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8 17:09:0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企業社會責任綜述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 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財務績效;研究綜述
【中圖分類號】 F27【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7-4244(2014)06-316-1
一、國外研究現狀
目前,有關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績效之間關系的研究結論并不一致,主要有三種:①企業社會責任對企業造成了成本費用,其與財務績效呈負向關系;②企業社會責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競爭優勢和提升生產效能,進而增加公司的財務績效,呈正向關系;③兩者之間并無關系或關系呈非線性。但認為兩者之間呈正向關系的文章還是占大多數。筆者總結了國外20 世紀90年代年以來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績效之間關系的主要國外文獻:
(一)正相關
JeffFreeman(1997)研究了對企業不負社會責任和非法行為反應的實證文獻,認為股市對那些不負社會責任和違法的企業持否定態度,證明了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與企業績效的正相關關系。Simpson和Kohers(2002)對美國所有的國有銀行1993年至1994年的企業社會績效與財務績效的關系進行了研究。他們以企業社會再投資行為排序作為企業社會績效評價,用資產報酬率和貸款損失率評價財務績效,也發現二者之間有著積極的關系。HuckMepeak和NinaTooley(2008)研究了DJSJ機構公布的美國56家社會責任方面履行良好的公司。發現這些公司從2002一2007年財務業績表現出眾,股票漲幅平均在101%以上,遠遠超過了標準普爾500指數中其他公司股票66.07%的漲幅,資產回報率更是高達38%,研究結果表明了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表現有著正相關關系。
(二)不相關或負相關關系
Mcwiliams和Siegel(2000)用KLD評價企業社會績效,用企業的1991―1996年度價值的平均值評價財務績效,結果發現企業社會績效與企業財務績效并無聯系。Seifert等人(2004)以財富1000家公司作為樣本,采用結構方程模型對慈善活動與財務表現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研究表明企業的現金流對企業從事慈善活動的意愿有顯著影響,但是企業的慈善活動并沒有影響到企業將來的財務表現。Matthew Brine,Rebecca Brown and Greg Hackett(2007)以澳大利亞300ASX指數的277家企業為樣本,企業社會責任的數據來源于澳大利亞環境與水資源部門和道德研究中心提供的資料,以資產回報率、銷售回報率作為財務績效指標,研究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沒有顯著關系。此外Robert W. Ingram和Katherin B. Frazier(1980)研究發現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呈負相關。Brammer等人(2006)利用企業股票回報率檢驗了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表現的關系,發現兩者存在負相關關系。
從上述研究我們發現,對企業社會責任和財務績效的衡量標準、采用的樣本、研究方法各不相同,所得出的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績效之間關系的結論也不一致,但兩者之間存在積極關系的結果還是占大多數。
二、國內研究現狀
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關系的研究才剛起步,實證研究不多。李正(2006)以2003年上海證券交易所521家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用內容分析法衡量社會責任,用Tobin’s Q衡量企業價值,結果表明,承擔社會責任越多的企業,其企業價值越低。徐光華和張瑞(2007)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采用內部和外部主要利益相關者的財務數據,對企業社會責任績效表現進行了分等級評分,對財務績效的衡量采用盈利能力和成長能力指標,實證結果表明企業社會責任和財務績效正相關。潘煜雙和姚瑞紅(2008)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情況與企業財務業績之間的相關性問題進行了研究,選用2005―2007年我國制造業上市公司數據,主要對上市公司的半年度報告進行內容分析,結果表明,財務業績越好的企業,更傾向于披露社會責任信息。
可以看出,國外對于企業社會責任和財務績效的關系研究,并沒有統一的觀點,但多數文章認為二者之間為正向關系,即大部分認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可以促進企業利潤的增加。國內對企業社會責任和財務績效的關系研究還不是很成熟,大多停留在規范論述的層面,還很缺乏實證研究。因此,企業社會責任與績效的關系研究在我國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1]李正.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價值的相關性研究――來自滬市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J].中國工業經濟,2006(2).
概念
在眾多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闡述中,較為全面的是阿爾奇.卡羅爾(Archie B.Carroll)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企業社會責任指某一特定時期社會對組織所寄托的經濟、法律、倫理、和自由決定(慈善)的期望。”從定義可以看出,最基層的是經濟責任,然后是法律責任、倫理責任、慈善責任。但并不是要履行了經濟責任,才能履行法律、倫理或慈善責任,也可以同時履行多種責任。
理論研究
企業社會責任通常有兩種方法:利益相關者方法和企業治理方法。利益相關者方法考慮企業運營會影響或受其影響的各個群體,通過各方的利益平衡來實現企業社會責任;而企業治理方法則以企業為中心,通過企業治理來實現企業社會責任。從交易成本的角度來看,前者比后者的交易成本低。前者通常使用的工具是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準則(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des of conduct,簡稱CSRC),后者通常為一份利益相關者達成的協議。
在生產全球化的背景下,發達國家企業將制造過程轉移到欠發達國家。當地的供應商的激烈競爭導致競標價格的降低,進而導致降低勞動力成本和設備成本的壓力,出現“血汗工廠”等現象。這種現象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政策制定者、消費者、無政府組織者和學者對此十分關注。應對社會的呼吁,跨國企業設計了跨國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準則來規范供應商的行為。中國在19世紀末引入了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準則,但是十多年來效果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出現了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準則的實效問題。
實證研究
陳琳(2011)對國外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現狀進行了總結,將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分為規范性研究、描述/實證性研究和對策性研究三部分,各部分的研究都比較全面。
國內已有研究多數把影響因素歸納為政府、社會和企業三個大類,試圖建立一個描述作用機制的模型,單獨對企業的微觀研究則不多,對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實踐提供具體的建議的幫助不大。但確實企業的某些特征對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產生影響。從波士頓大學對美國200多家企業的研究報告The 2010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dex可以看到不同的行業的企業社會責任指數得分是不同的。
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測量問題,馮天麗,井潤田(2011)對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進行述評,提出現有研究存在的問題或困難之一是至今沒有一個理論上嚴謹、方法上全面系統、具有內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的統一的衡量方法。
European Commission總結了當今世界重要的企業社會責任量具覆蓋范圍,發現所有企業社會責任的量具在范圍、目的、應用到具體企業、發展階段或價值的方面不是都具有可比較性。
研究啟示和展望
現有研究多以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企業為研究對象,缺乏對發展中國家企業情境的考察,由于制度和文化環境的不同,其研究結論的適用性尚有待檢驗。因此,中國本土化的研究是有意義的。
雇員是企業主要的社會利益相關者之一,同時也是企業的內部利益相關者,雇員的行為很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動機,因此研究員工的作用也是有意義的。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江蘇 泰州 225300)
【摘 要】在企業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時代,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尤其重要,同時隨著全球性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興起,企業社會責任越來越成為政府、企業、媒體和公眾的關注,進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也成為學者們研究和討論的熱點。本文主要介紹了近幾年國內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和評價研究的主要成果,并對進一步的研究提出展望建議。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CSR;利益相關者
0 引言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紀的美國,是在美國經濟蕭條期,大型企業引發的社會問題日益嚴重,經濟民主運動日益高漲的背景下產生的。
1 國內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研究綜述
20世紀9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進入國內,國內大多數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持有肯定態度,認為企業是社會的一份子,企業應遵守權責對等的原則,企業占了社會資源,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占有的資源越多責任越大。
1.1 國內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觀點
1990年出版的袁家方主編的《企業社會責任》是國內較早研究企業社會責任的著作。書中介紹了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并圍繞企業在納稅、自然資源、能源運用行為、環境保護、基本建設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責任介紹了企業在各個方面的行為規范及法律責任。
劉俊海(1999)以企業社會責任和經營績效的相關性研究為依據,將企業社會責任分為道德上的責任和法律上的責任,他認為企業不僅以最大限度為股東盈利作為唯一存在目的,應最大限度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包含員工、消費者、中小競爭者、當地社區、環境、社會弱者及整個社會公共利益等[1]。
盧代富(2002)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謀求股東利潤最大化外所負有的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的義務,企業社會責任包含對員工、消費者、債權人、環境、當地社區、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責任[2]。
曹風月(2005)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根據利益相關者理論,即要對股東、雇員、消費者、政府和社區負責,另外提出了企業對環境的責任是不可回避的,因此,她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有6項內容,即股東、雇員、消費者、政府、社區和環境[3]。
周祖城(2005)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應該承擔的,以利益相關者為對象,包含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內的一種綜合責任[4]。
黎友煥(2007)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在某特定的社會發展時期,企業對其利益相關者應該承擔的經濟、法規、倫理、自愿性慈善及其他相關的責任,這個概念是目前內容較完整的、較嚴謹的、動態的定義[5]。
1.2 對國內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研究的評價
從企業社會責任進入國內以來,國內學者從各自不同的學科角度把握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基本上所有學者都認同企業必須承擔社會責任的觀點,近幾年很多學者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傾向于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定義。統觀國內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發展的20年,所呈現出的現象是:一是,研究成果少而且觀點片面;二是,缺少創新型研究;三是,注重企業社會責任的應用研究,而比較忽略理論研究。
2 國內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
至企業社會責任進入我國以來,學者們大多認可企業須承擔社會責任的觀點,在肯定的基礎上,我國學者采用各種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對中國企業進行了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常用方法有模糊數學評價法、層次分析法、綜合分析判斷法、主成分分析法、專家打分法等。
2.1 國內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的主要觀點
李立清(2006)在《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理論與實證研究》以湖南省293家企業為研究對象,這些企業包括石油化工企業、建筑業、采礦業、交通運輸業等9個行業,構建的指標體系包括勞工權益、人權保障、社會責任管理、商業道德和社會公益行為五個方面,這套指標體系不僅涵蓋SA8000的主要內容,而且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商業道德和社會公益兩個要素,然后采用主觀賦權法由不同領域的社會責任研究者、管理專家等確定權數,最后發放問卷讓企業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打分,應用模糊評價法評價湖南省293家企業的社會責任情況[6]。
李正(2006)在《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價值的相關性研究》中采用內容分析法的指數法衡量企業社會責任的高低,如果企業在年度報告中描述了各個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作者構建的活動體系)的某一類,則分值為1,如果還有相應的金額再加1分,最后由小類得分加總得到企業的社會責任指數,比較各樣本企業的得分[7]。
梁杰、王鐵成(2007)在《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評價研究》中運用回歸分析方法,通過spss軟件技術對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標與財務業績指標進行回歸分析,并以分析結果為依據建立一般評價模型。運用模型對上市公司進行個體評價時,依據上市公司實際的財務業績指標測算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理論值,再與實際值進行比較,從而得出評價結果[8]。
牛麗文、符丹等(2008)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評價指標體系研究》中通過模糊數學的評價模型評價企業社會責任,首先建立科學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活動因素集,然后分配權重,對這些因素分別進行評價,最后用模糊矩陣對其進行綜合評價,得出評價值,將評價值和事先建立好的評價集E={1.0,0.8,0.6,0.4,0.2}={優秀,較好,一般,較差,差}對比,找出相近的數值做出評價[9]。
2.2 對國內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的總結
以上講述了近幾年的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研究,發現目前國內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趨于定量分析社會責任,定性分析的文章很少,定量分析的過程是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或其他理論,比如SA8000標準、社會契約理論等,構建定量指標體系,這些定量指標中或者是財務指標體系,或者要采用社會數據的指標體系,如污水處理費用,具體的數據方法是模糊評價法、主成分分析法、層次分析法、專家打分法、綜合指數法等,通過這些方法評價社會責任的結果都不一樣,不同學者從不同的學術角度研究社會責任。
3 結語
至企業社會責任傳入我國以來,國內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對于我國的研究者,應該繼續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借鑒先進的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和實踐經驗,繼續開展本土化的探索,加強規范和實證研究,及早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進而引導政府制定與社會責任的政策法規,引導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參考文獻
[1]劉俊海.公司的社會責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7.
[2]盧代富.國外企業社會責任界說述評[J].現代法學,2001(3):1.
[3]曹鳳月.企業道德責任論-企業與利益關系者的和諧與共生[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17-40.
[4]周祖城.企業社會責任:視角、形式與內涵[J].理論學刊,2005(2).
[5]黎友煥.企業社會責任研究[D].西北大學,2007.
[6]李立清.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理論與實證研究:以湖南省為(下轉第373頁)(上接第209頁)例[J].南方經濟,2006(1).
[7]李正.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價值的相關性研究:來自瀘市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J].中國工業經濟,2006(2).
[8]梁杰,王鐵成.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評價研究[J].集團經濟研究,2007,25.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CSR);研究現狀;不同視角
[中圖分類號]F27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4)27-0061-02
1 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
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于20世紀初首次在美國提出,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發展,西方國家關于這方面的理論研究已經相對成熟,而國內方面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起步較晚,到20世紀90年代,國內一些學者才開始對其進行研究,因此對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理解和研究還沒有西方學者的成熟和完善。一般認為,國內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最早的是袁家方,他在1990年主編的《企業社會責任》這本書中提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爭取自身生存與發展的同時,面對社會需要和各種社會問題,為維護國家、社會和人類的根本利益,必須承擔的義務;同時他將企業的社會責任劃分為不同的幾個方面,包括對職工、社會、能源、生態環境、消費者以及國家的責任[1]。自此之后,國內學者開始逐步關注起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由于認識角度和研究視角的差異,諸專家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理解也各有不同。劉俊海博士首次把社會責任納入公司治理研究的范圍中去,并指出公司社會責任是指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贏利作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應當最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這種社會利益包括自然人的人權,也包括自然人之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所享有的權利和好處,包括債務所有人、企業消費群、企業員工、企業的競爭對象、社會環境、社會弱勢群體、當地社區以及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等[2],這一觀點的提出有力地批判了傳統的以利益最大化為目的的企業行為。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盧代富運用邏輯學的方法對各種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觀點進行匯總和評析,進而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謀求股東利潤最大化之外所負有的維護和增進社會公益的義務[3]。李立清則認為最簡單的意義上理解,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除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之外的“第三種責任”,并指出這種責任是企業在社會領域內對自身行為后果的“回應義務”[4]。在他看來,企業社
會責任最本質的特征在于它的“內生性”。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在我國也逐漸得到普及,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成果也越來越多。2006年3月國家電網了我國大陸企業首份社會責任報告,成為國內相關企業學習的表率,在這份報告中,企業社會責任是這樣定義的,即企業對所有者、員工、客戶、供應商、社區等利益相關者以及自然環境承擔責任,以實現企業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協調統一。
2 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
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顧名思義就是指企業對哪些對象或主體承擔社會責任以及具體承擔哪些責任。通過梳理相關文獻可以發現,國內大多數學者在定義企業社會責任時就已涵蓋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張兆國,梁志鋼等基于利益相關者的研究視角,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企業對債權人、政府、供應商、客戶、員工和社區等其他利益相關者以及環境所必盡或應盡的責任[5]。王玲則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包括對雇員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對債權人的責任、對環境和資源的責任、對社會福利和公益事業的責任等,并進行了詳細的闡述[6]。李培林從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并指出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對投資者、顧客、員工、債權人、政府和社會環境的責任[7]。李曉丹根據國內學者的研究情況,將企業社會責任的對象作為劃分標準,把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歸納為企業對公司股東的責任、對公司員工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對債權人的責任、對社會的責任[8]。按照現在的理解,一般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對股東、對員工、對消費者、對所在社區和環境以及對社會所承擔的社會責任等,再進一步可歸納為四個方面的責任,也即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公益責任、道德責任四個方面。
3 企業社會責任的不同研究視角
3.1 利益相關者理論視角
企業社會責任的產生過程中形成了眾多理論,有利益相關者理論、企業公民理論、社會契約理論等,而利益相關者理論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理論基礎之一,不僅有利于人們更好地了解企業社會責任的含義,還能明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所面對的對象和主體,也就是我們上文提到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國內關于這方面的理論文獻更是層出不窮,從利益相關者理論角度,金建江探討了企業社會責任觀,并指出企業不愿意去承擔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決策信息的不對稱,建議在企業治理機構中設立一個“利益相關者委員會”來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從而使得企業積極地去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9]。辛杰基于消費者響應的視角,對國內外相關學者的研究成果進行了梳理,指出了當前研究的不足之處并分析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在未來研究所需要關注的問題[10]。趙瑾璐,張志秋等在對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的發展情況進行整理總結的基礎上,以利益相關者原理為出發點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內部及外部效應進行了福利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建議來完善我國的企業社會責任制度[11]。王陽,趙祥則把研究的對象放在傳媒企業上,運用利益相關者理論,對傳媒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進行分析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相應的履行對策[12]。
3.2 其他主要的研究視角
除了運用利益相關者理論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外,國內大多數學者都從不同的學科領域或多或少的進行了研究,鑒于文獻數量原因,在此,主要就一些比較有代表性的研究進行評述。王慧,王建瓊將企業生命周期理論引入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根據企業所處的不同階段依據不同的指標進行研究和評價,構建了一個動態的社會責任評價體系[13]。孫艷從中國對外開放的背景出發,基于貿易與投資視角分析企業社會責任實施帶來的影響,并指出企業要獲得長遠發展就應該實施社會責任的必要性[14]。隨著工業化的發展,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定的環境問題,因此發展低碳經濟勢在必行。王超就立足于此表明了低碳經濟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在統一性,并指出了我國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15]。閻澤睿,趙公民則基于元分析視角,從具體行業和領域、指標體系、相關理論、實證與應用及評價方法五方面對2005―2012年間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研究現狀進行了歸整[16]。此外,更多的學者將研究方向集中在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上。溫素彬,方苑以46家上市公司2003―2007年的數據為依據,運用面板數據模型研究了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之間的關系,研究結果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已經開始關注其社會責任,大多數企業社會責任變量對當期財務績效的影響為負,但是從長期來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其財務績效具有正向的影響。這一結論顯然與企業社會責任的特征相符合,由于企業社會責任這種正向影響的滯后性,企業為了短期利益往往不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加上國家懲罰機制的不完善,更是“縱容”了這一行為。唐俊峰,李立峰則以2011年和2012年上市公司的相關數據為依據,對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價值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發現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能夠提升其可持續發展能力并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4 結 論
通過對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文獻的整理,可以使得我們對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發展脈絡有個清楚的認識,同時可以看出,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運用學科交叉的方法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并將研究逐步與中國的國情相結合。但是從當前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來看還不盡如人意,企業的短期的狹隘目光還一時難以轉變,因此,企業社會責任真正實施起來還需要一段漫長的時間,這其中需要企業、政府和個人共同的努力。
參考文獻:
[1]袁家方.企業社會責任[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0.
[2]劉俊海.公司的社會責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3]盧代富.國外企業社會責任界說述評[J].現代法學,2001(3):137-144.
[4]李立清.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理論與實證研究:以湖南省為例[J].南方經濟,2006(1):105-118.
[5]張兆國,梁志鋼,尹開國.利益相關者視角下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研究[J].中國軟科學,2012(2):139-146.
[6]王玲.論企業社會責任的涵義、性質、特征和內容[J].法學家,2006(1):136-142.
[7]李培林.論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可持續發展[J],現代財經,2006(10):11-15.
[8]李曉丹.關于企業社會責任兩個前沿問題的思考[J].特區經濟,2014(1):195-197.
[9]金建江.從利益相關者視角解讀企業社會責任[J].財經科學,2007(11):98-105.
[10]辛杰.基于消費者響應的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綜述[J].山東社會科學,2011(5):163-166.
[11]趙瑾璐,張志秋,王子博.基于利益相關者角度的企業社會責任研究[J].經濟問題,2013(12):76-79.
[12]王陽,趙祥.利益相關者視角下傳媒企業的社會責任對策分析[J].經營管理者,2014(3):49-50.
[13]王慧,王建瓊.基于生命周期視角的企業社會責任研究[J].西南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5):9-12.
[14]孫艷.貿易與投資視角下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J].黑龍江對外經貿,2009(1):55-57.
關鍵詞:聲譽機制;企業社會責任;綜述;實用性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5-0111-02
1企業聲譽和社會責任的界定
1.1 企業聲譽的含義企業聲譽是一個相對較新的研究領域,聲譽是對行為主體各方面行為能力的綜合反映,它依附于主體又相對獨立于主體,是行為主體的一項總體性的無形資產。聲譽從來不是自生的,它是在與社會的交往中形成。企業的社會地位、產品或服務質量、管理水平、經營狀況、員工素質、對社會和環境的責任、對公益事業的參與等都會影響到企業的聲譽,因此其具有綜合性;企業聲譽的形成需要一個過程,具有長期性;企業聲譽不是永遠存續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企業持這以恒地努力維持和呵護,因此具有不穩定性[1]。
1.2 社會責任的含義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目前普遍認同的理念是:企業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等等?;镜钠髽I社會責任分為生產安全、職業健康和權益保障。目前,企業的社會責任主要集中在勞動合同、勞資糾紛、加班、職業健康、生產安全、權益保障六個方面[2]。
2企業聲譽和社會責任研究現狀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會使企業贏得良好的聲譽;而良好的聲譽又將促使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這是一種良性循環,對企業對社會來講,都是一種雙贏狀態。當今國內主要從企業戰略層面和企業經營者聲譽評價兩個角度研究企業聲譽和社會責任。
2.1 企業戰略層面的研究企業戰略層面研究企業聲譽和社會責任,主要有以下幾個角度的研究:
2.1.1 供應鏈角度李莉在《BSCI實現供應鏈社會責任有效管理》中提出,社會責任事關供應鏈全局,許多國外企業,尤其是許多品牌商、零售商,本身并不生產產品,而是通過全球采購來完成其整個供應過程,因此,其聲譽就不僅僅局限于其自身,而且還牽涉到整個供應鏈。然而,越是規模龐大的企業,其供應鏈就越復雜,對供應鏈的管理就越困難。由此以來,如何有效管理供應鏈中的社會責任符合狀況便成為許多企業亟需解決的問題[3]。蔣貞蕾在《供應鏈社會責任風險管理的“四部曲”》中講到,供應鏈社會責任風險管理,關系品牌的聲譽、員工的道德凝聚力和士氣,以及消費者認同,是品牌公司經營全球供應鏈不能省略的必要步驟[4]。
2.1.2 利益相關者角度在研究聲譽機制和企業社會責任領域里,利益相關者理論應用的最多。麥影的《CSR對企業競爭優勢貢獻的模型研究》中提出,由于企業聲譽源于企業利益相關者。因此,企業必須對其利益相關者負責。也就是說企業對其利益相關者履行社會責任,影響企業聲譽,從而影響企業競爭優勢。反過來說,企業擁有良好聲譽,也會促使有利于企業的社會責任反應的產生,因為企業聲譽決定了公眾對企業的態度,且產生的效應對企業更加有利[5]。石丹的《CSR現在進行時》中說,企業聲譽和企業公民行為常常影響其海外經營能力,或者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作為一個優秀企業,公民的聲譽很重要,而且企業公民的透明性和責任感能夠提升品牌的形象和商譽[6]。龔宏斌的《從“毒奶粉”事件審視企業社會責任》中說,對許多企業而言,賦予社會責任的優先地位并非總是意味著一種非生產性的成本支出或資源負擔,而是一種強化企業聲譽以及利益相關者支持與信任的一種手段,是企業賴以成功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7]。賴勝強的《從三鹿事件看企業聲譽管理》,指出企業聲譽是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產,其本質是外部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信任。企業通過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在謀取自身的經濟利益的同時關注相關利益者的訴求,加強與相關利益群體的溝通,可以獲得他們對企業的贊譽從而提高企業的聲譽[8]。
2.1.3 財務效應角度高志強在《保險公司聲譽管理研究》中說,保險公司聲譽管理的關鍵,是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在經濟發展與社會貢獻間尋求一個平衡點,既為股東創造價值,又為社會作出貢獻,從而建立良好的聲譽。從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盡管聲譽管理需要一定的成本,但其產生的巨大效益遠遠超過成本[9]。李新娥、張志君的《從上市公司人氣指數看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中提到,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企業業績和良好的企業聲譽之間存在著某種聯系,且這種聯系足以影響公司長遠的發展[10]。姜啟軍的《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經濟績效的關系分析》提出,從長期和短期看,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經濟績效的關系是不同的,通過建立模型分析,在短期內, 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利潤不一定超過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利潤。如果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產品的價值,與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產品的價值不能有效地區別,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利潤要小于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的利潤[11]。胡俊苗的《我國構建和諧社會中的CSR研究》中講到,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并不總是和利潤減少相聯系,從長遠看,CSR與企業經濟效益是均衡的。符合社會公眾利益的行為,或者是引導顧客向著有益消費結構變化的行為,會使企業因顧客的青睞而獲得豐厚的利潤[12]。
2.1.4 聲譽激勵角度企業承擔社會在責任不僅僅只是企業的負擔,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上的投資回報是客觀的:創造并提升企業品牌、強化企業競爭優勢、吸引并保有優秀人才、提高市場評價、穩定自身發展等[13]。在這塊領域的研究也很多。孟麗彥的《恪盡社會責任,提高企業聲譽――讓企業成為社會的公民》中說,恪盡社會責任能提升企業的社會聲譽,形成企業的一項無形資本,提高企業員工凝聚力,培育企業文化[14]。姜啟軍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因分析》說道,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能提高企業聲譽和降低風險、提高生產效率和員工滿意度、優化競爭環境,有利于提升企業的競爭力[15]。韓晶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博弈模型分析》中提出,政府對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監察力度越大,處罰力度越強,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就越高,企業就越樂于履行社會責任;企業從履行社會責任中獲得的聲譽激勵越大,激勵時間越長,企業就越樂于履行社會責任[16]。李超、方桂榮的《試論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作用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激勵機制》中概括出,企業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激勵機制有: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立法與司法、企業自我約束機制、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監督[17]。
2.1.5 組織聲譽角度金康偉、王水嫩的《論企業聲譽管理》提出,企業聲譽是企業所有社會行為、商業行為的凝結。如果把企業聲譽比作企業所擁有的“人格魅力光環”,那么這個光環是由企業的所有行為及結果所折射的道德光芒所形成的。當企業的行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符合社會習慣及公眾的道德評價標準時,該行為就會為企業聲譽光環增添光彩。因此企業聲譽的培育,需要企業長期地從各個方面一點一滴地積累,踏踏實實地做好企業該做的事,自覺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18]。陳艷的《企業社會責任:企業內部營銷的新杠桿》中提到有些企業的員工常常發現自己不得不在外界面前捍衛企業的聲譽,尤其是跨國企業,他們可能要在當地公眾和媒體不歡迎甚至敵對的地區進行經營,比如說沃爾瑪公司在很多地區都遭到了大量非議,因為當地群眾將其視為威脅當地小型競爭者的零售巨鱷。這些非議很顯然會對企業造成不良影響,但是更重要的是會傷害到員工的自尊心。研究表明,企業可以通過一些CSR活動向外界人士傳遞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和道德規范,改變這些外部的負面形象[19]。鄭文哲、王水嫩的《企業聲譽的概念、特征及培育、維護》中提到,現代企業必須在自覺履行其社會責任過程中培育、積累聲譽。當面臨公關危機時,要妥善處理危機以維護企業聲譽[20]。
2.1.6 消費者感知視角黃春新的《基于消費者感知視角的企業聲譽影響因素研究綜述》中提出,企業聲譽是一個相對較新的研究領域,并沒有完全統一的定義。文章在綜述以往聲譽研究的基礎上,將消費者認知的企業聲譽單獨進行剖析[21]。盧東、李俊偉、寇燕的《企業社會責任感知與期望對企業聲譽的影響研究》一文提到,企業聲譽受消費者感知的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影響,但是這種影響又受到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期望的調節。文章從期望模型出發,分析不同期望條件下,消費者感知的企業社會責任對企業聲譽的影響[22]。
2.2 企業經營者聲譽評價的研究繆榮、茅寧的《公司聲譽管理模型探討》中提到,以公司公民行為為基礎的公司聲譽管理模型,公民的行為作用于媒體、顧客、投資者、雇員、合作伙伴、社區、管制當局、行動主義者,并且從每一類利益相關者處獲得支撐的承諾才能建立良好的聲譽[23]。
孟炯的《基于企業安全責任的聲譽模型》中,運用博弈論中的聲譽模型對b類廠商較好履行安全責任的動力進行了研究。結果顯示:b類廠商履行安全責任的動力在于消費者判斷出廠商為g類的概率是否足夠大,g類廠商的良好的聲譽對b類廠商有激勵和制約作用[24]。
喻國明的《媒介的聲譽管理:構建維度與輿論尺度》指出,同類平均線尺度是比較級意義上的評判尺度,即在同類媒介、同級別(指不同行業、但在規模、影響力等方面相仿)媒介的各自表現中取中值《即平均線)作為衡量的標準尺度:高于平均線的,報以美譽;符合平均線的,判為合格;低于平均線的,則給予惡評。因此,達到平均線是輿論對于媒介責任擔當表現的最低限。這條平均線由輿論期待和社會慣例構成,媒介要做的,是尊重平均線,使自身的行動盡量高于、至少不能低于平均線標準。這是媒介履行社會責任、保持其聲譽的“底線”[25]。
任巧巧的《企業的社會責任與企業聲譽》中指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聲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聲譽體現了評價企業效率的兩個維度:經濟績效和社會責任魯行情況[26]。
周延風、肖文建、羅文恩的《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對消費者關于公司聲譽評價的影響》中通過實驗法對410名學生的測試,探討了企業社會責任行為與消費者關于公司聲譽評價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 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對消費者公司聲譽評價有顯著影響[27]。
張自偉、孫桂平的《石油企業聲譽評價體系的構建》中,從經營業績(60%)和社會責任(40%)兩個方面構建石油企業聲譽評價體系。經營業績評價指標由四個一級指標構成: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成長;社會責任評價指標由四個一級指標組成:社會影響、人權保障、環境保護、資源耗費[28]。
謝佩洪、周祖城的《中國背景下CSR與消費者購買意向關系的實證研究》中,構建一個包含企業社會責任行為、良好公司聲譽、消費者企業認同和消費者購買意向在內的概念模型,并通過結構方程模型方法對模型進行實證檢驗,以探索企業社會責任對消費者購買意向產生影響的內在機理。研究結果表明,企業社會責任行為不僅對消費者購買意向產生直接的正向影響,還可以通過良好的公司聲譽和消費者對公司的認同感對消費者購買意向產生間接的正向影響,而且,間接作用的強度要遠遠大于直接作用:公司聲譽和消費者企業認同是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對消費者購買意向起影響作用的中介變量[29]。
3總結與展望
嵌入聲譽機制的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戰略層面的研究較多,但都只說明兩者互相促進,未能深入說明怎樣運用聲譽機制來提升企業社會責任,缺乏運行機制來推動。企業經營者聲譽評價的研究在國外研究比較成熟,國內的研究深入性不夠,一般只把社會責任作為聲譽機制評價的一個重要標準來建立模型,但實用性還待考察。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中,無論是企業戰略層面的研究還是聲譽評價的研究,都應更注重實用性的研究。
參考文獻:
[1]孫宏,從聲譽機制談企業社會責任[J].金卡工程經濟與法,2009,8:204.
[2]王春梅,許明華,關注社會責任――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經之路[J].商業經濟,2005,264:38-39.
[3]李莉.BSCI實現供應鏈社會責任有效管理[J].進出口經理人,2009,10:38.
[4]蔣貞蕾.供應鏈社會責任風險管理的“四部曲”[J].CSR,2009,67:64-66.
[5]麥影.CSR對企業競爭優勢貢獻的模型研究[J].物流經濟,2009,534:70-73.
[6]石丹.CSR現在進行時[J].商學院,2008,4:51-52.
[7]龔宏斌.從“毒奶粉”事件審視企業社會責任[J].實證分析,70-71.
[8]賴勝強.從三鹿事件看企業聲譽管理[J].改革與戰略,126-127.
[9]高志強.保險公司聲譽管理研究[J].上海保險,2008,5:38-40.
[10]李新娥,張志君.從上市公司人氣指數看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J].河北經貿大學學報,2006,27(6):65-69.
[11]姜啟軍.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經濟績效的關系分析[J].生產力研究,2007,22:123-125.
[12]胡俊苗.我國構建和諧社會中的CSR研究[J].學術論叢,2008,511:130-131.
[13]孫宏.從聲譽機制談企業社會責任[J].金卡工程經濟與法,2009,8:204.
[14]孟麗彥.恪盡社會責任提高企業聲譽――讓企業成為社會的公民[J].時代經貿,2008,6(99):87-88.
[15]姜啟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因分析[J].改革與戰略,2007,23(9):141-144.
[16]韓晶.企業社會責任的博弈模型分析[J].財經問題研究,2007,287:65-68.
[17]李超,方桂榮.試論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作用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激勵機制[J].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7,7(1):44-47.
[18]金康偉,王水嫩.論企業聲譽管理[J].經濟論壇,2004,12:48-49.
[19]陳艷.企業社會責任:企業內部營銷的新杠桿[J].企業經濟,2008,337:90-92.
[20]鄭文哲,王水嫩.企業聲譽的概念、特征及培育、維護[J].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4,4(2):60-63.
[21]黃春新.基于消費者感知視角的企業聲譽影響因素研究綜述.商業現代化,2006,464:30.
[22]盧東,李俊偉,寇燕.企業社會責任感知與期望對企業聲譽的影響研究[J].江蘇商論,2009,1:95-96.
[23]繆榮,茅寧.公司聲譽管理模型探討[J].管理現代化,2003,3:20-23.
[24]孟炯.基于企業安全責任的聲譽模型[J].理論研究:25-26.
[25]喻國明.媒介的聲譽管理:構建維度與輿論尺度[J].中國廣告,2009,2:103-104.
[26]任巧巧.企業的社會責任與企業聲譽[J].經濟管理,2005,18:16-20.
[27]周延風,肖文建,羅文恩.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對消費者關于公司聲譽評價的影響[J].現代管理科學,2007,12:56-59.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 戰略
一、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紀年代初。企業到底要不要履行社會責任,爭論頗多,并把學者區分為"支持"和"反對"兩派。最有影響力的的爭論有兩次:
1、20世紀30-50年代Berle-Dodd關于受托者責任之爭。Berle提出,由法律、公司章程或兩者共同賦予公司管理層、其他任何公司內群體的權利,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服務于全體股東利益。因此,當權利的實施有損股東利益時,不管該權利授予多么明晰,也不管該權利實施技術上多么完善,該權利使用都應該受限制。Dodd認同伯利提出的對管理者權力進行法律控制的觀點,但是卻反對過度強調"商業企業存在的唯一目標是為股東創造利潤"。企業之所以受到法律的允許和支持,不是因為它為所有者創造利潤,主要是因為它為社區提供服務。而出于保護雇員、消費者以及其他群體的目的,管制政策會越來越多地限制商業企業管理者用于追求股東利益的手段。另外,公眾關于"企業對雇員和消費者負有責任"的觀念也影響了企業管理者的態度。值得提倡的管理者態度是不僅僅企業要對社區承擔責任,而且也應該自愿地而不是等待法律強制地去承擔社會責任。
2、20世紀60年代Berle-Manne關于現代公司是否承擔社會責任之爭。Berle(1953)發現企業能良好地履行社會功能,因此他率先將其合法化。他認為大公司管理者可以在經濟體系中進行資源配置。因為他們完全獨立于股東的控制、資本市場的審驗,所以他們有權力"公正地"配置公司財富。這種權力被容忍是因為管理者對"公共共識"越來越敏感。曼尼批判Berle并沒有說清楚為什么公司管理者能比別人更好地配置資源。即使是高效的管理者,也并不能說他們具有這樣的政治才能。曼尼還批判了Berle讓公司管理者作為資源配置人選的觀點,因為該工作本質上是"政治家"處理公共關系。他認為沒有附帶利益預期的、"真正的"企業慈善行為只有兩種解釋:一是企業獲得了壟斷權利。另一種是企業不是以純粹商業機構方式來經營企業,而是以非盈利性能組織形式經營。
Berle(1962)在《公司制度的現代功能》辨析了Berle-Dodd、Berle-Manne之爭中自己的立場和觀點。Berle的"企業政治才能"和管理層承擔社會責任觀點受到Manne溫和抨擊,理由是如果管理層對社區生活的某些方面承擔責任,通過慈善捐助以及承擔起不受市場因素主導的經濟政治家角色,那么就背離追求最大利潤的原則,這會破壞市場機制、辜負追求利潤的信托責任。雖然Berle擔心企業管理者參與社會活動會使他們變成社會政治家、慈善事業的主要捐贈者。他還認為他們在做這些工作的時候,往往會回歸到傳統的利潤創造上而把事情做糟糕。但是,他承認企業界和實踐都支持了Dodd教授的觀點。所以,他提出在社會政治家方面,管理層需要履行的最大職責包括建立養老金信托、處理勞資談判問題、協調不同地區的企業活動等。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不僅承擔經濟上與法律上的義務(McGuire,1963),還承擔超出企業經濟或技術的(Davis,1960;Davis&Blomstrom,1966)、更廣泛的社會目標(Frederick,1960),另外,企業還要平衡多方的利益(Johnson,1971)。社會責任被定義為關注社會需求(Eells&Walton,1974)、改善生活質量(Backman,1975)、約定俗稱的(prescriptive by Sethi,1975)、為了解決全部或部分由企業所引起的問題的(Fitch,1976)、企業倫理與社會期望吻合的(Zenisek,1979)。
經濟發展委員會(CED)提出三個同心圓的社會責任定義:"內圈是企業最明確、最基本的責任-有效履行企業的經濟職能,即產品、工作崗位和經濟增長。中間圈代表企業在履行經濟職能時,必須高度意識到不斷變化的社會價值和優先考慮的事項。外圈概括最新出現的以及未完全定型的責任,這是企業應該自己承擔的,即更廣泛地參與改善社會環境。"Caroll(1979)對超出利潤和法律之外的社會責任要素進行劃分,提出四維度社會責任定義:"企業的社會責任是包含在一定時期社會對組織所具有的經濟、法律、倫理和自行裁量的(Discretionary)期望。"
20世紀末,西方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引進中國,引起學者們研究熱潮。代表性的學者及其論點如下:劉俊海(1999)認為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營利或賺錢為唯一目的,還應當最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以外的社會利益,包括雇員、消費者、債權人、中小競爭者、當地社區、環境、社會弱者及整個社會公共利益等內容。盧代富(2002):"企業社會責任指企業在謀求股東利潤最大化之外所負有的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的義務。"他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對傳統的股東利潤最大化原則的修正和補充,是一種積極的、道德的和非制度安排的義務和責任。屈曉華(2003)認為企業積極履行對員工、商務伙伴、客戶、社區、國家的義務和責任,是一種企業對市場和利益相關者的良性反應。李立清&李燕凌(2005)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處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以外的"第三種責任",是企業對自身行為后果的社會"回應義務"。
二、基于戰略視角的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現狀
隨著國外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深入,國內學者漸漸地將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戰略結合起來研究,以便為企業社會責任如何更好的實施尋找理論依據。
1、基于戰略視角的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國外研究現狀
20世紀70年代后,隨著人權運動、環保運動、消費者運動等的興起,企業面對社會責任的壓力越來越大,企業社會責任戰略產生具備了必要性。Ian Wilon(1974)提出四種不同的社會反應戰略:消極反應戰略、防衛戰略、適應戰略和預反應戰略。這四種戰略在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積極程度方面是逐漸增加的。社會反應戰略強調合作和問題解決機制,其出發點是降低企業經營風險,降低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威脅,而不是把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當成是商業機會。
90年代后,西方國家的責任投資者、責任消費者大量涌現,使企業社會責任日益成為企業市場機會和競爭優勢的源泉。面臨市場和社會的雙重壓力,企業既要達到贏利的目的,又要樹立起負責的形象。Burke&Logsdon(1996)認為企業社會責任能給企業帶來大量商業利益。戰略性企業社會責任的五個維度是:企業社會責任項目與企業使命和目標的一致性、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的專用性、按環境趨勢來規劃行為的前瞻性、不受外部制約而自由決策的自愿性以及贏得認可的可見性。John Elkington(1997)指出企業必須將利潤、社會正義和環境質量同時作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三個基本"底線",并納入戰略。
Lantos(2001)將企業社會責任分為"利他的"、倫理的和戰略的三類動機。他指出"利他的"動機是違背商業準則的,倫理的動機是強制性的,而戰略的動機才是有利于企業和社會的。因此,企業應該制定戰略的社會責任并且由營銷部門帶頭行動。薩赫Sarre(2001)認為,為有效地防范因不將商業道德而導致的社會災難、企業災難甚至破產的發生,雖然法律和法規能夠發揮一定的作用,但最有效的方式是把企業社會責任納入公司管理,發展戰略性社會責任,最好是形成企業社會責任文化。
Porter&Kramer(2002)將企業社會責任放在戰略管理框架下進行研究,提出戰略性慈善事業。企業應當把企業社會責任融入整體經營戰略中,加大對社會責任的投入以求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實際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并不會約束企業的發展,相反是企業獲得機遇、創新和競爭優勢的源泉之一。Bagnoli & Watts(2003)通過模型分析企業的行為指出企業是否傾向于實行戰略性企業社會責任取決于兩個因素:市場競爭的強烈程度和顧客多支付給社會責任費用的愿意程度。Waldman等(2004)將戰略性領導理論應用于企業社會責任,他們推斷企業某些領導行為與企業傾向于承擔企業社會責任存在正相關關系,而且這些領導者是在戰略性的運用企業社會責任活動。
2、基于戰略視角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國內研究現狀
楊繼瑞等(2005)將社會責任戰略分為消極反應、抵御、適應和提前采取行動四種戰略。消極反應戰略指沒能甚至不愿意按照社會責任方式行動,并盡可能地躲避或隱瞞的不負責任行為;抵御戰略指采取不積極的防御戰略,得過且過;適應戰略指比較自覺地使他們的行為與公共法則保持一致,盡力對公眾的期望負責,以適應社會對企業的要求;提前采取行動戰略指在責任到來之前提前采取行動,肩負起社會賦予它的責任,以防患于未然。
陳明(2006)提出企業應以承擔社會責任為愿景,將誠信經營、節約能源、愛護環境、善待員工、熱心社會公益的經營理念貫穿在企業采購、研發、生產、銷售以及市場服務等價值鏈的各個環節,塑造具有高度親和力和感召力的企業文化和品牌形象,更加有效的整合社會資源,創造有利于企業經營和發展的內外部環境,進而打造企業的社會責任競爭力,獲取競爭優勢,保證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新型戰略。
劉斌等(2007)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創新戰略。他們通過構建動態規劃模型和對社會需求模型的修正,分別從宏觀和微觀角度分析可持續發展和社會需求下的企業社會責任創新戰略,并用嚴格的數學模型證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必由之路。他將企業社會責任戰略定義為,企業為獲取相對于競爭對手更為有利的地位與發展潛能,根據環境變化和自身能力而對資源運用所做出的全局性、綜合性、策略性的規劃和部署以實現企業在持續和諧環境下追求長期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汪建新(2008)等從戰略的高度來看企業社會責任。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本質是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企業對其自身經濟行為的約束,它既是企業的宗旨和經營理念,又是企業用來處理與利益相關者關系的準繩,它超越以往企業只是把賺取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更強調企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對消費者、對環境和對社會的貢獻。并通過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來獲得戰略收益。
劉思華(2009)通過探討企業社會責任內涵及其戰略意義,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戰略思考。他認為應通過對企業價值鏈分析找出與企業交叉的社會問題,在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同時實現價值創造,另一方面要設立專門的社會責任管理機構來負責管理。
三、總結
綜上所述,基于戰略視角的企業社會責任,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國外企業社會責任戰略研究不斷深化,已經從定性分析為主轉為定量分析為主。國內從戰略視角來研究社會責任還處在概念辨析和理論研究階段,相關的實證研究還很缺乏。在借鑒和學習國外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我們應盡快建立適應我國企業特點的企業社會責任戰略模型,促進我國企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A.A.Berle,Jr..Corporate Powers as Powers in Trust[J].Harvard Law Review,1931,44(7):1049-1074.
[2]E.Merrick Dodd,Jr.For Whom Are Corporate Managers Trustees?[J].Harvard Law Review,1932,4(7).
[4]Henry G.Manne.The "Higher criticism" of the Modern Corporation[J]Columbia Law Review,1962,62(3):399-432.
[5]Adolf A.Berle.Modern Functions of the Corporate System.[J]Columbia Law Review,1962,Vol.62,No.3,433-449.
[6]劉俊海.公司的社會責任[M].法律出版社,1999.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 評價體系 推行機制
0 引言
2012年2月,以黑熊養殖、熊膽系列產品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歸真堂”上市事件,引發了公眾激烈的爭議,社會公眾、企業管理者以及學者紛紛將目光聚焦在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和推行機制問題上。
企業社會責任是英國學者歐文?謝爾頓在20世紀20年代提出的,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社會在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所承擔的促進社會發展和增進社會利益的義務。也就是在推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提高員工及家屬、所在社區以及廣義社會的生活質量,包括員工享有的工作條件、勞動報酬、安全保障、教育培訓,以及是否造成環境污染、資源浪費等。
1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研究
國內學者對中國企業社會評價的研究比較晚,只是在近幾年一系列安全事件出現后才逐漸引起重視。但從研究視角、評價指標構建、評價方法等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從研究視角來看。朱永明、楊宇鳳(2012)基于企業自主創新視角構建了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模型,將組織、流程、企業文化、市場、產品、工藝、企業技術七個創新點引入模型,構建了二級三層結構的指標體系,期望通過層次分析法與模糊判斷法相結合對企業創新社會責任進行評價。苗婷婷、徐鑫(2010)從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過程出發,構建了基于過程視角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陳文軍、樂燁華(2010)基于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從社會責任會計學、福利經濟學、企業所得稅法和博弈論四個角度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了分析。王佳凡(2010)以平衡計分卡位方法,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建立了系統的評價指標體系。趙濤等(2008)站在員工的角度,從勞工權益和人權保障兩方面評價企業對員工權益的保障程度。金立?。?006)從消費者的角度,開發了一組用于測評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量表體系并對其進行了實證檢驗。
從評價指標方面來看,彭凈(2009)則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思考,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對投資者、消費者、員工、環境和社會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責任,可分解為20項指標。陳留彬(2006)從員工權益保護、環保及可持續發展、企業誠信、消費者和債權人權益保護及社區關系、社會公益與慈善活動和社會責任管理構建了適合現代企業的指標評價體系。姜萬軍、楊東寧、周長輝(2006)將企業社會責任分為經濟關系、社會關系和自然關系三大類指標,但卻未將慈善責任指標納入指標體系。顏剩勇、劉慶華(2005)基于會計信息系統的財務評價,從經濟責任、法律責任、生態責任、倫理責任和其它責任五個方面構建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李立清(2004)構建勞工權益、人權保障、責任管理、商業道德、公益行為5類一級指標、13項二級指標和38項三級指標。張文賢(1997)認為可以從財務、市場、文化和公益四大指標進行衡量企業社會責任,忽視了法律和倫理責任。
從評價方法來看,王寶英(2011)在阿奇?卡羅爾社會責任的界定上對經濟責任指標、法律責任指標、倫理責任指標以及慈善責任指標進一步細化為二級和三級指標。喬海曙,譚明(2009)從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出發,根據利益相關者的理論框架,提出以股東、員工、消費者、政府為利益相關者的金融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運用極值標準化處理原始數據和層次分析法設置權重。田虹(2009)通過內容分析法設計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并對通信行業上市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績效進行了實證研究。牛麗文、符丹、郭英紅(2008)建立模糊綜合評價模型和專家評分法設置評價指標和權重。熊勇清、周理(2008)基于利益相關者構建指標體系,運用因子分析法確定權重,并以深交所163家上市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為樣本進行實證分析。陳剛、曹波(2004)將層次理論與利益相關者理論結合,提出了評價體系和標準。
總的來說,雖然學者對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取得了很大進步,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正朝著量化的方向發展,但目前為止,企業社會評價指標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標準,具體操作還存在很大的困難。
2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推進機制研究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除了需要在體系評價方面進行構建之外,最重要的要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馮梅,范炳龍(2009)認為只有適合中國經濟發展存在多方面的不平衡的基本國情的推行機制才能有效。中國社會責任推行機制需要妥善解決好企業盈利與履行社會責任的問題,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責任推行機制中的導向和規范作用。劉藏巖(2008)主要從政府推動、社會推動、法制推動和利益拉動等四個方面建立中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推進機制,以期借助機制的長效推力解決中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存在的問題,為政府實現長效管理、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支持。帥萍、高杰(2008)以不完全契約理論為基礎,從契約的執行出發,依據找出的社會責任的契約特征,發掘出社會責任執行的三大重要因素,如重復交易收益、聲譽溢出以及心理收益或損失,試圖通過利用不完全契約理論,深入剖析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在經濟機理,為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推進提供思路。
湯道路(2007)在認真研究企業社會責任軟法推進機制的基礎上,以本土法治和文化資源為契機,通過企業、社會組織和政府的共同參與,培育和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國內企業社會責任軟法推動機制。但由于企業社會責任軟法機制存在各種非理性缺陷,這一推行機制必須遵循現代法治框架的要求,并接受現代法治的價值評判。景云祥(2005)認為推行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應在確定社會責任標準的基礎上,從政府、社會、企業三方建立相應的管理機制。如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企業對其相關利益者合理要求的響應機制和企業內部社會責任管理機制;社會組織為主體對企業倫理建設、社會責任履行狀況進行評價、認證的機制;馬麗娜(2004)內部控制可以將履行社會責任內化為企業的自覺行為,良好的社會責任感可以推進內部控制建設,最終相互作用推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實現價值最大化。劉公平(1995)建議建立社會責任會計,以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的推行。
具體針對企業來講,主要有以下幾種推行方式:一是企業要摒棄以往舊的觀念,從“頭”做起,更新觀念,確定有效的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將滿足利益相關者的需求納入其目標體系。在財務改善企業生產條件、提高生產質量的同時,盡可能的維護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一般來講企業只要合法經營,大多數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均可滿足。二是企業應該積極加強對國際社會企業社會責任準則的學習和了解如“全球契約”、SA8000等。三是企業應該制定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制度,擴大信息公開范圍,接受其他利益相關者和社會的監督。同時企業還應建立起對內的企業社會責任溝通體系,這是企業社會責任有效和成功運行的關鍵。四是企業間可以樹立標桿,加強企業間的交流和溝通。
3 小結
綜上所述,目前學者對中國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和推行機制都比較少,相對來說定性研究的較多,定量研究是發展趨勢。企業社會責任在經濟整體運行環境中的重要性日趨明顯。上市公司是中國經濟的主要貢獻力量,如果能夠形成一個統一、標準的定量的評判標準,進而納入企業審計領域,將更加有效的促進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系的推行。
參考文獻:
[1]景云祥.回應挑戰:全球企業社會責任運動中中國的對策選擇[J].甘肅社會科學,2005.1.
[2]王寶英.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研究[J].經濟師.2011.12.
[3]馬麗娜.內部控制與企業社會責任關系研究[J].經濟論壇.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