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4 17: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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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產證券化 企業融資 風險管理
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
深化金融制度改革的目標。中國實行經濟體制改革以來,金融資源迅速生成,快速增長。但是,由于實施戰略滯后于金融改革,導致金融和經濟的發展與金融資源配置的需要不相適應。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傳統的證券發行是以企業為基礎,而資產證券化則是以特定的資產池為基礎發行證券。因此,如何通過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最大限度地發揮金融對經濟的促進作用,成為理論研究和實踐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應對全球調整的需要。中國于2001年加入WTO,這有助于中國融入整個世界金融體系,但也對中國的企業帶來了更大的挑戰。通過資產證券化,發起者能夠補充資金,用來進行另外的投資。資產證券化有助于將流動性較差的資產通過證券化處理進行交易,這樣做可以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就中國金融系統目前的狀況而言,資產證券化是提高金融系統風險抵抗力的重要途徑,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企業的系統風險。
滿足企業融資管理的需求。資產證券化還為發起者提供了更為靈活的財務管理模式。這使發起者可以更好地進行資產負債管理,使資產與負債得到精確、有效的匹配。資產證券化可以使商業銀行通過將一些期限較長、流動性不足的資產出售來減少商業銀行不必要的市場風險。更重要的是,商業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可以獲得較為穩定的資金來源,不僅可以降低風險,同時可以改進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水平。資產證券化還將證券發起以及資金的服務功能進行區分,分別由各個機構承擔,這有利于體現各金融機構的競爭優勢,便于確立金融機構各自的競爭策略。新發或增發股權憑證會稀釋原有的股東權益。企業財務信息公開是傳統融資手段的前提,而財務信息是核心商業機密,公開意味著信息也暴露在競爭者面前,因此在融資時要權衡考慮。通過資產證券化,公司就能夠采用非公司負債型的融資手段,為企業解決財務問題提供新的途徑。
有利于降低資產成本。對于資金籌集者而言,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可以提供成本更低的資金來源,一般來說資產證券化籌集到的資金比通過其他市場方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更低,其原因是發起者通過資產證券化獲得的金融工具信用等級更高,所以發起者支付的利益就更低,從而可以有效降低資金成本。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投資者購買的是由資產擔保證券組成的資產組合的整體信用質量,因而資產證券化的資金成本較低。
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特有優勢
增強企業資產的流動性。資產證券化可以有效提高企業資產的流動性,有助于將流動性較差的資產通過證券化處理,從而進行交易。因而,企業可以通過將一些流動性較差的資產通過資產證券化的方式進行轉化,轉變成為證券來進行交易,可以大大提高企業資產的流動性。
提高企業的負債能力。資產證券化是資產擔保的證券融資過程,是一項創新的融資技術。狹義的資產證券化指的是將缺乏流動性但可以產生穩定的可預見未來現金流的資產,按照某種共同特征分類,形成資產組合,并以這些資產為擔保發行可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的固定收益證券,據以融通資金的技術和過程。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未來可以實現的現金流入是確定的,因而可以大大提升企業的償債能力。
降低融資風險。破產隔離的融資結構安排保證了資產證券化融資是以特定的金融資產而不是以發起人的整體信用作為支付保證和信用基礎的,從而完全消除了企業破產的影響。資產證券化交易中,對投資者的償付利息以及歸還本金都與企業的破產情況無關,因而可以降低投資者的信用風險。與資產證券化相比,資產擔保權益證券不以公司產權為基礎進行償還,而是以被證券化的資產進行償還,因而資產證券化就可以把資產風險進行分散,可以把資產的風險讓更多的投資者來承擔,可以大大降低交易中的借貸風險。
節約融資成本。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可以提供成本更低的資金渠道,一般來說資產證券化籌集到的資金比通過其他市場籌集的資金成本要更低,其原因是發起者通過資產證券化獲得的金融工具信用等級更高,所以發起者支付的利益就更低,從而可以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所以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投資者購買的是資產擔保證券組成的資產組合的整體信用質量,因而資產證券化的資金成本較低。同時,資產證券化運用成熟的交易架構和信用增級手段,改善了證券發行的條件;較高信用等級的資產擔保證券在發行時不必通過折價銷售,或者提高發行利率等增加成本的手段來吸引投資者的投資意愿。一般情況下,資產擔保證券總能以高于或等于面值的價格發行,支付的手續費也比原始權益人發行類似證券的手續費低。
增大信息披露彈性。正如前文所言,相應的財務信息公開是企業進行傳統融資的前提條件,還要受相關部門的監管。資產證券化一方面可以改善資產的流動性,不限制資金用途,融資金額也不受企業凈資產的限制,具有較大彈性。另一方面,相對于其他融資途徑而言,在證券化融資中,對投資者的還本付息不受企業的破產影響,從而降低了投資者的信用風險。
資產證券化風險及防范對策
風險的表現形式。企業在享受資產證券化融資帶來的優勢的同時,該融資方式也帶來了一定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評級風險。首先,存在著一般的國際評級風險。資產證券化起源于美國,而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較晚,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程度遠遠不如美國,存在著與美國相同的風險,如,評級機構監管不力、尋租行為、評級機構缺乏自我約束力等等。其次還存在著另類評級風險,由于我國信用評級機構不夠完善,因此常常借助于國外的評級機構,一方面國外評級機構存在壟斷性,導致價格高昂。另一方面,國外評級機構對中國的國情不是完全了解,因此會帶來評級風險。
監管風險。這里主要指混業監管風險和業務外包風險。混業經營的弊端有:金融控股公司資本金不充足,監管部門之間缺乏合作與協調;金融業務間風險相互傳染;金融主體間的業務難融合;公司內部管理困難等等。業務外包已經成為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重要內容,業務外包能提高組織效率、降低經營成本、提高核心競爭力,但也能給企業帶來潛在的風險。
道德風險。道德風險的形成有兩種原因,一種是由于缺乏償付能力;另一種是利用權力進行投資。前者是一種被動型的道德風險,而后者卻是一種主動型的道德風險。在我國,道德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制度的執行不力,往往導致這樣一個結果:好的政策在貫徹時偏離了初衷。
資產證券化風險的防范對策。首先,構建資產證券化風險預警系統?!白C券化風險預警系統”是衡量證券化項目運作過程中某種狀態偏離預警線的強弱程度,發出預警信號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的系統。它能使證券化結構中的參與者在風險發生之前得到預警,從而做好預防風險發生,縮小風險范圍,降低風險損失等工作。作為資產證券化風險控制的第一道防火墻,資產證券化風險預警系統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從發達國家風險控制的成功案例看,風險預警系統的建立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各國政府或央行的注資、融資等救助行為,本質上是將不良金融資產放到了社會公共資產負債表上,將金融系統風險社會化,換句話說是讓全社會承擔了部分商業損失,讓全社會承擔了部分商業化風險,這種救助容易讓更多的金融機構產生依賴心理,進而引發道德風險。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講,救助應該有一個合適的尺度,這個尺度越小越好,重要的工作應該放在事前的監管上。
再次,警惕“軟政權化”的侵蝕。所謂“軟政權化”是指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形同虛設。在“軟政權化”模式下,一些集團利用自己壟斷優勢,產生各種尋租行為以獲取非法收益,而這種尋租活動又導致“軟政權化”加劇,形成惡性循環。中國處于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初期,由于制度的不健全,很容易受到“軟政權化”的影響,腐敗、尋租等不良行為在所難免。其后果輕則阻礙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重則影響整體國民經濟。
最后,謹慎借鑒國外經驗。美國是資產證券化起源的國家,也是金融市場最成熟的國家,我們應該積極借鑒其相關經驗。雖然目前我國金融市場體系和相關制度都不完善,但我國金融業的發展應該循序漸進,對金融衍生品的選取應該從簡單到復雜。對國外經驗借鑒要堅持兩個原則,一是堅持金融創新,認為美國次貸危機爆發元兇是金融創新,這種觀點是不可取的,縱觀發達國家發展歷史,其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力是技術和金融創新。二是慎重金融創新,過度資產證券化和高杠桿操作是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的主要原因,我們應吸取教訓。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經濟的快速發展,資產證券化已被廣泛引入到企業融資過程中。資產證券化為企業帶來了新的融資方式,相對于傳統的融資方式具有更明顯的優勢,但同時也帶來了一些風險。因此,了解資產證券化融資及其風險并做好風險防范,對我國企業和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風險管理;資產證券化;商業銀行
前言: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一種新型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是指將具有預期收益但是流通性較差的信貸資產經過某種特定的組合來形成資產組,并通過證券發行的方式使其在金融市場中得以流通。這種新型的金融工具在我國發展的根基并不深,僅僅是最近幾年才頻繁出現的,但是,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有效的推動了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在我國金融市場中發揮出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不過,隨之而來的,是許多風險問題的出現。
一、信貸資產證券化特征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特征有:(1)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一種結構融資手段,通過特有信用增級技術的使用、相關交易機構的構建來吸引到大范圍的投資,從而保障融資的順利完成。(2)信貸資產證券化與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的表內融資方式不同,它是一種表外融資方式。(3)信貸資產證券化與企業的整體自信狀況并不相關,它是將特定的資產組合作為融資依據的。(4)傳統融資方式是增量的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卻表現出與之不同的存量證券化。(5)僅僅可以由特定的交易主體來保障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本運作過程,該交易主體的定義為中介機構,能夠將企業和投資者聯系起來,它的經營內容和經營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限制。
二、商業銀行實施信貸資產證券化存在的風險分析
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本身的結構比較復雜,并且參與的主體較多,這就會帶來許多不確定因素的發生,主要表現為交易主體的收益或損失的不可預測。因此,商業銀行在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時候必須關注到這些潛在的風險,要針對實際情況進行充分分析,對其誘發原因進行深入研究,只有保障了這些前提后,才能使風險得以管控,達到業務收益最大化,有效優化商業銀行資產結構。
(一)來自市場的風險。市場風險指的是通貨膨脹、利率等市場因素帶來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風險。在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業務中,以下幾點的變動都可能帶來市場風險,如權益資產的價格變動、信貸資產的價格變動、外匯價格的變動等。在發行初期,資產債券的收益便得以確定,資產債券的價格與利率呈現反相關,當利率提高的時候,證券的價格會隨之降低,當利率降低的時候,證券的價格反而會升高。通常,資產證券的期限越長,其受到利率等市場因素影響的風險就會越突出。
(二)客戶信用帶來的風險。通常會將信用風險稱為違約風險,這個概念指的是由于信貸證券化的參與主體不能按時履約,帶來其他參與主體可能承受的損失可能性增大,由于信貸資產證券化中的參與主體具有非常緊密的聯系,一旦任何一方參與主體不能按時履約或違反合約都會為整個資產證券化的過程帶來巨大的潛藏風險。商業銀行在信貸資產證券化中是作為主要參與方而存在的,此外,它還擔任著信貸資產提供方的角色,因此,商業銀行往往會承擔著來自顯性和隱形兩方面的雙重風險。
(三)提前償付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是由于利率下降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債務人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內的還款金額超出了合約所規定的還款額度,進而帶來了證券投資人預期收益的風險。提前償付風險通常也被稱為早償風險。引起早償的原因有許多種,債務人經濟情況改變或者利率發生變化都會帶來早償風險。此外,根據還款額度的多少,具體將其分為了完全早償和部分早償兩種類型。
(四)法律漏洞方面的法律風險。信貸資產證券化在我國是近幾年火熱開展起來的,并沒有非常長久的時間根基,因此,該領域的法律和制度尚未健全,這就會帶來一些法律條款變動、法律條文不明確、法律漏洞方面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都會使信貸資產證券化面臨著一定的風險。此外,在商業銀行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會出現許多的參與主體,參與主體間的權利、義務較為復雜,如果沒有健全的法律規范來約束,必然會導致風險性增加,因此,完備的法律依托對于完善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五)信息不對稱風險。信息的不對稱主體風險這個概念中的主體主要是投資者及證券化企業、銀行發起人與債權人,這些主體之間會存在信貸信息即證券化資產的信息不對稱,從而帶來信息的不對稱風險,此種風險種類主要包括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風險,主要由于借款人在收益最大化的目標下采取目標申報虛假收益等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會出現借款人在收益不能夠支付貸款本息的情況時違約的問題,從而導致銀行遭遇道德風險的威脅。
(六)操作過程中的風險。操作風險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由于系統或人員等原因帶來的經營風險,一類是由于不完善的操作過程而帶來的風險。操作風險是能夠進行人為控制的,對證券化業務本身的收益影響不大。操作風險不僅僅來自于證券化業務操作行為的本身,也可能是由于對風險識別度和經營風險的忽視而造成的。
三、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風險管理策略
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這個問題在新事物的產生過程表現的尤為突出,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也表現出了兩面性的特點。一方面,商業銀行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有效開展,能夠帶動我國金融市場的創新,促進我國金融結構體系的完善和優化,但是,隨之而來的風險也會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加強風險管理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一)健立健全規范的行業法律。當務之急是建立健全規范的證券行業管理法律,嚴格交易管理,從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現狀出發,吸收和借鑒國外先進系統的證券法規體系,構建全面系統的有中國特色的證券業法律體系,為不良資產證券化奠定良好的發展和環境基礎;其次是在實踐中摸索總結,完善不良證券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強化其金融職能、拓展其應用范圍;再次是充分考慮特殊情況的交易特征,引進特殊的附加法律條款,完善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法規構成。
(二)加強監管部門的執法強度。政府的有效監管對于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開展是十分有利的,因此,政府要逐步制定和完善相關新型金融業務的法律體系,從而使金融行業的市場行為走向規范化。由于信貸資產證券化運營過程中會涉及到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其業務范圍和參與主體也較為復雜,因此,金融法律體系的改革勢在必行,這項工作不僅是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健康開展的前提,更是保障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礎。
(三)進一步健全投資風險方面的監管體制。盡管信貸資產證券化能夠有效降低商業銀行的風險,但是隨之而來的是金融市場風險的增加,此外,資產證券大多被列為中長期融資產品的范疇,它的風險會由于政策變動或市場變動等原因增大,因此,必須要將風險監管機制和風險提醒機制的建立和健全提上日程。在資產證券化工作中,會涉及到較為廣泛和復雜的主體,因此,風險的可控性也相對較低。比較典型的例子便是美國的次貸危機,在相當成熟的金融市場環境中,美國尚且發生了如此嚴重的風險失控,這便提醒著相關單位要充分重視投資風險監管機制的健全工作。除此之外,資產證券化之后會帶來與基礎資產的分離狀況,導致風險的預警性大大降低,這時候,必須要強化風險預警功能,相關單位要出臺新的監管規劃以便對衍生工具的風險進行預警。
(四)完善信用網絡建設。信用查詢網絡和信用評級體系對于金融市場的影響是巨大的。相關單位要針對市場現狀,指定起一套全國統一的信用等級評估標準,充分依托互聯網絡這個平臺,進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評定,從而開發一套公開的查詢系統。同時政府還要充分利用各種手段,來增加全社會對信用評級的認知程度。此外,要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各參與主體的信息披露機制,從而有效提高相關業務的透明度,以商業銀行為例,要及時披露信貸資產的相關質量信息,借款人要具備償付能力的真實證據,通過這些途徑來有效規避風險。加大企業內部的信用管理力度,有助于提高市場交易的信用程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信用的制約作用,減少因授信不當導致無法按時履約,或因授信企業因未制定履約計劃而導致違約現象的出現;另一方面,加強企業信用監管,大大制約了一些企業和機構的失信行為,使信用記錄不良的企業在各企業的客戶管理中被篩選掉,使其沒有市場活動的機會和空間。
(五)加強信息相實性。首先要加強監管力度,保障交易市場和交易過程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其次要加強中介機構的職能作用,擴大中介機構的影響范圍,實現交易活動的全程監督管理;同時要加強加快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評級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充分避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各種道德風險,通過信用評級體系加強交易主體的信用意識,保障不良資產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保障證券公司信用狀況的真實性和客觀性。提高資產證券化的社會認知度,普及資產證券化的理論和優勢,吸引廣大投資者的積極和廣泛參與?,F在一些投資者缺乏對資產的全面科學理解,錯誤的將不良資產認作是呆賬壞賬,認為某些不良資產完全不具備收益可能和投資價值等等,必須從認識角度提高不良資產的科學理解,明確現今流動性差的不良資產存在未來預期收益的可能。
結語:作為一項引人注目的金融創新成果,信貸資產證券化能夠在金融市場中發揮出巨大的作用。不過,我們也要看到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失控后帶來的嚴重后果。因此,我國要在有序開展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同時,關注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通過對相關領域研究的加強來達到金融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周志冬.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業務面臨的困境[J].經營管理者.2013(09)
[2] 郭瑋,苑連霞,張海風.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探討[J].中國商貿.2014(05)
次貸危機使世界各國開始重新審視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的金融工具,有的國家甚至對其有效性產生了強烈懷疑,認為資產證券化是導致這次次貸危機的罪魁禍首。誠然,資產證券化存在著它內在的弊端。
一、中集集團背景資料
2000年3月,中集集團與荷蘭銀行在深圳簽署了總金額為8 000萬美元的應收賬款證券化項目協議。此次協議有效期限為3年。在3年內,凡中集集團發生的應收賬款,都可以出售給由荷蘭銀行管理的資產購買公司,由該公司在國際商業票據市場上多次公開發行商業票據,總發行金額不超過8 000萬美元。在此期間,荷蘭銀行將發行票據所得資金支付給中集集團,中集集團的債務人則將應付款項交給約定的信托人,由該信托人履行收款人職責。而商業票據的投資者可以獲得高出倫敦同業拆借市場利息率1%的利息。
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項目的基本流程:
1.中集集團首先要把上億美元的應收賬款進行設計安排,結合荷蘭銀行提出的標準,挑選優良的應收賬款組合成一個資金池,然后交給信用評級公司評級。
2.中集集團向所有客戶說明ABCP融資方式的付款要求,令其應付款項在某一日付至海外SPV(特別目的公司)賬戶。
3.中集集團仍然履行所有針對客戶的義務和責任。
4.SPV再將全部應收賬款出售給TAPCO公司(TAPCO公司是國際票據市場上享有良好聲譽的資產購買公司)。
5.由TAPCO公司在商業票據(CP)市場上向投資者發行CP。
6.TAPCO從CP市場上獲得資金并付給SPV,SPV又將資金付至中集集團設于經國家外管局批準的專用賬戶。
項目完成后,中集集團只需花兩周時間,就可獲得本應138天才能收回的現金。作為服務方的荷蘭銀行可收取200多萬美元的費用。
二、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相關方財務風險分析
(一)可能導致財務風險的主要交易環節分析
1.設立特設信托機構環節
特設信托機構是專門為完成資產證券化交易而設立的一個特殊機構,它是資產證券化運作的名義主體。在本案例中,荷蘭銀行就是為了完成中集集團本次資產證券化的特殊信托機構。該信托機構必須和中集集團(證券化資產銷售方)沒有關聯關系,這是為了使證券化資產和中集集團的其他資產達到風險隔離的目的。該信托機構購買資產證券化權益受益人銷售給它的資產組合,并負責對該資產組合進行管理,以確保到期本金及利息按時支付。然而中集集團仍然承擔著對客戶的支付責任,因此它與信托機構仍然有利益上的關聯,沒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這是導致證券化相關方財務風險的原因之一。
2.金融資產出售環節
金融資產的出售必須是“真實銷售”,以保證買方在特殊情況下擁有強制性處置資產的權利。通過“真實銷售”以實現“風險隔離”,即特設機構對委托管理資產的權益將不會因發起人的破產而喪失。中集集團某子公司將未來幾年向客戶的未來運輸收入以協議形式出售給特設信托機構,中集集團對該資產不再擁有所有權。但是中集集團仍然需要對客戶承擔責任,當資產池中資產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債券的本金和利息時中集集團負有法律上的補足責任。因此該證券化資產沒有實現真實出售,相關風險沒有實現轉移。
3.信用增級環節
信用增級也稱信用的提高,是指特設機構為了確保發行人按時支付投資者本息而采用的各種有效手段,是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成功的關鍵所在。信用增級不但保證投資者免受資產質量風險損失,還可以大大降低證券化結構風險,是提升資產證券投資級別的重要手段,也是資產證券能夠交易成功、降低融資成本的重要保證。
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團采用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即當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時中集集團負有補足清償的責任。這就增加了中集集團未來的財務風險,使中集集團未來的現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4.破產隔離環節
償付資產支持證券到期本金與利息的來源必須與原始權益人隔離開來,以避免發起人遇到麻煩或者破產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因此,首要的問題是,必須保證無論發起人發生什么問題,都不會殃及特別載體;其次,要保證應收賬款從發起人轉移到特別載體的過程中不受到干預。
在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這個案例中沒有做到特殊載體的破產隔離。因為,中集集團在出售證券化資產后仍然承擔著對客戶的清償責任,與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實現轉移。中集集團的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時,該資產池中現金流量勢必受到影響,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級別會受到很大的沖擊。
(二)違背資產證券化原則導致的相關財務風險
資產證券化的終極目的就是做到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從而做到證券化資產和企業資產的“風險隔離”,然而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既沒有做到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也沒有做到證券化資產和企業資產的風險隔離。
1.違背真實銷售原則的財務風險分析
中集集團的資產證券化違背真實銷售的原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與資產相關的管理權沒有轉移。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團雖然以協議的形式把資產出售給了特設信托機構,轉移了對資產的所有權,但是其作為該資產證券化的服務商仍然負責對該證券化資產進行管理。根據會計上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中集集團仍然對該證券化資產承擔著責任,沒有實現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
另一方面是與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完全轉移。中集集團子公司資產證券化的信用增級方式是中集集團為特設信托機構提供超額擔保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當特設信托機構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和利息時,中集集團承擔著補充清償的責任。由此看來,中集集團某子公司雖然通過一紙文書的形式實現了真實銷售,但是與其所售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完全轉移到購買方。因此,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該子公司沒有實現真實銷售。
2.違背風險隔離原則導致的相關財務風險
一方面違背真實銷售原則就意味著證券化資產相關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完全轉移,中集集團仍然承擔著該證券化的資產未來運營失敗的風險,證券化資產也沒有完全擺脫中集集團自身的風險,如破產風險的影響。中集集團整體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影響著該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度的高低,中集集團本身的運營風險也會傳遞到該證券化資產。因此,作為發起方的中集集團沒有和證券化資產實現風險隔離。
另一方面,該資產證券化采用的信用增級方式是中集集團為特殊信托結構發行資產支持債券提供擔保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在證券化資產運營失敗,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的情況下,中集集團存在著承擔補充清償責任的財務風險。即證券化資產的風險和中集集團本身的風險沒有實現完全的風險隔離。
三、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
(一)資產證券化財務風險防范方案概述
正如歷史上所有的經濟危機的救市方案一樣,在此次金融危機中世界各國政府都擔當著主要角色。在這個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圖1所示)中,由政府出面成立一個資產證券化財務風險防范基金。各個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及其后來證券投資者都要根據自己的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防范基金,交由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當在某個資產證券化案例中,由于某些原因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證券到期的本息時由該基金管理部門進行補足,因此可以防止資產證券化的失敗,進而避免其導致相關財務風險。
(二)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的運行
1.風險防范基金管理者必須是政府部門。因為只有政府才可以在出現如利率下降、物價下跌及自然災害等嚴重系統風險時有能力擔當起救市的角色,市場經濟其他參與者自身都處于市場風險之中,很難承擔救市重任。例如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中一些財大氣粗的跨國企業諸如著名的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美林證券及其美國三大汽車巨頭等都沒能躲過金融危機帶來的巨大的系統風險。如果不是美國政府及時地出手相救,相信美國的通用、福特和克萊斯勒三大汽車巨頭很難逃脫破產的命運。
2.風險防范基金提取比例必須多樣化。在要求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防范基金時必須對其資產池中的證券化資產進行信用評估,根據其信用度確定計提標準。信用度越高計提比例越低,信用度越低計提比例越高。以此防止濫用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場中圈錢的行為,保持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也有利于促進市場參與各方的公平。
3.風險防范必須堅持按收益計提的原則。按資產證券化各參與者所獲收益計提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體現了金融的公平原則。即從資產證券化中獲得了收益,就要支付一定的代價來防范可能由該資產證券化導致的財務風險。因為各參與者的收益越多,那么該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就越大。因為投資收益是銷售該證券的收入與投資該證券的成本之差。收益大就必然意味著該證券的轉手價格較高,那么當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該證券到期本息時該證券持有者就會承受較大的投資失敗的財務風險。因此,各參與者從該資產證券化中獲取的收益越大,其計提的用以防范其后投資失敗的風險防范基金就應該越多。
(三)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的綜合評價
首先,該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側重于對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評估。因為,初次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的計提是根據信用評級機構對資產池中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評級來確定計提比例的。因此,證券化資產一般都會經過嚴格的信用評級,其信用度較高,其資產證券化失敗的可能性較小,進而減少了各資產證券化參與者因資產證券化失敗而引起的財務風險。
【關鍵詞】 資產證券化; 財務風險; 信用評級
次貸危機使世界各國開始重新審視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的金融工具,有的國家甚至對其有效性產生了強烈懷疑,認為資產證券化是導致這次次貸危機的罪魁禍首。誠然,資產證券化存在著它內在的弊端。
一、中集集團背景資料
2000年3月,中集集團與荷蘭銀行在深圳簽署了總金額為8 000萬美元的應收賬款證券化項目協議。此次協議有效期限為3年。在3年內,凡中集集團發生的應收賬款,都可以出售給由荷蘭銀行管理的資產購買公司,由該公司在國際商業票據市場上多次公開發行商業票據,總發行金額不超過8 000萬美元。在此期間,荷蘭銀行將發行票據所得資金支付給中集集團,中集集團的債務人則將應付款項交給約定的信托人,由該信托人履行收款人職責。而商業票據的投資者可以獲得高出倫敦同業拆借市場利息率1%的利息。
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項目的基本流程:
1.中集集團首先要把上億美元的應收賬款進行設計安排,結合荷蘭銀行提出的標準,挑選優良的應收賬款組合成一個資金池,然后交給信用評級公司評級。
2.中集集團向所有客戶說明ABCP融資方式的付款要求,令其應付款項在某一日付至海外SPV(特別目的公司)賬戶。
3.中集集團仍然履行所有針對客戶的義務和責任。
4.SPV再將全部應收賬款出售給TAPCO公司(TAPCO公司是國際票據市場上享有良好聲譽的資產購買公司)。
5.由TAPCO公司在商業票據(CP)市場上向投資者發行CP。
6.TAPCO從CP市場上獲得資金并付給SPV,SPV又將資金付至中集集團設于經國家外管局批準的專用賬戶。
項目完成后,中集集團只需花兩周時間,就可獲得本應138天才能收回的現金。作為服務方的荷蘭銀行可收取200多萬美元的費用。
二、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相關方財務風險分析
(一)可能導致財務風險的主要交易環節分析
1.設立特設信托機構環節
特設信托機構是專門為完成資產證券化交易而設立的一個特殊機構,它是資產證券化運作的名義主體。在本案例中,荷蘭銀行就是為了完成中集集團本次資產證券化的特殊信托機構。該信托機構必須和中集集團(證券化資產銷售方)沒有關聯關系,這是為了使證券化資產和中集集團的其他資產達到風險隔離的目的。該信托機構購買資產證券化權益受益人銷售給它的資產組合,并負責對該資產組合進行管理,以確保到期本金及利息按時支付。然而中集集團仍然承擔著對客戶的支付責任,因此它與信托機構仍然有利益上的關聯,沒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這是導致證券化相關方財務風險的原因之一。
2.金融資產出售環節
金融資產的出售必須是“真實銷售”,以保證買方在特殊情況下擁有強制性處置資產的權利。通過“真實銷售”以實現“風險隔離”,即特設機構對委托管理資產的權益將不會因發起人的破產而喪失。中集集團某子公司將未來幾年向客戶的未來運輸收入以協議形式出售給特設信托機構,中集集團對該資產不再擁有所有權。但是中集集團仍然需要對客戶承擔責任,當資產池中資產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債券的本金和利息時中集集團負有法律上的補足責任。因此該證券化資產沒有實現真實出售,相關風險沒有實現轉移。
3.信用增級環節
信用增級也稱信用的提高,是指特設機構為了確保發行人按時支付投資者本息而采用的各種有效手段,是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成功的關鍵所在。信用增級不但保證投資者免受資產質量風險損失,還可以大大降低證券化結構風險,是提升資產證券投資級別的重要手段,也是資產證券能夠交易成功、降低融資成本的重要保證。
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團采用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即當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時中集集團負有補足清償的責任。這就增加了中集集團未來的財務風險,使中集集團未來的現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4.破產隔離環節
償付資產支持證券到期本金與利息的來源必須與原始權益人隔離開來,以避免發起人遇到麻煩或者破產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因此,首要的問題是,必須保證無論發起人發生什么問題,都不會殃及特別載體;其次,要保證應收賬款從發起人轉移到特別載體的過程中不受到干預。
在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這個案例中沒有做到特殊載體的破產隔離。因為,中集集團在出售證券化資產后仍然承擔著對客戶的清償責任,與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實現轉移。中集集團的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時,該資產池中現金流量勢必受到影響,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級別會受到很大的沖擊。
(二)違背資產證券化原則導致的相關財務風險
資產證券化的終極目的就是做到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從而做到證券化資產和企業資產的“風險隔離”,然而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既沒有做到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也沒有做到證券化資產和企業資產的風險隔離。
1.違背真實銷售原則的財務風險分析
中集集團的資產證券化違背真實銷售的原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與資產相關的管理權沒有轉移。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團雖然以協議的形式把資產出售給了特設信托機構,轉移了對資產的所有權,但是其作為該資產證券化的服務商仍然負責對該證券化資產進行管理。根據會計上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中集集團仍然對該證券化資產承擔著責任,沒有實現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
另一方面是與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完全轉移。中集集團子公司資產證券化的信用增級方式是中集集團為特設信托機構提供超額擔保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當特設信托機構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和利息時,中集集團承擔著補充清償的責任。由此看來,中集集團某子公司雖然通過一紙文書的形式實現了真實銷售,但是與其所售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完全轉移到購買方。因此,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該子公司沒有實現真實銷售。
2.違背風險隔離原則導致的相關財務風險
一方面違背真實銷售原則就意味著證券化資產相關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完全轉移,中集集團仍然承擔著該證券化的資產未來運營失敗的風險,證券化資產也沒有完全擺脫中集集團自身的風險,如破產風險的影響。中集集團整體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影響著該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度的高低,中集集團本身的運營風險也會傳遞到該證券化資產。因此,作為發起方的中集集團沒有和證券化資產實現風險隔離。
另一方面,該資產證券化采用的信用增級方式是中集集團為特殊信托結構發行資產支持債券提供擔保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在證券化資產運營失敗,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的情況下,中集集團存在著承擔補充清償責任的財務風險。即證券化資產的風險和中集集團本身的風險沒有實現完全的風險隔離。
三、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
(一)資產證券化財務風險防范方案概述
正如歷史上所有的經濟危機的救市方案一樣,在此次金融危機中世界各國政府都擔當著主要角色。在這個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圖1所示)中,由政府出面成立一個資產證券化財務風險防范基金。各個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及其后來證券投資者都要根據自己的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防范基金,交由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當在某個資產證券化案例中,由于某些原因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證券到期的本息時由該基金管理部門進行補足,因此可以防止資產證券化的失敗,進而避免其導致相關財務風險。
(二)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的運行
1.風險防范基金管理者必須是政府部門。因為只有政府才可以在出現如利率下降、物價下跌及自然災害等嚴重系統風險時有能力擔當起救市的角色,市場經濟其他參與者自身都處于市場風險之中,很難承擔救市重任。例如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中一些財大氣粗的跨國企業諸如著名的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美林證券及其美國三大汽車巨頭等都沒能躲過金融危機帶來的巨大的系統風險。如果不是美國政府及時地出手相救,相信美國的通用、福特和克萊斯勒三大汽車巨頭很難逃脫破產的命運。
2.風險防范基金提取比例必須多樣化。在要求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防范基金時必須對其資產池中的證券化資產進行信用評估,根據其信用度確定計提標準。信用度越高計提比例越低,信用度越低計提比例越高。以此防止濫用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場中圈錢的行為,保持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也有利于促進市場參與各方的公平。
3.風險防范必須堅持按收益計提的原則。按資產證券化各參與者所獲收益計提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體現了金融的公平原則。即從資產證券化中獲得了收益,就要支付一定的代價來防范可能由該資產證券化導致的財務風險。因為各參與者的收益越多,那么該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就越大。因為投資收益是銷售該證券的收入與投資該證券的成本之差。收益大就必然意味著該證券的轉手價格較高,那么當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該證券到期本息時該證券持有者就會承受較大的投資失敗的財務風險。因此,各參與者從該資產證券化中獲取的收益越大,其計提的用以防范其后投資失敗的風險防范基金就應該越多。
(三)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的綜合評價
首先,該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側重于對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評估。因為,初次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的計提是根據信用評級機構對資產池中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評級來確定計提比例的。因此,證券化資產一般都會經過嚴格的信用評級,其信用度較高,其資產證券化失敗的可能性較小,進而減少了各資產證券化參與者因資產證券化失敗而引起的財務風險。
其次,該風險防范方案能有效應對因資產證券化而引起的金融泡沫的膨脹。該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的計提是根據各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從資產證券化中獲取的收益的一定比例計提的,該資產支持證券在市場上的交易次數越多,產生的泡沫越大,而相應計提的風險防范基金也會越多。同時,風險防范基金的計提也會降低投資者轉手交易該資產支持證券的積極性,進而有效抑制了金融泡沫的產生,降低了資產證券化參與者因過度膨脹的金融泡沫破滅造成資產證券化失敗而引起的財務風險。
最后,在該風險防范方案下,政府能積聚數額巨大的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當出現利率下跌,物價下降以及自然災害等系統風險引起的資產證券化失敗而造成的市場震蕩時,政府有足夠的實力來規范金融市場秩序,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馮科.從美國次級債危機反思中國房地產金融風險[J]. 南方金融,2007(9):11-16.
[2] 季然.資產證券化在我國開展及風險問題分析[J].財經界,2007(3):24-26.
[3] 金郁森.中國資產證券化實務:解決方案與產品設計[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5:98-136.
[4] 梁志峰.資產證券化的金融創新理論研究綜述[J].南華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7(3):21-24.
簡而言之,資產證券化就是金融機構將資產打包形成資產庫(assetpoo1)后銷售給其他機構(在這里稱為特別載體,specialpurposevehicle,簡稱SPV),特別載體以資產庫為抵押擔保發行證券為其購買行為融資的活動。這種證券被稱為資產抵押擔保證券(asset-backedsecurities,簡稱ABS)。資產證券化往往用于流動性較差或質量不高的資產。最初的資產證券化始于按揭貸款市場。試想,如果沒有資產證券化,在美國紐約地區的人們不太可能投資于洛杉磯的房地產市場,而住在波士頓的人們也不會關心邁阿密的房地產。即使最初發放按揭貸款的機構將貸款在二級市場上銷售,其購買者也只會是一些大型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金融機構,個人往往無法參與。但是,隨著資產證券化的出現,在二級市場上購買按揭貸款的機構可以發行以按揭貸款資產庫為抵押擔保的證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每月所獲償還的按揭貸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或部分流向按揭抵押擔保證券的投資者。這樣,原先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就會以標準化的證券形式在資本市場上流通。這不但可以為按揭貸款的初始發行機構提供大量的流動性,而且有利于增加房地產市場和資本市場的深度和廣度。目前,使用最廣泛的按揭抵押擔保證券是按揭轉手證(mortgagepass-throughcertificate)。按揭轉手證的持有者每月將獲得資產庫所產生的所有本金和利息現金流。當然,資產庫產生現金流的能力直接影響著按揭轉手證持有人的利益。
在過去的二十多年中,美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增長十分迅速。1980年,按揭抵押擔保證券的余額為1110億美元,1999年底這一數字已經增長到2.2萬億美元。現在,資產證券化已逐漸發展到其他領域,用于抵押擔保的資產包括汽車貸款、信用卡業務和其他應收賬款。不僅如此,使用資產證券化工具的機構也不再限于金融機構。一些制造商乃至基礎設施的開發者也在使用資產證券化這一工具??傮w上,資產證券化可以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以下便利:
1.通過資產證券化,金融機構可以較低成本處置一些質量不高的資產,繼而提高資本充足率,達到巴塞爾核心原則的要求。
2.資產證券化的使用者可以更低的成本獲得充足的流動性。
3.銀行傳統業務是借短貸長,因此通常存在資產和負債期限不匹配的情況。資產證券化可以緩解資產和負債期限不匹配的問題,并可用于負債管理。
4.資產證券化可以減少金融機構對若干經濟部門和地區的風險。
資產證券化對金融服務業的影響是巨大的。一方面,金融機構管理資產和負債、籌集資金及控制資產質量的能力得以增強。另外,資產證券化改變了銀行在原先簡單的貸款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不同的金融機構可以分別扮演初始貸款發放者、擔保者、貸款管理者和證券發行者等不同角色,因此金融機構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獲得了進一步提高專業化和業務多元化的機會。1995年美國橙郡政府破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量投資于利息—本金分拆證券的結果。
二,新興市場國家使用資產證券化的問題和前景
在許多新興市場國家,銀行體系不健全,企業融資渠道不暢。通過資產證券化,一方面企業獲得了更廣闊的融資渠道,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效率得到提高。但是,新興市場國家使用資產證券化的程度還無法與發達國家相比,其主要原因在于:
1.新興市場的投資者對資產證券化的認識有待提高。由于對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缺乏了解,許多投資者對資產證券化仍心存疑慮,避免大規模的投資。
2.證券投資者需要了解抵押擔保資產庫的詳細情況,以便通過歷史數據了解資產庫的風險,如提前償付的可能性。在這方面,新興市場的透明度往往不如發達國家的成熟市場。
3.在發達國家,法律規定特別載體不受原資產發行機構(如發放按揭貸款的銀行)破產的影響。在一些新興市場國家,資產證券化在這方面沒有得到足夠的法律保障。
4.一些新興市場的稅收框架不利于特別載體,繼而影響了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5.用于抵押擔保的資產往往需要獲得信用擔保和著名評級機構的評級,才會吸引投資者。但目前最著名的評級公司都來自發達國家,它們對發展中國家的市場往往缺乏足夠的了解,因此搜集和處理信息的成本會相應上升。
盡管如此,但新興市場國家資產證券化已經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甚至在發展中國家之間出現了跨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隨著新興市場進一步完善法律和管理框架,資產證券化將會得到長足的發展。
三、結束語
簡而言之,資產證券化就是金融機構將資產打包形成資產庫(assetpoo1)后銷售給其他機構(在這里稱為特別載體,specialpurposevehicle,簡稱SPV),特別載體以資產庫為抵押擔保發行證券為其購買行為融資的活動。這種證券被稱為資產抵押擔保證券(asset-backedsecurities,簡稱ABS)。資產證券化往往用于流動性較差或質量不高的資產。最初的資產證券化始于按揭貸款市場。試想,如果沒有資產證券化,在美國紐約地區的人們不太可能投資于洛杉磯的房地產市場,而住在波士頓的人們也不會關心邁阿密的房地產。即使最初發放按揭貸款的機構將貸款在二級市場上銷售,其購買者也只會是一些大型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金融機構,個人往往無法參與。但是,隨著資產證券化的出現,在二級市場上購買按揭貸款的機構可以發行以按揭貸款資產庫為抵押擔保的證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每月所獲償還的按揭貸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或部分流向按揭抵押擔保證券的投資者。這樣,原先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就會以標準化的證券形式在資本市場上流通。這不但可以為按揭貸款的初始發行機構提供大量的流動性,而且有利于增加房地產市場和資本市場的深度和廣度。目前,使用最廣泛的按揭抵押擔保證券是按揭轉手證(mortgagepass-throughcertificate)。按揭轉手證的持有者每月將獲得資產庫所產生的所有本金和利息現金流。當然,資產庫產生現金流的能力直接影響著按揭轉手證持有人的利益。
在過去的二十多年中,美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增長十分迅速。1980年,按揭抵押擔保證券的余額為1110億美元,1999年底這一數字已經增長到2.2萬億美元?,F在,資產證券化已逐漸發展到其他領域,用于抵押擔保的資產包括汽車貸款、信用卡業務和其他應收賬款。不僅如此,使用資產證券化工具的機構也不再限于金融機構。一些制造商乃至基礎設施的開發者也在使用資產證券化這一工具。總體上,資產證券化可以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以下便利:
1.通過資產證券化,金融機構可以較低成本處置一些質量不高的資產,繼而提高資本充足率,達到巴塞爾核心原則的要求。
2.資產證券化的使用者可以更低的成本獲得充足的流動性。
3.銀行傳統業務是借短貸長,因此通常存在資產和負債期限不匹配的情況。資產證券化可以緩解資產和負債期限不匹配的問題,并可用于負債管理。
4.資產證券化可以減少金融機構對若干經濟部門和地區的風險。
資產證券化對金融服務業的影響是巨大的。一方面,金融機構管理資產和負債、籌集資金及控制資產質量的能力得以增強。另外,資產證券化改變了銀行在原先簡單的貸款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不同的金融機構可以分別扮演初始貸款發放者、擔保者、貸款管理者和證券發行者等不同角色,因此金融機構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獲得了進一步提高專業化和業務多元化的機會。1995年美國橙郡政府破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量投資于利息—本金分拆證券的結果。
二,新興市場國家使用資產證券化的問題和前景
在許多新興市場國家,銀行體系不健全,企業融資渠道不暢。通過資產證券化,一方面企業獲得了更廣闊的融資渠道,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效率得到提高。但是,新興市場國家使用資產證券化的程度還無法與發達國家相比,其主要原因在于:
1.新興市場的投資者對資產證券化的認識有待提高。由于對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缺乏了解,許多投資者對資產證券化仍心存疑慮,避免大規模的投資。
2.證券投資者需要了解抵押擔保資產庫的詳細情況,以便通過歷史數據了解資產庫的風險,如提前償付的可能性。在這方面,新興市場的透明度往往不如發達國家的成熟市場。
3.在發達國家,法律規定特別載體不受原資產發行機構(如發放按揭貸款的銀行)破產的影響。在一些新興市場國家,資產證券化在這方面沒有得到足夠的法律保障。
4.一些新興市場的稅收框架不利于特別載體,繼而影響了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5.用于抵押擔保的資產往往需要獲得信用擔保和著名評級機構的評級,才會吸引投資者。但目前最著名的評級公司都來自發達國家,它們對發展中國家的市場往往缺乏足夠的了解,因此搜集和處理信息的成本會相應上升。
盡管如此,但新興市場國家資產證券化已經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甚至在發展中國家之間出現了跨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隨著新興市場進一步完善法律和管理框架,資產證券化將會得到長足的發展。
三、結束語
【關鍵詞】地方政府性債務;資產證券化;市政建設項目
根據2011年6月審計署《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的數據,截止到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10.7萬億,其中2012年到期債務占比17.17%,而2013年-2015年到期償還的分別占11.37%、9.28%和7.48%,2016年以后到期償還的占30.21%。因此,2012年成為地方政府性債務償債的重要年份,也將對今后債務清償產生重要影響。龐大的地方債務已經引起中央政府高度關注,國務院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別提到要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管理和風險防范。近日,更是有媒體報道稱銀監會正在研究允許國內銀行對地方政府貸款進行大規模滾轉,將一些地方債到期日延后四年。筆者認為,地方債展期無助于問題的根本解決,只是將風險延后,治理地方債還需要制度層面的改革,資產證券化這一結構性融資工具有可能成為化解地方債的一道良方。
一、地方債的前世今生
地方債包括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以及其他相關債務,如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和公用事業單位為公益性項目舉借的債務等。實際上,根據1995年實施的《預算法》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債”。因此,在2011年國務院批準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之前,地方政府是不允許直接負債的。但由于1994我國開始實施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根據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將稅種統一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建起了中央和地方兩套稅收管理制度,并分設中央與地方兩套稅收機構分別征管,在核定地方收支數額的基礎上,實行了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的稅收返還和轉轉移支付制度等。分稅制造成地方政府財政稅收大為減少,但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絲毫沒有減弱。因此,以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為主要方式的地方政府間接舉債模式得到大規模推廣。特別是2009年,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中國進行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啟動了4萬億的投資工程。地方政府為配套資金,從而進行了一波最大規模舉債。2009年至今已過3年,這些債務的集中到期給地方政府帶來巨大償債壓力。
二、資產證券化在中國的發展現狀
在中國,資產證券化自2005年試點,至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銀行系統內展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證券化,這部分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主要在人民銀行主管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另一個是證券系統展開的企業資產證券化,這部分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主要在滬、深證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統掛牌交易。兩種資產證券化產品各自由不同的監管部門審批、在不同的交易場所上市流通,適用不同的監管規則。銀行系統的資產證券化程序是:承銷商牽頭做好申報材料后首先向銀監會申報,取得開展證券化業務的資格認可,之后再向人民銀行提出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申請。而券商系統的資產證券化程序是:承銷商牽頭做好申報材料后直接向證監會申報,取得核準批文后再向交易所提出交易流通的申請。
根據統計,截至2012年3月31日,銀行間資產證券化產品共發行45只,發行規模597.05億元。而滬深交易所市場資產證券化產品共發行33只,發行規模197.26億元。值得注意的是,銀行間市場自2008年信元重整資產證券化發行后至今沒有新的產品出現,而交易所市場自2006年之后,于2011年批準了遠東二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支持受益憑證和南京市城建集團所屬公用控股污水處理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顯然,銀監會、證監會對西方國家資產證券化產品導致的金融風險引起足夠重視,但也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摸索前行。
就已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看,認購情況難以樂觀,二級市場流動性不足。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資產證券化背后的基礎資產權屬不清晰,難以進行標準化,投資者對價值難以判斷。同時,這些資產證券化的上市產品同類不多,缺乏可比性,定價困難。另外,中國缺乏高風險的機構投資者,好的資產發行者不愿意證券化或者定價較低投資者不愿購買,而差的資產證券化定價較高但投資者更不會感興趣,發行者和投資者難以找到合適的平衡點。
三、市政建設項目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
按照資產化的設計原理,只要有未來穩定現金流的資產均可證券化。華爾街也有一句流傳甚廣的名言:“如果有一個穩定的現金流,就將它證券化?!蹦壳埃瑖鴥鹊牡胤絺饕糜诹说胤饺谫Y平臺的市政建設項目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而這些市政建設項目的回收期較長,但大部分有共同的特點:通過政府回購或隱性補貼的形式實現未來收益以覆蓋建設成本。因此,將優良的市政建設項目資產證券化是解決地方債的一條途徑,而且國內已有先例,如2006年發行的江蘇吳中集團BT項目回購款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南京城建污水處理收費資產支持受益憑證一期和二期。筆者認為,將優質市政建設項目資產證券化至少有以下好處:首先,資產證券化能夠較好地解決地方融資平臺公司資產現金流和債務不相匹配的問題。其次,資產證券化融資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可根據不同風險資產設計個性化的融資方案。最后,資產證券化能夠分散銀行體系的風險,幫助銀行分擔流動性管理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壓力。
四、市政建設項目資產證券化的嘗試
前文所述,江蘇吳中集團和南京城建集團已對市政建設項目資產證券化進行了嘗試,也為今后其他地方和不同項目資產證券化提供了有益參考,在時機成熟時,有助于這種模式的推廣,真正解決困擾中國的地方債問題。
南京市城建集團第一期資產證券化產品既南京城建污水處理收費資產支持受益憑證于2006年7月14日發行,是國內第一單市政設施資產證券化產品,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實現融資7.21億元。該產品分成4個不同期限的受益憑證,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提供擔保,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取得了AAA的信用評級,平均年資金成本約為4%,遠低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所募資金全部投入南京市江心洲、城東、仙林等污水處理項目,使南京主城區污水處理規模由70萬立方米/日快速增長至131.5萬立方米/日,有力推動了南京環保模范城市的建設。
2011年底,南京市城建集團第二期污水處理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是2009年證監會鼓勵上報資產證券化產品后國內首單市政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產品。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核準要求,該次計劃期限為5年,發行規模為13.1億元,將全部面向機構投資者銷售。所募資金將用于南京市城東、橋北、鐵北等污水處理系統管網建設和城鄉水環境治理,為南京創建生態城市助力。
五、未來擴展市政建項目設資產證券化的思考
目前,大規模推進市政建設項目資產證券化還存在一定的困難,發行制度層面和投資者引入方面都需要進行多方面的改進。筆者認為,嘗試實行下列幾項措施有助于市政建設項目資產證券化的開展。
1、產品盡量標準化,有利于可比研究。資產證券化產品設計靈活,個性化強。為匹配項目現金流情況,目前大多數產品的期限多樣,有短期和長期之分,短期的限于幾個月,長期的也有幾年,但期限月份和年份不統一,導致缺乏可比性,存在定價難題。建議資產證券化產品在個性化的同時盡量標準化,比如產品期限上限于6月的整數倍,如6月、1年、2年、2.5年等,有利于投資者對期限利率的可比研究。
2、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對基礎資產現金流情況切實監管。由于資產證券化的償還保障取決于基礎資產的未來現金流實現程度,基礎資產已實現真實出售,與發行主體法律上無關聯。因此,資產證券化的中介機構承銷商、律師、評級和會計應切實負起責任,保證資產證券化產品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在制度層面上,建議在基礎資產監管、現金流審計和按期披露基礎上,各中介應督促發行人加強現金流的回收,如因中介機構監管不到位原因導致現金流出現異常,中介機構應在各自收入一定比例上承擔連帶責任。
3、交易場所互聯互通。目前證監會和銀監會批準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分別在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交易流通,極大的阻礙了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流動性。建議監管層在今年國務院統一部署下,盡快打通債券市場的交易場所,讓雙方市場的合格投資者均可購買對方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在交易形式上,探索多種掛牌和交易模式,使資產證券化產品不再局限于大宗交易,也可探索主辦承銷商對產品進行雙邊報價,提高產品的流動性。
4、建立統一的償債基金。建議對所有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主體收取一定比例的資金永久性歸集于資產證券化產品償債基金,以應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個別償債風險。由于市政建設項目資產證券化募集資金用于地方政府基礎設施建設,實際上承擔了政府財政資金的職能,建議市政建設項目資產證券化發行單位所在的地方政府也應上繳一部分資金永久性歸集于資產證券化產品償債基金,切實加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也有助于整體上降低產品的發行利率,間接降低地方政府的市政建設成本。