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8 17:08:1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民間借貸起訴材料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借條丟了或者沒有借條的補救方法及案例:
法務之家:民間借貸往往都發生彼此熟悉的親戚、朋友之間,因為熟悉、了解,很多人都會礙于情面而不打借條,正是因為這樣一旦借貸雙方撕破臉皮發生糾紛,民間借貸的債權人就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雙方發生的借貸事實,債權人的利益就有可能遭受損失。對于這樣情況,怎么辦?
案例:
3年前,劉備因購買農用車向孫權借錢3.5萬元,現在到了還款期限,孫權多次催要,劉備總是推托拒不還款。孫權打算起訴,但孫權找不到借條了,這時候孫權該怎么辦? 律師認為:作為債權人一旦將借條遺失,就不要倉促向法院起訴。因為一旦對方覺察借條遺失而賴賬,你只能眼睜睜地喪失訴訟權利。那么借條遺失了,有沒有補救措施呢?還是有的,你可根據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前提是千萬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讓對方覺察借條已經丟失;
其次,可態度從容地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只要對方肯于訂計劃、簽協議,條件可放寬。通常債務人較易接受這個要求;
第三,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必須與雙方當事人無利害關系;
第四,偷偷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以上盡管是間接證據,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訴書等書面材料,可形成一個證據鏈,相信能打動法官。 但錄音取證要注意以下幾點:
1、被錄音者必須是債務人。如果被錄音者不承認是本人,可以申請司法鑒定;
2、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例如錄音應讓債務人完整說出欠錢的具體金額和來龍去脈;
3、錄音應當真實完整。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后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
4、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即被錄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因此錄音時講話的態度、語氣一定要和善;
5、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裝竊聽設備竊聽的錄音一般會因被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應該選擇在一些公眾場合進行;
6、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通過錄音筆或者手機錄音后,在拷貝到電腦后,存在錄音筆或者手機中的錄音資料不要刪除。因為法院或者鑒定機構可能會要求您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
7、錄音可以公證。如果在公證員面前撥打電話并錄音,公證處會出具《證據保全公證書》?!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
民 事 調 解 書
原告范文超,男,生于1951年4月20日,漢族,農民。
被告耿金長,男,生于1954年,漢族,農民。
原告范文超訴被告耿金長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于2009年8月18日向本院起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09年10月21日向被告送達了起訴狀副本,應訴、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相關法律文書。于2009年11月24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范文超、被告耿金長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范文超訴稱,原、被告雙方有生意上的來往,自1999年至2001年間被告以用于生意之名借原告現金46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討要,但被告始終未還,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款。
原告在法庭指定的期限內提供的證據材料有:
1、原告范文超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被告給原告出具四份借條,用于證明被告欠其借款的事實。
被告口頭辯稱:原告曾用耿X(系被告之子)的房產證抵押貸款,貸過款后,原告不及時歸還銀行借款,導致銀行申請拍賣耿X房子,被告為了要回房產證向法院支出了6000多元訴訟費,原告讓我寫的這些借條實為原告支付我的訴訟費。
被告在法庭指定的期限內未向法庭提供書面證據材料。
法庭調取如下證據材料:
1、2009年10月22日對耿金長的調查筆錄一份,證明被告在原告處借現金共計3800元的事實。
2、2009年11月24日對范文超、耿金長的調查筆錄一份,證明被告給原告共出有欠據3800元的事實。
以上原告提供的證據和法庭調取的證據能夠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鏈條,故本院予以采信。
經庭審質證、認證,依據采信的證據,及當事人一致的陳述,本院依法確認如下案件事實:
自1999年2月12日至2001年8月1日,被告共借原告現金3800元,并給原告出具四份借條,其內容分別為:(一)“借條 今借現金玖佰元整 耿金長 99年2月12日”;(二)“借條 今借范文超現金壹仟貳佰元整(銀行月息6厘,鄉政府管理費3%,一年期限) 99年8月10日,借款人耿金長”;(三)“借條 今借文超款300元整,大寫叁佰元整,耿金長 2001年8月1日”;(四)“借條 借支人姓名耿金長,人民幣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 2000年元月30日”。以上四份借條均系被告親筆書寫,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但被告始終未歸還,原告送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歸還欠款。
本院認為,被告耿金長共欠原告范文超3800元,此事實由被告給原告出具的借條為證。原、被告雙方構成了債權、債務關系,故原告要求被告歸還借款的請求理由正當,本院予以支持。另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超出上述3800元部分的訴求,因原告沒有提供書面憑證,也沒有相關的證據予以佐證,且被告不予認可,故本院不予支持。被告耿金長以范文超沒有履行南召法院已生效判決書“判決范文超承擔6560元訴訟費”為由進行抗辯,本院認為該主張和本案不屬同一法律關系,因此該主張不成立。本案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第一百零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一十條、第二百一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及相關法律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耿金長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歸還原告欠款3800元,逾期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二、駁回原告范文超的其他訴訟請求。
本案訴訟費50元,由被告耿金長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書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上訴于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余 承 品
一、P2P貸款網貸的發展及優越性
網絡信貸起源于英國,隨后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模式為:網絡信貸公司提供平臺,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資金借出人獲取利息收益,并承擔風險;資金借入人到期償還本金,網絡信貸公司收取中介服務費。
P2P平臺發展迅猛,據中大財富2014年12月16日的數據, 截止到14年11月底,國內的p2p理財公司已經超過1540家,根據當時的預計年底應該會有1600家,相比于2013年的800家,整整翻了一倍。越來越多銀行、國資、上市公司等高大上的一些行業、巨頭進入這個行業。
P2P網貸最大的優越性,首先是因其投資門檻低、資金運轉快、投資理財手續便捷,使傳統銀行難以覆蓋的借款人在虛擬世界里能充分享受貸款的高效與便捷。滿足了普通工薪家庭和廣大小微企業主的短期融資需求。它的出現彌補了傳統金融機構的信貸投放的諸多不足;其次是P2P網貸收益可觀,通常銀行的年化率在3%左右,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率最高也在5%左右,而P2P網貸平臺的年化率在12%-22%。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采取了目前P2P借貸公司的通行做法。
二、P2P網貸市場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P2P網貸由于監管不到位,信用體系不夠健全,國內迅速發展起來的P2P平臺為了吸引投資者,無原則無底線地對投資者承諾資金安全,因此導致風險的加大,近年來,P2P公司到期收不回投資,融資方投資失敗,虛構材料,成立不久的P2P平臺公司資金鏈斷裂,公司倒閉,老板失聯之事頻頻出現。
第二,P2P公司融資難投資方一般較難相信網貸。據某P2P網貸公司負責人介紹,其實說起來2015年的形勢更不好了,2年以上的老平臺都出現了跑路,提現困難等問題,使得投資者對于P2P網貸公司的信任度在下降。但是另一方面新平臺上線的也很多,2月份浙江省就新增9家。目前主要是很多中老年人,他們對風險的控制意識還是相對較差些,其他一些風投市場對這個平臺還是很有投資意向的。
三、如何使P2P網貸市場更加規范化
第一,對于P2p公司來說,要認真審查對方用戶的真實性及風險評估、盡可能地規避風險,具體要做到三點:一是資金用途真實,真實的借款方,真實的配對理財標的;二是資金不錯配,不設資金池;三是真實透明的設計保證金賬戶。據某合伙平臺公司負責人講,公司非常注意操作規范的重要性,所有銷售只找項目和投資人,關鍵的投資項目審核都是自己親自把關,搞清真實的資金用途,公司設立了保證金制度,用于控制風險。但是這個保證金與銀行相比差別很大,連正規的銀行也有相當比例的壞帳,會造成很大的資金壓力,所以對于P2p公司公司來說風險就更大了。
第二,對于投資者來說,相信高風險高收益,有的廣告有投資收益16%-20%,甚至更高,這風險很大,這么高的收益都是不正常的,高收益的基本都是高利貸公司或者本就是自融自用的問題平臺。正常范圍內最高收益不能超過18%;而借款人的利率不超過24%;附加中介服務費最高不超過12%?,F在運營比較正常的收益都在6.8-12%之間,而客戶信任度也比較高,不良率也最低。投資者重點是要了解投資的P2P公司的資質、業績、信譽等,P2P網貸如果僅僅是撮合個人對個人借貸,提供中介功能,還不至于出現經營困難、倒閉等現象。但多數網貸公司是實際上歸集個人資金后集中投放民間借貸,當投資無法收回后,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提現困難。所以投資者不能被高利所誘惑,建議投資者密切關注網貸平臺動態,也可以通過其他合適途經了解情況,有問題馬上抽身。如果碰到跑路等事件,投資者可通過兩種途徑維權:一是向公安機關報案,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也提醒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活動時在進行認真嚴密的調查研究后,進行投資時一定要保存好相應的憑證等資料,作為維權依據。
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江蘇××律師事務所接受原告許某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指派×××、××(實習)律師擔任其人。根據本案的事實及相關證據,結合我國的法律規定,我們發表如下意見,望法庭予以采納:
一、 原被告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真實、合法。
2018年被告承包了安徽省阜南縣的一處工地。同年10月9號,被告因資金困難無法購買工地所需的一批鋼材,故請求原告購買該批鋼材并約定支付相關貨款。后原告向上海錦橋不銹鋼有限公司購買了一批不銹鋼材料并交付給被告。被告收到該批鋼材后于2018年至2020年1月23日先后歸還貨款63000元,余款77000元至今尚未支付。
經原被告協商,被告在2020年1月23日出具欠條一份,載明欠原告人民幣77000元,并注明2月10-12日歸還原告27000元,3月20-23日歸還原告50000元。該欠條出具后,原告于相應還款日多次催告,但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脫搪塞。截至原告起訴之日,被告未支付任何欠款。
二、 本案所涉及的借條本質上是一份還款協議,是獨立于原買賣法律關系的合同。
我們認為,該借條是一份獨立于原購銷合同的合同,具有獨立的法律效力,其本質上是一份還款協議。理由如下:
第一、該借條表明了合同簽訂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明確指出了合同的標的額為77000元;
第二、該借條對還款方式做了明確的規定(分兩期付款),對還款時間也做了明確的表述(2.10-2.12,3.20-3.23);
第三、借款人姜××,出借人許×也在借條中明確。
借條包含明確的雙方當事人、標的以及履行方式,符合我國《合同法》關于合同訂立的相關要求,卻不具有違反情形,是一份獨立的還款合同。
借條載明的內容還說明被告既承認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也對主動還款有明確的意思表示。
三、 原告認為被告拒不還款的行為違反了其與原告所簽訂的還款協議(借條),構成了違約。
經原被告協商,雙方于2020年1月23日簽訂了前述還款協議(借條)并交由原告保管,但是被告于約定的還款日期沒有支付任何的欠款。原告經多次催告無果,只能舉起法律的武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被告的行為無疑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于法定日期拒不支付原告貨款的行為也已經構成實質性的違約。為追要欠款,原告也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
四、 本案所涉及的還款合同的履行地為南通市海門區,海門區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
如前所述,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條本質上是一種還款協議,是合同的一種,具有獨立的法律效力。顧名思義,還款協議是由借款雙方訂立的有借款人于一定期間并以一定方式歸還欠款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方式就是由借款方向出借方交付貨幣。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另,由于還款協議沒有約定具體的履行地點,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應當以接受貨幣的一方即許××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睹袷略V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也規定“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無論是被告姜××的住所地還是合同履行地都是××區,××區法院都具有管轄權。
綜上所述,被告多次、長期惡意拖欠原告貨款,在簽署還款協議后任然違反約定拒不還款,其行為嚴重違反了誠實信原則和相關法律,不僅給原告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還給原告帶來相當的訴訟負擔。故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事務所
借款融資居間合同模板
甲 方:
乙 方:
雙方代表經協商后,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機構或個人聯系和安排約 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出借方評估審批后確定),用于經營周轉及消費或裝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職責: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材料;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3.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職責: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或個人審批同意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帳號即視為成功;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系;3.維護甲方權益。
四、甲方須承擔的費用:1.利息(詳見甲方與出借方問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2.評估費、公證費、融資費、監管費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評估公司、公證處、出借方、擔保公司問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3.定金 元;4.居間服務費 元,甲方須在出借方審批成功,在房管局或其他相關部門辦砰相關手續后一次性將貸款總額的居問費支付到乙方(定金沖抵居間費用)。
五、違約責任: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 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2.出借方貸款審批完畢后在房管局辦理他項權證后,甲方保證支付全部居間服務費到乙方指定的帳號,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金融機構及個人貸款條件造成無法貸款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后自行終止;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5.每筆貸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辦成收取 元勞務費,每份評估報告收取二百元手續費(由計估公司收取),其余額費用全部退還。
貸款合同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融資居間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咨詢服務居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內容
甲方就向投資方: 融資 萬元(大寫: 整)的相關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居間服務,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資總額10%作為居間服務費,乙方不提供稅票,相關稅金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融資成功之日止。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間服務,甲方對乙方的居間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
2、甲方具有選擇合作伙伴的最終決定權;
3、甲方保證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有關合作伙伴相關資料,及其涉及的商業秘密保密,并保證該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本協議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4、在委托期間內和委托期終止或在撤銷委托后三年內,甲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如與投資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簽訂股權投資或債權投資等任何方式的融資合作協議的,甲方承諾按本委托合同中
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全額傭金。
5、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上述融資服務與投資方
達成投資意向后,甲方拒絕與投資方簽訂融資合同(或股權投資合同、借款合同等任何方式的投資合同),視為乙方履行了居間義務,甲方應當按照投標總額于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足額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規定范圍內,尋找合適的投資合作伙伴,同投資方積極溝通,以達成甲方或其關聯公司項目合作之目的;
2、根據甲方與投資方的洽談情況,安排有關的談判會議,合理地推進甲方與投資方的談判進程,并努力達成合作的目標;
3、對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泄露。
第五條 傭金支付
乙方促成投資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成功簽訂融資合同(或股權投資合同、借款合同等任何方式的投資合同)后,在投資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將融資款項(或借款款項)劃撥到甲方賬戶的3個工作日之內,甲方須將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居間服務費(計算公式:融資總額(或借款總額)10)支付給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該筆服務費,須在總服務費之外另向乙方按日加付服務分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六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到期時自然終止。若需要續約,則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續約合同的內容并簽署。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條款的,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須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或履行如發生任何歧義或爭議,雙方應互諒
互讓,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經協商解決不成,本協議任何一方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向乙方住所地(湖北省荊門市九淵路六號)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所稱居間合同的含義:根據《合同法》第424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捺手印)生效,各執一份存查。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民間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 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民間借款合同范本1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5月6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00 ,月息率為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 12 個月,自 20學習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年月日
民間借款合同范本2貸款方:_
借款方:_
一、借款用途
張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年_月起至__年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借款合同范本3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經評估公司評估,并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
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