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5 11:40:0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經濟社會領域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近年來,失信已成為中國社會一大頑疾。在經濟活動中,不誠信表現為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產品信用的缺失,假冒偽劣、虛假廣告泛濫,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危害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在政務領域,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政策出爾反爾,政令不行,與民爭利,一些官員不誠實,急功近利,搞假大空,浮夸造假,欺騙百姓,甚至是濫用權力,貪污腐化,損害了政府公信力,侵蝕著政府權威;在社會領域,一些人言而無信,使得人和人之間彼此不信任,相互欺騙,扭曲了人際關系,甚至使社會陷入懷疑一切、一切懷疑的局面,對社會和諧有序運行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據有關部門數據,中國企業每年因信用缺失導致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高達6000億元。更令人擔憂的是,失信已嚴重侵蝕一個民族的基本倫理,以致“老人倒地要不要扶”都成了一個社會焦慮的難題。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政無信不威。誠信,是構建和諧社會中最為重要的道德品質之一。在當前社會轉型期,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信用缺失這個突出的“軟肋”,“十”強調,要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新一屆政府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年初,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強調要完善獎懲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使失信受懲的教訓成為一生的“警鐘”。 6月16日,由國家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編制完成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以下簡稱《綱要》)經國務院批準。《規劃綱要》提出了2014―2020年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明確了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四大領域34項重要任務,強調了加強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完善以獎懲制度為重點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三大基礎性措施,并就貫徹實施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支撐保障。
開展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讓社會信用全面覆蓋,會讓未來個人生活或企業運行中的任何信用污點,都有可能成為制約其發展的因素,人們必須像鳥愛惜羽毛一樣重視自己的信用記錄,才能在經濟社會中立足。只有失信的成本遠遠高于守信的成本,社會氛圍的誠信氛圍才能塑造起來。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就是建立信用記錄,合理使用信用記錄,形成鼓勵守信、懲戒失信的機制。它涵蓋了經濟社會活動的各類主體,涉及經濟社會領域的各個方面,目前,我國銀行、工商、稅務、海關等都分頭建立了相關信息平臺,但部門之間難以實現信息共享。此次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破了地方和部門限制。每一個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將有唯一的信用代碼,各項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將具備可行基礎,這樣,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設施將初具雛形,信用查詢、公示和獎懲機制將實現聯動,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也將駛上快車道。
《規劃綱要》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行動指南。下一步,國家將按照“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健全法制,規范發展;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重點突破,強化應用”的原則,積極有序地推動《規劃綱要》實施。我們相信,政府以身作則,社會共同參與,加大懲戒力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讓失信行為無處藏身,有如此堅決有力的舉措,就一定會讓那些投機取巧、弄虛作假,甚至鋌而走險、謀求個人私利者懸崖勒馬,回歸誠實守信的良好環境。
關鍵詞:規劃;調控;編制程序;規劃評估
黨的十七大報告將“發展規劃”從“計劃”中獨立出來,突出了發展規劃在規劃體系中的獨特地位,進一步強化了發展規劃對計劃、政策、政府工作的導向作用,對完善發展規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規劃期限不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可分為短期、中期、長期規劃,其中4~5年的中期規劃最為重要。本文圍繞“十一五”規劃綱要與其他國家進行比較,注重從比較研究中總結進一步完善我國規劃的對策。
一、中外規劃的功能
規劃功能是政府職能在經濟社會領域的延伸和具體體現。從規劃史看,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可分為指令性、指導性等類型。指令性計(規)劃是以行政命令來調控所有的經濟活動,起到經濟運行中樞的作用。指導性計(規)劃的功能較弱,主要是擔當信息、協調、調控職能。信息功能是指規劃揭示了經濟社會發展趨勢、政府調控意向等信息。協調功能是指規劃編制過程中,協調不同群體利益,形成可代表不同群體利益的規劃方案;還包括為達到規劃目標,采取協調一致的措施。調控功能是指通過規劃所確定的政策措施對經濟社會主體進行約束和引導,促使經濟社會總體發展方向符合規劃目標和發展戰略。調控功能一度被作為刺激經濟增長的方式,主要是由于一些采用規劃方式調控經濟的國家初期都獲得了較快增長,如1951~1979年法國GDP年均增長率為4.9%,日本則在5%以上,超過了原聯邦德國(4.7%)、美國(3.6%)和英國(2.6%)。但20世紀80年代后,法、日、韓等國經濟情況并沒有好于其他國家,政府和學術界逐漸意識到規劃的功能是熨平經濟周期,而不是單項的刺激經濟增長。
規劃的調控功能是規劃功能體系的核心,也是關系到規劃存廢的關鍵。從總體上看,社會主義國家的指令性計劃調控功能強,轉型國家的指導性計劃調控功能相對弱;發達國家規劃調控作用較強,而發展中國家調控作用較弱。
規劃的調控功能取決于戰略目標與政策措施的有效組織方式。我國一直在探索加強規劃的調控功能,但成效不大。除規劃本身的問題外,更深層次的原因是經濟體制不完善和行政體制改革不到位。這集中體現在政府與市場間界線不清晰、財稅體制改革不徹底、政績考核體系不完善等方面。如,政府與市場間界線不清晰使規劃內容選擇不科學,許多本應由市場實現的內容,卻被政府強加干預,目標因此落空。再比如,盡管各級政府在改革績效考核方面有較大進步,尤其是2006年7月6日中央有關部門下發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取得了一些突破性進展,但卻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以GDP等經濟指標為核心的干部考核機制,許多部門追求眼前利益,“領導指揮規劃”、“項目引導規劃”的現象較普遍,產業結構升級、地區協調發展、保護資源環境等戰略性內容統統讓位于經濟增長。
要實現好、完善好我國規劃調控功能,一方面需要繼續完善五年規劃,包括進一步優化規劃內容設置、目標明確和切實可行、配套政策和措施有力、編制程序進一步科學化。另一方面,也需要堅定不移的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只有理順經濟運行體制、行政管理體制,規劃才有可能真正具備調控功能,成為政府調控經濟社會運行的基本手段。
二、中外規劃的內容
各國規劃內容具有較為一致的演變趨勢,促進產業結構升級一直是規劃的核心內容。但各國規劃內容的差異也比較明顯。第一,規劃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不同。20世紀50、60年代,各國普遍以經濟增長為規劃目標,到目前為止,大部分發展中國家仍以推動經濟迅速增長作為規劃的基本目標;20世紀70、80年代,發達國家規劃開始轉而強調增加就業、消除貧困和公平分配,重視可持續發展;20世紀90年代后規劃的目標和理念不僅包括經濟增長、創造就業、收入分配公平、可持續發展,而且還包括文化的多樣性和政治參與等社會、文化和政治目標。我國經過長期的探索,確立了科學發展觀的規劃指導思想,在此基礎上對規劃內容進行調整。第二,規劃的內容涵蓋領域不同。發達國家的規劃一般集中在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等領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特點較為突出。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往往涵蓋經濟、社會、生態、文化、外交等各領域,“總體”規劃特征明顯,但重點又放在經濟建設領域,社會領域尤其是公共服務領域的內容偏少。第三,規劃內容的組織方式不同。規劃目標是否可行、政策措施是否有效、目標與政策措施的組合方式是決定規劃成敗的關鍵。較為成功的規劃一般都是由明確的戰略目標和可操作性強的政策措施有機組合而成。如,韓國的新五年計劃綱要(1993~1997)對于“100天、半年、各年”的目標都有清晰的界定,這些目標輔以對應的政策措施,組織嚴密。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目標和對策措施不夠明確,五年規劃中的目標多沒有具體分解,各年度實現的目標不清楚,而年度計劃又較少關注五年規劃的目標;而且我國規劃采取了“目標、戰略+配套措施”的模式,每個領域內都有相應政策措施,這帶來了各類政策如何相互協調和配合的問題;政策措施較為寬泛,許多政策往往只是指出方向,缺乏具體的路徑設計,實踐中難以遵照執行;一些支撐政策如投資政策等,與目標間的關系論證不充分,各種政策不一定能完全滿足規劃目標的需要。
我國發展規劃內容應“有進有退”,圍繞“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要求,在政府可調控的領域內進行內容選擇,減少經濟等領域的內容,增加公共服務領域內容的比重,增加相應的對策措施。規劃內容應實現“虛實結合”,即一方面將總體規劃作為闡述和落實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遵照發展戰略確定規劃目標,體現規劃的戰略導向性。另一方面,還應包含具體工程項目和切實可行的對策措施,與具體工程項目性質相似,政策措施也是規劃的“實體內容”,各項政策是保證規劃和內容實現的基本手段。因此,規劃內容與政策的組合優劣是關系規劃成敗的關鍵因素。應逐步推廣“規劃目標+配套政策”的規劃模式,保證各規劃目標都有相應的配套政策;配套政策采取總體框架和近期具體政策措施相結合的方式,強化政策對規劃內容的支撐和保障作用。
三、中外規劃的編制程序
大多數國家編制規劃的程序都包括五個步驟,即前期研究、規劃草案、全面協調、正式方案和公布實施。核心環節是前期研究和協調。其中,協調環節是中外規劃編制程序中差別較大的部分。協調是不同利益主體對規劃方案進行討論、修改、完善來達成共識,促使規劃方案更貼近實際、減少執行阻力的基本手段。因此,協調的范圍和深度是決定規劃成敗的關鍵。發達國家規劃都重視協調,協調的時間要歷時3年,而規劃方案編制僅需幾個月;韓國規劃從開始編制到正式公布,整個過程一般需要兩年時間。其中,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協調;日本一個中長期規劃的制定,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審議和決定過程。
從協調對象看。發達國家規劃是與所涉及到的主要利益群體進行協調,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各專業部門、地方政府、各類企業、民眾等進行協調,尤其是與企業、民眾間的協調更為重要。協調工作較好的法國、日本、韓國都側重于企業、民眾的協調。如,法國負責規劃協調的現代化委員會(后改稱為計劃工作委員會)由產業組織的代表、政府有關官員、政府指定的專家及工會組織的代表組成。其中,前兩部分人員占60%~70%。我國總體規劃主要與專業部門、地方政府協調,側重與不同專業部門之間的協調尤其是與財政、土地、建設等部門的協調。但與企業和民眾的協調還不夠。到目前為止,國家規劃的初步方案對企業和民眾都是保密的,只有規劃批準公布后,廣大企業、民眾才能了解規劃方案。編制“十一五”規劃期間,民眾、企業還只能通過發展改革委網站專欄反映意見和建議,或采取郵寄信件、電子郵件方式反映意見看法,還不能直接對規劃方案提出意見。目前,我國正致力于推進企業和民眾“知情權”的建設。
從協調內容看。規劃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目標選擇(在眾多可能的目標中選擇最優目標或為大多數群體所接受的目標)、目標與政策手段的配合、討論和修改總體方針和政策建議:最后,形成規劃草案報告。協調是為了確保國家規劃目標的實現,同時又能充分調動地區或企業的積極性,實現國家目標與企業經營活動的協調一致。我國規劃協調主要是不同政府部門、各地方對主要發展指標的可行性進行重點論證,對主要措施、重點項目和資金配套關系等進行討論修改,這與國外規劃大體相同。但協調本身追求的是與大多數群體達成一致,由于我國規劃缺少與企業、民眾的協調。所以,實質上協調內容較國外少。
從規劃協調的機構看。許多國家設有專門機構負責規劃協調工作,以提高規劃協調力度,韓國的經濟企劃院是組織規劃協調的主要機構,從第五個計劃開始,在計劃草案報送內閣批準前,必須廣泛征集有關方面對計劃目標和政策的意見。我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展規劃司是具體負責中長期規劃編制事務的機構。從今后的發展趨勢看,我國應建立專門負責規劃協調的組織機構,以委員會的形式搭建規劃的協調平臺。加強規劃與企業、居民的協調,在進一步加大與專業部門、地方協調力度的同時,逐步加強與企業、民眾的協調,尤其是對戰略性產業的企業代表、不同階層的民眾代表進行協調。
四、中外規劃的評估
較為完善的評估體系包括監測和評估兩部分。監測是對規劃實施的全程記錄,評估可分為定期評估和不定期評估。定期評估包括年度評估、中期評估、最終評估(后評價);不定期評估主要是指應急評估。各類評估的差異很大,年度評估的重點是評價規劃實施的環境和進程,中期評估的重點是規劃實施環境、實施進程、修改建議和對新一輪規劃的建議。應急性評估的重點是重大突發事件對規劃的影響,最終評估的重點是規劃實施效果評價和對新一輪規劃的建議。
目前,我國規劃評估體系還不健全,年度評估、中期評估、應急性評估長期沒有開展。2003年,我國第一次開展五年計劃中期評估,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提交了“十五計劃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報告”,但該報告總體上是描述式的,沒有對因素進行深度分析來解釋所觀察到的趨勢。
不同類型的規劃評估重點差別很大,評估方法因此各不相同。指令性規劃的基本目標是實現投資、財政、信貸等的“三大平衡”,主要圍繞經濟增長速度、投資總量等指標來安排具體項目,對其評估的重點是主要指標實現程度和指標之間的平衡趨勢,方法主要是對指標進行定量對比。指導性規劃目標的重點在于闡述和落實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方向及相應對策措施,對這類規劃的評估也集中到落實發展戰略的主要領域,主要是評價各領域的發展是否符合規劃的方向,以及實現的程度如何;評估方法也由單純的定量比較研究向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轉變,包括利用定量指標判斷基本指標的實現程度,依靠專家定性判斷經濟社會發展方向與規劃戰略的吻合程度,利用問卷調查評價規劃對企業和民眾的影響等。
我國“十一五”規劃是指導性規劃,而且具有一些新特點:一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理念得到較為全面的體現。評估的重點是這一理念的貫徹落實情況,可通過個人、企業等微觀主體在規劃前后的切身感受對比,輔助以必要的統計數據進行評估。二是產業、區域、社會、政治、文化建設等領域“虛實結合”。評估應兼顧戰略方向和具體工程的進度。三是發展指標性質不同。評估應注意到不同類型的指標。應著重從“指標、戰略、滿意度”三方面對“十一五”規劃進行評估?!爸笜恕敝饕窃u估發展指標的實現程度和重大工程項目的進度?!皯鹇浴笔窃u價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領域的發展是否遵循規劃的戰略意圖?!皾M意度”則主要調查企業、個人、政府部門對規劃實施的滿意程度。
“指標”的評估主要可采用數值對比方法,難點在于約束性指標的評估。約束性指標包括可均分性指標和不可均分性指標,即有的指標可基本平均分到各年,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人數、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等,這些指標均分后通過數據對比直接測度。許多指標包括全國總人口、森林覆蓋率等指標受自然規律影響,工作成效難以逐年體現。為此,一方面,應注重科學合理確定指標年度目標。另一方面,對指標完成情況的測度應放到較長周期考察。還有部分不可均分性指標如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程度,國家已對每年實現的目標進行了確定,可對照實現程度進行評估。一些重大工程中也存在類似情況,如,科技創新工程等探索性、試驗性、風險大等項目進程往往具有時間不對稱性,存在“先慢后快”、“先快后慢”等情況,對其評估應使用不可均分性指標進行處理。
(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生產力的發展,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最終決定力量。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初級階段就是不發達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始終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根本任務是發展社會生產力。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是發展,首先是要發展經濟。只有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才能為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提供物質基礎。
經濟發展需要一定的速度,特別是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更需要長期保持較快的發展速度,但不能片面追求經濟發展速度。我國經濟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結構不合理,經營方式粗放,經濟增長主要靠增加投入、擴大投資規模,資源環境的代價太大。為此,必須堅持走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道路。
(二)堅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社會發展包括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的發展,也包括社會就業、社會保障、社會公正、社會秩序、社會管理、社會和諧等,還包括社會結構、社會領域體制和機制完善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事業,理所當然地包括這些方面的發展和進步。
為了加快社會發展,必須增加投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各級政府都要較大幅度地增加對發展社會事業的投入。同時,要加快社會領域改革和體制創新,增強社會發展的活力。還要實行鼓勵、引導的政策措施,調動企業和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事業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堅持城鄉協調發展。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沒有8億農民的小康,就不可能實現全面的小康;沒有農村的現代化,就不可能有全國的現代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我們黨歷來重視“三農”問題,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城鄉差距、工農差距仍呈不斷擴大的趨勢。農業基礎薄弱,農村發展滯后,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我們必須統籌城鄉發展,站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研究和解決“三農”問題,實行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鄉互動、協調發展。為此十七屆三中全會專門研究了農村問題,
(四)堅持區域協調發展。我國幅員遼闊,地區發展很不平衡。改革開放以來,各地區都有很大發展,但地區發展的差距也在不斷擴大。逐步扭轉地區差距擴大的趨勢,促進地區協調發展,不僅是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重大的政治問題,不僅關系現代化建設的全局,也關系社會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根據我國當前區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全面推進現代化建設的要求,中央明確提出了促進地區協調發展的戰略布局:堅持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鼓勵東部地區加快發展,形成東中西互動、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新格局。這是一個把握規律、統攬全局的重大決策。
(五)堅持可持續發展。這就要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處理好經濟建設、人口增長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我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不足,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弱,這是基本國情。特別是隨著經濟快速增長和人口的不斷增加,能源、水、土地、礦產等資源不足的矛盾越來越尖銳,生態環境的形勢十分嚴峻。高度重視資源和生態環境問題,增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也是關系中華民族生存與長遠發展的根本大計。
(六)堅持改革開放。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銳意推進改革。現在經濟社會生活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只有通過深化改革才能解決。改革仍處在攻堅階段,要堅持解放思想,勇于開拓創新。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設和體制創新;堅持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改革;堅持統籌兼顧,協調好改革進程中的各種利益關系。: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8-0961(2009)04-0029-02
新西伯利亞州在建立多層戰略規劃體系上無疑占據了領先地位。這種體系是建立在現代管理創新機制基礎上的,建立在系統性原則和國家同個人之間的合作關系之上的。本州已經制定了《2025年前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以及這一時段的區域規劃路線圖,并得到批準和付諸實施。在發展本州中心城市方面,對《新西伯利亞市2020年前持續發展戰略方案》進行了修正和細化,并積極利用了新西伯利亞市的總體發展規劃。在城市各區層面上,考慮到不同層次上的效率需求,制定了各行政區和直屬單位的中長期和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綱要。在區域管理體系中,基于“過渡規劃”原則所制定的《2007-2009年經濟社會發展綱要》占有重要地位。
在這些規劃文件中,《新西伯利亞州2015年前經濟社會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占有特殊地位,但需要細化并修訂其剛性框架及管理目標和任務,使其與該州的《2025年前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互相銜接。
《綱要》的目標是新西伯利亞州所屬行政區機構和政府部門執行機構的活動能夠取得具體的社會效果,提升州財政資金使用的效果。
《綱要》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是:
1 提高本地區社會經濟體制和整個管理體制的競爭力。這在規劃的最初幾年是特別重要的,因為新西伯利亞州的發展處于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影響之下,而提高生產的競爭力和效率可以減弱經濟危機對本地區經濟社會領域的負面影響。提升競爭力的方針,應當成為實施投資規劃,做出管理方面的決策和具體生產措施的主要指導方針。
2 繼續遵循“自力更生”的原則。新西伯利亞州在處理和聯邦中心地區關系上一直堅持了這種原則,這使我們能夠利用自己的資源儲備、自身的有效管理和自己的技術;僅在特定的投資規劃以及聯邦綱要和跨區域發展綱要規定的項目上使用聯邦資金。正是這一原則使得本地區較西伯利亞其他地區具有更為穩定的財政經濟體制,而不是只有靠外部資金和政府的支持才能求得發展。大型的垂直一體化公司在很多聯邦主體中成了實際控制該地區發展方向的決定性因素,而新西伯利亞州對這些大公司沒有依賴性,這保證了該州不會受到來自外部的經濟和價格變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3 提升新西伯利亞州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強化管理決策的社會針對性,實施積極的打造“中產階級”的政策,把擴大中產階級作為區域社會穩定和內需市場穩定增長的重要因素。《綱要》的社會針對性不僅應當表
現在發展的基本戰略方針上,還應當表現在與本地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緊密相關,與解決社會問題所動員的財政、物質和行政資源密切相關,與具體時間段實施的社會政策密切相關的具體措施上。顯而易見的是,在實施區域社會政策的最初幾年,在全球金融危機的環境下,系統化地解決公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是新西伯利亞州社會政策的主要特點。
4 保證《新西伯利亞州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與2025年前區域規劃路線圖的政策連續性?!缎挛鞑麃喼?025年前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是作為系統化的指導性文件被制定和通過的,它體現在新西伯利亞州政府、各城市政府和各區政府的行動計劃當中,對實施的所有吸引外資方案、新的投資規劃、以及基于聯邦財政的各種規劃,都要從《發展戰略》的核心立場出發加以評估。實施該文件兩年以來取得的成果已經證明了其目標的確定、發展方向和實施機制都是正確的。因此,在《新西伯利亞州2015年前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中,原則上保持與區域發展綱要的連續性是非常重要的,同時應針對不同的發展時間段和財政狀況對既定的目標和任務加以細化和修訂。
5 應保證各個規劃與聯邦長期發展綱要的協調性,以及與新版的西伯利亞發展戰略、聯邦權力機構所制定的一系列反危機措施相協調。
6 更為廣泛地貫徹公私合作和商業的社會責任感原則。大公司的社會責任感應當建立在具有正確的社會導向的投資和負責任的社會行為上面,這不僅能給公司帶來業績,同時也必將為社會做出貢獻。在綱要框架內,應當制定企業與區域政府部門之間的對話和監督機制,為雙方進行談判對話、調節爭端、相互認可、尊重對方權利提供更為現代的方法和途徑。在這種互動中,應當考慮商界參與制定和討論區域綱要,特別是實施過程的權利,協調公司規劃與城市和各區域行政機構的規劃的關系。
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綱要的構想,源于近年來新西伯利亞州在十項長期規劃和遠景目標上已經創造的強有力的基礎。本地區無論在經濟增長速度上還是在增長質量上都名列前茅,這也加強了它在西伯利亞聯邦區的競爭優勢(見下一節)。同時,新西伯利亞州經濟增長的高速度和經濟發展質量的保持,是與在各級政府、實業界和居民的努力下建立穩定的機制緊密相關的。這種機制不僅要解決現有的問題,而且應當為應對未來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挑戰創造條件,這在世界經濟日益不穩定的條件下是十分重要的。
新西伯利亞州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在制定區域長期發展戰略的時候就已表現出來,這些問題是綜合性的,既互相關聯,又在很多方面反映出過去的歷史階段所積累下來的發展不平衡的情況。影響新西伯利亞州今后快速發展,同時也是綱要的諸項措施所致力解決的問題有:
1 本州內經濟潛力與社會發展的高度分化,經濟活力高度集中在新西伯利亞市周圍,而本州其他地區的發展則相對落后。
2 在居民收入高度分化趨勢加大的背景下,居民整體收入水平較低,處于最低生活標準以下收入水平的居民比例較高。
3 工業企業技術創新發展水平較低,勞動生產率較低,固定資產老化,首要的任務是解決新西伯利亞州一些生產部門技術陳舊的問題。
4 本州的勞動力資源正在減少,其中包括居民的自然增長呈負數;勞動力市場與需求結構不相符合;職業素質較高的專業人才短缺。
5 新西伯利亞州農業發展潛力的利用不足,尚未完成轉型,農產品加工種類不全,農業中對創新技術的利用不夠充分。
6 新西伯利亞州的電力和工程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后(其中住宅煤氣化和通訊領域的發展嚴重落后于全俄平均水平)。
7 無論按照全俄標準還是按照世界標準,交通設施都很不發達。無論在數量還是在質量上,本州都還未建成完善的交通網絡,特別是公路交通網絡。
8 住宅擁有率低于全俄平均水平,本州大部分地區住宅質量較低。
以上列舉的都是老問題,在制定《新西伯利亞州2025年前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時還對其進行了具體的分析。
基于以上所制定的原則和面對的問題,《新西伯利亞州2015年前經濟社會發展綱要》的主要戰略目標就是:提高本州居民生活水平,通過動員全州的社會資源和人力資源,通過創新經濟提升本地區經濟的競爭力。
為實現上述戰略目標,新西伯利亞州政府(與所有實施《綱要》的參與者一道)應當致力于達到如下具體目標:
1 通過改善居民的生理和道德健康狀況,發展文化和教育,改善自然環境和技術環境,發展本州的人力資源,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
2 逐步縮小本州內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提升全體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和改善公益服務,提升居民住房質量。
3 鼓勵傳統行業的技術創新,發展高新技術產業。
4 通過鼓勵一體化進程、集群化經營,提升能源資源的利用效率、保障能源安全,發展交通、工程基礎設施,公益服務設施,消除行政壁壘和拖拉作風,促進企業乃至整個地區競爭力的提高。
這樣,《綱要》的全部目標就具體化為11個長期任務:
1 發展和配置生產力;
2 發展基礎設施;
3 發展經濟和社會領域的技術創新;
4 發展教育,有效利用人才資源;
5 發展交通基礎設施;
6 改善城市建設環境,發展和提高住房水準和住宅質量;
7 發展能源工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保障能源安全;
8 保護自然環境;
9 增強居民健康,提升人口資源潛力,為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創造條件;
10 為居民精神健康發展、提高教育和文化水平、提升道德健康水平創造良好的環境;
[關鍵詞]預算;轉型陷阱;建構力
[中圖分類號]F81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3)09-0071-05
我國正在經歷著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經濟社會大轉型。發展之中伴隨著利益分化以及諸多的不平衡,由此使未來的轉型面臨一些陷阱。只有突破這些陷阱,才能完成從傳統到現代的轉型任務。預算不僅是一種效率工具和控制工具,它還是現代社會實現國家建構、創新公共治理的關鍵,在突破轉型陷阱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一、我國經濟社會轉型中的主要陷阱
我國經濟社會轉型是一種急劇變化的復雜過程,呈現出復合性、整體性、迅速性、兩重性等特征,社會優化與社會矛盾并生、社會進步與社會弊病共存。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各界對未來發展的路徑及解決現實問題的思路、方式產生了分歧。面臨諸多社會思潮和選擇方案,很容易陷入一些陷阱。能否突破這些陷阱,事關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成敗。這些陷阱主要表現為:
1. “低能力國家”陷阱
政府作為轉型秩序的穩定器,對防止轉型失控、促進經濟社會有序轉型起到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我國,由于整個經濟社會轉型是由政府主導的,政府能力的強弱成為能否有序轉型的關鍵因素。然而,在轉型過程中,卻容易導致“低能力國家”陷阱。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轉型是一個新舊交替的過程,社會結構、社會功能的分化,原有政府結構與功能的變動無法與之相適應,就會出現政府在履行諸多基本職能時出現了嚴重的功能,導致政府控制能力的減弱。另一方面,隨著發展和轉型的推進,政府的邊界處于變動之中,無論是經濟領域,還是在社會領域,都出現了要求政府進一步放權的呼聲。由于我國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一個強勢政府,在經濟社會領域擁有較強的權力,在應對放權的呼聲中,如果把握不好放權的內容和幅度,就會造成權力的失衡與錯位,從而削弱了國家能力。“低能力國家”陷阱,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社會結構的穩定性被打破,政府引導和控制經濟社會發展變化的能力不足,從而使社會秩序陷入較為混亂的局面。
2. “低質市場經濟”陷阱
在經濟領域,我國把構建市場經濟作為轉型的目標——實現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換。有觀點認為,只要把資源配置的功能交予市場,由市場發揮主導作用,就實現了市場經濟、完成了轉換的目標。然而,市場是在法制和慣例基礎上運行的一種制度,良好的法制、健全的交易制度、明確的交易準則以及市場主體權利的保障,都是市場有效發揮激勵和配置作用的前提。但是,無論法制的建立與完善,還是慣例、契約精神的培育,絕非一朝一夕完成,而是一個較長的制度與文化的構造過程。因此,雖然建起了市場機制運轉的大框架,但這一機制是不完善的,進一步改革和規范的任務依然很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忽視對制度和文化的建構,忽視進一步改革的重要性,就會導致低質市場經濟的陷阱,即:雖然市場對資源配置發揮主導作用,但市場經濟體制出現種種弊端,如價格、競爭等機制極不完善,配置的效率低下,甚至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低質市場經濟的陷阱不僅嚴重影響發展的質量和潛力,而且容易引發諸多社會問題。
3. “民主形式主義”陷阱
隨著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要求政治參與的熱情也隨之提高,特別是在外部一些國家的“示范”與“指導”下,社會上對于民主的呼聲日趨強烈。實現更加充分的民主本無可非議。但不能把民主的形式僅僅局限于西方發達國家的范式,將選舉簡單的等同于民主。當前的民主問題,不在于民主形式,而在于民主質量,在于政府與社會之間形成良性的互動關系。如果單純的追求民主的形式,而不重視民主的質量,不重視社會建設,不把民主建設建立在自己國家的國情之上,就會跌入“民主形式主義”陷阱。一些發展中國家在過去民主浪潮中所帶來的混亂,特別是在近期的阿拉伯世界的民主化浪潮中,一個又一個政府不斷癱瘓,并引發社會動蕩,很大程度是由于民主形式主義所造成,因此,值得我們深思。
4. “非理性民粹主義”陷阱
群眾路線是我黨的優良傳統,傾聽群眾的呼聲、了解并滿足群眾的合理訴求是我們處理事務的原則。但在社會轉型時期,由于各種矛盾的出現,一些矛盾,特別是社會不公引起的矛盾,容易引發激進觀念,產生非理性民粹主義。特別是在思想趨于多元化的情況下,公眾真正、合理的訴求往往被非理性的要求所掩蓋。非理性民粹主義,將會導致社會的激進與盲從,難以形成一種理想的社會共識。如果在政策決策中,一味的呼應這種非理性民粹主義的訴求,就會陷入一種“非理性民粹主義”陷阱。例如,為取悅民眾,應對社會上福利提升的要求,超越國家財力和社會發展狀況,大搞平均式的福利主義,就很容易陷入“福利主義”的泥潭,使國家陷入嚴重的債務危機,勢必影響國家發展的可持續性。
二、應對轉型陷阱需要加快國家建構
應對轉型陷阱的出路在于加快國家建構,在增強國家能力的基礎上,實現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使轉型有序、平穩。國家建構的重點在于以下四個方面:
1. 確定政府的邊界
亦即合理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行為范圍和權力邊界劃分問題。在經濟領域,政府的邊界不是簡單的定位于“市場失靈”范圍。政府與市場的有機聯系以及其作用邊界應從社會再生產和社會發展的整體中去理解。政府與市場“兩次融合”于社會再生產和社會發展之中,二者之間呈現多種關系組合。一方面,作為市場的一個主體,政府與個人、企業等其他市場經濟主體,在市場制度下平等參與市場交易。另一方面,作為國家與社會的管理者,政府在整個國民經濟體系中對市場運行進行監督、調控和必要的補充。在這個層面上,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實質上是指“政府干預”與“市場自由”在經濟和社會中結合的程度,它主要體現的是一種宏觀層面的關系。需要依據形勢的變化,及時調整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形式和內容,使其保持一種動態平衡。在社會領域,隨著社會的自主性增強,必然要求政府向社會適當放權,社會自主管理權力的增加,意味著政府管理權力的減少。然而,這種對立性又是相對的,政府和社會組織之間還存在著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的關系,并在特定條件下相互轉化和構造。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有效的確定二者的邊界,成為社會領域建構的重點和難題。
2. 公共權力的制約與平衡
不受約束的公共權力,將會導致權力邊界的無限延伸和濫用,損害社會有機體的正常運轉。在政府邊界相對確定的情況下,如果不對公共權力進行有效制約與平衡,將會出現其對市場、社會權力的侵蝕,使三者無法處于一種和諧與平衡之中。對公共權力的制約與平衡主要表現在三個層面:其一,行政機關內部之間權力的制約與平衡;其二,立法、司法與行政機關之間權力的制約與平衡;其三,社會對公共權力的制約與平衡。這三個層面相互連接、補充,構成了公共權力的制約與平衡體系。
3. 公共治理創新
改革的推進帶來了國家—社會的分離,傳統意義上的單向度的管控模式,難以及時應對二者分離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因此,需要實現公共管理模式的轉型,即實現由“公共管理”到“公共治理”的轉變。公共治理強調治理主體的多元化、主體間權力的互相依賴性和互動性,有利于發揮政府、市場與社會三者的比較優勢。它實質上要求公眾的積極參與,使政府與社會形成良性的互動關系,從而實現整個社會的“善治”。然而,如果缺乏有效的整合機制與制度設計,就很難發揮三者的比較優勢,難以實現系統優化效應,反而會帶來一些問題。因此,如何公共治理創新,打造符合社會變化的治理機制,是國家建構的一個重要內容。
4. 社會共識與公共理性
改革的推進使社會利益發生重大調整,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博弈更為明顯,原有的經濟發展、共同受益的共識逐漸被打破。如何形成新的共識,不僅有利于化解矛盾、促進社會穩定,而且關系到改革的方向、路線和動力。缺乏社會共識的改革,難以在深層次上推進。同時,應對非理性的民粹主義威脅,尤為重要的一點就是構建公共理性。以追求個體利益為目標的個人理性,可能會導致集體的或公共的非理性。公共理性的缺乏,已經成為下一階段經濟發展和轉型的重要障礙。只有形成公共理性,才能減少改革的阻力,使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三、預算在國家建構中的作用
在一般意義上,公共預算通常被理解為政府配置資源或理財的工具。實際上,預算遠不僅僅是簡單地分配政府的財政資源,更為重要的是可以塑造和構建國家制度、社會公共生活,有助于在政府與社會之間形成良性互動關系。
通過預算,一方面,實現公眾責任與能力的構建,亦即培育公民意識和公民能力。公民意識不僅為現代化進程提供精神動力,而且為國家和社會的有序運轉提供倫理秩序、政治秩序和法制秩序基礎。在整個社會形成負責任的公民意識,是一個文明的現代社會、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最基本要求和特征。缺乏公民意識以及公民能力不足是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的一個顯著差距,并且是影響最為深遠的一個差距,這不僅與我國取得的巨大經濟、社會發展成就不相匹配,而且已經成為阻礙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一大障礙。通過預算公開和預算參與,有助于打造負責任的公民,提升其參與公共管理的的能力。另一方面,實現政府責任的構建,提升政府公信力。解決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問題,一個有效的方式就是在提高政府服務能力的基礎上,打造一個透明、負責任的政府,即將政府由一個國家權力的擁有者提升為公共利益的組織者、保障者。預算公開和預算參與改革,有助于以一種集體性的、自覺的理,監督或制約政府更好地促進和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從而促進公民與政府以一種合作而不是對立的心態來對待公共事務和公共管理。這不僅有利于為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注入新的動力,而且有利于促進社會形成共識。具體而言,預算在國家建構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 經濟秩序建構:預算憲則
預算是政府活動在經濟上的反映,體現著整個國家的政策,規定著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在經濟領域,政府與市場邊界最終要通過預算的形式予以體現。由于預算是經法定程序審核批準的國家集中性財政收支計劃,具有較強約束力。預算一旦經人大批準予以執行,則就具有了法律效力。這種法律效力,實際上是為政府經濟行為“立法”,起到了“憲則”的作用。經濟權利的邊界依賴于預算憲則。通過“預算憲則”,間接明確政府、市場主體的權利和行為邊界,有利于防止政府對市場的不合理介入和過度干擾,從而構建一個合理的經濟秩序。同時,作為公共資源的配置機制,預算是一種效率工具。通過對財政收入的來源和數量、財政支出的各項用途和數量的規定,并通過績效預算、零基預算等方法,有利于提高公共資源的配置效率。
2. 政治和社會秩序建構:預算的控制與責任機制
預算對政治和社會秩序建構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有利于打造責任政府與責任公民。政治責任的關鍵在于公開,任何監督都不如公開有益,預算信息公開和預算參與對于將公眾由普通群眾提升為負責任的公民,將政府由一個國家權力的擁有者提升為公共利益的組織者、保障者,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即一方面打造負責任的政府;另一方面打造負責任的公民。二是有利于增強對政府行為的控制。從某種程度上而言,預算是對政府行為的控制(管理)過程,有利于拓展公共控制,提高立法和執行合作,提升行政和管理效率。預算對政府行為的控制又可分為兩個層面,一方面是縱向控制,即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立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控制;另一方面是橫向控制,即行政機關內部的相互制衡。三是有利于社會矛盾的分解,促進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預算在政府與社會之間,起到一種物質中介關系。通過這一中介,對公共資源做出合理的安排,有利于分解社會矛盾,使社會矛盾由剛性轉為柔性,從而在政府與社會之間形成良性的互動關系,保持社會秩序的穩定。
3. 公共理性建構:預算的信息表達與協商
公共理性的建構,要求導入一種程序,這種程序能夠清晰、明確反映審慎思考、符合社會發展要求的各種合理的偏好,并將這些偏好整合成符合公共利益的集合偏好,而預算恰是符合這種要求的程序。當然,前提是需要對預算的形成程序進行改革,并在實現預算信息公開的基礎上,逐步推行預算的協商與參與。通過預算的信息表達與協商,可以轉變私人觀念,并提高其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能力,在公共生活中形成一種開放的、充滿活力的“意見形成”過程,以理性的表達方式來代替利益的表達方式,形成一種公共文化,進而使預算在各方權力的制衡下,通過追求激勵相容(共融)與公共利益,逐漸走向公共理性。
四、提升預算建構力的改革建議
從我國在現實來看,預算的內在價值和作用仍未充分顯現,深化預算改革勢在必然。為提升預算的建構力,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 以預算為政治生活的核心,提升預算相關部門的地位
預算不僅僅是政府理財的技術問題,更是一個權力問題和政治問題。公共預算的建構力的發揮程度與人們的觀念和預算相關部門的政治地位有關。長期以來,許多人將政府預算看作普通的政府收支計劃,將主管預算工作的財政部門看作是政府的“會計”。在這種理念下,預算只是政府核算的工具,與此相適應,對財政部門的理解還是停留在“賬房先生”的程度,導致財政部門地位的弱化。發揮預算的建構作用,首先要破除這種理念,將公共預算作為政治生活的核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發揮其在整個政治經濟社會中的政策導向作用。同時,突出預算相關部門的地位,增強其權威和約束力,通過形成合理的預算關系,進而規范、約束相關部門的活動。
2. 重構預算權力結構,形成有效的制約與平衡機制
重構預算權力結構,實質上是在預算的編制、審議、執行和監督之間形成有效的制約和平衡機制。從預算權力配置的大框架上來看,我國對預算各個環節的相關部門的權限作了明確的劃分,但在實際權力行使中,卻存在人大權力多流于形式、預算權力碎片化、權力與責任非對稱性等問題。重構預算權力結構,首先,要處理好黨委、人大和政府間的預算關系。黨委決定預算的原則、方針、重點等宏觀性問題,人大對預算進行審議和監督,政府根據黨委的預算指導方針編制政府預算。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進一步明確人大的審議和監督權,完善審議和監督模式與程序,增強其控制能力。其次,進一步規范財政部門與各個支出部門之間的權力關系,防止預算權力的碎片化。維護財政部門對各支出部門在預算審查領域的權威,建立制度化的分配資金方式,減少非正式的預算權力的影響,改進資源配置效率。此外,建立財政責任的問責機制,解決權力與責任的非對稱性。
3. 進一步推動預算的統一,提高控制的質量
實行預算的統一,是提升預算建構力和控制質量的前提。推動預算的統一,著力做好三個方面:一是統一財力,即將現有政府收支全部納入預算。不僅要把預算外資金裝進“籠子”,而且要真正做到收支脫鉤,統一納入預算、統籌使用。二是統一分配。只有將全部財政資金的分配權集中到一個預算機構,由其來統籌安排資金,才能真正的達到以預算控制行政的目的。但從我國現實看,將全部財政資金完全由財政部門分配,還存有相當大的難度。這不僅受制于部門利益的掣肘,也受制于財政部門的技術條件。這就需要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優化編制程序,建立與有關預算單位的協作機制,逐漸改變預算分配權分散的問題。三是統一、協調預算體系。我國的預算體系由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組成。由于這四大預算的功能定位、收支范圍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因此,應保證其相對獨立性。但為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總量、結構和管理活動,必須做好它們之間的有機銜接,在此基礎上,納入統一的“大預算”。
4. 完善預算公開制度,逐步提高財政透明度
從更深層次上而言,預算公開不僅是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以及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前提和基礎,而且是實現公眾責任和政府責任雙重構建的有效手段。今后,應按照循序漸進原則,積極穩妥的推進預算信息公開工作,注重防范各種風險,加強與其他改革的協調和配合。從近期操作來看,應以細化預算編制、統一預算公開的形式和內容為重點,完善法律基礎、制度基礎和技術基礎,構建責權分明的公開主體體系,防范分配性風險,合理界定信息公開和免除公開的范圍,完善公開方式,滿足公眾的信息需求,把基礎工作做扎實,使預算信息公開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內規范、有序推進。從長遠設計而言,應將預算信息公開放在整個政治、經濟和社會改革的大環境中統籌考慮,與其他預算改革、政府管理和決策體制改革以及社會管理改革等結合起來,實現預算信息公開的深層次目標。公開只是透明的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透明要求公開,但公開未必透明,因此,要在完善預算公開的基礎上,采取相關措施,逐步提高財政透明度。例如,建立健全政府財務會計制度,全面、完整地反映和披露政府的財務狀況;調整預算科目,建立有利于反映政府收支全貌和履行職能獲得的詳細情況的收支分類體系和預算報告制度;做好財政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財政支出的透明度。
5. 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預算協商與參與機制,推動公共治理創新
缺乏公共的協商、參與和監督,也是我國預算構建力不強的一個原因。黨的“十”報告提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鳖A算的協商與參與,無疑將成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內容。預算的協商與參與能夠實現代議制民主和直接民主的結合,有利于解決代議制民主的弊端。預算的協商與參與是治理層面的一次延伸,體現的是政府與社會共同治理的理念,可以促使從傳統的“單一控制”取向轉為“多種控制”與“社會協商參與”并舉的公共治理。根據我國的政治體制特點,應構建“體制內協商”與“體制外參與”有機結合的預算協商與參與機制。在體制內,以政協為核心構筑協商參與平臺;在體制外,政府、社會組織、專家與普通公眾相互協作,在政府的指導下搭建協商參與平臺。協商與參與的效果,取決于協商與參與的方式、公眾的參與度、協商的范圍以及參與主體的素質。協商與參與的形式應是靈活多樣的,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的協商與參與方式應符合差異性、多樣性特點,與各自實際密切結合,以便發揮各自優勢,提高預算的運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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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Ways to Breakthrough "Transition Traps": Promoting Budget's Construction Capacity
Chen Long
(Research Institute for Fiscal Science,Ministry of Finance,Beijing 100142,China)
2007年經濟工作的重點是:
――繼續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保持和擴大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勢頭。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進一步落實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并根據經濟運行新的發展變化,適時適度進行預調和微調,確保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以發展農村經濟為重點,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繼續鞏固、完善、加強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切實加大對“三農”的投入,穩定發展糧食生產,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把發展現代農業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著力點,逐步提高農業素質、效益和競爭力,進一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一大力推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自主創新,提高產業發展質量和水平。以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為重要抓手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增長方式轉變,促進質量效益提高。積極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強環境保護,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推進實施國家重大科技專項。
一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繼續推進西部大開發,進一步加強西部地區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積極推動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推進裝備制造業、原材料和農副產品加工業加快發展。落實和完善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政策措施,支持中部地區有序承接東部地區和境外產業轉移。
過去相當長的一個時期,一些同志把兵、師、團各級行政組織看作是企業,按企業管理目標履行兵團職能、發揮兵團作用,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和高額利潤,影響了兵團職工生活的穩定和發展,也影響了兵團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同時也影響了兵團經濟結構的調整。我們認為要真正使科學發展觀落到實處,必須要解決好觀念轉換、動力機制和制度保障的問題。
一要進一步轉變發展觀念。當前,存在于兵團師團兩級和各部門領導干部頭腦里的發展觀念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糾正一些地方和領域出現的重經濟指標,輕社會進步;重物質成果,輕人的價值;重眼前利益,輕長遠福祉的偏頗。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必須摒棄傳統觀念。必須辯證地認識物質財富的增長和人的全面發展的關系,轉變重物輕人的發展觀念;必須辯證地認識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轉變把增長簡單地等同于發展的觀念;必須辯證地認識人與自然的關系,轉變單純利用和征服自然的觀念。
我們既不能以經濟發展代替社會發展,也不能因為強調發展的全面性而否定經濟發展在社會發展中的基礎地位,更不能否定經濟建設這個黨的工作中心。我們必須在堅持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的基礎上,來統籌各方面,促進全面發展。
根據十的要求,師、團兩級黨委和行政機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改革措施出臺的時機和節奏,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正確處理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關系,在改革和發展的過程中要更多地關注民生問題,關注社會問題。以保持社會發展關鍵期的穩定局面。
二要進一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大力推進經濟增長方式向集約型轉變,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我國是人均資源比較少的國家,資源約束是伴隨工業化、現代化全過程的大問題,工業化和城市化道路的選擇,發展模式、發展戰略和技術政策的選擇,乃至社會生活方式的選擇,都必須考慮資源約束和環境承載能力。從資源、環境現狀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來看,兵團必須貫徹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有關產業和行業在合理布局、協調發展的同時,還要提高產品的質量和競爭力,提高資源的利用率,降低資源的消耗、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三要進一步改善經濟結構,使各師經濟保持協調持續發展能力。結構調整是持續發展的前提,去年兵團經濟社會發展總體上保持較好態勢,但也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部分師團棉花產業一枝獨秀的生產經營格局仍未從根本上改變,部分行業所有制結構單一,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仍然存在,經濟發展中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我們在政策上要對國有、民營企業一視同仁,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當中要建立國有企業有進有退的機制,同時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和民間資本進入競爭性經濟領域,在市場化的進程當中,要注意按市場經濟規律鼓勵國有、民營資本相互參股,建立混合所有制企業,防止過度的行政干預。要自覺地把兵團的各個行業、各個地區納入新疆、全國乃至國際行業分工協作體系之中,找準位置,合理布局,發揮好比較優勢。
要選擇錯位競爭的路徑,發展特色化的產業,實行差別化的產業選擇和產品定位策略,揚長避短,謀求競爭優勢。還要運用非均衡發展規律,促進優勢產業和地區率先發展。
四要轉變社會管理體制,著力推進以下幾項改革。一是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政策上要鼓勵民營企業和民間資本參與投資。二是消除城鄉分割的體制,有序推進農場職工向非農產業轉移,逐步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問題。三是深化社會領域的改革,推進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體制改革,切實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四是要推進社會分配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制,為解決收入差距問題創造條件。
五要進一步轉變行政管理職能和管理方式。根據十的決議精神,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政府的職能主要定位于四個方面,即;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改革開放的二十多年,我們在宏觀調控上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辦法。2003年抗擊“非典”給我們一個重要啟示,那就是我們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力量是比較薄弱的,如果師團兩級黨委和行政機關把職能真正轉變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使民營企業和民間資本真正成為社會投資和拉動經濟增長的主體,那么,兵師兩級黨委和行政機關與本地社會、政治與經濟的關系將會更加協調。這也意味著科學發展觀在整個社會得到了比較全面的貫徹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