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4 15: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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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民營企業融資金融支持動產抵押
1金融支持不力是造成目前民營企業融資困境的重要原因
充足的資金供給與合理的資金安排是企業良好運行的基礎。但我們現有的金融體系無論是在觀念上、體制上還是在技術上,對民營企業融資支持力度都不如國有企業。我國的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存在的資金困難問題十分突出,已經極大地抑制了民營企業的技術創新、市場拓展等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有調查表明,在整個商業銀行客戶當中,大戶占比約0.5%,得到的貸款額占整個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50%以上。而中小民營企業戶頭占80.9%,得到的貸款額卻不到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1%。
在民營企業已成為國民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背景下,繼續忽視甚至輕視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可能形成諸多不良后果。如民營企業無法從正常渠道獲得資金,只好選擇地下融資,或非正常渠道融資,可能會增大國家的金融風險;由于民營企業受資金困難拖累使生產經營活動受阻,將會使我國面臨更大的社會就業壓力;而且不利于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國有企業改革中的積極輔助作用,進而影響國有資產重組的效果等。因此,有必要將解決我國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擺到經濟發展全局的高度予以考慮,進行系統深入的研究,為推動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進而推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尋求支持途徑。
從我國的現實原因與操作情況看,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在于金融支持的力度不夠。雖然切實解決民營企業當前的融資困難已經不存在認識上的問題,主要是如何去實踐與落實相關的政策。而實踐與落實相關政策的關鍵,除民營企業自身的信用意識與風險防范水平以外,一方面在于對我國金融制度與體系的完善;另一方面在于銀行、擔保等金融機構在實踐操作過程中如何加強對穩健經營原則和產品創新風險之間的權衡與協調。因此,在高度重視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要性與急迫性的前提下,在政府財政對民營企業給予必要資金支持的同時,在金融組織結構上,在整個金融布局的組織結構上,要能夠使我們的組織結構更加有利于向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切實從金融機構的制度設計和實踐操作兩個層面來解決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問題,才是解決當前民營企業走出融資困境的根本辦法。
2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金融支持制度安排構想
2.1合理金融制度設計,化解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體制障礙
國務院頒布的《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著力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困難問題,央行的信貸政策也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但由于國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設計對象主要是面向國有企業,導致了現有商業銀行面對民營企業的可操作性水平較低。因而,追究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根本原因,還是要回歸到現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制度設計問題上來。
筆者認為,從完善金融制度的角度來看,首先,應盡快促使國有商業銀行按照資金使用效益而不是所有制形式選擇貸款對象。其次,在時機成熟時,有必要將一部分金融機構進行非國有化,或者放開一些小的金融機構,從制度上給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開放一個融資渠道。再次,還要進行制度創新,改革現行的貸款審批程序,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建立適合民營企業的授信體制和政策。
2.2搭建資金供求對接平臺,謀求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的協同效應
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金融機構的風險意識等諸多因素,需綜合協調、配套解決。因此,政府有責任對民營企業的融資困難予以高度重視,并采取有力措施推進問題的解決。
在當前依靠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尚不能完全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的情況下,政府可以通過搭建民營企業融資需求與銀行資金供給對接平臺,協調信用中介機構、擔保機構和貸款銀行共同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服務,通過謀求金融支持協同效應,爭取更有效地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困難。
2.3直接融資與債券融資共進,尋求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的多重渠道
一方面,要積極支持民營企業利用國內外資本市場直接上市融資或是具有條件的中小民營企業在創業板上市融資。另一方面,還應鼓勵民營企業以吸引外部直接投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
另外,要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進行間接融資的來源,積極引導和扶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行企業債券,尤其是發行實用性較強的短期債券。要擺脫民營企業對商業銀行、特別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融資依賴,構建民營企業更為廣泛暢通的間接融資體系。
2.4建立專門金融機構,構建全方位民營企業金融支持體系
根據國外金融機構的專業化發展經驗,金融業務專業化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應鼓勵與規范民間金融或合作金融,建立專門為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地方性、社區性的中小金融機構。
實踐表明,金融機構特別是大型金融機構偏愛實力雄厚的大型企業,對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重視不夠。而專門化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則在貸款成本、信息收集成本、經營靈活度等方面,具有大型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優勢,有能力為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信貸服務。與此同時,還應抓緊時機逐步建立和完善開發性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企業、票券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構建全方位的、多元化的金融支持體系。國家還可以考慮成立一家民營企業或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以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是構建良好金融支持環境的必要條件。一方面要發展有利于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機構,專門對符合擔保條件的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包括民營企業集資聯合建立的商業性擔保公司,政府撥款建立的非盈利性擔保公司以及其他的小型擔保公司,民間組織建立的互擔保基金,企業集資建立的行業內互擔?;鸬?。還可以考慮直接由擔保公司對民營中小企業進行小額的特定項目融資。同時,為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要加緊研究和建立再擔保機構,以利于提高擔保機構資金放大倍數,擴充融資擔保額度,也有利于建立風險分擔機制,促進擔保機構與擔保行業的健康發展。
3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金融支持實踐操作建議
3.1加大業務創新力度,發展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的各種產品
各個大型商業銀行在服務好大型企業的同時,也要尋求更好地為中小企業客戶服務。因為,大型企業的融資將來會更加依靠于資本市場,包括股權市場和債券市場。因此,商業銀行將面臨著更大的壓力。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開展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業務將會成為其未來業務增長的必然選擇。而且,銀行開展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業務也是調整銀行資產結構、防范銀行經營風險的理性選擇。各種金融機構應積極尋求業務創新和工具創新,以便更好地為民營企業融資服務。
從花旗、匯豐等大型跨國銀行的經驗可以看出,要對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通常是私有企業)進行分類,且分類越細致越好。對每一個風險點進行拆分,拆分后實行專業化操作。這樣一來,金融機構的風險成本與營運成本就會降低。因此,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對民營企業市場進行多層次細分,針對不同類型民營企業采取有區別的操作性強的對策與措施,加強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品種創新,開發民營企業在各個金融服務領域的需求,滿足不同層次民營企業不同的金融服務需要。
目前實行的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方式中,綜合授信、項目開發貸款、無形資產擔保貸款、票據貼現融資、金融租賃和典當融資等都突破了金融業傳統經營局面,在金融工具、金融業務等方面都有所創新。針對中小企業抵押能力弱的問題,人民銀行還推出鑒證貸款的新業務。只要滿足規定條件,企業可以在無抵押擔保的情況下獲得貸款。
真正的市場化利率是可以完全或基本覆蓋金融機構所有的風險和營運成本的,因為,完全市場化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都有自主定價的能力。但我國商業銀行的自主定價能力還比較弱,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主定價權尚未充分運用好。我國的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應加強對專業人才的定價技能培養。
3.2強調靈活性與實效性,改革金融支持民營企業實踐操作
首先,要改進貸款授權授信制度,合理確定和下放貸款審批權限,簡化手續和程序;加大基層行的貸款權限和責任,對有市場、信譽好、效益高的民營企業可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擴大授信額度。其次,要制定符合民營企業特點和要求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使信用評級科學合理地反映民營企業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為貸款發放提供便于操作的可靠依據。最后,商業銀行在對民營企業加強金融支持的過程中,要注意靈活性與操作的實效性,從不同角度審視、運用多種方法處理遇到的各種民營企業融資問題。如可以考慮支行的貸款審批額度在原有基礎上增加1~2倍;適當增加民營企業的抵押貸款的比重;信用放款的比例可由目前的10%增加至30%等。
一、我國民營企業海外投資金融支持現狀
1、相關金融制度和金融支持政策的滯后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我國政府的政策重心主要放在引進外資上,并形成了與之相適應的一整套金融制度,而海外投資金融制度建設卻相對滯后,主要表現在《擔保法》《會計法》等金融相關法律立法基點以國內環境為主、金融監管部門和商業銀行信貸等各類金融政策也未充分考慮到企業海外展業的需求,客觀上影響了民營企業獲得相應的金融支持。與此同時,目前國家為促進企業海外投資而出臺的金融優惠政策主要還是面向國有大型企業集團,占據我國海外449億美元投資總量65%的民營企業能從中得到的實惠微乎其微。
2、困難的融資環境制約民營企業的海外拓展
由于當前我國民營企業海外投資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規模普遍較小,國際知名度較低,很難得到被投資國銀行的信任,加上文化背景差異和相對國內較高的融資成本也阻礙了民營企業向國外銀行融資。反觀國內,盡管國家政策已經允許和鼓勵銀行業向民營企業開放,但實際操作效果并不理想,海外投資的民營企業一方面很難從計劃經濟烙印很深的政策性銀行獲得優惠貸款,另一方面要讓國內商業銀行對涉及更多信用、政治與市場風險的海外項目進行貸款更是難上加難。從現實看,國內商業性海外業務開展最多的中國銀行境外貸款中用于制造業、能源、采礦及農業等行業的余額僅有5.21億美元,而這幾個正是國內民營企業海外投資的主要行業,與同期民營企業291.85億美元的海外投資相比實在是杯水車薪。
3、我國銀行業發展步伐難以滿足民營企業海外投資日益旺盛的金融需求
根據商務部預測,借助長期改革開放的資本積累和人民幣升值的歷史機遇,未來5年我國企業對外投資將進入高速發展期,年均增長將超過22%,到“十一五規劃”末期累計對外直接投資總額將超過1000億美元,按目前比例計算,民營企業將至少新增400多億美元的對外投資額,由于企業海外投資所需要的金融服務涵蓋信息獲取、商業咨詢、投融資、國際結算等諸多方面,而我國銀行業以目前的發展步伐和國際化進程仍無法滿足企業對這類綜合性金融需求。
二、我國民營企業海外投資金融需求分析
分析現狀,我們也應認識到我國民營企業在規模、經營方式、海外投資方式和目的地等方面均存在多元化特點,因此對金融支持的需求也是多方面的:
1、有利于民營企業海外投資的政策環境需求
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對涉及海外投資的相關金融制度、政策進行調整,并加快《海外投融資法》、《跨國經營促進法》等相關法規的出臺,形成內涵全面的完善法規和制度體系,使民營企業跨國經營融資發展擁有明確的法律基礎。同時,還要徹底打破現行按所有制形式和企業規模分配優惠政策的局限,改以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和發展潛力作為優惠扶持政策的選擇標準。
2、寬松透明的良好融資環境需求
一是要求政府積極參與新一輪WTO談判,在WTO框架內為民營企業爭取到更加寬松的多邊融資政策和國際融資條件,特別是要優先爭取民營企業重點投資地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的優惠政策;二是建立統一、動態的征信體系,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確保民營企業各項跨國經營活動都能得到可靠的信用信息平臺支持;三是建立健全的民營企業跨國經營信貸擔保體系,改革監管考核機制,提高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對民營企業跨國經營融資的支持力度。
3、全面、一體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從整體上看,全面的一體化需求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要求商業銀行能提供包括國內外結算、資金調拔、多種授信、信息服務等專業化、全系列的產品和服務;二是要求與商業銀行建立全面的合作關系,即商業銀行要將企業在全國乃至全球各地的分支機構視為一體,以相同的標準提供服務;三是要求商業銀行能將對企業的服務人員一體化,建立高效的反饋和決策機制,提高服務效率。
4、降低成本和提高盈利水平的需求
作為具有強烈盈利期望的民營企業,迫切需要商業銀行能根據企業投資國、投資行業和企業經營特點制定完善的服務方案,特別是在減少資金在途、節省資金成本、規避利率風險、降低服務價格方面有較高要求。同時,在可能的前提下,還要求國內商業銀行在其投資國能建立分支機構,這樣既可以省去文化和語言上阻礙,又能延續在國內建立的信用關系,從而達到降低成本和提高盈利的最終目的。
三、銀行業支持民營企業海外投資的著力點和戰略建議
1、銀監部門應促管并舉,起到保駕護航與政策傳導的作用
銀監部門首先應牽頭組織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相關部門對銀行業如何應對即將出現的海外投資進行調研,并形成導向性意見供國務院政策研究機構參考;其次應利用好當前梳理金融規章制度的時機,充分考慮銀行業在支持海外投資中的制度需求,參考先進國家監管法規,未雨綢繆地增加相應內容或對現行不適應的制度進行調整,盡早建立更為完善的金融法規體系;第三是在監管過程中應鼓勵銀行業積極創新,提高對民營企業海外投資的服務能力和水平,并將銀行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上反饋,促成有關政策的及時調整;第四是改進監管理念,培養一批通曉國際業務的監管專才,提高對日趨國際化銀行業的監管能力,從這項業務拓展伊始就把它納入規范的軌道,達到規避風險、促進良性發展的目的;第五是強化監管指引作用,采取單列監管考核指標或是硬性規定民營企業業務占比等方式引導銀行業海外業務均衡發展;第六是注重與各國金融監管當局的協調合作,掌握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海外展業情況,提高危機反應速度和應變能力。
2、政策性銀行應適時調整戰略定位和部署,提高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從長遠看,建議改革中國目前出口信用擔保體系,將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國家開發銀行的國際業務進行整合,組建統一的官方出口信用機構,專職辦理出口信用業務,通過有效融合資源,提升機構實力,在實現業務品種優化和業務流程優化的基礎上,形成對出口金融的全方位服務,創造出良好的出口和對外投資金融環境,帶動商業銀行開展出口融資業務。同時,在業務發展過程中應建立專門的民營企業業務分區,選擇一些規模雖然不大,但創新能力強、經營機制靈活、市場敏感度高的優質民營企業,根據其特點設計相應的政策性出口金融服務套餐,把國家的優惠扶持政策用好、用活,力爭培養出一批中國籍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
從近期看,擔負出口及海外投資信用職能的政策性銀行應認識到其業務經營與發展的原則應是在實現國家利益目標的前提下,盡量防范金融風險,以最少的政策補貼提供最大的金融支持。因此,應及時調整目前著眼于大企業、大項目的經營戰略,將這塊對商業性金融有一定吸引力的市場轉讓給商業銀行,轉而將有限的服務能力投向有強烈投資愿望、且具有一定比較優勢,但因受資金、信息和人才因素制約影響其正常開展海外投資的民營企業,設立專門的民營企業海外投資擔保基金,為民營企業向商業銀行融資提供擔保,從而達到以小博大的杠桿效應。當然,這種支持還可以根據國家需要對不同行業進行差別化設置,從而達到既支持民營企業海外發展,又兼顧到政策性效應實現的雙重效果。
3、大型商業銀行應發揮主導作用,實現與民營企業的“雙贏”
隨著相關配套制度和政策的出臺,以及民營企業的發展壯大,大型商業銀行將成為支持民營企業海外投資的主導力量:
(1)提供良好的融資服務
大型商業銀行應在政策性銀行專項基金的擔保下,分析不同階段、不同地區、不同企業的發展潛力和需求特點,提供相應的融資服務,并建立相對獨立的專項考核體系,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使金融資源得到有效釋放。
(2)提升自身國際化水平,搭建海外服務平臺
目前除了中國銀行外,其他幾家大型商業銀行的國際化水平還比較低,這種傳統的本地化經營模式已經很難適應我國民營企業跨國發展的需求,同時,隨著各行股改上市的實現,提升國際競爭力的壓力越來越大,為此,建議大力借鑒歐美等發達國家跨國銀行的成功經驗,以自身實力為依托,根據國家政策引導方向和對企業未來海外投資熱點區域的判斷,提前在有關市場熱點地區設立營業網點,通過創造需求的方式,積極與民營企業攜手于國際市場,形成雙方良性互動發展局面。
(3)以業務創新和綜合經營提升對海外投資的支持能力與水平
隨著國際化水平的提高,一方面銀行業可以吸收各種國外先進經營理念和手段,另一方面跨國民營企業也將對銀行的服務提出更多、更高、更雜的要求。這兩種主客觀因素的交替作用將迫使大型商業銀行轉變過去的“官商”的作風,加強對市場和客戶的調研,大膽突破傳統業務范圍,根據市場和客戶需求變化進行新產品的設計開發和原產品的優化完善,并根據不同民營企業特點進行差別化營銷,在提升對企業服務能力的同時也達到提升自身競爭力的效果。
(4)加強境內外機構的聯動,實現銀企雙方效益的最大化
隨著信息技術的飛躍發展,銀行業實現境內外機構高速內外聯動,及時分析跨國民營企業的整體經營水平、發展方向和面臨風險,并及時采取發出投資建議和風險提示、調整支持力度與角度等應對措施,達到以下四種效果:一是提高對企業的服務效率,降低企業融資和資金運營成本;二是維系企業的忠誠度,將企業新設分支機構也納入自己的服務范疇;三是通過信息和資源融合,降低銀行單位營銷成本;四是促成銀企業雙方合理規避風險,最終實現銀企利潤最大化。
4、中小型商業銀行應成為支持民營企業走出海外的有力補充
民營企業受自身條件的限制,在跨國經營的初級階段,大部分金融服務需要在國內完成,能夠提供這種服務的最好產品就是離岸銀行業務,目前我國批準開辦離岸銀行業務的四家商業銀行均為中小型銀行。因此,中小型商業銀行應當運用好自己的業務優勢,大力開展對民營企業海外投資的市場分析,把其作為業務營銷的一個重點,同時利用自己傳導機制快捷、創新能力強、激勵機制靈活的競爭優勢,為企業量身訂做各種離岸銀行業務組合。
5、外資銀行在支持民營企業海外投資方面也大有可為
目前我國境內外資銀行多為世界性大型跨國銀行,由于對市場的不熟悉,其業務定位目前還局限于大型優質客戶,隨著2006年末我國金融業的全面開放,國際上一些有良好信譽的中小銀行將進入我國,這些銀行本身的業務定位就是中小企業,同時那些大型跨國銀行已經對中國民營企業有較多的了解,在這種情況下,爭奪具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將成為這些外資銀行的一個重點目標,相對于中資銀行來說,他們將以自己服務質量高、業務品種全面、市場經驗豐富、海外機構多等競爭優勢為這部分企業提供高質高效的服務。
參考文獻:
[1]《國際貿易與國際經濟合作概論》復旦大學出版社
[2]《海外投資金融支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民營企業以其48.5%的資產吸納了近70%的就業,提供了57%的社會銷售額,創造了43%的稅收。民營企業已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基礎因素,將會對我國經濟穩步、健康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們的市場經濟體系還不完善,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對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認識還存在偏差,現有的政策扶持理論還不夠健全,尤其是在財政、稅收以及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遠遠不能滿足民營企業的發展需要。對于遼寧省而言也要注意積極的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強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從而為當地民營企業提供更多急需的幫組和引導,促進民營企業的快速、穩定發展。
1遼寧省民營企業發展現狀
遼寧省民營企業己遍及全省各地,并涉足各個行業領域,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和實力,特別是在縣域經濟中民營企業己占據了主導地位。根據2013年統計報告,共有民營企業約202萬戶落戶在沿海經濟帶,創造約22萬的就業崗位,總營業額收入達到381億元,總計利稅總額接近29億元。除去壟斷行業外,在大多數工業類行業里均有民營企業參與。其中,在一些傳統行業占據了民營企業主要的主營業務收入。遼寧中小企業廳統計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遼寧民營經濟增加值年均增長21.6%,利潤總額年均增長19.7%,繳稅年均增長24.1%,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36.9%。民營企業吸納了80%以上的新增就業人口,使總就業人口達到1123.2萬人。遼寧民營經濟主要分布在裝備制造業、農副產品加工業、采礦業、食品工業、石化工業、紡織服裝業和冶金工業等[1]。遼寧沿海6市(大連、丹東、錦州、營口、盤錦、葫蘆島)組成的沿海經濟帶,沈陽等8市(沈陽、鞍山、撫順、營口、本溪、阜新、遼陽、鐵嶺)組成的沈陽經濟區,遼西北三市(阜新、鐵嶺、朝陽)組成的遼西經濟區,民營企業分工協作,發展平穩。眾多數量中小企業的創辦,為全省民營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并在加快實現全省民營經濟總量擴張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3]。
2遼寧省民營企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2.1行政審批服務不到位,民營企業創辦難
近年來,遼寧省各級政府的行政審批改革效果較明顯,一系列的審批環節和收費項目被取消了,但行政審批服務仍有不到位的地方,集中表現在對創辦民營企業的審批事項上。第一,一些行政部門在利益的驅使下,借加強對民營企業管理之名人為地提高審批門檻,巧立名目設立行政審批收費權,造成政府部門之間的行政審批職能交叉,效率低下,挫傷了投資者創辦民營企業的積極性。第二,民營經濟市場準入機制不透明,審批準入制度含混模糊。有些地方政府為了保護地方企業的發展,對外來的民營資本持排斥態度,往往在行政審批上做文章??陬^上說歡迎投資,但涉及具體項目,地方政府哪些限制、哪些鼓勵便語焉不詳,在行政審批時故意拖延時間,投資者無奈只好放棄投資。第三,與國有、集體和外資經濟相比,遼寧省許多地方政府在對民營企業資格的認定、貿易渠道的開放、投資許可等方面實行更多的前置審批程序,致使民營投資手續多、事項雜、時間長、見效慢,無形中造成民營企業在與非民營企業競爭中天然處于劣勢,扼殺了民間投資創辦民營企業的信心。
2.2融資服務門檻高,民營企業融資難
遼寧省民營企業多屬中小企業,其公司治理結構大多不合理,信用等級普遍較低,借貸抵押資產不足,加之遼寧省資本市場發育相對滯后,民營企業缺乏直接融資途徑,致使很多中小民營企業直接借貸門檻高,融資困難,很難從銀行和資本市場湊集資金。據遼寧省工商聯2013年對該省102家中小民營企業抽樣調查的數據顯示,90%以上受訪的民營企業存在資金問題,一是資金短缺,二是資金成本較高,現有的融資渠道無法滿足中下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由于遼寧省資本市場不發達,民營企業正規的外部融資渠道主要是向銀行貸款,但其他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對銀行信貸資金的依賴性也較強,這就造成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爭奪借貸資金的局面,出于風險和利益方面的考慮,商業銀行往往傾向于將資金借貸給大企業,在信貸資金供給有限時,民營中小企業獲取信貸資金可能性就大大低于大企業,民營企業無奈只好通過非金融機構融資,融資成本大幅提高。
2.3政府幫扶力度不夠,民營企業運營難
政府幫扶為民營企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內外部環境,有利于民營經濟合理、有序和健康發展。目前,遼寧省對民營經濟發展疲軟的態勢與政府幫扶力度不夠是息息相關的,主要體現在兩方面:第一,對民營企業創新的支持力度不夠。遼寧省民營企業增長方式普遍比較粗放,這需要政府通過財稅政策引導經濟朝集約式發展,促進民營企業進行創新。僅有少數的大型民營企業享受財政貼息,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在稅收上未受惠,難以進行技術革新。第二,對民營企業出口的支持力度不夠。經濟發展新常態以來,我國政府不斷提高退稅率,以緩解國內需求不足對民營企業造成的沖擊,但該措施對遼寧省出口型企業的影響有限。遼寧省出口型以生產大型裝備為主,產品的生產周期較長,出口商品價格需求彈性較小,價格受需求的影響不太明顯。因此在國外對大型裝備需求量一定的情況下,加之生產周期長的因素,出口型企業每年出口的商品數量較少,出口退稅對其影響不大。此外,與國有企業相比,民營企業出口退稅手續比較繁瑣,成本較高。
2.4家族式管理普遍化,民營企業發展難
遼寧省民營企業在創辦之初,創辦者多把“家文化”植入企業,造成民營企業長期以家族經營為主,出資者和管理者沒有分離,“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代代相傳,難以適應現代企業的發展。隨著民營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企業生產經營方式復雜多元化,內部分工專業規范化,以往那種任人唯親,用道統代替制度的“家族式”管理模式弊病百出,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家族式”管理體現在:第一,家族成員把持民營企業的主要職位和部門,企業成員按照家族輩分等級進行排序,“任人唯親”導致近親繁殖,不同的利益集團勾心斗角,與現代的管理理念格格不入。第二,“家族式”管理下的民營企業,往往忽視對企業職工進行培訓,致使職工整體素質低下,企業效率不高,企業經濟效益長期停滯不前。此外,民營企業管理者往往缺乏現代企業家必備的素質,目光短視,缺乏創新意識,他們在經營策略和發展方式上只注重眼前利益,缺乏長遠規劃,不愿意投資進行擴大再生產和技術革新,不利于遼寧民營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的長期發展。
3促進遼寧省民營企業發展的建議
3.1優化行政審批服務,營造寬松的創業環境
優化行政審批服務有利于構建一個寬松的投資創業環境,有利于提高民間資本投資民營企業的積極性。第一,要轉變觀念,提高行政審批人員的素質。通過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競爭制度兩種方式使政府工作人員徹底轉變傳統的思想觀念,使其在對待民營經濟審批事項時全力以赴做好服務發展的工作。另外要加強對行政審批人員的培訓,使其在審批工作中要突出“快”字,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提升為民營企業服務效能。第二,要積極落實國務院關于行政審批改革的方針政策,為民營企業營造寬松便捷創業環境。工商、質監、稅務部門要通力合作,通過“一站式窗口服務”推行民營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管理制度,加快實行“一照一碼”制度,通過制度創新讓辦事人員參與對行政審批人員的績效考核,激發民營資本創業熱情。第三,探索對民營企業的“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以“法無禁止皆可性”的管理思想創造性地把事前審批事項變為事后備案事項,最大程度提高提高市場主體準入便利化。
3.2優化金融借貸服務,營造便捷的融資環境
遼寧省民營企業普遍面臨存在融資難問題,相關部門應加快金融體制改革,為民營企業創造寬松的金融支撐環境。第一,應積極創造條件讓民營企業創辦“自己的銀行”,以減少民營企業外部融資渠道單一的困境。具體做法是通過政策優惠鼓勵民間資本通過民營企業設立村鎮銀行、民營銀行、融資租賃公司等方式進入金融領域參與金融創新,通過搭建金融平臺解決其他民營企業的融資難題。第二,針對遼寧省資本市場發育滯后的局面,積極推動民營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遼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鼓勵勵民營企業通過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和通過發行公司債、私募債等方式直接融資,推動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多元化。第三,通過民營企業與金融業深度融合的方式推動金融服務模式創新發展。例如,針對那些創新型的民營企業,相關部門要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專項科技小額貸款,為民營企業技術創新提供全過程的金融借貸服務,科技創新成果由企業和金融機構共享。第四,直接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支持力度。例如,在貸款金額、貸款利率和還款期限上,政府部門可通過宏觀調控手段讓金融機構根據抵押物和信用等級情況給予適度照顧,防止民營企業出現資金鏈斷裂情況。第五,降低政策限制,鼓勵行業融資平臺建設。遼寧省政府可以考慮組建多層次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鼓勵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進來。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外部的小微企業信用評價體系,樹立信用典型,大力推廣信用管理先進模式和經驗。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大平臺,利用信用平臺依法披露相關企業信息、資源的優化配置與整合、技術交流以及實現資金需求者和提供者的接口。第六,加快民營企業有關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品種創新。民營企業一般規模小,需要開發專門適用于小微企業的授信制度、貸款抵押和擔保方式。制定專門服務于小微企業的信用等級標準、授信體制標準和程序,使評定標準科學化、小微企業信用等級合理化,促進小微企業信用狀況的改善。加大對小微企業創新產品的宣傳和服務。為小微企業提供決策咨詢、金融信息和金融產品應用指導等服務[4-5]。
3.3加大財政幫扶力度,營造有利的營運環境
財政幫扶是對民營企業的直接援助,有利于緩解民營企業的稅收和資金流壓力,減輕民營企業的負擔。遼寧省應繼續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財政幫扶力度,幫助民營企業渡過經濟發展換擋期的寒冬。第一,要加大減稅降費力度,減輕民營企業的稅費壓力。稅務、財政、工商等部門要加強合作,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第二,對出口型民營企業而言,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充分運用稅收優惠對民營企業進行間接扶持,鼓勵民營企業開拓境外市場,提高企業競爭力。第三,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加強對民營企業的幫扶[6]。政府采購重心要逐漸向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轉移,要優先采購同等條件下中小民營企業的產品。政府采購能刺激民營企業的發展,解決民營企業國內需求不足的發展困境。第四,借鑒國際經驗,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直接減免稅費。例如,對于高新技術型民營企業和在落后地區新建的民營企業,其社會保險費用可按人數比例由政府承擔或由政府給予適當的補貼,對于盈利再投資的部分直接免稅。再如在稅收上,可將中小民營企業用于技術研發、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科研的費用計入生產成本,準予稅前扣除以減輕企業稅負。
3.4規范公司治理結構,營造現代的管理環境
公司治理結構是現代公司制度最重要的部門,是企業提高經營能力的重要條件,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對民營企業的發展有重要意義[7-8]。遼寧省很多民營企業都是家族企業,“家族式”的組織管理方式盛行不利于民營企業的發展,管理者應采取以下措施去家族化。第一,在選拔機制上,管理者應鄙棄傳統“任人唯親”、“因人設事”的用人思想,要更多依靠市場機制選拔優秀人才,為民營企業注入新鮮的血液。第二,在組織結構上,要按照現代企業的組織結構,聘請管理精英到民營企業任職,逐步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第三,在對公司經營者的管理上,不再是依靠傳統的監督機制,而是依靠激勵和績效考核并重的機制。第四,積極培育“創二代”健康成長。民營企業多是代際傳承發展,為保持遼寧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有關部門應積極開展“創二代”培育計劃,使民營企業接班人增強依法經營意識,幫助其掌握現代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管理技能,轉變“家族式管理”思維,引導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4結語
(一)著力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以轉變發展理念為牽引,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維護市場秩序,確保民營經濟市場主體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為民營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一流的營商環境。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全力營造“零障礙、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務環境,力爭成為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服務效果最佳省份。清理規范審批事項,按照“合法、效能、責任、監督”原則,加大對審批事項的梳理、規范和清理力度;建立健全審批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推行行政審批標準化管理制度,切實解決互為前置、權責脫節和多頭審批等問題;按照“整合資源、共享信息、統一平臺”的原則,以電子政務應用為先導,以工商網上辦事系統為突破口,探索實行“一證多用”、“一證通用”電子認證服務系統;加快推進電子審批平臺建設,制定網上審批規范和流程,實現網上公開申報、受理、查詢、辦復,全面推行證照電子化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2、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按照“非禁即準”、“非限即許”的原則,通過第三方機構評估制定“負面清單”,并以條例、法律的形式,大幅放寬民營資本進入限制。制定支持民間投資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的具體實施意見,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投資風險”的投資運行機制,推行特許經營管理模式,探索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選擇投資主體,支持民營資本公平競爭進入相關行業和領域。設立民間資本投資項目庫,形成向社會公開推介項目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公平競爭機制,使各類企業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3、建立規范透明法治環境。樹立良法善治理念,加快建立符合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能夠與國際慣例接軌的營商法律體系,打造公平公正、規范透明的法制環境。加快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深化權力內控機制建設,加大權力運行監督力度,推行涉企收費公示制度。建立民營企業法律幫扶機制,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等行為,整頓市場環境、規范市場秩序。密切跟蹤調控和監管的新思路新方法,積極推進第三方監管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建設,探索大市場大監管模式。
(二)著力培育民營經濟市場主體。按照培育一批、引進一批、扶持一批、壯大一批的思路,完善政策體系,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市場主體數量快速增加。
1、培育一批市場主體。強化創業載體和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大力實施民營市場主體倍增計劃。一是實施民營企業倍增計劃。設立自主創業獎勵資金,定期舉辦創新創業大賽,對創業典型進行獎勵,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實施“扶持創業行動計劃”,發揮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的放大效應,引導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創業投資機構,扶持一批省級重點創業投資項目,培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的初創期企業。二是加強創業載體建設。加大省市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支持力度,綜合采用撥款、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每年評估認定20處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創業示范園區,優先保障創業基地用地供應,對創業基地創辦3年內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租金補貼。三是構建完善的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創業服務平臺建設,為創業者提供項目信息、政策咨詢、流程指導、風險評估、技術支持、融資援助、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依托院校、企業、園區等,給予培訓補貼,完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開展創業教育和訂單式培訓。
2、引進一批市場主體。構筑高效招商合作平臺,打造投資樂土,吸引更多的市場主體匯聚山東創業發展。一是打造公共招商平臺。整合招商信息資源,建立重點行業骨干企業信息資源庫,構建統一、開放、規范、高效的信息共享平臺,完善招商引資激勵機制,積極引進各類市場主體。積極開展產業鏈招商、以商招商、園區招商、科技招商、網絡招商、展會招商、旅游招商等,著力引進一批有利于經濟增長、產業升級的績優型、科技型、旗艦型企業。二是實施“魯商回歸”工程。建立針對全球魯商商會的信息庫和重大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使全球魯商及時了解掌握山東發展的重點領域和優惠政策,吸引魯商回歸創業;每年召開一次全球魯商商會聯誼會,在魯商密集的地區開展駐點招商,加強宣傳推介,鼓勵魯商回鄉投資創業。三是實施省外商會“引鳳”工程。建立與駐魯商會常態化聯系交流機制,成立由省領導掛帥、有關部門參加的聯絡服務小組,發揮其宣傳山東、招商引資的作用;制定駐魯商會招商引資獎勵辦法,每年召開總結表彰大會,重獎在“引鳳”工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商會。
3、扶持一批市場主體。針對中小民營企業受市場波動影響大、承擔風險能力弱的特點,建立健全幫扶機制,幫助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一是實施危困企業救助工程。通過電子政務平臺建立企業呼叫系統,對因資金、技術、人才等制約經營困難的民營企業,納入重點幫扶困難企業名單,制定一企一策扶持辦法,開展一對一服務,幫助企業走出困境。二是支持危困企業轉產轉型轉移。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對“退二優二”就地轉型發展企業,其土地用途不改變的,各地可按該企業當年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的生產設備凈值價,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對騰出的排污指標,可實行有償收儲。對“退二進三”發展現代服務業的退出企業,經認定符合城鄉規劃、環保、產業發展等要求的,對原土地在依法補償的基礎上,可再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因成本因素需要轉移的企業,搭建合作平臺,鼓勵在省內轉移,最大限度減少市場主體退出數量。
4、壯大一批市場主體。著力培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型民營企業集團,做強一批中小企業,加快推動“個轉企”,形成以龍頭企業為引領、中小企業緊密配套的市場主體結構。一是著力培育龍頭企業。設立大型骨干民營企業名錄,將年營業收入超50億元的民營企業列為省重點培育對象,鼓勵發展總部經濟,制定大型民營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資產重組的扶持措施。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省級重點項目的建設,加強與國內外大企業大集團的合作,提升產業層次和核心競爭力。二是提高中型企業的協作紐帶效應。支持現有中型企業擴大產業規模,鼓勵生產相同產品的小企業通過經營權和資產轉讓、聯合并購等方式實現兼并重組,使其盡快成長為中型企業,在接受核心骨干企業輻射帶動的同時,逐步發展成為具有輻射帶動能力的新節點,充分發揮承上啟下、聚散調節的重要作用。三是實施小微企業成長行動計劃。搭建融資平臺和擔保平臺,幫助小微企業擴張資本、擴張規模;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政府采購力度,對高新技術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目錄;開展小微企業集合債券發行試點工作,增強小微企業融資能力。制定技術、信息、資金、市場網絡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支持大中型企業加強與關聯小微企業的協同聯動。四是實施“個轉企”工程。建立“個轉企”重點培育庫,全面掌握個體工商大戶的經營狀況,在稅收優惠、收費減免、融資服務等方面制定個性化的扶持措施,支持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設立提供“個轉企”咨詢、指導及業務辦理的綠色通道,落實配套政策,優化服務環境,開展政策宣講、法規講解、登記答疑等輿論宣傳,引導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
(三)著力提升民營企業整體素質。著力優化企業的組織結構,完善商業模式創新的促進機制,放大名牌的帶動效應,夯實內生發展動力,全面提升民營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綜合競爭力。
1、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導民營企業以股份制改造為重點,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創新民營企業經營模式,提升數字化、信息化、網絡化水平,促進民營企業向科學化、現代化管理方向發展。一是優化企業組織結構。開展民營企業股份制改造規范試點,加強政策傾斜,在費用減免、手續簡化、稅收優惠等方面給予支持,引導民營企業推進多種形式的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推動民營企業由傳統家族式管理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政府搭建平臺,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引入資本雄厚、技術實力強、品牌價值高的戰略投資伙伴,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提升發展素質。二是創新企業經營模式。順應現代企業扁平化、無邊界化、彈性化、網絡化、虛擬化發展趨勢,引導民營企業再造管理流程,探索建立事業部群、矩陣組織、模塊小組等組織體系,創新經營模式,提高運行效率。引導行業民營骨干企業建立戰略伙伴庫,圍繞產品研發建立合作機制,基于互聯網進行聯合設計,提高企業集成創新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設水平,加強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在產品研發、裝備設計、生產制造過程中的應用,大力發展柔性制造、敏捷制造、精密制造及虛擬制造,促進傳統制造模式轉型升級。
2、推動商業模式創新。完善支持政策,開展商業模式創新試點工作,引導民營企業優化服務模式、強化集成創新,加強在線維護、合同能源管理、連鎖銷售、現代物流、專業化的總集成總承包等新型商業模式的應用,深入挖掘產業價值,挖掘新的利潤增長點,以商業模式創新帶動民營經濟發展。發揮電子商務在商業模式創新中的作用,加強專項資金支持,打造一批網絡零售平臺、大宗商品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行業電子商務平臺和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鼓勵民營企業利用第三方平臺開拓國內外市場。支持“好品山東”做大做強,大力推進“魯貨網上行”活動,鼓勵民營企業應用互聯網強勢平臺“上網觸電”,引領消費理念,培育消費熱點,拓展消費需求,實現線上線下資源整合和企業價值最大化。
3、提高名企名牌比重。大力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帶動工程,以名牌企業、名牌產品為依托,全面提高商標注冊、培育、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豐富商標內涵,增強品牌競爭力,提升民營企業國內外知名度。一是提高品牌數量。實施商標品牌培育工程,加強商標戰略工作專項資金的扶持,加大對品牌創建活動的獎勵力度,打造一批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的民營企業,在全球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知名品牌。提升知名民營企業的要素資源保障能力,支持開展品牌創新、質量創新和標準創新;支持知名民營企業申請中國工業大獎、中國質量獎,優先推薦其產品出口,優先納入政府采購名單。在具有傳統地方特色并形成一定規模和優勢的區域,依托產業集群或龍頭企業打造區域品牌,開展區域品牌創建試點,加強集體商標、聯盟標準、區域名牌基地建設,培育一批特色民營經濟區域品牌。確定一批商標戰略示范縣(市、區)、園區、企業和運用效益較好的地理標志商標,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支持民營企業主導或參與行業、國家和國際標準制訂修訂,落實好《山東省聯盟標準管理辦法》,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山東民營企業標準。二是強化品牌經營。加強品牌推廣平臺和品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發展專業品牌運營機構,提供信息咨詢、產品開發、市場推廣等方面的專業化服務。實施品牌質量提升工程,支持民營企業利用開展品牌資本經營,加強品牌創新和品牌管理,通過兼并、收購、轉讓、特許經營、有償使用等方式經營品牌,實現品牌價值提升。實施國際化推進工程,選育一批競爭力較強的民營經濟品牌,設立“山東制造精品”指導目錄,依托各類媒體和國內外知名展會,重點加以推廣。三是加大保護力度。堅持創牌與保牌并重,實施商標保護工程,建立健全政府、司法、企業三方聯動的品牌保護機制。加強品牌保護的法制建設,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加大對知名民營品牌的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各種假冒行為和侵犯商標、專利、版權、商業秘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裝、裝潢等違法行為,創造有利于品牌快速發展的良好環境。指導民營企業加強商標權自我保護意識,幫助企業解決商標糾紛問題,努力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著力發揮民營經濟在轉型升級中的引領作用。按照高端高質高效發展方向,加快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大力發展服務業,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合作組織,提升三次產業融合發展水平,塑造民營經濟轉型發展新優勢,發揮民營經濟在轉型升級中的引領作用。
1、推進傳統產業升級。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六大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指導計劃》,加大對民營企業技改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民營企業通過核心技術產業化、先進裝備更新、信息技術應用、工業設計改造等手段,推動產品向終端、優質、精細、高檔方向發展,提高傳統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支持民營企業加強研發設計、生產流通、企業管理等環節的信息化改造,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的深度融合;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建鏈、強鏈、補鏈、斷鏈等形式,拉長產業價值鏈條,強化原材料深加工、關鍵技術研發、設計營銷、終端服務等對行業發展控制力強或利潤空間大的關鍵環節,促進民營經濟向高端高質高效方向發展。對向境外轉移過剩產能的民營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出口設備和產品退稅政策。妥善解決民營企業在化解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過程中的人員安置、債務處理、企業轉產等問題,支持相關民營企業向提供配套、提供服務轉變,實現產能化解淘汰與轉型發展的有機結合。
2、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大各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引導資金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采取委托貸款、優先股、可轉債等方式,優先支持一批持續進行研發和成果轉化、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民營企業。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科技金融,建立完善技術和知識產權交易市場,開展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抵押、小微科技型企業貸款擔保等,優化投融資環境,推動民營資本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匯集。加大對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出臺適宜基地發展的政策,放大資金的集成效應和政策的疊加效應,促進技術、人才、項目、資金加快向基地集聚。選育50家技術含量高、特色鮮明的民營高新技術企業,加大扶持力度,依托其培育壯大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鏈。力爭到2017年,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民營企業比重達到80%以上。
3、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深入落實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以工業化夯實產業基礎,以城鎮化拓寬發展空間,以市場化注入發展活力,以信息化增強技術支撐,集聚各類資源向服務業傾斜,努力構筑高增值、多層次、廣就業、惠民生、強帶動的現代服務業產業體系。支持民營企業走品牌化、標準化、連鎖化、網絡化的發展之路,大力發展醫療健康、教育培訓、養老養生、社區服務、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等生活業;制定生產業發展規劃,引導民營企業發展現代物流、研發設計、產品營銷、電子商務、金融服務、戰略咨詢等生產業;深入實施文化數字化工程和創意山東計劃,扶持發展一批能夠成為研發投入主體、技術創新主體和創新成果應用主體的文化創意民營骨干企業;完善支持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大力發展服務業新業態。
4、培育農村新型合作組織。加快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壯大龍頭企業,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推動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現代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按照構建完善的“產地運輸加工轉化配送市場與銷售”的全產業鏈思路,培育一批旗艦型農業龍頭企業;以合同契約或產權聯結等多種形式,加快構筑“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的組織體系和經營機制,提升全省農業規?;⒓s化、標準化經營水平。結合鄉村旅游工程,加大支持力度,充分挖掘農業多種功能,形成一批集觀光、體驗、科普、休閑、旅游等內容于一體的民營企業。
5、提升產業融合發展水平。順應產業融合發展、制造業服務化趨勢,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根據市場需求發展多種服務形式,積極提品整體解決方案、個性化研發設計、在線支持服務、產品全生命周期運行維護、精準化供應服務、電子商務、多元化融資服務等,促進制造業從以產品制造為核心的傳統發展模式向基于產品提供綜合服務模式的方向轉變,盡快形成高端生產業與先進制造業融合發展新格局。充分發揮電子商務的先導性帶動作用,推進電子商務研發、服務平臺和基礎設施建設,大力培育網商,加快推進“電子商務+傳統行業”融合發展模式,促進電子商務與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
(五)著力構建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整合社會資源,增強服務意識,著力構建和完善民營經濟服務體系,打造高效服務平臺。
1、構建生產要素保障體系。加強政策引導,強化資金、土地、人才等生產要素保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一是強化資金保障,著力破解“融資難”。鼓勵金融業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民營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擴大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的信貸規模。支持民營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擴大債券融資規模,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私募股權基金,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支持民間資本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融資擔保機構,探索設立“互助合作基金”,完善再擔保制度,提升融資擔保水平。鼓勵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開發有針對性的新型金融產品,發展無形資產抵押、供應鏈金融、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貸款信用保險等業務,緩解民營企業資金周轉壓力。二是強化土地保障,著力破解“用地難”。充分發揮各類園區作用,鼓勵和引導民營工業項目向工業園區集中,引導和促進項目落地。按照產業結構調整和淘汰落后產能的要求,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盤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閑置場地等方式,建設、使用多層標準廠房,提高土地空間利用率,實現“少用地、集約用地,努力保障民營企業的用地需求。三是強化人才保障,著力破解“用工難”。引導民營企業建立柔性化引才機制,發揮人才中介、獵頭公司等中介機構的作用,暢通引才渠道。鼓勵民營企業采用股權激勵、期權激勵、技術入股、成果獎勵等多種形式,吸引高層次管理人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健全人才合理流動機制,規范民營企業薪酬增長機制,增強民營企業人才的職業歸屬感。推進校企合作,加強勞動力資源的儲備和培訓,立足需求開展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能。
2、構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完善民營企業公共信息平臺,為民企發展提供快速、準確、及時的信息和政策導向。大力推動省級民營企業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健全網上企業庫、項目庫、產品庫和技術庫,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匯總企業相關信息及動態變化情況,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務。指導和幫助各市建設分網站,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和信息共享,加快建設區域內統一認證的信息平臺。鼓勵企業在平臺網絡上免費信息,積極為企業提供最新最全的全國各地政府采購信息及其他相關采購信息,設置“民營經濟信息服務熱線”,為企業“打包訂制”各類商業信息、投融資信息、會展信息、人才信息、行業動態等,暢通民企與政府、金融機構雙向、多向信息交流。
3、構建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堅持創新驅動,把科技創新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進一步優化科技創新環境,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破除單位、部門壁壘,整合創新資源,加強科技專項資金等資金的扶持力度,制定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方案,加快構建由科學數據和儀器設施共用、研發機構和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協作、創業孵化基地與推廣服務中心聯手、科研院所和企業技術人才共享的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為民營企業創新提供服務支撐。引導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業的科技信息、成果轉移、知識產權、大型儀器設備以及專業技術服務資源市場化運作,實現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技文獻信息、檢驗檢測等資源的共享共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通過委托開發、聯合開發、技術入股、對重大技術難題組織聯合攻關等多種方式,培育建設一批由民營企業牽頭、高校和科研院所參與的新型創新聯盟。
(六)著力激發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加強政策引導,優化發展環境,破除發展障礙,激發全民創新創業活力,推動民營經濟大發展,努力將民營經濟打造成為山東經濟增長的主體力量和強大支撐。
1、建立投資創業服務平臺。建立健全創業服務機構,積極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開發、創業培訓、開業指導、政策咨詢、融資貸款、政策扶持、跟蹤指導等服務。構建省市縣三級創業培訓咨詢服務機構網絡,加強對創業者的培訓工作,擴大創業培訓的覆蓋面。加強對企業管理、市場營銷、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升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同時利用平臺整合投資信息資源,為我省有效承接產業轉移、擴大招商引資提供服務。
關鍵詞:民營企業融資信息不對稱
十五大以后,黨和國家提出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國策和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使國有經濟有進有退的措施,為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的發展讓出了一條大路。這不僅為民營經濟放手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同時也為中國經濟的持續穩定地增長注入了強勁動力。中國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正在進入發展的黃金時期。
但從現實情況來看,民營企業在中國還是企業中的弱勢群體,在經濟的潮起潮落中,少數民營企業抓住機遇,決策得當,超過了初創期的艱難,實現了超常規的發展,躍升為企業明星。而多數民營企業還處于創業后的成長期,有待于在競爭中壯大和發展。與此同時,卻有不少民營企業成立后不久又消失了,也有一些雖一時赫赫有名,但并未逃脫曇花一現的命運;還有為數不少的民營企業在市場的夾縫中慘淡經營。政策環境的局限和民營企業的自身弱點阻礙了多數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所有這些中,尤為突出的是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融資渠道不暢已經成為有前景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由于種種原因,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服務于政府項目和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的融資要求,不論企業項目如何,大多都為防范風險而較少介入。
一、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資金是民營企業生命力得以擴張的砝碼,民營企業出現融資困難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一)民營企業的信用問題直接影響其外部融資
誠實經營,講究信譽與消費者和企業密切相關,它既可以給消費者帶來好處,也可以給企業帶來利潤。好的信用會給銀行好的印象從而能比較順利地取得貸款,而不良信譽或信用等級偏低則會取到很少的貸款甚至得不到銀行的貸款支持。例如,中國工商銀行專門制定的面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指導性意見中有一條: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屬于禁止貸款類:
1.欠息,無償債能力;
2.貸款用途不大;
3.不守信譽;
4.企業管理混亂;
5.經營無固定場所;
6.企業經營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7.一般性加工企業的基建項目;
8.信用等級BB級以下。
當然,其它企業比如國有企業等也會出現一系列信用問題,但民營企業的資信狀況更差,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一個數據是,60%以上的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是BBB級或BBB級以下的信用等級,而從評級經驗和指標體系的嚴格程度來看,這仍是一個保守的數據,更別說依照國際指標體系。
(二)民營企業稅負以外的亂攤派、亂收費等問題直接影響民營企業的盈利能力,間接影響其外部融資。
民營企業大多為中小企業,利潤和大企業無法比擬,但卻要承擔比大企業多得多的稅外費用,從而拖住了民營企業發展的步伐。給民營企業減負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信息不對稱,銀行難放心。銀行惜貸說到底是為了逃避風險,而風險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對稱。
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資上造成的問題可能發生在兩個階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問題是會導致逆向選擇。金融市場上的逆向選擇指的是:貸款者和借款者之間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稱性,即有關借款者的信譽、擔保條件、項目的風險與收益等,借款者比貸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優勢。這種優勢使得貸款者在借貸市場上處于不利地位,為了消除不利的影響,貸款者只能根據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過去平均的信息來設定貸款條件,而不是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確定利率。這樣,就會對那些高于平均條件的優良借款者不利,后者就會退出借貸市場。這一過程的不斷重復,借貸市場上借款者整體素質就會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貸風險的貸款者常常是那些尋找貸款最積極的人。這就是所謂的逆向選擇問題。由于逆向選擇使得貸款可能招致信貸風險,貸款者可能決定不發放任何貸款,即便市場上有信貸風險很小的選擇。
道德風險是在交易之后由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問題。金融市場上的道德風險,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貸款后,可能改變原來的承諾,從事使貸款不能歸還的高風險投資或者故意逃廢債務。由于道德風險降低了貸款歸還的可能性,貸款者可能決定寧愿不做貸款。
民營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比國有企業、大企業更加嚴重,其原因是因為民營企業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問題。民營企業的信息基本是內部化的,通過一般的渠道是很難獲得有關民營企業的信息的。民營企業在尋找貸款和外源性資本時很難向金融機構提供證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于民營企業對資本和債務要求的規模較小,使得審查監管的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較高,金融機構為了避免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往往不愿向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提供貸款。
可見,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造成的問題已成為金融市場正常發揮功能的重要障礙。
(四)民營企業貸款難與政府的扶持力度有關。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20多年來民營企業有了迅速的發展。但是由于長期為趕超發達國家而重點發展資本密集型工業部門的結果,導致我國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壟斷想象較為嚴重。我國金融機構也以大銀行為主,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然占有70%以上的市場份額。銀行業的高度壟斷與產業中的高度壟斷相一致,大銀行與大企業之間的互生關系非常明顯,導致大銀行不愿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這就必然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現象。
(五)所有制的歧視勢必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局面。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只愿給國有企業貸款,同為中小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樣。在中國,大部分的銀行貸款首先給了國有企業,其次是“三資”企業,最后才輪到民營企業。而只要是民營企業貸款,大多都會出現手續繁瑣、條件苛刻、減少貸款額等諸如此類的現象。
打破所有制的歧視已成為刻不容緩的問題。
上述五個原因,歸納起來就是以下三點:
第一,體制上的原因。民營企業是非國有企業,與國有銀行在所有制上的差異,造成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距離。此外,政府在信貸支持體系渠道開啟方面,對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不多。
第二,企業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營企業由于數量眾多,層次參差不齊,財務制度不規范,從而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銀企聯系不強。另一方面,相當多的民營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同時,有些民營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從而直接惡化了銀企關系。
第三,社會服務體系的原因。
首先,缺乏專門的為民營企業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于民營企業資信狀況不均勻,為規避風險,國有商業銀行在資金借貸方面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大打折扣,而市場體系的不完善,使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加困難。
其次,商業銀行貸款管理的嚴格化。國有銀行商業化以后,銀行業實行的是企業化管理,對放貸后的風險顧慮和原有的不良貸款沉淀較多,使之對民營企業缺乏信心,為防范風險,必然采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強信貸資產的質量管理,對信譽程度較高的民營企業才給予貸款,而民營企業由于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務管理科學化的欠缺,往往達不到銀行規定的標準,因而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
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自身財力的不足,以重點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由于還貸不力,資金來源不斷萎縮,負債經營過重,資產質量下滑,可以放貸的資金十分有限,難以給予民營企業足夠的支持。
最后,政府財力扶持的困難,政府在體制改革中,重心在于加強對國有大型企業進行資金、政策方面的傾斜,受財政收入剛性的制約,限制了向民營企業貸款的力度,國有銀行企業化后,政府不可能再采取干擾措施讓銀行放貸,使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得不到徹底的解決。
二、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僵局
為了能讓民意企業更健康地成長,能在國民經濟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我們必須打破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僵局。
(一)民營企業在目前直接融資渠道不暢的情況下,要想通
過間接融資從而解決資本金不足的問題,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
在這方面,民營企業可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通常A級以上信用級別企業的各項指標為:資產負債率低于50%,利息支付倍數達到4倍以上,全部資本化比率在40%以下,資金流量比率在50%以上,存貨周轉率在4次以上,凈資產收益率在8%以上。
另外,民營企業還應樹立良好的企業法人形象,杜絕不良信用記錄,提高還款的信譽程度,大力開拓產品市場,用訂單證明自己的實力,并作為抵押。
信用雖然是一種主觀性偏好,但仍需要客觀性約束。即在金融系統,要建立起民營企業的一整套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和指標。包括對民營企業進行分類,擇優建立信用等級檔案,建立完善區域物業和產權交易的二級市場,使銀行能將抵押品變現,解除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后顧之憂。
民營企業要構筑信用體系,需建設好以下五個子系統:
1.信用體系法制保障系統。首先必須建立起各個方面、多種層次的法律制度,以保障社會的信用程序。
2.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包括企業經營者個人信用和企業資信。構筑這個系統的基礎性要求是真實、完整、準確。完成這個系統的建立要靠統計、工商、稅務、法院、銀行、海關、房地產管理和公安等掌握企業和個人重要信用信息的部門應依法開放信息。
3.企業信用評級系統??梢园凑张c國際接軌的要求,建立一整套信用評級的確定信用類別的理論和方法。加入WTO,它會強迫你、督促你建立一整套信用體系,這是WTO最核心的價值。企業信用評價是企業的無形資產,考慮到評價的權威性、公正性、嚴肅性,可以采取逐步推進的辦法。第一階段,由政府有關機構主持;第二階段,政府機構由主持評價轉化為監督評價;第三階段,在前段運行形成了有可信程度的信用指標的基礎上,建立完善區域企業信用評價中心。
4.信用激勵和失范懲罰機制系統。
5.公正、中立的信用中介系統。信用服務作用于交易的全過程,可以幫助企業防范壞帳風險,降低成本,追收帳款。這類中介服務機構是信用體系建設必不可少的條件。在這方面已有較成功的實例,如歐美、日本、韓國、新加坡和我國的香港、臺灣等地區的主要信用管理機構都是企業,有些已有百多年的歷史,他們通過提供作信用調查、欠款追收等服務在市場經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明晰企業的稅費用,禁止向民營企業亂攤派、亂收費。
(三)大力發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機構。發展我國中小金融機
構是從根本上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要步驟。中小銀行和民營企業具有不可替代的親和力,是天生的合作伙伴。
減少逆向選擇,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機制,創建市場化擔保機構。
目前,為民營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機構主要有兩類:一種是在地方財政支持下,組成的擔保中心。擔保企業資金來源可多家負責,比如地方政府出一些,受益的民營企業出一些,社會中介組織自愿者出一些等等。一般來講,能獲得擔保的企業應具有這樣的條件:企業具有成長性和盈利能力,資產負債率為本行業平均水平以下,三年內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主要產品有市場、有收益等等。
擔保基金可存入商業性金融機構,由商業金融機構協助管理。
搭建民間金融機構平臺。盡快允許開辦私人銀行或民營股份商業銀行。建立私人銀行,最大程度為民營資本的流通與擴張提供舞臺,同時最大的好處是可以沒有傳統國有商業銀行那么多的“毛病”與“官氣”,讓民營企業可以自愛相對心情愉快的狀態下平等地討論貸款等嚴肅問題?,F在雖然有幾家所謂的“民營股份制銀行”,但或多或少地都存在著國有資本的影子,甚至又有點回到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老路子上的傾向。
盡快允許開辦私人投資銀行有限公司或財務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建立行業協會性質的資本流通管理與仲裁機構,規范民間拆借或借貸行為。
另外,要研究符合市場經濟特色要求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多種形式的民營企業創業、風險投資的資金渠道。風險投資同產業直接投資和銀行信貸不同,這是一種集融資、投資、經營管理和技術創新為一體的全新的資金融通形式。風險投資具有風險排他性,其逆向選擇的程度較小。我國風險投資業務較晚,但只要政府大力支持,努力營造出風險投資發展的良好環境,有可能成為民營企業一種重要的融資形式。
(四)政府應鼓勵銀行積極地向民營企業貸款,給民營企業營造一個寬松的外部環境。在民營企業的金融政策上,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充分發揮已有政策的作用,同時加大政策執行力度。
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結構比較單一,就股權融資而言,沒有發達國家的風險基金和公眾基金。在債務融資方面,我國民營企業所能得到信貸資金品種也比較單一。因此,政府應該做的就是讓銀行與民營企業攜起手來。值得慶幸的是,最近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增加民營企業的融資力度,且有關方面正在落實和完善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
(四)轉變觀念,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視,給民營企業以“國“”版權所有
民待遇”。
應減少民營企業貸款手續,加強民營企業與銀行的合作關系。銀行是否貸款以企業項目的風險高低為標準,而不以所有制性質為標準。在銀行面前,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享有同等地位。
應既允許民營企業發信A股,也應允許其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發行B股、H股、N股等特種股票和存托憑證以籌措外資。因此,有必要降低民營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的門檻,或另開二板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為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場條件。在資本經營已被企業普遍重視的今天,應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兼并、收購與股權置換等方式實現產權重組,謀求更大發展。此外,企業債券市場也應對民營企業敞開大門,允許民營企業在符合發行要求的條件下,通過發行債券籌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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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后金融危機時代 民營企業 財務管理
一、后危機時代民營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問題
(一)信用差異造成籌融資困難
金融危機以來,雖然國家信貸資金的供給量有所增加,信貸閘門有所松動,但民營企業資金緊張的狀況并沒得到有效緩解。大量的新增貸款主要集中在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受惠較多的多為大型中央、地方屬國有企業,而民營企業由于經營波動性強、貸款高違約率、信息不對稱等原因而使其商業銀行對之束之高閣。目前,雖然中小板市場已經開放,但較高的監管要求與苛刻的上市條件只能滿足少數早欲上市融資的民營企業的要求,而不可能成為廣大民營企業的融資主渠道。在這種情況下,民營企業的融資狀況依然是舉步維艱。
(二)資金周轉不暢且呆賬較多
受傳統理財觀念影響,許多民營企業對于資金的管理、營運策略過于保守,導致大量資金停滯于銀行賬戶之中,無法參與經營周轉以形成價值的再造或升值,從而無法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形成良好支撐。再者,許多民營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出現月末存貨占用資金超過其營業額數倍的情況,從而造成資金呆滯、周轉失靈現象的發生,極大增加了企業自身的支付壓力。而對于應收款項的管理,民營企業也時常出現有心無力的現象,賒銷政策的松散性,摧收措施的無效性,以及嚴重的呆賬壞賬是其資金營運狀況的真實再現。
(三)投資領域狹窄且風險較高
目前,從國內民營企業的經營現狀來看,大多數民營企業主要從事制造業、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交通運輸業、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且主要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其雖然具有組織靈活、經營便利的優勢,但由于其普遍缺乏先進技術、現代管理手段以及核心競爭力,因此從長遠看其前景并不太被看好。雖然目前國家向民營企業開放了一部分基礎性行業和壟斷性行業市場,但由于準入門檻較高,自身技術水平又較低,民營企業真正介入因此還需時日。
(四)不具有成本控制的言語權
當前,來自于原材料、能源價格持續上漲和宏觀調控政策等因素所造成的成本壓力,使民營企業與大中型國企、外企的市場競爭中正在失去話語權。以廣東省為例,2008年廣東全省的原材料、燃料及動力購進價格指數為107.9,比同期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高出4.8個百分點,生產成本的漲幅明顯高于制成品價格的漲幅,這大大增加了民營企業的生存壓力。而自此之后,國家為應對金融危機又在環境保護、節能降耗、出口退稅、利率匯率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但由于這些政策力度大、范圍廣、適應期短,民營企業短期內卻又難以消化。
二、后危機時代民營企業財務管理的相關改革
(一)探索新融資方式及渠道
為了解決目前的融資窘境,民營企業應從以下三方面入手,積極探索新的融資方式及渠道,以拓寬其生存空間。首先,引入風險投資;風險資本作為一種股權性質的資本介入,給民營企業提供了一種可供選擇的資本來源,其若操作得當便會贏得跨域式發展的良機;其次,借助資本市場;相對于主板上市的高門檻,中小板或創業板或許正是為眾多民營企業量身打造的,其為后者解決了上市融資的難題;最后,創新基金融資;民營企業可按條件申報科技創新基金項目以獲取資金支持,一旦成功便可使企業在未來市場競爭中獲得先機。
(二)推動產業升級科技創新
為了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民營企業一方面應加快產業轉移園建設,積極推進結構調整,通過大力發展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搶占未來產業發展的制高點,并力爭在綠色產業發展上取得重大突破,在世界產業結構調整中占得先機。而另一方面,民營企業自身也要努力發展科技產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通過引入、吸收、再創新的良性循環軌道,努力提升產品品質和產品附加值,增強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硬件實力。而在此過程中,民營企業還要適時推進產品結構優化和升級,打造新的利潤增長點,為企業未來占領制高點。
(三)積極拓寬對外投資領域
金融危機過后,民營企業作為對外投資的先遣軍,一定要抓住時機,通過積極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實現低成本擴張,進而達到在全球范圍內利用資源、配置資源,進一步拓展對外發展的空間的目的。2010年,國內民營車企的領軍者吉利控股集團,經過一年多的談判與競購,宣告成功收購瑞典沃爾沃汽車的轎車部,這是我國有史以來對外最大并購的案例,也開創了民營企業并購國際化大公司的先河,為國內諸多民營企業的對外發展指明了道路。
(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
為了有效減輕現時期的成本壓力,民營企業應通過改善成本管理機制,引入現代成本管理手段,來增強企業成本管理的效率,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例如,民營企業可通過對量本利分析法的應用,合理測定自身的最佳銷售量及保本銷售量,從而進一步確定最優銷售價格和最佳庫存量,減少不必要的資金浪費。再如,民營企業還可通過引入作業成本法、標準成本法、零存貨管理、價值鏈分析等現代成本管理方法,以進一步達到降低成本,保持產品競爭優勢的目的。
三、總結
后金融危機時代,民營企業面對的不僅是挑戰,而且還有更多、更廣闊的發展機遇,民營企業應以此為契機,通過大膽創新、理性經營,以及財務管理的合理、有效改革,實現跨越式的發展,為自己營造更好的生存環境,為自身贏得更好的發展空間,努力使其自身在實現利潤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的同時,為國民經濟發展做出其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然而,中國企業的海外并購歷程并不順利。麥肯錫的統計數據表明,過去20年全球大型企業兼并中真正取得預期效果的不到50%,而中國67%的海外并購不成功。
為什么民企比國企更容易成功
2009年6月5日,中國鋁業公司以195億美元注資全球第三大礦業巨頭澳大利亞力拓礦業公司遭力拓毀約流產。2010年8月2日,吉利控股集團卻正式完成對沃爾沃轎車公司的全部股權收購。
國企的并購一般來說金額巨大,成本較高,因此失敗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再就是政治因素所導致的結果。國企是國家的企業,本身擁有行政級別,其政治色彩很濃,其經營者也由上級部門選派并在一定任期后另選他人。自2003年國資委設立、大型國企的改制基本完成后,以海外投資表現的“走出去”的成果即成了考察國企領導行政能力的重要標準之一。這樣,行政的“政績激勵”和一定時期后(3至5年)的換屆往往會使國企的經營者有短期化行為。還有就是,國企做的事情往往會被認為與國家的事業有關而上升高度,大力宣傳。如中海油競購優尼科一案,完成交易談判的新聞出現后,中方的官員、國家部委、國有銀行紛紛表態支持,使本來就敏感的政治問題再次凸顯。另外,國企部門臃腫繁雜,長期缺乏有效競爭的市場環境,缺少競爭力和效率,這都可能喪失原有的優勢,使失敗的可能性增大。
相對而言,民營企業是在市場機制環境下生存發展起來的,其產權清晰,風險意識、機遇意識敏銳,決策果斷,主動性和創新性強。這樣,經營機制靈活,對市場反映敏感,就有了更強的國際市場的適應能力和動力,易于完成開拓國際市場業務活動的任務。再有,民營企業一般都是做事不張揚、效率高,這反而使事情容易成功。
另外,民企相對國企政治風險小、全資收購多、收購目標小。國有企業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往往使目標企業所在國難以適應,以至于將事情復雜化。具體來說,目標企業所在國擔心中國國有企業對當地企業的收購,特別是對大型企業的收購會壟斷本國的經濟,過分夸大所謂的政治風險,將中國國企的行為說成是“政治行為”。民營企業沒有國家的政治背景,其產權私有的屬性使它們的并購行為往往容易被看做是純商業性質,目標企業所在國的關注度也沒有那么高。民營企業雖然也會有政治風險,但至多是提高收購價格,最后還可能收購成功。如聯想并購IBM的PC業務中,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就曾提出該收購可能讓聯想在北卡羅萊納州的研發中心竊取美國的商業機密用于中國政府,危害美國的國家安全。為使并購順利進展,聯想為此有意阻撓多付出了13.5億美元的代價。
中國企業以海外并購方式“走出去”的建議
(1)將企業自身建立為跨國公司。
中國的企業要先將自己建成為跨國公司,在海外設子公司或辦事處,尋求國外市場上具有“比較優勢”的當地資源,實現國際化的生產,并輸出品牌。當然,在此期間就可以尋找資源互補的當地企業,以合資的形式進入海外市場,待時機成熟時對外國公司開展收購。這樣做的另一好處是,并購過程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該國的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提升自己的經營管理能力。這樣知己知彼,游刃有余地選擇目標企業并購,成功的概率會大得多。否則,即使并購成功了,將來的整合等企業難題,也可能會使一時的成功再陷入失敗。
(2)鼓勵優秀的民營企業“走出去”當先鋒隊。
“走出去”的形式有多種,從貨物出口到對外直接投資,再到更高程度的海外并購,我們應當鼓勵眾多的民營企業去嘗試。中國當前應選取的戰略推進方式可為,盡量避免以業內龍頭企業為首選并購對象,先由民營企業采取由小及大的并購業務、逐步積累談判技巧及國際化經營經驗,再由國企去并購海外行業龍頭,即由“點”、“線”、“面”向“立體縱深”方向發展。民營企業“船小好調頭”,有條件和能力率先走出去,堪當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先鋒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