓火災,死亡58人、71人受傷等一幕幕觸目驚心的場景,表明建設工程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不容忽視。因此,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特點,研究切實可行的防火對策,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盡可能減少火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是擺在當前的迫切問題。
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分析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普遍具有人員密集、流動量大,消防安全意識薄弱;建筑施工可燃裝修、裝飾材料多;施工用電設備多、功率大,電氣線路敷設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房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達不到A級、防火布局不合理;施工現場違反安全規定進行明火作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特點。存在上述火災隱患因素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一旦起火,人員疏散不及時,容易引起混亂,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總體上可分為靜態火災隱患和動態火災隱患兩個方面。
1.1靜態火災隱患
靜態火災隱患是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開工建設后存在的臨時用房建筑構件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倉庫、廚房、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用房消防安全布局和防火間距不合理,臨時消防設施未設置等先天性不足造成的影響消防安全的隱患。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靜態火災隱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房建筑構件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許多建設工程項目的臨時用房采用竹架、油毛氈或聚氨酯泡沫彩鋼板搭建,這些搭建材料燃燒性能達不到不燃性要求,增加了火災荷載,燃燒之后導致火勢快速蔓延并產生大量有毒氣體,極易導致火災的擴大和人員傷亡。
(2)倉庫、廚房、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用房消防安全布局和防火間距不合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受施工地域等因素影響,現場設置的倉庫、廚房、宿舍、辦公用房等防火間距不足,甚至設置在同一棟臨時建筑內,未能分開設置,火災危險性大的臨時用房一旦發生火災,在熱輻射和熱傳導的作用下,將直接火燒連營。
(3)施工現場未設置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發生初期,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是早期抑制、撲滅火災以及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有效措施,部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未設置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滅火與疏散措施未落實到位。
(4)安全出口設置數量、設置位置、安全疏散距離不滿足人員安全疏散要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出口數量不足、設置不明顯,設置間距不符合要求,降低疏散能力和效力;設置疏散的人流路線相互交叉,疏散時容易發生沖突,引起堵塞和意外傷亡。
(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電路系統配置不合理,用電設備多、耗電量大、連接電氣線路復雜多樣,極易引發電氣火災。如施工現場使用的照明碘鎢燈,碘鎢燈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溫度可達500℃~700℃,若與施工現場存在的紙皮、木板、防護網等可燃物品靠近極易引起火災;大多數臨時用房內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倘若安裝、使用和管理不當,造成電氣線路過載、短路,極易引發電氣火災。
1.2動態火災隱患
動態火災隱患是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過程中由于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施工現場相關人員消防安全知識缺乏等原因造成火災情況下消防設施無法正常使用,人員無法安全疏散,致使火勢蔓延擴大,人員生命和財產重大損失的不安全因素。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動態火災隱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各級施工單位沒有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技術標準,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疏于對火災隱患的自查自糾,使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始終處于被動防火的不利局面。
(2)隨著工程施工進程和進度的加快,施工現場堆放大量的木模板、架料、防水保溫材料、樹脂防腐材料、B2、B3級裝修裝飾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和油漆及其稀釋劑、焊接或氣割用的氧氣、乙炔、氫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這些物質極大地增加了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且危險性高,如這些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險品超量進場且存放和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旦遇火源起火后必將引起火災事故,甚至是爆燃和爆炸事故。
(3)施工現場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進行電焊焊接、乙炔氣割、金屬切割等動用明火作業。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未按程序提出動火作業前申請和審批,未清理作業區域內的易燃可燃物,未確定滅火救援措施等,這些動火作業管理缺失和動火作業不慎的因素是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4)各級施工單位只顧施工進度和經濟利益,對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不到位,致使臨時消防設施因為維護不當、長期失修,無法正常使用。沒有針對施工現場建筑結構特點制定行之有效的滅火及人員疏散預案,并組織員工進行演練;現場管理人員和民工對疏散路線的設置和引導不熟悉,難以在火災發生的緊急情況下進行快速有效疏散。
(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工作的民工大多文化素質較低,并且沒有經過系統的消防培訓,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識。有的甚至不知道火災報警電話,不會使用滅火器、臨時消防栓等常用滅火設備撲救初期小火災,往往導致小火釀成大災。
通過以上分析,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特點,可以運用先期控制達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的先期控制
火災的先期控制是指在火災發生前運用科學的方法預測、分析火災發生的關鍵因素、發展途徑和危害程度,進而制定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實現遏制火災發生的安全目標。
2.1事故樹分析法在火災先期控制中的應用
事故樹分析法是一種表示導致災害事故的各種因素之間的因果及邏輯關系,適用于定性定量分析的方法。既可定性地分析系統的火災系統性,也可定量地研究火災發生的原因和進行火災預測,其分析結果為判斷災害的發生途徑及引起災害的關鍵因素提供一種最形象、最簡潔的表達形式和定性、定量數據。因此,利用事故樹分析法來研究引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的關鍵因素和發展途徑,針對關鍵因素和發展途徑制定控制措施實現此類場所火災的先期控制。上圖(圖2-1)為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樹圖,依此事故樹對其火災危險性進行定性分析:
2.1.1火災發展途徑分析
通過布爾代數化簡事故樹:
T=T1T2
= T3T4T2
=(X1+ X2)(X3+X4)(X5+X6+X7)
= X1 X3 X5+ X1 X3 X6+ X1 X3 X7+ X1 X4 X5+ X1 X4 X6+ X1 X4 X7+ X2 X3 X5+ X2 X3 X6+ X2 X3 X7+ X2 X4 X5+ X2 X4 X6+ X2 X4 X7
由布爾代數化簡式可知:{ X1,X3,X5}、{ X1,X3,X6}、{ X1,X3,X7}、{ X1,X4,X5}、{ X1,X4,X6}、{ X1,X4,X7}、{ X2,X3,X5}、{ X2,X3,X6}、{ X2,X3,X7}、{ X2,X4,X5}、{ X2,X4,X6}、{ X2,X4,X7}為引起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最小割集,即導致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基本途徑有以上12條。
2.1.2最小割集結構重要度系數分析火災關鍵因素
根據最小割集排列的基本原則:(1)當最小割集中的基本事件個數不等時,基本事件少的割集中的基本事件比基本事件多的割集中的基本事件結構重要系數大。(2)當最小割集中基本事件個數相等時,重復在各最小割集中出現的基本事件,比只在一個最小割集中出現的基本事件的結構重要系數大;重復次數多的比重復次數少的結構重要系數大。(3)在基本事件少的最小割集中出現次數少的事件與在多事件最小割集中出現次數多的事件相比較,一般來說,前者的結構重要系數大于后者。排列各基本事件的結構重要度系數順序如下:
I(1)=I(2)=I(3)=I(4)>I(5)=I(6)=I(7)
從以上結果可知:X1,X2,X3,X4為4個最重要基本事件,即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或使用易燃可燃的裝修材料和臨時用房建筑構件、用火用電不慎和違規動火作業、人為縱火是導致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關鍵因素。
2.1.3最小徑集分析引起火災關鍵因素
通過布爾代數化簡成功樹
T′=T1′+T2′
=(T3′+T4′)+X5′X6′X7′
= X1′X2′+X3′X4′+ X5′X6′X7′
所以成功樹的最小割集為:{X1′,X2′}、{X3′,X4′}、{X5′,X6′,X7′},將成功樹的最小割集對偶置換可得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樹的最小徑集為:{X1,X2}、{X3,X4}、{X5,X6,X7},這3組最小徑集中任一組所包含的基本事件都不發生,則頂上事件不會發生,也就是說要從減少可燃物,控制點火源,臨時消防設施的完善、管理、維護以及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民工消防安全技能和意識著手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2.2依據事故樹分析制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根據事故樹得出的定性分析結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制定控制措施:
2.2.1嚴格控制施工現場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或使用易燃可燃的裝修材料和臨時用房建筑構件
(1)施工現場使用的儲裝氧氣、乙炔、氫氣等氣體的罐瓶及其附件應合格、完好和有效;氣瓶運輸、存放、使用時,應嚴禁碰撞、敲打、拋擲、滾動氣瓶,乙炔瓶嚴禁橫躺臥放,氣瓶應遠離火源,距火源距離不應小于10米,并應采取避免高溫和防止暴曬的措施;氣瓶使用前,應檢查氣瓶及氣瓶附件的完好性,檢查連接氣路的氣密性,并采取避免氣體泄漏的措施,嚴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氣管。油漆及其稀釋劑、焊接或氣割用的氧氣、乙炔、氫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應分類專庫存放,嚴禁明火,庫房內應保持通風良好。
(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裝修材料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建筑內部裝修設計應妥善處理好裝修效果和使用安全之間的矛盾,在滿足規范對選材要求的基礎上,在考慮美觀裝飾的前提下,積極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難燃性材料,盡量避免采用在燃燒時會產生大量濃煙或有毒氣體的材料,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倡導采用無煙、不燃性的新型裝修裝飾材料。
(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倉庫、廚房、宿舍、辦公用房、變配電房、發電機房以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等臨時用房所采用的建筑構件其燃燒性能等級應達到A級,嚴禁使用聚氨酯泡沫夾芯板和竹木材料搭建上述臨時用房。
2.2.2嚴格控制用火用電不慎和違規動火作業
要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不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和掉落引發火災。同時要加強臨時用電管理,采用合格電線、盡量不用老化電線,線路實際使用電流荷載合理,電線不要鋪設在可燃物上面,嚴禁亂接亂拉用電,避免引發電氣火災。
2.2.3臨時消防設施的完善、管理、維護以及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民工的消防安全技能和意識
(1)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建筑法》、《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19號令)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明確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施工單位應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嚴密消防工作網絡。
(2)加強臨時消防設施的完善、管理和維護工作。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標準設置臨時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動態即時檢查;落實每日防火檢查巡查制度和每月全面檢查制度,重點檢查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3)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各級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講解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報火警的程序方法以及撲滅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問題近年來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也是消防部門工作的難點,特別是在國民經濟和建筑工程產業迅速發展的今天,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防控工作形勢日趨復雜和嚴峻。如何趕上時展的步伐,切實做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還需要各級消防部門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防火對策探討,運用新的防火技術,建立完整的科學火災評估體系,尋求及制定切實有效的防火措施,切實提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整體消防安全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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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問題;針對措施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前言
隨著我國城市化建設的進行,各種建筑工程項目越來越多,消防安全管理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目前高層建筑成為建筑工程發展的方向,但是由于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造成建筑工程是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很多問題,埋下安全隱患,甚至會發生安全事故,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會給國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問題,以保證我國的經濟建設健康發展。
2建筑項目工程中工程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相關部門根據工程施工建設制定相關的法律條款,如《建設法》、合同法》、《城市規劃法》以及消防法》等,以規范建設工程施工建設和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確保建設工程的整體質量,避免相關工程施工問題和使用問題的發生,但是由于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工作還不夠完善,仍然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嚴重影響著建設工程消防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下是對建筑消防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2.1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核不到位
公安消防機構是我國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工作的主要審核機構,由于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核流程和審核方法相對單一,使建筑消防施工成為單獨的施工環節,嚴重影響著建設工程質量監管的順利進行,消防工程施工是建設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簡單的審核工作會使消防工程的設計工作與整個建筑工程脫節,難以保證工程的有效性,同時,建設工程的審核實行的是終身責任制,消防設計任務繁重,很難保證建設工程消防管理的質量。
2.2公安消防機構動態管理不到位
建筑項目施工工程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建設工程消防工作的有效管理,能夠保證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減少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我國目前的公安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的審核與抽查工作存在著很大的不足,監督深度與檢查力度方面也存在著一些漏洞,對于施工監理企業來說,過于重視建設工程的管理工作,對消防管理的施工環節的疏忽,這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從根本上保證消防工程的工程質量。
2.3消防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薄弱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有的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重滑坡,為了能夠調動企業生產的積極性,建設工程施工單位的消防工作受政府的約束力相對減弱,企業開始實行自主管理,使建筑單位的消防意識逐漸淡薄,同時,大部分的企業管理人員沒有接受相對正規的消防培訓,對消防知識的了解少之又少,更不能預防、發現與解決火災隱患,在火災發生時,不能夠冷靜的對待和解決火災隱患。農民工是建筑工程中人群最廣的群體,這部分人的素質普遍較低,消防意識和消防知識相對匱乏,施工單位不能對其進行專業的消防知識培訓,導致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經常出現一些違反規章制度的事,甚至會出現更加重大的事故。
2.4消防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責不明確
建設工程消防管理中,沒有相應的管理制度與管理措施進行控制,不能形成嚴格的施工消防管理模式,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對自身的職責、任務分配、消防安全責任不明確,在建設管理、設計、施工的過程中,將建設重點放在節省費用或者縮短建設工期等方面,忽視消防設計與消防質量,不按照消防技術的標準進行設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沒有制定健全的安全責任制度,消防施工現場缺乏消防水源、滅火器材、煙霧感應器及報警設施,施工現場的障礙物和雜物非常多,發生火災時不能夠及時逃脫或者進行財產補救。
2.5建筑消防設施出現損壞與丟失現象
部分施工建筑項目中,為了降低工程成本,違反國家對消防器材的法律規定,選用質量較差或者不過關的材料應用在建筑施工中,消防器材的優劣很難辨別,但是火災中,會出現兩種不同的消防結果,劣質的消防器材不僅會起不到滅火的作用,還會影響消防人員的正常工作,耽誤滅火的最佳時間,造成大量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嚴重損失。
2.6建筑工地的易燃易爆物較多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工棚、擺放材料的倉庫、管理人員的辦公室、食堂及宿舍等建筑的面積相對較小,一旦發生火災,會火燒連營,造成一連串的損失,擺放材料的倉庫存有大量的木材、板材及油料等物品,施工期間還會用到電焊、瀝青等,這些現象都為建筑工程埋下安全隱患。
3建設工程消防管理的針對措施
怎樣才能加強建設項目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消除建筑工地的不安全因素,需要對當地的消防設備進行檢測與檢查調研,科學的管理方法是建設項目工程消防管理工作的根本方法,企業不能照抄其他行業的管理經驗和理論,在建設消防管理中,很多的缺點和漏洞都會顯現出來,不及時的解決,將會影響整個建設工程單位的發展與行業的整體進步,問了及時的解決工程消防漏洞,必須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機制,以下是建設工程消防管理的實施對策:
3.1大力宣傳消防知識,普及企業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新的《消防法》自實施以來,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大反響,消防監督人員在日常的監督檢查工作中要將教方法進行大力的宣傳,保證全社會掌握消防法的相關信息和法規,進一步加大管理部門的監督力度,提高消防水平。
3.2加強消防管理人才的素質培養
通過實踐證明,在日常的消防監督檢查中,消防管理人員具備高水平的專業素養、責任心較強,建筑企業的消防管理情況就會較好,發生火災的幾率相對減少,反之,如果消防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較低、責任心較差,對消防法的理解和認識一無所知,不了解企業單位的安全隱患狀況,會造成消防安全管理的混亂。
公安消防部門要根據各行業進行人員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尤其是建筑工地的臨時工,更應該加強對其消防知識的教育,建立完善的消防規章制度,建立施工隊伍的電子檔案,為以后資料的檢閱與審查做準備,施工現場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警惕性,消防管理人員要具有一定的學歷,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和考試,才能夠從事消防管理工作。
3.3施工現場要進行不同的作業區域劃分
施工現場的各區域之間要設有防火間距,防火間距范圍內不可放易燃易爆的物品,加強對施工現場用電、用火的管理,不準接拉臨時電線,用電設備的增加要在不超出防火范圍內進行,作業結束后,要及時的進行現場雜物處理,施工區、生活區以及材料區要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同時保持道路之間暢通無阻。
3.4加強消防驗收管理制度
工程驗收在建設工程項目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保證驗收工作的合理性與完善性,對建設消防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驗收工作中,必須做好檔案的存檔,充分的履行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職責。
4結語
我國建筑工程雖然在近幾年有所發展,但是建設消防工程管理工作還需要經過長期的完善與管理,才能夠降低防火引發的事故,施工單位要重視管理人員的工作經驗,項目完成后,開展階段性的工作總結,不斷完善和更新監督模式和審查方法,保證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的方法與時俱進,提高消防的管理質量,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的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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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毋喜滔,趙菊敏.淺談高層住宅消防管理[J].《科技信息》.2011(17).
公安消防機構作為非營利性質的公共組織,職責任務復雜、多樣,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其績效目標一般涉及到科學、效率、服務質量、社會效果和公眾的滿意程度等。筆者根據消防工作的職能,認為消防工作績效目標包括責任目標和社會目標兩個方面,并以此來確立消防工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責任目標是指那些能夠直接客觀反映公安消防機構的業績、成就和實際工作的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消防監督和滅火與救援是公安消防機構的兩大責任目標。因此,筆者將其責任目標分為兩個方面來闡述:(1)消防監督。根據《消防法》賦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職責,消防監督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監督檢查、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火災事故調查與火災統計??赏ㄟ^以下指標反映:火災隱患整改率、消防行政處罰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建設工程的備案抽查率、火災事故處理率、執法規范化水平。(2)滅火與救援。滅火與救援是消防部門的一項重要的職能。雖然影響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的因素很多,如消防裝備的配備和質量、執勤戰備水平等,但是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水平的高低能夠集中體現這些因素的情況,反映消防部門履行滅火救援職責的能力。因此,為了能夠直接客觀反映消防部門滅火與救援的業績、成就和實際工作,在評價指標體系中主要通過火災撲救成功率和應急救援救助率2個指標來反映。
社會目標是指能夠客觀反映消防工作社會效益的指標。其目的是為了滿足公眾的利益并及時獲取公眾對消防部門所提供服務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消防工作的社會目標主要由公共服務和消防安全狀況反映。(1)公共服務。消防部門除了具有對社會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行為的監督職能之外,更多的是為社會提供服務,如火災撲救、應急救援、對社會進行消防宣傳與教育、為社會消防工作提供咨詢與指導服務等都屬于公共服務。消防部門的公共服務對象,即社會單位和公眾。因此,公眾和單位的防災自救能力以及公眾對消防部門公共服務的滿意程度,集中體現了消防部門公共服務狀況??梢酝ㄟ^以下指標來反映消防部門的公共服務水平:公眾對消防部門的滿意度、公眾的安全意識、公眾消防知識知曉率、單位消防安全水平。(2)社會消防安全狀況。社會消防安全狀況從一方面反映了消防部門消防工作的效果和質量。一個地區的消防安全狀況可以通過該地區的整體火災情況來衡量。主要通過以下指標反映消防安全狀況:火災死傷率、火災發生率、火災直接經濟損失率。責任目標與社會目標其實是一個不可分割的統一整體,從不同的角度反映消防部門職能的發揮情況,其評價指標是對消防工作績效全方位的評價標準。在確定消防工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目標層時,應該將責任目標和社會目標化為一個整體目標去構建評價指標體系。此外,由于消防工作的投入,如消防經費、消防基礎設施、后勤裝備等,主要由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而且它所產生的影響都能在消防部門履行職責的能力中集中體現,所以在構建消防工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時,對消防工作的投入不做過多考慮。
指標體系的具體構建
績效評價指標的確定是建立績效評價體系的中心環節,為保證績效評價指標的有效性,筆者在全面分析消防部門職能的基礎上,從消防工作的責任目標和社會目標兩個層面出發,分析總結并撰寫了如表1所示的消防工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將消防工作績效作為目標層即一級指標,下設4個二級指標,每類二級指標包括若干個三級指標,共有15個三級指標。火災隱患整改率C1指消防部門對火災隱患整改督辦的工作完成情況,反映消防部門履行火災隱患整改督辦職責的情況,從一方面反映消防部門的消防監督水平。該指標可以由整改的火災隱患數量與發現火災隱患數量的比值來衡量。整改的火災隱患數量是指消防部門督促單位完成火災隱患整改的數量;發現火災隱患數量指在實施消防監督管理過程中或對舉報、投訴的消防違法行為進行檢查的過程中,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數量。行政處罰率C2指消防部門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的情況。可由給予行政處罰的數量與發現違法行為數量的比值來衡量。發現違法行為數量指在實施消防監督管理過程中或對舉報、投訴的消防違法行為進行核查過程中,認定應當受到消防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數量。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C3指消防部門對依法納入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的工作情況。反映消防部門履行對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梢杂赏瓿傻慕ㄔO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數量與受理數量的比值來衡量。建設工程指依據《消防法》納入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的備案抽查率C4指消防部門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的工作情況??捎山ㄔO工程備案抽查數量與備案數量的比值來衡量。火災事故處理率C5指消防部門對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的工作情況??捎苫馂氖鹿侍幚頂盗亢蛻斶M行火災事故處理的數量的比值來衡量。這里,應當進行火災事故處理的數量是指消防部門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應當進行火災事故處理的數量。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火災事故調查過程中,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1)涉嫌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立案偵查;涉嫌其他犯罪的,及時移送有關主管部門辦理;(2)涉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調查處理;涉嫌其他違法行為的,及時移送有關主管部門調查處理;(3)應當給予處分的,移交有關主管部門處理。執法規范化水平C6指消防部門是否嚴格依法定的職權和程序進行消防監督工作。該指標數據可以通過上級消防部門對下級的內部監督中的一般監督得出。一般監督的監督方式主要包括報告工作、執法檢查、審查等,內容主要包括:有關消防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各項監督執法工作的實施情況,有關消防執法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等涉案情況,有關消防執法的、舉報、投訴案件的辦理情況以及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執法職責的情況。
火災撲救成功率C7指消防部門成功撲救火災的能力,從一方面反映消防部門的滅火救援水平??捎上啦块T成功撲救火災數量與參與火災撲救總數的比值來衡量?;馂膿渚瘸晒χ赶啦块T通過及時的火情偵查、科學的戰斗部署,采取正確的戰術措施,合理協調控制滅火行動,將火災及時撲滅或成功控制住火勢,防止了火災事故的擴大蔓延,避免了不必要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了社會的恐慌。應急救援救助率C8指消防部門成功處置(成功處置即成功消除事故危險源或成功救出被困人員)應急救援事故的情況,反映消防部門履行應急救援職責的情況。C8=應急救援處置成功次數/(參與應急救援總數×應急救援裝備完備度)。由于應急救援活動受救援裝備的影響較大,缺少某種救援裝備可能將直接導致救援的失敗。#p#分頁標題#e#
而我國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均衡,各地的應急救援裝備差異較大。所以在衡量應急救援救助能力時,考慮了應急救援裝備的因素。應急救援裝備完備度指消防部門按國家規定配備應急救援裝備的完備程度。例如,某消防大隊配備了按國家規定應配備應急救援裝備的80%,其完備度即為0.8。公眾對消防部門的滿意度C9指公眾對消防部門消防工作的滿意程度,反映消防部門消防工作的效果,從而反映消防部門的公共服務水平。該指標是一項主觀性指標,可通過抽樣調查取得。公眾的消防安全意識C10指個人消防安全動機和行為達到自覺的程度,反映消防宣傳教育、社會培訓工作成效,從側面反映消防部門的公共服務水平。作為一項主觀性指標,其數據可通過抽樣調查取得。公眾消防知識知曉率C11指公眾對消防安全常識的掌握程度。消防安全常識指有關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識,如在火災后應該及時報警,火災發生時不能乘坐普通電梯而要走疏散通道等等。該指標反映了消防宣傳教育、社會培訓工作成效,從側面反映消防部門的公共服務水平。此指標也是一項主觀性指標,可通過抽樣調查取得。
單位消防安全水平C12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達到消防安全的程度。根據公安部61號令,單位應當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有效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防火檢查和巡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等方面。單位消防安全水平的高低是一個總體評價,不光通過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完成情況來判斷,還需要通過單位是否真正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來判斷。如,一家超市雖然有每日防火巡查的記錄,但是并沒有真正巡查過,這樣的單位消防安全水平肯定較低。單位的消防安全水映了消防部門的監督服務水平。該指標可通過專家的評估打分取得,其數據應建立在單位消防安全情況抽查的基礎上?;馂乃纻蔆13(逆指標)指轄區每百萬人口火災死傷率。C13=1-火災死傷人數(人)/轄區人口數量(百萬人)×100%。火災發生率C14(逆指標)指轄區每十萬人口火災發生率。C14=1-火災起數/轄區人口數量(十萬人)×100%。火災直接經濟損失率C15(逆指標)指轄區每億元國民生產總值火災損失率,C15=1-火災直接損失(萬元)/轄區國民經濟生產總值(億元)×100%。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加強城市消防公共基礎建設,健全滅火應急救援體系,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強化部門監管職能,持續整治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消除火災隱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提升公眾消防安全素質和城市抗御火災的綜合實力,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為侯縣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夯實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礎
(一)編制落實城市消防規劃??h政府是城市消防專項規劃的編制主體,由縣消防大隊牽頭組織編制消防專項規劃,編制經費由縣財政列支。各鄉鎮(街道)也要負責組織編制本轄區的消防專項規劃,并與全縣消防專項規劃保持一致??h建設局在調整修編城市總體規劃時應及時通知縣消防大隊同步修訂消防專項規劃,同時縣建設局在調整修編城市總體規劃前應先征求縣消防大隊意見和建議??h政府每年組織開展消防專項規劃編制和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消防規劃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縣政府將責成有關部門整改。
(二)建設完善公共消防設施??h政府、鄉鎮(街道)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裝備配備。財政部門根據現行財政管理體制,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將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的建設、維護、管理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依據城市消防專項規劃,提出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的建設配備年度實施計劃,報縣政府批準實施。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政消火栓建設,改造不符合滅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并督促供水單位(企業)對市政消火栓進行維護。城市交通隧道、地鐵、港口的建設或主管部門要按規范要求設置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三)加強城市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h政府將建立消防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健全由公安、安監、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工程搶險、氣象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的應急響應和指揮體系,加強對火災等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風險評估和預案編制,定期組織綜合演練。縣政府將加大對救援力量、戰勤保障和滅火救援物資儲備等建設的投入,提升應急救援綜合保障能力。年將配備1部高層建筑滅火救援相適應的舉高類消防車輛。
依法應當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的各類大型化工、電力、易燃易爆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大型物資倉庫(基地)和港口、城市交通隧道的主管單位,要按照不低于二級普通消防站的標準建設專職消防隊(站)。要針對本企業的火災危險性,配備特種車輛和器材:大型化工、易燃易爆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專職隊應配備大功率泡沫消防車,泡沫液儲備量不少于滅火用量的2倍;大型電力企業專職消防隊應配備干粉消防車;港口專職消防隊應配備消防拖船;城市交通隧道專職消防隊應配備照明車和大功率排煙器材。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根據撲救火災需要,調動專職消防隊及其滅火物資裝備。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現狀,制定各類應急預案,提高對重大火災與特殊災害事故的處置能力;熟練掌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高層建筑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實戰性、跨區域多力量聯合演練。特別要加強超高層建筑滅火救援戰法研究,不斷提升處置高層建筑火災等災害的能力。
三、整治城市突出消防安全問題
(一)調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各鄉鎮(街道)政府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要全面排查、責令停產,并責令限期搬遷;對無法保證消防安全的,要責令停止使用。在制訂近期建設規劃、舊城改造計劃時,要優先安排棚戶區、“城中村”、木屋毗連區等易燃建筑密集區的拆遷、改造。
(二)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組織開展對高層建筑(包括高層商住樓)、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設有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的排查整治,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電氣線路破損等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燃氣主管部門要督促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及時檢查、維修、更換損壞的燃氣管道、儀表、閥門、報警裝置等部件,并在管道總閥門處設置醒目標識。氣象局要加強對建(構)筑物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三)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建設部門要組織開展建筑施工工地檢查整治,督促落實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生產和使用),督促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責任,指導施工單位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嚴厲打擊不辦理施工許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業無資質施工,以及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加大對施工現場特別是作業區、生活區及倉庫、活動板房等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嚴禁將工地活動板房出租作為店鋪營業;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電焊等明火作業的防火措施,嚴肅查處電工、焊工、機械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違規操作;將建筑外墻改造納入監管范圍,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縫劑和保溫裝飾材料;檢查安全網、外腳手架、墊板等設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網等設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現場堆放存在的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檢查、督促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按照規定配置臨時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裝消火栓并配備水槍水帶,設置消防車通道。
(四)開展危險化學品檢查整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組織負有危險化學品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開展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責任制。對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落實的,安全設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責令改正;對易燃易爆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要責令限期改造、搬遷,并報縣政府督促落實。
(五)消除影響滅火救援障礙。
各鄉鎮(街道)和建設、國土、供電等有關部門要對建筑周邊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違法搭蓋(設置)的建(構)筑物、路障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邊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牽頭解決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損壞、被圈占、被埋壓的問題。城市園林綠化部門要整治城市園林綠地內因城市綠化景觀工程導致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等問題。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函告,對影響建筑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設施,依法予以清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依法清理由其規劃設置在建筑、特別是高層建筑周邊影響滅火救援的停車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同時加強周邊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四、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一)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統一管理人接受委托時,應當與業主辦理消防資料、消防設施的檢測、驗收等移交手續,規范供配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積極配合供電企業做好高層建筑供配電系統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統一管理人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設施實施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并對業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指導,勸阻、制止業主或者使用人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使用人對各自使用部分消防安全負責。業主多、產權分散,消防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的高層公共建筑,存在火災隱患難以整改的,提請縣政府協調建筑各產權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明確整改責任,確保安全。
(二)落實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公共娛樂場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要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要設立1名專職消防安全員,負責“四個能力”建設的培訓、督促和檢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員工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疏散引導人員,定期組織開展演練;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識,定期對消防設施、電氣線路進行全面檢測。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賓館、公共娛樂場所等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煙面具、應急手電筒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說明。嚴禁場所邊使用(營業),邊施工。
(三)落實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應對工程項目總負責,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公共建筑,應按規范設置避難層,高度超過250米的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應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論證。施工單位應對消防施工質量負責,落實施工現場特別是明火作業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設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工程監理單位必須嚴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理,不得同意使用、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
五、提升公眾消防安全素質
(一)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各鄉鎮(街道)每年要制定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推進消防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推動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消防志愿宣傳服務活動。教育部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萍?、司法行政等部門和單位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
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工作內容。街道辦事處和單位要在社區、
辦公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并組織演練。
(二)加強從業人員的消防培訓。建設部門應當指導和監督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城市燃氣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同推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電工、電焊、氣焊等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鑒定。
(三)加大公益消防宣傳力度。宣傳部門要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新聞媒體要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形式,采取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曝光等方式,提升公眾對火災隱患整治、火災事故預防的關注度;積極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刊播各類安全防范知識、消防公益廣告,普及消防知識和逃生自救常識。
六、強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監管
(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市鄉鎮長(街道主任)負責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并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近期,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鄉鎮(街道)要分別組織縣、鄉鎮(街道)編制“十二五”消防工作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街道辦事處要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伍,落實消防安全職責,指導轄區內單位(場所)建立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社區居委會要組建志愿消防隊,組織居民簽訂防火公約,經常性地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三)負有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劃分原則,在其法定職責范圍內強化職能監督:
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不滿足消防間距和消防通道要求的建設項目,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缺少消防驗收合格文件或備案資料的建設工程,不得頒發房屋權屬證書;規范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多產權、多使用人且無物業管理和未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建筑責任主體;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資金。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關于市場主體登記前置審批的規定,把好市場主體登記準入關。凡消防審批被依法列為市場主體登記前置審批的,加強登記審查,堅持先證后照。
文化部門依法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合格,以及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查封、責令停產停業的公共娛樂場所,予以取締或吊銷文化經營行政許可證照。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主動參與消防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城鄉規劃審查;定期組織對市政消火栓、消防車通道開展檢查,對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提請縣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對影響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設施,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理;依法對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建設工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以高層(地下)建筑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督促社會單位強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依法對火災事故作出處理。
供電企業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規范要求的供電企業產權的建筑供配電設施;依法檢查用戶產權重要負荷的配電設施、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及設備運行狀況,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通知產權人限期整改并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督促落實。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承擔監管職責,同時負責本部門、本行業消防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火災致災因素。
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重大火災隱患、違法違
章等消防安全問題,負有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建立火災防控信息通報機制,并在職責范圍內加強監督管理。
(二)建立隱患整改資金保障機制。建筑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在保修期內的由建設單位承擔;對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業買受人的,或依法未經消防驗收、備案,或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因建設單位的違法行為造成建設項目未達到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整改并承擔相關費用。
已建立專項消防設施維修資金的,依照相關規定支取使用。建筑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業主不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或者經過維修、更新、改造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所在鄉鎮(街道)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先行列支。維修資金不足,由縣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沒有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按照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建立誠信監管機制。建設部門等要將消防安全內容納入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的誠信評定,對逃避責任、不主動整改消防安全隱患的企業,按照誠信管理規定調整等級,實施資質、項目動態管理。
(四)建立市場調節機制。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引導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企業積極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發揮保險在火災防范、風險管理和災后補償方面的作用,利用市場手段平抑火災風險、輔助社會管理。
各村(社區)、鎮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政辦傳[2013]3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鎮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縣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進一步增強我鎮廣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識,切實提高全社會火災防控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全力維護我鎮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以卜濤鎮長為組長,劉盛林、吳培松同志為副組長,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學校、衛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集中開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圍
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醫院、學校、養老院、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務工人員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城鄉個體經營門面。
排查整治內容
1、人員密集場所:建筑、場所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室內裝修材料、建筑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落實;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社會單位“戶籍化”管理是否達標;建筑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并完好有效;有無違規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氣的行為;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是否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2、易燃易爆場所:是否符合城鄉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鎮燃氣的儲配站、調壓站和管道、設備等燃氣輸配管網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儲罐設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消防設施、漏氣報警、切斷設備是否配備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間、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靜電設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驗收;施工現場是否設置了消防車通道,是否按規定設置了消防水源,配備了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有無芯材達不到燃燒性能的彩鋼板搭建的住宿、辦公等臨時用房現象;施工人員是否經過了消防安全培訓。
4、城鄉個體經營門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進行分隔;是否搭建閣樓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員;是否按要求配備滅火器、火災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等常規消防設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堅決遏制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統一細想,迅速行動,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訓擺在當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各職能部門要深入基層抓落實,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項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大培訓的。
(二)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對排查整治、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等情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基礎臺賬。對排查的建筑、場所和單位,要如實記載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的整改意見和整改情況,并存檔備查。
(三)強化責任,逐級落實。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點在“查和改”.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分解任務,明晰責任,堅決防止“走過場”,確保單位場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執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確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大造聲勢。各村(社區)、各單位要結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廣泛宣傳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大力宣傳、普及消防法律法規、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會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參與消防安全宣傳,營造強大輿論聲勢。
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及時把工作情況上報鎮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7月1日前,上報工作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8月1日前,匯總上報《消防安全自查報告表》;8月起,每周報送一次《潁上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訓情況統計表》;10月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關鍵詞】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TU755.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071(2012)07-0298-02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國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時展的客觀要求。尤其是《消防法》修訂后所做出的多處重大調整和修改,對我國的消防事業將起到重大的推動作用?!断婪ā吩趶娀⒂嘘P職能部門和社會單位的消防工作責任的前提下,重點突出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事后監督,相應弱化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事前行政審批職能,并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責任、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消防產品的生產使用監管和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但從當前的施行情況來看,由于《消防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條文尚缺乏更具體明確的解釋和指引,各地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適用上的具體問題,尤其是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方面比較突出。由于《消防法》施行不久,各地對新修改條文的執行尚處于摸索實踐階段,如果不及時對這些問題給予明確的處理意見和工作建議,將會對執法工作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本文通過對《消防法》施行后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思考和分析,嘗試探索解決問題的相應對策和改進措施。
1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依據《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過程中,基層消防機構紛紛反映在相關規定的具體適用上遇到一些問題,分別有:
1.1 關于備案。當前針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有如下一些問題反映出來:
(1)建設工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設計備案需提交的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范圍。對于部分已建成的建設工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者消防設計備案時當地政府、城建規劃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否認定為106號令中規定的規劃許可證明。
(2)建設單位針對同一工程重復進行網上申報備案的處理。目前,基層消防部門反映,有部分社會單位在網上對同一建設工程多次備案,有些是因為第一次備案被抽查到,而場所本身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以當事人采用加后綴等方式進行第二次備案;有些單位是因為備案信息不準確或不齊全被管理人員刪除后,進行第二次備案;還有的單位由不同的工作人員進行了重復備案(有些被抽查中,有些沒有被抽到),如何處理。
(3)關于施工許可在申報備案中的必要性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反映,按《消防法》和106號令,建設單位應在取得施工許可后七個工作日內申報消防設計備案,但有些小型的場所,按照建設部的規定,無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如何備案?
(4)關于逾期不提供備案抽查要求的資料的處理。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五日內按照備案項目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當建設單位提供材料不齊全時,消防機構出具不予受理憑證。但對建設單位逾期不補齊資料的,消防部門應當如何處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
1.2 關于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見證檢驗。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被抽查到的,應提供裝修、裝飾材料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而該工程在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時,由于結果是在消防網上辦事大廳中予以公告的,未能告知裝修材料抽樣送檢事宜。備案的內部裝修工程,裝修材料如何送檢?建設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或者申報消防安全檢查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往往難以驗證其室內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
1.3關于申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資料。有基層消防機構反映106號令規定的申報消防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資料中不包括相關的圖紙,不利于驗收和備案抽查。
1.4 關于審核驗收的標準。有的基層消防機構認為,106號令第9條、18條等處均有明確表示,對消防設計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審核。是否意味著消防機構在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時只要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要求對建筑物的總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進行審驗把關就可以了?
1.5 關于自動消防設施單獨申報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提出,對于部分內部裝修工程增設的自動消防設施可否單獨申報消防手續。
1.6 關于單體建筑的判定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提出,地下室與首層及二、三層的樓層商鋪為連體的建筑,上面住宅分為若干棟,總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此類建筑是否屬于單體建筑,是否需要申報?執法實踐中這類建筑設計類型經常出現。
1.7 關于新規定施行后業務的銜接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提出,對于2009年5月1日《消防法》修訂后實施前已通過消防設計審核,但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屬于備案抽查范圍的工程,若在“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系統”中備案時沒有抽中,如何處理。
1.8 關于建筑物(或場所)整體和局部申報業務的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指出,現行消防法律法規仍未能明確建筑物作為整體申報消防手續和局部的場所申報的關系。實踐中,有些大型建筑物內分設的一些小場所不審驗將會由于備案未抽中而留下隱患。
2 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
從我省各地調研的情況看,上述問題的產生,既有主觀上的理解和學習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法規需要進一步的規范性解釋等客觀原因。具體主要體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