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8 17:03:2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審計的具體內容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基于項目全周期的審計項目管理就是項目管理科學在審計領域上的綜合運用,是運用各種管理知識、技能、方法與工具,從審計項目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對項目進行高效率的計劃、組織、指導和控制,以實現審計項目全過程的動態管理和對項目目標的綜合協調和優化。它既包括基于審計項目本身的管理,也包括從審計項目范圍、時間、成本、質量等方面對其進行的管理,既具有階段性,又具有整體性,是從宏觀上、總體上對審計項目的實施進行綜合考慮和把握。
兩者范圍不同,前者主要將審計項目的管理和控制放在具體項目的過程和工作標準上,是依據國家審計署《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和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內部審計實務標準》強調對項目實施階段的業務管理,而后者包括上述內容,是貫穿于審計項目計劃、準備、實施、完成各階段的組織活動和管理活動。兩者目的相同,都是為了通過一系列的管理活動提高審計項目質量,使審計成果對上給予管理層科學合理的決策參考,對下提出合理的審計意見和建議,幫助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實現內部審計的監督服務職能。筆者認為,審計部門對于內部審計項目的開展,要從宏觀著眼、微觀入手,兩者相結合,才能更好的為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提供保障。
基于項目全周期的審計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審計項目全周期
審計項目全周期是描述審計項目從開始到結束所經歷的各個階段,一般可以將其分為項目計劃、項目準備、項目實施以及項目完成四個階段。
1.審計項目計劃階段,主要是通過年初開展風險評估,進行企業經營風險調查問卷、企業各部門審計需求調查,了解審計需求,安排、制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對項目計劃的核準,項目的變更調整,以及開展審計人力資源需求預測等。
2.審計項目準備階段,主要是開展項目調查了解,制定審計方案,招聘并確定項目所需的審計人員,組建團隊并對審計任務合理分工,下發審計通知書,進行審計所需作業工具的配置等。
3.審計項目實施階段,主要是對項目現場的組織管理、人員管理、過程管理等,具體包括召開審計進點會,開展審前培訓,召開審計業務分析會,審計記錄、底稿、報告的撰寫與復核,審計證據的收集整理,記錄、底稿的簽字確認,重大事項的報告等。
4.審計項目完成階段,其中包括后續審計,主要是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意見反饋,審計意見下達,審計人員業績評價,對整改情況進行后續跟蹤、回訪和檢查等。
審計項目全周期管理的主要內容
筆者參照美國項目管理學會(PMI)開發的項目管理知識體系(PMBOK)和國際標準ISO10006將基于項目全周期審計項目管理的內容分為九個管理要素,主要包括:范圍管理、時間管理、成本管理、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溝通與信息管理、風險管理、采購管理和綜合管理。
1.審計項目范圍管理。審計項目范圍管理是指對審計項目應該包括什么和不應該包括什么進行定義和控制的過程。具體內容包括:審計項目核準、范圍規劃、范圍定義、范圍核實和審計項目及范圍變更控制。
2.審計項目時間管理。審計項目時間管理是指為確保項目按期完成所必需的一系列管理過程和活動。既包括對年度各個審計項目的時間管理,也包括對每個審計項目各項審計內容的時間管理。具體內容包括:活動定義、活動排序、活動時間估算、進度計劃和進度控制。
3.審計項目成本管理。審計項目成本管理是指為確保項目在批準的預算范圍內完成所需的各個過程。主要針對實施財務管控、預算控制,對年度審計成本有明確要求的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開展。具體內容包括:資源規劃、成本估算、成本預算和成本控制。
4.審計項目質量管理。審計項目質量管理是指為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明確審計責任而開展的一系列質量控制活動。它主要是基于審計項目本身而開展的具體管理活動,如對審計方案、證據、記錄、底稿、報告、檔案的質量控制以及審計項目責任等。具體內容包括:質量規劃、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5.審計項目人力資源管理。審計項目人力資源管理是指對審計項目組織中的人員進行招聘、培訓、組織和調配,同時對組織成員的思想、心理和行為進行恰當的誘導控制和協調,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的過程。具體內容包括:組織規劃、人員招聘、團隊建設和人員業績評價。
6.審計項目溝通與信息管理。審計項目溝通與信息管理是指為確保審計項目信息合理收集和傳輸,以及最終處理所需實施的一系列過程。具體內容包括:溝通規劃、信息傳輸與、進展報告和管理收尾。
7.審計項目采購管理。審計項目采購管理是指在整個審計項目生命周期內,從外部尋求和采購各種項目所需資源的管理過程,如對審計業務外包、外部審計機構、外部專家的管理。具體內容包括:采購規劃、詢價與招標、供方選擇、合同管理和合同收尾。
8.審計項目風險管理。審計項目風險管理是指系統識別和評估項目風險因素,并采取必要對策控制風險的過程。具體內容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對策和風險控制。
9.審計項目綜合管理。審計項目綜合管理是指在審計項目生命周期內協調所有其他項目管理知識領域所涉及的過程。具體內容包括:項目計劃制定、執行、整體變更控制、檔案資料的歸集與整理、相關信息和數據的系統錄入等?;陧椖咳芷诘膶徲嬳椖抗芾淼哪繕耸菍崿F審計項目全過程的動態管理和對項目目標的綜合協調和優化,是要將審計項目全周期管理的九個要素貫穿審計項目全周期的四個階段,使兩者相結合,從而保證管理的整體性和連續性。審計項目主要管理要素與審計項目全周期的關系如圖所示。
基于項目全周期的審計項目管理方法在實踐中可以借鑒和利用項目管理的相關知識理論,如利用甘特圖對審計實施階段(年度審計項目計劃)進行具體審計項目(審計項目總體)進度的評估和控制;RICA矩陣可用于審計項目涉及內容廣泛、參與的審計人員較多情況下的審計任務分工,有助于明確工作內容;因果圖可用于幫助被審計單位查找和分析審計發現問題的成因,找出需要解決的問題,用于提高和改善管理水平;此外,WBS技術、平衡積分卡模型等方法也可用于審計項目管理。
結束語
傳統審計通過事后介入的方式發現問題、追究責任,存在嚴重的滯后性和被動性。首先,傳統審計工作往往在建設項目已竣工驗收后才開始,帶有嚴重的滯后性,一方面審計人員無法還原現場,加強對施工、驗收和結算等各個環節的詳細了解,從而使得許多隱蔽工程無法發現;另一方面,一些業主及施工單位為防止問題被披露,經常采取事后補程序、做假賬等方法阻礙審計工作的開展,使得現場調查取證工作難以深入。而跟蹤審計通過及時介入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變事后審計為事前、事中審計,從而改變審計的時效性,提高審計效果。其次,傳統審計范圍主要包括施工和竣工決算兩個階段,具有相當的片面性。而跟蹤審計,可以全面反映出建設項目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預決算、結算等各個階段的實際情況,消除整個項目建設過程可能出現的監督盲區。再次,傳統審計只是在結果發生后才提出整改意見,追究相應責任,在管理上存在極大的被動性。而跟蹤審計可以及時發揮其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約束機能,充分發揮審計的防御性和建設性作用。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可以積極拓展現代審計功能。隨著國家經濟、文化、技術的發展,社會管理出現了極大的變革,審計功能在內涵與外延上也發生了極大演變和拓展?,F代審計包括監督、公證、評價、控制、咨詢、管理、簽證、認證功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可以在時間和空間上積極拓展審計維度,將審計功能從傳統層次的監督領域拓展到更深層次的服務領域,一方面實現對項目建設的有效監督與管理;另一方面可以增強與銀行、保險等金融服務機構的信用交流,解決項目建設融資等配套服務問題。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基本內容
推行跟蹤審計,最基本的動機是期望解決事后審計的弱效性問題。建設項目管理實踐表明,影響項目建設目標實現的根本要素是前期決策、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及合同管理等相關工作。由于受諸多要素的影響,多年來,我們一直把建設項目審計的重點放在了項目的實施階段,忽視了上述關鍵控制點。就此而言,開展跟蹤審計,核心要義是解決審計內容的延伸問題。因此根據項目建設的客觀運作規律,綜合考量審計對象的主客觀風險因素,可以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具體內容概括為前期決策審計、前期準備審計、項目實施審計和項目驗收審計等。
(一)前期決策審計?!爸匾曧椖壳捌跊Q策工作,規范決策程序,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已經成為建設項目管理和控制的核心主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要求,大中型投資項目決策的程序主要為:投資機會研究,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項目評估,項目決策審批。項目前期決策審計的具體內容包括:(1)審核建設項目的申請、批準、投資和管理是否有相應的管理規范;(2)審核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在經濟上和技術上是否存在合理的客觀基礎;(3)審核建設項目的前期管理是否按照相應的規定和程序操作;(4)審核預期投資收益是否可以依據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客觀基礎進行綜合評估。
(二)前期準備審計。按一般意義上的理解,前期決策屬于前期準備的范疇,因此這里的前期準備僅作狹義理解,即主要包括初步設計及概算、環境評估及許可、建設規劃、用地批準、施工許可、消防許可、項目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簽訂各項經濟合同等內容。項目前期準備審計的具體內容包括:(1)審核初步設計概算的編制依據、編制深度、編制范圍、工程量計算、計價指標、工程費用及其他費用等有關內容是否充分、完整、合理、合法;(2)審核基本建設程序的執行是否到位,政府規劃、批復及許可文件是否齊全、有效;(3)審核是否按規定的方式選擇勘察、設計、監理單位,有關單位是否有相應的資質,設計文件內容是否準確,設計質量是否可靠等;(4)審核招標與評標過程是否合法合規,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是否規范完整、科學合理;(5)審核建設項目涉及的各項合同是否完備,合同簽訂是否合法、合規,合同內容是否明確具體;(6)審核建設項目資金來源及儲存是否合規,后續資金是否落實,前期工程支出是否真實、合法、合規。
(三)項目實施審計。項目實施是項目建設的核心部分,因此也是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重點部分,這里的實施審計是指從項目開工建設至項目竣工決算之前,對建設項目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具體內容包括:(1)審核設計、概算、合同等執行情況是否到位,即工程質量、進度和投資目標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物資采購供應是否滿足進度要求,工程計量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文件進行;(2)審核項目建設各參與各方是否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及內部規范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內控制度并有效執行,各主體間是否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工程施工過程中是否能夠確保各環節的暢通;(3)審核工程計量是否真實完善,工程變更和簽證審批是否依照既定程序執行,工程索賠是否遵守法律法規和合同文件,建設資金的使用是否經濟、合理等等。
(四)項目驗收審計。這里的項目驗收包括工程竣工決算,交付項目的鑒定與評估,驗收文件的簽署等。跟蹤審計的具體內容包括:(1)審查工程竣工決算編報是否及時、正確、完整??⒐Q算報表數據是否真實,各表之間的勾稽關系是否正確;(2)審查建設工程投資的真實性、完整性、正確性、合法性,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與實物是否一致,工程結算是否準確;(3)審查待攤投資是否真實、合法,有無套取擠占工程投資支出;(4)審查建設項目交付的使用資產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辦理了驗收手續;(5)審查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是否符合既定目標和預期,綜合評價建設項目投資決策的有效性、經濟性,分析各個階段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成效,分析投資效益實際變動情況及其影響因素。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具體應用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目標是從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三個角度對投資項目進行綜合評價,通過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控制,積極防范管理風險、提升管理能力、提高管理績效。作者所在單位——嘉興市現代服務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嘉服集團),為嘉興市屬大中型國資運營企業,承擔著港口碼頭、軍民合用機場等大量經營性和公益性建設項目的投資、開發、運行和管理職責,其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具體應用存在著積極的實踐意義。
(一)建立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選擇恰當的審計組織方法。嘉服集團所有建設項目均由所屬承資企業具體實施,對此集團公司一方面積極依托外部中介審計組織,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范實施項目跟蹤審計工作;如嘉興山糧食碼頭項目的建設除嚴格按照法規、條例和制度規范執行外,采用了聘請外部中介審計力量進行過程監督,以確保工程建設安全、廉潔、高效。具體做法上采取了由集團公司投資、財務、審計、紀檢等部門組成的效能監察組成員與國資委財務總監共同參與選聘中介機構,依據選聘標準審查、評價中介機構提交的工作計劃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最終聘請了外部第三方中介審計機構—嘉興市中誠建設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進行全程監督審計。
另一方面不斷加強和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建設,健全集團系統內部的審計組織架構,強化業務知識培訓教育和內控審計管理工作。在外部中介審計組織跟蹤審計的基礎上,針對項目工程的每項費用支出,根據項目總體規模和單筆支出限額,實行不同級別的財務聯簽;聯簽權限涉及財務、審計、投資和紀檢等多個職能部門。除定期接受外部審計機構進行獨立審計外,集團公司還在每個所屬承資企業配置內審員,不定期地組織他們對各承資企業的建設項目進行交叉審計。健全的內控制度和內外結合、交叉審計的組織方法使得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能充分發揮3E作用,實現項目建設中的權力制衡,從源頭上防止了工程腐敗的發生。
(二)拓展內部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的職能定位。一般的內部審計職能主要包括以監督為目的的財務收支審計和以考核為目的的經濟責任審計。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延伸了內部審計職能,包括以目標實現為目的的經濟效益審計、以增加價值和控制風險為目的的風險評估審計。嘉服集團對內審機構與人員的職能定位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內容:(1)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保持其專業性,為項目建設及時提供專業咨詢和合理化建議,避免審計僵化、照搬照套審計理論;(2)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保持獨立性,不插手項目建設的具體事務,保持“旁觀者”的清醒頭腦,跟蹤審計時積極做好現場取證,避免審計空洞、局限于紙質材料;(3)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保持主動性,要深刻理解項目建設目標,積極主動搜集信息,掌握各種動態變化因素,避免審計被動、拘泥于既往狀態。跟蹤審計職能的轉變提升了建設項目的管理效益,一方面加強了現場管理,增強項目參與單位的責任意識,消除項目建設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密切了相關部門的合作,降低了工程成本,化解了建設過程中的經濟風險。
(三)選擇合適的跟蹤審計模式。審計模式又稱審計取證模式,基本分為三個演變階段:賬目基礎審計階段、制度基礎審計階段和風險基礎審計階段。企業應根據其自身業務規模水平、內部制度完善程度選擇合適的跟蹤審計模式。嘉服集團作為嘉興市屬國企經營管理更多地依靠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因此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選擇以制度基礎審計為主,風險導向審計為輔的混合審計模式。這種審計模式的選擇在實際運行中,極大地降低了審計風險,提高了審計效率,增強了審計效果。從集團公司所屬的嘉興山糧食碼頭項目、上山多功能碼頭項目、到目前的嘉興軍民合用機場改擴建項目,均實施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措施,取得了非常明顯的審計效果。特別是上山多功能碼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的引入,委托了平湖市審計局負責對該項目進行跟蹤審價決算;從跟蹤審價決算結果來看,清基清淤項目送審價為629.9927萬元,審核后為309.3133萬元,工程費用核減量達到了50.9%;圍堰吹沙項目送審價為1777.8391萬元,審核后為1369.5035萬元,工程費用核減量達到了22.97%,既避免了重大工程項目沒有經過招投標進行施工的違規行為,大大節約了嘉興地方國資公司建設項目的支出成本。
(四)把握跟蹤審計的介入時機。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根據介入時機的不同分為全過程跟蹤審計和階段性跟蹤審計。前者是指審計機構及人員全程跟蹤建設程序,有計劃地從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征地拆遷、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價款結算、竣工驗收直至項目投產或使用進行審計監督;后者是指審計機構及人員根據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從某個階段開始,甚至可以從某階段的某個環節介入進行審計監督。嘉服集團根據建設項目的不同情況,綜合考慮審計風險水平和審計效益,采取不同的跟蹤審計方式:(1)投資規模特別巨大、工程復雜的項目建設,審計從前期決策就開始介入,內部審計人員通過列席黨政聯席會議,參與項目前期投資決策;(2)投資規模巨大、工程相對復雜的項目建設,跟蹤審計從開工時開始介入,跟蹤整個施工過程,直至竣工驗收;(3)投資規模較大,工程并不復雜的,審計從設計之后開始介入,跟蹤審計概算的執行情況;(4)投資規模一般、工程簡單,審計從施工合同簽訂后開始介入,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這種跟蹤審計介入時機的選擇方式體現了審計工作的實際要求,堅持了“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明確責任、防范風險”的原則,又將跟蹤審計與效益審計、跟蹤審計與專項資金審計等結合在一起,真實地反映工程建設全貌,為管理決策提供依據。
(五)建立跟蹤審計的質量保證體系。實施跟蹤審計后,審計的內容大大超出了傳統結算審計的范圍。由于審計人員大多畢業于財務或經濟專業,受其業務能力和專業構成的限制,難以保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質量。集團公司通過建設項目專業人才的引進、財務人員工程項目的專業培訓等多種途徑加強了審計隊伍建設,并通過加強內部招投標規范管理、強化財務聯簽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建立起完善的審計質量保證體系,以真正發揮項目建設跟蹤審計工作的優越性。
結束語
注冊會計師審計作為一種獨立的經濟監督活動,從行為科學角度分析,包括個體職業行為、群體職業行為、領導職業行為和組織職業行為,這些職業行為相互聯系、相互制約,構成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職業行為結構。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個體職業行為
注冊會計師審計是由審計委托者、審計者和被審計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和構成的一種獨立的經濟監督活動。在這一經濟監督活動過程中,各參與方所獨自表現出的行為就是審計的個體職業行為,如審計委托者的委托行為、審計者的審計取證行為、被審計者的申請審計復議行為等,這些個體行為共同構成審計群體職業行為的基礎。
心理學原理告訴我們,產生行為的直接原因是動機,而動機又是由內在需要和外在影響所形成的。動機所產生的行為有其特定目標,這種目標一旦得到實現,便會產生新的動機;若目標得不到實現,則會調整需要,調整動機。這便構成了某種個體職業行為的循環過程。在審計活動中,各種個體職業行為都有其特定的動機,有其內在的需要。審計委托者的委托行為,由生產經營活動、財務決策的需要所產生,如某企業由于變更注冊資本金的需要,便產生了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其資本進行驗證的審計委托行為,審計者接受審計委托行為是由于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審計活動中個體職業行為多種多樣,其所賴以產生的內在需要也就千差萬別。外在影響也是產生審計個體職業行為(動機)的重要原因。當然,產生審計個體職業行為的原因,既可能是內在需要,也可能是外在影響,還可能是由兩方面原因共同使然。由于各種審計關系行為人具有自身特定的利害關系,其產生審計個體職業行為的動機就可能不盡合理,由此產生的審計個體職業行為也就不盡合理。審計個體職業行為的目標得以實現后便會有新的動機,由此產生新的個體職業行為;若目標未能得到或未完全能得到實現,行為主體就會調整起初的某種動機或調整由此產生的審計個體職業行為。
注冊會計師審計個體職業行為的核心問題是審計激勵理論。激勵是指一個有機體在追求某些既定目標時所表現出的愿望程度,它含有激發動機、鼓勵行為、形成動力之意。激勵可以促使人們為追求組織目標而作出最大努力,由此形成激勵理論。激勵理論中影響最大的是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1943年在《人的動機理論》一文中提出的“需要層次論”(也稱“基本需要論”)。這種理論認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五種。通過對這五種需要的研究,馬斯洛得出一個重要結論:“我們把這些需要得到滿足的人叫做基本滿足的人。由此,我們可以期望這種人具有最充分、最旺盛的創造力。”激勵理論運用于審計工作中就構成了審計激勵理論。對每一個審計行為個體進行激勵,便有利于促使其實現自己積極的行為目標。在審計活動中,無論審計關系中哪一種審計行為個體類型,每一層次的行為個體都應得到上一層次(領導層)行為個體的關心和支持,并對下一層次(下屬職工)予以關心和支持;下一層次對上一層次也同樣應予以協作和配合。這樣,就使每一行為個體處在最佳的行為狀態。另外,在不同類型的行為個體之間,也應相互予以信任和協調,以實現共同目標。如被審計者應積極配合審計者的審計取證行為,審計者對被審計者也應給予充分的信任和尊重等。應該說,對審計行為個體進行激勵的方式多種多樣,如既可以進行上述多種需要的激勵,還可以進行期望激勵、目標激勵、信念激勵等。
此外,“公平理論”對審計個體職業行為的進一步科學化也是十分重要的。“公平理論”的關鍵涵義是:一個人對其所得的報酬是否滿意不是只看其絕對值,而是進行社會比較或歷史比較,分析相對值。如果比率相等,則公平合理,從而感到滿意,心情舒暢,工作盡職盡責。否則,就會感到不公平,不滿意,進而影響工作情緒,降低工作效率和質量。在審計活動中,個體職業行為既可能是某一個人的行為,也可能是某一審計環節抽象行為人的具體審計行為。所以,在審計個體職業行為中運用“公平理論”,表面上看涉及審計關系各方的行為自然人個人和每一具體審計環節抽象的行為人,但實際上只有行為自然人的個體職業行為才涉及“公平理論”的問題,因為唯其涉及按勞取酬的問題。當然,這里的行為自然人不只是審計主體,還包括審計委托者和被審計者。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群體職業行為
各個具體的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審計個體職業行為構成了審計的群體職業行為。群體職業行為的科學合理,能使審計活動從整體上提高效率和質量。對于審計的群體職業行為,需要研究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群體動力、群體目標、群體規范、群體壓力、群體凝聚力和群體矛盾等問題。
心理學家柯特·盧因(K.Lewin)援引物理學中的力學理論指出,群體職業行為的驅動力在群體內部強調重視每一個體的作用,認為群體環境會使個體職業行為發生有規律的變化。這種理論給我們以下啟示:審計活動作為一個由諸多方面參與的群體職業行為,其內部存在一個此消彼長的力的結構,這種結構處在不斷的變化中,我們應該根據審計環境的不斷變化,認識掌握這種結構變化的規律性,進而優化這種結構。
所有群體都有自己的群體目標,不論它是由組織規定的,還是自己制定的。沒有群體目標的群體是不存在的。群體目標影響著群體職業行為的方向、強度、持續時間等。審計的群體職業行為的目標就是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既定的審計項目或審計任務。這一目標使得審計的群體職業行為有了共同達到的目的和要求,有了行動的方向,并可根據這一目標的具體內容和要求,調整群體職業行為的強度和力度,安排群體職業行為的具體過程。在實際工作中,審計群體目標的具體內容根據具體審計活動和項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且具體目標的確定要考慮諸多因素。如注冊會計師的管理咨詢活動,其群體職業行為的目標就應根據委托者的要求、受托者的客觀條件以及管理咨詢的具體內容等因素來確定。
凡是群體必有其獨特的行為規范,這種規范或有明文規定,或是約定俗成。在審計活動中,審計關系各方都應遵守其行為規范。如注冊會計師應按照獨立審計準則開展審計業務,被審計者也應依照審計及有關財經法規處理好與審計人員等方面的關系。審計的群體規范對審計的群體職業行為具有至關重要的指導和約束作用。目前,我國的審計群體規范還不盡合理與健全,還有待于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得到改進和完善。這既是審計實踐的需要,也是審計行為科學發展的標志。
任何群體中都存在著群體壓力,審計群體當然也不例外。這種壓力會對個體職業行為和群體職業行為產生特定的影響。這種影響多是積極的,對工作有益的。如注冊會計師所感受到的業務不精、知識不夠等精神壓力,可以促使其不斷進取、全力工作。但是,這種壓力有時也會產生一種反面作用,如害怕承擔風險責任,進而予以躲避等。另外,還有一種典型的表現,就是群體中的個體由此而產生的“從眾行為”。從眾行為可能會影響個體正常的思維活動,進而作出錯誤的判斷,導致錯誤行為。審計行為科學需研究審計群體壓力的內容結構,使其積極作用得到充分發
揮,消極作用得以抑制和消除。
審計的群體凝聚力反映審計群體對其成員的吸引力和成員之間相互的吸引力。凝聚力大的審計群體,其成員就有強的“歸屬感”,其工作效率就高,戰斗力則強。審計的群體凝聚力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如審計群體職業行為目標、群體中的“核心”人物、群體成員的思想意識、群體內沖突及其解決情況等因素都會影響審計的群體凝聚力。審計行為科學需要研究這些因素及其變化對群體凝聚力的影響的方向及強度,以不斷增強這種凝聚力量。
審計的群體沖突反映審計群體內成員之間的矛盾。行為科學在研究群體沖突時,往往只注意到其消極作用,即導致不團結,降低工作效率質量,造成經濟乃至其他方面的損失等。事實上,一定程度的沖突還有其建設性的積極意義,如可以促進發現問題,開展業務競爭等。當然,對于沖突達到較大程度,其產生的作用往往是消極的、破壞性的,就應通過相應的有效措施予以解決。在審計活動中,審計群體內各行為個體之間會存在諸多矛盾,并在適當時機會表現出來形成群體沖突。審計行為科學的課題之一就是研究審計群體沖突的不同類型和性質,對建設性的沖突進行引導以發揮其積極作用,對破壞性的沖突進行預防和消除。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領導職業行為和組織職業行為
領導職業行為是領導者影響和引導行為人為完成群體職業行為目標而努力的一種導向行為。
審計的領導職業行為是表現在審計活動中的領導職業行為。在審計行為科學中,審計的領導職業行為既要影響審計的個體職業行為,又要影響審計的群體職業行為,反之亦然。但總的說來,在三者中,審計的領導職業行為更能發揮關鍵作用。審計領導職業行為需要研究的內容也包括諸多方面,但核心問題是審計領導職業行為的有效性。審計領導職業行為的有效性是指審計的領導職業行為在影響和引導行為人為實現群體目標而努力時在多大程度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審計行為科學要求審計的領導職業行為具有與其實現的目標相適應的有效程度。在行為科學中,關于影響領導職業行為有效性的因素,國外學者提出了“三因素情景論”、“五因素論”、“三能力論”等多種觀點。就審計的領導職業行為而言,影響其有效性的因素,我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審計行為領導者的個人素質。審計行為領導者不僅包括審計主體行為的領導者,還包括審計委托者行為和被審計者行為的領導者,即審計關系各方的與審計行為有關的領導者。二是被領導者的綜合情況。被領導者實際就是審計行為個體及其所形成的群體,被領導者的綜合情況是上述審計的個體職業行為和群體職業行為的合理性與有效程度。三是審計行為領導者在實施領導職業行為時所處的環境及其變化。這種環境從內容上講,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文化環境;從影響的速率上講,有宏觀環境和微觀環境。
一、關于制定依據
我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的,《獨立審計基本準則》的制定依據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二、關于適用范圍
我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是我國政府部門規章性的審計規范。是審計署領導全國審計機關開展審計業務活動的審計規章,適用于國家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依法從事的審計活動,對注冊會計師依法進行的獨立審計活動沒有法律約束力。我國《獨立審計基本準則》是注冊會計師行業自律性的審計規范,是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規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適用于注冊會計師執行獨立審計業務的全過程,對國家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依法從事的審計活動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關于一般準則
我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中的一般準則是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和職業要求。其中,對審計機關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和職業要求的專門規定有第七條、第十三條與第十四條共三條,包括審計機關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審計機關錄用審計人員的規定;審計機關建立和實施繼續教育培訓制度的規定,以及審計署和省級審計機關建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制度的規定等具體內容。對審計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和職業要求的專門規定有第八條、第十一條與第十二條共三條包括;承辦審計業務的審計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審計人員回避制度的規定、保密責任的規定等具體內容。對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共同應當遵循的職業要求和規定有第九條、第十條共兩條;一是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和職業謹慎。二是不得參與被審計單位的行政或者經營管理泛動,在審計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廉政紀律的規定。
我國《獨立審計基本準則》中的一般準則是注冊會計師資格條件和執業行為的準則,主要包括獨立審計的目的;擔任獨立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實踐經驗與工作能力;注冊會計師應當具備的職業道德條件(獨立、客觀、公正、職業謹慎、保密等);審計責任與會計責任;審計意見的性質等具體內容。
通過對上述一般準則的比較不難看出,無論是《國家審計基本準則》還是《獨立審計基本準則》,都有對其執業人員資格條件和職業道德條件的規定,其中對其執業人員職業道德條件均作了獨立、客觀、職業謹慎與保密的規定,這是由審計監督的性質所決定的。二者比較,存在的主要區別一是《國家審計基本準則》既有對其執業機構——國家審計機關的相關規定,又有對其執業人員——國家審計人員的相關要求;而《獨立審計基本準則》只對其執業人員——注冊會計師作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二是《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對其執業人員資格條件與職業道德條件的規定較為具體詳細;而《獨立審計基本準則》對注冊會計師資格條件與職業道德條件的規定則更為簡約明了。
四、關于作業準則
《國家審計基本準則》中的作業準則是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審計計劃、準備和實施階段應當遵循的行為規范。按照實施審計的基本程序,這些行為規范的主要內容包括(一)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審計機關要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按照上級審計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確定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二)組成審計組,編制審計方案。審計機關根據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選派審計人員組成審計組。審計組在實施審計前應當熟悉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編制審計方案,確定審計的范圍、內容、方法和步驟(三)下達審計通知書。審計機關應當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同時書面要求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財務主管人員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和其他相關情況作出承諾,并將被審計單位交回的承諾書作為審計證據編入審計工作底稿;(四)實施審計。審計組實施審計時,應當深入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對其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測試可以運用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取得證據;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請專門機構或者有專門知識且符合審計人員條件的人員參與某些特殊項目的審計;對實施審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向審計機關請示匯報。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時應當對審計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以及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進行記錄,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獨立審計基本準則》中的作業準則(又稱外勤準則)是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應遵守的準則。按照審計的基本程序這些準則的主要內容包括(1)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注冊會計師應當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由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簽定審計業務約定書。(2)編制審計計劃。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應當編制審計計劃對審計工作作出合理安排。(3)實施審計。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時,應當研究和評價被審計單位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據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可以運用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獲取審計證據;可以根據需要配備相應的業務助理人員和聘請專家協助工作,并對其工作結果負責;應對被審計單位的期后事項、或有損失及持續經營能力等重要事項予以關注。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審計計劃及其實施過程、結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斷的重要事項,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
通過上述作業準則的比較可以看出,兩個基本準則都規定了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時應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調查了解、研究和評價以進一步確定審計的重點和方法,這體現了現代審計的基本特點;對審計過程可以運用的取證方法,必須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等;兩個基本準則也都作了類似的規定。二者的主要區別表現在審計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有所不同?!秶覍徲嫽緶蕜t》規定審計機關要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在實施審計前,要根據具體審計事項成立審計組,制定審計方案并要在實施審計的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丢毩徲嫽緶蕜t》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后必須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在實施審計前,應編制審計計劃。
五、關于報告準則
《國家審計基本準則》中的報告準則是審計組反映審計結果、提出審計報告以及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時應當遵循的行為規范。其主要內容包括(一)審計組向審計機關提交審計報告前應當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意見;(二)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訂結束后,應當及時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報告提出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0日;(三)審計機關應當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門人員,對審計報告進行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作出復核工作記錄,審計報告經復核后,由審計機關審定。
《獨立審計基本準則》中的報告準則是注冊會計師編制審計報告時應當遵守的準則。主要內容包括(一)出具審計報告:的條件。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二)審計報告應當載明的基本內容。審計報告應當說明審計范圍、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審計依據、已實施的主要審計程序和最終形成的審計意見等;(三)審計報告的類型。注冊會計師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拒絕表示意見四種類型的審計報告。
通過上述報告準則的比較可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側重于對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作出明確的規定,而《獨立審計基本準則》則更側重于對出具審計報告的內容作出詳細的規定。
部門預算審計包括對部門預算編制和部門預算執行兩個層面的審計,但在實際操作上,這兩個層面的審計容易相互脫節,很難有機結合在一起。部門預算審計如果缺乏綜合性,沒有點和面的有機結合,審計的綜合成效就不可能得到充分體現。要深化部門預算審計,首先要完善財政審計一體化工作機制,對部門預算審計進行統一部署和要求,推進部門預算編制審計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的有機結合。一方面,通過制訂部門預算審計總體方案,對各部門審計的具體內容進行統一規定,將預算編制和執行兩個環節的審計融為一體。另一方面,在對各部門預算編制審計中發現的預算編制中具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對財政部門審核批復的部門預算執行的總體情況進行審計,探求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推進部門預算編制的合理、公平和公開
在對部門預算編制的審計中,審計人員關注較多的是各單位有沒有按照規定程序編制預算,預算批復是否及時等,應該說這些問題主要還是程序性的問題,在部門預算改革的起步階段,關注程序具有普遍性。但隨著部門預算改革的不斷深入,審計重點必須從程序性審計向實質性審計轉變。
“人員經費按標準、公用經費按定額、項目經費按可能”是部門預算編制的一個普遍原則,由于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編制按規定基本沒有伸縮調控的余地,所以部門預算編制審計的重點是項目經費。在具體審計中,重點要關注以下幾個方面:1.審查預算編報是否完整,是否遵循綜合預算的原則,將全部收支納入部門預算的范圍。如有上級補助收入的部門是否將這部分收入納入部門預算;有非稅收入的部門單位是否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2.在目前項目經費安排沒有具體標準的情況下,重點審查項目經費安排的合理性問題。如:項目經費是否細化到具體單位和具體項目;是否存在過于小和散,不利于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對歷年結余資金是否及時安排使用;對于同類型有共性的專項支出可以進行部門之間的橫向比較,看項目安排是否公平合理。3.審查項目支出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項目經費預算編制依據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項目內容和項目經費虛假情況。
建設透明財政,是公共財政改革的方向,財政改革的決策、財政政策和財政管理措施要公開透明,財政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財政政策的貫徹都應該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因此,對部門預算執行審計要積極探索審計結果公開,不僅要向人大常委會報告,而且要向社會公開,這樣才能更有效地推進部門預算編制的合理和公平。
三、強化預算執行的嚴肅性和效益性
在國庫集中收付環境下,執行的是“按預算用錢,按計劃辦事;先有預算,后有決算”的原則,因此,部門預算執行中昀突出的就是預算執行的嚴肅性和效益性問題。從近兩年對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審計相關資料來看,一方面,公用經費擠占專項經費的問題較為突出,專項經費使用的隨意性很大;另一方面,經費使用中的損失浪費現象具有相當的普遍性,接待費、會議費、考察費、公務用車費用等居高不下,部分支出超標準現象非常嚴重。因此,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的重點應該是強化預算執行的嚴肅性和效益性。在具體操作上:首先,要分析項目支出是否真實、合法。對照財政核定的項目支出內容和標準,有無被擠占、移用或改變用途,是否存在虛列支出、損失浪費現象。在此基礎上,將相同或類似的財政支出在不同時期的支出情況進行比較,對財務收支決算數與年度預算數進行比較,分析是否存在差異以及造成差異的原因,以評價有關支出的合理性。其次,對部門預算執行的支出結構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分析,分析資金投向的合理性和資金使用的效益性。通過對相同或類似的財政支出在不同部門、單位間的支出效果進行比較,對支出績效進行分析判斷??梢灾攸c選擇公車費用、會議費、招待費、考察費等費用支出進行縱向比較,分析費用支出的合理性、效益性。同時,對項目安排、項目實施過程及完成結果進行分析,評價項目立項的科學性、資金安排的合理性和資金使用的績效是否符合預算要求。四、以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為契機,全面深化部門預算審計
Abstract: Through the author's many year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the text analyzes the current accounting courses and accounting accounts, and combined with the author's experience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and the same point between them. By the way it describes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ir own.
關鍵詞:會計行業;會計科目;會計賬戶
Key words: accounting industry;accounting courses;accounting accounts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31-0027-01
1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標志式項目。會計對象由六個會計要素組成的,在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于會計核算系統不斷地搜集、加工、整理大量的會計信息,為了更準確的反映會計要素的具體變化,有必要設置會計科目來進行反映和監督。這些會計要素的具體形式是復雜多樣的,既有其共性,又有其區別,會計科目就是根據其各自不同的特點分門別類的確定項目,以此收集和整理會計信息,滿足企業經營決策者的需求。
1.1 會計科目的分類為了了解會計科目體系及其內部聯系,正確掌握和運用會計科目,有必要對會計科目進行適當的分類。
1.1.1 按反映的經濟內容分類會計科目按其反映的經濟內容不同,可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損益類和工業企業的成本類五種。資產類科目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其中流動資產又可分為現金及各種存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原材料和產成品等。負債類科目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類科目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本年利潤和利潤分配等。損益類科目包括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等。成本類科目包括生產成本和制造費用等。
1.1.2 按隸屬關系分類會計科目就其隸屬關系分類,可分為總賬科目、子目和細目。總賬科目又稱一級科目,它是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的科目。總賬科目的名稱、編號和核算內容由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子目又稱二級科目,它是對總賬科目作進一步的分類。它所提供的核算指標,比總賬科目詳細,比細目概括。并不是每個總賬科目都需要下設子目,只有在總賬科目所統馭的細目比較多時,才需設置子目。細目又稱明細科目,它是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詳細分類的科目。為了詳細、具體地反映總賬科目的核算內容,在總賬科目下一般需要設置明細科目。明細科目從屬于某個總賬科目,總賬科目統馭其所屬的全部明細科目。
1.2 會計科目的設置為了連續、系統、全面、綜合地核算和監督各項經濟業務,提供能滿足有關各方面需要的會計信息,任何會計主體都要設置會計科目。設置會計科目是根據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和經濟管理的要求,事先規定分類合算的項目或標志的一種專門手法。會計科目的設置既要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對會計核算的要求,又要體現特定會計主體業務活動的特點和經營管理的要求,設置出來的會計科目名稱的概念要清楚,且能夠反映一定的經濟內容。為了便于會計信息的綜合匯總和分析利用,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制度中,統一規定了各行業的會計科目。各單位一般不得隨意改變會計科目的名稱、編號、核算內容和對應關系,但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各單位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2會計賬戶
會計賬戶是按照規定的會計科目在賬簿中對各項經濟業務進行的分類、系統、連續記錄的一種手段。會計科目僅僅是會計對象分類核算的項目或名稱,而核算指標的具體數據資料,則要通過會計賬戶記錄來取得。所以,設計會計科目后還必須根據規定的會計科目開設一系列反映不同經濟內容的會計賬戶,用來對各項經濟業務進行分類記錄。
2.1 會計賬戶的結構會計賬戶的結構,是指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的賬戶的具體格式。由于經濟業務所引起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的變動在數量上表現為增加或減少兩種情況,因此,會計賬戶在結構上分為兩個基本部分,通常是“左方”和“右方”,每一方再根據一定的需要細分成具體的欄目,用來分別反映會計要素的增加和減少的數額,以及增減變動后的結果。
2.2 會計賬戶的分類由于一個具體賬戶只能記錄各單位經濟業務活動的某一方面,而各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是一個錯綜復雜的整體,所以,就需要一個相互聯系的賬戶體系來加以反映。
2.2.1 按經濟內容分類會計賬戶的經濟內容,也就是賬戶所反映的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對于各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我們分成六大因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作為每一個會計要素,都具有自己獨特的經濟內容,都是由更細小的經濟要素所組成的,因此必須為他們各自設立一類賬戶進行核算。
2.2.2 按提供指標的詳細程度分類賬戶按提供資料的詳細程度不同,可分為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在我國,為了保證會計核算指標的口徑規范可比,并便于國家管理部門的綜合會綜合分析,財政部對總分類賬戶的名稱、核算內容及使用方法進行了統一規定。每個企業都要根據自身的特點及國家統一制定的賬戶名稱,設置若干個總分類賬戶。明細總分類賬戶是對企業某一經紀業務進行明細核算的賬戶。它是根據明細科目設置的,因而也叫明細賬。明細分類賬戶由于其要求核算的內容非常的“明”、“細”,因此,為便于查考,明細賬戶可以根據需要采用貨幣計量單位或實物計量單位。同時,如果一個單位某以總分類賬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戶比較多,為了便于控制,還可將明細分類賬戶進一步劃分為二級賬戶和明細賬戶。
2.2.3 會計賬戶的其他分類會計賬戶除了可按上述標準進行分類外,還可按其他標準分類。按其結余額或發生額列入會計報表的種類,可分為資產負債賬戶和損益表賬戶兩大類。按期末余額分類,可分為借方余額賬戶、貸方余額賬戶和期末無余額賬戶。按用途和結構分類,可分為盤存賬戶、結算賬戶、跨期攤配賬戶、資本賬戶、調整賬戶、集合分配賬戶、成本計算賬戶、集合配比賬戶、財務成果計算賬戶等九類。
會計科目和會計賬戶是作為一名會計工作者必須了解和掌握的內容,二者既相互聯系又有各自特點,在這里我只做足了一些很膚淺的自己的看法,其詳細的內容還有待所有會計同行去進一步探討和總結。
參考文獻:
[1]余采,王質瑩主編.新編出納員實用手冊[M].中國審計出版社,2000:1.
關鍵詞:輸變電線路;工程審計;工程預算;設備安裝
中圖分類號:TU3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09)22-0087-02
一、設備安裝工程審計
設備購置和設備安裝工程在輸變線路安裝工程項目中,占有很大比重,隨著電力工程發展和科技產業化,設備及設備安裝工程投資比重還將日趨加大,因此,加強設備購置及設備安裝工程審計日益重要。設備安裝工程預算包括設備費、安裝費、間接費等,應分項進行審計。
(一)設備費審計的具體內容
設備費是由設備的數量和設備預算價格兩個因素構成,應分別予以審計。(1)審計設備數量。主要是審計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有無計劃外、設計之外的設備。(2)審計設備預算價格。主要是審計設備的原價和運雜費。設備原價要看其是標準設備,還是非標準設備;是國內設備還是進口設備。重點是審計非標準設備,因非標準設備的產品不定型,無統一的出廠價,易于出現價格過高問題。審計非標準設備時,要看其主要材料用量、工時耗用、工資單價,加工企業計劃利潤的計算提取標準,外購材料數量、價格,外協加工件的價格和費用、然后綜合計算確定一個近似合理的價格,進行比較認定。
(二)安裝費審計的具體內容
在施工圖預算中設備安裝費必須按照設備安裝工程預算定額計算,因此,審計設備安裝費的主要內容為,設備的數量必須與設計圖紙和設備清單所列數量一致,套用的設備安裝定額、單價必須符合規定。
(三)間接費審計的具體內容
設備安裝工程間接費是以人工工資為基數計提間接費;審計時應注意,不能把設備本身的價值和安裝工程所需材料、燃料動力費機械臺班費等也作為計提設備安裝工程間接費的計算基數。
二、施工工程安裝費審計
(一)審核結算工程量
審核工程量是落實工程造價的一個有力措施。審定的工程竣工結算,又是施工單位辦理結算工程價款的重要依據。如定額明確指出哪些部位是其計算范圍,哪些部位不屬其計算范圍進行審核。電力送電線路工程量主要包括六個方面(工地運輸、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桿塔工程、架線工程、附件工程),審核結算工程量必須按相應政策規定分別計算這六方面的工程量:
1.工地運輸工程:重點審查材料的重量計算是否正確,包括混凝土桿、混凝土預制品、線材、塔材、金具、絕緣子、零星桿鋼材等;審查人力運輸及汽車運輸距離是否正確,有無重復計算返程距離。
2.土石方工程:按照定額計算規則及方法,分別計算及抽查電桿坑、拉線坑、地槽的土石方工程量。
3.基礎工程:重點核對電桿底盤數、拉盤數、基礎混凝土量及鋼筋數量,要注意的是“混凝土攪拌及澆制”定額系按有筋基礎計算,若為無筋基礎時定額應乘以0.95系數。
4.桿塔工程:查看圖紙及竣工報告,核對電桿基數、拉線數及接地安裝的基數。
5.架線工程:(1)查看圖紙,計算線路長度及線材重量;(2)同塔架設雙回路線路工程,分別考慮雙回路同時架設、非同時架設及同時架設三回路、四回路以及在鄰近有帶電線路架設的不同情況;(3)導線及避雷線的跨越架設。
6.附件工程:重點核對絕緣子串數、懸垂線夾、間隔棒及防震錘數量;分別考慮雙回路同時架設、非同時架設等不同的情況。
(二)審查工程施工合同
審查工程施工合同內容、格式、條款是否合理、合法、完備,施工合同價款是否超出預算。電力送電線路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以扣除建設單位提供鐵塔、電桿、導線等主要材料后全部承包給施工單位,并按建設線路長度綜合計算每公里固定單價。在固定綜合單價中包括了線路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以及相關的各項施工費用、利潤、稅金等。對于審核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要注意工程施工招標文件中所應包含的工程內容與工程要求,以便于發現施工單位是否將綜合單價中的部分工程內容作單獨計列。如在合同綜合單價中已含青苗賠償費、線路拆舊費部分。對施工單位在結算書中重計的青苗賠償費、線路拆舊費部分要扣除。對于工程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首先要審核工程監理人員及設計人員的簽署意見,并對增補內容進行分析,對該項工作內容是否要重新單列還是已包含在施工合同綜合價中。如有必要計列,要認真核定單位及定額:如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應執行中標時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按合同條款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值得注意的是,對于設計變更中新增的工作內容所套用定額子目要以工程預算定額為依據,不應采納概算定額。
(三)清算施工單位領用建設位的材料
從材料倉庫發出的材料都要有經審核批準的憑證為依據。用一個簡單的公式:建設單位實際發出主要材料-施工單位結算中主要材料=施工單位應退主要材料。例如,批準的生產通知單或材料領用單等。倉儲部門應仔細檢查申請領用材料部門的領班或其他被授權人的簽字后,方能發放材料。發貨人應根據收到的生產通知單、材料領用單及時登記材料收發存登記簿,并填制材料出庫單或者將一式多聯的領料單及時送交會計部門作材料減少和分配有關成本費用的會計處理。
倉儲部門應經常對存放的實物進行檢查,查看有無損壞、變質或長期不流動的情況,檢查結果應予記錄。如發現有損壞、變質情況,應及時填制專門的報告單,說明數量、原因,經有關人員批準后,由倉儲部門和會計部門分別調整實物和金額記錄。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審計部門應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書。同時建議:
1.應盡快編制完成項目執行概算,加強對工程動態投資的有效控制,建立科學合理的工程價差測算、結算機制,完善投資控制管理體系,切實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
2.應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嚴格執行招投標法,確保招投標公開、公平、公正;加強合同管理,提高招投標文件和合同條款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嚴格執行合同約定,減少不合理支出;加強對關聯企業的管理,用市場機制引導其參與投標競爭,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在工程管理方面對工程投資影響最大的因素是建設方案的確定,不同項目工程方案確定的條件不同,并提出相應的措施,輸變電線路工程復雜性強,線路安裝工期長,變化大,在工期前后造價控制難度大,所以加強審計力度和強度也是一種有效的管理手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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