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4 15:12:5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煤礦安全生產規程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認真學習,提高自己綜合素質
要做好煤礦安全監督工作,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因此,我要加強學習,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上級部門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過學習,使自己熟悉和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及煤礦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綜合素質,增強履行安全監督工作的能力,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監督工作。
二、履行職責,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我要充分履行駐礦安全監督員的工作職責,依照《煤炭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煤礦安全實施全面監督檢查。要監督煤礦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監督煤礦執行落實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令、決定和規定,監督煤礦依法進行安全生產和建設。要監督煤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督煤礦嚴格執行采掘計劃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監督和指導煤礦按有關規程、規范、規定做好安全基礎工作和安全技術工作。與此同時,我要深入煤礦井下作業場所進行檢查,保證每月入井天數不少于天,查看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手資料,定期向上級匯報,發現重大情況立即報告,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維護煤礦財產與職工生命的安全。
三、依法行政,制止一切不安全行為
一、精心組織,落實責任,行動迅速。
高度重視,形成了由局長負總責,分管局長牽頭,能源信息辦公室具體負責的責任體系,制定了2013年春節后煤礦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方法和步驟、檢查內容。一是召集煤礦企業業主、礦長召開了煤礦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向各煤礦企業傳達貫徹了宜縣安委發〔2013〕3號文件精神,要求煤礦企業認真開展煤礦安全隱患的自查、自糾,徹底查找安全隱患。二是協調并會同縣安監局、國土局、公安局、工商局、鳳儀鄉政府、龍池鄉政府組成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工作組,聯合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行動,做到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點,嚴格執法,確保隱患整治到位。
針對我縣煤炭企業的具體災害情況、管理現狀等實際,按照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切實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2013年春節后煤礦復工復產驗收情況和各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現狀,以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和標準,嚴厲打擊違規行為,徹底排查治理事故隱患,認真解決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以及綜合安全管理為重點,對全縣煤礦企業組織開展了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采取地面查閱相關資料與井下各生產系統和作業面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地面資料檢查情況。礦井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全工作會議情況;“百日安全活動”的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煤礦職工全員培訓和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管理情況;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建立,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建設項目“三同時”、開工備案、竣工驗收等法定程序執行情況;礦長、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配備;隱患排查治理“五落實”等。
經檢查,各礦井均按照縣百安活動要求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做到了“五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比較健全,各生產礦井“五證一照”合法有效,技改整合礦井符合審批、建設程序,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新工人的上崗培訓情況較好,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特種作業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配備基本滿足要求,礦井領導入井帶班制度執行情況較好,能認真履行職責。
2.井下各生產系統檢查情況。重點檢查了各礦通風系統、瓦斯治理情況,生產礦井的生產系統的生產條件、采掘部署和采掘接替、“三量”平衡和有無“三超”生產行為。建設礦井開工建設的各項審批手續的完善和證照情況;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情況;外委施工單位和委托監理單位等級資質情況;建設過程中的合理合法的開展施工情況;是否有借技改之名務生產之實的情況。
我縣5個生產礦井中,煤礦、煤礦、煤礦、煤礦、煤礦生產系統均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采掘部署合理,頭面核定符合規定,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情況發生。但在采掘接替和“三量”平衡中,因地質條件復雜、煤層賦存條件差、頂底板破碎、礦山壓力大、巷道維護工程量巨大等原因而造成極個別礦井采掘接替有一定的困難。永全煤礦、繁榮煤礦、鳳祥煤礦3個技改礦井均符合建設項目的建設程序和施工要求,無違規行為的發生。
3.針對節后復工復產后煤礦安全工作特點開展檢查。圍繞隱患排查治理這條主線,對各礦跟班、帶班、值班、安全生產責任制、技術管理、頂板管理、提升運輸管理、電器設備管理、一通三防、監測監控、頭面和入井人數核定、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地質災害預防、防汛、建設項目建設與施工程序、安全隱患自查整改、現場安全管理、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等進行了全方位的檢查和排查。通過檢查,共檢查出各類煤礦安全隱患43條,均責令立即進行了整改。
三、存在的問題
1.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在個別煤礦管理人員中仍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現在隱患處理不是很及時,對隱患的調查、跟蹤、落實、整改、復查、問責抓得不實、不嚴。
2.建設礦井因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周邊農戶阻工等,造成施工進度緩慢,個別礦井不能完成預期施工進度。
3.局部通風管理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在通風設施管理、維護、風筒鋪設、風筒漏風等方面仍有一些不足和差距。
4.個別礦井由于春節停產時間較長,礦井巷道來壓較大,而維修工作未跟上,造成巷道變形嚴重,文明生產較差。
5.礦井掘進工作面前探梁使用情況不是很好,個別頭面未使用前探梁。
6.個別礦井火工產品轉運進庫未嚴格按照規范進行,火工產品管理需要進一步加強。
四、下一步煤礦安全工作重點
針對此次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為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進一步筑牢煤礦安全生產防線,保證我縣煤礦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和健康發展,下一步將加強以下工作。
1.認清當前煤炭行業的發展形勢,引導煤炭生產企業走集團化、集約化模式,引進管理人才,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走機械化開采道路,做大做強煤炭產業。
2.加強領導,強化服務。督促企業落實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努力提升礦井的技術安全管理水平。及時為企業解決生產中發生的突出問題和難點問題,積極營造良好的煤礦安全環境,確保礦井平穩、安全生產和礦井建設項目工程的有序順利施工。
3.嚴格現場管理,強化煤礦基礎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并建立的安全管理長效管理機制,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夯實安全管理基礎。繼續深入學習和貫徹《省小煤礦安全生產基本要求》,繼續深入開展好百日安全活動,把活動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區隊和班組,逐級抓好落實,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分兵把口、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格局,扎實縱深推進“百安活動”。
4.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牢固樹立起“安全生產無小事,安全工作無止境,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思想,理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
5.進一步強化“一通三防”管理,嚴格“以風定產”的管理,加強瓦斯檢測,加強監測、監控的使用、維護和管理,做到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提高通風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和加強平時的檢查、維護。
(二)開好班前會。作為煤礦生產企業每天都有職工上下班,開好班前會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個重要議程,通過開班前會每個區隊總結上一個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對工作中的安全問題提出要求以及落實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的處理情況,對一些新工作操作技術進行學習,主持人要認真觀察每個工人的思想情緒和神態,如有異常作好思想工作。
(三)安全學習。礦委和區隊定期對工人進行安全學習,學習上級部門的文件和有關政策,讓工人了解當前煤礦形式的嚴峻性,并根據政策監督煤礦企業;組織學習三大規程,使工人不斷的加深了解,同時開展抓“三違”的活動高-潮,推動我礦形成一個你追我趕的良好的安全學習氛圍。
(四)落實制度。好的企業就有一整套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企業的各項有關制度是當前式必可行的,好的制度有待于職工的認真落實,是從落實制度過程中的反饋意見中提取的,沒有制度的企業只是一團亂麻,要用制度來約束工人,達到安全生產管理的目的。
(五)現場管理。對于一個區隊工作面的安全、質量、生產的好壞關鍵在于要有一名好的班組長,好的班組長就能用好的辦法和正確的思想來指揮一線,他是煤礦企業最靠前的現場指揮員和戰斗員,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辯證關系,這樣是職工有了一個安全后盾,一個良好的安全工作環境,職工也就能團結一心搞好工作,因此好的班組長是抓好現場管理的前提,是創造安全、質量、生產一流的必要條件。
(六)以人為本,提高職工素質。要搞好一個企業首先干部職工要團結一心,這就要求干部要經常深入職工,貼切職工生活,聽取正確意見;了解職工的家庭環境、生活環境以及每天上班時的思想動態,隨時作好職工的思想工作,解決職工的生活困難,使職工深感到礦如到家,這樣才能讓職工有一個好的心情,好的心情高的素質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必不可少的條件;沒有職工我們的安全生產就無從談起,沒有好的心情我們的安全生產就無保證,因此以人為本,提高職工素質是我們搞好企業的前提。
對煤礦企業的基層工作產生了一些心得體會,已以文字書面形式提交礦委,好的企業不但要有好的基層工作者,更應該有好的礦委領導及好的決策層,以及好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和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同時還得有好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下面將我自己的心得體會表白如下:
一、好的企業要有好的礦委領導及好的決策層。礦長和業主對煤礦安全生產負總責,作為煤礦企業的決策層和直接受益者,必須對煤礦安全生產負責,做到“執行上級安全規定不打折,完善煤礦安全制度不走樣,狠抓全員培訓不放松,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不欠賬,排查安全隱患、追究安全責任不手軟”。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決定;負責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落實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排查、安全獎懲兌現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業主必須做到“三個到位”:一是安全思想認識到位。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效益的關系,要給煤礦安全工作人員講安全生產課,要定期不定期地到煤礦生產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切實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二是安全制度措施要到位。不準隨意更換礦長,不準為安全副礦長分配安全生產以外的任務,不準下達超產指令;三是安全生產投入要到位。保證礦井現場管理設施設備、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優先投入。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駐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員(以下簡稱駐礦安監員)的管理,促進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全縣煤礦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市駐礦安監員管理若干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全縣煤礦安全監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成立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煤礦安全生產的領導任組長,縣監察局局長、縣財政局局長、縣安監局局長、縣煤炭局局長、縣人社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煤炭局分管領導及各產煤鄉鎮的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煤炭局安監股,負責駐礦安監員的招聘、錄用、培訓、派駐、考核、調整、工資與社保管理、獎罰及駐礦安監員日常管理等工作,由縣煤炭局局長任主任,縣煤炭局分管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各產煤鄉鎮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任副主任。
第三條本規定所指駐礦安監員是指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錄用,與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簽訂聘用合同,在全縣范圍內從事駐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人員(不納入國家公職人員管理)。
第二章招聘和錄用
第四條駐礦安監員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在規定的范圍內實行公開招聘,經過公開報名、考試、考核,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同意。
年月份經縣深化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考試,并且現一直在從事安監工作的駐礦安監員,可直接與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簽訂聘用合同。
第五條駐礦安監員招考報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可靠,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責任心強;
(二)熟悉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三)有三年以上煤礦井下現場工作經驗,熟悉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和煤礦安全業務;
(四)身體健康,能適應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工作,年齡不超過40周歲(有煤礦安全、地質、采礦、測量、機電、通風與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職稱的經批準可放寬到45周歲);
(五)高中以上文化;
(六)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駐礦安監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第七條被錄用的駐礦安監員與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叁年。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愿繼續從事駐礦安監員工作的可續聘。
第三章工資與費用
第八條駐礦安監員工資、保險、培訓等費用從每噸煤炭提取4元安監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縣財政統籌解決。駐礦安監員工資由縣財政按規定審核,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管理撥付。駐礦安監員不得在所監管的煤礦領取任何報酬。
第九條根據礦井的災害程度,對礦區和礦井實行分類管理。一類礦區:轄區內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二類礦區:轄區內無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但有高、低瓦斯礦井的;一類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二類礦井:高、低瓦斯礦井。對礦區和礦井災害程度的分類,實行一年一審核,由縣煤炭局組織核定。
駐礦安監員工資及補助標準按礦區和礦井的不同類別確定,并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撥付到各鄉鎮,由各鄉鎮根據日常管理情況及時發放給安監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減。
第十條自聘用合同簽訂之日起,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統一為駐礦安監員繳納單位部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與煤礦職工一并辦理工傷保險,個人部分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從駐礦安監員應發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四章派駐和調整
第十一條各產煤鄉鎮設立煤管所,設所長1人,所長不派駐煤礦。
煤管所所長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組織考察,征求所在鄉鎮意見后,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第十二條駐礦安監員一律安排駐礦。駐礦名單由鄉鎮確定或調整后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駐礦安監員定期在產煤鄉鎮間交流輪崗,原則上三年一輪。
第十四條駐礦安監員派駐、交流和調整的原則:
(一)駐礦安監員不得在有自己親屬為主要股東或在煤礦擔任領導職務的煤礦工作;
(二)駐礦安監員在一個煤礦派駐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三)經舉報和調查,發現駐礦安監員與煤礦有經濟利益關系和其他不符合煤礦安監員工作的情況,必須予以調整。
(四)其他原因確需調整的。
第五章職責與權力
第十五條駐礦安監員履行如下職責:
(一)依照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協助指導和督促所駐煤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重大安全隱患管理臺帳,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
(二)督促煤礦執行上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發出的安全監管監察指令、作出的行政處罰、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
(三)督促煤礦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
(四)督促煤礦正確安裝、配置和使用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地面瓦斯抽放系統和安全無線網絡系統。
(五)監督檢查煤礦開展職工安全培訓與教育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與持證上崗情況。
(六)督促煤礦企業按規定開展企業安全大檢查,指導企業編制安全隱患整改方案,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隱患整改。
(七)加強煤礦企業井下、地面生產經營場所、重要環節的檢查,及時發現并制止“三違”行為;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和險情時,果斷采取措施,撤出部分區域或全井作業人員,督促企業積極穩妥地消除險情,并及時向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安監股和鄉鎮人民政府匯報。
(八)在煤礦企業停工或停產整頓期間,督促企業停工、停產到位,及時發現、制止并上報企業違規生產、作業行為。
(九)定期向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安監股和鄉鎮人民政府匯報所派駐煤礦的安全狀況、安全隱患及整改落實情況。
煤礦發生傷亡事故,要按規定及時向縣煤炭局、鄉鎮人民政府及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煤礦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煤炭主管部門和鄉鎮主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條駐礦安監員履行安全生產監察職責,具有如下權力:
(一)有權進入煤礦任何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巡查;
(二)有權查閱安全生產有關資料,參加煤礦安全生產會議,向所派駐煤礦及其人員了解有關情況;
(三)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要求煤礦立即消除或者督促限期整改;發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撤出相關人員,并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及縣有關部門報告;
(四)對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三違”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并按煤礦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下達整改通知,提出處罰建議;
(五)對不重視安全,嚴重違章指揮的煤礦各級負責人,有權向鄉鎮人民政府、縣煤炭局提出處理建議;
(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行為造成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縣煤炭局反映情況;
(七)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駐礦安監員必須在發現后或在檢查結束后立即向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安監股和鄉鎮人民政府匯報:
(一)煤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二)違法違規組織生產或作業的;
(三)停產整頓煤礦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恢復生產,停工整頓煤礦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恢復作業的;
(四)煤礦發生安全事故的;
(五)其它需立即報告情形的。
第十八條對重大安全隱患,駐礦安監員必須立即督促煤礦停產,擬定整改方案,報縣煤炭局備案,并對停產整頓情況進行跟蹤督促。
第十九條對一般安全隱患,駐礦安監員應督促煤礦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未整改到位的隱患應立即上報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安監股和鄉鎮人民政府,并配合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煤礦進行處罰。
第六章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條對駐礦安監員的考核實行日??己伺c年終考核相結合,考核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出勤情況。駐礦安監員一個月下井檢查的天數不少于20天,駐礦天數不少于22天。煤管所所長每月下井不少于8天,下礦檢查不少于18天。
(二)督促煤礦每半個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事故多發礦井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煤礦要重點跟蹤巡查,并將每次巡查情況進行備案。
(三)督促煤礦對每次安全生產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和影響煤礦安全的違章行為,在規定的期限內按指定的內容逐條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進行備案。
(四)督促煤礦按要求組織派駐煤礦的礦長、特種作業人員參加縣級以上有關業務技術培訓,確保煤礦礦長、特種作業以及井下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0%。
(五)督促煤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六)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每天向所在鄉鎮煤管所匯報一次所駐煤礦的安全生產情況,并備案;對重大的安全問題應及時上報。
(七)日??己擞筛鬣l鎮分管領導每月組織對駐礦安監員及煤管所所長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及時上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
第二十一條對駐礦安監員實行煤礦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一)所駐煤礦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取消駐礦安監員全年的月獎金和評先評優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所駐煤礦年內發生2起一般事故或一起較大以上事故,對駐礦安監員予以解聘,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二)轄區內煤礦百萬噸死亡率超過規定標準的,取消煤管所所長全年的月獎金和評先評優資格;轄區內煤礦發生一起較大以上事故的,對煤管所所長予以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二十二條駐礦安監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依照聘用合同約定,扣發當月工資,并對駐礦安監員派駐煤礦予以調整。一年內發現2次及以上的,予以解聘;情節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要從嚴查處:
(一)接受煤礦的饋贈、報酬、禮品、現金、有價證券,或者在煤礦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二)參加煤礦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娛樂、旅游、出訪等活動;
(三)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及親友謀取私利;
(四)徇私枉法,包庇、縱容違法單位和個人;
(五)對被監察的煤礦和個人進行刁難或者打擊報復;
(六)在所派駐的煤礦入股;
(七)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現一次不予發放當月下井補助;一年內發現2次的,予以解聘。
(一)未下井、未駐礦謊報下井駐礦的;
(二)制做虛假下井檢查記錄的;
(三)有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期內的駐礦安監員予以解聘: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適合從事駐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員工作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煤炭職能部門規章制度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考核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既定工作任務的;
(五)不服從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調配的;
(六)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因健康原因,不適應井下工作要求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縣煤炭局負責解釋和修改。
當前,引起煤礦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是煤礦主體安全意識淡薄,如操作安全思想麻痹、重視生產輕視安全、機械設備違規操作以及指揮失誤等。近年來,隨著煤炭價格的不斷上漲,煤礦行業已經成為暴利行業之一,部分的個體煤礦企業在利益的驅使下,不斷的下達生產任務,員工也是為了多賺錢不斷的進行加班生產,這是造成煤礦安全事故的直接因素。究其主要原因就是因為煤礦生產主體責任沒有進行根本的落實,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低下。
另一個方面,從法律角度分析,煤礦事故違規后對其的法律責任追究過去輕,不論煤礦事故的嚴重程度是多少,煤礦業主所承擔的刑事責任最多為7年的有期徒刑,而且部分的煤礦業主在服刑期間被保外就醫,具有比較大的自由權力。在這種情況的影響下,出現了“政府抓安全、企業抓生產”的局面,導致了生產與安全相互對立。部分煤礦企業弄虛作假應付上級檢查,導致了煤礦企業管理層的安全風險意識更加淡薄,同時滋生了安全管理的僥幸心理,對煤礦安全管理極為不利。
二、煤礦管理問題解決對策
(一)嚴格執行煤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想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煤礦安全事故發生率,就必須嚴格的執行煤礦安全管理制度。各煤礦安全管理部門既要總結近年來煤礦安全管理的成功經驗,又要放眼于未來覺察到安全工作的薄弱環節,尤其是要做好煤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工作。重點要放在以下幾點:1、煤礦企業要根據自身生產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并完善煤礦安全采掘作業規程制度,并且按照制度要求切實的落實好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責任,將按規程辦事真正執行起來。2、煤礦生產企業要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來制定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監測、報告、分析”。《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已經制定出臺,煤礦企業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等問題的具體內容在該通知中都做了重點解答,制定了更加嚴厲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從而起到切實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作用。同時做好每天工作的記錄及報告工作。
(二)建立并完善嚴格的安全管理檢查制度。一方面,煤礦企業要重視自身的安全生產,要加強安全生產的硬件設施的投入,同時也要抓好煤礦日常安全的檢查工作。另一方面,縣級相關部門尤其是煤炭局片區的責任人要加強對煤礦日常生產工作的安全檢查。檢查的重點要放在煤礦采掘工作規程、井下通風設備、井下管理人員到位情況、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安全預警預案以及井下的開采布局等方面。一旦在排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進行糾正,對重要的安全隱患要制定出專人預案,確保隱患的及時整改,從而保證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依靠先進的信息服務技術。要將科技興礦作為煤礦工作的指導方針,將先進的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煤礦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性研究及應用性研究,充分的利用發揮國內煤礦科研機構以及煤礦現有的安全管理人員的作用,依托科研機構以及煤礦產業的優勢,設立瓦斯防治研究以及其他科研項目,共同面向安全生產第一線,研究解決煤礦安全生產所面臨的重大問題,同時建立起科技服務型體系,為煤礦的瓦斯監測監控、采煤操作以及支護方法等進行聯網服務。
(四)做好煤礦管理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在煤礦管理及生產人員的培訓方面,國家要盡快的制定出相關的法規政策,建立并完善一整套適合煤礦專業人才的培養、分配等機制,為培養、選撥以及使用安全管理才人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及平臺服務。煤礦企業也要建立起人才保護機制,以良好的環境及優厚的待遇來留住人才。同時,煤礦管理部門也要制定并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技術人員培訓體系。
(五)落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意識。煤礦企業要將增強企業安全意識為重點,主要依靠法律及制度進行約束。同時,要強化煤礦生產安全現場管理,以生產班組作為安全生產管理單位,同時建立完善礦長跟班制、交接班制以及班組的專職安全管理監督制度。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afety problems in the coal mine production process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human, material and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effective safety management measures. At the same time, it focuses on the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model in coal mine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關鍵詞:煤礦;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因素
Key words: coal mine;human insecurity factor;material insecurity state;management factors
中圖分類號:X936;TD7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7)10-0066-02
0 引言
我國煤礦地質條件復雜,又是世界上災害嚴重、事故多發的國家,煤炭生產中時刻伴隨著瓦斯、透水、塌方等安全隱患,礦難頻發、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人員安全、減少事故,是煤礦生產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標。本文分別從“人、物、管”三個維度簡要分析煤礦生產過程中面臨的安全問題,并提出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同時針對信息化管理模式在煤礦生產安全管理中的應用進行重點論述。
1 煤礦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
煤礦生產過程中所面臨的安全問題,可以大致歸結為三個方面: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管理不力。
1.1 人的不安全行為 根據煤礦產生的不安全行為的具體體現,人的不安全行為可分為三種類型:故意行為、隨意行為以及無意行為。故意行為即明知故犯,不按正確的技術規程作業。比如在井下高薩斯區帶電檢修電氣設備,明知這種做法危險并且違規,但是為了省事就故意省略一些環節。隨意行為就是散漫,自行其是,比如不按安全管理要求穿戴安全防護服帽直接上崗操作等等。無意行為多半是人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導致的誤操作,比如錯按按鈕,聽錯信號等等,這多見于復雜的作業環境中。
1.2 物的不安全狀態 物在煤礦安全生產過程中,具體是指形成煤礦生產系統中的各種設備、工器具、材料等,都具有不同形式、性質的能量,有出現能量意外釋放,引發事故的可能性。由“物的不安全狀態”引發的問題在煤礦生產中比較常見,而且多半的問題都有人為因素的參與,人的不安全行為往往是導致“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根本原因。從本質上講,物的不安全狀態除了能反映出“物”本身的特性,也能反映出“人”的專業水準。針對煤礦生產中物的不安全狀態的形成與發展,在進行施工設計、工藝安排、操作時,采取有效的控制與管理措施,把物的不安全狀態消除在生產活動之前,是煤礦安全管理的重要任罩一。相對于煤礦安全生產來說,物的不安全狀態主要體現在:支護、爆破材料存儲、通風系統、機電設備運行狀態、消防設施等幾大方面。
1.3 管理不力 煤礦企業的管理者過度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了對安全方面的管控,在煤礦生產中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工人為了獲得更多收入而多進尺、多出煤,不按技術指標操作。企業安全管理部還,規章制度不完善,作業規程不完整,監督檢查機制不健全,客觀來講都屬于管理不力的問題,而管理不力又會造成人的不安全行為滋生,長此以往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的“因果鏈”,對煤礦安全生產構成了極大的威脅。
2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2.1 加強對“人”的管理 人自身能夠適應環境甚至改變環境、對生產各種因素進行管理和協調,具有能動性,人的不安全因素管理占據主導地位。煤礦安全生產從本質上取決于人,對“人”的安全管理主要從以下幾點著手:①做好企業“安全文化”對員工的貫徹深入工作。一個企業的“安全文化”深入煤礦企業每個職工工作意識當中,則就是能夠防患于未然。在事故發生前或剛有事故征兆時,采取一系列措施,把不安全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②做好企業“安全培訓”工作,安全培訓是一名煤礦員工從入場、在崗、一直到離崗,針對不同施工任務、工序轉換、設備設施的操作等,每個時段都會接受到各項安全培訓教育,主要是為了保證生產人員不清楚、誤操作等不安全因素的發生。因此在每個培訓環節都要扎實做好各項培訓工作,杜絕走形式、走過場。
2.2 加強對“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 具體來說,對“物的不安全狀態”的管控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①嚴格按照各種物的各種管理制度,進行“物”的管理,包括物的存儲、操作、維修、運輸等。②對“物”的操作維護人員按照煤炭安全操作規范、安全規程,規定相應的操作規程、流程等信息,并定期進行教育和培訓。③及時監督、監察物的工作或存儲環境,防止惡劣的煤礦生產環境,對物本身的傷害。④提高和改善生產工藝,改進生產設備,提高機械化、自動化水平,降低人為失誤率,同時能夠降低事故發生時,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率。
2.3 優化煤礦管理結構,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管理是一門專業學科,在這里主要探討煤礦安全生產中的管理。相對于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管理機構的設置、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煤礦生產安全隱患的管理、企業安全投入管理、生產中施工風險管理、勞動組織管理、技術管理、應急管理等。從安全生產的角度優化煤礦內部管理結構,可參考下列措施:
2.3.1 健全內部管理機制 不同煤炭企業,有著自身的發展歷史,有不同的管理機構,針對煤礦生產應主要抓好:安全管理機構、技術管理機構、生產組織管理機構、機電管理機構、通風管理機構、監控系統管理機構等幾大管理系統,這些對于煤礦生產起著至關重要的管理協調作用。對于煤礦黨工、財務、后勤等其它管理均是輔助服務于以上幾大系統,建立健全企業的管理各項機構,是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組織管理的前提,重點加強與生產安全相關的機構建設。面對當前嚴峻的煤炭形勢,各企業首先要做的就是從組織管理方面著手,強化組織管理,優化重要管理機構、精減輔助管理系統,是企業勇于往前發展的改革前提。
2.3.2 完善企業各項管理制度 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企業安全生產有條不紊、生產有序、有責追究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不健全、熱薟煌晟頗芄恢苯擁賈律產系統出現問題甚至癱瘓的風險。因此在管理制度方面要著重抓好適應本企業管理機構和生產需求的管理制度,每項管理制度要細化、分工明確、可操作性強等要求,并且每項管理制度都應該及時、深入的貫徹到相應的員工,保障在生產過程中,各項管理制度都要執行到位,方能保障煤礦安全生產。
2.3.3 加強勞動組織管理,主要是管理層、安全監督、施工等人員的配備。
2.3.4 強化企業風險管理、應急管理,積極落實好煤礦安全生產風險的評估、監控、應急管理,并且保證企業的安全投入,方能有效控制煤礦安全生產各項事故的發生。
2.3.5 積極落實好煤礦企業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精細化管理 目前諸多煤礦企業是多級管理,由此衍生出不同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或是不同生產系統專項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導致現場生產對于各項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出現松散、不積極、無重點的管理狀態。因此積極做好一套精細化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事關重要,是保障煤礦企業安全管理重點。
2.4 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數字化監控系統的研究 以山西某煤礦的安全監控系統為例,該系統融入了重大瓦斯災害、火災和水災預測預警監控以及礦井頂板、通風和供電系統安全狀態連續監測與災害預警于一體的集成系統,基本框架見圖1。
該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包括其系統主控軟件、網絡終端軟件、報表查詢處理軟件、作圖軟件、圖形工作站軟件等,是目前國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最先進的軟件之一。該系統的設備容量為:分站掛接256個,包含16個分站輸入端口和8個分站控制端口。分站電源箱的交流輸入電壓分別設為:127V、220V、380V、660V (-25%,+15%)。監測范圍包括甲烷、風速、溫度、負壓、煤位、設備開停、風門、饋電狀態、風筒、煙霧、電網刀閘等開關量參數。
在實際應用中,該數字監控系統中的中心站到分站之間的傳輸距離超過了25km,分站至傳感器之間的傳輸距離在2km以內,能夠滿足整個煤礦的安全監控要求。
3 結束語
總之,煤礦安全是一種多因素、多環節、動態復雜的系統工程。煤礦企業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這不僅是煤礦生產的特殊性決定的,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穩定發展的內在要求。從某種程度上講,安全本身就是煤礦的最大效益,只有牢牢遵循“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正確處理好安全與改革、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聯系,依靠科學進步,積極分析企業內部人、物、管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管理,建立一套現代化的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才能促進煤炭工業經濟效益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1]戴磊,牛光東,錢建生,陸謹,趙偉.煤炭企業信息化管理系統的研究[J].工礦自動化,2009(03).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學習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動力,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近期與長遠、治標與治本、預防與查處相結合,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為活動主線,以有效防范、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為目標,繼續打好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扎實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臺帳,繼續推動我鎮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繼續抓好煤礦安全生產“一通三防”,扎實開展好煤礦“安全生產年”活動,加強對煤礦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加大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力度,使我鎮煤礦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叢業人員素質明顯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明顯下降,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升,到今年年底,實現煤礦較大事故為零,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全年各類煤礦傷亡事故人數力爭控制在上級下*的指標數之內,確保事故發生率再下降10%。
二、全面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一)按照安全生產實行“一崗雙責”的要求,各分管領導對分管工作的安全負責。一是各煤礦駐礦專員、駐礦員必須認真履職,加強各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力度,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駐礦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鎮長負總責、駐礦專員具體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每月召開一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監督煤礦企業依法開采和依法經營,對轄區內的非法煤礦堅決予打擊,杜絕死灰復燃,對拒不執行的煤礦要報告縣政府;二是鎮國土所要加強各煤礦超層越界開采資源行為進行查處;三是鎮安監所要不定期組織對轄區煤礦地面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發現隱患應及時報告,緊急情況下應先強制撤除危險區域內的作業人員,負責組織轄區內的煤礦傷亡事故的搶險和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向鎮主要領導及縣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并要求各駐礦員對已關閉煤礦、證照過期煤礦、停產整頓煤礦和整改煤礦必須盯緊盯牢,防止非法組織生產;四是鎮派出所要加強各煤礦購買、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的情況的監管,對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參與查處礦山傷亡事故,并對重大責任事故立案偵察,嚴厲打擊盜采和破壞國家資源與環境的違法行為,嚴格按照國務院446號令的要求控制火工產品;五是河市電力公司要及時開展清理和檢查,確保企業安全用電,對無證煤礦和非法礦井應限制供電(應保障生活和煤礦抽水用電)。
三、進一步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
(一)強化煤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煤礦業主是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滿足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投入、機構建設、制度建設和人員的配備與培訓。必須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必須全面落實并執行煤礦負責人和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每月下井帶班不得少于4次,經營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天天下井帶班。煤礦業主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采取措施,堅決把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班組,落實到生產崗位,落實到每個員工。
(二)建立健全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煤礦企業必須按規定設置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煤礦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煤礦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監察科,配備2名專職安全監察員;每個采掘作業點必須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跟班作業。每個礦井必須配備煤礦技術負責人,設置由采掘、機電、通風、地測等相關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6萬噸/年的煤礦必須配備采掘、通風、機電等專業的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9萬噸/年的煤礦必須完善采掘、通風、機電、地測防治水等技術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的技術管理人才。
(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按有關規定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維簡、折舊、瓦斯治理等費用,保證隱患整改的資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資金提取和使用計劃,安全資金要設立專用賬戶,??钣糜诎踩夹g措施和隱患治理。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要制定專門計劃,落實資金,明確專人負責。
(四)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一是煤炭企業以新入井的工人必須組織專門培訓,并嚴格進行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二是煤礦業主、礦長、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以及各采掘班組長和班組專職監管人員必須有資質的培訓單位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必須做到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率必須*到100%。
(五)強化煤礦基礎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兩個《指導意見》,實施“管理強礦”,指導各類煤礦奮力推進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建設,努力實現煤礦采、掘、機、運、通等系統及地面設備設施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和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及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必須全面*標,未*標的礦井一律停產整頓,其余獨立擴能礦井資源整合礦井必須重新設計重新建設?!叭€建設”和“三推行”工作今年必須全面推進實施驗收。
四、健全制度,強化安全監督管理
(一)強力推進煤礦科技興安戰略。各煤礦企業必須加大技術裝備的投入,保證煤礦井下監測監控系統運轉正常,凡監測監控系統運轉不正?;螂S意關機的礦井,一律不得生產。同時大力推廣煤礦井下支護改革,大力推行單體液壓支柱。
(二)嚴格煤礦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鎮分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明確職責,完善工作機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層層抓好落實,鎮安監所做到每1個月書面報告轄區各煤礦的監管情況以及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