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8 17:04:2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企業稅的稅務籌劃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稅務籌劃;現狀;因素;對策
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和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在稅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和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計劃和安排的活動。他與偷稅,逃稅,騙稅等違法行為截然不同,它具有以納稅人或企業法人為行為主體,以不違反稅法為前提,以追求稅收負擔最小化為目的的特性,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最基本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盈利,而減輕稅負是企業保持其利潤水平的措施之一。實際上,稅收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在經營中依據稅收固定征收的特征,將稅務籌劃納入企業成本的管理當中,作為企業有機管理的組成部分,為減輕稅負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就成為企業進行科學管理的一種必然選擇,是企業財務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
一、企業中稅務籌劃的現狀
由于稅務籌劃在我國出現的歷史很短,盡管目前有關稅務籌劃的專著已不少見,但整體上系統地對稅務籌劃的理論和務實的探討還比較缺乏,稅務籌劃的研究在我國尚屬一個新課題,有待于我們進一步的加強理論和實踐的探索。但是,稅務籌劃正開始悄悄地進入人們的生活,企業的稅務籌劃欲望在不斷增強,籌劃意識也在提高,而且隨著我國稅收環境的日漸改善和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的增強,稅收籌劃更被一些有識之士和專業稅務機構看好,不少機構已開始介入企業稅務籌劃活動。北京、深圳、大連等稅務籌劃較為活躍的地區還涌現出一些稅務籌劃專業網站,如“中國稅務籌劃網”“中國稅務通網站”“大中華財稅網”“永信和稅收咨詢網”等。雖然稅務籌劃在我國已得到了初步的發展,并且一些規范化的企業已經通過稅務籌劃擴大了生產規模、提高了稅后收益、提升了企業競爭力。但就整體而言,仍舊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
1、企業內部稅務籌劃基礎薄弱。稅務籌劃的開展是建立在企業財務管理體制健全、各項活動規范有序的基礎之上。目前不少企業內部體制不健全、管理不嚴格,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不按規程、不經論證,甚至沒有財務上的必要預算,更談不上事前籌劃;也有一些企業由于會計人員素質低、地位差,會計政策執行不嚴,造成會計賬目混亂,使稅務籌劃無從下手。
2、稅務籌劃方案缺乏預見性。稅務籌劃一般都是在應稅行為發生之前進行的(也不排除某些事中策劃),它是對未來應納稅事項進行事先的規劃、設計和安排,以便使企業取得整體的財務收益,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當前許多企業不能在涉稅行為發生之前做出科學的評估,等到應稅經濟行為都已經成為客觀事實了,已經產生了納稅義務,面對超過稅負預期的過重負擔,才會想辦法謀求“做賬”來減輕稅負。其結果往往就會出現主觀上的故意或者失誤等偷、逃稅行為,并導致企業管理者更不能正確認識稅務籌劃的積極意義,助長了采取僥幸心理,以偷逃稅行為代替科學的稅務籌劃的錯誤思想。
3、稅務籌劃方式缺少多樣性。在我國,企業稅務籌劃主要集中在稅收優惠政策的利用和會計方法選擇兩大領域。但是我國很多企業的籌劃方式略顯單一,比如利用稅負彈性、防止企業陷入稅法陷阱、實現涉稅零風險以及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等都可以稅務籌劃的重要方式。
二、導致企業稅務籌劃出現問題的因素分析
1、主觀因素
(1)企業領導階層沒有形成正確的納稅意識,缺乏風險意識。沒有樹立合法的稅收策劃觀念,仍簡單的認為搞稅收籌劃及時進行巧妙的偷稅、漏稅或騙稅。很多人還認為搞稅務籌劃就是通過搞關系、走路子、走門子、少繳稅、少罰款。而企業由于納稅意識淡薄,納稅人為減輕稅負、獲得盡可能多的稅后利益,往往并不可以區分種種形式上的差異,這種狀況極大的制約了稅務籌劃的健康發展。目前我國企業不管效益如何,普遍只重視生產管理、營銷管理和研發管理,卻不夠重視財務管理。具體表現在只知道被動等待稅收優惠,而不知道積極爭取稅收負擔的減少。因此較少開展稅務籌劃,更不可能保證企業的稅務籌劃在嚴密細致的規劃和自上而下的緊密配合下進行。這無疑將大大影響稅務籌劃的成效,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國企業在與國外精于稅務籌劃的外企競爭過程中的實力。
稅收籌劃之所以有風險,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及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有關,尤其是那些立足長期的稅務籌劃,更是蘊含著較大的風險性。當稅務籌劃風險不能保證被徹底排除的情況下,則應進行利弊權衡,決定是否應采用這種籌劃方法。有些企業為了節約稅收支出,而忽略了籌劃可能潛在的風險,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或失去獲利的機會。
(2)我國進行專業稅務籌劃的專業人員不足。稅務籌劃是一項涉及企業全方位的復雜的專項活動,而目前我國的稅務籌劃人員往往由財務會計或管理會計兼任,在經濟活動中大都無稅務籌劃意識,對籌劃原理沒有一個系統、透徹和全面的掌握,或對這種全新的理財方法一知半解,使籌劃活動過于簡單,這種工作能力離進行稅務籌劃的要求相去甚遠?,F在我國國內企業有些財會人員就連會計、稅法也不是很精通,會計稅法知識陳舊,面對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稅法日新月異的完善與發展,往往顯得無所適從。
2、客觀因素
(1)我國在稅務籌劃方面的法律規章制度不健全,不能為企業在稅務籌劃方面進行必要的引導與約束。目前我國的一些法律法規不具體,稅法條款彈性過大,同時在我國諸多的稅法條文中,對納稅人的義務提得比較突出,而對納稅人的權利相對較弱。這使得企業納稅人在進行納稅和稅務籌劃時沒有很好的法律依據。由于流轉稅等間接稅的納稅人可以通過提高商品的銷售價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購買價格將稅款轉嫁給購買者或供應商。所以,稅務籌劃主要是針對稅款難以轉嫁的所得稅等直接稅。而我國現行稅收制度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復合稅制,過分倚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間接稅種,尚未開展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社會保障稅、遺產稅、贈與稅等直接稅種,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備,使得稅務籌劃的成長受到很大的限制。
(2)稅務業沒有能給企業稅務籌劃必要的支持。一些企業基于稅務籌劃人才缺乏,引進困難,以及成本效益方面的考慮,并不自行進行稅務籌劃,而是將籌劃活動交給社會上的機構,即由稅務師事務所進行專業籌劃。但目前我國稅務業發展較為緩慢,層次地,服務質量差。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業務開展普及率低,業務本身存在較大局限性,機構和人員在業務中有失公平、公正。
三、企業應如何進行稅務籌劃
1、要培養正確的納稅意識,樹立合法的稅收籌劃概念,規范稅務籌劃的基礎工作。以合法稅收籌劃方式,合理安營活動,同時,應充分領會立法精神,深入研究、掌握稅收規定,使稅收籌劃活動遵循立法精神,以避免不當避稅之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改革的深入,依法治稅各項政策措施的出臺,企業領導及財務人員要加強對稅收法規的學習,樹立依法納稅、合理“節稅”的理財觀,積極過問、關注企業的稅務籌劃,從組織、人員以及經費上為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提供支持;企業財務人員要利用好會計方法的可選擇性,消除自身核算員的定位思維,向管理型輔助決策者的角色轉變,積極學習稅法知識,努力培養籌劃節稅意識,并將貫穿于企業各項日常的財務管理活動中。成功地稅務籌劃,需要企業加強對各項經濟活動的事先規劃與安排,特別是要強化對各項重大經營管理活動的科學化決策和管理,在經濟活動發生前,減少或盡量避免引起稅收征納法律關系的稅收法律事實發生。
企業要進行正確的稅務籌劃,一定要分清逃稅、避稅、節稅的區別:偷稅是指納稅人明確違反稅法的減輕或者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偷稅是一種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其行為的后果要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將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避稅,則是指納稅人使用合法的手段逃避或者減少納稅義務的行為。避稅雖然合法,但這種行為與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相背離,會減少國家的財政收入。面對納稅人的避稅行為,國家要么采取完善稅法,堵塞稅法漏洞,使納稅人無機可乘;要么在法律上引起“濫用法律”的概念,對納稅人完全出于避稅考慮而進行的交易活動不予認可,并將其視為納稅人濫用了自己的權利,從而在實際的征管中進行“反避稅”研究和稽查。而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合法手段避免或者減輕納稅義務,同時采取的手段也符合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的行為。稅務籌劃是國家提倡的行為,也是企業正當的權利。企業稅務籌劃人員只有明確三者的區別,通過用好、用活、用足各項稅收政策及法律法規,能使企業的應稅行為更加合理、更加科學,從而實現減輕稅負,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企業著力培養專業稅務籌劃人員。稅務籌劃是一種高層次的理財活動,要求具備法律稅收、財務會計、統計、金融、數學、管理等各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具有嚴密的邏輯思維、統籌謀劃的能力。因此企業要培養精通多門學科,具備相當專業素質的稅務籌劃專業人員。
在我國稅收法律日趨完善,企業所面臨的稅務籌劃環境不斷變化的情況下,企業要想降低納稅籌劃的風險,提高稅務籌劃的成功率,就必須積極引進具備稅務籌劃的專業人才。目前國外一些企業在選擇高級財務會計主管人員時總是將應聘人員的節稅籌劃知識與能力的考核作為人員錄取的標準之一。我國應朝著這一趨勢發展,在淘汰不稱職財務人員的基礎上引進高素質、精于稅務籌劃方面的財務人員。另外,針對現階段大多數企業仍由財務會計人員辦理涉稅事項的情況,企業應重視內部稅務籌劃人才的培養,通過各種形式的稅收知識培訓和學習,不斷拓展財務會計人員的稅收籌劃專業知識,促使財務人員樹立稅務籌劃意識,逐步提高稅務籌劃的能力與水平。
3、稅收籌劃要充分考慮實際稅負水平和邊際稅率。稅收籌劃要充分考慮實際稅負水平。影響稅負實際水平的因素有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貨幣時間價值對企業投資績效及稅負水平的最深刻影響,表現在現金流量的內在價值的差異方面。在稅收籌劃中,企業應提高應收現金的收現速度和有效比重,在不損害企業市場信譽的前提下,盡可能延緩稅收支出的時間和速度,控制現金支付的比重??紤]通貨膨脹因素會形成應稅收益的高估,同時還應注意到通貨膨脹使得企業延緩支付現金,會達到抑減稅負的效應。
稅收籌劃要考慮邊際稅率。對稅收籌劃影響較大的稅率不是某項稅負的平均稅率,而是其邊際稅率。邊際稅率是對任何稅基下一個單位適用稅率,也即對每一新增應稅所得適用的稅率。在實踐中,往往會出現“邊際稅率越低,稅收收入越高;邊際稅率提高,稅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現象,這反映了邊際稅率變化對納稅人心里的影響及對經濟行為的影響。企業應通過對邊際稅率的考察,核算稅收籌劃的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合理開展稅收籌劃的活動。
4、稅收籌劃應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成功的稅務籌劃,需要企業加強對各項經濟活動的事先規劃與安排,特別是要強化對各項重大經營管理活動的科學化決策和管理,在經濟活動發生前,減少或盡量避免引起稅收征納法律關系的稅收法律事實發生。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此外,還要求企業要加強內部財務會計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加強會計的基礎工作,依法組織會計核算,保證帳證完整,為稅務籌劃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
5、國家盡早完善稅務籌劃的立法工作。完善、規范的稅法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前提,只有在稅法的引導和約束下企業才能進行更好的稅務籌劃。從我國現階段完善稅收立法工作來看,應注意解決:(1)健全稅收一般性規范,減少稅法漏洞,杜絕企業避稅行為;(2)改革征管體制,走現代化征管之路;(3)稅法立法要貫徹透明、簡明、操作性原則。
6、加快發展我國稅務事業。隨著我國對外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企業的涉外稅務日益復雜,再此情況下,企業自己進行稅務籌劃的難度較大,而將其交給專業的機構,不僅可以節省成本,提高稅務籌劃的成功率,實現籌劃的目的,而且也有利于企業集中精力搞好生產和經營。如果要完全滿足企業諸如稅務籌劃等方面較高層次的服務需要,就必須盡快發展我國稅務事業,把它作為繼續深化當前稅收征管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對實行嚴格依法治稅,提高企業的納稅意識和稅務籌劃水平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稅務籌劃作為一項涉稅理財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無法回避的重要職責。一個企業如果沒有良好的稅務籌劃,就不能有效安排涉稅事務,就談不上有效的財務管理,達不到理想的企業財務目標。相信隨著稅收環境的逐步改善和納稅人納稅意識的不斷提高,稅務籌劃以其自身的優勢,將被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所接受。
參考文獻
[1]田霞.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的相關性分析[J].財會研究,1999(9).
[2]王娟.淺析企業財務管理與稅收籌劃[J].經濟研究參考,2007(6).
[3]王兆高.稅收籌劃[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
[4]許雅璽.淺談企業稅收籌劃[J].會計之友,2005(6).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 稅務籌劃 問題 解決途徑
一、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概述
1.稅務籌劃的含義
稅務籌劃是指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的獲得“節稅”的稅收利益。
2.稅務籌劃的特點
稅務籌劃至少應具有以下特點:(1)合法性:稅法是處理征納關系的共同準繩。(2)籌劃性:稅務籌劃是一種合理合法的預先籌劃。(3)專業性:稅務籌劃需要由精通稅法的專業人員進行。(4)目的性:納稅人對有關行為的稅務籌劃是圍繞某一特定目的進行的。(5)多維性:從時間上看,稅務籌劃貫穿于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任何一個可能產生稅金的環節,均應進行稅務籌劃。從空間上看,稅務籌劃活動不僅限于本企業,應同其他單位聯合,共同尋求節稅的途徑。
二、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方法
1. 環境利用型稅務籌劃方法
環境利用型籌劃方法是在不改變企業組織結構的大前提下,利用各種途徑來不斷的擴大成本,通過該方法來達到削減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以此來達到減少所得稅稅負的目的。該方法主要包括成本調整法和籌資法。其中,成本調整法是合理調整成本來減少利潤,最終就是為了能夠達到逃避納稅義務的方法。而籌資法是企業進行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通過籌資形式的改變,企業可以減少稅負的支出,是企業提高競爭力的好辦法。
2. 結構利用型稅務籌劃方法
結構利用型稅務籌劃方法是依托于企業兼并進行的,其模式為:(1)虧損企業兼并模式:企業通過調查,可以選擇虧損嚴重,虧損時間比較長的企業進行兼并投資,這樣兼并相當數量虧損的企業后,可以充分利用盈虧互抵少納稅的優惠政策。(2)股票交換兼并模式:股票交換兼并模式是指企業在進行兼并投資財務決策時,采用將被兼并企業的股票按一定比例折換為本企業股票的形式。
3. 優惠政策利用型稅務籌劃方法
優惠政策利用型稅務籌劃方法是納稅人利用國家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之間實施的稅收差距進行稅務籌劃的方法。該方法有三方面的選擇:(1)投資時機的選擇:投資時機的不同其稅收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2)投資地點的選擇:選好投資地點可以減免很多稅收。(3)投資產業和行業的選擇:企業可以利用各種優惠政策,在有優惠政策的地區設立名義企業,這樣再通過轉移經營收入,將負債高的地區的資金轉移到負債低的地區,通過該方法達到稅務籌劃的目的。
三、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中存在的問題
1.稅法建設滯后
近幾年我國稅法立法層次有所改觀,但立法層次仍然不高,對稅法不斷補充和調整容易造成征納雙方就某一具體概念或問題形成爭議。再者,稅法對涉稅案件的打擊力度依然偏輕。另外,稅法與會計法在制度銜接上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2.對稅務籌劃存在的風險考慮不足
稅務籌劃作為一種計劃決策方法,本身也是有風險的。首先,稅務籌劃具有主觀性。其次,稅務籌劃存在著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即使是合法的稅務籌劃行為,結果也可能因稅務行政執法偏差而導致稅務籌劃方案行不通。而當前納稅人在進行稅務籌劃過程中,很少甚至根本不考慮稅務籌劃的風險。
3.稅務籌劃的意識淺薄
由于稅務籌劃引入我國的歷史較短,加之概念不統一,致使納稅人對稅務籌劃的意識淺薄。具體表現在只知道被動等待納稅優惠,而不知道積極爭取稅負的減少,因此較少開展稅務籌劃,更不可能保證企業稅務籌劃有效地進行。
四、 改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途徑
1.強化科學管理
實踐證明,企業會計資料越規范、齊全,稅務籌劃的空間越大,稅務籌劃的成本才低、企業的稅負才輕。只有強化科學管理,嚴格按照稅法規定設置賬簿并正確進行核算,在合法前提下進行籌劃,才能提高稅務籌劃的效率。
2.注重成本效益的原則
任何籌劃方案都具有兩面性。因此,企業在進行方案籌劃時,要綜合考慮方案的整體籌劃成本以及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最好還是聘請稅務籌劃專業人士來進行,從而進一步降低稅務籌劃的風險。
3.定期培訓稅務籌劃人才
企業所得稅籌劃是一項復雜而系統的工程,政策性強,需要涉稅人員不斷學習。如果稅務籌劃人員水平不佳,籌劃方案失敗,不僅達不到企業合理節稅的目標,還要浪費籌劃成本。
4. 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
企業稅務籌劃方案能否實行,要通過稅務機關認定。如果稅務籌劃失敗,導致少繳稅款,處罰在所難免。因此,加強與稅務機關溝通,相互學習,尋求技術支持尤其必要。應爭取雙方在政策的理解、實際操作上達成一致,增加籌劃的成功概率。
參考文獻:
[1]李豐延.關于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思考[J]. 新疆電力技術, 2009.
[2]羅紅.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J].財會經緯,2006.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稅由生產型轉變為消費型,企業購入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由于建筑安裝企業提供工程安裝過程中涉及的設備、材料,部分客戶可能要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建安企業是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無法提供混合銷售業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就產生了增值稅鏈條斷裂的矛盾。如滿足客戶要求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許多建安企業在現有性質和業務模式下,必然要求設備材料與勞務在形式上和實質上發生分離:
(一)形式上分離,是指必然要求工程承包模式變為分簽設備材料銷售合同和勞務承包合同;
(二)實質上分離,是指甲供設備或材料,建筑公司僅剩勞務承包模式。
對形式上的分離來講,由于銷售和勞務對象均為一人,而且,很多建安企業提供的設備材料價值往往超過兩者合計總價值的50%。因此,按增值稅實施細則相關規定以及國稅部門一貫做法,取得的全部收入極有可能被主管國稅部門判定為全額并計繳納增值稅。即使不存在以上風險,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對于應征增值稅的設備材料又增加了一道營業稅,重復征收了流轉稅,加重稅負。
對實質上的分離來講,僅剩勞務承包模式,不僅會使企業產值規模大幅縮小,影響營業資質。此外,最關鍵的是還會使工程利潤空間變窄。
因此建安企業就要做好應對增值稅轉型的稅務籌劃,以應對部分客戶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求,盡量減少增值稅轉型帶來的負面影響。
二、對客戶增值稅抵扣問題的分析
在實務中,我們發現建安企業的相關客戶即使能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存在不能抵扣的問題,原因是本次增值稅轉型并非完全意義上的消費型:
(一)《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以及第十條規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于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
因此,增值稅納稅人仍不包括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行業的企業。
(二)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不納入增值稅的抵扣范圍?!秾嵤┘殑t》對不動產的概念也予以明確,第二十三條中規定: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通過客戶增值稅抵扣問題的分析,建安企業可以明確以下問題:
1、建安企業涉及的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行業的客戶沒有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必要。
2、工程中明確屬于不動產的在建工程,客戶也沒有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必要。
3、建安企業應判斷工程最終竣工后,屬于建筑物組成部分或其附屬設施的,應該提前與客戶做好協商和溝通,說服其沒有必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導致成本增加以及多抵扣導致偷稅的風險。
三、可供選擇的方案
建安企業要滿足部分客戶獲取增值稅抵扣憑證的要求,理論上有以下方案可供選擇:
(一)分開納稅
建安企業對合同涉及的設備、材料繳納增值稅,安裝服務繳納營業稅。該方式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做到:(1)根據《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2)分別核算的兼營行為。
(二)全額繳納增值稅
改變行業性質,變成銷售為主、安裝為輔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優點是:(1)能向客戶完全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2)能將增加的稅負轉嫁給對方企業,不影響建安企業利潤空間。
缺點是:(1)稅務上操作性不強,建安企業屬于法定營業稅納稅人;(2)即使可行,若毛利較高則造成稅負過高;(3)客戶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未必能抵扣;(4)扣繳分包方營業稅存在流轉稅沖突。
(三)分離設備材料
分離設備材料,是指將設備和材料完全由甲方自行提供,建安企業變為純勞務型企業,包括形式上分離和實質上分離。
形式上分離,是指設備材料采用甲供形式,但要求其向建安企業的關聯方(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采購。優點是:(1)關聯方能向客戶提供設備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2)關聯方之間可以轉移收入,能較大限度保留整體的利潤空間。缺點是:(1)由于剝離設備材料,產值可能大幅縮水,導致企業資質年檢受到影響;(2)存在關聯方間定價是否公允的涉稅風險;(3)利潤空間暴露,利潤可能下降。(4)營業稅稅負并無過多減輕。
實質上分離,是指設備材料采用甲供形式,但其不通過建安企業關聯方采購。該方式不利之處顯而易見:(1)建安企業,包括關聯方,整體產值大幅縮水,企業資質年檢受到影響;(2)導致許多建安企業成為純勞務型企業,無利可圖。
(四)僅分離設備
僅分離設備,是指將設備完全由甲方自行提供,建安企業成為提供勞務和材料的企業,也包括形式上分離和實質上分離。
形式上分離,是指設備采用甲供形式,但要求其向建安企業關聯方采購。優點是:(1)關聯方能向客戶提供設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2)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利潤空間。缺點是:(1)產值和利潤受到一定影響;(2)存在關聯方間定價是否公允的涉稅風險。
實質上分離,是指設備采用甲供形式,但其不通過建安企業關聯方采購。缺點:(1)設備分離,產值和利潤受到影響,但比較保留勞務和材料,所受影響次之;(2)仍無法提供包括材料在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分離出實體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原理是建安企業分離出實體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兩者根據稅負條件和其他要求,經營各自的工程業務,前提條件是分離實體也能取得相應的建安資質。
該方案思路如下:(1)測算企業各類工程的增值稅與營業稅稅負;(2)保留母公司的營業稅納稅人性質,同時成立一家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子公司,性質為銷售設備材料為主、安裝為輔的商貿企業;(3)子公司經營增值稅稅負較輕或稅負相當的工程業務;(4)母公司繼續經營營業稅稅負較輕的工程業務。新增工程業務,根據稅負測算,并與客戶充分溝通,來選擇經營主體。
該方案優點:(1)解決不能完全提供增值稅抵扣憑證矛盾;(2)關聯方之間轉移收入,能較大限度保留整體的利潤空間。缺點:(1)如果建安企業各項目毛利均較高,稅負可能增加;(2)存在關聯方間定價是否公允的涉稅風險。(3)對母公司而言,如果對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仍不能提供,但由于稅負較輕,可以與客戶協商來解決。
由于建安企業客戶的不確定因素較多,以及企業特點較多,因此建安企業可以通過與客戶的溝通、協商以及企業實際情況來選擇方案以應對增值稅轉型。
四、案例
(一)企業基本情況
某國有控股公司,下屬獨立核算省內兩家獨立核算分公司。集團及分公司主要從事電力施工安裝、咨詢等,2009年集團預計能實現收入約為10億元,該集團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其中勞務費產值約4.9億元,設備費產值2.8億,材料產值2.3億)。成本約8.83億元(其中勞務成本3.95億,外包費用1億,設備成本2.67億,材料成本2.21億)。增值稅轉型后,客戶紛紛與該公司商討,希望能取得有關設備、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該公司聘請注冊進行專項咨詢籌劃,稅務師了解情況如下:
(1)公司擁有相對固定的客戶,一般工程均由母公司承接,并由集團進行簽訂總包合同,主體工程由分公司負責工程施工及設備購置及安裝。
(2)由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件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該企業所在省份也相關文件,列舉了設備名單。
(3)總承包合同可以按需求分割為設備及建安勞務,分別簽訂是可行的。
(4)工程所需設備材料,均有負責施工的分公司購買,沒有自產設備材料。 (5)工程所需材料除合總包合同中列明的設備材料外,客戶還自己采購設備材料用于工程。
(二)納稅現狀
該公司目前主營業務按建筑業3%全額繳納營業稅。稅務師通過分析后認為該公司營業稅納稅方面存在三個主要問題:
(1)未充分利用稅法規定,造成多計營業稅計稅依據。依據財稅[2003]16號文相關規定,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不應包括文件列舉設備價值。但目前該公司在繳納營業稅時,未扣減稅法規定的相關設備價值。
(2)營業稅計稅依據,未包括客戶自供材料的價值部分,存在較大涉稅風險。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因此,建設方提供的材料價值也應包括在營業額當中計算營業稅。
(3)工程安裝收入中包括設備材料,設備材料的價值大于安裝價值,二者之比超過約50%,因此,按《實施細則》相關規定,該公司存在取得的全部收入極有可能被主管國稅部門判定為全額并計繳納增值稅的稅務風險。
(三)方案籌劃
(1)對客戶增值稅抵扣問題的分析
分析企業的各項工程,發現客戶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存在不能抵扣的問題。1.用戶電力工程、輸變電工程滿足增值稅實施細則中有關不動產的定義。因此,這些工程最終竣工后,是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2.電力工程、輸變電工程中的塔、井、架、棚、管道、涵洞、平臺等均屬于建筑物,而這些建筑物上的輸電線路不能與這些建筑物分離,最終是這些建筑物的組成部分,或附屬設施;3.大修理工程,涉及到線路的更換、改道等,實質上應屬于不動產的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的范疇。
因此,公司應與國稅部門、客戶做好協商,在簽訂合同前,明確哪些工程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
(2)方案選擇
第一個方案:分開納稅。由于該公司設備材料均為外購,不滿足自產條件,在總包的情況下,不能分開納稅。對于兼營來說,由于銷售和對象均為一人,是混口銷售,只能納一種流轉稅。因此,該方案不可行。
第二個方案:全額繳納增稅。企業將變成銷售為主,安裝為輔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于對企業發展不利,該公司不愿意考慮該方案。
第三個方案:剝離設備材料,由于該公司在行業中有壟斷地位,設備材料與安裝工程分簽后,仍保留由該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購,由控股子公司向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分開簽后,該公司估計可能失去3%的利潤空間。
分離前:應交營業稅=(10-1)×3%=0.27億
城建稅及附加=0.27×(7%+3%)=0.03億
毛利=10-8.3-0.27-0.03=1.40億
剝離后:母公司應交營業稅=(4.9-1)×3%=0.12億
城建稅及附加=0.12×(7%+3%)=0.01億
毛利=[(4.9-3.95)-0.12-0.01]×(1-0.03)=0.80億
控股子公司應交增值稅=(5.1/1.17-4.48/1.17)×17%=0.09億
城建稅及附加=0.09×(7%+3%)=0.01億
毛利=[(5.1-4.48)/1.17-0.07]×(1-3%)=0.51億
二者比較:
毛利減少=1.4-(0.80+0.51)=0.09億
稅負減少=0.27+0.03-(0.09+0.01+0.12+0.01)=0.07
合計損失0.02億。
但是該方案,按新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因此,甲供材料部分仍須繳納營業稅。
理論上該公司另外應交營業稅2.21×0.03=0.07億,城建稅及附加=0.07×(7%+3%)=0.007億。
因此,理論上損失合計0.02+0.07+0.007=0.097億元。
第四個方案:僅剝離設備。在簽訂合同時,母公司仍保留材料和勞務部分,設備采用甲供形式,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但采用該方案需要協商客戶不獲取材料部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分開簽后,該公司估計可能失去勞務材料部分2%的利潤空間。
剝離后:母公司應交營業稅=(7.2-1)×3%=0.19億
城建稅及附加=0.19×(7%+3%)=0.02億
毛利=[(7.2-6.16)-0.19-0.02]×(1-0.02)=0.82億
控股子公司應交增值稅=(2.8/1.17-2.67/1.17)×17%=0.02億
城建稅及附加=0.02×(7%+3%)=0.002億
毛利=[(2.8-2.67)/1.17-0.002]×(1-2%)=0.11億
與原模式比較:
毛利減少=1.4-(0.82+0.11)=0.47億
稅負減少=0.19+0.02-(0.02+0.002)=0.18億
合計損失=0.47-0.18=0.29億。
第五個方案,分離出實體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于該企業工程種類比較單一,不適用該方案。
從以上各個方案的分析,該公司采用第三個方案相對來說損失較少,但也會存在不少缺點,如母公司的營業額會大幅下降,可能影響到資質年檢。因此該企業根據自身的特點、與客戶的關系、各類的工程的增值率、工程性質等特點,來籌劃應對增值稅轉型對自身影響的方案。
五、結論
[關鍵詞]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籌劃方法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2)31-0094-02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稅收已經普及到經濟社會的各個領域,作為企業納稅人都有減輕稅負的動機,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比較好的產出,這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出發點。本文主要就中小企業的稅務籌劃進行了分析,對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以及優化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法給予了分析,以期提升我國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水平。
1 稅務籌劃的概念
稅務籌劃又被稱作是納稅籌劃,其本質是納稅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法律范圍內,通過對理財活動、經營活動的事先活動與安排以達到減少納稅額度的目的,是通過納稅合理規避從而達到利益最大化的一種經濟行為。稅務籌劃的主要特點是它是一項事前行為,具有一定的預見性、長期性以及合法性等特點。
稅務籌劃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這是資本的本質所必需的。稅務是企業日常的一種支出行為,作為企業肯定希望越少越好,減輕企業的稅務是企業最為直接的稅務籌劃動力。
2 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現狀分析
隨著稅務籌劃在很多大型跨國公司企業的普遍使用,已經使得國內很多中小企業對于稅務籌劃越來越重視。但在進行稅務籌劃過程中,也要樹立起風險意識,從而避免出現偷稅漏稅,難以實現稅務籌劃的問題。稅務籌劃在西方已有很長的歷史,而在中國很多中小企業卻才剛開始進行稅務籌劃方面的嘗試。
減輕稅務負擔是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目標。企業作為納稅人,最大化的減少納稅額度,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是其永恒的目標。中小企業需要自我發展,通過生產經營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從而保證企業的健康發展。要實現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一方面靠收入擴大,而另一方面則靠的是成本降低。稅務成本可以看做是企業的一項開支,企業減輕稅務有利于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3 我國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常用方法
3.1 事前稅務籌劃
企業稅務籌劃的事前籌劃是在進行投資新項目或者是企業成立之初所進行的稅務籌劃。進行事前籌劃側重對稅務的預見性,主要需要了解企業的成產經營的情況、資金的構成以及企業產品和人員情況,當然最重要是要了解企業可能享受到的一些稅務優惠以及企業可能涉及的一些稅種。如對于印花稅的籌劃,很多企業認為印花稅的金額小,對印花稅不夠重視。印花稅是按照基本公積和實收資本的額度來進行收取的。所以企業在注冊其公司的時候,只要可以達到公司法規定的最低額度就達到了籌劃的目的,既可以減少印花稅的稅額,還可以降低負有限責任的風險。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面,一般企業會盡可能的采取加速折舊法。這樣可以使企業在固定資產的投資盡快收回,從而降低資產投資的風險;在進行增值稅籌劃的時候,進行稅額的入賬時間和數額直接影響到了當期的納稅額。這就要求企業在支付貨款的時候盡早取得進項稅發票。以便使得進項稅額可以足額扣除。對于有進出口權的企業應該盡力擴大出口的銷售額,出口的部分有可能享受“免抵退”或者零稅率的國家政策,可以增加企業的稅后收益。在進行企業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籌劃時,企業應該將員工的工資與獎金進行各個月份的平均發放,以避免出現超過額定限額而增加不必要的稅額。
3.2 事中稅務籌劃
事中的稅務籌劃發生在企業生產經營的過程中,隨著市場的變化,企業經營方面也會發生各種調整,此時同樣涉及稅務籌劃,此時的稅務籌劃主要是對事前的稅務籌劃進行補救性措施以減少稅負,此時需重點注意成本的籌劃,在會計計算方法上,對于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與不能享受稅務優惠的產品區別開,不能混合進行銷售成本計算。對外投資方面,如果不需要控股的,要考慮投資的比率。低于20%的可采用成本法,成本法不需要按期調整,所以可以遞延納稅。
4 中小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方面中小企業的管理層對稅務籌劃不夠重視,對稅務籌劃以及稅務籌劃的作用認識不足,這為中小企業進行籌劃增加了很多不確定性和風險。另一方面,國家稅務政策的變化也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風險之一,由于稅務籌劃主要發生在事前,中途如遇國家稅務政策的調整,很容易使原先合法的稅務措施變得違法。另外企業對自身稅務籌劃的目的不夠明確也是導致企業稅務籌劃產生風險的重要方面。
5 改進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對策分析
5.1 正確認識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目標
稅務籌劃的目標是在一定的條件下,進而追求稅后利潤的最大化,從而實現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和企業財務目標。作為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目標是減少稅務,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因此中小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一定要樹立起來風險意識。認真分析各種風險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從而采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從而避免陷入偷稅漏稅,觸犯國家法律,達到實現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最終目標。
5.2 選擇有效的稅務籌劃方法
稅務籌劃是在稅法允許的范疇之內,以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作為目標。那么中小企業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選選擇低稅負的方案。一般選擇低稅負的方案可以選擇稅基最小、適用稅率最小以及減稅最大化等內容。另外可以進行投資地區的選擇,不同地區的稅率政策會有所不同,企業在進行對外投資的時候,需要考慮適合投資區域的稅務政策的內容。最后,在稅法所允許的范疇內,應該選擇遞延納稅,從而有利于企業資金的合理使用。遞延納稅一般包含申請延緩納稅以及遞延稅基兩個方面。另外在會計準則的范疇內實現低稅負的最優方案,如選擇在費用的分攤方法以及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等方面做出最優選擇。
5.3 注重籌劃人才的培養建設
企業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系統工程和理財活動,這就要求稅務籌劃人員不僅僅要具備會計方面的知識,還需要具備金融、投資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中小企業由于受制于規模等方面的限制,人才隊伍不夠健全,很多工作不能獨立完成,這種情況下,可以請稅務籌劃的專家來進行企業的稅務籌劃,以此來提高企業稅務籌劃的規范性與合理性。同時企業自身也要加強企業會計人員培養,從而提升自己籌劃隊伍的建設水平。
5.4 優化企業稅務籌劃的環境
中小企業應該正確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個是進行稅務籌劃的先決條件。同時要依法進行財會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的設立,這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前提條件,因此中小企業首先要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進行稅務籌劃打下牢靠的基礎環境。另外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要注意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以保證企業稅務籌劃目標能夠實現。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只有充分的考慮到了稅務籌劃的成本,這一項稅務籌劃的方案才是合理和可接受的,只有當稅務籌劃的成本低于所得的收益的時候,這項稅務籌劃的方案才是可以被接受的。一項成功的稅務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方法合理優化的結果,其選擇的標準是在企業稅負相對小的情況下,實現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6 結 論
總之,稅務籌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極廣,是一個理論與實踐并重的專門領域。稅務籌劃對企業的健康發展和國民經濟的繁榮都具有積極的意義,理應引起企業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希望廣大企業在正確引導、正確使用這項經濟手段的過程中,更加合理地減少稅負,避免風險,使企業更好地贏利。
參考文獻:
[1]靳麗萍.稅務籌劃在科技型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J].山西財稅,2009(12).
[2]鄺健斌.淺談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務籌劃[J].財經界,2010(1).
關鍵詞:鐵路企業 增值稅 稅務籌劃 風險防范
一、 鐵路企業在稅務籌劃實踐中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鐵路企業在開展稅務籌劃時,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因時因地來設計稅務籌劃方案,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進行籌劃。依法進行稅務籌劃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籌劃。這些法律、法規、政策主要是稅收、財務、會計、金融、企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最常見的是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通過偽造變造記賬憑證、少計收入、亂列支出等手段,是屬于偷逃稅款的行為。鐵路企業在稅務籌劃實踐中必須以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灸規為前提。
(二)不違法進行籌劃。不違法進行稅務籌劃是指利用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漏洞進行稅務籌劃。不違法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作用是促使立法機構和政府部門完善有關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更好地發揮稅收在經濟發展中的調控作用。稅務籌劃經常在稅務法律法規規定性的邊緣上進行操作,這就意味著其蘊含著很大的操作風險。因此,鐵路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務必提高稅務籌劃的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務政策變化趨勢,不能因單純追求收益最大化,而忽視風險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三)講究成本效益。如果通過稅務籌劃產生的效益大于為此而發生的成本就應進行籌劃,否則就沒有必要進行籌劃。例如原材料進項稅額抵扣號原材料資金占用之間就存在著矛盾,僅僅考慮進項稅抵扣而大量購進原材料,必然以增大原材料資金占用費為代價。因此,鐵路企業在稅務籌劃還應遵循成本效益原則。
(四)與時俱進進行籌劃。企業隨著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變動,相應調整稅務籌劃的方式、方法。如果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了,企業仍然按照原來的規定進行籌劃,可能造成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并受到處罰。
二、鐵路企業稅務籌劃的現狀及問題
目前我國國有鐵路企業的納稅現狀是:主營業務收入部分的營業稅由鐵道部集中繳納,企業所得稅也由鐵道部匯總繳納。這兩大主要稅種的繳納現狀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稅收籌劃在國有鐵路企業的地位。其他業務的增值稅、營業稅及多經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各種稅金,則由其自行計算,就地繳納。但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鐵路企業在各種稅金的籌劃上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一)對稅務籌劃涵義的認識存在誤區
在鐵路企業,很多運營單位不了解稅務籌劃的真正內涵,對他們而言,每個單位只需每月繳納極少數地其他業務收入的稅金及附加,印花稅、車船稅等小稅種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外,其他稅的概念離他們很遠,國有鐵路運輸企業真正納稅的概念在鐵路局和鐵道部層面。鐵別是在我國鐵路運輸企業稅收籌劃開展較晚,發展較慢,很多人更會認為稅務籌劃就是采取一切手段少繳稅或不繳稅,沒有理解稅務籌劃是對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合理避稅,取得正當合法的稅務利益。
(二)鐵路企業稅務意識淡薄,重視不夠
鐵路運輸主業涉及的稅種比較單一,主要稅種如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由鐵道部匯總繳納。不涉及經營性質的單位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小稅種。對企業管理者和相關工作人員來,接觸到的稅務知識面比較窄,處理的稅務業務比較少。再則,中國傳統鐵路體制最主要的特征"政企不分",國有鐵路企業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以安全為主要目標,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搞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性在領導的意識中相對淡薄,管理活動不嚴格按照財務工作規程,未經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未經必要的財務預算就由企業領導主觀決定,這種情況更不用提對此進行稅務籌劃了。
(三)對稅務籌劃的風險重視不夠
企業在稅務籌劃過程中,因相關人員的決策具有主觀性、納稅雙方對稅務法規認識的差異等因素,決定稅務籌劃具有風險。如不考慮這些風險,將會因稅務籌劃決策不當給企業造成各種損失。如鐵路運輸企業在銷售廢鋼鐵時,按稅法要求需繳納增值稅,某企業考慮到與當地稅務局關系較好,與地方稅務局協商,按營業稅率6%繳納營業稅,短期內企業的確因稅率的差異減少了資金的流出。
(四)缺乏稅務籌劃的專業人才
稅務籌劃實質上是一種高層次、高智力型的財務管理活動,需要事先的規劃和安排。從事稅務籌劃的管理人員,必須熟知稅務法律法規,同時對生產經營、財務會計、財務管理、市場預測等知識也比較了解,才能勝任稅務籌劃這項工作。而現階段我國國有鐵路企業仍比較缺乏此類人才,鐵路局層面財務人員分工細化,以成本、資金、報表、資產監管、稅收等成立科室,各司其職,輪崗也不頻繁,缺乏綜合性人才。運營站段也是同樣如此,如要聘請地方的稅務人員,又缺乏對鐵路業務的了解,很難達到理想中的期望值。
三、對鐵路企業稅務籌劃的建議
針對目前鐵路企業稅務管理、稅務籌劃的現狀,應在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一)加強稅務籌劃管理人才的培養和錄用
(二)加強各級領導及相關業務人員稅法知識的培訓
(三)具體經營過程中的稅務籌劃方法
(四)對企業收入、成本、費用的確認和計量的籌劃
(五)充分利用優惠政策的籌劃
其內容實質,并將其準確、靈活的運用到實際生產經營管理中,提升自身素質,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同時,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應尋找稅務專家的意見,加強與中介專業機構的合作,提高技術含量,通過經濟結構和交易活動的安排,對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使籌劃方案更加合理和規范,以降低稅務籌劃的風險,取得正當的稅務利益。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07年3月
關鍵詞:企業;稅務籌劃;管理;方法;原則
引言
現階段,大多數企業的稅務籌劃都局限在經營階段,但是,卻忽視了建設階段才是最為關鍵的,究其根本原因是未能很好的把握稅務籌劃的基本特點,并且通常稅務籌劃的方法都比較單一。企業的納稅籌劃和稅務管理對于一些企業來說尤為重要,我國企業對于稅務管理的不夠重視,其根本原因,第一,我國國內企業在開展經營活動時,并未將稅務籌劃作為企業經營活動的一部分。第二,缺乏合理的納稅籌劃人員及其方案。一般來說,所有的企業稅務籌劃的目的是相同的,主要是為了合理避稅和減少納稅風險。對于規模較大并且技術性過強的企業,財務稅收人員如若沒有合理的利用稅收政策,就有可能對企業納稅帶來一定的風險。因此,我國企業應該加大對財務稅收人員的培訓工作,從而規避納稅風險的出現。
1、稅務籌劃的意義
我國稅收是強制的, 征收是無償的。但在具體的稅收行為中, 國家為鼓勵某項產業的發展, 依據現行客觀條件和有利于發展的目標出發, 制定出一些優惠政策。這就給予了納稅人一定的籌劃權利, 為納稅人實施稅務籌劃提供了操作空間, 使企業稅務籌劃的具體運作成為可能。
1.1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
企業要在財務管理中實行稅收籌劃,就必須熟悉稅收方面的法律、法規,并且及時掌握各項稅收政策。在學習稅法的同時,也就能夠自覺地做到了依法納稅,從而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1.2降低企業納稅成本、減少納稅風險
稅收成本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社會成本,企業成本的高低與稅負的高低和繳納稅款的多少有著直接的關系,它決定著企業的經濟效益。稅務籌劃能夠通過合法、合理、有效的途徑直接降低企業的應納稅款或緩繳稅款,有效地較低企業的成本,避免企業經濟風險。
1.3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財務和會計的經營管理水平。要制定科學、合理而又行之有效的稅務籌劃方案,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對自身的經濟活動有一個整體的、全面而又合理的規劃,在進行有效地稅務籌劃的同時,能夠從客觀上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2、企業稅務籌劃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企業稅務籌劃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確定稅務籌劃方案時,不能僅考慮稅務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務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為充分發揮稅務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促進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企業在選擇稅務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稅務籌劃必須合法
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同時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化,企業財務管理者就必須對稅務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
(2)遵循成本效益原則
成功的稅務籌劃必然是多種稅務籌劃方案的優化選擇,必須綜合考慮。一方面,企業稅務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另一方面,企業的稅務籌劃必須充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3)事前籌劃原則
事前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前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這樣才能實現稅務籌劃的目的。
3、加強企業稅務籌劃的方法
3.1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
利用優惠政策籌劃法是指納稅人憑借國家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的方法國家為了扶持某些特定產業、行業、地區、企業和產品的發展,或者對某些有實際困難的納稅人給予照顧,在稅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規定,免除其應繳的全部或部分稅款,或者按照其繳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給予返還等,從而減輕其稅收負擔。。
3.2合理籌劃稅基
對稅基進行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不但可以減小稅基,而且可以通過對稅基進行時間安排,以實現在適用稅率、納稅、減免稅等方面獲取效益。因此。企業可以在不違反稅法和財務制度的前提下,通過對企業各項費用合理的列支,縮小稅基,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3.3利用稅率差異進行稅務籌劃
企業利用稅率差異進行稅務籌劃時通常使用價格轉移技術,也就是利用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使關聯企業整體適用較低稅率,以達到企業利益的最大化。該方法具體可通過貨物、資金、勞務、資產及管理費用的轉讓定價來實現利潤在各個關聯方之間的轉移,使關聯企業整體適用低稅率,從而達到整體節稅的目的。
4、企業稅務籌劃管理工作
4.1認真學習稅收政策、提高納稅籌劃認識
(1)注意學習、研究、掌握國家稅收政策,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的政策水平和認知能力,及時掌握稅收優惠政策的變動情況。
(2)納稅籌劃工作具有系統性、規范性,系統性是指從有政策的支持到賦予實施,需要系統的基礎工作支持。規范性是稅收優惠政策得到落實,必須按照稅務部門規范的程序辦理立項申報、審核批復手續,方可實施。
(3)合理避稅與偷稅、漏稅性質上的區別。
(4)提高會計人員納稅籌劃意識,將稅務籌劃納入到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中去。
4.2將稅務籌劃應用到投資方案論證中
企業稅務會計人員,應參與投資方案的論證工作,使投資項目建成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以便項目建成后可享受到最多的稅收優惠待遇,以最低的稅負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4.3與稅務機關保持良好的溝通
在稅務籌劃過程中,最核心的一環是要獲得稅務機關的承認,再好的方案,沒有稅務機關的承認,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不會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
4.4做好稅收優惠手續的辦理工作
(1)要多渠道獲取稅收優惠政策,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搞清本單位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有那些。
(2)應及時與稅務部門溝通,取得對政策的統一認識,避免在政策認識上產生偏差。
(3)取得稅務部門的指導,按照稅務優惠管理要求,做好稅務優惠立項申報、批復相關工作,辦妥稅務優惠的各種手續。
結語
綜上所述,合理的稅務籌劃可以更好地實現財務管理的目標,從而達到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的目的,企業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過程中,不僅要遵紀守法,合法經營,照章納稅,同時也要注重節稅,開展納稅籌劃,減少稅金支出,不斷增加企業財富,這樣才能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1]陳美燕.稅收籌劃及其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特區經濟,2007;02
關鍵詞: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稅務籌劃
abstract: it is well known, the tax charge is the private costs important component. after our country joins wto, because foreign economical trade activity's increase, the enterprise must seek diligently reduces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cost expense the method, thus how to reduce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tax money disbursement to become an important research subject. because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economy movement has standardized, the government by law characteristic, our country enterprise must from defend own whole, the long-term benefits to embark, the rejection avoids taxes, steals evades taxes and so on short-term behaviors, transfers carries on the science the international tax affairs to prepare, namely the use international tax law rule, through to own production and operating activities and so on fund raising, investment and transport business carries on the suitable arrangement and the operation beforehand, causes the enterprise both to pay taxes legally, and can enjoy the right which and the preferential policy fully the international tax law stipulated that obtains the greatest tax benefit, to realize the enterprise value maximization.
key word: our country enterprise; international tax affairs; tax affairs preparation
一、 國際稅務籌劃的客觀基礎
企業要進行國際稅務籌劃,首先要對各國的稅制有較深認識。因為國際稅務籌劃的客觀基礎是國際稅收的差別,即各國由于政治體制不同、經濟發展不平衡,稅制之間存在著的較大的差異。這種差異為跨國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的空間和機會。
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稅收差別是由稅收管轄權、稅率、課稅對象、計稅基礎、稅收優惠政策等幾個方面組成的:
1、稅收管轄權上的差別
各國稅制上的稅收管轄權主要有三種類型:居民管轄、公民管轄和所得來源管轄。各個國家或地區一般是根據自身的政治、經濟情況和法律傳統,選擇及行使稅收管轄權,其中多數國家是同時行使居民管轄權和所得來源管轄權的。由于各主權國家行使不同的稅收管轄權,從而為國際稅務籌劃創造了機會。
2、稅率上的差別
稅率差別是指不同的國家,對于相同數量的應稅收入或應稅金額課以不同的稅率。企業可以選擇綜合稅率較低的國家來投資,也可以將稅率高的國家所屬機構的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國家。
3、課稅對象和計稅基礎的差別
不同的國家稅種的課稅對象可能不同,不同國家對于每一課稅對象所規定的范圍和內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計稅基礎也會存在差異。企業可以利用不同的稅收處理進行稅務籌劃。
4、稅收優惠的差別
許多國家為了吸引外國投資,對于國外投資者在征稅上給予實行各種不同形式的優惠。如減免稅、各種納稅扣除等。一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是跨國納稅人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
從上述的分析可見,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就是各國稅制的差異。企業只有在全面掌握有關國家稅收法規及其具體稅制的基礎上,兼考慮一些其它客觀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確的稅務籌劃方案。
二、 國際稅務籌劃的具體方法
依據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和其它相關因素,可以大略總結出國際稅務籌劃的具體途徑如下:
1、稅收管轄權規避
正如上文所論述的,企業可以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同一個行使居民管轄或公民管轄的國家發生人身法律關系,或盡量避免同一個行使所得來源管轄權的國家發生聯系。這就是所謂的稅收管轄權規避。
對外投資的企業可以通過避免成為一個國家的常設機構來降低稅賦。許多國家對企業的“常設機構”的利潤是課稅的,因此在短期跨國經營活動中,盡量不要成為東道國的“常設機構”,則可避免向東道國納稅。這種規避可以通過控制短期經營的時間或是通過改變在東道國機構的性質來實現。
2、利用稅率差別
由于不同國家規定的稅率存在差別,在進行國際稅務籌劃時,企業可以選擇綜合稅率較低的國家來投資,也可以將稅率高的國家所屬機構的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國家。據統計,美國跨國公司持有資產總額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稅率低于20%的國家或地區,在這些國家資產收益率普遍較高。
通常實踐中轉移應稅收入的方法有幾種:
(1)企業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轉移財產。信托關系一但成立,委托人把自己的財產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信托財產在法律上委托人之間的所有權關系就切斷。一般對財產所有人委托給受托人的財產所得不再征稅。而且在全權信托中,信托的受益人對信托財產也不享有所有權,所以只要受益人不從信托機構得到分配的利益,受益人也不用就信托財產繳納任何稅收。在稅務籌劃中可以利用這種規定來避稅,如果一個國家的所得稅稅率較高,該國企業就可以以全權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財產委托給設在境外的避稅地的信托機構代為管理,通過創立這種國外信托,財產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徹底擺脫就這筆財產所得向本國政府納稅的義務。同時,由于信托財產是委托避稅地信托機構管理的,當地政府對信托財產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稅。
(2)企業也可以通過向低稅率國關聯企業轉移利潤的方法利用轉讓定價手段在公司集團內部轉移利潤,使公司集團的利潤盡可能多地在低稅國關聯企業中實現。實踐中跨國公司在稅務籌劃中這種方法最為常見。
(3)通過組建內部保險公司來轉移利潤。所謂內部保險公司是指由一個公司集團或從事相同業務的公司協會投資建立的、專門用于向其母公司或姊妹公司提供保險服務以替代外部保險市場的一種保險公司。利用內部保險公司可以進行跨國稅務籌劃。具體做法是,在一個無稅或低稅的國家建立內部保險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險費的方式把利潤大量轉出居住國,使公司集團的一部分利潤長期滯留在避稅地的內部保險公司賬上。內部保險公司在當地不用該筆利潤納稅,而這筆利潤由于不匯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國也不對其課稅。
還有其它一些轉移應稅收入的方法,這些方法在實踐中被有效地運用在國際稅務籌劃中。
3、在稅務籌劃中注意課稅對象和計稅基礎的差別
在稅務籌劃中,要注意考慮所選擇投資地的稅種主要是所得稅,根據投資地在存貨計價與成本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各類準備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稅制規定的不同來進行籌劃。
在國際稅務籌劃中,要注重對于進口稅的分析。進口稅通常會附加到產品價格中,低進口稅率或免進口稅將使產品價格有利,而高進口稅會導致投資成本的增加。但是,如果外國投資者將向某國出口貨物改為直接投資,則在高進口稅率國,高稅率其將可以阻止競爭對手對投資所在地出口商品。所以,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對于直接投資和出口貿易所采取的策略應該是不同。
4、籌劃時考慮稅收優惠政策
利用稅收優惠是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比如:國與國之間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對方國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稅尤其是預提所得稅的優惠條款。但這種協定本不應使協定簽約國之外的非居民企業受惠,但企業可以通過在其中一個協約國內設立子公司,并使其成為當地的居民公司,該子公司完全由第三國居民所控制。這樣,國際稅收協定中的優惠待遇該子公司就可以享受。然后該子公司再通過關聯關系把受益傳遞給母公司。
在國際稅務籌劃時,在考慮稅收優惠時,要注意稅收優惠往往是在經濟不發達、勞動力素質低的地區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慮稅收優惠,忽略該地區基礎設施制度落后所導致的高成本負擔及政治和經營風險。
三、 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對策
(一)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現狀
稅務籌劃在我國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概念,但是稅務籌劃在我國企業中的實行情況并不理想。
首先,我國大部分企業稅務籌劃意識缺乏。我國企業的領導由于欠缺財務、稅收知識,因此當提及減少納稅成本時,往往使用偷逃稅款、找稅務人員徇私舞弊等方法,而不是通過自身的稅務籌劃合理合法地節稅。而企業的財務人員也因而不能利用稅收知識和會計水平為做企業稅務籌劃。
對于我國很多企業來說,稅務籌劃工作缺乏良好的基礎。而從我國部分企業財務管理現狀來看,存在嚴重的不規范現象:比如管理活動不嚴格按照財務工作規程,未經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未經必要的財務預算就由企業領導主觀決定,這種情況更不用提對此進行稅務籌劃了。
同時,稅務籌劃主體在我國企業中,至今還不甚明確。會計人員只關注會計核算、會計報表,不關心稅收成本比較及相關決策;而管理人員則認為稅收籌劃是財務部門的職責。這樣就形成了稅務籌劃工作無人負責的情況。
我國存在相當一部分管理不嚴、體制不善的企業。這些企業的會計人員素質低,會計制度不健全,會計賬目不準確、賬實不符、不履行會計程序等現象嚴重,這使得稅務籌劃無從入手。因此企業財務管理的不健全,使得稅務籌劃成效始終不理想。這樣的企業,更無從去熟悉國際稅收和金融知識,了解各國的稅收制度,很難完成國際稅務籌劃工作。
另一方面,我們要看到我國企業對于國際稅務籌劃的迫切需求。截止到2001年底,我國累計批準了海外投資企業3091家,累計投資額43.33億美元,遍布世界150多個國家和地區。 隨著我國加入wto,我國企業的國際貿易將進人一個新的階段,不僅是出口事業蓬勃興盛,跨國經營事業也必將取得更加令人矚目的發展。因而我國企業必須提高國際稅務籌劃的水平,以適應自身發展的需求。
(二)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對策
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水平,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研究國際稅收因素作為稅務籌劃的重要依據
如前文所論述的那樣,國際稅務籌劃是以國際稅制的差別為基礎的,因此要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水平,就應該加強對國際稅收制度的研究。
企業應研究有關國家的稅收法規和稅收政策,根據各國不同的稅收制度和政策,選擇有利的投資地點。這就要求企業做到了解各國稅制差異,并關注各國稅收政策的動態和發展。在選擇投資地或市場時,要從該國的稅收結構、優惠條件等多方面充分認識和考慮。我國已經有一些企業基于稅務籌劃來選擇對外投資地點的實踐例子,如我國中信、首鋼、中旅等在香港設立基地公司或控股公司對外投資。
2、恰當安排企業組織形式和資本結構
在稅務籌劃中,也要考慮企業組織形式的因素。企業的組織形式主要有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適用于這三種組織形式的稅法規定有很大差別。因此,如果是在國外投資組建企業,就要選擇特定的組織形式以減少納稅。如美國稅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適用按照合伙企業形式計算交納所得稅。如果企業設立時注意滿足這種小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就可以按合伙企業交納所得稅以節約大量的稅款。
同時,企業的資本結構也是稅務籌劃應注意的內容。由于我國企業自身發展水平不高,企業的資本結構容易出現不合理現象。例如企業的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之間比例的適當調整可以增加企業價值,但當存在個人所得稅時,這種稅收屏蔽效應會被個人所得稅削減。所以在安排企業資本結構時要找到企業最優負債比例點。我國企業在跨國經營時,要注意首先熟知與籌劃目標相關的經營國稅收法律及法規的規定,密切關注法規的內容及其變化。選擇采用適當的不同比例負債,本著稅后凈利潤和企業價值最大化原則,綜合考慮企業風險、稅收風險和政治風險,最終選定可行性方案。
3、選擇符合國際稅務環境及運作機制的會計核算方法
會計核算的方法會影響應稅收益。為減輕對外投資建立的公司的稅務負擔,我國企業要注意對東道國稅務會計的研究,選擇適當的會計核算方法。
例如,對于存貨計價方法,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籌劃:當處于不同的物價狀況下注意在可能的情形下采用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當存貨歷史成本與市場價格背離時,許多國家允許企業選擇成本與市價孰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