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1 16:38:1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社區治理的概念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social marketability and the modernized fast development, the community autonomous already became one important way which the community develops, but the community autonomous emphasis realizes community's citizen participation, the community citizens participation start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with the social modernization, the urbanization cannot separate. However, in the modern city community, community's citizens participation also has like this such problem, these questions and the transition period social structure and appears the social question is close related, our country city community citizens participation realize truly also have heavy responsibilities.
Key word:Reforming The community governs the citizen to participation
一、概念及背景
在現代中國的社會生活中,社區治理和社區公民參與已經成為非常流行的話語。那么它們的概念和定位是什么呢?廣義的“社區治理”是指社區與國家和市場相結合而形成的一種社會互動方式。①而對于社區參與這一概念的理解,目前多內大多數研究者有著較為一致的看法,即認為它是指社區成員自覺自愿地參加社區各種公共活動或公共事務的決策、管理和運作,影響社區權力運作,分享社區建設成果的行為和過程。在我國的城市社區發展建設中,實現社區自治式的社區治理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目標,而社區自治的主體就是社區公民,社區自治的實現需要真正地實現社區公民參與。城市社區公民參與的興起和提倡與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的市場化和城市化是緊密聯系的。
從宏觀角度來看,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過程中,我國城市的“單位制”社區開始瓦解,逐漸開始向社區制轉變,社區就像一個小型的“社會”,逐漸成為介于政府和家庭之間的一個公共空間,而社區緩和現代化進程中的矛盾和問題的作用也逐漸凸顯出來。從微觀的角度看,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社區居民不僅在物質生活和生活質量上的要求提高,同時對精神文化生活和政治參與的要求也在日益增長。
二、發展中呈現的問題淺析
盡管公民參與在社區中興起并成為社區發展中的一個重要方面,但是由于我國社會處在這樣一個轉型期,各種類型的社區內的公民參與發展程度事實上是參差不齊的。一般說來,在單位型社區和處在城鄉結合部的社區的居民參與度較低,而在一些新型的商品房小區里的社區居民參與度則相對較高。這是由多方面因素導致的,單位型小區的居民由于習慣了傳統的縱向管理,因此,人們對于社區治理和社區參與的理解更多地帶有自上而下的參與取向。而處在城鄉結合部的社區居民通常來說是由郊區農民、進城務工人員等組成,這類社區由于社區的發育程度較低,社區居民的受教育水平較低,因此,人們在社區治理中的參與意識并不強烈。而在新型社區里的居民由于有較好的收入,參與意識較強,且具備參與的能力,因此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程度較前兩者高。但是隨著“單位型”社區的功能的逐漸弱化、越來越多的人由“單位人”轉向“社會人”,以及現代化的發展,單位型社區和處在城鄉結合部的社區的公民參與程度會逐漸地提高,而目前社區參與的不同發展程度正是中國從傳統到現代轉型過程中的必經之路。
從城市社區組織來看,在社區內通常存在著縱向組織和橫向組織兩種參與取向的組織。盡管在許多城市社區中,業主委員會、中介服務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等橫向組織進入社區大大地推動了社區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發展,但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等縱向組織作為政府在社區的代言人,在很多社區中仍然在發揮主導作用。這種社區的居民參與依然表現出一種自上而下的參與取向,所謂的“參與”只是一種政府動員、推動下的被動的參與,并沒有發揮居民參與社區事務、實現自治的真正作用。
三、小結
上述問題僅僅是從社區居民的社區參與意識、社會內組織發展以及社區外來人口在社區參與上的困難來說的。事實上,在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意識、參與渠道、社會資本、政府和社區的回應度及效率等都是影響社區參與的因素。這些影響因素都造成了我國社區公民參與社區自治的不同程度的困難,這種困難主要體現社區居民在參與主體參與意識的薄弱以及參與體制的不完善導致的參與層次低??梢?我國要在城市社區的發展中實現真正的社區公民參與還任重而道遠。在我國這樣一個重要的社會轉型期,在社區現代治理的進程中推進公民參與仍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這一進程不僅僅有賴于人們觀念的變革,更有賴于整個社會結構的轉型和變化。
關鍵詞:政社協作治理;集成平臺模式;創新引擎模式;資源交換;利益耦合;價值認同
中圖分類號:C91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1-862X(2017)04-0134-005
“政社關系”長久以來都是中西方研究者關注的焦點問題。我國社會治理中的“政社合作”發生在改革開放之后。社會組織作為我國社會的新成員,發展迅速,已經成為我國公共治理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以政府與社會組織在合作過程中的互動關系為分類維度,政社合作可以被分為兩大類――政府購買與“協作治理”。[1]其中,政府購買僅僅是一種資源流動[2],主要目的在于縮減政府規模,將一部分公共物品和服務的提供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的互動關系十分簡單。而在協作治理中,政府和社會組織會基于共同利益、共同問題、共同需要而產生集體行動和協作伙伴式的互動關系。[3]本項研究所關注的是后一種政社合作方式――協作治理。
一、概念界定與文獻回顧
(一)概念界定
本文采用“協作治理”這一概念是為了區別于“合作治理”。國外學者給出的合作治理定義是:“一個或多個公共部門與非政府部門一起參與正式的、以共識為導向的、商議的,旨在制定或執行公共政策或管理公共事務或資產的治理安排?!?[4]中國學者認為“在合作治理中,參與到治理過程中的每一個治理主體都能夠平等地在治理活動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對于關涉到公共利益的每一項公共事務,都能夠平等地發表意見和積極地采取合作行動?!盵5]可見,參與主體的平等、共享裁量權[6]是合作治理一個十分重要的特征。然而,政府的絕對權威地位、社會組織的初級發展狀態決定了現階段發生在中國的政社合作不可能完全實現參與主體的平等,因而,郭道久提出的“協作治理”[7]的概念更加適合描述中國社會治理中的政社協同。協作治理不強調主體間的平等,僅強調多元主體按照一定的規則發揮各自的特定作用。
(二)文獻回顧
對我國政府與社會組織協作治理的研究可以分為兩大視角三個方面:一是理論分析視角。其中有些研究成果著重于以已有的理論為基礎分析我國政社協作治理的生成機制,有些研究成果聚焦于分析我國政社協作治理的運作機制。圍繞政社協作治理的生成機制,汪錦軍認為政府與社會組織的良性互動依賴一系列的環境條件,政府需要順應社會規律小心翼翼介入社會,以使社會良性發展;社會需要社會資本、自主性和參與的有機結合。[8]政府與社會組織協作治理應當在邏輯條件、環境條件、操作條件三個層次的條件都滿足的條件下才能發生。[9]相較于生成機制,更多的學者關注政社協作治理的運行機制,例如曹姣星[10]、汪錦軍[3]等都根據自己的分類標準從理論視角對政社協作治理的運作方式進行了分類。此外,還有一部分研究從實踐分析的視角討論政社協作的運行機制。
二、研究設計
(一)描述框架
本文的研究方法為案例研究,將在案例研究過程中關注案例在如下指標中的表現:
指標1:協作治理的發起者和主導者。在政社協作中,無論二者在地位上是否平等,或是政府,或是社會組織,一定有一類主體最先提出協作需求,也一定有一類主體主導著整個協作的過程。
指標2:協作治理中各主體的利益訴求。在大部分協作治理中,參與主體的利益都是相互依賴的。[11]當然,在政府與社會組織兩者的地位極其不平等時,行政強制力也可以讓協作在兩者利益分離的情況下發生。
指標3:協作治理中各主體的資源供應。在協作治理中,無論是政府還是社會組織都會在其中貢獻自己的資源,而所提供資源的豐富性和稀缺性也決定了其在協作治理中所承擔的角色。
指標4:政府和社會組織在協作中的聯結紐帶?!奥摻Y紐帶”是指把各類參與主體聯結在一起的“黏合劑”。體現到協作治理中,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協作或憑借政府權威,或通過利益交換,或基于價值認同。
(二)案例選擇及數據來源
“協作治理的發起者和主導者”由政府還是社會組織擔任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政社協作在描述框架中其余指標中的表現,因此本文選擇該指標作為案例選擇的維度,也就是說選擇“由政府發起并主導的政社協作治理”和“由社會組織發起并主導的政社協作”兩類案例。根據案例研究所遵循的“目的性抽樣”(Purposively Sampling)原t,本文基于三個標準選取H市J區社會組織管理服務中心“凱益薈”和Y基金會的“雙師教學”公益項目為研究樣本:(1)案例是政社協作治理中取得顯著成果、具有代表性的事件;(2)案例得到業界、學界及媒體的廣泛關注,可獲取豐富的二手資料;(3)事件便于實地觀察,可獲取一手資料。
三、研究發現
(一)政府發起并主導的政社協作治理
1.在“凱益薈”案例中,協作治理的發起者和主導者是H市J區的政府,其利益訴求是借助社會組織的力量為K街道居民提供多元的、高質量的公共服務,以彌補基層政府及社區人力資源和專業能力的不足。通過實地調研,可以總結出“凱益薈”出現的邏輯:居民需求快速增長政府職能主動調整基層政府及社區人員配備不足、專業素養不夠“凱益薈”成立。
“凱益薈”成立之前,K街道工作人員對居民進行了公共服務需求調研,調研結果發現,居民對助老服務、殘疾人服務、文化體育服務、青少年托管服務、志愿者服務等服務有著極強的需求。
“很長一段時間,基層政府對居民的這些公共服務需求是忽視的,對社區工作人員也沒有要求?!保▌P益薈負責人LM)(訪談資料:XWW-20141207-LM)
“居民的需求都是在新的時期新出現的,政府還未來得及一一應對?!保↗區領導LYJ)(訪談資料XWW-20141208-LYJ)
伴隨著政府職能改革,地方財政實力增強,社區居民的新增需求逐漸受到重視,政府開始主動回應居民的各項需求。
“現在,對居民需求的回應成為了社區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凱益薈負責人LM)(訪談資料:XWW-20141207-LM)
盡管政府開始重視對居民社會需求的回應,但在“小政府、大社會”理念的指導下,基層政府及社區所獲得的人力資源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專業能力上都十分缺乏。面對日益多元的居民需求,基層政府及社區雪上加霜。
“盡管上級政府已經開始力求打造小政府、大社會形態的服務型政府,但我們社區仍然處于事事包辦的狀態。我們的社區非常強大,擁有著三位一體的治理結構,社區內部包括黨委、居委會和公共服務站。黨委統攬全局,居委會主管居民自治,公共服務站負責為居民提供計生、衛生、城管、綜治、醫保、養老、就業等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務。但與這一治理結構相反的是,上級政府分配給社區的人力資源十分有限,這就造成了社區自身不可能提供周全專業的服務?!保▌P益薈負責人LM)(訪談資料:XWW-20141207-LM)
當前K街道下轄社區固定工作人員僅有10人左右,每個人都承接多項管理職能,身兼數職,例如有的工作人員既承擔社會保障又做文體專員,既負責婦聯工作又處理計生等。
在政府面臨上述困境的同時,越來越多的社會組織以不同的形式出現,這些社會組織大多只在某一個領域活動,因此與政府相比具有專業優勢。
“政府承擔了太多的職能,但是政府并不專業,公共服務的提供效果很難令民眾滿意。因此,政府拿經費養人,不如拿經費辦事,將很多想做但做不好的事情交給社會組織。此種方式不僅能夠解決公共服務的提供問題,還有助于緩解官民沖突。因為,如果政府沒有做好,居民會認為,但是如果社會組織做得不好,居民可以提意見讓政府對其進行監督,督促社會組織改進,避免了居民和政府之間的直接摩擦。”(J區領導LYJ)(訪談資料:XWW-20141208-LYJ)
2.H市J區政府利用利益激勵的方式吸引社會組織加入“凱益薈”。在協作中,政府為街道內社會組織提供合法性、公信力、活動場地、能力建設資金等,為街道外組織提供信用擔保、市場空間、項目購買資金等。因而,通過加入凱益薈,社會組織將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以及更加便利的發展條件;與此同時,社會組織也需要根據凱益薈的整體規劃,為街道居民提供社會服務。
“凱益薈”的組織性質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是區民政部門。實質上,無論從成立背景、資金來源、工作人員的身份,還是從其承擔的具體職能方面考慮,“凱益薈”都是政府職能部門的延伸,其本質就是一個政府的職能部門?!皠P益薈”共有3位專職工作人員,其工作身份都是街道下派到社區的社區干部,工資由財政統一發放。根據職能定位,“凱益薈”連接K街道辦事處、K街道居民以及K街道內外的社會組織,其工作邏輯如圖1所示。
如圖所示,“凱益薈”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三大類,分別面向公眾、政府和社會組織
第一,需求調查。需求調查工作主要目的在于了解K街道居民對公共服務的需求。居民的需求決定著凱益薈所有的工作方向。截至實地調查之日,凱益薈收集的居民需求主要集中在助老服務、殘疾人服務、文化體育服務、青少年托管服務、志愿者服務等方面。
第二,承接政府轉移的職能以及從政府處獲得公共服務提供的相關資源。承接政府轉移的職能是政府成立凱益薈的初衷,而凱益薈承接政府轉移職能的主要渠道是整合社會組織資源。因此,凱益薈需要從政府獲取各類資源,以實現對社會組織資源的整合和管理。
J區政府為“凱益薈”投入資金300萬元,其中200萬元用于“凱益薈”的辦公場所建設,“凱益薈”在K街道擁有一棟三層辦公樓,辦公樓主要用于為入駐“凱益薈”的社會組織提供基本的辦公場所。另外的100萬元用于支持或者獎勵入駐“凱益薈”的社會組織。(凱益薈負責人LM)(訪談資料:XWW-20141207-LM)
第三,管理、整合、孵化K街道內活躍的社區社會組織,使其成為街道社區提供公共服務的主要力量,與此同時,引入購買K街道外的社會組織,使其進駐“凱益薈”,為K街道提供公共服務。
針對K街道外部的社會組織資源,“凱益薈”采用邀請入駐和政府購買項目的方式進行整合。由于K街道內部的社會組織中社區服務類組織較少,因此,“凱益薈”采用“筑巢引鳳”的方法,吸引專業的社區服務類組織入駐,“四點半學?!本褪瞧渲械牡湫桶咐?/p>
“四點半學校是一家提供兒童托管服務的社會組織,業務已經比較成熟,在兒童托管方面具有絕對優勢。K街道兒童托管問題一直存在,社區居民對此需求十分迫切,因此凱益薈邀請我們入駐社區,為居民提供兒童托管服務。然而我們在社區居民中被認可程度低成為提供服務的首要障礙。為保證我們能夠順利開展工作,“凱益薈”以政府名義為我們背書,幫助我們獲得社區居民的信任,還給我們提供辦公場所?!保ㄋ狞c半學校工作人員L)(訪談資料:YB-20141209-L)
經過上述努力,“凱益薈”已經完成了對K街道社區內的文體類組織和志愿類組織進行整合和培育,形成了“和之韻”以及“志愿者”兩個社會組織,并從外部引入了5家專業公共服務類組織為K街道居民提供公共服務。
關鍵詞: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績效評價;體制構想
引言
在如今,城市化得到了巨大的發展,城市內部的治理問題越來越被重視。社區是城市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是城市的基礎組成。社區的發展以及社區的治理,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決定著城市化的發展,對于城市的發展的方向與方式也有一定的影響,也決定了一個城市的生活水平的高低,也是一個城市的治理水平的體現。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中國進入了一個巨大的轉型時期。改革開放后,原來的以單位為中心的模式,逐漸發展成為多元化的發展模式,政府不單單是管理者,更是在成為引導者、參與者,逐漸發展成為政府與社會、企業共同合作的治理方式。而中國的社區綜合環境的治理相比較于西方是屬于比較晚的,在治理的結構上、方式上等都是比較落后的。當前中國的社區綜合環境治理也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如民主不夠徹底、群眾參與度非常低等等。所以,應高度重視社區綜合環境整治績效評價工作,以提高社區綜合環境的治理水平,營造一個整潔和諧的生活環境,改善市容市貌??冃гu價是治理體系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貫穿著治理的全過程。而如今,對于績效評價更多的是在治理后對于結果的評價,也存在著評價虛高,以及官員在其中弄虛作假等問題。所以,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的研究也是社區綜合環境治理中的關鍵,是必須要牢牢把控并且優化結構,使治理更徹底、更有效的重要方面。
一、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面臨的障礙
1.居民參與評價程度低影響績效評價的客觀真實性。對于居民參與評價的程度較低,需要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來分析,主觀是自身意識問題,而客觀是政府體制問題。首先,主觀方面來說,居民對于參與績效評價體系中的反饋評價這一部分的意識是極差的,許多人都不知道社區環境綜合治理的績效評價過程中有評價反饋這一過程。同時,居民也不會想到對于治理之后的結果好壞對政府進行評價。從客觀方面來說,政府對于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的整個體制中也比較忽視反饋型的評價,更不用說讓居民參與進評價的整個過程中。政府在目前的情況下,對于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績效評價體制中,一直存在著注重投入的過程卻缺少反饋缺改進的這樣一個制度上的缺陷,而居民的不了解評價反饋并不僅僅是自身的意識問題,也同時是政府沒有正確引導。或者說,政府在制度上根本缺失讓居民參與進評價反饋中的一個過程,政府忽視反饋評價的同時更是缺少居民參與評價,目前的制度偏重居民參與進治理的過程中,卻缺少事后更好地對治理進行反饋,這是因為在制度上沒有明確規范要求。因為缺少居民參與的評價是不完善的,是缺失公眾監督的,所以在客觀的制度上缺少居民參與評價,也是當前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中制度方面的一大問題。2.資金漏洞與挪用使得評價目標失真。在社區綜合環境環境治理過程中,難以避免地會存在環境治理資金漏洞與環境專項治理資金挪用的情況,社區綜合環境治理方面上存在著很大的資金漏洞,所以所投入的資金并沒有取得預想的成效。對于環境治理,所需要的資金、人員以及物資是極其大量的投入,在方方面面中都需要資金的支持,而且如今的大氣污染嚴重,PM2.5超標等環境逐漸惡化的情況下,對于環境治理的要求日漸嚴峻,專項資金到位更是被需求。社區綜合環境治理更是環境治理的一個部分,更關系到人們的生活,但是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中也同時存在著資金漏洞以及專項資金被挪用的情況,國家對于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撥款不在少數,但真正能用到實處,對社區綜合環境進行一定程度上治理的資金卻少之又少,社區依然存在著許多的環境問題,如此的資金漏洞與挪用是十分影響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很簡單的道理,因為錢花出去了,但沒花在社區綜合環境治理上,其投入與產出的比例大大失調,績效評價必是較差的。
二、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的問題成因
1.政績考核看重經濟效益則不注重社區環境發展。在如今的政績考核上,依舊注重的是經濟的發展,注重的是經濟帶動城市發展的道路,所以官員為了晉升會變相犧牲環境來取得經濟效益使得經濟發展更快更好。對于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來說,目前的政績考核并不會將之納入考核系統之內,或者只參考一些,官員能夠得到晉升主要還是看其帶來多少經濟上的效益。上海的經濟飛速發展,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是犧牲了環境所達到的。比如寶鋼煉鋼廠,在冶煉的過程中所產生的濃煙則對周圍的社區產生了巨大的污染,但是所帶來的經濟上的效益則是巨大的,官員政績考核則是如今帶來多少經濟效益,加快了經濟的發展而得到晉升,而不會是因為如今污染了多少大氣,影響了多少社區大氣環境而導致不能晉升。所以,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成為了為了經濟發展或多或少可以犧牲一些的方面,而這樣的情況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治理專項資金被挪用的情況出現,因為官員想要晉升則通過各種手段包括犧牲環境、挪用治理環境的資金來發展經濟,這樣一來治理環境的資金缺少了,但在績效評價中投入一部分依舊是計算資金挪用前的總額,則會讓社區環境治理的資金產生巨大的漏洞。2.缺乏改進型的反饋使得治理水平得不到提升。在績效評價的過程最后缺乏改進型的反饋是無法提升治理水平,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效益不明顯的重要原因,改進型反饋可以讓治理者明白不足之處然后加以改進。在如今的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的過程中,注重的是治理的過程與事前的投入并且對投入的預期,在事后關注的一般都是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也就是是否結果與預期相匹配。而整個績效評價的過程中十分缺乏對治理過程中不足之處或錯誤之處能夠進行有改進型的反饋的過程,以政府為主體的治理者自身制度上沒有這一步驟,而居民更是沒有渠道沒有方法去對政府進行改進型的反饋,無法知道治理過程中的不足之處,就無法發揮出績效評價在評價的過程中達到提升治理水平的這一目的。從調研中可以發現,居民對于參與改進型反饋的過程幾乎沒有,而治理的成效的確是沒有達到對于投入的預想。在目前上海社區綜合環境治理的績效評價中,首先,對于反饋的過程在政府自身改進型的反饋,以及居民提出建議的改進型反饋則都是缺失的;其次,對于改進型反饋的重要性的認識則同樣也是缺失的,都沒有意識到其重要性,以及能夠對治理水平提高的促進作用,并且也沒有一定的制度來規范。
論文關鍵詞 社區警務 警民關系 警力配合
社區警務是目前世界警務改革的主要方向,是目前社區安全治理的一個關鍵方面,同時也是一項以“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為宗旨的警務化戰略目標。我國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引進了社區警務制度,并逐步加以推廣。當今我國的社會治安形勢嚴峻,社區警務戰略作為我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其應用勢在必行。但目前社區警務制度的實施仍然存在不少問題,需要我們進行探討,并找出對策,以推進我國的社區警務制度的創新與改革。
一、目前我國社區警務制度的現狀
社區警務是以社區警察為專門力量,以社區公眾為依靠力量,以密切警民關系、改善治安狀況、預防和制止犯罪為基本目標的全新警務戰略。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中國警察學界開始引入這一概念,后來,社區警務制度逐步在全國得到廣泛推廣,反響較為強烈。但我國目前的社區警務發展仍然尚處于初級階段,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阻礙著社區警務制度的實施,如有些地方受傳統思維定勢的影響,缺乏改革創新的精神。這些問題,不僅影響到了社區警務戰略的實施,而且已經影響到了社區警務作用的高效發揮。當前,我國社區警務所面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社區警務制度的認識存在誤區
社區即“區域性的社會”,是指“人們能感覺到的具體化了的社會”。一般來說,社區包括地域、人口、區位、結構和社會心理這五個要素。而社區警務作為社區與警務的合理融合,是警察等國家暴力機構依托社區等基層單位,實現警察與社區單位、社區民眾的有機結合,共同維護社區治安,共同發現和解決社區的治安問題和其他各類潛藏的安全隱患問題的有效舉措。但是在人們的普遍觀念中認為,警察的主要職責是打擊和控制犯罪,而設立社區警務的目的也僅僅是警察為控制犯罪的需要。這種認識有它的合理性,但其理解也過于狹隘。對于社區群眾,甚至于社區民警來講,為什么要搞社區警務,社區警務與傳統警務有什么區別等問題認識都不夠充分。設立社區警務的目的不只在于控制犯罪,它是為了保障整個社會的和平與安寧,對社區警務的理解不能過于微觀與狹隘,不能簡單地從功能上認為實施社區警務單單只是以預防犯罪為目的。此外,社區警務不僅僅是公安機關的工作,它需要全社會的協力配合。
(二)警民關系不夠融洽,缺乏溝通
社區警務是扎根于社區,依賴社區群眾搞好社會治安問題和其他問題。但在實踐中,社區警民關系不夠融洽,群眾工作的開展有待提升。第一,有些社區民警思想認識上存在錯誤,總有一種官本位的思想,以官自居,高高在上,不認真對待群眾遇到的問題,官僚作風嚴重,為群眾辦事還要要求請客送禮,給群眾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嚴重影響人民警察的形象。第二,從目前我國的社區警務工作開展的形式來看,被派駐社區的民警有一部分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有待提高。由于缺乏經驗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缺乏和群眾互動和協作的能力。社區民警首先應當具備警察的專業技能,并且還必須具備社區工作者的能力,必須同時具備這兩個方面的素質。除此之外,受學歷水平等的限制,有些民警的法制觀念仍然淡薄,依法行政的水平較低,不能很好地、及時地解決群眾問題,導致矛盾越積越大。
(三)警力配置不盡合理
社區警務是深入到基層的社區治安治理措施,基層社區的工作量大,工作任務繁重,需要較多的社區民警,而我國目前的狀況是一些地區的警力配置不盡合理,有些地方出現“一區一警”的狀況,一個社區只有一名社區警察,這直接導致社區民警的工作壓力過大。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過度繁重的任務只會導致工作效率的降低,而且加之有些基層工作環境較差,社區民警工資待遇較低,保障體制不完善,從而也嚴重影響社區民警的工作積極性。我們應該適度增加社區民警的數量,合理配置警力。
二、西方社區警務制度發展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由于社會環境不同、法律制度不同,社會治安反應的特點不同,因而,各國在社會治安治理上的管理理念與運作方式等方面存在著異同,西方社區警務的運作方式則異彩紛呈。西方國家經歷了四次警務革命,警務改革從“預防為主”到“打擊犯罪”再到“回歸重視群眾的作用”,西方國家在社區警務建設方面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有許多值得我們借鑒學習的地方,我們要充分利用好這些資源,以促進我國社區警務制度的創新與改革。
(一)注重依靠發揮群眾力量
澳洲的鄰里聯防制度值得我們借鑒。典型如澳大利亞,警方開展犯罪預防工作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開展鄰里聯防制度。首先,先由警察或警務人員負責劃分鄰里聯防的范圍,召開小區及村莊居民會議,分配每名警察人員的責任區域,同時選舉出相應的居民代表,向他們發放預防犯罪單頁等;其次,加強安全和防范工作布置,將貴重物品悉數登記,并做好物主標記;最后,廣泛發動群眾,鼓勵其積極舉報犯罪分子,增加犯罪發現率,從而通過鄰里聯防制度充分發動群眾的力量來有效預防犯罪。除此之外,與此相類似的還有美國警務改革中的鄰里守望制度,日本警務改革中的交番與駐在所制度,以及新加坡的社區安全與治安計劃等,這些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警民結合,增強了警民之間的信任與交流,發揮了居民群眾對維護社區治安的積極作用。因此,在今后的社區警務改革進程中,必須注重依靠大眾的力量。
(二)提高社區民警為民服務的意識
英國的警務改革非常注重公民的建議和意見,因為社區警務最直接的影響主體便是普通的社區群眾,因此在做出一項決定時,要充分考慮群眾的意見,始終把群眾的意見放在首位,要充分注重保護群眾的利益。這就需要社區民警樹立為民服務的理念,提高社區民警為民服務的意識。具體來講,社區警務管理模式要實現從命令、處罰模式轉變為引導、保護和幫助模式,提升服務質量,把群眾的事情當做自己的事情一樣認真對待,始終堅持公眾至上和服務至上的原則。服務理念在西方的警務改革過程中始終貫穿始終,這是值得我國社區警務制度改革過程中認真學習的寶貴經驗。
(三)注重警務管理模式的創新
澳大利亞的協商會制度則是對警務改革過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協商會制度是指只要違法者愿意共同商討應對違法活動的辦法并自愿參與協商會,他就可以免于被;警察主持協商會,依照法律賦予的自決權,向違法者提出警告,并決定如何依法懲處違法者,其對象一般是初次違法犯罪者。協商會的成員主要包括:違法者、受害者、受害者家屬及其他有關的人員。澳大利亞的協商會制度與我國刑法領域中的刑事和解制度有一定的相似之處,都是對于輕微違法犯罪者在其認罪、悔罪的前提下,給以其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并同時得到受害人的同意和諒解,而不對違法者提起公訴,達成和解的一種制度。這種處置方式使違法者和受害人之間相互諒解,化解矛盾,有助于實現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對預防再次犯罪發揮了重要作用。這種制度我國應當進行借鑒與學習,應用在我國的社區警務管理中,把一些因鄰里瑣事而引發的違法犯罪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適當的調解,而不必全有法院、監獄等機關介入,這樣有利于更好的化解矛盾,實現社區穩定。
(四)注重區域治安的治理
英國的“分散化”治安將一個大的整個社區劃分為不同區域,分別治理好區域治安,自然能夠確保社區治安的穩定。“分散化”治安將管轄單位由大化小,重組警力,區域小的治安管轄單位比區域大的治安管轄單位更能有效的實行社區治安,通過設置各個警備區,便于使社區民警及時察知警情。 我認為,這一制度是我國目前應當認真學習的內容。我國目前部分地區社區警力不足,難以高效率的處置已經發生的問題,采用英國“分散化”治安的方式,將一個社區再具體劃分為不同的更小的社區,以便于社區警察能充分了解所管轄社區的基本情況,也確保能夠在事件發生后的第一時間及時高效地進行處置。這樣一來,減輕了社區民警的工作壓力,也更能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也提高了工作的效率,高效率的工作也能給群眾留下良好的印象,融洽警民關系。
西方在社區警務改革中的一些制度與經驗具有優越性,我們要適度地加以借鑒和吸收。
三、我國社區警務制度的創新與改革
在信息化、網絡化高度發展的當代社會,結合西方社區警務制度的發展經驗,為了我國的社區警務制度能夠早日走上及時高效的正軌,應當:
(一)建立社區警務服務化制度
在當前建設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的時代背景下,社區警務服務化制度應當走群眾路線,堅持法治與權責結合的原則。首先,要建立全責結合、權責明確的責任制度和體系,提高社區民警的責任意識;其次,警察機關和社區民警要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不能越權辦事,懂法、守法、用法、執法;再次,社區警務的改革要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進來,為社區警務政策建言獻策;最后,社區警務制度要以群眾為中心,樹立為民服務的意識,始終把群眾利益置于首位,著力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和最為關心的問題,加強與群眾的溝通與交流,建立和諧的警民關系。 社區警務服務化制度的核心是由管理向服務的轉變,強調的是服務而不是管理。建立社區警務服務化制度,是我國社區警務制度改革與創新中應當著重抓好的突出點。
(二)充分調動群眾的力量
我國傳統的社區警務主要是由公安警官治理,而要建立新型社區警務必須充分發揮和調動群眾的力量,使群眾參與進來,促進社會治安治理主體的多元化。這種多元參與式警務模式,不但有利于充分的調動群眾的積極性,而且也更加有利于維持良好的社區秩序乃至社會秩序。這樣一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警察機關的工作壓力,讓他們有足夠的精力更好的進行社會治安治理。
(三)加強虛擬社區的建立與管理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社會發展的進步,越來越多的農村在向城市社區化管理方向發展。但是當前中國各地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區條件差異較大,農村社區建設在范圍、內容和模式上都需要不斷探索與實踐。
義烏作為一個縣級市在城市急劇擴張中,對城區7個街道的社區管理作了規劃與嘗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義烏城區之外的一些街道及鄉鎮并沒有實現社區化管理或者在農村社區化發展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因此,為了確實的讓農村社區服務于民,研究義烏農村社區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找到相應的對策,具有現實意義和實踐意義。
二、義烏農村社區治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未充分實現村民自治
社區村民自治的實質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選擇大多數村民都認可的人來擔任村干部,決策村民自治范圍內的重大各類事務,規范各種行為。村民自治是農村社區治理的方向,也是推進農村社區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義烏農村自治實施中發現很多問題。(1)村民自治發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實踐滯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參政議政積極性不足造成如:競選的條件、規則、選票的制作程序做沒能做到完全公開公正;唱票和計票的規則、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開、透明。對村委會選舉中賄選、補選的處罰沒有落到實處,對罷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規范。(2)各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也尚未理順。鎮政府與村民委員會關系不明晰,鄉鎮政府行政控制與村委會自治權利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鄉鎮政府把村委誤作為自己的行政下級或派出機構。村委會與村黨支部關系不協調。村黨支部過多干預村民自治。(3)農民政治意識薄弱。一方面農民對權利迷信、盲從。對政治生活缺乏責任心和關注度,不愿花時間和精力參與村里的政治活動中,對政治評價不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選舉與民主決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監督沒有發揮該有的作用。
2、農村社區沒能給村民帶來認同感
改革開放以來,傳統農村生活方式的解體,新的生活方式還未健全的前提下,鄉民各顧各,鄉村日益變得一盤散沙,農村社區認同感不強。農村不再是老樹、黃昏、昏鴉,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設計風格 統一的建造經營理,村村專業街,到處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們過往的記憶都被“農村社區建設取而代之”。農民很難融入到新的鄉村生活中,無法對鄉村文化產生親和力、歸屬感。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富裕了,人心卻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體賦予的安全保障。另外,義烏外來人口的價值觀、、人生觀、風俗習慣等都與本村農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農村社區在傳統文化和新進外來文化的雙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約、規范對農民的約束和影響能力下降,農民集體意識和道德責任感不強下降,不關心社會公益事業,崇尚實用主義,顧“小家”忘“大家”,農村社區已經沒有以前淳樸特質;反而人際關系資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農村社區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發揮社區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設后,人們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發生了變化,但生活習慣仍保持著原來的作風。依靠農業收入也轉變成了租金收入,閑余時間越來越多,社區管理人員沒有充分發揮引導與指導作用,導致村民部分村莊改造后,村民仍然過著“耕地種菜”的純農民生活,綠化帶里種菜,車庫里養雞,耕具隨處放等情況時有發生,不僅有礙于整體環境的保護,也不利于社區統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對于社區化管理存在觀念偏差,不愿交物業管理費用,認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沒有得到有效改變,這也制約了農村社區化管理的進一步深化落實。
4、農村社區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過走訪、調查發現上級有關部門辦一項活動,盲目下達農村社區治理任務,他們明確要求制度上墻,新成立的組織更是要“掛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為了迎合上級各部門的要求,部分社區也只能“熱衷于”制度上墻、掛牌子等表面文章,錢花費不說,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數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過調查發現,對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認為農村社區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級管理為主,自己的主動參與很不適合時宜,對很多公共性事務采取不聞不問、也從不干涉。對于政府這邊而言,如何治理社區認識還不夠清楚。對于農村社區的建設和治理還沒有成熟的理論和政策,都在摸著石子過河,沒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經鎮農村社區治理,首要問題是對社區進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據各社區的特點,發展自己有利的項目,來帶動群眾致富。
三、義烏農村社區治理對策研究
關鍵詞:準公共產品;公共池塘資源;治理;農村社區公共產品
中圖分類號:F124.5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9-0284-04
傳統上對農村社區公共產品供給及治理①的研究,基本上是沿著界定(私有)產權基礎上市場化供給方向發展。近年來,雖然逐漸注意到了多元化供給的重要性,但是囿于西方主流經濟理論局限,在把握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產權屬性和結合我國農村社會因素研究上仍顯不足,沒有能真正解決農民偏好顯示的問題。另外,由于對治理問題研究的缺乏,在實踐中出現了大量公共產品的浪費及閑置的現象,農村公共事業沒有得到可持續發展。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埃莉諾?奧斯特羅姆的公共池塘資源自主治理理論完善了準公共產品理論,結合社會資本因素的集體行動及制度供給理論給我們提供了研究農村社區公共產品供給及治理新的視角。
本文首先介紹公共池塘資源自主治理理論及其對準公共產品的完善,其次簡要回顧目前國內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研究的不足之處,最后借鑒公共池塘資源自主治理理論提出我國農村社區公共產品治理研究中需要進一步加強研究的內容及方向。
一、公共池塘資源自主治理理論與準公共產品理論的完善
公共產品(Public Goods)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公共產品可分為純公共產品(Pure Public Goods)和準公共產品(Quasi Public Goods)。純公共品是嚴格具備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此外,純公共產品還具有非分割性,它的消費是在保持其完整性的前提下,由眾多的消費者共同享用的,如國防就是典型的純公共產品。大多數公共產品為準公共產品,這類產品通常只具備上述兩個特性的一個,而另一個則表現為不充分。一般認為,準公共產品包括“俱樂部產品(Club Goods)”和“公共資源(產品)”②兩大類。前者如教育、衛生等,后者如公共礦山、漁場等。布坎南(1965)提出了擁擠成本的概念來區分“純公共產品”與“非純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他認為,不存在純公共物品到純私人物品的涇渭分明的界限,俱樂部產品是可以適應從純公共物品和純私人產品之間的連續體上的任意一點,只要排他機制的成本低于獲取的收益,通過某些技術設計或制度設置就能夠實現公共物品消費的排他性,從而能夠以私人的、自愿的方式提供公共物品,“在純公共產品與純私人物品之間架起了橋梁”[1]。后來的學者對俱樂部產品的供給、定價及成員的數量等方面加以深入的研究,但在集體行動形成及公共產品治理方面沒能展開研究。
哈丁(1968)提出“公地悲劇”,使得公共資源問題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公地悲劇”指“在一個有限的世界里,每一個人都被鎖進一個強迫他無限增加其牲畜量的系統里。在一個相信公地自由使用的社會里,每個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所有人都爭先恐后地涌入追求的結果是注定毀滅。公地自由使用帶來了所有人的毀滅?!盵2]“公地悲劇”反映了集體行動中的“搭便車”和機會主義行為帶來的危害,再加上傳統的集體行動理論沒能解決“集體行動困境”,因此,對解決“公地悲劇”問題,要么建立私人產權,要么交與政府管理。由于人們對政府管理公共資源似乎注定會出現嚴重的問題與近乎瘋狂的尋租行為深信不疑,因此,經濟學家們(尤其產權經濟學家)異口同聲的政策建議是“建立私人產權”。但是,后來有學者對此提出了批評。如Quiggin(1988)[3]和Swaney(1990)[4]等人認為,哈丁以后的許多人雖然把公共產權(Common Property)看作由一群所有者擁有、每個人可以自由使用,但這與開放性資源(Open-Access)含義幾乎相同,而現實經濟中的公共產權卻并非如此。開放性資源(或自由準入)指任何人都可以不被限制地開發使用的資源;而公共產權指一群所有者或使用者共同分享資源的各項(使用)權利,它限制誰使用、何時和怎樣使用,通過一定的社會控制機制賦予權利和實施義務。容易引起“公地悲劇”的僅僅是“開放性資源”。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中譯本,2000)的公共池塘資源①自主治理理論使得公共資源問題研究得到迅猛發展,完善了準公共產品理論。埃莉諾?奧斯特羅姆的自主治理理論的中心內容是研究“一群相互依賴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組織起來,進行自主治理,從而能夠在所有人都面對搭便車、規避責任或其他機會主義行為形態的情況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盵5]其內容包括:(1)集體行動理論。奧斯特羅姆認為傳統的集體行動理論只是一些使用假設的特殊模型,而非一般理論。當特定環境接近于模型的原有假設時,這些模型可以成功地預測人們所采取的策略及其結果,但是,當現實環境超出了假設范圍,它們就無法預測結果了。傳統模型的前提假設主要有兩個:一是個體之間溝通困難或者無溝通;二是個人無改變規則的能力。這適用于一些大規模的公共事物治理,因為個體在這樣的環境中經常是彼此獨立行動、缺乏溝通以及個體改變現有結構需要高成本,但是對于彼此十分了解、經常溝通并且建立了信任和依賴感的小規模的公共事物治理并不適用。(2)自主治理的制度供給、可信承諾、互相監督。奧斯特羅姆在多中心理論的基礎之上,提出理性個人策略選擇的4個內部變量: 預期收益、預期成本、內部規范和貼現率。她認為,在一個自主治理的群體當中,解決制度供給、可信承諾、互相監督的問題是至關重要的,綜合使用政府、市場以及社區自主治理等多種類型的制度安排,這有利于增加信息、改變激勵、加強監督和規則的服從。(3)社會資本理論。她把社會資本定義為“互動模式的共享知識,理解,規范,規則和期望,個人組成的群體利用這種模式來完成經常性活動。” [6]她認為,能否解決集體行動困境,不僅在于個人和制度本身,還取決于雙方聯系的媒介――社會資本。在奧斯特羅姆看來,當成員面對集體行動困境時,僅有意識形態和習俗是不夠的,還必須有規則體系、制度這些形式的社會資本的有效運作,否則搭便車或機會主義行為難以避免。
二、國內農村社區公共產品治理研究簡述
我國學界對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的概念并沒有統一的界定。林萬龍(2002)把農村社區公共產品定義為:“在鄉或村的范圍內提供為鄉村社區農民(或其中一部分)所消費的帶有公共產品性質(消費和收益難以完全排他)的產品或服務,包括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技術信息服務和農村基礎教育等[7]。李建(2007)認為農村社區公共產品就是指在一定的農村區域內具有非競爭性與非排他性的產品和服務[8]。王書軍(2008)把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界定為在鄉村范圍內消費和收益難以完全排他的并和農民生產和生活直接利益攸關的,并為農民集體參與分享的農村公共產品和服務[9]。盡管表述不盡相同,一般認為農村社區公共產品屬準公共產品范疇,但除具有一般準公共產品的特征外,還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我國農村地區范圍廣大,農民的生產生活方式以小聚居為主,因此農村社區公共產品在供給上具有分散性;不同地區的農業生產生活存在很大的差異,同時各地農村發展水平也不盡相同,因此在相應的公共產品需求偏好上呈現多樣性與層次性。另外,在農村社區范圍內,人數相對有限、成員相對穩定,是個”熟人社會“,同一社區的居民在公共產品的需求和受益方面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同質性。
國內對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的研究,一般是借鑒主流西方公共產品理論,在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的在供給(包括主體、籌資方式、規模、結構、機制和效應)、需求(需求層次、偏好顯示、參與意愿、影響因素以及考慮到需求的供給效率)和供給與體制關系(財政體制與供給、地方治理體制與供給)等方面都展開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其總體思路是除少量具備純公共產品性質的農村公共產品可以完全由政府提供外,大量具有準公共產品性質的農村社區公共產品都可以通過市場化(或私有化)的方式來解決。但是仍有一些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一是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的產權問題,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產權模糊不清不能為多元化供給或治理提供理論基礎;二是農民對社區公共產品需求偏好顯示問題仍然沒能有效解決;三是沒能結合我國農村社會特殊性進行研究。
從供給(尤其是籌資)角度來研究農村社區公共產品固然重要,但是這種靜態的視角也會對管理、維護、監督和制度供給等問題有所忽略,難以促進農村公共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隨著公共資源治理理論的引進,以及對西方企業治理理論的借鑒,近年來有學者逐漸從治理角度來研究農村社區公共產品問題,也注意到了農村社區公共產品多元化治理特別是由農民自主治理的重要性,對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的政府(集權)治理、市場治理、公私合營(PPP)②和自主治理都有相應的研究,在促進農民自主治理的基礎上多元化治理上基本取得一致的意見。但是也還存在一些尚未解決的問題:一是農民組成自治組織進行自主治理的”集體行動困境“問題;二是我國農村社會特殊性問題仍然沒能有效地納入理論分析的范圍。
三、公共池塘資源自主治理理論與我國農村社區公共產品治理的研究
農村社區公共產品與公共池塘資源同屬準公共產品范疇。為彌補當前農村社區公共產品治理研究的不足,我們需要借鑒公共池塘資源自主治理理論,探討農村社區公共產品包括自主治理在內的多元化治理,以促進我國農村公共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研究。
1.理性農民假設與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的產權屬性。這是農村社區公共產品治理研究的理論前提。(1)關于農民是否理性仍然存在爭議,但是如果從方法論意義上來看,理性農民的假設是恰當的,它是保證理論邏輯推理上的“內在一致性”的基礎。如果一個理論假設過于符合現實,就難以保證理論邏輯推理上的“內在一致性”,甚至難以建立相應的理論。至于理論在經驗檢驗上“外在在一致性”問題,可以引入更多的限制性條件(比如把量化的社會資本因素作為理論模型的變量),從而使理論具有更強的解釋力和預測力。(2)關于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的產權屬性。絕大多數西方學者認為,公共產權難以排他而無法解決外部性及“搭便車”問題,因而需要界定公共產品的(私有)產權以實現公共產品的市場化供給(或治理)。正如前文所述,有學者對此提出批評,公共產權不見得就是那么沒有效率。更為重要的是,要在明確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的公共產權屬性的基礎上,探討農村公共產品公共產權與其他形式產權混合并存的可行性及實現方式。這是農民自主治理研究中重要的理論基礎。
2.社會資本與農民集體行動的形成。社會資本原本是社會學和公共政策學的理論,經阿羅(Arrow)、斯蒂格利茨(Stiglitz)、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等人引入到經濟學中來。中國各地農村的社會情況千差萬別,我們可以用社會資本作為反映各地農村實際的變量引入理論分析中來。在操作上,可以對某個農村社區按照與組織聯系(與參與社團比較接近) 、集體行動、參與公共事務、社會支持、社會凝聚力、歸屬感、信任和互惠等維度[10]設計調查問卷,選擇典型地區進行調查,分析調查數據,測量評估社會資本狀況。在取得社會資本數據的基礎上,內化為博弈或計量模型的變量進行模型分析,使得對農民集體行動形成的模型分析與實際更加符合。
3.農民對社區公共產品自主治理的經驗研究。大量的經驗研究是農村社區公共產品治理是否具備較強解釋力的關鍵。我們可以對國內外成功及失敗的治理案例分析,歸納有效治理的若干原則、條件與方式。目前國內學者主要的案例研究是在農村小型水利設施治理方面,可以對相關案例用奧斯特羅姆的8項原則進行檢驗。①另外,可以對我國目前通過“一事一議”方式進行的村級公共產品供給制度進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事難議、議難決、決難行),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運用不同理論分析可得出不同的結論,但是本質上是強制性制度本身的問題)。根本是要變強制性的制度安排為農民的自主治理。
4.農民組成自治組織對社區公共產品自主治理的制度研究。農民自主治理包含農民如何組成自治組織的問題,實際上已經是一個制度變遷問題。借鑒諾思及奧斯特羅姆等人的理論,我們可以從這幾方面展開研究:第一,農民自主治理的誘因:政府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市場方式和社會方式供給的缺失和剩余索取權的獲得。第二,推動農民自主治理的主體:理性農民及鄉村精英的作用;政府與社會組織的作用。第三,社會資本在農民自主治理形成中的作用:減少”搭便車“現象及對農民組成自治組織的激勵作用。第四,農民自治組織的形式:探討法人型或掛靠在具有法人性質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民自治組織的可能性。第五,農民自主治理的預期收益與預期成本:其一,預期收益。包括:(1)影響因素:占用者人數、公共產品規模、市場條件、體制環境、所使用的現行規則、所提出的規則等;(2)收益范圍:對獲得剩余索取權、規模效應、風險的降低及對公共產品的管理與維護效果等方面進行量化評估。其二,預期成本。包括(1)學習、規劃、設計成本及量化評估;(2)實施成本及量化評估;(3)監督成本及量化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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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public pond resource self-governance theory and the rural community public goods governance in our country
HUANG Yong-xin,LI Juan
(Economy college,Capital nationality university,Beijing 100000,China)
【關鍵詞】大型居住社區 公共治理
中圖分類號:F29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大型居住社區的公共治理問題研究主要包括對其歷史沿革的闡述以及管理模式的研究。在探討國內外理論研究之前,首先必須要明確本文的研究對象之一,也就是大型居住社區的概念。筆者在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于2009年編制的《上海大型居住社區規劃設計導則》中找到定義,即用地規模約為5平方公里,人口規模約10萬人,以居住功能為主體,生活與就業適當平衡、功能基本完善的城市社區。從這個具有官方色彩的定義中不難看出,2009年上海的大型居住社區概念還僅僅停留在住區功能的層面上。另外,學者劉華鋼對大型居住社區的定義描述則是:相當或者超過現行國家規范規定的城市居住區級用地規?;蚓幼∪丝谝幠#覜]有城市道路穿越的單個完整的居住區。而李鴻新和李釗對大型居住區的界定是:總建筑面積大于50萬平方米規模的居住區。對于開發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的社區,則稱為超大型居住區。從上述的各項定義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即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對大型居住社區的概念大體上是以居住社區的體量規模作為主要衡量標準。
不難發現,從城市規劃角度方面,國外研究有著清晰的發展脈絡和代表時代特點的經典理論。從整體概念上講,大型居住社區應當是屬于居住社區的一種。作為體量巨大的一個存在,國外理論界的研究將其歸納于城市地理學研究范疇之中,其核心理念通常是以人為本。這其中主要包括:在1882年由西班牙工程師瑪塔提出的帶狀城市(Linear City)構想,接著在1902年由英國社會活動家霍華德第一次提出了在歐洲大陸上具有深遠影響的“田園城市”理念,其內涵主要包括在兼具城鎮的社會基本架構的同時又擁有鄉村自然風貌的城市。到了1929年,美國建筑師佩里(C.Perry)根據其實際工作經驗,提出了居住空間組織方式。而在1928年設計的美國新澤西州新城之際,美國人Radburn創造性地采用了“大街坊(Block)”概念,而在當今社會中,被人廣泛接受的Shopping Mall就是配合大街坊應運而生的。
此外,對于居住社區管理模式的理論探究,筆者發現其大多屬于社會學研究領域。因眾多社會學家所持觀點和研究角度的不同,形成了各種不同的社區管理理論。這其中主要包括以美國農村社會學家C.J.加爾平、芝加哥學派的R.E.帕克、古典學派的R.D.麥肯齊等為代表人物提出的社區區位理論,以美國學者I.T.桑德斯、W.薩頓、J.克拉扎,以及社會學者E.O.莫依為代表提出的社會體系理論、還有以20世紀40年代美國學者J.伯納德、20世紀60年代美國學者W.A.葛木森等一批學者為代表提出的社會互動理論等。
相比較國外學者在城市規劃領域和社會學領域對居住社區成熟的理論研究體系,國內理論界對大型居住區的相關探討更多地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類是針對大型居住區的形成原因、存在問題和建設對策的研究。其中主要以我國沿海發達地區中的居住社區為研究對象。葉榮責(2002)通過對廣東地區的大型居住區形成的原因進行系統分析,揭示了大型居住區對城市的影響、公建設施建設模式和金融風險等方面的問題。鄭新明(2003)對廣州番禺北部的大型居住區進行了全面研究,從其形成的背景、發展動機與發展歷程,分析了大居存在的問題,對城市規劃的角度提出了合理性建議,并對番禺北部大型居住區的未來進行了展望。劉華鋼(2003)對廣州城郊大型居住區的形成和影響進行了研究,從多元主體參與的微觀層面分析了城郊大型居住社區的形成機制,以區域性視角審視廣州城郊大型居住區對城市社會空間結構、城市空問結構和形態發展、城市運行等方面產生的影響,并從制度設計和規劃控制兩方面提出相應的對策。此外,上海城市發展信息研究中心課題組于2003年提出了上海大型居住區的選址布局建議,對大型居住區綜合開發(包括規劃設計、開發機制和配套建設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議。朱小地(2005)選取了北京市三個代表不同時期的城市邊緣大型居住區(方莊地區、望京新城和回龍觀地區)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通過對比分析找出各自存在的主要問題。羅長海、華晨(2005)以杭州市為例分析大規模城郊住區開發中景觀資源的私有化問題,從社會、市場和政府行政3個層面研究景觀私有化問題的根源,并相應地提出應擺脫小農意識、積極引導市場運作及改善行政方面的對策。
第二類是對大型居住區規劃設計功能定位的分析探討。陳天等(2005)認為在進行大型居住區規劃設計時,單從設計層面來進行規劃已經不能滿足當代社區生成與發展的需要,而應找到社區存在和發展的內在動力,從開始階段規劃師就應該對設計項目進行策劃。陳瑞蓮(2005)對地方政府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等一系列問題進行專門的研究和分析。李鴻新和李釗(2006)總結了目前國內大型居住區設計開發的各種理論,提出應把綠色生態設計和新城市主義作為大型居住區設計的理論基礎,并在一系列規劃項目中對其進行實踐。
第三類是部分開發企業與項目策劃機構從房地產開發的角度對大型居住區 的設計和開發等方面進行的分析研究。例如夏南(1999)介紹了萬科地產在城市近郊開發大型居住區的選址理由,提出近郊大型居住區應選擇較低的容積率和有組織的人車共存方式,并以深圳四季花城為例指出圍合型規劃方式的設計要點并介紹萬科地產未來的發展方向。趙路興(2002)總結了大型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基本特點,分析其形成機制,指出大型房地產項目的影響并對如何完善政策提出了相應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